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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世贸有关的论文题目

发布时间:2024-07-03 04:34:52

跟世贸有关的论文题目

一、基础理论研究1、 论WTO的法律体系2、 论WTO法的研究方法3、 论WTO的法律地位4、 论WTO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5、 论WTO的成员资格6、 论欧共体在WTO中的特殊地位7、 论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8、 论非歧视原则9、 论透明度原则10、 论发展中国家与多边贸易体制二、规则研究1、 论协商一致与倒协商一致2、 论WTO的诸边贸易协议3、 《服务贸易总协定》评述4、 《TRIPS协定》评述5、 《反倾销措施协议》研究6、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研究7、 《原产地规则协议》研究8、 《海关估价协议》研究9、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研究10、 《保障措施协议》研究11、 《中国入世议定书》评述三、案例研究(可选择中国商务部或前外经贸部受理的案件或WTO受理的任意案件)四、对策研究1、 对华反倾销狂潮与中国的对策2、 绿色壁垒与中国的对策3、 技术性贸易壁垒与中国的对策4、 多哈回合谈判的困境与我国的对策5、 WTO规则的滥用与中国的对策6、 反补贴的新形势与中国的对策7、 中国的国际贸易法律环境研究8、 中国的贸易壁垒调查规则与实践《中国加入WTO知识读本》论文题目1、试论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及其相互关系。2、试析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3、试论非关税措施是造成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4、试论贸易救济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5、关于“知识产权协定”的思考。6、试论我国在WTO中所享受的主要权利和义务。7、试论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影响及对策。8、试论入世对我国工业的影响及对策。9、试析入世对我国流通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10、试论我国入世后如何转变政府职能。

论文题目 1.贸易保护主义的新趋势及我国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2.经济危机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3.我国出口低价竞销的原因及治理 4.出口退税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分析 5.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6.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7.试析美元贬值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影响 8.浅析我国对外贸易结构的不平衡 9.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迅猛增长的思考 10.我国应如何合理利用非关税措施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11.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分析 12.中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13.经济全球化与我国企业跨国经营 14.论绿色壁垒对我国蔬菜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15.对中国服装出口创立国际品牌的思考 16.中国出口商品频遭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原因及对策 17.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隐忧 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 19.中国加入WTO对我国信息产业的影响 20.常用贸易术语比较 21.论国际贸易实务中FCR使用和风险防范 22.正确运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贸易纠纷 23.电子商务为我国外贸企业带来的商机与挑战 24.浅谈信用证在国际贸易支付中的应用 25.分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26.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问题 27.浅论国际海洋运输中的班轮运输业务 28.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选择 29.国际铁路运输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的对策 30.论国际贸易电子信用证应用

wto与国家经济

101 浅谈我国企业对美国“337条款”的应对102 试论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业务中的风险与防范103 试论中国对WTO成员国地位的合理运用104 CEPA条件下内地与香港经贸关系的发展与建议105 中韩经贸合作的分析和思考106 论国际贸易实务中单据缮制应注意的问题107 对利率、汇率与GDP相互关系的思考108 试析我国出口退税新政策109 当前国际贸易中保护主义的主要特点及其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110 我国出口产品结构的分析与对策111 发展我国技术贸易的措施与对策及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意义112 关于我国对外贸易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113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新特点114 关于如何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思考115 发达国家的技术贸易壁垒剖析116 正确运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贸易纠纷117 低价出口的利弊分析118 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分析119 加入WTO后我国民族产业的保护问题研究120 论当代国际贸易方式创新121 浅析新贸易保护主义对自由贸易发展的影响122 出口退税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分析123 技术差距理论在制造业产品出口中的运用分析124 绿色包装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125 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126 电子商务与传统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比较研究127 浅谈当前我国对外反倾销的应诉策略128 论中美关于贸易不平衡规模的争议129 国际贸易中的代理制度与我国的外贸代理制130 国际贸易中的专利权保护问题研究131 纺织业国际市场结构及我国纺织业竞争策略选择132 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与我国商品出口的对策133 从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看我国海外投资的发展134 海外投资与进出口贸易的互动关系135 贸易摩擦及其解决机制的研究136 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外贸的影响137 反补贴调查对中国贸易的影响138 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我国政府行为选择139 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非政府行为研究140 民营中小型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探析141 跨国公司的本土化经营战略及其实施142 发达国家实行“有条件的”开放服务市场原因分析143 出口信用保险浅析144 国际贸易买卖中的违约与违约救济制度研究145 浅析全球经济一体化与中国的经济发展146 全球经济一体化中的国际经济安全思考147 浅论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关系148 浅论全球经济一体化下的跨国公司的新特征149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动力因素分析150 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属性151 汇率改革对我国国际贸易平衡的影响152 国际贸易摩擦的经济效应分析153 基于规模经济的产业内国际贸易研究154 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创建竞争优势的途径155 电子商务条件下国际贸易新特点及企业的对策156 论在国际贸易中如何回避非关税壁垒157 对国际贸易中的假冒伪劣问题的思考158 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的问题与对策159 马克思国际贸易理论与西方国际贸易理论的比较160 反思我国对外贸易重商主义倾向161 浅析我国对外贸易结构的不平衡162 循环经济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163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164 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迅猛增长的思考

跟国际贸易有关的论文题目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1、 电子商务与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研究 2、 入世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3、 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 4、 跨国公司在华扩张模式透析 5、 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析 6、 对外贸易与可持续发展战略 7、 对外贸易与我国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 8、 我国对外贸易的现状与问题研究 9、 我国的亚洲区域合作战略研究 10、 自由贸易与“绿色壁垒”——中国的外贸与环境保护 11、 绿色壁垒对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12、 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13、 我国服装出口的优势与问题 14、 中美经贸关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5、 国际贸易中动植物卫生检疫对我国畜产品出口的影响 16、 无配额时代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对策研究 17、 外资商业资本进入中国市场的状况及影响研究 18、 欧洲经济一体化对国际贸易模式的影响研究 19、人民币升值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20、 中国与东盟产业机构互补性研究 21、 当前中国面临的国际经济摩擦与对策 22、 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对策 23、 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现状及影响 24、 外国对华反倾销问题探析 25、 中美贸易摩擦初探(浅议) 26、 论绿色壁垒对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影响 27、 WTO农业协定与欧盟及美国的农业政策的比较研究 28、 关于非关税壁垒的历史、现状及前景的分析 29、 WTO反补贴协议对我国政府补贴制度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30、 跨国公司从国际贸易转向国际直接投资的原因分析 31、 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机电行业出口的影响和策略 32、 中国企业应诉反倾销争端的法律准备研究 33、 WTO国民待遇原则与我国的企业制度改革分析 34、 东盟与中国经济发展的关系 35、 环境与绿色贸易壁垒 36、 SA8000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影响 37、 中国水果出口贸易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 38、 新型国际贸易壁垒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39、 经济结构调整背景下加工贸易的升级对策研究 40、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风险的防范对策研究 41、 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分析 42、 加入WTO对中国汽车业的影响 43、 跨国公司并购对中国企业出口环境的影响 44、 WTO框架下的新贸易保护主义评析 45、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分析 46、 中国企业在国际工程招标中的竞争力分析 47、 软条款信用证研究 48、 跨国公司避税的形式分析 49、 我国对外贸易中的贸易术语选用问题 50、 取消纺织品配额对中国纺织出口企业的影响研究 51、 中国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研究 52、 中国屡遭反倾销的根源分析 53、 “绿色壁垒”: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形式 54、 “技术壁垒”: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策略 55、 贸易保护主义的新趋势及我国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56、 试析“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点与理论基础 57、 中国外贸结构的现状和对策研究 58、 我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评价与调整。 59、 浅析我国频遭国外歧视性反倾销的原因及应对之策。 60、 国际贸易实务中货款拖欠产生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61、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本质透析及对策研究。 62、 对我国出口商品结构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63、 对“出口导向”和“进口替代”两种外贸发展战略的再认识。 64、 我国出口退税政策机制的构建与完善。 65、 我国出口低价竞销的原因及治理对策。 66、 中国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探析。 67、 浅析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中国的对策。 68、 浅析我国加工贸易政策调整。 69、 我国外贸企业L/C风险的防范对策研究。 70、 中美贸易摩擦日趋激烈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71、 非关税措施与国内产业保护。 72、 浅析贸易自由与反倾销的关系。 73、 浅析贸易自由与保障措施的关系。 74、 浅析入世对我国补贴制度的影响。 75、 浅析我国关税的有效保护。 76、 我国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探析。 77、 WTO发展中成员优惠待遇探析。 78、 我国外贸企业盈利能力探析。 79、 经济全球化与我国企业跨国经营。 80、 浅论绿色贸易与多边规则。 81、 《鹿特丹规则》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 82、 对报关有关问题的思考。 83、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对我国加工贸易为主的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84、人民币升值压力过大和贸易顺差过大对我国外贸出口产生的影响。 85、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外贸企业的影响和利弊以及应对措施。 86、我国对外贸易模式研究 87、国际贸易合同履行中的违约问题研究

提供一些国际贸易专业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1、绿色壁垒对我国××产品出口的影响分析2、跨国公司在华扩张模式探析3、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产业的影响及对策4、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研究5、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竞争压力及对策6、外国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及其应对策略研究7、进出口业务中进出口商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8、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模式探索9、高科技企业跨国经营模式研究10、跨国经营中的市场营销与跨文化冲突11、国际贸易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与应对策略研究12、国际贸易中的反倾销及我国的应对措施研究13、国际贸易领域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我国的应对策略14、绿色壁垒的成因及其防范15、SA8000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16、反倾销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17、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比较优势和经营策略18、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展、问题和政策取向19、世界制造业发展趋势与我国制造业发展对策20、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21、我国的贸易依存度及其国际比较22、电子商务中的EDI及其应用分析23、完全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24、利用产业内贸易理论促进我国的产业升级的作用探索25、中美贸易结构之比较分析26、战略性贸易政策和中国产业结构的调整27、“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的经济效应分析28、我国出口商品结构问题的分析及调整对策29、论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的优化30、当前我国××产品外贸出口的主要问题及对策31、非关税壁垒的发展动态研究32、中国出口贸易过度竞争的原因及对策分析33、利用世贸规则加强农业保护的政策体系研究34、中国农产品的对外贸易发展的障碍及对策分析35、自由贸易下我国农产品出口前景及其策略36、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现状分析及其战略选择37、进出口业务中进出口商各自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38、中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与结构优化研究39、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分析40、中国大型生产企业国际化经营模式的探索41、我国高科技企业跨国经营模式研究42、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战略研究43、国际反补贴发展趋势及对策44、应对反倾销中的企业行为研究45、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区域分布及区域政策46、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及其对策研究47、我国外商投资的区位特征及变迁48、新形势下我国利用外资战略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研究49、跨国并购的发展及其对东道国的影响50、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策研究51、跨国公司制造业和服务业外包发展趋势与我国政策研究52、纺织品全球配额取消后,我国纺织品对外贸易的形势变化及今后的发展战略53、中美贸易摩擦的根源分析54、充分发挥动态比较优势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55、建立我国产业部门的有效预警保护机制56、外贸行业协会现状与作用的经济学分析57、跨国经营中的人力资源管理与跨文化冲突58、论跨国经营中的政策风险与规避59、国际服务贸易的新特点和趋势分析60、全球贸易失衡及各国在贸易政策中的反应61、世界石油价格的变化趋势及对国际贸易的影响62、战略性贸易政策在发展中国家的适用性分析63、WTO框架下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比较研究64、WTO框架下发展中国家幼稚产业保护研究65、非关税壁垒的发展趋势与对策探究66、反倾销全球化及其贸易效应分析67、SA8000及对国际贸易的影响68、新的贸易壁垒——劳工标准的影响分析69、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及其对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启示70、Trips知识产权国际争端解决机制问题研究71、石油危机对中国国际贸易发展战略的警示72、从比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中国产业发展战略的调整73、从外贸依存度看中国外贸面临的结构风险74、中国与东盟(其他地区)出口商品比较优势变化的分析75、中国与东盟贸易(或其他地区)的竞争性与互补性研究76、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进出口贸易(或纺织品行业)影响的分析77、后配额时代中美纺织贸易磨擦及对策78、入世后我国出口产品遭遇新型非关税壁垒及其对策研究79、从中美贸易逆差数额争议看原产地规则80、中国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81、我国外贸代理制的缺陷及完善82、高新技术产业分工格局的演变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对外贸易发展的对策研究83、我国“走出去”战略下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的关系研究84、从贸易大国走向贸易强国的战略思考85、技术引进与中国后发优势的发挥86、中国产业(或某类)国际竞争力提升的路径选择87、贸易自由化背景下中国汽车(或其他行业)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分析88、中国家电业OEM/ODM/OBM跨国经营战略的转变89、中国贸易自由化带来的竞争效应及福利影响90、CEPA及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9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趋势与效应分析92、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利益与特点93、中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分析及国际比较94、服务贸易自由化与我国服务贸易发展95、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分析96、中小企业如何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97、电子商务的物流模式研究98、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电子商务框架研究99、我国企业实施电子商务战略研究100、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现状与对策研究101、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探析102、信用证软条款问题研究103、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制度之法律性质研究104、关于国际保理业务在中国未来发展基本格局的探讨105、跟单信用证银行审单问题研究106、企业并购中支付方式及交易价格问题研究107、信用证支付风险的法律研究108、我国出口信贷现状及对策研究109、中国出口信用机构的现状及发展110、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研究111、托收支付方式的使用及其风险规避112、现代国际物流及其在中国发展策略的探讨113、供应链一体化与我国口岸物流发展研究114、从国际贸易的发展看CEPA在香港的实施115、电子商务环境下现代物流的理论研究116、出口保险中融资银行权益保障法律问题研究117、国内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管理研究118、信用证类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与控制119、进出口贸易融资及其风险管理研究120、中小外贸企业国际贸易融资问题研究

关于世贸的论文题目

一篇国际贸易 毕业 论文质量高低受制于多种因素,而其中选题得当与否起着基础性作用,甚至决定着国贸论文的成败。为此我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国际贸易的论文题目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参考! 国际贸易的论文题目(一) 1. 关于中国成为"世界工厂"的思考 2. 东亚的区域经济合作 3. 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进展研究 4. 国外技术壁垒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5. 外国对华直接投资与中国制造业产品国际竞争力 6. 中国与俄罗斯贸易关系的发展与展望 7. 国际直接投资与东道国人力资本开发 8. 中日贸易关系的变化与特征 9. 日本公司在中国的投资策略 10. 利用外资问题 11. 日本对中国的投资研究 12. 中小企业发展海外经营的国际 经验 探讨 13. 中国企业的跨国经营 14. 跨国公司在我国市场竞争产生的垄断问题 15. 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研究 国际贸易的论文题目(二) 1. 外资银行在华竞争策略研究 2. 外国公司与中国制造业基地 3. 出口贸易收汇方式选择研究 4. 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的动因及我国应对策略 5. 论温州产业出口结构的优化 6. 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对温州外贸的影响与政策建议 7. 温州市旅游业利用外资现状的分析及对策 8. 欧盟对我国鞋类产品反倾销问题及对策研究 9. 浅论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10. 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11. 对我国出口信用 保险 的分析及发展思考 12. 汇改后我国外贸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防范汇率风险 13. 信用证的欺诈与防范 14. 浅析我国发展国际保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15. 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工业产品贸易发展的影响及对策 国际贸易的论文题目(三) 1. 中国外贸区域结构的优化问题研究 2. 中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3. 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评述 4. 外国直接投资对我国居民收入的影响 5. 国企业走出去问题研究 6. 企业的国际化战略问题 7. 浙江省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案例分析 8. 中外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差异研究 9. 外贸企业核心竞争力问题 10. 地方外贸发展研究 11. 外保障 措施 对出口贸易的影响 12. 我国外贸应对技术壁垒问题 13. 我国外贸有效竞争体系的建设问题 14. 人民币汇率升值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15. 我国外贸顺差问题研究 国际贸易的论文题目(四) 1. 浅析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应对绿色壁垒的发展思路 2. 绿色壁垒及我国应对措施研究 3. 纺织服装技术贸易壁垒及应对研究 4. 反倾销对我国纺织品的影响及对策 5. 温州企业品牌战略的发展对策分析 6. 我国彩电遭受反倾销的现状及对策 7. 浅析信用证风险及其防范 8. 浅析专业外贸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9. 浅谈出口信用保险推动我国外贸增长的策略 10. 浅析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的影响及应采取的对策 11. 论国际保理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 12. 运用出口信用保险 降低出口收汇风险 13. 浅析我国企业出口农产品应对绿色壁垒的策略 猜你喜欢: 1. 最新国际贸易论文题目 2. 国际贸易毕业论文题目 3. 国际贸易的论文题目 4. 国际贸易论文选题 5. 国际贸易相关论文题目

学术堂给大家整理了十五个好写的国际贸易实务的论文题目:1.当代国际分工与贸易格局的基本特征2.国际水平分工问题研究(可以分国别或地区)3.产业内贸易问题研究(可以分国别或地区)4.当代国际贸易(包括服务贸易)的发展特征与趋势研究5.世界市场价格的变化和趋势6.对外贸易依存度及其应用研究7.贸易条件及相关问题的研究与分析8.比较利益说的现代分析9.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分析与评价10.新贸易理论的分析与评价11.战略性贸易政策及其适用性研究12.幼稚工业保护于发展中国家工业化问题研究13.贸易自由化与世界贸易体制研究14.贸易自由化的经济影响15.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贸易政策研究

论文题目 1.贸易保护主义的新趋势及我国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2.经济危机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 3.我国出口低价竞销的原因及治理 4.出口退税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分析 5.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 6.人民币汇率变动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7.试析美元贬值对国际贸易格局的影响 8.浅析我国对外贸易结构的不平衡 9.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迅猛增长的思考 10.我国应如何合理利用非关税措施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11.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分析 12.中国由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13.经济全球化与我国企业跨国经营 14.论绿色壁垒对我国蔬菜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15.对中国服装出口创立国际品牌的思考 16.中国出口商品频遭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原因及对策 17.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隐忧 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 19.中国加入WTO对我国信息产业的影响 20.常用贸易术语比较 21.论国际贸易实务中FCR使用和风险防范 22.正确运用国际贸易惯例处理贸易纠纷 23.电子商务为我国外贸企业带来的商机与挑战 24.浅谈信用证在国际贸易支付中的应用 25.分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26.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问题 27.浅论国际海洋运输中的班轮运输业务 28.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选择 29.国际铁路运输存在的问题及发展的对策 30.论国际贸易电子信用证应用

世贸论文题目有关反倾销

WTO反倾销协议与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内容摘要:反倾销历来都是GATT和WTO谈判的主要内容。经过长期的谈判和妥协,缔约各国终于在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后的1994年达成了“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Agreementon Implementation of Article VI of the General Agreement onTariffsand Trade 1994),即1994年WTO反倾销协议,该协议的第13条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内容。中国加入WTO之前就曾经承诺:中国各级政府的行政裁决将允许司法审查。但是在2002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中却没有关于司法审查的规定。现在,中国已经加入WTO,中国应该在法律规定等方面与WTO的原则和规定保持一致。本文从WTO反倾销协议对司法审查的规定谈起,分析中国《反倾销条例》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在中国应建立反倾销的司法审查制度,并提出笔者的总体构想和微观设计。关键词:WTO反倾销协议 司法审查倾销(Dumping)是出现在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经济行为。1994年WTO反倾销协议对“倾销”的定义为: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低于出口国旨在本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也即以低于其正常价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反倾销(Anti-dumping)则是一种政府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一般是指进口国当局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利益或者本国生产企业的利益,采取增加关税等措施以对进口国及其企业的倾销行为进行限制的行为。[i]司法审查在严格意义上是一个宪法学与行政学的概念,而且司法审查有着很广泛的含义。在许多国家,如美国,司法审查有下述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法院对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有没有违反宪法的规定,所以又称之为违宪审查;二是法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进行审查,防止行政权的滥用对公民的侵害。“司法审查在国家权力控制的运作过程中主要发挥两个方面的功能:一是对行政权力的作用对象提供权益救济;二是对行政权力的主体实行监督。”[ii]WTO反倾销协议中的司法审查主要指的是后者,即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的司法审查。反倾销属于行政行为,为了切实保护反倾销过程中利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从正当公平的角度应该允许对反倾销的行政决定进行司法审查。一、WTO反倾销协议关于司法审查的规定WTO反倾销协议第13条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内容,即:为了能够迅速对最终裁决和本协议第11条规定的有关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每个在国内立法中规定了反倾销措施的成员国,都应当设有司法的、仲裁的或行政的机构或者程序。该机构或者程序应当独立于对有争议的裁决或者复议负责的主管机构。[iii]从上述的条文规定来看,WTO反倾销司法审查的主体包括三个:司法、仲裁和行政机构。目前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院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都拥有最终的司法审查权。那是不是说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有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WTO反倾销协议之所以如此规定我认为主要有两个理由:一是在有些WTO成员国的宪政体制下,法院不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拥有司法审查权。对于这些国家的司法审查问题,GATT第十条第3款(丙)项作了补充的规定,“如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在缔约国领土内实施的事实上能够对行政行为提供客观公正的检查,即使这个程序不是全部或正式地独立于负责行政实施的机构以外,本款(乙)项的规定,并不要求取消它或替换它。实施这种程序的缔约国如被请求,应向缔约国全体提供有关这种程序的详尽资料,以便缔约国全体决定这种程序是否符合本项规定的要求”。根据此项规定,只要在这些国家内,享有司法审查权的机构只要能够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供可观和公正的审查,即使它不完全独立于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构,也是允许的。这种拥有司法审查权的机构或许是仲裁机构或许是行政机构。二是为了尊重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中的“行政救济用尽”的原则。WTO反倾销协议中规定的能进行客观和公正的司法审查的行政机关可以被理解为以下两种体制下的两种机构:欧洲大路法系国家的行政法院和英美普通法系国家的行政裁判所。在欧洲许多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院拥有对行政机关行政决定的司法审查权,但行政法院在原则上是完全独立于其他行政机关的。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行政裁判所虽然是政府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但是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地位。行政裁判所有些行政决定的作出要经过正式的听证程序,这时的行政裁判所实质上是一个行政法庭。经过正式程序作出的行政决定在当事人不服的情况下还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即由法院进行司法审查。因而行政裁判所虽然在表面上是不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但是从实质的法律关系上还是独立和客观的,而且行政裁判所的行政决定还要接受普通法院的司法审查。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法律界人士对WTO反倾销协议中的司法审查主体不作并列的理解,而是分层次的关系。涉及到反倾销的当事人可以先寻求行政法庭的救济,即“行政救济用尽”;在当事人表示不服的情况下,还可以向普通法院申请司法审查。主要的区别在于行政法庭负责进行审查实体法律关系,而普通法院只负责审查法律的适用。[iv]二、中国法律法规有关于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规定中国目前对于反倾销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简称《反倾销条例》。但是目前在《反倾销条例》中根本没有明确的司法审查的规定。目前学者都在讨论中国的反倾销法应该与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能够相一致,讨论修改中国的反倾销法的问题,增加司法审查的规定是一个很重要的修改的项目。此外,因为司法审查(judicialreview)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讲是属于宪法学与行政学的范畴,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就规定了司法审查的内容。《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了法院司法审查的范围,主要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认为是侵犯了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政行为。[v]《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排除了几种行政行为免受司法审查。从《行政诉讼法》本身的法律条文规定来看,《行政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反倾销过程中的司法审查问题。《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排除性规定也没有涉及到反倾销问题,分析其中的具体含义,我们可以看到,关于反倾销问题的行政决定不是国家行为,不是抽象行政行为,不是行政机关内部行为,也不是法律规定的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为。从根本上讲,关于反倾销问题上的司法审查问题实际上在中国法律和法规中是缺乏法律规定的,是缺失的。[vi]三、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从我国目前的法律状况和相关问题以及WTO的反倾销协议来看,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是完全有必要的,这也是中国在加入WTO之前承诺的一部分。我个人认为,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应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在总体上将反倾销司法审查纳入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二是在我国的反倾销法中明确规定司法审查制度,以完善我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一) 以《行政诉讼法》为基础建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在上述的阐述中,我们已经看到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实际上并没有对反倾销司法审查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从《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内涵角度我们可以看到:反倾销问题实际上是可以被纳入《行政诉讼法》的范畴。[vii]第一、反倾销行为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我们可以看到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的规定。该解释第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根据中国的《反倾销条例》,反倾销一般是由进口产品的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生产者或者有关组织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然后由外经贸部对书面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调查之后,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出来之后,由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根据调查结果分别作出初步裁定;初步裁定倾销和损害成立的,要进行进一步调查,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根据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分别作出最终裁定,并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根据上述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反倾销的调查程序通常包括申诉、立案、调查和裁定等;反倾销措施的裁定部门主要是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显然,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都是国务院的下属部门,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部门。因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的司法解释,我们完全可以同意反倾销行为是一种可以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提出司法审查的行为,是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的。[viii]第二、反倾销行为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享有行政诉讼法的诉讼主体资格。在各国的反倾销行为中,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一般有三个,一是提出反倾销申请的进口国产业或其代表;二是被指控倾销的出口国产业或其代表,三是进口国负责作出反倾销裁定的主管当局。前两个会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中的原告,第三个会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根据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作为反倾销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在上一段论述中已经阐述的很充分,在此不再赘述。在我国,作出反倾销裁定的行政机关的三种行为可能受到司法审查。一是不发起调查的决定。反倾销调查的发起是基于国内声称受到倾销行为损害的产业提出的反倾销书面申请,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家经贸委作出是否立案调查的决定。当外经贸部作出不立案调查的决定时,申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审查,即申诉人成为司法审查的原告。二是终止调查的决定。根据中国的《反倾销条例》,外经贸部在调查开始后,在四种情况下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如果外经贸部作出终止反倾销调查的决定,国内的申诉人也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司法审查,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的原告。三是作出初步行政裁决和最终行政裁决。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国产业及其代表和被控出口国产业或其代表都有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在被控出口国产业或其代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依据国民待遇原则,允许适用行政诉讼法的涉外行政诉讼一章和其他相关规定。(二) 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微观设计在确定以《行政诉讼法》为基础建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之后,我们需要在具体的微观上设计并完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第一、 确定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模式。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模式实质上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反倾销裁定如何审查以及对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给予什么样的法律关注的问题。[ix]目前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也就是说,我国目前的司法审查模式是:以法律审查为主,以事实审查为辅;只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当然,从行政诉讼法的条文规定来看,有些条文规定超过了合法性审查,延伸至合理性审查,如行政机关滥用职权等,但在实践中,合理性的审查几乎是没有的。反倾销问题是一个很复杂的经济问题和法律问题,涉及到很强的技术性问题。反倾销调查的专业性、技术性以及相关事实的复杂程度远非一般行政活动可比,有关行政机关事实判断的背后是纷繁的实际证据、复杂的专业知识及敏锐的政策意识的强力支撑,而法院司法活动的消极性、司法资源的相对稀缺性以及法院知识结构的局限性都决定了法院不能也不应该以自己的事实判断代替有关专业行政部门的事实判断,而只能对在尊重后者事实判断的基础上,着重对其事实判断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目前在我国行政诉讼法实践当中,法官对事实进行审查的程度要较成文法规定的要高,这一方面以损失司法效率为前提,浪费了司法资源;另一方面的司法公正性也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当然,法官也不应当全面放弃事实审查,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有的时候事实和法律问题是很难区分的,二是有些法律问题的审查要依赖于事实审查,否则法院的司法审查就只是走过场而已。总而言之,在我国将来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模式中,应该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禁止法官依照职权取证。我国行政诉讼实践中法院热衷于庭外取证,审查事实,使庭审流于形式的不正常现象绝非个别。[x]禁止法官依照职权取证的主要目的是使法官将主要注意力放在有关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法律审查方面,对事实的审查只是为了更好的进行法律审查。二使法官应慎用和不用“主要证据不足”。“主要证据不足”是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否定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依据之一。这一条在一般的行政诉讼法中适用的比较多,但是若将这一依据用在反倾销司法审查中,则会因标准适用严格而使反倾销的司法审查制度没有办法发挥效用。反倾销有其极其复杂的情况存在,例如WTO反倾销协议中第20条规定,在利害关系方不提供资料、不予合作的情况下,有关机关可以径自依现有资料作出裁定。如果在这种情况之下,法院以“主要证据不足”为由撤销有关机关的裁定,实属不妥。三是法院应该尊重有关机关的政策取向。反倾销作为一种贸易保护措施,与进口国的政策取向有很大的关系。进口国可以依自己的政策取向来决定是否给予被控倾销的外国相关产业是否征收反倾销税,即使外国相关产业的倾销行为给国内的产业造成很大的损害。第二、明确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关于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我在前面已经有很多的论述,现在就着重谈一谈关于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问题。我们是否应该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界定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呢?我认为如果这样做,主管反倾销的行政机关从反倾销案件是否立案开始就要受到司法机关的监控之下,这将有损于行政机关行政活动的连续性和高效率,同时也会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因此我们应该有限制性的选择一系列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活动作为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在我国,反倾销行为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申诉、立案、调查、初步裁定和最终裁定。因而作出反倾销裁定的行政机关的三种行为可能受到司法审查。一是不发起调查的决定。反倾销调查的发起是基于国内声称受到倾销行为损害的产业提出的反倾销书面申请,由外经贸部会同国家经贸委作出是否立案调查的决定。二是终止调查的决定。根据中国的《反倾销条例》,外经贸部在调查开始后,在四种情况下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三是作出初步行政裁决和最终行政裁决。这三种情况应该是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xi]第三、 明确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诉讼主体诉讼主体实际上是诉讼过程中的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问题。因为前面我曾经提到过这个问题,在此简要谈谈前面没有谈到的问题。首先说原告的问题。进口国内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产业或其代表以及外国被控倾销的产业或其代表都可以成为反倾销行政诉讼的原告。其次说被告的问题。前面提到我国《反倾销条例》中提到作出相关立案调查、终止调查以及相关裁定的行政机关主要是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因而这两个行政机关最有可能成为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被告。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列为共同被告。问题在于我国《反倾销条例》中多次提到外经贸部应在“经商国家经贸委”后作出有关决定,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应该将外经贸部单独作为被告呢?还是应该将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作为共同被告呢?就我个人认为,应该将此两部委作为共同被告比较合理,因为毕竟二者共同参与了这个决定的成立,应当共同承担责任。第四、确定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管辖范围和审级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4-17条对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进行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从前面的论述中,我们知道:反倾销司法审查的被告主要是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它们都是国务院的下属部门,因而一般情况下,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第一审管辖法院都应该是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当然不排除因为反倾销案件的重大和复杂性,而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第一审。我国《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作为行政诉讼的一部分,也应该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综上,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的管辖范围和审级有以下几种可能:一是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二审;二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一审,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二审;三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进行审理。[i] 参见甘文:《WTO反倾销协议与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人民法院报》2001年1月7日。[ii] 孙宁华主编:《权力与制约——行政法研究》,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5年1月,第368页。[iii] 参见王福明主编:《世贸组织运行机制与规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iv] 参见王承斌主编:《西方国家反倾销法与实务》,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6年2月第1版。[v]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法律规定。[vi] 参见黄玲:《论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第3期。[vii] 参见张晓东、余盛兴:《论建立与完善我国反倾销诉讼体制》,《法商研究》2000年第4期。[viii] 参见张晓东:《中国反倾销立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ix] 参见房东:《建立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探讨》,《社会科学》2001年第3期。[x] 参见于绍元等:《行政诉讼中的事实审与法律审》,《现代科学》1999年第5期。[xi] 参见并比较张晓东:《加入WTO与修改中国的反倾销法》,《法学评论》2000年第6期。其他参考资料1、 彭文革、徐文芳著:《倾销与反倾销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11月第1版。2、 张慧龙编著:《欧美反倾销法对策》,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香港万里书店,1993年3月第1版。3、 王传丽:《中国反倾销法——立法与实践》,《中国法学》1999年第6期。4、 程大为:《WTO反倾销措施和中国反倾销应诉》,《国际经济合作》2000年第11期。5、 薛荣、李居迁:《反倾销法的理念及其局限分析》,《现代法学》2000年第4期。6、 石青凯:《国外反倾销法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及对策》,《国际商报》2000年8月10日。7、 姜爱丽:《加入WTO的反倾销问题研究》,《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3期。8、 王伟:《美国反倾销法损害标准的演变及评价》,《河北法学》2000年第3期。9、 赵敏燕、董立、李易:《欧共体反倾销程序及中国企业之对策》,《法学论坛》2000年第4期。10、蒋小红:《欧共体非市场经济反倾销规则研究》,《外国法译评》,2000年第4期。11、休·斯多克、杨国华、孟庆欣:《欧盟对华反倾销的法律与实践——一个欧洲律师的观点》,《法学评论》1999年第5期。12、古少勇:《欧盟反倾销理事会适用不同价值标准法官判决拥有自由决定权》,《人民法院报》2001年1月8日。13、沈洋:《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在反倾销领域主要程序问题的研究》,《国际贸易问题》2000年第6期。14、程宗璋:《台湾反倾销法述评》,《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第3期。15、都亳:《完善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建议》,《当代法学》2000年第4期。16、房东:《完善我国反倾销实体法的思考——兼评中国首例反倾销调查案》,《河北经贸大学学报》1999年第5期。17、王峰:《西方国家对我国反倾销和倾销的特点及我们的对策》,《经济评论》1999年第6期。18、郭华:《中国的反倾销现状与对策》,《华东经济管理》2001年第2期。19、刘家瑞:《中国与欧盟最新反倾销立法的比较研究》,《国际商务》1998年第5期。

一、欧盟对华反倾销现状从历年欧盟对华反倾销案件来看,其对华反倾销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欧盟是最早对中国提起反倾销的地区1979年欧盟就对中国的机械闹钟和糖精钠提出了反倾销指控。这既是欧盟对中国的第一次反倾销,也是中国在全世界遭受的首次反倾销。可以说是欧盟率先对中国发动了反倾销,打开了国外对华反倾销的大门。二)我国已成为欧盟反倾销的首要目标欧盟对华反倾销占欧盟反倾销案件总数的比例,从1998年开始,除了1998年和2001年,其余平均在12%以上,2003年最高达到了。从1995—2003年上半年,欧盟对中国的产品共采取了27个反倾销措施(包括中国香港,不包括中国台湾),印度15个,泰国14个,韩国和俄罗斯11个,中国位居首位。可见,中国已成为欧盟反倾销的主要目标。三)对华反倾销数量迅速增加欧盟对华反倾销调查,从第一案起到2003年底,整个趋势是上升的。特别是90年代,案件数量上升很快,其中,“1991年4个,1993年4个,1995年5个,1997年5个,1999年竟然达到了12个”。不难看出,欧盟对华反倾销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四)对华反倾销的产品范围逐步扩大起初,欧盟对华反倾销案主要集中在五矿、化工类初级产品,后来扩大至轻纺、机电、钢铁产品,近几年其目标已扩展至我国传统大宗出口产品,主要有自行车、彩电、鞋类和微波炉等,这种大范围、大规模的反倾销严重限制了中国对欧盟的出口贸易,同时,使中国工业发展受到了严重损害,对我国调整出口产品结构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五)对华反倾销税率高欧盟反倾销税率的征收有时高达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已经不是以维持正常的贸易秩序、抵消和防止倾销为目的,而是通过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来使中国产品丧失在欧盟的竞争力,最终退出欧盟市场。例如,中国彩电在欧盟遭受反倾销起诉,从1991年起,欧盟商务委员会对中国彩电的惩罚性关税提到,1995年提到,1998年提到,致使2000年中国彩电在欧盟的总出口量下降到3万台左右。六)对华反倾销存在明显的不公正性这种不公正性体现在诸多方面,如,1、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而是实行有条件的市场经济待遇,在确定正常价值时给中国寻找替代国。2、对中国实行一国一税政策。此外,还有许多不公平的做法,如欧盟对华采取替代国措施的同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允许中国查看有关替代国的相关资料等。二、欧盟对华反倾销原因分析欧盟对我国反倾销之所以如此活跃,其原因是多方面和复杂的,具体包括:一)相关企业不熟悉反倾销的“游戏规则”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间不长,我国企业对于国际上有关反倾销的国际条例和国际惯例都不是很熟悉,更不用说是欧盟的有关反倾销立法,因此应对欧盟反倾销诉讼缺乏信心和经验技巧。欧盟反倾销及其相关法规是经过多年的沉积而形成的,专业性和强,处在不断的更新之中。中国作为一个刚刚跨入世贸组织大门不久的“新手”,是无法在短时间内将其完全掌握的。二)中欧贸易发展的不平衡自1978年以来,中欧贸易已增长三十多倍。对欧洲的进出口情况从1987年的逆差267902万美元变为2002年的顺差579942万美元。而且,自1999年1月1日发行欧元以来,欧元汇率一直走强,人民币兑欧元相对贬值,增强了中国出口欧盟产品的竞争力。中国加入WTO后,由于欧元汇率的增长,完全抵消了汇率的下调,所以虽然关税税率有所下调,但对在中国市场的欧盟产品没有多大影响。中国向欧盟出口就具有相对优势,自然成了反倾销的主要对象之一。三)全球反倾销热潮的影响从全球来看,反倾销炙手可热。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为,大环境会影响小环境,没有国际上的反倾销大比拼,中国产品也就不会屡屡遭到欧盟的反倾销。根据WTO的资料,全球反倾销立案数目1980—1984年5年间是703起,1985—1989年间是699起,1990—1994年间是1244起,1995—1999年间是1219起,2000—2004年间达到1448起。四)我国相关反倾销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我国在1997年之前没有自己的反倾销体系,对外国对华反倾销缺少对抗策略,使欧盟对我实施反倾销时往往有恃无恐。但是,现在,我国反倾销法规抽象、含糊,缺乏可操作性,对反规避、司法审查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有些规定尚未与国际规则完全衔接。比如,1、我国反倾销调查期限比较长,规定自立案调查公告之日起到最终裁定公告之日止为1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18个月,比发达国家的相应期限要长2—3倍;2、我国关于倾销的认定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的比较具体如何进行,适用何种价格,《反倾销条例》没有规定,而在损害的确定中,何谓“国内相同或类似产品”并不明确;3、在程序方面,机构设置不合理,对政府部门间的职责、执行程序、行为界定、奖惩措施等含义模糊等。这使被起诉的企业心存疑虑,使欧盟无所顾忌。(五)欧盟对中国实行歧视性政策这主要表现在“替代国”和“一国一税”制度上。其根源是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外国尤其是欧盟对中国“非市场经济”的歧视,使用替代国制度,使其有恃无恐。此外,欧盟还对中国实行一国一税制度。这都是不合理的。尽管1998年欧盟承认中国是并非非市场经济国家,但是这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欧盟对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歧视性的待遇。三、应对欧盟对华反倾销策略研究欧盟既是中国对外贸易的一大伙伴,同时又对中国频繁发起反倾销指控。在这样的现况下,我国应怎样去应对欧盟对华反倾销指控呢?一)企业要积极应诉欧盟的反倾销诉讼。首先,积极抗辩不仅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法律义务。欧盟反倾销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对“不合作公司”的处理办法:如果涉诉方拒绝接受调查,不能按时提供必要的材料,或明显地阻碍调查,反倾销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可获得的信息”进行裁决。另外,中国对外经济合作部于1994年4月4日公布了《关于中国出口产品在国外发生的反倾销案件的应诉规定》,对应诉人的范畴、权利和义务,以及应诉工作的鼓励措施和不执行此规定的处罚办法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其次,积极应诉是减少损失的最好的办法,也是利害关系人进行申辩的主要形式。如“在2003年美国对华彩电反倾销案中,应诉企业中,厦华的倾销幅度为,康佳为为,长虹为,其他应诉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为,而未应诉企业的全国统一税率为的高额反倾销税率”。二)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我国政府应注重与国外政府、尤其是与其反倾销保障措施调查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合作机制。例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1990年达成的双边协议,就规定两国间的产自本地的货物的贸易不再适用反倾销措施,而改用竞争法来约束贸易行为。此外,还要加强产品出口管理。中国政府应切实执行《关于处罚低价出口竟销规定》,严惩低价倾销企业。深化外贸体制改革,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出口管理,加强对出口产品数量的宏观调控,调整企业的出口优惠及鼓励政策,严格控制出口退税。可以赋予海关特别权利,负责监管可能出现的彩电低价倾销情况。总之,政府应发挥其应有之作用。三)利用WTO,争取更多的平等待遇首先,积极参与WTO反倾销法的修改与完善,促使其健康发展和公平实施,遏制外国对我国反倾销的猛烈势头。第二,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评判外国对我国歧视性的反倾销案。因为在争端解决机制下,我国也有机会陈述自己的意见,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第三,利用WTO国际讲坛揭露替代国制度的不合理性及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歧视做法,督促外国放弃歧视性的反倾销政策。而且,“2001年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为69%,超过国际上60%的临界水平,我国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而不是一些国家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国家”。这说明我国不应再受国外“非市场经济”的歧视。现在我国已经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应该利用成员身份和WTO的评审机制来争取市场经济地位。四)在应对反倾销中积极利用“公共利益”原则在欧盟的反倾销应诉实践中,如果能证明采取反倾销措施不符合欧盟利益,也能组织采取反倾销措施。为在欧盟内征收反倾销税,仅仅指出存在倾销(出口价格低于国内市场价格)和倾销造成损害是不够的,还应表明采取反倾销措施“符合欧盟利益”。如1992年,欧盟接受葡萄牙厂商申请对自中国进口的松香进行反倾销调查。初裁认定,中国松香倾销幅度为,对欧盟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但1994年2月,欧盟委员会以反倾销不符合共同体利益为由,宣布终止对中国松香反倾销调查。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反倾销专项资金我国并没有专门的应对国外反倾销的主管机构,国家主要是让七大商会组织应诉,但是这并不够,因为它没有政府的组织力量,也没有足够的硬件、软件设备。因此,有必要设立一个专门的主管机构——国家反倾销委员会,以政府的力量来组织、协助企业应诉。再者,应对反倾销需要很大的经费,这也是很多企业不愿应诉的一个很主要的原因。对此,我们可以设立反倾销专项基金,一是资助被起诉的企业应诉,二是对积极应诉的企业予以奖励。六)重视行政复审各种复审产品一旦被征税,企业还可通过各种复审来推翻欧委会的原判,重新恢复对欧盟的出口。复审共分三种:新出口商复审、临时复审和日落复审。被征最终反倾销税后,出口企业如果能证明在调查期内,未向欧盟出口任何同类产品以及与原案中被征税企业无任何关联,并且已签署了一份不可撤销的数量较大的出口合同,则该出口企业就可要求进行新出口商复审,争取免征反倾销税。最终反倾销税征收1年后,出口商如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已没有必要征收反倾销税,或停止征税后损害不会继续或重新发生,可要求对最终反倾销税进行临时复审。如果欧盟生产商没有提出日落复审,最终反倾销税5年到期后即自动停止。出口商不必主动提出日落复审,但欧盟生产商提出复审后企业必须积极应诉,争取有利于自己的结果。四、结语欧盟是我国很重要的贸易伙伴,在处理贸易纠纷时,“以牙还牙”的做法极易引起贸易战,尽管在对华反倾销问题上欧盟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我们也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措施来争取自己的利益。对其反倾销要予以坚决的回击。【注释】吴金希?于永达.?国外频繁对华反倾销的深层原因与对策选择[J].《改革》,2004(3)欧盟委员会向欧洲议会递交的欧盟反倾销和反补贴年度报告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关于2003年美国对华彩电反倾销的相关信息商务部《2003年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报告》【参考文献】[1]邓德雄.“比较应公平———欧共体反倾销‘零’做法及引起的争议”[J].《国际贸易》,2001(5)[2]李圣敬著.《反倾销法律与诉讼代理》[M].法律出版社,2000年[3]王允贵.“市场限制力紧箍咒———‘入世’后中国出口贸易面临的制障”[J].《国际贸易》,2001(1)[4]杨仕辉.“外国对华出口商品反倾销比较研究”[J].《统计研究》.2000(1)[5]蒋小红.欧共体反倾销法与中欧贸易[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以下是外国对华反倾销的原因和对策 和欧盟的大同小异 可以借鉴中国出口产品屡遭反倾销指控的原因中国出口产品屡遭反倾销指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国际的,也有国内的;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既有经济因素的影响,也有法律因素的制约。综合起来,其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中国出口贸易增长迅速,引起一些贸易伙伴的关注与不安。1994年中国出口贸易跃上千亿美元台阶,2000年又跃上2000亿美元台阶,整个90年代,中国出口贸易平均增长率达到%,几乎是世界出口贸易增速的两倍。2001年世界贸易不景气,但中国出口贸易增长率仍达到%。2001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5097亿美元,出口额2662亿美元,进口额2436亿美元,增长率%,贸易顺差达到225亿美元。中国对外贸易继1997年跃升到世界十强以后,1999年跃升到世界第9位;2000年继续上升到第七位。中国出口贸易迅速增长必然取得更大的世界市场份额,一方面引起了同类产品竞争国的疑虑;另一方面在进口国造成了同类产品的更剧烈的竞争。2、反倾销作为世贸组织允许的保护国内工业不受冲击的法律武器,被一些国家滥用。随着各国关税的进一步降低,用关税避垒保护国内工业已不大可能,而且关税减让是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任意提高,而反倾销税的实施是单方的,进口国有自由裁量权,反倾销税也普遍高于关税,因此各国普遍采用这种又合法又便利的方法,转嫁经济危机,保护国内工业,甚至扩大自己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将进口产品挤出国内市场。3、对我国的国家经济性质的认定具有歧视性。一些国家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采取歧视性政策,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而采用不合理的“替代国价格比较”办法来衡量中国产品是否倾销。虽然近几年来,对我国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认定有所改变,但仍进行严格审查。譬如欧盟在1998年4月通过了反倾销修正案,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但仍在个案处理的基础上审查我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在修正案中又针对我国提出市场经济的5条标准。又如澳大利亚虽然从1996年起不再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但仍视中国为“转型市场经济国家”,其做法近似于欧盟,有条件地将“市场经济国家”待遇适用于中国,具体做法是“有条件市场经济国家”待遇仅适用于来自中国的成品产品,不适用于半成品。4、中国欠缺合理的外贸出口结构是遭致反倾销的重要原因。从出口产品的结构来看,偏重于劳动密集型的纺织工业、轻工产品和农副产品,而这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长期呈过度竞争的态势,产品的附加值相对偏低,造成中国的出口商品与低价密不可分的不良国际形象。从市场结构看,我国直接出口和经香港转口的出口中有65%是以欧美为目标市场的,出口市场过于集中。譬如中国金属镁产品向欧盟出口,1993年是100吨,1996年竟达11000吨,如此巨幅的出口增长,怎能不为欧盟对华反倾销提供口实。5、出口企业国际营销战略的失误。中国出口企业大多缺乏对国际市场的深入调研和总体把握,单纯依赖低价战略打入国际市场的居多,具体表现在短视的国际营销策略上:出口企业急于出口,同行竟相压价,给进口国留下了中国企业“低价倾销”的印象;出口企业对进口国的社会风俗、消费群体及其心理缺乏了解,忽视出口产品的技术创新和后续改进,只能以廉价销售;出口企业未能把握国际市场和进口国行情,及时调整出口商品的价格和数量,致使某些商品大量涌入进口国,增大了对华反倾销的概率。6、企业不应诉或应诉不力往往使对方轻易获胜。在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中,经常出现无人应诉的局面,结果使对方不战而胜,除因“统一税率”使企业应诉积极性降低之外,企业缺乏反倾销应诉意识是问题关健所在,而应诉经费不足、反倾销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亦导致企业应诉不力,结果仍是失败。而且越是如此就越导致国外的变本加厉。譬如1988年和1992年,欧盟两次受理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案,由于中国企业采取了消极不抵抗态度,中国彩电基本上被赶出欧盟市场。7、中国的外贸关系与环境不易牵制国外对中国的反倾销。目前中国的国际贸易关系中单边交往仍较多,因而国外对中国进行反倾销时的顾虑就少,加上中国自己的反倾销法出台较迟,实施的力度又不够,国外对中国的反倾销就更加有恃无恐。同时中国尚未加入《国际反倾销法典》,致使中国在反倾销案多边谈判和法律诉讼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8、对外资企业缺乏宏观调控。在企业引进外资的审批过程中,忽视了外资投向的生产项目引入了我国:有些外资企业的产品是为了逃避其原产地规则,取得我国的原产地证,而在我国生产的,从而利用我国的配额大量向国外出口:有的外资项目产品是外商已在国外遭反倾销,为规避反倾销税而向我国投资的,其生产的产品出口极易遭反倾销;有些生产项目重复引进,使产品达到饱和,不得不低价大量出售,由此引发国外反倾销。三、我国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对策思路中国虽然已加入了wto,从理论上说,不应再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但是,外国对中国企业的出口反倾销不会就此停手。在中国出口反倾销问题上,我们还任重道远。为了尽量减轻国外反倾销对我国外贸乃至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我国必须采取以下相应的对策思路:1、出口企业要控制好出口产品的价格水平。其标准是要使中国产品的出口价格与同类竞争的其他国家的出口产品的价格水平保持相近,尤其是要贴近出口国竞争产品的价格水平。一些集中供货的产品,国内厂家不多,如大型成套设备或类似产品,应当由行业协会或商会出面,实行价格协调,不应再打内战,要一致对外,不仅要保护本企业的利益,而且要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2、建立反倾销调查的预警机制。利用现有驻外经商处的力量跟踪当地市场行情,尤其要密切监视我国大宗出口产品的市场及价格状况,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定期向国内提供研究报告,将外国反倾销政策的动向及时反馈给国内,使国内企业和商会尽早得到哪种商品可能被反倾销立案的信息,形成一套较完善的反倾销预警机制。今后这一工作应加速推广,使尽可能多的企业受惠。3、要控制好出口产品数量的增长速度,切忌某项产品在短期内大量或成倍增长,不顾进口国市场容量以及进口国相关产业生产经营状况如何。纵观过去发生在国外的反倾销案件,很多案件的发生都与中国产品出口过低,出口量过大有关。因此,出口企业加强自律,发展公平、有序的出口贸易,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国外的反倾销案件。4、提高反倾销应诉率。以往对华反倾销案件中,中国企业应诉率低的原因很复杂,但怕打“洋官司”或希望别人应诉,自己搭便车的想法是最主要的因素。入世后,国内企业应改变旧的心态。具体应诉中,企业除了要聘请精通wto规则、国际法和国际贸易知识的律师抗辩外,关键是做好举证工作,就被诉企业情况、国内市场、起诉国销售情况、生产成本等内容,在律师指导下填写问卷调查。这也有赖于国内反倾销律师和专业队伍的建设,有赖于国内反倾销基金的尽早设立。5、积极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的独特作用。商会及行业协会在沟通政府与出口企业的关系上有着承上启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反倾销调查中具有政府及企业不可替代的规范和协调作用:通过规范本行业企业行为,尽可能减少败诉案件的发生;通过组织本行业涉案企业应诉,尽可能减少败诉案件的发生。为了使指导、帮助和协调更为有力,可以赋予政府有关部门、商会和行业协会一定的权利。6、修改现行反倾销法律。我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需要不断完善,与国际反倾销法律接轨。首先,我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例》已经增加了累计评估等新内容,但是对于什么是规避行业,哪些行为属于规避行为,对于进口倾销产品形式的变化如何辨认还要进一步作出明确的规定,提高其可操作性,阻止国外一些企业利用我国反倾销措施的不完善在我境内进行倾销。其次,反倾销调查期限应该缩短。我国规定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至最终裁定公告之日止为1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18个月,这与一些国家或地区的立法有差距。欧洲委员会立案的调查期一期在6-8个月内结束,最长不得超过1年。调查时间相对短一些,可以裁定倾销存在的可能性就大些,可以控制倾销者规避法律的行为。再次,我国反倾销的主管机构复杂,涉及到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及海关总署,外经贸部同海关总署进行倾销和倾销幅度的调查,国家经贸委员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委进行损害的调查,这种方式造成了资源浪费,增加了协调难度,降低了效益。最好由一家机构全面负责倾销和损害的调查,管理的简单使反倾销诉讼程序快捷,也使企业利用反倾销程序保护自己的利益具有更大的有效性。7、增强国际营销观念,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出口企业应尽快转换现有竞争战略及策略,变“以廉取胜”为“以质取胜”。学会运用商标、包装、公关、广告等多种非价格竞争的手段,在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创汇率上下功夫,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力争以质量、价格的双重优势占领市场。8、通过海外投资转移原产地。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一些产品的生产已经失去或正在失去比较优势,可以转移到内地生产或国外生产。如果这种产品市场主要在国外,就应当优先考虑转移到国外生产。通过改变原产地,规避进口国的反倾销视线,或者转移到进口国生产,就地销售,绕过贸易壁垒。这是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经常采取的措施。9、企业要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规范会计资料。在反倾销调查中企业必须提供完整、规范的会计资料,由此来认定正常价值,否则由进口国政府选定的第三国同类商品的出口价作为替代价确定正常价值,而进口国所选的替代价肯定对应诉方不利。所以,企业应加强财会工作,使企业会计资料符合国际规则,在进口国的反倾销调查中能够提供完善且符合规范的有关会计资料。我国的一些应诉企业在反倾销诉中败诉,部分原因就是不能提供有关商品生产的会计资料。10、利用wto规则解决国外对华反倾销中不公正待遇。(1)利用wto反倾销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对其他成员实施反倾销法提出自己的意见。(2)作为第三方,在参与另两个成员间的争端解决程序时,向wto工作组提交自己的法律意见及陈述。(3)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起,努力争取wto成员在采取反倾销措施时给予发展中国家更多的保护。我国加入wto最大的好处之一,是利用wto成员应有的权利保护我国产品的出口。因此,我国产业界应和政府密切配合,对外国的反倾销措施做出正确评估,以确保中国根据wto反倾销协议所应享有的权利得到真正的保护。

一、基础理论研究1、 论WTO的法律体系2、 论WTO法的研究方法3、 论WTO的法律地位4、 论WTO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5、 论WTO的成员资格6、 论欧共体在WTO中的特殊地位7、 论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8、 论非歧视原则9、 论透明度原则10、 论发展中国家与多边贸易体制二、规则研究1、 论协商一致与倒协商一致2、 论WTO的诸边贸易协议3、 《服务贸易总协定》评述4、 《TRIPS协定》评述5、 《反倾销措施协议》研究6、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研究7、 《原产地规则协议》研究8、 《海关估价协议》研究9、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研究10、 《保障措施协议》研究11、 《中国入世议定书》评述三、案例研究(可选择中国商务部或前外经贸部受理的案件或WTO受理的任意案件)四、对策研究1、 对华反倾销狂潮与中国的对策2、 绿色壁垒与中国的对策3、 技术性贸易壁垒与中国的对策4、 多哈回合谈判的困境与我国的对策5、 WTO规则的滥用与中国的对策6、 反补贴的新形势与中国的对策7、 中国的国际贸易法律环境研究8、 中国的贸易壁垒调查规则与实践《中国加入WTO知识读本》论文题目1、试论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及其相互关系。2、试析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3、试论非关税措施是造成贸易壁垒的重要手段。4、试论贸易救济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5、关于“知识产权协定”的思考。6、试论我国在WTO中所享受的主要权利和义务。7、试论加入WTO对我国农业的影响及对策。8、试论入世对我国工业的影响及对策。9、试析入世对我国流通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10、试论我国入世后如何转变政府职能。

wto与国家经济

跟年有关的论文题目

某领域的公允价值计量研究的现状及相关问题新会计准则国际化研究某领域或者某上市公司盈利质量分析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评价系统构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操纵、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现状、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控制、盈余管理等问题环境会计、人力资本会计、价值链会计、法务会计、反倾销会计、战略管理会计、资源流成本会计、信息化会计等等会计新领域也可以选题

提供一些经济统计类的学年论文题目,供写作参考。 1. 某省各地市经济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 2. 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评价的应用研究 3. 某省市经济发展水平分区研究 4. 某省市消费拉动第三产业增长的实证分析 5. 某省市城镇居民消费结构变化趋势研究 6. 某省普通高等教育生源变动趋势与对策研究 7. 某省城镇居民消费结构比较研究 8. 某高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统计分析 9. 课堂教学评估体系与方法研究 10. 某市各区县经济综合实力评价研究 11. 基于多元统计的某省经济分区研究 12. 因子分析在某省利用外资效果评价中的应用 13. 因子分析在居民消费结构变动分析中的应用 14. 因子分析在企业竞争力评价中的应用 15. 深沪股市收益率分布特征的统计分析 16. 某省市农民收入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17. 最优加权组合法在GDP预测中的运用研究 18. 最优加权组合法在粮食产量预测中的运用研究 19. 最优加权组合法在能源消耗预测中的运用研究 20. 我国(某省)实际人均GDP的趋势分析及预测 21. 某省市工业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 22. 工业企业科技竞争力的综合评价 23. 某省市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地区差异分析 24. 某省市各地区经济综合实力的评价 25. 基于因子分析法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评价研究 26. 某省工业化进程统计测度及实证分析 27. 某省城市化进程统计测度及实证分析 28. 某省城市规模发展水平分析与比较研究 29. 某省市工业行业结构特征的因子分析 30. 城镇居民消费的典型相关分析 31. 我国(某省)各地区人口素质差异的统计分析 32. 我国(某省)三次产业结构变动的统计分析 33. 某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证研究 34. 某省外贸出口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实证研究 35. 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的实证研究 36. 某省各县市经济发展的聚类分析 37. 某省各县市产业结构的聚类分析 38. 某省(市)信息化实现程度实证评价 39. 某省(市)环境保护综合评价 40. 我国科技进步贡献率的测度 41. 某省(市)居民生活水平与质量实证评价 42. 某省(市)经济外向度实证研究 43. 县级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与方法研究 44.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证研究 45. 我国东西部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实证研究 46. 某省市城镇居民消费水平与结构变化趋势研究 47. 某省市投资拉动GDP增长的实证研究 48. 耐用品需求预测模型及其应用研究 49. 某省市GDP周期波动实证研究 50. 某省市工业周期波动实证研究 51. 某省市零售市场周期波动实证研究 52. 某省市农民收入周期波动实证研究 53. 某省市人口最优预测模型与应用研究 54. 某省市人口老龄化趋势与对策研究 55. 某省市财政收支变化趋势与对策研究 56. 某省市城镇居收入差距变化趋势与对策研究 57. 某省市农民收入差距变化趋势与对策研究 58. 长江水质的综合评价与预测 59. 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在股票市场板块中的应用研究 60. ARCH族波动模型研究及其在我国股市中的应用研究

浅议中小企业薪酬激励问题

大三下了,学的是财务管理专业,老师要求我们写五千字的学年论文,题目自拟,但最好是写经济类的,说是从掌握的经济咨询里面总结出自己的观点就有东西可写了,而且如果这次写的好,直接可以和毕业论文相关联。 拜求各位童鞋们给点建议,或者给个思路,题目之类的 小女子不甚感激……给各位鞠躬了```3Q

你可以上网上看一下赵国庆教授写的论文,我觉得还不错。 求采纳

韩国词性分析,比如阴性词阳性词 韩国助词分析例如이/가 은/는 词尾之类的分析 还可以比如说韩国泡菜看韩国人 韩国电视剧的发展 韩国电影 韩国语汉字词分析都可以 韩国韩服 韩国韩服和中国旗袍 韩国礼仪等等 总之文化类的范围广,词性之类的引用很多~

《股票价格的影响因素》这题目比较有吸引力

运筹学知识 论我来写的 的

好像没有类似设计类的专业。 经济类的专业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财政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一般的院校有前三个专业,后三个专业在重点院校才有)。 (1)经济学专业:该专业课程设置与国外大学经济学专业接轨,为有志成为经济理论研究者、宏观经济管理者和职业经理的青年学生提供一个成长和发展的舞台。毕业生既适合到 *** 经济决策部门、金融研究机构、教学研究机构和公司企业工作,也为在国内或出国继续深造打下坚实的基础。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该专业主要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具备国际经济基本理论与较高的外语和电子商务运用等实践技能的,能从事国际经济、贸易、金融、商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以深厚的理论基础与开阔的创新思维为竞争优势,有较为自由的选择空间。 (3)金融学专业:该专业在与国际上金融学专业教学接轨的同时,也提供实践应用性课程,从而全面提升学生个人的竞争能力。毕业生既有去国外名校留学深造的,也有选择到咨询管理公司、投资银行、中央银行、外资或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国家部委机关等工作的。 (4)风险管理与保险学专业:该专业致力于培养"有专长、基础宽、素质高",能够胜任国内外风险管理与保险经营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及风险管理与保险教学科研工作的学术人才。毕业生或者去国外名校留学,或者供职于各大保险公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金融证券机构。 (5)财政学专业:该专业顺应公共管理事务在中国的勃兴,旨在培养具有宽厚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熟悉财政税务、财务会计知识,具备较高的外语和计算机运用水平、较强的研究能力、决策能力和管理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可从事 *** 部门的公共经济研究和政策制定工作,可任职于各类大型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资产评估、税务代理等工作,还可以留在大学或是研究机构,从事研究教学工作。 (6)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专业:该专业是一门兼有文、理、工三栖特点的综合型经济学科,侧重于环境、资源与可持续性发展的研究,毕业生将能胜任在 *** 部门、大中型企业、跨国公司、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及国际组织等的管理与研究工作。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一般大学都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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