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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论文6000字免费

发布时间:2024-07-05 13: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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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有。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1.表论文的过程 投稿-审稿-用稿通知-办理相关费用-出刊-邮递样刊一般作者先了解期刊,选定期刊后,找到投稿方式,部分期刊要求书面形式投稿。大部分是采用电子稿件形式。 2.发表论文审核时间一般普通刊物(省级、国家级)审核时间为一周,高质量的杂志,审核时间为14-20天。 核心期刊审核时间一般为4个月,须经过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 3.期刊的级别问题 国家没有对期刊进行级别划分。但各单位一般根据期刊的主管单位的级别来对期刊划为省级期刊和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主管单位是省级单位。国家级期刊主管单位是国家部门或直属部门。

转毕业论文主标题(黑体·三号字)--副题(宋体·四号字)考号:(楷体·四号字) 姓名:(楷体·四号字)(内容提要) (黑体·五号字)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公诉,检察权在本质上主要表现为公诉权,以公诉权为基本内容的检察权在本质属性和终极意义上应属于行政权。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力都是具体的诉讼程序性权力,与所谓的法律监督权并不存之必然的关联性。(宋体·五号字)[关键词)(黑体·五号字)检察权 公诉权法律监督(宋体·五号字)正文:(宋体·三号字。)谈论中国的检察体制,探讨检察机关转职托以及检察机关的改革,首要的问题就是对检察权的性质给出一个科学的解释。目前学术界刘这个问题已经作了初步的探讨,但是意见颇多分歧,归纳起来大致存在以下四种主要观点。观点一:行政权说,认为检察权就是行政权。(1)观点二:司法权说,认为检察官与法官同质但不同职,具有同等性,检察官如同法官般执行司法领域内的重要功能。(2)(注 释) (黑体·五号字)(宋体·五号字)(1)龙宗智:《论检察权的性质与检察机关的改革》,《法学》1999年第10期。 (2)谢鹏程:《论检察权的性质》,《法学》2000年第2朝。 (参考文献 )(黑体·五号宇)(宋体·五号字)l、朱勇、李育编著:《台湾司法制度》,时事出版社1989年版,第37页。 2、张穹、谭世贵:《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1990年版,第34页。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一、《宪法学》 1、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特征2、违宪问题研究;3、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 4、论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发展趋势5、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6、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立法7、宪政比较研究8、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关系 二、《婚姻家庭法》 1、论离婚自由2、试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3、无效婚姻制度探析 4、论夫妻财产制度的发展 5、对结婚禁止条件的探索 6、拟制血亲间婚姻关系探讨7、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8、论家庭暴力中的权利救济9、论重婚1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婚姻家庭观12,论"禁育不禁婚" 13、论探视权的实现14、婚外同居行为的定性与法律责任15、试论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三、《刑法学》 1、论无罪推定2、论间接故意与疏忽大意的过失3、论无限防卫原则4、论犯罪构成5、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6、论紧急避险制度7、论数罪并罚8、论受贿罪 9、浅议计算机犯罪10、论洗钱罪12、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4、论毒品犯罪15、论金融罪 四、《刑事诉讼法学》 1、论两审终审原则2、论回避制度3、论刑事辩护人 4、论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5、论取保候审6、论不起诉制度 7、论当庭判决8、论死刑复核程序9、论死刑缓期执行10、论审判监督程序五、《民法学》1、论民法的基本原则2、论诚实信用原则 3、论民事主体制度4、论物权与债权的异同 5、论物的所有权6、试论用益物权 7、论债的担保8、论引起债产生的原因9、试论代位权10、论无权代理11、论表见代理的条件和结果12、论合同的订立 13、论无效合同的种类 14、论合同的履行 ]5、论交付的种类和意义16、论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原则17、试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18,论人身权的种类19、试论不当得利 20、论一般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六、《民事诉讼法》 1、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2、论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3、论诉的和关4、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5、论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6、论我国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7、论特殊地域管辖8、论我田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制度9、试论第三人10、试论共同诉讼 11、论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 12、论举证倒置13、论起诉的条件 14、论反诉制度15、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公示催告程序16、试论支伺令17、论上诉的条件 18、论民事案件的督促再审程序19、论民事案件:的执行"难" 20、论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七、《知识产权法》 I、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2、著作权许可使用之研究 3、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4、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界限之研究5、专利技术与专有技术法律保护之异同6、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7、驰名商标的法律问题8、企业名称权研究9、从商标纠纷看企业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10、论商标撤销制度¨11、专利无效宣告制度的有关法律问题研究八、《公司法》1、论我国公司法的体例与结构 2、论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3、论我国公司的种类4、论公司设立的条件 5、论公司设立的法律责任 6、论公司资本的三原则7、论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8、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东出资9、论公司的发起人制度10、论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 11、论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2、试论国有独资公司制度的完善12、论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督机构 14、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券发行15、试论上市公司。 16、论公司 股票发行的条件 17、论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的条件18、论外国公司分支机;沟的设立程序19、论公司集团的设立 20、试论破产债权九、《外国法制史》 1、世界著名民法典体系之比较研究 2、试论英美判例法之可借鉴性 2、民法法系的历史发展与我国民法典的制定 4、罗马法与我国市场经济法律构建中的法理问题 5、论美国商法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6、信托的发展与我国信托制度的建立7、论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关系 8、法国民法发展制度考 9、普通法系主要国家刑罚制度之比较10、民法法系主要国家行政法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十、《合同法》 1、论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论合同的分类 3、试论合同的成立条件4、试论缔约过失责任 5、论合局的效力 6、试论无效合同 7、论债的保全8、试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9、试论合同的转让10、试论合同解除的条件11、论提存12、试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3、试论定金责任14、论违约行为的形态和责任15、试论合同的解释16、论要约和要约邀请17、试论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 18、试论不安抗辩权.19、试论概括移转20、论合同权利和义务终止的原因十一、《国际私法》 1、论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的立法原则与补充完善2、论适用外国法的理论和方法3、论冲突规范的意义与重要组成部分的探讨 4、试论香港与大陆的法律冲突问题 5、谈涉外经济贸易合同中的法律问题十二、《国际经济法概论》 1、论关税减让原则与我国关税制度改革 2、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法律问题 3、试述关贸总协定对国际贸易的法律调整 4、试述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法律问题5、关贸总协定与中国对外贸易法的适用关系十三、(劳动法学》1、试论劳动法律关系2、试论劳动合同法律制度3、试论工资保障法律制度 4、试论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法律问题5、试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十四、《保险法》1、试论责任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异同2、我国保险立法的现状及其完善3、试论保险合同的补偿原则十五、《金融法学》 1、论贷款的法律调整2、浅议我国商业银行现状及其发展对策 3、金融违法行为的研究4、票据法的探讨5、论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权利及其制约十六、《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制度》 1、论环境标准2、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3、论"三同时"制度 4、论排污许可制度5、论水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6、论土地资源的法律保护 7、论风景名胜地的法律保护8、论国际环境责任9、论可持续发展原则10、论国际水道的保护 11、论海洋污染防治12、论文化遗迹地保护的法律制度十七、《公证与律师制度》 1、论公证的客观真实原则 2、论遗嘱公证3、论房屋买卖合同公证4、论出国留学协议公证5、论涉外公证6、论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7、论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8、论行政诉讼中的律师代理9、论政府法律顾问的实务操作 10、论法律援助制度就几个方面论述一国际投资争端是什么二解决方案三ICSID是什么四两者比较下面再简单阐述一下编写毕业论文提纲的方法:1.先拟标题;2.写出总论点;3.考虑全篇总的安排:从几个方面,以什么顺序来论述总论点,这是论文结构的骨架;4.大的项目安排妥当之后,再逐个考虑每个项目的下位论点,直到段一级,写出段的论点句(即段旨);5.依次考虑各个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顺序编码,以便写作时使用;6.全面检查,作必要的增删。在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时还要注意:第一,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一是标题式写法。即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二是句子式写法。即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第二,提纲写好后,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不可疏忽,这就是提纲的推敲和修改,这种推敲和修改要把握如下几点。一是推敲题目是否恰当,是否合适;二是推敲提纲的结构。先围绕所要阐述的中心论点或者说明的主要议题,检查划分的部分、层次和段落是否可以充分说明问题,是否合乎道理;各层次、段落之间的联系是否紧密,过渡是否自然。然后再进行客观总体布局的检查,再对每一层次中的论述秩序进行五总结

我也是法律本科毕业的,自己有一份,网上绝对找不到第二份,只可惜你给的份太少了。我的是浙大的,发给你肯定能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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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的动因及规范措施【摘要】盈余管理,企业管理当局基于自身的私人利益,借助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来左右财务报告的过程或行为,或者说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关键词】盈余管理,最大利益,会计法规盈余管理简言之就是一种谋取最大利益的行为。企业管理当局基于自身的私人利益,借助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来左右财务报告的过程或行为,或者说是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在目前,我们对盈余管理的理解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适度的盈余管理,是一个企业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它体现了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用合法手段来追求自身利益的实现。另一种观点认为,盈余管理使盈利成为数字游戏,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更有一些上市公司将“盈余管理”演变为“利润操纵”,给利益相关者的决策造成严重误导,应严格加以限制。一、盈余管理的客观条件(一) 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会计法规本身的不完善 第一,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制定过程本身可能存在不合理因素。例如,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人员组成如果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会计准则就可能出现偏向性。同时,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各种利益的代表者为了使准则对自己更有利,都会提出各自的要求,准则制定机构为了在利益相关方之间求得平衡,就必须赋予企业一定的会计政策选择权 第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本身固有的特点为盈余管理行为提供了机会。企业经营方式不同,经营活动范围不同,社会、法律和金融环境日趋复杂,使得同类会计事项更具个性,会计准则不可能事无巨细,只有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设计出多种备选的会计处理方法,这样就为企业在对会计事项的确认、计量以及会计报告的编报等方面提供了更大的选择范围。同时,会计准则与会计实践之间的时滞性,也会使得企业对某些会计事项的确认和计量等方面采取有利于自己的会计政策,从而使财务报告带有很大的弹性。 第三,各项会计以及相关法规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协调,也导致企业会按照有利于自己的原则选择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 (二) 现行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固有的缺陷 第一,现行会计确认基础所固有的缺陷。权责发生制是国际上通用的会计确认基础,这一基础理论虽然较好地解决了收入与费用的配比问题,但在确认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加入了一些主观性。第二,现行会计信息重要性原则和稳健性原则固有的缺陷。重要性原则允许企业对不重要的项目可以例外处理或灵活处理,这样就给企业提供了盈余管理的空间,把重要项目按非重要项目处理,从而影响企业财务报告的公允表达。稳健性原则的运用,使得企业平滑收益和计提秘密准备金的操作更容易。企业有可能为了显示持续稳定的盈利趋势,压低经营状况好的年度报告利润,将其转移到亏损年度或经营状况差的年度。企业还可能利用稳健性原则通过过多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等方法人为地低估企业资产或高估负债。第三,现行会计方法含有估计因素所固有的缺陷。如对坏帐损失、存货跌价损失、或有损失等,常不得不借助于假定和估计的方法,涉及到职业判断,会计估计的变更同样为盈余管理行为提供了条件。 (三) 会计信息具有严重的不对称性 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管理当局成为企业事实上的控制者,也是会计信息的垄断提供者,他们为了达到自己预期的目的,实现其自身效益的最大化而实施盈余管理。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在我国国有企业规模和数量所占比重都非常大的情况下,由于所有者缺位、所有权虚化等原因,实际上缺乏对高质量会计信息需求的内在动力。而在证券市场上,应有的理性投资者的缺失,也为企业实施盈余管理行为提供了空间和可能。 二、盈余管理的动因1.筹资动因 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首发新股“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以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预期利润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股票上市须“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则暂停上市。因此许多上市公司为了上市,获得配股资格或避免被摘牌,不得不进行相应的盈余管理。 2.债务契约动因 对于公司制的企业,用所获得的资金进行投资,投资成功后,股东可得大部分剩余,而债权人只能获得固定的利息;如果投资失败,股东在破产时可不必偿还全部债务,而债权人要承担全部后果。因此,债权人为了减少代理成本和风险,保证到期收回本息,在贷款时,往往要求债务人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在债务合同中订有一系列以会计数据定义的保护性条款,如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营运资本、固定资产、现金流动等方面的限制。另外,还规定不能过度发放股利、不进行超额贷款以及计提一定比例的偿债准备金等。 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中的条款,则视为违约。因此,企业管理当局将选择可增加资产或收入及减少负债或费用的会计政策,来保证一定的盈利水平,以避免产生违约行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成为企业减少违约风险的一个工具。 3.政治成本动因 某些企业财务报告提供的数据会成为对其进行管制和监控的信号,一旦财务成果高于或低于一定的界限,企业就会招致严厉的政策限制,必然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当局就有可能调整当期报告盈余。比如微软公司通过递延确认实际所得收入来下调盈利,逃避美国反垄断机构的指控就是一例。 另外,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为了增加企业未来预期的盈利能力、提高自己的经营业绩、巩固自己的地位,往往会采用增大收益的盈余管理行为。 4.避税动因 所得税是促使企业管理当局采取盈余管理行为的一个较为明显的因素。企业为了节约税负、减少现金流出,往往尽量降低报告净收益。 另外,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还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若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暂减按18%征税;若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暂减按27%征税。这样,通过对应税所得额的管理便会达到避税的目的。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也有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管理当局仍然会通过对利润的管理,如推迟开始获利年度调增两年免税期内的利润,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 5.恶意误导市场动因 企业股票上市后,为使股票价格能达到预期的波动,常通过不实的财务报表来达到目的。例如: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银广厦事件。三、规范盈余管理的措施(一)完善公司组织结构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往往重叠,这样就使董事会及监事会功能弱化,公司经理人实际上集公司决策、管理、监督大权于一身。在审计委托人、被审计人与审计机构三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公司经营管理层实际上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即由公司经理层聘请审计机构来审计自己,并且审计费用等事项由公司经理层决定。会计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受制于经理操纵财务报表,提供虚假信息。 (二) 改进对公司业绩的评价方法 考核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应以营业利润为主,而不是净利润或利润总额,尽管对营业利润也会加以操纵,但相对而言,该指标较净利润和利润总额要实在得多。 (三) 完善会计准则与方法1. 不良资产剔除法 所谓不良资产,是指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递延资产等虚拟资产和高龄应收帐款、存货跌价损失、投资损失等可能产生潜亏的资产项目。如果不良资产总额接近或超过净资产,或者不良资产的增加额(增加幅度)超过净利润的增加额(增加幅度),则说明企业当期的利润有水分。 2. 关联交易剔除法 即将来自关联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予以剔除,分析企业的盈利能力多大程度依赖关联企业。如果主要依赖关联企业,就应当特别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分析企业是否以不等价交换的方式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以调节盈余。 3.异常利润剔除法 即将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从企业的利润总额中扣除,以分析企业利润来源的稳定性。 4. 现金流量分析法 即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现金净流量,分别与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企业的盈余质量。 (四) 改革现有的关于上市、配股、停牌的规定 应建立一个包括货币量指标和实物量指标、财务数据和生产经营数据的多参数控制体系,以综合衡量和测定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公平、公正、公开地确认其配股资格。同样摘牌的条件是“连续三年亏损”,这样有些公司便可能通过盈余管理先多转费用,为第三年“转亏”做准备,以避免摘牌。因此,也应建立一套指标体系,这样可以避免由于指标单一而使管理当局容易进行利润操纵。 (五) 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过度的盈余管理甚至“操纵利润”引发的信用危机,实质上是腐败及各经济集团利益相互交织作用的结果,注册会计师只不过是各种利益集团手中利用的工具而已。因此,要规范盈余管理行为,首先一定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执法力度。 (六) 建立法律诉讼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要建立企业、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机制,企业过度的盈余管理,注册会计师因徇私舞弊或重大过失而不能发现上市公司过度的盈余管理甚至舞弊,致使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总之,在目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无论国内国外,盈余管理都不可能完全消除。只能通过不断地推出一些完善措施来加以规范,同时提高各利益相关者识别盈余管理的能力,以期将盈余管理降到最低水平。参考文献; [1]王爱香,《科学时报》科学时报社,2008年12月出版 [2]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09年版 [3]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09年版 [4]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09年版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国际化的迅速发展,国际社会会计准则国际化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世界各国正在加快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步伐,我国也在积极地朝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方向努力。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国际会计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国际会计毕业论文篇1 浅谈国际会计谐和必然性 近年来,由于跨国公司的不时壮大、世界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兴起和国际资本活动的增强,使得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协作越来越亲密。我国由于所处的经济、政治、社会等环境不同,我国会计 报告 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与国际会计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但随着国际交流与协作、国际贸易与跨国公司的开展,越来越请求会计信息在国际范围内具有可比性和可了解性。因而,我国需求参与国际会计谐和以进一步减少与国际会计惯例之间的差别。我国在会计规范的建立中应当采取何种态度应对,关系到我国会计规范的建立和开展走向,参与国际会计谐和势在必行。 一、国际会计谐和的涵义 国际会计谐和是指对各国会计标准和会计信息的差别水平加以限制,从而增加会计信息在国际范围内的可比性的过程。国际会计谐和不同于国际会计规范化,它是在差别的根底上对差别停止的一种减少矛盾、构成有序构造的过程。是逐渐减少各国会计惯例的差别水平,从而增加各国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了解性的过程。国际会计谐和是倡议性的,而不是强迫性的,它是参与谐和的各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它的最终方向是使先进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办法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推行和应用。 二、我国停止会计国际谐和的必然性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展开会计国际谐和活动,有利于促进国际经济协作和国际贸易的开展。有利于完成我国与国际会计的接轨,是我国经济对外依存的客观需求。 (一)我国经济对外依存性使会计国际谐和无可选择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开展,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性也越来越强。我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由国内运营企业开展成为跨国公司,它们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参与竞标,这意味着我国经济曾经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也就对我国的会计规范提出新的请求。国际会计谐和能够减少我国公司在境外上市的筹资本钱和编制财务报告的本钱,加强国际范围内会计信息可比性、可信性,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安康开展。因而,会计的国际谐和无可选择。 (二)会计国际谐和是吸收国际投资的需求 在世界经济大潮中也有大量的外国资本流入了我国境内,构成了众多的外商投资企业。而良好的国际投资环境不只限于交通、通讯、资金、市场、资源等硬环境,还包括会计、审计、税收等内在的软环境。会计的国际谐和契合我国的利益,能够提升我国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以吸收更多的外国投资者,使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运营情况疾速做出决断,有利于促进国际投资的开展。 (三)国际会计谐和是我国市场环境开展与完善的需求 我国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度,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在市场发育、法律制度等环境方面与其他国度存在较大的差别,开展和完善我国市场环境,缩短我国市场经济与世界经济间隔,请求我国会计实行国际谐和。 三、我国会计国际谐和的形势及所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变革开放事业不时深化,目前已树立了有中国特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经济环境的各种变革,特别是财政部06年发布的39项企业会计原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等新规则,阐明我国在国际谐和方面也获得了一定的成果。这些新规则的推行,标志着顺应我国市场经济开展请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原则体系已在逐渐树立。它的施行将进步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将有助于我国及至国际资本市场的开展。 目前,我国会计的国际谐和步伐曾经展开,其重要性也显而易见,但其开展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一)认识上,过火强调有中国特征 在国际会计谐和的认识上,有许多人过火强调本人的做法,强调有中国特征,疏忽了与国际会计规范的谐和与衔接,这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不利于我国会计信息的可了解性。 (二)在国际会计谐和方面存在单向谐和倾向 有些会计人员一味地学习国外,而不把我国好的经历、办法引见到国外;照抄照搬国外的会计形式与规范,却疏忽本国的会计惯例、法律环境和经济背景。在国际会计谐和方面存在单向性。 (三)自创国外经历和国际会计惯例方面存在片面性 只注重兴旺国度的会计形式,而无视了开展中国度和经济新兴的国度;只注重企业会计方面,而无视了宏观会计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范畴;只注重传统会计和报告,而无视了管理睬计、环境会计、社会义务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的许多会计新范畴。 (四)会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虽然我国具有千万会计人员。但仍缺乏知晓国际会计惯例的高素质人才,整领会计队伍的人员素质也良莠不齐,控制新原则、新制度的才能遭到限制。 四、我国停止会计国际谐和的对策 (一)正确认识国际会计谐和,积极参与会计国际化进程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开展,我们必需正确认识国际会计谐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推进会计原则的国际趋同。一方面,在会计处置的办法上,尽量使相似变量和事项用同一办法处置,以进步财务报表的国际可比性。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特殊环境而本质不同的买卖事项我们要从实践动身,依照买卖的本质来标准其处置。同时,我国还应积极参与会计国际化的进程,不只要自创国外的先进思想与经历,还要将中国会计引见到国外。完成双向谐和。 (二)分离中国实践,自创国外市场经济国度的胜利经历。但要防止照抄照搬 我们应该依据中国实践状况引进和吸收国外会计的先进思想与技术办法。并停止普遍研讨,视需求和优劣选择自创对象,既要注重兴旺国度会计。也要积极汲取开展中国度,特别是新兴工业国度的会计经历;积极引见和引进非英语国度的会计经历;注重引进和吸收国外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宏观会计等方面的做法;注重国外会计的新开展和新范畴。而我国会计在停止国际谐和时,既不能消极看待,也不能自觉跟进;既不能影响变革的进程,也不能只求数量,不求质量。 (三)培育高素质特地型会计人才。进步会计人员的整体程度 我们应经过国际职业组织积极地、辨证地学习和吸收西方各国会计理论与办法和国际会计原则中的有益局部;同时也要向国外引见中国会计,完成双向交流与协作。在国内树立特地的国外会计研讨机构,深化会计教学变革。培育国际会计人才,以站在开展的角度,不时地对国际统一的会计原则加以修订和完善。在会计教学过程中,应改良和进步会计 教育 程度,在高校中设置合适于中国国情的国际会计学和比拟会计学,培育高素质的应用型会计人才。另外,还要加快我国审计的国际化进程,保证我国财务报告鉴证的普遍试用性。 国际会计毕业论文篇2 浅谈国际会计规范建议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浪潮的兴起,我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协作越来越亲密,这就请求我国的会计信息在国际范围内具有可比性和可了解性,因而我国参与国际会计谐和势在必行。 关键词国际会计谐和:必然性 近年来,由于跨国公司的不时壮大、世界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兴起和国际资本活动的增强,使得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协作越来越亲密。我国由于所处的经济、政治、社会等环境不同,我国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与国际会计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但随着国际交流与协作、国际贸易与跨国公司的开展,越来越请求会计信息在国际范围内具有可比性和可了解性。因而,我国需求参与国际会计谐和以进一步减少与国际会计惯例之间的差别。我国在会计规范的建立中应当采取何种态度应对,关系到我国会计规范的建立和开展走向,参与国际会计谐和势在必行。 一、国际会计谐和的涵义 国际会计谐和是指对各国会计标准和会计信息的差别水平加以限制,从而增加会计信息在国际范围内的可比性的过程。 国际会计谐和不同于国际会计规范化,它是在差别的根底上对差别停止的一种减少矛盾、构成有序构造的过程。是逐渐减少各国会计惯例的差别水平,从而增加各国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了解性的过程。 国际会计谐和是倡议性的,而不是强迫性的,它是参与谐和的各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它的最终方向是使先进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办法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推行和应用。 二、我国停止会计国际谐和的必然性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我国展开会计国际谐和活动,有利于促进国际经济协作和国际贸易的开展。有利于完成我国与国际会计的接轨,是我国经济对外依存的客观需求。 (一)我国经济对外依存性使会计国际谐和无可选择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开展,我国经济的对外依存性也越来越强。我国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由国内运营企业开展成为跨国公司,它们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参与竞标,这意味着我国经济曾经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也就对我国的会计规范提出新的请求。国际会计谐和能够减少我国公司在境外上市的筹资本钱和编制财务报告的本钱,加强国际范围内会计信息可比性、可信性,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安康开展。因而,会计的国际谐和无可选择。 (二)会计国际谐和是吸收国际投资的需求 在世界经济大潮中也有大量的外国资本流入了我国境内,构成了众多的外商投资企业。而良好的国际投资环境不只限于交通、通讯、资金、市场、资源等硬环境,还包括会计、审计、税收等内在的软环境。会计的国际谐和契合我国的利益,能够提升我国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以吸收更多的外国投资者,使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运营情况疾速做出决断,有利于促进国际投资的开展。 (三)国际会计谐和是我国市场环境开展与完善的需求 我国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度,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在市场发育、法律制度等环境方面与其他国度存在较大的差别,开展和完善我国市场环境,缩短我国市场经济与世界经济间隔,请求我国会计实行国际谐和。 三、我国会计国际谐和的形势及所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变革开放事业不时深化,目前已树立了有中国特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经济环境的各种变革,特别是财政部06年发布的39项企业会计原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等新规则,阐明我国在国际谐和方面也获得了一定的成果。这些新规则的推行,标志着顺应我国市场经济开展请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原则体系已在逐渐树立。它的施行将进步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将有助于我国及至国际资本市场的开展。 目前,我国会计的国际谐和步伐曾经展开,其重要性也显而易见,但其开展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一)认识上,过火强调有中国特征 在国际会计谐和的认识上,有许多人过火强调本人的做法,强调有中国特征,疏忽了与国际会计规范的谐和与衔接,这在国际经济交往中不利于我国会计信息的可了解性。 (二)在国际会计谐和方面存在单向谐和倾向 有些会计人员一味地学习国外,而不把我国好的经历、办法引见到国外;照抄照搬国外的会计形式与规范,却疏忽本国的会计惯例、法律环境和经济背景。在国际会计谐和方面存在单向性。 (三)自创国外经历和国际会计惯例方面存在片面性 只注重兴旺国度的会计形式,而无视了开展中国度和经济新兴的国度;只注重企业会计方面,而无视了宏观会计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范畴;只注重传统会计和报告,而无视了管理睬计、环境会计、社会义务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的许多会计新范畴。 (四)会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虽然我国具有千万会计人员。但仍缺乏知晓国际会计惯例的高素质人才,整领会计队伍的人员素质也良莠不齐,控制新原则、新制度的才能遭到限制。 四、我国停止会计国际谐和的对策 (一)正确认识国际会计谐和,积极参与会计国际化进程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开展,我们必需正确认识国际会计谐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推进会计原则的国际趋同。一方面,在会计处置的办法上,尽量使相似变量和事项用同一办法处置,以进步财务报表的国际可比性。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特殊环境而本质不同的买卖事项我们要从实践动身,依照买卖的本质来标准其处置。同时,我国还应积极参与会计国际化的进程,不只要自创国外的先进思想与经历,还要将中国会计引见到国外。完成双向谐和。 (二)分离中国实践,自创国外市场经济国度的胜利经历。但要防止照抄照搬 我们应该依据中国实践状况引进和吸收国外会计的先进思想与技术办法。并停止普遍研讨,视需求和优劣选择自创对象,既要注重兴旺国度会计。也要积极汲取开展中国度,特别是新兴工业国度的会计经历;积极引见和引进非英语国度的会计经历;注重引进和吸收国外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宏观会计等方面的做法;注重国外会计的新开展和新范畴。而我国会计在停止国际谐和时,既不能消极看待,也不能自觉跟进;既不能影响变革的进程,也不能只求数量,不求质量。 (三)培育高素质特地型会计人才。进步会计人员的整体程度 我们应经过国际职业组织积极地、辨证地学习和吸收西方各国会计理论与办法和国际会计原则中的有益局部;同时也要向国外引见中国会计,完成双向交流与协作。在国内树立特地的国外会计研讨机构,深化会计教学变革。培育国际会计人才,以站在开展的角度,不时地对国际统一的会计原则加以修订和完善。在会计教学过程中,应改良和进步会计教育程度,在高校中设置合适于中国国情的国际会计学和比拟会计学,培育高素质的应用型会计人才。另外,还要加快我国审计的国际化进程,保证我国财务报告鉴证的普遍试用性。 国际会计毕业论文篇3 试论国际会计人才培养途径 一、建设双语教学师资队伍,提高师资队伍教学水平 (一)开展中外交流活动,提升双语教师的国际会计专业知识水平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更多人愿意参与到以教育为载体的 文化 交流之中。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可以加大对国外优秀教师的吸引力度,学习国外高校先进的教学模式,逐步融入国际环境中。高校要因地制宜地选择人才引进 渠道 ,可以邀请外国专家、学者到国内高校来讲学、参加学术讨论,进行合作研究、合作举行国际学术会议或专题研讨会,将国外最新的研究动态和成果等引入高校。这将有助于双语教师获得学科发展的最新信息,吸收到前沿性专业知识,并将最新的科学知识引入到双语课程教学中来,更新和完善自身的专业知识结构,以适应双语教育不断发展的需要。 (二)为更多双语教师提供 出国 学习交流的机会 随着双语教育的兴起,双语教师队伍不断壮大。但是,有相当一部分双语教师并没有赴境外学习的经历。赴境外学习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英语培训,赴境外学习能够实现教学水平与科研能力的全方位提高,并且能够与国际前沿理念交流。通过学习和交流,双语教师的教学观念和视野都能够得到提升。经过境外学习的双语教师可以把国外最先进的教学理念、 教学 方法 及会计专业前沿动态带回高校的课堂,使国际会计教学摆脱“两层皮”的窘境,真正实现课堂与现实相融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三)通过建立有国外师资参加的教学团队,提高双语教师的教学水平 近些年来,合作办学作为一种新兴的办学方式,在各大高校兴起。合作办学加深了高校与国际间的交流合作,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互助互利、相互渗透和资源共享。越来越多的外籍教师走入中国课堂,让学生们有机会接触到外国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从而培养出具有国际视野的新型会计人才。因此,高校要吸引优秀的外籍教师加入本校的教学团队。通过开展会计业务交流与学术研讨会等形式,改善本校的教学方法和教育理念,切实提高双语教师的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 (四)建立健全激励和竞争机制,促使双语师资队伍向高层次发展 高校应构建出一个良性循环的工作环境,既考虑双语教师的个人发展需求,又结合学校发展的需要,给双语教师创造发展空间和创造必要的条件,激励他们钻研双语教学相关理论和方法,潜心科研, 爱岗敬业 ,使他们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人尽其才。同时,也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奖惩分明,通过考核评价达到激励的目的。 二、推进双语教学,提高学生的外语水平,尤其是专业外语的水平 (一)加大英语基础课程投入,提高学生英语水平 双语教学的最大特点就是:同时运用两种语言进行授课。英语,尤其是专业外语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双语教学效果。高校可以通过开设基础英语课程,加大教学投入,进一步提高国际会计专业学生的英语水平,如规定学生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通过提升英语水平确保双语教学的顺利开展。 (二)提高学生阅读原版教材的能力,用国际认可的ACCA、CGA等资格考试课程替代原专业课 真正的双语教学都应该采用英文的原版教材。只有使用原版教材,双语授课才具有独特的教学氛围。根据实际情况,在选取教材时可以考虑以:ACCA、CGA等资格考试教材。ACCA(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成立于1904年,是目前世界上最大及最有影响力的专业会计师组织之一,也是在运作上通向国际化及发展最快的会计师专业团体。ACCA课程全面、完善及先进兼备,现已被联合国采用作为全球会计课程的蓝本。CG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经加拿大国会批准成立的会计专业团体,是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IASC)、泛美会计学会(IAA)、亚太会计师联合会(CAPA)和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四个国际性会计师组织的活跃成员。CGA享有极高的国际公信力,协会会员可在加拿大执业,独立签署审计报告或在世界各地从事高级财务及 企业管理 等工作。 选择国际认可的资格考试课程作为专业课,能够极大开拓国际会计专业学生的国际视角,更好地培养国际思维。瞬息万变的国际环境,要求国际会计的教学能够与时俱进,这也正是选取资格考试教材的原因所在,资格考试教材的变动可以反映出国际会计最前沿的动态,也是国际会计信息传播的有效途径。开展以国际认可的资格考试课程为中心的双语教学,甚至是全英文教学,能够为学生带来全新的感受,使之更好地接受双语教学内容。资格考试教材的学习,也为今后通过资格考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与外资企业进行校企合作,提高学生的实务操作能力 校企合作,作为一种新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主要特点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渗透、相互支持。国际会计人才培养采用“校企合作”,主要针对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 (一)与跨国企业开展校企合作 将学校与跨国企业相结合,也就是将学校经过一段时间理论学习的国际会计专业学生安排在跨国企业会计助理岗位,实行“理论学习”和“岗位实训”相结合的办学模式。使理论和实践、实训环节高度融合,避免理论和实践相互脱节的现象。在跨国企业实习,不仅有良好的语言环境,而且能够提高实务操作能力,熟悉国际会计与国内会计的不同,更好地将知识融会贯通。 校企合作的模式有以下3个方面: 1.学生进入企业相关岗位实习。具体办法是根据跨国企业财务部门的实际情况,把优秀的学生以会计助理的身份安排到财务部门进行专业实习。由于工作 经验 对于会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提供实习机会给高校学生是十分必要的。走进跨国企业,让学生在国际化的环境下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包括英语水平以及会计实务操作能力。通过校企合作,一方面可以缓解跨国企业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又为国际会计专业学生搭建了一个很好的专业实习的平台。 2.企业优秀的 财务管理 者到学校授课。促进校企双方互聘,跨国企业高级财务管理者走入课堂为学生授课,同时,高校国际会计教师给企业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通过校企双方的相互支持,使学生在教学中获得更多的实习经验,既是提高学生会计专业能力的过程,也是帮助企业财务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的过程。 3.采取“定向”式培养。实现招生与招工同步、教学与生产同步、实习与就业联体,教育的实施由企业与学校共同完成,培训和考试内容来源于企业的需要,开设为本企业所需的会计专业课程和实习课程,企业在具体的职业培训中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根据企业需要进行短期的技能培训,培训后经公司组织考核合格,就可按合同上岗就业。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校企合作 1.在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实习基地,高校可选派优秀的国际会计专业学生到会计师事务所实习,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具体的实习指导。 2.校内与校外实施双向师资合作,从事务所选派优秀的培训师、合伙人到学校担任实践课程的兼职授课教师及实习导师。有计划的派遣国际会计专业教师到事务所挂职锻炼,增加国际会计专业教师的实务经验。 3.在财务管理、审计与资产评估等多个领域合作开展课题研究。由会计学院承担科研课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必要帮助,辅助课题研究的开展。 4.提供培训服务,搭建网络教学平台,开设网络培训课程。 四、 总结 在当今经济、教育大融合的时代背景下,国际会计专业备受青睐,国际会计人才培养也备受瞩目。如何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会计人才,成为高校亟须解决的难题。面对众说纷纭的培养模式,学校要结合自身特点选择恰当合适的培养途径。国际会计师资队伍是国际会计教育取得成功的关键,只有强大的师资力量作保障,高校的会计专业才能够真正地走入国际化。对于理论脱离实际的“两层皮”问题,高校可以通过校企合作来避免。与外资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的最大好处是为国际会计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个最佳的实习环境,将理论与实际最大限度融合。对于国际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究还远不止这些,希望本文阐述的观点能为高校国际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带来新思路、新方法。 猜你喜欢: 1. 会计毕业论文6000字 2. 国际会计诚信论文范文 3. 2017国际会计毕业论文 4. 国际会计诚信论文

到中国知网,万方,维普,可以找一找参考文献。不能照抄,那就只有自己写啊。一般人也没有这时间给你写一个文章的。

我国的会计教育创新探索【摘要】会计教育在会计学科建设中的地位已经得到会计学界的认可,而对会计教育进行深入研究的重要意义也日益显现。近几年来,我国会计学界对会计教育的研究取得丰硕成果。本文指出了我国目前大学会计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在简要说明我国会计教育面临的新环境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我国加入WTO后会计教育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提出了解决的对策,也提出了加强会计教育研究的建议。WTO给我们带来的机遇在于:我国会计教育的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会计教育领域的竞争机制引入;人们对会计认识的提高,及对高层次会计人才的需求。WTO对会计教育的挑战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的变化、社会文化环境的变化、科技水平的提高、会计人才市场需求的变化、国外教育机构的竞争等。【关键词】WTO 知识经济 会计高等教育 会计教育研究 机遇 挑战目录 前言…………………………………………………………………………………………………………………3 一、 经济全球化与中国会计环境的变化………………………………………………………………………4(一)、经济全球化将推进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4(二)、经济全球化将促进国内外会计文化的交汇…………………………………………………………4(三)、经济全球化将加速我国会计与教育服务领域的开放………………………………………………5(四)、经济全球化将加剧我国会计职业界的竞争…………………………………………………………5(五)、经济全球化将加快我国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6二、 经济全球化下我国高等会计教育的改革创新……………………………………………………………6(一)、教育目标创新……………………………………………………………………………………………6(二)、教育战略创新……………………………………………………………………………………………7(三)、培养机制创新……………………………………………………………………………………………8(四)、知识体系的整合创新……………………………………………………………………………………8(五)、教学模式创新……………………………………………………………………………………………9(六)、教育理念创新……………………………………………………………………………………………9三、结语…………………………………………………………………………………………………………10 四、参考文献………………………………………………………………………………………………………11前言 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一趋势日益明显,并呈不断加速之势。所谓经济全球化,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世界经济展望》(1997)解释:“是指跨国商品与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 简单概括,全球化实际上是经济发展使各国日益相互依赖的过程,也是建立一个无疆界经济的过程,这个过程中资源得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合理配置。经济全球化趋势将引起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剧烈的制度变革。其中,中国的教育市场尤其是高等会计教育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因此,重新审视我国会计教育的现状,探究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高等会计教育改革的趋向,是当前急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一、 经济全球化与中国会计环境的变化(一)、经济全球化将推进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 经济全球化是世界各国各地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由封闭保守走向开放合作,实现互利互惠的过程。该过程实质上已将一国之内的经济运行机制扩展到全球范围,这既是经济全球化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会计环境变化最集中的表现。因此,在树立经济全球化观念的同时,应确立会计发展的国际化观念。会计国际化是伴生于经济全球化的一种趋势,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随着企业经济业务日趋复杂、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合并浪潮不断掀起、跨国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大型的集团公司不断涌现,出现了许多新的组织形式和经济业务类型,这些对会计理论和实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培养适应跨国性的会计人才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经济环境的这种发展变化,客观上要求我国会计向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惯例靠拢,即推进我国会计的国际化进程。(二)、经济全球化将促进国内外会计文化的交汇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我国对外开放的进程将进一步加快,与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越来越密切,中外雇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越来越频繁,西方国家的社会文化观念将不断地渗入我国的政治、经济生活等各个方面,从而对我国传统的文化、观念等产生深刻的影响。中国会计文化也不例外,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开放以及竞争的加剧,它将进一步地与国际会计文化融合。如在会计意识与观念上,会计人员必须树立和强化全球意识、竞争意识以及风险观念、外向经营观念、遵从国际惯例观念;在会计的价值观上,将更加强调职业判断和行业自律、会计处理上的真实反映与乐观主义、信息披露上的公开与透明;在行为规范上,将更加注重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将成为各国会计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成为各国会计行为的指南和判断会计行为是否科学的主要依据。会计的国家特色或区域特色逐渐淡化,国际化将得到强化,会计真正成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登上了国际经济大舞台。在这种背景下,我国传统会计文化将逐步融入国际会计文化,正如美国著名会计史学家迈克尔•查特菲尔德所说“会计的发展是反应性的,也就是说会计主要是应一定时期的商业需要而发展的,并与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会计文化是对会计环境的反映和高度概括与提炼,体现的是会计理念和思想的精髓,而这种理念与精髓正是来自于会计环境。(三)、经济全球化将加速我国会计与教育服务领域的开放 我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WTO),WTO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同时也是进一步推进经济全球化的制度保证。根据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之规定,我国的许多服务贸易领域将向国外开放,其中,会计服务以及教育服务是两个重要领域。 在会计服务领域方面,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和会计软件市场将成为国外会计公司的争夺对象。如世界著名的国际会计公司(现在应为“四大”),它们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技术优势、先进的管理等将会更多地在我国许多大中城市设立相应机构、布设网点,抢占中国的会计市场,其他国外会计公司也将会紧跟其后。一旦审计市场和会计软件市场全面对外开放,必将对国内的注册会计师事业和会计软件事业形成巨大的冲击,也对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会计软件公司之间的联合与重组,对会计服务质量、会计人才素质的提高产生巨大的压力。 在教育服务领域方面,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知识的传播己越来越不受国界的限制,各国的发展也愈益依赖知识和信息的广泛应用。高等教育国际化已成为各国高等教育发展趋势,也是各国高等教育必须作出的战略选择。中国的高等教育也将随着网络化、信息化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而进一步走向国际化。国外的教育机构纷纷“走进来”进行跨国办学,不仅可以直接办学,也可以通过英特网开展“远程教育”来间接办学,同时“走出去”的出国留学人员也会大幅度增加;此外,各种国外的认证考试也是教育市场准入方式的一种,即所谓的“在服务消费国的商业存在”,如以会计为例,英国的ACCA、AIA、加拿大的CGA等高级职业资格考试在我国正升温受宠。(四)、经济全球化将加剧我国会计职业界的竞争 在会计市场将全面开放的同时,我国会计职业界面临国际市场的竞争也将空前激烈。首先是来自于国外会计师的竞争,因为随着国外企业、国外公司大量进入我国市场,它们会带来一批会计专业人员,这些会计专业人员长期在“国际游戏规则”下从事会计、审计业务,除了精通国际公认的会计、审计准则,有丰富的经验和技能外,还具有良好的思维能力、全新的理念和较强的适应能力;其次是来自于会计执业人员本身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会计人员面临的不仅是日益复杂的国内业务,而且有许多新型的国外业务;不仅要对内提供企业经营管理用的会计信息,而且要向企业外部包括世界各地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这就要求我国的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然而在我国1300余万会计从业人员中,有将近七成是大专学历以下的,他们现有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难以适应这些要求。(五)、经济全球化将加快我国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 在经济全球化进入发展阶段后,其目标在于积极参与共建、整合全球化的组织制度及法制规范(伍中信、杜晶,2002)。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趋势而建立的,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法制经济。自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适应会计的国际化要求,我国在会计法律、法规及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如修订了《会计法》、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等,使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基本建立起来,初步做到有法可依。但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逐渐深入,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呈现出不周密、不完善,如有些会计法规的规范内容狭窄、缺乏可操作性,不同层次会计法律法规的不协调性,有些规定与国际惯例特别是与WTO的规范间存在冲突等。因此为主动参与并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必须建立、健全会计法规体系,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机制建设,使我国的会计工作步入法制轨道。 二、经济全球化下我国高等会计教育的改革创新(一)、教育目标创新 会计作为国际性商业语言,受社会经济制度变革的影响较大。就高等会计教育的目标而言,长期以来会计教育界对此进行了广泛地探讨,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以本科会计教育为例,国家规定本科会计教育的目标为:“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经济管理部门、学校、研究机构从事会计实际工作和本专业教学、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即所谓的“三位一体式”目标。我们认为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虚拟性的目标。主要体现在:培养目标的定位过高、表述上过于笼统、各学历层次的培养目标界限不明确。因为会计实际工作、教学工作以及科研工作三者在知识结构、理论基础、实务操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有显著的差异,对于本科教育而言,要实现“三位一体式”的目标有点好高骛远、偏离实际。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会计人才需求层次将逐步提高,会计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比例也将会逐渐扩大。因此,有必要对会计人才的培养目标进行重新定位,即教育目标创新。 教育目标的创新要以其学科的性质作为背景。就高等会计教育而言,其学科的性质属于以应用型为主,这在我国会计理论界已基本形成共识。正因为如此,会计学科的性质决定了会计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会计人才。从我国会计教育培养模式来看,应用型、复合型会计人才的培养在高等会计教育中占主导地位,而学术型或理论型的人才培养只占少数。从会计人才培养的结构和渠道看,学术型或理论型人才主要是会计硕士中的一部分和会计学博士,应用型人才则主要是本科及部分硕士,“应用型人才的最终学位是硕士,但对理论型人才来说,硕士只是过渡性学位,终极学位是博士”(周新城、任兵,1997)。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应用型、复合型会计人才将是社会广泛需求的人才,也就是说,本科生教育及硕士研究生教育作为最主要的教育学历层次将在整个会计教育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对于我国高等会计教育来说,其目标应定位为: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尽快的速度和最有效的方式,不断培养出具有全球意识、发展眼光、国际交往和国际竞争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会计人才,即具有国际化、未来化和创业化。(二)、教育战略创新 高等教育国际化已成为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而实施国际化战略可采取诸如推行双语教学、推进教材国际化及师资水平的国际化等措施。其中,有步骤地推行双语教学是高等会计教育改革的切入点。教育部高教司已在2001年制定了推动“双语教学”的文件,提出今后本科教育20%以上的课程必须进行双语教学,也就是说在高等院校20%以上的课程要用英语或其他外语来进行教学。这对我国的本科教育将是一个巨大的促进,也将是一场大的教学革命。推行双语教学既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外语水平,培养他们适应对外交流的能力,也有利于直接了解国外先进的会计理论和方法、掌握国际会计实务和惯例。 会计教材作为会计教学的基础,其质量优劣是影响高素质会计人才培养的关键因素之一。我国目前的会计教材虽然品种多样、数量繁多,但是在质量上良莠不齐,教材编写上各自为政、随意性较大,内容上比较刻板、低水平重复,难以达到经济全球化下培养国际化人才的水准。我们认为,推进教材的国际化是我国高等会计教育改革的重点。而推进教材的国际化可有两大途径:一是增加使用国外,尤其是美、英等发达国家的会计原版教材,二是组织编写具有国际化水准的会计系列教材,教材的编写可以适度打破传统的要素主义和结构主义的思维习惯,借鉴西方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引用国内外的典型案例,增加学科的最新成果及发展趋势,既要体现教材的国际化,又要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体现中国特色。 高校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其水平高低直接影响教学质量的高低,近年来,随着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逐渐推进,会计教师在知识的更新中整体素质有所提高,但仍存在许多问题,比较突出的有:一是师资的学历层次偏低,据统计高等院校专业教师中具有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的仅占25%左右,难以胜任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师资要求;二是具有国际化水准的师资尤其是胜任双语教学的师资严重不足;三是师资的业务素质整体偏低,如专业知识的老化、理论与实际的脱节、知识结构欠缺、科研质量不高等;四是师资队伍的不稳定性,主要表现在高学历会计人才难以加盟教师队伍,现有的高学历教师又有流失想象。所有这些构成制约教学质量的主要原因,也影响我国会计学科的发展和走向国际化的时间表。而师资质量的提高非一朝一夕所能解决的,因此,师资的国际化成为我国高等会计教育改革的难点,需要政府、社会、高校及教师等各方面的支持和努力。(三)、培养机制创新 要培养具有国际化、未来化和创业化的会计人才,首先必须创新高等会计教育的培养机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机制即管理的机理与制度,有宏观与微观之分。就宏观而言,是指国家在会计教育政策、发展计划上的管理。依据我国的培养目标与现状,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科学的会计教育政策和发展计划,消除目前的混乱状况,例如在学历层次上规划本科生的百分比、研究生的百分比,在布点设置上那些学校可以办会计专业,那些学校不能办会计专业等,都要有个科学的标准;就微观而言,是指学校管理机制,学校是办学主体,如何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是高校的职责,对此首先要宽口径、厚基础,目标是夯实学生的基础,拓宽知识面,在课程设置上外延兼融,注重增加交叉学科的教学;其次是实行2+2模式,即通识教育与专业分开,允许学生自选专业,培养学生的个性。二是引导机制创新。对会计学生教育时应采取引导式、启发式教育,取消目前单向填鸭式教育模式。目前我们的会计教育模式依然以教师讲授为主,每门课课时是固定的而且要点名上课,布置作业考试等,这种方式不能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学生被动学习,效果不佳。我们认为应采用开放式课堂教学,采取双向交流式,教师引导学生自学,学生点评,教师辅导。教师可根据教学内容,事先计划好,布置课外参考书。让学生学事前预习、研究提出问题,教师可针对性解答。对于考试制度也应作相应的改变。三是激励机制创新,即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教师教育质量的提高。对于学生的激励有多种形式,例如免修制、学分制、表彰与奖罚结合等;对于教师的激励,主要是对教育质量高的给予表彰、晋升等。教育的激励对象一定是双重的,即教与学双方。四是评价机制创新。评价机制创新应包括:(1)评价内容的全面化,即从多方面评价教育教学,不仅要评价学生所学知识的多少和掌握知识的熟练程度,还要评价其综合运用知识来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2)评价方式的动态化,即对会计教育的评价要有利于促进教学双方总结经验、调整方法、改善手段,提高教学效果;(3)评价指标的系统化,即要从学生的知识面、综合素质、能力等各个方面系统评价。(四)、知识体系的整合创新 长期以来,我国高等会计教育停留在“会计制度或准则+解释说明”的阶段,纵览近几年各财经类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采用的会计教材,尽管已经吸纳了许多会计学科发展的新内容、新成果,但从教材的体例及内容的安排上看,绝大多数的教材仍是对我国现行会计准则、财务规定、税收政策等按会计要素分门别类地加以解释和例案,而忽略了对会计准则的动态特征及其背后蕴涵的内在规律的阐述,其结果是学员一开始就陷入对会计处理的具体描述之中,往往是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一旦遇到新的经济业务时便无所适从。再以会计课程设置为例,过去会计教育过多地强调行业特点,会计课程基本上按行业为中心进行划分,导致学生只懂某行业的会计核算,对其他行业及其相关经济管理的知识知之甚少,学生的知识面相对比较狭窄;经过20多年的课程体系的改革,目前各高校会计已转为按会计职能分类,开设了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以及成本管理会计、审计、电算化会计等课程,课程的系统性有所加强,学生对会计知识的了解有了一定的深度,但是在知识的广度上、各种能力的培养上仍显得欠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及环境的巨变,各种因素会交互作用,其他相关学科也会更多地向会计学科渗透,会计的知识体系必将扩展。因此,重整知识体系、改变目前会计教育中知识体系上的非适应性,从现在的“传输知识”的模式向引导学生“如何学习”的模式上转换是我国高等会计教育的重心。国外的一些做法和要求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美国会计学会(AAA)所属“会计教育改革委员会(AECC)”在第1号公报《会计教育目标》中指出:学校会计教育的目的不在于训练学生毕业时即已成为一个专业人员,而在于培养他们未来成为专业人员应有的知识和才能。这些知识和才能有:(1)技能,包括沟通技能、智力技能和人际技能;(2)知识,包括一般性知识、组织与经营知识和会计、审计知识;(3)专业认同,包括专业思想、职业道德和价值观。笔者认为,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对会计人才的要求,在我国高等会计教育改革中,对于知识体系的重整应突出以下几点:(1)会计专业知识教育与专业判断能力和专业敏锐力培养并重;(2)增加相关专业知识的教育,如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财政学、国际税收、西方经济学、国际关系学、国际经济法等,厚实理论基础;(3)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其竞争力。综合素质包括生理素质、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科技人文素质等,能力包括沟通能力、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自学能力、计算机与网络应用能力等。(五)、教学模式创新 当前我国高等会计教育模式在诸多方面仍显得滞后,具体表现在:(1)教学计划的程式化,有的会计教学计划一经制定数年未作修订,难以适应会计教育环境的变化及市场对会计人才素质的要求;(2)教育模式的应试式,以考试的成绩或名次作为衡量学生的唯一依据,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3)教学内容的单一化,从会计课程的设置到教学内容的讲授始终受到专业思想的限制,就会计而论会计,不利于学生知识面的拓宽;(4)教学手段的模式化,大部分的学校、绝大多数的课程仍然采用传统的“教材——讲稿——黑板——粉笔”式,信息化程度不高,不利于提高教学效率、改善教学效果;(5)教学方法的传统化,“填鸭式”“满堂灌”的教学方法是我国会计教育的传统方法,课堂上老师不停地讲授,学生被动地接受,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6)指导思想上的片面性,会计教育过分注重会计理论的教学,对学生实际动手能力以及思想素质教育的重视不够,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 经济全球化对高等会计教育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对传统会计模式进行全方面的改革,在教学方式上,变单向式教学为双向式或多向式教学;在教学手段上,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如利用计算机网络教室、会计教学软件和多媒体课件开展演示教学;利用计算机网络教室对教学内容开展交互探讨教学;借助计算机技术将现实问题在课堂上进行模拟教学;利用计算机网络广泛开展远程教学等。(六)、教育理念创新 在众多的教育理念中,终身教育理念被很多教育专家称作是20世纪最伟大的教育理论。我国的会计教育从时间安排上看包括会计的在校专业教育(即学历教育)与会计的后续教育(即在职教育),而学历教育的时间是有限的,并且所学的知识也是相对静止的。学生在步入社会工作以后,他所面对的是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制度的不断变迁。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面对国外强大的竞争对手,若不进行知识的更新,将使我国的会计行业与会计人员处于被动状态。而在我国,会计教育表现出明显的非后续性,尽管我国在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专业职称的资格认定上要求所有的专业人员都需要参加一定形式的继续教育,财政部在1998年1月也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对中、高级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作了规定,但从实际情况看,这往往流于形式、收效甚微。而在国外,专业人员的后续教育被认为是企业与组织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的一件大事。因此要更好地适应环境,就要会计人员继续学习,不断地更新知识、更新观念,树立终身教育理念,特别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同时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的更新在加快,知识处于裂变状态,新的观念、新的知识层出不穷,我们的会计学更是如此,因为企业在不断的重组、新的会计事项不断出现,新的会计理念在不断地出新,因而会计学知识也在不断地推陈出新。只有通过不断的接受继续教育,会计学者、会计从业人员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会计学的进一步发展。三、结语 本文通过分析认为,经济全球化使我国的会计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而这些变化最直接的影响表现在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面临严峻的考验。因此必须改革传统会计教育,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需要的、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的复合型会计人才是我国当前高等会计教育面临的一个紧迫问题。 【参考文献】 1. 经济日报产经新闻部 中央电视台《中国报道》编,WTO中国人——如何做全球化市场赢家. 北京. 长征出版社. 2000 2. 阎达五:面向21世纪会计学类系列课程及其教学内容改革的研究.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0 3. 刘永祥:高等会计教育改革若干问题的初步思考.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教版). 2000(1) 4. 孙铮、王志伟:加入WTO后中国会计高等教育面临的挑战与前景. 会计研究. 2002(6) 5. 冯正权:经济、技术和社会的发展对会计教育挑战. 上海会计. 2002(3) 6. 王松年、戴继雄:经济全球化与国际会计(上)(下). 上海会计. 2001(1)(2) 7. 伍中信、杜晶:经济全球化与中国会计改革. 管理世界(月刊). 2002(4) 8. 王开田:会计规范理论结构.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1 . 9.《中国教育报》、《科技导报》、《中国财经报》等,2001年—2002年有关内容

自然辩证法论文6000字免费

浅论自然辩证法在化学学习、研究中的应用【摘要】: 本文先对化学给出了它的哲学定义,再从化学与自然辩证法的联结处入手定义了化学自然辩证法,结合实例,全面分析了化学与自然辩证法的关系,指出了辩证法原理在化学中的应用,使化学的学习、研究和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走向理性化,从而使人能动地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利用自然,不断地促进化学科学的进一步发展。【关键词】: 化学哲学、化学自然辩证法、学习应用一、引言当代科技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科学的整体化发展趋势。科 学的整体化发展既表现在各个学科领域内部各分支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综合及相互影响,同时也表现在不同门类的学科领域之间的相 互作用, 合及影响。这种整体性更深层次的发展体现为不同学科领 域的彼此静透和相互融合,要求我们从整体把握科学的内在统一性.正确认识不同学科体系之间的相互作用。人类对物质世界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导致了现代科学技术范围的不断扩大。其基础部门扩展为八个,同时,着力加强对辩证法和方法论的研究,借以不断提高科研效率。化学从属于自然科学,而自然科学作为八大基础部门之一,和辩证唯物主义紧密联系的桥梁是自然辩证法。自然辩证法是人类化学史上的最高理论概括,对化学科学的不断发展起着巨大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因此,在化学课程中必须加强对自然辩证法的学习和应用。化学是研究物质组成结构性质以及变化规律的基础自然科学,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和自然科学发展的普遍规律,是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科学观,又是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方法论。哲学物质范畴和自然科学的物质形态、结构、属性、变化的关系是一般和特殊、共性和个性、抽象和具体、绝对和相对、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因此,研究物质的化学科学和哲学物质范畴之间存在必然内在的联系,将自然辩证法运用于化学学习研究教学之中不仅起着重要作用,而且有深远意义。从这点来说,学习自然辩证法不仅是全面提高学生化学素质的需要,而且是每一位化学教育者乃至化学工作者必不可少的职责。二、自然辩证法与化学1自然辩证法(1)研究对象。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自然辩证法是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理论与方法为指导,根据社会历史条件,结合时代的任务,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进行考察的研究领域。(2)研究内容。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部分:自然界的辩证法,即自然观;自然科学认识的辩证法,即认识论;自然科学发展的辩证法,即科学观。其中,自然观部分集中论述了人类认识自然界的基本范畴、基本规律和自然界辩证发展的总图景。认识论部分则主要探讨了自然科学认识的来源、发展过程和检验标准,并论述了观察、实验,抽象,思维、假说、演绎、归纳等方面的问题。在科学观部分主要论述了自然科学的性质和作用以及它的体系结构和发展的规律性问题。这三个部分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从而确立了自然辩证法的理论框架。2化学哲学(1)研究对象。化学哲学是以化学学科为研究对象,以化学基本运动和化学发展的基本规律为基本研究内容的一门学科。具体地说,化学哲学研究和探讨的四个基本问题是: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以及化学与技术革命和社会进化的关系。化学哲学既然是以化学运动和化学发展基本规律为研究内容,那么,它必须以化学研究的实践为基础,而且又反过来对后的化学实践活动起指导或启示作用。也就是说,化学哲学是一种有用的工具,这个工具作用的发挥还要靠强大的化学理论基础和经验实践作后盾。(2)化学与自然辩证法的关系。化学是研究世界的某一个方面,显然所揭示的化学规律只用于一定特殊的学科范围,但在自然辩证法研究上也有重大意义;而自然辩证法则是在概括包含化学在内的具体科学的成果、特殊规律的基础上所揭示的关于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对化学的学习、研究、教育教学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3)任务。化学哲学的任务就是在于运用架在化学和哲学之间的一座桥梁。化学哲学是化学哲学真理对化学的成果作出哲学的概括,使化学概念上升为哲学范畴,使化学原则上升为哲学原则,使化学真理转化学哲学真理,化学真理的扬弃,就是哲学的显现。反过来,由化学及其它学科所得来的哲学把一切事物的普遍规律和普遍性质揭示出来,它运用的最一般的概念和范畴则通过化学哲学为中介对于化学具有一般方法论的意义。化学哲学在实现由化学真理上升为哲学真理的过程中,发挥其自身固有的中介和桥梁作用。总之,通过化学哲学这一桥梁,化学作为自然科学的基础学科之一,曾经促进了自然辩证法的产生和发展,而今也在为自然辩证法的新发展作出自己的积极贡献。3化学中的自然辩证法 自然辩证法准确揭示化学反应的本质特征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它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同时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锟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在化学史的诸多事例中充分验证了这一规律。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相互联系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例如有机化学史中的马尔科夫尼可夫规则,它是一个普遍适用的规律,不对称烯烃与卤化氢发生加成时,氢将加在含氢较多的碳原子上。但当分子中存在较强的吸电子基团时,则情况恰恰相反,这是马尔科夫尼可夫规则的一个特例。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烯烃、炔烃、芳烃和醛酮等有机化合物都含有不饱和键,但它们发生的加成反应的性质却不尽相同。烯烃、芳烃只能发生亲电加成,而醛酮等却能发生亲核加成,这是由其内因分子结构不问而决定的。炔烃的内因决定了其既可发生亲电加成,也可发生亲核加成,至于到底发生何种反应,则尚需考虑其外部条件,因为外因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丙烯与溴化氢所进行加成反应的产物则因是否有过氧化物存在而完全不同,也是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而致。自然辩证法深刻揭示事物发展变化的内涵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由量变到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所以,恩格斯认为,化学史可以称为研究物体量的构成的变化而发生的质变的科学。在化学运动中.这种量变到质变的规律表现得特别明显,最典型的莫过于元素周期律了。元素周期律的形成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到1869年人们通过不同的方法共发现了63种化学元素,但是对这些元素的分类及它们的相互联系尚缺乏研究。这一阶段是元素的发现和积累过程。进入19世纪以后,许多化学家都陆续研究过化学元素的分类问题。首先对化学元素进行分类研究的是拉瓦锡。他在1 789年出版的Ⅸ化学大纲》中,对33种化学元素进行了分类。从1829年德国化学家德贝莱纳“三元素组”到1869年2月17日晚门捷列夫的第一张化学元素周期表的诞生,中间经历了尚古多的元素《螺旋图》、欧德林的《原子量和元素符号表》、迈尔的“六元素表”和纽兰兹的“八音律”’等艰苦的规律寻找过程。1 871年门捷列夫第二张化学元素周期表公布以后,化学元素周期律的发现工作就完成了。公正的说,化学元素周期律应当是迈尔和门捷列夫两人分别发现的。[21周期律表明,各种元素随着原子量(后来证明是核电荷)的增加,而引起化学元素性质周期性的变化。量的增加引起质的飞跃,这一点在自然界中具有普遍的意义。这就用科学的事实证明了辩证唯物主义中的质量互变的规律。恩格斯充分肯定了化学元素周期律的科学意义和哲学意义。三、自然辩证法在化学中的应用以物质为研究对象的化学领域,可以说无时无处不与自然辩证法有关,反之,自然辩证法也渗透于化学领域的方方面面,这样便形成了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的化学哲学。如果我们能用哲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解决化学中的问题必将对化学的学习研究教学产生深远的影响。(1)化学本体论--物质--世界是物质的。①物质的组成。化学是一门自然科学,也是一门实验科学,基础科学。这是由它所研究的对象物质所决定了的,这就从本质上决定了化学与整个世界及其规律总的看法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因为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物质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管你承认与否它都是存在着的,正如列宁所说:“唯物论的基本前提是承认外部世界,承认物质存在我们的意识之外并且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而存在着。”只有首先承认物质的存在,才是研究化学问题的唯一正确的出发点。应该说我们目前的技术已经到了只要是物质,我们的化学检验技术就能确认任意一种物质的元素组成,也就是说,在化学家看来,不管是什么,只要是看得到摸得着的物质,都逃不脱100多种元素的范围,逃不出三种基本微粒:质子、中子、电子。②物质的结构。关于结构,我们目前能够明确的是主要是原子结构、分子结构、晶体结构三方面。原子结构是所有结构的基础。我们可以这样设想:原子结构相当于混凝土,分子结构相当于预制件,晶体结构就相当于建筑物,宏观物质相当于一座大型城市。不同的物质不外乎是元素原子的不同组合,可以这样说,四种微粒,四种作用力,构成了物质世界。(2)物质的性质---物质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绝对性和个性、相对性的关系,它们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之中包含着普遍性。许多物质的性质制法等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结构决定性质,性质是表象,是果,结构是本质,是因。(因果律是构建自然科学大厦的基石。)我们无法尽知所有物质的性质,但我们可以在每个物种中找到一两个代表物加以研究记忆,找出相似点和递变规律,比如,烷烃中的甲烷,烯烃中的乙烯,酯类中的油脂,等等。但是这仍然没有接触到本质,最有本源意味的是关于元素周期律的研究。透彻了解了周期律和周期表,就找到了化学的核心主线。在周期表中,可以找到元素的“家族”,明白了物质性质千奇百怪的原因以及一般规律。在每个“家族”中找一两个元素作代表,详细研究它的存在形式、单质、氧化物、氢化物、氧化物对应水化物以及盐类,对于不同的物质又分别研究其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制法、用途等等。这样,只要详细学习了极少数的物质,依据“相似性”(或者叫“通性”)、“特殊性”和“递变规律”三种方式就可推导出同一“家族”的其它物质的相关知识。可以说,“相似性”、“特殊性”和“递变规律”是学习研究化学的最基本武器。(3)物质的变化--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既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又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矛盾的具体过程可归纳为:矛盾的发生--矛盾的发展--矛盾的完结(转化)。化学变化的过程,实际上是物质(内部、外部)矛盾斗争的过程,在一定条件下,当反应进行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这种矛盾斗争也就趋于统一,这便是化学对立统一规律。从目前的角度来看,物质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各元素化合物群体之间的转化衍变关系。归纳、掌握这些变化规律,将对我们的学习、研究、教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为我们后面研究“合成”提供多种可能的途径。比较重要的“变化规律”有:每一个元素各种形态的物质之间的转化;烃及其衍生物的相互衍变关系等,如:单质、酸、碱、盐、氧化物之间的“通用”转化关系;各族主要元素单质、氧化物、氢化物、氧化物对应水化物以及盐类的“特定”转化关系;烷、烯、炔、醇、醛、酸、酯的转化关系等。(4)物质的合成---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制备合成我们需要的任何物质,从而建设世界、改造世界,是人类的理想和每一个化学家的梦想,也是化学研究的终极目的。从古代(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的古代原子观的提出英国科学家道尔顿的近代原子学说--意大利科学家阿伏加德罗分子--原子论的提出--1897年英国科学家汤姆生对电子的发现--现代科学对原子是由居于原子中心的带正电的原子核和核外带负电的电子构成的证明,使人们对物质结构逐步有了一个较为完整确切的认识,进而为以后的新元素、新物质材料的发现和合成创造了条件的事实就是最好的例证。同时,化学发展的历史也充分证明,化学哲学的认识论同样是能动的革命的认识论.四、结束语化学是自然科学中最活跃的学科,它在自然科学和科学技术发展中,占有中心位置,马列主义是自然科学的最高概括,而自然辩证法是两者之间的桥梁。因此,充分运用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解决化学问题,不仅可以使我们更深刻的理解化学和化学教学在人类社会的地位和作用,而且对于化学学习、研究和教育教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五、参考文献[1] 陈宴清.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M].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2] 唐敖庆.化学哲学基础[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6[3]姚磊明,唐星武,等.化学、人类、社会和化学教育[M].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9[4] 何法信,卢常源,等.化学史纲要[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6[5]阮慎康.现代化学的哲学探讨[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6]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9页.[7】张家治.化学史教程[M].山西教育出版社,太原:2004年版,第99页.【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3页.【9】黄顺基.自然辩证法概论[M].高教出版社,2004

自然辩证法并不具有自主的地位和能力.而你的论题也是如此.所以,劝你研究点更为根本而现实的问题吧.--------------这种表面文章做和不做是没有区别的.

自然辩证法是恩格斯写的,那时还没有计算机软件,你可以从计算机软件所带来的影响用其中的富有哲理的句子来解释,或用其中的话指出计算机软件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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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学领域中,比较法(Rechtsvergleichung)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比较法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什么是比较法

一、 比较法的研究对象

一般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是对不同国家的 法律 进行比较研究。如对中美、中德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从特定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也包括同一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的比较研究,如对美国不同的州之间的法律进行的比较研究、 中国 大陆与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法律制度进行的比较研究,又如对我国加入WTO后法律与国际接轨、相适应 问题 的研究等。

比较法的研究可以是双边的,即在两个国家或特定的地区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也可以是多边的,即对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法的名称容易引起误解。一般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都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调整规则,而比较法谈不上特定的调整对象、调整规则。它是法学的一个学科,而不是一门具体的法,但法学界对“比较法”一词沿用已久,一般不会引起歧异。 目前 这么学科的名称还有如“比较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律的比较研究”等。

对一国法律之间的比较,不属于比较法学的 内容 。如对一国的民法和刑法间的比较研究、一国的民法和行政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均不属于比较法学的范围。

比较法学课一般分一下几个层次:一是基础训练,如现在讲的比较法总论;二是部门法的研究;三是专题训练、

下面我想举一个案例来说明比较法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甲是R国人并居住在R国,生前是美国纽约州一公司在R国的代理人。在其生前所立的遗嘱中声明,在5他死后,全部财产由其女儿继承。其女也是R国公民,已成年,居住在R国。根据R国的法律,这一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R国的法律属于西方国家的民法法系。甲死后,其女在纽约州法院向该公司起诉,要求后者支付其所欠甲的薪金和佣金。被告的律师提出,根据纽约州的法律,遗嘱的效力必须警告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而且,遗产应首先由遗嘱执行人管理并作为遗产的代理人,由遗产执行人提起诉讼。而本案中,遗嘱未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的女儿也不是遗嘱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无权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其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的女儿按纽约州的条件重新提起诉讼,容易导致时间、金钱的浪费,还可能发生过期的问题。这时原告的律师以R国的法律进行抗辩,他提出,本案应适用R国法律。而按R国法律,遗嘱的效力无需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死后,其财产所有权即行转移给其继承人而无需遗产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有权根据所有权起诉。最终,甲的女儿胜诉。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纽约州法院来说,遗嘱要由遗嘱检验法院证明,遗产的处分需要遗嘱执行人,这是本国法。原告方提出适用R国的法律,这是外国法。本国法与外国法发生冲突怎么办?这里又涉及到国际私法或者说冲突法。根据纽约州的冲突法,涉外遗产案件适用法院地法(即纽约州法)或死者住所地法(即R国法);动产继承案件,应适用死者住所地法。同时,如果我们假定甲的女儿委托其在纽约州的代理人起诉的话,就要涉及到国际公法的问题。我们看到,该案件涉及本国法、外国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我们不可能熟悉所有外国的法律,但通过比较法的 学习 ,大致了解两个法系间的冲突法,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就能游刃有余。这时比较法学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二、 几十年来比较法学的 发展

比较法学十九世纪在欧洲大陆兴起。二战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研究的内容也从大陆法系扩展到英美法系,还包括了二战后大批新独立国家法律的研究。

九十年代以来比较法研究取得了更为巨大的发展,我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因素:

1、美国法律思想在西方取得了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上半期是法国占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下半期是德国占主导地位,二战后,美国获得了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为以下的美国法律思想、制度的盛行:(1)美国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审查联邦法律和各州宪法、法律是否违背联邦宪法。现在,法国有宪法委员会,德国和俄罗斯联邦有宪法法院,而日本直接仿效美国由普通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2)联邦管理商务的法律。(3)有关隐私权、反性骚扰的法律。(4)对抗制的庭审模式。(5)法律 教育 中的判例教学法。

2、欧盟法律的兴起、欧盟法律的特点是:(1)它不是独立的法律,其效力比成员国法律要高;(2)它不仅适用于成员国国家,还直接适用于成员国的公民。所以,有人称欧盟的法律不是联邦法,也不是国际法,而是超国家的法律。北大设有欧洲法研究中心。

3、两个法系融合的加强。现在,大陆法系也更多地使用判例。这与欧盟的发展有关。欧盟原来是以法国、德国为中心的,七十年代后英国的加入,加强了两个法系的融合。

4、前苏联法律的解体,俄罗斯联邦的兴起。

5、东德的法律由联邦德国的法律所替代。前苏联和东德解体的形式是不一样的。苏联解体以前的法律与俄罗斯联邦现在的宪法不抵触的,由俄罗斯联邦继承沿用。东德的法律则是完全由西德法律所代替。

6、伊斯兰法的改革。这有两个方向,一个是逐步向传统西 方法 律靠拢的方向,一个是更为宗教化的方向。

7、当代中国法律的巨大变化。

8、一国两制的实现。我认为这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事件。

三、比较法 研究 的 方法 论

这是根据西方比较法译著加上我个人看法的一些 总结 。

(一)、宏观的比较和微观的比较

这里有不同的理解。法国比较法学家达维认为,宏观比较是研究具有很大差别的 法律 制度;微观比较是同一个法系的法律比较研究。莱茵斯坦认为,宏观比较是对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具体法律制度和规则的比较。瑞典的波格旦认为,宏观比较是形式的比较,如法律结构和渊源的比较;而微观比较是实体的比较,集中在法律规则、 内容 的比较。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理解。对不同的 社会 制度,即不同法系或同一法系不同国家的比较,是宏观比较;具体法律规则的比较是微观比较。

我们看法学 教育 中经常提到的案例,西瓜皮案件。老太太在商场购物时滑倒,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的不同处理办法。在法国,人们径直查法国民法典1382至1384条;在德国,人们认为还没有成立契约,属于缔约过失 问题 ;而在英国,人们则认为这属于占有问题,或者说实际控制的问题。

(二)、功能比较和概念比较

功能比较强调各种不同的法律解决同样的对象即具有同样的功能,就是可以比较的。功能比较时比较法的基础和出发点。概念比较强调法律概念、法律的形式、结构、渊源的比较。我个人认为功能比较时重大的突破,是比较高层次的研究,但并不排斥概念、规则、形式的比较。

(三)、 文化 比较

这是美国法学家埃尔曼等提出来的。文化比较强调法律本身是一种文化,应比较不同民族的文化。我个人认为,文化和法律文化究竟指什么,模糊不清。文化对法律有积极 影响 也有消极影响, 传统文化 与法律紧密联系,但法律的决定因素毕竟不是文化。

(四)、静态比较和动态比较

静态比较是指法律法规条文的比较;动态比较除法律条文外,还包括法律的产生、 发展 、作用、形式以及制定和实行的比较。我个人认为这两种比较应该结合起来。

(五)、法律比较的步骤

1、找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共同遇到的问题(共同的起点);2、比较各国的解决办法;3、研究各国所采取的办法的理由;4、研究这些异同及其产生原因的可能趋势;5、进行评价;6、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比较法的作用

一是在立法方面。比较法从欧洲兴起,特别是从比较立法兴起,在立法方面作用巨大。我曾 作文 《当代 中国 借鉴外国法律的实例》对此进行论述。

二是在法律执行和司法行政方面。例如,《民法通则》中有一条关于涉外合同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的条文。一般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选择的由与案件发生地具有最密切联系地法院管辖。这里就产生了“最密切联系”的解释问题。通过比较法研究我们会找到比较适当的答案。

三是当代世界呈现出 经济 全球化和 政治 多元化的趋势,法学界如何适应这一趋势的问题。个别西方法学家(主要是美国的法学家)提出“法律全球化”的 口号 。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经济全球化是客观事实,是必然,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我们应该积极与国际接轨。但法律不同于经济,法律是不会全球化的。其实,一些美国法学家也承认,他们提出的“全球化”是倾向于“美国化”的。

四是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方面。这就不用多说了。

五、不同法系和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

不同法系是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同社会制度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它们的概念是有区分的,是不可混同的。苏联解体前,有的法学家称有三个法系,即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这就混淆了概念了。有一种理解是认为有一“远东法系”,还有人认为有一“中华法系”。苏联法学家也曾提出对内比较和对外比较的概念。对内比较是指同一法系的国家间法律的比较,对外比较比较是指社会主义法律与资本主义法律的比较。苏联解体后,比较法学界对此并没有定论。我个人是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划分的,“社会主义法系”我作为 历史 资料来讲解,其他的我作为专题讲。

法学理论中法的作用

[摘要]法是人类 社会自我 管理的最伟大创造。在漫长的人类文明 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 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 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 艺术。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 政策 管理

现在世界上关于法的定义五花八门,有几十种之多。对法律是什么的回答既体现不同的价值观,也体现不同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法学理论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为上层 建筑的法律是一定发展水平的 经济基础的产物,法的发展必须同整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相适应,法律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条件所提供的范畴和结构。二是坚持统治阶级意志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观点。法律是一个社会中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超然的、抽象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立法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表达人民的意志是我国立法的宗旨。三是坚持发展的观点。法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基于新的社会现实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是法律生命力的源泉。

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法具有多种社会作用。我国古代思想家管仲把法的作用概括为“兴功惧暴、定分止争”。现代社会的法的作用显然不止于此。在政治领域,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法确立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统治地位,为国家政权的存在、结构和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要立国,先立法”,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必须具备合法性。在国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获得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在国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合宪性。在这里谈一谈宪政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宪政的讨论。宪政的含义,有不同解释,有人认为宪政就是“限政”,就是“分权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理论认为,宪政的核心是一部好宪法切实得到遵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成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行为准则。对执政党来说,宪政就是依宪执政。

法也是凝聚国民精神的政治符号。很多国家的学校要求学生向宪法致敬,公民进入法庭要对法律宣誓,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党和领袖表示对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最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

第二,法确认和维护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既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包括经济制度。任何社会的立法者都把维护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作为重要任务。法对经济基础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障作用。通过设定权利和责任,鼓励、支持符合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惩治违反和破坏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

(2)规范作用。通过制定 公司法 、 合同法、税法、企业法等规范经济活动,将其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3)指导作用。通第三,确认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和不同成员的意志和利益是有差异的。把这些差异统一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之下,规定他们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共同的行为准则,使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别主张服从统一意志,以维护统治阶级整体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的关系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

第四,通过立、改、废为社会变革提供法制保障。

改革通常被称为“变法”,其含义是对现有法律中阻碍改革和社会进步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除,并且把改革的成功 经验 及时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社会变革的条件下,法的制定、修改、补充经常是先通过政策指导的方式进行探索试验,取得经验,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大体定型化之后再制定法律。在政党政治中,把执政党的政策通过立法程序转化为法律是实现执政目标的重要手段。实践表明,现代国家立法的绝大部分以执政党的主张为背景或者是由执政党自己动议的。

在我国,党的治国主张是集中了党和人民的智慧而形成的,通过立法程序,进一步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将其转化为法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正分别是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之后,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把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决策宪法化的。

在这里谈一下法和政策的区别。

(1)政策,顾名思义,是政治决策。政策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针对具体问题和特定人群的。法则是普遍的规则。只有那些成熟的、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意义的政策才需要上升为法律。

(2)政策可以很具体,也可以比较原则,执行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导向性强,规范性弱,而法则具有明确的规范性。

(3)现实生活中政策和法律经常配套使用,但二者的实施方式不同。在实施遇到障碍的情况下,法具有相应的制裁手段,而政策的执行则主要靠行政 措施 和纪律手段。

(4)政策可以是探索性的,可以在一定时间、针对特定问题有效,法则调整稳定的、明确的社会关系。从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看,某些重大的改革总是先通过政策来实施,有了必要的实践经验后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为制度。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社会事务的管理。

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功能,主要表现为管理社会生产、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如 环境保护、管理自然资源、维护生产和交换秩序等规范。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时指出,它既“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法的社会作用的范围取决于政权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国法的社会作用是非常广泛的。

法是人类社会自我管理的最伟大创造。

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艺术。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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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也越来越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本科法学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近代中国私立法律 教育 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从无到有,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

【关键词】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现代化

中国传统教育向来是官学和私学并存,及至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仍承袭了这一传统。但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清末一度是被官办学校所垄断的,后因立宪形势紧迫才开通禁令。就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而言,其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私立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再到大量涌现,并很快遍布全国。虽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在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是对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种补充,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毋庸讳言,由于其发展中呈现出泛滥成灾的趋势,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本篇拟以办学理念为视角,探索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并 总结 其正反两方面的历史 经验 和教训。

一、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

近代中国的新式法律教育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发展起来的。写作论文在清末法制改革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清政府不得不把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制变革紧密结合起来,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 方法 来培育法律人才。但在其起始阶段,私立法律教育并未纳入清廷政策的许可范围。1904年的《学务纲要》明令规定:“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直到1910年清廷才明令准办并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此后,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

第一,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清末,由官治走向自治,在时人看来,“所有议员自治职员审判官吏,非有法政之素养不足以趋赴事机,需才既众,自宜广加培成以资任使,若专恃官立学堂为途未免稍狭”,需要另辟办学 渠道 、扩大办学规模,进而培养大批具有法学专门知识的人才,进入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部门。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之下,1910年学部奏议复浙江巡抚折,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同年,为进一步适应立宪形势发展的需要,学部在改订法政学堂章程的立学总义中.将此前的“以造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足资应用为宗旨”,[2]改定为“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3]这一培养宗旨的调整,不仅突破了先前“以造已仕人员”的局限,将招生对象扩大了,而且用“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置换“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很显然较之前更强调法政学堂教育的应用性。

第二,取法日本法学教育模式,与官办法政学堂整齐戈哇一。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虽明言“参考各国学制,拟具改订法政学堂章程三十一条”,但无论是其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其课程所反映的教学内容大多都蹈袭日本,这一局面及至民初也没有大的改变。为整肃私立法政教育,不仅在此前颁布的《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致折》中规定,“各科课程、学生入学程度均按照官立法政学堂本科章程办理”,而且在《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又申令,此后京外新开的私立法政学堂,均按照此改定章程办理。

第三,适应时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办学层次和规模。在《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中,为防范“趋于简易,以滋速成之弊”,明令私立法政学堂“附设别科,惟不得专设别科”。但时隔半年之久,面对当时中学毕业生人数过少,各处法政学堂的正科难以正常开办的实际困境,为应一时之需,学部认为“自应量予变通,准其先设别科,以应急需,俟将来中学堂毕业生渐多,再将别科章程废止,¨做了应时变通的调整。及至民国二年,“各处法政专门学校纷纷添设别科,入学新生,动辄数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无专门之实。”学部为遏止流弊的发生,则严令“不得再招考别科新生”。同年,教育部又通咨各省,严令“所有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非属繁盛商埠、经费充裕、办理合法、不滋流弊者,应请贵民政长酌量情形,饬令停办或改为法政讲习所可也。”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关闭了一些条件不合格的私立法政学校。

第四,适当放宽办学地点,使用统编的审定教材。1910年,清廷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之始,为便于监督,参照日本的做法,将私立法政专门学堂的办学地点限于省会。但时隔不到半年,鉴于“按照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奏定逐年筹备清单,省城及商埠地方等处各级审判厅须于第三年内一律成立。则通商口岸须用司法人材实与省城同关紧要,自应将私立法政学堂限于省会一节,酌量推广”,规定“凡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经费充裕课程完备者,一律准于呈请设立法政学堂,以广造就。”[7]与此同时,学部基于“各国法政之学派别不同,各有系统,必折衷于一是,始可以杜歧趋而崇政体”的判断,拟取京师法政学堂和京师法律学堂的各科讲义,“慎选妥员审定刊行,以资研究而端趋向,庶于制宜通变之中,仍寓划一整齐之意。”[8]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的同时,设想以颁发统一教材的办法来加以调控。

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对新式法律人才的需求,而由于私立法律教育本身是在转型社会矛盾运动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其办学理念自然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它自己无法彻底解决的矛盾,清末民初私立法政教育的畸形繁荣就是其外在的表现。

二、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

任何时代的特定社会的教育,都是这一时代和特定社会的产物。写作毕业论文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也不例外。其办学理念所体现的就是尽可能满足和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它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构成。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产生和发展不仅仅表现在新式法律教育量的增加和扩展,更体现于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中。具体而言,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

在1904年《学务纲要》中,清政府出于对濒危政治统治自救的目的,一方面,肯定了学习外国法律的重要意义,反对那种认为学堂没立政法一科将启自由民权之渐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害怕学生们可能会反对它而闹事,会蔑视皇帝的权威和不分轻重地一味坚持他们的权利”,极力诋毁人们谈论民权自由,严令“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法律教育完全官方垄断而排除私人加入。[10]

但在新政浪潮的推动下,法律教育变革的风帆已经高高扬起,没有任何势力能阻止其前进的步伐,转型社会的历史推动着清政府不由自主地进行变革。1907年10月,清廷谕令在中央设资政院不久,又令各省在省会设咨议局,并预筹各府州县议事会。接着,1908年7月22日颁布《咨议局章程》62条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l15条,限令各省于一年内成立咨议局。新政的迅猛发展,要求打破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开禁民间法律教育.从而满足社会变革对新式法律人才的广泛需求。为此,1909年浙江巡抚增韫上奏清廷,要求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1910年,学部奏准“各省私立学堂专习法政,以广教育而重宪政。”[11]自此,近代中国法政教育官方一统的垄断局面彻底被打破,办学主体走向多元化。

清政府由严禁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到明令准办并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这不仅在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带来了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办学主体观念一定程度的转变也促进了教育体制的完备,法律教育的布局、层次和结构日趋复杂多样。在私立法政学堂开禁之初,虽规定开办地点应局限于省会,但此后不久,这一规定即被突破,私立法政学堂扩展到包括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官办和私立法政学堂迅速地遍布全国。在1913年,仅江苏一省就兴办了15所官办、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学生数为4742人。其中,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有13所。[12]

为配合法政教育的发展,1910年,学部参考各国学制,拟定了改订法政学堂章程,出台了一整套法政教育的具体规划。分设正科和别科,正科分法律、政治和经济三门,均四年毕业。别科不分门,三年毕业。如因学生过少,正别两科不能同时许设的,准其先办一科。正科学生须在中学堂得有毕业文凭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别科学生以已仕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在二十五岁以上、品行端正,中学具有根底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每年级学生名额,按照各地方情形酌定,但每级至少在百名左右。[13]列官办法政教育与私立法政教育并重政策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以往法政教育偏狭的局面,推进了法律教育的大发展。

教育体制的完备要求教学内容的相应改善,其努力方向是进一步规范专业教学的课程设置,提升办学层次。自清束至民国,学部(教育部)都与时俱进改革原有课程,增设新课,对于法律门(科)的应设课程作了详细规定。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其明确规定:“从前所定法政学堂章程,其应修改者,约有三端:一日课程。当订章之际,各种新律均未颁布,故除大清会典、大清律例之外,更无本国法令可供教授。今则宪法大纲、法院编制法、地方自治章程等,均经先后颁行,新刑律亦不日议决,奏请钦定施行,此后法政学堂此项功课,自当以中国法律为主,此应改者一。”在其法律门课程表下又特附注:“民法、商法、诉讼等法,现暂就外国法律比较教授,俟本国法律编订奏行后,即统照本国法律教授。”及至民国,教育部在1912年公布的《专门学校令》中,又首次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的教育宗旨,规定“专门学校学生入学之资格,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将法政专门学校完全定位为高等学校层次。与此同时,在同年教育部颁布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十条中,又把法律科的必修课目定为:宪法、行政法、罗马法、刑法、民法、商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外国语;把法律科的选修课目定为:刑事政策、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财政学和法理学。此时,法律教育虽仍处于模仿引进阶段,但较之以前课程设计明显趋于成熟。

三、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历史 反思

在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向现代法律教育的转型中,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具体而言有:

第一,法律教育不应是政治的简单附庸,不应是服务于短期政治目标的实用工具。教育既有别于政治,写作硕士论文又从属于政治。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游离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史不仅反映了近代中国法律命运的变迁史,而且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新政”之初,在清廷统治者看来,“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因而私立法政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一直至1910年,才因立宪政治对新式法律人才的急需而有限开禁。很显然,新式法律教育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不单单是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结果,政治因素的影响也至为明显。清政府在法律教育发展之初就已把兴办法律教育与政治稳定联系在一起,且服从于政治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教育本身的价值和特点重视不够,忽视了其发展的独立性。这就导致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至上的病毒,并一直隐藏于其肌体中起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性作用,严重制约了法政教育的健康发展,使得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产生的阶段就是个先天不足的畸型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之所以表现出贫困和幼稚,这可以说是病根之一。

第二,时代落差造成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其形式上的模仿并不等于已认识到了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真正内涵。由于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并非是传统社会的自我演进,而是在西方法 文化 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冲撞交融中整合而成的,从已经凝固的文化心理、情感和观念出发,中国传统法文化必然对西方法文化产生某种抗阻。在新式法律教育中,往往是封建思想的束缚依然故我,“新式法律教育”培养的只是“本领要新,思想要旧”的“新人才”。以《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为例,清廷学部就明言:“学术之所宗,必求与政治相应”,“盖君主立宪政体之国,一切法制必择其与国体相宜者然后施行,无杆格之弊,此则讲求法政学者所必应共喻者也。”[15]很显然,中国新教育的主持者并未真正领悟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精髓,不过是为消解内忧外患的交相煎迫,运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推证,极力模仿西方法律教育制度而已。这就使得在磨难中产生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陷入既丰富多样又肤浅粗糙的困境,最终难以形成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严密的法律教育体系。

第三,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价值目标和高昂的教育理想,法律教育发展就会丧失意义和迷失方向。清末民初,为适应国家由专制而走向立宪、进而创共和的形势需要,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遍布全国,出现了举国学法政的繁荣景象。但其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并未同步实现。据1913年教育部经过调查后发现,数量众多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多为迎合人们寻找新的入仕之阶而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而无专门之实。创办者视为营业之市场,就学者藉作猎官之途径,弊端百出,殊堪殷忧”,[16]一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办学已完全背离了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沦为失去灵魂、见利不见人的“教育工厂”。

第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畸形繁荣,导致教育设置的结构性失调。私立法政专门学堂自清末设立并推广后,进入民国即在数量上高居不下,写作医学有泛滥成灾之势。黄炎培在《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一文中径言:“盖当民国初元,国家乍脱专制而创共和,社会对于政治兴味非常亢进;一时法政学校遍于全国,有以一省城而多至八九校者,其获列于政府统计,仅其一部分耳。”据其在民国二年的调查统计,在江宁、苏州、上海、镇江、清江等五处,即办有13所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对此,他大声疾呼:“诸学校之学生,与法政学校之学生较,其数乃不足十之一。”[17]这种私立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的发展态势,自然阻碍了此时整个教育体系中门类的协调和均衡的发展,带来法政人才的相对过剩。与此同时,这种畸形的比例又掩盖了另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据(1916年8月一l9l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统计,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和察哈尔等省份,名义上虽已遵照新学制办起了高等教育,但实际上仅仅办了一所法政专门学校,造成地区分布上的严重失衡。这种教育结构发展不合理的现状,必然会对一些地区社会文化的综合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长期以往,将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带来长久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超级秘书网

第五,在谋求现代化急速发展的后进国家,法律教育必须协调好发展规模与综合国力的关系。清末民初,为满足政治制度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人才需求,私立法律教育一哄而上。但此时因综合国力太弱,造成师资、生源、经费、设备和校舍等配套条件都无法跟上。私立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大致以各校无基本金,仅恃学费收入,支给校用”,“教员资格不合,学生程度甚差,规则违背部章,教授毫无成绩,学额任意填报,学生来去无常,教习常有缺席,实属办理敷衍”,[18]教育质量毫无保证。1913年,教育部虽通咨各省酌量停办私立法政学校或改办讲习科,但并未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以一个法治健全社会的标准衡量,这种局面是极为危险的,因为法学的失误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19]

平心而论,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对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既有适应和促进的一面,又有制约和滞后的一面。而在此双重效应中,适应大于制约是毋庸置疑的。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中产生的问题,比之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统局面,总是一大进步。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社会极其动荡的环境下仍有较大发展的事实中得到证明。可以说,近代中国波涌浪击、多元并争的法律教育浪潮,拓展了中国教育界的视野,促进了中国新式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昭示我们:法律教育制度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1][8][I1][15]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敢折[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0,491,490,491.

[2]外务部右侍郎伍刑部左侍郎沈奏请设立法学学堂折(附章程)[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71.

[3][4][13]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3,492,493.

[5]教育部限制法政学校招考别科生令[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13.

[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15.

[7]学部附奏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片[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1—492.

[9]费正清,刘广京.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442.

[10][14]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学务纲要[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206,206.

[12][17]黄炎培.教育前途危险之现象[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56,656.

[1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15.

[18]1913年教育部派员察视私立法政之结果[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47.

[19]杨振山.中国法学教育沿革之研究[J].政法论坛.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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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中文名法学论文科系社会科专业法学文体论文名词解释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法学体系特征系统性系统论的主要创始人贝塔朗菲(Ludwig von Bertalanffy,1901-1972)对系统作了如下定义:系统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诸元素的综合体。系统的特点是各组成部分相互依赖,共同构成一个整体,整体的性质不同于任何组成部分,也不同于各部分的简单相加。层次性法学体系的一层又一层的结构,显示出法学研究范围的明晰化和专深化。以法学体系的第一层次的“法律史学”为例,“法律史学”可划分“法学史学”、“法律思想史学”、“法律制度史学”等第二层次的分支学科,第二层次可划分第三层次的分支学科。如“法律制度史”可划分“中国法律制度史”。加载更多相关搜索法学毕业论文5000字法律毕业论文8000字法学论文选题法学毕业论文范文大全法学毕业论文6000字法律论文法学论文范文6000字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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