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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论文文献综述

发布时间:2024-07-04 18:40:34

自由职业者论文文献综述

楼主,俺有啊,因为我的本科和研究生都是法律专业的。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把我以前的发给你,或者帮你写。记得给我最佳答案啊,联系方式见我的资料

明年六月,又将迎来毕业季。面对着即将告别校园的你,毕业论文是否已准备好了。由于很多研究生平时缺少学术论文的写作,在写作过程中不免会犯一些错误问题。    在这里,我们把这些问题总结一下,希望将来研究生们能够避免这些问题,提高科研论文写作效率。

问题(1):摘要与结论几乎重合。这一条是我见过研究生论文中最常出现的事情,很多情况下,他们论文中摘要部分与结论部分重复率超过70%。当然,我自己在评审论文时,见过重复率超过90%的人。就原因而言,个人认为是他们对摘要和结论的“作用”没有太多认识。

对于摘要而言,首先要用一小句话引出为什么做这个研究,然后,简单地概述采用了那些研究方法,然后,直接了当地说出这篇论文的最重要结果,而不是所有的结果,最后说说在这些工作之外重点讨论了一个什么现象就可以。对于论文的结论部分,不再需要把为什么做这个研究、怎么做这个研究说一遍了。正常情况下,应该直接明白地概述所发现的现象、结果(1)、(2)、(3)。让人一看就知道论文发现了哪些现象、提出了哪些观点。

至于摘要中说道的最重要结果与结论部分可能重复,作者需要采用不同的句子去描述,而不能够直接拷贝。

问题(2):关键词过于随意。帮助研究生修改论文过程中,几乎每一篇论文的关键词我都会要重新选定与修改。最常见的问题是:关键词不是实词、关键词由很多单词组成、关键词中包含不少缩写、关键词在前言中没有出现过。其实,关键词是非常简单的,把前言或者论文中出现频率非常高的实词挑选出来即可,不需要太多,一般情况下,写4、5个都会满足要求。

问题(3):前言引文不科学。国际学术论文,对引言其实是非常重视的。通常情况下,引言可以占到论文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比重。在引言中,作者需要告诉论文评审人、读者这篇论文的意义,让人们看完引言,就能够对作者为什么开展这个研究有大致的了解。

引言常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1)引言过短。见过短小精悍的情况,他们只用几句话略微介绍研究背景。个人觉得,除了通讯之类的论文,引言需要写一定的篇幅。2)重要文献缺失。这一条很少有人注意,天下论文如此之多,少引一篇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其实不然,有时候多引一篇重要文献,论文就可能会被顺利录用了。3)文献引用只是简单的罗列,而引文之间没有太多逻辑。引用部分是一个完全用来讲故事的阶段,讲故事最重要的是逻辑,而不是罗列,所以,每一篇引用的文献放在那个位置都要体现出他的作用。4)引言中同一位置引用文献过多。经常见到这样的情况,“……工作[1-20]”。正常情况下,同一个位置放两至三篇引文即可,多了,让人觉得你可能没有读文献。5)引文中否定前人工作。正常情况下,我们可以说某某做了某些工作,但他们没有做另外一些工作。但是,如果去说某某做的工作可能是错误的,这就会比较麻烦了。即使有这样的论文,可以不引用,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问题(4):实验描述过于简单。在一篇论文中,实验描述的比重虽然不是很大,但是还是需要尽可能地表达清晰。一方面,读者看到这篇论文的时候,如果他们想重复做一次,他们能够按照步骤重复出来。另一方面,实验条件变化一点,结论就可能完全不一样。

关于这一部分,个人发现主要问题如下:1)有时候可能实验描述太多,而似乎他们又不愿意多写,有一些朋友直接说实验描述情况论文。而他们引用的文献有一些还是研究生毕业论文。对于这样的情况,理论上讲是没有太多问题,但是,这无疑会增加读者的难度,谁有兴趣和心情去把你引用的这篇文章找出来,再认真研究一番呢?实验方法名称不统一。经常看到这样的情况,在摘要里实验方法用名称A,到了前言里面,就变了名称B,到了研究方法里面,又变成了名称C,到了结论部分,又回到了A。而这A、B、C其实说的是同一件事情。

问题(5):结果部分逻辑比较混乱。很多人写学术论文,认为只要结果好就好。其实不然,好的结果有时候也是会被拒稿的,至于主要原因是论文的逻辑结构比较混乱,让人不知道论文里到底在说什么。

具体常见的问题包括:1)研究结果只是简单的罗列,而没能把里面的关系弄清楚。我见过非常极端的情况,就是为了把一篇论文写的很长,把完全不相关的两个内容放到一起,最后弄得我不知道他到底想说哪一件事。2)到底先写那一部分,作者没有计划。有一次看到这样一篇论文,作者先写了部分力学性能结果,然后写一部分组织观察,突然他又列出一部分力学性能,又来一部分微观分析,和我写博文一样,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3)实验部分说做了某某研究,但是,在研究结果中就完全没有看到这些结果。还有的情况是在结果部分写了某一些结果,但是就是不知道这些结果从哪里冒出来的,在研究方法中没有提及。

问题(6):图表制作比较粗糙。作为审稿人,我在评审一篇论文之前,通常是先看看摘要,然后就会大致地看看论文的结构,然后,很大一部分时间会花在论文的图片上。如果论文图片漂亮,至少我第一印象是非常好的。相反,如果图片质量很差,心情就没有那么愉悦了。

论文图表常出现的问题如下:1)图片中字特别小,要用放大镜才能够看清晰。有一些研究生为了简单,只是把机器照的图片给出来。这些图片在一个屏幕上看时,是都能看很清楚,但是,压缩到一篇论文里面,就很难分辨了。2)多个图片放在一起,一按回车,图片格式就全乱。经常帮助他们修改论文,他们给我的时候,还是能够看的不错的,但是,如果我修改里面的问题,图片就乱动,让人找不到北。3)实验曲线,不增加误差棒。有些研究生在论文里面说自己对实验进行了多次重复,但是在图片中只有一个数值。4)图片比例值不统一。有时候一组照片,其中一张放大倍数是100倍,而另一张又变为了200倍。放在一起,本来是方便人们观察差别的,但由于倍数不一样,让人无从比起。5)表格格式不统一。有一些地方,表格采用三线,而另一些地方,则是全部实线。

问题(7):论文几乎没有任何讨论。论文的讨论其实是很重要的,但是,据我的观察,研究生写论文对讨论部分几乎是不重视的。一开始我帮助研究生修改论文的时候,都会提出这一条,后来逐渐不说了,因为,说了也没有用,他们不知道如何去增加讨论部分。如果大家去看好一点期刊的论文,讨论部分占论文的比重是非常大的,有一些人说,讨论部分也应该占到三分之一左右。当然,写好这一部分确实需要一定的水平,需要经验的累积。

问题(8):结论部分罗列过多。正常情况下,一篇学术论文只需要围绕一个核心问题即可。也因此,论文的结论写上3-4条就很多了。然而,我见过一些学生的论文,他们恨不得把论文的每一个段落都挑选一句话放到结论部分。特别是我曾经评审一篇论文,某一个作者一共写出了十多条结论,我第一次建议他减少一些结论,结果他略微删掉一部分,第二次审稿的时候,实在没有办法,直接告诉他应该整理到5条,他这才继续提炼。

问题(9):参考文献格式混乱。这一条,是让我最为头疼的事情,有时候帮研究生修改论文,我在最后写了一条“请统一参考文献格式”,第二次来看,还是一样,问题多多。

就这一条,具体问题如下:

1)同一篇参考文献多次出现。这样的问题,说实话,我自己也发生过,如果一篇论文引用50篇文献,自己是很难发现某一篇论文是否重复引用。但,无论如何,在投稿之前,还是需要多看两次的。

2)引用论文信息不全。正常的情况下,引用一篇论文基本上都会包含作者、期刊、年、期、页码。而有时候,他们只是写了部分信息。

3)格式混乱。有一些论文是根据A期刊的格式写的,有一些期刊是根据B期刊的格式写的。让人初看的时候,即使从别的地方直接拷贝过来的。

4)期刊名称错误。对于这一点,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比如“Journal of Iron and Steel Research”和“Journal of Iron and Steel ResearchInternational”,作者不小心就把第二个期刊名称的International给省略掉了,结果这两个完全不一样的期刊……

首先根据自己的专业在知网上搜一下,以建筑类为例吧

然后就会出来很多建筑类的期刊了

一页一页的选择自己感觉合适的杂志应当可以了

我以山西建筑为例,点年投稿,进行投稿就可以了。

这种的有一种弊端,杂志版面费不知道(如果投了版面费很高,而自己又不想投,这就糟了,一稿多投是最大的弊端了)再有就是版面时间也不清楚,如果出刊时间合适还好,如果不合适,哪就完了。

请叫我雷锋!!!

这个简单啊,我这里有一篇现成的,你可以拿去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他者论文文献综述

信息茧房是指人们的信息领域会习惯性地被自己的兴趣所引导,从而将自己的生活桎梏于像蚕茧一般的“茧房”中的现象。由于信息技术提供了更自我的思想空间和任何领域的巨量知识,一些人还可能进一步逃避社会中的种种矛盾,成为与世隔绝的孤立者。在社群内的交流更加高效的同时,社群之间的沟通并不见得一定会比信息匮乏的时代来得顺畅和有效。 “信息茧房”概念的提出不乏历史渊源。早在19世纪,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就已发现,民主社会天然地易于促成个人主义的形成,并将随着身份平等的扩大而扩散。而该概念的正式提出是在桑斯坦的《信息乌托邦》之中,在桑斯坦看来,网络信息时代在带来更多资讯和选择,看似更加民主和自由的表象下其实也蕴藏着对民主的破坏。从网络茧房的个人表征方面观察,可以发现,网络茧房以“个人日报”的形式彰显——在一个完全个人化的报纸上,每个人都可以在其中挑选他喜欢的主题和看法。 在大数据时代下,思政思想教育微传播快速传播,而信息茧房效应则成为了需要被警惕的现象,在一个个小的“信息茧房”和回音室中,人们只倾听自己所选择的东西和愉悦自身的信息,很容易制造偏激的错误、过度的自信和没道理的极端主义。针对我们该如何正确面对信息传播中的信息茧房效应,许多学者进行了相关研究并撰写了论文。 ——— 一.是什么促进了信息茧房的产生 近年来,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数据量成指数级增长,收集、分析海量数据的能力大为提高,大数据的价值逐渐凸显并成为核心竞争力,从而开启了重大的时代转型。预测是大数据的核心价值。它把数学算法运用到海量的数据上,从而达到对事物发生的可能性进行预估的目的。大数据之“大”,并不仅仅在于其产生并传播了浩瀚无边的海量数据,更多的意义在于提供了大量前瞻性的具有预见性的信息和知识。在大数据时代,数字技术条件日趋精密,人们的活动、决定、社会关系都能够被记录,人类的行为不再被视为互不相关、随意偶然的独立事件,而是相互依存、相互串联。① 这些至关紧要的数字尽管在许多方面精准真实地反映了社会群体的行为准则,为许多行业的生产和发展提供了飞跃式的便利,但基于个人的数据分析结果,反过来通过算法推荐作用于个人,某种程度上来说,数据影响着人们对于事物认知的客观性。 今天的某些大数据分析, 在某种意义就是在分析甚至“制造”人们的“视角”, 然后将符合视角的“事实”推送给他们, 虽然推送的“事实”似乎是客观的, 但是, 当它们被放置在人们的“视角”下时, 就成为了影响主观判断和态度的重要手段。②二.信息茧房效应的危害性 所谓“信息茧房”是指受众往往根据个人的需求和兴趣对信息进行片面择取,选择个人偏爱的主题和观点,喜欢与自身兴趣相投的“他者”进行交流,长此以往,就会将自身桎梏于像蚕茧一般的“茧房”中。在这个自我建构的信息脉络中,个人容易因为他人“赞同性”的暗示而逐渐放大自己的偏见,盲目自信,从而错过一些新的或者相反的信息,导致视野狭隘,个人价值观呈现出碎片化,有时甚至会产生极端主义现象……而同时,持不同观点的各个集团间又容易形成话语隔阂,分化明显,认同困难,社会黏性缺失。这些都增添了思想政治教育微传播的困难。① 除却对公众思政教育传播的阻碍效果,信息茧房效应也影响着各类其他公共信息的传播:媒体风格的缺失,用户关注视野的狭窄,用户数据安全风险。公众如果想以理性的思维判断事件,其必要的先决条件便是接受数据的公正与公开,而信息茧房效应将信息分散处理、只给公众展现了迎合其主观思想的部分,正如桑斯坦所写:“我们只听我们选择的东西和愉悦我们的东西的通讯领域。”这便进一步造成了公众主观思想的固化。 置身于各种信息下, 涉猎不同的领域, 倾听不同的声音, 本是一个人实现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 而信息的私人定制则通过“个性化”的名义背离了这种多元的信息传播方式。很大程度上, 这是一种“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 而信息的私人定制则通过“个性化”的名义背离了这种多元的信息传播方式。很大程度上, 这是一种“自我”设限——用户就像蚕一样被自己吐的丝 (基于自我兴趣的信息) 禁锢在自己制造的信息茧房里。④ 目前的智能化、个性化技术, 以及社会化媒体的过滤机制, 更多地是在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但是, 效率对于新闻业来说, 并非唯一或首要的关切。作为环境监测的主要手段, 媒体更重要的目标是帮助人们充分全面地了解自己的生存环境。而个性化服务, 在某些方面与之是背道而驰的。③三.问题的避免与解决 在《算法推送:信息私人定制的“个性化”圈套》中,作者提出了四个走出和避免算法推送个性化圈套的办法: (一)加强规制研究, 形成严格专业的“法、规双律”体制 (二)保护用户隐私, 建立“技、管、人、规”四位一体的网络安全体系 (三)协调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 建立“更快、更准、更好”的分发机制 (四)提升信息消费素养, 培养“多元、开放”思维 高效率精准化分发新闻信息令算法推送显得工具理性十足, 然而工具的合理性只是强调一种工具手段的合适性和有效性, 并不意味着经由算法推送带来的结果就是合理的, 因此我们不得不考虑算法推送在为用户定制信息的的同时, 其弊端对人的伤害。只有认识到这种技术本身存在哪些缺陷, 用户在使用这种工具时有哪些非理性表现, 有意识地应对问题, 平衡其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 才有可能让算法推送技术更好地为人类服务。④ 《大数据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微传播化》则提出,要形成全面性思维、培养模糊性思维、建立创造性思维。 智能化技术不应只顺应人的本性, 还需要帮助人克服自身的局限。新媒体不仅需要满足个性, 还需要打破人们的自我封闭, 实现社会的整合, 虽然必定困难重重, 但这应该是新媒体未来的追求。③ 同样的,《假象、算法囚徒与权利让渡:数据与算法时代的新风险》也对信息茧房的未来解决办法提出了相似的展望,文章提出,社会应当培养公众的数据素质,公众应当对数据具有基本的辨析和判断能力,这有助于对数据分析机构 (包括媒体) 的数据分析水平进行监督, 反过来推进数据应用水平的整体提升。 ——— 自2016年以来,对于信息茧房的学术关注度一路攀升,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与高速发展,这一概念正为社会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我们了解了它在时代潮流中必然的成因,也发觉了它在日常信息传播中所带来的弊端,学者们经过研究和思考总结出了经验,也提出了对未来这一问题能够得到解决的期许。 在这个大数据时代,我们能做的则是时刻警醒,警醒我们自身和外界给我们带来的思想引导,古人都有吾日三省吾身,我们则更应该对接触到的信息多加分析与思索,万不可生活在信息媒体为我们织出的安乐乡中平和度日,毕竟,人类一直以来都走在探索真相的路上,接收事物的多样性和多面性也是我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环,保持理性和怀疑的态度,才是最为重要的知识。①《大数据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微传播化》刘辉.《思想理论教育》2014年06期 ②《假象、算法囚徒与权利让渡:数据与算法时代的新风险》彭兰.《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05期 ③《更好的新闻业,还是更坏的新闻业?——人工智能时代传媒业的新挑战》彭兰.《中国出版》2017年24期 ④《算法推送:信息私人定制的“个性化”圈套》.郝雨.李林霞.《新闻记者》.2017年02刊

一、 选题的依据、意义和理论或实际应用方面的价值: (一)选题的依据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1931—)当代的非裔美国女作家、文学批评家,蓝登书屋出版公司的我、普林斯顿大学人文学科教授。在过去四十年中,莫里森已经创作出版了《最蓝的眼睛》、《所罗门之歌》、《宠儿》等为代表的长篇小说十部和大量的文学评论文章。莫里森的小说具有浓郁的黑人文化特质,主题思想深刻复杂,人物形象丰富立体,叙事话语凝重而不失活泼。这些小说阐释了一个个穿梭于历史与现实、真实与魔幻之间的黑人故事。这些故事既塑造了一个个可怜、可悲的人物形象,也勾勒了一幅幅悲凉、悲壮的美国黑人生活画卷。由于文学创作领域的杰出贡献,莫里森先后荣获了美国小说类图书奖(1978)、普利策文学奖和肯尼迪奖(1988)、诺贝尔文学奖(1993)、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杰出贡献奖(1996)和美国国家人文奖章(2000)等。 本课题借用列斐伏尔空间理论框架解读莫里森的小说《爱》。列斐伏尔的“空间理论”并非理论猜想、空间话语、或者抽象模式,而将抽象思考与日常生活体验、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等多种因素相结合,囊括“空间实践”(spatial practice)、“空间表征”(representation of space)及表征空间”(representational space) 三环节,同时强调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及辩证关系,以此阐释社会空间的社会生产。 列氏的空间概念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拒绝区分物理空间与社会空间,空间在他看来,几乎都是社会空间,因此,空间就等于社会空间。其二:空间主要包含相互间关系,空间不再是静态存在,而动态体现社会现实,展现精神和社会关联。 《爱》是莫里森于2003年10月发表的又一部力作,被评论界誉为“从痴迷、奴役到解放的优美史诗”,是她的写作巅峰。莫里森小说创作的基本主题之一是爱。新作《爱》中讲述了一个黑人家族在民权运动中的兴衰演变。莫里森遵循一贯的寓“政治”于艺术的手法,讲述了一个小范围的大故事。小说以“爱”的异化为线索,涉及到种族、性别、家庭、遗弃、恐惧等,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民权运动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改善了黑人的生活状况。 其依据:一方面,《爱》的空间社会性更加突出,体现着虚拟世界的各种复杂社会关系。小说《爱》没有孤立刻画某一人物或事件,人物和事件总是被置于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和空间关系之中,其中种族意识形态、种族主义话语是空间分隔的密码,空间关系突出体现种族现实。小说的种族空间政治潜藏于情感表文本之下。 另一方面,美国后资本主义时期,种族对立不再那么严格,而阶级对立日益明显,性别对立则一如既往。《爱》反映了美国最近种族空间秩序的发展和演变,“丝镇”的空间历史演变体现文本化的美国空间历史,通过分析美国黑人以空间为媒介和工具,以空间占有以及空间秩序的修改为目标的种族出路探寻,从黑人的个体及族群空间体验中,探索莫里森的空间政治书写。 (二)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从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来看,莫里森的研究已经成为热点,而基于空间视角的研究还很少,尤其目前空间研究呈多样化发展态势,空间是一个很好解读莫里森这类经典作家的方向。 本研究主要从故事空间着手分析,小说《爱》中虚构世界的空间关系比莫里森前几部小说更体现种族现实。从莫里森的写作生涯来看,《爱》也可以理解为作者人文关怀的一个阶段性总结。前几部作品所反映的结构社会空间的各种因素在《爱》中被糅合在一起,各种力量相互交织、共同构建社会空间的本质。从空间角度观察种族问题,能更加切实了解、加深认识种族现实,以其能以更加切实有效的方式解决种族问题。空间与身份、空间与种族之间的关联在小说《爱》中有十分重要的体现。莫里森阐明了种族、性别及阶级意识形态的空间结构动力作用,为弱势群体变革空间秩序提供了理论支持。因此,从空间角度观察种族问题,能加深认识种族现实,以其能以更加切实有效的方式解决种族问题。 此外,虚构世界中的各种空间改造之成败得失引导我们持续思考莫里森为解决种族问题而进行的各种探索。 创新点: 传统的非裔文学批评常常注重语言、叙事和声音等非裔主体构建策略,本研究认为:空间也是非裔民众构建主体的重要媒介和策略,空间与身份、空间与种族之间的关联值得重视。从空间这一本时代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来研究莫里森的著作,一方面可以为理解作品提供不同视角;另一方面,可以从空间解读中反观人类切实的空间实践,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本时代人类的生存状态与互动机制中的一个侧面。文明的发展带给人类全新的空间体验,空间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这些体验,而文学空间问题研究是其中最有效的途径之一。 二、本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一)理论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1)理论的国外研究现状 法国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Henry Lefebvre)出版的《空间的生产》,开创了通往空间性三元辩证法的道路,即空间实践、空间表征与表征空间,即坚持思考空间的每一种方式,无论是物质的、精神的,还是社会的,都应同时被看作既是真实又是想象的、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既是实在的又是隐喻的,同时强调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及辩证关系,以此阐释社会空间的社会生产。 爱德华•索亚(Edward W. Soja)在继承列斐伏尔的空间基础上提出了的“第三空间”概念。索亚强调,在第三空间里一切都汇聚在一起,既是生活空间又是想象空间,它是第一空间和第二空间的本体论前提,因此第三空间将永远保持开放的姿态,向新的可能性和去往新天地的种种旅程。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在《空间、知识、权利》中强调空间的重要性:“空间是任何公共生活形式的基础。空间也是任何权利运作的基础。”此后福柯又提出了最有名的理论和概念是“空间、权利与知识之间的关系”和“异托邦”,即异质空间”。 目前,“空间转向”催生了空间研究热潮。当下空间研究形式多样、角度多重、术语繁多,看似庞杂繁复,却有着相似的本质,即空间表意研究。 (2)理论的国内研究现状 谢纳在《空间生产与文化表征》书中以空间生产论为理论基础分析中国现代小说,研究文学在文化表征实践过程中如何运用表现、再现、想象、隐喻、象征等表征方式对空问进行意义的编码重组,揭示现代性空间重组的文化政治内涵及其社会历史意义。 包亚明在《空间文化与都市研究》中指出空间的历史性和社会性在中国城市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引导我们思考社会、历史和空间的共时性及其复杂的相互依赖关系在都市化进程中的影响。 王笛《成都公共空间、下层民众与地方政治》通过分析各阶层民众公共生活空间与日常生活的关系,阐述了下层民众是怎样一步步丧失了他们的生产空间和文化传统,又怎样拿起“弱者的武器”为自己的命运而抗争的。 此外,国内还有一些“空间书写”和“空间隐喻”方面的研究成果,总体的空间研究呈多样化发展态势。 (二)莫里森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莫里森研究主要分为三个阶段:(1)起步期,20世纪70年代对莫里森的研究刚刚展开,也就是莫里森第一部小说《最蓝的眼睛》面世5年后,有了第一篇较系统的研究论文《莫里森的小说: 对受挫情感的研究》( The Novels o f Toni Morrison :Studies in Thwarted Senstivity ),分析了《最蓝的眼睛》和《秀拉》两部作品中两位女主角“受挫的情感”。(2)升温期,20世纪80年代末很多黑人美国文学、黑人女性文学专著也都着力探讨莫里森小说,1985年还出现了第一部莫里森研究专著:《莫里森的世界:文学批评探索》。此后,莫里森的研究数量和批评视角呈逐年增长态势。(3)繁荣期,20世纪90年代以来,莫里森研究逐渐走向繁荣。随着莫里森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的作品更被译成多种语言出版发行,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关注与认同,此后,对莫里森的研究和评论呈逐渐增多和加深的趋势。 纵观莫里森的研究视角主要聚焦以下几个方面: 1、女性主义与黑人女性主义 1977年芭芭拉•史密斯发表了《走向黑人女性主义批评》分析了《秀拉》中的黑人女同性恋元素,探讨了小说中黑人女性的经历和女性之间的友谊问题。 2、黑人文学传统与非洲渊源 特鲁迪尔•哈里斯(Trudier Harris)的《虚构与民间传说:托尼•莫里森的小说》(Fiction and Folklore: The Novels of Toni Morrison,1991).希金斯(Therese E. Higgins)的《笃信、宇宙论与民间传说:托尼•莫里森小说中的非洲影响》等。(Religiosity,Cosmology and Folklore:the African Influence in the Novels of Toni Morrison)。探讨了从非洲文化、历史、奴隶制、黑人音乐等角度影响着莫里森小说的创作。 3、心理分析 布兰奇(Eleanor Branch)的《穿过俄狄浦斯之谜:所罗门之歌>中奶娃的自我追寻》(《Trough the Maze of the Oedipal : Milkman’s Search for Self in Song of Solomon》)运用弗洛伊德的恋母情结以及拉康的镜像理论、自我发展理论等进行了对美国黑人和个人家庭世界的相关解读。 4、生态批评 因为莫里森小说中的自然总是与宗教、种族主义等文化背景紧密联系。勒庖(Lauren Lepow)的《失乐园与复乐园:托尼•莫里森柏油娃>中的二元对立与伊甸园神话》。就从自然与宗教角度探讨了美国黑人的力量与堕落、自然与伤痛的弥合等问题。 5、比较研究 将莫里森与其他黑人作家、女性作家或其他经典作家进行比较的研究不少。如威廉姆斯(Lisa Williams)的《托尼•莫里森和弗吉尼亚•伍尔夫小说中作为局外人的艺术家》(《The Artist as Outsider in the Novels of Toni Morrison and Virginia Woolf》)、麦克(Patricia Mckee)的《生产美国种族:亨利•詹姆斯、威廉•福克纳以及托尼•莫里森》(《Producting American Race : Henry James, William Faulkner, Toni Morrison 》)等。 6、专著、工具书等 《托尼•莫里森百科全书》(The Toni Morrison Encyclopedia)、《托尼•莫里森参考书目》(Toni Morrison: A Bibliography)及《托尼•莫里森世界:小说人物及地方指南》(The World of Toni Morrison:A Guide to Characters and Places in Her Novels)及《托尼•莫里森访谈录》(Conversations with Toni Morrison)。 综上,国外莫里森研究已经成为显学,评论界对莫里森作品的整体评价和诠释一直处于多样化的发展变化之中,其研究视角、方法和切入点都在向丰富多元化发展。 国内莫里森研究: 国内莫里森研究晚于国外,中国对莫里森的译介始于20世纪80年代,杜志卿在2005年发表了《国内托尼•莫里森译介述评》,详细梳理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莫里森译介情况。在莫里森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柏油孩子》、《爵士乐》、《天堂》等中译本相继出版后, 90年代初,国内莫里森研究才逐渐呈升温状态。但研究对象多集中在《宠儿》、《最蓝的眼睛》、《所罗门之歌》上,对莫里森的近作的相关成果更少。21世纪开始,莫里森研究已经成为热点。通过查阅CNKI等国内中文核心期刊,期刊论文达到6000多篇,还有十几部专著。国内的主要研究状况如下: 目前国内出版了十几部对莫里森研究的专著,其中王守仁、吴新云发表了《性别•种族•文化:托妮•莫里森与二十世纪美国黑人文学》在美国族裔问题的背景下,研究了基于种族、性别问题下的作品与文化的关系。唐红梅发表的《种族、性别与身份认同——美国黑人女作家艾丽丝•沃克托尼•莫里森小说创作研究》将两位极具代表性的黑人女作家进行对比分析,论述了作品中人物身份认同的困境与身份构建的努力尝试。章汝雯的《托妮•莫里森研究》则系统的分析了《所罗门之歌》、《宠儿》、《秀拉》和《爱》几部小说的主题,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值得借鉴的视角。 以莫里森研究作为博士论文的有20多篇,且目前正呈逐渐上升趋势,其中曾梅的《冲突的思考,融合的启示:托妮•莫里森作品的文化定位》从种族主义为出发点,探讨了莫里森这类经典作家在艺术创作中思想、情感的表达和定位。 国内与国外研究成果的接轨较晚,研究现象相对集中,发展、创新不够。 (三)对《爱》的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在外文网上搜索及百度上查找,很多期刊都对这部小说进行了评论,总结如下: 《芝加哥太阳报》( Chicago Sun-Times)评论被商业作家一再浪漫化的“爱”的主题,在托尼•莫里森笔下剥离了层层伪装,让人感到切肤之痛。 亚马逊网站()肯定了托尼•莫里森的作家地位,称在世作家里,小说开篇写得最值得回味的,除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就是托尼•莫里森。 《观察家》( Observers)评论莫里森“当她开口讲话,整个美国都洗耳恭听”。她是奥巴马、希拉里、厄普代克、拜厄特的文学偶像。 《新闻周刊》(News Week)评论这本小说像一颗致密的星辰,它惊心动魄,又洗练完美,堪称莫里森巅峰时期的成熟之作。 《ELLE》(美国版)称莫里森笔下斑斓世界,丰富的语言,表现人类痛苦、渴望与失落的质感十足的场景,令《爱》充满魅力。 美国总统 奥巴马称她优雅、智慧,是引人瞩目的作家,也是引人瞩目的女人。 美国前第一夫人 凯瑟琳•布什称“她的每一部小说里,爱都是那么艰难、复杂而浓烈,犹如一条深邃湍急的河” 。 托尼•莫里森本人接受访谈时称我写这本书,是想让人回忆那种“不顾一切‘全副身心,没有任何负担地去爱一个人”的感觉。 《出版商周刊》(Publishers Weekly)称爱是一部深刻的小说。莫里森像一个生动的画家描绘人的情绪,通过一个个精美的隐喻,将舒适开放的风格呈现在读者的眼前。 另外,亚马逊网上书评人 Gilbert对该书的风格、主题、人物刻画、叙事方法以及文本内容也多有赞誉。 (2)国内研究现状: ○1 女性主义和黑人女性主义的解读: 唐红梅在《论托尼•莫里森爱>中的历史反思与黑人女性主体意识》通过分析小说的叙述声音,指出只有建构积极的黑人女性形象,黑人女性主体意识才得以表达。 冯丽芬在硕士论文《托尼•莫里森小说爱>中黑人女性的主体性建构》中继续关注在父权制和种族主义下的黑人女性的成长和黑人女性主体性的建构。 李秀清在《女性主体的沦丧与回归——评莫里森的小说爱>》中从黑人内部问题入手, 表明威胁女性主体意识的根源是种族内部的阶级与性别压迫及女性主体意识的丧失。 ○2 从生态批评角度解读 赵莉,崔楠的《种族性别和谐——爱>中的生态女性主义解读》从种族和两性冲突二元制思维模式下女人和自然的关系、生态女性主义意识等视角解读莫里森的政治思想: 以促进种族、性别和自然的全方面和谐发展,让爱起到作用,从根本上改变女性的生活状态。 ○3 从叙事学角度解读: 成思明的《论托妮•莫里森《爱》的叙事技巧》主要从小说多重叙述视角和碎片化的时空机制分析了《爱》中后民权时代的黑人的思想变化。 ○4 从性别研究解读 夏鸿猷在硕士论文《对托妮•莫里森《爱》的社会性别研究》中通过探讨黑人社区里不平等的两性关系,阐述莫里森为重建和谐的男女关系所做出的努力。 苏婷婷,杜志卿的《无法走出过去的阴影——托妮•莫里森笔下的比尔•科西》通过分析一位心灵扭曲的黑人男性形象说明黑人只有重新审视历史,勇于面对过去,才能克服“身份焦虑”,实现自我身份认同。 ○5 从种族、阶级方面解读 肖腊梅《爱与政治——评莫里森的小说爱》将爱恨置于民权运动这个政治语境下,因而带有浓厚的对种族、性别问题的思考意识。 王守仁 吴新云的《对爱进行新的思考——评莫里森的小说爱》探讨了一个重要问题是民权运动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改善了黑人的生活状况。 ○6 心理分析解读 言捷智在硕士论文《论畸形的爱——托尼•莫里森 爱> 的心理解读_》以心理学家弗洛姆和罗杰斯的理论为依据,探讨了美国黑人在种族、阶级压迫下畸形之爱产生的原因及解决的方法。 阿卫星在《对莫里森小说爱>中爱的缺失的心理阐释》中通过黑人女性之间失败的友谊以及畸形的婚姻,展示了黑人女性在充斥着父权制和种族歧视的社会中的命运。 ○7 伦理学解读 王瑜在《托妮•莫里森爱>中的伦理解读》中从道德伦理、家庭伦理和政治伦理三个共时的维度分析小说中人物的伦理观。 ○8 其他方面研究 翟文婧在《价值的载体与欲望的对象———托尼•莫里森小说 爱>中的女性身体》中将注意力放在主体性建立的物质基础即人的肉体之上。在伊里加蕾理论的关注下,通过解读灵魂和肉体的分离,揭示女性对自身身体控制的脆弱导致女性无法在沦为 “他者” 的身份中构建自身主体。 王玉括在《爱的魅力与困惑—托妮•莫里森的新作 爱>》中把母爱和自爱作为黑人社区改善男/女、个体/群体关系的建设性力量。 三、课题研究拟采取的方法: 1、文献综述法 文献综述研究法是指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需要,通过查阅文献来获得相关资料,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所要研究的问题,找出事物的本质属性,从中发现问题的一种研究方法。本课题将利用学校图书馆、网络、杂志等搜集与本课题相关的材料,在充分占有第一手资料的情况下,对材料进行分析、综合,找出充分的论据和理论基础来论证观点。 2、系统分析法 系统分析法是指反映客观整体性的思维方式,要求从客观世界(即研究对象)的整体与要素,整体与层次,整体与结构,整体与环境的辩证统一出发,揭示事物的整体关系与整体特征。系统分析法运用到本课题研究中来,就是要把文本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理清文本内部的层次,发现每个层次之间的联系,发挥其对主题论证的支持作用。 3、文本细读法 文本细读是语义学对文本进行解读的重要方法和显著特征。其基本特征是:以文本为中心;重视语境对语义分析的影响;强调文本的内部组织结构。通过文本细读与理论探讨相结合的方式,运用理论指导文本细度,文本细读阐释理论、发展理论,力图做到文本与理论的有机结合。 四、课题研究中的主要难点以及解决的方法: (一)主要难点 1、本课题在研究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理论难题 (1)本课题在研究过程中所运用的空间理论,属于哲学范畴,使得文论理解起来难度加大。 (2)空间理论在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对原来一些术语的解释有了新的阐述,在运用的过程中容易出现误区。另外,在理论与文本的结合方面,也有不易把握的因素。 2、相关资料的搜集较难 由于国外对于卡托妮•莫里森的《爱》的研究还没有充分展开,相关研究资料的数量还很有限,尤其是国外的参考文献,收集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二)解决的办法 1、对于本课题在研究过程中会遇到一些理论难题解决的方法有: (1)借鉴前人分析类似的文本时的思路,寻找灵感和线索多维度地进行分析。 (2)刻苦研读空间理论,找出该理论在文本分析研究中的侧重点。 (3)通过向导师请教,弄清本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理论难点。 (4)向本学科中有造诣的专家、学者请教。 2、对资料搜集较难的问题,其解决办法有: (1)通过互联网、报刊、书籍寻求资料。 (2)利用我校图书馆查找一些资料。 (3)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亲自到北京图书馆查找一些资料。 (4)认真研读文本,扎实掌握理论知识,在广度有限的情况下,在深度上下功夫。 五、论文工作日程计划: (一)20XX年9月—20XX年11月:论文开题阶段。 广泛阅读相关论文,完成调研报告,确定学位论文题目,完成开题报告。 (二)20XX年1月—20XX年3月:理论准备阶段。 研读列斐伏尔的相关理论,寻求该课题的理论支持,细化论文提纲,填充必要内容。 (三)20XX年4月—20XX年6月:资料收集阶段。 通过上因特网、本校图书馆等方式搜集相关数据资料,寻求该课题的佐证材料,为毕业论文的撰写提供事实依据。 (四)20XX年7月—20XX年8月:材料分析和理论总结阶段。 将文本及相关资料与理论相结合,探讨不同的人物主体空间诉求和空间实践的过程。确定详细提纲。 (五)20XX年12月前:完成初稿阶段。将相关理论重新梳理,认真修改理论与文本结合分析的不妥之处,完善论文的合理性。 (六)20XX年1月:校订、修改论文。 (七)20XX年3月:定稿,准备答辩。

消费者行为文献综述毕业论文

1.研究文化对消费者心理及行为的目的和意义... - 1 -2.消费者心理及行为的特点分析... - 2 - 3.文化差异对消费者影响的表现... - 3 -4.利用不同文化促进不同消费行为... - 6 -5.消费差异及对策分析... - 7 -

我认为应该分为以下几个模块一、消费者行为与市场营销 1、消费者与消费者行为 2、消费者行为与市场营销的关系 二、消费者的心理活动过程 1、消费者心理活动的认识过程 2、消费者心理活动的情感过程 3、消费者心理活动的意志过程 三、消费者个性心理与消费者行为 1、个性的相关概念 2、消费者个性心理特征 3、消费者个性倾向性 4、消费者购买行为 5、消费者购买行为模式 6、消费者购买行为的一般过程 四、消费者群体心理与消费者行为 1、群体概述 2、主要参照群体心理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 3、消费者群体的类别与意义 4、主要消费者群体的心理与行为 5、消费习俗与消费流行 五、产品组合与消费者行为 1、产品开发与消费者行为 2、产品品牌与消费者行为 3、产品包装与消费者行为 4、产品服务于消费者行为 5、产品生命周期与消费者行为 六、价格组合与消费者行为 1、消费者的价格心理 2、价格制定的心理策略 3、折扣价格制定的心理策略 4、价格调整的心理策略 七、分销组合与消费者行为 1、批发商的采购心理 2、零售商的进货心理 3、终端市场与消费者心理 八、促销组合与消费者行为 1、广告与消费者行为 2、人员推销与消费者行为 3、公共关系与消费者行为 4、营业推广与消费者行为 九、组织市场消费者行为 1、组织市场概述 2、组织市场购买决策 3、政府采购

相关范文:[摘要]中国是全球奢侈品最具潜力的市场之一,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如何让奢侈品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形象并建立忠诚度?本文从奢侈品品牌特性分析入手,对基于消费者的奢侈品营销方法及过程中的要点做了重点分析。 [关键词]奢侈品牌 消费者 营销 中国经济的快速成长,加上奢侈品消费者的人数大幅增加,大大促进了中国奢侈品市场的发展。潜在的成长空间非常巨大的中国已经成为国际大牌的关注之地。奢侈品消费时代已经来临,把握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与行为,正确应用销售方法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奢侈品的品牌特性 奢侈品品牌是指这样的一类品牌,其产品的价格、品质、工艺等方面都远远高于同类产品的其他品牌,其带给消费者的无形效用远远高于其产品本身的实际功效对消费者产生的效用,是社会各个阶层公认的顶级品牌。就商品种类所关联的基本功能需求上讲,奢侈品的功能性未必高到产生消费者可感知的显著差别,但他的无形效用表现性却一眼可见。从营销的角度来看,奢侈品是指“无形价值/有形价值”比值很高的产品。 Dubois等人(2001)在定性研究的基础上发现消费者眼中的奢侈品牌具以下6个特征: 1.卓越的品质(Excellent quality) 超凡细腻的手工,对品质的苛刻要求,经典的设计理念,设计大师的匠心独具,用料的考究都使奢侈品精致而唯美。 2.超高的价格(Very high price) 极品的价格并不会让消费者望而却步,反而与其极品的形象相辅相成,让消费者觉得只有这个品牌才是不折不扣的众品牌中的至尊。在消费者脑中价格已成为质量的触发特征,已形成了“昂贵=优质”的固定思维模式。 3.稀缺性和独特性(Scaricity and uniqueness)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产品稀缺性信息对于消费者购买的影响效果主要源自于两个方面:一是人们潜意识中存在着“物以稀为贵”的认识,消费者常常把购买某种产品的机会和可能性作为评价该产品的一个标准(Lynn 1992),这是一种“对稀有资源的竞争”;二是根据Brehm(l981)的“心理抗拒理论”,某种产品的逐渐稀缺性会给消费者现在享有的购买自由带来限制,消费者为了抵抗这种购买自由丧失的威胁,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产生较以前更强的购买冲动。奢侈品不断树立起“独特”的形象,创造着自己的最高境界。正是因为奢侈品的独特性,才为人们的购买创造了理由,也正因为奢侈品的独特性而非大众化,才更显示其尊贵,才能给人以独特的体验。 4.美学和感官刺激(Aesthetics and poly sensuality) 奢侈品牌产品一般都具有较高的美学艺术,有此甚至堪称艺术精品。这此经过精心创作的产品具有强烈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它以其独特的视觉形象,克服了语言和文字的障碍,在市场上引为时尚,使大消费者乐于观赏并从中获得愉快的美学享受,这样的产品必然对消费者的感官产生刺激在消费者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并激发其产生强烈的购买欲望,这就是奢华品牌的魅力。 5.传承性和个人历史(Ancestral heritage and personal history) 从奢侈品中都可以萃取出其具有的独特的历史。比如品牌与贵族皇室血统的渊源,比如品牌独有的历史文化和传奇性,这些都是可以使奢侈品牌得以物有所值的原因。 6.非必要(需)性(Superfluousness) 奢侈品存在“可经济替代”性,奢侈品所能满足的实际或实用功能,事实上都可以用其他更便宜的产品或服务来替代,而并非是必需的。 二、基于消费者的营销 要让消费者从不了解到了解某品牌奢侈品,并最终拥有一定的忠诚度,是一场基于消费者的,而不是产品的营销。 (一)从不了解到了解 随着奢侈品消费市场不断扩大,形成了三类奢侈品消费群体:“财富新贵”“时尚新宠”“尚酷新族”。“财富新贵”是中国奢侈品市场的主力消费群,这类顾客以商人为主,一般年龄在35岁以上,他们一般选择最为人们熟知的主流奢侈品品牌。“时尚新宠”是日益扩大的消费群,这类顾客以白领阶层为主,年龄在20多岁到30多岁之间,他们比较注重奢侈品品牌的款式、风格和品位。“尚酷新族”是未来奢侈品市场的生力军,这类顾客是20岁左右的独生子女,他们选择不同的奢侈品牌以彰显其独特个性。 针对这些奢侈品的消费群体,应着重注意两个方面的宣传: 1.广告。易为公关CEO大龙:“当你经营奢侈品牌时,‘正确的’人和‘正确的’媒体比‘众多’人和‘众多’媒体更重要。”对于奢侈品的品牌宣传都有一个基本的要求,就是针对目标受众群来选择不同的媒体。奢侈品的品牌宣传应注意选择一些专门的媒体,比如一些杂志,它的发行量不高但接触的高档消费人群却很多,所针对的消费者都是高级富有的一群。类似的如高尔夫球的会刊,高档汽车会员的会刊,都是奢侈品牌的较好广告媒体。奢侈品一般不常选择大众媒体,奢侈品若常在电视上做广告,特别是在一些不严肃的节目之间插播广告会使品牌的档次降低损害品牌形象。根据社会心理学的研究,人们往往效仿那些与自己相似的人,而不是与自己不同的人。据此,奢侈品的广告中的人物应该针对三类奢侈品消费群体分别进行不同的选择。 2.公关。公共关系与广告的区别体现在奢侈品行业,就是一个间接的,一个是直接的。公共关系通过媒体、活动展示产品的特色,是品牌和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关可以给消费者更亲切的感受。其中事件营销是利于提高品牌知名度的方法之一。事件营销就是利用社会热点,进行公关活动。与广告宣传相比,事件营销具有成本低廉、可信度高和传播面广等特点。对企业来说,在事件营销上要注意把握三个机会:时代背景的机会、媒体热点的机会和品牌自身的机会。 (二)对“了解”的强化 1.情景营销 奢侈品的价值无法用一般商品的标准来衡量,而它们的消费者也更多地寄希望于通过消费,享受奢侈品的象征性价值,体验一种期盼已久的精致生活。顾客消费心理的特殊性,就决定了奢侈品的营销手段与众不同。 情景营销(SceneMarketing)就是在销售过程中,运用生动形象的语言给顾客描绘一幅使用产品后带来的美好图像,激起顾客对这幅图的向往,并有效刺激顾客购买欲望的手段。 在奢侈品消费中,人们追求的核心价值已不再侧重于商品本身的功能利益,他们更看重的是依附在商品使用价值之外的“符号象征价值”。即物品的象征性利益。消费者购买珠宝首饰等奢侈品就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彰显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展示自己的能力、地位、品位等等。这种消费过程所起的已不仅是一种享受功能,更多的是希望与外部客体世界建立直接的联系,以达到对精彩人生、精致生活的追求与体验。消费者对奢侈品象征性利益的这种追求为情景营销的成功奠定了基础。在导购现场,营销人员富有感情色彩的描绘可以使顾客将这种场景和自己的亲身经历结合起来。满足他们的期望值,让消费者动情。而顾客的购买行为主要是由感情力量引起,如果终端销售人员所描绘的情景,正好吻合购买者原有的想法,这种带有感情色彩的话最容易说服顾客。消费者对品牌的疯狂偏好,存在关联的道理。营造的情景正可以强化奢侈品牌的美好形象。 情景营销首先要涉及不同的场景。了解顾客购买产品的原因,并分析各类产品对主体消费者而言意味着什么。再从这些出发点根据顾客的实际需要进行场景描绘。在情景营销不仅要掌握好语言的表达方式,还需要把售卖的奢侈品和顾客的需求有机地联系起来,并想像出一幅有趣的、具体的、能打动人心的图画。然后把这幅图画有声有色地描绘给顾客听。当然,在某种程度上,不应让消费者特别快地得到销售给他的东西,先仅让他感觉到有这样一个东西。总之,销售人员首先要做好消费者的消费动因分析工作,然后把握好顾客进店、介绍产品、深入沟通、顾客离开等四个主要的时机,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情境营销的效用。 2.终端视觉表现 与生俱来的高贵感让奢侈品在品牌传播上,不适宜把轰炸式的广告策略和琳琅满目的卖场促销等手段作为亲近消费者的最佳工具,而对终端视觉传达的重视和细节的把握成为他们演绎品牌内涵,实现与顾客沟通、拉动销售的重要或者主要手段。 奢侈品终端的视觉传达通过店堂的内外装修、商品陈列、商品的包装、店员着装、橱窗等多种载体来实现。为营造品牌的尊贵感,奢侈品牌不仅注重店堂内部装修还追求店堂外在的建筑艺术感,以营造属手自身品牌的独一无二的购物空间。从橱窗设计到商品陈列,再到商品包装甚至终端销售人员,奢侈品品牌把终端建设作为品牌打造链上关键的一环。成功的终端形象能呈现具有主题的视觉冲击力,让顾客短时间内就能从中识别和理解品牌理念。 (三)强化后建立奢侈品牌忠诚度 奢侈品品牌形象的口碑传播是关键方法之一。进行更好的口碑传播,就要让消费者对企业文化产品价值有更好地了解。即使最终产品的使用价值近似,也让消费者更深入地了解奢侈品牌的生产工序,生产工艺和生产原料,并且让他们将之作为他们购买此品牌的理由。而消费者不仅仅喜爱并购买奢侈品牌的设计本身,他们实际上也是在购买奢侈品牌的设计师的时间和灵感。让设计师走向前台,让消费者深入了解设计师的设计理念和设计风格,都是让消费者对企业文化产品价值有更好地了解的方法。消费者对于某品牌的追捧等于对于某品牌设计师的喜爱和忠诚。而原产地、产品本身、产品的设计师等最好通过故事的形式与消费者进行沟通,才能更容易调动消费者的兴趣易于记忆和理解。奢侈品牌需要讲述奢侈品牌自己的故事。这样建立起了一定的忠诚度后的口碑传播的“物质”基础便成熟了。当顾客向其他人推荐品牌的时候,真正了解品牌的含义、有内容可以说,就能更有效地令别人兴奋。如此,会使越来越多的人进入从不了解到了解的阶段,到强化的阶段,从此进入良性循环。 三、总结 营销的基本目标在于实现营销者与消费者的双向行为的改变。奢侈品消费者在不同购买心理的驱动下,积极搜寻产品信息,营销者应通过收集与消费者心理密切相关的信息,采取相适应的手段来刺激消费者,从而实现刺激消费者从不了解到了解,到建立忠诚度。随着我国奢侈品消费时代的来临,把握消费者心理和行为,正确应用销售方法,针对目标顾客的消费行为和消费习惯实施有效的营销活动是奢侈品牌能否成功定位于消费者心里并在消费者脑里建立品牌忠诚度的关键。 参考文献 [1](美)罗伯特·西奥迪尼;陈叙译,影响力 Influence: The Psychology of Persuasion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李长江,汪艳霞,浅析奢侈品的营销策略.商业时代,2006/26.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文献综述类论文都由什么组成

文献综述的基本框架包含四部分:摘要、引言、主体和参考文献。

1,摘要和关键词:摘要限200字以内。摘要要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不应出现图表、冗长的公式和非公知的符号、缩略语,摘要后需要给出3-5个关键词,中间应用分号“;”分隔。

2,引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研究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3,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

4,参考文献,是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参考文献的多少可体现作者阅读文献的广度和深度,对综述类论文参考文献的数量不同杂志有不同的要求,一般以30条以内为宜,以3-5年内的最新文献为主。

文献综述其他情况简介

文献综述是研究者在其提前阅读过某一主题的文献后,经过理解、整理、融会贯通,综合分析和评价而组成的一种不同于研究论文的文体。

好的文献综述,不但可以为下一步的学位论文写作奠定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提供某种延伸的契机,而且能表明写本综述的作者对既有研究文献的归纳分析和梳理整合的综合能力,从而有助于提高对学位论文水平的总体评价。

文献综述一般包括引言、正文、结论、附录等四个部分。1、引言:包括撰写文献综述的原因、意义、文献的范围、正文的标题及基本内容提要。2、正文:是文献综述的主要内容,包括某一课题研究的历史、现状、基本内容,研究方法的分析,已解决的问题和尚存的问题重点、详尽地阐述对当前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这样不但可以使研究者确定研究方向,而且便于他人了解该课题研究的起点和切入点,是在他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3、结论:文献研究的结论,概括指出自己对该课题的研究意见,存在的不同意见和有待解决的问题等。4、附录:列出参考文献,说明文献综述所依据的资料,增加综述的可信度,便于读者进一步检索。

文献综述通常包括三个部分:前言、主体和总结。前言部分主要说明文献综述写作的目的,介绍主要概念、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涉及问题的范围)、文献起止年月、问题的现状和争论焦点等。主体部分包括文献综述的主要内容,可根据时间的顺序对文献进行综述、也可对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对不同的观点进行综述。

在综述中,对文献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对照,阐明有关问题的研究历史、现状和发展方向,找出已解决的问题和尚存的问题,重点阐述对当前的影响及发展趋势,这样不但可以使研究者确定研究方向,而且便于使读者了解该研究的切入点。

文献写作过程中应遵循的总的原则:

(1)整理、组织相关文献的笔记。一篇好的文献综述要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如引言、结论、段落之间要环环相扣,要衔接自如。

(2)在文献综述写作过程中,要紧扣主题,清晰、有效、准确无误地表达观点。

(3)采用批判的态度,广泛阅读相关文献。不能盲目接受他人的观点,对来自权威的观点要敢于质疑、敢于批判。

(4)质疑、评价所阅读的内容,要始终记得:并非印成铅字发表出来的东西都是完美无缺的。

优秀管理者的论文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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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四点:1、坚持原则。作为一名管理者,首先必须坚持自己的原则:公平公正、以身作则。这是对一个管理者的基本要求,只有以身作则上行下效,并且对下属一视同仁,才能在管理中使人信服。2、树立威信。作为一名管理者,要树立自己的威信,要有魄力和气场,才能领导好下属员工。优柔寡断犹豫不决不能胜任管理者的职责,作为优秀管理者,要勇于决断、临危不惧,有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魄力。3、懂得授权。不懂授权的领导不是一位好领导,要放手让下属有一定的权限,才能让他们对工作更有积极性,也解放了自己。4、建设团队。一个好的管理者,肯定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精良团队。每个团队成员都有自己的职责而又相互扶持,让工作完成得更完美。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如何做好管理者一、 过硬的专业能力 基层管理者即是管理者,同时又肩负了具体的工作和事务,所以个人过硬的业务能力各素质是在组织中“让人心服口服”为前提。同时,企业的各种业务培训一般也是通过基层管理者进行的,所以业务能力对基层管理人员来说占有举足轻重的份量。1、 具备相适应的专业、技能、理论知识。2、 熟悉自己专业范围的工作内容、程序、方法、技巧、熟练运用本专业工具的才能。3、 业务精通,科学决策、组织、协调沟通能力。二、 优良的品德素质1、 以公司、集体利益为重,坚持真理,实事求是。2、 具有宽阔的胸怀。3、 具有公正用权意识。4、 具有求真务实作风。5、 具有理智的感情。优良的品德是走好人生道路的必要条件,也是带班管理的资本。优良的品德,是好学、善良、真诚、勤勉、进取以宽阔的胸怀,正派的作风,表里如一的形象方面的总和。三、 相适应的文化素质全民文化教育不断提高,员工文化水平普遍较高,同时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涌现,办公手段日益现代化。管理文化素质更要提高,必须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决策运筹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控制能力,总结汇报能力以创新能力等。这些能力的提高,都需要丰富的文化知识作基础。1、 有一定的文化政治理论知识。2、 精通本职的专业知识。3、 有广博的相关学科知识。四、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事业心和责任心,是干好一切工作的首要条件,也是做好一名合格的管理者的重要思想基础。有了这一点,就会努力学习,提高各方面的本领,就会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就会尽职尽责地工作。这就说明了事业心在管理者素质中所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1、 有热爱公司、热爱团队、热爱岗位、建功立业思想。2、 有以公司为家,一心扑到工作上的职责意识。3、 有严肃认真的态度,一丝不苟的态度。4、 有埋头苦干,奋力拼搏的工作精神。五、 有对员工的正确态度和深厚感情对员工的态度和感情问题,历来是管理工作的一个根本问题。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员工,做到“以情带班,以理服人”。是新时期管理工作的一个本性问题。对员工的态度与感情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端正态度是产生感情的前提和基础,深厚的感情是态度端正的具体体现。做好“管教”工作,必须具有以下几种“心”:1、 尊重的心:管理者必须尊重自己组织中的每个员工。所谓“想人怎样待己便应该怎样待人”,尊重是赢得真诚的前提。尽管在组织中,每个员工的身世背景,家庭可能各有不同,但是以平等的心对待每个员工,才能谋求一个融洽的氛围,让员工从心里愿意和你共事,愿意为你排忧解难,共谋发展。2、 关心的心:基层管理者直接接触的就是一线员工,因而他们的“疾苦、心声”基层管理者知道得最清楚。关心才能显示出自己的仁爱之心。3、 体恤的心:既然有了关心,就应该在他们出现个人问题时,体恤他们同时,学会换位思考,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4、 赏识的心:当你赏识一个人的时候,你就可以激励他。作为管理者,就要不断用赏识的眼光对待员工,不断地在工作中表达自己的赏识,使员工受到鼓舞和激励,尤其是在员工做得优秀的时候。管理者不能默认员工的表现,一味地让员工猜测自己的态度,默认和猜测都将导致沟通的障碍,使员工对管理者丧失信心。你所能做的就是对员工说出你的常识和你对他们的评价,让员工从你的表情和语言中感受你的真诚,激励员工的士气。5、 分享的心:分享是最好的学习态度,也是最好的管理方式。管理者就是要在工作当中不断地和员工分享知识、分享经验、分享目标、分享一切值得分享的东西,通过分享,管理者不断能很好地传达理念,表达想法,不断形成影响力,用影响力和威信管理者也能不断从员工那里吸取更多有用的东西,形成管理都与员工之间的互动,相互学习,相互进步。6、 授权的心:授权赋能既是经理的职责所在,也是高效管理的心备条件,管理者只有把应授出的权力授予员工,员工才会愿意对工作负责,才会更有把工作做好的动机,经理必须在授权上多加用心,把授权工作做好,让授权成为解放自我,管好员工的法宝,授权的心更表现为自己够有勇气去“举贤”,能够容忍下属超越自己。7、 服务的心:所谓服务就是把员工当成自己的客户。管理者是为员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你所要做的就是充分利用手中的职权和资源为员工提供工作上的方便为其清除障碍,致力于无障碍工作环境的建设,让员工体验的管理的效率和办事的高速度,不断鼓舞员工的士气。六、 有良好的自身形象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是管理者素质的综合反映和具体体现,员工接受管理者的教育和管理,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要增强管理的权威性和说服力,必须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坚持以行带班。1、 对工作尽心尽力,认真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时时刻刻以集体的荣誉和利益为重,才能使部属产生尊敬和钦佩感,激发部属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2、 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的形象。3、 身先士卒,勇挑重担的形象,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敢喊、敢做”,“跟我来”,“看我的”做出好样子。4、 公道正派的形象,坚持原则,不分亲疏、一视同仁。5、 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形象,建立和谐的内部关系,增强内部大团结,是作为管理者的重要职能。七、 有胜任本职的管理能力管理能力是最重要的管理素质,其内容非常广泛,极为丰富。是新时期基层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管理者必须具备的四种能力:1、 运用管理规章制度带班的能力。干部按制去管,员工按制度去做。2、 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善于发现问题,勤于分析问题,正确解决问题。首先,要善于通过与员工实行“五同”观其变化,寻其征兆。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其次,要通过对了解到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思考和分析,弄清问题出现的原因,及时拿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真正做到“四个知道,一个根上”,把可能发生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3、 严格管理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能力,必须努力提高严格管理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能力,切实做到:既能坚持严格管理,从严带班,又能坚持说服教育,以理带班,并善于把这两个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八、 团队建设能力:基层管理者除了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那么体现管理者魅力和价值的就是团队建建设的能力。一个人的业绩可能非常优秀,但是只注重个人的业绩而忽视了团队,充其量只是一个业务精英。如果将团队发挥巨大的效能作用,便是一个管理者的最大喜悦。如何建设一个团队呢?1、 充满激情。激情可以感染组织的每个人,而且激情可以激发每个成员的战斗力,让员工对远景充满信心和希望。试想一个没有激情的人如何可以组建一个有激情的团队呢?2、 善于激励:在工作遇到难题时,作为一个精神的鼓励者使员工疲倦时可以重新振奋的去面对难题,而且只有激励,才能让能力不足、信心不强的人成长起来。3、 善于组合;团队中必然有各种性格特点的人,那么发现他们个人的人优缺点,发挥个人的优势力加以组合,使团队发挥最大效能。基层管理者也要学会布局——强与弱的搭配,活跃与循规蹈矩组合 然后,再将他们安排到队中的不同位置。九、 领导力基层管理者虽然是“管理者”,但由于本身所处的角色,需要更多发挥自己的领导力而非行政赐于的管理能力,之间的区别在于:第一、 管理者一般是被任命的,其影响力来自职位所赋予的正式权力。而领导者可以被任命,也可以从群体中产生的,影响力主要来自非职位权力。第二、 管理可以运用职权迫使人们去从事某项工作,而领导是依靠个人的魅力去影响他人。第三、 管理者是依靠制度、管理工具达到目的;而领导者依靠的是远景规划、激励去实现目标。

管理者必须具备的个人特点和管理才能1、有管理的愿望:一个优秀合格的优秀管理者必须有从事管理工作、影响他人以及通过与下级的共同努力取得成就的强烈愿望。较高的地位和优厚的薪金可能是促使有效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强烈的管理愿望才是管理者实现高效管理的原动力。2、与人交往的才能和感情的交流:一个优秀合格的管理者必须具有通过书面报告、信件、谈话和讨论与人交往的能力。要有理解别人感情的能力,并能应付交往中出现的各种情况。3、正直和直率:这是一个优秀合格管理者必须具备的最高道德品质。只有在工作中钱财方面以及与他人相处中作到诚实直率,努力使上司了解本人的情况,坚持做到完全真实,才能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优秀合格管理者。4、过去作为管理者的业绩:任何一个行业,不可能从普通职工中挑选出高层的管理者,因为他们没有管理工作经验,而过去作为管理者的工作业绩可能是对管理者今后工作表现的最可靠的预报材料。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在公司里取得的工作经验是一个优秀管理者事业成功的关键。5、技术才能:它是一个合格管理者所必须具备的运用工具和特殊技术的能力。对于任何一项管理工作它都包含特定领域所需的特殊知识和技能,只有具备了这些基本能力才能实现高效的管理。6、与人工作的才能:这种才能体现了一种合作的力量,只有具备了同其他人共同工作的才能,才能开创一种环境,使人们感到放心,并可随便表达意见。7、概念的才能:只有具备这种才能,才能看到“大局”、认识某种情况下的关键要素并懂得各要素之间的关系。8、设计才能:要成为一个较高层次的有效管理者,必须不仅仅能看出问题,还必须具有一个优秀设计工程师的能力,能找出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具有这样一种设计才能,才能根据各种面临的现实设计出一个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办法。9、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一个优秀合格的管理者必须能够看出问题,分析复杂的情况,并通过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利用出现的机遇。他们必须审视周围环境,并经过合理的过程看到那些影响机遇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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