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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农村彩礼

发布时间:2024-07-04 11:06:14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农村彩礼

农村结婚彩礼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彩礼:1、结婚彩礼是婚前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3、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一、农村 结婚 彩礼 规定是怎样的? 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 为条件。 相关知识:离婚后该不该退还彩礼 离婚纠纷 中,离婚后彩礼是否返还成为焦点之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在此提醒:因此不能简单将是否办理结婚登记看做是返还彩礼的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把公正牢记在心里。 如果 离婚协议 中约定将共有财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单方能否反悔撤销 婚姻法对恋爱前的彩礼规定 如果你们还处于恋爱的阶段,但是你对她的爱意又是情深似海的。且给她购买的物质方面的数量又是不计其数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中,你给她的东西并不能够划分在彩礼当中,这种手段只能被婚姻法列为赠送的关系,你是不能够要求她返还的。 二、婚姻法对 彩礼返还 的额度规定 如果你与你的爱人没有登记 结婚证 ,可是在这个过程中,你们的婚姻出现了危机,需要分手。那么在这种情况中,你要求对方返还当初你给的彩礼钱,那么新的婚姻法内容规定就是:会整体的来总结你们生活的时间长短以及双方的过错大小度这些方面的因素,来判定彩礼返还的额度。 婚姻法对男方出给女方的婚宴彩礼的规定 如果你当初在迎娶你的伴侣时,你爱人家中邀请宾客的婚宴费用是全部由你支出的,那么你又向法院起诉了要女方家返还这一方面的费用。在这样的情况中,女方是没有责任和义务把这些费用返还给你的,因为你给她花费的都是一些消费性的价格,并没有真正的给她金钱这样的实物。 在我们国家农村结婚的时候,实际上它是存在着很多的彩礼的,一般情况下,在结婚之前都会由男方给予女方,这个时候他是以结婚为目的所进行的,所有法律当中规定的,截止日后没有结婚,但是也一般不能够退还,但是在特殊的条件之下是可以退的。

彩礼法律研究论文

围绕以下方面:1、彩礼是一种风俗习惯,在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演变之后,依然活跃于我国民间社会。2、研究彩礼问题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3、婚约、彩礼在国家立法上的变迁。4、彩礼的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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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彩礼的论文研究

我觉得这是一个陋习,需要给大家普及基础的知识,也要避免这种情况。

主要是因为农村的女孩比较少,这也是和之前的重男轻女有很大的关系,再加上农村男孩没有什么上进心,责任感比较弱,所以才导致了天价彩礼。想要改变天价彩礼,首先应该学会尊重女孩子。

农村结婚彩礼之所以会那么高,主要是因为农村人的思想比较封建保守,所以才会定高额彩礼。我对彩礼的看法是首先,彩礼确实可以表示男方对女方的一个心意。其次,对于女方来说,彩礼确实是婚后的一个保障。另外,其实结了婚都是一家人,彩礼最终还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在农村,彩礼一般都比较高,其实农村彩礼高不是没有理由的,主要是因为很多农村还有一些封建残余思想,要彩礼的时候一点也不含糊,都是非常狠的。不管对方家庭条件怎么样,反正彩礼是往死里要。我个人认为,彩礼可以要,但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首先,彩礼确实可以表示男方对女方的一个心意,也能够鉴定女方对男方的心意。有些人已经快到结婚的时候了,就是因为彩礼最后闹崩了。其实,彩礼确实能够鉴定男方对女方的心意。如果说男方因为女朋友彩礼这件事,跟女方最终分开,其实也证明他们之间的爱情并不牢固。假如说一个男生想尽办法都想要和这个女孩在一起,那么这确实是真爱了。相反的,如果女方毫不松口,一直坚定地要高额彩礼,也证明他对男方不是真心。

其次,对于女方来说,婚后的女性确实付出很多,彩礼也确实是婚后的一个保障。现在社会上的大部分情况是很多女性在我结婚之后会生孩子,然后带孩子,做家务,照顾家中老人,为家庭付出很多。甚至于有些女性最后被男生抛弃,面对这种情况,我觉得女性要这个彩礼,其实也是为了婚后得到一个保障。毕竟谁也不想付出了自己的一切,最后什么也没有得到。

另外,其实结了婚都是一家人,彩礼最终还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其实换个角度想,结婚之后大家都是一家人,如果说一家人能够和和睦睦地幸福的在一起,钱放在谁身上又有什么重要的呢?这笔钱最终还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以上就是我个人对彩礼的看法。

我认为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糟粕。现在的男女都有了自己的工作和事业,我觉得彩礼可有可无。

农村彩礼现象的论文研究

我认为一些特别落后的农村地区,他们的思想教育程度不高,还是会把女子出嫁当成是卖孩子一样;彩礼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能够让一个新的家庭生活变得更好,其次的话还有一些人认为彩礼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女孩子以后在婆家的时候有底气。

农村的高价彩礼,到处都有比较高的,也有不说彩礼,彩礼高低跟谈恋爱的感情也有一定的关系,有些不说彩礼倒贴彩礼的都有,真正的真爱来了,彩礼是挡不去两人的结合,彩礼是建在感情上的,可高可低的,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两人结婚之前,自由恋爱谈得久一点的,双方家庭都比较了解,生米煮成熟饭,未来女媳,对女孩家庭印象良好,两人那么相爱,做大人的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彩礼也就不会为难男方。

二,经过别人牵线,两人走到了一起,双方家庭都确定了你两好婚缘,彩礼的事,就会好商量的,主要就是要两个人的感情情投意合。

一,经人介绍,而且是闪婚,双方都不太了解,都是媒人在中间搭桥说了算,这个彩礼就有点不好坎价,达不到标准就没有戏了。

二,自由恋爱,感情还可以,女方家境比男方好,女方家长看不起男方,有点小瞧不起的样子,女方就会故意叼难男方,开出天价彩礼。

彩礼高有名声,也可以有一定的保障,使男方更加珍惜女方。

彩礼说多了,有点卖女的意思,男方有点记恨,压力有点大。

高彩礼保护的是女方的利益,对女方来说,彩礼越高越好,能让男人不舍的离婚,离不起婚。弊端就是增加了男方的家庭负担,让穷人结不起婚,相爱不敢爱,想性福都难!

按我们农村老家当地习俗,男方下聘礼后,女方再回以嫁妆。彩礼代表男方对女方的一种态度,可是,这种态度慢慢演变成一种炫耀资本,攀比之风。

老家村东头的铁柱的彩礼。10万礼金,外加3金,镇上的楼房,可以首付。小两口不负责还贷,男方父母还。另外一辆10万l以内的轿车,女方买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等电器作为嫁妆。

老舅家闺女收的彩礼。老公给了12万礼金,房子贷款付的首付,5万装修。老舅给了6万给买了一辆国产车,装修不够老舅又给的5万。

一个县城里的朋友的彩礼。朋友娶了个县城边上的媳妇。奉子结婚,对方还有个弟弟,要15万彩礼,县里买的楼(贷款)。结果,媳妇跑了,彩礼一分钱没拿回来。现在就是一个人挣钱,养孩子还得还贷款,他也是个打工的。

据一项媒体调查问卷显示:

●的家庭需要向亲朋好友借钱甚至去“抬钱”(高利贷)给付彩礼

●给付彩礼后,的家庭资金困难、没有了生产经费

●5%的家庭出租了自家田地、失去主要生计来源

●的家庭债台高筑、因婚返贫

婚姻是男女双方“一辈子的大事”,也是双方家庭的大事。在广大农村,给付彩礼现象较为常见,也是家庭的一项重大开支,但连年上涨的彩礼和必不可少的花销成为许多家庭沉重的负担。

乡愁在这个年代一定是稀罕物,只有身在异乡的游子才会觉得弥足珍贵,所以要倍加珍惜。只有走出去的农民有乡愁,才会对家乡有好感,因为留恋,才有可能回馈乡里。这是一个良性循环:以文明的 社会 风气唤醒乡愁,留住乡愁,从而促进新农村建设,难道我们不应该这样做吗?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移风易俗,诚然不易,但只要顺势而为,积极弘扬 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高价彩礼陋习就可得到革除。

1、男多女少,比例失调。20世纪80、90年代农村较严重的重男轻女的现象和计划生育国策深入相互作用的结果;

2、农村光棍问题突显。大量农村青年外出打工,女青年留在大城市、嫁到条件较好的地方较多,男孩找媳妇只有掏高额彩礼从条件更差的地方往回“买”媳妇。

3、经济因素影响。一些贫困山区希望通过女儿嫁人要高价彩礼来偿还儿子娶媳妇的债务。

4、生存环境制约。一些自然条件落后、交通不便、经济差的村子以及生活在这些村子里家庭拖累较重的家庭,结婚的彩礼普遍比较高。

5、封建传统观念。不少父母为了不让儿子打光棍,宁可跟亲戚朋友借钱,也要为儿子早早“占”个媳妇,有的甚至去借高利贷。

6、农村攀比风严重。嫁女儿的人家看到别人要了彩礼,就想着自己不要,面子上过不去,也怕别人说自己家的女儿有毛病,从而出现攀比下的“行情”上涨现象,使得彩礼居高不下。

7、农村人“面子问题”。在农村,彩礼等于女人身价,嫁闺女不收彩礼,显得自己闺女不值钱,只有收了才够体面,而且收得越高身价也越高,面子便也越大。

8、市场经济观念冲击。近十几年,一些农民工进城打工看到了城市商业的繁华,“一切向钱看”的商业观念在农村盛行,物质思维和赚钱利逐利的思想也在影响农村人,女方家里认为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白白这样送给了男方,感觉吃了亏,所以,应该得到男方的金钱补偿。

9、逞能摆阔大有人在。一些本身家庭条件好的出于摆阔、展示能耐的心理,送彩礼时出手大方,而那些经济能力差的人家虽然苦恼,但也只能没有反驳之力,只能跟在屁股后头人云亦云,讲排场的虚荣心也难逃其咎。

10、保媒拉纤推波助澜。在农村普遍存在介绍对象的现象。这些保媒拉纤的职业红娘,一般收8%到10%的彩礼佣金作为酬劳,中间难免会有哄抬物价的现象。对高价彩礼起到助推器的作用。

1,高价彩礼的优势分析

(1)从 社会 角度上看。体现出现在女性 社会 地位的提高,从原来 社会 从属地位上升到男女平等的地位,而彩礼价格的高低也正是结婚之后男女双方家中地位的博弈。

(2)从女方角度来看。当彩礼和嫁妆是离婚时可退还的时候,它可能起到保证金或者赡养金的作用。当双方知道未来离婚可能要退还彩礼或嫁妆,那么双方可以更好的善待彼此,减少离婚的可能性。

(3)从生活角度来看。如果把彩礼给小夫妻,虽然说本质上彩礼归女方,但是在以后夫妻生活减少了生活成本和风险。

(4)从心理学角度来看。满足了丈母娘的一种求偿心理,传统 社会 认为女儿一出生就认为是亏本的,要求高价彩礼其实就是一种差价补偿心理。

2,高价彩礼的劣势分析

(1)因婚致贫,债台高筑。高价彩礼让本身拮据的家庭,因婚致贫,债台高筑,有的甚至铤而走险借高利贷。

(2)恶化风气,挑战良俗。天价彩礼的泛滥,挑战公序良俗,恶化农村 社会 风气,加剧家庭矛盾,影响农村稳定

(3)制造不稳定因素。天价彩礼成为脱贫攻坚的拦路虎,阻碍农村发展,制造了很多不稳定的 社会 因素。

(4)伤害 情感 ,破坏婚姻。高价彩礼演变成赤裸裸的商品交易, 情感 在她面前一文不值,而临时加价的高价彩礼,可能直接导致婚姻终结。

3,高价彩礼的机会分析

(2)一些地方政府推出了一些规定,试为彩礼、婚礼费用提供“指导价”的方式达到移风易俗,减轻婚姻家庭负担的目的。

(3)二胎政策的放开,体现了农民的思想观念发生转变,不再重男轻女,减轻男女比例失调的情况。如果说男女比例相当,彩礼的价格相信也不会再这么高。

4,高价彩礼的风险分析

(1)付彩礼的一方,内心会产生负担,导致家庭经济问题紧张。同时,也会对女方家产生强烈的愤怒和不满,当这种关系中间夹杂了不和谐因素,很容易在以后的婚姻生活中埋下隐患,造成损伤。

(2)一旦一方解除婚约,彩礼退还问题往往会产生民事纠纷,这对于付彩礼一方也就会产生一定的风险。

(3)高价彩礼依然缺乏法律上的具体依据和实施办法,后续的法律制定还有待完善。

(4)高价彩礼不仅恶化了农村 社会 风气,挑战了公序良俗,更成为了婚姻不稳定的因素。

1、提高农民婚姻法律意识。在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村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自觉抵抗高价彩礼的不正之风。

2、媒体正确引导。通过宣传高彩礼婚姻的 社会 危害,批露和曝光反面典型,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

3、乡镇、村组制定村规村约。开展“反对高价彩礼,倡导婚嫁新风。引导农村家庭把精力用到勤劳致富增加收入上,逐步改变传统不文明的婚嫁陋习。

3、农村山区贫困扶持。按照地方政策加大扶贫开发的有利时机,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农民摆脱贫困提供有利的先决条件。

4、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经济处罚措施,依法打击婚姻买卖行为,真正抑制高价彩礼婚姻蔓延。对索要高价彩礼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并进行教育。

5、规范农村婚姻中介。应加大对职业婚介所、婚介人、职业媒婆的培训,不定期地对行业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法规培训、职业素养培训,规范农村婚介。打造婚介市场诚信的环境,坚决打击媒人哄抬彩礼行为。

有钱人无所谓啊可以使对方父母放心,但没钱的可使一对新人拆散了啊

大家对农村的高价彩礼问题应该也有所了解,最近这几年,我们苏北农村地区的彩礼高也是很严重,我们就来说说。

我们这边媒人还没有开始介绍呢,几个媒人的手机话费得先充上,(现在媒人都不跑腿了,都是电话联系!)事成之后,报酬丰厚,先不说烟酒和喜糖,点心之类的,光一个介绍费就大几千,结婚还要请来喝喜酒,一场也不落下!

然而现在的高价彩礼,让很多人都觉得这根本就不是结婚,完全是在为难人,面对这样的问题,打多数农村人还是选择了接受,省吃俭用积攒了几十年的积蓄,为了给儿子娶媳妇全部拿出来,不够的再去跟亲戚朋友去借,或者去拿贷款,结婚是风光了,婚后或者还款的日子,太难了,让儿子背债,媳妇不乐意了,痛苦的只有老人!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改善了很多,现在的农村人也越来越有钱,彩礼也是水涨船高,单身也确实有很多人接受了这样的现实,像我们这边就是因为一点小钱不到位,甚至结婚那天少买一件小电器,下车钱少了,种种原因都前功尽弃!而丈母娘这个角色太重要了,对于一些比较讲理的,你给她10万,她返回来20万的东西,当然,这也是值得的。但是对于一些你给她十万,而她什么东西都没有返回来,甚至结婚之后还会说各种各样闲话的,或者听说谁家彩礼比她家给的多,后悔当初要少了,感觉亏了这可就真的有点为难男方了。

我们这边还存在另一种状况,就是彩礼两人真心相爱,父母非天价彩礼不嫁!女儿婚后不管父母,女方父母这边,对女儿的事也不再过问,对女儿来真的挺残忍,父母养她为了赚钱而已,这种情况也是个例!在农村这样的事情太多,现在每个村子的大龄青年娶不到老婆也有几十个,只要听说谁家姑娘离婚了哪怕带个孩子,也愿意,现在这种状况没有办法,花再多的钱,唯一的希望就是女方可以安心的过日子,仅此而已!

现在很多人跟风,彩礼一家比一家高,巴不得自己女儿论斤出售一样。男女双方家庭经济条件好的话,彩礼还不是负担,如果有一方家庭经济比较差,彩礼太多,务必带来的经济压力就大。地方风俗习惯不一样,有些地方女方陪嫁彩礼多,有些地方男方出彩礼钱比较多,但不管怎样,彩礼最好是双方商量好,各自经济条件可以接受的数。现在很多女方都是狮子大开口,男方家为了面子只好东凑西借先顶上,他们不成想得以后累的只是自己女儿女婿,而且还有可能会影响他们日后的婚姻质量,高价彩礼要不得

弊大于利,这样会导致很多感情因为钱而不敢结婚,挑战了感情的底线

随着 社会 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婚姻方面的攀比心理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彩礼,婚车,房产的要求。关于婚车和房子这都是实实在在的物质还好一些,但是彩礼给了女方,至于陪嫁多少,那可不好说了,有的多,有的很少。这无形中增加了男方的经济压力,尤其是农村地区尤其突出,实在的说,农村的普通老百姓,多数都是在倾全家之力,甚至是一屁股债来给孩子结婚的。

而对于女方来说,极大的缓解了家庭的经济条件。当然女方家长把孩子拉扯大,也确实付出了很多的心血和爱,适当的收取彩礼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如果过于多了。彩礼的性质就值得怀疑了。

其实婚姻的本质在高彩礼,高要求的环境下,对于男方来说也确实一般情况下舍不得离婚,但其实这里面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婚姻的性质,从以爱为基础的婚姻变得更加物质化了。

对于大部分的农村家庭,结婚的成本都是难以承受的。表面上高高兴兴,风风光光的把媳妇儿娶到家里,实际上在全家,尤其是男方心里是有怨恨的,这是实际情况,也在情理之中,说一句白话,男方多少会有点自己是买的媳妇儿的意思,再加上,婚后,欠下的债务陆续要还,无形中家庭压力会加大很多,那么全家内心的怨恨在根里就给女方种下了,尽管谁都不会这么明说,家庭矛盾的序幕就此拉开,这是毫无疑问的,农村这种情况比比皆是,反而增加了离婚的概率。

其实很好理解,也就是给人一种理解,就是打着彩礼的名义有些一定程度上的买卖婚姻的感觉,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婚姻中感情的分量。尤其是为了结婚背负一身债的人家,心里是什么感受,可想而知。为婚姻的稳定和谐,打了一定的折扣。

首先说说利处吧,我真找不到,要非说有可能满足面子也算一利吧!好多农村人喜欢攀比,高价彩礼刚好满足了他们的虚荣心,又可以到处炫耀一段时间了。

接着说说弊处,那可就多了。最关键一点,如果男方条件可以,多拿点彩礼对以后生活应该没有啥影响,如果条件一般或者不好的话那就影响大了,到处借钱,女方嫁进门之后再一起还账,这日子难免发生矛盾,天天因为钱争吵,怎么能过好。索要高价彩礼已经失去的结婚的意义,两人走到一起是因为爱情,不能建立在金钱上。那样的感情是不牢靠的,风吹及散,到时候伤害的不止自己,还有孩子双方父母。

只要我们肯脚踏实地的工作,没有彩礼依然可以在一起,一生的幸福才是真幸福!我们要相信真爱存在,杜绝高价彩礼!

你好,我是乡野小语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说一说农村天价彩礼的利与弊。关于现在的彩礼逐年倍增问题,媒体,央视,不止一次的报道过,但是这个问题始终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解决,导致今天许多家庭因为婚姻背负着沉重的压力,上演着人生一个有一个悲剧! 有顺口溜说:养女从此腰缠万贯,养儿从此负债累累!形象的说明了当下天价彩礼带给人的压力和窘迫。

女儿嫁人,儿子结婚这本应该是喜上加喜的事情,也是人生道路上必然的事情。有句经典的话,百善孝为先,无后为大,说的就是婚姻。按照老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习俗,结婚为了喜庆,图个吉利,彩礼钱由双方父母共同协商,你情我愿。但是在今天,却变成了天价彩礼,而就是因为这种天价彩礼才上演了今天所发生的许多悲剧……

天价彩礼的弊端显而易见,多少家庭因为给孩子取娶个媳妇,负债累累,悲剧不断上演,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和谐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一个不富裕的家庭,因为彩礼,高磊债台,上演着每年的收入只够结算负债利息。在变味的彩礼驱使之下,婚姻也变味了不再是爱情,而是买卖。这样的婚姻导致多少个家庭支离破碎,男方因为彩礼高,对女方心存怨恨,婚后很快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吵大闹,导致夫妻感情急速降温,最后导致婚姻破碎。现在的农村离婚率每年都在增加。在天价彩礼的婚姻后,因为男方债台高磊,生活艰巨,很多娇生惯养的大小姐适应不了这样生活,在过一两年后选择离婚。

为此,关于天价彩礼问题,我们市政府也制定出台了《关于倡导婚俗新风加强农村婚姻管理工作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引导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嫁观,抵制婚嫁陋习,树立文明乡风,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现代文明素质。

然而,天价彩礼这股斜风仍然飘扬在偏远的农村天空。彩礼这原本是一种习俗礼仪,在婚约中应该以示诚恳之意,也是对女方父母生养女儿所付出的一点补偿,结婚彩礼的存在也有它的合理性,但是它绝对不是用来相互攀比的筹码,更不是部分家庭把嫁女儿做为改善生活条件的手段,也不是衡量自己女儿分其实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在天价彩礼的背后也有一些值得倡导和督促我们进步的东西。

虽然现在的农村在国家的扶持下,变化很大,乡村道路硬化,各种文化传播。但是毕竟祖祖辈辈都是在农村长大的,缺少文化教育,思想落后,还没有更上时代的步伐。在经历了一幕幕悲剧之后,很多人的观念也因此改变了。最直接的反应,以前很多农村人都是拒绝外出打工的,每年在田间劳作,靠着政府的补贴生活的也有。但是在天价彩礼的重压下,使得这部分人不得不转变思维。就我们村,很多人家原本也就是一个中等家庭,自给自足,但是在孩子结婚以后,也是负债累累,只能外出打工还债,很多家庭都是老两口,小两口都出去打工,四个人两年收入足够还清所有负债,看到利益后,在外面多工作一两年后,有人甚至在外面买了房,车,有的回到农村那也是富裕家庭。有句话,是我们经常鼓励自己的一句话,不逼自己一把,你永远不知道你能创造多大价值.人都是逼出来的。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当然也有像我这样的,越混越惨,负债成几何倍增。

有利就有弊,同样,有弊就有利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

传统意义上的“结婚彩礼钱”,指新郎一方购买婚房,家具,婚后生活用品,以及各种婚礼仪式花费的钱财。

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结婚不讲财”。

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结婚彩礼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淡化状态”。

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在“一切向钱看”等拜金主义思潮下,“结婚彩礼钱”开始重新进入中国老百姓的视野。

与西方婚姻习俗不同的是,在中国,“结婚彩礼钱”都是由新郎方承担的,新娘方虽有陪嫁(嫁妆),但因女方家境而异,一般来说均低于男方给的彩礼价值。

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

结婚彩礼钱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结婚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可用来支付女方的酒席费用,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围绕以下方面:1、彩礼是一种风俗习惯,在经历了几千年的历史演变之后,依然活跃于我国民间社会。2、研究彩礼问题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3、婚约、彩礼在国家立法上的变迁。4、彩礼的法律性质。

法律专业农村土地论文开题报告

你论文选题定好了吗?开题报告选题老师同意了?开题报告格式要求准备好了没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希望能够帮到你?提供一个开题报告范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对你开题报告写作能有帮助。提供一个开题报告范文范例,仅供参考,希望对你开题报告写作能有帮助。提供一个学校范文仅供参考: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对企业健康发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扩大就业渠道、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占全国企业总数99%、工业产值60%、利税40%、就业机会75%的中小企业,现阶段不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在对外贸易中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中小企业在对外贸易中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途径或策略2.探究中小企业的出口路径的意义中小企业能在国际市场大显身手,也能推动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扩大企业市场,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困难,可以利用出口获得发展资金,也可以吸引海外风投基金或者吸引外资合股以及从海外资本市场出口型中小企业是近年来我国贸易增长的中坚力量,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其发展越来越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与和谐。产业集群化发展是目前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一种重要经济现象,也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其对企业、区域、国家的经济发展都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对于我国出口型中小企业目前产业集群发展的现阶段而言,还存在很多问题,比较突出的一点就是集而不群,大而不强,缺乏整体协调发展的支持体系和战略部署。这一点,在当前全球经济危机的形势下尤为凸显。 目前我国对出口型中小企业的研究还不多见,远远落后于实践中的需要。本文将从经济学视角,以我国出口型中小企业集群作为研究对象,以促进我国出口型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提高集群应对风险能力及集群竞争力为目标2.国内外研究现状3.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无论是3.选题研究的内容:该论题研究的内容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一、对“三网融合”背景下广电产业所面临挑战的研究(一)广电产业运营模式的转变(二)员工配置和技术能力的提高(三)广电网络业务能力的提升二、对“三网融合”背景下广电产业所面临机遇及对策研究(一)机遇1、拓展电视传播的新渠道2、增强电视传播的互动性3、扩大电视传播受众群体(二)对策1、加快广电网络的改造2、开办内容新颖的节目3、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4.选题研究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技术路线:首先,了解本论题的研究状况,形成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其次,进一步搜集阅读资料并研读文本,做好相关的记录,形成论题提纲。第三,深入研究,写成初稿。最后,反复修改,完成定稿。研究方法: 运用文献分析法、文本细读法、比较法、综合分析法等进行研究。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把自己的关键问题用两句话写下即可)5.研究与写作计划:2014年3月1日——3月6日 确定选题、收集相关资料2014年3月7日——3月10日 撰写开题报告与开题2010年5月1日——6月30日 收集资料,开展研究,形成写作提纲2010年7月1日——9月30日 深入研究,形成论文初稿2010年10月1日——10月30日 论文修改、定稿、打印、答辩

一、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存在矛盾的对立统一1.城市化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要有一定土地做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水平得到迅速提高,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近半个世纪中我国城市发展的最快时期。据统计,1998年我国城市人口约 亿,城市化程度大约为。但与世界相比,发展还是很慢,1996年世界城市化程度已经达到,而日本在1990年就达到 。据专家预测,我国到2050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70%,在未来50多年中,将有约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及其家属进城,变为城市人口。这样不仅要建立大量新城市,而且现有的许多城市都要程度不同地扩大其规模。土地是城市的依托,城市化建设必然要有一定的土地做保障,按照每个城镇人口占地100 平方米计算,增加5亿城市人口,约需要土地5万平方公里,即7500万亩。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并转变为城镇人口,推动大批新城市的建立。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城镇需要调整产业结构,进行现代化建设和旧城的更新改造。新城市的建立和老城市的扩大是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表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此而占一部分土地,包括一部分耕地,是不可避免的。2.我国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最新公报显示,全国耕地面积亿亩,人均耕地面积公顷(亩),仍不到世界人均耕地的一半,而且地区分布很不平衡。人均耕地较多的一些省,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这里自然条件较差,粮食产量较低;人均耕地较少的省(区、市),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京津沪三市,这里自然条件较好,粮食产量高,但也是耕地大幅度减少的地区。全国还有607万公顷(亿亩)的耕地坡度大于25度,而在耕地面积中,无灌溉设施的耕地比重高于有灌溉设施的耕地,全国还有30万公顷的耕地不同程度地受到土地流失的危害。这些都说明,我国耕地的总体质量也是不高的。新《土地管理法》着重强调了加强耕地保护问题,其目标是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新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但是我国耕地资源的主要特征却是耕地面积占土地资源比例小,耕地后备资源不足,质量低,人均耕地少,且日益减少。在自然条件和生产力所允许的条件下,绝大部分能开垦的土地已被开垦。此外,目前我国人口还在以每年一千多万人的速度增加,经济建设正处于快速增长时期,“吃饭”和“建设”给耕地带来的压力,有增无减,并没有缓解。近年来,耕地面积连年锐减,尤其是一些优质耕地的减少,很难靠开发来弥补。目前这种趋势还在发展。仅仅1997年、1998年两年,全国耕地就净减少近600万亩。地方开垦条件差或土地后备资源的匮乏,致使其既实现确保耕地不减少的目标而又同时不影响经济的发展相当困难。据有关方面预测,到2010年,我国还要增加一亿多人口,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陡坡退耕、灾害毁地三项,可能还要减少耕地近一亿亩。3.缓解城市化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矛盾的途径在客观上,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城市的发展和扩大必定要占用一部分土地,但是,城市又不能不发展。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发展城市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一方面,我们必须较快地发展城市,以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切实地保护耕地,使两方面得到协调和统一,在发展城市中尽可能地减少耕地的占用。因此,必须找出一条既能减少耕地占用,又能及时为城乡各项建设提供必需的建设用地,保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以缓解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之间的矛盾。而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途径是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道路。土地集约化利用包括四个方面:(1)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2)农村非农用地的集约利用;(3)农村农用地的集约利用(主要是大城市周围的高投入高产出);(4)全国整体的集约用地水平的提高。其中前三条是被大家所共识,而最后一条则未引起高度重视,而此条正是解决用地紧张的主要途径。土地的集约化利用不但要从局部如某个城市或农村、某个地区或某块土地的角度来考虑,而且要从系统整体(整个国家)的角度来考虑。加快城市化进程能更好地集约用地和节约用地,能够提高全国整体的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实现确保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的目标,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下面就加快城市化进程对减少耕地占用的压力谈几点看法。二、发展城市化建设与土地集约化利用关系1.城市化建设有利于人口出生率的降低,从而减小众多人口对耕地的压力城市和乡村代表了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单元,由于城乡经济水平、妇女职业类别和文化教育程度的差异,而使两者的妇女生育水平有较大的差异,城镇始终低于乡村的生育率。生育期一孩率城镇大大高于乡村,高达90%以上,乡村二孩率超过城镇的1倍多。1998年我国城镇人口出生率为‰,自然增长率‰,而县出生率为‰,自然增长率为‰。以上海市为例,1998年人口出生率仅为‰,自然增长率为-‰。我国历年市镇与县人口生长率与自然增长率对比见表1。表1 我国历年市镇与县人口出生率与自然增长率 单位:‰ 市镇 出生率 自然增长率 县 出生率 自然增长率 影响生育率的因素有:第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经济水平越高,总和生育率越低;反之,则总和生育率越高;第二,文化教育水平。无论是生育率、多孩率,还是平均孩次,有文化者都低于文盲、半文盲,并且,文化程度愈高,生育率、多孩率和平均孩次愈低,两者呈相反关系。造成城乡生育水平差异的另一重要原因也是妇女文化程度的差异。乡村文盲、半文盲率多,女性文盲、半文盲多及农、林、牧、渔业妇女文盲、半文盲多,这“三多”已成为乡村生育水平高于城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第三,职业与劳动性质。劳动性质与文化程度有一定关联。脑力劳动者一般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生育率低;体力劳动者,尤其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文化程度较低,这一因素与经济和其它社会因素共同的影响,使他们的生育率较高。职业的差别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生育率的高低,农、林、牧、渔业妇女的生育率高于其它职业妇女生育率的2-3倍。而城市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文化素质,减少农业人口,降低生育率。此外,计划生育的作用在于引导和加速生育水平的下降,而由于城市社会经济较发展,文化教育程度高,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较容易,能够严格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速度,人口的减少又可减少对耕地的占用。2.城市化建设有利于集约化利用土地,从而扩大耕地面积如何做到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两不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主要是转变用地方式,走集约利用土地、节地挖潜的路子。这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整理宅基地,二是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而大力发展城市化建设,有利于实现粗放用地变为集约用地,并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是既积极而又有效地保护耕地的思路。一方面,城市容纳人口多,城市人均用地比农村人均用地少,土地利用集约度高。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对比见表2。表2显示,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有逐年增长的趋势,但农村始终较城市高出2-3倍。1998年城市人口为37942万,人均居住面积达平方米,而农村人口为86868万,占总人口%,人均居住面积达 平方米。以山西省为例,1996年5个地级市人均占地119平方米,农村人均占地则达平方米。此外,城市规模越大,城市的中心功能越强,人均用地也越少。与小城市相比,要素的投入产出率和主要经济指标的人均水平也较高。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各项指标见表3。表3表明,1996年全国城市增至666个,人均用地99平方米,其中,200万人以上的超大城市人均用地平方米,100-200万人的特大城市人均用地平方米,50=100万人的大城市人均用地99平方米,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人均用地平方米,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人均用地平方米。而且大城市与小城市相比,产业密度(人均GDP)高,第三产业比重大,另一方面,城市化建设能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有利于耕地内部挖潜。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可以空闲出许多宅基地和非农用地,使这些宅基地和非农用地变为耕地,增加耕地数量。如前所述,5亿农村人口进城,若农村按人均160 平方米计算,可减少占地8万平方公里,扣除城市建设用地5万平方公里,则全国可节约3万平方公里,即4500万亩;农村劳动力的减少可以使农民统一经营,连片耕作,减少不必要的路和田坎,增加耕地,使农业生产集约经营和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粮食产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表二 我国历年城市与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对比 单位:平方米/人 城市人均居住面积 农村人均居住面积 21 表三 我国不同规模城市各项指标表全国666个城市平均 超大城市200万人以上 特大城市100-200万人 大城市50-100万人 中等城市50-100万人 小城市20万人以下城市个数(个) 666 11 23 44 195 393人口密度(万人/平方公里) 人均占地(平方米/人) 99 99 人均GDP 9138 15812 14455 13060 8400 6281第三产业比重(%) .城市化建设有利于科技水平和人口素质的提高,从而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程度科技进步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又提高了城市和农村的集约化用地程度,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和劳动生产率。人口素质的提高有利于生育率的降低,从而减少对耕地的占用。城市化水平越高,越有利于集约用地,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越是经济发达国家,城市化程度越高,农业人口越少。而城市化程度比较低的国家则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具有经济落后,农业人口多,出生率高,人口增长速度快等特点。城市化的发展使科技与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推动了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假如我国城市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有足够的资金和技术,去开垦后备的土地资源和复垦荒芜的土地,从而增加耕地数量;农业科技的发展使农业先进的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得到应用,改变传统的耕作方式,对农田精耕细作,从而可以提高耕地质量,达到增加粮食产量的目的;反过来农业的发展又保证和促进了城市化发展。三、我国城市化建设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在现实的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城市化建设中,并没有很好地处理好城市化建设与保护耕地这两方面的关系,存在着在加速城市化建设的同时,忽视保护耕地的倾向。在如何处理耕地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中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1.城市土地闲置与撂荒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幅度增长,一些地方出现了城市土地闲置,甚至撂荒。从广义上讲,城市土地闲置是指:(1)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及时对土地加以利用,或土地利用率未达到规定要求,致使土地处于未被利用或利用不充分的状态;(2)各种非法批地所造成的闲置状态;未经批准已圈占了土地,以及未征、未用或利用不充分所造成的闲置等。1995年,全国开展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全国共清查出非农建设闲置土地600平方公里,为1994年全国各项建设用地总量的%,其中耕地270平方公里,占45%。通过清理,已复耕240平方公里,占闲置耕地的 %;限期开发建设9000公顷;调整使用2000公顷;收回土地使用权4000公顷。另外,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统计,目前我国因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废弃地累计约为133300平方公里。其中,由于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和建设活动废弃土地约为33300平方公里,其中70%左右为耕地;全国因兴修水利、修筑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废弃的土地及农村坑塘、建筑取土等零星废弃土地约为100000平方公里,这之中耕地也占到 50-70%。2.城市违法用地现象严重1995年,全国有18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结合贯彻国家土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非农建设闲置土地的通知》精神,对1992-1994年贯彻执行土地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了土地执法检查。据《中国土地报》报道,陕、粤、赣、豫、皖、鲁、吉、川、湘、浙等10个省,1992-1994年共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32万宗,违法用地面积达 500平方公里,浙、粤、桂3省区违法占用耕地达753300公顷。晋、辽、浙、津、鄂、闽等省,清查出各类土地违法案件41627宗,违法用地面积 7687公顷。在土地资源短缺的江苏省,1993-1994年便查出违法用地8010宗,违法用地面积达3445公顷。这种大规模的集中占用土地和违法滥用土地,不仅远远超出了经济建设的正常需求和实际可能的开发能力,而且是外延发展、粗放经营、以牺牲大量土地资源为代价的。3.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根据1995年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全国640个城市建成区平方公里,空闲土地按10-15%计划,这些城市用地潜力达1926-2890 平方公里,如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用地指标城市人均用地100平方米计算,可安排城市人口1926-2890万,此潜力仅是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土地得到的。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有城市建设用地有很大的内部挖潜改造能力。此外,我国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太低,1990年全国455个设市城市建成区平均整体容积率只有。城市用地结构亦不合理,在结构上存在工业用地比例过大,商业用地比例偏小,道路用地比例过小的问题。用地结构不合理造成地不能尽其用,土地产出效益差,土地价值不能体现。1991年全国城市土地平均工业产值7277元/平方米,地均利税715元/平方米,且因城市规模而差别大,20-50万人口城市地均工业产值6625元/平方米,地均利税525元/平方米,20-50万人口以下城市地均工业产值2459元/平方米,地均利税265元/平方米。4.乡镇企业布局分散,用地规模过大1996年全国共有乡镇企业单位数 ×104个,职工×108人,全国乡镇企业集聚在县镇的仅占1%,在建制镇的占7%,其余98%的乡镇企业少数在集镇,绝大多数在村及村以下。由于过度分散,使用地规模至少增加1/3,出现了不注意节约用地,大量圈占农田,削弱农业生产的问题。5.城市用地增长速度超过人口增长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人口增长需要相应的土地供应,从而占用部分耕地,这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但是,在符合客观规律的前提下,盲目扩大占地规模,把城市的合理发展不适当地变成乱占耕地,应予以纠正。1986-1995年,我国城市数量由321个增加到640个,增长近1倍,城市人口和城市非农业人口分别增长%和%,城市用地面积和建成区面积分别增长%和%,建成区平均每年扩大1015平方公里。城市越小,人均建设用地越多,小城市(20万以下)分别为特大城市(100万人以上)和大城市(50-100万人)的倍和倍。四、发展城市化建设,保护耕地应采取的措施针对目前我国已面临耕地不断减少的严重威胁,保护耕地是我国一个基本国策,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采取有效措施,既加快城市化进程,又切实保护耕地。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通过供地机制的变革与创新,从根本上解决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进而推动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集约利用。通过调查研究,尽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集约化利用指标体系,在指标体系中体现城市人均用地标准、城市容积率、城市土地产出效益等。使所建指标体系,既有利于城市化建设,又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既达到发展建设的目的,又起到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的作用,缓解建设用地和保护耕地的矛盾,变矛盾为协调和统一。2.做好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调控土地的基本手段,通过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潜力,科学地预测未来土地需求,调整各类用地结构和数量,从而综合平衡土地供需形势,达到宏观调控土地的目的。城市规划是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研究城市密度的前提下,对城市空间布局和城市形态的总体设计,并通过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来落实。必须将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起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方针,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3.控制乡镇企业的发展,避免乡镇企业占用过多的耕地由于城市化的发展,人、财、物等资源必然流向城市,通过城市基础设施、资金、技术以及服务等便利条件引导分散的乡镇企业向城市集中,可以避免乡镇企业遍地开花,占用过多的耕地,达到节省建设用地,减少环境污染的目的。4.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城市的发展建设要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更多地通过实施旧城改造,确定以内涵为主的城市发展方针,充分挖掘城市存量土地的潜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容积率、产出率,增加城区容量;搞好城市规划工作,坚持城市建设不求最大,只求最佳的原则,利用市场机制不断调整区域城市结构、城市用地结构和用地布局,考虑城市、集镇相互协作、取消重复设置,减少城市化过程中不必要的耕地浪费。把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集约化经营土地。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服务。5.根据具体情况,改革现有有关不利城市化发展和土地集约利用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出一系列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政策,改革现有有关制度和政策,以利于技术、资源和人才的流动。如改革城市户籍制度。凡是基本上放弃农业生产,脱离农村,在城市做工、经商、经营企业,并成为自已和家庭的生活来源;长期居住城市并有自己住房,或有能力长期租住房屋的农村居民,应该改变户籍关系,变农村户口为城市户口,享有同其他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对于已经获城市户口的原农村居民,不再作为农村居民,也不再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收回分配的责任田或口粮田。同其他城市居民一样,脱离同土地,特别同耕地的直接联系等。6.依靠法律、法规制止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对耕地保护不利的方面对于城市化发展中对耕地保护不利的方面,必须依靠教育,法律、法规,严格审批手续,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保证城市化的健康发展,对重复、潜力挖掘不够等乱占耕地的项目则严格禁止,防止借城市化发展理由使耕地资源大量流失。总之,城市化建设对减小耕地的占用和土地集约化利用十分有效,我们应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搞清城市化建设(规模、速度)、耕地、经济承载力、人口等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从节约利用耕地角度制定城市规划和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措施和政策,探索城市化的发展途径,不断挖掘城市土地的潜力;另一方面建立有利于城市化建设的土地管理体制。城市化道路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化发展同社会生产力存在着必然的、本质的联系,这种联系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客观存在着。世界城市化道路的发展过程就证明了这一点。人口城市化和人民生活方式城市化,既指示了经济结构的现代化,也衡量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实力。当然城市化建设尽管占用一部分耕地,但远远低于限制城市化的发展所带来的人口增长及农村人口非农业占用耕的数量。因此,为了实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必须发展城市化建设。但在发展城市化进程中,要处理好保护耕地的问题。参考文献1.中国统计年鉴,19992.中国城市统计年鉴,19973.国际统计年鉴,19974.刘岳等编:国人口分析与区域特征》,海洋出版社,19965.杨重光著:城市土地管理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大地出版社,19966.中国自然资源丛书编撰委员会编著,《中国自然资源丛书》,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1995

1、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并农村土地现实状况研究2、农村城镇化进程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初探3、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的发展方向 4、转基因玉米、大豆推广与粮食安全问题5、农业推广项目的使用价值取向 6、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向初探7、农民专业协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关系研究 8、规模经营与农业产业化关系 仅供 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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