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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论文研读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24-07-07 11:50:36

公安论文研读报告范文

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群体性事件。以下是今天我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全文如下:

一、从一个典型案例谈起

(一)案例

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发生的“6、28”群体性事件,原本就是一起普通的少女溺水死亡事件,因为公安机关的死亡鉴定结果得不到家属认可,加之被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演变为公然向党和政府挑衅的对当地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打砸抢烧的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损失。如今,该事件已平息,相关责任人也依法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反思 瓮安“6、28”群体性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安机关在处置过程中处置方式的欠妥当,也是致使谣言越来越多,最终被一些黑恶势力利用,一发而不可收拾,酿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引发案情发展的原因分析

上述案例中由于未能尽快将信息公开,充分满足民众的知情权,致使民间关于“当地政府部门纵容包庇、销毁证据”等流言才能够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恶意传播之下迅速升温,从而点燃本就失去理性的情绪。但凡流言,都是见光死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的不透明引发的谣言必然导致胡乱的揣测和极度的不信任,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沟通机制,不仅加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难度,更容易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本来对于公民的非正常死亡案件,老百姓最担心的就是恃强凌弱、草菅人命。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置此类案件时,不能一律以保密为名对民众封锁消息。尽管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并没有告知受害人家属进展情况及解释相关误解的义务,但从社会稳定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角度看,这种及时诚恳的沟通会打消老百姓的疑虑和担心,消除不安定因素的隐患。社会的负面情绪会及时得到释放,揣测会及时得到合理解释,流言也会不攻自破。

另外,贵州“瓮安事件”中,民众质疑当地警方与事件有内在关联,警方未能及时做出回应,也没有让相关人员回避,而进一步加深了民众的质疑情绪。公安机关在事件的处置中,程序上既要合法,也要合情、合理,用程序正义避免民众的质疑,从而增强处置结果的正当性和权威性。对于引发民众质疑的鉴定程序这一关键环节,是否允许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对鉴定过程进行现场见证,是否能够尊重受害人家属的要求“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诉求,则将直接决定鉴定结果的可接受度。“瓮安事件”发生后,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第三次鉴定,同时也允许家人在场、部分群众现场见证,如果这一事后的鉴定处理方式能够提前一些也许谣言也就不攻自破,这一恶性群体性事件也就不会发生了。

这个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本文认为有两点:一是有关部门在事件萌发阶段,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甚至不适当地采取压服的强硬手段,把小事变成大事。二是政府和公安机关在事件发生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假若对事情有足够的敏感度,收集相关信息,把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决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同时每逢事件发生,当地政府往往一个强烈的惯性倾向,就是立即封锁消息,不许消息外传,这样也会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感,从而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纵观整个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如果我们能够在工作中时时把握住民法、民生、民权这条线,也许这种带有偶发因素的群体性事件就会减少许多。

总之,群体性事件作为公共安全危机之一,从社会学角度说是一种社会秩序维护;从法学的角度说是一种权益保障;从行政学的角度说是一种国家职能。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评论道:“安全是市民社会的最高社会概念,是警察的概念;按照这个概念,整个社会的存在都只是为了保证它的每个成员人身、权利和财产不受侵犯。”

二、从上述案例看公安机关依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问题分析        上述案例中,贵州瓮安县民众围攻县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群体性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对于所收集的情报信息,大部分公安机关的情报部门并没有综合整理,分析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特征、规模等,不能为公安机关和党政部门做出有效的决策和制定行动计划提供可靠依据。有效的情报信息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主要表现在:能够有效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详细了解所发生的事件到底是政治性群体性事件还是非政拍性群体性事件;能够评估事件的危害,了解现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交通堵塞、秩序混乱等直接危害,引起国内外社会舆论在公众中产生消极影响等间接危害;能够推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分析预测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此外,还能提供具体的对策方案,为决策部门处置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突发性、紧迫性,公安机关执法也往往呈现出执法权力范围的扩张性、权力行使的自决性、处置 措施 的不断性等特点。

从总体上看,到目前为止,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消除矛盾的工作机制。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性,没有研究其发生的内在原因,对于群众反映的社会问题摸不关心,缺乏了解,或者说有的虽然对问题有一定的了解,但是重视程度不够,能拖延就拖延,能回避就回避,不愿或者不敢面对群众做工作,从而导致矛盾激化,错过了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机。也有的党委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一旦发现群体性事件就不分事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把公安机关推到最前面,强行下令公安机关抓人,这样做的后果是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增加群众的对立情绪,造成矛盾的激化,使事情的解决朝着恶化的方向发展。有的责任主体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于群众的要求当面答应,事后变卦;还有的平时不重视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发生了事情才想起了解决问题的办法,给群众造成“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觉,导致集体上访成为相当一部分人解决问题的主要 方法 。

(一)立法缺失

法律是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指南针,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更好的对这些事件进行明确而公正的处理。可有可无,模棱两可的处理只能最终是对群众不利。当前,我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导致公安机关在处理有些群体性事件时缺乏法律依据,有的表现为使用警械、武器或采取强制性措施时,有的表现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体资格方面。《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规定》规定:公安机关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理性、规范、适时、有效的处置,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工作目标,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和水平。

但这一规定对主要任务的规定比较宽泛,在很多情况下需要上级部门的授权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且对公安机关处理不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是笼统的规定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实践中不易操作,很难把握标准,具体的责任也不好落实。基层公安机关在具体的处置工作中经常处于两难境地,导致对群体性事件处理不当。

(二)预警机制不完善

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不完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的最明显:首先预警工作没有形成权责一致分工明确的良好局面,信息来源 渠道 依然比较单一,覆盖面过于狭隘,信息的准确度不够,时效性、全面性、真实性都达不到防控标准,重点事件和重点人群的掌控工作还存盲区;其次,在目前的机构设置中,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构没有独立出来,公安机关处于实战的主导地位,但是公安机关过分依赖行政协调,使防范和处置工作,形成了条块分割不清、层次架构不明的松散局面,而且设备资源,信息资源,指挥资源,都不能形成“高效、连贯、科学”的具有专业性的统一指挥和咨询系统,也建立不起“全社会共建,多部门联动”的职责明确的运行机制,一旦群体性事件发生,只能被动出击、疲于应对;第三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各部门和各单位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职能作用,工作衔接、权责分担等方面没有一整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不能够实现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另外对一些群体在特定时间、特定地域反映其合理诉求的请愿活动,没有真正按照《游行示威法》的要求,进行批准和引导,使得一些合法途径手段,无法起到减压阀的作用。

(三)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方法不得力

1.处置手段简单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手段过于单一粗陋,主要是表现在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往往不区分情况,统一按照一个模式处理。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事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必须以最迅捷的方式对这些事件做出反应,“息事宁人”,履行职责。但是快速平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的范围内。有些公安机关在处置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时,出于种种“考虑”,没有秉公处置,引发民众对公权力不信任,导致社会怨气积聚,某些突发事件成为“导火索”,最终引发冲突。

公安机关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调处纠纷、专项整治治安等警务行动不当,不但无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反而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有的地方公安机关不当干预事件,或干预时机错误,或处置手段不利,不但不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转化形成新的冲突,引发事件升级;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则以消极态度应对群体性事件,退为应付上行下不达,片面强调群体性事件涉及的矛盾与公安机关没有关系,对事件现场治安态势的变化视而不见,不主动实施其职责内的干预和控制,事态因此得以蔓延和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此两种处置方式都会导致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被动。

有的警员平时缺乏应急事件的处置的理论培训,缺乏事件处理的“现场感”,只是领命行事,一旦赶赴现场却面临着无从下手的多重困境:一是到达现场前任务不明,只能以“随大流”的态度,盲目参照其他人的做法;二是缺乏妥善处置现场警情的 经验 ,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正确反应,很多警员不知道针对事件现场群众作出的过激行为,例如推操、指骂、打架、破坏车辆和设备等违法行为,是应该依法及时制止、查处,现场抓捕并扣留违法犯罪嫌疑人,还是应该先设法取证,等到事态平息后再去处理。论文格式而这些现场情况的处理不能够采取如同一般治安事件的简单模式,只能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如果警员把握不了现场处置的尺度,只是按操作程序上报情况,被动等待指令,就形成了事实上的“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三是因为平时缺乏对事件处置的实战演练,警员缺乏对有效处置事件所必需具备的技能和战法,接到上级指令后,不知用什么战术、什么手段去实现上级意图,实践中贻误战机,处置不力。

2.协作能力不强

一些公安机关在处置现场的各联动单位,不能实现联动,既不知道如何取得其他处置单位警员的行动支持,也不会适时回应其他处置单位及其人员发出的协助请求。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往往会集中本地区甚至是周边地区多单位警力,并根据现场情况或是分小组合成作战或是分区域分散作战,警队单位及其人员之间多处于相互陌生的关系状态,由于缺乏合作默契,协同支持配合很少,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所以在一些事件个案的处置现场彼此之间,不能及时得到有力的警务支持与协助,形成了周边其他小组的警员观望,个别受到闹事者攻击的警员或小组孤军奋战的散乱状态。这种散乱的处置情形容易助长闹事者的哄闹气焰,削弱警队在处置现场的威慑气势,不利于事件的平息。

当然,出现事件现场警力充足,却大多处于被动待命状态,不能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相应处置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与通信技术不足,一些单位接令赶往群体性事件现场后,对在事件处置中的工作任务、目的、权限和警力调度区域、协同单位等不清楚。

(四)在处理的过程中信息的严重滞后与信息的不当处理近几年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越来越具有组织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加上反映的问题往往具有一定合理性,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情,所以公安机关对于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越来越难,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民众对群体性事件缺乏规律性的认识,对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缺乏敏感性,从来不积极主动地了解当地的不安定因素,相当一部分公安机关并没有建立起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导致情报收集和控制工作不完善。

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无法做到速报(群体性事件随时发生随时报送)、续报(及时将群体性事件发展事态、现场处置情况等上报有关部门)和专报(对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分子、幕后操纵指挥者、聚众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在打击后专案专报)。公安机关缺少一个权威、统一、高效的情报机构来负责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管理,造成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多头管理而造成情报延误或渠道不畅。此外,公安机关并没有有效地控制信息传播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或采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说明事件真相,解释政府己经和即将采取的措施等。

三、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

(一)加强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立法工作

群体性事件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背景,涉及众多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关乎整个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而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一旦把握不好很有可能侵犯公民利益,甚至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目前,对群体性事件工作处置的法律法规有:《人民警察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但是以上规定还不够完善,过于原则,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围、处置主体、处置的工作原则、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善后工作等规定不够明确,“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多,授权性、可行性条款少,还未形成一个从权利的设置、组成到行使、保护、规范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因法律规定不明确而发生的侵犯公民权利的情况。因此,我国应加快对群体性事件有关问题的立法工作。

(二)完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1.进行信息预报

健全分析研判制度:

一是防患于未然,及时综合、分析由国保、治安、技侦、网监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和行动性的情报信息,超前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为防范与处置赢得时间和空间,开展危机风险判断,分析各种危机的规律和特点,综合设计应对策略;

三是进行网上分析和比对,为预防和处置危机提供支持,并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公安机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和己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处置情况,在及时 报告 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同时,还报送上级公安机关。

建立数据库:

一是以境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激进教派等情况,和国内高危群体、极端分子相关情况,作为人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二是以剧毒、核生化、爆炸等高危物品、的分布、储藏情况作为物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三是要全面掌握,政治敏感期、节假日,气象、地质骤变期等高危时间数据,作为时间方面的数据基础;四是空间方面,本地的党政机关、标志性建筑、公共场所,易于地质变化的地段、河流等要害部位。

组建完备的信息网络系统,一是信息要准确和及时;二是信息要左右相联、公秘结合、上下相通;三是要建立人机相结合的信息平台,形成人联络,机联网的互动状态。要保障决策的有效实施和指挥有力,需要做到:党委、政府、公安、安全、气象、军分区等重点单位实施联网;政情、敌情、社情、民情进行综合收集研判: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时期实施监控。广泛收集重点时期的各种信息,争取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超前性。对发现的不管是大问题还是小纠纷,都应该公正、合法的处理,特别是一些小问题要做到事前的及时处置,预防事件的扩大化。同时,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正面作用,设立具有信任感和亲和力的新闻发言人及专家评论员,及时向公众发布危机事态、处置情况和公众应尽的社会责任,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发布“交通管制”、“局部地区戒严”公告。严厉打击制造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应急处置环境。

2.制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预案的科学合理离不开对群众性事件的深入分析和调查,以及 总结 归纳经验教训。针对群体性事件可能发生的具体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预测事故发生后的态势和多种情形,组织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培训人员,制定行动的步骤和纲领,以及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对群体性事件这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该重点建设如下子系统: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程序;后期处置体系等。

“911”事件后,许多国家建立了用绿、蓝、黄、橙、红5种颜色代表的5种危险等级,根据恐怖威胁情报向国民发布预警信息,我国也应建立预警等级制度。对危险的群体和个人、对危险的事、对危险的时间、对危险的空间和不良天候,根据情报信息及时预警,向公众发出预警信息,力争在防范和先期应对上收到双赢的效果。

三、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得公安机关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不足的缺点暴漏了出来,因此,提高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必将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艰巨而又刻不容缓的任务。笔者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如何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进行探讨:

1.加强特警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担当着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其训练强度和方法也是不同于一般的训练。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当把平时的训练工作制度化,这样不仅可以形成一套有效的针对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制度,而且还可以更好的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应当加强特警队伍建设,组建一支政治过硬、训练有术的队伍,这一点可以借鉴土耳其的经验。目前有33个省份建立了快反警队,没有组建快反警队的省份发生社会事件时由邻省已组建的派员干预,避免了其他警员因未受过专门培训而干预失当、激化矛盾。快反警队人员主要来自警察学校,警察局新招收的警察首先要满足快反警队的需要,剩余部分才分配到其他警种,警员年龄不超过35岁,警官年龄不超过45岁,警员最长服役期3年,骨干服役期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6年。这些做法,较好地解决了队伍更新问题,使快反警队能够长期保持旺盛的战斗力。

2.及时化解矛盾

多数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很小,但由于反应迟缓,使事态升级为“事件”,形成“小的事件—下级忽视—小事升级一一下级失控—触动上级—快速解决—事态平息”怪圈,暴露出处置能力不强的弱点。

应当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中产生的社会矛盾,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本着积极预防、全力控制、依法处置的原则,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按照既定方案,快速反应,动员组织优势警力,整体联动,协同作战,采取果断措施,运用综合手段,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迅速有效地控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努力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3.提高执法者素质

依法行政能否顺利推进,执法者的素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要求做到:

(1)促进执法者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树立“权为民所用、得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观念,深入思考“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解决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依法管理国家政治、经济、 文化 和社会事务,维护和树立法律权威;

(2)完善执法者的入门考试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公安队伍素质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强对执法者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者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通过制度约束,建立学习型队伍,使执法者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以执政为民为宗旨,注意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益;

(4)从优待警,在财政支出许可的情况下合理提高警察待遇,提高其生活水平,要关注警察职业的心理健康,建设公安民警活动中心,多开展 体育运动 和体质能力训练,进行压力疏导,提高职业素质,加大对警察执法的经费支持,更新装备,并尽量保证他们工作中的人身安全。让警察无后顾之忧,公正无私地投入工作。

(四)建立正当、合法的公民利益损害的救济机制        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各级公安机关往往会采取相应的现场管制措施、强制措施,必要时还可能使用警械和武器。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中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使用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强行驱散,但要尽量避免伤亡,对经强行驱散仍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等等。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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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将论文框架设计为:(1)城乡差距已经影响了我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必须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公安机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定位;(3)公安机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作用;(4)公安工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缺陷;(5)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公安工作的改进措施。加上绪论和结论,这就是一篇结构很完善、条理很清晰的文章了。如果你确实感觉资料很少,下笔很困难,那么我推荐你找正规的论文代理,他们拥有专业的写手团队,能够根据你的要求写出高质量的文章,而且收费都很合理。当然,一定要找正规的大网站,如论文时代网,这样无论论文后期有任何问题,都能保证有人能负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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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论文当中红色和橙色字体的内容就是指的我们抄袭内容,告诉我们这部分内容是需要进行修改的,而绿色部分则表明这些内容暂时是合格的,没有检测到有重复地方。红色:代表着严重抄袭,相似度在80%~100%之间,是需要我们全部修改的内容;橙色:代表着轻度抄袭,相似度在50%~80%之间,是需要修改部分的内容;绿色:代表着原创部分,暂没有检测到重复相似度为0。

公安论文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一般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可以有两种写法。一种是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即“发文主题”加“文种”,基本格式为“××关于××××的调查报告”、“关于××××的调查报告”、“××××调查”等。另一种是自由式标题,包括陈述式、提问式和正副题结合使用三种。(二)正文。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1.前言。有几种写法:第一种是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第二种是写明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主要成绩、突出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而提出中心问题或主要观点来;第三种是开门见山,直接概括出调查的结果,如肯定做法、指出问题、提示影响、说明中心内容等。前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要精练概括,直切主题。2.主体。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3.结尾。结尾的写法也比较多,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或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或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或提出问题,引发人们的进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

所谓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指突然发生的,由多人参与,以满足某种需要为目的,使用扩大事态、加剧冲突、滥施暴力等手段,扰乱、破坏或直接威胁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应予立即处置的群体性事件。以下是今天我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思考全文如下:

一、从一个典型案例谈起

(一)案例

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发生的“6、28”群体性事件,原本就是一起普通的少女溺水死亡事件,因为公安机关的死亡鉴定结果得不到家属认可,加之被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演变为公然向党和政府挑衅的对当地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打砸抢烧的严重群体性事件。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严重损失。如今,该事件已平息,相关责任人也依法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反思 瓮安“6、28”群体性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公安机关在处置过程中处置方式的欠妥当,也是致使谣言越来越多,最终被一些黑恶势力利用,一发而不可收拾,酿成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引发案情发展的原因分析

上述案例中由于未能尽快将信息公开,充分满足民众的知情权,致使民间关于“当地政府部门纵容包庇、销毁证据”等流言才能够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恶意传播之下迅速升温,从而点燃本就失去理性的情绪。但凡流言,都是见光死的。决策过程、执行过程的不透明引发的谣言必然导致胡乱的揣测和极度的不信任,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沟通机制,不仅加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难度,更容易引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本来对于公民的非正常死亡案件,老百姓最担心的就是恃强凌弱、草菅人命。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置此类案件时,不能一律以保密为名对民众封锁消息。尽管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并没有告知受害人家属进展情况及解释相关误解的义务,但从社会稳定和保障公民权利的角度看,这种及时诚恳的沟通会打消老百姓的疑虑和担心,消除不安定因素的隐患。社会的负面情绪会及时得到释放,揣测会及时得到合理解释,流言也会不攻自破。

另外,贵州“瓮安事件”中,民众质疑当地警方与事件有内在关联,警方未能及时做出回应,也没有让相关人员回避,而进一步加深了民众的质疑情绪。公安机关在事件的处置中,程序上既要合法,也要合情、合理,用程序正义避免民众的质疑,从而增强处置结果的正当性和权威性。对于引发民众质疑的鉴定程序这一关键环节,是否允许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对鉴定过程进行现场见证,是否能够尊重受害人家属的要求“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的诉求,则将直接决定鉴定结果的可接受度。“瓮安事件”发生后,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第三次鉴定,同时也允许家人在场、部分群众现场见证,如果这一事后的鉴定处理方式能够提前一些也许谣言也就不攻自破,这一恶性群体性事件也就不会发生了。

这个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本文认为有两点:一是有关部门在事件萌发阶段,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甚至不适当地采取压服的强硬手段,把小事变成大事。二是政府和公安机关在事件发生后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假若对事情有足够的敏感度,收集相关信息,把事情解决在萌芽状态,决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后果。同时每逢事件发生,当地政府往往一个强烈的惯性倾向,就是立即封锁消息,不许消息外传,这样也会引起当地群众的强烈反感,从而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纵观整个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如果我们能够在工作中时时把握住民法、民生、民权这条线,也许这种带有偶发因素的群体性事件就会减少许多。

总之,群体性事件作为公共安全危机之一,从社会学角度说是一种社会秩序维护;从法学的角度说是一种权益保障;从行政学的角度说是一种国家职能。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评论道:“安全是市民社会的最高社会概念,是警察的概念;按照这个概念,整个社会的存在都只是为了保证它的每个成员人身、权利和财产不受侵犯。”

二、从上述案例看公安机关依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问题分析        上述案例中,贵州瓮安县民众围攻县政府和公安机关的群体性事件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对于所收集的情报信息,大部分公安机关的情报部门并没有综合整理,分析群体性事件的性质、特征、规模等,不能为公安机关和党政部门做出有效的决策和制定行动计划提供可靠依据。有效的情报信息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主要表现在:能够有效判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详细了解所发生的事件到底是政治性群体性事件还是非政拍性群体性事件;能够评估事件的危害,了解现场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交通堵塞、秩序混乱等直接危害,引起国内外社会舆论在公众中产生消极影响等间接危害;能够推测事件的发展趋势,分析预测事件可能出现的情况;此外,还能提供具体的对策方案,为决策部门处置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群体性事件处置的突发性、紧迫性,公安机关执法也往往呈现出执法权力范围的扩张性、权力行使的自决性、处置 措施 的不断性等特点。

从总体上看,到目前为止,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消除矛盾的工作机制。少数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性,没有研究其发生的内在原因,对于群众反映的社会问题摸不关心,缺乏了解,或者说有的虽然对问题有一定的了解,但是重视程度不够,能拖延就拖延,能回避就回避,不愿或者不敢面对群众做工作,从而导致矛盾激化,错过了化解矛盾的最佳时机。也有的党委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一旦发现群体性事件就不分事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把公安机关推到最前面,强行下令公安机关抓人,这样做的后果是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反而增加群众的对立情绪,造成矛盾的激化,使事情的解决朝着恶化的方向发展。有的责任主体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对于群众的要求当面答应,事后变卦;还有的平时不重视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发生了事情才想起了解决问题的办法,给群众造成“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觉,导致集体上访成为相当一部分人解决问题的主要 方法 。

(一)立法缺失

法律是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指南针,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才能更好的对这些事件进行明确而公正的处理。可有可无,模棱两可的处理只能最终是对群众不利。当前,我国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导致公安机关在处理有些群体性事件时缺乏法律依据,有的表现为使用警械、武器或采取强制性措施时,有的表现为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主体资格方面。《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规定》规定:公安机关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坚持理性、规范、适时、有效的处置,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工作目标,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和水平。

但这一规定对主要任务的规定比较宽泛,在很多情况下需要上级部门的授权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且对公安机关处理不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是笼统的规定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实践中不易操作,很难把握标准,具体的责任也不好落实。基层公安机关在具体的处置工作中经常处于两难境地,导致对群体性事件处理不当。

(二)预警机制不完善

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不完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的最明显:首先预警工作没有形成权责一致分工明确的良好局面,信息来源 渠道 依然比较单一,覆盖面过于狭隘,信息的准确度不够,时效性、全面性、真实性都达不到防控标准,重点事件和重点人群的掌控工作还存盲区;其次,在目前的机构设置中,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机构没有独立出来,公安机关处于实战的主导地位,但是公安机关过分依赖行政协调,使防范和处置工作,形成了条块分割不清、层次架构不明的松散局面,而且设备资源,信息资源,指挥资源,都不能形成“高效、连贯、科学”的具有专业性的统一指挥和咨询系统,也建立不起“全社会共建,多部门联动”的职责明确的运行机制,一旦群体性事件发生,只能被动出击、疲于应对;第三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各部门和各单位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职能作用,工作衔接、权责分担等方面没有一整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不能够实现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另外对一些群体在特定时间、特定地域反映其合理诉求的请愿活动,没有真正按照《游行示威法》的要求,进行批准和引导,使得一些合法途径手段,无法起到减压阀的作用。

(三)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方法不得力

1.处置手段简单

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手段过于单一粗陋,主要是表现在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往往不区分情况,统一按照一个模式处理。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事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必须以最迅捷的方式对这些事件做出反应,“息事宁人”,履行职责。但是快速平息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法律的范围内。有些公安机关在处置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时,出于种种“考虑”,没有秉公处置,引发民众对公权力不信任,导致社会怨气积聚,某些突发事件成为“导火索”,最终引发冲突。

公安机关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调处纠纷、专项整治治安等警务行动不当,不但无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反而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有的地方公安机关不当干预事件,或干预时机错误,或处置手段不利,不但不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转化形成新的冲突,引发事件升级;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则以消极态度应对群体性事件,退为应付上行下不达,片面强调群体性事件涉及的矛盾与公安机关没有关系,对事件现场治安态势的变化视而不见,不主动实施其职责内的干预和控制,事态因此得以蔓延和发展,规模越来越大。此两种处置方式都会导致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被动。

有的警员平时缺乏应急事件的处置的理论培训,缺乏事件处理的“现场感”,只是领命行事,一旦赶赴现场却面临着无从下手的多重困境:一是到达现场前任务不明,只能以“随大流”的态度,盲目参照其他人的做法;二是缺乏妥善处置现场警情的 经验 ,不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作出正确反应,很多警员不知道针对事件现场群众作出的过激行为,例如推操、指骂、打架、破坏车辆和设备等违法行为,是应该依法及时制止、查处,现场抓捕并扣留违法犯罪嫌疑人,还是应该先设法取证,等到事态平息后再去处理。论文格式而这些现场情况的处理不能够采取如同一般治安事件的简单模式,只能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如果警员把握不了现场处置的尺度,只是按操作程序上报情况,被动等待指令,就形成了事实上的“不作为”、或者“不当作为”:三是因为平时缺乏对事件处置的实战演练,警员缺乏对有效处置事件所必需具备的技能和战法,接到上级指令后,不知用什么战术、什么手段去实现上级意图,实践中贻误战机,处置不力。

2.协作能力不强

一些公安机关在处置现场的各联动单位,不能实现联动,既不知道如何取得其他处置单位警员的行动支持,也不会适时回应其他处置单位及其人员发出的协助请求。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往往会集中本地区甚至是周边地区多单位警力,并根据现场情况或是分小组合成作战或是分区域分散作战,警队单位及其人员之间多处于相互陌生的关系状态,由于缺乏合作默契,协同支持配合很少,难以形成整体合力。所以在一些事件个案的处置现场彼此之间,不能及时得到有力的警务支持与协助,形成了周边其他小组的警员观望,个别受到闹事者攻击的警员或小组孤军奋战的散乱状态。这种散乱的处置情形容易助长闹事者的哄闹气焰,削弱警队在处置现场的威慑气势,不利于事件的平息。

当然,出现事件现场警力充足,却大多处于被动待命状态,不能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相应处置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群体性事件的突发性与通信技术不足,一些单位接令赶往群体性事件现场后,对在事件处置中的工作任务、目的、权限和警力调度区域、协同单位等不清楚。

(四)在处理的过程中信息的严重滞后与信息的不当处理近几年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越来越具有组织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加上反映的问题往往具有一定合理性,容易引起人们的同情,所以公安机关对于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越来越难,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民众对群体性事件缺乏规律性的认识,对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缺乏敏感性,从来不积极主动地了解当地的不安定因素,相当一部分公安机关并没有建立起灵敏高效的情报信息网络,导致情报收集和控制工作不完善。

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无法做到速报(群体性事件随时发生随时报送)、续报(及时将群体性事件发展事态、现场处置情况等上报有关部门)和专报(对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分子、幕后操纵指挥者、聚众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在打击后专案专报)。公安机关缺少一个权威、统一、高效的情报机构来负责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管理,造成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的多头管理而造成情报延误或渠道不畅。此外,公安机关并没有有效地控制信息传播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没有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或采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说明事件真相,解释政府己经和即将采取的措施等。

三、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群体事件的对策

(一)加强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立法工作

群体性事件有着深刻而复杂的社会背景,涉及众多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关乎整个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而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一旦把握不好很有可能侵犯公民利益,甚至引起社会秩序混乱。目前,对群体性事件工作处置的法律法规有:《人民警察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等,但是以上规定还不够完善,过于原则,对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范围、处置主体、处置的工作原则、组织领导、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善后工作等规定不够明确,“禁止性、义务性规定多,授权性、可行性条款少,还未形成一个从权利的设置、组成到行使、保护、规范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导致因法律规定不明确而发生的侵犯公民权利的情况。因此,我国应加快对群体性事件有关问题的立法工作。

(二)完善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1.进行信息预报

健全分析研判制度:

一是防患于未然,及时综合、分析由国保、治安、技侦、网监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努力获取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和行动性的情报信息,超前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为防范与处置赢得时间和空间,开展危机风险判断,分析各种危机的规律和特点,综合设计应对策略;

三是进行网上分析和比对,为预防和处置危机提供支持,并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公安机关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和己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及处置情况,在及时 报告 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同时,还报送上级公安机关。

建立数据库:

一是以境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激进教派等情况,和国内高危群体、极端分子相关情况,作为人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二是以剧毒、核生化、爆炸等高危物品、的分布、储藏情况作为物的方面的数据基础;

三是要全面掌握,政治敏感期、节假日,气象、地质骤变期等高危时间数据,作为时间方面的数据基础;四是空间方面,本地的党政机关、标志性建筑、公共场所,易于地质变化的地段、河流等要害部位。

组建完备的信息网络系统,一是信息要准确和及时;二是信息要左右相联、公秘结合、上下相通;三是要建立人机相结合的信息平台,形成人联络,机联网的互动状态。要保障决策的有效实施和指挥有力,需要做到:党委、政府、公安、安全、气象、军分区等重点单位实施联网;政情、敌情、社情、民情进行综合收集研判: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重点时期实施监控。广泛收集重点时期的各种信息,争取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超前性。对发现的不管是大问题还是小纠纷,都应该公正、合法的处理,特别是一些小问题要做到事前的及时处置,预防事件的扩大化。同时,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正面作用,设立具有信任感和亲和力的新闻发言人及专家评论员,及时向公众发布危机事态、处置情况和公众应尽的社会责任,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发布“交通管制”、“局部地区戒严”公告。严厉打击制造虚假信息,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应急处置环境。

2.制订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预案的科学合理离不开对群众性事件的深入分析和调查,以及 总结 归纳经验教训。针对群体性事件可能发生的具体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预测事故发生后的态势和多种情形,组织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培训人员,制定行动的步骤和纲领,以及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对群体性事件这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该重点建设如下子系统: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程序;后期处置体系等。

“911”事件后,许多国家建立了用绿、蓝、黄、橙、红5种颜色代表的5种危险等级,根据恐怖威胁情报向国民发布预警信息,我国也应建立预警等级制度。对危险的群体和个人、对危险的事、对危险的时间、对危险的空间和不良天候,根据情报信息及时预警,向公众发出预警信息,力争在防范和先期应对上收到双赢的效果。

三、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使得公安机关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不足的缺点暴漏了出来,因此,提高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必将是公安机关面临的一项艰巨而又刻不容缓的任务。笔者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如何提高公安机关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进行探讨:

1.加强特警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担当着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其训练强度和方法也是不同于一般的训练。一方面,公安机关应当把平时的训练工作制度化,这样不仅可以形成一套有效的针对群体性事件处理的制度,而且还可以更好的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应当加强特警队伍建设,组建一支政治过硬、训练有术的队伍,这一点可以借鉴土耳其的经验。目前有33个省份建立了快反警队,没有组建快反警队的省份发生社会事件时由邻省已组建的派员干预,避免了其他警员因未受过专门培训而干预失当、激化矛盾。快反警队人员主要来自警察学校,警察局新招收的警察首先要满足快反警队的需要,剩余部分才分配到其他警种,警员年龄不超过35岁,警官年龄不超过45岁,警员最长服役期3年,骨干服役期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6年。这些做法,较好地解决了队伍更新问题,使快反警队能够长期保持旺盛的战斗力。

2.及时化解矛盾

多数群体性事件的起因很小,但由于反应迟缓,使事态升级为“事件”,形成“小的事件—下级忽视—小事升级一一下级失控—触动上级—快速解决—事态平息”怪圈,暴露出处置能力不强的弱点。

应当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中产生的社会矛盾,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本着积极预防、全力控制、依法处置的原则,坚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按照既定方案,快速反应,动员组织优势警力,整体联动,协同作战,采取果断措施,运用综合手段,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迅速有效地控制、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努力为本地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3.提高执法者素质

依法行政能否顺利推进,执法者的素质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要求做到:

(1)促进执法者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树立“权为民所用、得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观念,深入思考“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解决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依法管理国家政治、经济、 文化 和社会事务,维护和树立法律权威;

(2)完善执法者的入门考试制度,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公安队伍素质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强对执法者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者准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通过制度约束,建立学习型队伍,使执法者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以执政为民为宗旨,注意维护国家、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益;

(4)从优待警,在财政支出许可的情况下合理提高警察待遇,提高其生活水平,要关注警察职业的心理健康,建设公安民警活动中心,多开展 体育运动 和体质能力训练,进行压力疏导,提高职业素质,加大对警察执法的经费支持,更新装备,并尽量保证他们工作中的人身安全。让警察无后顾之忧,公正无私地投入工作。

(四)建立正当、合法的公民利益损害的救济机制        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中,各级公安机关往往会采取相应的现场管制措施、强制措施,必要时还可能使用警械和武器。如《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中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发布命令或通告,责令围观人员立即离开现场,责令聚众组织者立即解散队伍,责令聚集的人员在限定时间内迅速疏散;对超过限定时间仍滞留现场的人员,可以使用必要的驱逐性或制服性警械强行驱散,但要尽量避免伤亡,对经强行驱散仍不离去的人员或者进行煽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等等。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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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完整的实践报告应由以下部分组成: 1.报告题目 报告题目应该用简短、明确的文字写成,通过标题把实践活动的内容、特点概括出来。题目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如果有些细节必须放进标题,为避免冗长,可以设副标题,把细节放在副标题里。 2.学院及作者名称 学院名称和作者姓名应在题目下方注明,学院名称应用全称。 3.摘要(有英文摘要的中文在前,英文在后) 报告需配摘要,摘要应反映报告的主要内容,概括地阐述实践活动中得到的基本观点、实践方法、取得的成果和结论。摘要字数要适当,中文摘要一般以200字左右为宜,英文摘要一般至少要有100个实词。摘要包括: a)“摘要”字样; b)摘要正文; c)关键词; d)中图分类号。 4.正文 正文是实践报告的核心内容,是对实践活动的详细表述。这部分内容为作者所要论述的主要事实和观点,包括介绍实践活动的目的、相关背景、时间、地点、人员、调查手段组成,以及对实践活动中得到的结论的详细叙述。 要能够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精炼。 字数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 5.结束语 结束语包含对整个实践活动进行归纳和综合而得到的收获和感悟,也可以包括实践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6.谢辞 谢辞通常以简短的文字对在实践过程与报告撰写过程中直接给予帮助的指导教师、答疑教师和其他人员表示谢意。 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实践报告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实践报告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 8.附录 对于某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又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以编入实践报告的附录中。 二、撰写实践报告的准备与主要步骤 实践报告的写作过程应包括以下步骤:收集资料、拟订报告提纲、起草、修改、定稿等。各个步骤具体做法如下: 1.收集资料 资料是撰写实践报告的基础。收集资料的途径主要有:通过实地调查、社会实践或实习等渠道获得;从校内外图书馆、资料室已有的资料中查找。 2.拟订报告提纲 拟订报告提纲是作者动笔行文前的必要准备。根据报告主题的需要拟订该文结构框架和体系。我们在起草报告提纲后,可请指导教师审阅修改。 3.起草 报告提纲确定后,可以动手撰写实践报告的初稿。在起草时应尽量做到“纲举目张、顺理成章、详略得当、井然有序”。 4.修改、定稿 报告初稿写之后,需要改正草稿中的缺点或错误,因此应反复推敲修改后,才能定稿。 三、实践报告的写作细则 1.书写 实践报告要用学校规定的稿纸单面书写(必须用黑或兰黑墨水)或用计算机打印,正文中的任何部分不得写到稿纸边框线以外。稿纸不得左右加贴补写正文和图表的纸条,或随意接长截短。用计算机排版、打印一律用A4打印纸。版式要求如下:标题(“小二”“华文中宋”或“黑体”“加粗”居中),学院及作者名称(“四号”“仿宋体”居中,学院名称与作者名称之间应空两格),目录(“二号”“黑体”居中)内容(“小四号”“宋体”),摘要(“四号”“黑体”“加粗”):内容(“四号”“仿宋”),关键词(“四号”“黑体”“加粗”),正文内容(“四号”“宋体”)。实践报告中汉字必须使用国家正式公布过的规范字。 2.标点符号 实践报告中的标点符号应准确使用。 3.名词、名称 科学技术名词术语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叫法有争议的名词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使用外文缩写代替某一名词术语时,首次出现时应在括号内注明全称。外国人名一般采用英文原名,按名前姓后的原则书写。一般很熟知的外国人名(如牛顿、爱因斯坦、达尔文、马克思等)应按通常标准译法写译名。 4.量和单位 实践报告中的量和单位必须符合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GB3100~GB3102-93,它是以国际单位制(SI)为基础的。非物理量的单位,如件、台、人、元等,可用汉字与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例如件/台、元/km。 5.数字 实践报告中的测量、统计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在叙述中,一般不宜用阿拉伯数字。 6.标题层次 实践报告的全部标题层次应统一、有条不紊,整齐清晰,相同的层次应采用统一的表示体例,正文中各级标题下的内容应同各自的标题对应,不应有与标题无关的内容。 章节编号方法应采用分级阿拉伯数字编号方法,第一级为“1”、“2”、“3”等,第二级为“”、“”、“”等,第三级为“”、“”、“”等,但分级阿拉伯数字的编号一般不超过四级,两级之间用下角圆点隔开,每一级的末尾不加标点。 7.注释 实践报告中有个别名词或情况需要解释时可加注说明,注释可用页末注(将注文放在加注页的下端),而不可用行中插注(夹在正文中的注)。注释只限于写在注释符号出现的同页,不得隔页。 8.公式 公式应居中书写,公式的编号用圆括号括起放在公式右边行末,公式与编号之间不加虚线。引用文献标注应在引用处正文右上角用〔〕和参考文献编号表明,字体用五号字。 9.表格 每个表格应有自己的表序和表题,表序和表题应写在表格上方居中排放,表序后空一格书写表题。表格允许下页续写,续写时表题可省略,但表头应重复写,并在右上方写“续表××”。 10.插图 文中的插图必须精心制作,线条要匀称,图面要整洁美观;插图6幅以内,用计算机绘制;若为照片,应提供清晰的黑白照片,比例一般以1:1为宜。插图一律插入正文的相应位置,并著名图号、图题每幅插图应有图序和图题,图序和图题应放在图位下方居中处,图序和图题一般用五号字。 11.参考文献 [Page] 参考文献一律放在文后,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要按国家标准GB7714-87规定。参考文献按文中引用的先后,从小到大排序,一般序码宜用方括号括起,不用圆括号括起,且在文中引用处用右上角标注明,要求各项内容齐全。文献作者不超过3位时,全部列出;超过3位只列前三位,后面加“等”字或“etal”.中国人和外国人名一律采用姓名前后著录法。外国人的名字部分用缩写,并省略“.”。一下是我2007年写的春节消费状况调查报告,需要进行改动地区和数字,希望能有用,绝对不是整篇抄袭。虽然不很符合上面的写作要求。O(∩_∩)O~2007年春节将至,在这个传统而又重大的节日里,喜欢热闹、喜庆的家乡人民会选择怎样的方式“过大年”呢?他们的年夜饭会在哪里吃?哪些消费领域最能吸引人们的眼球?今年的“黄金周”是否依然金光灿烂?孩子们的消费方式又有哪些不同呢?有人说:“这一年的辛劳赚来的钱,正是为了欢渡春节。”所以也就是说,这是一年中花钱最多的一次节庆。于是,趁势我就春节消费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消费投向在哪里?在调查中,大人们的消费投向可谓五花八门,各种方式都在选择之列。不过,购置衣服以微弱票数胜出。其次是餐饮,再次是送礼,接下来还有文化娱乐、压岁钱、购置日用品、旅游等。新年就要穿新衣春节期间购物往往是一些女士在节日期间的首选。在一家公司上班表姐告诉我,她们这些职业女性因为工作关系平常难得凑在一块,刚好利用休假时光快快乐乐地逛街购物。据了解,有表姐这样想法的大有人在。一些职业女性和家庭妇女平常都是没有充足的时间逛街购物,春节的休假正好可以弥补。一位平常只在家围着老公、孩子干家务的阿姨说,“往常在家里就是围着灶台、洗衣机转,根本没有自己的时间。现在他们都休假了,我也要放松放松,买几件称心的衣服好好地打扮打扮自己。” 另外,给爱人、孩子添置新衣,也是春节女士们不可缺少的“工作”之一。民以食为天对很多人来说,春节活动基本上围绕吃进行。家乡人春节期间在食品方面到底要花多少钱呢?世纪联华的一位收银员告诉我,大概在节前20多天,超市就进入销售高峰,顾客一次购物花费大多在200元至600元之间,有不少还上了千元,卖出去的东西绝大部分是食品。“有一次,一个五口之家买了1000多元的食品,装了好几辆手推车,他们的孩子还吵着说不够呢。”收银员笑着说。在购买食品方面,我了解到,有以下几种食品几乎成为了家家必备的。有各类小食品、糖果、瓜子、饮料、葡萄酒。但是除了葡萄酒所占花销较大,约达到六七十元外,其余各项基本在三四十元左右。餐饮消费也是家乡人民春节的一大消费支出之一。对多数人来说,春节期间走亲串友是常情,既然是走亲访友那就免不了吃吃喝喝,我从家附近的一些酒楼了解到,今年春节从三十到正月初五的酒席早20天前甚至更早就被预定一空。一家酒店的大堂经理告诉我,在他们这预定酒席的平均消费大多为六七百元,有些还超过千元。“民以食为天嘛,何况还是过节呢。” 在酒店消费的市民大多是图个方便,不愿亲自下厨,但也有不少人为追求家庭气氛,在家里设宴招待亲友的。家住红星小区的王先生说,“大过年的,亲朋好友聚在一起不就是图个开心嘛,犯不着上酒店花那冤枉钱。”送礼开销过大亲戚朋友互相拜年,自然少不了送礼。如今,送礼已经成了过年支出的很大一部分,有的家庭甚至超过了吃的支出。我对运河小区的一些居民进行了随机调查,过年的人情消费最多超过5000元,最少的也有近千元,这其中包括给亲朋好友的礼品、礼金,给孩子的压岁钱等。一位吴先生说,一年只过一次年,亲戚朋友间总要是要走动一下的,又不能空着手去,现在的人品位高了,送低档的东西显得寒酸,给每个孩子的压岁钱就不能少于200元。粗粗算一下,春节期间送礼的钱就达到2000多元。其实,春节人情消费的增加只是一个缩影,不仅是春节,就是平时,人情类的消费也占了人们消费中的很大一部分,成为一项很主要的消费。随着家乡城镇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情消费也在不断上档升级,礼金数额水涨船高。人情类消费的增加也成很多人的沉重负担。一位去年春节期间人情类消费达到3000多元的李先生无奈地对我说:“人情费超过了小孩学费,面对众多的人情费,我真的有点捉襟见肘。” 从调查中可以看到,人们习惯将白酒作为馈赠亲朋好友的礼品,选择白酒送礼的家庭比率达69%,平均送礼金额中也是白酒最高达到元。快快乐乐春节游近年来,春节游一直很火爆。我在市里的一些旅行社了解到,一些旅游线路基本排满。在春秋旅行社报表上,大年初一和初二的海南游已“满座”,而前来咨询的市民仍是络绎不绝。“如果天气晴好的话,外出旅游的人还会多些呢。”一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我。对于很多人来说,春节是个团圆的的日子,也是游玩的日子,一位熊先说:“我挺喜欢旅游的,但不知道春节期间天气怎样,如果天气不是很坏,带着亲戚朋友一起自驾游也是件快乐的事。”调查显示,在旅游形式上,57%的人选择随团出游,43%的人选择自助旅游。在地点上,广东、厦门、深圳、云南等气候宜人的南方和气候相对寒冷的北方城市(如哈尔滨、长春等)最受欢迎。在境外游方面,香港仍是许多人的首选。春节打算在哪过?相对于“五一”、“十一”、元旦等节假日,调查显示春节是最深人关注的节日。在被采访者中,83%的人认为,在所有节日中,春节是最重要的,也是必须要过的一个节日。53%的被采访者表示要在家度过春节,16%的被采访者表示要以旅游的方式度过春节,27%的被采访者表示要以走亲访友的方式度过春节,有4%的被采访者称,他们会以知识充电或健身的方式度过春节。年夜饭在哪里吃?关于今年的年夜饭,62%的被采访者表示要在家里吃,38%的被采访者表示会选择近几年流行的方式,在酒店里享受店家推出的年夜大餐。在饭店里吃年夜饭,48%的消费者预计消费在1000元以下,21%的消费者预计消费在1000~2000元,13%的消费者预计消费2000~3000元,有8%的消费者称,他们的预计消费在3000~5000元,有10%的消费者打算在年夜饭这一项上花费5000元以上。我在我市一些三星级大酒店了解到,酒店推出的1666元、2888元的年夜饭在除夕之前约十天就被订购一空,且比去年预定量要多出10%。而“豪华级”的6666元、8888元年夜饭的预定量较比前几年有所下降。这说明了人们在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观念改变的同时,已经初步养成了节约的习惯,不再刻意追求“天价”带来的那份虚荣,而是选择过一个富裕而不浪费的春节。春节应当怎样过?春节是中国人的传统节日,而如今那浓浓的年味似乎越来越淡。在对待春节的态度上,有63%的人认为现在春节年味太淡,缺少传统文化,希望能过一个传统型的春节,16%的人认为现在的春节简单轻松,比传统春节要好,据我了解,这么认为的大多数位年轻人,另有21%被采访者认为现在的春节和“五一”“十一”长假没有什么两样。我市今年举行的“运河之都”文化庙会,集民俗风貌、文化演出、传统小吃、特色饰物于一体,成为百姓过年消费的一大去处,也是今年市民欢度春节的方式之一。在庙会上我了解到,百姓对这种过年的方式十分满意,认为这种在城市里少见的庙会不仅让人了解到本地的传统文化,还使这个春节变得年味浓浓,对于小孩子来说这也是一个让他们真正了解春节传统的渠道。在城市里举行庙会,不仅拉进了城乡间的距离,更为市民提供了消费好去处,也给更多的商家带来商机。过年送礼送什么?69%的被访者表示春节送礼会选择白酒,27%的被访者表示会选择一些保健品送亲友,极少数被访者表示会选择其他有意义或对方真正需要的礼品。由此可以看出,春节送礼还是停留在送传统礼品上,并没有深入实际的考虑。 压岁钱该怎样花?随着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孩子们的压岁钱也是越来越多。那么,这些交到孩子手里的钱,是怎样花的呢?我在家附近的第八中学对初中学生作了调查。调查发现,近八成中学生的压岁钱在800元左右,超过1000元的和低于500元的在少数,极少数的学生压岁钱在1500元左右。他们的压岁钱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用压岁钱上网,买游戏卡,为自己添置新衣服及饰物,买平时就喜欢的图书,购买高档文具,请同学一起去吃肯德基、德克士等洋快餐。调查中,很少有学生提出会把压岁钱捐给希望工程或贫困家庭,但经我提醒,有不少学生表示会考虑这么做。由此可以看出,家长对学生平时的教育在这方面还是有所欠缺

论文研究读书报告范文

文献阅读报告格式及其范文是如下:

1、针对研究课题所涉及到的知识领域,在搜集、整理相关参考文献的基础上,进行广泛阅读和理解后,对该领域研究成果的综合和思考。

2、其中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填写,要保证与毕业论文相一致。

3、要求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用两个书钉装订。

4、开题前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再上交。

5、根据培养标准,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低于20篇,在此报告中应该有恰当的引用。

写作技巧:

1、文献摘要的数量一般要大于7篇。

2、文献阅读报告的最主要的部分是对该主题的总结与评述,可以按照时间顺序、问题顺序等进行总结,但是文献阅读报告更注重的是对该主题研究动态总结后的评述。

3、文献阅读报告是在对某研究领域的文献进行广泛阅读和理解的基础上,对该领域研究成果的综合和思考。

1.为了撰写毕业论文,我从***开始就着手收集毕业论文的资料,包括*****等资料。在收集和整理资料的过程中,通过*****(思考,方法等),获得了***,这对我的毕业论文****。(帮助、作用)2.论文资料的汇总、理解(自己的话总结,与论文内容相关)3.论文的资料收集和撰写过程*****,知道了***得出了***结论。(最终总结,收获。)

研究论文读书报告范文

1.书名。2.著者。3.出版社。4.页数。5内容大意。6.读后心得。7.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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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一下读后感,和主要内容

篇一:读书报告(标准版)

《季羡林谈人生》读书报告

1.作品介绍

本书是季羡林先生散文之集大成。季羡林先生以北人治南(南亚之学)、学成西方而精通东方(东方之学),学问好,人人都知道,散文写得好,却容易被忽略,其实他的文章一直伴随着他的学问,是他学问生命的另一种形态。

季羡林的散文精髓是“真情”,情感的纽带把他和环绕着他的人情物事连接了起来,把今时今日和往时往日连接起来,文字再朴实不过,情感再真纯不过。他建造的文学宝塔,带有繁丽多姿的特点,可以说是一种复调散文。钟敬文如此评介:“浮花浪蕊岂真芳,语朴情醇是正行;我爱先生文品好,如同野老话家常。”再恰当不过。

2.作者介绍

季羡林教授生于1911年8月,山东省清平县(今临清市)人。著名东方学家、梵文学家,中国东方学的奠基人。1930年入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专修德文。1935年赴德国,入哥廷根大学,主修印度学,先后掌握了梵文、巴利文、佛教混合梵文、吐火罗文等古代语言。1941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在德期间发表论文多篇,获得国际学术界高度评价,奠定了先生在国际印度学界的地位。1946年任北京大学教授,主持创办东方语言文学系,并任系主任长达四十年。1956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曾任北京大学副校长,南亚东南亚研究所所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外国文学学会会长,中国比较文学学会名誉会长,中国敦煌吐鲁番研究会会长,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文学卷副主编、语言卷主编,中国外语教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民族古文字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南亚学会会长,德国哥廷根科学院《新疆吐鲁番出土佛典的梵文词典》顾问,冰岛大学《吐火罗文与印欧语系研究》顾问,第二、三、四、五届全国政协委员和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

3.版本介绍

2006年版

平装:292页 开本:16开

商品尺寸: x x cm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 第1版 (2006年1月1日) 2007年版 精装:188页 开本:16开 商品尺寸: x x cm 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 第1版 (2007年8月1日) 2011年增订版 平装:162页 正文语种:简体中文 开本:16 商品尺寸: x x cm 出版社:长春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1月1日)2011年平装版 丛书名:季羡林诞辰100周年图文纪念丛书:图文纪念版平装:320页 开本:16 商品尺寸:24 x x cm 出版社:武汉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8月1日)2011年精装版 丛书名:季羡林谈人生[1] 出版社:武汉出版社 (2011年8月1日)

4.内容概要

这是一本探讨有关生活态度的书籍。季羡林先生结合自身九十多年的生活体味,感悟有关于人生的总总。包括缘分、命运、容忍、宽容、朋友、成功、知足、爱情、孝顺等等。是季老先生感悟和体悟人生的杂文集,文中字句简洁清雅,干净流畅,将日常中的小事用平淡无奇的语言娓娓道来,在诉说家常的同时将人生的智慧与感悟渗透于字里行间,是一本值得年轻人阅读并且能帮助年轻人走出心灵困惑,获得智慧启迪的大成之作。

5.评论心得

读完这本书,让我对人生有了很深很深的感悟,身心也似乎得到了一种洗涤,面对人生我们总是存在这样的问题:

人为什么活着?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是什么?

先生说:“根据我个人的观察,对世界上绝大多数人来说,人生一无意义,二无价值。他们也从来不考虑这样的哲学问题。走运时,手里攥满了钞票,白天两趟美食城,晚上一趟卡拉0K,玩一点小权术,耍一点小聪明,甚至恣睢骄横、飞扬跋扈,昏昏沉沉、浑浑噩噩,等到钻入了骨灰盒,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活这一生。其中,不走运的则穷困潦倒,终日为衣食奔波,愁眉苦脸、长吁短叹。即使是日子还能过得去的,不愁衣食、能够温饱,然而也终日忙忙碌碌,被困于名缰、被缚于利锁。同样是昏昏沉沉、浑浑噩噩,不知道为什么活这一生。”如此一针见血鞭辟入里的批判式揭露,酣畅淋漓,发人深省。

人生是多种多样的、纷繁错杂的,用一颗平常心去看待这人生,细细去领会去参透人生的价值。季羡先生对此有自己的心得体会,他向我们一一叙述了人生的真谛,他用惬意的曲调低吟浅唱,语重心长地教育我们,为我们讲述着人生百态。先生认为,对人生问题的思考不是那些坐在神圣殿堂里的哲学家们的专利,“吾辈凡人”也要扪心自问:你为什么活着?通常,人无法选择生与死,但人不能总处在被动和糊涂之中,我们应有所作为。季老对人生的意义与价值是这样评价的:“如果人生真有意义与价值的话,其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对人类发展的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责任感”。

不完满才是人生,在季羡先生的眼中,没有任何人的人生是完满没有缺憾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正因为这份不完满,为我们勾勒出了人生的轮廓,也让我们懂得在缺陷中领略美好,才不至于那么高傲自大、目中无人。人性善恶,知足常乐、谦虚虚伪,为人处世,世态炎凉??这一切的一切,不论是人生意义上的,还是内在精神上的,先生都为我们讲解得一清二楚,道理也显而易见、一目了然了。

其中,我感受最深的是他在书中反复提到的《关于人的素质的几点思考》和《漫谈伦理道德》。在这两篇文章中,先生谈道:“人生于世,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一、人与自然的关系;二、人与人的关系,也就是社会关系;三、人自己与自己的关系,也就是个人思想感情矛盾与平衡的问题。”他认为这三个关系处理好了,人就生活得幸福愉快,否则就痛苦。结合我们的现实生活,我感到季老谈到的三点是全面深刻的,对我们的学习、工作、生活都有帮助,并使我们认清了人生的方向。

6.结语

季老先生是一位面容慈祥目光深邃的智者,通过这本书,他用和蔼可亲的话语,平心静气地与我们交谈着,给我们讲故事讲道理讲人生。他讲述着中华文化的渊源流长,向我们展示了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懂得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来涵养自己。品味先生简洁通俗的人生大道,就好像独自漫步在深山中小溪旁的林间小路上,静静地走进了宁静和谐的仙境,使我的心灵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洗礼??

7.附注

1.报告内所有图片选自百度图片(季羡林谈人生)

2.作者以及版本介绍选自百度百科(季羡林)

3.内容简介选自《季羡林谈人生》一书中编者注语

篇二:读书报告模式及范文

1读书报告模式

一、读书报告有没有一定的格式

对初学写读书报告的同学来说,老师会介绍一般的格式给他们,让他们有所遵循。只要有书名、有作者,其它可集中读后感来写。最花费笔墨的是内容概要,其作用是让别人知道你看过这本书。至于写读后感的方式却是多种多样,没有任何规范。可以写成很抒情的散文,很尖锐的评论,很精辟的分析,很周详的比较……要看书的性质,也要看你感想的性质。

二、写读书报告的第一步

写读书报告的第一步是一面看书一面写,不论有什么感想,疑问和见解,都随即把它们写下来。如果书是自己的,可以直接写在书上;如果书不是自己的,就要准备一本读书札记簿,写在本子上。书看完了,把自己写下来的那些感受浏览一次,就会发现几个重要可以发挥的。把这几个重点列出来,有时间的话,把书有选择地再看一遍,以便你想论述的重点,找寻更多的资料或例证。有需要时,还可以再找其它有关的书籍来补充你的论点。这样,你阅读的收获会丰富得多,你写的读书报告也会有分量得多。

三、不要只读一本书

要把一本书的读书报告写好,除了对这本书要有较透彻的了解之外,还要对作者、对作者所处的时代,对这本书写作的背景有所了解。如果有条件的话,最好能同时找到其它有关的书来看,包括:1、作者的传记;2、作者其它作品;3、别人对这本书的研究;4、其它作者的回顾或有关著作(如巴金的《回想录》与杨绛的《干校十记》等)。当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条件或需要这样做,但能够这样做,写出来的读书报告一定扎实得多,丰厚得多。

四、赞扬与批评

初学写读书报告,大多拜倒在作品之前,大大夸奖一番。可是赞扬与批评都需要见地,公式化的赞美之词:内容丰富,描写细腻,刻画入微,感人肺腑,文章清丽……全是废话。赞要赞到作品的节骨眼上,最好是这本书独有的、最突出的优点。批评当然比赞扬更难,因为写读书报告的人学养往往逊于作者,要能指出一本书的缺点,而又能言之成理,使人信服,实在并非易事。但不容易并不表示不可以这样做,如果做得到,这篇读书报告会更容易受到欣赏。既指出优点又指出缺点,当然是常用的做法,可是很容易变成一种公式,四平八稳的结果是不汤不水。因此赞扬不容易,批评难,又赞扬又批评也不简单。

五、点与面

读书报告可对一本书全面论述,全面的结果很容易流于浮面,样样都谈到了,但只是泛泛之论,倒不如抓住你最有感受、最有心得的几点来谈。因为你谈得集中、深入,自然能给读者比较深刻的印象。

六、不要引用太多

好的读书报告应以写报告人自己的意见为主要内容,原文可以作为举例加以引述,但不宜太多。引述其它人对这本书的看法也要适可而止,不要连篇累牍的抄。否则看过之后,只觉得大部分是别的唾余,写读书报告的只是一个人云亦云的抄录者。

七、读书报告的内容可包括:1、作者简介、内容概要;

2、本书在表达(如用一问一答的形式)、处理等方面的特别之处;

3、书中叫人深刻难忘的部分;

4、作者在书中传递的讯息;

5、个人最喜爱的部分;

6、对本书的评价和观感(如是否值得向其它读者推介);

7、读后感:(1)书中情节引起的联想

(2)书中内容引起的疑问

(3)本书令你有何提醒、启发及反思

(4)本书引起的思想上的转变

(5)本书令你引发的期望

8、从本书有何收获;

9、引用本书或其它书籍的内容,或日常用语。

八、读书报告的撰写步骤:

相关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