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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问题研究方法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04:23:20

环境问题研究方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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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经济是近十几年兴起的一门边缘学科,它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探求问题解决的合理途径以及环境保护和改善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最佳方法。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环境与经济研究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谈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协调研究进展

【摘要】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中,环境问题也越发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研究也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涉及多方面的关系,需要对相关的地理学、经济学、生态学等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对与经济发展和环境协调相关的市场因素、政策导向、技术水平等进行结构式的分析。当前我国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十分明显,如何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环境,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需要不断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促进和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

0 引言

在工业化的发展进程中,环境问题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下日益突出,我国现代工业社会发展起步晚,环境问题也是在近年来逐渐受到社会的共同关注,环境的污染、破坏以及如何进行保护的问题成为研究的关键问题,同时环境问题也影响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如何解决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实现协调发展是摆在我们眼前的首要问题,笔者以下从研究的进展来分析经济与环境的协调问题。

1 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分析

经济与环境的关系问题研究是我国现代社会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课题之一,同时也是世界各国在发展中都要面对的问题,当前我国环境问题较为严重,主要是由于过去我国在经济与环境的关系上存在着认识上的不清,关于经济与环境的关系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经济发展引起的环境污染需要及时的解决

在经济快速大规模发展的背后,我国的环境问题也越加复杂,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与破坏问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首先,在水污染的影响下,地表水、地下水、湖泊水等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人们的饮用水安全受到了巨大的威胁;同时,人们的生活废水和工业生产的污水排放也加剧了水体的污染。其次,关于大气污染,众所周知,近年来逐渐成为整个社会的热门词汇,大气污染已经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了直接的危害,大气污染的原因主要是日益扩大的工业生产导致的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导致的酸雨现象也是严重的污染,同时酸雨也有着极其严重的损害。再次,关于固体废弃物的污染,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固体废弃物的污染在十年内增长了近12%,虽然在处理固体废弃物的技术和效果上也相比过去有了显著的进步,但是在废物的回收利用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只有有效的结合先进的废弃物处理技术和有效的回收利用技术,才能使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更加全面有效。

环境问题对社会存在着严重的不良影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

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期初环境问题没太引起重视,因此在环境的监管和治理问题上也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随着工业化的进程我国经济取得了腾飞式的发展,其中必然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环境污染事故时有发生,环境问题产生的危害也逐渐显现,成为了制约我国社会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也必然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在此背景下,对环境问题的重视、保护、管理和监测也逐步加强。近几年,环境事故的发生虽有所下降,造成的损失也有所降低,但是解决环境问题是一项长期的过程,尤其是从保护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更要长期坚持,为经济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

我国重视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的力度不够

我国在社会的发展战略上一直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环境的保护力度上一直无法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一点与发达国家也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国在环境保护上的力度不够主要体现在环境保护的标准过低,制定环境保护政策的依据与经济发展速度不相适应,在这样较低的标准下,必然会产生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根据调查研究发现,我国环境保护的国家标准中,与国外很多国家的环境保护标准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距,标准设置过低,使环境污染具有合法依据,很多的工业生产企业不但依据标准排放污染物,有时甚至违法排放污染物。此外,在世界环境污染地区的严重排名上,中国以最多的污染城市比例位居前列。

2 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涉及多领域多学科理论

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是一个系统性的复杂工程,涉及多领域、多学科的知识,需要综合各种关系进行分析才能得出协调发展的有价值的结论。

地理学为经济与环境研究提供布局与调控依据

地理学的理论本质上是人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地理学中人与地理环境之间存在典型的地域性特征,只有在地域性特征基础上处理好人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才能实现协调发展。这一理论同样适用于经济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中要注意处理好与地理环境之间的关系,对经济与环境及所涉及的各要素进行科学的调控,使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对此,很多的研究人员、学者都提出了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相关理论、系统构造方案以及评价体系等。

经济学为经济与环境研究提供目的性指导

依照经济学的观点,经济与环境之间是独立存在并发展的,认为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外部因素,也认为环境的问题的解决需要靠市场和政府进行解决;环境理论中认为环境问题是无法完全消除的,但是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个协调性的关系。最新的研究中对过去经济价值核算理论有了重大的突破,过去没有将资源消耗、环境污染与破坏等考虑到生产成本中,新的理论认为经济与环境的一体化才能真正核算出国民经济的成本,这也是绿色GDP概念提出的原理之一。

生态学原理为经济发展中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依据

生态学中包含着一种经济生态学理论,该理论认为经济是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与环境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经济的发展应当与生态环境协调,环境不只是经济的外部性因素,环境问题本身就是一种经济结构。近年来生态学研究中出现了稳定经济的理论,该理论提出经济发展中要实现投入与输出相适应,才能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友好发展。 3 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相关因素分析

市场导向对经济与环境的影响

从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的产生来看,环境的污染与破坏实际上是一种经济行为,导致环境问题恶化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导向的失误,在市场中价格没有反映出包括环境成本在内的价值,使得对环境的使用出现了过度性,市场导向中对环境和资源的分配及使用出现错误引导,使得环境问题日益加剧。

政策干预对经济与环境的影响

在市场导向出现错误引导时,政府的政策干预就成为了必要,因此对环境政策的研究也是近年来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的重要内容,政策的干预不只是为了纠正市场导向的偏差,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也是政策的考量要素,因此政府政策的引导往往是越来越强化经济发展的目标,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因此,在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中单纯的依靠政策干预还是无法实现协调发展目标的,要综合科学有效的市场引导、有力度的市场支持、还要注重新技术的应用。

新技术对经济与环境的影响

在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中普遍认为新技术的应用将成为解决经济与环境之间矛盾的主要手段,很多研究人员都提出在环境基础设施上加大投入力度,对解决环境问题是非常有效的措施,同时也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和促进作用。因为科学合理的环境布局对于引导市场、优化经济结构以及解决就业等都是由积极意义的。解决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依靠技术是十分乐观的,这一应用进程也在逐步实施和加快,未来还要加大对技术的研究和投入,为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4 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展望

对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是世界性的问题,国内外对该问题的研究一直十分重视,对经济与环境协调的研究也在不断进步,但是研究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方面的不足,包括对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分析还不够深入透彻,缺乏本质性的认识;经济与环境统一性的系统包含的要素十分广泛和复杂,但从几个学科领域进行研究还不足以支撑体系的建设;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还存在地域上的差别,运用统一的理论和框架进行规范指导是存在很多不适应的;此外还有其他的不足,再次不做一一赘述。

针对经济与环境协调研究存在的不足,笔者认为应当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协调涉及的多领域、多学科进行更加系统科学的综合分析,研究工作要多角度分层次的进行,包括经济与环境的关系、相互影响的过程、发展趋势等等。同时研究工作还要在现有的理论系统基础上不断的扩大和完善,并在实际中加以运用,同时针对关键因素和重要地区进行具体深入的剖析,形成有针对性的发展建议,树立典型。现代研究工作还要不断的利用新技术、新方法,为理论研究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和提供辅助。

【参考文献】

[1]王瑞华,李淑英.《论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J].经济管理.2010(05).

[2]李国柱.中国经济增长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计量分析[D].沈阳:辽宁大学,2011.

[3]剧宇宏.绿色产业的发展与环境法修改[A];环境法治与建设和谐社会――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二册)[C];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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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20年间,中国因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造成的损失占GDP的7~20%。2005年,因环境污染引发的冲突达万起;2007年,40%的城市生活污水直接排放;60%的大型湖泊因矿物质和有机物污染而出现富营养化;在监测的197条河流中,半数受到硝酸氨、过锰酸盐和石油的严重污染;在监测的287个大中城市中,只有的空气质量达到环境保护部的标准(另一种说法是,全国只有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上述环境污染是表面上的,是以城市或工业地区密集人群为中心生态危机的。实际上,那些“远在深山”的生态退化更加危险。环境污染了,国土还在,还有修复的可能。但一些致命的生态破坏则很难修复,如消失的物种不能“死而复生”,损失的土壤不能回到原位,干涸的湿地难以再现生机等等。中国生态危机主要表现在:生态系统全面退化中国是世界上唯一囊括全球生态系统类型的国度。然而不幸的是,中国自然生态系统都处在不同程度的退化过程之中。青藏高原草地生产力由上世纪60年代的300公斤/亩下降到100公斤/亩以下;地下鼠量由过去的8~10增至30只/公顷;土地裸露率由不到10%增加到30%以上。全国90%的可利用天然草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并以每年200万公顷的速度递增。红树林由历史上最大面积25万公顷,下降到目前不足万公顷。水土流失急剧中国水蚀、风蚀和冻融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全国沙化土地174万平方公里,涉及全国30个省(区、市)。黄河流域年入河泥沙16亿吨;长江流域每年土壤流失量24亿吨。随土壤流失的还有各种营养元素,仅黄河流域每年流失的泥沙中,就含有N、P、K三种元素总量约4000万吨,超出了2003年全国的化肥需求量(3990万吨)。濒危物种增加联合国《国际濒危物种贸易公约》列出的740种世界性濒危物种中,中国占189种。中国濒危或渐危高等植物4000~5000种,占中国高等植物总数的15~20%。栖息地环境改变、生境破碎化、以及大型水利工程是造成物种濒危或灭绝的重要原因。1988~2000期间,黑龙江省嫩江县天然林斑块数由240上升为343,平均斑块面积由80公顷下降为68公顷。由于三峡工程实施和环境污染,长江上已难寻觅白鳍豚的踪迹,科学家承认该物种已功能性灭绝。湿地消失天然湿地大量消失在北方,河北省过去50年来湿地消失了90%,即便侥幸存留的湿地,八成以上也变成了污水排泄场所;陕西关中一带30多个县,几十年来消失上万个“涝池”(池塘)。生态危机在南方,中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水域面积从最高4000平方公里减少到不足50平方公里。干旱、半干旱区湿地状况更不容乐观:内蒙古阿拉善盟,由于上游地区过度开发黑河水,进入绿洲的水量由9亿立方米减少到目前的不足2亿立方米,致使东西居延海干枯,数百处湖泊消失。湿地被誉“地球之肾”,“肾”萎缩大大降低了其调节气候、调蓄洪水、净化水体的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旱涝灾害。人工林树种单一几十年来,大量发展人工纯林的传统不但未有改观,反而愈演愈烈。以杨树为例,原来的“南方杉家浜,北方杨家将”,现已发展成了“东西南北中,全是杨家兵”。如今,杨树已经南下江南,接近了南岭。整个大西北、华北平原,甚至江南一些地区,也以杨树为主。高密度、单一树种的人工纯林对国土生态贻害无穷,单一树种形成的种群实质上是一种生物多样性极端下降的“绿色荒漠”。第六,农业生态系统退化危及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基础。现代农业过分强调技术,用地而忽视养地。“化学化”尽管带来了产量的快速提高,但土地出现退化,食品安全受到冲击。大化肥、大农药、除草剂、激素、添加剂、农膜,甚至反季节种植、转基因技术滥用,使得土壤板结、环境污染、生物多样性下降、病虫害加剧、产量下降。以前要一年才能长大的猪,现在四个多月就能催肥。两只翅膀的鸡,在激素的作用下可长出3~6只翅膀。这样的食品进入食物链的生态后果是可想而知的。中国生态危机现状还包括生物入侵、全球变暖、海洋生产力下降等等。政府要像重视环境污染控制那样高度警惕生态危机带来的隐患,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解决这个难题,还中国一个真正的蓝天。只有生态退化遏制了,环境才能够从根本上得以改善。编辑本段保护措施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力度投入巨资保护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生态环境总体上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还应该在如下几个方面加强。1、进一步加强恢复生态系统工程。停止砍伐森林、全民植树造林、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木还草、恢复湿地、禁捕禁猎、治理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实现全处理,这些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的系统工程,国家、企业和全民应该投入更多的资金和力量,当作头等大事,可以毫不过分的说,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是同等重要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社会各界对生态保护的意识及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深入人心,是生态保护工作的必备群众基础。应大力推进全民环境教育,从娃娃抓起,让公众了解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国情、省情,使“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观念深入人心,使绿色环保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成为一种时尚。3、加强生态监测。在中国单纯的水环境、气环境和工业污染监测已趋于成熟,并已经为环境保护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生态环境还在起步阶段,还没有系统的监测技术和形成完整的监测网络,生态环境方面的有关数据还是采取从各部门东拼西凑的方法获得,其准确性和时效性均较差,已经制约了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必须建立和开展有效和系统的生态环境监测。编辑本段相关数据生态危机的后果比战争更危险,是毁灭性的,包括地球和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历史的经验说明,一个国家可以从战争的创伤中恢复起来,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和日本;但是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从被破坏的自然环境中迅速崛起。我们现在只要翻开一下世界地图就可以看到,现在世界上那些最荒凉、最贫苦、最穷困的地方,在古代都曾经是最繁荣、最昌盛的地方;现在世界上那些生活最穷苦、最艰难的人民,在古代,他们的祖先在某一段时期曾经为人类文明的发展作出过很大的贡献。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由兴而衰、由富而贫哩?我们再看一看世界文明发展史:从古埃及文化、巴比伦文化、古希腊文化;从古印度文化;从中美洲的玛雅文化;到中国的楼兰,我们研究一下这些文化的兴衰,都可以看到一个共同的事实,就是这些文化的兴衰都和它们所在地区的森林数量、质量和植被的分布有关系再请看下面的事实吧!如果不是事态严重,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种族、不同政见的政府首脑们怎么会坐到一起(1992年在巴西和2000年在约翰内斯堡)共同研究世界环境和发展的问题呢?如果不是事态严重,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种族、不同政见的政府又怎么会乐意参加、制定并执行那么多与环境有关的国际公约呢?世界上的事情已经够联合国头疼的了,如果不是事态严重,联合国为什么要在1973年成立环境规划署这样一个常设机构,来促进和协调地球上发生的各种环境问题呢?下面我们改用一些数字来叙述,因为数字的表达能使概念量化,往往比文字的表达更为具体而清晰。2003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是:“水——20亿人生命之所系”,说明地球上有20亿的人没有适当的安全饮用水供应。在第三世界由于水污染引起的疾病平均每天导致万人死亡。受污水危害的儿童,每天有6000名,相当于每天有20架大型客机坠毁死亡的人数。缺水已是一个世界性现象,有的国家已经靠买水过日子。德国从瑞士买水,美国从加拿大买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从1984年起,每年从日本进口雨水,日本只要花100吨水就可换1吨石油。在我们中国的669座城市中有400座供水不足,110座严重缺水。由于水土流失和沙漠化加重,中国古文明中心的发源地——黄河,目前年断流最长达227天。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000亿人民币,相当于20个唐山大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2003年我国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我国由于生物入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574亿!这个数字还没有包括严重的生态环境损害在内。新中国成立以来,每年仅气象、海洋、地震等7大类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折合成1990年价格),就呈明显上升趋势:20世纪50年代平均每年约480亿元;20世纪60年代570亿元;20世纪70年代590亿元;20世纪80年代690亿元;20世纪90年代前5年约1190亿元;1996年仅因水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2200亿元;1998年中国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高达3007亿元。根据世界银行1997年的一项统计报告分析,中国每年仅空气和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就高达540亿美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3%—8%。这个数字既不包括其它环境破坏和生态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也不包括1997年以后我国生态环境继续恶化所造成的损失。意思就是说:到2002年实际损失的数字会更大。而2002年,我国GDP(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是8%左右,这一年增长8%的实际数字是10万个亿,10万个亿呀!坦率地说,目前我国的经济增长已经付出了巨大的生态代价,如果我国的环境损失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8%,那就意味着全国人民一年的血汗所创造的财富全被生态环境的破坏抵消了,白干了!如此下去,我们怎样才能富国强民、怎样才能全面进入小康!时至今日,绝大多数的人们,能够认识、理解、需要、并接受生态化了。因为,20世纪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观给人类带来了沉重的环境灾难,人类再也无法承受起生态环境恶化带来的损失、自然对人类的报复,以及由此给人类带来的人地之间、人际之间、和代际之间的种种极度紧张关系。在我国,可能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正确理解生态化的深刻含义,说不定有些人还在利用生态化的号召力达到赢利的目的。但是,我们的国家领导人却在忧心忡忡。2002年,在第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朱镕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谈到生态环境问题时,语气沉重:“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相当严重”。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曲格平认为:“局部环境的破坏可能引发全局的环境问题,甚至会使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存条件受到威胁”。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自然保护司杨朝飞司长答记者问时说:“我国面临的生态压力仍然很大,在生态方面,一方治理多方破坏,点上治理面上破坏,边治理边破坏,治理赶不上破坏”。2000年国务院颁发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首次全面地提出了树立科学的生态保护思想。大多数有识之士确信:生态化转换是关系到生存、发展、健康、幸福的根本,是各行各业以及人类社会得以持续发展的唯一出路;它将成为地球上每一个人的唯一选择,并在行动上付诸实施。“生态化”不仅是一个具有前瞻性、时代性、创新性、战略性、方向性的词汇、还是一股不容回避的洪流、是人类社会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编辑本段黄河流域的生态危机黄河流域大部分处于干旱地区,水资源条件先天不足.据统计,黄河拥有水资源只有580亿立方米.而且,黄河水因泥沙太多,每年16亿吨泥沙至少需200亿立方米的水来冲刷,其可利用之水还必须减去200亿立方米.这样黄河实际拥有的可利用水量是每年300亿立方米.300亿立方米的水资源供沿河9个省区及河北.天津两省市使用,本来已经供不应求,再加上不合理利用和浪费水资源,使得水资源浪费的状况越来越严重.缺水,成为黄河面临的一大难题.1979年,黄河领域有154个城市缺水,1988年,缺水城市增加到300个,总缺水量高达54亿立方米.进入90年代以后,缺水城市每年都在增加.城市膨胀,流动人口剧增之后,城市用水不得不挤占农业用水,或在城市完全不顾后果地大量超采地下水,出现大面积地下水漏斗,地面沉降,地下水质恶化等.因为缺水,华北粮仓河北省一方面年年旱灾,另一方面农田保积年年降低.全省1986年的水田浇灌面积较1980年减少了900万亩,粮食产量长期徘徊不前.宁夏,甘肃,因为严重缺水,大量人口生活在温饱线以下,无法摆脱贫苦困.黄河流域水资源条件先天不足,生态环境脆弱,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特别是近20年以来下游断流频繁发生,不仅造成了水资源供需矛盾的加剧,而且对流域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一系列的冲击。据《黄河志》记载,1761年黄河花园口最大流量为万立方米,1958年7月17日为每秒200立方米。据水文资料记载,黄河多年平均径流量为560亿立方米,黄河入海水量占径流总量的比率,50年代为79%,60年代为60%,70年代为,80年代为。1972年黄河首次出现断流现象,当年断流17天,1991—1995年间平均每天断流620公里;1997年断流13次共226天,断流河段长683公里。黄河可能成为季节性的内陆河。在断流的地方,昔日黄河帆影已成无水之舟。断流使下游沿黄城市人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东营,滨州,濮阳等城市对居民实行定时供水,家家户户蓄水备荒,摆满了坛坛罐罐。沿黄两岸禾苗枯焦,断流时间一长,便颗粒无收。断流给工农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例如:年产30万吨尿素合成氨的”中原化肥厂”,因黄河断流影响,不得不停产。总之,因断流给沿黄地区造成的经济损失,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都非常严重。仅以山东省滨州为例:滨州地处山东省北部,黄河三角洲腹地,北濒渤海,是黄河入海的必经之地。这一地区气候干燥,降雨量少,地下均为咸水,很难食用,因而这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和城镇居民生活主要依靠黄河水,黄河水是其经济命脉

环境方法研究论文

环境污染论文 环境污染论文:摘要:能源开发利用会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我国能源环境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和战略问题。通过分析目前我国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的法律规制的现状,指出其缺陷,并提出了一系列的完善措施。关键词:能源 环境问题 法律规制 缺陷 完善 环境污染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最重要的一种资源,是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重要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大规模工业化进程的开展,中国薄弱的能源工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经济进入全新发展时代,能源工业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取得了空前的快速进步,中国已进入了世界能源大国的行列。然而在能源开发和利用的生命周期过程中,从能源资源的开采、加工和运输,到二次能源的生产(发电),以及电力的传输和分配,直至能源的最终消费,各阶段都会对环境造成压力,引起局部的、区域性的、乃至全球性的环境问题。我国长期以来对能源的安全供应非常重视,相对来说忽视了能源发展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导致环境问题日益严重。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对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会有更高的要求,能源需求的持续快速增长必将使我国的环境保护面临更加沉重的压力。由能源开发利用导致的能源环境问题既是我国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是影响我国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重要保障之一。法律作为现代社会最权威、最有效的社会调整方式,在此问题的解决上理应发挥重要作用。因此,研究我国的能源环境问题,并在立法中进行恰当规制,对我国能源与环境保护事业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人类利用能源的历史已非常久远,能源对人类发展的巨大贡献是显而易见的。在产业革命以前的漫长岁月中,能源消费以薪柴为主,由于消费量不大,一方面植物的自然生长足以补充其作为能源的消费,另一方面环境容量可以“吸收和消化”薪柴利用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因此,能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基本上不成为问题。当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人口增长导致过度开垦造成的土质退化问题。产业革命促使矿物能源取代薪柴成为能源消费的主体,现代环境问题随之产生。经济、人口高速增长导致能源消费需求急速增长,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逐步恶化。总体而言,所有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都会对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 1、煤炭的开发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煤炭在开采过程中会造成矿山生态环境的破坏, 威胁生物栖息环境。主要包括对地表的破坏、引起岩层的移动、矿井酸性排水、煤矸石堆积、煤层甲烷排放等。煤炭消费过程中产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碳 、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尘和汞等污染物,是造成大气污染和酸雨的主要原因。煤炭消费过程也排放温室气体,造成全球性环境问题。2、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和加工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油田勘探开采过程中的井喷事故、采油废水、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处理人工注水产生的污水的排放;气田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地层水,含有硫、卤素以及锂、钾、溴、铯等元素,其主要危害是使土壤盐渍化;油气田开采过程中的硫化氢排放;炼油废水、废气(含二氧化硫、硫化氢、氮氧化物、烃类、一氧化碳和颗粒物)、废渣(催化剂、吸附剂反应后产物)排放;海上采油影响海洋生态系统,石油因井喷、漏油、海上采油平台倾覆、油轮事故和战争破坏等原因泄入海洋,对海洋生态系统产生严重影响;在交通运输业,机动车尾气等造成大气污染,排放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铅等污染物;等等。3、水电开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水电是一种相对清洁的能源,但其对生态环境仍有多方面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截流造成污染物质扩散能力减弱,水体自净能力受影响;淹没土地、地面设施和古迹,影响自然景观,尤其是风景区;泥沙淤积会使上游河道截面缩小,河床抬高,下游河岸被冲刷,引起河道变化;改变地下水的流量和方向,使下游地下水位升高,造成土壤盐碱化,甚至形成沼泽,导致环境卫生条件恶化而引起疾病流行;建设过程采挖石料和填土,破坏自然环境;泄洪道变流装置的安装造成对鱼类等水生生物的破坏,截流阻断鱼类洄游等;会改变河流水深、水温、流速及库区小气候,对库区水生和陆生生物产生不利影响;可能会诱发地震;小水电站还会向生物圈排放一些温室气体(特别是由于水库中生物质的腐烂而产生的甲烷);等等。4、核能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核能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两个阶段:核燃料生产和辐射后燃料的处理。由于人类无论何时何地都处于各种来源的天然放射性辐射之中,通常燃料生产过程的放射性污染较轻,一般不构成严重危害。但它毕竟对人体有害,故仍须予以充分注意。目前核能利用的主要形式是裂变能。核燃料的基本原料是铀,铀的生产过程包括:地质勘探、铀矿开采、选矿、水冶加工,最后精制得到浓缩铀,在核燃料生产中,铀矿山和铀水冶厂是主要污染源。从这里排出的废物,虽然致入射性水平低,但排放量大,分布广。铀矿山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有废水、废气、固体废物。铀矿山废水不仅含有氡、铀及其衰变子体,而且有其他共生的有害化学物质。水冶厂的废物性质随矿石成分、水冶流程、使用的化学药剂不同而变化,对环境的影响程序也随之不同。水冶厂的液体废物主要有贫铀溶液,其中放射性物质最危险的是镭。废水中还含有其他化学物质,例如硫酸根、硝酸根、有机溶剂等。酸废水排入河流造成的危害往往比放射性物质更严重。值得注意的是,人们最常关注的核能对环境的影响实际上是核事故问题。1986年4月26日发生的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是核电发展史上一次惨重的灾难,对电站工作人员、事故抢救人员以及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切尔诺贝利核事故是在特定堆型和条件下发生的,它采用的压力管式石墨沸化堆,安全性有问题,没有完善的安全壳,从此之后就不再用这种堆型了。因此,不能由此推论其他核电站也会有此安全问题。近年来很多国家都发展了新一代更加安全的核电站。当然,不论怎样,核电站的安全运行都是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5、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影响的不利影响。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整体上较传统化石能源来说,更加清洁安全,但是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仍然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如风能开发中,风机会产生噪声和电磁干扰,并对景观和鸟类产生负面影响等。太阳能开发也会产生不利环境影响,主要是占用土地、影响景观等。此外,制造光伏电池需要高纯度硅,属能源密集产品,本身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含镉光伏电池(CdTe, CIGS)的有毒物质排放虽然在安全范围之内,但公众仍担心对健康的危害。生物质能利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占用大量土地,可能导致土壤养分损失和侵蚀,生物多样性减少,以及用水量增加。用汽车运输生物质会排放污染物。另外,农村居民使用薪柴和秸杆等生物质能作炊事和供热燃料的传统利用方式引起的室内空气污染,对居民健康产生严重危害。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地热水直接排放造成地表水热污染;含有害元素或盐分较高的地热水污染水源和土壤;地热水中的CO2 和H2 S等有害气体排放到大气中;地热水超采造成地面沉降等。海洋能是洁净的能源,对环境不会产生大的不利影响。但潮汐电站会对海岸线生态环境带来一定影响;波浪能发电装置能起到使海洋平静的消波作用,有利于船舶安全抛锚和减缓海岸受海浪冲刷,但波浪能发电装置给许多水生物提供了栖息场所,促使其繁殖生长,可能会堵塞发电装置;海洋温差发电装置的热交换器采用氨作工质,氨可能会污染海洋环境;建在河口的盐差能发电装置,还要解决河水中的沉淀物和保护海洋生物的问题。二、我国能源环境问题法律规制的现状与缺陷为了有效地控制能源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解决能源环境问题,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加强对能源活动的管理。相关的立法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水法》、《水土保持法》、《矿产资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等。此外,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实现本地区的环境质量目标,也制定了一些相应的与能源活动有关的地方立法,如陕西省颁布了《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陆上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发布了《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等等。通过分析现有立法可以看出,我国对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法律规制:其一,对节约能源及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法律规制;其二,对能源生产、加工、运输、消费等过程中的环境问题的法律规制。前者是从宏观上解决能源有效利用及终端能源清洁化的问题。其不单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同时也是实现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措施,学界已经对此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后者则是从微观上解决能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具体的环境保护问题,涉及能源法与环境法的衔接与协调,目前还鲜有人进行深入细致的系统研究。本文主要对后者展开具体分析。(一)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的一般法律规制现状及其缺陷能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的一般法律规制是指各种能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环境保护的一般性法律规范,而非某一类型能源(指煤炭、石油等一次能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的专门性规范。这些规定主要体现在我国的环境立法及电力立法中。1、法律规制的现状(1)环境立法通过相关环境立法,我国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能源环境的基本法律制度体系。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能源规划及能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确立了规划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该制度同样适用于能源规划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其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原则,适用范围广泛,是协调能源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能源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三同时”制度,即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能源建设项目一般情况下都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因此也应适用“三同时”制度。能源环境标准制度。传统意义上的环境标准主要是指国内环境标准,是国家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证环境质量,在综合考虑国内自然环境特征、社会经济条件和现有科学技术的基础上,规定环境中污染物的允许含量和污染源排放物的数量、浓度、时间和速率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规范。现代意义上的环境标准则还包括国家认可和推行的国际环境标准,特别是ISO14000系列标准。当前正是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的时期,应充分利用环境标准来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的技术进步,从源头上削减能源的环境污染。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大量能源活动中的环境标准,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标准》、《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清洁生产标准—石油炼制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等等。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从本地环境质量的要求出发,也制定了一些地方环境标准,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订了《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西省制订了《山西省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绩效标准》,北京市制订了《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低硫优质煤及制品标准》。此外,北京市、上海市还制订了严于国家标准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清洁生产制度。清洁生产,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清洁生产是既可满足人们的需要又可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和能源,并保护环境的实用生产方法和措施。它替代了以前传统的末端控制污染的模式,能够更有效的降低污染排放,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能源行业是污染排放大户,实行清洁生产制度,能够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排放,因而该制度能够较好的协调能源利用与环保的关系,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一个基础性的和关键性的制度。环境许可证制度。指法律所确认的,对从事可能造成环境不良影响活动的开发、建设或经营者,必须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才能从事该项活动的一系列管理制度。颁发许可证是一种政府行政管理行为,是环境管理机关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能源的开发利用一般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而在开发利用前,都应取得环境许可证。典型地,如探矿、采矿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海洋倾废许可证,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销售许可证等。排污收费制度。是国家环境管理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排放污染者征收一定费用的法律制度。该制度是运用经济手段来保护环境的一项法律制度,体现了污染者负担原则,同时也为治理污染开辟了一条重要的资金渠道,并有利于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自身建设。目前,对能源行业影响最大的是SO2收费。SO2收费试点从两省九市到“两控区”,取得了显著成效。限期治理制度。指国家法定机关对污染严重的项目、行业和区域作出决定,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环境治理任务,达到治理目标的法律制度。这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环境法律制度,具有较强的强制性,是合理解决已造成的污染最有效的途径。环境事故报告制度。指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事件,使环境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污染或破坏,事故或事件的当事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向可能受到环境污染与破坏危害的公众通报,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的法律制度。该制度可以使政府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掌握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情况,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危害程度,便于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同时也可使受到环境污染与破坏威胁的公众提前采取防范手段,避免或减少损失,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在能源行业,由于其生产技术的复杂性和危险性,因生产事故或意外事件导致的环境污染或破坏,后果往往极其严重,如2003年重庆开县天然气井喷事故、2005年松花江环境污染事件都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因而环境事故报告制度尤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文明进程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与此同时,人类社会也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环境与发展问题。因此,发展环境工程意义重大。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环境工程5000字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环境工程中的工艺 方法

摘 要:环境工程作为一种现代城市建设的工程,不仅对城市的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还关系到城市居民的健康问题。所以,在城市环境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工艺方法的选择和研究。

关键词:环境工程工艺;工程法;类比法;对称法;应用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市环境也有了明显的改善,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环境工程的质量还是规模都有所变化,所以,为了更好的实现对环境工程的管理,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环境工程的工艺和方式的研究,以便更好的实现对现阶段的环境工程的优化。下文中笔者将结合现阶段几种常见的环境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对该问题进行分析。

1 价值工程法的现实应用和分析

目前来看,在环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价值工程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常见工程技术,对于环境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效果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在环境工程的经济效益实现的过程中以及相关的环境工程的产品设计形式的表达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这些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环境工程中的价值工程法可以有效的在工程中避免功能过剩的问题。即在现代的环境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对工程的价值的比较和分析,来实现对环境工程的有效评估,所以,有关部门可以通过价值工程法来实现对环境工程的各种职能的优化和删除,这样就可以将环境工程最大的合理化控制,有助于环境工程的价值的发挥和实现。

环境工程的价值工程法可以有效的避免价值短缺的现象,也就是说在环境工程的价值分析的过程中,可以根据现有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的总体成本进行控制,可以有效的平衡工程的成本,避免不必要的功能支出导致的成本增加,因为环境工程的复杂性决定了各种职能之间可能存在相互冲突的状况。所以,采用价值工程法可以有效的规避这种问题。

2 类比法的实际应用和分析

所谓类比法,就是指在环境工程的过程中,对现有的环境工程的各种 实施方案 进行类别,也就是说对有共同点的各种环境工程质检的前提和方式进行分析,这样就可以更好的实现对环境工程的各种具体项目的判断。一般来说,我国的环境工程的类比法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工程中的废气/废水处理工艺类比,指的是在环境工程的开发过程中,应该对各种工程中的废水和废气进行类比,也就是说要实现对其成分和处理的方法进行严格的控制。一般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膜分离技术分析:即在对现有的环境工程的废水和废气进行处理的过程中,要对现有的膜分离技术进行全面的分析,不仅要对其进行盐水淡化处理,还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废水除盐等技术的使用。这种方式的最大的特点在于能够实现对能源的节约,可以实现施工过程中的有效环保,还能够实现对各种相变反应的有效控制。②吸附技术分析:即在对现有的环境工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过程中,还应该要通过类比法来实现对一些特定的流体和固体的分离,也就是说在工程过程中,可以根据具体的环境需要对环境进行有效的处理,这种方式广泛的应用在石油工业废水处理以及相关的大气污染处理中,因为在这种环境工程的操作过程中,会运用到相关的分离性比较高的设备。

环境工程中垃圾预测的类比法运用:

在环境工程中,常会遇到对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因为城市的生活垃圾产生的环境影响是不容忽视的,由于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是非常大的,所以如果可以对生活垃圾进行一个全面的预测,就可以事前做好相关的处理方案的设计。一般来说,在采用类比法对现有的环境工程中的垃圾预测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类比指标的选取:即选择合适的环境工程的对比方案,对现有的各种城市生活垃圾产生的因素进行对比分析,以便更好的实现对该区域的地域性的垃圾产生问题进行分析。②类比城市的选取:在对城市垃圾的预测分析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是要选择一些具有典型的可参考数据的城市作为类比对象和参考对象。③类比方法的实施:即对类比城市生活垃圾人均日产生量的变化发展规律作出合理研究与分析,进而对其进行有效预测。

3 环境工程中的对称法应用分析

对称法可以说是研究环境工程工艺的最基本性方法,它能够针对客观事物的基本属性及性质、结构运动特征,在事物内部构件一一对应的交互关系,从而在相类似事物当中找到相似点所在。从其在环境工程工艺中的应用角度上来说,对称法的应用可以分为内部对称与外部对称这两个方面,具体而言可作如下归纳。

内部对称法在环境工程中的应用分析:在当前技术条件支持下,内部对称法在环境工程中的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首先,是氧化与还原反应。我们可利用还原剂自身的还原特性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置作业,并对城市工业建设中所产生的各类废气与废水进行净化处理;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借助于氧化剂自身的氧化特性同样实现上述相关处理目的,以此缓解环境压力;②其次,是上浮与沉淀反应。

我们知道,大部分存在于废水水体当中的杂质在密度分布与大小参数上均有着较为显著的差异,对于那部分密度部分高于水体且尺寸较大的杂质而言,我们可采取重力沉降的方式对其进行去除处理,而对于那部分密度低于水体且尺寸较小的杂质而言,可利用杂质本身的上浮反应达到去除杂质的目的。现阶段上浮处理工艺方法广泛应用于餐饮废水的处理以及污泥原材的浓缩工作当中,而沉淀处理工艺方法则多适用于工业及生活污水/废水的处理工作当中;③最后,是好氧与厌氧反应。好氧微生物与厌氧微生物差异性的反应特征决定了其在环境工程中不同的应用价值。对于好氧微生物而言,其在氧气含量充分的条件下发挥处理特性,在氧化分解与沉淀处理的配合作用之下将废水/污水中大量的有机污染物物质进行去除处理。

外部对称法在环境工程中的应用分析:在现阶段技术条件支持下,外部对称法在环境工程中的应用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旋风除尘器及沉砂池装置:物体在高速旋转的过程当中会产生一定的离心力,进而导致物体气固相分离。上述两种装置基于流体力学对称性特征进行应用,除尘效果显著;②生物法:现阶段城市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的处理多以生物法方式进行,配合相应的脱硫与脱氮技术确保环境工程质量的稳定性。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环境工程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发展和建设,也对城市居民的健康和城市的定位和规划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环境工程的核心在于防治环境污染,提高环境质量。在人类活动不断深化发展的背景作用之下,环境污染形势的日益研究要求环境工程对其做出控制与改善。如何将环境工程相关职能发挥到最大限度,确保环境质量提升的高效性与稳定性,已成为现阶段相关工作人员最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参考文献

[1]张燕,陈进.水环境保护工程的经济评价方法[J].水利经济,.(05).46-47.

[2]王虎虎.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科学发展的思考[J].品牌,2011.(08).43.

[3]王晓晶.环境保护工程[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03).201.

试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与环境保护

摘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文明进程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与此同时,人类社会也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环境与发展问题。人口剧增、资源过度消耗、气候变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在严峻的现实面前,人们逐渐认识到,人类本身是自然系统的一部分,与环境息息相关。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们必须优先考虑生态环境问题,并将其置于与经济和社会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才能实现社会繁荣。

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与环保 环保 措施

现代建筑是一种过分依赖有限能源的建筑。能源对于那些大量使用人工照明和机械空调的建筑意味着生命,而高能耗、低效率的建筑,不仅是导致能源紧张的重要因素,并且是使之成为制造大气污染的元凶。为了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环保建筑主张调整或改变现行的设计观念和方式,使建筑由高能耗方式向低能耗方向转化,依靠节能技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以及开发新能源,使建筑逐步摆脱对传统能源的过分依赖,实现一定程度上能源使用的自给自足。

1 房屋建筑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平面管理

总平面管理是针对整个施工现场监理的管理,其最终要求是:严格按照各施工阶段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划和管理,具体表现在:

①施工平面图规划具有科学性、方便性、施工现场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管理。

②在明显的地方设置工程概况、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总平面图、现场管理制度、防火安全保卫制度等标牌。

③供电、给水、排水等系统的设置严格遵循平面图的布置。

④所有的材料堆场、小型机构的布设均按平面图要求布置,如有调整将征得现场监理或业主的同意。

⑤在做好总平面管理工作的同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坚持合理的施工顺序,不打乱仗,力求均衡生产。

文明施工管理

在过往行人和车辆密集的路口施工时,与当地交警部门协商制定交通示意图,并做好公示与交通疏导,交通疏导距离一般不少于50m。封闭交通施工的路段,留有特种车辆和沿线单位车辆通行的通道和人行通道。

因施工造成沿街居民出行不便的,设置安全的便道、便桥;施工中产生的沟、井、槽、坑应设置防护装置和警示标志及夜间警示灯。如遇恶劣天气应设专人值班,确保行人及车辆安全。

在进行地下工程挖掘前,向施工班组进行详细交底。施工过程中,与管线产权单位提前联系,要求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专人做好施工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安全。

如因施工需要停水、停电、停气、中断交通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提前告之沿线单位及居民,以减少影响和损失。

2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的生活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保障施工现场施工过程的良好生活环境是十分重要的。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建筑垃圾及粉尘控制的技术措施

①对施工现场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并经常洒水和浇水,以减少粉尘污染。

②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要洒水湿润或在仓库内进行。

③建筑物外脚手架全封闭,防止粉尘外漏。

④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所有垃圾装袋运出。现场主出入口外设有洗车台位,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对装运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派专人负责清扫及冲洗,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梁道路和环境。

⑤严格执行工程所在地有关运输车辆管理的规定。

噪音控制的技术措施

①施工中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

②建立定期噪音监测制度,发现噪音超标,立即查找原因,及时进行整改。

③建筑施工作业的噪音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应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再施工。

④调整作业时间,混凝土搅拌及浇筑等噪音较大的工序禁止夜晚作业。

施工期间振动污染的防治措施

①在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案中尽量选用振动小的施工艺及施工机械。

②将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布置在运离施工红线的位置,减少对施工红线外振动的影响。

③对振动较大的施工机械,在中午(12时~14时)及夜间(20时~次日7时)休息时间内停机,以免影响附近居民休息。

施工期间水污染(废水)的防治措施

①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防止机械使用的油类渗漏进入地下水中或市政下水道。

②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特别是粪便)要集中处理防治污染水源,厕所需设化粪池。③冲洗集料或含有沉淀物的操作用水,应采取过滤沉淀池处理或其他措施,使沉淀物不超过施工前河流、湖泊的随水排入的沉淀物量。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的防治措施

①注意环境卫生,施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应倾倒至围墙内的指定堆放点,不得在围墙外堆放或随意倾倒,最后交环保部门集中处理。

②对施工期间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定点堆放,分类处理。

③施工期间产生的废钢材、木材,塑料等固体废料应予回收利用。

④严禁将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料。

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保护

施工过程中积极对现场周围的环境进行保护。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土方工程施工阶段对进出现场的车辆进行冲洗,严防污染路面。施工时如果现场出现古树、文物等阻碍施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隔离措施,报有关单位治理完后再恢复施工。

其他环保措施

①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主管,成员由专业骨干组成,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并建立环保管理资料。

②建立健全环境工作管理条例,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相应环保内容。

③对地下管线应妥善保护,不明管线应事先探明,不允许野蛮施工作业。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应及时停工,采取有效封闭保护措施,并及时报请业主处理,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私自占有。

④建立公众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⑤施工期间应防止水土流失,做好废料石的处理,做到统筹规划、合理布置、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3 房屋建筑施工环境保护的意义

保护和改善施工环境是保证人们身体健康和社会文明的需要

采取专项措施防止粉尘、噪声和水源污染,保护好作业现场及其周围的环境,是保证职工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体现社会总体文明的一项利国利民的重要工作。

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环境是消除对外部干扰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需要

随着人们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尤其在城市中,施工扰民问题反映突出,应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市民的干扰,也是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

保护和改善施工环境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现代化施工广泛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的生产工艺,对环境质量要求很高,如果粉尘、振动超标就可能损坏设备、影响功能发挥,使设备难以发挥作用。

节约能源、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保证社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人类社会即将面临环境污染和能源危机的挑战。为了保护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环境条件,每个公民和企业都有责任和义务来保护环境。良好的环境和生存条件,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和动力。

参考文献:

[1]张建国.建筑施工的环境影响分析[J].中国住宅设施,2009,(04).

[2]熊士斌.建筑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8,(11).

[3]刘岩.建筑行业环境保护与绿色施工[J].内蒙古环境科学,2007,(02).

[4]张健.建筑施工环境因素分析及污染防治[J].低温建筑技术,2007,(05).

[5]吴柏松.试论建筑施工的环境保护[J].重庆环境科学,1988,(03).

论文农村法治环境问题研究

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调查人员: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调查目的: 现在世界上的能源供应量已经为数不多了,我们必须在能源枯竭之前开发新的能源,所以我们要知道能源的发展史,这样才可能找到新能源。而且,光这样是不行的,如果能源的污染太严重的话,恐怕还没等能源枯竭,地球早已成为混球一个。所以我们要在开发新能源的同时保护能源。 内容: 1992年,全国废气排放量 万化标立方米(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废气中烟尘排放量 1111万吨,比上年增长 ;二氧化硫排放量 1685万吨,比上年增长 ;工业粉尘排放量 576万吨,比上年下降 。 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范围为 90一663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403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下降;南方城市平均243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增长 8%。据67个城市统计,51% 的城市年日均值超标,尤以吉林、济南、太原、兰州、包头、延安、西安等城市为重。 据66个城市统计,降上半月均值在 一吨/平方公里·月之间,较上年略有增加,比方城市明显重于南方城市。降尘年月均值在 30吨/平方公里·月以上的城市有三明、鞍山、长春、大同、石家庄、哈尔滨、银川、吉林、鹤岗、沈阳、兰州和唐山。 据72个城市统计,二氧化硫年日均值范围为 7—]63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97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9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略有上升。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有贵阳、重庆、太原、乌鲁木齐、宜宾、南充、济南、石嘴山、青岛、天津、长沙和大同。 据72个城市统计,氮氧化物年日均值范围为 l1一129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56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4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长春、济南和运城污染明显加重,兰州、宝鸡和南充咯有好转。 2000年,酸雨仍限于局部地区。据58个城市统计,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一,pH年均值低于的占52%,均为南方城市。赣州、长沙和厦门市酸雨出现频率高达90%以上,南充、宜昌、南昌、怀化、百色、南京、重庆和广州市酸雨出现频率在70%以上。 2000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中国政府十分重视自己承担的国际义务,并努力推进国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外交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出席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情况及有关对策的报告》,提出了我国环境与发展领域的十大对策,这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一大纲领性文件,不仅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而且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 环境法制建设有较大进展。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关于我国中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处置环境政策》,批准了《征收工业燃煤二氧化硫排污费试点方案》,转发了林业部《关于当前乱砍滥伐、乱捕滥猎情况和综合治理措施报告的通知》,发布并全面实施了《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还制定了环境行政处罚、防治尾矿污染、防治铬化合物污染、环境监理执法标志等方面的规定和办法。地方立法不断加强,山东、湖南、重庆武汉、大连等省、市制订了环境执法程序规定。国家环埔保护局首次进行了全国环保系统执法检查。

论文选题农村环境治理的来源可以从这几方面入手:1、工业化带来的矿物能源对有机能源的替代,工业化以前,燃料、肥料的来源都是秸秆、人畜粪便等有机物,而工业化过程中煤炭、石油等矿物的开采和提炼加工,既解决了我国农业长期燃料、肥料紧张的问题,也带来了新的污染。2、工业化扩大再生产带来的生活改善,当农民有能力改变住房条件的时候,因为统一的规划协调没有跟上,农村中会出现烂心村现象。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一直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8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为此,中央审时度势,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 “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反映一定时期农村社会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社会全面进步为标志的社会状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前提。要通过高产高效、优质特色、规模经营等产业化手段,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二是建设村镇、改善环境。包括住房改造、垃圾处理、安全用水、道路整治、村屯绿化等内容。三是扩大公益、促进和谐。要办好义务教育,使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并受到基本教育;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民享受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要加强农村养老和贫困户的社会保障;要统筹城乡就业,为农民进城提供方便。四是培育农民、提高素质。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要发展农村文化设施,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要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引导农民主动有序参与乡村建设事业。 具体而言,所谓“新农村”包括5个方面,即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这五者缺一不可,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范畴。即要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而且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让现代农村共享信息文明;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尤其是在环境卫生的处理能力上要体现出新的时代特征;使农民具备现代化素质,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的历史背景 早在上世纪50年代,我国就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当时,我国农村社会生产力低,广大农民的温饱还难以保障,发展农业生产主要是解决农民的穿衣吃饭和粮食需求问题,建设新农村就是要维持农村和全社会的安定。正当几亿农民所关心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时,文化大革命爆发了,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宁要社会主义草,不要资本主义苗”,农业生产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生产力获得了空前解放,农村各项事业都获得了飞速进步,农民一直盼望的“楼上楼下,电灯电话”,都成了现实。这个时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两个文明一齐抓。这是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应时代进步的要求而提出来的。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又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此次五中全会所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中,在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 <一>是基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难点和关键在农村。从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举步维艰、农民收入增长困难重重、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任务艰巨,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如果这些问题和矛盾不根治、不解决,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就很难赢得主动、就容易出现波折。 <二>是基于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3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财政收入达万亿元,这对于建设新农村非常有利,必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力度。否则,尽快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就会落空。 <三>是基于巩固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加快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不仅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是全社会的普遍共识,而且是应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挑战和参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的客观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继续通过改革找出路、通过创新促发展,积极建立起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又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体制机制,使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四是基于缓解农村发展的资源、市场、体制三大制约,缩小日渐拉大的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一个基本事实是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明显提升,工业化、城镇化速度加快,土地、资金等要素大量向城市集中,耕地在过去7年中减少了1亿亩,人均下降到亩,相当于世界平均值的1/3,而农村人口却没有减少多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扩大到∶1;农村积累下来的种种矛盾,已经向国民经济发出了强烈的预警信号。因此,中央审时度势的提出,要下决心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意义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相互统一的。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构建和谐的农村社会与城市不同,应与农村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良好、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社会公平、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发展为重、发展为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加快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从而实现农村社会由温饱到小康,由局部小康到全面小康的跨越,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可靠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对农村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既要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也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新形势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改变我国农村落后面貌的根本途径,是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性措施。 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十五"发展期间以来,我区在发展农村经济和推进社会全面进步等方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取得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逐步提高 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和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农村经济稳步增长,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4年,我区农业增加值由达到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20元。 (二)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区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组织实施了农网改造、林业生态建设、人畜饮水改造、县乡道路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小康住宅建设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同时不断加大农田土地的改造力度,使一些中低产田得以改良,农村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农业发展有了后劲,可持续发展有了保证。 (三)科技教育加快发展,农民素质不断提高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我区逐年加大了对教育和科技的投入,中小学校舍建设、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电化教育设施投入成为各地农村投资的重点。与此同时,各地不断加大对农民科技培训,培养农村科技能人。广大农民积极学用新型科技,农用新科技在农村得到广泛普及。 (四)民主法制不断健全,文化生活进一步改善 在国家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大环境下,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也取得了很大成绩,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以宪法为核心,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重点的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依法治村活动广泛开展,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普遍实行村民自治,村务公开,农村基层民主得到发展。与此同时,农村居民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新的提高。随着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民更加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在文化、服务、娱乐等方面的支出不断增加。移动电话、计算机开始进入农户家庭,扩大了农户接受外界信息的能力和渠道,农村居民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

法律分析:在乡村振兴中加强法治化建设, 营造法治环境。一是注重用现代化工具进行法治宣传建设力度。要在乡村便民服务中心,安置便民一体机协助查阅最新政策、法律法规,畅通司法渠道,以良法规范和引领乡村有序发展,营造公正、法治、和谐的社会环境。以“法律六进”为抓手,加大普法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要贴近实际生活,具体针对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需求,如离婚财产纠纷、邻里纠纷、借贷纠纷、继承和赡养纠纷等,既要使群众懂得自己的义务,又让了解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如何正确行使和保护。避免说教方式,要创新方式,多样化开展。如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电影、报刊等媒体的普法教育作用,提高法律意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电子商务法律环境问题研究论文

电子商务法论文参考题目1、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调整问题2、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现状与未来3、我国实施电子签名法的意义4、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初探5、域名争议与商标侵权6、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7、发展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8、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9、电子商务中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10、论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11、电子商务法律主体分析12、虚拟货币的法律性质和地位13、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诚信原则14、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监管的思考

电子商务法律体系框架 一、电子商务参与各方的法律关系 电子商务是在一个虚拟空间上进行交易的。在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买卖双方与银行之间,买卖双方、银行与认证机构之间都将彼此发生业务联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 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质上表现为双方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卖方的义务就是买方的权力,反之亦然。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卖方在应当承担三项义务: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交标的物及单据;对标的物的权利承担担保义务和对标的物的质量承担担保义务。买方同样应当承担三项义务:按照电子商务交易规定方式支付价款的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接受标的物的义务和对标的物验收的义务。 在电子商务中,银行也变为虚拟银行。电子商务交易客户与虚拟银行的关系变得十分密切。大多数交易要通过虚拟银行的电子资金划拨来完成的。虚拟银行同时扮演发送银行和接收银行的角色。在实践中,电子资金划拨中常常出现因过失或欺诈而致使资金划拨失误或迟延的现象。如系过失,自然适用于过错归责原则。如系欺诈所致,且虚拟银行安全程序在电子商务上是合理可靠的,则名义发送人需对支付命令承担责任。 认证机构(CA)扮演着一个买卖双方签约、履约的监督管理的角色,买卖双方有义务接受认证中心的监督管理。在整个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包括电子支付过程中,认证机构都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在电子商务交易的撮合过程中,认证机构是提供身份验证的第三方机构,它不仅要对进行电子商务交易的买卖双方负责,还要对整个电子商务的交易秩序负责。 二、电子商务交易合同的法律问题 合同,亦称契约。根据我国新《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反映了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现阶段,合同已经成为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 传统的合同形式主要有两种,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采用口头或电话等直接表达的方式达成的协议。而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采用非直接表达方式即文字方式来表达协议的内容。在电子商务中,合同的意义和作用没有发生改变,但其形式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一)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大多是互不见面的。所有的买方和卖方都在虚拟市场上运作的,其信用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 (二)传统合同的口头形式在贸易上常常表现为店堂交易,并将商家所开具的发票作为合同的依据。而在电子商务中标的额较小、关系简单的交易没有具体的合同形式,表现为直接通过网络订购、付款,例如利用网络直接购买软件。但这种形式没有发票,电子发票目前还只是理论上的设想。 (三)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名所代替。 (四) 传统合同的生效地点一般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电子商务合同形式的变化,对于世界各国都带来了一系列法律新问题。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与现存的合同法发生矛盾是非常容易理解的事情。但对于法律法规来说,就有一个怎样修改并发展现存合同法,以适应新的贸易形式的问题。 三、电子支付中的法律问题 电子支付中的信息安全与一般情况下所说的信息安全有一定的区别。它除了具有一般信息的含义外,还具有金融业和商业信息的特征。更多的、更重要的方面还在于它的进一步发展,必然涉及国民经济建设中资金的调拨,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内容。所以,必须高度重视电子支付中的信息安全问题。 在电子支付中存在着若干种支付方式,每一种方式都有其自身的特点,且有时两种支付方式之间不能做到互相兼容,这样,当电子交易中的当事人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且这些支付方式又互不兼容时,双方就不可能通过电子支付的手段来完成款项支付,从而也就不能实现因特网上的交易。因此,从推动电子商务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努力将各种不同的支付方式统一起来,将各种不同的支付方式融会贯通、取长补短,结合而形成为一种较为完美的支付方式。 欧洲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 EC)1997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欧洲电子商务设想》的文件,旨在为欧洲制定一项有关电子商务的统一政策做最初的努力。文件指出,标准化是一项重大而严峻的课题,比如说,在储值卡领域就有20多种互不兼容的标准。文件还反复强调从全球角度提出解决兼容性和互操作性问题的方案。为解决这一问题,欧委会宣布了有关电子商务标准的具体研究项目,并在布鲁塞尔主持召开了全球信息社会标准化会议。由此可见,关于支付方式及其标准的统一问题,已经列入了欧盟的议事日程之中。 我国目前在有关电子支付的法律的制定方面刚刚起步,大量的法律新问题需要研究: (一)电子支付的定义和特征。电子支付是通过网络而实施的一种支付行为,与传统的支付方式类似,它也要引起涉及资金转移方面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美国提出的电子支付的法律定义是否适合我国的情况,需要做那些修改,其行为特征也应加以研究。 (二)电子支付权利。电子支付的当事人包括付款人、收款人和银行,有时还存在中介机构。各当事人在支付活动中的地位问题必须明确,进而确定各当事人的权利的取得和消灭。涉及这方面的问题相当复杂。 (三)涉及电子支付的伪造、变造、更改与涂销问题。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由于网络黑客的猖獗破坏,支付数据的伪造、变造、更改与涂销问题越来越突出,对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国1997年10月1日实施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中的第一百九十六条是专门针对信用卡犯罪的,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等。智能卡与信用卡类似,犯罪的界定尚可参照信用卡的有关条款,但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电子支票的问题却完全是一类新问题,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需要全新的法律条文。 (四)刑事侦察技术的发展问题。由于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新的电子支付方式层出不穷。每一种方式都有自己的技术特点,都会产生新的法律纠纷,这些纠纷出现以后,调查、认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刑事侦察技术问题。在信息化时代,传统的实物证据逐渐被虚拟证据所代替,目前法学教育中的物证技术课程仍然停留在刑事照相、文书检验、痕迹取证等传统的侦察技术上,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的技术发展的要求。 四、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法律保障 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法律保障问题,涉及到两个基本方面。第一,电子商务交易首先的一种商品交易,其安全问题应当通过民商法加以保护;第二,电子商务交易是通过计算机及其网络而实现的,其安全与否以来于计算机及其网络自身的安全程度。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法规,我们应当充分利用已经公布的有关交易安全和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保护电子商务交易的正常进行,并在不断的探索中,逐步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子商务的法律制度。 我国现行的涉及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四类: (一)综合性法律。主要是民法通则和刑法中有关保护交易安全的条文。 (二)规范交易主体的有关法律。如公司法、国有企业法、集体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 (三)规范交易行为的有关法律。包括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财产保险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四)监督交易行为的有关法律。如会计法、审计法、票据法、银行法等 在我国尚无专门电子商务法律的现状下,充分利用已有的行政法规保护电子商务的正常进行是非常重要的。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联网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是两个对电子商务具有重大影响的重要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均适用于《规定》和《办法》。其中包括在华申请假如我国境内的国际互联网的外国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三资”企业和外国代表机构等单位的网络安全保护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内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另行规定。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计算机网络联网参照本 《规定》和《办法》执行。 《规定》和《办法》的调整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国际出入口信道提供单位和互联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主管单位、国际出入口信道提供单位、互联单位、接入单位、适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业务主要包括:提供国际出入口信道、接入服务、信息房屋、适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提供的各类功能,以及与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有关的其他业务。 《规定》和《办法》还规定了必要的处罚措施,规定了警告、罚款、停止联网、取消联网资格等处罚。通过严格管理,提高全社会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依法守法,服从管理,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得到充分保证。 五、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电子商务的核心问题是“数据信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保护信息为内容的知识产权的法律手段,应当成为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中的重要课题。尽管信息保护的技术手段例如加密技术等能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帮助,但足够和有效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于知识产权人提供确定的权利范围,预防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方面仍然是非常必要的。 网络上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常常包括网络技术给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制度带来的新问题。与网络技术关系最密切的还得数版权保护的新问题。信息技术不但给版权制度保护客体带来了新的内容,而且对原有的版权权利内涵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也就给版权侵权的认定带来了新的问题。总之,网络中传输的数字信息包括了各种文字、影像、声音、图形和软件等智力成果,这些智力成果的版权归属和保护问题就随之而来了。传统的关于版权的国内立法和国际公约能否适应网络发展的需求仍有疑问。为了适应网络这一生命力十分强大的新事物的发展要求,世界各国纷纷修改自己的版权法,相关的国际组织也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尤其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通过的两个新条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与录音条约》对网上的版权的保护和利用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为各国立法提供了参考和依据。 在专利领域,网络技术也提出了新的问题。例如,计算机软件能否成为专利制度保护的客体;因特网的广泛性和开放性对专利的“新颖性”特点提出了挑战,发明人通过电子信箱与同事通信中,披露了自己的有关发明,这是否构成“公开”,是否影响该发明获得专利时应有的“新颖性”;还有在专利的电子申请方式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在网络环境中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在商标领域,也存在网络技术带来的新问题。例如,在“Internet”的“域名”作为一种在lnternet上的地址名称,在区分不同的站点用户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域名的存在和登记规则也在实际中带来了一些问题,需要法律作出规定并进行解决。域名首先是作为一种技术性手段建立起来的,它在本质上并不是一种知识产权,因此域名本来并不能像商标那样被作为知识产权受到保护。但是,随着域名商业价值的不断增强,人们不断认识到域名的滥用会在很大程度上侵犯、干扰和削弱商标或其他名称的价值,法律已经开始将某些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赋予给域名,保护权利人利益,防止由于域名的错误使用而产生的侵犯、干扰或削弱商标或其他名称的价值。 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很多,由于因特网的开放性和广泛性,在其上的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就呈现出复杂性,有些问题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中还很难以找到解决的方法。鉴于这种状况将会妨碍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正在为此做出更大的努力。 六、隐私权保护问题 网上隐私权保护是近期理论界讨论的焦点之一,其原因有4种: 一一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从业者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一消费者普遍对当前的隐私权保护状况表示不满。 一一国际合作中越来越重视对个人数据的保护。 一一立法实践需要研究其他国家的网上隐私权保护状况。 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正在着手制定求国的网上隐私权保护法,因为要保护网上隐私,除了技术手段外,更重要的是要加强立法约束。在这种背景下,我国要制定网上隐私权保护法,就必须参考别的国家的立法实践,总结其合理内涵,并且要结合本国实际。我们研究这一问题,就是为了给立法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加快我国网上隐私权保护立法的步伐。 网上隐私权是指公民在网上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也指禁止在网上泄露某些.与个人相关的敏感信息,这些信息的范围包括事实,图像(例如,照片,录象带),以及毁谤的意见等。 目前隐私权保护领域遇到的三大问题。个人数据过度收集、个人数据二次开发利用和个人数据交易。网上隐私权的保护也应该制定相应的规则,并使其规范化。从而,在个人隐私权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下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国际上隐私权保护的发展趋势,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在理论上对隐私权进行研究和在立法、司法上对隐私权的保护呈专门化的趋势;世界各地对隐私权的保护呈专门化的趋势;对隐私权的保护呈现出国际统一化的趋势。 我国制定隐私权保护法的3点建议:信息的自由流动与对个人数据的保护并重;遵循个人数据使用的最小化与适当成本原则;对隐私权的保护目前宜实行法律规范与业界自重相结

有关电子商务中法律论文题目:1、中国现行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2、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建构的法理初论。3、试析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4、浅议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 。5、电子商务安全问题法律保护探析。

【电子商务评论】和【法学】你都可以去借鉴的看看~结合起来写自己的论文

环境法方向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

观30年改革开放引发的环境危机

这个问你导师比较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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