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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与分析的实例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7 01:06:22

因果关系与分析的实例研究论文

人的一生中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睡眠。睡眠使身体得到休息,体力得到恢复,对孩子的成长尤其重要,因为“生长激素”是在上半夜睡眠正香时分泌最多。此外,睡眠还能提高机体的免疫功能、生殖功能、改善精神状态、增强记忆力。莎士比亚说:“人生第一道美餐就是睡眠”。从中医学角度来看,睡眠相当于“养阴”。中医理论有阴阳五行学说,“阴”泛指物质基础,如血液、体液等,“阳”泛指多器官的功能。阴阳平衡,则身体健康。若阴虚阳亢,则发生疾病,如甲状腺机能亢进症,表现为心悸、气短、多汗、手颤、瘿肿、食欲亢进、体重下降、月经失调、失眠多梦、眼球突出,严重者可发展成甲状腺机能亢进性心脏病、角膜溃疡等多种并发症。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社会竞争的压力让世界上27%的人患上不同程度的睡眠障碍,据国家卫生组织统计,中国成年人失眠发生率为,高于国外发达国家的失眠发生率。由于多数人对于睡眠障碍缺乏科学的了解,往往将失眠的原因归咎于社会竞争的压力、人际关系的矛盾、心理和精神压力等,并没有把它当作一种疾病来看待。睡眠障碍引起的人的社会功能,精神方面的问题,甚至时间长以后它会引起人体器官,比如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功能的障碍。失眠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睡眠不好不仅会让人患高血压、中风、糖尿病等疾病的几率增加,而因为疲劳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近年来也呈上升趋势。人如果丧失睡眠,行为就会发生改变,因此睡眠对人体的生命功能非常重要.长期失眠会导致:1、身体免疫力下降,对各种疾病抵抗力下降。2、记忆力减退,影响工作和学习。3、引发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及老年性痴呆。4、严重者还会引起内分泌失调、抑郁焦虑、精神萎靡。长期失眠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无形杀手”因此必需及早治疗,刻不容缓!俗话说:“每天睡得好,八十不见老”。这是因为睡眠时,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肌肉的各种神经反射活动较白天睡觉时均有明显改变。例如:肾上腺皮质激素在睡眠时几乎不分泌,而白天分泌加强,呈“昼高夜低”态势;而生长激素、催乳激素等睡时分泌增多,白天则几乎不分泌,呈“昼低夜高”态势。人的下丘脑有一个“生物钟”,决定着睡眠时间的长短。一般来说,婴儿每天平均睡16小时,3岁的孩子每天睡12小时,至少也不应少于10小时,30岁以后熟睡的时间开始减少,年龄越大,夜间醒来的次数也就越多。有人认为一夜要睡足8小时才行。其实睡觉时间多少是因人而异的。有人要睡8~9小时,才有充沛的精力,而有的人却只需睡5~6小时就够了。据说周恩来总理生前日理万机,每天睡眠不超过4~5小时就够了,爱迪生、邱吉尔等也是如此,而德国诗人歌得有时竟连续睡24小时。由此可见,只要适合个人体质与习惯,短时间睡眠并不代表不正常。应当指出:打盹可代替睡眠。研究发现,1天约打10个盹(约100分钟)即可代替夜间7~8小时的连续睡眠。还有人说,睡前不要吃喝东西,这也是不完全正确的。据实验证明,有人睡前喝小量牛奶,可以睡得更香甜。更有人提出如果你少睡了几小时,就要在第二天补睡几小时,才能恢复精力,这也是没有根据的。有人连续几天没睡觉,只要熟睡一整夜,就可补足几天的少睡时间了,这都是不科学的。只有正确的睡眠才能保证健康!首先,要遵照生物钟的运行规律,不要随意打乱它,如什么时间睡觉,什么时间起床,都应有固定的习惯,不要轻易改变。一般地说,睡眠最理想的时间是晚上9点至凌晨2点,这是因为人的睡眠大约每两小时为一节,第一节睡得最沉,第二节稍浅,第三、第四节愈浅,而前二节四小时的睡眠量占总睡眠量的75%。对老年人来说,睡眠时间应比中、壮年多一些为好。这是因为,老年人容易疲劳,而消除疲劳的时间也比较长。70岁以上的老年人最好每天能睡足8~9小时,90岁以上的老年人最好每天睡足10~11小时,同时,每天睡小时午觉也很必要。其次,要注意睡的姿势与方向,睡眠最好取双腿弯曲右侧位,方向最好是使人体保持和地球磁场的磁力线平行,也就是南北向。再次,要注意睡眠的环境,除了安静,还要有空气流通。养成开窗睡眠的好习惯,使空气流通,有利安眠,但开窗时要注意不要让风直接吹身体,特别是头部。可开侧窗,并注意盖好被子。还有,要注意不轻易服用安眠药,可睡前喝一小杯热牛奶,因牛奶含有色氨酸有轻度的催眠作用。关于午睡,也很重要。午睡能产生神奇的力量。午睡一小会儿,一整天下来全身都感觉不错。早在远古的时代,我们的祖先为了躲避午后的暑热,会小憩片刻,以保持体力,这就是午睡。当社会愈来愈工业化时,午睡愈来愈不能实现。“时间就是金钱”的观念,让人们不敢再有片刻的停歇。日本的资本家,让工人们不停的劳动,甚至小便的时间都不给,结果造成不少“过劳死”,频发工伤事故,次品也增多。历史上有许多名人都有午睡的习惯:爱因斯坦就认为,每天午睡帮助他提神醒脑,使他的思维更加清晰、更有创造力;拿破仑则因为长期失眠,养成了用午睡来补充精力的习惯;美国的几位总统——肯尼迪、里根、克林顿,也都有爱睡午觉的习惯。有的小学也有午睡的规定,有人认为小朋友一大早就要起床,赶到学校,晚上还要做功课,这么长的活动时间,可由午睡来补充体力。但也有人认为,有些小朋友精力特别旺盛,若不想午睡,也不需要特别勉强。

目录部分1:任务1、写下任务要求。2、如果还不3、弄明白这篇论文是给出原因论证结果,还是给出结果分析原因。部分2:阅读资料和调查研究1、如果有必读资料,就先阅读这些资料。2、根据论文话题的情况做好调查研究。部分3:确定什么是因什么是果1、选择好你想要写的起因和结果有哪些。2、仔细分析你准备证明的起因和结果。3、给你的文章写一个主题。部分4:列提纲1、将你的论文组织成五个自然段。2、在提纲中列出事实论据。部分5:第一稿1、写论文的引言部分。2、开始写起因部分的段落。3、开始写关于结果的段落部分。4、用至少一段来阐述因果关系的重要性,说明文章主题的重点所在。5、最后用一段来总结陈述。写分析因果关系的论文(Cause and Effect Essay)时,作者需要审视某一特定情况或事件,然后证明其中存在因果关系。你需要非常仔细地审视,并通过调查研究和搜集证据,还要进行充分的思考。想要了解更多的写因果关系议论文的方法,请继续阅读本篇教程。部分1:任务1、写下任务要求。有的任务要求很简单,仅仅是“写一篇因果关系的论文”。而大多数作业则要求你具体围绕一个话题来写,例如历史、社会、政治的某个方面。2、如果还不清楚,先弄明白以下这些信息:文章篇幅。要明确地知道你究竟需要写一篇长论文还是短论文。根据篇幅不同,三页的文章和15页的文章中的细节和话题也会有很大差异,因为如果文章比较长,你要仔细探讨的话题的范围也会更大。资料来源的数量。搞清楚是否有要求必须阅读的资料。如果没有,就问清楚要求引用多少参考资料。论文与课程的相关度和重要性,也就是论文的讨论范围。弄清楚范围是比较大,取决于你,还是比较小,取决于老师。3、弄明白这篇论文是给出原因论证结果,还是给出结果分析原因。通常而言,论文要求会给出明确的原因或结果,然后让你决定文中的因和果之间的关系。偶尔,也许论文要求会让你针对某一情况既找出起因,也找出结果,不过更多时候只会要求你证明起因和结果中的一项。部分2:阅读资料和调查研究1、如果有必读资料,就先阅读这些资料。最好作业一布置下来就读,这样你就有充分的时间多考虑几个话题了。2、根据论文话题的情况做好调查研究。去图书馆找和主体相关的参考书籍。查资料可以帮助你找到论证起来更有说服力的主题。部分3:确定什么是因什么是果1、选择好你想要写的起因和结果有哪些。查资料的时候一边查要一边记笔记,这样你在选择文中要用到的因和果的时候选择余地就更宽一些。2、仔细分析你准备证明的起因和结果。可以多查一些资料,找到有力证据支持你文中的理论。3、给你的文章写一个主题。这一主题应该明确陈述你打算在文中证明的关系。部分4:列提纲1、将你的论文组织成五个自然段。这五段包括:引言、起因陈述、结果陈述、分析因果关系,以及结论。正式开始写以后,你可以把你的文章分成更多段,不过这种结构的确非常适合帮助你展开讨论。2、在提纲中列出事实论据。将你找资料的时候找到的引文、相关日期时间、数据等资料列在提纲中。选择论据的时候,要以这些资料是否可以支持你要论述的起因、结果,或整个因果关系为准。部分5:第一稿1、写论文的引言部分。首先要给出这篇论文的写作背景,说明即将讨论的问题。在引言的最后部分加上论文的主题。2、开始写起因部分的段落。需要写几个重点,就写几段。每一段都要围绕一个特定的中心来写。在写原因部分的段落中说明要阐述的问题的情况,记得用合适的证据支持你要阐述的情况。这些段落的目的是让读者对该情况,以及这一情况的各个方面更加熟悉。同时,在这一部分你已经开始向读者陈述后文将要阐述的因果关系了。3、开始写关于结果的段落部分。此外,写下每一段你想要表达的重点,以此决定写几段合适。写的时候要一个接一个地探讨每一条结果。用越来越多的细节证据来说明具体哪一条原因导致了哪一个结果。提到结果的时候,先用一句简单的陈述来概括,然后再逐渐深入。用合适的例证来说明所探讨的结果。这个时候就应该建立起下一个部分将要讨论的因果之间的联系了。4、用至少一段来阐述因果关系的重要性,说明文章主题的重点所在。5、最后用一段来总结陈述。总结上文证明的部分,说明结论对当今世界或者读者的生活具有有哪些重要性。

舆论监督 ----唯物辨证法一、分析因果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出有因,但因果关系既有普遍性,又有多样性。存在着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这样复杂的因果链条。对此,我们切不可简单化。舆论监督要想真正发挥作用,必须用心去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 在舆论监督中,既要报道问题的现状和处理的效果,又要分析其出现的原因,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在对复杂的事物进行监督中,更要注意分析其多方面的原因,主观的、客观的,内部的、外部的,直接的、间接的,等等。只有把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深分析透,舆论监督才能真正以理服人,产生较强的震撼力,促使事物向有利于人民的方向发展,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二、坚持矛盾观点 事物的矛盾,即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用这一法则去分析我们的新闻宣传工作,可以说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是这个统一体中的两个方面,是新闻宣传工作的两种主要手段和主要功能。两者相互区别,相互依赖,相互映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把二者结合好,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又加强舆论监督,才能把握好舆论导向。 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社会,积极、正确地引导社会,使新闻宣传为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把正面宣传同舆论监督对立起来,认为舆论监督会影响正面宣传,这是错误的。一切事物都在变化,在一定条件下,坏事可以变成好事。一些落后的、错误的东西,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批评、引导而变为先进的、正面的事例已不鲜见。这充分说明,舆论监督与正面宣传同样具有积极引导的作用。有位资深的新闻工作者把新闻宣传的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比做越野汽车的“前加力”和“后加力”,是非常形象和切合实际的。因此,我们要辩证地认识和处理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的相互关系,既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又要理直气壮地抓好舆论监督。三、坚持实事求是 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哲学基础。舆论监督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其真实性。在当前改革开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整体和个人各方面的利益正在进行大调整和再分配,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大量出现,这就更需要我们的新闻工作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深入基层,采访上下左右、方方面面有着相互联系的人和事,真正掌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一线的第一手材料,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找出问题形成和发展的规律,抓准事物的本质。把采访的过程变成对问题的认识不断提高的过程,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从而采写出不仅内容真实而且用语准确、提法恰当的稿子。为确保舆论监督的绝对真实,对批评性的稿件应慎之又慎,必要时稿子写好后不妨征求一下被批评者的意见。只要把工作做细了,把稿子写实了,我们的舆论监督就能经得起检验,发挥积极作用。四、抓住主要矛盾 社会生活纷繁复杂,如果事无巨细,都去反映,那就显得杂乱无章。新闻的生命是真实,但并非真实的东西都可以成为新闻。现在,有的新闻媒体以“猎奇心理”去搞舆论监督,结果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这里,有必要探索舆论监督监督什么的问题。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热点问题不时的出现。所谓热点问题,就是在一个时期内人们普遍关注的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有些也是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热点问题有全国性的也有地区性的。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个时期事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矛盾方面的集中表现,问题不解决就可能影响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媒体就要敢于触及热点问题。实践证明,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抓住事关大局的问题实行舆论监督,就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们强调舆论监督要抓大事,并非是对所有的小事不管不问。如对“米袋子”、“菜篮子”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这些看似小事,实际上关乎着大局,我们也必须热情关注,帮助解决。但是,如果不从大局出发,不抓西瓜抓芝麻,光就鸡毛蒜皮问题进行舆论监督,那么,对出现或发现的问题就会堵不胜堵,似乎发稿不少,就是不解决多大问题。因此,我们在实行舆论监督的过程中,一定要对遇到的错综复杂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千方百计找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五、掌握适度原则 古人所说的“过犹不及”,讲的是质与量的统一。舆论监督必须掌握适度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要适宜。舆论监督不同于正面宣传,在具体内容上,舆论监督批评性报道较多,读者对批评报道非常敏感。当今社会问题很复杂,什么问题应该监督,什么问题不应该监督;什么问题该批评,什么问题不该批评,我们必须有所选择。同时,在报道形式上也应当有所选择,不一定只是批评、曝光,也可以采取群众参与、专家访谈、平等讨论、自我教育等报道形式,适宜哪种方式就用哪种方式。总之,要做到既有创新又不过度。其次,要适量。舆论监督报道数量一定要适当。可是,有些记者却不是这样,抓起舆论监督方面的报道来,总觉得多多益善,想过把瘾,这是不符合唯物辩证法的。我们应当懂得物极必反、过犹不及这个道理。舆论监督也是如此,量太少了无济于事,过多过滥了也会适得其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掌握好舆论监督报道的密度,哪些该连篇累牍,哪些应点到为止;哪些该公开播发,哪些该用内参反映,要周密策划,不能盲目从事。其三,要适时。舆论监督的效果与报道展开的时机紧密相关。舆论监督方面的报道同其他新闻一样,应当讲究时效性。但是,舆论监督方面的报道的时效性主要体现在对切入问题的时机把握上,而并非都是当日新闻。因为在矛盾正处在激化状态、是非还不清楚的时候,你就马上进行报道,这样不但不能促使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因介入过早给解决问题带来麻烦;相反,如果群众对问题关注的热情和舆论高峰已经过去了,我们才迟迟进行报道,那么监督效果也就会大大减弱。据了解,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专题报道,有的观察准备时间长达半年后才在适当时机播出,从而取得了最佳效果。因此,对舆论监督方面的报道的播发,一定要审时度势,掌握火候,捕捉良机。从这一点上说,时机就是效果。其四,要合法。新闻媒体在监督社会的同时,也在接受社会监督。从已发生过的新闻官司看,有的新闻媒体及其记者之所以败诉,除报道内容失实外,不少报道是因为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所造成的。法度是舆论监督需要认真把握的极为重要的度。因此,每个新闻工作者必须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舆论监督。这样,就会有效地防止新闻纠纷的出现。

从哲学中的因果关系到刑法学中的因果关系——以两个刑法案例为切入点刑法学界关于因果关系之条件说、原因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唯物辩证关于因果关系的辩证统一性、内在联系性、复杂多样性等基本原理,特别是相当因果关系说对于认定刑法因果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笔者拟以两个刑事案例引发的思考为逻辑起点,分析哲学中的因果关系在我国的实践及刑法学中的因果关系问题,以期能为我国的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研究找到新的视角。

论文研究中的因果关系

,有了相关性再考虑回归分析,回归分析,也就是自变量因变量之间的因果分析,两者之间是否一个变量的变化,导致另外一个变量的变化。

因果关系研究是结论性研究中的一种,其目的是要获取有关起因和结果之间联系的证据。因果关系研究的目的包括下述内容:了解哪些变量是起因(独立变量或自变量),哪些变量是结果(因变量或响应)。确定起因变量与要预测的结果变量间的相互关系的性质。和描述性研究一样,因果关系研究也需要有方案和结构的设计。描述性研究虽然也可以确定变量间联系的紧密程度,但是并不能确定因果关系。要考察因果关系必须将有些可能影响结果的变量控制起来,这样,起因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才能测量出来。研究因果关系的主要方法是实验法。当然还有些高级的统计方法可以用于检验因果关系的模型。例如为了检验包装(自变量)对销售量(因变量)的影响,可将同类商店随机地分为两组,分别出售新包装的商品和原包装的同种商品,最后再进行比较。虽然因果关系研究的方法与其他研究方法不太相同,但也不应将其孤立起来看。事实上,在许多调研中,探索性的研究、描述性研究和因果关系研究的设计都是相互补充的。

论文有哪些研究方法?:

论文的研究方法:规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思维方法,内容分析法,文献分析法,数学方法。研究方法是指在研究中发现新现象、新事物,或提出新理论、新观点,揭示事物内在规律的工具和手段。

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那么论文研究方法有哪些呢?

论文的研究方法

论文的研究方法有调查法,指有目的,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观察法,指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因果分析法,指分析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认识问题的产生原因和引起结果的辩证思维方法。还有实验法,归纳方法与演绎方法,实证研究法,定量分析法等。

文献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目的或课题,通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来获取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所要研究问题的一种方法。是一种间接的、非介入性调查,被广泛运用于各种学科中。

优点:方便、自由、受外界约束条件少,只需找到文献便可随时随地进行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获取知识,省时、省钱、效率高。

操作三步骤:

1. 确定课题内容

先通过一定的调研确定研究课题,再大致列出文献研究时所需要参考的什么方面的书籍,如此一来,我们就能确定在检索时的总体方向,按照大方向来搜索相关文献资料。

2. 搜索、筛选、整理文献资料

优先搜集近五年发表的、专业相关性较强的、发表在著名期刊上的文献,以确保文献资料的时效性、专业性与权威性。搜索工作告一段落之后,就是我们要进行整理与记录,推荐同学们建立专门的文件夹,分门别类的对文献进行整合与归纳。

3.撰写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是在综合了解文献之后得到的关于研究领域的认知以及研究者个人的见解。组成部分为:研究领域的发展背景、发展现状、前人对于该领域的研究情况、研究者对于该领域的独到发现。(对这一部分有疑问的同学可以去看老王之前发的文献综述写作方法)

文献搜索的渠道与方法:

文献可以分为纸质版文献与电子版文献。

纸质版文献可以去到图书馆、档案馆进行搜集。

电子版文献主要渠道为如下:

① 综合搜索网站:谷歌学术、微软学术

② 中文数据库:中国知网、万方、维普

③ 外文数据库:Web of Knowledge、Science Direct、Engineering Village、Elsevier

创建论文数据分析计划提示:

1、系统化

学生可以通过将研究数据系统化来开始论文数据分析。收集想法,思考哪些方面是重要的,而哪些会让自己的想法变得混乱。思考自己所收集信息的真正价值,信息的数量不会帮助论文写作,质量更加重要。

2、结构

组织论文分析。对于学生和读者来说,一切都应该非常清楚。无论主题多么复杂,都应该将其分成几部分,并按顺序排列,使人们能够对问题的所有要点有一个很好的了解。每一章都应该是自己的一个小想法。

3、词汇

论文中不应该有自己不理解的任何词汇,因为很可能读者也不会理解。对于不理解的术语,或者在写作过程中学到的术语,应该在创建论文分析时进行解释。

4、因果关系

在收集数据并将材料系统化后,学生应该退后一步,考虑因果关系。应分析关键点的有效性。如果已经做好了系统和结构部分,这应该不会太复杂。

5、重要性

从理论和实践上思考论文的要点。如果不了解大局,就无法制定好的论文数据分析计划,这就是整篇论文的意义所在。

6、简化

最后,论文数据分析计划可以帮助写作。不要浪费太多时间将已经很复杂的任务复杂化。目标应该清晰,过程要简化。

刑法因果关系研究的论文

刑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1. 论犯罪的基本特征和本质特征 2. 我国犯罪成立理论的体系性特点及其缺陷 3. 论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的异同 4. 犯罪本质特征新说 5. “犯罪客体不要说”之检讨——从比较法的视角考察 6. 关于犯罪客体的若干问题思考 7. 论法益侵害说与规范违反说之争 8.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关系的新解读 9. 论刑法中的人身危险性 10. 试论不法侵害的认定 11. 现代刑法中报复主义残迹的清算 12. 我国法治视野下刑罚目的的理性选择 13. 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之对峙及调和 14. 论刑法中危害结果的概念 15. 论刑法中的行为对象 16. 试析刑法中行为对象与犯罪对象 17.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论 18. 论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 19. 关于刑法情节显著轻微规定的思考 20. 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定量因素 21. 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研究 22. 论定罪情节与情节犯 23. 刑事政策视野中的情节犯研究 24. 量刑情节适用的若干问题研究 25. 论刑法适用中的隐性不平等:以刘海洋案为视角的考察 26. 罪刑法定原则与刑事司法 27. 罪行法定原则下的刑法解释及其发展趋势 28. 罪刑法定原则在实践中的得与失 29. 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危害性的冲突 30. 善待罪刑法定原则 31. 罪刑法定与自由裁量权 32. 犯罪“故意”的学理分析 33. 从主观要件中对“明知”的认定问题的探讨 34. 明知必然发生能否放任? 35. 违法性认识在我国犯罪成立中的地位 36. 违法性认识在故意犯罪中的地位 37. 复合罪过形式理论之合理性质疑 38. 判断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时不应考虑主观要素 39. 论刑法适用解释 40. 司法解释之刑法谦抑性的背离 41. 狭义刑法解释若干问题探析 42. 刑事政策在刑法有权解释中的功能 43. 中国刑法司法解释体制演进过程之检视与反思 44. 论司法解释的法律监督 45. 我国刑法立法解释性质问题初探 46. 刑法有权解释主体辨析 47. 间接故意犯罪的中止 48. 犯罪中止若干问题思考 49. 论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范围 50. 论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立法的缺失、成因及其完善 51. 结果加重犯基本理论研究 52. 结果加重犯刑事责任根据及其合理性问题探讨 53. 论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人分类的完善 54. 共犯的停止形态研究 55. 共同正犯的若干问题研究 56. 实行过限问题研究 57. 共谋共同正犯问题研究 58. 片面共犯若干问题思考 59. 过失共同犯罪若干问题思考 60. 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 61. 过失犯的构成要件构造及其适用 62. 激情犯基本理论研究 63. 过失危险犯基本问题研究 64. 中国刑法上的新类型危险犯 65. 论危险犯的危险状态 66. 危险犯犯罪形态研究 67. 刑法中的危险及其判断:从未遂犯和不能犯的区别出发 68. 数额犯中“数额”概念的展开 69. 犯罪数额研究 70. 不纯正数额犯略论 71. 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72. 关于“单位累犯”问题的思考 73. 单位犯罪自首制度初探 74. 论单位犯罪停止形态 75. 论单位犯罪主体消亡后刑事责任之承担 76. 试论单位犯罪的主体结构——“新复合主体论”之提倡 77. 论单位实施自然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78. 单位共同犯罪的几个疑难问题探究 79. 关于被害人承诺的若干问题思考 80. 事后承诺与阻却犯罪成立 81. 被害人的宽恕与死刑适用 82. 被害人承诺成立要件比较研究 83. 建立“受害人谅解”相关制度的设想 84. 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及其在我国的制度构想 85. 试论刑法中的被害者过错制度 86. 被害人有过错的故意杀人罪的死刑裁量研究 87. 试析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立法之不足 88. 对弱势群体中犯罪现象的观察与思考 89. “亲亲相隐”刑事立法化之提倡 90. “不认为是犯罪”司法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91. 对不能犯处罚的理论基础及现实意义 92. 论未遂犯的处罚范围 93. 《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干问题思考 94. 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的若干规定 95.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及其制裁的新理念 96. 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浅析 97. 完善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刑事司法制度 98. 将未成年人责任规则扩大适用于青年人 99. 身份犯研究 100. 共同犯罪与构成身份新论 101. 论胁从犯不是法定的独立共犯人 102. 吸收犯之生存空间论 103. 论想象竟合犯——兼与法条竟合犯相区别 104. 再论牵连犯 105. 我国刑法溯及力若干问题研究 106. 完善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立法的思考 107.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存在的缺陷和立法完善:兼论海外华侨的刑法保护 108. 浅析刑法条文中涉及的暴力犯罪 109. 刑法上的不作为研究 110. 不作为犯罪的行为性 111."重大"道德义务应当成为不作为犯罪作为义务的来源 112. “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 113. 刑法因果关系研究——兼评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 114. 论不作为犯罪中的先行行为 115. 先行行为可以为犯罪行为 116. 法益状态说——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别标准新探 117. 论作为犯罪客体的法益及其理论问题 118. 针对中国络犯罪之认定探讨——兼评刑罚相应立法的完善 119.中国络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 120. 计算机犯罪之犯罪客体再研讨 121. 论我国中国络犯罪的界定:兼论我国中国络犯罪的立法现状 122. 论计算机中国络犯罪 123. 试论中国络共同犯罪 124. 关于中国络空间中刑事管辖权的思考 125. 论“黑哨”的立法定性 126. 我国刑法中无限防卫权的再思考 127. 我国刑法未设立无限防卫:对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定性 128. 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129. 论“假想防卫” 130.业务过失犯罪研究 131.依命令之职务行为正当化研究 132.论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 133. 刑法竞合论 死罪、死刑与期待可能性 134. 论死刑的具体适用——兼对新旧刑法中的死刑适用作一比较 135. 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 136. 试论死刑适用应设年龄上限的合理性 137. 死刑不引渡原则探讨——以中国的有关立法与实务为主要视角 138. 关于社区矫正若干问题的思考 139. 行刑社会化及其理论基础探讨 140.试论非监禁刑及其执行体制的改革 141.保安处分的理论与实践 142.保安处分在防治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运用 143.大陆、台湾刑法中保安处分制度比较 144.大陆与台湾刑事责任年龄之比较 145.教唆犯罪的理论与实践 146.论未遂的教唆的可罚性 147.陷害教唆若干问题研究 148.间接正犯研究 149.论转化犯 150.我国刑法中的转化犯及其价值趋向 151.转化犯与结果加重犯——兼论刑讯逼供的立法完善 152.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 153.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的困境与诠释 154.期待可能性事由在刑法规范中的具体适用 155.认识可能性与期待可能性 156.特别自首若干问题思考 157.对“以自首论”的理解和适用 158.余罪自首成立要件解析 159.单位累犯、数罪累犯及未成年人累犯问题 160.论量刑中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的适用 161. 论剥夺政治权利刑内容的改革 162.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间重新犯罪如何处罚 163.减刑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164.我国假释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165. 论我国的缓刑制度及其立法完善 166. 论累犯制度的立法完善 167. 论我国短期自由刑的改进 168. 浅议我国刑法中的财产刑 169. 刑法中没收财物之分类研究 170.论赦免的刑事政策意义 171.论死刑缓期执行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若干问题探讨 172.论数罪并罚的根据:兼论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173.论酌定从轻情节 174.刑法中关于保护国有资产的立法不足与完善 175.惯犯问题研究 176. 初犯的刑法学界定 177.论刑法中的严格责任 178. 紧中国避险限度条件的

如果一篇文章象一张网,则题目就是纲,纲举目张,就是说看了论文题目,就能窥见全篇论文的实质和精华所在,也可以说题目对论文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一) 1. 罪数认定的新标准与吸收犯概念的重构 2. 间接正犯概念的否定性清理 3. 《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有新的更严格规定 4. 刑法人格界定问题思考 5. 食品安全刑法保护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6. 经济犯罪中被害人过错的认定与适用 7. 《刑法修正案(九)》死刑改革的观察与思考 8. 从业禁止适用范围探究 9. 假释听证制度改革 10. “医闹入刑”后完善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思考--医方医疗过错的自我评价与告知机制的构建 11. 基于中越边境拐卖妇女犯罪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研究 12. 浮出水面的窝案 13. 未成年人不应构成毒品再犯--基于对刑法356条规定的反思 14. 论英国刑法学中的犯罪故意概念--兼论犯罪故意概念对我国刑法立法的反思 15. 完善行贿罪立法--兼论《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新规 16. 农村教师对中小学生性犯罪的启示与思考 17. 浅析我国减刑、假释程序的完善 18. 贪污受贿犯罪起刑数额小议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二) 1.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涉恐犯罪规定的学理置评 2. 启动刑法全面修订之探讨 3.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刑事保护研究 4. 网络借贷的刑法规制--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切入点 5. 股票配资案中非法占用保证金的行为定性 6. 论刑法中不合理的“性别标签” 7. 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看死刑制度的存废 8. 罚金刑相关替代制度分析及我国罚金刑的完善 9. 我国刑罚体系之适应性调整研究 10. 爱钱如命的贪官 11. 城市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12. 论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相同商标”的界定 13. 男性应被纳入我国强奸罪的保护对象 14. 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研究 15. 罪刑相适应原则研究 16. 探析持有型犯罪的证明责任问题--以主观罪过证明为视角 17. 论正当防卫限度--以南宁男子见义勇为案为例 18. 对刑事司法解释溯及力问题的探讨--以“秦某某网络造谣案”为例 19. 以没收财产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问题研究 20. 论刑法学命题的妥当性 21. 从绝对到相对:晚近德、日报应刑论中量刑基准的变迁及其启示 刑法学硕士论文题目(三) 1. “抗震英雄少年”沦为囚徒 2. 非法拘禁案中案 3. 女企业家智斗绑匪 4. 就这样“被酒驾” 5. 网游达人叫板运营商 6. 中银巨贪亡命泰国 7. 基于我国的传统与现实试谈婚内强奸 8. 论信用卡催收中的法学问题 9. 刑事立法发展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契合 10. 我国着作权刑法保护的相关问题研究--以网络技术为研究视角 11. 女性经济犯罪犯因性分析及预防对策 12. 盗窃未遂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13. 论“碰瓷”行为的刑法定性 14. 通过死缓限制减刑的死刑控制 15. 任人唯“钱”的组织部长 16. 医院内的“塌方式”腐败 17. 迷失在权力旋涡里的区委书记 18. 贪污罪之弹性定罪模式考量--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为范本 19. 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谣言犯罪研究--以社会敌意为视角 20. “问题豆芽”案的刑事法治报告 猜你喜欢: 1. 浅谈刑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2. 刑法学硕士论文 3. 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4.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 5. 有关刑法研究生毕业论文

1 未成年人犯罪刑法立法研究2 人权保障与我国刑法的完善 3 刑法上体系性思维的缺陷之补救 4 论刑法中的推定承诺 5 刑法中的义务冲突研究 6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7 隐私权的刑法保护研究 8 论刑法中的错误9 婚内强制性性行为的刑法学研究 10 论我国未成年犯权利的刑法保护 11 论刑法中的片面共犯 12 袭警案件的刑法对策研究13 论公司制度的刑法保护 14 论刑法中的暴力 15 刑法因果关系刍论 16 刑法上的监督过失责任及其立法探讨 17 罪刑法定原则与刑事立法关系的若干反思 18 论刑法中的严格责任19 滥用职权罪主体之研究 20 刑法中的被害人承诺研究 这里可以找到很多这方面的毕业论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因果关系研究的论文题目

1. 论转化犯2. 论“携带凶器抢夺”3. 论“限制加重”的数罪并罚原则4. 论危险犯的终止5. 论结果加重犯6. 论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可能性7. 论原因自由行为8. 论我国刑法中的定量因素9. 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存废10. 论社会危害性标准11. 论婚内强奸12. 论刑法中的期待可能性13. 论结果加重犯的主观方面14. 论持有行为的性质15. 论吸收犯之存废16. 罪刑法定原则探析17. 不作为犯罪研究18. 刑法因果关系研究19. 单位犯罪适用中若干问题分析20. 犯罪中止若干问题研究 1.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定位2. 论“以事实为根据”与证据裁判原则3. 暴力取证罪的立法完善4. 程序性制裁与刑讯逼供的遏制5.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6. 关于我国设立沉默权制度的思考7. 辩诉交易制度在中国发展前景8.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兼与保释制度之比较9.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我国的适用10.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1. 论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功能12. 公益诉讼与当事人适格之扩张问题研究13. 小额诉讼程序的构建

确定题目时应注意用词恰当,使用正确的专业术语,并尽可能流畅易懂,避免使用空泛和华丽的词藻,避免错别字、俚语和已淘汰的术语。下面是我带来的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一) 1. 论想象竟合犯——兼与法条竟合犯相区别 2. 再论牵连犯 3. 我国刑法溯及力若干问题研究 4. 完善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立法的思考 5. 浅析刑法条文中涉及的暴力犯罪 6. 刑法上的不作为研究 7. 不作为犯罪的行为性 8. "重大"道德义务应当成为不作为犯罪作为义务的来源 9. “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 10. 刑法因果关系研究——兼评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 11. 论不作为犯罪中的先行行为 12. 先行行为可以为犯罪行为 13. 法益状态说——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别标准新探 14. 论作为犯罪客体的法益及其理论问题 15. 针对网络犯罪之认定探讨——兼评刑罚相应立法的完善 16. 网络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 17. 计算机犯罪之犯罪客体再研讨 18. 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界定:兼论我国网络犯罪的立法现状 19. 论计算机网络犯罪 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二) 1. 关于刑法修正案的思考 2. 侵占不法原因受托之物的行为定性 3. 支付11万,劝退竞标者 五人围标串标获刑 4. 累犯从严量刑适用实证研究 5. 解构与续造:民事合同欺诈与合同罪的区分研究 6. 也玩大数据 你遭遇信息了吗 7. 从一起案例看职务侵占罪的构成 8. 简议虐童行为的刑法规制 9. 刑法中从业禁止的具体适用 10. 刑法报应主义之正当性研究 11. 共同犯罪与构成身份新论 12. 论胁从犯不是法定的独立共犯人 13. 吸收犯之生存空间论 14. 试论网络共同犯罪 15. 关于网络空间中刑事管辖权的思考 16. 论“黑哨”的立法定性 17. 我国刑法中无限防卫权的再思考 18. 我国刑法未设立无限防卫:对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定性 19. 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20.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兽药违法行为判定条件及处罚规定 21. “埋”不住的罪行上海食品犯罪走向“链式作业” 有关刑法毕业论文题目(三) 1. 中立的帮助行为 2. 窃取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定性探究 3. 关注海南首例污染环境罪 4.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政治影响、政治空间与防范 5. 破坏性不当注册行为及其刑法应对--以互联网信息商务平台的经营模式为例 6. 合肥求职女连喝四场酒身亡 老板被批捕 7. 无力支付只要逃匿便可成罪 8. 广州设立食品相关犯罪侦查支队 9. 被索财未获不正当利益的定性 10. 网销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犯罪的形态认定 11. 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窃电的行为定性 12. 私分国有资产并侵吞其收益的行为定性 13. 合同与合同纠纷刑民界分的规范性思考 猜你喜欢: 1.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2. 刑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目录 3.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刑法 4. 刑法热门毕业论文 5. 刑法本科毕业论文

最贴近时代的就是——关于刑法修正案(八)的思考

刑法上因果关系的研究论文

刑法学毕业论文题目: 1. 论犯罪的基本特征和本质特征 2. 我国犯罪成立理论的体系性特点及其缺陷 3. 论犯罪成立要件与犯罪构成要件的异同 4. 犯罪本质特征新说 5. “犯罪客体不要说”之检讨——从比较法的视角考察 6. 关于犯罪客体的若干问题思考 7. 论法益侵害说与规范违反说之争 8.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关系的新解读 9. 论刑法中的人身危险性 10. 试论不法侵害的认定 11. 现代刑法中报复主义残迹的清算 12. 我国法治视野下刑罚目的的理性选择 13. 报应主义与目的主义之对峙及调和 14. 论刑法中危害结果的概念 15. 论刑法中的行为对象 16. 试析刑法中行为对象与犯罪对象 17.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和客观归责论 18. 论犯罪构成的情节要求 19. 关于刑法情节显著轻微规定的思考 20. 我国刑法中犯罪概念的定量因素 21. 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研究 22. 论定罪情节与情节犯 23. 刑事政策视野中的情节犯研究 24. 量刑情节适用的若干问题研究 25. 论刑法适用中的隐性不平等:以刘海洋案为视角的考察 26. 罪刑法定原则与刑事司法 27. 罪行法定原则下的刑法解释及其发展趋势 28. 罪刑法定原则在实践中的得与失 29. 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危害性的冲突 30. 善待罪刑法定原则 31. 罪刑法定与自由裁量权 32. 犯罪“故意”的学理分析 33. 从主观要件中对“明知”的认定问题的探讨 34. 明知必然发生能否放任? 35. 违法性认识在我国犯罪成立中的地位 36. 违法性认识在故意犯罪中的地位 37. 复合罪过形式理论之合理性质疑 38. 判断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时不应考虑主观要素 39. 论刑法适用解释 40. 司法解释之刑法谦抑性的背离 41. 狭义刑法解释若干问题探析 42. 刑事政策在刑法有权解释中的功能 43. 中国刑法司法解释体制演进过程之检视与反思 44. 论司法解释的法律监督 45. 我国刑法立法解释性质问题初探 46. 刑法有权解释主体辨析 47. 间接故意犯罪的中止 48. 犯罪中止若干问题思考 49. 论犯罪预备行为的处罚范围 50. 论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立法的缺失、成因及其完善 51. 结果加重犯基本理论研究 52. 结果加重犯刑事责任根据及其合理性问题探讨 53. 论我国刑法中共同犯罪人分类的完善 54. 共犯的停止形态研究 55. 共同正犯的若干问题研究 56. 实行过限问题研究 57. 共谋共同正犯问题研究 58. 片面共犯若干问题思考 59. 过失共同犯罪若干问题思考 60. 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 61. 过失犯的构成要件构造及其适用 62. 激情犯基本理论研究 63. 过失危险犯基本问题研究 64. 中国刑法上的新类型危险犯 65. 论危险犯的危险状态 66. 危险犯犯罪形态研究 67. 刑法中的危险及其判断:从未遂犯和不能犯的区别出发 68. 数额犯中“数额”概念的展开 69. 犯罪数额研究 70. 不纯正数额犯略论 71. 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72. 关于“单位累犯”问题的思考 73. 单位犯罪自首制度初探 74. 论单位犯罪停止形态 75. 论单位犯罪主体消亡后刑事责任之承担 76. 试论单位犯罪的主体结构——“新复合主体论”之提倡 77. 论单位实施自然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78. 单位共同犯罪的几个疑难问题探究 79. 关于被害人承诺的若干问题思考 80. 事后承诺与阻却犯罪成立 81. 被害人的宽恕与死刑适用 82. 被害人承诺成立要件比较研究 83. 建立“受害人谅解”相关制度的设想 84. 刑事和解的理论基础及其在我国的制度构想 85. 试论刑法中的被害者过错制度 86. 被害人有过错的故意杀人罪的死刑裁量研究 87. 试析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立法之不足 88. 对弱势群体中犯罪现象的观察与思考 89. “亲亲相隐”刑事立法化之提倡 90. “不认为是犯罪”司法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91. 对不能犯处罚的理论基础及现实意义 92. 论未遂犯的处罚范围 93. 《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若干问题思考 94. 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立法的若干规定 95.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及其制裁的新理念 96. 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浅析 97. 完善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刑事司法制度 98. 将未成年人责任规则扩大适用于青年人 99. 身份犯研究 100. 共同犯罪与构成身份新论 101. 论胁从犯不是法定的独立共犯人 102. 吸收犯之生存空间论 103. 论想象竟合犯——兼与法条竟合犯相区别 104. 再论牵连犯 105. 我国刑法溯及力若干问题研究 106. 完善我国刑法空间效力立法的思考 107.我国刑法属人管辖权存在的缺陷和立法完善:兼论海外华侨的刑法保护 108. 浅析刑法条文中涉及的暴力犯罪 109. 刑法上的不作为研究 110. 不作为犯罪的行为性 111."重大"道德义务应当成为不作为犯罪作为义务的来源 112. “见死不救”行为定性的法律分析 113. 刑法因果关系研究——兼评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 114. 论不作为犯罪中的先行行为 115. 先行行为可以为犯罪行为 116. 法益状态说——作为犯与不作为犯的区别标准新探 117. 论作为犯罪客体的法益及其理论问题 118. 针对中国络犯罪之认定探讨——兼评刑罚相应立法的完善 119.中国络中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其刑法保护 120. 计算机犯罪之犯罪客体再研讨 121. 论我国中国络犯罪的界定:兼论我国中国络犯罪的立法现状 122. 论计算机中国络犯罪 123. 试论中国络共同犯罪 124. 关于中国络空间中刑事管辖权的思考 125. 论“黑哨”的立法定性 126. 我国刑法中无限防卫权的再思考 127. 我国刑法未设立无限防卫:对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定性 128. 论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 129. 论“假想防卫” 130.业务过失犯罪研究 131.依命令之职务行为正当化研究 132.论家庭暴力中的正当防卫 133. 刑法竞合论 死罪、死刑与期待可能性 134. 论死刑的具体适用——兼对新旧刑法中的死刑适用作一比较 135. 论死刑罪名与死刑限制 136. 试论死刑适用应设年龄上限的合理性 137. 死刑不引渡原则探讨——以中国的有关立法与实务为主要视角 138. 关于社区矫正若干问题的思考 139. 行刑社会化及其理论基础探讨 140.试论非监禁刑及其执行体制的改革 141.保安处分的理论与实践 142.保安处分在防治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运用 143.大陆、台湾刑法中保安处分制度比较 144.大陆与台湾刑事责任年龄之比较 145.教唆犯罪的理论与实践 146.论未遂的教唆的可罚性 147.陷害教唆若干问题研究 148.间接正犯研究 149.论转化犯 150.我国刑法中的转化犯及其价值趋向 151.转化犯与结果加重犯——兼论刑讯逼供的立法完善 152.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 153.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的困境与诠释 154.期待可能性事由在刑法规范中的具体适用 155.认识可能性与期待可能性 156.特别自首若干问题思考 157.对“以自首论”的理解和适用 158.余罪自首成立要件解析 159.单位累犯、数罪累犯及未成年人累犯问题 160.论量刑中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的适用 161. 论剥夺政治权利刑内容的改革 162.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间重新犯罪如何处罚 163.减刑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164.我国假释制度的理论与实践 165. 论我国的缓刑制度及其立法完善 166. 论累犯制度的立法完善 167. 论我国短期自由刑的改进 168. 浅议我国刑法中的财产刑 169. 刑法中没收财物之分类研究 170.论赦免的刑事政策意义 171.论死刑缓期执行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若干问题探讨 172.论数罪并罚的根据:兼论我国数罪并罚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173.论酌定从轻情节 174.刑法中关于保护国有资产的立法不足与完善 175.惯犯问题研究 176. 初犯的刑法学界定 177.论刑法中的严格责任 178. 紧中国避险限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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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范围更小,是仅仅针对刑事法律领域的,认定的更严格,并且有明显的学科特征。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实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刑法因果关系决定了某一危害结果是否可以在客观上归责于行为人的行为(行为人对该结果承担责任),意义重大,而我国刑法理论界对刑法因果关系的认识存在分歧,因此有必要展开探讨。刑法因果关系的特征刑法因果关系所具有的特征,影响对因果关系的判断与认定。1. 时间顺序性。原因(行为)在前,结果在后。一旦查明了危害结果的发生时间,就不能将结果归因于结果发生之后实施的行为。2. 复杂性。刑法因果关系不仅存在一因一果的情形,有时也表现为一因多果、多因一果或多因多果。3. 相对性。刑法因果关系判断的两个阶段(因果构造)是:首先,针对结果,确定是哪个或哪些行为所致(可归因的行为)。然后,针对该行为或该数行为,确定是否归责(可归责的行为)。刑法因果关系是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两个层面的结合。4. 确定性。结果确实是由行为所引起。如果因果关系无法查明,应坚持“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否定因果关系的存在。5. 特定性。因果“关系”是行为与结果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行为是指实行行为,比如,为了早日继承财产而劝说被继承人乘坐飞机或者雨天散步,希望其发生交通事故或遭雷击。即使造成死亡,由于劝说行为不是杀人的实行行为而直接出罪。6. 现实性。刑法因果关系探讨的是已发生的行为与结果的关系,是现实且具体的。危害结果是指现实具体的结果。比如,某罪犯即将被执行死刑,被害人家属冲破障碍,自己扣动扳机杀死了罪犯。不能以罪犯要被执行死刑为由,否定家属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7. 客观性。刑法因果关系是行为与结果的关系,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行为、结果及其关系都具有客观性。因此,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应坚持客观说立场。比如,甲以伤害故意对乙实施了一般只会造成伤害结果的行为,但甲没有料到乙是特殊体质的人,结果造成乙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应存在刑法因果关系,即死亡结果客观上归责于甲的行为。当然,行为人最终是否要对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还要进行责任判断。犯罪成立的判断应体现层次性,顺序是先客观不法,后主观责任。刑法因果关系属于客观不法的范畴,主观责任方面可以排除甲对死亡结果的认识可能性,因此仅成立普通的故意伤害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8. 个罪行为特征(因果构造)的特殊性。有些犯罪的因果关系表现为特定的发展过程。比如,罪的因果构造为:行为人实施欺行为——被害人认识错误——处分财产。假如行为人实施了欺行为,被害人识破真相,没有陷入认识错误,而基于对行为人的可怜交付了财物,该结果与欺行为之间就不符合罪的因果构造,不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行为人仅成立罪未遂。另外,有些犯罪的结果与行为之间必须具备“直接性”要件。比如,被强奸的妇女羞愤自杀;美貌女子被泼浓硫酸,难以接受毁容打击而自杀等。这不能让行为人承担强奸罪“致使被害人死亡”、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的刑事责任(强奸罪可以评价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结果加重犯)。因果关系的特殊情形及处理1. 被害人疾病或特殊体质的处理。犯罪行为过程中通常存在介入因素,如被害人行为、第三者行为、自然或社会因素,这时需要考虑行为导致结果发生的危险性大小,介入因素本身的异常性大小,介入因素对结果发生的作用大小,介入因素是否行为人的管辖范围等。笔者认为,介入因素一般是实施犯罪行为后,产生、出现或加入的情况。被害人的疾病或特殊体质不属于介入因素,而是行为时存在的特定条件或环境。这种情况下导致结果发生的,应肯定存在刑法因果关系。因此,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不在于介入因素本身是否有通常性或异常性,而是该因素出现于行为之后、结果发生之前的特定时空时,是否有通常性或异常性。有通常性的,可以认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因果关系;是异常性的因素,则否定刑法因果关系的存在。2. 竞合的因果关系的处理。这是指行为单独可以导致结果发生的情形。笔者认为,应区分行为的性质或类型:其一,数行为可以叠加发挥效果,都不会立即导致危害结果,但合力使结果提前发生。这属于“多因一果”,但不管能否查明行为先后,都肯定各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因果关系,成立犯罪既遂。其二,无法叠加发挥效果,有的行为不立即导致危害结果,有的行为立即导致结果。比如,投放足够剂量的毒药,被害人服用后、药性发作前,被他人开枪射死。刑法因果关系具有现实性的特征,死亡结果实际上是由开枪者造成的,开枪者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投毒者事先着手实施了足以致人死亡的投毒行为,只不过因其他行为人开枪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发生毒死他人的结果。死亡结果不能归责于投毒者,投毒者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其三,无法叠加发挥效果,数行为都可立即导致危害结果的。比如,被害人头部、心脏中枪的致命射击。先行为肯定是致死原因,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后行为是不能犯,射击的是先行为已经杀死的人的尸体,因此后行为与死亡结果不具有刑法因果关系。这种情形下,查明行为先后至关重要:能够查清先后的,肯定先行为的刑法因果关系,否定后行为的因果关系;恰好同时发生的,都肯定刑法因果关系;无法查清先后的,应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都否定刑法因果关系。3. 重叠的因果关系的处理。这是指行为单独不能导致结果发生,合力才导致结果发生的情形。比如,甲、乙分别向丙的食物中投入致死量50%的毒药。笔者认为,对此都应否定刑法因果关系。由于单独投放致死量50%毒药的行为不能导致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各行为人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不具有刑法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该情形只满足了刑法因果关系判断中的第一个阶段(事实因果关系),却没有满足第二个阶段(法律因果关系)。因此,各行为人仅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而以下两种情形中,对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有所不同:其一,如果甲、乙是共同犯罪,无疑都具有刑法因果关系,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其二,不是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如果后行为人对前行为人的投毒行为知情的,对前行为人否定刑法因果关系,对后行为人则认定存在刑法因果关系。作者:张开骏(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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