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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女性为主题的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04:37:10

以女性为主题的论文

当又一个“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作为一个女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银行职员,作为这里每一位女性的姐妹,首先祝大家节日快乐。其实今天站在这里有很多的感慨,但是作为一个新世纪的女性,一个同样有着温馨家庭的女人,想要和大家一起分享作为生活中平凡生命个体的心灵感悟。当然作为一个-女人,我最崇尚也最坚持接受的就是时下很流行的一种观念,就叫做女人生命的保鲜。话说回来,女人生命的保鲜最重要的元素是什么呢?就是生命深处的善良和柔软,这是一种生命的品质。尽管,节奏让我们紧张生活的磨砺让我们变得粗糙,但柔软和善良仍然是我们内心的质地。今天,我们所面对的生活,一方面在滋养女人呵护女人,时装越来越多了,化妆品,时尚party、玫瑰花,巧克力,香水越来越多了,但另一方面,与此同步增长的,工作的压力、女性角色的定位和内心的挣扎,当你享受这一切的时候,到底谁是完整的自己呢?什么是心底真正的善良呢?那就是当大的困境来临的时刻,那种柔软而坚韧的女性内心的坚强。深刻的善良会激发我们生命里的一种痛惜、一种悲悯,一种弥足珍贵活在当下的力量,所以我说,善良的力量也是一种滋养,它会让一个女人的脸上散发光彩。作为一个普通的职员来讲,这些固然听起来是一个比较浮夸有些不现实的完美想象,但是我们其实可以做到。现在不得不说是一个活在消费时代的社会,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在向我们侵袭的时候,让我们不得不承认时间经济一体化,这个威力无穷的金融消费机制。也让我们看到了消费与经济此消彼长中存在的矛盾,一个人如果在消费中依赖太深的话,那么当这种物质被剥夺的话,那将会变,请保留此标记。得非常可怕。我们会信任,容颜美丽是因为化妆品,我们信任身体柔软是因为消费spa和按摩,我们相信一个人在社交场合光彩照人是因为鲜艳的时装,我们相信一个女人神采飞扬有自信,是因为有男人宠爱有朋友赞扬,我们相信一个人有很好的物质生活,是因为有很好的收入。。。。但当我们过分相信这一切的时候,换一个角度想,那一切都可以被拿走。这些东西不是不好,但它对于女人来说,这些都只是锦上添花,女人真正的快乐有一种是雪中送炭,这就是她生命不竭的创造力,这种创造仅仅来自心灵和她生命本身,和外界不相关。只要她天真、好奇、赤子一样烂漫,那这个女人就永不沧桑。在电视的每一个频道里,女人一会儿是宽袍大袖、三寸金莲的深闺怨妇,为观众演绎着风花雪月的故事,这是妻子。一会儿女人又是《闯关东》里面像鲜儿一样,敢爱敢恨丝毫不让须眉的豪侠。这是英雄。也许换个频道女人又成了亲切无私心胸宽广的依靠,这是母亲。女人一生扮演了这么多的角色,着实也让我们看到了女性存在的非凡价值。写作之家,版权所有什么是滋养女性生命的力量呢?不靠营养液、化妆品,那些只是辅助的东西,我只说那是锦上添花,而心灵的力量,穿越古今,那么多人的生命相伴你,那是温暖的,在你的生命中永不背叛,所以说,文化的力量就是一种生命的保鲜剂,你可以穿越在风花雪月当之中,这些东西不会过时不会幼稚,它让你永远蓬勃永远天真,这就是创造性的快乐。一个女人要不断的成长才自信、才独立,一个独立的女人会找到生命的反差,那就是大女人的胸怀和小女人的情趣,女人胸怀要大,在世界上才能做事,女人情趣要小,才天真可爱永不沧桑。将这两者结合起来,那是女人在生命中修炼完成的。给自己的生命保鲜,让自己应对流光中的种种的挫折苦难很多的挑战,让自己的内心饱满,让我们所有的女性,超越梦想。

生命观照下的女性意识觉醒论文

女性意识是女性自我觉醒的产物,是女性通过后天的学习萌发出的自我意识,是女性在对自己性别认同的前提下,将自己定位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自然人。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生命观照下的女性意识觉醒论文,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关键词: 生命 女性意识 女性文学

论文摘 要: 本文对现当代中国女性文学的发展进行了概述,指出现当代女性文学发展史实际上是现代女性自我生命主体意识觉解的历程。女性文学要实现女性真正意义上的主体性回归,摆脱第二性的定位,生命观照下的女性意识如何彰显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对生命本真的认知和自我觉醒是真正意义上女性意识呈现的精神内核

意识是以人为主体的精神活动。女性作为人类的一个性别群体,其意识也是人类精神财富的重要部分。作家的文学创作,往往是基于对自我生命的认识,从而进一步通过文本叙事来艺术地还原现实世界。人的主体性的自觉是从“人”的自我认识开始的。从“人”的发现到“女性”的发现,则是现代人本观念在生命—生存视阈内最为深切的表现。这使女性文学在它发生之初就具有一种自我认识的内在性,具体指向了女性生命存在的精神深度。

人类社会自从男性掌控主权,就开始从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实现并不断强化着对女性的绝对控制。在一系列不平等的男女关系中,女性持续不断地受制于男性权威,其结果就是女性自我的不断虚弱。强权又使女性意识分裂,把真实自我异化为“非我”,亦如罗兰·巴特所说的“活在他们的注目之中”的自我,其最终结果是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将女性作为一个“他者”看待。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女性往往不知道自己是受压迫的。父权制意识通过社会各种体制合理化和强化了女人对男人的屈从,结果是使大多数女人从内心接受了自己比男人低一等的现实。

从女性有意识以来,男性化社会精神就源源不断地被灌输到她们的精神体系中,以此促成女性的社会化——接受男性意识形态赋予的价值观、伦理观、人生观,以致有如男性一般来观看自己。相对于父权制的男性意识表征强有力的主体姿态而言,女性的主体性地位没有真正实现。女性自接受男性意识形态开始,就潜意识下将自我与女性自身分离,女性自愿成为被凝视的客体——“他者”。因此女性“自我”的存在从来没有真正实现,女性无法自觉进入到女性自身的生命体验中,就永远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女性意识的觉醒。

作为与男性同样生命存在的女性,对生命存在价值的自我反思能反映出女性的自我意识的觉醒,而自我意识的觉醒则标志着女性主体性的确立,女性意识的发展程度也是衡量女性主体历史性进程的尺度。因此,对生命存有的主体性意识从现代女性创作初始就成为女作家体验自我真实的生命内驱力,催发现代女性不断以超越意识向精神生命存在领域迈进。

二、女性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的自觉

回顾一个世纪以来的中国女性文学创作,实质上是现代女作家不断追问女性生命价值的精神历程。女作家直面生存现实并对个人生命偶在性和本己性的生、死、爱、欲等人生问题的进行自我辩解,在女性文本中直接表现出庐隐式的“情智冲突”的生命张力。这些女作家关切的人生问题,实际上是超时代的,也是超个体的,这是思想对历史时间中生命形式的沉思,是关于生命本体存在的女性生命意识的觉醒,它直接触动了现代女性自我意识与主体意识的生命自觉。这种生命自觉带来女性关注生命和生存问题的新视野。女性在男权意识的压抑下,认识到在抽象的“人”的遮蔽下男女事实上的不平等。在对妇女解放和男女平等的认识上,也不再仅仅停留在妇女政治地位的提高和获得经济权益的层次上,而开始向追求自己作为人的价值的全面实现的层面拓展。

人对自我的认识,以及对生存状况的认识,实际上是如何看待自我生命存在的问题。女性文学对人认知的基本态度无疑是对生命存在本真的展现。女性文学对女性生命存在的追问与诠释,表明了文学对现实人生反思的、批判性的而又切己的伦理关怀。女性生命经验中对生命体验的真实与深刻使女作家表现出更强烈的对生命本身的价值关怀。这使女作家有关女性形象的塑造更接近于生命的实存状态。女性文学的女性形象逐渐走出男权文化幻想,诸如善恶对垒的“良母”与“祸水”造型模式,而是生命本身与女性自我的丰富表现。现代女性写作在解构男权文化的同时自身也打破了母性神话的幻想,女性文学生命叙事基于对人性欠缺与生命有限性的呈现,让我们看见了女性存在的真实。女作家在母爱的背后也看见了母性厌恶,在艺术思考与创作中,以冷峻的目光来审视母亲这一角色的种种弱点。铁凝的《玫瑰门》中的司猗纹以“露阴”的方式对外在环境进行报复,揭示出女性种种扭曲变态的心理。方方的《落日》在对不孝的丁家兄弟进行道德谴责的同时,也对丁老太的人性弱点进行了深刻的揭示。小说中一个次要人物王加英的母亲也写得很有深度,她瘫痪在床,对女儿的百般照料总是横加挑剔。别人都在关心女儿的婚事,而她却为了自己能获得照顾而希望女儿独身。对这些人物形象的刻画,显示出女性作家对母亲角色的冷峻审视,在自我认识的层面上又深入了一步。

女性文学叙事中强烈的生命自省使女作家的自我主体意识渐趋自觉,创作中的女性意识全面觉醒,从女性本体的存有中肯定女性的自然属性到反抗男性文化开拓女性自由发展之路,从对男性文化的颠覆和解构到对女性自身自我反思和批判中,主动承担起揭示女性现有生存状态的责任。

三、从“人”到“女人”的性别意识的自觉张扬

中国女性文学从关注“人”进而关注“女人”体现了女性认识生命存在的发展轨迹。二十世纪中国女性作家在世纪初以“人的主体意识觉醒”的方式确证着人的生命情感的重要与尊严。“五四”新文化运动激活了女性作家的女性意识,也激发了女性批判旧社会的勇气和决心。冰心的《斯人独憔悴》《超人》等触及了妇女解放和鞭笞家长制的黑暗。庐隐的《海滨故人》等小说脍炙人口,是“充满了悲哀,苦闷,愤世,疾邪,视世间事无一当意,世间人无一惬心”的作品,书写了当时年轻女性的心声。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在中国新文学文坛上,以陈衡哲、冰心、庐隐、冯沅君、石评梅、袁昌英、丁玲、冯铿、萧红等人为代表的女性作家群,在文学上创造了既有社会意识又有女性意识的多种文本形式和艺术风格,确立了中国女性文学的不同形态。

女性意识的觉醒一方面是女性作家关于“人”的觉解,另一方面便是以女性独有的生命存在为主体,在女性自我主体意识之下确证女性生命的价值。关于女性深切的本己生命体验,其历史的存在性和时间性构筑了女性作家在面对文学历史叙事中与正史对话的方式。历史的真实性只能通过生命本身的客观存在才不会出现断点或真空状态,在这样的历史中,人才能成为真正的历史主体。故而女性文学往往通过一个女人的生命事件,反映那个时代的历史和文化的变迁,在历史的叙事中归还个人的生命的权利,这样的历史才能真实展现历史理性刻意摈弃的盲点,这样的以情感方式诉诸理性,表达自我与主体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历史主体。在以性别意识主导下的生命叙事中,女性逐渐从“他者”、“第二性”的位置开始回归到与男性共存的历史主体的角色中来。

性别意识与性别自觉的充分展现则是八十年代女性写作最引人注目的特征之一。女性写作显露出在历史与现实中不断为男性话语所遮蔽,或始终为男性叙述所无视的女性生存与经验。女性文学的生命叙事注重女性日常实存的各种生命感觉。经历了政治绝对化的时代后,八十年代中国女性文学的笔触深入到生命切身体验的情爱层面。张沽的小说《爱,是不能忘记的》、《方舟》是她对女性问题思想的形象表述。此外,陆星儿的《美的结构》、王安忆的《雨,沙沙沙》等作品都体现了视爱情为精神方舟,期望达到永恒的乌托邦理想,这是女作家对女性在物化的社会中精神出路的自我探索——一个爱情的乌托邦。张洁着力于刻画在情感与事业中独立的新女性,王安忆则从性爱的角度探索女性精神世界,她的“三恋”(《小城之恋》、《荒山之恋》、《锦锈谷之恋》)可以看作是女子写给女子看的、研究女性生命本体及命运的小说。

四、性别意识的过度张扬导致女性意识的意义失落

九十年代的女性写作尤为强化主观化视角,注重女性个体独有的生命体验与身体感受。“女性写作”、“私语化写作”命名凸起,其中陈染、林白、徐小斌、海南是其中最接近西方女权主义写作的代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女性写作的特点就是完全不依附于男性话语,个人化的女性话语充满了各种女性文本,女作家集中书写女性个人经验成了普遍性特征”。女性的叙事总是带有“个体记忆”的显著特征,这使人们倾向于把女性写作当一种精神自传去理解。表现女性的性别意识,表现女性特有的人生体验和个体记忆,这正是陈染和林白小说的特点。

这种女性个人化写作不仅在情爱层面充分展现了“私人性”,而且作为生命原始欲望的“性”在现实层面被深切地关注并如实地展露着。性欲成为作品绝对的主题,这是女性自主意识的萌动。陈染《私人生活》通篇展现个人原欲望的涌动对抗。此时的女性写作以女性话语诉说着自我的生命体验,使私密的女性世界在文学中得到充分的展现,从而赢得了女性在历史中言说的权利,书写出沉默数千年的女性生命体验。

以陈染、林白为代表的女性作家以女性独特的个人化视角关注、描绘女性私人化的生命感受,一方面以女性特殊的身体感受——性欲与性行为的描写迎合消费时代各层面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启示着其后女性作家对“性”的肆无忌惮的张扬。陈染、林白笔下依然呈现出女性灵与肉的冲突,同时并未放弃对生命意义的追寻和对生命自我的重新审视。但这一主题到了“美女作家”卫慧、棉棉那里,欲望则成为了女性全部生活与生存之代名词。《上海宝贝》中倪可的全部生活可以说就是感官的满足与欲望的填充。除了性欲之外,物欲也是女主人公孜孜不倦的追求。二十一世纪初更为前卫的女作家九丹、木子美、春树等在卫慧、棉棉的基础上将个人经验的写作“发扬光大”,由“美女作家”发展而为“躯体作家”。作品表现出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价值观,是赤裸裸的竭斯底里的性爱展览。她们的创作与之前女性作家努力张扬女性意识的初衷背道而驰。女性主义力图改变女性“第二性”的定位,然而,女性第二性的地位一方面来自男权社会的外在压抑,另一方面也来自于女性对男性压抑的认同。躯体作家们过度张扬女性性别意识,“身体写作”以纯粹的感官刺激满足着男性的窥私欲,将女性沦为了被“看”的性对象,供公众消费与把玩。当“私人化写作”被“身体写作”代替之后,女性主义文学创作的视阈也同时受到拘囿。大肆渲染“身体”是女性表达的唯一工具和资源,将身体简化成物欲的代名词,这样的女性写作也必然堕入色情文学的行列。美国女性主义批评家罗瑟琳·科渥德在《妇女小说是女性主义的小说吗?》中说:“谈论性欲和关注性欲并非代表着进步。女性主义者对形象和观念的分析进行已久,她们不可能认为只因将女性性欲作为主要关注对象而讨论性欲就是进步的,色情文学批评常常突出女子性体验问题,而它恰是最为女性主义者反对的。”

“从女性主体的角度来说,女性意识可以理解为包含两个层面:一是以女性的眼光洞悉自我,确定自身本质、生命意义及其在社会中的地位;二是从女性立场出发审视外部世界,并对其加以富于女性生命特色的理解和把握”。女性写作摆脱了政治的束缚之后,在消费的时代,摒弃了宏大叙事,躲进私密空间自我欣赏之余窄化了女人的天地,这样亦无法改变女性从属的“第二性”的角色。在拒绝男性的审美视角而专注女性的个体生命体验之中,包括女性的身体感受、性爱欲望等感性内容,又不经意地“迎合”了男性的“目光”。如果女性作家不看重自己作品的社会性、历史性及时代性,而一味热衷于以纯粹的女性私秘欲望而进行“身体写作”和暴露自己的“私秘世界”,长此以往,最终将导致女性意识的缺失或异化,女性文学整体意义随之沉落。文学叙事中生命如果只是无意识的感官载体,人就无法成为自我的主体,女性文学要实现女性真正意义上的主体性回归,摆脱第二性的定位,生命观照下的女性意识如何彰显的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王光明,荒林.两性对话:中国女性文学十五年[J].文艺争鸣,1997,5.

[2]张京媛.当代女性主义与文学批评[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79.

[3]乔以钢.多彩的旋律[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9

[4]郭力.生命意识:20世纪中国女性文学的理论生长点[J].江淮学刊,2006,4.

[5]阎纯徳.论女性文学在中国的发展[J].中国文化研究,2002,夏之卷.

[6]王虹.女性意识的奴化、异化与超越[J].社会科学研究,2004,4.

摘要: 女性意识的逐渐兴起,也影响了我国当代文学作品的创作方向。本文在分析女性意识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女性意识在文学作品中的体现,以及该种意识对文学作品创造的影响。

关键词: 当代文学;女性意识;影响

一、女性意识的概念

理论界对女性意识的'概念表述各不相同,但是对其基本内涵的认识比较统一,通说观点认为女性意识应当包涵两个方面:

(1)女性意识强调女性经验内涵;

(2)女性意识追求女性在政治上的平等。女性内心情感、思维方式与男性不同,因此就同样的事件她们具有与男性不同的视角。从女性视角出发,女性认为自己在社会中遭遇不平等对待,因此需要反抗。女性经验强调女性独特的生理、文化感受。生理感受主要是女性经历的生理周期以及生育的过程,正是因为女性经历了这些过程,才逐渐意识到自己角色的特殊。而正因为女性生理方面的特殊性,也导致她们在日常生活中遭遇许多挫折,比如怀孕的妇女被单位拒绝。正是因为女性在职业生涯中无法达到与男性平等的地位,导致女性想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也开始追求自己的政治主张,包括建立自由平等的政治制度。

二、当代文学作品中女性意识的表现

(一)女性意识的觉醒

改革开放之后,女性地位逐渐上升,很多女性也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爱情观。在当代的文学作品中,许多作品也都将女性爱情作为主线。当女性意识不断被唤醒之后,她们开始追求自由、民主的婚姻,反对父母包办的婚姻。但是很多女性在追求自己婚姻的途中,也出现自我迷失。将爱情想的过于理想,这也体现了改革初期女性意识发展并不成熟。在不同时期,女性意识的发展都受到社会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不同的社会阶段,文学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女性爱情观也有区别,但都体现出女性的独立性,开支逐渐摆脱对男性的依赖。在《哦,香雪》作品中,作者铁凝在作品中描述了男女之间纯洁的爱情,这也是作者对爱情的向往。到了后期的铁凝作品中,纯朴的爱情故事已经不复存在,而多是以悲剧命运结尾,阐述现实生活中女性的真实生活。

(二)唤醒性别意识

性别意识一直在女性意识中占据核心地位,女性意识的觉醒也最初体现在性别意识的出现,这点在许多文学作品中也有所体现。传统社会中,女性一直处于社会的附属地位,而在文学作品中也通过对女性性别意识的张扬,来突破传统的女性地位。从性的角度分析,许多作品也通过描绘女性内心对性的渴望,来展现女性意识。比如在《岗上的世纪》作品当中,作者王忆安将男女之间的爱情与性相练习,认为两者不可分离。如果单纯的描写男女的爱情,而不提及性,则无法充分体现女性内心的真实感受。

(三)逐渐脱离男权主义

在当现代文学作品中,女性意识的“逃离”是比较不变的现象。“逃离”主要体现于以下几方面:

(1)逃离现有的环境,奔向其它环境,这是女性在具备女性意识之后寻找的自救道路;

(2)确认女性地位,提高女性的自信心,这体现女性的自我发现.文学作品中描绘的女性角色逃离并不意味着回避,而是对男权主义的抗拒。女性通过逃离男权主义的束缚,而增强自我的独立意识。很多文学作品中所描绘的女性逃婚现象,都体现了女性内心渴望自由,但结局通常是因为内心的过度封闭,带来了内心孤独感,这也是现实当中女性的真实写照。

三、女性意识对当代文学的影响

(一)实现双性和谐

双性和谐意味着男女无论是在政治地位,还是在家庭生活方面都保持平等的关系,这也是比较理想化的男女关系。这种思想也影响着文学作品的创造。作家铁凝曾经提到过:当在写女性题材的作品时,自己渴望通过“第三性”的视角来描绘男女之间的生活,使女性角色更加具有真实感。只有摆脱性别视角的束缚,才能真正发掘出女性的本质以及内在欲望。在铁凝的小说《对面》当中,摆脱了女性视角的束缚,从男性的角度对女性角色做出描写。作家王忆安同样希望在自己的作品中可以超越男女之间性别的差异,寻找男女之间的平等性。社会是由男女共同组成,王忆安想探索的正式男女之间如何相处,双方如何保持平衡。在他的文学作品《兄弟们》当中,他指出女性不应当将矛头直接指向社会当中的男性,男女双方应当是处于统一战线,应当相互帮助。男女之间存在着性别、生理、心理方面的差异,也正是因为这些差异的存在,男女双方才应当相互配合,相互互补。

(二)超性别意识的产生

随着超性别意识的出现,这种思想也逐渐体现在了文学作品当中。作家陈染最早在作品当中提出了,真正的爱情已经超越了性别,既可以出现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存在于相同性别群体中。陈染的这一观点是受到西方女性主义的影响,他在作品中表达这样的观点:首先男女双方因为性别的差异,应当是相互合作,而不是相互对立;其次如果人们无法超越性别去看待任何时间,这种思想是低劣的、片面的。女性作品的写作如果仅仅局限于对女性经验的描述,以及男女之间对抗的描绘,这只会使得女性的话语空间越来越小。因此作家陈染所提出的写作状态是:在尊周男女差异的前提下,彰显女性性别色彩的同时,可以更多地关注人们的共同情感,这种思想在90年代后的文学作品中得到充分体现。

四、结束语

受到社会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女性的意识逐渐被唤醒,不再屈服于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的禁锢,而是向传统发出挑战。女性意识的觉醒,也使得女性现代文学作品内容发生的改变。更多的作品开始以女性意识为主线,强调男女之间的差异,以及女性在社会当中的重要地位,促进我国现代文学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叶洪珍,田兆山.中国现代女性文学的女性意识管窥[J].牡丹江大学学报,2012,(7):20一22.

[2]李芳.论女性文学中的女性意识和非女性意识[J].文艺生活,2012,(12).

以读书女性为主题的论文

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酒瓶,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那颗颗耀眼的星星.谈到读书,我便忍不住把自己的心里话一字不漏地说出来.我从小就会听大人们讲故事,因为我觉得故事的内容很有趣.而且,我还认为读书是每个人在人生必须经过的一条路.书可以让整个世界变得更有趣,令人生变得丰富多彩,让个人变得更有品味.我仍然依记得,在我7岁的时候,我读了拼音版的《国王的新衣》,我觉得故事中的两个非常狡猾、可恶.9岁时,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我想起了自己以前那天真而可笑的想法时,不禁为自己的幼稚感到有趣.12岁时,我再次读此书时,我感谢故事中那个诚实的孩子给我的启示.现在读此书,我看到的是国王的虚伪和大臣们的贪生怕死令来感到可笑、可悲.我爱看书,是书令我自由地邀翔在知识的海洋里;是书令我写意地徜徉在科学的世界中,是书令我学会了真、善、美;是书令我明白了是非黑白;是书教会了我独立自强;是书让我领会了人生的真谛……在看《鲁滨逊漂流记》时,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敢、坚强,不畏困难的精神.想到了做人也要勇敢、坚强、不畏困难.在看《爱的教育》时,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书中人物的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有一颗“同情之心“.在看《中华上下五千年》时,我知道了中知道了中国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读书,可以让我懂得许多人生哲理.书让我知道了作为女性的尊严,像裴多菲说的“若为自由放,二者皆可抛.”伏尔泰曾说过“劳动是快活的根源.”这句话中,我知道了劳动也是一种快乐.达尔文说过一句话让我感动,他说:“幸运喜欢照顾勇敢的人.”这句话使我懂得做人就要勇敢.

在中国文学史上,文学著作对于女性的态度是处在不断变化中的。如你所说的《氓》叙述了一个女子从恋爱、结婚、受虐到被弃的过程,感情悲愤,态度决绝,深刻反映了当时社会男女不平等的婚姻制度对女子的压迫和损害。虽属叙事诗,但有强烈的感情色彩。但是,仍然能看出这个女子的洒脱和倔强,“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就能够体现这一点。 自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变以后,不可避免地,男性作为社会主要劳动力的社会地位在不断升高,而女性因为先天的原因无法如男人般适应社会对于力量和效益的要求,所以日益攀附于男性。毕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当然,连鲁迅先生都曾经在《纪念刘和珍君》中说过“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这也就证明了中国女子在中国封建社会虽然是饱受欺压的一方,但是色彩鲜明的女子以及中国文学史对于她们的肯定也是有的,就如你所说的花木兰,当然,也应该看到,花木兰之所以能够如此盛名,也是因为她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女性的身份,是作为男性角色扬名于世的。 而古代有很多小说,就曾将才貌双全,德艺双馨的女子视为反面教材,将不幸沉湎于男欢女爱之中的错误全部归到她们身上,因果循环,重男轻女的思想尤为严重。尤其是一部中国思想史在其中所起的作 用。从礼仪中提及的三从四德开始,到孔子的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再到宋明理学的出现,一步一步束缚妇女的言行,牵制了人们的思想,而若是女子稍有出格,则后果可想。可见,中国文学史对于女子的要求和看待还是相当苛刻的。 当然,凡事都应具体看待,何况女子本身就有好坏之分。像飞燕合德之流确是为人不齿,但也有红拂,秦淮绝艳等出尘女子。 欢迎阅读《作文:抓蝴蝶》,“查字典”每日为您更新更多优秀的“一年级作文”,请随时关注! 这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楼下院子里去玩,来到小花园里,我发现枇杷树上挂满了金黄色的枇杷果,樱花树和樟树又长高了。

多读书,读好书读书,似乎是一件苦差事,不然,为什么有人头悬梁,锥刺股呢?读书似乎又是一件快乐的事,否则,为什么有人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却不可以不读书呢?有人说,读书好,书中有黄金屋,有颜如玉,有千钟粟,有车如簇。看,有权有势又有钱,更有一位“颜如玉”来“红袖添香夜读书”。你说,读书好不好?诚然,名利声色确实吸引了不少沽名钓誉之徒。但除此之外,读书一定还有别的什么魔力,吸引着那些虽然清贫却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的莘莘学子吧?我爱读书,既不是为了“黄金屋”,也不希望有“颜如玉”,只是从实践中体会到读书的无穷乐趣。首先,读书的一大乐趣在于随心所欲。主人是你,是你去读书,而是书来管你。试想,一个大书架,塞满了书,古今中外,天文地理、侦探、言情、武侠……看哪一种都可以,不着急。而它们对你,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么多古圣先贤,在静默地等着你,为你述说他们的思想。你可以向孙子请教兵法,跟海明威谈斗牛,还可以跟司马迁谈天下大事——总之,当家的是你。慢慢的,你会觉得,世界如此之大,生活如此之多彩,大自然如此奥妙无穷,仿佛所有的知识画卷在你的脑海中一一展现。而你也已超然物外地掌握着历史。久而久之,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感觉愈演愈烈。不变为“书痴”者鲜矣。书趣之二,在于可以大发议论。凡著书立说者,必为一时之俊才。虽是俊才,有时也会有疏漏,而这疏漏偏偏被你看出来了,你高兴不高兴?杜甫《饮中八仙歌》中有句“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句是写李白的。但你想,如果把“臣”字写成“爷”字,不是更好地表达他的酩酊大醉之态么?一时间意得志满,好像杜甫都要来拜你为“一字师”。大发议论,使你与作者有并驾之感,精神上快乐无比。书趣之三,当你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而不得其解的时候,又或是当你对某一个问题小有心得时,打开一本书,发现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充分的论述。正好搔到你的痒处,正中下怀,喜乐不禁。于是一切都已明了,一切付出的辛劳都有了回报。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是什么也换不去的。书趣之四,当你看了一本好书,被它的内容所征服,在你与朋友交流时侃侃而谈,书中的妙语一句句往外跳。朋友们瞪着钦羡的目光:“士别三日,可得刮目相看啊!”只有你知道,这是看了书的缘故。小小的虚荣心再次被满足。读书好不好?书趣之五。在于藏书,鉴于大家都是中学生,没什么钱。这点,不谈也罢。历数了这么多书的好处,那么你是不是觉得手痒痒,想翻开一本瞧瞧呢?书有很多种,有的要正襟危坐地钻研,有的只是一种消遣,还有一些会把人诱进死胡同里,再也出不来的。既然我们读书不是为了把书当作敲门砖去扣开那名利之门,那么,我们就应该去读好书,读那些不光是为了消遣,更能提高我们的书。比如说《唐诗三百首》,这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又再比如《三国演义》,日本人从中学到了企业管理,用人之道,我们能学到什么?再比如《沙翁戏剧集》从中又能领会多少道理呢?不光只看纯文学作品,还应看看人物传记之类的,看看别人是怎样为了理想不屈不挠地奋斗至成功的。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辨。”总之,读书能造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但不读书,肯定是百害而无一利——让我们都来读书,读好书吧!

以女性安全为主题的论文标题

一、论文的标题部分。标题就是题目或题名,标题需要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重要的特定内容逻辑组合,论文题目非常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二、论文的摘要。论文一般应有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摘要应该包含以下内容: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研究的主要内容:完成了哪些工作: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结构或结果的意义。三、论文关键词。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和叙词。关键词是标识文献的主题内容,单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四、引言。又称为前言,属于正片论文的引论部分。写作内容包括:研究的理由:研究目的:背景: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作用和意义。五、正文部分。论文的主题,占据论文大部分篇幅。论文所体现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研究结果,都将在这一部分得到充分的反映,要求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充实,论据充分可靠,论证有利,主题明确。六、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文章在研究过程和论文撰写是所参考过的有关文献的目录,参考文献的完整标注是对原作者的尊重。不只在格式上有具体要求,在数量、种类、年份等方面又有相关要求。

安全“安全”这个词对大家并不陌生,像“安全重于泰山”这样的俗语更是时常挂在嘴边。虽说安全对人十分重要,可一些人却把安全置之度外。就从身边的小事说起吧: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小朋友们在马路上追逐嬉戏,却不在意一辆辆车子正在飞速穿梭;一位位骑摩托车的司机不带头盔,也不想一下如果摔倒后会栽成什么模样;一个个小同学比赛攀爬栏杆,却不想一下假若落下来会是什么后果;......严道镇的新南村,几个孩子一起到一个小伙伴家里玩,正好每人在家,他们便玩起了捉迷藏。那个小伙伴和其中一个小孩子就藏在了他家的柜子里,由于关柜门的时候用力过猛,柜门上的锁被震的扣住了,可他俩全然不知......其他小伙伴都找不到他们,只好没趣的走了,而柜子里两个可怜的孩子,因没人知道他们在柜子里,自己又出不来,所以不论他们怎样挣扎,还是闷死了......像这样的安全事故在我们身边不知发生了多少次!据统计,去年死于安全事故的就有3万6000多人,伤于安全事故的也有30多万人,多少家庭妻离子散!虽然今年以呈现好转状态,可是形式依然严峻,事故多发的势头并没有得到多大遏止。为了让我们身边的安全事故逐渐减少,就得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携手一同注意安全:当我们做某件事时,要想一想,这件事我能做吗?这件事安全吗?如果觉得不安全,就千万不要去做。当我们看到别人做危险的事时,也要用适当的方法及时劝阻他。这样,每一个家庭都能美满幸福了!所以,让我们将安全牢记心中,为我们美好的未来而奋斗!

女性主义为主题的论文

第三遍读《简爱》 ——从女性主义的角度来看简爱的形象算是第三遍读《简爱》,这个故事,任何稍微读过点书的女生都对这个故事熟悉并且津津乐道。我曾经极度认真的把其中的那句:“你以为我贫穷,卑微,不美,你就以为我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郑重其事的抄在一个本子的首页,我今天看到这段话还会想起当初的认真态度,简单执挠的认为自己的重要。我的一个同学喜欢《简爱》,她有《简爱》的不同三个译本,她说,女人就应该活得想简爱那样,并且想着要找一个像罗切斯特那样的男人。我当初对于简爱的喜爱就跟这个同学的推荐不无关系。之所以认为她是一部好的小说,并且也认为:我们就应该像简爱那样生活。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有钱的姑娘肯定不是多数,漂亮美丽的也只是那么多姑娘中的一部分,有财有貌又有才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我们都是简爱那样平凡的姑娘,所以我们都应该像简爱。当时,我像模像样的买了《简爱》的书,把它包的整整齐齐的来看。隔了多年来看,我想,《简爱》,也就是一本简单的小说和一个不现实的童话式的爱情故事。它过于完满和过于天真。其中,她教会女生怎么学会幻想,却难得自省,虽然,它多么的在强调着作为一个女性,她应该如何保持自我和尊严。《简爱》是这样一个故事,穷苦人家父母双亡的女孩子,被送给舅妈家养大,然而得不到一点爱,然后被送到一个教会学校长大,然后到一个有钱人家当家庭教师,爱上古堡的男主人,并且爱情的到成全,有了完满的结果。在十九世纪,女性写作开始展露头角。而在之前,女性的写作基本上是缺席的。在世界文坛上,只有少数的女性有简单的诗歌或者是一些书信体的作品流世。十九世纪,勃朗特三姐妹,简.奥斯丁等等一批女性作家开始用小说体写作。女性写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期。然而这个时候,女性的写作仍然处于一个极低的不被承认的地位,《简爱》最初也是用一个男性化名发表的。这个时候,女性主义开始兴起,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参与到这个潮流中,为女性的地位寻求得到同男性一样的地位。而《简爱》也从不同的角度被人用女性主义来解读。今天,我也从女性主义的一个方面来看《简爱》。与女性主义:这本产生于女性主义前期的小说被认为带有明显的女性主义的特征,女作者,女主角,其中女性形象不再是有男性创作出来符合男性要求的理想的欲望体,而是女性自己创造的在争取着自由独立精神的女性。这部作品中的女主角,简爱,是一个具有独立思考,争取自由和平等的女人,特别是爱的平等。她反映了女性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女性开始在谋求自身的幸福,把自己当成自己的主体,不再是附属于男权的一个形象。但是当我们用女性主义来分析的时候,我们可以有这些发现:从简的性格表现来说,她有许多令人不舒服的地方,简爱的形象,是一个理想的女性形象,她仍然是按照男性对于女性的需求形象来塑造的。而这个故事的结局,更是大大的削减了其中为止争取的平等。这部作品,不论是从女性主义的立场还是从小说的精神境界来说,是一部难得使女性自省的作品,它并没有着眼于社会对女性的现实的不平等和女性自身的现实来描写。她写的,不过是一个处处需要维护自身尊严和小心翼翼的女性。拥有严重的自卑和自恋情节。女性情节明显,即是把女性塑造得完美纯洁,符合社会对完美女性的要求,并且,给小说中的女性一个完整而完美的结局。其中的女性她有着诸多的美德和才华,有爱,有情,是你不得不爱的形象。女性主义对女性自身的要求和社会的要求是要正视女性自身的现实情况和要求社会给女性同男性一样的地位,并且女性的形象应该成为自己的欲望主体,而不再是男性的欲望客体。是按女性自身的需求来塑造人物,而不是按照男性的要求来塑造人物。但是书中的简爱,显然符合任何一个男性对女性的要求,虽然她书中一直强调的是,她不美平凡矮小,但这些都被掩盖在她完美的性格之下,她从小在不光明的环境中长大,舅妈家的冷漠和无情,寄宿学校的严苛环境,使她长成一个坚韧的小妇人形象,自尊,坚强,气度不凡,她懂得别人的需要,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和退出。她符合的是一个男人对于小家碧玉的要求,无所求和懂得适时适当的爱。不单是男主角,我想,任何男性都会喜欢和爱上这样一个形象,并且这个形象是遭女性嫉妒和爱慕的。大多数女性平凡和贫乏,但不是每个人都有那么好的结局,得到完美的爱情,得到尊重,得到财富。而最削减这部作品的女性价值或者直接就是文学价值的部分就是她完美的结局,我不否认我对于悲剧的迷恋,但是我同时非常我喜欢的一个角色能够得到一个好的下场,一个令人微笑安心的结局。我更希望我希望的主角得到一个合理的和有助于欣赏一部作品的结局。而书中,简爱最后得到了一笔丰厚的遗产,拥有了能够和她相亲相爱的亲人。她不再是一无所有,而男主角却变得一无所有了。而作者到这个时候才来给爱情收尾。诚然,这样来说一个好的地方是,女主角爱上男主角,绝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地位财富声望,她爱的是他的这个人。然而这样,开始时候就大篇幅铺垫的女主角要追求的在不平等的地位下平等的爱情感的荡然无存,女主角的自卑终于可以释放,她和他是平等的,不仅是爱情上的平等,而且财富地位上,她们是一样平等的。而且这个时候,男主角失去了一切,财富,健康,年龄,位置颠倒过来了。这部作品被当作一部半自传式的作品,作者艾略特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多次当过家庭教师的经历。并且一直寻求着自身地位的改变。她要写的是一部“受欢迎的,比你们(她的妹妹们)任何的作品都受欢迎的作品”。所以这部作品的主角更是像是一个讨好读者的形象。作者的自卑情结:毫无疑问,简爱是自卑的,自卑的人才要出处维护尊严,处处体现尊严。她是顾忌的,也是客气的。她在小时候的环境中敢于同姨妈针锋相对,敢于反抗表兄的欺负,敢于对学校里不人道不公正的做法反抗。而长大后的简爱,却把这种反抗变成了自知,她成为一个知书达理的,懂得怎么样取悦他人的人。在菲尔德庄园,他要取悦管家,她的小小的学生,她的主人,而且这些她做的一点不差。并且懂得怎么样在这种情况下维护好自己的尊严。同时,这又是自恋的。自恋的女性作品中的女性,能够得到所有男人的爱,同时也得到女人的爱。女性不再是被损害的对象,而变成了承载女性和男性幻想的作品,这些作品中的女性是美丽的,智慧的,通常还是温柔的善解人意的。对男主角的必杀技是温柔体贴加上适当的小性感。男人对她们都是见光死,义无反顾的成为她们的裙下臣。《简爱》毫无疑问有这种自恋倾向,她自卑,同时自恋。她知道自己美,美在那里,并且适当的利用这种美丽。得到大家的好感,而她对别人的眼光其实是恶毒的,舅妈家一家人固然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暴躁凶横的表哥,白痴无脑的表妹。,无爱心的舅妈。她的学生阿黛勒是一个不慎聪明的会讨人欢心的小玩意,头脑简单的女管家,可笑的约翰表哥,还有那个为人刻薄的英格拉姆小姐一家。在书中,简爱适当的利用了自己的才华和光彩,来对比其他人的苍白,她及变成一个有灵魂的小妇人。自恋,所以得到完满,作品中,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只有她,劣势也变成优势,压倒一切也得到一切。当我试图用女性主义的一些观点来分析的时候,简爱是这样一部作品。她和女性主义的一些源头有关,但她远远达不到女性主义作品的要求,同时,她也不是一部好小说。好小说的意境,特别是哥特式小说所需要的诡谲气氛和神秘变幻的氛围也荡然无存。这部作品,艺术成就上被《呼啸山庄》远远抛下,成为一部通俗小说。真的很像通俗小说,拥有无树的读者,只要稍微读过点书的人都读过,并且得到追捧。塑造了千万女性幻想成为的女性形象,并且也塑造了男性喜欢的女性形象,这就是这部小说在今天我来看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地位,被抬的太高,使看小说的人都无法回避,事实上,有更多的好的小说,纯粹的小说值得我们去读。而且这个形象,也成为许多女性对自身状况无法正视的一个阻碍。以为只要保有自尊自爱就能得到一切。其实不是,女性主义兴起一百多年到今天仍然面临着许多的问题。女性不需要的是幻想而是自省,而这,恰恰是这部作品所达不到的。==================================================================我对楼主说的话:关于简爱的论文 百度知道上就能搜出许多 相信你也能看到学术研究到什么程度这个问题你得自己查啊!!到学校学术期刊数据库去搜索啊!在网上查的资料都是非常有限的!刚帮你搜了一下,万方数据库就有,可是校外网看不到呀开题报告你得写清楚,学术界做这个研究,目前有多少篇论文,多少本学术专著,主要从哪些方面切入。你相较于学术界的研究,有那些创新点。姑娘,这样做毕业论文可不行吖!快打起精神来好好读书好好看资料~!加

在中国文学史上,文学著作对于女性的态度是处在不断变化中的。如你所说的《氓》叙述了一个女子从恋爱、结婚、受虐到被弃的过程,感情悲愤,态度决绝,深刻反映了当时社会男女不平等的婚姻制度对女子的压迫和损害。虽属叙事诗,但有强烈的感情色彩。但是,仍然能看出这个女子的洒脱和倔强,“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就能够体现这一点。 自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转变以后,不可避免地,男性作为社会主要劳动力的社会地位在不断升高,而女性因为先天的原因无法如男人般适应社会对于力量和效益的要求,所以日益攀附于男性。毕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当然,连鲁迅先生都曾经在《纪念刘和珍君》中说过“我目睹中国女子的办事,是始于去年的,虽然是少数,但看那干练坚决,百折不回的气概,曾经屡次为之感叹。至于这一回在弹雨中互相救助,虽殒身不恤的事实,则更足为中国女子的勇毅,虽遭阴谋秘计,压抑至数千年,而终于没有消亡的明证了。”这也就证明了中国女子在中国封建社会虽然是饱受欺压的一方,但是色彩鲜明的女子以及中国文学史对于她们的肯定也是有的,就如你所说的花木兰,当然,也应该看到,花木兰之所以能够如此盛名,也是因为她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女性的身份,是作为男性角色扬名于世的。 而古代有很多小说,就曾将才貌双全,德艺双馨的女子视为反面教材,将不幸沉湎于男欢女爱之中的错误全部归到她们身上,因果循环,重男轻女的思想尤为严重。尤其是一部中国思想史在其中所起的作 用。从礼仪中提及的三从四德开始,到孔子的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再到宋明理学的出现,一步一步束缚妇女的言行,牵制了人们的思想,而若是女子稍有出格,则后果可想。可见,中国文学史对于女子的要求和看待还是相当苛刻的。 当然,凡事都应具体看待,何况女子本身就有好坏之分。像飞燕合德之流确是为人不齿,但也有红拂,秦淮绝艳等出尘女子。 欢迎阅读《作文:抓蝴蝶》,“查字典”每日为您更新更多优秀的“一年级作文”,请随时关注! 这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楼下院子里去玩,来到小花园里,我发现枇杷树上挂满了金黄色的枇杷果,樱花树和樟树又长高了。

有关对女性文学的认识为:女性文学虽然也称为女性解放文学、女性主义文学,但根据郑英子(韩国文学批评家)的看法,女性解放文学和女性主义文学都只是女性文学领域中的分支,女性文学一般指具有女性性质或由女性执笔写作的文学。

女性文学的视野是开放的、发展的系统,而不是封闭静止的,应该是女作家基于性别主体意识、性别视角表现的关注女性命运、女性情感、女性生命的文学,或者是基于超性别意识(隐含性别主体意识)、超性别视角(隐含性别视角)表现的包括女性生存在内的、具有人类普遍意义的文本。女性文学仍是一个有待探索和完善的命题。

女性文学充分表达独特的女性魅力和奇特理念,完善人性本身精华,展现各阶段女性充当的角色,挖掘出灵魂最深处的独白。可以清晰的感受到那些呐喊、那些彷徨、那些轻浮、那些坚强,体会着女性独有的信仰理念。

女性文学研究其价值:

1、审视现代社会由于受传统性别文化的影响,在性别意识、性别观念、性别文化、性别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很多不和谐因素。

2、对性别文化解构和建构,对父权社会制度解构,并建构新的性别文化,既体现男性价值观也体现女性价值观,只有这样社会才有可能和谐地发展。

3、发现和展现女性独特的审美观和价值观。女性在感知、认知和评价上具有独特的生命体验和审美魅力,在文学创作过程中呈现出不同于男性作家的独特的美学价值。

4、女性以自身的性别意识和生命体验探讨人类和社会的问题,探讨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解决的途径,从而更好地完善人类文化建设。

选材分量太轻。一般西方文学中的女权绕不开《美狄亚》的,这是最早的“女性态度”。论文最好写的是谈发展,但是不出彩,容易平庸。从《美狄亚》到《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文学中的女权在经历一个悄悄瓦解的过程(实际不一定是这样,但是你要找一个论点,只要言之有理,说什么论点都行)。女权的内核在逐渐萎缩,表达方式也更加温和。简单说,文学中的女权(实际意义上的女权)没落了。 然后,引用些特征明显的著作(要明确的是你找的材料中女权的表达一定要越靠近现代越弱),证明你的论点。然后,引申,为什么会这样?这样好不好?(论述)然后,收尾,女权没落了。女人没落了么(等等一系列废话)。 然后等着老师夸。

女性犯罪为主题的论文

001 当代女性犯罪的社会学思考 002 繁荣背后的优思 003 国家工作人员经济类职务犯罪问题研究 004 对二十世纪末中国大陆有组织犯罪研究之考察 005 我国职务犯罪及防治对策 006 网络犯罪探析 007 网络犯罪及其对策 008 家庭社会化功能的嬗变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009 犯罪测量研究 010 持有型犯罪研究

《红蜘蛛》、《红罂粟》。。。。。

关于死刑存废的犯罪学思考论文前言死刑(Death Penalty)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又称生命刑。由于死刑是刑罚体系中诸刑罚方法中最重的一种,因而又称极刑(Great Punishment)。死刑是凭借从肉体上消灭犯罪分子的手段来惩罚犯罪并防卫社会的刑法手段。正因为死刑的严厉性和巨大的威慑作用,历史上各国统治者无不重视死刑的使用,把死刑作为对付危害其统治最严重的犯罪的重要手段。那时候,死刑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人类在适用死刑的过程中,对其认识也不断深化。在死刑被人类适用几千年之后,人们开始对它的作用和存在提出质疑。1764年,意大利伟大的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其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首次提出废除死刑和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主张,死刑--这个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简单的刑罚方法一下子变得复杂起来。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运动风起云涌,许多国家在法律中废除了死刑或在司法实践中已不执行死刑 。我国国内要求减少死刑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很多学者提出了许多值得深思的观点。对于死刑存废这个问题,几百年的争论虽然没有使这一问题形成定论,但争论使存废两派的支持者发挥得淋漓尽致,使我们有机会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冷静地看待这个问题:死刑到底应不应该废除?死刑的作用和局限性谁更大些?死刑是应该增加还是减少?它们的依据又是什么?本文拟从犯罪学的角度分析上述问题,同时对我国的刑事立法中的死刑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一、死刑的产生、发展及现状(一)死刑的产生死刑是人类社会应用最久的刑罚。早在自由刑和财产刑应用前很久,死刑就存在了。关于死刑的起源,学术界说法颇多。马克思曾经清楚地揭示了死刑与原始社会复仇制度之间的关系:“死刑是往古的以血还血、同态复仇习惯的表现。”起初,复仇是无规则的、无限制的,因此造成家族、部族间无休止的残杀。为了避免此种结果,无限制复仇进化为同态复仇,即只允许被害人的家人向仇人复仇,并且报复的程度也须与侵害的程度相适应。后来的“杀人偿命”、“杀人者死”都是由此而来。此种说法最为流行,赞成者也最多。除“死刑来自复仇”的说法外,还有“来自战争” 、“起源于原始社会的‘食人'习惯”、“来自于原始社会的'禁忌’” 等多种说法。但是追根溯源,死刑产生的根源,终究还是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结果:从经济根源上看,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物质财富增多,出现了私有财产,私有财产保护便成为必需,死刑的威慑力决定用其保护私人财产的有效性;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看,社会上出现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并出现了国家。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需要死刑来维护自己的特权和统治地位,死刑就这样产生了。(二)死刑的发展死刑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上,和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当一个国家社会安定、阶级矛盾缓和的时候,法律中规定的死刑相对较少,实际执行的死刑的数量也少,执行死刑的方法也会比较人道。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在我国唐代贞观之治的时候,国家一片太平盛世,每年执行死刑的人数只有几十人。相反如果一个国家社会动荡,阶级矛盾激化,法律中规定的死刑就会相对较多,执行死刑的方式会很残忍,甚至出现法外施刑的情况。死刑正是在无数次的起伏震荡中向前发展的,虽然有时会剧烈地反复,但是发展的总趋势是很明显的:从世界范围内看,各国死刑的数量不断减少,实际执行的数量大幅下降,执行死刑的方式也更加文明、人道。(三)死刑的现状目前世界各国对待死刑的政策不尽相同,也不可截然两分。死刑政策的多样性直接表现于各国死刑状况并不是单纯地废除死刑或保留死刑。事实上,各国立法对死刑的规定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第一,绝对废除死刑,又称完全废除死刑,这种情况是指在宪法或法律中明确规定废除刑事法律中的死刑,或者在所有刑事法律中均无规定死刑。自1865年罗马尼亚率先废除死刑以来(1939年又恢复),明文规定废除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多。根据有关统计资料,目前世界上以法律规定的形式废除死刑的国家已经有近四十个。第二,相对废除死刑,又称部分废除死刑。这种情况是指法律规定只对普通刑事犯罪废除死刑,对叛国或者政治犯罪、军事犯罪则保留死刑;或者宣告和平时期废除死刑,战时对某些犯罪恢复死刑。目前相对废除死刑的国家共有十八个 。�第三,实质上废除死刑,又称实际上废除死刑或事实上废除死刑。这种情况是指法律条文中虽规定有死刑,但是在过去若干年内从未执行死刑或者从未判处过死刑。在这种情况下,死刑条款形同虚设,从实质意义上讲与废除死刑并无二致。例如:中非共和国自1870年以来一直未适用过死刑;爱尔兰自1954年以来未曾执行过死刑。目前,世界上实质废除死刑的国家已有三十个 。第四,保留死刑,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仍然规定有死刑条款,亦运用死刑条款判处死刑和执行死刑,不特别指明死刑使用的时效限制,但却规定对死刑适用的严格限制条件,比如死刑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等等。目前保留死刑的国家绝大多数有这种严格限制性规定,并且呈明显的“限制渐强”的趋势。在世界人权运动和废除死刑理论的推动下,世界废除死刑和限制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多。从而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世界死刑的总趋势已由广泛限制死刑向全面废除死刑发展。写到这里,我们不得不谈谈我国死刑的现状。1997年《刑法》修订后,死刑罪名有68个,与修订前的刑法和单行刑事法律中的74个死刑罪名相比,减少了6个死刑罪名,《刑法》分则的十章犯罪中,除第九章渎职罪以外,每一章都规定有死刑罪名 。《刑法》修订后,对死刑的适用条件作了一些限制。总体说来,我国的死刑制度属于上述第四种情况,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很大,社会治安情况不好,严重犯罪较多,每年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数量仍相对较大,一些西方国家总是指责我国滥用死刑,这是带有偏见的。我国关于死刑的政策,可用“不可不杀、不可多杀、防止错杀”三句话来概括 ,在适应死刑的问题上,我国一直保持慎重的态度。二、世界范围内死刑存废观点综述死刑被人们不假思索地使用了几千年,但最终还是被启蒙主义者提出了质疑。启蒙主义者先要使个人和国家的关系建筑在“理性”的基础上,即公正的基础上。这必然涉及死刑问题。自1764年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在其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系统地论证了死刑的残酷性、非正义性和不必要性后,死刑越来越为更多的人所怀疑,死刑存废之争更是从未停止过。(一)废除死刑论的主要理由废除死刑论者主要提出了如下几点论点:1.人道主义者认为,天赋人权,人的生命只能自然结束不可以剥夺。处以死刑与杀人同样残忍,必须禁止。2.相对社会契约论者认为,订立契约的人们各自交出微小的权利(不包括人的生命权)组成了国家最高权利。由于人们的生命没有交给国家,因而国家无权剥夺其社会成员的生命。3.终身奴役刑在预防犯罪方面优于死刑。况且死刑对诸如激情杀人、政治犯罪、欲杀人后自杀者等无法形成其内心恐惧。因而死刑并不具有足够的预防刑罚教育的威慑力。4.死刑错用,无法挽回。5.教育刑论者认为,刑罚教育的目的在于阻止有罪者再度危害社会并制止他人实施同样的行为,从而改造罪犯防卫社会。适用死刑与刑罚教育目的相悖。6.各国宪法中均规定保护人的生命权利、却又在子法中规定可以剥夺人的生命,违背宪法精神,应予废止。7.死刑能对公众产生恶的导向作用,助长其残酷心理,从而引发新的犯罪。死刑由来已久,犯罪未见减少便是证明。8.死刑无轻重差别,难以做到罪刑相适应。9.对罪犯适用死刑既不利于解决犯罪造成的损害赔偿,也无助于解决被害人及罪犯家属的生活困难。(二)保留死刑论的主要观点保留死刑论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了死刑存在的合理性:1.“杀人者偿命”是人类社会长期以来承袭的法律观念,至今仍为广大民众所认同,因此保留死刑符合公民的法律观念。2.“趋利避害”是人们衡量利弊得失时的本能反映和选择,因此,死刑对可能犯罪之人具有巨大的威慑作用。3.“绝对社会契约论者”认为,犯罪行为是犯罪者对其所参与订立的社会契约的公然违反,犯重罪而受到死刑处罚是其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而死刑是符合社会契约本意的。4.由于社会状况复杂,难免在一定时期出现穷凶极恶的犯罪,而死刑是对付特定恶性犯罪的必要手段。5.由于终身监禁或终身奴役刑存在浪费资财和罪犯脱逃再度危害社会两个弊端,因此不能以此代替死刑。6.在国民性情躁动的国家,尤其是文化落后尚未开化的国家,死刑对遏制犯罪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7.现代司法制度日臻完备,误用死刑可以避免。8.死刑条文大多同时规定选择性法定刑,法律尚有减轻处罚的规定,因而死刑适用是有伸缩性的。9.刑罚的教育作用只对那些虽犯有罪行却仍存挽救可能性者才有意义、有必要,对敢于面对死刑以身试法的凶恶之徒适用死刑,不违背刑罚的教育功能。10.“罪刑均衡”原理要求对罪犯所施刑罚必须足以平息被害人及其家属的仇恨,如果没有死刑,可能导致“私人司法”的出现。(三)我国学术界关于死刑存废的主要观点以上仅是死刑存废激烈争论的主要论点,双方都有自己有力的论点,但从总体上看,很难说哪一方在这场争论中略胜一筹。但从世界各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看,似乎支持死刑废除论的国家更多一些。然而,这一潮流在我国似乎没有什么表现,我国在学术界对死刑的态度大致分为几派:一派主张顺应世界潮流,完全废除死刑,持这种观点的人是少数;另一派主张至少要维持现在的有死刑的罪名的数量,并可以考虑适应增加死刑的数量,持这种观点的人也是少数;第三种观点主张在保留死刑的前提下,减少刑法中规定的死刑的数量,限制死刑适用的范围,严格死刑的执行程序,这种观点在我国学术界处于主流地位。死刑到底是废是存?存与废的意义又是如何?这是下一部分要探讨的问题。三、死刑的存在价值及其局限性(一)死刑性质的再探讨死刑的起源在本文前一部分已经做了分析,这里不再赘述。现在,我们对死刑进行一下横向的比较研究,就会对死刑的性质有一个更加清楚的认识。以我国为例(外国也大致如此),刑罚最初是由身体刑和生命刑组成的,我国奴隶社会的“五刑”--“墨、劓、蔒、宫、大辟”,其中前四个是身体刑,即肉刑,“大辟”属于生命刑。如果我们再研究一下当时死刑五花八门的执行方法,就会发现多数死刑的执行是在追求被执行人身体上的痛苦,造成同时附带达到让被执行人死亡的结果,主要目的还是让被执行人在身体上感到痛苦,被执行人死亡的结果就是次要的了。总之,我认为死刑还是一种身体刑,只是比其他狭义的身体刑多了一个死亡的结果。(二)死刑的局限性正如上文所分析,死刑的本质实为一种肉刑。因此,它和人类社会的文明进程是相悖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人们对身体刑使用得越来越少,而且逐渐被财产刑、资格刑和自由刑所取代,死刑的执行方式也越来越文明。这一切渐渐掩盖了死刑属于身体刑的本质。这是大多数身体刑被人类废弃而死刑却得以保留的原因。然而,死刑毕竟是身体刑。仔细想来,无论死刑的执行方法如何文明化,死刑也是极端残酷的。这种残酷的刑罚,不是人类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更不是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越来越发达;相反,死刑的作为人类未开化时期继承下来的遗迹,是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而逐渐走向没落的 。死刑应该说是诸刑种中最重的一种,但如果死刑被大量适用,会造成严重程度不同,甚至相差很大的犯罪都适用死刑,这必然造成罪与刑的不相适应。在人类历史上,曾经用不同的执行方法区分死刑中的轻重,这种做法早已被人道主义所否定,不可能再为使用,否则就是人类社会的倒退。至此,死刑有违罪刑相当原则已无法翻案了。有不少人认为,死刑是人民大众的意志,若民众认为是需判死刑的严重犯罪,那么,该犯罪一定性质恶劣、民愤极大、应判死刑,对这种犯罪判死刑就是符合民意。但人民大众的意愿往往带有很大的情绪性,容易受人误导,而且经常只关心个人的利益。人们多有被盗的经历,多数人就认为一个被抓到的惯窃犯应被判处死刑;如果被抓到的人不是一个惯窃犯,而是一个走私犯,人们因从走私犯的手中买到便宜的走私物品而获益,即使这个走私犯罪分子走私的数额再大,罪行再严重,人们也不会认为他应被判处死刑。举这个例子,我并不是指严重的走私犯罪应被判处死刑,也不是说严重的走私犯罪不应被判处死刑,只是为了说明,对某种严重犯罪是否应处死刑,民意是靠不住的。民意往往受到情绪和利益因素的影响。对死刑这个事关人命的问题,必须进行理性的思考。(三)死刑的存在价值死刑从其诞生以来,一直持续适用了几千年,虽然现在废除死刑和实际废除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多,保留死刑的国家适用死刑的数量也越来越少。但是死刑并没有迅速死亡,死刑还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包括美国、日本在内的几十个国家还保留了死刑(2001年5月16日,美国将在对俄克拉荷马爆炸案的凶手蒂莫西·麦克维以注射毒液方式执行死刑,这是63年来美国联邦政府首次恢复对死刑犯执行死刑),有些国家(如菲律宾)在废除了死刑之后又恢复了死刑;有许多没有死刑的国家和地区(如香港),人民要求对严重犯罪适用死刑的呼声还很高。死刑在现代文明社会的存在,并不是偶然的:首先,死刑表明了国家和社会对某种犯罪的态度,当某人犯罪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后,国家和社会就会认为这个人已为整个社会所不容必须剥夺他(她)的生命,其他社会成员才能得到安宁。这种设想是完全合理的,愿望也是善良的,要求也是完全正当的。对最严重的犯罪适用死刑,是一个有能力的政府的责任。其次,死刑的威慑作用是其他刑罚方法不可比的。试想哪一种刑罚能比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更可惧。自古以来,人们把死刑列为诸刑种中最重的一种,是经过充分思考和反复讨论的。当时讨论的过程现在不得而知,但可以说,人们的价值选择是正确的。死刑对很多人来说是极为可怕的,每当想到犯罪后可能的结果是死亡,一个罪犯的行为总会有所顾忌。总有人引用某国废除死刑或停止执行死刑后严重犯罪并无明显增加来质疑死刑对犯罪的威慑力。这样的例子(有无考虑其他社会因素姑且不论),也只能证明死刑的威慑力是有限的,即便没有死刑,严重犯罪也是存在的。但无法回避的事实是,死刑的威慑力是相当巨大的。死刑的存在,使人们形成了诸如“杀人者死”的观念,以致死刑废除后,这种观念还能世代相传,这更加证明了死刑的作用。再次,死刑对被害人的抚慰作用是其他刑罚不可比拟的。严重犯罪的被害人,大多已经死亡。他们的家属如果看到杀死自己亲属的罪犯还活着,在监狱里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说不定哪一天就能假释出狱,自然会感到心理不平衡。如此下去,必然导致民众对政府打击犯罪的努力失去信心,这必然导致“私刑”的泛滥,使一些本不应该被判处死刑的犯罪人也被杀死。从这个层面讲,保留死刑,对大多数犯罪人来说是有积极意义的,他们将可能得到公正的司法机关的审判,而不被愤怒的民众草率处死。四、保留死刑、兴利除弊(一)死刑与犯罪的关系死刑与犯罪的关系,最形象的比喻是抗菌素与细菌的关系。正如抗菌素可以杀死细菌,死刑可以剥夺某些犯罪人的生命,使他们失去犯罪能力,同时对其他犯罪人和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产生震慑作用;又如细菌对抗菌素可能产生抗药性,死刑用多了,死刑的威慑力就会减弱,人们(尤其是犯罪人)会对死刑产生一种“麻木不仁”的态度。用更加科学的语言解释,需要引用一些心理学的知识:人们对外界的刺激必然产生反应。人们对刺激的反应会随着刺激的持续而不断减弱;一旦刺激停止,经过一段时间,再进行刺激,又会产生较强的反应。因此,适用死刑,并不是适用得越多越好,必须寻找适当的量和度,才能发挥出死刑的最佳效果。(二)发挥死刑效能的改革方向如上所述,死刑的存在在当今社会的情况下,是十分必要的。为了发挥死刑的作用,克服其缺点,兴其利,除其弊,必须进行变革,以下仅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设想:第一,减少死刑的数量“减少死刑的数量”一语本身是有歧义的:是减少包含死刑的罪名的数量,还是减少实际适用死刑的数量?这里以上两种解释均要包括:既要减少刑法分则中规定有死刑的条文的数量,又要减少实际适用死刑的数量。而且,减少刑法分则中规定有死刑的条文的数量直接导致司法实践中适用死刑数量的减少。首先是减少刑法分则中规定死刑的条款。减少死刑总是有一定范围的,如果减少,就应减少没有被害人的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大部分经济犯罪不涉及暴力,不宜适用死刑 ,还有一些非暴力犯罪,如传授犯罪方法罪,既不涉及暴力,又无直接被害人,完全可以不适用死刑。另外,我国刑法在立法技术上还应作重大改革,应把很多犯罪中的杀人情节都按故意杀人来处罚。这样一来,可以减少刑法中“死刑”二字的出现次数,更加明确了我国刑法中死刑适用的犯罪的种类。还有,对于一些司法实践中实际很少有被判处死刑的罪名取消死刑,这对打击犯罪的影响并不大,但对提高我国的国际声誉的作用却是巨大的。其次,减少适用死刑的数量。在这方面,其实我国建国以来的刑事政策一直都在追求这个目标。我国在适用死刑的政策上,一直都在“坚持少杀”、“可杀可不杀的不杀”,这是一贯的政策。虽然这一政策在不同历史时期坚持的力度不同,但可以说,一直是发挥作用的。现在,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有明显错误的激情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往往都不适用死刑,这是我国刑事司法轻刑化的可喜进展,这一趋势应该坚持并得到提倡。第二,调整我国刑罚的整体结构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其中主刑有五种,由轻到重依次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在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之间,存在着刑罚轻重的不协调。有期徒刑最高15年,数罪并罚也只有20年,罪犯服完一半刑期就可能释放;无期徒刑名义上是终身监禁,但罪犯服刑满10年就可能假释;接下来的死刑,有一个缓期二年执行,如果被死缓,一般都会减为无期徒刑,有的还会减为有期徒刑。这就造成死刑立即执行高高在上,其他所有刑罚都望尘莫及的情况。从死刑到死缓以至下面的无期徒刑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真空,给准确量刑造成了困难,有时甚至是不得不适用死刑。一个比较好的方案是将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最高限制提高为25年或30年,对无期徒刑必须服刑满25年或30年才得假释,对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只能减为终身,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死刑立即执行保持不变。这样以来,对严重犯罪量刑的选择余地就更大了,严重犯罪的量刑也有了梯次,不必动辄就用死刑立即执行,罪刑相适应原则也会得到更多的表现。第三,限制死刑的适用对象《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美洲人权公约》等国际性文件规定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犯罪时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政治犯和被指控犯罪时已满70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些规定已被许多国家采纳,从而使死刑的适用对象受到严格限制。对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和犯罪时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这在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中已有明确规定,不必多说。对于政治犯是否适用死刑,我认为应该区别对待:如果是政治犯同时又实施、参加、组织、策划、指使其他普通刑事犯罪,如爆炸、杀人等,其普通刑事犯罪行为应单独立定罪,可以适用死刑;如果是单纯的政治犯,不涉及其他普通刑事犯罪,就可以不适用死刑,这也是国际通行作法。对于被指控犯罪时已满70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我认为完全可以规定入我国刑法。对年迈者的特别照顾,我国古已有之,在封建社会,对年迈者不可刑讯。现在将被指控犯罪时已满70岁的不适用死刑规定入《刑法》,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实践中遇到已满70岁的人被指控犯罪的人就很少,有助于改善我国的国际形象,对我国的法制又没有什么冲击。因此,规定此条应尽快列入日程。第四,完善死刑复核程序“防止错杀”是我国死刑政策的三大组成部分之一,本应在本文中加以研究。但由于所涉及的多为刑事诉讼法的内容,这里不做过多分析。五、创造条件,废除死刑上文已反复强调,死刑是残忍的,是和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程不和谐的,死刑总是要消亡的。死刑的消亡不能不靠人,因为死刑是规定在法律中的,而法律又完全是人来制定的。但人们在废除死刑的问题上不能过于积极,如果一厢情愿,为了各种崇高的目的废除死刑,而不顾社会的实际情况,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无奈地恢复死刑,这方面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菲律宾,菲律宾在废除死刑十几年后又恢复了死刑。到底何时才能废除死刑,我们还是在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寻找一些可能正确的答案:(一)社会整体形势稳定社会整体形势稳定,是包括多方面的内容的。社会矛盾缓和,犯罪率低是其中最为重要的。要废除死刑,必须具备这个条件。否则,人民会无法忍受大量犯罪的发生而政府却显得很无能。人对很多事情是有一定的忍耐力的,对犯罪也是一样。倘若犯罪发生率低,又距离自己较远,人们是不会非要要求政府对罪犯适用死刑的。这时,只要把犯罪的人关起来,不继续危害社会就足够了。(二)社会控制严密首先,不同国家,社会对人控制程度是不相同的。如果一个国家的社会控制严密,处处设防,犯罪几乎成为不可能,那还用死刑来干什么呢?人们即使想犯罪,也很难犯到要判死刑的严重程度,死刑自然就没有必要了。其次,对一个社会的各个成员来说,相同的刑罚对于每个人的作用是不同的。对于一个有名望的人如果因为犯罪被监禁几日,他的社会信誉全部完了,这比要了他的命还可怕;而对一个社会底层的人来说,也许死刑对他也是无所谓的。人的素质提高了,一个人能清楚地认识自己行为的法律意义,他的行为就能被无形地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有了这些看不见的控制力量,无疑是刑罚的负担又减轻了,更少有要适用死刑的情形了。(三)刑罚的威慑力足够强一提到刑罚的威慑力,人们会立即想到刑罚的严厉性。诚然,刑罚越严厉,其威慑力就越大,这一点是不容质疑的。但是,如果只认为刑罚的威慑力来自刑罚的严厉性,则是片面的。笔者认为,刑罚的威慑力至少是由严厉性、及时性、必然性三个方面共同作用的产物。从犯罪到受到刑罚处罚的时间越短,刑罚的威慑力就越大。“只有使犯罪和刑罚衔接紧凑,才能指望相联的刑罚概念使那些粗俗的头脑从诱惑他们的、有利可图的犯罪图景中立即猛醒过来”。犯罪引起刑罚的必然性,也直接关系到刑罚的威慑力。“对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然性,”试想如果所有罪犯能在犯罪后不久被抓获,并审判定罪,进而入狱服刑(这当然是难以实现的理想状态),有犯罪倾向的人看到的只是犯罪必然且立即带来的不利结果,对犯罪就望而怯步了,刑罚就没有必要那么严厉,死刑的必须程度就相应降低了。当然,这对犯罪的侦查、审判的要求就大大提高了,犯罪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破获且破案率要大大提高,才能实现在刑罚的严厉性下降、最终废除死刑的情况下,刑罚的威慑力不受影响。小结死刑虽然在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它却有着其他刑罚所不具有的特殊作用。因此,在死刑存废的问题上,应坚持继续保留死刑,同时进行必要的改革,使死刑发挥更大的作用。最后,在社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一步一步废除死刑。如何写论文写下自己的想法是完善它的好方法。你可能发现自己的想法在纸上会变成一团糟。写作是很痛苦的事情,但是当你越来越熟悉它的时候,就会很快了。如果你把它当作一种艺术,你就会在写作的过程中体会到无穷的乐趣。你也会遇到和其他作者一样的滞碍。这有很多原因,而且不一定能顺利解决。追求完美是一个原因。记住:写作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当你发现所写的不是你开始想写的,写下粗稿,以后再修补。写粗稿可以理出自己的思想、渐渐进入状态。如果写不出全部内容,就写纲要,在容易写具体的内容时再补充。如果写不出来,就把想到的东西全部写出来,即使你觉得是垃圾。当你写出足够的内容,再编辑它们,转化成有意义的东西。另一个原因是想把所有的东西都有序的写出来(in order)。你可能要从正文写起,最后在你知道你写的到底是什么的时候再写简介。写作是很痛苦的事情,有时候一天只能写上一页。追求完美也可能导致对已经完美的文章无休止的修改润饰。这不过是浪费时间罢了。把写作当作和人说话就行了。写信也是练习的好方法。大多的文章也会因为风格很想给朋友的信件而易读(can be improved)。写日记也是很好的锻炼。这两种方法还有其他的好处。无休止的修改格式而不是内容也是常犯的错误。要避免这种情况。LaTex(附:CTex)是一个很好的工具,但是它自己有很多自定义的宏定义

《脂粉脸谱:都市女性犯罪实录》作 者:海剑著出版项:知识出版社 / 2004-3-1原书定价:¥丛编项:法里法外丛书装帧项:平装 21cm / 277<社会转型中的妇女犯罪> 作者: 王金玲 出版社: 浙江人民 犯罪的女性-关于妇女犯罪的研究专著,据(英)卡罗尔《女性与犯罪》编译一版一印8000册 作者: 季晓磊 王科 出版社: 警官教育出版社 《女性与职务犯罪 》【作 者】傅新球 【出 版 社】 安徽人民出版社 【书 号】 7212026514论文--论女性犯罪原因 女性犯罪比较复杂,因为女性犯罪的原因多非本人的犯罪故意,毕竟现在的社会中女性还是一个若是群体,其次法律对女性的保护也是很明显的,至于你说的那种滥杀女性的罪犯国外居多,因为多是心理变态的那种,在上述的那些书中你可以找的到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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