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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作家文章合集

发布时间:2024-07-02 22:16:09

中国当代作家文章合集

、《回忆我的母亲》

《回忆我的母亲》是朱德早期创作的记叙性散文,记叙了作者母亲的生平,为母亲而写下的散文集。选自《朱德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回忆我的母亲》是朱德同志深切悼念自己母亲的回忆性散文,文中的母亲是一位平凡而又伟大的劳动妇女是美的典型。

2、《丑石》

《丑石》,贾平凹创作散文,这篇借物说理的散文,借助了一个公认为平凡的对象——一块顽石,从而突出了文章的主题。

作者通过强烈的对比,说明了一个道理:人们的无知,并不能掩盖和抹杀那“默默忍受”多年,而“不屈于误解、寂寞的生存的伟大”。

具体的范文模板链接:

人生如茶,沉时坦然,浮时淡然,拿得起也需要放得下。若是有缘,时间空间都不是距离;若是无缘,终日相聚也无法会意。若总被忽视,又何必作贱了自己;若不被珍惜,又何必苦苦去维系。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要清醒地认识自己,并始终不忘努力。 因为你,我愿意成为一个更好的人,不想成为你的包袱,因此发奋努力,只是为了想要证明我足以与你相配。人生的旅途中有太多的岔口,没那实力就别玩,因为你输不起。这世上,没有谁活得比谁容易,只是有人在静默坚守,有人在呼天喊地。 如果你简单,这个世界就对你简单。去过的地方越多,越知道自己想回什么地方去。见过的人越多,越知道自己真正想待在什么人身边。 很多事非常奇怪,比如越是殷勤越被怠慢,越是冷漠却越被讨好。

《柿,长清的德树》作者:康桥,有时代气息,适合现代的学生阅读和写读后感。经典的叙事性散文有《背影》作者:朱自清感人的有《谁是最可爱的人》作者:魏巍

《芭蕉花》 郭沫若 《苏州拾梦记》 柯灵《丁香花下》 黄秋耘 《小橘灯》 冰心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鲁迅 太多了 网上能找很多`

中国当代医药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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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主题研究论文

现代文学是在中国社会内部发生历史性变化的条件下﹐广泛接受外国文学影响而形成的新的文学。在文学作品中建构出的一系列系统的符号和有意味的空间形式。

现当代文学作品论文篇1

论钱钟书与朱光潜对《拉奥孔》的解读异同

摘 要:莱辛《拉奥孔》专论“诗”与“画”的界限,是西方文艺比较批评的经典之作。

钱钟书和朱光潜两位学者从各自的角度对这本专论作了赏析和研究,本文旨在分析两者鉴赏的方法、视角等方面的异同,提出笔者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拉奥孔;诗画异质说;朱光潜;钱钟书

引言

朱光潜与钱钟书,都是具有丰厚西学背景的中国学者。

两者对莱辛名著《拉奥孔》进行独到的评析。

本文选取两者文论中直接评论《拉奥孔》的两篇文章——《诗论·诗与画——评莱辛的诗画异质说》和《七缀集·读﹤拉奥孔﹥》——并结合其各自相关的文论作品,对两者的解读异同进行辨析,并提出笔者自己的看法。

莱辛《拉奥孔》是专论“诗”与“画”的一本书。

画是指造型艺术,诗是指诗歌以及西方古代的史诗。

在肯定莱辛贡献方面,两位学者都作出了中肯的评价。

朱光潜的《诗与画——评莱辛的诗画异质说》分为四个部分,先重述了莱辛的主要观点,然后提出自己的见解。

钱钟书的《读﹤拉奥孔﹥》前两节陈述了鉴赏者自己的研究方法以及对莱辛学说的基本看法。

朱光潜与钱钟书都深刻地体会到“诗”与“画”是两种不同的艺术。

但是,诗与画既然都是艺术,就应该有共同性。

朱光潜在文章的第一部分就指出诗画同为艺术有共同点,诗与画都是从情趣与意象而出。

钱钟书在其《管锥编》中指出诗画“同出心源”,有一致之处,“画之写景物,不尚工细,诗之道情事,不贵详尽,”[1] 诗与画并非直白地传达情趣或者意象,在传达的过程中是留有余地,耐人寻味的。

其次,朱光潜与钱钟书的评析也有很大的差别。

两位学者在肯定莱辛巨大贡献的同时也指出其学说不周之处,并给出了自己的新解和补充,两者在这一点上却存在巨大的差异。

朱光潜对《拉奥孔》中的某些观点多有反驳,且直言不讳。

莱辛认为“美是古代艺术家的法律;他们在表现痛苦中避免丑。

”[2]朱光潜以亚里士多德提出艺术中也含有丑的成分作为有力的证词,指出莱辛所理解的理想美有偏差;莱辛认为在绘画中,美比真实的表情更重要,并以拉奥孔雕像为例。

美学家朱光潜对此作出严厉的批评。

在文中,朱光潜罗列了众多莱辛学说的不足之处,比如忽视了欧洲造型艺术中也注重动作的叙述,作品与作者的关系,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区别;并给出自己的体会和解答,提出读者的二度创作以及诗与艺术的共同特质,都没有引起莱辛的注意。

并用具体例子来反驳莱辛“诗”只宜于叙述时间中的动作的观点,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川烟雨,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等,都是诗歌中景物描写的精辟而恰当的例子。

朱光潜敏锐地洞察到莱辛的自圆其说中暗含着许多矛盾,因此在此解开了结,使得莱辛的学说更为丰厚周全,得以升华。

在朱光潜看来,莱辛的诗画批评有其值得肯定的地方;但具体说来,许多观点脱离了实际的艺术生活。

钱钟书《读〈拉奥孔〉》一文直面莱辛学说中忽视“诗”里有许多“画”所不能作的地方,得出“诗中有画,非画所能表达”[3]的结论。

作者从分析中国古典诗歌入手,举出例证洋洋大观,读之甚是心悦诚服。

莱辛认为诗宜于表达时间里的动作,画宜于表达空间里的铺成。

钱钟书结合中国古典诗词具体例子指出诗歌不仅宜于表达时间里的动作,同样还能叙述空间里的并列,且不失意境美。

其最具代表的是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以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山水诗,完美地诠释了诗歌描绘静态美的极致;诗中有画,却不是画所能表达的,“诗”所能表现的领域比莱辛所想的还要广阔。

这一点,朱光潜先生没有涉及,可见是钱先生的一个创见。

钱先生在“诗中有画,非画所能表达”的要领之下,具体地论说了绘画“画不出” 诸多因素,如内心状态、气氛性景色、颜色字的虚实之分等等,而这些细微之处都是诗歌所能传达的。

再则,莱辛认为,造型艺术应该选择动作中达到顶点之前那“最耐人寻味的片刻”作为表达的对象。

钱钟书指出“富于包孕的片刻”不仅在造型艺术中常用,在文字艺术中也同样适用。

作者认为这种手法在中外长短篇小说中都屡见不鲜,他注意到这一现象,并将其与莱辛的学说对比分析,可以说又是他的一个创见,使得莱辛的学说得到了更充分的补充。

莱辛《拉奥孔》作为西方美学的经典之作,至今仍值得我们阅读,但是正如两位先生所指出的,既然这样一本经典之作不缺纰漏不足之处,

为什么又如此吸引读者呢?学者刘若愚在《中国文学理论》中曾提出,我们在分析任何批评见解时,可以提出一系列问题:

他是从作家的观点还是从读者的观点来讨论文学?他对艺术的“宇宙”抱有何种概念?他的“宇宙”是否等于物质世界,或人类社会,

或者某种“更高的世界”,或是别的?[4]莱辛是从读者的观点来讨论诗与艺术,莱辛对艺术的“宇宙”并没有抱有某种“更高的世界”。

朱光潜说,“他(莱辛)对艺术的见解似乎是一种很粗浅的写实主义。

”[5]朱光潜先生一针见血的“粗浅的写实主义”,不是过分之辞。

钱钟书注重从诗的材料即语言着手去探析“诗”与“画”的本质区别。

韦勒克在《文学理论》中说道“文学语言有很多歧义,它是高度内涵的”[6]。

钱钟书指出这“高度的内涵”是“画不就”的。

有人说,汉语是诗的语言,因为它具有多义性,是高度内涵的。

莱辛看到了“诗”与造型艺术的材料不同,但并没有深入分析诗的.材料为诗的创作开拓了一片广阔的天地,如语言文字在诗中营造的意象、氛围等等,以及语言文字本身的抽象性(心理状态的词,形容词,比喻)也非具象的造型艺术所能呈现。

参考文献:

[1]钱钟书.管锥编[M].北京:中华书局,1979.

[2]莱辛.拉奥孔[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

[3]钱钟书.七缀集[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4][美]刘若愚,杜国清译.中国文学理论[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

[5]朱光潜.诗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6][美]勒内·韦勒克,奥斯汀·沃伦著,刘象愚等译.文学理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

现当代文学作品论文篇2

从《受戒》看汪曾祺小说的艺术特色

摘要:汪曾祺的小说《受戎》虽写凡人小事,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情节故事平淡与自然,在文章结构、语言风格等方面处处体现出诗意之美。

是散文化小说的典型代表。

关键词:散文化小说 诗意 和谐

汪曾祺是我所喜欢的一位现当代作家,他可谓大器晚成,1939年入西南联大,师从沈从文先生,1940年在文坛初露锋芒,但随后的写作一直是断断续续,直到1980年《受戒》的刊发,他才震动文坛。

随着《大淖记事》、《异秉》等许多描写民国时期江南乡土民情的小说的出版,他开始为广大读者所推崇。

《受戒》可是说是他“散文化小说”的代表作,故事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毫无做作,也没有任何约束,描摹了少年男女情窦初开,蕴含着对生活和人生的热爱,洋溢着人性和人情的欢歌。

语言自然、活泼;文风清新、质朴;意境优雅、唯美。

一.故事情节的平淡与自然

《受戒》用平淡,自然,用最温和的调子从从容容地讲述一对小儿女朦胧的爱情,小说的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

《平凡的世界》随着时代的进步和文化的多元,文学作品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但是其自身给人们更多的只是一时的欢娱,似乎缺少了让人长久回味的可能。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无论是文科生还是理科生,都在不断的吸引着人们的眼球。为什么会如此的历久弥香?当我读了这部书以后,似乎也有了一定的理解。无论是路遥这个人还是《平凡世界》这部书在中国文学史上都有其不可或缺的意义。路遥是我国当代著名作家。他的作品往往充斥着一种不怕艰难险阻的苦难意识和顽强不屈的奋斗精神,他所塑造的人物形象,给了社会底层特别是正处于奋斗中的青年,以永远的事情共鸣与精神鼓励;从而更为深刻的揭示中国社会的种种变迁。近几年来,路遥研究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据不完全统计,发表研究有关路遥的文章不下200篇,无论是研究创作方法方面,还是在研究创作实绩方面,都取得了不小的成就。《平凡的世界》是路遥的长篇代表作,其创作风格,人物形象塑造,思想内容等多方面都在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石世明的《农本文化精神与生命的悲剧意识》一文中指出路遥具有强列的悲剧审美意识,作品中充满着悲壮与苦难的情感格调,富有崇高、庄严的悲剧力量。这种力量从路遥的生平、经历和文化底蕴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并以《人生》作为其典型例证。其中王西平《路遥小说的时代意识与政治意识》、熊岸枫的《生存困境与乡土中国的必由之路》、张嘉国的《论路遥的农本文化意识的表现》等从多文章都指出了在新旧交替的历史时期农村知识分子的何去何从,受传统情感与新时期现代理性思维的冲击下,农村知识分子为代表的中国农民的生活场景。至于路遥的本人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学界评价的文章众多,总体上是对创作风格、写作方法等众多方面的肯定与赞赏。但似乎人们关注路遥更多的是他笔下那些闪光的人物形象,不仅是因为那些人物给了社会底层特别是正处于奋斗中的青年以更多的精神鼓励,还在于那些人物是如此的贴近生活,给读者更多的真实感。而没有更多的看到路遥在塑造这些人物那种苦难的意识不仅成就了书中成功的人物形象而且充份的显示了作为一个作家应具备社会责任感和历史重任。研究路遥的作品,让人们更清醒的认识我们的社会,给年青的我们以永远的事情共鸣与精神鼓励。

当家作主论文范文集

社会主义社会是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一样的独立社会形态。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主义论文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社会主义论文篇1 浅析空想社会主义 摘 要:空想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的社会主义的统称,这一称呼来源于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空想社会主义有三个显著的特征:没有明确的阶级立场,盲目推崇理性并且坚持唯心史观。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直至19世纪早期达到顶峰。虽然空想社会主义的思想具有主体性的缺失以及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的局限性,但它在批判性以及预见性方面的积极作用也是不可忽视。 关键词:空想社会主义;乌托邦;《共产党宣言》 一.什么是空想社会主义 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中,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的社会主义被称为空想社会主义,是指产生于资本主义生产状况和阶级状况尚未成熟时期的一种社会主义学说。其“空想”之名,则来自于最早的社会主义思想文献――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 Utopian socialism,即乌托邦社会主义,通常称之为空想社会主义。这一词最早起源于英国人文主义者托马斯?莫尔于1516年所写的《乌托邦》一书中。“乌托邦(Utopia)”一词是根据希腊语“虚”造出来的,指的是“乌有之乡”,即是一个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地方。 空想社会主义学说是在16世纪反封建的资产阶级运动中,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产生的,这是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在每一个大的资产阶级运动中,都爆发过作为现代无产阶级的发展程度不同的先驱者的那个阶级的独立运动。①”德国宗教改革时期的托马斯?闵采尔,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贝夫等,正是在这样的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的背景下,产生了空想社会主义的相关学说和思想,“伴随着一个还没有成熟的阶级的这些革命暴动,产生了相应的理论表现②”。 根据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的阐述,空想社会主义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没有明确的阶级立场。“他们都不是作为当时已经历史地产生的无产阶级的利益的代表出现的③”,他们想要改善社会一切成员的生活状况,想要解放全人类而且,空想社会主义者没有意识到无产阶级是这场革命的主体,而是寄希望于统治阶级,希望通过和平的途径、通过试验去实现他们的社会主义计划。 第二,推崇理性。和启蒙学者一样,空想家们同样希望建立一个理性的永恒正义的王国。和启蒙学者不同的是,启蒙学者的理性王国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只主张消灭阶级特权,而不是阶级本身;而空想家们的理性王国则是要消灭私有制和阶级产别。和启蒙学者相比,这无疑是一个大的进步,然而,空想家们企图建立的是一个超越阶级的、永恒的国家,这无疑是不现实的。 第三,坚持唯心史观。空想家们认为实现社会主义,“所缺少的只是个别的天才人物④”,他们把社会主义当作纯粹主观的偶然的产物,在他们看来,“今后的世界历史不过是宣传和实施他们的社会计划⑤”。 二.空想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 (一)16、17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 这一时期的典型代表有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以及托马斯?康帕内拉的《太阳城》。这一时期的空想社会主义处于早期阶段,其主要的特征是空想家们出于现实社会中由于私有制而产生的各种弊病和罪恶,而描绘了一个他所憧憬的美好社会――一个一切生产资料归全民所有,生活用品按劳分配,人人从事生产劳动的理想社会。 如莫尔的《乌托邦》,书中叙述一个虚构的航海家航行到一个奇乡异国乌托邦的旅行见闻。“乌托邦”一词来自希腊文,意即“乌有之乡”。莫尔第一次用它来表示一个幸福的、理想的国家。在那里,社会的基础是财产公有制,人们在经济、政治权力方面都是平等的,实行按需分配的原则。没有商品货币关系,金银被用来制造便桶溺器。莫尔的结论非常明确:私有制乃万恶之渊薮。莫尔在社会主义史上第一次提出了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问题。 (二)18世纪的空想社会主义 这一时期的空想主义最主要的特征是“禁欲主义的、禁绝一切生活享受的、斯巴达式的共产主义”,主要代表有摩莱里的《自然法典》和马布利的有关著作。 (三)19世纪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 19世纪初期的空想社会主义,是空想社会主义发展到顶峰的时期,其主要特点是:批判矛头直接对准资本主义制度;理论上提出了经济状况是政治制度的基础,私有制产生阶级和阶级剥削等观点,并用这种观点去分析历史和现状,从而预测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在设计未来社会蓝图时以大工厂为原型,完全抛弃了平均主义和苦修的禁欲主义,使社会主义成为一种具有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社会。著名的三大空想家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只这一时期的典型代表。 三.空想社会主义的局限性与积极性 (一)局限性 根据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的“批判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一节中的有关内容,空想社会主义主要有以下两个主要的缺陷。 第一,主体性的缺失。三大空想家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们虽然看到了阶级对立,以及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中的瓦解因素的作用。“但是,他们看不到无产阶级方面的任何历史主动性,看不到它所特有的任何_运动。”而是寄希望于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希望通过和平途径实现他们的社会主义计划。 第二,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性。在空想家们的身上,他们个人的发明活动代替了社会的活动,企图用自己的美好幻想去解放全人类。“在他们看来,今后的世界历史不过是宣传和实施他们的社会计划。”然而未来的社会实际上是现实运动的结果。 (二)积极性 空想社会主义的积极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批判性。“这些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著作也含有批判的成分。”这些著作是为工人阶级服务的,它们批判资产阶级,抨击现存社会的种种弊端,为启发工人阶级的觉悟提供了极为宝贵的材料。 第二,预见性。空想家们对未来社会的一些预见性的设想,“例如消灭城乡对立,消灭家庭,消灭私人营利,消灭雇佣劳动,提倡和谐社会”等。在当时,阶级对立还处在刚刚发展的阶段,空想家们已经能对未来社会提出消灭私有财产、消灭阶级对立的思想,这是极为难得的。(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参考文献: [1]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0~67. [2]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3~567. [3] 托马斯?莫尔,戴镏龄.乌托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8~47. [4] 摩莱里,黄建华、姜亚洲.自然法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0~55. [5] 宫玉宽.《反杜林论》哲学编教程[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31~44. 注解: ①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②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③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5页。 ④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6页。 ⑤ 卡尔?马克思、弗?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3页。 社会主义论文篇2 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 摘 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具有自己的特点,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适合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国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建立和不断发展的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和需要,具有理论上突出的优越性。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 三权分立 西方资产阶级民主 在发源于西欧和北美的民主化浪潮席卷世界的今天,中国走出了一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化道路,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面对当前国内外对于中国民主制度的种种质疑,我们有必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及其所具有的优越性有个清晰的认识和判断。 一、民主的内涵 从词源上讲,民主一词产生于古希腊,源于古希腊文,由demos(人民)和kratos(统治)两个词汇组成,意为“人民的统治”,即多数人的统治,意味着最终的决定权不依赖于个别人或少数人,而是依赖于特定人群或人民全体的多数。 民主概念产生于欧洲,其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是欧洲 文化 ,在部分人欧洲人移民北美大陆后,民主也发展成为美国政治文化的重要元素。因此,“民主”作为欧美国家及其地区共同体的政治文化,是一个有区域性意义的政治哲学理念,并不存在于其他文化的本来形态中。 而今天,民主之所以被其他文化接受和使用,是因为民主所蕴含的基本价值观念如平等、自由、至善、多数统治等对于世界文明和发展的价值得到世界各国的认可,而对于民主本质的认可并不等于对于西方实现民主本质的具体形式的认可,而混淆民主本质和实现形式的关系往往是导致一些国家民主进程曲折甚至失败的重要原因。 二、制度的选择 制度是民主精神、理念和原则的载体,也可以说是民主精神、理念、原则得以实现的工具。由于各个国家的历史不同、文化不同、价值取舍不同,完全有可能(也应该)选择更适合当前国情需要的实现形式。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反复验证了一个道理: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民主道路,必须要与本国的国情相适应。这一国情首先包括国家规模、自然资源条件、人口规模等自然因素,这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对源于其上的政治制度有着深刻和长期的影响。西方国家在其历史传统影响下以及长期的民主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以议会制、选举制和政党制为基石的民主制度。就我国而言,我国在国家性质上与西方国家存在本质上的不同,同时,我们国家领土广大,历史源远流长,民族众多,具有同西方国家差别巨大的现实条件,因此,在民主制度的选择和建立上,尽管西方国家比我们 经验 丰富,但我们也不能够盲目学习,更不能轻松地“克隆”,我们必须立足于本国实际。无论理论分析还是实践考察,当前我们所建立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能够实现民主本质的、具有自身优越性的制度。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优越性 如何判断一国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呢?笔者认为除了符合该国国情以外,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首先,从本质上讲民主就是要保证社会按照多数人的意志进行管理,因此,通过各种不同方式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能否代表多数人的意志进行决策就成为判断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准。其次,民主制度下代议机关决策的执行能否得到有效监督,这决定着民主制度带来的效果是实质的还是形式的。再次,在民主制度之下社会发展能否保持长期有序、稳定的状态也是考察该民主制度有效性必不可少的条件。从上述几方面考察,建立在人民民主专政基础上的、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具体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具有如下四个方面的优越性: (一)保证了代表利益的全面性 西方国家对于民主的理解,普选制是民主的重要标志,只有通过普选产生的代议机关才能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保证代表利益的全面性。而事实并非如此,一方面不论选举制度是采用多数代表制还是比例代表制,一部分群体的利益都很容易会被选举规则过滤掉,比如女性代表;另一方面,西方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代表部分精英群体的利益。在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实现国家民主管理必须要采取区别于西方普选制的途径。我国选择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的确立满足了既符合国情又保证代表利益全面性的双重目标。我国的各级人大代表是按区域及人员构成比例分配名额,分别由间接、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使不同背景、不同利益取向的人都能够参与到国家事务的决策当中,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民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 (二)保证了监督的有效性 现代民主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代议,对代议机关的监督也是民主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西方国家的代议机关之间通常采取相互监督的方式,议会立法权、政府行政权、司法机构司法权三项权力往往分立或存在部分联系使得相对独立的机构能够产生权力的相互制约,三者之上不存在更高的权力监督机构,这一制度存在理论上的优越性,但在实际运行中权力监督的效率不高并容易造成权力的牵制和推诿。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的政权形式相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不分权,在我们国家的机构构成中,人民代表大会是在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背后的最高权力来源,各机构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其监督,而人民代表大会本身作为最高权力机关监督其他机构的同时也在受每一位参会代表监督,每一个权力主体都具体、明确并可进行权力问责,相对于西方存在权力争夺的机构相互监督和个人监督方式,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的保证了对国家管理权力的监督的有效性。 (三)保证了政局的稳定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现了十三亿人当家作主,体现和保障了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从而维护了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使得社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得到最快、最直接、最有效的解决,也使得危害社会稳定的因素消失在萌芽阶段。除了上述两个方面,还有一项重要的民主制度对我国社会稳定、政局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即——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项民主制度的最大优势在于中国共产党与其他党派的关系是领导与合作、执政与参政。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和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为国家的建设贡献智慧和能量,从而能够把社会各方面的政治力量整合成朝同一目标作用的正向力量。 (四)保证了执政效率 西方的议会制和三权分立由于只强调民主而缺乏必要的集中,议会内部、议会与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之间经常存在互相牵制、推诿、挟制的现象,即使是正常的议会立法程序也由于不同党派之间的矛盾、争论而变得冗长,很多好的议案在复杂的议会争论中不了了之。而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实行的民主集中制结合了民主与效率要求,无论在决议的形成阶段还是执行阶段,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都贯彻其中,有议有决,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既可以保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发挥民智,反映民情,汇集民意,维护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力和权利;又可以集中各方意见,协调不同利益,统筹各种需要,做出正确决策,因此民主集中制是保证民主与效率相统一的有效方式。” 总结 中国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建立和不断发展的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民主制度,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和需要,具有理论上突出的优越性,并在实践中较大程度的实现了民主的精神、理念和原则。不可否认,我国在民主制度方面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有待于改进和完善。然而,笔者认为这些问题都是民主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不能因此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优越性。

法律与人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是维护秩序,规范、调整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8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论文摘要:依法治国就是依完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整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运行机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加强宪法的实施,必须改进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加强宪法的宣传,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的司法化等工作。

党的十七大 报告 强调“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治国,概括而言,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就是依宪治国。这是因为以宪法为最高法的完备而优良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借助于国家权力所具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它的高低、大小是衡量一部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重要标志。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已为世界上各成文宪法国家所公认和接受。如日本国宪法规定,宪法为国家最高法律,凡与宪法条款相冲突的法律、法令、诏敕等一律无效。这说明: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制定法律;第二,即使其他法律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但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否则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三,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遵守、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国现行宪法也规定了自身最高的法律地位。

(二)宪法规定了法治匡f家的基本制度。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例如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四个修正案

(1)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

(2)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国体,它确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而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还有其他劳动人民,把国体确定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中体现出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4)规定了我们国家在政治、经济、 文化 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再如美国1789年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代议制度,其中包括美国国会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及其与总统、联邦法院的分权制衡关系等等。

(三)宪法规定了整个国家的法律运行机制。

宪法规定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解释体制。我国宪法在 总结 建国以来的实施 经验 和吸收各国宪政发展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既保证了“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又兼取特设专门机关监督的优势,使宪法实施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宪法,同宪法的原则精神相符合,否则势必会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影响国家的法治建设,因此,各国宪法对于宪法实施的监督都做了规定。如,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

(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基本权利表明了公民在—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是公民行为合法性的依据。自宪法产生以来,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宪法的一项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现行宪法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了广泛的、充分的规定。首先强调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基本原则。还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监督权,老人、妇女和 儿童 等特定主体的权利等等。

我们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有保障:(1)物质保障。我们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广大劳动人民直接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2)政治保障。我们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决定了全力维护广大劳动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核心职能之一。(3)法律保障。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因而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宪法所规定的这些制度,不仅为法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法制的完整提供了保证。如果没有宪法,各种法律和法律制度就没有统一的依据,法制的内部一致性就没有了根本保证;同时,也只有在宪法制定和颁布之后,其他法律以及整个法律制度才能获得赖以产生的基础,有关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宪法等机关的组织,才能根据宪法的知道原则而被确立下来。

二、改进宪法观念,加强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但是只有把纸上的宪法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动指南,宪法才能真正成为物质力量,立宪的目的、宪法价值才能实现。因此我们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培植宪法信仰,使宪法铭刻在公民的心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首先,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

我国宪政建设缺乏先天的内在因素,宪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或政府推动的,是通过国家或政府来组织实施的。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重要的是要对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的普及、宣传。目前,在相当多的党政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头脑中,并没有宪法至上的观念。人民主权是宪法的原则之一,其核心思想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的党政干部、工作人员具备了较高的宪法意识,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就不会因遇到法盲而侵犯公民权益。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还必须向公民宣传宪法知识。让公民了解宪法最根本的精神就是限制权利、保护权利,国家机关只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应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国家权力应该时刻以保护公民权利为己任。不懂宪法,就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

一个国家法治状7兄和法治水平如何,与该国宪法的规定在实际中得到实现的程度密切相关。如果宪法得不到有效地实施,就不可能实现法治,至多只能造就人治形式下的法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所以,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成为一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就要加强监督机构监督宪法实施活动的法律效力。通过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将违宪的概念和含义确定下来,注重违宪与法律责任制度的衔接和关联,同时设立违宪责任形式和违宪责任所对应的法律制裁 措施 。对于此类工作,如能持之以恒,如能制度化,就可以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树立宪法的权威地位。还要加强社会公众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公众对宪法的监督是人民对国家进行监督,对宪法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是通过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通过制度的手段对违宪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二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也就是社会舆论和新闻批评的方式来实行对宪法的监督。

最后,加强宪法的司法化

长期以来,一些同志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不是通过宪法条文的规定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其他部门法来实现的,所以,宪法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这种错误认识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调控手段造成的。加强宪法的实施关键还在于加强宪法的权威性,最突出的就是宪法的司法化。为此,必须赋予宪法的可诉性,使宪法直接进入司法活动当中,人们从自己周围发生的各种案例中体验到宪法的价值,在利益关系中实现宪法规范。公开取缔、撤销违宪立法,禁止、杜绝违宪行为,依法追究各种违宪责任。建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强化全国人大及其会的机构建设,强化普通法院的行政庭建没,规定审查违宪案件的权限,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对违宪法律、法规宣告无效或者拒绝适用。通过弹劾、罢免等方式追究违宪行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欣喜地看到2001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齐玉苓案”的批复,开创了将宪法引入司法诉讼的先河,这意味着任何公民的权利都会受到宪法的保护,从而使公民从心理上产生了对宪法的神圣感与崇敬感。

浅析舆论对刑事审判的影响及规制

一、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形式

法院是刑事裁判的唯一主体和权力行使者,但由于媒体报道产生的社会效应,使其在刑事审判中掌握了主动权,成为引领刑事判决的风向标。目前,我国舆论影响审判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传媒报道了具有争议性的司法案件,引起了民众大规模的热议,然后传媒以公共讨论平台的身份发布这些争议,致使形成了舆论与法院之间观点的对峙;[1]另一种是网民为引起广泛关注,在网络媒介上发布了争议性的案件,导致了大量的评论和转载,各家媒体也开始闻风争相报道,舆论在所谓情理的参与下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媒体在对进入司法程序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报道时,抢先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甚至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 其它 诉讼参与人,得出预测性结论,令受众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造成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法院审判的现象。[2]

二、舆论影响刑事案件的特征

(一)当事人身份特殊。

涉案当事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名人往往是媒体吸睛寻求关注的出发点,为了防止具有特殊身份的涉案人员获得特殊法律待遇,对案情进行大肆报道,引起民众的广泛监督。法官在民众的监督下如履薄冰,稍有不慎,便会威严扫地。

(二)具有间接性和代理人效应。

舆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大众,生成了一种足以影响法院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得审判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其应有的公正性。[3]而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试图从舆论方向影响司法审判,主动要求媒体介入报道,媒体对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先入为主作出倾向性的报道,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形成舆论观点,对法院的审判评论和干预,法院的中立地位受到威胁,被倾向性观点开始引领,大大影响了司法审判公正度的最大化。

(三)影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我国刑法为实现量刑的合理合法化,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和事实,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情节。在实践中由于媒体等舆论的倾向性报道和评论,使得一些本应具有减轻,从轻量刑的被告人因其身份特殊而受到限制,法院在权衡下,选择了妥协民愤,舍弃了司法审判原则,牺牲了被告人的利益。

(四)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随着舆论对审判影响的日益严重,使人们不得不怀疑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公平正义是法律追求的重要价值,是人们信服司法和法律的根本,司法的权威性才能牢树于民心,然而,政府部门为了平息民愤对司法进行大肆干预,严重威胁司法的独立性,使法官妥协于社会舆论,致使本已明确审判方向的在审案件被迫改变初衷,作出迎合舆论的裁判,已经生效的判决也再次被掀起再审风波。司法的权威性荡然无存,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们不再信赖和尊重司法,反而遇事直接诉诸舆论或信访,司法名存实亡。

三、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规制

(一)提高媒体素质。

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往往具有很严重的倾向性和针对性,无法以法律的角度作出客观的评论,经常以道德的名义对案件情况进行倾向性报道,在案件没有作出判决前,提前给涉案人员定罪量刑,扣上犯罪的帽子。所以,媒体应首先做到对案件的相关情况做到保密,尤其是被告人的隐私。其次要时刻维护司法尊严,客观评价司法行为,充分考虑报道的时机和场合,适时适度的对案件进行报道,正确引领舆论方向,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丰富 法律知识 ,培养法律思维,从法律角度出发,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避免观点分歧。

(二)推动司法公开。

舆论之所以相悖于司法,正是由于司法的不公开透明,才会引起民众对司法正义性的质疑,对法院产生误解。司法公开是人民真正理解司法活动公正性,避免误解性舆论泛滥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司法公开 渠道 和机制 [本文由提供,第 一论 文网进行论文代写和论文发表服务,欢迎光 联系方式QQ 712086966],使人民大众时刻能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关心案件的进程,全程见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如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推广司法文书公开和庭审公开渠道,及时答疑解惑,澄清有关事实真相。使人民大众信服司法,扬威司法,依赖司法。

(三)提高法官水平。

法官是裁量权的最终行使者,其裁判结果是否令人信服,不仅仅是依法裁判,更是取决于其判决理由的充分性和逻辑严密性,民众主要通过判决理由对案件提出评判,所以法官需要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向民众就裁判结果作出解释说明,而这最终要求法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站在法律思维的角度,向社会作出普遍接受性的发言。

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向来是情、理、法的并重结构,所以说,规制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任务仍艰巨曲折。

参考文献:

[1]周福兴.新时期“媒介审判”现象的深层机制[J].新闻窗,2009,(2):18

[2]付松聚.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09.

[3]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09

毛概政治论文2000字篇二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摘要: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本文在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含义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 关键词:和谐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B024 文献标识码:A 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理想状态的一种描绘。不要战争、不要凶杀、不要抢劫、不要疾病、不要欺诈,追求和平、幸福、安宁、自由的生活状况,是古今中外思想家梦寐以求的理想。儒家的大同世界,老子的小国寡民,庄子的至德之世,墨子的“兼相爱”,佛教的极乐世界,陶渊明的世外桃源,洪秀全的太平天国,孙中山的天下为公,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的空想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主义,都具有化解矛盾,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的成分。从某种意义上讲,一部人类社会史,就是人们追求美好社会的历史。不同时期的思想家对和谐社会有不同的理解,今天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不同于古今中外思想家们所设想的和谐社会,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古今中外人们向往和追求的和谐社会有共性也有个性,今天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现了阶段性特征基础上,力求化解中国社会生活中的矛盾的一种社会理想,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和谐社会,是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特征之一的和谐社会。它不同于封建式的“田园牧歌”、空想社会主义的“乌托邦”、现代资本主义式的“福利社会”,也不同于马克思和恩格斯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而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和谐社会。过去我们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人与人之间的同志式的平等互动关系,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邓小平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纳入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之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十六届六中全会把社会和谐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特征,这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理论的重大发展,加深了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认识,以及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的认识。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含义 胡锦涛在2005年2月19日省部级领导干部的讲话中首次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指出:“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民主法治。就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社会的一个永恒主题,是社会发展的一种进步价值取向。公平是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它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它意味着权利平等、分配合理、机会均等和司法公正。正义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合理的平衡的关系,是人待人处世的一种基本原则和准则。正义要求大义凛然、主持公道,不向歪风邪气低头。社会主义是比任何社会都要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只有做到公平正义,才能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得到妥善协调,使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从而增强社会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 诚信友爱。诚信友爱既是人内在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又是人在处理与他人和社会关系时的行为规范。要求全社会成员相互帮助,诚实守信,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以“八荣八耻”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准则。作为一个社会人应该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不讲空话、假话,不捕风捉影,不挑拨是非,不造谣生事,不用假药、假烟、假酒、假奶坑害消费者。诚信友爱既是人自我完善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失去了诚信友爱,必然陷入“人对人象狼”一样的陷阱。 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人们精神振奋、斗志昂扬,社会朝气蓬勃、团结协作,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释放,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中国经济社会始终充满蓬勃生机,使中华民族的前进和发展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 安定有序。就是国泰民安、五谷丰登,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祥和,尽量控制和减少各种犯罪活动。要求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特别要加强公检法司人员教育,防止警匪一家,把社会秩序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求得片面增长。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调整经济结构,使产业结构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转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保证可持续发展。 三、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包括六个方面:①根据民主法治的要求,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②根据公平正义的要求,提出城乡、区域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通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③根据诚信友爱的要求,提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的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④根据充满活力的要求,提出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加,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⑤根据安定有序的要求,提出社会管理体系显著提高,社会秩序良好。⑥根据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提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三)基本原则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有六条:①坚持以人为本;②坚持科学发展;③坚持改革开放;④坚持民主法治;⑤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⑥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总之,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在生产发展基础上实现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社会。 (四)具体措施 根据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群应有不同的措施,不可能一刀切,齐步走。各个地区、各个单位应依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规划。但从全国范围来看有些问题是有共性的:①为了解决“三农”问题,应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加快发展。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③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④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⑤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⑦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⑧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警惕防范各种分裂、渗透、颠覆活动,维护国家安全。⑨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⑩加强环境治理,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看了“毛概政治论文2000字”的人还看: 1. 关于政治的毛概论文2000字 2. 2017年毛概论文2000字范文2篇 3. 中国梦的毛概2000字论文范文 4. 关于政治的毛概论文2000字(2) 5. 有关中国梦的2000字毛概论文

西南当代作家杂志

西南当代作家不是省刊。根据查询的相关信息显示,西南当代作家属于大众刊物,社长以及总编都是兼职或退休人员担任,不占国家的正式编制。

编者按:钟鼓楼是西安的标志性建筑物,蘸满不同的故事,下面我们来欣赏描写钟鼓楼的诗歌《击鼓敲钟,雪花纷纷》。

咆哮,肆吼,炫舞

钟鼓楼好似一个撑天的长者

让一只掠过年岁的沙锥鸟

在击鼓敲钟中

梵音落下,雪花纷纷

这些从唐朝,宋朝,和明朝

如鸡毛抖落的雪花

带着光的思想,还蘸满不同故事

如盐湖的鳞虾,被煮进历史的熔炉

这些千年掠影,成群疾飞的幻影

厮杀着,挣扎着

好像要攻破历史巨鲸的胃

又好像丛林深处,突然跃出的豹子

吞了三国,咽下水浒

还让我如寒号鸟一样,站在时间的站台

称着几吨纯洁,丈量多少尊崇

俯瞰这海底世界的红楼一梦

只见雪花,依旧热烈的

带着历史的招牌

时而狂野,时而争先恐后,时而风起云涌

作者:杨慧娟

公众号:西南当代作家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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