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信息网-创作、查重、发刊有保障。

魏晋风度人的主题人的自觉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6 15:53:17

魏晋风度人的主题人的自觉论文

魏晋风度为中国文化抹上了一层浪漫主义色彩,成为后代文人追幕的永恒的对象。有一本书是我们了解魏晋风流的捷径一一《世说新语》。冯友兰在《论风流》中说,《世说新语》这部书可以说是中国的风流宝鉴。 这部书是刘义庆和他身边的文人根据以前的一些史料编撰出来的志人小说集。主要是记录魏晋文人言谈举止的一部志人小说。但是《世说新语》也是一部重要的历史著作。有关魏晋人物大量的史料都取自于《世说新语》。它是一部集文学和史学于一体的著作,是我们了解魏晋风流的一部重要经典。 鲁迅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用近代的文学眼光来看来,曹丕的一个时代可说是"文学的自觉"时代,或如近代所说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一派。 艺术可以超越一切功利而存在。鲁迅认为,在中国的文学史上,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出现一种文化自觉,为艺术而艺术的这样一种文学创造。 为什么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文学的自觉呢?有一个先决的条件,就是人的自觉,就是人的主体。以人本主义的观点来看,自觉就追溯到中国的思想史。 第一,儒学的衰微。 在汉武帝时期,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儒家一跃而成为官学,成为两汉时代主要的政治思想。作为主要思想的儒家,对文人的个性起到了收覆的作用,但是儒家的经学自身走向了极端。以儒学所一从的政治基础开始走向了衰弱。到东汉建安时代,原来起主导地位的儒家经学开始走向衰弱。衰败的理由是因为儒学的衰微与玄学的兴起。 第二,养生论。在汉代末年建安时期有一些哲学家,借助于《周易》和老、庄的哲学著作,来改造传统的儒家。在中国的哲学史上,把《周易》、《老子》、《庄子》称为"三学"。以"三学"为基础的而形成的一种新的思想,称之为"玄学"。到了魏晋时期,成为这个时代的主要思潮。玄学作为一种学说,他讨论了很多的问题,有些问题是比较抽象的,比如说"本末问题"。玄学里面有另外一些问题与魏晋风度相关。 《世说新语.文学篇》中所记载的,旧云,王丞相过江左,只道生无哀乐、养生、言尽意三理而已,然宛转关生,无所不入。指王导他从北方来到南方(当时的健康城)之后,他讲了三个问题……言尽意之论,讨论言和意之间的关系。意思是说,语言能够表达人的内在的思想感情,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语言不能够表达主体的内在的思想感情。 其中的《养生论》以嵇康的著作为代表。嵇康的《养生论》是一篇著名的著作,直到今天还是我们中医学中的一篇文章。《养生论》中嵇康提到,有两个方面能够保证我们的身体健康。第一个是安心以全身,爱憎不栖于情,忧喜不留於意,泊然无感,而体气和平。又呼吸吐纳,服食养身,使形神相亲,表里俱济也。其一,指的是,平常我们在生活之中不要大喜大悲。大喜大悲让我们的情感在两极之间跳来跳去,影响到身体健康。平常没有什么功名利禄在自己的心中。其二,指吃一些东西来养生。直到今天我们还用这两种方法来养伤。这也是玄学的一个重要的命题。 第三,生无哀乐论。这是一个音乐命题。也转化为玄学的一个讨论问题,嵇康作为一个音乐大师。他写过一篇音乐专论,叫《生无哀乐论》。他提出一个主要的观点,认为音乐是没有情感的,他说音乐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有节奏的声音。声音要评价,只能用好听和不好听评价,不能用情感来评价音乐。他提的这个观点,实际上是根据中国传统的儒家音乐理论。儒家音乐理论特别强调音乐的教化作用。本来是合理的,但是过分的强调之后就失去了音乐的独立地位。 第四,玄学里面还有一个特殊的命题叫才性四本论。《世说新语.文学篇》中,除了文学,还包含哲学以及其他的艺术。曾经提到过曹魏时期有一个学者叫钟会。他很有军事能力,学问很高。他曾经写过一本书,叫《四本论》。他想请教嵇康,可惜由于嵇康看不起钟会的人品,所以钟会很难当面将这本书递交给嵇康。《四本论》这部书的主要观点是关于才性的关系有四个不同的观点。"才"就是才能;"性"就是一个人的品性道德。又要讲道德,又要讲才能。对一个人来说,他的才能和品德既可以是统一的,也可以是不统一的。这种观点影响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对人才性评价的主要的思想。 第五,是讨论情感的,叫圣人有情无情论。生活中人是有情感的,圣人有没有情感呢?庄子在《逍遥游》中曾经说过,圣人无名……一般人在生活之中遇到好的事情会快乐,遇到悲伤的事情会难过,有喜怒哀七情六欲。但是,当时的玄学家何晏认为,圣人没有喜怒哀乐的情感。还有一个年轻的哲学家叫王弼。他不同意何晏的说法。他认为圣人和我们一般人一样,具有喜怒哀乐的情感。圣人和我们一般人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它有情感而不为情感所累。王弼的这个话很精彩,叫应物而无累于物。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魏晋风流的主要内涵。 了解魏晋玄学以及玄学的内涵,是理解魏晋风度的一个理论基础。

有所思——读《世说新语》,思魏晋风度《世说新语》是我最喜欢的经典著作之一,它是我国古代志人小说的最高峰。别看是小说,但大都纪实,可以看作纪实文学——全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历史现实。作者用机智幽默、妙趣横生的语言,倾泻了对铮铮风骨的欣赏讴歌,对卑劣宵小的讥嘲讽剌。那飘逸清丽的翩翩风度,精妙玄远的名士清谈,至今仍让我倾心不已。心中的仰慕化作行动,于是我认真地融入《世说新语》,进入那个神异又黑暗的乱世。去追慕先贤们独特的精神风貌,去体察那个混乱无序的时代。追源·思友情读过《世说新语》,最能打动我的,自然要数“竹林七贤”了。据《世说新语·任诞》载:“陈留阮籍、谯国嵇康、河内山涛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亚之。预此契者,沛国刘伶、陈留阮咸、河内向秀、琅邪王戎。七人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故世谓‘竹林七贤’”。从中可以看出,“竹林七贤”不是什么严密的组织。参与其中的贤士们寄情山水、纵酒放歌,都是本性的自然流露,全然不掺杂任何功利的东西。他们不会委曲求全地压抑自己,不需虚情假意地相互吹棒,不屑追名逐利地曲意逢迎。那么他们有什么呢?只是友情,淡漠到近乎浓烈,浓烈到近乎淡漠。俗话说“白头如新,倾盖如故”,意思是“有的人一辈子相交,直到头发都白了,却还是像陌生人刚刚认识一样,根本不了解对方。而有的人只是在路上休息时很偶然的相遇,一起坐在临时搭起的遮阳伞下谈了几句,就像是三生的知交。”倾盖如故哦,感觉真好!不知当年七贤是否这么感叹过。 至少,我是被他们的友情深深打动了。谈士·思风度提起魏晋风度,必谈竹林七贤;谈及竹林七贤,必言阮籍、嵇康。因为所谓的魏晋风度,大概只有此二人深得其味。鲁迅先生曾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提到:“他们七人(指竹林七贤)差不多都是反抗旧礼教的。”诚然,那些惊世骇俗的“非周礼”、“越名教而任自然”的主张,就是他们首倡而又身体力行的。可是,外面的世界实在是太无奈了,他们的抗争实在是太无力了,即便总是同心协力,能做到的却还是那样的少。最终,所有的努力化为泡影,怕是仅仅巩固了他们的友情而已。七贤之中最负盛名的是阮籍、嵇康。阮籍十分会说,谈起“玄”来口若悬河,然而他“口不臧否人物”,让统治者没有把柄可抓,自己也乐得逍遥自在。这一点嵇康十分羡慕,他在《与山巨源绝交书》中写道:“阮嗣宗(阮籍)口不论人过,吾每师之,而未能及。”而王戎又说,和嵇康相处了20年,都没见他有过大喜大悲的神情。这么看来,嵇康在性格上慷慨激烈,只是喜怒不行于色;但他言辞犀利,礼法之士绝对不能容忍。事实上,他的遭遇确实更震憾人心。嵇康,字叔夜,官拜中散大夫,娶长乐亭主(曹操的曾孙女)为妻。他的出现不能不说是中国文化史上一大奇迹:诗词歌赋无一不精,琴棋书画无所不通,“为人刚直简傲,精通乐理,崇尚老庄,好言服食养生之事。”他人品一流,爱做的是寄情山水,喜欢的是清静无为的道家思想,时不时还吃些丹药强身健体……尤其让人羡慕的是:他是一个标准的美男子。《世说新语·容止》中说他“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他的朋友山涛也赞叹说:“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傀俄若玉山之将崩。”关于他的优点还可以举出很多,如善于打铁,身体强壮,文辞清远,未失高流……甚至毫不夸张的说,他是集中华传统美德于一身的名士。写到这里,我心里不禁泛起一丝担忧:名士,名士就能逃脱被杀的命运吗?可惜答案是否定的,《晋书·阮籍传》告诉我们:“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

魏晋风骨毕业论文

《世说新语》是必须读的王弼的《老子注》、《老子指略》、《周易注》、《周易略例》、《论语释疑》、《周易大衍论》三卷、《周易穷微论》一卷、《易辩》一卷等嵇康的《嵇康集》魏晋风骨其实是因为在那个战乱的年代,人们朝不保夕,忧患极重,总的来说就是死亡率很高,而死一老者,其子侄要丁忧守孝3年,有的更长,人生总共数十年,守俩陵就老了,所以大家本着今日有酒今日醉的心态兴乐,不羁礼法。但当时物质水平也就那样,所以大家更重于精神上的享受,而道家黄老之术更适合,所以更多的是空谈手谈,蔑视礼法。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高考作文600字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令我敬佩的人有很多,例如: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叔叔,辛勤劳动的清洁工阿姨,教我们读书识字的老师,但是在我心里,最值得我敬佩的人是我的舅舅。

我有一个勤劳、质朴的舅舅,他是农民,岁月风霜在他古铜色的脸上深深地刻下了一道道皱纹,一双粗壮的大手上也爬满了老茧。虽然舅舅快五十了,可干起农活,跟年轻人比起来,简直不分上下。舅舅衣着十分朴素,一件褪了色的蓝上衣和一条臀部磨得发亮的黑裤子,加上那双沾满了泥土的旧军鞋,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庄稼人。

舅舅非常勤劳,每天清晨,天刚放亮,他就备好农具,骑着他的“宝贝”电动三轮车,来到二里外的瓜棚里,施肥、除草……,把一个个已经成熟了的大甜瓜。摘下来、装上车,运到昆明的批发市场。正好,那天我去瓜棚,天气很热,只见汗水把舅舅身上的衣服都弄湿了,额头上的汗珠一颗一颗地流下来,可舅舅毫不在意,仍然在摘甜瓜。此情此景,用一首古诗中的一句话来形容是最合适不过了:“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舅舅不但勤劳,而且非常朴实,连一颗粮食也不浪费。听外婆说,因为舅舅小时候家里穷,吃了不少苦。每天凌晨,天上的星星还在眨巴着眼睛,舅舅就拿着扁担,带着绳子,和村里的大人们一起,去很远的山里挑柴。肚子饿了,只能吃一点从家里随身带来的米饭,至于菜嘛,那就是一年到头都吃不完的老腌菜。

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舅舅的生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种地之余,他还参加了村里的建筑队,走南闯北地干着泥瓦活,收入也有了极大的提高。每次回家,都看见他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高兴地弯下腰,把我紧紧的抱起来,连连说道:“我的小娜娜又长高了!”说着,还从背包里拿出许多我们爱吃的零食,分给大家吃。

我爱我的舅舅。从他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优秀的品格和做人的道理,他将成为我成长历程中的营养和动力,让我终身受益。

张无忌放弃了江湖与江山,他把幸福给了赵敏,却把牵挂给了小昭,把漂泊给了蛛儿,把憾恨给了芷若……

杨过和小龙女最终做了神仙眷侣,也许他知道,也许他不知道,也许他装作不知道,程英和陆无双为他负尽青春抛尽韶华,郭襄为他天涯思君念念不忘。

也许他记得,也许他不记得,曾经有一个叫公孙绿萼的姑娘把一生停驻在他一刹那的目光里,而他所能给的,也只能是一曲清箫、三枚金针或者某一刻的眷顾而已……

也许爱情与幸福无关,也许这一生最终的幸福与心底最深处的那个人无关,也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们会牵住谁的手,一生细水长流地把风景看透。其实承诺并没有什么,不见了也不算什么,所有的一切自有它的归宿。

我们学着看淡,学着不强求,学着深藏,把你深深埋藏,藏到岁月的.烟尘企及不到的地方……

只是,只是为什么在某个落雨的黄昏,在某个寂寂的夜里你还是隐隐地在我心里淡入、淡出,淡出、淡入,拿不走,抹不掉。点击此处,看不为人知的机密内幕,你懂的!

我多么想和你有一个深深的拥抱之后,转身离去。

情深未变却寒盟,终究差了那么一点点,幸福转眼消逝,从此一个人,日日自己关门。

一个人熄灯,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只不过寒冷的夜里少了一个人的温暖。

点击此处,看不为人知的机密内幕,你懂的!

几米说: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不喜欢你;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上你;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却爱上你。

是你走的太快,还是我跟不上你的脚步?

我们错过了诺亚方舟,错过了泰坦尼克号,错过了一切惊险与不惊险,我们还要继续错过。

但是,请允许我说:多年后,你若未娶,我若未嫁,那我们能不能在一起?

记住,你欠我的幸福!

“花已向晚,凋落了灿烂……”

记得,初三的前一段,大都忙着应付毕业会考,气氛很是紧张,总是书的气息。而后也要分散了,大家又都忙着珍藏纪念。送人这样东西,又“讨”人那样东西,可以稍稍放松一下。当初,我费尽了口舌才弄到的一张照片,而且是全无表情的。我本想在评论时把“朴实”、“平淡”这类词用上去,只是怎样看都无感觉--那上面的她,太庄重了。

高一第二个学期,学校有重新分了班,第一个学期的那帮人,我还未熟悉,就又散了。如今的漂泊,我不敢认真看新的同桌一眼。听同学议论说,她长得有点像张韶涵,我才刻意仔细打量了她一番。只见她华丽的衣着,飘逸的长发,不是很爱笑的脸蛋,瘦瘦的身躯,给人以一种娇小可怜的感觉。不过,我眼拙,看不出她和张韶涵有什么相像之处。后来和她说过一些话,觉得她也不是很难接近。她有些表情也缺词语来形容--至少,我是那样认为的,我不敢用“亲切”来形容她,却也少了“蛮横”这类字眼。我沉默,她无语,一切都只能轻描淡写,是轻描的陌生,也是淡写的熟悉。

忽然想起了初中的那些同学,大家都各奔东西,很久未见了。偶尔遇上了,最多也能寒暄几句,然后匆匆离去,但以前我们真的可以畅谈很久。我翻着照片,想着那些不可能回到的过去,苦笑的一阵,又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高中的我,只能学着很安静,像一朵不敢开放的昙花,而昨天的故事是凋落在地上的花瓣……

天下起了小雨,飘着雨的窗前,在回忆里,和人一起听雨也很融洽,也很温馨,但那以不是现在,此时我一个人倚在窗边,飘进来的寒雨冰冷地打在我的脸上。这窗前的冷落,不是春风桃李,而是秋雨梧桐。我了解散落的树叶,属于地面的世界凋谢,旧地重游,也只能写下凄凉。

生命中我们常常忽略窗棂边的栀子花,而去徒然想象邻家花园中的花一定更为馥郁芬芳,就如同我们明明就住在一个星星上,却总以为夜空中的星辰如同宝石般晶莹透亮。漫漫人生中,我们不也总认为自己的生命总是坎坷荆棘不断,而别人的生命总充满花儿般的芬芳?!然而,没有谁可以拒绝痛苦,没有哪个生命不烙刻苦痛的伤痕。别人的微笑中也可能隐藏深深的痛楚,只是在寂静的暗夜,你未曾听过他的呜咽的哭泣。

你是否羡慕过东坡的人生?是啊,他乐游赤壁,醉饮山林,写下光照千秋的激昂文字。然而,你是否看到他内心的累累伤痕?作为一个人,他肩负着出将入相,封妻荫子的期许,却接连惨遭贬谪。他的不平,他的郁闷,他的痛苦,他的无奈,你看到了吗?

是啊,你把苏轼生命中的伤痛忽略了,只看到了他的光环,看到了世人对他的敬重与赞扬,于是羡慕他的生命,于是恨自己生命的苍白乏味。你何时才懂得去欣赏自己,去嗅一下窗棂旁栀子花的芬芳?

你是否羡慕过陶渊明的人生?是啊,他归隐田园,品乡间淡酒,观风中寒菊,活得多么潇洒自在!然而,你是否感受到他内心的无奈?他也有济事的抱负,却无从施展,在那个黑暗的时代容不下这一铮铮的魏晋风骨,于是他在无尽的无奈中选择出世。他的无奈,他的焦灼,他的伤痛,你懂吗?

是啊,你未曾看到,你只顾嗅五柳先生舍前寒菊的芬芳,你只顾陶醉于南山的山水,于是你羡慕他们的生命,同时埋怨自己生命的焦灼与劳累。你何时才懂得正视自己生命的欢乐,嗅一下窗棂边栀子花的芬芳?

不要总认为自己的生命苦难重重,而别人的生命充满阳光,生命中的苦难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而在不顺的生命里你也会有欢乐的踪影。

正视自己的生命,欣赏自己的命运,纵然命途多舛也要淡然,坦然。历史的河流中,没有不受伤的船。多希望明早醒来,你可以面带微笑,去嗅一嗅窗棂上的栀子花,人面与栀子花交相辉映,或许会构成这世界上最美丽的风景。作文

人生就像是一个五味瓶,有酸,有甜,有苦,有辣。当我我们以为终于要到达终点时,命运之神却与我们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在终点的两侧会出现两条支路,这两条支路的名字就叫做抉择……

又是一个夏日,又是一个离别的季节。

心里有很多的感受难以言表,有一些欢喜,有一些忧伤,又有一点点的茫然。曾经大家在这里相识,而如今大家又要在这里相别。

人生就像是一个五味瓶,有酸,有甜,有苦,有辣。当我我们以为终于要到达终点时,命运之神却与我们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在终点的两侧会出现两条支路,这两条支路的名字就叫做抉择。

离别固然是忧伤的,面对同窗三年的同学好友,我们又能做些什么,说些什么呢?毕竟大家曾经一起快乐过,一起伤心过,也一起努力过。有时我常常在想,人生中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离别,那么多的忧伤呢?但却总也想不清楚。其实命运往往是很微妙的,当我们想放弃时它总会拉你一把,当我们风头正茂时,它有些会给你重重的一脚,让你无法自拔。同学、朋友、兄弟、死党……

一个个熟悉的词语共同构成了我们少年时期美好的回忆。也许我们有些年少轻狂,也许我们对这份友谊并不是很珍惜。其实大家从相识到相知都是一种缘分,虽然它看不见,摸不着,但也正是它让许多的陌生人成为朋友,让孤单的人生变得丰富起来。就要离开了,就要和温州十四说再见了,虽然有一丝丝的不舍,一丝丝的悲伤,但这就是命,相信缘分一定会让大家重逢的。

在不久的将来,当大家团聚时,我想我们将会变得更成熟,变得更理智,那到时我们的人生也会变得更美好。

溶溶月,淡淡风,犹如那花香,风飘万里却总有散去的那一刻。可是,你的名字却始终铭留青史。

项羽

看着站在乌江边上的你,雄姿英发,豪情壮志。相信人们忘记了的是你四面楚歌的窘迫,铭记下来的是你的豪情、你的大度与你的痴情。江边自尽,是你的宽怀所致,所以人们只会记得你的宽厚,鬼雄之称无愧。人们铭记着你,难怪李清照要说至今思项羽了。

司马迁

看着你坐在案边奋笔疾书,写着那部旷世之作。人们只会钦佩你,佩服你忘记了宫刑的痛苦与耻辱。仅凭着一股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信念写着别人的事迹,却忘记自身的荣耀。但是,你的事迹彪炳史册,名字流传千年。人们铭记着你,就如记得你曾说过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

李白

看着你在宫中自在逍遥,贵妃捧砚,力士脱靴。人们忘记了你郁郁不得志的过往,传诵着你的名作,铭记着你的功德。因为,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激励了多少仁人志士,一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讽击了多少权贵之势。一股傲然之气油然而生,人生这样一回也无悔了。人们佩服你,铭记你。

杜甫

看着你在成都郊外过着悠闲的日子,人们讶然于你的轻松,你忘记了你的不得志,却依然记得黎民百姓的日子。因此,你说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这是如此的博大,你忧国忧民的情感,你宽广无边的胸襟,让后来人铭记于心。你的佳作,流传百世。一个诗圣之称,你当之无愧。

你们将失败、不得志、耻辱,看得云淡风轻,却将你们的名字铭刻在了我们的心里。

溶溶月,淡淡风,能够忘记该忘记的,留下该留下的,是我们的福分。让往事随风,看云卷云舒,闻梅花香飘万里,忆花香淡雅。

论文魏晋南北朝的世风与学术

魏晋风度与盛唐魅力——论陶渊明、李白诗文中自由精神的张扬 鸟在中国传统诗歌意象中历来作为自由与理想的象征。鸟作为一种客观物象,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在天空中飞翔,矫健的身姿划过天空,留下优美的痕迹,给人以自由的幻想和向往,与人类的心灵产生某种契合,有了表达的欲望,于是借助飞鸟,将自己的主观情意表达出来。恩格斯在论及浮士德及“永恒的犹太人”的形象时指出:“他们是使用不尽:每个时代都可以不改变他的实质而把他们据为己有”。把恩格斯的这一论述移用到飞鸟形象上来,是最恰当不过的了。飞鸟形象自从<诗经>以来,历经改造和丰富,成了我国人民所喜闻乐见的艺术形象,是我国文学史上最富有生命力的艺术形象之一。历代众多诗人,他们从中汲取了巨大的精神力量,同时,又把富有时代意义的思想感情倾注其中,寄托时代的希望和理想。而在描写鸟类意象众多的诗人与浩繁的诗文中,陶渊明与李白描写的鸟意象较为系统、较为齐全。 陶渊明具有“大济苍生”的理想和抱负,但黑暗的政治和污浊的社会现实却不能使他的政治理想得以实现,他便只能以诗为武器,以鸟为武器。与现实抗争,借鸟言志,排泄心中强烈的愤懑。陶渊明在其鸟意象中展示了丰富的思想内涵。“鸟日弄欢新节,泠风送余善”(<癸卯岁始春怀古田舍二首>)表现了一种愉快的心情;。忆我少壮时,无乐自欣豫,猛志逸四海,骞翮思远翥”(<杂诗>其五),写诗人少时欢乐无忧,突出了以鸟之高翔比抱负之远大的宽阔胸襟。“羁鸟念旧林,池鱼思故渊”(<归园田居》)表达对官场黑暗的愤怒;“望云渐高鸟,临水愧游鱼”(<始作镇军参军经曲阿作》)反映了对自由的向往等等。作者笔下处处有鸟,时时有鸟,鸟成为作者内心世界的反映,成为作者一生的象征,鸟的自由就是作者的自由,鸟的追求就是作者的追求。 李白则将他的一生幻化为大鹏,将对自由的热爱与追求,展翅于中华民族灵魂的天空,写就了伟岸的自由精神,激励着后人的精神和指引后人的追求。他一再把自己比作大鹏,希望可以无拘无束地翱翔于天地间。他不屑如栖于蓬莱之黄鹄、苍梧之玄凤,不屑做衔木的精卫、报晓的天鸡。因为那些鸟都丧失了自由,惟独大鹏可以无拘无束地翱翔于天地之间,“大鹏一日同风起,抟摇直上九万里”、“五岳为之震荡.百川为之崩奔。”李白就这样在大鹏的意象中表现了自己的个性。直到临死前,还不能忘怀于大鹏,他沉痛地唱到:“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临路歌》)在对大鹏的哀挽中,李白总结了自己的一生。他幻化成了一只大鹏,翱翔于中华文化的上空。 在李白诗作中,以。大鹏”自况,表现了昂扬向上无所依侍的理想。大鹏与“斥鹦”相比。活动的环境“寥廓”与“藩篱”相比,凤凰与群鸡相比,分别象征了诗人情志才力之超隽,反映了他与俗辈凡行的坚不共容,表现了他尖锐对立中的孤独无奈。表现了他“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的寂寞。这与陶渊明由离群失伴的孤独与痛苦相比,一个是曾经有过,渐趋平淡;一个是自始至终,愈来愈浓;一个是因暂时不能归群而孤独,一个是因攻诋他类而孤独。因此,以鸟自况的陶渊明、李白在趋求远举高飞、寻求理想境地这一点上是同一的,而在具体的趋求方式和形态上却表现出显著的差异。热爱自由,追求理想的境界是陶渊明、李白诗的重要底蕴。而天空中无拘无柬的飞鸟的天性与人类在感情上对自然的原始依归相吻合。陶渊明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来源于庄子,庄子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充分强调作为个体的人的自由,他对自由的理解和追求,影响了后世包括陶渊明和李白在内的一代又一代的中国文人,据朱自清<陶诗的深度)一文统计:。陶诗用事,<庄子)最多,共四十九次。”由此可见陶渊明对庄子的崇拜。李白则将老庄的无为自然的思想理想化、具体化、实践化,他的大鹏形象取自<庄子>。但却创造出比庄子笔下的大鹏更为具体,更为清晰,也更为完美,更富生气的艺术形象。陶渊明、李白都崇拜庄子,都受到庄子影响,但二人笔下的追求自由的鸟意象,却呈现出巨大的差别。陶渊明笔下的鸟意象,飞鸟、归鸟、羁鸟都是娇小的、极普通的,似乎受到某种约束,不能伸展开来,不能摩飞九天;而李白笔下的鸾鹏鸿鹰意象系列,是禽鸟中的灵族异类,它们上可摩飞九天云霄,下可俯视山川人间,振翅鼓翼能至千里之遥,敛翮息神必择奇枝异卉。无拘无柬、伟岸、强大。并且一往无前,百折不挠。同样受<庄子)对自由的追求的影响,为何二者会呈现出如此大的差别呢?我们从艺术创作中发现了这一差异后,还应在人生实践中寻找造成差异的原因。有作品认识人生,有用人生来说明作品。 陶渊明、李白诗歌中飞鸟意象的形态差异,其实是他们所处时代文化背景的差异;是他们各自的生活方式和社会理想的差异;是他们的个性与社会群体关系的差异。陶渊明选取“飞鸟”这一宽泛的存在体,表现出认同当下生存环境的宽容心态。李白以风鹏鸳鸾与斥鹦蝤蛙的强烈对比,显示了他孤傲不桀的个性和强烈的“舍我其谁”的生命意识。从现实生活来分析形成差异的原因,我们首先应该肯定时代背景的不同对二人创作的影响。历史唯物史观认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的反映。陶、李二人之所以一个展示了魏晋风流,一个代表的盛唐魅力,时代的因素是影响其不同的原因之一。魏晋在我国历史上是一个特殊时期。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和整个意识形态,都处于激烈变革状态。生产力的发展,必然带来新一轮的利益重组。伴随这个历史时期的特征是新旧势力的争夺、改朝换代的频繁。从魏晋到南北朝,皇帝王朝不断更迭,社会上层争夺砍杀,名士们一批又一批被送上刑场。留下的总是一些痛苦悲哀的传闻故事。正是由于残酷的政治清洗和身家毁灭,使他们的人生慨叹夹杂无边的忧惧和深重的哀伤。“翩翩飞鸟,息我庭柯。敛翮闲止,好声相和。岂无他人,念子实多。愿言不获,抱恨如何”<停云)显示了诗人对时局的担忧和。有志不获骋”的苦闷。越是洒脱不凡,超然物外,内心就更忧惧,惊恐,文章越是深沉美丽,生命受到的迫害就越痛楚和哀伤。陶渊明的超脱尘世与阮籍的沉湎酒中一样,追求乱世中人的生命价值的实现,追求人的主体精神的张扬,追求理想的飞翔。他的家世和少年抱负都使他对政治有过兴趣和关系。他的特点是自觉地退了出来。“密网裁而鱼骇,宏罗制而鸟惊;彼达人之善觉,乃逃禄而归耕”(<感士不遇赋》),这是陶渊明回到田园去的根本原因。他坚决从上层社会的政治中退了出来,把精神的安慰寄托在农村生活的饮酒、读书、作诗上。同处于社会政治无序状态中,但他没有那个时代士大夫对整个人生社会的空寞感,相反,他对人生,生活,社会仍有很高的兴致,对生死问题和人生无常仍极为执着、关心。<形影神)就是一个人生的追求和生命价值的探索。不是外在的轩冕荣华,功名学问,而是内在的人格追求和不委屈心灵的生活,才是正确的人生道路。在那个时代,他无法真正摆脱社会政治的牵制,不可能逃脱世俗的罗网,他只是相对很好地解决了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冲突(特别是在他的诗境里),他最突出的贡献就是敏锐地发现了人在这两难的境地中对自我存在价值的认识,把自‘古诗十九首>以来的人的觉醒提到了远远超出同时代人的高度,提到了寻求一种更深沉的人生态度和精神境界的高度。他不是因为在政治斗争的失败而消极地退守田园,不是欲得权贵赏识而不得,转而攻击权贵,不是为了追求个人安危而放弃自己的政治追求,所以他的归园田居不是放弃自己的社会理想,而是在追求着另一种理想。他努力用他的追求,使个人的存在价值,从这种抽象的荣辱观念中解放出来,回到真实的人生。当然,他的理想并不同于我们的理想,他的理想也是不可能真正得以实现的,但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种绝对合理的理想,并且也没有任何一种社会的理想能够真正得以实现。这里的关键在于:他在那个时代代表了知识分子自己个性价值的实现,他不是传统的的奴隶,不是否定任何理想追求的消极主义者,不是一个没有自己独立思想追求的庸人。他追求着个人价值的实现,追求着一种自由精神的张扬,追求着他的理想人生,诗化人生。 李白是盛唐文化孕育出来的天才诗人,其非凡的自负和自信,狂傲的独立人格,豪放洒脱的气度和自由创造的浪漫情怀,充分体现了盛唐士人的时代精神风貌。李白的魅力,就是盛唐的魅力。那个伟大的时代,成就了李白。唐代历史揭开了中国古代史上最灿烂夺目的篇章,结束了数百年的分裂和内战。大唐帝国在政治,经济,财政,军事上都非常强盛,一个繁荣富强的帝国屹立于中国的大地上。这是一个朝气蓬勃而又充满希望的时代。一方面,南北文化交流融合,使汉魏旧学(北朝)与齐梁新声(南朝)相互取长补短,推陈出新;另一方面,中外贸易,交通发达。“丝绸之路”引进的不只是“胡商”云集,而且也带来了异国的礼俗、服装、音乐、美术甚至各种宗教。“胡酒”、“胡姬”、“胡乐”�6�8�6�8是盛极一时的长安风尚,这是空前的古今中外的大交流、大融合。无所畏惧、无所顾及地引进和吸取,无所束缚无所留恋地创造和革新,打破了框框,突破了传统。经济的高涨必然带来文化的兴盛,充满朝气和希望的时代又必然带来更多的精神追求。敏感的诗人更是其骄子。开元前期,我们看到:高唱。葡萄美酒夜光杯”的王翰,私自排定海内文士的座次,高自标置,以文坛盟主张说、北海太守李邕与自己并列第一,其余一概摈落;王泠然上书宰相,直斥其“温服甲第,饱食庙堂”;以<黄鹤楼>诗驰名的崔颢对豪门贵族表现出一种“彼可取而代之也”的愤慨;连山人孟浩然,也宁失去被贯官举荐的机会,而决不放弃陶然一醉�6�8�6�8开朗宏盛的盛唐时代为将庄盂的荚逸之气从魏晋的虚无迷惘的氛围中释放出来,并回到真实的人生。这就是孕育天才诗人李白的时代背景与精神±壤。那位同样既英且逸的风流天子唐明皇就慧眼独具,以“英特(卓立)越逸之气”一语,为这一时代精神作了最好的提挈,而新时代的大人先生李白,正是这一精神的代表。。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以及国舅磨墨,力士脱靴的传说故事,都深刻地反映着那个时代初露头角的知识分子的情感、要求和向往:他们要求突破各种传统的约束和羁勒;他们渴望建功立业,猎取功名富贵、进入社会上层;他们抱负满怀,纵情欢乐,傲岸不驯,恣意反抗。 与陶渊明不同的是,李白对政治、理想的追求贯穿了他的一生。早在初出山后,李白就在‘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中为自己的理想作了如下的规定:“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弼辅,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事君之道成,荣亲之义毕,然后与陶朱留侯,浮五湖,戏沧州,不足为难矣”(<代寿山答孟少府移文书)),对这种理想他是如此地执迷,不断形诸歌咏,贯穿于一生的诗文中。甚至在经历人生的挫折和苦闷,在他的名篇<行路难>)中,仍乐观地吟道:“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意谓总有一天如宗悫乘长风破万浪,届时自当挂帆泛海而去。因此,如果说要为李白归纳出追求的目标和个性,我认为就是一点,而这一点与其说是哪一家哪一派的思想,无宁说是驳杂的思想积淀而成的一种性格,一种精神.这是盛唐的精神,一个民族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需要一个有远大理想,有坚执的追求,有百折不挠的意志的伟岸强大的形象来承载。于是,庄子的大鹏形象进入李白的视野:“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齐谐者,志怪也;谐之言日:‘鹏之徙于难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也”(<逍遥游》)。他从大鹏的形象中似乎发现了自己的灵魂,时代的影子,于是就情不自禁地在这一形象中倾注了豪放不羁的特立独行的个性和昂扬奋发的时代精神,创造出了一个比庄子笔下的大鹏更为具体,更为清晰,也更为完美,更富有生气的艺术形象,这就是‘大鹏赋》中的大鹏。这只大鹏“足萦虹霓,目耀日月,连轩沓拖,挥霍翕忽,喷气则六合生云,洒毛则千里飞雪”,显得横空出世其大无比。不仅写了它的自由逍遥,无所羁绊,还写出了它那“怒无所搏,雄无所争”的力量。当鲲初化鹏时,。脱鬈鬣于海岛,张羽毛于天门。刷渤滹之春流,唏希扶桑之朝暾。炬赫乎宇宙,凭陵乎昆仑。百川为之崩奔。”这气势已经不平凡了,等他展翅飞翔时更是一番惊天动地的景象:“簸鸿蒙,扇雷霆,斗转而天动,日摇而海倾。”“上摩苍苍,下覆漫浸。盘古开天而直视,羲和倚日以旁叹。”这大鹏既不同于蓬莱之黄鹄、仓梧之玄风,也不同于衔木的精卫、报晓的天鸡。那些鸟或“驯扰于池隍”,或。拘挛于守常”,都没有自由。唯独大鹏不受任何束缚,任意地飞翔于天地之间。李白就这样在大鹏的意象中表现了自己的个性。表现了对鹦雀之辈的封建权贵的嘲笑和蔑视;对一切既定秩序和束缚的否定,对自我意识的肯定,对自由精神的赞美。这是李白诗中出现的鸾鹏鸿雁与斥鹦雉鸡两类意象的基本原因。他不像陶渊明政治理想受挫后,转向田园求得心灵的安宁,个性的发展。而是勇往直前,百折不挠,代表了那一盛世的时代精神。参考文献:[1](清)王埒·李太白全集[M].中华书局,1979版。[2]李长之·李白传[M].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版。[3]赵昌平·李白诗选评[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版。[4]袁行霈·陶渊明集笺注[M].中华书局.2003版。[5]表行霈·中国诗歌艺术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版。[6]李泽厚·荧学三书[M].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版。[7]王定璋·盛唐气象与青春追求——略论李杜青年时代的诗歌[J].社会科学研究(成都),1993.1.[8]徐回荣·陶诗的两大意象[J].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1994.1.[9]洪蛛钟·鸟·菊·酒——略论陶渊明诗歌毒象建构爰其人格凸现[J].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充.1993.11.[10]李活·李白诗文中的鸟类意象)[J].北京:文学遗产(京).1994.3.[11]黄邦君·试论李白诗歌中的自我形象[J].贵阳:贵州丈史丛刊(贵阳),1984.4.

一、魏晋士风与魏晋书风不能划等号几乎所有的书法史都认为二王书风是魏晋士风(即“魏晋风度”)的产物,并在魏晋书风与魏晋士风之间划上等号。几乎任何一本书法史都要对所谓的“魏晋风度”大写特写,然后,在没有任何过渡和作出必要解释的情况下,笔锋一转,就说这就是“魏晋书风”。我认为时风对书风是有影响的,但这种影响非常间接。时风对书法的影响虽容易辨认,但也总会出现一些麻烦;因为人们总是倾向于从诸种现象中辨认出自己较为熟悉的形象。举例来说,为了证实“晋书尚韵”这个说法,人们较容易在几件风格各异的作品中挑选出他认为表示“韵”的那件作品来作为晋书的代表,然后以这些经过严格挑选的作品来证明两晋书法“确实”是尚韵的。事实上,什么是韵,所谓的韵究竟是什么样的,这些问题并没有固定的答案;这种从现象中寻找自己所熟悉的影子的做法,使人们不自觉地陷入了循环论证。一方面人们以艺术风格来指认时代风格(比如以二王的飘逸、洒脱来指认魏晋士夫的尚韵风度),另一方面又以时代风格来指认艺术风格(如以所谓的魏晋风度来指认晋代书法崇尚气韵)。如何来看待这个至今还在左右着书法史研究的问题呢?我认为,切入点只能是形态学分析。我已经在《帖学书法风格史》一书中勾勒出了魏晋书法风格史的素描图。依据夏皮尔的风格概念,对一件艺术作品的形态分析,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形式因素,二是形式关系,三是形式质量。以书法作品为例,一件书法作品的形式因素有独特的笔法、字法、章法、墨法等。形式关系是指这些形式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它们所构成的整体效果;这种效果有时并不等于所有形式因素的简单相加,而是某种“格式塔”效果,这是从视觉的整体角度来把握和描述艺术品的方式。形式质量则是指人们在艺术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有关艺术的各种形式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品质标准,借此可以判断每件艺术品的形式质量,比如我们经常提到的书法的用笔质量、线条质量等等。但是,人们通常会想当然地认为,随便对哪件作品的形式分析不会有任何意义,因为艺术作品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艺术品出现的背景条件。因此选择什么样的作品作为艺术史的形态分析的典范作品,或如科普勒所谓的“基准作品”就是一个至为紧要的问题了;一般而言,我们总认为应该选择那些最能代表一个艺术家的创造性的作品。可是,什么样的作品才算是最能代表一个艺术家的创造性呢?无疑这里总会陷入循环论证的陷阱。事实上,选择什么样的作品作为艺术史研究中的形态学分析的基准作品,这个问题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重要;在多数情况下,人们是碰巧选择了一件作品作为分析的样本。一件作品的形态学分析一旦建立起来,它就会成为联络其它相关作品的一个框架,进而形成所有相关作品的一个网络。艺术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这样一个网络体系。这里,一件被偶然选中的原初作品,如果能有效地联络其它作品,并且能够较为顺利地整理出艺术史的上下脉络,那么这件原初作品就升格为“基准作品”。反之,不能有效地解释艺术史上下承接关系的原初作品,是不会成为典型的基准作品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史的研究同样是一个人类试错的经验主义和进化的理性主义问题。这样一来,循环论证的理论麻烦既可以避免,一种摆脱了强化的教条主义的、可以证伪的艺术史也得以建立起来。有必要重申这点:除了那些艺术史上的客观事实(如艺术家生卒年),几乎所有艺术史的论述都是可以被证伪的。艺术史上的那些基准作品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认为,王羲之的作品在晋代书法史上的基准作用,就远不如楼兰文书。这种开放的艺术史观有一个明显的好处,那就是不易犯教条主义的错误。如果有些艺术史知识的话,人们就不太容易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诸如《兰亭序》不是王羲之的作品之类,因为东晋的书法风格应该像“两爨”,而《兰亭序》的风格与两爨迥异。这种论点的依据建立在将两爨碑作为晋代书法的基准作品,因为它们无法联络晋代书法史的上下关系,换句话说,它们不能把晋代书法的其它许多作品串联起来,形成一个风格演变的网络。因此,两爨碑只能作为两晋书法的另类作品,即俗语所谓的“别派”。我在《帖学书法风格史》中以一件楼兰文书作品作为晋代书法的基准作品,对两晋书法的风格演变作了较为详尽的剖析,并且对下列命题作了充分的论证,即书法风格不单单是时风(或所谓时代精神)的产物。我以为时风虽然会影响书法的风格,但这种影响是非常间接的。直接的作用应该是书法家对书法艺术的形式问题的感悟和阐发,只有在书法形态史中,我们才能谈论时风对形式的矫正作用。二、魏晋士风与文人书法审美理念的关系有了上边的前提,我们就可以着手研究魏晋时风对书法的影响问题了。马宗霍在论述两晋书法为什么会达到一个高潮时,提出了三点意见,我认为很有见地。他说:“书以晋人为最工,亦以晋人为只盛。晋之书,亦犹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之尚也。夷考其故,盖有三焉:一则时接汉魏,诸体悉备,无烦极虑,便可兼通。择要而从,尤易专擅,不独为之华藻也,又从而绣其巩悦,济成厥美,亦固其所。一则隶奇草圣,笔迹多传,服凝有资,师承匪远,酌其余烈,自得新裁,挹彼遗规,成吾楷则,信埏填之罔穷,斯挥远之入化,虽曰前修已妙,转觉后出弥妍。一则俗好清谈,风流相扇,志轻轩晃,情鹜皋壤,机务不以经心,翰墨于是假手,或品极于峰秒,或赏析于豪芒,至乃父子争胜,兄弟竞爽,殚精以赴,疲神靡辞,以此为书,宜其冠绝后古,莫与抗行矣。”(《书林藻鉴》)在马宗霍提出的三点意见中,书法的形式传承与出新问题占了第一和第二条,他首先从晋书得天独厚的内部条件来谈论这个问题。这两个重要的条件就是,第一,晋书在时间上有接近汉魏的“天时”。由于汉魏时中国书法的各种字体都已经趋于成熟,这就给晋书的创作带来了得天独厚的便利,使得晋代的书法家们有丰富而直接的传统资源可以利用。第二,汉魏时期创造出了迄今仍令人称奇的隶书和章草书法的高峰,而两晋距此不远,汉魏“隶奇草圣”的流风犹在,大量墨迹碑版犹在,这使晋代的书法家得以继承这些宝贵的遗产。马宗霍提到的第三个因素才是人们热衷于谈论的所谓魏晋时风,时风对晋书风格的形成当然有影响,但无疑是相当次要的。马宗霍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现在,我们姑且撇开前两个因素,来讨论与本文主旨有关的第三个因素,即时风(魏晋风度)对书法的影响问题。人们通常所说的魏晋风度,是魏晋时期独特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环境的产物。一般认为,魏晋时期政治黑暗,战乱频仍,士大夫仕途坎坷,动辄有身家性命之虞。本来,中国知识分子的处世态度就很灵活,当政治清明、国泰民安时,儒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就是一种最好的激励;而当政治黑暗、仕途蹇塞时,道家清净无为、与世俯仰的学说又成为一种时尚。大致说来,晋人在思想意识方面是非常接近于后者的,虽然晋人也并非一味以清净虚无为务。大书法家王羲之就曾竭力在清谈与务实两者之间保持某种平衡,但他晚年的选择终于倒向了逍遥山林、幽处颐养的生活。最后的这种选择可能影响了他的艺术风格。但这只是猜测,没有确切的证据。王羲之比较可信的话被记录在案,可能要数下列这一则。我们从中倒是可以看出王羲之晚年的抱负,也多多少少可以说明,王羲之的风格是如何逐步形成的。王羲之说:“吾书比之钟张,钟当抗行,或谓过之,张草犹当雁行。张精熟过人,临池学书,池水尽黑,若吾耽之若此,未必后之。后达解者,知其评之不虚。吾尽心精作亦久,寻诸旧书,惟钟、张故为绝伦,其余为小佳,不足在意。去此二贤,仆书次之。须得意,书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事事皆然。”(《法书要录》)对王羲之来说,书法艺术中最要紧的东西不是“精熟”,而是“意”。毫无疑问,任何艺术都有个基本技术问题,在技术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是不能奢谈其余的。但是王羲之强调的显然已经超出了书法的基本技术层次,而达到了书法艺术的更高层面,我们通常把这个层面称之“精神”、“气韵”、“神韵”等等,是书法艺术的精髓所在。正是由于王羲之对书法创作中“意”的高度重视,他才进一步强调,要“意在笔前”:“夫欲书者,先乾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若平直相似,犹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齐平,便不是书,但得其点画耳。”(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这种重神韵过重精熟,重意在笔先胜过安排布置的主张,不但影响了有晋一代的书法实践,而且还左右了中国历代文人的书法创作。这样一种重大美学思想,我们谓之“文人书法的审美理念”也未尝不可。而晋人胸次洒然,不滞于物的人生艺术态度,正是中国文人书法的审美理念得以形成的重要因素。三、审美理念如何影响书法风格探索趣味史对风格史的影响,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可以说艺术史的全部困难与魅力无不与此问题相关。探索魏晋书法风格史的最大困难在于如何说明魏晋士风或所谓的时代精神对魏晋书风的影响。我认为这一问题既与钟繇、王羲之等人面临的艺术问题有关,也与他们身处名利场的情境有关。我们知道,王羲之的书法起先在东晋高手林立的书坛上并没有压倒一切的优势。论书名,郗家的郗 YIN 比王羲之高得多;论才华与声望,庾氏兄弟也要比王羲之大得多。这一点正如马宗霍所说:“渡江以后,则王谢郗庾四家,书人最多。王家羲献,虽为绝伦;然右军本传,称羲之书,初不胜庾翼、郗 YIN ,而谢安亦轻献之之书。盖诸家皆法钟卫,比权量力,各自为雄。”(《书林藻鉴》)四大家族中对王氏家族的艺术成就起初表示最不服气的大概就是庾家了。庾氏四兄弟亮、怿、冰、翼,皆书法名家,论名声,以亮为尚;论境界,以庾翼为高。翼书少时与右军齐名。右军后进,庾犹不忿。后来看到自家子弟纷纷效法王羲之,非常气愤,发狠要跟王羲之一比高低:“小儿辈乃贱家鸡,爱野骛,皆学逸少书。须吾还,当比之。”(王僧虔《论书》)再后来又看到王羲之用章草答亮的书信,大为叹服,因与羲之曰:“吾昔有伯英章草十纸,过江颠狈,遂乃亡失。尝叹妙迹永绝。忽见足下答家兄书,焕若神明,顿还旧观。”(虞和《论书表》)那么,王羲之的书法是何以从竞争如此激烈的书坛上脱颖而出,使对手纷纷俯首称臣,使高手大为叹服呢?其内在的原因要从风格史的具体变迁中加以推敲。仔细地观看王羲之稍前和同时代的其他几位名家的书法,就不难发现,无论是号称江左第一的王 YI ,还是书名起初超出王羲之的庾氏兄弟,或是与王羲之一道切磋书艺但技艺在王羲之之上的郗 YIN ,其书无不效法钟卫,或规摹钟繇,左规右矩不离法度;或取法卫 GUAN ,不激不励,古意盎然。试看王 YI 《祥除帖》及庾氏兄弟《书箱帖》、《故吏帖》,几乎一样的钟繇面目,几乎一样的横向取势,字体扁平,几乎一样的淳厚朴茂,古质遒媚。再来比较一下王羲之的中后期作品(如《奉橘帖》),以及王氏同时代和稍后受其影响的书作(如小王《廿九日帖》;谢安《此月帖》,及郗超《远近帖》),则“古质而今妍”的分野是如此泾渭分明、判若两分!其实,这是继钟繇那次变革之后最为重要的变革。在钟繇的那次变革中,书法在一系列问题上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笔法上从蚕头雁尾、均匀使力的隶笔,向楷书藏头护尾、纵横有象的楷法的演进;结字上从横向取势的扁平结体向纵向取势的楷体演进;章法上从行近字远、注重作品空间造型的布局,向字近行远的分行布白和行间茂密、行气贯注的抒情性方向发展。与此同时,钟繇的变革仍然保留着极其浓厚的古法,特别是欲急还迟、欲纵还收的用笔所造成的内敛与含蓄,似正还斜、欲侧反直的结体所带来的拙朴和古意,章法上与隶书相比虽然已见纵向取势之姿,但仍遗留有强烈的注重汉字结体与章法的空间布局和造型的意识,以及由此形成的古雅朴茂之势,均为钟法的不传之秘。但这种古法和古意,到了王羲之那里,显然已不十分适合。而王羲之恰是如此崇尚“如意”和“适我”。以致我们可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王羲之的这种追求“如意”和“适意”的旨趣,使中国书法注重空间布局的造型意识,取得了向抒情性方向发展的突破。王羲之正是取得这种突破的关键性人物。这里,我们看一看他书写的《奉橘帖》就能明白,王羲之在突破钟繇古法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同时又在超越早期作品(如《姨母帖》)方面作出了何种努力。四、走向形态学分析的风格史《奉橘帖》在用笔上,一改《姨母帖》那种浓厚的钟法残余。在《姨母帖》中,王羲之的笔法完全贯彻钟繇“十迟五急,十曲五直,十藏五出,十起五伏”的古训,显得沉着有余而力度不足,含蓄有余而峻爽不足;而《奉橘帖》则已看不到半点钟法的影子,一切都显得那样自信明快,笔法爽快流利,明丽媚好。王羲之在此帖中的用笔,基本上以中锋为主,间出侧锋,落笔逆锋与出锋交替使用,随心所欲,干脆自然。其中第一行的“白”字、第二行“迟”字的转折处,已见明显的方折,与钟法中的“暗过”差异甚著。这可能受到小王外拓法的影响,也有说是唐摹本使作品失真所致,其意以为大王不可能出现如此明显的外拓法。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没有任何道理,与小王更加外拓的用笔法相比,大王也许显得略为保守,多使用内掖法,但没有任何理由说大王不能受到小王的逆向影响,证之以《集王圣教序》,则大王字中外拓法比比皆是,似可作不刊之论。在结体上,《奉橘帖》的结字明显拉长,成纵向取势之姿已成原则,其中第一行之“羲”字、“审”字、“尊体”二字,第二行“迟复奉吉”四字,仿佛有意拉长,跟《姨母帖》中残留钟繇横向趋势的结字法已是天壤之别。将此帖与差不多同时期的庾亮《书箱帖》和庾翼《故吏帖》彼此参看,就能看出王羲之的革命性来。在庾氏兄弟那里,晋人妍美的好尚已有明显的流露,但碍于古法,手脚不敢放开,笔画之间的映带和流便被牢牢地控制在钟繇的结字原则中。而王羲之则大胆地打破了这种束缚,空前地解放了笔势,使运笔不再受制于古汉字横向取势的造型意志,而成为抒情写意的载体,从此,汉字书法的造型意志已不得不听命于书家的抒情意志了。这种抒情意志的另一个表现就是作品的分行布白。《奉橘帖》的章法十分独特,可以说是王羲之的独创。如果说在《姨母帖》里,造型意志与抒情冲动之间尚存在冲突和紧张的话,那么,在《奉橘帖》里,这种冲突已不复存在。在这里,作者的抒情冲动已成为压倒一切的动机。王羲之在这里完全没有顾及汉字结构与章法的造型问题,技法层面上的事情此时完全不在王羲之的考虑范围之内。书法从此已真正成为人们抒写怀抱、表现自我的绝技。这在作品的“画面”效果上看得很清楚,字与字之中,行与行之间,已不复固定刻板的章法,它变得自由而流畅。萧散舒朗的布白,加上直截明快的用笔和漂亮妍媚的结字,书法的“新体”就此宣告诞生。只有到这里,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王羲之的书法“末年称善”,也只有到这里,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在当时的书坛上引起震惊和迅速的反应(庾氏家族的反应最为迅速,也最为激烈)。归根结底,其原因不在于王羲之新体的出现迎合了人们喜新厌旧的心理,而在于他所实践的其实是一场书学的范式革命,只有从这样的高度来理解王羲之的新体,才能说明书法史上的这一史实所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及其深远的影响。五、“尚法”不是唐代书法的主要旨趣在中国书法史研究的误区中,“唐书尚法”与“晋书尚意”一样,也被当作了不可更改的教条。事实并非如此。我们先来看对唐代书法影响最大的唐太宗是怎么说的:所以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唯王逸少乎!观其点曳之工,雨裁成之妙,烟霏露结,状若断而还连,凤翥龙蟠,势如斜而反直。玩之不沉为倦,鉴之莫识其端。心慕手追,此人而已;其余区区之类,何足论哉!(《晋书 / 王羲之传论》)虽然力赞王字“研精篆素”,又复称颂其“点曳之工”,但他的重点则是强调王字“状若断而还连”的那种令人“玩之不觉为倦”的神韵,以及“势如斜而反直”的那种使人“莫识其端”的艺术神秘。唐太宗似乎发现了这样一个事实,即王羲之书法之妙,并不仅仅在于他那令人“玩之不觉为倦”的“点画之工”和“裁成之妙”上,也不单单在于其“鉴之莫识其端”的“状若断而还连”和“势如斜而反直”上,而是在于这两者之间恰到好处的平衡。否则偏颇任何一方面,都将导致病态而远离“尽善尽美”的至高境界。历观唐代有关书法的论述,可以进一步证实我们的意见不妄。不要说初唐承六朝及隋朝遗绪,书法意旨一秉前代,都是重意韵、标风致的,就是到了被认为特别隆规尚法的盛唐,书家对书法艺术的看法仍然是意法并重,且意在法先的。略举数端,以明其理。初唐的欧阳询,被认为是最讲法度的。理由是他的字写得法度森严,以致地欧体几乎成为唐代的代名字了。因此,凡是有关法度的文章,后人就都伪托他的名字发表。传世的《八决》和《欧阳询三十六法》均是伪作。这个现象正好从反面证明了人们往往要从公认的社会偶象中寻找自己的影子的那种冲动,即便没有影子可寻,也要伪造出影子来证明自己是中规会矩的。“唐书尚法”的说法,在很大程度上与这种有意识的伪造有关。但《传授决》是欧阳询可信的文字,其主旨无非“意在笔先”四字。而虞世南的《笔髓论》,无论论题还是论旨,都是讲书法艺术的神髓的,其中《契妙》一节是全文殿尾,尤为精辟:欲书之时,当收视反听,绝虑凝神,心正气和,则契于妙。心神不正,书则欹斜;志气不和,字则颠仆。 ...... 然则字虽有质,迹本无为,禀阴阳而动静,体万物以成形,达性通变,其常不主。故知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取也。 ...... 假特转心,妙非毫端之妙。必在澄心运思至微妙之间,神应思彻。又同鼓瑟纶音,妙响随意而生;握管使锋,逸态逐毫而应。学者心悟于至道,则书契于无为,苟涉浮华,终懵于斯理也。(虞世南《笔髓论》)欧、虞之后或同时,李世民又重拴虞等牙慧,把尚韵的晋人王羲之抬到了至尊的地位。李世民不仅在理论上高扬书法的神韵说,而且还身体力行,把尊王重韵的书法理念贯穿于书法实践之中,写出了像《温泉铭》那样的作品。他还在戎马生涯中悟到艺术的至理:朕少时为公子,频遭阵敌,义旗之始,乃平寇乱。执金鼓必有指挥,观其阵即知强弱。以吾弱对其强,以吾强对其弱,敌犯吾弱,追奔不逾百数十步,整吾击此制胜,朕思得其理深也。今吾临古人之书,殊不学其形势,惟在求其骨力,而形势自生耳。吾之所为,皆先作意,是以果能成也。“(李世民《论书》)他的另一篇论书名篇更是直指本义,取名为《指意》,它开宗明义即说:夫字以神为精魄,神若不和,则字无态度也;以心为筋骨,心若不坚,则字无劲健也; ...... 虞安吉云:夫未解书意者,一点一画皆求象本,乃转自取拙,岂是书邪?纵放类本,体样夺真,可图其字形,未可称解笔意,此乃类乎效颦未入西施之奥室也。故其始学得其粗,未得其精,太缓者水滞而无筋,太急者病而无骨,横毫侧管则钝慢而肉多,竖笔直锋则干枯而露骨。及其悟也,心动而手均,圆者中规,方者中矩,粗而能锐,细而能壮,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思与神会,同乎自然,不知所以然而然矣。(李世民《指意》)李世民的这则文字说明了书法艺术中意韵神髓对法度规则的统领作用,说明了心领意会的至上地位。李世民用非常浅显通俗的语言论证了书法的精髓和本意,我们根本没有理由相信,唐人是一味尚法的。至少说,唐初是尚神韵高于法度的。我在《帖学书法风格史》中已经以颜真卿为例,详细地说明他是如何在继承王羲之的基础上,创造自己的风格的。这一风格在他的杰作《东方朔画赞。中有着最明显的体现。该风格曾为苏东坡击节赞叹,并称颜书众多碑文中,唯此件最为“清雄”。苏氏拈出“清雄”两字,实在是太有眼法,令人不得不佩服。所谓“雄”,乃唐朝新趣味;而所谓“清”实乃羲之遗韵犹在也。在新趣味与尚意的文人书法理念之间,颜真卿真正达到了游刃有余的艺术至高境界,无怪乎苏东坡也会为之倾倒。除了欧阳询,人们最容易把他跟“唐人尚法”联系起来的人,就是柳公权了。的确,如果没有〈蒙诏帖〉墨迹的流传,人们恐怕还能同意柳氏为尚法大家这种说法难题既然柳公权能写出像〈蒙诏帖〉这样的杰作来,我们就没有理由不相信明朝大书画家和大理论家董其昌的话了;柳之书极力变右军之法,盖不欲与禊帖面目相似,所谓神奇腐朽,故离之耳。凡人学书,以姿态取媚,鲜能解此。余于虞、褚、颜、欧,皆曾仿佛十一。自学柳诚悬,方悟用笔古淡处。自今以往,不得舍柳法而趋右军也。(董其昌《画祥室随笔》)世人皆谓“颜筋柳骨”,仿佛柳字只以骨胜。事实是,柳骨只是柳书的面相一层。凡人不解此意,但从姿态皮相上去学柳字,结果当然去柳远甚。而董其昌的老到处在于,他是从柳书的精神上去理解、学习的,故能舍柳皮相,直入右军堂奥。深得柳书三味者,非董氏莫属,宜其书淡雅超绝,直接晋人也。由此可风,即便是被世人认为最尚法度的中唐几位大家,也都不是常人所想象的那样只尚法度有及其余的。本人决非好作惊人之谈,而是想说明这样一个道理:那些高谈“唐人尚法”的人,并没有理所当然的理由;本人只是为了帮助人们匡正时风决定一切的那种不加反思的书法观。正如在书法史上的其它问题上一样,许多人花费了大量笔墨来论证“唐书尚法”的种种迹象,还有许多人浪费了大量精力来论证“韵”与“意”的区别;其结果,不是陷入我们前面所说的在一种社会既定的形象中寻找自己熟悉的影子的循环论证,就是越说越离谱,把原本只有相对意义的问题,弄成了僵化的本质。“唐书尚法”这一说法,如果只限于与“晋书尚韵”和“宋书尚意”进行比较,从而作出方便的分类,以便于有效地掌握和描述它们。但本质主义不是这样,它认为一事物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不得不如此的“本质”使然。有人认为,唐代书风就是由盛唐的时代精神之本质所决定的,但他却无法说明,为什么一个时代本质,却有“两种盛唐”!(分别是“颜筋柳骨”与“颠张狂素”)因此本质主义,或整体性思维方式无法说明艺术史的风格变迁问题。中唐以后,唐朝国力渐衰。名物制度、人文风俗需要更多的法度规矩予以强制,士大夫文人的意气与豪情却相对削弱,加上唐代以书取士的考试制度客观上也需要一个较为直观的书法标准,于是至少在书法爱好者以及创造力较逊的书家当中,形成了崇尚法度的风气。但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唐书尚法”这种说法只有与“晋书尚韵”相比较而言才有意义。因为即使是中唐以后,求意韵于法度之外的文人书法的理念仍在起着作用。只是从表面上,中唐以后书法艺术家的才情与豪气确乎都被打消了许多,书家多有以法度为念、以精熟为能者。中唐著名书家徐浩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宜和书谱〉称他“尝作书法以示子孙,尽述古人积学所致,真不易之论”,盖指其书法论文〈论书〉也,又称该篇“为时楷模”。虽然这篇文字不是那种只讲书法技法之作(他首先提出了“德成而上,艺成而下”的儒家文艺观),但其主旨,确乎关注法度远甚于其余,大概是“尽述古人所致”,以传来学的缘故吧!其书曰:初学之际,宜先筋骨,筋骨不立,肉何所附?用笔之势,特须藏锋,锋若不藏,字则有病,病且未去,能何有焉?字不欲疏,亦不欲密,亦不欲大,亦不欲小。小促令大,大蹙令小,疏肥令密,密瘦令疏,斯其大经矣。笔不欲捷,亦不欲徐,亦不欲平,亦不欲侧。侧竖令平,平峻令侧,捷则须安,徐则须利,如此则其大较矣,(徐浩《论书》)平心而论,徐浩这篇论著并非专门论述书法艺术本质或形上原理之作,而是传古法,训子弟之书,是针对“初学之际”而言的。应当说,徐浩对书法初学者的这些谆谆教诲,确是用心良苦的。因此,如果说它在客观上造成了某些不良后果,那也不该由徐浩负责。对于那些不善于学习的人来说,尤其是对于那些死守古法的人来说,徐浩的这种教诲是很容易产生误导的。其中“小促令大,大蹙令小,疏肥令密,密瘦令疏”几乎成为“唐人尚法”的某种象征性标志了。初学者不明就里,以为这就是书法的秘决,这哪里能责怪徐浩呢?而后世学者更以“尚法”两字来规范唐世书风,那岂不更是以其昏昏、使人昏昏的误人子弟之举?六、唐代的书法问题时代精神决定论中有一个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它无法说明为什么一个时代有“两种盛唐”(常常表现为李白与杜甫、颠张狂素与颜筋柳骨的对立,或者名之曰天才与苦功、无法与有法的对立)。离开了艺术媒介的形态学来谈论这个问题,当然会陷入形而上的泥淖。只有从艺术形态学入手,才有可能说明这一看似对立实则统一的问题。

魏晋时期,国家政权更替频繁,思想自由开放。文化上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文学、思想、美术、书法、音乐都诞生了影响后世的大家。人们对人物的品评由道德风范转向人物外貌,进而发展到人物的精神气质,文化史上称之为魏晋风流或魏晋风度。以魏晋风度为开端的儒道互补的士大夫精神,奠定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基础,影响深远。当今的年轻人作为对人生的爱恋,自我的发现与肯定,与魏晋风度的价值观念是一脉相承的。而现在年轻人在追求行止姿容的漂亮俊逸的个性上,又和魏晋风度的美学关相辅相

就行为习惯而言,士大夫们的行为突破了以前的传统礼教,开始崇尚自由、真实。因此对于文学评论、石窟艺术、绘画艺术、书法艺术等多方面的发展都是有非凡影响,是中国艺术发展最辉煌的时期。

魏晋的孝道研究论文

转一篇论文供参考魏晋南北朝时期虽是朝代更替频繁社会动乱的时期,但从总体而言,孝文化 所受到的重视并未受到战乱的影响,孝文化的地位进一步上升,进而成为国家的 治国纲领,究其原因,在这里笔者认为和中国传统文化和这一时期独特的历史背 景有着密切的联系。 孝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文化在某种意义上可 以说就是孝的文化,传统中国社会,更是奠基于孝道之上的社会,因而也可以说 孝文化是中华文明区别于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印度文明的重大文化现象之一。对孝 文化的理解,梁漱溟认为“说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自是没错。此不惟中国人 的孝道世界闻名,色彩显著。” 而孙中山也有着类似的论述,孙中山先生在其《三 民主义·民族主义》中指出:“《孝经》所言的孝字,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知, 现在世界上最文明的国家,讲到孝字,还没有像中国讲的这么完全。” 孝文化的 涵义非常广泛,它不仅是一种亲子间的伦理观念与规范,而且包含着宗教的、哲 学的、政治的、法律的、教育的、民俗的、艺术的等诸多文化意蕴,可以说是中 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核心观念,是中国文化的显著特色之一 那究竟何为孝?《尔雅·释训》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为孝;东汉许慎《说 文解字》的解释也是善事父母,讲究对父母的顺从。许慎认为“孝”字是由“老” 字去掉右下角的形体,和“子”字组合而成的一个会意字。这个解释是以“孝” 字小篆字形为依据的。当代学者对“孝”的金文字形的解释与许慎的上述说法大 体相同,不过更加形象具体。如徐中舒先生编写的《汉语大辞典》的解释认为孝 是一个会意字,“孝”字上部像戴发伛偻老人。康殷先生主编的《文字渊源浅说》 分析的更为有趣,“像‘子’用头承老人手行走,用扶持老人行走之行以示‘孝’”。 “孝”的古文字形和“善事父母”之义完全吻合,因而孝被看作是子女对父母的 一种善行和美德。但若放在整个文化系统中去考察,孝的含义还不止于此,还有 尊祖敬宗,生儿育女之意。孝的三种含义是同时共存的,但在春秋以前,后两者占据主导地位,之后善事父母成为孝的核心意蕴。 孝作为一种伦理道德观念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一般认为其观念萌 发形成于父系氏族时代。这是由当时的社会生产条件所决定的,这一时期社会已 经具备了产生这种观念的基本条件:一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亲亲之情,二是 个体婚制的建立。在父系氏族时代,父母有抚育子女的义务,有要求子女奉养的 权利。殷商时期的甲骨卜辞中已有“孝”字,当是孝观念产生之后的产物。《尚 书·无逸篇》记载,殷王小乙去世,儿子武丁远离王位,为父守孝三年。这也是 关于孝行的较早记载。 早期社会所产生的孝,是子女对父母感情的自然流露,不带有修饰性和目的 性,而进入了阶级社会之后,孝经过统治者的层层修饰,已经由子女对父母的自 然真情转变为统治者治国平天下的政治工具,由一种感情转变成有一定规范的伦 理道德准则,孝道开始走出家庭,上省为政治理论。《尚书·康诰》就指出,人 之罪行,莫大于不孝不友。《周礼·地官·大司徒》有“乡八刑”,其第一项便是 “不孝之刑”。说明孝已经超出自然感情的真实表达,有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趋向。

古人云:“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孝在人类的宗教里有一定的阐述和标榜,虽然形式不同,但含义是一致的。孝道也非那国那族所独有。孝道也应该是人类晚辈的责任和义务。传统中国文化(儒家思想)可称为孝文化,它是使中华文明与古希腊文明、印度文明、两河流城文明等区别的重大文化现象之一。传统孝道伦理,从周公到孔子、曾子、孟子,经过了初生,成熟和完善阶段。从秦汉后二千多年里,史学家、文学家、诗人等先哲圣贤,那一位不赘述这个孝字。正如晚清曾国蕃所说:“读尽天下书,无非是一个孝字”,虽然这是见仁见智的说法、但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文化)占有最重要的地位,也可以说孝是儒家文化之基石,无可非议。本文就孝文化的历史演化作一些探讨。 一、孝观念的源流与演变 传统孝观念,最初孝观念。最初含义是指什么?考古发现“孝”字最初见于殷卜辞。商代金文中有一例用于人名,在博物馆的青铜器上刻着“孝”的象形图形,古文字学家释为“孝”的篆体。因人老了,弯腰弓背、手柱拐杖、一副老态龙钟的模样。上老下子作服待壮。《尔雅、释训》的“孝”解释是“善事父母”。《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即是奉养父母。根据原典“孝”的这种伦理含义,形于初周,成于春秋、战国中的儒家所倡导。《尚书、尧典》:“克谐以孝”;《左传》曰“颍考叔、纯孝也、爱其母、施及庄公”;《诗经》曰“孝文不匮,永锡尔类”;《论语、为政》,“今之孝者,是渭能养”;《论语、里仁》,“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中庸》,“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大学》,“孝者,所以事君也”。《孟子、万章》;“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孝经》:“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新书、道术》:“子爱利亲谓之孝”。等等这些典籍对孝道阐述是各异。中华民族讲孝道已几千年了,无论那位文人、圣贤从各个角度解释,当然有见仁见智的说法,从古到今,千言万语、殊途同归,所表达的一个意思:幼尊长。从家庭的孝,是指赡养父母,衣、食、住、行、思想上照顾老人,尽人子之责。家庭外,家庭宗亲长辈、外戚长者、还指社会上所有长辈。所以孝的内容不仅仅是家庭生活,实现长辈的愿望;力求上进、实现人生价值、最终报效民放族和国家。孝道是民族传统道德的一个重要范畴。孔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几千年沿袭的做人准则,也是中华文化的本源之一 二、孝形成于周代 孝何时产生?最初表现是什么?近年来对于这个问题,学术界有不同的意见。 笔者认为,上古先民们的生活,宗教信仰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信仰习俗包括祖先敬奉、礼仪、祸福观等。在宗法社会里,祖辈有特殊的社会地位,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十分重视血统的传延与继承,把祖先作为宗族或家族血缘的象征,因而将祖先奉为神明。在殷周时代中国就形成了祖先崇拜的传统,祖宗神被抬到了仅次于上帝神,社稷神的地位,年复一年地受到后代的祭奠。伴随着宗法制度的传延,尊祖敬老、孝亲传统在儒学体系中表现为" 尊尊"的思想。《礼记、大传》,"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 笔者还认为,孔子对孝道形成是非常重要的。孔子创建儒家学说分为三个重要阶段。第一,他十有五志于学,到三十而立,把当时鲁国的"六艺"学精通。第二,而立之年开始受徒至晚年,出仕鲁国有关要职,并取得可喜的政绩,周游列过推行为政以德。第三,晚年著书立说,整理"六经”。在春秋战乱并吞、臣弑君、子弑父、礼崩乐坏的时代,孔子把挽救天下为已任.当时神鬼宗教占据了人们的思想,上至君王将相处理国家大事,下至黎民百姓解决日常琐事,都援于鬼神.在孔子推行仁学思想同时,看到了孝的重要性,也看到了孝是仁爱的基础,他在鬼神宗教问题上,鲁迅先生有过一段议述:"孔丘先生确是伟大,生活在巫鬼势力如此旺盛的时代,偏不肯随俗谈鬼神”.在那时代的社会、政治没有一点科学能说明鬼神有或无.《论语》:"子不语怪、力、乱、神".对于季路问事鬼神,孔子把事人重要过事鬼.《论语》:“子曰:未能事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在《论语》里多次谈孝道问题.《论语》:"弟子入则孝、出则弟、泛爱众”《论语》:“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等等。把父母之疾病、意愿、奉养高于一切。然后把在家庭的孝推及社会,从而达到人人爱我,我爱人人的理想社会。 孔子以前无私人著作,根据先秦典籍,孔子晚年整的六经,后有《孝经》、《论语》、《墨子》、《孟子》、《荀子》、《吕氏春秋》、《老子》等典籍,这些文献所阐述的孝例、孝规大都是对孝的理论推演和猜测。三皇五帝是中国历史上的神话传说时代。这是众所周知的,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周公、他老人家也是对上古理想社会和文明道德的一种推崇、赞杨和标榜。故后来儒家文献无孝不成章。事实上,根据笔者对先秦典籍的考证和何平在其《“孝”道的起源与“孝”行的最早提出》,孔子在《礼记、表记》里提出了事人事鬼神的观点: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远之,近而忠焉。先绿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尊;其民之敝、蠢而、乔而野、朴而不文。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其民之敝、荡而静、胜而无耻。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惭、贼而敝”.孔子对夏、商、周初的礼,鬼、神的考论,即夏人虽敬奉鬼神,却不把作为正教内容,殷人推重尊崇鬼神而轻视礼教。周人推崇礼法,广恩施惠,敬事鬼神。可见夏殷人的考慈伦理朦胧淡薄,其祭祀是为了祸除崇,而周人重礼法和孝慈教化,《周礼、地官司徒》:“一日慈幼,二日孝行,以亲父母,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日不孝之形......”。《诗、周颂、阅小子》;于乎皇孝,永世克孝,即生儿育女,继承祖业。《诗、周颂、载见》:“率见昭孝、以孝以享”;祭祀祖先,《国语》祭公征丈戎“日祭、月祀、时享、发贡”,周人以对孝慈有了教化和对祖先的追孝.提出了孝道的内函和孝行赞扬,总之周人孝初是从祭祀祖先宗教情怀中发展而来的,所以孝观念形成于周初,春秋,成熟于战国 三、诸子论孝 从春秋未年至战国百家争鸣,诸子之学林立,各种伦理思想至沓来,对于“孝”的陈述、标榜各园自论。成为显学的孔子(儒家)学说,以仁为核心,而孝是仁之本。孔子经常和弟子论孝,视孝高于一切,家庭的孝悌成了每个人必备的最基本德行。《论语、里仁》:“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为政》,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就是父母老了自然就带来生活的不便和疾病,即是要外出也不要长时间在外面,心中要时时记挂住父母在家中的生活,应该常回家看看。《论语、为政》,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唯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把孝悌影响国君后,国君对国民就象家庭的孝子一样,那未国家就会和睦富强。《论语、为政》: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强调对父母的生前恭敬奉养,死后按照礼节来埋葬和祭祀。《论语、为政》: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在对于听从父母的话就是孝的问题上,在《孝经>谏争章第二十,曾子问,“敢问,子从父之命,可谓孝乎”?子曰:“参,是何言与,是何言与”!在二千多年前孔子就提出了不要盲目听从、不要愚孝,把对父母精神上、思想上的孝高于食粮的奉养。以上等都是孔子的超时空孝道教化精神。 《墨子》早年曾“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后创墨学。墨子倡导“兼相爱”把天下之乱之根源归于兄弟不和调,父子不慈孝、君臣不惠忠,强调“父子相爱则慈孝”。墨子也是把父慈子孝当治天下太平之根本。他还提出了“爱人若爱其身”,爱别人,也是爱自己;孝敬别人父母,也等于孝敬自己的父母。这种爱无差等的观念,是超出了儒家爱人思想,是爱的双向互补。在熙熙攘壤攘、利来名往的社会,墨子以慈孝为基础的圣王之道,是大利天下黎民百姓的。 孟子战国人,受业于子思、继承和发扬孔子的学说思想,整体的道德以仁义为重,提出了民重君轻的仁政思想,在仁义的前提孝敬父母。《孟子》一书和《论语》、《中庸》、《大学》并称“四书”。其在孝方面有诸多论述。《孟子、万章》:“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事亲尊亲成了人的最高道德表现;还提出了孝亲后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泛爱众观念。《孟子、离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把无后视为最大的不孝。这个观点,在当时的祭祀追孝和延读;加上当时的战乱人少原因,是有一定历史意义的。孟子把上古之“五教”: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改为“五伦”。在社会中孟子认为最重要的又是父子君臣关系,他提出:“未有仁则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最终把仁义和孝于亲、忠于君结合起来,促使天下仁仁、亲亲。孟子还把上古之尽孝作为楷模。《孟子、告子》:“尧舜之道,孝悌而已矣”。将孝悌作为伦理道德之基石,主张君王和圣贤都要尽孝,做天下人之表率,最终和孔子的孝悌合一。 荀子,战国后期人。孔子死后儒分八派,孟子发展孔子学说,荀子予以总结,并融合法家思想,形成了荀子学说,儒八派之一。荀子在孝道问题上吸收了孔子的孝道观,结合自己独特的观点,虽然在神权、君权、父权的社会里,臣服从君王命令,子服从父命令。荀子却认为,孝子应该慎重思考后,对错分清楚后才服从,这才是孝道,也上乘了《孝经、争章二十》:“敢问,子从父之命,可谓孝乎”?子曰“参,是何言与!是何言与!....”。《荀子、子道》说:“孝子所以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哀: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命乃敬”。荀子提出的“三不从”从家庭上讲,盲从造致错上加错。强调孝子在听从时要深思熟虑,以维护家庭利益为出发点。 《孝经》从内容上看,是孔子和曾子师生二人的对话,曾子问,孔子解答,最后曾子整理而形成的。孔子弟子中曾子以孝著称,而且在孝道理论方面无论是从广度深度两方面都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孝道思想.中国古代以宗法家族制为核心的社会,“孝”是发展家族力量的主要精神和思想,是维系宗法血缘关系的纽带,是个人培养仁爱之心、礼义之心、报恩意识、责任意识、忠君意识的基础。《孝经》提出了“孝治天下”伦理宗旨。认为“孝”乃天经地义,是“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阐发了孝与人本身、孝与家庭、孝与政治、孝与社会的关系。认为“夫孝,始于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并对天子.诸候.卿大夫.士.庶人的行孝事亲,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和相应的规范:由“谨身节用,以养父母”,到“非法不言。非道不行”;由“在上不娇.满而不溢”,到:“以孝事君,以敬事长”:。由“爱敬尽于事亲”,到“德孝加于百姓”;由“孝”而达到修身.齐家.治国而天下平。在春秋战国时代,对于孝道思想,《孝经》是孝的完善和大成。反映的是孔子再传以后的儒家思想。 四、封建社会孝文化综合论 封建忠孝一体 汉代是以“孝治天下”著称,也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视孝的朝代,作为一个社会的道德观念,“孝”对于汉代社会影响很大。汉人认为,能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汉初不仅没孝悌力田科,这是孝道的政治化开始。统治者从儒家思想受到启发,把家庭孝悌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出发点。自汉惠帝以下的汉朝皇帝都以“孝”为溢,如孝惠、孝文、孝景、孝武、孝昭等。《汉书、霍先传》记汉人之言曰:“汉之传谥,常为孝者,以常有天下”这代表汉人的普通看法。儒家的《孝经》一书在汉代受到了特别的器重,人们不仅把它看成是“三才之经纬,五行纲纪”:而且认为是儒家“六艺总会”。后汉时更使天下诵《孝经》,社会上出现了不少以诵习《孝经》而成为孝子和以《孝经》进行教化。汉代《孝经》地位上升,孝的观念如此的兴盛,以及统治阶级以“孝治天下”指导思想形成,封建“忠孝一体”就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逐渐产生的。 五、封建社会的道、佛孝道观 自汉朝独尊儒术后,儒家思想成了封建正统二千余年,孝也成了中国传统的伦理概念,成了子女辈对父母辈以上的供养、敬、顺从和爱护行为准则。儒家的观念对于中国来说,早已不再仅仅是一种学说,而是渗透到传统文化的每一根毛细血管的血液了,它深深地扎根于中国文化土壤,又有力地影响制约着中国文化的每一个领域。 先秦的道教始祖老子主张返朴归真,他认为“大道废,有仁义;慧智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老子、第十八章》,从老子超越世俗的思想可看出,仁义、孝慈都是虚伪和束缚自然人性的东西,可见当时道家仍然不重视孝道的。自东汉后,道家思想出现了本土儒家伦理趋同。《太平经》提出了“大慈孝顺”,“孝悌始学化善”。葛洪《抱朴子、对俗》说:“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道教理伦家葛洪强调修道诚仙离不开孝。唐以后道教《文昌孝经》是专门劝孝的经典,把孝导向一切人际关系与道德生活。在养与敬、事生与事死等方面也继承了儒家思想。 佛教自汉传入中国,最初教义冲击着封建传统人伦。释氏以出家削发、无君无父观念。自魏晋后,佛教不断中土化,佛教《弘明集》、《灵峰宗论》、《镡津文集》等佛教文献认为,孝并非又是事亲,立身修性,出家超度是高层次的孝;作道场为亡灵超度,为众生祈祷吉祥是最大的孝;对佛祖诚心,尊敬命傅也是孝:身在寺庙、心系父母,时刻为父母求福也是孝等等。“儒以孝为百行之本,佛以孝为至道之宗”。《灵峰宗论》,佛教始终强调和儒家道德的一致性。

等等我哦。。我都忘的差不多了。等我回家整理一下给你整一篇论文太容易了。。10000字也能哦 嘻嘻嘻等等我哦

从成长主题追风筝的人论文

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是人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意味着什么,勇敢地追吧!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有关2021年追风筝的人阅读启迪及 读后感 作文 ,希望大家喜欢。

追风筝的人阅读启迪及读后感作文【篇一】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 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追风筝的人阅读启迪及读后感作文【篇二】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 方法 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追风筝的人阅读启迪及读后感作文【篇三】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 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追风筝的人阅读启迪及读后感作文【篇四】

“我追”读完最后两个字,我轻轻将书本合上,眼泪浸润了我的眼眶。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读一本书,不再是戏谑,不再是敷衍了事,而是静静地用心读。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些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长大了,过去那些单纯无比的东西都会变质。时间过去,他们在一点点长大。阿米尔发现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森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

他开始慢慢感觉到失落,偶尔也会发发脾气,却总是被哈森的宽容所化解。有时候想:如果这种欢乐时光能一直持续到永远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灾难早已笼罩在这个城市上方,随时能将他们的友谊无情摧毁。

一次追风筝的比赛打破了宁静的一切。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哈森被阿塞夫教训。他本可以挺身而出的,就像哈森每一次为他挺身而出一样。可是他没有,仅仅因为他的懦弱。他就这样把哈森落在了那个小巷子里。从此,哈森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个恶魔,他处处躲避哈森,最后还设法赶走了哈森。后来,自己也跟父亲远离阿富汗,去了美国。就这样,带着缠绕了一生的负罪感去了美国。

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父亲也因疾病死去。他回到了阿富汗,回到了那个曾有自己无比欢乐的童年的地方,那个记录了他与哈森友谊的故土。只因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决定勇敢的迈出救赎的第一步。可是,一个惊人秘密被揭开。阿米尔与哈森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去的种种,似乎理解了过去父亲的做法,而他,竟然用最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哈森。经过深刻的反省后,他决心找回那个遗失了过去的自我,找回遗失已久的善良。他收留了哈森的儿子,虽然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他找回了那些遗失已久的东西。

那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风筝再一次高高飞起。

追风筝的人阅读启迪及读后感作文【篇五】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直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后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爱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追风筝的人阅读启迪及读后感作文【篇六】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追风筝的人阅读启迪及读后感作文相关 文章 :

★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00字作文4篇

★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作文高中五篇

★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作文

★ 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作文五篇精选

★ 关于《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篇

★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初一作文范文10篇

★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作文

★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十篇

★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初中作文精选10篇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

追风筝的人 读后感 1

我想,这是一本很适合在成长过程中念的书。它告诉我们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我们成年生活的 故事 。它有一点残忍,因为它的贴近人性。

1. 贴近人性的故事情节,残忍而真实。却像是我们的成长中的一面镜子,比对着它,似乎也看到了真实的自己,并不是那么美好的自己。

读过了太多甜蜜幸福的故事。它们总是把人性的善良、美好表现在我们的面前。这样的故事必然会在其中安置许多让人产生共鸣的地方。把那些善良美好都共鸣进去,甚至让我开始自我标榜到面对自己真实的人性时显得措手不及。我想,这就更衬托出这个故事的特别之处了。

故事的开篇是不短的铺垫,同样是宁静美好的。主要在描绘主人公阿米尔和和自己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的童年生活。但也在宁静美好中隐隐播下了邪恶的果实,阿米尔的英雄父亲对哈桑像父亲般的关爱和器重让阿米尔,这个有些自命清高的读书人心里总是有些小疙瘩。

故事的小高潮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从没让爸爸真正重视的阿米尔有了机会——获得追风筝比赛的第在比赛中阿米尔和自己情同手足的仆人,哈桑全力以赴,最终赢得了比赛。

在接阿米尔受众人给予的荣耀的同时,哈桑去替他追那只风筝。黄昏时候哈桑仍未回家,阿米尔去找哈桑却在巷子里无意间看到了不良少年阿塞夫等人对哈桑的羞辱。阿塞夫提出要求只要把风筝给他,就放过哈桑时,他的态度坚决。

“但在你为他献身之前,你想过吗?他会为你献身吗?难道你没觉得奇怪为什么他总是在没有人的时候才理睬你?我告诉你为什么,哈扎拉人。因为你对他来说,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一只丑陋的宠物。一种他无聊时候可以玩的东西,一种他发怒的时候可以踢开的东西。别欺自己了,别以为你意味着更多。”

读到这段阿塞夫故意刺激哈桑的言语的时候,我自己好象变成了哈桑。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但抽离出来了,才觉得阿塞夫把一切都看得很清楚,虽然他用他的心胸把阿米尔一些摸棱两可的思想统统拉到邪恶上去。

即使阿米尔和哈桑喝着同样的奶水长大,但阿米尔在自己的心中也不怎么认为自己和哈桑是朋友。因为他会读书,会写作,种族是高尚的。而哈桑只是自己的仆人,是个哈扎拉人。

故事发展到这里,阿米尔理应为哈桑挺身而出。那才是我们心目中符合常理的故事。但事实是阿米尔亲眼目睹了一切,但他只是在一旁袖手旁观地等到事情发展到最残忍的一步。哈桑仍旧不愿意交出风筝,阿米尔强暴了他。

虽然这其中也搀杂着无奈,阿米尔无法应对阿塞夫这些人,冲出去只会让自己也受伤。可是他也不应该袖手旁观,更不应该用那些荒谬的价值观,蒙蔽自己的心啊。不过,谁能要阿米尔一定要是个善良博爱的人?就好象你不能要求商人都是慈善家,你甚至也不能让自己一下子变成一个让父母省心的乖孩子呀。

之后的阿米尔再也无法面对哈桑那张憨厚的脸。“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诉他们,我就是草丛里面的毒蛇,湖底的鬼怪。”

于是阿米尔用一种极其卑略的手段赶走了哈桑和他的父亲。他用谎言来埋没谎言。从此他也远离了那些,他已经习惯的宁静生活。

故事读到这里,开始体味到它的残忍,因为它真实的人性。然而,我想我们这些读着童话长大的小孩应该明白,是的,这才是我们真正要面对的世界。

同时也被哈桑的忠诚,感动得唏嘘不已。

2. 故事中对于仆人哈桑和主人公阿米尔的亲密友谊和种族之间的摩擦让人难忘。

即使这样被赶了出来,哈桑却始终以一颗感恩的心对他的阿米尔少爷没有半点怨言。哈桑对阿米尔少爷始终忠诚。那封很多年后阿米尔才看到的信和一个惊人秘密的又让故事进入了高潮。哈桑因忠诚而死去,而哈桑也是阿米尔父亲的私生子。

有一些嘲讽的,又让人不得不感叹起了命运。

3. 故事同时具备时代感和高度的文学质感。

没有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地勾勒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这是一部政治史诗,当然还有更多。这是男人写的小说,精炼,情感宏伟而不造作;这是有关男人的故事,细腻,让你无法不感动落泪;这是父亲给孩子的一面镜子,让你知道自己不可能是个完全的好人。

读完了这样的小说,除了感动,一定有深思,一定有成长,我庆幸自己可以在16岁半的时候遇到这样的小说。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对友谊最大的误解,就是认为它是万能的

我时常幻想自己是来自未来的,这样,有一天我面对未来某一时刻的突然变化,就会更从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慷慨。但,我更适合平庸,如寻常人一样琐碎繁杂的生活,对时间的细枝末节斤斤计较。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那么人更多的开始依赖回忆,甚至靠那些零星琐碎的回忆支撑往后的日子,有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回忆让人长大,有些回忆让人显得很无知,有些回忆慢慢泛黄,有些回忆仿佛就在昨天。有些故事也总是从儿时的回忆展开。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少年时的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很多人说这是哈桑天生的奴性,这种观点我不赞同,我看见他们之间分明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哈桑总是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而生性懦弱的阿米尔却选择沉默冷酷的逃避,这样的悲剧性结果并不单单是个性差异所造成的,在这些年少无知的孩子的潜意识里早已被灌输了相应于自身社会地位的“应该”与“不应该”,一个哈扎拉仆人理应为主人尽忠,而高贵的普什图少爷不值得为一个卑贱的哈扎拉仆人冒任何风险。

“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统治者”,这样的誓言只能是石榴树下的童话,“王子与贫儿”不可能成为兄弟,因为他们命中注定不平等。包括二十年后,阿米尔重返阿富汗的自我救赎行为,也只不过是在获知自己与哈桑的同父异母兄弟关系之后对身世的无奈认可,也就是说,他仍然没有证明自己已经找到了“重新成为好人的路”。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属于物理学讲究的理想状态,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这就是我们对友谊最大的误解,认为它是万能的。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友谊和爱。

是在困难之中由弱变强的柔韧派还是在权衡利弊之中土崩瓦解的懦弱派。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

经很久没有像读The Kite Runner这样读书了,连续几个晚上不看电视,不上网,读它直到后半夜。书读完了,但它带给我心灵深处的震撼如Hassan在湖面上扔石头而起的波纹,久久无法散去。

The Kite Runner(台湾中文译本名字为《追风筝的孩子》),是美籍阿富汗作家Khaled Hossein写于2003年的一部小说。小说故事情节的展开是以苏联入侵阿富汗和塔利班掌权后的国内暴乱为背景,以Amir和Hassan的友谊为主线,描写了父子之情、手足之情和友情,提出了忠诚与背叛、愧疚与赎罪等道德命题。

Amir是Kabul一个富有商人的孩子,Hassan是Amir父亲的仆人的儿子。

Amir和Hassan年纪相仿,都是一出生就失去了母亲,和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Amir的母亲因为难产Amir而死亡,Hassan的母亲在生了Hassan五天后和别人私奔。Amir的父亲请Amir的奶妈,来奶Hassan。并一再告诉Amir,吃同一个人的奶长大的人,在血缘上已经建立了兄弟一样的联系。

Amir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父亲,Hassan会说的第一个词是Amir的名字。Amir的一生都一直在做一件事,获得父亲的认可,直到父亲去世;Hassan的一生都一直在遵循着一个信念,忠诚于Amir,直到他自己因为这信念被塔利班处死。

Hassan的种族和身份都决定了他无法读书。除此之外,在Amir的家里,Hassan的仆人地位并不明显。Amir的父亲不会错过Hassan的生日,不会错过给Hassan的任何一个节日礼物,专门找医生修好了Hassan的唇裂;有时他表现出对Hassan的欣赏比对Amir还要多。Amir在父亲的眼中是一个“weakperson”。Amir 的父亲说:“A boy who won't stand up for himself becomes a man who can't stand up for anything”。事实证明在这一点上,Hassan比Amir更接近父亲心目中理想男人的标准;无论遇到何种危难,Hassan总是会站出来保护Amir的利益。

为了取得父亲的认可,Amir曾想尽各种办法,但都奏效不大。一年一度的放风筝竞赛是一个绝好的机会。整个竞赛过程中,12岁的Amir “was desperate to win the annual kite-fighting tournament”,终于他的风筝坚持到最后,但这只是竞赛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是追赶落下的风筝,并拿到自己的风筝,才算最后的获胜;Hassan帮Amir去追落下的风筝。可是时间过了很久,Amir没等到Hassan回来,这对于最擅长追风筝的Hassan来说是极不正常的。Amir到处去找Hassan,后来在一处山坡上,他看到了他要用一生来忘记的一幕,Hassan被与他们俩有过节的一个恶少Assef和他的两个小跟班堵在了山坡下的小河边,Assef说只要Hassan把风筝交给他,他们就会放过他;Hassan把风筝紧紧抱在怀里;三个男孩子开始殴打Hassan。Amir因为恐惧,也因为想得到风筝的急切心情,悄悄地走开了。过了一个小时,他又回到这里,这时的Hassan遍体鳞伤,怀里依然紧紧抱着他的风筝。Amir对Hassan撒了谎,说他花了很长时间才找到这里,然后和Hassan一起回了家。Amir着实让他的父亲骄傲了一段时间,但父亲对他的认可并没有让Amir开心;对Hassan的内疚心里一直纠缠着他。Amir害怕面对Hassan,最终在他十三岁生日的时候,他诬陷Hassan偷了父亲给他的生日礼物,迫使Hassan和他的父亲离开了他的家。

Amir18岁的时候,因为苏联入侵而导致的战乱,迫使他们沦为难民移居美国。Amir和父亲开始了他们新的生活。所有的往事都因为新生活的开始,而渐渐淡去;但是有些记忆是要用一生去忘记的。

2001年,当一个电话从巴基斯坦打过来的时候,所有的记忆又涌现在已近40岁的Amir的眼前。

电话是Amir父亲当年在阿富汗的一个好朋友,Rahim Khan打来的,也是Rahim Khan在Amir屡屡得不到父亲的认可的时候给Amir以极大的鼓励。他得了癌症,想在死前见Amir一面。Amir来到巴基斯坦以后才知道,Rahim Khan让他来的目的是让Amir救Hassan的儿子。在Amir和父亲去美国以后,Rahim Khan找到Hassan,并一直和Hassan居住在Amir父亲原来的房子里,直到Hassan为保护Amir父亲的这栋房产和妻子一起被塔利班处死。Hassan留下一个儿子,被送到阿富汗Kabul的一个孤儿院。Rahim Khan希望Amir去阿富汗救出这个孩子。

Amir起初不愿意去。直到Rahim Khan说出让他去的原因。原来Rahim Khan知道风筝竞赛那天以及以后发生的所有的事情,他希望给Amir一个赎罪的机会。这些仍然没有让Amir下定决心去救Hassan的儿子。“A boy who won't stand up for himself becomes a man who can't stand up for anything”父亲的评价在他的身上再次验证。最后,Rahim Khan不得已说出,其实Hassan是他的父亲和仆人的老婆的私生子,但因为身份、地位和名誉,父亲一直无法公开Hassan的身份,Hassan至死都不知道与Amir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突然之间,所有令Amir疑惑的问题终于找到了答案。为什么父亲多次强调,吃同一个人奶长大的,在血缘上已经建立了兄弟间的联系?为什么一直以来,父亲对Hassan的欣赏比对他的还要多?为什么,当Hassan因为Amir的诬陷离开家的时候,一向坚强的父亲眼中竟然充满了泪水,用近似哀求的语气请求Hassan和他的父亲留下来?

Rahim Khan在Amir去阿富汗之前说“一个没有良知的人是没有内疚感的。”Amir当时仅十二岁,当Hassan为他挨打的时候没有站出来,也符合一个十二岁孩子恐惧的天性。但正因为他的良知,才负疚至今。Rahim Khan 说,“There is a way to be good again, a way to end the cycle.”Amir赎了自己的罪,也赎了父亲的罪。Amir去了阿富汗,几乎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最终救出了自己的兄弟的孩子。在救Hassan的儿子的过程中,Amir又表现出了他的执著与勇敢。

其实至始至终,Amir都应该是让父亲骄傲的儿子。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4

有个年轻人,他从小就被宠爱坏了。他犯下个极大的错误。。。。。。不是罪恶。。。。。。是错误。它的后果是可怕的,唯一的逃避是逍遥在外,寻欢作乐。 后来他遇见个老人,一个二十年前他就认识的高尚的老人,他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机会---我们或许可以用《简爱》里的这段台词来做为对《追风筝的人》一书评论的开头。

二十六年前的喀布尔,两个少年在追逐着满天的风筝。其中那个叫阿米尔的男孩是少爷,在他身边和他年龄相仿的少年叫哈桑,阿米尔的忠仆和玩伴。在这一天,少年阿米尔赢得了人生中第一次胜利,像个男子汉一样在严父的注视下赢得了风筝大赛的冠军。然后,也就在这一天,他随即目睹了发生在哈桑身上的暴行,却因为自己的怯懦而没有上前保护自己的朋友,一个曾经救过自己并且如此深爱自己的朋友。他退缩了,他跑开了,他犯下了极大错误。

少年心性,这种愧疚被奇异地转化为对哈桑的仇恨。因为哈桑没有变,但是哈桑每一日的存在,他的声音,他的身影,他的关怀,他的殷切,都变成了抽打阿米尔的鞭子。在这种折磨之下,曾经的错误变成了罪恶,阿米尔把钱和手表藏在哈桑的床垫下,以此栽脏给哈桑,他曾经的朋友,希望父亲把哈桑赶走。

苏联入侵,战争爆发了,在没有挽回这个错误之前,阿米尔和父亲逃到了遥远的美国。二十六年过去了,往事已经淡忘,但是一封来自老朋友的信让阿米尔不得不去面对多年前的罪孽。他犹豫再三,还是走上了返回家乡的旅途,回到现在已经被塔利班占领着的喀布尔。这是一个人的心灵救赎之旅,也是一个阿富汗人的回归之旅。从罪恶回到解脱,从美国回到他已经逐渐忘记的族人之中。

阿富汗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只是一个地理概念。它曾经和“苏联”这个词紧密联系,后来是“塔利班”和“米巴扬大佛”,现在则是“基地”。在这片遥远的土地上究竟有什么人,他们又是如何生活,我们对此知之甚少。他们只是电视新闻里的影子,报纸上的铅字,饭后偶然的闲谈。《追风筝的人》一书在讲述故事的同时,也向世人展现了阿富汗从苏联入侵前一直到今天的变化,和阿富汗人苦难的命运。在这个灰色的背景上,唯有风筝在高昂飞翔,飞行在一切的恶行和苦难之上,可以让人仰望,给故事增添了一抹亮色。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这是一个属水的故事。

全书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部分,以逃亡白沙瓦为分界,一前一后。真正精彩的部分是前半部,有的人甚至专门抄了小说开头贴在论坛,认为那是大师级的开头。而后半部分我觉得由于作者远离了阿富汗,因此使得作品失去了真实的力量,更缺乏那种感人的力度。当我读到体育场里的石刑一段时,觉得这简直就是剪报。当我看到仇人的巅峰对决,看到阿米尔的嘴唇被撕裂时,觉得这简直就是好莱坞大片。后半部有太多巧合,有太多和前半部的暗合与对应,煽情有余而力度不足。读起来简直不像是小说,展开得又急又快,好像是在读电影剧本。如果说前半本是阿富汗人写阿富汗人的话,那么该书后半部就是一个美国的阿富汗人在想象和塑造阿富汗,为的是把阿富汗烤馕揉成便于美国读者消化的汉堡,而且还涂抹了很多让人觉得可口而落泪的番茄酱。

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我非常喜欢它的结尾,因为它没有被设计为一个大团圆。好像只要被救赎了,一切都变得美好而幸福。作者残忍地揭示了一个真相:救赎和幸福无关。我很喜欢这种阿富汗黑茶一样的生硬。

最后,《追风筝的人》的语言很美,而且富于画面感和音乐感。因此,我不得不抄一段下来,这里说的是阿米尔在二十六年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把他带到美国。小孩子因为倍受摧残而厌倦了一切。在一次美国的阿富汗人的聚会上,阿米尔和当年一样,再次放起了风筝,不过这一次是和哈桑的儿子。书里是这么写的:

“索拉博挨着我,用鼻子急促地呼吸着。卷轴在他手中滚动,他伤痕累累的手腕上的筋腱很像雷巴布琴的琴弦。我眨眨眼,瞬间,拿着卷轴的是一个兔唇男孩指甲破裂、长满老茧的手。我听见某个地方传来牛的哞哞叫,而我抬头,公园闪闪发光,铺满的雪多么新鲜,白得多么耀眼,令我目眩神迷。雪花无声地撒落在白色的枝头上,现在我闻到了芜青拌饭的香味,还有桑椹干、酸橙子、锯屑和胡桃的气味。一阵雪花飞舞的寂静盖住了所有声音。然后,远远地,有个声音穿透这片死寂,呼喊我们回家,是那个拖着右腿的男人的声音。”

如果世上真有种琴叫做雷巴布琴,那么这一段就是它的乐声在狂暴的手指下爆发且怒放。“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带着泪水和 伤感的 句子 ,就是这乐曲的名字。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5

《追风筝的人》常年占据着各大购书网站畅销榜单上的前几位,久闻大名了,现在读来真的被深深的震撼了。读完之后又找来了电影看,写这篇小感触,不评论书与电影的优劣,只为那个故事,那只飘浮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

■我误以为只是简单的主仆关系,其实是浓浓的兄弟之情。

阿米尔一出生就含着金钥匙,他会识字会读书会写故事,哈桑却出生为奴,目不识丁。他们一起成长,一起玩耍,阿米尔被欺负时,哈桑手里的弹弓会保护他。“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书里最动人的句子。当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憨厚单纯的哈桑的口中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没有人不会为之动容。童年的阿米尔一直误以为他跟哈桑只是简单的主仆关系,并未察觉到那时浓浓的兄弟之情。那棵树下 雕刻 着的两个名字便是最好的见证。

小说的语言相当的流畅优美,得益于作者的写作水平和译者的翻译水准,所以读起来很顺畅,却又有几处让人不忍再往下读下去,特别是童年部分的末尾,哈桑被欺侮之后,悲伤蔓延了开来,作者确实残忍,让那个本来该庆贺的风筝赛变成了两个孩子的童年噩梦。

哈桑被欺侮,阿米尔却不敢上前保护他,反而只在一旁偷偷观望,强烈的恐惧和愧疚,让他惶惶不得终日,唯有想到的 方法 只有逃避了吧,人都是这样的,既然无法面对,那就只能逃避了,于是他将哈桑驱逐,而自己选择遗忘。但是遗忘并非如此容易,于是才有了成人之后的阿米尔走上故土的自我救赎之路。

小说里的童年部分是最让我震撼的,无怨无悔的情谊,凄惨的童年遭遇的强烈反差,就跟那只风筝一样,两头联系才能高飞,被割断了风筝线只能一头往下跌落。

■故土家园,几十年如沧海桑田,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提起阿富汗,这对我来说只是一个地理位置,一个国别名而已,或者偶尔会在新闻报纸听过看过他发生的事情,却都是印象模糊。所以看书后半部分的时候,感触不会太深。战争让阿米尔和他父亲两人只能逃亡美国,他在那里长大成人,在那里娶妻成家,而后经历父亲病亡。

书里面有个小细节,生病的父亲不让来自俄国的医生看病,电影里也有个小细节,要离开家的时候,父亲亲自珍藏了一小撮故乡的泥土。父亲显然对于故土家园的情思比阿米尔强烈不少,阿米尔甚至恐惧忆起那桩童年往事,恐惧回到家乡喀布尔。

当阿米尔重新决定踏上那条有机会“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踏上返回故土,寻找哈桑的儿子的路时,他才发现,不过短短十几年,故乡已经变得面部全非,满目疮痍,几十年如沧海桑田。

看《完追风筝的人》后,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好几年前初中课本上鲁迅先生的那篇《风筝》,儿时对伙伴的糊涂,撕掉他的风筝。几十年后再见时却已是脸上刻下许多“生”的辛苦的条纹,心却是沉重。“有过这样的事么?”说起童年蠢事,对方早已全然忘却,毫无怨恨。鲁迅说:“无怨的恕,说谎罢了”。

哈桑会对阿米尔怨恨吗?我想不会,为你,千千万万遍,更是无怨无悔的告白。阿米尔祈求的或许也不是哈桑的宽恕,而是自我内心的安宁与救赎。他找到了哈桑的遗子,并将它带回了美国。

故事的最后,风筝再次飘起,与阿米尔一同放风筝的已不再是那年的哈桑,而是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为他追风筝的人,变成了阿米尔,“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变成了从阿米尔口中说出。几十年的沉重负担,终于开始释然了吧。

被割断的风筝,又重新飘起来了。

相关 文章 :

1. 关于《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篇

2. 关于《追风筝的人》读后感7篇

3.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4.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初一作文范文10篇

5.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范文5篇

相关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