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信息网-创作、查重、发刊有保障。

行政自由裁量权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13:34:55

行政自由裁量权研究论文

1. 初论无罪推定原则 2. 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立法完善 3. 对合同法第286条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4. 构建和谐社会的法理思考 5. 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 6. 关于县级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构建的调查报告 7. 海上保险中的保险利益 8. 合同解除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9. 具体行政行为越权与滥用权力 10. 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关系 11. 劳动力派遣法律研究 12. 论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13. 论共同海损构成条件及存在的问题 14. 论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 15. 论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16. 论上诉不加刑原则 17. 论税收管理中的公平与效率 18. 论我国反倾销法律的完善 19. 论我国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20. 论现代法律文化与民族婚姻的冲突 21. 论消费行为中的最终解释权 22. 浅淡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 23. 浅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 24. 认定渎职罪相关问题的探析 25. 如何实现公安行政执法的公正 26. 试论国家公务员的激励机制 27. 试论企业改制后原有债务的承担 28. 试论人民调解的创新与发展 29. 试论我国的国家审计的领导体制 30. 试论我国刑事赔偿中的“错误逮捕” 31. 受贿罪若干问题的探究 32. 我国票据质押的法律问题探讨及建议 33. 洗钱犯罪研究 34. 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的现状及对策 35. 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可行性研究 36. 浅析药品专利权与公共健康权的关系 37. 保证人放弃主债时效抗辩时能否行使追偿权辨析 38. 论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的责任 39. 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及其责任承担 40. 公众人物人格权保护的限制 41. 设立中公司法律地位探析 42. 论物权变动中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保护 43. 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法律监管 44. 论企业社会责任——一种法经济学的解读 45. 电子商务时代的反垄断规制———以B2B交易市场为视角 46. 论产品瑕疵责任与产品缺陷责任 47. 域名不正当抢注的法律规制 48. 论我国生态补偿的法律原则与制度思考 49. 经济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50. 论利益相关者对重整企业的社会责任 51. 浅议我国国企改制成果分享中的股权激励 52. 论破产重整制度的价值序位 53. 论重整中的信息披露制度 54. 论破产重整制度的经济法属性 55. 论中国法律近代化的主要特点 56. “无讼”与中国古代司法 57. “无为而治”法哲学的分析及当代意义 58. 从理想到现实——试论先秦儒家与汉代儒家法律思想的差异 59. 从天理到人情——论自然法本质的演变 60. 论法家法律思想主流地位的失去 61. 论西方平等观念的确立及其影响 62. 西方自然法的演变与发展 63. 正义与法律关系的新论 64. 中国古代契约制度特点浅探 65. 中国式衡平——论宋代司法中情、理、法的综合运用 66. 浅析法家以法为本的法治理论 67. 权利意识的现代解读—论我国公民人身权的发展与保护 68. 法治社会中应然性的精神核心—自由:法治的核心价值 69. 论法律的权威性 70. 论我国法律信仰的危机及其拯救 71. 论人权保障之全球化 72. 苏格拉底的守法观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73. 浅论清朝律与例的关系 74. 试析韩非法治思想的现代价值 75. 浅谈德主刑辅思想的现实意义 76. 1946:《中华民国宪法》评析 77. 中国古代服制的作用——以唐代服制为代表进行研究 78. 论我国司法解释的合理性 79. 中国检察官法律职业道德的培植 80. 贵州苗族习惯法研究——以“贵州省台江县反排寨”为例 81. 论乡土社会中民间法与国家法的调适 82.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结合 83. 简论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完善的构想 84. 论司法判例在国际私法中的作用 85. 从先占原则论钓鱼岛的地位 86. 我国“慰安妇”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的问题 87. 论南北关系的新变化对国际经济法发展的影响 88. 论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建 89. 多哈回合的发展趋势及发展中国家的对策 90. 探析中国双边投资条约的新实践——以国民待遇为视角 91. 试析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实践 92. 浅析可转让排污权交易与最优排污量控制 93. 侦察监督中的检警关系 94. 论我国督促程序的完善 95. 从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看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完善 96. 对设立仲裁第三人制度的反思 97. 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 98. 论被告人的辩护权保障 99. 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 100. 论民事诉讼契约 101. 论侵权纠纷的可仲裁性 102. 论我国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103. 论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完善 104. 论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105. 论我国民事抗诉制度的完善 106. 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 107. 论我国民事诉讼缺席判决制度 108.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 109. 论我国强制措施的完善 110. 论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完善 111. 论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 112. 论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 113. 论我国刑事上诉制度存在的问题 114. 论刑事诉讼中财产权的保障 115. 论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 116. 论仲裁的受案范围 117. 论自由心证与法官自由裁量权 118. 浅论民事诉讼的目的 119. 浅论我国体育仲裁制度的构建 120. 浅谈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完善 121. 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管辖权冲突及完善 122. 试论中国刑事和解制度的构建 123. 完善我国民事保全制度的若干思考 124. 刑事诉讼证据开示程序的构建 125. 证人出庭难的原因及对策思考 126. 论现阶段我国社区矫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7. 浅论我国商业贿赂罪的现状及立法完善 128. 中国生存权意义探讨 129.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130. 我国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探析 131. 人大官员代表减少的宪政意义 132. 浅论我国违宪审查专责机构的构建 133. 浅论农民工住房权 134.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初探 135.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及其监督 136. 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司法监督 137. 论行政复议司法化 138. 论贵州省依法行政的现状及对策 139. 高等学校与学生之间行政关系的探讨 140. 犯罪客体在司法认定中的作用 141. 古典犯罪学派与实证犯罪学派 142. 关于建立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思考 143. 论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 144. 论单位自首的司法认定 145. 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 146. 论非法持有毒品罪持有状态的认定 147. 论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的认定 148. 论共同犯罪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49. 论贪污罪的司法适用 150.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社区控制 151. 论我国犯罪被害人的国家救助 152. 论我国犯罪被害人救助体系 153. 论我国犯罪构成的基本构造 154. 论我国死刑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155. 论我国刑法分则中暴力的内涵 156. 论洗钱罪 157. 论刑罚的目的 158. 论刑罚功能的实现 159. 论刑法的因果关系 160. 论刑法中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161. 论刑事简易程序改革 162. 论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63. 论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64. 论自首 165. 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涵 166. 浅析非法行医罪 167. 青少年暴力犯罪与暴力亚文化 168. 论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运用与约束 169. 探析盗窃代币卡犯罪既、未遂的认定 170. 我国死刑废止后的制度完善 171. 对反向假冒商标侵权行为的初步研究 172. 夫妻忠实义务法律问题的探讨 173. 论公司的瑕疵设立 174. 论公司要约收购 175. 论器官移植中的法律问题及解决 176. 论善意取得的客体 177. 论物权法中预告登记的范围 178. 论物权法中预告登记的效力 179. 论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180. 浅论祖传物品的法律保护 181. 浅述著作权侵权行为 182. 浅析票据的善意取得制度 183. 浅析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184. 浅议票据无因性 185. 商品房地下车位权属问题研究 186. 试论我国离婚经济补偿制度 187. 试论中小股东利益的实体保护机制 188. 著作权和邻接权的比较及其意义 189. 作品角色的权利属性及保护 190. 保险法律体系历史演进比较研究 191. 承运人航海过失免责的探讨

警察中国百姓的守护者之一,致力于保护群众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一年都有大量的热血青年从警校毕业,前往中国各个大小城市的派出所,公安局进行工作,下面是一些由学术堂整理出来的一些警察毕业论文题目,希望能为各位热血青年带来帮助。1、 警察权的异化与控制研究2、 贵州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培训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分析3、 武警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正规化建设路径探索4、 重大刑事案件中精神病人处遇程序透视与重构5、 论警察进攻型执法行动的一般原则6、 江苏省监狱警察教育培训的研究7、 人民警察权益保障制度研究8、 派出所调解纠纷研究9、 庄河市公安局应对涉警网络舆情危机研究10、 我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制度的法律思考11、 唐山市交通警察业余体育锻炼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12、 基层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研究13、 袭警行为入刑之评判14、 中国公安机关警察心理健康状况的元分析15、 温州公安微警务运作中警民关系问题研究16、 缉私警察培训机制创新研究17、 基层公安机关机构改革研究18、 基于法治视野下的我国基层警察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研究19、 二战后美国纽约市警察渎职现象研究20、 河南省公安民警素质提升问题研究

1.郭润生、宋功德:《论自由裁量权》,载《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学版)》,1997 年第 3 期。2.杨建顺:《行政裁量的运作及监督》,载《法学研究》,2004 年第 1 期。3.徐国栋:《民法基本原则解释——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年版。4.袁曙宏:《行政处罚的罚没、实施和救济》,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 年版。5.傅国云:《公平在行政自由裁量权中的价值定位及其实现》,载《行政法学研究》,1998 年第 2 期。6.毛光烈:《试论行政合理性原则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载《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9 年第 1 期。7.黄贤宏:《行政法与行政程序》,载《江汉论坛》,1999 年第 7 期。8.江必新:《用程序捍卫公平正义》,载《新华文摘》,1999 年第 10 期。9.马骏驹、聂德宗:《当前我国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载《法学评论》,1998 年第 6 期。10.皮纯协:《行政审判的困境与改革思路》,载《法学家》,1998 年第 2 期。11.孙笑侠:《法律对行政的控制——现代行政法的法理解释》,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 年版。

浅论以人为本的法律制度下,创造的和谐社会~!(这个还可以啦,你认为还行吗?)

毕业论文行政自由裁量权

二十世纪以来,伴随着行政权的扩张,行政自由裁量权现实地成为行政权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行政自由裁量权是现代依法行政的必然趋势。行政自由裁量权必须合理运用,否则会造成滥用,从而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社会,就必须有效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保障其公正行使。本文全面地分析了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涵义,阐述行政自由裁量权产生的背景及其存在的必然性。分析了我国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问题,客观地指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对合理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了探讨。本文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内容、处理措施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全面阐述了完善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司法审查的基本思路和解决办法。在立法上扩大对自由裁量权司法审查的范围,尊重行政机关优先审查权,保证司法机关的最终审查权原则。 【关键词】:行政自由裁量权 滥用 司法审查

这两个网站什么类型都有,有很多以前.不经典你打我~

The Right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is an important authority conferred by law for the administrative organs, and it is considered as “the core of the administrative power”. It is on an ascending trend for the expansion of the right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along with the modern social development. It enhances the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while it also produces some drawbacks and disadvantages. The abuse of the right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brings some negative effects for the interests of state, society and the administrative counterpart. Therefore, it is desiderate for the administration ipso jure to restrict and control the right of administrative discretion.

自由裁量权毕业论文外文翻译

量刑自由裁量权: The freedom of measurement of penalty cuts quantity right 量刑自由裁量范围:The freedom of measurement of penalty cuts quantity scope 自由裁量的行使:Cuting freely quantity exercise量刑是刑法理论的缩影,量刑自由裁量权是刑法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由于我国的“罪刑法定”原则使我们的刑罚变的生硬。量刑自由裁量权在法官手中的使用缓解了这个固式的刑罚,但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被赋予的,导致在不同法官的手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也个有千秋!在同类似的案件里,被告人被量刑的幅度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能够达到量刑自由裁量的平衡,维护司法的公正与公平。法官能否在正确定罪的基础上,合理、正确地行使刑罚裁量权,从而准确、适度地裁量刑罚,就成为体现公正,实现正义,保障权利和维护法制统一的关键所在。为了维护司法公正与公平,更需要我们透彻的研究量刑自由裁量权,明确其定义,掌握好量刑中自由裁量的范围,找出各种的影响因素,探索规范刑事量刑自由裁量权合理行使的方法,有效控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Measurement of penalty is the epitome of theory of criminal law, the freedom of measurement of penalty cuts quantity right is criminal law the specific application in practice, because of " the crime criminal law of our country decides ", principle makes our punishment be stiff as changing. The freedom of measurement of penalty cuts quantity right when the use with judge on hand has alleviated this one firmly the punishment of type, however the freedom of judge cuts quantity right had been composed under law has no the condition of stipulating , cause to be in the hand of different judge , freedom cuts quantity right exercise also has centuries! In same similar case, defendant person also has great difference by the range of measurement of penalty. To be able to reach the freedom of measurement of penalty to cut the balance of quantity , maintenance is judicial and fair and is fair. Judge whether when correct convict foundation go up, it is reasonable , exercises punishment correctly to cut quantity right , so is accurate , cut measurement of penalty appropriately to punish , become embodiment fairness , realize the just, crucial place where ensures right and defends the unification of legal system. Is fair for maintenance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and is fair, need our thorough research measurement of penalty more to cut quantity right freely , make clear its definition , grasp the freedom in measurement of penalty to cut the scope measured , find out various influencing factors, explore standard the criminal freedom of measurement of penalty cuts quantity right the method of exercising reasonably , control the freedom of judge efficiently to cut quantity right.

量刑自由裁量权 the discretion of sentencing 量刑自由裁量范围 the scope of the discretion of sentencing 自由裁量的行使 the exercise of the discretion 量刑自由裁量权 the discretion of sentencing 量刑自由裁量范围 the scope of the discretion of sentencing 自由裁量的行使 the exercise of the discretion

自由裁量权discretionary powerThe Commission also has discretionary power to award extra funds.本委员会也有自由决定赠与额外专款的权力。

毕业论文外文翻译:将外文参考文献翻译成中文版本。

翻译要求:

1、选定外文文献后先给指导老师看,得到老师的确认通过后方可翻译。

2、选择外文翻译时一定选择外国作者写的文章,可从学校中知网或者外文数据库下载。

3、外文翻译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从外文文章起始处开始翻译,不允许从文章中间部分开始翻译,翻译必须结束于文章的一个大段落。

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外文参考文献就是指论文是引用的文献原文是国外的,并非中国的。

原文就是指原作品,原件,即作者所写作品所用的语言。如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原文是英语。 译文就是翻译过来的文字,如在中国也可以找到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中文版本,这个中文版本就称为译文 。

扩展资料:

外文翻译需要注意的问题

1、外文文献的出处不要翻译成中文,且写在中文译文的右上角(不是放在页眉处);会议要求:名称、地点、年份、卷(期),等 。

2、作者姓名以及作者的工作单位也不用必须翻译。

3、abstract翻译成“摘要”,不要翻译成“文章摘要”等其他词语。

4、Key words翻译成“关键词” 。

5、introduction 翻译成“引言”(不是导言)。

6、各节的标号I、II等可以直接使用,不要再翻译成“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等。

7、注意排版格式,都是单排版,行距,字号小4号,等(按照格式要求)。

8、里面的图可以拷贝粘贴,但要将图标、横纵指标的英文标注翻译成中文。

9、里面的公式、表不可以拷贝粘贴,要自己重新录入、重新画表格。

论文航行自由研究

中国的军事战略和理论"……坚决履行好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神圣职责……"———胡锦涛概 述中国的军事理论家制订了一项实施理论推动下的改革框架,以建立一支能够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的军队.这一理念强调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力量乘数的作用,从而使解放军能够在中国边境以外更远的距离上实施精确打击的军事行动.通过汲取外国战争,尤其是包括"持久自由行动"在内的,美国领导的战役的教训,苏联和俄罗斯的军事理论,以及解放军自己尽管很有限的作战历史经验,中国的军事计划人员正在寻求改造整个中国军队.这些改革的速度和规模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然而,解放军仍未在现代战争方面经受检验.这种作战经验的匮乏使外界对解放军在实现其军事理论抱负方面进展的评估复杂化.中国的高级文职领导人当中的内部评估和决策的情况也是如此.他们基本上缺乏直接的军事经验,因而在发生危机时更可能会做出错误的估计.这种失算同样会带来灾难,不论其所依据的是毫无作战经验的指挥官的建议,还是脱离现代战场现实情况的"科学"作战模型.军事战略指针中国并不发表与美国的《国家军事战略》相当的文件.因此,外部观察家对领导层有关动武的思考或影响到解放军兵力结构和理论的应急情况,都缺乏直接的洞察.对权威性的讲话和文件的分析结果表明,中国依靠一系列总原则和称为"军事战略指针"的指导来计划和管理军队的发展和动用.解放军并没有提供这些"指针"的内容供外界研究.学术研究表明,目前的"指针"很可能可以追溯到1993年."指针"反映出1991年的波斯湾战争和苏联解体对中国军事战略思维的影响,为10年来解放军的很大一部分改造奠定了基础.然而,一次次讲话,权威评论和新的军事训练指导方法都表明,1993年的"指针"的一些内容最近可能经过了修改.这些修正看来反映出中国对其所处的安全环境和现代战争(即"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性质的看法,中国军事现代化方面的进展和从中汲取的教训,从"建设"用于信息时代的现代战争的军队向为了"打赢"这种战争而训练的转变,以及中国领导人的意识形态底色."指针"的作战或"积极防御"成分看来保持完好.按照"积极防御"所主张的防御性军事战略,中国并不发动战争,或者进行侵略战争,而是仅仅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而战.然而,北京有关对其主权或领土攻击的定义模糊不清.在中国现代战争的历史所充斥的实例中,中国领导人都声称,军事上的先发制人是战略防御行动.例如,中国将其对朝鲜战争(1950年—1953年)的干预称之为"抗美援朝战争".类似地,权威说法还把与印度之间的(1962年),与苏联(1969年)和与越南(1979年)的边境冲突称为"自卫反击".这种逻辑表明,如果动武能够维护或推进其核心利益,包括其领土要求(例如解决台湾问题和尚未解决的边界或海上的领土要求等),中国就可能会发动军事上先发制人的打击,也许是在远离其边境的地方.中国正在制订一项先发制人的战略吗 10年来,随着解放军从一支以步兵为主和力量投射能力有限的军队转变成拥有远程精确打击资源的比较现代的军队,中国获得了武器系统,采纳了使之能够在周边地区发动先发制人的军事攻击(包括突然袭击)的作战理念.·截止到2006年10月,解放军第二炮兵的武库中有大约900枚短程弹道导弹.由于获取了苏—30攻击机和F—10战斗机———两者都装备着各种精确制导武器———中国的进攻性空中力量得到了改进.解放军还正在加强信息战,电脑网络作战和电子战能力.而这些能力都可以用于先发制人的攻击.·解放军的作者们说,当遇到更加强大的敌人时,先发制人是必要和合乎逻辑的.中国的军事理论材料强调,静态的防御不足以在现代军队的高速和破坏力基础上保卫领土.其结果是,解放军的作战理念寻求阻止敌军集结和利用进攻性打击来掌握主动权,从而使敌人不知所措.解放军的理论家们认为,有效的防御包括在敌人领土上,赶在其能够动用之前摧毁敌人的实力.中国获得了力量投射资源,包括远距离的军事通信系统,空中指挥,控制和通信用飞机,耐久力很强的潜艇,无人战斗机(UCAVs),以及新的精确制导空对地导弹.这些都表明,解放军正在形成采取先发制人军事行动的更强实力.解放军的训练注重"出其不意的"远程打击训练或针对敌人海军舰只群的协调一致的空中/海军打击.这也可能显示出,它打算赶在本地区爆发危机之前采取先发制人的军事选择.根据解放军的《战役学》文件(2000年),一旦敌对行动开始,"'积极防御'的要旨就是主动歼灭敌人.……虽然从战略上讲,要以积极防御为指针,但'在军事战役中'重点要放在掌握主动和积极进攻上面.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积极防御的战略目标".除了开发歼灭敌军的实力之外,解放军还正在探索动用有限武力的选择方案.中国的战役理论把这种选择定义为武力的"非战争"用途———政治胁迫的延伸,而不是全面的战争行为.1995年和1996年在台湾海峡进行的两栖演习和导弹发射就是武力的"非战争"用途的实例.然而,这一概念还包括空中和导弹打击,暗杀和破坏等.这种文章突出显示了中国做出错误估计的可能性,因为任何这种行动的打击对象,即使不是范围更加广泛的国际社会,都会视之为战争行为.有关战争的一项全面观点20年来,中国的文职与军事战略家一直就现代战争的性质问题进行辩论.这些辩论汲取中国战略传统及其历史经验内部的来源,以提供对"军事革命","非对称战争"和"信息化战争"的看法.这种辩论突出表明了中国对战争的非动能手段的兴趣,以及经济,金融,信息,法律和心理工具在中国的战争计划工作中的作用的增强.解放军军事科学院文件《军事战略科学》(2000年)突出表明了中国军方全面和多方面的战争观点.文件说:"战争不仅是军事斗争,而且还是政治,经济,外交和法律战线上的全面竞争."最近,中国的军事战略家对国际法越来越感兴趣,把它当作在战斗前对敌手产生威慑的一项工具.在台海背景下,中国可能会利用一场信息战,把第三方的干预描绘成按照国际法属于非法.中国还试图影响国际舆论,使之有利于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曲解,通过在学术意见和国家观点中放弃长期公认的航行自由规范,而接受有关在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其上空,可能还有外层空间享有更大主权的解释.非对称战争确认和利用非对称性是中国战略和军事思维的一个根本方面,尤其是作为一支较弱的军队打败比较强大的军队的手段.自从1991年的波斯湾战争和"联军行动"以来,中国的军事战略家一直注重采取非对称对策来利用技术上占优势的对手的弱点.1999年《解放军报》的一篇社论明确阐述了这一点:"占绝对优势的强大敌人当然并非没有较弱的一方可以利用的弱点.……我们的军事准备的直接宗旨必须是找到利用强敌弱点的策略."中国对非对称战争选择的探索可以在其大量投资于弹道和巡航导弹系统方面看到.这些系统包括先进的反舰巡航导弹,水下作战系统(包括潜艇和先进的水雷),太空对抗系统,电脑网络作战和特别行动部队.中国军事战略中保密性和诡计的作用中国军事战略中对在冲突中掌握主动权和使敌手不知所措的注重,带来了对在战略,作战和战术层次上采用诡计的重视.中国的军事理论材料把战略诡计定义为"引诱对方形成错觉……并在造成人力和物资方面的最小代价情况下,以一种有组织和有计划的方式产生各种假象,从而使自己获得战略上的优势地位."除了信息战和常规的掩护,隐蔽和诡计之外,解放军还汲取中国的历史经验,并从战略和诡计在中国的治国之道方面所起的一贯作用中汲取智慧.最近几十年,解放军内部重新掀起研究孙子,孙膑,吴起和商鞅等中国经典军事人物及其著作的热潮.这些著作全都包含有关运用诡计的戒律.中国共产党对保密性的严重依赖与军事上的诡计共同作用,限制了国家安全决策,军事实力和战略意图方面的透明度.然而,过度的信心可能是由于军事领导人迷恋于战略和诡计所带来的捉摸不定的好处.此外,指挥官用来对付敌手的技能也可以用于掩盖解放军系统内部的坏消息的传播.而这种传播是中国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因此,保密性和诡计可能是一把双刃剑,它不仅给中国的敌手,而且给中国领导人造成迷惑

你就站在冠军的位置上,我去帮你买几个橘子

自从进入大学以来,学校开展了一系列军训教育,从开学的军事技能训练到军事理论课程,以此加强大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军事素质。而作为受教育者的我,也经历着一系列的变化和提高,汗水与欢笑、感动与深思、激动与忧虑以及一股不可遏制的爱国激情冲击着我的心,在其中我受益匪浅。在短暂而漫长的人生旅程中,我第一次与祖国母亲贴得那么近,由衷地体会到对她的爱,深切地感受到她的脉动,也真心地为她的安危担忧。孙子云:“兵者,国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学习军事理论,就大的方面来说,是让我们以一种居安思危的心态来认识国防,汲取各种军事理论的精华,放眼世界,立足当今。对个人而言,学习《国防教育》能加强我们的修养,陶冶我们的情操,开阔我们的胸怀。因而,我深刻的感受到在高校开展学生军训教学工作的必要性,它既是加强国防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正确决策,它既能体现人才培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和谐统—,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利国防意识,培养大学生的基本军事技能,又有力地促进了大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对于军训教学对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的意义我认为有以下四点: 一、增强国防意识 什么是国防?国防是指“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所以,必须加强全民的国防教育,增强国防观念。近代中国充满血和泪的屈辱史对中国人民来说是刻骨铭心的,是永远不会忘记的。一个国家要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国防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而如今,虽然随着苏联的解体,苏美争霸世界的冷战局面结束了,但我们应当清楚地看到,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依然存在,局部战争、地区战争不断,天下并不太平。以美国为首的北约从一个防御性的组织变成了一个进攻性的军事组织,不经联合同授权就自行对不听它话的国家进行武装干涉,对世界和平构成重大威胁。刚刚结束的伊拉克战争,迟迟未决的台湾问题,剑拔弩张的日本与朝鲜等等这一系列不安定因素不得不引起我们在和平年代的忧思。 因此必须加强国防,一个国防的国防建设是其主权的保证、发展的基础;一个人的国防观念是其爱国精神及综合素质的体现。那么如何加强国防观念呢?军训教育就是一个重要措施。通过军训教育使大学生认识国防、了解国防,让学生们深刻体会到国防与我们息息相关,这对提高学生的精神境界,健全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拓宽学生眼界,端正学生的爱国热情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增强国防意识是维护祖国的必须也是个人发展的必须。二、端正爱国精神 爱国精神是衡量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什么是爱国精神呢?其实这是个比较复杂的概念,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绝不是盲目的热爱。其实爱国精神包含很多内涵,它既是一个人知识是水平的体现,也是一个人道德水准的反映,也是一个人思想觉悟的展示,可以说爱国主义精神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有人也许会问:爱国不是简单的爱国吗,还能有什么内涵?其使这是很多人包括与多大学生对爱国精神的误解。爱国主义精神也是有层次的,一个要高层次爱国主义精神的人必定要有高层次的综合素质,而军训教学正是为了培养我们的这种素质。通过军训教学大学生建立了积极的爱国精神,正确的爱国态度,科学的报国方法,存而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三、拓宽眼界,顺应时代 当今世界是一个极度全球化的世界,随着科技的进步,尤其是互联网的发展和交通工具的升级,使世界各国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一个崭新的“地球村”是的世界已初步形成。因此,在现代社会不能只关注眼前,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只有拓宽视野、放眼世界,才能在竞争中占据优势。而这种情况在军事应用计国防建设中尤显突出。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当今世界复杂的形势,美国称霸的野心,日本崛起的企图,欧洲在世界上的角色,俄罗斯与我国的关系,第三世界的发展以及我国在国际舞台的地位。通过学习,我了解到了当今前沿科技的发展,在军事上各种武器的应用,各种先进的战略系统应用,各种战术策略的实施。通过学习,我初步了解了军队建设的各方面问题,步兵的基本军事技能,毛泽东军事思想的伟大贡献。这些知识极大的拓宽了我的眼界,丰富和健全了我的知识结构,使我进一步适应当今社会大发展。四、坚韧精神品质 在军事技能训练中,教官严厉的军人作风是我的楷模,烈日炎炎的炙热考验是对我的磨炼,艰苦繁重的训练是对我的提升,整齐标准的列队动作是对我的规划。从中我学会了一种坚韧的品质。在军事理论教学中,无数英雄人物感动着我,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胡修道,在他们身上都印证了一种坚韧的品质,正如竹子“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而这种品质是成就人生,取得事业辉煌和美满家庭的重要品质,是适应社会积极人生的宝贵品质。 我们是生长在新世纪的一代大学生,是肩负祖国建设勇往的一代,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在和平中快乐的成长,父母把我们从天真浪漫的的童年时代小心翼翼地扶我们走过来,在温暖和无微不至的怀抱中,得到了严父的教诲和慈母的重爱。对于我们已踏入青年的行列有了独特的思维完整的性格和较稳定的人生观,正缺乏一种精神的指列,一种“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激情。 我们是祖国国防建设的后备军,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纵观国际形势,我们需要培养一种世界的眼光,军事理论课就是培养我们基本的国防知识和积极投身国防建设和为国效力的精神。 现代战争告诉我们战争就是人民的战争,战争取得胜利的关键必须依靠于人民的力量,我们就是未来战争而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曾记得一位教官说过:“你们是具有高素质的一代,如果我们的军队就是你们,那么这支军队此是一个所向披,不可战胜的军人。”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告诉我们,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而促进或制约生产关系。即使马无思主义政治学的计划经济学说受到当今人们的许多非议,但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学仍有相当的现实意义与生命力,不能全盘否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优秀部分与精华。 将生产力生产关系学应用到我们的军事学领域,可以这样论述:军事技术(生产力)决定军事理论、与军事作战体制(生产关系),反之,军事理论与军事作战体制又会影响军事技术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是军事技术的发展。 做为一个大国,最终我们要实现整体军事技术的平衡发展,追求系统的整体对抗力,与此同时,必须有几项或数项抢占制高点的技术,有了制高点,我们才可不受制于人,我们才能做到不盲目跟随别人,不永远落后于人。祖国的重任肩负于我们身上,祖国仍需加强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增强民族意识学成报效祖国,祖国明天辉煌关系于我们,我们相信祖国明天会更好!

大学毕业论文研究方法有哪些

大学毕业论文研究方法有哪些?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毕业季,大学生毕业的时候是需要写毕业论文的,不少人好奇毕业论文的研究方法有什么。接下来就由我带大家了解大学毕业论文研究方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调查法。调查法是毕业论文的重要研究方法,常见的是问卷调查法,这是通过发放和回收问卷,并对结果进行分析研究的方法。

观察法。这是通过对被研究对象进行观察、记录而获得研究资料的一种方法。

文献研究法。文献研究法主要通过查询大量文献,通过梳理,以了解研究领域的现状。

个案研究法。指的是通过选择一个特定对象来进行调查和研究的方法。

实验法。实验法是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联系的一种科研方法。

跨学科研究法。这是一种联系多种学科的综合研究方法。

毕业论文怎么写

1、题目:毕业论文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2、摘要: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摘要以500字左右为宜,要有高度的概括力。

3、关键词: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关键词之间需要用分号或逗号分开。

4、目录:目录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

4、正文:专科毕业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5000字以上,本科文学学士毕业论文通常要求8000字以上,硕士论文可能要求在3万字以上。毕业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前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本论是毕业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等。结论是毕业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7、注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述和说明。

8、致谢:简述自己通过做毕业论文的体会,并应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9、参考文献:在毕业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所有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可以按文中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也可以按照音序排列。

10、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

行政职权滥用问题研究论文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及设计题目: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题目(一)

1、论管理者的性格培养与管理效能

2、论管理情景对管理方式和管理效果的制约性

3、论我国行政领导干部的培养

4、知识经济时代行政领导者创新能力的培养与开发

5、论行政领导的方法与艺术

6、行政领导者的角色研究

7、领导者的素质与影响力的关系

8、行政授权的理论与实践

9、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

10、管理职业化趋势与组织领导者的研究

11、领导有效性理论研究

12、政绩与科学发展观的关系

13、构建和谐社会中政府的作用

14、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

15、我国传统行政管理文化的启示

16、WTO对我国行政管理的影响及对策

17、WTO对中国地方政府管理模式的变革

18、政务公开与电子化政府

19、政府管理创新机制研究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题目(二)

1、论我国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创新

2、论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

3、我国公务员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4、论提高我国公务员素质的途径

5、入世与我国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6、论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

7、论我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方向及其对策

8、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建设问题

9、我国公务员创新能力研究

10、论知识经济时代公务员能力和素质提升的途径

11、论构建完善的廉政建设德治体系

12、行政职权滥用的危害与防范措施

一、自由裁量权的概念及分类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这些自由裁量权是从法学意义上说的,而不是从政治学意义上说的。它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客观存在的,由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根据现行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将自由裁量权归纳为以下几种:1、 在行政处罚幅度内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自由选择。它包括在同一处罚种类幅度的自由选择和不同处罚种类的自由选择。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第规定了违反本条规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也就是说,既可以在拘留、罚款、警告这三种处罚中选择一种,也可以就拘留或罚款选择天数或数额。2、 选择行为方式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在选择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上,有自由裁量的权力,它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例如,《海关法》第21条第 3款规定:“前两款所列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处理。”也就是说,海关在处理方式上(如变价、冰冻等),有选择的余地,“可以”的语义包涵了允许海关作为或不作为。3、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限的自由裁量权:有相当数量的行政法律、法规均未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限,这说明行政机关在何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上有自由选择的余地。4、 对事实性质认定的自由裁量权:即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为性质或者被管理事项的性质的认定有自由裁量的权力。例如,《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21条第(3)项规定 :“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有碍海上交通安全的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可给予警告式或罚款。这里的生产活动对海上交通安全是否“有碍”,缺乏客观衡量标准,行政机关对“有碍”性质的认定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5、 对情节轻重认定的自由裁量权:我国的行政法律、法规不少都有“情节较轻的”、“情节较重的”“情节严重的”这样语义模糊的词,又没有规定认定情节轻重的法定条件,这样行政机关对情节轻重的认定就有自由裁量权。6、 决定是否执行的自由裁量权:即对具体执行力的行政决定,法律、法规大都规定由行政机关决定是否执行。例如,《行政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这里的“可以”就表明了行政机关可以自由裁量。二、不正确行自由量权表现形式从以上的分类可以自看出,行政机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是很广泛的,几乎渗透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但是,所谓“自由”是相对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正如英国十六世纪某大法官所说:”自由裁量权意味着,根据合理和公正的原则做某事,而不是根据个人意见做某事……,根据法律做某事,而不是根据个人好恶做某事,自由裁量权不应是专制的,含糊不清的,捉摸不定的权力,而应是法定的、有一定之规的权力。”(注 1)自由裁量权“是一种明辩真与假、对与错的艺术和判断力,……而不以他们的个人意愿和私人感情为转移。”(注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不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 滥用职权。它是不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最典型表现,其导致的法律后果——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滥用职权是一种目的违法,其特点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符合法律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它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人员假公济私、公报私仇、以权谋私,以实现种种不廉洁的动机。人民法院对滥用职权的审查有两方面:首先是确定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的目的(包括被适用文条的目的);其次是确实具体行政行的目的,然后将二者相对照,以便确定是否滥用职权。由于滥用职权是一种目的违法、人民法院在确定法律目的和具体行政行为目的方面,难度较大,特别是对行使职权的目的难以取证。因此,笔者认为,应当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与案件有关的各种情节、因素和行政执法的社会效果等方面来推定具体行政行为的目的是否违法,对此要充分尊重合议庭审判人员一致作出的认定意见。2、 行政处罚显折合公正。凡法律、法规规定了法律责任的,其立法的一条重要原则便是合理和公正的原则。这里的合理和公正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合理和公正,而是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合理和公正,即注入了国家意志的、成为法定的合理和公正。如果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就是违背了国家意志,即不符合立法本意,这实质上是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又一表现形式。人民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可依据公正原则予以变更。3、 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由于有不少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因而何时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便可以自由裁量。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效率原则,如果违反这一原则,或者出于某种不廉洁动机,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也是不正确地行使了自由裁量权,人民法院便可依法判决行政机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三、关于衡量行政执法行为的标准现在普遍存在这样一种观点: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不产生是否违法的问题,只有是否适当的问题。这实质上是关系到衡量行政执法行为的标准问题。前已述及,自由裁量权是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机关的一种权力,因此,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必定是行政执法行为。我国法律体系是以成文法为本位,《宪法》第 5条规定了法治原则,即强调依法办事。因此,衡量某项行政执法行为的标准,只能看其是否合法,不合法即违法,这是符合逻辑学中的二分法的。如果评价某项行政执法行为抛开是否合法不谈,只讲是否适当,必然增加了执法活动的主观随意性、独断专横,甚至导致以适当为由堂而皇之地为目的违法而辩护,从而丧失执法的公正尺度,以致行政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受到动摇,更重要的是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丧失信心。可见,这种衡量标准的多元化是不可取的。只有在那些无法可依的情况下,作出的行政行为(非行政执法行为,与自由裁量权无关),才有是否适当的问题。笔者认为,合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 2 )符合立法本意。那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就是“合法”的观点。是对“合法”的曲解。如果不符合立法本意,即不符合法律、法规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即便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也是不合法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应当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将滥用职权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都视为违法行为,正说明了这一点。但是,将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实质上是滥用职权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又视为合法性的一种例外情况予以规定,又反映了立法时的矛盾。笔者对此问题的论述,意在对自由裁量权应加以限制,并非要否认自由裁量权存在的价值。四、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客观依据及利弊无论在任何一个国家,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都是存在的,区别在范围不同和监督方式不同而已。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考察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存在的客观依据及其利弊是非常必要的,这对完善行政执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有着重要意义。1 、保证行政效率是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决定因素。依法行政管理的范围非常广泛,这就要求行政机关所拥有的行政权必须适应纷繁复杂,发展变化的各种具体情况。为了使行政机关能够审时度势、权衡轻重,不至于在复杂多变的问题面前束手无策,错过时机,法律、法规必须赋予行政机关在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从而灵活果断地解决问题,提高行政效率。在现代社会中,必然要加强行政管理,讲效率,因而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也会越来越大,这对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提高行政效率是有利的,但也容易产生弊端——滥用职权。为了防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假公济私、武断专横,导致“人治”,就必须对自由裁量权予以一定的限制。2 、立法的普遍性与事件的个别性之矛盾是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又一决定因素。由于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社会习俗、生活方式也有很大差别,法律、法规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在不同地区也有不同程度的区别,对各种情况也不可能概括完善、罗列穷尽。因此,从立法技术来看,立法机关无法作出细致的规定,往往只能规定一些原则,规定一些有弹性的条文,可供选择的措施,可供上下活动的幅度,使得行政机关有灵活机动的余地,从而有利于行政机关因时因地因人卓有成效地进行行政管理。但是,法律条文的“弹性”与执法的“可操作性”却容易产生矛盾。如果“弹性”到不便于“操作”,那么法律实施的效益就要大打折扣。(注3) 这也是有些行政执法人员钻法律的空子以权谋私的重要根源。值得一提的是,一些资产阶级国家的行政法学者认为,昔日消极的“依法行政”,在今天应有新的解释,即所谓“依法行政”并不是指行政机关的任何活动都需要有法律的规定,而是指在不违反法律的范围内,允许行政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即具有因时因事因地制宜的权力。也就是说,行政机关的活动并不限于现有法律明定范围,只要不违反法律仍被视为符合法治,这不仅不予“法治”相矛盾,而且是对它的发展和补充。因为,原来讲法治,主要从消极方面考虑问题,即主要是防患行政机关滥用职权。其实,法治也有积极的方面,即保障行政机关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维护法律和秩序。这种理论在资产阶级法学界正日益得势。(注4)五、人民法院对自由裁量权的司法审查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说:“权力有腐败的趋势,绝对的权力绝对地腐败,”(注5 )自由裁量权亦复如是。自由裁量权的授予,绝不是允许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把它作为独断专横的庇护伞,相反应当实行有效的控制,正如詹姆士·密尔在《政府论文集》中所说的:“凡主张授予政权的一切理由亦即主张设立保障以防止滥用政权的理由。”(注6 )法律、法规赋予人民法院对一部分具体行政行为行使司法审查权,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行政诉讼法》第 5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王汉斌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的说明》中指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至于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原则上应由行政复议处理,”也就是说,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诉讼依法对被诉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使司法审查权,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是不适当性。但是,这并不是说人民法院对自由裁量权就无法进行司法监督了。如前所述,行政机关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渗透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各个阶段,由于不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其表现形式主要有滥用职权、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等,所导致的法律后果是人民法院有权依法撤销,限制履行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然而,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原则,表明了人民法院的有限司法审查权。当前,我国正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强调为政清廉,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这方面要有所作为。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案,既要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克服畏难思想和无原则的迁就行政机关。另一方面要完善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权,对那些确实以权谋私者,或者其他违法违纪者,人民法院无法通过行政诉讼予以纠正的,应当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六、控制自由裁量权的对策为了防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把自由裁量权变成一种专断的权力,笔者认为应当采取如下对策:1 、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监督主体不仅有党、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还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组织和公民。对已有的法定监督方式还应当根据形势的需要,继续补充、完善;对没有法定监督方式的,要通过立法或制定规章,以保证卓有成效的监督。同时,要有对滥用职权的人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还要有对监督有功人员的奖励和保护。2 、在立法方面,要处理好法律条文的“弹性”和执法的“可操作性”的关系,尽量做到明确、具体,减少“弹性”,尤其是对涉及到公民合法权益的条款,更应如此。同时,要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1987年 4月21日批准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第17条的规定:“行政法规规定由主管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的,实施细则应当在行政法规发布的同时或稍后即行发布,其施行日期应当与行政法规的施行日期相同。”以保证行政法律、法规实施的效益。要抓紧制定与《行政诉讼法》相配套的有关法律、法规,如行政机关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复议法等等。3 、要强调行政机关说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在行政诉讼中,对滥用职权的证明,原告负有举证责任,但由于这种举证比较困难,借鉴国外的某些作法,应当强调行政机关说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理由,以便确定其行政目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对说不出理由、理由阐述不充分或者不符合立法本意的,应认定为滥用职权。4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现在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是个较普遍的问题,这与我国正在进行的现代化建设很不适应,有些行政执法人员有“占据一方,唯我独尊”的思想。为此,一方面要加紧通过各种渠道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另一方面对那些不再适宜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人要坚决调出,使得行政执法队伍廉正而富有效率。

相关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