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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交易信誉机制的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7 16:09:22

网上交易信誉机制的研究论文

随着Internet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取得了巨大进步,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网络成本大幅度降低,然而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也给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信用风险,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如何探索出有效的电子商务监管体系,保证电子商务能够在和谐、公正、诚信的环境下运营,是处于起步阶段的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电子商务及信用问题的相关概念

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流模式,世贸组织将电子商务定义为:利用电信网络进行商务活动;我国学者蒋志培认为电子商务是指掌握信息技术和商务规则人,系统化地运用电子工具进行商品交换的各种活动的总称。从广义上来讲,电子商务指使用各种电子工具队事商务活动,包括初级的电视、广播、计算机网络以及现代系统的全球信息基础结构、信息高速公路等,其商务活动既包括广泛的实物和非实物的商品需求活动,也包括商品合法消费的所有活动。而狭义的电子商务主要是指在全球开放的网络商贸活动中,基于网络应用方式所进行的各种上模活动,包括网上购物、网上交易、在线支付以及各种金融活动等。本文所研究的电子商务主要是针对狭义的电子商务来进行论述和分析。

电子商务的信用管理是指对企业资信状况和消费者信用进行全方位的管理,信用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收集和处理各种信用数据,使之变为信用产品,并以信用产品为工具保证信用交易的顺利实现。在发达国家,信用管理主要是针对个人信用,而在当前发展中国家,信用管理主要是针对企业的信用管理。

二、信用在电子商务市场中的作用

1.信用是电子商务市场发展的前提条件。以计算机网络为交易平台的电子商务市场具有明显的优势,商品交换快捷、方便,覆盖范围更加广泛,但是电子商务仍然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易关系,如果缺少信用机制的监管,电子商务就难以顺利开展,也难以实现扩大化和普遍化。电子商务实现了“直接交换”到“间接交换”的转变,从“熟人经济”转变为“陌生人经济”,这种交易方式要以信用为中介,信用的有效性在电子商务发展中表现出更为重要的作用。

2.信用是电子商务运行的重要基础。现代企业是一种具备自然人特征的法人实体,更是一种由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交汇构成的法律实体,企业要像自然人一样能够有意识地做出理性决策。在电子商务市场中,企业要接受显性和理性契约的约束,企业行为受到各种契约的约束,发展为一种均衡行为。隐性契约和显性契约相互配合,隐性契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显性契约存在的缺陷。信用约束就是一种典型的隐性契约。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一个国家的信用水平决定了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速度。良好的电子商务信用能够促使买卖双方放心地进行交易。我国电子商务多集中在小宗产品和服务,以家族和血缘为媒介的信任范围影响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信用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条件。

3.信用是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必然路径选择。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交易成本逐渐降低,交易次数逐渐增加,良好的信用可以助力企业发展成为规模经济。电子商务信用度高,就会有大量的交易者采用电子商务进行交易,而不需要企业再投人大量的资金宣传。同时量很高的信用能够降低企业交易的难度,节省交易成本和交易时间,提高电子商务交易的效率,从而更有利益电子商务实现规模经济。

4.信用能够为电子商务企业赢得竞争力。在电子商务市场中,企业信用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正向促进作用。在初始阶段,企业需要在信用建立上投人更多的财力和物力,这些投人在信用资格建立之前无法看到收益,这对新进人的电子商务企业是一种挑战,只有那些经营绩效好的企业才有能力负担。一旦信用建立,初始信用就变成了一种成本,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用支持,企业需要投人来维持企业信用。对企业信用进行监督、促进,以良好的企业信用形象迎战市场,提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三、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的信用管理水平

1.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电子商务信用制度。首先,建立完善的信用法规体系,这是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和制度执行的保障。由政府相关部门来对电子商务进行信用监管,电子商务的行为应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规范交易主体行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引导电子商务活动朝着诚信、有序的方向发展。其次,建立信用教育体系,让信用的观念深人人心,市场经济实体如果信用不好,就会直接被市场所淘汰,所以建立信用道德体系,对政府、企业、中介组织开展信用教育活动,发挥媒体的`信用舆论导向作用。

2.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之间的合作,增进企业的信誉。电子商务与传统市场运行不同,它所进行的是虚拟市场的商品交易,所以企业应该更新现念,加强合作,建立合理的市场运行机制,确保双方能够建立起商业信用。加强信用中介体系建设,克服电子虚拟市场的信用障碍,不断提高虚拟市场的诚信意识和信用信息,建立良好的信用文化氛围,建立完善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库,为电)滴务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3.加强企业信用安全支撑体系。电子商务可以对交易中的大量信息进行及时的处理,并且可以正确引导交易主体的行为。通过身份认证、信用申请、在线购物、订单支付等一系列行为完成电子商务交易活动,这些行为都需要一系列的信息技术做支撑,这样才能够保证高效、准确地进行信息的加工、处理,并且保证交易主体的行为和目的保持一致。提高电子商务认证系统的技术水平,对电子商务交易过程进行记录和监督,提高电子银行信用的保密性,完善在线信用评价系统,形成信用记录,以此来增强信用管理,改变电子商务信用现状,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的信用水平。

摘要:信用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诚信意识的淡薄和诚信体系建设的不健全严重阻碍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本文主要介绍目前电子商务诚信的现状,探究诚信缺失的原因以及提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的策略建议。 关键词: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策略 一、电子商务诚信出现的问题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1年1月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调查》资料显示:截至2011年6月,网民数已增至亿人。同时,电子商务交易金额突破6万亿元,然而网络交易的诚信问题和支付困难一直困扰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据调查“用户认为目前网上交易存在最大的问题”一项都涉及到诚信问题。报告显示,2011年上半年,遇到过病毒或木马攻击的网民达到亿,比例为;有过账号或密码被盗经历的网民达到亿人,占,较2010年增加个百分点;有8%的网民在网上遇到过消费欺诈,该群体网民规模达到3880万。 我国电子商务诚信基础薄弱,诚信体系不够健全完善,虽然我国在电子商务诚信立法保护建设方面一直在不断努力。2006年3月1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诚信评价中心在京颁发由该中心制定的《中国企业电子商务诚信基本规范》,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在机构设置和规范制定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但是总的来说,我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处于信用体系不够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阶段。 二、电子商务诚信缺失的原因 电子商务诚信缺失是由诸多因素共同影响下造成的,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社会诚信意识淡薄。 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商业社会,公民的诚信意识日渐淡薄,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法商家和个人将诚信抛至脑后,利用互联网法制的空档进行商业欺诈。 (二)国家信用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和政府监管不力。 我国的信用立法工作正逐渐向成熟迈进,但由于我国电子商务立法工作最近几年开始起步的,因此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漏洞和空子。如我们已经有了一部《电子签名法》等相关信用法律法规,但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的管理办法、网上拍卖交易管理办法、电子商务税收及发票等一系列的问题的法律法规方面缺乏或者不够规范;而且政府在信用监管方面力度不够,信用评价体系不完善,对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和整顿力度不够,这将制约电子商务的快速健康发展。 (三)电子商务交易环节多,责任不明确。 在电子商务领域,交易环节众多,牵涉到企业、消费者、物流、银行等社会各方各面,在交易过程中任何一方诚信出现问题,都会使得交易不能顺利完成。而且何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都会导致电子商务信用危机,出现问题责任不明确,各方互相推托,追究结果很多时候将不了了之。只有企业、消费者、物流、银行把握好各自的信用责任,这才有利用于减少电子商务信用问题的出现。 (四)技术安全存在隐患。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难题就是支付安全问题和电子身份认证问题。当前的支付众多存在隐患:网络环境不安全,存在黑客的攻击和木马病毒、银行卡支付接口控件的安全性、用户对信息数据的保密等。而唯有加强技术安全性才能为网上交易提供保障;同时要加强数字签名、数字证书等技术的研究开发应用,才能保障电子商务认证安全。 三、我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策略的选择 (一)在全社会范围宣扬诚信意识。 加大诚信建设和教育,提高全民诚信素质,弘扬社会主义“八耻八荣”观,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加大媒体宣传,形成社会舆论,表彰社会杰出的诚信企业和个人代表,批评揭露不讲诚信,见利忘义的丑恶现象,形成良好的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建设发展。 (二)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 电子商务信用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急需出台相关的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的管理办法、网上拍卖交易管理办法、电子商务税收及发票等一系列的电子商务信用政策法规;建立统一规范标准的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机制;除了在立法保护电子商务诚信方面,政府部门还应该加大对电子商务信用的监管,对企业商家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加大对网站产品信息的检查,惩罚和查封伪劣产品、虚假网站,并将电子商务行业纳入国家信用管理体系。 (三)依靠第三方信用平台解决信用风险。 第三方支付是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资金“中间平台”,是在银行监管下保障交易双方利益的独立机构。第三方支付平台保持客观中立,成功地解决商家、消费者、银行之间的纠纷,保护了各方的利益。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一个公共的、可以信任的中介,满足了电子商务中商家和消费者对信誉和安全的要求。当前,第三方信用平台的典型代表有:阿里巴巴的“支付宝”、eBay易趣推出的“安付通”等。 (四)大力发展信息安全技术,解决支付安全和电子身份认证问题。 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突出的难题就是信息安全技术。只有信息安全技术得到保障,才能使电子商务有序平稳发展。在保障网络安全主要采用SET协议和SSL协议。SET叫安全电子交易协议,是为了在互联网上进行在线交易时保证信用卡支付的安全而设立的一个开放的规范。因它的对象包括消费者、商家、发卡银行、收单银行、支付网关、认证中心,所以对消费者与商家同样有利。它越来越得到众人认同,将会成为未来电子商务的规范。我国应该积极应用推广SET协议,研究开发先进的支付系统。解决支付安全问题,才能去除广大网民以及银行的心头之痛。 四、结语 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建设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它的建设和完善需要国家、电子商业协会、银行、商家以及广大网民的共同努力。唯有做好道德和法律建设,研究和发展好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技术,中国的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才能逐渐统一规范,并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 (作者单位:河源市高级技工学校) 责任编辑 赖俊辰

艺术品产权交易机制研究论文

知识产权法考试参考论文题目1、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抽象)2、综述: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权利及其实施)3、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与保护模式之关系4、综述:物的分类(如古罗马法关于物的分类)5、综述:物权的保护模式6、综述:物权的客体与物权保护模式之关系7、综述:服务的分类——从服务贸易的角度8、综述:服务与信息9、综述:信息与财产10、综述:信息之上的权利11、综述:作品与人格12、综述:原件、复制品(临摹)与知识产权的行使13、综述:数据库之上的权利14、综述:著作权之内容15、综述:专利权之内容16、综述:著作权内容与专利权内容之区别17、综述:商标权侵权理论与案例18、综述:商标权和商号权之冲突解决16、综述:未注册商标与权利17、综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18、综述:商标与平行进口19、综述:商品化权的权利性质以及案例分析20、综述: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1、综述:遗传资源的内涵、外延以及案例分析22、综述:遗传资源的归属以及案例分析23、综述:遗传资源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4、综述:传统知识的外延25、综述:传统知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6、综述: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以及案例分析27、调查:各地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与对策以及案例分析28、调查:各地传统知识的保护措施与问题以及案例分析29、调查:民间文艺的保护措施与经济效益的实现以及案例分析30、调查:城市知识产权战略31、调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繁荣艺术品市场,保护创作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艺术品,是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本办法所称艺术品不包括文物。本办法规范的艺术品经营活动包括:(一)收购、销售、租赁;(二)经纪;(三)进出口经营;(四)鉴定、评估、商业性展览等服务;(五)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活动及服务。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文化部负责制定艺术品经营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国艺术品经营活动,建立艺术品市场信用监管体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建立专家委员会,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的内容审查、市场监管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第四条加强艺术品市场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制定行业标准,指导、监督会员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依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公平竞争。第二章经营规范第五条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的,应当按前款办理备案手续。第六条禁止经营含有以下内容的艺术品:(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六)宣扬恐怖活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蓄意篡改历史、严重歪曲历史的;(十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七条禁止经营以下艺术品:(一)走私、盗窃等来源不合法的艺术品;(二)伪造、变造或者冒充他人名义的艺术品;(三)除有合法手续、准许经营的以外,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动物、植物、矿物、金属、化石等为材质的艺术品;(四)国家规定禁止交易的其他艺术品。第八条艺术品经营单位不得有以下经营行为:(一)向消费者隐瞒艺术品来源,或者在艺术品说明中隐瞒重要事项,误导消费者的;(二)伪造、变造艺术品来源证明、艺术品鉴定评估文件以及其他交易凭证的;(三)以非法集资为目的或者以非法传销为手段进行经营的;(四)未经批准,将艺术品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以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第九条艺术品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对所经营的艺术品应当标明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状况和销售价格等信息。(二)保留交易有关的原始凭证、销售合同、台账、账簿等销售记录,法律、法规要求有明确期限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第十条艺术品经营单位应买受人要求,应当对买受人购买的艺术品进行尽职调查,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一)艺术品创作者本人认可或者出具的原创证明文件;(二)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三)其他能够证明或者追溯艺术品来源的证明文件。第十一条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鉴定、评估等服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鉴定、评估的事项,鉴定、评估的结论适用范围以及被委托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二)明示艺术品鉴定、评估程序或者需要告知、提示委托人的事项;(三)书面出具鉴定、评估结论,鉴定、评估结论应当包括对委托艺术品的全面客观说明,鉴定、评估的程序,做出鉴定、评估结论的证据,鉴定、评估结论的责任说明,并对鉴定、评估结论的真实性负责;(四)保留书面鉴定、评估结论副本及鉴定、评估人签字等档案不得少于5年。第十二条文化产权交易所和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单位,非公开发行艺术品权益或者采取艺术品集中竞价交易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第三章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第十三条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包括:(一)从境外进口或者向境外出口艺术品的经营活动;(二)以销售、商业宣传为目的在境内公共展览场所举办的,有境外艺术品创作者或者境外艺术品参加的各类展示活动。第十四条从境外进口或者向境外出口艺术品的,应当在艺术品进出口前,向艺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二)进出口艺术品的来源、目的地;(三)艺术品图录;(四)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申请单位持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手续;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五条以销售、商业宣传为目的在境内公共展览场所举办有境外艺术品创作者或者境外艺术品参加的展示活动,应当由举办单位于展览日45日前,向展览举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一)主办或者承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二)参展的境外艺术品创作者或者境外参展单位的名录;(三)艺术品图录;(四)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申请单位持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手续;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六条艺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在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过程中,对申报的艺术品内容有疑义的,可提交专家委员会进行复核。复核时间不超过15日,复核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第十七条同一批已经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核的艺术品复出口或者复进口,进出口单位可持原批准文件到进口或者出口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文化行政部门不再重复审批。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艺术品。个人携带、邮寄艺术品进出境,不适用本办法。个人携带、邮寄艺术品超过海关认定的自用、合理数量,海关要求办理进出口手续的,应当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办理。以研究、教学参考、馆藏、公益性展览等非经营性用途为目的的艺术品进出境,应当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或者第十五条办理进出口手续。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没收非法艺术品及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30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擅自开展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及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违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许可、备案、专家委员会复核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2004年7月1日公布的《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信贷机制研究论文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以其巨大的市场潜力和较高的预期收益成为商业银行重要的盈利增长点,它的快速发展,大大地刺激了消费、扩大了内需、拉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且快速的增长。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起步比较晚,又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个人消费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大,它在飞速发展同时很多潜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何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我国该业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目前市场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个人消费信贷 风险 商业银行 社会信用体系 法制消费信贷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新兴业务,它是指借助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以消费者的信用及未来的购买力为放款基础,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规定,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消费品或支付其他与个人消费相关费用的贷款。它是一种由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资金,用以满足消费需求的一种信贷方式。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刚过,我国的经济进入了一个内需不足,消费疲软的时期,为了我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的发展,我们必须进一步刺激国内消费信贷使其发挥平衡整体国民经济的杠杆作用。而这重中之重就是个人征信体系的完备。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较快,各级银行机构遍布全国,人们的观念也从以原始积累的方式进行的消费传统逐步被以负债消费的信贷消费理念所取代,因此我国消费信贷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业务种类逐步得到扩展,从个人住房到汽车、助学等多个领域。但是我国目前还是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消费信贷体系,与发达国家个人消费贷款占信贷总额的20﹪-30﹪相比的差距还是非常大的。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滞后,增强了居民流动性的约束,制约了消费者“负债消费”行为的产生。进入2011年,我国通货膨胀压力更是越来越大,同时对于住宅限购导致的房地产经济发展前景不明朗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商业银行有可行的对策来扭转个人信贷业务的不利局面。 而这个重担就落到了专家学者的身上,他们纷纷对此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想出应对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的可行性对策。 首先,从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起因分析, 李洁认为有三点比较关键:(1)第一,在贷款前期,部分信贷调查人对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未尽调查核实的职责,对借款人的有效身份和还款来源落实不清,缺乏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调查,导致许多贷、假按揭的情况发生。第二,在贷款发放环节,部分贷款审查、审批人员对信贷调查人转来的审批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审查不细致,把关不严,甚至违规发放大额个人消费综合贷款,业务审查、审批形同虚设,致使大量假个人贷款屡屡顺利通过。第三,是在贷款后的管理上,部分信贷人员未按规定对开发商和按揭项目进展情况、汽车经销商经营情况,以及借款人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未切实履行贷款后的管理职责。当个人消费信贷形成不良贷款后,个别商业银行甚至以贷收贷,通过发放假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借新还旧、放贷收息、放贷垫款等多种手段掩盖事实真相。 李立刚认为制约消费信贷开展因素中有消费观念的制约。长期以来,受短缺经济的影响,中国绝大部分消费者依旧是受传统消费观念的束缚,不愿背上负债的包袱,更不要谈会自觉去进行超前消费使用消费信贷了。在我国广大农村,贷款消费被百姓认为是可耻的事情 如果消费信贷意识未有明显转变的话,消费信贷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将是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如果消费观念不更新,传统消费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观念不破除,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将会步履维艰。 张岩则从消费信贷信贷发展的地区不平衡进行研究,认为目前贷款投放区域集中在市场经济环境较好的地区,特别是大城市。而且消费领域比较片面,各业务品种上的发展也极为不平衡。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所占比重较大,近年个人住房贷款占总消费贷款余额的比重均在7﹪以上,其他部分业务逐步萎缩。不仅仅只是局限在这些方面,在叶晓菲看来还有一点比较关键,就是信贷的抵押物变现渠道窄、成本高,信贷的监管力度小。贷款抵押物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化解资产风险的重要手段。由于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初创阶段,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交易法规也不完善,各种手续十分繁琐,交易费用偏高,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而且不少金融机构为扩大盈利水平,抢占市场份额,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盲目放贷,直接导致风险积聚,不利于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个人信贷的风险成因不外乎就是这两个方面,外部原因和内部原因。外部原因主要就是当前我国的社会环境,以及国际环境的影响,导致我国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国民对负债消费还存在观念上的束缚。而内部原因则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内部的管理不科学,在贷款的审核发放等环节漏洞百出,以致人们对其不信任,故而也就难以得到长足的发展。 其次,从解决途径分析。总结了一下,众学者从以下几方面提出了防范的对策。 胡坤、叶晓菲等认为关键是要推进消费信贷立法进程,健全法制环境。由于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导致了政府相关部门立法滞后,应该推进消费信贷的立法进程,建立、健全包括:债权让与制度、个人破产制度、格式合同的监管制度等法律制度,让我们在处理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时有法可依。尤其是要明确在个人消费信贷活动中消费主体的职责义务和相关权利保障。 宣德飞、李金秋等认为急需构建和完备社会信用体系。(2)包括个人征信体系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抑制由信贷主体间信息不对称现在的发生,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并且,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主要体现在个人信用评价制度、机构、评价指标三个方面,应加快这几个方面的建设。完善个人信用征集系统,对个人所有相关的信用信息进行汇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消除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用于评价个人信用指标体系,并设立专门的中介机构来评价个人信用,并对中介机构的评价行为进行监督。 (3)宁静认为要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建立一套科学的个人消费信贷管理系统是必不可少的。杜绝违规操作,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银行的竞争力。针对我国消费信贷业务申办手续繁杂的问题 商业银行应该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与客户一对一交易,即所有的手续和证明文件、 协议等均由银行与客户签署,无须申请人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相关部门办理 而是转由银行与相关证件手续办理单位协调形成部门与部门的沟通,而不是客户和部门沟通,造成资源的浪费。这个管理体系应包括贷款的发放、跟踪、监控等过程。同时也要兼顾个人消费现代风险的预警机制。从而强化贷款前、贷款中、贷款后的风险预警能力,最终实现平衡制约机制,达到防范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作用。对此,我认为可以成立专门的个人消费贷款审查审批中心,对个人信贷业务进行流程再造,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实行集约化经营。并且实行分类管理,进行分类授权,针对各分支机构管理水平与风险控制能力,实行不同的授权管理和程序运作,并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实行精细化管理。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和购买力。这个对策也被很多学者提出。政府应该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增强其购买力,并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激发其即期消费能力和承载消费信贷的能力,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进而促进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居民收入水平和购买力的提高是推动消费信贷发展的根本动力,只有刺激居民消费欲望和提升信贷还款能力,逐步确立科学、适度的消费观念,才能促进个人消费信贷健康有序的发展。 还有学者认为要完善担保制度。担保制度是贷款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风险时的必要保证,也是制约借款人信用程度的一个有力武器。在我国消费信贷法出台前,商业银行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分析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圈定法律争议少、执行容易的标的作为抵押物 。产权不清 、变现较难以及现有法律上存在争议的抵押物一般不要接收。选定的担保抵押物必须合法、足值、有效。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合理界定保证人范围。对借款人自身条件较好,收入稳定,可实行保证担保方式的贷款。保证人应该选择信用度高的高端客户,且至少自身综合条件不低于借款人。 通过仔细查阅近年来的期刊论文,学者们对此问题各抒己见,很清晰明朗地将风险及对策呈现出来,有的还用模型进行分析,总的来说研究已经十分充分了。但是,在这之中我还是发现了一些细微的不足,那就是在对待“人”的方面提出的可行性方案很少,大部分都是就管理、制度、法律上的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我觉得这些还是不能根本解决当前的问题。当然,大家之所以都在制度上找问题也是理所应当的,因为我国的很多法律制度都还不完善,尤其是社会信用体系,是关键所在。研究和制定个人信用评估办法,统一评估标准,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信用体系,是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前提保证。法律上的问题也可以反映出当前的现实。但是我们必须要以人为本,综合法治,这样才能为信贷业务的发展提供一个适合发展的平台。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把思考的关键点放在“人”上,如何能够更加全面更加准确地反映每个国民的信用状况,怎样才能既人性又科学地掌握这些信息,建立起完备的个人信用体系。对前面的学者没有深入思考的部分,我想通过自己的思考能拿出一点有用的想法。 参考文献 [1]刘佳.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研究 [J] .科技向导(金融天地),2010(6). [2]胡坤.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与防范对策[J].贵州农村金融(经营与管理).2011 (2) . [3]李立刚. 个人消费信贷与信用体系建设初探[J]. 科技向导(金融天地).2011(2). [4]李洁.关于个人消费信贷的几点思考[J].山西财经.2009(2). [5]蒋萍.宏观调控下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防范[J].财政金融 . 2011(4). [6]张岩. 金融危机背景下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对策[J].商业视角.2009(5). [7]宣德飞.浅谈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J].现代经济信息.2011(3). [8]刘潇.浅析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发展难点与对策研究[J].山东纺织经济.2010(3). [9]杨延芳、王大海.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及解决对策[J].名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营科技.2009(3). [10]丁一.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J].中国商界.2010(10) . [11]于志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防范对策

贷前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的核心。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比例普遍偏高,信贷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银行信贷风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本文从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概述入手,分析国有商业银行现代风险产生的原因,当前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的探讨,进而提出防范信贷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信贷风险管理制度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概述

信贷资产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金融业务,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是指在商业银行经营信贷业务的风险总和,即商业银行在经营货币和信用业务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利因素引起货币资金不能按时回流,不能保值的可能性。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的原因并进行分析

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纷繁复杂,从其产生来源可将信贷风险看作商业银行自身原因,借款企业原因和外部环境的原因。

***一***商业银行自身的原因

从银行自身来看,是否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主要取决于商业银行化改革能否完善。自银行商业化改革以来,围绕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各商业银行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特别是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发生上。都相应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但由于这些改革没有从根本上触及产权制度,没有真正解决责、权、利问题,因此造成银行自身管理监督体系不科学,在不同程度上失去了降低不良贷款的时机。

***二***借款企业的原因

从巨集观经济角度来看,是否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主要取决于企业改革是否顺利完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中70%以上集中于原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它们改革成功与否和经营状况是否好转是信贷资产质量提高的基础。

***三***外部环境的原因

首先。社会信用环境缺失。由于我国当前经济正处于转轨时期,社会信用体系没有建立,社会上坑蒙拐,欠债不还,金融欺诈的失信现象时有发生。其次,法制不健全。一系列与信贷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而且出台的这些法律本身内容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甚至与国家政策相悖。 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问题

1.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信贷档案资料漏缺严重。主要表现为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资料,贷款抵押凭证,贷后检查报告,催收通知书等资料的漏缺。信贷档案是银行发放、管理、收回贷款这一完整过程的记录,它的漏缺,尤其是有些法律档案不全,不仅对贷款的风险分析造成困难,也构成了依法收贷的障碍。

2.没有严格执行贷款审贷分离制度。主要表现在:审贷分离机构设定迟缓;审贷分离机构流于形式,如信贷人员常常在贷款审批欠已填好贷款合同、借据等法律档案和放款凭证,出现合同签订日期和贷款借据日期早于贷款审批日期,贷款金额和期限与审批金额和期限不同等现象。

3.贷款“三查”制度不落实。主要表现为:一是贷前调查流于形式;二是贷中审查报送不严;三是贷后检查对贷款人贷款使用情况跟踪表面化,忽视对借款人贷后资信情况、抵押物、质押物的变化情况以及保证人经营情况和负债的变化进行跟踪调查。

4.贷款经办人员法律知识薄弱,法律意识不强,贷款失去法律保护。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保证人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2***一些商业银行未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3***按照《担保法》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造成抵押行为无效;***4***变更主合同主要条款,延长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或者加重主债务人债务数额,未征得保证人同意,致使保证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5***不能充分利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得规定,维护银行得依法收贷权。

5.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信贷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忽视对管理者的管理。主要表现在:***1***一些基层行长权力过大,监督约束机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造成一些基层行长乱批贷款、乱投资、乱担保等;***2***贷款责任无法落实,最终导致无人负责,不了了。***3***行长经营目标考核办法不科学,助长了行长经营上的短期行为。为了完成指标任务,不得不采取违规的做法。

6.违规帐外经营严重。违规帐外经营是目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其违规经营主要采取私设帐外帐,乱用科目,调整帐表和绕规模贷款等形式,并主要投向房地产公司或其他高风险受益领域。由于帐外经营是在隐蔽情况下进行的,这部分资产没有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甚至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因而这部分信贷资产处于巨大的风险中。

四、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对策

信贷资产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决定着银行自身以至金融业能否生存发展,而且对整个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如何防范信贷风险,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的重要课题。立足于标本兼治,我们应借鉴国际银行业先进风险管理经验,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信贷风险管理。

首先要加快金融改革步伐。首先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要加快商业化程序,彻底地改革信贷管理体制,科学地制定贷款授权授信制度,不能简单“一刀切”,靠牺牲基层活力单纯求安全。其次要加强银行内部管理。为了保证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的稳定提高,应从注意银行内部管理入手,坚持稳健的经营方针。还要优化我国商业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比如加快利率市场化,发展资本市场,以及尽快完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此外还要提高员工素质,培育全员的风险控制氛围。对于一个企业,能否生存和发展,人才是关键,商业银行也不例外。

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过高的问题是一项长期而又艰钜的任务。目前我们应努力做好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加强银行内部管理和优化我国商业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工作,逐步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过高问题。

参考文献:

[1]阎庆民,《中国银行业评估及预警系统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

[2]田永强,《系统论在银行风险管理中的问题》,金融时报,2003年

[3]杨军,《银行信用风险——理论、模型和实证分析》,2004年

[摘要]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组织,自有资本占比低这一特点决定了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内在风险特性,而银行贷款质量的优劣,信贷资产所面临风险的大小,对银行的经营成果乃至生存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缺陷,这使得中国的商业银行在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对策

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高是金融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银行业经营风险因此增大,为金融危机的发生留下隐患,影响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因此,强化信贷风险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降低不良贷款比例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当前面临的紧迫而又繁重的任务。认真分析中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解决中国商行业银行信贷风险高的问题,对于保证中国金融体系稳健高效执行,提高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成因分析

当前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造成的风险和银行管理不善造成的风险两个方面。

***一***借款人方面的信贷风险

1.借款人的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贷款发放后,一些借款人由于收入大幅下降或暂时失业等市场原因,无法按期还款,有的虽然具备还款能力,但迟迟拖延还款,使银行信贷风险大大增加。而中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体系,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作出正确判断。

2.借款人蓄意***贷款。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专案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档案、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银行贷款。他们得手后大多携款潜逃、挥霍或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

3.借款人多头贷款或透支,导致信贷风险上升。目前,国内许多银行管理不规范,各部门之间缺乏整体协调和互通机制。—些借款人抓住这一可乘之机,报送不完整的个人资讯资料,在同一银行各个部门里多头借款或进行透支,增加了银行贷款风险。

4.抵押物难以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一旦贷款发生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而抵押物能否顺利、足额、合法地变现,就成为银行化解信贷风险的重要环节。由于中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交易法规也不完善,各种手续十分繁琐,交易费用偏高,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贷款抵押形同虚设。

***二***银行经营管理方面的信贷风险

1.基础工作薄弱,信贷档案资料缺漏严重。信贷档案是银行发放、管理、收回贷款这一完整过程的文字记录,而目前有些商业银行管理工作混乱,大量存在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财务资料、贷款抵押凭证、贷后检查报告、催收通知书等资料的缺漏。这些重要档案的漏缺,不仅对贷款的风险分析造成困难,同时也构成了依法收贷的障碍。

2.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三查”工作做得不深不细,这是信贷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贷前调查往往流于形式。贷前调查作为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需要调查人员深入企业查账,核实相关资料,了解企业的产品、生产经营及管理等各种情况,通过大量的资料资料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形成客观、公正、有决策价值的结论,但有些信贷人员只是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文字材料进行摘录、整合,做表面文章,根据这样的贷前调查报告做出的结论已经使贷款失去了安全性。二是贷中审查不严。在贷款发放过程中,信贷人员对借款人、担保人、抵押物、质押物等审查不严,造成潜在的信贷风险。如信贷人员未发现担保人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一些商业银行未对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按照《担保法》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登记等等。三是贷后检查表面化。贷后检查作为风险控制的重点环节,需要信贷人员深入企业监控其经济活动和资金流向、认真分析其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可是,信贷人员对不少贷款企业的后续管理却放松了,这是造成贷款预警机制失灵的主要原因。

3.银行管理缺乏系统性,致使潜在风险增大。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各部门之间缺乏系统性的资讯互通机制,对同一个借款人的信用资讯资料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进行联网管理,从而难以实现资源共享。通常,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证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表现,有无违法纪录、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式和有效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资讯不对称。

4.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忽视对管理者的管理。主要表现在:***1***一些基层行长权力过大,监督约束机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造成一些基层行长乱批贷款、乱投资、乱担保等;***2***贷款责任无法落实,最终导致无人负责,不了了之;***3***行长经营目标考核办法不科学,助长了行长经营上的短期行为,为了完成指标任务,不得不采取违规的做法。

5.违规账外经营严重。违规账外经营是目前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其违规经营主要采取私设外账、乱用科目、调整账表和绕规模贷款等形式,并主要投向房地产公司或其他高风险收益领域。由于账外经营是在隐蔽情况下进行的,这部分资产没有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甚至参与了违法犯罪活动,因而这部分信贷资产处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二、商业银行防范信贷风险的对策

综合上述风险的来源,造成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健全的信贷管理机制应包括三个方面:信贷管理制度、信贷管理机构以及激励和约束系统。信贷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授权授信规定、信贷工作程式、信贷工作每一程式的内容和目标;信贷管理机构主要解决信贷工作中的权力分工,从机构这个角度确保信贷工作中的权力受到其他部门的制约,分清信贷工作各个部门的职责,并保证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和制约;激励和约束系统致力于发挥每一位信贷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同时,通过明确信贷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加大对信贷工作人员的纪律约束。因此,商业银行要建立起一套防范信贷风险的综合管理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充实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

首先,要制定完善的信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信贷档案的收集、保管、交接、检查等工作程式,并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其次,进一步完善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授权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集体审批、贷款“三查”等风险控制制度,同时,上级行要加强对下级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信贷专门管理机构

首先要真正落实审贷分离制度,将贷款的审查权和批准权分别落实到不同的职能部门,明确贷款审查部门的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规范贷款审批部门的工作制度、审批内容、审批许可权、审批程式和审批责任。其次,建立专门的贷款管理委员会,针对大额贷款和疑难问题贷款进行审批决策。第三,由一个独立部门承担贷款风险评估职责。贷款风险定期评估需要独立、科学、客观地对每一笔贷款存续期间的风险状况作出量化评估,为了保证贷款风险评估的客观性、科学性、时效性,这项工作需要一个独立于信贷业务部门的其他部门来独立完成。总之,建立健全信贷专门管理机构,是为了防止信贷权力的过分集中,实行信贷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三***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随着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建立,各银行还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发放贷款的基本标准,使之从源头上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信用评价体系可采用积分制,根据积分多少评定个人信用等级。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在系统内交流“不良借款人黑名单”的形式,禁止其分支机构向不良借款人发放新的贷款,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回旧贷款。

***四***建立可靠的贷款风险资讯系统

该系统是一个综合资讯系统,至少应包括三个部分:一是环境监测资讯系统,主要包括巨集观经济环境资讯、区域经济环境资讯、产业结构现状及未来预测资讯、同业竞争市场资讯。二是客户资讯系统,主要包括客户财务资讯、账户资讯、与客户相关的其他非财务资讯。三是信贷风险监控资讯系统,可与个人信用评价体系相结合,主要包括信贷违规性资讯、财务指标异常变化资讯、不良贷款资讯、客户监管资讯。

***五***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制度

在现有的《担保法》基础上,要尽快健全抵押担保制度,具体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培育规范的抵押品二级市场,使各种贷款抵押物能够及时、顺利地变现。其次,可考虑由 *** 出面组建信贷担保公司,为长期、大额信贷提供担保,这也是一些西方国家发展银行信贷的成功经验。第三,国家应规定一定金额以上的贷款必须设定担保,银行可视各个贷款品种的不同及申请人资信状况,要求提供合适的担保方式,并对担保程式进行严格审查。

***六***把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

借款者的个人健康状况和偿还能力的变化,往往是贷款无法偿还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可以将贷款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险种、产品组合起来运作。如银行在发放某些贷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某种特定保险。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不能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即要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又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这样,一方面可化解银行的经营风险,实现信贷风险的合理有效转换,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险业的发展。

***七***改善信贷风险控制考核激励机制

在传统的信贷风险考核激励机制下,发放贷款给予一定奖励,清收不良贷款也给予重奖,造成了贷款发放数量越大、质量越差则奖励越多,而质量越好却奖励越少的异常机制。因此,要优化信贷风险控制奖励机制,在贷款营销考核时,要重点考核贷款投向和投量的合理性、合规性、潜在风险性,淡出对贷款发放量的考核奖励;对信贷风险控制的考核奖励,应当改为质量优良的给予重奖,对完成清收不良贷款目标的不奖不罚,超额完成清收目标的给予适当奖励,完不成清收目标的给予重罚,从而更有效地促进信贷业务安全、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德等.中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中长期策略***金融热点问题***[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2]冯彦明.商业银行业务管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

现状存在问题对策个人银行政策法律

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论文

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和公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为准则和违法的责任,内容十分广泛。

环境法 论文 题目

1、环境保护的法学理论(法理学)问题研究

2、环境保护的法律原则问题研究

3、环境行政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4、环境污染侵害的民事责任问题研究

5、危害环境犯罪与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6、比较环境法研究

7、国际环境法研究

8、《大气污染防治法》应该怎么修?

9、发达国家饮用水保护措施简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10、低碳视野下我国页岩气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11、关于构建海洋环境保护中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思考

12、美国页岩气立法定位民生化的启示

13、我国核电监管领域的法律真空

14、树线矛盾法律风险防范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解读

16、荷兰新《水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7、关于推动严重水事违法行为入刑的思考

18、河道非法采砂入刑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19、对《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探讨

20、论上海自贸区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

21、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研究

22、我国环境保护NGOs的发展困境及展望

23、海洋污染法律规制

24、环境权利理论、环境义务理论及其融合

25、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企业哪些义务和权利

26、关于完善防治雾霾天气法律制度的思考

27、生态文明下的环境法制

28、完善水权水市场建设法制保障探讨

29、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的不足及完善

30、《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背景、问题及建议

31、水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

32、印度环境法庭的制度考察及启示

33、环境法的本位与环境保障利益研究

34、环境污染犯罪中证据问题的实证分析

35、瑞典环境许可制度的特点分析及启示

36、我国水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37、关于修订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若干思考

38、论环保法庭的实践困境及其发展出路

39、关于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思考

40、论环境资源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41、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

42、论我国限期治理制度的结构性缺陷与完善

排污权交易自20世纪60年代提出以来,尤其是1990年被用于二氧化硫领域以来,已经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目前对于排污权交易的作用和意义即使是在实践最为成功的美国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在美国,如新墨西哥州参议员米尼西将其称之为“80年代出现的最有希望的设想”。我国的很多学者也认为,相比传统的环境管理模式,这种市场理念的广泛应用,必定会更有效的减少污染排放。而有的学者却认为这种环境管理的手段没有想象中的完美。如美国自然资源保护联合会的律师、联邦环保局空气污染处前处长在1986年的一次谈话中把“泡泡”政策称作允许公司增加污染的一个“”。同样排污权交易在中国也受到很多学者的非议,他们认为实施此政策是对西方法律的照搬照抄,在我国完全没有成功的可能性。充分合理设置和建设排污权交易市场制度,是推动我国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今后我国大气和水的环境保护能否取得更大的成效取决于是否形成真正意义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它不仅具有经济价值,更具有很大的环保价值。概括起来,排污权交易的主要作用和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 实现排污权交易的途径是建立可转让的排污许可(TDP)市场,通过可转让的排污许可市场可以提高分配治理费用的效益。不同企业的污染治理水平有差异,传统的强制控制模式要求所有的同类的排污企业按照相同的标准排放污染物,这必然导致治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弱化自己的排污治理,因为少排放并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只会增加成本;而治理水平较低的企业除了缴纳超标排污费或提高排污水平外也别无他法,如此就会导致社会治理成本和效率低下,排污权交易的实质就是污染源获得了环境物品的产权,在利益最大化行为的导向作用下,污染源在购买排污权和污染治理之间做出了对自己有利的选择:当治理成本高于排污权市场价格时,污染源会少治理一些污染而通过购买排污权加以补偿;反之,如果治理成本低于排污权市场价格时,污染源则会倾向于通过治理污染而将富余的排污权在排污权交易市场出售。这使得治理任务在各个污染源企业之间实行再分配,而治理成本低的污染源企业将承担较多的治理任务,有利于社会福利的增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排污权交易市场将导致治理成本与排污权交易价格的平衡,但是技术的改变会不断降低治理成本,那些具有先进技术的排污源企业因而会获得通过治理得到的机会,这一动力是在行政调控机制下不可能出现的。因此,只要排污源之间存在着污染治理成本的差异,排污权交易就可以使交易双方都获益,即治理成本低于交易价格的企业会把削减剩余的排污权用于出售,而治理成本高于交易价格的企业会通过购买排污权实现少削减、多排放。由于市场交易使排污权从治理成本低的污染者流向治理成本高的污染者,这样社会以最低成本实现了污染物的削减,环境容量资源实现了高效率的配置。美国环保局自实行排污权交易后己经取得了较好的减少排污量的效果。例如在实施排污权交易之前预测,要达到规定的排放目标,不实施交易政策时每年用于达到控制目标约需要投资50亿美元,实施交易政策后每年只需40亿美元;但结果是,实施排污权交易后实际上只需要20亿美元。实践证明,排污权交易政策不仅有效地保证了环境控制目标的实现,而且节省了社会总体减排费用。 排污权交易有可能加快污染源达标的速度,污染者对于排污收费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应对表现完全不同。排污权的可转让性不但刺激污染者尽早采用现有的污染治理技术,还促进其不断开发新的更有效的技术。在命令控制系统下,污染源有两种选择:一是接受治理技术方案,二是反对制定的排污标准。对于治理成本较高的污染源,提高治理水平意味着付出高额的费用,最经济的解决办法就是违反制定的标准进行“超标排放”,这样做虽然也要支付一定的超标排污费,但与改进技术相比还是更经济的,因此污染源出于节省资金的目的通常选择支付排污费的方案。在排污权交易的条件下,选择技术的自由留给了排污厂商,一方面,排污厂商在企图回避法律责任时无法以技术不可行性作辩解,因此付出的费用还不如去开发新的治理技术,或购买排污。另一方面,提高新技术节省下来的排污权份额可以通过市场出售给需要排污权的污染源。这样说来,面对潜在更大的需求市场,新技术供应商就会更加积极的投资开发新技术,由于供求双方的积极性很高,有理由期望新技术的采用可以更加迅速。 采用行政命令方式规定排放浓度标准,企业治理污染、削减排污量,或硬性规定不准新建、扩建、改建企业以防止增加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有的还对新产品和新工艺施加了比较重的惩罚,新工厂和新产品必须通过冗长的法律和行政程序才得以获准通过,结果的不确定和延误阻碍了新的投资,这样极大的束缚了地区经济的良好发展。而排污权交易的灵活性使得新污染源可以通过购买排污许可从而自由进入某一地区,有助于该地区的经济增长,同时不使空气质量下降,由于这种出售的买卖交易行为,现有的污染源在经济刺激的作用下乐意自觉地增加对污染的治理,最终达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由于将具体的治理决策权交给了排污单位,政府部门将集中精力确定合适的环境保护目标,并能够集中精力执法,以保证目标的实现。总量控制将鼓励更广泛的公众参与。例如,公众参与总量控制目标的确定,企业积极寻找低成本污染控制方案等。排污权交易将纠正现有系统最严重的缺点之一就是环境管理部门在实施政策和有效执法方面质量低下的问题。部分原因由于现有污染者利用排放标准这些复杂的经济技术条件来拖延守法。管理部门对于检测投资较少也是原因之一。由于检测不足,管理部门必须依靠污染者提供关于排放的大量信息,由于排污者往往不愿意申报超标情况,环保局很自然的会对执法产生过分乐观的观点。排污权交易将为有效监测和执法提供更强的刺激。如果污染者不希望严格执法,这可以反映在交易市场的低价竞标。当非法排放不存在较大被发现的风险时,污染者必定不会投资购买排放许可了。而在排污权交易制度下,监测和执法将是管理机构的头等大事。此外,许可的所有者也都将支持严格的执法,以保证自身持有的许可不会因为其他污染者的欺诈行为而贬值。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真正的法人实体,治理环境污染的责任完全应由企业自己负担,治理污染应当是企业最正常的经济行为之一。

币圈交易风险控制研究论文

希望能够对你的毕业论文有哪么一点点小小的帮助我也觉得值了。期货交易管理风险的最核心是在于你对期货交易头寸的管理。金融市场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博弈场所,投资者如欲在金融交易中获得稳定持续的盈利表现,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系统化的交易理念和风险控制模式,一般来说一个较为完备的交易系统主要包括以下部分:入市法则、盈利退出机制、止损技巧以及头寸管理方式。其中最核心的部分是头寸管理,因为头寸的数量直接影响潜在损失的大小,其次是止损技巧,再其次是有盈利时的退出机制,最后是入市方式。

对我国巨额外汇储备管理的探究分析字数:3716 字号:大 中 小 [摘要] 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外汇储备已达9879亿美元,高居全球外汇储备持有量第一的位置。外汇储备多,固然意味着国力的增强,但它也产生了如增加通货膨胀压力、持有成本及降低货币政策效力等诸多棘手的问题。本文结合当前我国外汇储备增长因素的分析研究,旨在寻求有利于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一些思路和对策。[关键词] 外汇储备 币种结构 外汇管理自1994 年外汇体制改革以来,我国外汇储备增长迅速,1996年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到2006年2月底,达到8537亿美元,超过日本高居全球外汇储备持有量第一的位置。每月百亿外汇储备的增长速度,使人民币不断承受升值压力。如何合理的管理高额外汇储备,成为当前关注的焦点。一、我国外汇储备增长迅速的原因1.贸易顺差持续增长是外汇储备不断增加的直接原因自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一直保持着持续快速的增长。之所以能保持持续的贸易顺差,除了长期以来我国拥有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外,还因为我国特有的贸易发展模式:一是我国有完善的基础实施、良好的工业配套能力和大量熟练的廉价劳动力,吸引着全球制造业向我国转移,使我国成为“世界工厂”;二是我国对外贸易形式主要是加工贸易,而加工贸易属于一种增值的贸易形式,必然会出现贸易顺差。由此可见,当前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顺差中的最主要因素。的持续增长促使外汇储备不断增加长期以来,我国为了吸引国外投资,刺激出口,制定了很多偏离中性的外资和外贸政策,如出口退税政策、关税政策、外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吸引了源源不断的外国直接投资(FDI),形成了与经常项目增长相互呼应的资本项目的持续增长。3.全球收支不平衡下美国因素导致我国外汇储备的增加美国与中国的经济结构不同,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多是物美价廉而附加值低的产品,美国巨大的需求和中国产品的竞争力,造成了美国对中国的巨额贸易逆差。另外,美国是一个储蓄低于投资的国家,得从其他国家借债。中国等高储蓄率国家对美国的投资主要是以国家的名义,外汇储备的形式投资美国的国债,结果是外汇储备的进一步增加。4.内需不足、进口不力导致收支失衡和外汇储备增加对于世界主要经济体而言,内需对贸易平衡的影响,要远远大于汇率调整的作用。我国国内消费不足,出口迅猛增长,导致进口额不及出口额,进口增长率不及出口增长率,对外依存度很高,势必引起我国国际收支失衡,外汇储备增加。5.资本项目管制使外汇储备增加资本项目管制制度,主要是以强制结售汇制度以及外汇冲销政策为主。强制结汇制下,中央银行干预外汇市场收购市场上多余的外汇,形成大量的外汇占款。为了避免通货膨胀,中央银行又不得不采取外汇冲销政策来冲销外汇占款。强制结售汇之下的外汇供大于求以及外汇冲销政策的实施,是对我国外汇储备激增的最好解释。二、我国外汇储备管理面临的问题1.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效益较低,面临贬值风险持有外汇储备是有机会成本的,我国外汇储备的很大部分投资于美元资产,其收益率很低,这使得本可以利用的大量外汇资产闲置,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的速度,也就提高了经济结构调整的机会成本。而且我国外汇储备的增长相当于一个资本由中国流向美国的过程,实际的效果就是中国人在省吃俭用的同时,给美国人贷款。2.为中央银行控制货币发行带来极大压力,大大压缩了货币政策的操作空间由于外汇占款过多,使得货币供给增加,通货膨胀压力增大而央行为了减轻通货膨胀压力,不得不通过增发短期票据,“对冲”外汇储备增加导致的增发本币。由于央行发行的票据要支付利息,且票据利率高于美元资产投资回报率,经济成本相当高。同时由于在收购外汇投放基础货币的同时,不得不相应减少发放再贷款,货币政策操作空间受到挤压。3.货币币种与资产结构未达到优化从目前我国外汇储备货币种类的选择上看,根据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原则,我国的外汇储备中币种组合中存在过于单一的问题。储备币种过于集中在一种货币美元上,一方面随着国际金融体系动荡,美元储备的风险也在增加。另一方面无形中对所选择货币的国家提供低息的贷款。4.给人民币升值造成巨大压力美国日本等国近年来一直要求人民币升值,巨大的贸易顺差是其中重要的因素。众所周知,当前人民币大幅的升值弊大于利,不仅会影响到我国众多企业的综合实力还会使投机盛行,破坏我国发展的大好形势,因此,合理的处置外汇储备可以为人民币升值减轻压力。三、对解决我国巨额外汇储备问题的构想1.优化外汇储备的货币结构和资产结构我国外汇储备资产管理中应该考虑对投资性动机的要求稍微高一些,以获得最大的收益。中国应该购买以欧元或一些亚洲新兴经济体的货币计价的资产,以此来推动外汇储备多元化,优化外汇储备的货币结构和资产结构。目前最现实和最可行的方法,依然是实施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调整和资产结构调整。在币种结构方面,应该适当扩大欧元资产和日元资产的比重;在资产结构方面,应该扩大投资于美国机构债和企业债的比重,并增加对美国股市上蓝筹股的投资从而最优的利用好外汇储备的价值。2.建立外汇储备风险管理制度首先要确认和评估外汇储备管理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并且定义在储备管理中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和指标。我国货币当局要随着不断增加的外汇储备规模,注重不同外汇储备资产的风险程度,提高风险控制水平。如建立定期分析研究市场的例会制度,定期对整个资产进行市价重估;对交易对手资信状况密切跟踪、及时报告,努力控制信用风险;建立储备管理的投资组合基准,以指导实际的储备投资等措施。3.适时增加黄金储备份额。近年来,在我国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同时,黄金储备在我国国际储备中所占的份额却是非常低的,这种状况和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的地位是极不相称的。而且在目前金价稳中有升的情况下,黄金是一种有效的储备保值手段,不仅有利于抑制外汇储备缩水,而且更有利于减轻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因此,从这一层面看,适时增加黄储备是优化外汇储备投资的一条可选途径。当然黄金储备的适度增加必然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切不可操之过急。4.实施“走出去”的对外开放战略,积极扶持和培养我国的跨国公司从条件来看,中国企业初步具备了跨国并购的基础,改革开放引起的国内市场国际化使得中国企业在国内实际上已经承受着巨大的国际竞争压力,政府政策的鼓励与国内公众的关注、支持也对跨国并购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跨国公司掌握着全球化时代资源配置的主导权,培养中国的跨国公司,对于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真正形成世界经济强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将外汇资金配置到这些方面是一个不错的选择。5.注资国有金融机构,推进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我国已动用了亿美元外汇储备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注资,支持这些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从注资、股改上市的实践来看,储备注资是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绩效的可取方式。注资后,三家国家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大大提高,增强了抗风险能力,为其上市铺平了道路,同时也有利于吸引战略投资者的介入。目前,我国惟一的国有独资的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也已获批注资,以重组改制上市。我们可以参照这一模式,扩大对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如政策性银行、国有保险机构的注资,巩固国家在金融领域的控制地位,推进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并获得相应回报。6.增加石油战略储备,为长远利益打算在价格合适的时候,逐渐增加石油的战略储备,或者与石油输出国合作,投资石油战略储备的基础设施。在石油资源方面展开比较艺术的“石油外交”,争取石油输出国的稳定供给,用可以接受的方式进行石油资源的国际布局。这样不仅是一个有效的外汇管理方式,也促进了我们全方位能源战略的建设。四、结论对于已产生众多问题的巨额外汇储备,我们目前应积极借鉴国际储备管理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高储备盈利性,采取合理的储备管理模式,最大限度的发挥好外汇储备的价值,使外汇储备的投资尽可能服务于本国利益。参考文献:[1]左小蕾:万亿外汇储备的四个出口[N].江苏经济报,2006(10)[2]巴曙松等:中国外汇市场运行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3]何泽荣:中国国际收支研究[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4]马杰古田军:“加强外汇储备运营,适时调整币种结构”,《商场现代化》,2006年第3期

这个要求非常专业,而且要有国外的操作经历。对各个国家的发展前瞻性。非常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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