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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文章杂志

发布时间:2024-07-06 15:35:01

初恋文章杂志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伊凡•亚历克塞维奇•蒲宁短篇小说:First Love初恋夏天,森林密布的西部省份有一处地产。清新的雨水终日淅沥,敲打着木板房的屋顶。寂寞的庄园大屋黯淡凄凉。苍蝇在天花板上沉沉入睡。花园里潮湿的树丛谦卑地垂首,小溪潺潺,流过树丛之下。平埔花床之上,红花分外鲜艳夺目。郁郁长天欲坠,君临花园上空。鹳鸟奋翼穿云,体黑身细,尾缀蜷缩,尾羽低垂,立于百年白桦树冠两条秃枝间的鸟巢边。它焦躁而困惑地上下翻飞,尖嘴时而发出沉重暗哑的高叫,仿佛在说:“到底出了什么事?大洪水来啦!劫数难逃!”但是,随后不久,大约四点钟光景,天色渐亮,雨声渐稀。游廊过道上,铜茶炊开始烹茶. 芳香迅速弥漫在整个庄园。黄昏时节,天色转晴.万籁无声. 主客漫步松林。 此刻,暮色苍然,碧天湛蓝。林中砍出的小径铺满黄色的松针,变得潮湿而富有弹性。松林里空气清新芬芳湿润。 遥远的人语声、回荡的叫声和应答之声在远方密林中徘徊不绝,余音袅袅. 林间小径细如羊肠,从远方看去,千曲百折,消失在暮光之中,留下无穷去思。 小径四周是松木林场,雄浑辽阔,幽暗寂历。桅杆一样的树干又光又滑,树顶部红色,树干却变成蜡白色,布满结节和苔藓。树皮上长满各种苔藓和地衣. 树枝上堆满腐殖质,还有绿色的藤蔓. 宛如神话中的森林怪物,全身长满恶臭的鬃毛。凡此种种,千奇百怪,形成一座迷宫,旷野的古罗斯风味尽在其中。人们一旦来到林间空地,就会被幼松的嫩枝吸引。 它们的色泽是可爱的青白色,柔弱而润泽。 它们的枝条刚劲修长,细枝密布.还带有细雨的残痕水雾. 仿佛银线金边的印度花布。那天傍晚,两个身影出现在散步的人群前方.一个是是年轻的军校学生,另一个是可爱的大狗。他们一直在相互嬉闹追逐。散步的人群中,一位还没有长大成人的姑娘长着长长的胳膊和腿,穿着薄薄的廉价格子呢外衣.缓步徐行,不知为何令人爱怜。人人都在笑----他们都知道:他为什么如此积极活动,闹腾不休,强颜欢笑。绝望的泪水在年轻的军校生眼中打转。这些姑娘也都知道, 她心中骄傲、满足. 但脸上的表情却宁静如常,一副难以取悦的样子。 ——————————————————————————————————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呵呵~~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初恋》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次读完一本完整的全英文小说,从刚开始十分抵触到慢慢因故事情节而产生兴趣,持续将近一个月。因是俄国作家屠格涅夫所著,部分英文中还夹杂着看着类似于白话文的英文,还有些诗歌的引用及景物的描写,较难理解。

可能不是男儿身,故体会不到作者描述中难以释怀的初恋的感觉。年少时,爱上一个人好容易,只因闲着无聊散步途中看一女子偷偷瞄了几眼,怦然心动,就把心和魂弄丢了,也许集美貌与才能于一身的女子总能轻而易举的博得男人的爱慕。

没看此书之前,我以为初恋是男女双方第一次正式答应在一起交往才算是初恋,读完后才明白,初恋也包含一厢情愿的情感,更包含所有隐藏内心无法言喻的情愫。

初恋总是极其单纯与美好,对方一颦一笑映入眼帘都是眼中最美风景。对方一皱眉一苦笑都会一惊一乍心神不宁,爱之美于真挚。

最喜欢的情节便是年轻人聚在一起玩游戏的时光,小伙们一整天忙完后有个放松内心的闲暇之地,大家为夺得美人归使出浑身解数,大家畅所欲言,相谈甚欢,让读者陶醉其中而又心怀余念。

文中最大的反转并非是男主父亲和女主好上了,而是最后女主终于找到托付一生的人本以为能安稳平和的度过一生时却难产死亡,有的人说红颜薄命,而有的人说都是命运的安排。男主并未因此而憎恨自己的父亲,依然是尊敬与爱戴。最为感动的是父亲临终前求母亲给女主一笔钱,金额不菲,母亲在父亲临终后还是寄给女主这笔钱,这或许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

父亲临终前对男主说对女人和爱情要有戒心,可能父亲也曾懊恼,也曾惆怅过,只是爱情来了,便一发不可收拾。

暑假有幸读了俄国中篇爱情小说荟萃《初恋》 ,其中许多出自名家之手,让我有幸一睹异域国度的爱情观,价值观以及人生观,他们风格多样,各具特色,有的发掘深刻,有的描 写细腻,有的是辛辣的讽刺,有的是愤怒的抨击,让我受益匪浅。

首先是果戈理的《尼瓦大街》 ,小说描写了画家庇斯卡辽夫对爱和美的执著追求。不过 作家着力刻画的是泥瓦大街这个形象。他是首都之花,表面上美丽,高贵,精致,繁华,骨 子里却那样的虚伪,卑鄙,龌龊,冷酷。善良而轻信的庇斯卡辽夫涉世不深,为假象所欺 一旦发现梦寐以求的美景竟如此丑恶, 就只好在绝望中自杀。 而庸俗下做的庇罗国夫之流在 这花花世界里却如鱼得水,照样花天酒地,寻欢作乐。尼瓦大街是旧日彼得堡乃至整个俄国 的缩影。 果戈理以他特有的辛辣讽刺手法无情的鞭挞了这个罪恶的世界, 有谆谆告诫他的读 者: "一切都是欺,一切都是幻梦,一切都和表面看到的样子不同!"千万可别去相信这 " 条尼瓦大街啊! "

然后是奥多耶夫斯基的《姬姬公爵小姐》塑造了一个既富有柔情,有感于抗争的女性形 象。不论她是为亲人而牺牲自己的幸福,或是为揭露而诉诸法律,上流社会总是编造种 种谎言对她中伤。她不得不深居简出,独善其身。当然,也有正直的人对她寄予同情。 当爱神终于来敲她的门户时,她的青春已经逝去,有情人难成眷属了。

读着这一篇篇文章,我仿佛置身于那个险恶,伪善的世界,真情难觅,知己难求。尤其 是读到巴普罗夫的《命名日》 ,我觉得自己浑身的鲜血都要沸腾了。一个艺术天才,仅仅因 为是农奴,在主人眼里变成了一家会弹钢琴的机器,甚至 是牌桌上的注码;也仅仅因为是农奴,便遭到信誓旦旦的 富家小姐的嫌弃。他历尽苦难,重获自由,重新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已成了他人的爱妻。这场爱情悲剧是农奴制造成的。受到爱情挫折的男主角甚至 一提到女性,就一反常态,情绪激昂,满脸怒容,口若悬河: "没有出息和极端幼稚的人才 会指望从女人那里得到幸福。女人天生脆弱,以致一生中无法忠于一种感情,无法始终如一 的追求一个目标。女人永远受人摆布,对这种缺乏主见的人又怎么能信赖呢!女人能够疯狂 的爱着一个人然后去嫁给另一个人,因为祖母,母亲,姑妈都可以劝服她……"可悲呀,本 来深爱对方的情侣却无法在一起。

旧制度的买卖婚姻,门第观念,男尊女卑等思想让人在沉重的枷锁下生活,不能自由, 不能随意相爱。因此,我不禁又一起中国古代封建制度,那时的社会对待爱情又何尝不是如 此呢 从牛郎织女到孔雀东南飞到梁祝再到红楼梦,虽处于异乡,这些竟是惊人的相似。那 些惊天地,泣鬼神的情节在我脑中久久回放,挥不开,离不去……

他与她青梅竹马。

4岁,他开始喜欢她。

9岁,再学校读书,她受了委屈会去找他,再没有同学欺负她。

18岁,他们相约考入同一所大学,每天一起上课,一起去学校食堂吃饭。她有不开心的事了,依然会去找他,把他当成自己的大哥一样。

19岁,他对她说:“做我女朋友吧。”她点点头答应了,感觉幸福。

21岁,他们分手了。她流着泪问他:“你真的爱上了别的女孩?”  他点点头,有点无奈。  她又问:“她很漂亮吗”  他淡淡的答:你能肯定我们是最合适的`吗?我不想把这么美好的青春只给一个人。你难道不想试试除我以外的其他男人吗?”  毕业以后,他们一直没有任何联系。

25岁,她成了当红的女主播,他也在一家电视台作翻译。这些年来,他恋爱了一场又一场,每次结束一段感情,都会想起她。

26岁,她结婚,只是觉得很疲倦,好想找个肩膀靠一靠。  她的节目,他会很小心的避开,他怕看见电视里的她。  她事业很好,却是个生活一团糟的女子,家务不会做。家里尽管有了保姆,她的丈夫依然处处对她不满。  有一天晚上,他们吵架,她开车出去在街上转了一晚,不知为什么,想起了他,眼泪忽然落下来。

29岁,她离了婚。

31岁那年,他展转找到她的电话号码,忧郁很打了过去,这已是他们分手的第十个年头。  十年,可以改变一个人很多,对事情的看法,也完全不一样了。

31岁那年,他与她再酒店的大厅见面,往事历历在目,经过这些年的波折,都知道了生命中值得珍惜的情感并不多。两人用了十年的青春,绕了很大一个圈又回到了起点。  32岁,他们结婚了。  婚后很幸福。她因为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已懂得如何心疼一个男人;他对周而复始的这份爱情,更加的珍惜。如果不是这10年的经历,他们大概不会懂得这份感情对彼此的重要。初恋就是爱情的第一张试纸,很多时候,我们都以为会有更好的人再后面。殊不知,最好的有时就站在眼前,错过了着一站,有时就错过了一生。

其实有些东西是不要去试的,因为有可能一次的尝试,会造成自己一生都难以磨灭的伤痕,如果你真的想要去尝试,就要有能够承担结果的勇气,要是你没有把握,没有勇气,就不要拿自己的幸福去开玩笑。一个人要能把握自己的幸福,看见自己的未来,不要把自己出卖给现在,故事中的男女主角都把自己出卖给了现在,两人用十年的青春,去尝试自己的感情,然而他们有几个十年可以用来寻找自己的感情,寻找自己的归宿。

我们也没有那么多十年用来去寻找自己的归宿,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身边的每一个人,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不要让自己的大胆和愚昧遮蔽了自己的双眼,看不见前面的路,不管是朋友,是爱人,是父母,我们都不要用自己的任性和骄傲,去伤害他们,这些不是我们可以拿来尝试的东西,我想也不会有人有勇气来尝试,人生没有那么多的十年,来告诉我们什么决定是对的,什么决定是错的。

朋友们把握好你身边的每一个,告诉他们你是多么的在乎他们,告诉他们你会很好珍惜他们。

习惯总把自己想大!其实我根本什么都不是!什么也算不上,就是一个失败者!在电影中主角看起来傻,但不知比我强多少倍。

他做的那些事我做不到,他的单纯,让我心痛。曾经我也是那样傻傻的过每一天。但我以不知那天起我变的肮脏了!面对这样没心没肺的自己我从未有过改变。

曾有过梦想,现在都成幻想。对生活麻木,对现实失望。我的爱情从未真正拥有,我的友情我从来都放第一,我的亲情我从没有过珍惜!电影完全诠释了行动永远比说话强一万倍,亲情到最后永远都是离你最近的,爱情总是最心痛的!

看完后我想起了太多的人,第一个想的还是思,她是我最痛的!但那只是曾经。更想的是珍惜现在!我的人生还很长,我会让它完完整整走完。

呵呵,语文那是那么不好。

他与她青梅竹马。4岁,他开始喜欢她。9岁,再学校读书,她受了委屈会去找他,再没有同学欺负她。18岁,他们相约考入同一所大学,每天一起上课,一起去学校食堂吃饭。她有不开心的事了,依然会去找他,把他当成自己的大哥一样。19岁,他对她说:“做我女朋友吧。”她点点头答应了,感觉幸福。

21岁,他们分手了。她流着泪问他:“你真的爱上了别的女孩?”他点点头,有点无奈。她又问:“她很漂亮吗”他淡淡的答:你能肯定我们是最合适的吗?我不想把这么美好的青春只给一个人。你难道不想试试除我以外的其他男人吗?”毕业以后,他们一直没有任何联系。25岁,她成了当红的女主播,他也在一家电视台作翻译。这些年来,他恋爱了一场又一场,每次结束一段感情,都会想起她。

26岁,她结婚,只是觉得很疲倦,好想找个肩膀靠一靠。她的节目,他会很小心的避开,他怕看见电视里的她。她事业很好,却是个生活一团糟的女子,家务不会做。家里尽管有了保姆,她的丈夫依然处处对她不满。有一天晚上,他们吵架,她开车出去在街上转了一晚,不知为什么,想起了他,眼泪忽然落下来。29岁,她离了婚。31岁那年,他展转找到她的电话号码,忧郁很打了过去,这已是他们分手的第十个年头。十年,可以改变一个人很多,对事情的看法,也完全不一样了。

31岁那年,他与她再酒店的大厅见面,往事历历在目,经过这些年的波折,都知道了生命中值得珍惜的情感并不多。两人用了十年的青春,绕了很大一个圈又回到了起点。32岁,他们结婚了。婚后很幸福。她因为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已懂得如何心疼一个男人;他对周而复始的这份爱情,更加的珍惜。如果不是这10年的经历,他们大概不会懂得这份感情对彼此的重要。初恋就是爱情的第一张试纸,很多时候,我们都以为会有更好的人再后面。殊不知,最好的有时就站在眼前,错过了着一站,有时就错过了一生。

其实有些东西是不要去试的,因为有可能一次的尝试,会造成自己一生都难以磨灭的伤痕,如果你真的想要去尝试,就要有能够承担结果的勇气,要是你没有把握,没有勇气,就不要拿自己的幸福去开玩笑。一个人要能把握自己的幸福,看见自己的未来,不要把自己出卖给现在,故事中的男女主角都把自己出卖给了现在,两人用十年的青春,去尝试自己的感情,然而他们有几个十年可以用来寻找自己的感情,寻找自己的归宿。

我们也没有那么多十年用来去寻找自己的归宿,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握好身边的每一个人,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美好时光,不要让自己的大胆和愚昧遮蔽了自己的双眼,看不见前面的路,不管是朋友,是爱人,是父母,我们都不要用自己的任性和骄傲,去伤害他们,这些不是我们可以拿来尝试的东西,我想也不会有人有勇气来尝试,人生没有那么多的十年,来告诉我们什么决定是对的,什么决定是错的。

朋友们把握好你身边的每一个,告诉他们你是多么的在乎他们,告诉他们你会很好珍惜他们。

每逢佳节倍思亲,仰望明月思故人。

擦肩而过十八载,虽是恋人似亲人。

在这重阳来临之前,为二十多年前的初恋故人,献上一片怀念之情、思念之心,这不能不说是:情不自禁,绝非偶然。

初恋我们都不懂得爱情,现在当懂得爱情时,轻舟已过万重山,阴阳两重天。

俗说;幸福的家庭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家庭的概念,无非是男女二人世界,外加屋子,这是最基本的组成。然而,家庭又是一个矛盾的发源地。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了。生活的规律,就是矛盾的产生与解决,一步一驱地前进着。

我发现多年相思原来靠的是想象力,而未实现的新的生活才是一种圆满的结局。傍晚的月亮真园好美啊!

《淮北初恋》真的不太像小说,而特像纪实文学,从文章中体会到了作者对于初恋的回忆与怀念更多的是折磨,小说结束了他也放下了,这段感情终于有了终结,本来如同蒸馏水一般的情感,如果不是那个结局,我倒觉得非常唯美,世俗中的很多东西有时玷污了美好的情感,真的是:相见不如怀念。哪个成功的男人愿意见一个身穿大棉袄,裹着头巾,在腊月的县城街头卖鞭炮的落魄女人呢?并且这个女人还是二十年前的校花,当初美到极致的女孩子——自心目当中最美的初恋,人生呐!难以预料。

小说的结局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我看着很难接受这个结局。如果是我以这样的面目见到我的最爱,我一定会钻到地缝里去,尽管我不是个虚荣的女人,可是地会那么及时的开缝吗?呵呵!

读《初恋》,谁都不会忘怀记忆中的美,谁都有17岁的青春年少,也许很多人都有过那种经历了初恋而没有进入围城的情人,。就像《北风那个吹》里的情感故事一样,不是不爱,而是境遇作弄人,不是要爱,而是现状太实在《初恋》直面人生,直面世上各种生存状态人物的境遇和思想境界,我相信每一个读了日本现代作家源氏鸡太写的生活气息极侬的《初恋》,都会为那个动人的情感故事而感动,你会由衷地敬佩里面的每一个人物,不得不感叹世上还是好人多美丽的少女雪千代,是那么地聪慧、纯洁而善良,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只是境遇悲惨,为生活所迫,不幸沦为艺妓,后来得到雁丸升平母亲的帮助从良嫁了一户好人家,。

雁丸升平少年时,对情人的感情是那样地虔诚,认真,即使到了东京,到了中年,已事隔三十年,已当了经理的他,已有三个孩子的他,仍把初恋情人放在自己心中很重要的位置,保持那种很微妙的知己感情雁丸升平的母亲不愧为政治家的妻子,当雁丸升平的父亲在升平十岁那年被政敌雇佣的刺客暗算,她就担当起当爹当妈的双重责任,当孩子误入歧途时,她的教育方法是那样地有智慧,有策略。既温柔又严厉,为人正直善良,慷慨大方升助也是个知错能改的好孩子。

当他从雁丸叔叔的讲述里,知道虽落魄当过艺妓的妈妈是个美丽、善良、纯洁的女孩时,消除了对妈妈的误解,改变了敌意的态度,露出舒展的笑容,说母亲是他的好妈妈。

以前有幸读过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我的初恋,初恋读后感。可惜今天在网上查了很久也找不到这篇文章的全文了。

想到最近教育部门取消了 鲁迅先生的文章 作为中学生教材,确实我有些思绪想要整理一下。

我这人从不崇拜谁,也可以不知道鲁迅是谁。但我曾读过不少鲁迅先生的文章,鲁迅先生的文章给我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我想这辈子我是不会忘记的。

从最初的百草园,三味书屋到后来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鲁迅先生的文章是有一种让人稳定的,平衡的,发人深思的感觉。说起来是那么自然而然,因为是自然而然,所以在那个年代看起来怎么异类的,前卫的思想说起来也是平缓的。

那么为什么要学语文,文学呢。因为它可以让人思维清晰,加强一个人分析与判断问题的能力。文学可以陶冶一个人的情商,净化一个人的思想。鲁迅先生的文学就是那么一种可以净化人心的文章。

从鲁迅先生的文章来看,他对爱情,对生活的态度。没有受到那个时代保守的封闭束缚,也没有太过狂热的鞭笞,是很理性的。其实从今天来看鲁迅先生的文章,他的思想依然是很前卫的。 难道不是吗,那个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和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社会论。到今天来说难道就过时了?也许有一天鲁迅先生会在我们的脑海,思想里渐渐淡忘。但绝不会是今天。

“ 路是人走出来的,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但在那个年代,那个半封建社会的年代,不知道多少个孤独的夜晚鲁迅先生在走着他所谓的那个路。在现今这个物质欲望横流,精神生活空虚年代。鲁迅先生的文章就显得更为珍贵了。好比黑夜当中的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精神该到的方向。

“我要问的是,所有这些学中文的人,包括我,包括胡兰成,包括李国华,我们都知道人言为信。我甚至今天没有要谈到所谓大丈夫,所谓仁,所谓义,所谓文以载道,文以明道,所谓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浩然正气,没有,我要谈的是比较小情小爱的。

我要讲的是中国的诗的传统,抒情诗的传统,讲的是诗经从情诗被后代学者超译、误读成政治诗之前的那个传统。我们都知道“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诗缘情而绮靡”,还有孔子说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这些学中文的人,就是胡兰成跟李国华,为什么他们……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说出诗的时候,一个人说出情诗的时候,一个人说出情话的时候,他应该是言有所衷的。他是有“志”的,他是有“情”的,他应该是“思无邪”的。所以这整个故事最让我痛苦的是,一个真正相信中文的人,他怎么可以背叛这个浩浩汤汤已经超过五千年的语境?他为什么可以背叛这个浩浩汤汤已经超过五千年的传统?

我们认为一个真正的文人应该有的千锤百炼真心,到最后回归只不过是食色性也而已。所以我在这里要问的,甚至不是艺术它可不可以是不诚实的,不要问思琪她爱不爱,思琪她当然是爱的,我甚至相信李国华在某些时刻,他是爱的。但是他不是爱饼干,爱晓奇,或是爱思琪这些小女生,他爱的是自己的演讲,他爱的是这个语境,他爱的是这个场景,他爱的是这个画面。

“她恍然觉得不是学文学的人,而是文学辜负了她们。”

1我高一就爱在课堂上写写画画,打定主意读文科后,理化课便干脆不再抬头。班主任化学老师很不满。相当一段时间里,我常常在思如泉涌奋笔疾书时被他点着名字叫起来:“我们来听另维同学解答这一道题”。我连老师方才说的哪国话都不清楚,涨红着脸起身,我在65对戏谑的目光中窘迫的无以复加。小小的哄笑此起彼伏,沉闷的教室活跃了,老师满意地点起你的名。你是班里数理化最好的学生,通常,只要老师点你答题,全班都会松一口气,因为那意味着他决定直接获取争睹答案,结束这次提问。可这次,你起立后挠头弄耳支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化学老师很惊讶很受伤,一连问了三遍“你不会做!?”。被65双眼睛紧紧盯着,你更加受伤的回望过去,用方言模样滑稽地无奈道:“语文不好,会做不会说……”全班哄堂大笑,“另维出丑”这块笑料迅速过时了,每个人都津津有味、一门心思地笑起你来。像我最开始没有注意你一样,我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直到班里零星出现了类似“你发现没,那个谁只会在另维之后答不出题唉”、“貌似确实!有鬼哦……”的对话,直到你又一次在一片笑声中模样滑稽地坐下,直到我在混乱中莫名其妙‘不由自主地朝你瞄了一眼。你居然正微侧过脸看我,上午十点的天空透白明亮,碰上我的目光,你远远地轻轻弯嘴笑了一下,便将目光转回黑板,不留痕迹地继续听讲去了。教室里灌满了16岁夏天的味道,讲台上,已经秃顶的化学老师正在挥汗如雨激情演讲。你真的是一个善良的人。我想。2我经常迟到,有一次,我吃罢晚饭回来,第一节自习已经开始了。前经上课来突检的班主任已经身在教室,我不敢撞枪口,正躲在门外来回踱步进退维谷的时候,黑洞洞楼梯上的声响由远及近,你提着大垃圾筒三步并两步上来了。你值日,负责最后的工序——倒垃圾,发现已经上课,你加紧步伐,经过我时礼貌地点了下头,然后继续急匆匆赶向教室。你在教室门口停住了。看看班主任又看看我,你似乎明白了情况,沉默不答我“你怎么不进去?”的提问,你转身缓步走过来,把手中刚刚倒空的大垃圾筒拿到我面前,说:“你要不要帮我抬下垃圾筒?”初春下午六点,天色已经暗了,深灰色的走廊里,我怔怔望了你好一会,轻轻捏住了筒沿上的另一个扶手。就这样,中间隔着个有点异味的垃圾筒,我们一前一后上路了。你推开教师门,语气镇定地喊了声“报告”,堵在门口的班主任点头让路,你拉着筒,筒拉着我,我们走过讲台穿过走廊,把筒放回原处,然后默默回到各自的座位。有班主任的教室向来静得落针可闻,我编故事编得心不在焉,忍不住抬头去看与我隔了两组的你,你似乎正纠结于一道题,皱着眉埋着头不停写写画画,没有察觉。窗外已被漆黑湮没,教室里却很亮,我想起门廊下那条鲜明的明暗分割线,方才,当我还在黑暗中的时候,你和半个筒已经没入光明,你们的轮廓一起被白炽灯镀了一层毛茸茸的白光,从我的角度看过去,你并不高大的背影忽而异常伟岸。3一来二去,班里渐渐泛起了流言蜚语。我不再看你不再跟你打招呼甚至见你就绕道,你却不避嫌,课间,我每次掀桌盖找东西都会碰掉桌面上的书笔本,而你每次无论正在多远的座位旁与人疯打谈笑,都会不经意、慢悠悠地走过来帮我捡起,一边放回它们一边轻笑着用方言说,怎么这么不小心。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在此起彼伏的“啧啧啧”和怪笑中央,我简直不知说什么好。那些日子,你让我不知说什么好的事还有很多。写故事遭遇瓶颈的时候,我习惯塞一颗旺仔牛奶糖进嘴,奶香总能使我放松和充满灵感,但我一般只在课堂上写字,这个习惯便因此从未被人发觉看到。我是这样认为的。你改变了我的认为。奶糖在课堂上吃完了,我好不容易盼到下课,正欲百米冲刺下楼杀进小卖部,你悠悠走过来,拦住我,塞了一颗牛奶糖在我手里之后,你有兀自走到我桌边,在我狐疑的目光里,把一袋开了封的牛奶糖放进我的抽屉。我瞪大眼镜看着你,你不说话,只轻轻一笑,转身走开了。课间的教室很吵,我手心里的牛奶糖上,你的温度经久不散。那件事,我还记得它发生在上午第四节化学课。天气尚有点冷,但阳光明媚,校园里鸟语花香。距放学还有大约五分钟,课堂和邻班已经开始小小骚动了,我还在奋笔疾书,忽然传来了一阵风一声响,是一卷透明胶横空飞落在我的桌上。我下意识朝你的方向看去,你正在抄笔记,头一会抬一会低,手里的中性笔刷刷不停,很是全神贯注的样子。可我清楚看见,你连耳根都红透了。你的大脑和耳膜都正在隆隆震天响着吧,就像我拆开透明胶最外围粘了白纸的部分,看到你写在上面不太好看、却工整异常的字时一样。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干白,直接,光秃秃,没有一点文学色彩的句子,以毁灭性的震慑力刺入我的眼睛,直击心脏。时间和呼吸都停了,我僵坐在课桌前,吓得忘了自己还要呼吸。终于下课了。我拿了两本要做的练习册起身就后转,想赶紧从后门出去然后跑掉,就快到门口了却被你堵住了,你挡着在我前面,直勾勾盯住我,一字一顿:“好不好?”刚放学的教室闹哄哄的,人都还没走,你的眼睛很大很亮,我在它们紧紧的灼灼的注视中,轻轻动了动僵硬成钢筋条的脖子,点了点头。我听到你暗暗长吁了一口气。下一秒,你拉起我的手,穿过八排课桌间空出的狭长走廊,把好事者激烈的掌声甩在身后,走出前门,走进楼梯上人头攒动的人流。4我谈恋爱了。我的人生翻开了全新的一页。我在日记里小心翼翼地甜蜜地写。5二零零四的樱花一开,我便16岁了,生日那天,我在饭店包厢里设小宴,十六七个班同学围成一桌,你坐在我旁边,为我挡下源源不断的敬酒。饭过三巡的时候,众人忽然起哄让你吻我,我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像小丑一样坐在鼎沸的尖叫鼓掌口哨里,手无足措。桌下,你伸手过来想牵我的手,被我狠狠甩开,我觉得这一切真侮辱人。观众情绪高涨,起哄愈演愈烈,好事者甚至起身关掉灯,张牙舞爪地叫嚣:“我们不看,你们赶紧!”“你们太过分了!”我动怒了,拉下脸站起身。好事者也不依不饶:“亲一下有什么了不起!”就这样,近二十个人僵持在我的生日会上,每个人都异常尴尬难堪。诡异的寂静和昏暗里,一直一言不发的你突然拉住我的手凑上脸,掌声伴随尖叫响起,众人僵硬的尴尬表情纷纷缓和了,啤酒香和你的脸一起扑面而来,我无处躲闪,正在愤怒的时候,你忽然偏转角度,在碰到我前的瞬间挪开了嘴唇。我错愕地望着你,你冲我轻轻一笑,紧了紧正握住我手腕的手,而后松开了。我的心跳在你松手的刹那漏了一拍。生日是在周末,星期一晚自习结束后,你又带我去操场转圈。月亮高高地挂在头顶,我们走了一圈又一圈,谁也不说话。你从那场僵持结束起就没怎么说过话了,我猜想你多少有些不开心,于是一边埋头走路,一边佯装不经意地解释:“我可不想就那样失去初吻。”“我也不想让你就那样失去初吻。”你也一边低着头专心走,一边不经意地答。我满心欣慰地抬头看你,深墨色的天幕下,你迎上我的视线,说:“那现在呢?”“啊?”我目光由欣慰转为狐疑的瞬间,你的脸忽然无限放大,你凑近我的嘴唇,给了我解答。6五月一到,我们又迎来了座位大调整。一对原来本是同桌的男女生被一四组分隔,座位表一宣布,全班同学无不为之摇头叹惋。好在那两人都是移动用户,可以发短信解相思之苦,命运不算太糟。糟的是有一次他和她自习课互发短信相视而笑的全过程,被悄无声息出现在教室窗外的班主任尽收眼底了,班主任破门而入,手机双双落网,他们的恋情也随之曝光。其间有段小插曲。男生的手机电话薄里,我的号码被命名“XXXX的媳妇”,女生存的是我的名字。班主任拿女生的手机拨了“XXXX的媳妇”的号码,我们就这样被落下马了。四中有校规,谈恋爱被发现一律通知双方家长,邀其共同与班主任面谈。他们被捉在前,率先被执行校规,家长在办公室尴尬面谈的经过立刻在班里盛传开来,他们被勒令停课回家,各写一份八千字的关于“身为高中生我为何不能谈恋爱”的认识,在“分手保证书”上签字画押然后上交班主任。我日日如坐针毡,我完了,我妈妈平时最重名声和颜面,如果害她被这样对待,她一定再也不会原谅我了。你却竟然毫不在意。每天步伐轻松地走在去食堂的路上,说话都还能带笑:“别难过啦,正好早点见家长,好事好事!”“没想到你是这么厚颜无耻没脸没皮的人。”我停下脚步狠狠蹬你一眼(言),加快步伐独自走了。这些事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你去求班主任,拜托他无论如何不要请双方家长,你愿意为此接受任何条件。班主任让你打扫一个月的办公室倒教室一个月的垃圾,让你月考必须蝉联全班第一,让你在运动会上必须得到和体育生一样的分数……总之,各种苛刻整蛊,而你全部一口答应,并且说到做到了。你毕竟是班主任的掌上明珠,这样一来,他也没忍心让你失望。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我逃过一劫。我在不知情中得了全部的好,做的事却只有一件——躲避你。时逢年级篮球联赛前夕,体育老师要求男生带着女生一起打球,女生跑完两圈后去占球场,男生们三圈结束后齐齐奔跑赶来。盛春里的微风和煦,日光暖人,六十多个男女生噼哩叭啦运着三十多个篮球,稀稀落落簇成一圈交流谈笑、斗嘴打闹,每个人都言笑晏晏的,整个班级一片祥和美好。唯独我,我看到你朝我走来,兀的我就收住了笑容,板起脸,运着球转身就去了另外的地方。你脱离群众来到我的球场,我便转身前去下一个球场,你再来,我在退,退到没有球场。我看也不看你,抱起球朝教学楼走去,你跑步追上我,急急抓住我手腕,意识到打过球的手会很脏后又急急松开,站在我面前欲言又止,不知所措。“你能不能不要跟着我!老板不会放过我第二次的!”话音未落,我准备上楼,正要转身的时候,你忽然开了口。“能不能不分手……”上课时的教学楼,宁静肃穆又森严,你突兀地开口,干涩的声音里有微微的颤。你的眼睛很大,你用它们紧张地恐惧地恳求盯住我,我一下子就心软了。7分手的原因,我也记不清它究竟有多鸡毛蒜皮了,总之,我们在后来的某次闹变扭时僵持不休,你不肯妥协,我拒绝让步,一句“大不了就分手!”,一句“分手就分手!”,就分手了。文理科不在同一栋楼,高二高三家长一响热衷送饭,再加上互相躲避与装没看到,我们后来便没怎么再打过照面。现在想想,我那个时候其实很喜欢很喜欢你,可是因为不敢也不会表达,不会也不懂该怎样爱,糊里糊涂就把你丢了。操场还是那时的操场。高一的最后一节课上,班主任发给每个同学一张回执单,说准备学文科的同学要在八月前把回执单填好并寄回学校,不寄回的同学,学校会默认其选择了理科。此话一出,全班百分之八十的人开始尖叫着把纸单折成飞机,揉成纸团肆意蹂躏,放学后,垃圾筒顷刻就被众多文科回执单装满。我背好书包习惯性地到你身边说“走吧”,刚转身向你的时候,看到你正专注地对折回执单,折成豆腐块大小,小心翼翼放进口袋。我们一同去食堂,你一路都低头缄口若有所思,气氛太沉闷,路过篮球场的时候,我终于不能忍了。“你到底在想什么啊!”我没好气的问,你沉默良久,终于开口。“我想去读文科。”“啊?”此话出自你口,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还想和你分在一个班,”你兀自继续道,“不能分在一个班,隔一堵墙的邻班也好,反正文科班很少,几率很大的。”“你傻啊!”“我是认真的!”初夏的四中的球场骄阳似火,地面很烫,你站在那块最明亮的光斑里,停下脚步面色凝重地看着我,一字一顿。我吓住了怔住了。你的眼睛和鼻头都红红的,声音有点恼怒。8二零一一年,我二十三岁,忽然想起了你。站在同样的球场,带着时过境迁,云淡风轻的心想起你头发卷卷、面庞黝黑、经常被汗水浸湿的十六岁的面庞,想起你因为得知老师自行抽掉了你的文科回执而大发雷霆和无比伤心,想起你对我说“我想读文科”时傻里傻气、信誓旦旦的表情。那真是世上最动人的表白。你如今早已不知身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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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看哲思吗?这两个不是一个编辑部吧,而且锦色是彩页,锦色的小说多一些,恋恋中国风的历史人物多一些,更真实,不过两个都是哲思传媒出的书,不过最重要的是,价格不一样啊。我是哲思迷哦。

《恋恋中国风》——《恋恋中国风》是哲思传媒在2014年9月推出的中国风美文期刊,甫一上市就受到读者热烈响应。《锦色》——《锦色》是《恋恋中国风》编辑部推出的古风绘本杂志,以中国风及古风绘本、插画、美文、小说为阅读主题。全彩印刷,国际流行16开本,超值128页,推广价8元。拟2015年1月正式推出。一个是中国风美文期刊,一个是古风绘本杂志,区别就在这里

作曲 : 林澄 作词 : 易者连消醉清酒 ————————记姑苏双璧 【 蓝曦臣 】 世人俱明我故 忍涉艰楚 君子皎如珠 何知信字颠倒糊涂 恩义相失错付 【 蓝忘机 】 世人皆知我固 风节贯骨 逢乱不归处 何患人间请君无路 为情困不得出 【蓝忘机】 忘机弦可泠泠语, 催云斜入绿梯。 避尘锋能声声泣。 待之犹可和笛。 云深明为人间景, 偏惹尽寒山意。 叹南风未透我情, 过往客灭如烟云。 【蓝忘机】 世人皆知我固 风节贯骨 逢乱不归处 何患终日枉念甚苦 为情困不得出 满堂客骤然惊忽 知我危乎 逢乱必归处 为情一字肯堪世误 我甘行多歧途 ——————music———————— 【蓝曦臣】 朔月摘云作行衣, 温言以涤清璧。 朗然书声宁我息, 箫鸣方濯我心。 藏书虽纳天下事, 难解愁累成迷。 寒灰映雪两皆白, 一朝散尽当共憩。 【蓝曦臣】 世人俱明我故 忍涉艰楚 君子皎如珠 何知信字颠倒糊涂 恩义相失错付 座中客步下踌躇 知我恍惚 但叫君心误 临破迷雾偏生却步 愿剖心相对初 【二人合唱】 世人蒙蔽双目, 知也何如? 生死本清楚。 蜚语缠身更应规束, 屑亦不屑肯顾。 君子行世如故, 雅正身负, 当慨然相赴。 三祭故人举酒而祝, 当同浇故地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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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给恋恋中国风投稿:我是一名中学生,我应如何投稿?投稿是 ...1个回答 - 回答时间:2018年1月3日[最佳答案]先去官微找最新的收稿编辑邮箱,阅读下面的约稿函,按要求投稿到编辑邮箱就可以了 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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