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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人殉制度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5 15:15:30

秦国人殉制度研究论文

说起秦献公,很多人会不假思索的说,这是秦孝公的爹,其实秦献公的成就丝毫不在秦孝公之下,可以说,没有秦献公,秦孝公就不可能顺利的任用商鞅在秦国进行彻底变法。

春秋战国诸侯并起,为何会是秦国完成大一统?原因不单是秦人善于借鉴学习,就让飞鱼从秦献公废除“人殉制度”入手,为您解析秦国为何会攻灭六国一统中原。

秦献公的传奇一生。

秦献公的爹,是秦灵公,秦灵公死后,本该秦献公承袭秦公之位,但是秦献公的叔叔不干了,于是发动武装夺权,是为秦简公(《史记》记载:灵公六年,晋城少梁,秦击之。十三年,城籍姑。灵公卒,子献公不得立,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

此时秦献公毕竟羽翼未丰满,根本没有能力和实力从叔叔手里夺权,为防自己会被叔叔斩草除根,他只能被迫流亡魏国。

秦献公在魏国长达几十年的流亡,见证了魏国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霸主地位,当他看到魏国如此强大之后,他就下定决心,只要自己回国继位,立即就效仿魏国的改革,机会总会垂青有准备的人,秦献公的机会终于还是来了。

在秦献公流亡魏国的时间里,秦国经历了秦简公、秦惠公,秦出公三代,秦出公继位时只是个娃娃,大权在他的母亲手里,他的母亲重用宦官和外戚,导致了秦国上下一致不满,在这个大背景下,秦献公才得以被召回秦国,秦国属于秦献公的时代,也正是开启了。

秦国的恶俗——人殉。

春秋战国是奴隶制土崩瓦解的时期,在旧贵族的眼里,奴隶是没有任何人权的,秦献公回到秦国之后,发现秦国依然保持着“人殉”的恶俗,并且奴隶主还以谁殉葬的奴隶多、身体强为炫耀的资本,大量的青壮年奴隶,就被殉葬了。

秦献公时期,山东诸侯对于这样制度早已摒弃,但秦国却坚定不移地贯彻着,足见此时的秦国究竟有多么的落后,说到这,我们必须要了解一下何为“人殉”了。

兵马俑

人殉,就是指用活人陪葬的恶俗,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盛行于奴隶社会,在春秋末期和战国初期渐渐被取缔,到这汉代以后基本就没有了,这是一种残忍的阶级对抗。

受魏国变法熏陶的秦献公,深深地意识到,这是违背人性,是秦国积贫积弱的关键所在,秦献公就立志要废除人殉制度,但旧贵族和奴隶主又怎么会轻易妥协呢,不过没关系,因为秦献公想到了用陶俑代替真人来殉葬,这也被后来的秦国一直沿用,后来举世闻名的兵马俑就源自秦献公的这条妙计。

秦国统一华夏的原因。

纵观秦国的历史,这是一个极其善于借鉴和学习的诸侯,可以说从秦献公时期,就已经为继任的君主打好了方向:变法强国,只有彻底的变法,才能真正的强国。

正是秦献公为秦国的变法开了好头,后来秦孝公的变法才会那么顺当 ,商鞅在秦国的两次变法,也为秦国的强大奠定了基础,此后一直到秦国攻灭六国,秦国的变法运动都一致发挥着重要作用。

秦攻六国

秦国统一华夏的路上布满荆棘,所幸的是,秦国的历代君主都能披荆斩棘,本国的人才不足,那么就从山东诸侯里挖,山东诸侯文明先进的习俗和政策,也正是被这群人带到了秦国,并且生根发芽,最终完成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地蜕变。

飞鱼说:

战国诸侯并起,为何会是秦国完成大一统?不单是秦人善于借鉴学习,君主贤明,变法彻底,名将辈出,名相不断等等,都是秦国统一华夏不可或缺的因素。

从秦献公废除“人殉制度”入手,解析秦国为何会攻灭六国一统中原,春秋战国是被战争充斥的年代,冷兵器时代打仗其实打的就是人,身强力壮的人在战场上是很有优势的,后来名震一时的魏武卒,就是士兵中的“特种兵”。

但是秦国的“人殉制度”,却把最能打仗、最有可能打胜仗的这部分人都给殉葬了,这就导致秦国的青壮年会越来越少,“人殉”经过几百年的积累和发展,早已最大限度的削弱了士兵的战斗力。

战国士兵

战国初期发生过这样一场战争——阴晋之战,这场战争中吴起以五万魏武卒大破秦军50万,很多人认为,这个数字可能并不真实,真实与否我们暂时不作深究,但有一点不能否认,那就是秦国的人殉制度,造成了士兵虽多,但大部分是老弱病残,战斗力自然也高不哪去,被吴起的五万魏武卒打的大败,是极为有可能的。

秦献公废除了人殉之后,秦国土地有人种了,战争有人打了,并且都是精壮的青壮年,战国中后期,秦国能在数次大战中迅速恢复,秦献公的这项废除“人殉制度”的创举,功不可没。

我有3篇秦始皇在位之时,吞并六国,并发兵南征北讨,史载“百越之地,尽皆俯首”,“北扩千里”,按战国地图看,领土几乎比战国七雄控制范围扩大了一倍。而且秦始皇“设置郡县”,对征服后的土地注重统治和制度建设,不似其它同时代的征服者如马其顿的亚力山大,或罗马只重征服,不重制度建设;因此使统一的土地统治稳固,这才为中国现在的版图奠定了基础。后人认为,“功莫大过秦皇汉武”。意指秦始皇在武功方面,排在汉武帝之前,历史上无出其右。至今,英语中对中国的称呼China,也是从罗马语Chin(秦)演变过来的,这在一个侧面上表现了秦帝国的影响力。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重视以法治国,秦始皇继承了这个传统,十分推崇法家人物韩非,曾自叹“若与其同游,则无恨矣”。对将领赏功罚罪,皆依法。秦始皇虽专制,认为“朕即天下”,但有秦一代,仍是依法治国。陈胜、吴广起义,其理由也是“秦法严苛”,其罪当死,不得不反,乃是法逼民反。而并非如后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般因严重腐败,而官逼民反。后世儒家倡导人治,治国不依法,由君主一言而决,而至今日人治之风,马屁之风犹在。 秦始皇首创驿站制度,并修驿道。为庞大帝国的政令通达以及由此而来的郡县制皇权国家奠定了技术基础。“修驿道,设郡县”,这是中国能够采用郡县制这种先进制度,而非类似西方的分封制的一个必要条件。同时期的罗马不能有效控制占领区,只能设权利极大的总督(总督总揽一地的军政大权,都是贵族,基层组织都依靠当地的原有组织),仍旧类似于分封制,这是罗马帝国后来分裂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郡县制是一种平民制度,其军政首脑都由皇帝任命,依政绩军功可上可下,可平职调动,这就导致了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的出现。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都可以来自平民,郡县官僚制有效的保证了平民(布衣)参政议政的权利(如李斯,蒙敖等等都是布衣,依军功政绩才出将入相),相比分封制这种贵族政治,无疑是一大历史进步。现代国家的文官制度和军队制度就是起源于此。 秦始皇建立的秦帝国为之后近一千七百年的时间,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先进于西方,从而比西方发达奠定了基础。所谓“汉承秦制”,“自秦以来,其制未变”,“百代犹行秦法政”。两千年的皇权时代的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制度。 李白的诗《古风》:「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 桑弘羊的论着中肯定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功绩。 清代的章太炎在1913年撰写的秦政记也赞扬秦始皇。 ·负面 因为秦始皇推行“以法治国”的法家学说,而其后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推行以仁爱,中庸为核心的儒家学说。因此,秦始皇常作为负面典型出现在各种散文、史籍中。如贾谊的《过秦论》等。 《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 贾谊《过秦论》:一夫作难而七庙堕,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心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秦始皇被很多史学家看作是一个暴君,为了权力可以不择手段。 万里长城、秦驰道、灵渠、阿房宫及秦始皇陵等的规模均极为庞大,劳动举国的人口兴修,不少文献均斥责在工程进行时造成不少人命死伤,但另一方面却使各地的交通进一步发展,有助日后交通、经贸、以及各民族之融合。故此,一直成为史学家对于秦始皇功大还是过大的争论点贞观之治,关键在于“作为之治”,即是有所作为,而且是积极作为。而更重要的是,这种作为的方向不是奉己,也不是一方阶级之利,而是天下百姓受益。这一点尤为值得中国的今天汲取,同时也必须让全球化的中国人好好总结和学习(以便中国能够积极参加到全球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建设大业中去)。贞观之初,国家犹在战乱之余,到处千疮百孔,人民流离失所,然而经过太宗与群臣和各地官员的精心治理后,不到几年,就出现了社会景况的迅速好转:流散者回归家乡,土地再度获得耕耘,农业连年丰收,当时的米粟每斗不过三四钱,出现了“囹圄常空,马牛布野,外户不闭”的盛世景象。社会治安、人民温饱、政府吏治、商贸发展等等,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新景象,就连行旅在外的商贾和奔考科学的学生们,往来各地间都可以不带粮食,可以取给于途,这样的景象,就是在今天的中国,也是鲜见的。盛世繁荣,人民幸福,在1380年前,中国就是啊。 对于自我检省和体察,太宗也有着惊人的客观角度,以致使许多良臣敢于直谏。他通过谏言而进行自我对照,时时修正检点,这种襟怀犹为可贵。如前所说的那个大夫魏征,有时直谏到当众冒犯篾君的程度,令太宗甚为恼怒,甚至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想杀了魏征(这一点可见封建制度的不宽容),然而终于还是被国家大义所止怒,魏征去世时,太宗不禁大哭。在对魏征的评价上,太宗结合自己与国家经略,这样说道: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可见太宗对待良臣的态度和客观体己的真诚。 对于历史尊重可以表现出一个国家的积极态度和深度思考力。这一点,以世界各国在各自对待历史的不同态度上而明确表明了出来。这种历史尊重并不是一味追忆和迷信,也不是对过去历史的全然忘却,而是从历史的汲取出其文明的精萃,予以继承和发扬光大。所以,尊重历史首先将得益于学习历史,而学习历史则将得益于方法,方法的取舍则得益于我们对于历史的态度。因为尊重,所以学习,这是一个好态度。唐太宗对于历史,就有一个很好的态度,他的“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是很好的范例。我们今天的许多人,忙于经济也忙于企业,而其本质并非是真正找到了正确的方法,更多情况下是失去了判断。失去历史的判断,其结果就是皮毛的货色了。一个社会如果只是仅存皮毛,其利必不长久。 举报 .* 2008-12-16 下午10:54:06 myddff 对秦始皇的评价对于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皇帝究竟如何评价?自秦亡后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有人盛赞他为“千古一帝”(李贽《藏书·卷二目录》);有的人说秦始皇“虽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章太炎《秦政记》);有人歌颂秦始皇的统一事业:“秦主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李自《秦王扫六合》)他们都高度评价秦始皇的功绩,肯定其对历史的作用,是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另一些人则咒骂秦始皇“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 “以暴虐为天下始”(贾谊《新书·过秦论》);“始皇暴虐,至子而亡”(《贞观政要》卷八);“始皇刚毅戾深,乐以刑杀为威,专任狱吏而亲幸之,海内愁困无聊”(引自陈登原《国史旧闻》)。他们都指斥秦始皇统治的残酷,是暴君。这些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由于评论者的立场和出发点不同,也都有其片面性。 应当历史地看问题,即把秦始皇置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他的功过是非,去研究他的贡献和罪恶。而在研究秦始皇所处的历史环境的时候,不仅要注意战国末期历史发展的一般趋势,尤其要注意秦国自建国以来所形成的历史特点,以及它们对秦始皇的影响。这后一点是迄今以来,对秦始皇评价中被大多数人所忽略的问题。当我们系统地研究过秦史以后,再评价秦始皇,则可望避免以往的片面性,得出较为合乎历史实际的结论。 根据这样的观察,应当说,秦始皇是对中国历史发展有巨大贡献的杰出的历史人物,同时也是一个残酷的暴君。他的功绩是主要方面,但不能因此掩盖罪恶;他的罪恶是深重的,但也不应因此抹煞其巨大的历史功绩。 秦始皇的最重要历史功绩,在于完成了统一事业,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的中央集权的国家。 当然,秦的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客观形势已经为统一造成条件,秦始皇是在统一果实成熟了的时候来到果园中的。但这种历史必然性并非意味个人的作用无足轻重。为什么统一由秦国来实现?完成统一的时间为何在公元前二二一年?在这些方面显示了秦始皇的个人作用。 除了作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决策以外,秦始皇对统一的贡献,在于善于用人和勇于改过。有些评论家盛赞秦始皇的“军事指挥才能”,这种评价是没有多少根据的。比起他的先辈,如秦穆公、秦武公等曾多次亲率军队作战的君主,秦始皇几乎可以说没有直接指挥过打仗;但是,秦始皇却取得了比他前辈更辉煌的成就,这除了历史给他造成的机运以外,主要在于他善于用人和勇于改过。在统一中国前夕,秦国聚集了几乎是全中国所有的第一流的军事家、政治家。这里有王翦、王贲、尉缭、李斯、姚贾、顿弱等等,他们大都并非秦国人,却在尽心地为秦效力。一切克敌制胜的军事进攻和政治策略计划,都是由他们制定和实现的。秦始皇的作用在于善于发挥他们的作用, 听从他们的劝谏和有错勇于改。如灭楚时,他开始误用李信遭到失败后,马上改过,亲请王翦出征,并倾全国之兵交付与王翦,结果取得胜利。这种情况,若与赵国国君不信李牧,齐国国君轻信谗言,致使国亡的情况相对照,更可看出秦始皇作为一个君主,善于用人和勇于改过,对于历史发展具有多么重要的影响。 秦始皇的贡献还在于奠定了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基础。秦统一后实行的各种政策和措施,有的不仅影响至以后二千年的封建社会,而且及于现在,如文字的统一就是一例。秦始皇采取的各种统一措施和制度,对当时的历史发展来说,是一种大胆的革新,他不仅改变割据状态的政治和文化,从而使封建的社会经济顺利地向前发展 。而且在很多方面改变了秦国固有的历史传统,如秦国以前一直被中原诸国视为西方落后地区,秦孝公也曾为此面苦恼,昭王以后虽然秦国势力进入中原,但主要统治地 区、根据地仍不出关中。到秦始皇时期,其国土竟达到空前广大的程度,而临这种局面,秦始皇以秦国制度为基础,创建各种制度,他并未囿于秦国固有的制度和传统,表现其政治眼光较为远大。从秦代制定的一些制度大部分为后来所继承,可以证明:这些制度和措施是适应当时历史形势的。而创建这些制度的秦始皇,其政治视野若不超出地处西陲的秦国的局限,则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 在秦国的历史上,继秦穆公、商鞅以后,秦始皇是对秦国发展有重要作用的人物。在中国历史上,秦始皇也是开创一个时代的代表人物。 但秦始皇还是一个稀世的暴君。秦始皇的残暴不能仅仅用“地主阶级本性”这种一般性的原因去解释。唐甄曾说过:“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潜书·室语》),这种看法是对的。但秦始皇这个“贼”似乎比其他帝王更暴虐,其罪过更大。他不仅穷侈极欲,造成了广大人民的苦难;就是施行的一些有利于统一的措施,虽然从长远来看有利于社会发展,而在当时则成了一场浩劫,如修长城,经年累月征发数十万人进行着极为沉重劳动。这种摇役负担给人民造成的痛苦,从下述记载就可看出达到多么可怕的程度。清人杨廷烈著《房县志》记载:有人发现一种全身长毛的“毛人”,据说他们的祖先乃是逃避秦始皇筑长城劳役的民夫,由于躲入深山老林,年长日久,全身长出毛,传说当碰到毛人时,他先问你:“长城筑完乎?秦皇还在么?”只要回答:“长城未筑完,秦始皇还在!”“毛人”就会吓跑。这个记载当然只能视为人民群众的一种传说,然而如果历史上根本没有那样残酷的现实,绝不会出现这种可怕的传说。它反映了秦始皇的作为都是建立在对广大劳动人民残酷剥削和压榨之上的,而这种剥削和压榨远远超过社会所能承担的程度,致使社会简单的再生产都难以维持下去,所以就连对历史发展有利的一些措施,也给当时的人民造成灾难。 秦始皇统治的残酷,与秦国历史传统有密切关系。秦是以一游牧民族立国。从立国之日起,秦就处于同敌人战斗的环境中。“秦人耐苦战”是历史造成的,统治者的“酷烈”也是同这种战争的残酷现实相一致的。从秦襄公到商鞅、到秦始皇,其统治手段始终是极为残酷的:“夷三族”、“夷九族”,这在其它诸侯国是极为罕见的,殉人多至上百也仅见于对秦的记载。秦始皇完成了先代国君统一中国的计划,同时也把秦国残酷统治的手段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但是,强调秦国的传统,决不意味着开脱秦始皇个人的罪责,他个人性格残忍,好大喜功,尤其是统一以后刚愎自用,独断专行,以及恣意享乐,乃是加重人民灾难的重要原因。正因为如此,也是由于他把当时的社会经济推到崩溃的地步,使秦王朝又成为历史上一个极其黑暗的朝代。 秦始皇就是这样一个历史人物:他既是一个有巨大贡献的政治家,也是一个暴君

秦始皇(公元前259—221)姓嬴,名政,为秦庄襄王之子,是中国历史上一位叱吒风云、具有雄才大略的人物。公元前246年,年仅13岁的嬴政被拥立为秦王。八年后(公元前238年),秦王嬴政在蕲年宫举行加冕礼,亲理国政。此后,嬴政继承了自秦孝公以来变法革新、奖励耕战的一系列政策,选贤任能、历兵秣马、富国强兵、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公元前230~221年,历经10年的统一战争,他先后消灭了韩、赵、燕、魏、楚、齐等诸侯国,结束了自春秋战国以来长达数百年之久的分裂割据、混战不已的局面,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帝国。为了巩固新生的政权,秦始皇废除了自商、周以来的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中央和地方的重要官吏悉由皇帝任免,军政大权集于一身。他还下令统一全国的度量衡、车轨,以秦小篆为全国通用文字,以秦“半两”钱为流通货币,并统一了全国的法规刑律。他拆毁战国时各国边邻地区的城防工事,修筑驰道,还连接战国时期各国修筑的长城,形成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这一系列大刀阔斧、前无古人的改革措施和铁腕行动,对于巩固国家统一、推动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为了强化专制统治,嬴政在执政时,严刑峻法、横征暴敛,又大兴土木,给人民带来莫大的灾难。此外,他还兴师动众,五次远途出巡,逢山刻石,以示不朽之功,又下令焚书坑儒。这些作为大幅度摧残并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造成“赭衣塞路、囹圄成市”的严重社会危机。秦始皇去世才1年,陈胜、吴广就在大泽乡揭竿而起,秦王朝仅存在15个春秋,就土崩瓦角、灰飞烟灭。 自古以来,对秦始皇的评价就褒贬不一。但纵观秦始皇的一生,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了巨大推动作用,实为中国历史上一位有作为的皇帝,功绩不可泯灭。

因为当时的秦国地处非常偏远,所以对人权的意识非常差,并且认为人殉制度非常神圣,所以保持了很久。

秦汉政治制度研究论文

科举 宫崎市定 秋田屋 1946年 法家的实证主义 田中耕太郎 福村书店 1947年 东洋的家与官僚 生活社 东洋文化研究会议 1948年 近世中国宗族研究 牧野巽 日光书院 1948年 中国家族法论 滋贺秀三 弘文堂 1950年 史学指南 宫崎市定(编) 东大东洋史研究室 1951年 中国法制史 仁井田升 岩波书店 1952年 东洋法史要 岛田正郎 三和书房 1952年 中国农村家族 仁井田升 东洋文化研究 1952年 中国人家族制度研究 大山彦一 关书院 1952年 元典章索引稿 佐伯富 京大人文科研 1953年 中国族产制度考 清水盛光 岩波书店 1954年 中国社会的法和伦理 仁井田升 弘文堂 1954年辽制之研究 岛田正郎 三和书房 1954年 辽通条格 宪台通纪目次索引 东大东洋史研究室 1954年 宋代主要法制史料目录 东教大亚洲史研究会 1955年 东洋的法的历史 岛田正郎 三和书房 1956年 九品官人法的研究 宫崎市定 东洋史研究会 1956年 旧中国社会的仲间主义和家族制度研究 仁井田升 1957年 元典章索引稿续编 佐伯富 东大人文科研 1959年 中国法制史研究(刑法) 仁井田升 东洋文化研 1959年 元典章索引稿三编 佐伯富 东大人文科研 1959年 中国法制史研究(刑法) 仁井田升 东大出版会 1959年 中国法制史研究(土地法·贸易法) 仁井田升 东大出版会 1960年 秦汉思想研究 日本学术振兴会 1960年 古代中国的社会和国家 增渊龙夫 弘文堂 1960年 魏晋时代丧服礼研究 藤川正数 敬文社 1960年 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及构成——二十等爵制的研究 西●定生 东大出版会 1961年 亚洲——历史和法 岛田正郎 启文社 1962年 中国法制史研究(奴隶农奴法·家族村落法) 仁井田升 东大出版会 1962年 秦汉政治制度研究 镰仓重雄 日本学术振兴会 1962年 中国的法和政治(中国法的历史·现状和理论) 福岛正夫 日本评论社 1963年 中国法制史考证 内藤乾吉 有斐阁 1963年 中国法制史研究(法和习惯·法和道德) 仁井田升 东大出版会 1964年 现代亚洲的革命和法 仁井田升博士追悼论文集2 劲草书房 1966年 中国的风俗和法思想 增田福太郎 三和书房 1966年 中国古典与国际法 入江启四郎 成文堂 1966年 唐王朝的贱人制度 浜口重国 东洋史研究会 1966年 中国土地文书研究 天海谦三郎 劲草书 1966年 前近代亚洲的法和社会 仁井田升博士追悼论文集1 劲草书房 1967年 中国的法和社会的历史 仁井田升 岩波书店 1967年 中国家族法原理 滋贺秀三 创文社 1967年 唐代政治制度研究 筑山治三郎 创元社 1967年 六典所揭开元职员一览表 池田温 编者油印 1967年 皇明制书 山根幸夫解题 古典研究会 1967年 清国行政法索引 山根幸夫编 大安 1967年 支那法制史论丛 桑原骘藏 岩波书店 1968年 东洋法制史(序论·本论) 广池千九郎 广池学园出版部 1968年 中国思想史 山岛●马 创文社 1968年 韩非子的语言——唯物的法治主义国家论 近藤廉信 黎明书房 1968年 中国古代的家族和国家 守屋美都雄 东洋史研究会 1968年 汉代礼学研究 藤川已数 风间书房 1968年唐宋法律文书研究 仁井田升 大安 1968年 以律令为中心的日中关系的研究 曾我郭静雄 吉川弘文馆 1968年 中国经济史研究——均田制度篇 西村元佑 东洋史研究会 1968年 庆元条法事类 长泽规矩也解题 古典研究会 1968年 明代土地制度研究 清水泰次 大安 1968年 东亚政治史研究 卫藤沈吉 东大出版会 1968年 宋代科举制度研究 荒木敏一 东大东洋史研究会 1969年 御制大浩人名索引 明代史研究会编 1969年 东洋法史 岛田正郎 明好社 1970年 日本法和亚洲 仁井田升博士追悼论文集3 1970年 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研究 小仓芳彦 青木书店 1970年 中国古代丧服的基础研究 谷田孝之 风间书房 1970年 金律之研究 叶潜昭 著者刊 东大出版会 1970年 中国律令史研究 曾我郭静雄 吉川弘文馆 1971年 魏晋百官世系表(改订) 矢野主税 长崎大学史学会 1971年 中国政法思想和社会政策研究文献目录(1) 东一夫·吉田寅编 中国政治思想和社会政策研究会 1971年 日本中国古代研究(神判·誓盟的研究) 白鸟清 柏书房 1972年 大唐开元社(附大唐郊祀录) 池田温解说古典研究会 蒙古书院 1972年 中国法制史概要 布施弥平治 八千代出版 1973年 东西自然法思想 增田福太郎 佐野书房 1973年 法思想史论考——亚洲法制思想 增田福太郎 佐野书房 1973年 唐代租税研究 吉田虎雄 汲古书院 1973年 辽制研究 岛田正郎 汲古书院 1973年 清代刑法研究 中村茂夫 东大出版会 1973年 清代契约文书(书简文类集) 山根率夫解题 汲古书院 1973年 中国刑法史研究 西田太郎 岩波书店 1974年 唐代租庸调研究Ⅰ、Ⅱ、Ⅲ 日野开三郎 著者刊 1974年 1975年 1977年 东洋学研究——居延汉简篇 森鹿三 同朋舍 1975年 均田制研究 掘敏一 岩波书店 1975年 清代重要官职研究 ●木野宣 风间书房 1975年 中国土地契约文书集(金~清) 东洋文库、明代史研究室编 东洋文库 1975年 中国古代的国家 贝●茂树 中央公论社 1976年 中国村落度的历史研究 松本善海 岩波书店 1977年 辽代官制研究 岛田正郎 创文社 1979年 中国法制史料第1辑(4册) 岛田正郎 鼎文书局(台北) 1979年 中国古代刑法研究 熊林实 著者刊 1971年 中国古代的家和国家——皇帝统治下的秩序构造 尾此勇 岩有书店 1979年 木简 大庭修 学生社 1979年 中国律令制及其展开——对周边诸的影响唐代史研究会编 1979年中国古代籍帐研究——概观·录文 池田温 东大出版会 1979年 元代勾当官体系研究 牧野修二 大明堂 1979年 元典章年代索引 植松正编 同朋舍 1980年 法家思想源统 大●伴鹿 三信图书 中国封建国家的统治构造(明清赋役制度史研究) 川腾守 东大出版会 1980年 清末近代法典的编纂(东洋法史论集第三) 岛田正郎 创文社 1980年 均田、租庸调制度研究 铃木俊 刀水书房 1980年 补订中国法制史研究(——刑法——土地法·贸易奴——奴隶农奴法·家族村落法——法和习惯·法和道德) 仁井田升 东大出版会 1980年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日中民族科学研究所编 国书刊行会 1980年 明代蒙古史研究 ●原淳平 同朋友 1980年 中国的现代化和法 加藤—郎编 东大出版会 1980年

先秦时期是以奴隶制和分封制为基础的封建时期,秦汉以后是以郡县制为基础的封建时期请采纳

秦汉时期建立的制度,是从先前的奴隶制度,转变为了封建制度,是一个跨时代的影响。

先秦时期七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可以简单的归纳为战时政治经济文化。其中秦国的战时经济执行的最无情最严苛,这帮助秦国成为最后赢家,但也埋下了秦灭亡的祸根。无论是战国时期还是统一后,无论对内对外可以说只追求效率不考虑人工成本。比如对楚怀王的政治欺、对赵国的坑杀,都是这种思想下的结果。这些源自于秦昭襄王严苛的行政措施(注一)。秦灭后,汉承秦制,可以说大框架两者没多少变化。比如说军功体系,一些政治体系。但有句话叫矫枉过正,除了西汉早期的几位皇帝外,可以说自汉武帝以后,整个政治体系的内涵已经与秦不一样。秦的法律的重视和执行力是整个中国历史最严苛最彻底的,无论对内还是对外。但两汉因秦灭亡反而在法律的执行上讲究人情关系,这就导致法律没有权威,中央没有权威,虽然得到民众的支持(注二)。但却导致世家的兴起和崛起,某种程度上也是汉两度灭亡的原因之一。所以,军事上,秦汉的尚武和军功体系一脉相传,政治上一个过于讲法律、一个过于讲人情。注一,由于商鞅变法的影响,秦昭襄王对于法十分严苛。有一年,大旱,民众请求放粮救济,但昭襄王认为这些民众平白拿到粮食是对劳动后拿到粮食的那些人的不公于是拒绝当时太子的请求,于是这些人活活饿死。就是这么绝,不劳动无吃食,就是执行的这么冷酷。于是王室和民众的关系非常冷。嬴政性格这么刚、胡亥这么不体恤民力都是有原因的。注二,汉吸取这个教训,于是在长安周围对上林苑开放并对周围民众减少赋税,逢年过节有东西发。这里的民众是可以直接见到皇室成员,非常亲民。这也是为什么刘秀可以再兴大汉,刘备虽然隔了二十几代血缘关系也要扯上汉室关系的原因,百姓承汉德心念汉室的结果。虽然老百姓并不关心汉室不重视法律才导致的世家兴起。

秦国对郡县制度的影响研究论文

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秦汉之制,郡守于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报一年的治状,县也同样要上集簿于郡,中央或郡即在这时各对其下属进行考核,有功者可受奖赏或升迁,有过者轻则贬秩,重则免官、服刑。和考课相辅而行的是监察制。中央派郡监或刺史以监郡,郡县也各派督邮或廷掾以监县或乡。刺史、督邮等可随时按劾有罪赃的守、令或其他官吏。由于自上而下的层层督课,使得中央政令能较为顺利地贯彻到最基层,保证了政令的划一性。秦汉的郡县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从地方分权演进为干强枝弱的中央集权制,为后来2000年的地方行政体制奠定了坚固的基础。东汉末年,原监察区性质的州转变为郡以上的行政区,地方行政制度始成州郡县三级。隋开皇三年(583), 罢天下诸郡,以州统县。至元,郡名完全废弃,改为行省制度。1、积极作用:① 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②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③ 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2、消极作用:①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②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箝制了思想.③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

“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不同与优劣

分封制是周朝的立国之本,天子虽拥有天下的土地人民,所谓“率土之滨,莫非王土;普天之下,莫非王臣”,但是,他不将它们都握在一人手里,而是将其分赐同姓、异姓的贵族。而在秦统一六国以后,李斯带头坚决反对继续沿用西周以来的“分封制”。建议采用“郡县制”来统治和巩固新政权。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尽罢诸侯,建立起单一的由皇上直接任免郡守和县令的郡县制度,郡守和县令不得世袭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

分封制、郡县制做为两个时代的政治制度各有其利弊,他们之间有着强烈的对比,也给后人留下了很多思考,下面我们将“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不同、优劣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比较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异同

不同点

相同点:都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都是地方行政制度;都曾在维护国家统一起了积极作用。

一.       两种制度产生的基础

分封制是西周巩固王朝统治的战略措施。周王将土地连同当地的居民分封给诸侯,而受封的诸侯必须服从周王的命令,履行为王镇守疆土、交纳贡赋、助王救灾和按期朝觐述职等义务。分封制与宗法制紧密结合,形成了以周王为首的等级制度和从属关系。而在秦统一六国以后,为了巩固新政权,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尽罢诸侯,建立起单一的由皇上直接任免郡守和县令的郡县制度,郡守和县令不得世袭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

二.官员产生的方式及权利的大小

在分封制下,受封的对象有王族、功臣、先代贵族的后裔。 受封的诸侯在封地内不但享有行政统治权,而且拥有对土地和人口的管理权。不论受封的是谁,一旦被封,都世代相传,即实行世袭制。但受封的诸侯必须对周王尽义务。例如,必须定期朝聘周王,向周王贡献各种物产,接受周王之命出兵保卫王室或征伐反叛者等。

郡县制下的郡守和县令都是有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袭,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和人口逐渐失去统治权。郡守和县令只负责管理人民,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从而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三.       对社会的不同作用与影响

分封制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与创造力。诸侯王坐镇各个封地,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加速了全国经济的发展。在诸侯王管理封地的同时,派兵镇守,其它诸侯王产生惧怕,不敢公然造反,战争的减少使农业生产迅速发展,从而使国家税收增加,国富民强。但到了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加剧了各诸侯国对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强大的地方武装割据。

郡县制的实施,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局面,形成了集权和统一的政制,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但由于权力高度集中,建立了庞大的官僚体系,法律条文细密,百姓动辄犯法,天下不足二千万人口刑徒多达百万,文化管制与言论管制达到了道路以目的境地,说句错话就是灭族之祸。上层权贵们肆意榨取民脂民膏,奢侈腐化,道德沦丧,导致农民起义多发。

关于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利弊得失问题,是秦汉以后法家和儒家长期争论的一个大问题。分封制有限制天子权力的效用,但导致分裂割据最后陷入诸侯的暴政,秦朝确立起来的郡县制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在历史上起了很大进步作用,消除了在分封制下诸侯割据所造成的祸害,也给广大人民带来了一定的好处,但也造成了统治者的独断专权。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夏商周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上下五千年。历史在发展在进步,但是历史往往又似乎惊人的相似,通过对于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思考,梳理下对于中国历朝历代的影响。所谓分封制,例如周武王灭掉了商纣之后,根据各个诸侯和大臣的功绩以及能力,把土地分封,子孙世袭。例如姜子牙封在了齐地,周公旦封在了鲁地。齐鲁齐鲁,也就是今天的山东一带。根据爵位的不同,诸侯分为了公侯伯子男,诸侯在自己的领地上行使自己的权力,包括征税、养兵、发展生产等等,除了少部分作为贡品缴纳周天子,大部分归自己支配。封地内的子民除少部分拥有自己的土地,绝大部分都是依附在土地上的奴隶。分封制的核心是维持了一个以周天子为盟主的诸侯联盟形式,各个诸侯拥有自己的土地所有权,在对待外族也就是少数民族游牧部落和南方未开化的蛮族上,他们有着共同的利益,会维护周天子的统治。而周天子作为实力最强的诸侯,也可以震慑各方诸侯,推行一些措施。伟大的政治家周公旦辅佐周成王剿灭了周武王的弟弟们的叛乱,并制定了《周礼》,在诸侯间推广实施。《周礼》对于巩固周天子的统治地位有着重大的作用,同时也极大的促进了各个诸侯国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由于经历了之前多年的对外族的战争,周王室的国力开始衰退,再加上政治上的腐败,国内矛盾日益激化,到了周厉王时期,爆发了大规模的国内反抗,赶走了周厉王。后到了周宣王时期,虽然出现了短暂的所谓中兴局面,可是这只是灭亡前的回光返照。到了第13个王,周幽王时期,由于周幽王荒废朝政,宠爱褒姒,废立太子,致使太子的外公勾结外族攻入镐京,西周灭亡。后经诸侯拥立太子宜臼定都洛阳,就是后来的周平王。东周开始。从此,周天子成为摆设,再也约束不了诸侯。东周时代的各个诸侯开始用实力说话,互相征伐,夺取盟主的地位,先后出现了春秋五霸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和楚庄王。总结一下分封制的缺点1、所有权的分散,很难形成合力,当盟主力量强大,并且有收到外族入侵的情况下,在盟主的带领下,诸侯们形成合力共同御敌是可行的。一旦盟主力量式微或是诸侯力量增强,必然导致互相攻伐。2、分封制辖区内的土地所有权绝大部分是属于分封的诸侯,小部分属于诸侯分给的属下。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都是依附在他们土地上的奴隶,也就是贵族永远是贵族,奴隶永远是奴隶。分封制的优点1、由于所有权的分散,各方力量其实是互相牵制的,即使是盟主力量稍强但是很难对抗各个诸侯的联合,这就势必使得盟主和诸侯之间形成一种妥协的机制。很难实现盟主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侵犯诸侯的利益。牵涉到利益的问题,势必会先协商,而非一纸诏书就可以强制推行,这就是早期议会制的雏形。(英国的上院就是当时国王和诸侯议事的地方,下院是骑士和有土地的平民议事的地方。中和了不同利益阶层的利益诉求)2、同时当盟主出现问题和危机时,诸侯们由于利益不一致,为了各自的不同利益诉求,有些诸侯就会出来维护盟主,虽然结果往往是之前的盟主成为了傀儡,但是不至于亡国。但是,当历史发展到了战国时期,各个诸侯们已经不仅仅是想做盟主霸诸侯了,而是灭诸侯一天下了。而且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有的农奴依附土地的耕作方式已经很难调动广大奴隶的生产积极性。于是战国第一个开始变法的诸侯魏国迅速走上了强国的道路。魏文侯任命李悝吴起主持变法工作,李悝变化的核心也是土地分配制度,减少贵族的土地,还农奴自由身,并将土地分给百姓耕种,同时取消贵族私兵,由国家统一划拨钱粮训练士兵。法家学说的核心思想强调的是大政府,小社会,集中国家各个资源和力量,调动一切积极的生产要素,这种改革思想可以在短时间内就起到非常明显的效果,比如很快魏国就强大起来,并且在战国初期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后魏文侯死后魏武侯即位,情况发生了变化,吴起不得已离开了魏国到了楚国。楚悼王任命吴起开始了短暂的变法工作,北胜魏国,南收扬越,变法的效果非常明显,可是由于楚悼王死后,吴起也被旧贵族杀害,变法终止。类似的变法在战国其他国家也出现过,韩昭侯任命申不害变法,一度韩国成为了强国,韩国军队被称为铁军。后因韩国的强大挑战了魏国的霸权,在魏惠王任命庞涓攻打韩国,结果是韩昭侯申不害在被魏国起倾国之兵打击下国力受损严重,后来韩昭侯死后,变法也终止了。齐国经历了齐威王齐宣王变法,国力也一度非常强盛,但是他们死后,情况也发生了变化。到了齐闵王时期,齐国被燕国乐毅领兵攻下七十二城,几乎灭国。而在燕昭王死后,乐毅受到猜忌,离开燕国,燕国变法也就终止了。赵国在赵武灵王时代力行变法,使得赵军成为了战国后期唯一可以组织反抗秦国的国家,可是赵武灵王死后变法也基本终止了。商鞅变法的核心在于加强国家力量,调动民众积极性,对外积极扩张的军国主义模式。这一模式的基础在于剥夺贵族的封地,改设立郡县,剥夺贵族的世袭特权,由国家统一任命官吏管理。从政治和经济上打造一个至上而下的高度集权的管理模式。把之前依附在封建领主土地上的奴隶,获得了人身自由和土地,除了缴纳税收给政府为,其余自由支配。同时国家奖励耕种,根据生产的粮食缴纳的比例授予爵位。这极大的调动了奴隶的积极性。再如之前封建领主可以拥有私人武装,对外作战的时候秦国国君要向各个封建领主动员兵力和物资才能够作战。改革之后,军队国家化,领主不得有私兵,军队的训练、招募、供给、指挥等等都由国家统一指挥。同时废除了世袭的爵位,即使贵族子弟也得和平民一样通过杀敌立功获得爵位。这再次调动了秦人的积极性,使得秦人“闻战则喜”。很明显,商鞅深刻的贯彻了法家的思想,并且在秦孝公的大力支持下,改革富有成效。郡县制这一模式在秦国得到了深刻的发展,同时随着历代秦王坚定贯彻秦国最终统一六国,将这一模式进行了推广,但是由于这一制度有其内在的弊端和客观条件的不成熟,使得从秦国开始一直到宋朝,郡县制和分封制不断的反复,最终彻底在明帝国永乐皇帝之后最终确立郡县制,直到今日。郡县制优点:第一、废除了贵族对于国家利益的侵蚀,将国家的各个利益阶层统一起来为国家服务。第二、充分调动了中下层人民的积极性。第三、国家能够在短时间内调动最大资源集中办大事,做到资源配置最优。郡县制的缺点:第一、由于废除了贵族的特权,所有的人都只是国家的雇员,哪怕你位高权重战功赫赫,你只要死了或是退下来了,你所拥有的就没有了,无法通过血缘传承。这就是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造成了管理者的所有人缺位,在没有外敌入侵或是大规模内乱的时候,弊端还不明显,一旦出现了危机,内部缺乏免疫机制自救。第二、由于至上而下的管理模式,缺乏有效的监督,往往会形成只对上负责的集体腐败。比如设置御史监察官吏,可是谁又来监督御史呢?你能保证每个皇帝都向秦始皇朱元璋一样精力充沛?第三、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国家政令在执行的过程中,各级官员会从中渔利,造成极大浪费和重复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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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制研究论文

先说秦始皇的功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完成统一的大业,二是维护统一的建制。 秦始皇的第一大功绩,是“消灭六国,统一中国”。秦始皇第二大功绩,是“废封建,置郡县”。秦始皇所创新制,可以说比较彻底地消除了旧的宗法制的羁绊和模式,从当时的政治和社会的实际需要出发,创建了一套系统完整的国家制度。本文为了说明的方便,分中央和地方两级,各举两例,略述于下。 一、中央――以皇帝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中央机构 皇帝为国家元首――秦始皇敢于“坏先王之制”,废“王”号,称“皇帝”,这是出于全面改革的需要。2.由三公九卿组成中央政务机构――废除旧时之世卿世禄制或谓之世官世职制,由命官三公九卿组成中央政务机构,以处理日常政事。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二、地方行政――地方政区分郡县两级,基层分乡、亭、里 秦始皇的第三大功绩,是“统一经济制度,统一文字”。1.“使黔首自实田”,实行土地私有制度――所谓“田畴异亩”,不仅谓亩积的大小不一,还有土地所有制及与之相关的问题在内。2.统一货币、度量衡、车轨――此事是由左右丞相隗状和王绾主持,以原秦制为基础统一之。3.统一文字――汉字同源,传至商代的甲骨文阶段,已相当成熟。到战国时期,列国长期分立,“言语异声”等各种因素影响到文字的发展,出现了“文字异形”现象。秦灭六国后,授命廷尉李斯主持统一文字事宜。李斯以原秦国字体为基础,创制字形固定,笔画简省,书写方便的小篆(或称秦篆)作为规范化文字,推行于全国。统一文字对于巩固国家的政治统一,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都起了巨大的作用。秦始皇的错误也是严重的。最主要的错误有两项: 1.焚书坑儒――秦始皇烧尽民间藏书,坑杀大批无辜的士人学者,严重摧残了我国古代文化,这是一种政治暴行。 2.徭役太重,不恤民力――秦始皇在灭六国之后,应立即实行轻徭薄赋政策,给人民以“休养生息”的机会。可是他却好大喜功,内则大兴土木,外则劳师远征,使广大人民群众苦不堪言。总的说来,秦始皇功大于过。他的功过都是我国的宝贵文化遗产。好的,我们应当珍惜,批判继承,发扬光大。坏的,也应当总结,作为教训,永远引以为戒。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病死沙丘,戛然终止了他五十年的人生历程。一个人的生命结束了,意味着这个人已经完成了他的周期。但是秦始皇在中国历史上,正如我们上一集所讲的,他是一个永远难以说再见的人!我举两点事实:一,在现实政治中,秦始皇是影响中国和世界历史的重量级人物之一,无论你是赞成他还是反对他,你都不得不承认这一历史事实。二,在艺术舞台上,秦始皇就更精彩了,他可以说是“秦戏一哥”,在所有有关秦代戏剧中,他永远是老大,总有一些最优秀的演员去不断地展示他。我脑子里也经常琢磨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个人死了两千多年,还有人惦记他?我想这里面一定有他的原因,这个原因是什么呢? 我想谈谈我的看法。第一,贡献。是这个人的巨大贡献,使人们不能够忘记他。秦始皇的贡献是什么?以我个人的看法,秦始皇一生的贡献就两个字——“统一”,这是他最大的贡献。这个统一包括两方面,一是国土的统一,二是制度的统一。我们先说国土的统一,秦始皇兼并六国统一天下,这是中华民族第一次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统一,这个统一使大秦帝国为现代中国奠定了一个基本的框架。统一大势在秦始皇时代实现以后,后来尽管又有分裂,即五代十国分裂和魏晋南北朝的分裂,但是这些分裂都是短暂的,而统一的大趋势是不可逆转的!秦始皇活得并不长,仅仅五十岁,人生五十年干这么多事情,已经很不简单了。比秦始皇活得长的人多得多,有几个人能干出像他那么多的事情呢?他是很不容易的。秦始皇兼并六国成功以后,立即派三十万大军北击匈奴,修建长城,然后又派五十万大军南征南越。北击匈奴前面说了很多了,征南越我们不妨多说几句。秦始皇动用五十万军队征南越,这是他兼并六国成功以后最大规模的用兵,这个仗打了四年,换了两任主帅,最后把南越这个地方整个给占领了。所谓的南越,就是指现在的广东、广西、福建、云南,包括越南的北部和中部。最后建立了三个郡:南海郡(广东)、桂林郡(广西)、象郡(越南的北部和中部),秦始皇都把它统统纳入了中国的版图。在陈胜、吴广起义以后,这一支南征军没有回来,都滞留在那儿了。这里面有一个很关键的人物叫赵佗,河北正定人,就是现在河北石家庄人。赵佗在那里建立了南越国,自称为南越王,后来又归顺了汉朝。赵佗的五十万人沉淀在南越,成为今天广东、广西、福建客家人的先人。赵佗在担任龙川县令的时候曾经给秦始皇打了个报告,要求秦始皇把中原的女子给他派过去三万。为什么呢?就是让那些女子和他五十万大军的部分士兵结合,组织家庭,繁衍后代。他要了三万,秦始皇拦腰一刀给了一万五(这在后来形成一个规律,打报告都会多要点,批下来老是给你拦腰一刀)。这一万五千中原女子到了广东以后,就成了今天被广东的客家人称为的“客娘”,客娘就是客家人的老祖奶奶。客家人后来还有两次大的移民行动,现在你到广东省河源市,那里有一个龙川县佗城镇,镇上到今天还保存有将近50个姓氏的祠堂,说明这一个镇有两百多个姓,这就是当时南征的秦军遗留下来造成的现象。秦始皇把这些地方都纳入中国的版图,建立了南到福建、广东,东到沿海,西到临洮,北到长城以北的广袤国土,是他第一次奠定中国大国的基本框架。当然,秦朝的版图和我们今天中国的版图不能完全匹配,后来又经过汉武帝的扩张,才基本形成我们今天这样一个大国的地理格局。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地理遗产。我们从国防上看,在当今这个世界上,最有话语权的是大国和强国;如果你的国家既大又强,那么你就有充分的话语权。国家大土地广阔,有着小国无法比拟的国防纵深优势,而小国只要一个小时,摩托化军队就可以横穿这个国家,而我们国家放开手脚从东部沿海跑到新疆,也够你跑一阵的。有了这个国防纵深,就可以进行梯级防御,这是得天独厚的国防条件。再从经济上讲,大国的抗风险能力比小国强大得多,因为大国有辽阔的国土,有庞大的人口资源,内需能力很大,这都是小国望尘莫及的。所以真正经得起风浪的是大国,航母之所以威武,正是因为它的庞大。而这一切都是秦始皇给我们打下的基础。再一个是制度,秦始皇不但给我们开创了辽阔的国土,还建立了完整的政治制度,这个制度就是以皇帝为首的中央集权制。在这个制度之下,秦始皇完成了一系列的工作,统一文字、统一车轨、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实现了一个整体意义上的国家统一。而人类的政治制度不是哪一个人的独创,它是一个民族历史发展的必然,它是受很多因素的影响最终形成的。秦始皇创立的这个制度,给后人带来了两千多年来帝国社会的繁荣,同时又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制度的腐朽性也逐渐显露出来了。这个制度最终是结束了,而结束中国两千多年帝国制度的人就是孙中山先生。孙中山和秦始皇都是政治制度史上地标式的人物,他们终结了一个制度,也开创了一个制度。秦始皇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延续了两千多年,最终还是消亡了,那么他创立的政治制度为什么能被人们接受呢?我想最重要的是两点:第一,这个制度本身有优越性;第二,是这个制度的不可替代性。就是在那个社会找不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制度,或者找不到一个可以替代它的制度。所以农民领袖起义成功之后,还是要当皇帝,刘邦、朱元璋不是还要当皇帝吗?因为没有更先进的政治制度了。这是秦始皇不断被人们提及的原因之一。两千多年以来人们不断地提到秦始皇还有一个原因,表现在一个字——“骂”,叫骂不绝耳。人们总是咒骂秦始皇,我们从对秦始皇的骂声中可以看出历代文人、政治家,只要是目的不同,眼光不同,时代不同,角度不同,对秦始皇的评价就绝不雷同,这是个规律。所以,今人评价秦始皇同样是见仁见智。当然,对秦始皇的评价集中的焦点是三个问题:一个是焚书坑儒,一个是严刑苛法,一个是滥用民力。这三点都是应当有所分析的。比如说焚书坑儒,我们通过明、清一些学者的评论可以看出来,他们大多认为焚书坑儒只是一时的行为,不是持续的,不是连续不断地杀人。焚书首先是文化专制,这个是要批判的;坑儒是一时的恼怒之下做的临时举动。就杀的人数来说,也不算最多吧,当然枉杀一人都是不对的。我们以前讲吕后时讲过,明成祖朱棣杀方孝孺十族,一次杀了837人,也没有人说他是暴君吧。如果以历代君王杀人多少定暴君,那就不止秦始皇一个;如果以修皇陵、修宫殿、滥用民力来认定暴君的话,没有一个皇帝不修皇陵、宫殿的。我们听说过慈禧的皇陵是花两百多万两银子修的,又拆了再重建,花了多少钱不计其数。如果用严刑苛法来评价皇帝是不是暴君,汉代整个承袭的就是秦代的法律,汉惠帝废除协书令,吕后时期废除三族罪,最后是三族变五族,五族变七族,七族变九族,九族变十族,反而越杀越多,哪个朝代的法律不严酷啊? 对秦始皇的评价我们当然要看到他确有残暴的一面,比如他把赵国灭了以后,亲自跑到赵国去,把当年和他母亲有仇的人全部给坑杀了。这是秦灭六国中秦始皇唯一实行了报复的行动,但这个事只是个别现象,他不是灭一国杀一国,这是和他的历史有关系的。秦始皇做的事情人们往往都称为暴政,比如说修长城、驰道、直道、皇陵、宫殿等等,这些事情我们要作具体分析,不能笼而统之地评论。秦始皇这些工程是两类,一类是有利于帝国安定的,长城、驰道、直道工程对于保障帝国的安定,保证农业文明下的人民和平安定的生活,它是有利的。当然在进行这些工程时也确实给老百姓带来了很大灾难。另一类工程纯粹是为他个人享用,比如宫殿和皇陵,这才是我们应该批判的。那么我认为,秦朝帝国的亡国,其原因并不在于秦始皇搞的这些工程,而在于这些工程上得太急,搞得太集中。秦始皇从三十九岁建国到五十岁去世,这中间是十二年,十二年就完成了这么多工程,而这些工程很多也是必要的。但这样完全不顾老百姓的死活,一下子上马这么多工程,使老百姓不堪重负,老百姓当然就无法生存。所以,陈胜、吴广一起义,老百姓都会热烈响应。这样说秦始皇是暴君,并不亏他,他就够得上暴君的标准了。但是历史上同样残暴的皇帝却不称为暴君,光说秦始皇是暴君,这就有点不公平。鲁迅先生曾经讲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秦始皇实在冤枉得很,他的吃亏在二世而亡,一帮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帮闲”指的是那帮文人,“新主子”就是刘邦了。看来这个问题鲁迅先生倒是看得很准的。价一个人比较客观的说法,还是把这个人的一生划分为几个阶段。零岁到十三岁,这是第一个阶段。秦始皇童年时期在赵国,前九年跟随他的父亲在赵国做人质,这九年过得连生存权都没有保障。九岁以后,他就随着父亲回来当了秦国太子。到了十三岁,他的生活相对好了很多。在童年时期,秦始皇还不是王,谈不上是君,更谈不上是暴君。十三岁到二十二岁,是秦始皇的人生第二个阶段,这个阶段他虽然当了秦王,但是因为年少没有加冠,他的权力在母后赵姬、缪毒、吕不韦手里,这个时候的秦王蠃政实际上是个空架子,虽然他不是一个掌权的人,但他已经看到了宫廷的黑暗面。二十二岁到三十九岁,是他的人生第三个阶段,秦王嬴政做了三件大事:第一,除掉了缪毒、吕不韦两大集团;第二,为兼并六国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第三,发动并且完成了对六国的兼并。这个阶段是秦始皇一生最辉煌的阶段,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英明、果断、善于听取意见的秦王,这个阶段也没有出现什么暴政。三十九岁到五十岁,这是秦始皇人生的第四个阶段,他创立了皇帝制度,在中央搞三公九卿,在地方搞郡县制;修建长城、北击匈奴、南征南越;他还修宫殿、修陵墓、修驰道、修直道,做了许许多多的事情。在这期间,他的业绩累累,但是功过参半。秦始皇犯错误的根本原因是他在功成名就后有些忘乎所以,这就决定了他的为政前明后暗,越是到了生命快结束的时候,他办事越愚蠢——46岁修长城,47岁焚诗书,48岁坑术士,50岁就死了。人们骂他的修长城、焚书、坑儒都是在后期干的。应该肯定,秦始皇的一生基本上是做得不错的,只是在后期犯了一系列错误。历史在最后只证明了一句熟悉的格言:打败自己的一定是你自己。这是秦始皇的悲剧,也是世界上一切独裁者的悲剧,所有的独裁者最后都是这个下场。这是我们讲的秦始皇被人们老惦记着的第二个原因。秦始皇短暂的一生留给了后人许许多多思考的空间。人们老是思考秦始皇,包括今人都想从秦始皇身上得到一点启示。我觉得最值得思考的大概有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关于统治思想。秦始皇可以算得上是个比较成功的人,他建立的以皇帝为首的中央集权制就是成功的典范。但秦始皇的失败是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统治思想。这里我们特别要强调的是,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要靠制度,而且要靠思想;制度要靠整合,思想要靠创新。在这方面,秦始皇给了我们很多启示。我们讲过秦始皇没有废儒,但他偏好法家,这就带来了问题。法家强调的是君主独裁,这就意味着皇帝是没人能够管的,没有人能够制约的。缺少制约的皇帝一旦失误,这个帝国就崩溃了。秦始皇在统治思想上一个很大的失误,就是他没有认识到儒家思想的重要。法家是强国之道,儒家是治国之道;法治不可少,德治也不可少;法家使臣民畏惧,儒家使臣民忠诚。法家强调依法治国,而皇帝是在法之外的。儒家讲究圣贤人格的德治思想,它不仅教育臣民,而且也约束君王。一个统治思想如果不能够约束君王的话,君王就会专制独裁犯错误,使自己的帝国灭亡。秦始皇的帝国太短命了,他是第一个创建皇帝制度的人,但他不知道儒家思想对治国有多么重要。这是我们要思考的第一个问题。第二,统治阶层的腐朽,这一点过去我们讲的很少。秦朝的灭亡很多人归结于秦始皇的暴政,秦二世的暴虐,加上赵高在中间干了很多坏事。但是人们都忽视了一点,就是秦朝贵族本身的腐朽。我举一个例子,陈胜、吴广起义后,山东六国的旧贵族都纷纷建国了,但是这六国复国运动的最后结果是什么呢?全失败了。谁胜利了呢?是源自草根的那个刘邦,他是最后的胜利者,是他建立了西汉王朝。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刘邦的胜利和六国后裔的覆灭是偶然还是必然?其实六国被秦国兼并的主要原因是,六国贵族本身在几百年的发展中越来越腐朽,导致最后亡国,所以六国的贵族在秦末大起义的复国运动中不可能成功。他们作为一个部族,经过当年周天子封为诸侯国,一直到最后被秦国兼并,在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这个贵族阶层本身腐朽了。而秦国贵族是表现最优秀的,所以能够灭了六国,灭完了六国,秦国贵族本身也迅速地腐朽了。秦国贵族在灭六国之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是非常谨慎的。六国灭亡以后,秦国贵族就没有敌人了。有强大的对手时他会谨慎,会格外小心。一旦没有了对手,他就肆意妄为,以为自己无所不能,其实离死期已经不远了。这就是缺少对手的可怕之处。所以秦朝最终的灭亡和贵族的腐朽有关。而秦国贵族中最主要的是秦始皇的儿子,你看秦始皇的儿子有几个是有作为的?他们是秦国皇族、贵族的核心,我们听到了他们什么声音?只是在坑术士的时候,听到了扶苏的进谏,结果扶苏就被发配到边地去了。在其他的皇族中间,没有任何反对的声音。就是这个扶苏,很多人还看好他,觉得他可以做接班人,甚至有人假设,如果是扶苏继位,说不定秦王朝还不会灭亡呢。这是一个不正确的看法,扶苏其实很无能,他只是坚持一个原则,凡是他老子说的话他都照办,秦始皇假诏书让他死,他马上回房间痛哭,哭完了就要自杀。连蒙恬都劝他说,单车一骑,你怎么能相信呢?他还是自杀了。这就是秦始皇唯一有声音的一个儿子,还是很多人看好的一个人,你说这人能行吗?我举明朝的例子,明朝朱元璋一死,他的太子朱标也没了,是他的皇太孙朱允文继位的。燕王朱棣这个儿子就不愿意了,马上就在北京举兵。说明在朱元璋的后代中,这个新兴的统治阶层没有腐朽,朱棣就不听,他就是敢打。扶苏就没有燕王朱棣的胆略。秦国的贵族其实在兼并六国之前一直很优秀,但是兼并六国之后,他们本身就已经腐朽了,腐朽就导致了秦帝国的必然灭亡。而出身于草根的刘邦不一样,他代表着一个新兴的阶层,他最终统一了全国。刘邦建汉以后,他以皇族和功臣为首,形成了一个新的统治阶层,这个统治阶层延续了很长时间,最后也完了。为什么呢?还是自身的腐朽。一个帝国建立的初始,这个统治阶层是比较健康的,是能够控制局面的,而随着时间推移,经过一代一代的转换,就逐渐腐朽,导致最后灭亡。与此同时,一个新的阶层又会酝酿着,这个新的阶层开始也是健康的,它最终要代替那个旧的阶层。历史总是不断地在培育着新的执政阶层,也在不断地淘汰着旧的腐朽阶层,这就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就是在这个规律的运作下,秦王朝终于走向了最后的灭亡之路。 参考资料:王立群读史记之秦始皇

秦始皇(公元前259—221)姓嬴,名政,为秦庄襄王之子,是中国历史上一位叱吒风云、具有雄才大略的人物。公元前246年,年仅13岁的嬴政被拥立为秦王。八年后(公元前238年),秦王嬴政在蕲年宫举行加冕礼,亲理国政。此后,嬴政继承了自秦孝公以来变法革新、奖励耕战的一系列政策,选贤任能、历兵秣马、富国强兵、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公元前230~221年,历经10年的统一战争,他先后消灭了韩、赵、燕、魏、楚、齐等诸侯国,结束了自春秋战国以来长达数百年之久的分裂割据、混战不已的局面,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帝国。为了巩固新生的政权,秦始皇废除了自商、周以来的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中央和地方的重要官吏悉由皇帝任免,军政大权集于一身。他还下令统一全国的度量衡、车轨,以秦小篆为全国通用文字,以秦“半两”钱为流通货币,并统一了全国的法规刑律。他拆毁战国时各国边邻地区的城防工事,修筑驰道,还连接战国时期各国修筑的长城,形成举世闻名的“万里长城”。这一系列大刀阔斧、前无古人的改革措施和铁腕行动,对于巩固国家统一、推动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为了强化专制统治,嬴政在执政时,严刑峻法、横征暴敛,又大兴土木,给人民带来莫大的灾难。此外,他还兴师动众,五次远途出巡,逢山刻石,以示不朽之功,又下令焚书坑儒。这些作为大幅度摧残并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造成“赭衣塞路、囹圄成市”的严重社会危机。秦始皇去世才1年,陈胜、吴广就在大泽乡揭竿而起,秦王朝仅存在15个春秋,就土崩瓦角、灰飞烟灭。 自古以来,对秦始皇的评价就褒贬不一。但纵观秦始皇的一生,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了巨大推动作用,实为中国历史上一位有作为的皇帝,功绩不可泯灭。

我有3篇秦始皇在位之时,吞并六国,并发兵南征北讨,史载“百越之地,尽皆俯首”,“北扩千里”,按战国地图看,领土几乎比战国七雄控制范围扩大了一倍。而且秦始皇“设置郡县”,对征服后的土地注重统治和制度建设,不似其它同时代的征服者如马其顿的亚力山大,或罗马只重征服,不重制度建设;因此使统一的土地统治稳固,这才为中国现在的版图奠定了基础。后人认为,“功莫大过秦皇汉武”。意指秦始皇在武功方面,排在汉武帝之前,历史上无出其右。至今,英语中对中国的称呼China,也是从罗马语Chin(秦)演变过来的,这在一个侧面上表现了秦帝国的影响力。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重视以法治国,秦始皇继承了这个传统,十分推崇法家人物韩非,曾自叹“若与其同游,则无恨矣”。对将领赏功罚罪,皆依法。秦始皇虽专制,认为“朕即天下”,但有秦一代,仍是依法治国。陈胜、吴广起义,其理由也是“秦法严苛”,其罪当死,不得不反,乃是法逼民反。而并非如后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般因严重腐败,而官逼民反。后世儒家倡导人治,治国不依法,由君主一言而决,而至今日人治之风,马屁之风犹在。 秦始皇首创驿站制度,并修驿道。为庞大帝国的政令通达以及由此而来的郡县制皇权国家奠定了技术基础。“修驿道,设郡县”,这是中国能够采用郡县制这种先进制度,而非类似西方的分封制的一个必要条件。同时期的罗马不能有效控制占领区,只能设权利极大的总督(总督总揽一地的军政大权,都是贵族,基层组织都依靠当地的原有组织),仍旧类似于分封制,这是罗马帝国后来分裂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郡县制是一种平民制度,其军政首脑都由皇帝任命,依政绩军功可上可下,可平职调动,这就导致了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的出现。职业官僚和职业军人都可以来自平民,郡县官僚制有效的保证了平民(布衣)参政议政的权利(如李斯,蒙敖等等都是布衣,依军功政绩才出将入相),相比分封制这种贵族政治,无疑是一大历史进步。现代国家的文官制度和军队制度就是起源于此。 秦始皇建立的秦帝国为之后近一千七百年的时间,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先进于西方,从而比西方发达奠定了基础。所谓“汉承秦制”,“自秦以来,其制未变”,“百代犹行秦法政”。两千年的皇权时代的中国,在政治制度上基本上沿袭了秦朝的制度。 李白的诗《古风》:「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 桑弘羊的论着中肯定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功绩。 清代的章太炎在1913年撰写的秦政记也赞扬秦始皇。 ·负面 因为秦始皇推行“以法治国”的法家学说,而其后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推行以仁爱,中庸为核心的儒家学说。因此,秦始皇常作为负面典型出现在各种散文、史籍中。如贾谊的《过秦论》等。 《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 贾谊《过秦论》:一夫作难而七庙堕,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心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秦始皇被很多史学家看作是一个暴君,为了权力可以不择手段。 万里长城、秦驰道、灵渠、阿房宫及秦始皇陵等的规模均极为庞大,劳动举国的人口兴修,不少文献均斥责在工程进行时造成不少人命死伤,但另一方面却使各地的交通进一步发展,有助日后交通、经贸、以及各民族之融合。故此,一直成为史学家对于秦始皇功大还是过大的争论点贞观之治,关键在于“作为之治”,即是有所作为,而且是积极作为。而更重要的是,这种作为的方向不是奉己,也不是一方阶级之利,而是天下百姓受益。这一点尤为值得中国的今天汲取,同时也必须让全球化的中国人好好总结和学习(以便中国能够积极参加到全球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建设大业中去)。贞观之初,国家犹在战乱之余,到处千疮百孔,人民流离失所,然而经过太宗与群臣和各地官员的精心治理后,不到几年,就出现了社会景况的迅速好转:流散者回归家乡,土地再度获得耕耘,农业连年丰收,当时的米粟每斗不过三四钱,出现了“囹圄常空,马牛布野,外户不闭”的盛世景象。社会治安、人民温饱、政府吏治、商贸发展等等,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新景象,就连行旅在外的商贾和奔考科学的学生们,往来各地间都可以不带粮食,可以取给于途,这样的景象,就是在今天的中国,也是鲜见的。盛世繁荣,人民幸福,在1380年前,中国就是啊。 对于自我检省和体察,太宗也有着惊人的客观角度,以致使许多良臣敢于直谏。他通过谏言而进行自我对照,时时修正检点,这种襟怀犹为可贵。如前所说的那个大夫魏征,有时直谏到当众冒犯篾君的程度,令太宗甚为恼怒,甚至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想杀了魏征(这一点可见封建制度的不宽容),然而终于还是被国家大义所止怒,魏征去世时,太宗不禁大哭。在对魏征的评价上,太宗结合自己与国家经略,这样说道: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可见太宗对待良臣的态度和客观体己的真诚。 对于历史尊重可以表现出一个国家的积极态度和深度思考力。这一点,以世界各国在各自对待历史的不同态度上而明确表明了出来。这种历史尊重并不是一味追忆和迷信,也不是对过去历史的全然忘却,而是从历史的汲取出其文明的精萃,予以继承和发扬光大。所以,尊重历史首先将得益于学习历史,而学习历史则将得益于方法,方法的取舍则得益于我们对于历史的态度。因为尊重,所以学习,这是一个好态度。唐太宗对于历史,就有一个很好的态度,他的“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是很好的范例。我们今天的许多人,忙于经济也忙于企业,而其本质并非是真正找到了正确的方法,更多情况下是失去了判断。失去历史的判断,其结果就是皮毛的货色了。一个社会如果只是仅存皮毛,其利必不长久。 举报 .* 2008-12-16 下午10:54:06 myddff 对秦始皇的评价对于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皇帝究竟如何评价?自秦亡后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有人盛赞他为“千古一帝”(李贽《藏书·卷二目录》);有的人说秦始皇“虽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章太炎《秦政记》);有人歌颂秦始皇的统一事业:“秦主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李自《秦王扫六合》)他们都高度评价秦始皇的功绩,肯定其对历史的作用,是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另一些人则咒骂秦始皇“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 “以暴虐为天下始”(贾谊《新书·过秦论》);“始皇暴虐,至子而亡”(《贞观政要》卷八);“始皇刚毅戾深,乐以刑杀为威,专任狱吏而亲幸之,海内愁困无聊”(引自陈登原《国史旧闻》)。他们都指斥秦始皇统治的残酷,是暴君。这些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由于评论者的立场和出发点不同,也都有其片面性。 应当历史地看问题,即把秦始皇置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去分析他的功过是非,去研究他的贡献和罪恶。而在研究秦始皇所处的历史环境的时候,不仅要注意战国末期历史发展的一般趋势,尤其要注意秦国自建国以来所形成的历史特点,以及它们对秦始皇的影响。这后一点是迄今以来,对秦始皇评价中被大多数人所忽略的问题。当我们系统地研究过秦史以后,再评价秦始皇,则可望避免以往的片面性,得出较为合乎历史实际的结论。 根据这样的观察,应当说,秦始皇是对中国历史发展有巨大贡献的杰出的历史人物,同时也是一个残酷的暴君。他的功绩是主要方面,但不能因此掩盖罪恶;他的罪恶是深重的,但也不应因此抹煞其巨大的历史功绩。 秦始皇的最重要历史功绩,在于完成了统一事业,建立了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的中央集权的国家。 当然,秦的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客观形势已经为统一造成条件,秦始皇是在统一果实成熟了的时候来到果园中的。但这种历史必然性并非意味个人的作用无足轻重。为什么统一由秦国来实现?完成统一的时间为何在公元前二二一年?在这些方面显示了秦始皇的个人作用。 除了作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决策以外,秦始皇对统一的贡献,在于善于用人和勇于改过。有些评论家盛赞秦始皇的“军事指挥才能”,这种评价是没有多少根据的。比起他的先辈,如秦穆公、秦武公等曾多次亲率军队作战的君主,秦始皇几乎可以说没有直接指挥过打仗;但是,秦始皇却取得了比他前辈更辉煌的成就,这除了历史给他造成的机运以外,主要在于他善于用人和勇于改过。在统一中国前夕,秦国聚集了几乎是全中国所有的第一流的军事家、政治家。这里有王翦、王贲、尉缭、李斯、姚贾、顿弱等等,他们大都并非秦国人,却在尽心地为秦效力。一切克敌制胜的军事进攻和政治策略计划,都是由他们制定和实现的。秦始皇的作用在于善于发挥他们的作用, 听从他们的劝谏和有错勇于改。如灭楚时,他开始误用李信遭到失败后,马上改过,亲请王翦出征,并倾全国之兵交付与王翦,结果取得胜利。这种情况,若与赵国国君不信李牧,齐国国君轻信谗言,致使国亡的情况相对照,更可看出秦始皇作为一个君主,善于用人和勇于改过,对于历史发展具有多么重要的影响。 秦始皇的贡献还在于奠定了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基础。秦统一后实行的各种政策和措施,有的不仅影响至以后二千年的封建社会,而且及于现在,如文字的统一就是一例。秦始皇采取的各种统一措施和制度,对当时的历史发展来说,是一种大胆的革新,他不仅改变割据状态的政治和文化,从而使封建的社会经济顺利地向前发展 。而且在很多方面改变了秦国固有的历史传统,如秦国以前一直被中原诸国视为西方落后地区,秦孝公也曾为此面苦恼,昭王以后虽然秦国势力进入中原,但主要统治地 区、根据地仍不出关中。到秦始皇时期,其国土竟达到空前广大的程度,而临这种局面,秦始皇以秦国制度为基础,创建各种制度,他并未囿于秦国固有的制度和传统,表现其政治眼光较为远大。从秦代制定的一些制度大部分为后来所继承,可以证明:这些制度和措施是适应当时历史形势的。而创建这些制度的秦始皇,其政治视野若不超出地处西陲的秦国的局限,则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 在秦国的历史上,继秦穆公、商鞅以后,秦始皇是对秦国发展有重要作用的人物。在中国历史上,秦始皇也是开创一个时代的代表人物。 但秦始皇还是一个稀世的暴君。秦始皇的残暴不能仅仅用“地主阶级本性”这种一般性的原因去解释。唐甄曾说过:“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潜书·室语》),这种看法是对的。但秦始皇这个“贼”似乎比其他帝王更暴虐,其罪过更大。他不仅穷侈极欲,造成了广大人民的苦难;就是施行的一些有利于统一的措施,虽然从长远来看有利于社会发展,而在当时则成了一场浩劫,如修长城,经年累月征发数十万人进行着极为沉重劳动。这种摇役负担给人民造成的痛苦,从下述记载就可看出达到多么可怕的程度。清人杨廷烈著《房县志》记载:有人发现一种全身长毛的“毛人”,据说他们的祖先乃是逃避秦始皇筑长城劳役的民夫,由于躲入深山老林,年长日久,全身长出毛,传说当碰到毛人时,他先问你:“长城筑完乎?秦皇还在么?”只要回答:“长城未筑完,秦始皇还在!”“毛人”就会吓跑。这个记载当然只能视为人民群众的一种传说,然而如果历史上根本没有那样残酷的现实,绝不会出现这种可怕的传说。它反映了秦始皇的作为都是建立在对广大劳动人民残酷剥削和压榨之上的,而这种剥削和压榨远远超过社会所能承担的程度,致使社会简单的再生产都难以维持下去,所以就连对历史发展有利的一些措施,也给当时的人民造成灾难。 秦始皇统治的残酷,与秦国历史传统有密切关系。秦是以一游牧民族立国。从立国之日起,秦就处于同敌人战斗的环境中。“秦人耐苦战”是历史造成的,统治者的“酷烈”也是同这种战争的残酷现实相一致的。从秦襄公到商鞅、到秦始皇,其统治手段始终是极为残酷的:“夷三族”、“夷九族”,这在其它诸侯国是极为罕见的,殉人多至上百也仅见于对秦的记载。秦始皇完成了先代国君统一中国的计划,同时也把秦国残酷统治的手段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但是,强调秦国的传统,决不意味着开脱秦始皇个人的罪责,他个人性格残忍,好大喜功,尤其是统一以后刚愎自用,独断专行,以及恣意享乐,乃是加重人民灾难的重要原因。正因为如此,也是由于他把当时的社会经济推到崩溃的地步,使秦王朝又成为历史上一个极其黑暗的朝代。 秦始皇就是这样一个历史人物:他既是一个有巨大贡献的政治家,也是一个暴君

中国个人破产制度研究论文

个人破产,主要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制度。当前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健全。推行个人破产制度,必须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严把诚信关口。不能忽视的问题是,当前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健全。在此背景下,不排除一些人事先恶意借贷并大肆浪费,而后通过个人破产而逃避债务的可能。如果相关制度不加以完善,相关漏洞不有效封堵,可能会诱发道德风险,让恶意赖账者肆无忌惮,让债权人利益受损,形成“赖账得利,诚信受损”的负向激励。所以说,推行个人破产制度,必须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严把诚信关口。具体而言,应明确债务人如实报告财产的义务,明确其未如实报告财产、欺诈、恶意逃废债务的法律后果。同时应征求债权人相关意见,明确债务人在破产后一定期限内财产达到一定数额的,仍应清偿之前的债务。

什么是个人破产制度,也就是说你的公司,自己独资企业,没有盈利能力了,那么就会破产。

2019年7月份,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公布《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而所谓个人破产制度,通俗地说,个人破产就是指欠债的人没有任何能力按时还钱,又跟债主无法和解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破产,并按照法律程序清偿债务的过程。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陈夏红表示,个人破产制度本质上是对债务人的纾解、救济体系,将“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从债务的泥淖中解救出来,给他们东山再起机会,而不是让他们因创业失败而走上跳楼、自杀的不归路。

为什么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给“诚实而不幸”的人重生机会。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表示,通过建立健全自然人破产制度,能够给予“诚实而不幸”债务人重新开始的机会,清理市场信用垃圾,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陈夏红指出,企业家精神鼓励创新和冒险,但创新和冒险难免失败,需要让个人破产制度为失败的企业家解套,给他们东山再起机会。而不是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因创业失败而走上跳楼、自杀的不归路。消除金融风险。“个人破产对于消除金融风险意义甚大。”陈夏红说,中国已逐渐进入信用经济的时代,“花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不再是一句口号,“房奴”“车奴”“卡奴”涌现,超前消费观念的盛行与消费经济的快速崛起,意味着未来我们的经济生活还将在高负债情形下运行。而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就是高负债时代下社会的“解压阀”。解决执行难问题。由于个人破产制度的缺失,在债务人无力偿债的情形下,债务人本人不能申请破产,债权人也无法申请债务人的破产,一些债权债务成为“烂账”,长期缠绕着债权人和债务人,让双方都背负着包袱,实质上对两者的利益都造成损害。陈夏红表示,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可以使相当一部分确实“无法执行”的案件通过宣布破产予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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