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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学生教育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8 01:33:10

再婚家庭学生教育研究论文

近年来,随着再婚家庭的数量急剧上升,再婚家庭中孩子的教育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继父母们应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尽可能在精神上重视和满足他们,让孩子减轻心理负担。如果不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初始家庭,那么至少给他们完整的父爱和母爱吧。究竟继父母们该如何在新家庭中找到自己的适当位置,使孩子重新获得父母的爱,并健康而快乐地成长呢?

一本难念的经

——我和岚结婚时,她有一个6岁的女儿!本来我们一家人相处得还算融洽,可是在对孩子的教育问题上,我却时常很苦恼。去年秋天,孩子进入了一年级。由于孩子不是很喜欢做功课,因此每当我问起功课的完成情况时,她就开始哭个不停。每当那时,岚就会过来抱着孩子,指责我太严厉!我本来是一番好心,结果却换来伤心! (苏先生 32岁 工程师)

——爱上离婚男人阿勇的时候,我根本没想到要做后妈,后来才知道他有个5岁的女儿叫雯雯。本来,我以为我只是和他一个人结婚,我只要接受他一个人就行。但是在婚后我才知道,后妈历来是再婚家庭的'“丑角”,女人在重组家庭里的角色实在不好演,不仅要遭受各种意想不到的敌意、非难和排斥,还必须学会忍让、妥协和接纳。 (卢女士 29岁 护士)

——我今年13岁了,我感觉自己总是孤独一人,没有亲人,没有朋友。9岁那年,爸爸妈妈离婚了!后来,他们各自有了自己的生活,我跟了爸爸生活,不久就有了继母。在妈妈那边,我有了一个继父。在两个家庭里,我从来没有把那两个人叫过一声“爸”或“妈”,尽管他们对我并不坏。我找不到幸福的感觉。 (筱敏 13岁 中学生)

爱是不能忘记的

主人公:景兰 女 36岁 会计

在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小雯一直叫景兰“阿姨”,有时候她们三个人在外面玩,孩子从来不主动跟她说什么话,一开口只知道喊“爸爸”。

小雯的学校,离家比较远。景兰每天6时起床,给小雯做早餐,然后送她上学。可是小雯既不吃景兰做的早餐,也不要景兰送。由于担心路上车多人多不安全,景兰只好跟在她后面。有一次,突然下大雨,景兰给小雯送雨具。到了学校,老师把小雯叫了出来。在长长的走廊里,只有她们两个人。当景兰把伞递到小雯的手里时,小雯摸着她的衣服说:“阿姨,你的衣服都湿了!”然后主动牵起了她的手。

之后景兰经常挤出时间,带小雯去公园玩。每当小雯闷闷不乐坐着发呆的时候,景兰就送她去看她妈妈。渐渐地,小雯开心了,话也多了,景兰知道她开始接纳自己了。特别是小雯患胰腺炎住院期间,景兰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还请了长假日夜守护在她的身边,直到她痊愈出院。当爸爸把这一切告诉小雯的时候,她终于感动了。她当着她亲妈的面,像小鸟一样扑到景兰的怀里,搂着她的脖子哭着叫了一声“妈妈!”那一刻,景兰的眼泪夺眶而出,她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

父母再婚,儿童心病多

再婚家庭会对儿童的情绪状态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某市五家医院与一家研究所的一项联合量化调查,以1912名小学五六年级的学生为对象,设计了情绪稳定度、情绪紧张度、恐惧情绪程度、敌意情绪程度、羞怯情绪程度等10个项目,对此问题进行过深入研究。

调查显示,再婚家庭儿童的情绪稳定性很差,为。再婚家庭中的儿童有较严重的情绪烦恼,的儿童精神紧张,有的儿童有较强的压抑心理,这些数据均高于正常家庭、单亲家庭等其他家庭类型同类指标人数的百分比。同样,单亲家庭儿童在情绪忧虑方面亦高达。另外,再婚家庭儿童的神经强韧程度占27%,心理承受能力明显低于别的家庭类型。

再婚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是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父母的离异或丧父、丧母已经使这些孩子经历了一次磨难,父母的再婚又使他们面临更为复杂的生活环境。他们往往对继父、继母难以接受,会产生抵触情绪。当儿童与亲生父母在一起时,会感到快乐和自由,而在继父、继母面前,则表现出冷漠和拘谨。他们在新家庭中的地位、与继父或继母的交往、在家庭生活中的自由度以及在经济上的支配权等均与过去不同,因而容易产生忧虑、紧张、压抑、烦恼等负面情绪。这些问题若得不到及时而妥善的解决,长此以往,儿童的身心很难得到正常的发展。

你需要付出发自内心的大爱

婚姻家庭法研究论文

1、首先判断问题涉及哪些方面,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遗嘱、同居关系等;2、判断问题大致方向后,寻找法律规定,搜集证据;3、你具体案例是什么呢,可以放上来一起讨论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的婚姻家庭立法与妇女权益保障杨大文Yang Dawen,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China 100872【专题名称】妇女研究【专 题 号】D423【复印期号】2009年02期【原文出处】《中华女子学院学报》(京)2008年6期第11~15页【英文标题】Legislations of Marriage and Family Law and the Safeguarding of Women's Rights and Interests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Policy【作者简介】杨大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婚姻家庭法学研究所所长,曾任1980年婚姻法、199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组成员。在修改婚姻法的前期工作中,任专家试拟稿起草组召集人。(北京 100872)【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之初,1980年婚姻法正式颁行。这部婚姻法是在1950年婚姻法的基础上,根据实践经验和当时婚姻家庭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的。2001年这部婚姻法再次得到修正。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对此立法进程进行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加审慎而理性地把握未来。At the beginning of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marriage law was formally issued and executed in 1980. This marriage law was established on the foundation of marriage law in 1950, according to the experience and new problems which appeared in the family domain. In 2001, this marriage law was revised once more. It can be said that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Policy, our country's legislation in marriage law has made great progresses. Research on the legislation of this law is helpful for us to face the future carefully but rationally.【日 期】2008-10-25【关 键 词】改革开放/婚姻法/妇女权益the Reform and Opening Policy/marriage law/women's fights and interests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98(2008)06-0011-05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间,我国的法制建设和妇女权益保障事业取得了重大的进展。妇女权益的保障涉及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就法律层面而言,涉及各有其特定调整对象的相关法律。本文仅就改革开放以来的婚姻家庭立法(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婚姻法的修正)对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障问题,做一些简略的回顾和评述。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我们应当在现行法的基础上,探索进一步完善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法律机制的途径和方案。一1980年婚姻法的起草始于改革开放前夕的1978年冬,该法是在1980年9月10日通过,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这部法律的颁行,是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建立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需要,是保障公民婚姻家庭权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安定团结、妇女解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拨乱反正的历史背景下,它的问世,使在“文革”十年中遭到严重破坏的婚姻家庭法制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二部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的制定是全国妇联率先倡议和推动的。在1978年7月召开的第四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上,来自各地的代表共商新时期的妇女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计。关于婚姻家庭领域的情况、问题和对策,是这次大会的主要议题之一。代表们提出的修改婚姻法、制定新婚姻法的建议,反映了广大妇女的共同愿望。会后,以全国妇联主席康克清同志的名义,向中央报送了《关于再度建议修改婚姻法向中央的请示报告》①,根据中央的批示,同年11月成立了由全国妇联牵头,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修改婚姻法小组,下设办公室,随即启动了修改婚姻法、起草新婚姻法的前期工作,在修改婚姻法小组的领导下,起草了六次新婚姻法的草案,后期工作则是由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完成的。1980年婚姻法对1950年婚姻法的修改和补充,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关于总则、结婚制度、家庭关系、离婚制度等方面的修改和补充,此处不拟评述。关于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保障问题,该法是通过几种不同的方式加以规定的。一是有关男女两性平等共享的婚姻家庭权益的规定。二是有关对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予以特殊保护的规定。三是某些规定虽然同样地适用于男女两性,但就其实际针对性而言则有利于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规定。笔者认为,1980年婚姻法对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保障,可以通过以下数例加以评析。1、关于男女平等原则1980年婚姻法重申了1950年婚姻法中的原则性的规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新法将原法中所称的男女权利平等,改称为男女平等。这个看来似乎很细小的提法上的差别,过去往往被人们所忽略。两字之差,其中实有深意存焉。男女权利平等是指两性法律地位平等或机会平等,立法的价值取向,应当是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两性在实际生活中的平等或结果的平等。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不仅要有两性在法律上的平等的规定,还要有根据实际情况促进两性在事实上平等的规定。男女权利平等和男女平等这两个提法,前者不能包容后者,后者则是可以包容前者的。这个提法上的修改,是对男女平等在认识上的深化,对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乃至其他权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2、关于传统习俗的改革1980年婚姻法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这一规定有利于破除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家庭观念和妇从夫居的旧俗,有利于消除有女无儿户的思想顾虑,克服此类家庭特别是农村地区此类家庭的实际困难,对推动计划生育和保障妇女权益也是十分有利的。②与1995年婚姻法相比较,1980年婚姻法扩大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除夫妻、父母子女外,祖孙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均被纳入调整范围。在祖孙间的抚养问题上,祖父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的权利义务是一律平等,并无区别的。我国的传统家庭历来是重父系亲、轻母系亲,重男系亲、轻女系亲的。代之以父母双系并重,男系女系一视同仁的规定,是实行男女平等的亲属制度的必然要求。3、关于夫妻财产制1980年婚姻法以婚后所得共同制为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关于法定夫妻财产制的规定虽然过于概括、过于原则,却比1950年婚姻法中的相应规定更明确,尤为重要的是,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财产的归属,为构建约定夫妻财产制作了立法上的尝试和准备。在现有的社会条件下,采用婚后所得共同制,并以夫妻财产约定作为必要的补充,是有利于保障已婚妇女财产权益的。4、关于离婚的法定理由对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纠纷。1950年婚姻法中仅有程序性的规定,而无有关离婚法定理由的实体性的规定,准予或不准离婚的原则界限,实践中是以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的。1980年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概括性的离婚法定理由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离婚问题的基本观点,是我国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长期经验的总结,有利于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又就如何适用这一概括性的规定,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作过多次司法解释,使其在适用中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现实生活中,出于种种原因,要求离婚的妇女遇到的困难或阻力,往往大于男方,关于离婚法定理由的规定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是有助于妇女行使离婚自由的权利的。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生活和广大人民的婚姻生活经历了巨大的变化。1980年婚姻法的原规定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在新的形势下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实际需要。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必须通过立法措施制定相应的有效的对策。我们应当充分肯定1980年婚姻法的历史功绩,包括它在保护妇女婚姻家庭权益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但是,这部法律的不足之处也是很明显的。首先,该法本身原来就存在较多的立法空白,对某些应当具备的制度未作规定。其次,该法的若干规定已经滞后于现实。这些缺陷,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变化逐渐显现的。结婚法中仅有婚姻成立要件的规定,欠缺有关无效婚和可撤销婚的规定;原有的夫妻财产制,与已经多元化、复杂化的婚姻家庭财产关系不相适应;面对离婚率的增长和离婚原因的变化,需要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离婚制度,凡此种种,都充分表明了修改婚姻法的必要性。从1996年10月3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将修改婚姻法补充列入该届人大的立法规划,到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历时5年有余。婚姻法的修改,是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制的重要步骤,上述决定的内容多达33项,与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重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关于总则章中的禁止性条款和导向性规范为了保障婚姻法各项原则的贯彻实施,修正后的婚姻法在禁止性条款中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上述违法行为的受害人以女性为多,增设这些规定,加强了对妇女人身权利的保护,在新增设的第4条中规定了婚姻双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即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这项导向性的规定,集中地体现了婚姻法的立法宗旨,反映了包括女性在内的家庭成员建设和谐家庭的共同愿望。2、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修正后的婚姻法在结婚章中增设了有关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其内容包括婚姻无效的原因,婚姻撤销的原因、程序、请求权人和请求权行使的期间,以及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等。在出于某些原因导致的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等违法婚姻中,妇女深受其害。有了关于婚姻无效和撤销的规定,可使她们摆脱违法婚姻的困境,并可使她们在违法婚姻终止时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3、关于法定夫妻财产制和夫妻财产约定与1980年婚姻法颁行时相比较,现实生活中的夫妻财产关系已经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表现在客体范围、发生途径、财产价值、权利形态以及涉外婚姻、区际婚姻中的财产关系等诸多方面,经过婚姻法的修正,改进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规范了夫妻财产约定,对法定夫妻财产制,分别规定了婚后所得共同制中双方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在共同财产制的前提下,为一方个人的财产权利提供了适度的空间。对夫妻财产约定,规定了约定的内容、形式以及约定的对内和对外的效力。在约定的对外效力问题上,兼顾了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和第三人的财产权益,有利于保护社会交易的安全。上述各种规定,当然适用于婚姻双方,对增强已婚妇女在财产权利上的主体性和独立性,也是有其积极意义的。4、关于离婚法定理由的具体化修正后的婚姻法在肯定和保留原法中的概括性、原则性规定的同时,还为离婚的法定理由增设了若干列举性、例示性的规定。符合法定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法条中列举和例示的情形,包括一方有重婚,有配偶且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等违法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此类行为的实施者往往是男性多于女性的。离婚法定理由具体化的后果之一,是妇女行使离婚自由的权利得到了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此外,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无效的,也应依法准予离婚。关于一方为失踪者的离婚问题,修正后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失踪与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关,此类案件是不可能进行调解的。除上述各点外,修正后的婚姻法还有若干有利于保障妇女权益的规定,包括在法定期间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如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不适用须得军人同意的规定等。此类规定在离婚妇女的财产权益方面更为具体详明。例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照顾女方的权益;关于离婚时的经济补偿、生活帮助、损害赔偿等规定,在适用中实际上多以女方为受益人。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章中的许多规定,更是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必要措施。三新中国成立后的半个多世纪以来,婚姻家庭法经历了从与民法分离到向民法回归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颁行,标志着婚姻家庭法在立法体制上已经向民法回归。民法的法典化,将婚姻家庭法规范体系纳入法典化的民法,作为其中的一编(婚姻家庭编或亲属编),将进一步实现婚姻家庭法在体系结构、编制方法上向民法的回归。民法的法典化是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制的大好时机,在婚姻家庭编或亲属编中增设若干保障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规定,不仅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完全可行的。鉴于2001年对婚姻法已作修正,起草民法婚姻家庭编时似不可能有大幅度的修改和补充。本文仅就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法律保障问题,提出以下数项具体的立法建议。一是增设有关亲属制度的通则性规定。婚姻双方和家庭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都是以亲属身份关系为其客观依据的。这些通则性规定,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某些与此原则不符的亲属称谓,也要在法律用语上予以更正。例如,目前仍将父之父母称为祖父母,母之父母称为外祖父母,子之子女称为孙子女,女之子女称为外孙子女,这显然是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家族制度的历史孑遗。沿用这些称谓,会给人们带来内外有别,重男轻女的消极影响。笔者建议将父之父母和母之父母统称为祖父母,将子之子女和女之子女统称为孙子女。这种亲属称谓的改革并非小事一桩,会对消除性别歧视,保障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具有潜移默化的积极作用。二是将有关配偶权的规定纳入婚姻家庭法的规范体系。这里所说的配偶权,是夫妻人身关系方面各种权利和义务的集中概括,也是夫妻财产关系方面各种权利和义务借以发生的根据。将配偶权作为夫妻关系法中的一个上位概念,在法理上并无不妥之处。为什么在亲子法、监护法中可以有亲权、监护权等规范,而不可以在夫妻关系法中有配偶权的规定呢?在修改婚姻法的过程中,配偶权问题曾屡受质疑,那种将配偶权仅仅归结为性的独占权的说法,显然是对配偶权的严重误解。在法律上肯定配偶权,并通过必要的立法措施防止对配偶权的侵害,可以使那些往往在婚姻中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方的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法律保障。三是进一步完善约定夫妻财产制。现行法中有关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是以财产归属问题为其主要内容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与对财产关系的静态调整相比较,对财产关系的动态调整更加重要。因此,应当将财产的经营、管理等问题纳入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采用分别财产制的夫妻,一方将财产委托另一方经营、管理时,应当适用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显然,进一步完善约定夫妻财产制,对保障已婚妇女的财产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四是增补有关离婚法定理由的列举性、例示性规定。现行法中有关规定并不到位,具体地列举和例示的仅有四项。哪些情形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尚需进一步作出必要的解释。为了加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增补若干列举性、例示性的规定是十分必要的。规定的增补应当从实际出发,过去的某些司法解释可供参考。笔者认为,一方患精神病久治不愈;一方有生理缺陷,无性行为能力;乙方被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其犯罪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一方有杀害或严重伤害另一方的意图(有犯意表示或预备行为即可认定,不以杀害未遂或者伤害未遂、既遂为必要条件)等,均可纳入上述列举性、例示性规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增补这些规定,对女方婚姻权利的行使来说是利大于弊的。五是扩大离婚时经济补偿和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现行法中有关离婚时经济补偿的规定,其适用范围仅仅限于采用分别财产制的夫妻。在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夫妻均采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即婚后所得共同制,约定采用分别财产制的并不普遍,或者可以说是并不多见。因此,这种规定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实,采用法定夫妻财产制的亦可适用这种经济补偿制度,只要符合法定情形,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将离婚时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扩及采用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夫妻,在具体操作上并无困难,可在离婚时的财产清算中与共同财产的分割一并处理。有人说,采用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可对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并无适用经济补偿的必要。这种说法是有失偏颇的。行使经济补偿请求权和受到照顾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问题。两者的区别是泾渭分明的,现行法中有关离婚时损害赔偿的规定,对赔偿请求权的发生依据作了严格的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满足无过错方的合理要求。建议在已有的规定外,增设关于赔偿理由的概括性、补充性的规定。因其他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的事由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也有权要求过错方予以赔偿。在现实生活中,离婚时的经济补偿和损害赔偿,权利人以女方居多,义务人以男方居多。扩大这两种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保障离婚妇女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注释:①早在第四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前的1978年8月,全国妇联已向中央报送过关于修改婚姻法的请示报告。②经2001年对婚姻法的修正,已将这一规定中的“也”字删去,进一步突显了男女平等的立法精神和已婚妇女的主体性。

有关我国《婚姻法》中损害赔偿制度的几点看法内容摘要:《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的依据,使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有了进一步的完善。但是该制度在实践操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使得对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显得不足。本文就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基础,确立的意义,损害赔偿的要件,适用条件,赔偿义务主体的范围,以及实际操作中的归责原则等问题进行了论述和探讨,并提出了一些现实存在的问题及自己的看法与建议。关键词: 婚姻的契约本质 损害赔偿 婚内损害赔偿 举证责任(一)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基础有学者认为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依据源于民法上的侵权损害赔偿。对破坏婚姻关系的行为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责任,依照侵害名誉权的法律处理。也有观点认为应将破坏婚姻关系认定为侵害配偶权的民事责任,实行精神损害赔偿。本文认为:确立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依据在于婚姻的契约本质。长期以来,我国并没有采用婚姻契约理论,传统认为“婚姻是男女双方精神上的结合”,“爱情是不应该用金钱来衡量的”,更有反对确立婚姻损害赔偿的人士认为:损害赔偿制度违反了婚姻的伦理本质,并使婚姻关系商业化,法律解决道德的问题是不妥当的等等。总之,这是因为对婚姻的本质存在不同看法而导致的不同结论。婚姻是男女双方为共同生活的目的而依法结成的以人身和财产权利义务为内容的一种民事契约。就是说,婚姻的本质是一种契约,而契约不仅强调权利,更强调自由。因此,我们可以说,婚姻意味着自由。法律上的婚姻自由制度的根据就是契约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我国采取结婚登记主义,这说明,婚姻契约的缔结必须严格依照婚姻法进行。它的内容就是夫妻双方各自所享有的婚姻权利和各自所应履行的婚姻义务。这种权利义务包含了人身和财产两个方面;而且婚姻当事人可以选择离婚来解除这种权利义务,即婚姻契约的解除。以上内容均可反映出婚姻的契约本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就是从婚姻救助措施的角度来反映婚姻的“契约”本质的。我国修改前的婚姻法并无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而国外立法却早在几百年前就确立了这项制度。如1791年法国《宪法》、法国民法典、墨西哥民法典均确立了这项制度。婚姻的“契约”本质在我国长期受到禁锢,在封建社会,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是极不平等,妇女的地位极其低下。长期以来,人们似乎承认婚姻是一种契约,仿佛就是把婚姻看成了一种可耻的交易。所以应当说,这种理念回避了婚姻关系的本来面目,也限制了婚姻自由原则的贯彻和实现。所以妇女在婚姻关系中基本没有什么合法权益,当婚姻关系破裂时,更谈不上合法权益的保障。近年来,随着民众“契约”理念的渐趋深入,有关婚姻本质的认识也越来越明晰。并且,这种认识已经反映到婚姻立法上来。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正是基于婚姻的契约本质而确立了损害赔偿制度。尤其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过错方已经严重违反了婚姻契约之义务,理应承担损害赔偿之责任。(二) 《婚姻法》确立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2001年,我国《婚姻法》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意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目前社会形势下保护婚姻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有利于警示、惩罚重婚,姘居,通奸,婚外恋,家庭暴力等过错当事人的行为。(2)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公序良俗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在人们对包二奶,通奸,姘居等行为日渐麻木漠然 ,社会风气日渐沦下的今日,用法律的手段,来提高道德的认识是必要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树立崇尚法治婚姻,道德家庭的理念。(3)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完善婚姻家庭法,加强民事法律制度的需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之一,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4)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司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需要,也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从以往的司法实践看,由于我国原婚姻法没有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只能按照分割共同财产时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操作。但是在财产很少甚至没有财产的情况下,该照顾原则根本无法适用,无法给予无过错的受害方以公平合理的保护;同时使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制裁。因此,让司法有法必依,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至关重要。有反对该项制度建立者认为:损害赔偿制度违反婚姻的伦理本质,而惩罚第三者是用法律干涉私人的感情世界,道德问题不能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并且容易造成侵犯他人隐私,捉奸成风的不良风气,司法介入婚姻过错的调查,取证困难,诉讼成本高,操作难等等。笔者认为,婚姻关系是建立在夫妻双方感情的基础上的,但婚姻关系的维护除了需要感情的积极因素,也需要法律制度的介入。婚姻法有伦理道德方面,但更多的确实法律制度。如前所述,我国采用结婚登记主义,婚姻这项契约必须严格依照婚姻法缔结。它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巨大利益,更涉及社会利益,理应受法律的严格保护。调查难,诉讼成本高不能成为反对立法的理由。三峡大坝水利工程难、成本高,为什么国家还要建设?因为它建成后的社会效益可观。那么建立婚姻法上的损害赔偿,其社会效益,也具有长远的精神效益!(三) 损害赔偿的要件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行为具有违法性。这是损害赔偿的客观行为要件,即过错方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或婚姻契约对婚姻义务的要求。请求权人有受损害的事实。这是损害赔偿的客观后果要件,即享有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事实上,也只有当无过错一方有损害事实时,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需要强调和补充的是:通说精神损害赔偿要有精神损害的事实。因为精神本身是抽象的,又要求它用法律所要求下的事实状态表现出来更难。在学理上为了解决精神损害存在的客观性,有学者和实务者将精神损害分为“名义上的精神损害”和“证实的精神损害”。所谓“名义上的精神损害”又称“形式上的精神损害”,只要受害人有举证侵害人的侵权行为明确存在的表现形式,依一般的认识水平,相信受害人确实存在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法律则推定这个损害的真实性。所谓“证实的精神损害”也称“实证的精神损害”,法律不能推定受害人是否存在精神损害的真实性,受害人必须举出证据加以证明是否存在心理上,身体上,精神上受到损害。笔者认为:通说要件所述的精神损害的事实应理解为是“名义上的精神损害”。只要有侵害婚姻家庭的危害行为的存在,即推定受害方存在有精神损害而无须再辅以证据加以证明。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这是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要件,即违法行为与无过错一方的损害事实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四) 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文中在阐述中一直强调婚姻的损害赔偿,而非离婚的损害赔偿。这正是本文的重要观点之一——确立独立的婚姻损害赔偿制度,支持婚内损害赔偿。《婚姻法》第46条适用的条件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应该理解为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提起确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吧?那么,如果婚姻一方当事人不要求离婚就不能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么?难道说无过错方要想得到赔偿就必须以离婚为代价么?笔者认为,这种规定,无疑使离婚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形成了一种“强行配售关系”,如果婚姻一方当事人想主张损害赔偿,那么离婚便成为了一种“强制搭配品”,否则损害赔偿就无从提起。然而离婚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两种本质截然不同的权利。离婚请求权是基于婚姻关系的破裂而主张夫妻关系的解除,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基于违背婚姻法所规定的义务的违法行为而主张受损权益的法律保护。因此,应将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作为一项独立的请求权,取消以离婚为前提的限制,支持婚内损害赔偿的请求。也许有人认为这种赔偿没有什么意义?判来判去都是一家人的财产。但笔者认为,这样界定是有意义的。它可以整体提高人们对家庭、对婚姻义务的重视,起到警示的作用,而对有过错一方进行惩罚和教育,即体现了法律的威力所在,又有利于过错方悔悟,使其“回头是岸”,促进家庭和社会的稳定。如果一定要以离婚为代价,对无过错一方也是不公平的。并且对于这种因婚内赔偿无过错方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亦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家庭是社会的组成细胞,其稳定与否,在一定因素上关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如果确立这种独立的赔偿请求权,从长远的角度看,其社会效益,精神效益都是可观的。(五) 损害赔偿义务主体范围的界定《婚姻法》第46条,在责任主体上界定模糊。从条文分析,损害赔偿义务人限制在夫妻双方的范围之内,这使得受害人在权利保护上受到影响。实际上,是免除了有过错的第三方的连带责任。无过错方可否向“第三者”主张赔偿呢?笔者认为可以。第三者介入他人的婚姻,是对现行法律保护的婚姻制度的破坏,同其他的违法行为的本质是相同的,而不仅仅只是道德问题,法律必须做出否定的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制止,制裁。因为配偶一方与婚外第三人重婚、姘居、通奸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过错方有错的同时,第三者也大都有过错,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无过错方不应在离婚诉讼中向第三者主张权利而应另行提起侵权之诉;如果像本文第四点所述的,允许婚内赔偿的话,无过错方则可以以有过错的配偶和第三人为共同侵权人提起侵权之诉。有的专家、学者称“惩罚第三者有可能导致捉奸成风,司法上难以操作。”笔者认为:只要第三人插足于他人家庭并有重大过错,如重婚、姘居、长期通奸,及导致他人离婚的就应受到民事制裁,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亦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追究第三人责任体现了一种立法价值取向,维护公序良俗。当由道德约束的问题超越了社会文明的底线,则需要法律来维持它的正义和标准。如果法律对第三者的重大过错视而不管,仅对离婚过错方进行惩罚,将达不到法律所预期的预防,警示及教育,惩戒作用。而且设立向婚姻损害第三方主张损害赔偿的制度也是多数国家法律的通例。(六)婚姻损害赔偿制度在举证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权主张损害赔偿的是“无过错方”。其意味着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为归责的最终要件。这样举证的责任就落在了无过错的受害一方。在单纯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下,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者要求其承担举证责任,对这一证据的采集要求在婚姻家庭领域存有相当的难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为若干解释)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权利主张者如何来证明配偶与婚外异性该种关系的持续性、稳定性呢?有些权利主张者在束手无策的情况下,雇佣私家侦探或干脆自己充当起私家侦探的角色,期望借助这些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权利请求。但往往会由于收集证据材料及运用证据不当而引发权益之间的冲突。譬如,将捉奸照公布于众,可能引发配偶一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律保护与第三者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的冲突;将同居的事实大肆渲染,可能引发配偶一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律保护与第三者名誉权的法律保护的冲突等等。当然,有相当一部分权利主张者根本无法提供此方面的证据材料。在种种状况下,一味地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便可能导致该种局面:由于证据的不足或缺乏证据,权利主张方的请求权实现不了,应承担责任的一方则可逃脱法律的惩处。法院的法官明知存有侵权的事实却苦于证据的缺乏而无法对被侵犯的民事权益给予相应的民事救济。在该种局面下,损害赔偿制度确立的立法价值,其所透析的立法精神便荡然无存。笔者认为:适当适时适地地采用过错推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会加大受害方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如果可以这样操作,那么有相当一些问题可以得到解决。“我们主张,无过错责任或者特殊侵权场合,我国民法应借鉴法国的经验,侵权人侵害自然人物质性人格权,无论侵权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换言之,在受害人之物质性人格权遭受侵害,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场合,可以适用过错责任,也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正由于过错推定是从保护受害人利益考虑而产生的,其主要目的是对受害人提供救济, 因此笔者认为可以也应该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例如在重婚、与婚外异性同居等情况下,无过错方要求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应采用过错推定的原则,由过错方对其对精神损害的后果没有过错进行举证。正如本文前面所述,“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 确立婚姻法的损害赔偿制度源于婚姻的“契约”本质,更何况婚姻家庭关系是感情色彩非常浓厚的民事法律关系,它具有强烈的伦理道德性,复杂性,会使婚姻家庭领域随时可能出现法律所预料未及的新情况、新问题。过错推定原则也会有助于对此类婚姻家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整。同时,也加大了对无过错受害方的保护力度。综合前六方面的论述,笔者在婚姻损害赔偿制度方面存在了以下的看法及建议: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源于婚姻的“契约”本质;确立这项制度是我国目前婚姻家庭观念“世风日下”,恢复道德伦理的公序良俗的需要;对于婚姻法中的精神损害应理解为“名义的精神损害”为宜;损害赔偿不应局限在离婚条件之下,亦应及于婚姻持续的过程中;损害赔偿的义务人应包括有过错的配偶一方和第三人(权利主张者以何名义诉之在所不问);适当适时适地的采用过错推定原则来加大无过错受害方的保护力度。参考文献:(1)王利明 主编 《民法侵权行为法》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王利明 主编 《民商法研究》(3)林秀雄《婚姻家庭法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4)李银河 马忆男 主编《婚姻法修改论争》光明日报出版社(5)关今华 主编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与评算》(6)杨遂全《新婚姻家庭法总论》,法律出版社(7)杨大文主编:《亲属法》,法律出版社(8)李绍章:《点评新婚姻法》

统婚姻制度区域 1.浅析我国无效婚姻制度 2.我国“事实婚姻”制度的弊端与法律对策 3.论婚姻的成立 4.《婚姻登记条例》利与弊 5.中国妇女保护的立法不足 6.浅析抚养制度的完善 7.试论探望权的实现 8.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分析 9.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 10.关于离婚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11.法定离婚理由之探析 12.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 13.家庭调解制度在中国的命运 14.离婚过程中和离婚后对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 15.军人婚姻法律保护的利与弊 16.婚姻家庭法律在未来民法典中的地位 17.一夫一妻制度的法律保护 18.浅析可撤销婚姻制度 19.浅析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 20.离婚标准之探讨 21.亲权制度研究 22.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研究 23.“婚内强奸”的立法研究 24.从平等原则看我国婚姻家庭中的男女平等 25.我国夫妻债务制度探讨 26.╳╳地方婚姻调查 27.浅析我国婚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8.违法婚姻问题研究 29.“感情确已破裂”解析 30.我国离婚救济制度研究 31.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关系的辨析 32.离婚损害赔偿之立法完善 33.居住权在婚姻家庭法的保护和实现 34.浅析中国古代的特色婚姻制度 35.从三部婚姻法看我国婚姻家庭理念的变迁 36.完善我国亲属抚养制度的几点思考 37.公证在婚姻法中的效力和地位 38.农村事实婚姻的状况与法律对策 39.夫妻侵权制度研究 40.准婚姻制度研究 婚姻家庭法哲学区域 1.婚姻法适用的道德机理 2.近现代法上婚姻本质属性研究 3.公平原则在离婚案件中的适用 4.试论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及其实现 5.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理念研究 6.关于配偶权的探讨 7.婚姻登记证的法律效力 8.“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法律分析 9.婚姻契约制度研究 10.婚内强迫性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 11.中国古代╳╳时期妇女法律地位探析 12.夫妻人身关系探析 13.“代孕”技术的法律反思 14.妇女人格独立制度研究 15.侵犯配偶权行为的法律规制 16.婚姻自由原则的法理分析 17.试论事实婚姻中的离婚问题 18.中国古代“抢婚”现象的法律分析 19.亲属法立法可行性探讨 20.婚姻自主权探讨 婚姻法学前沿区域 1.变性人及其原婚姻关系处理 2.同性恋(婚)的法律对策 3.婚前体检存废论 4.婚姻登记行为可诉性研究 5.试论准婚姻关系 6.“保卫婚姻俱乐部”的合法性探讨 7.浅析婚内索赔 8.对离婚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9.“性骚扰”法律问题研究 10.婚约的法律性质 11.“闪婚”的法律分析 12.人工生殖中的父母子女关系研究 13.试析“回族女子不外嫁”的习俗 14.同居者的权利义务探讨 15.关于大学生婚育权与高校管理权(或大学生受教育权)的探讨 16.婚内侵权赔偿制度研究 17.“半路夫妻”法律问题研究 18.“试婚”(或“试离婚”)的法律问题分析19.婚姻保险制度研究 20.“同性恋”婚姻立法趋势研究 21.浅析婚介所的法律地位 22.论服刑人员的结婚权 23.“换亲”的法律分析 24.浅析和谐社会与性别平等 25.网婚的法律分析

家庭教育方面的研究生论文

通常认为:家庭教育是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其中首先是父母)对其子女实施的教育。下面是我网络整理的家庭教育论文以供大家学习。

家庭教育论文(一)

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学校的教育固然重要,但是父母家庭的影响也绝不能够忽视。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参与,才有可能为青少年的教育提供良好环境。目前有些家长把目光盯在了学校教育上,完全忘记了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的重要影响,或有些父母虽然了解家长的责任所在,但教育方法陈旧落后,没有适应当今青少年发展的客观需要,种种现象都暴露出了家庭教育方式的不足,因此如何有效的开展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综合素质培养过程中必须思考的课题。

加强代际沟通,注重感情交流

家庭中的两代人由于年龄、社会经历的不同,在心理、行为、价值观、道德观以及生活方式上都存在着差距,人们把这种差距称为“代沟”,以表示两代人之间的不同。家庭中代沟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且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我国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代沟可能更为明显。但是做父母者不能任由“代沟”的进一步拉大,应尽其全力努力缩小家庭代际之间的差距,加强代际沟通。首先应该承认彼此之间的差距。其次要经常互相沟通,避免“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产生。只有沟通才能相互了解对方的真实想法。再次,要抱着正确的态度进行沟通。要学会从对方的视角思考问题,尤其是做家长者,由于阅历、心理、经济等方面的优势,更要主动地学会从子女的角度思考问题,学会“换位思考”。最后,就是家长要逐渐学会采取折中和包容的态度解决问题。父母一定不要轻易否定子女,要学会在互爱的基础上,对于非原则性问题要相互迁就。至少可以部分的采纳子女意见。家庭是充满感情的地方,家长和青少年之间的沟通要以情感交流为坚实的纽带,尽量避免生硬的说教。父母要与子女之间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父母应常与子女交谈,一起做游戏、共同郊游等。通过一定的家庭活动增进相互感情,同时掌握孩子的成长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家长和子女保持深厚的感情和及时的沟通,了解青少年成长的真正状态,是实施有效家庭教育的关键。

重视心理健康,正确对待逆反心理

现在青少年的学习压力比较沉重,中国家长中抱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理的大有人在,无形之中也给孩子增加了更多的压力。其实青少年的成长,学习成绩虽然重要,但是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更为重要,尤其是心理的健康与否是当今做家长者不可忽视的方面。父母要时刻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尤其是在其成长的过程中,当表现出所谓“逆反心理”的时候,家长一定要采取正确的态度来面对孩子们的“逆反”,防止造成心理问题的出现。逆反心理的形成原因有很多,涉及很多方面。比如,很多时候,孩子不一定是逆反,只是因为父母与子女的沟通不畅造成的。可能是孩子说了一句话,家长觉得不满意了,就大声教训,孩子受到刺激,也变得大声对抗,或以沉默对抗,或以反叛行为对抗……长此以往,孩子可能就形成了反叛。再者,有时孩子不满意父母的某些行为,但又不便说出来,便会以行为来表现自己的不满。另外,和家长的教育方法也有关系。有的家长教育方法过于专制,总是以命令的口气与子女说话,要孩子顺从一切,这类家长若是碰到个性温和的孩子,可能就会顺从父母的权威,若是遇到个性刚强的孩子,则会反弹。反弹的结果,便会形成所谓的逆反行为了。前苏联著名教育家A•马尔库沙认为,教育的伟大艺术与普通教育技巧的不同之处,正在于善于准确地把握分寸。教育方法的科学性是减少青少年逆反心理产生的重要因素。孩子若有少许的叛逆行为,父母不必大惊小怪,认定孩子开始变坏了,而应该像以前一样的关怀他。到了一定阶段这种叛逆的行为一般会自动消失。因此家长一定要学会用冷静的态度来对待子女的反叛。青少年在反叛的时候,言语和行为常常如急风暴雨,难以自控,但家长却一定要冷静。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对青少年不恰当的行为,家长应开诚布公地说出来。注意:一定要针对具体的行为,轻易不要对孩子的人格做出负面评判,否则会造成孩子的防卫心理,使其不甘心认错。对待孩子的一些问题,家长最好是进行引导而非教导,启发青少年自己进行思考。

全面评价,善于发现优点

在家庭教育中,如何正确评价孩子以及评价孩子的行为对于进一步教育引导青少年成长作用显著。有些父母非常吝啬赞扬之词,似乎自己的话语具有神奇效果,只要一开口表扬孩子,孩子马上就会骄傲自满。因此有的家长是绝对不肯表扬孩子的,甚至在孩子显而易见的成绩面前,也十分珍惜自己的言词,最多轻描淡写的说上几句;甚至有的家长还会鸡蛋里头挑骨头,借机批评几句,美其名曰:防止孩子骄傲自大。青少年,在生活中希望得到家长、教师、社会认可的愿望是很强烈的。这是人生成长过程中的必然阶段。只有得到认可,才能进一步地激励孩子,促使其更好的发挥自身的能量。在众多的认可声中,来自于父母的认可又是十分重要的。这在年龄越小的孩子身上表现的越明显。若此时家长不能给予恰当的评价,便会极大的挫伤孩子的积极性,甚至会在孩子的心理上造成一定的影响。国内外有许多报道显示,有的人在其一生的奋斗中,其实就是在圆他儿时的梦———得到父母的认可。父母全面中肯的评价,对青少年的成长十分关键。因为父母的忽略和轻视,从而丧失信心走入歧途的孩子不乏其例。对于青少年的努力,做父母的,其实完全可以给予适当的“高”评价,即尽力给予正面的优良评价,尽量发现孩子们的优点。这种良好的信号及时反馈到孩子的脑海中,会极大地激发孩子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挖掘出孩子在某一方面的潜力。做家长的,切不可因为过分爱惜自己的赞语,从而抑制了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总而言之,家庭教育和青少年的成长有着密切关系。科学合理的家庭教育方式会使教育效果事半功倍。

家庭教育论文(二)

一、社区家庭教育的内涵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的研究甚多,而对社区家庭教育的研究很少,对于有关社区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笔者通过使用不同关键词,在不同数据库进行了文献查询。通过研究其内容发现,国内相关文献多停留在以某市为例阐述该地区社区家庭教育现状,对社区家庭教育的定义还没有具体的研究。国外的社区家庭教育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方面指社会学校对父母进行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称职的好家长的专门化教育,即对父母开展的有关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另一方面是指社会组织和公益团体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弱残儿童进行的教育和救助。可见,社区家庭教育是社区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共同体,与社区教育密切相关,与家庭教育同音共律,但它与二者又存在很大区别。首先,社区家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载体不同,家庭教育主要以家庭为载体,而社区家庭教育则以社区为依托,相比家庭教育而言,在实施广度上要宽泛得多。其次,父母在社区家庭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的定位不尽相同。《辞海》将家庭解释为由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亲属间的共同生活组织。在这个共同的生活组织里产生的相互之间的教育就是家庭教育。正如力的作用是相互一样,家庭教育本身也是相互的,父母在对子女进行教育的同时,父母自身也受到教育。社区家庭教育的主体则以第三方形式展现,目前我国的社区家庭教育主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部分由社会教育机构参与,父母则变成了纯粹的受教育对象。广义上的社区教育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的产生,如原始社会的燧人氏钻燧取火,教民熟食;神农始作耒耜,教民耕种都是社区教育,只是这种社区教育带有一定的自发性和无组织性。现代社区教育则以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为基本标志,其教育对象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并根据不同社会层次的不同社会需求,形成了不同教育模式和教育内容的社区教育。社区教育一般以整个社区居民为教育对象,如给居民创造良好的娱乐环境以丰富居民业余生活、为居民创造良好的职业培训以提高就业率等。当现代社会问题更多反映在家庭教育上时,社区家庭教育便从社区教育中分流出来,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独立发展。不管是社区教育,还是社区家庭教育,都无疑对我国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深远而积极影响。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家庭和社区实际情况,笔者将社区家庭教育定义为:在社会大环境的支持系统中,社区管理者通过各种组织形式的社区工作和社会服务对家长和未成年人开展的一种新型教育。

二、社区家庭教育的功能

教育的功能即教育所具有的作用和影响。社区家庭教育作为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的符合现代教育标准的新型教育,不管是在微观个体上,还是在宏观整体上,都具有多重功能。

(一)优化功能

第一,社区家庭教育是提升家长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中国的传统教育和传统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桎梏了家长的教育思维。长期以来,家长总是把“自我理想”教育和对孩子的理想教育混为一体,不仅把自己认为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追求灌输给孩子,还把自己在成长经历中的遗憾和没有实现的理想抱负强加在孩子身上,以满足自身的成就感。很多家长过分关注分数,盲目攀比,忽略了孩子在学习过程中的情感体验,这些不当的教育方式让家长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备感无所适从。社区家庭教育的目的在于为家长提供科学的育儿方式,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更好地指导孩子,发挥家庭的教育功能。因此,开展社区家庭教育可以促使家长提高自身的素质,反思自己现有的教育方式,更新家长教育观念,提高家长教育子女能力。第二,社区家庭教育是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有效手段。除学校以外,社区是青少年接触最多的社会场所,他们探索新知,休闲娱乐,健康锻炼以及社交学习等活动很大一部分都是在社区中完成的。当今社会青少年中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父母大多工作比较忙,很多都是跟着祖辈一起生活,监护人不当的教育方式和家庭环境给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带来很多负面影响。因此,教育他们合理安排好在学校之外的时间,引导他们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外活动,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等成为社区家庭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三,社区家庭教育是增强社区工作者职业技能的必要方法。社区工作者是社区家庭教育的中坚力量,是社区家庭教育的贯彻者和执行者,是办好社区家庭教育的重要保证。社区工作者尤其是社区教育工作者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了社区家庭教育工作效率的高低。因此,从事社区家庭教育工作,对社区工作者来说既是服务群体、服务大众的任务,又是挑战自我、提升自我的机会。开展社区家庭教育有利于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有利于提升社区工作者的身心发展水平,有利于塑造高职业道德、高工作能力、高知识水平的综合型社区管理人才,有利于引导社区管理者进行正确的角色定位和角色融入,在充分发挥他们才能的基础上也大大提高了社区管理部门的办事效率。

(二)协调功能

第一,协调亲子关系以提升家庭教育质量。家庭是子女成长的第一驿站,亲子关系是子女人生中的第一人际关系,对于儿童和青少年的认知、情感及人格各方面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的家庭教育总是树立家长的绝对权威,孩子只能顺从,直接导致了亲子矛盾和亲子冲突,令不少家长陷入教育困境。在社会大转型时期,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正面临着巨大的时代变化。社会问题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孩子成长,如单亲家庭和留守儿童越来越多;父母追名逐利的行为导致子女的价值观偏颇;祖辈带孩子致使孩子骄纵无理,形成了性格缺陷等。这些不良的家庭教育现状需要一个科学合理的导航帮助其矫正。社区家庭教育正是在终身学习理念的指引下,改变以往单向、权威的家庭教育模式,将未成年人的家庭打造成一个不受世俗影响的成长乐园,使家长与子女之间建立起民主、平等、互动的亲子关系,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出路。第二,协调社区人际关系以提升社区管理水平。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村委会向城市社区转化,但城市化的衡量标准不应该只是关注这种简单的转化,应更多的关注转化后的社区管理和发展问题。据笔者访谈发现,从目前的社区管理模式来看,居民与社区工作者交流极少,只有涉及到“户口”、“生育”等行政问题需要履行行政手续的时候,居民才与社区管理组织有部分接触。可见,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的参与度低,故而对社区治理的满意度也不高,这从根本上都归因于社区管理组织没有解决居民切实问题。家庭教育问题作为一个普遍现象真实存在于几乎每个家庭,社区家庭教育的产生和发展又能实实在在为居民解决困扰他们的难题,这无疑是协调居民与社区管理组织关系的最佳契机,通过在社会工作和社会服务中增强居民与社区管理者的互动,社区工作者能了解到居民的各种意愿,居民又能对社区管理组织的职能和作用有更深刻理解,在良好的交流与沟通中,既完善了社区管理组织职能,又提高了居民家庭生活质量,起到了互利互惠的双赢效果。第三,协调社区工作者之间的关系以优化社区管理。社区管理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也是实现和保障社区有序、有效转化的重要内容。目前,社区居委会在自治实践中对自己角色认知不明显,很多工作者在自我角色定位中都出现角色冲突、角色混乱甚至自我职能异化。通俗讲,当前社区该怎么管,管成什么样,用什么策略管,哪块儿具体谁来管,管理部门没有明确方向和规划。很多社区的管理模式还沉浸在“官-民”的传统模式里,扮演着“道德和制度的绝对权威者”,作为一个准行政组织,他们一味地机械接收上级行政部门的命令和指示,继而盲目执行。事实上,这种管理模式早已不能适应当代社会和当代教育需要,社区家庭教育迫切需要一种“自下而上”的自治型社区管理模式,让社区工作者能在群众呼声中有目标、有方向的进行社区服务和社会工作,根据物尽其用、人尽其能的原则,使每个社会工作者都能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在自身工作岗位上运用自身才能做有价值工作,这便推动了社区工作者内部职能细化与分流,优化了社区管理结构。

(三)整合功能

第一,整合教育资源以实现教育功能的最优化。一方面,社区家庭教育将家庭教育的教育内容以一种科学合理系统化的形式呈现出来,使得家庭教育有理可循。社区家庭教育方案的推动包括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和科学文化教育,对为人父母者开展育儿知识和保教能力教育,对为人祖父母者提供祖孙相处之道的经验交流,等等。这些方案的实行既可以达到提高家庭教育的预期效果,又能够促进社区家庭教育课程的体系化建设。另一方面,通过社区为依托发展家庭教育方式,又无形中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乃至社会教育整合到一起,使教育成为有利于各方发展的大系统。不管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子女教育和成长问题占据着家庭教育重要地位。亲子沟通对于家庭的重要性不亚于亲师沟通对于学校。但无论是亲子沟通还是亲师沟通,都离不开家长、学校和老师的积极沟通与配合。社区家庭教育恰到好处地满足了家庭教育的需要,补充了学校教育不足,促使公共教育资源为社区家庭所共享,创造出最有价值的教育资源。第二,整合社区资源以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乃至和谐社会。整合与优化社区资源是社区家庭教育的重要保障,以多元视角,充分发掘社区资源功能,既为社区家庭教育服务,又服务了社会本身。首先,构建社区家庭教育相关法律体系,完善有关社区家庭教育的制度法规,既能让社区家庭教育有法可依,又能让社区生活有制度可言,促进社会治安。其次,在对社区家庭教育的经费投入中,也能完善相关社区服务设施,提高社区硬件设施质量,从而创造美好社区家园,为社区居民服务。再次,塑造一批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障家长和子女学习的基本人权,既优化了人力资源,提高了社会水平,又体现了人文关怀,促进了社会公平,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综上所述,社区家庭教育既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又满足了教育发展的需要,对参与者自身,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乃至整个社会都意义重大。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孩子的品质、性格养成主要依靠的是家庭教育而不是学校教育。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有关家庭教育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浅议当今家庭教育》

摘 要:随着现代文明的不断演进,教育已经成为我国亿万家庭的热门话题,家庭教育也越来越被家长们所重视,因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也是一所永不会毕业的学校,而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望子成龙是每个父母的心愿。而当今的许多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缺乏艺术,使家庭教育非但不能促进孩子健康成长,还使孩子在家庭教育中失去了应有的自然成长。家庭和教育有着天然的姻缘关系,因此家庭教育在我国的教育发展中会愈来愈重要。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为孩子提供一片成长的肥土,让孩子去发现生活的光点、人性的亮点、生命的真谛。本文从对子女影响的角度强调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根据实际情况列举出了现有家庭中的几种亲子关系,并分别研究了其对子女的影响,最后,就怎样让孩子拥有良好的家庭教育提出建议,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重视家庭教育,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关键词:家庭教育;子女;影响;健康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23-162-01

一、当代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从理论上来说,家庭是孩子的天然学习环境,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这都是正确无误的,但是实际生活中又能实现多少呢?显然是有差别的。因为有些家长甚至还不明白什么才是真正正确的家庭教育,因此造成我国目前家庭教育问题重重。

1、对孩子过分溺爱。当今的中国家庭,多数都是“421”组合,四个老人,一对年轻夫妻生下一个小孩,当成宝样心疼,“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凡事都包办代替,爱子如命,处处呵护,事事顺从,他们将自己的子女视若掌上明珠,孩子要吃的,玩的,样样都是百依百顺,该孩子做的事情父母都一一代劳,甚而有些祖父母代替孩子去参加学校劳动,逐渐发展成为溺爱。这实际是剥夺了孩子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逆境中锻炼意志的机会。使得孩子变得没有了勤俭和爱惜的品格,没有了自理、自立的能力,更没有了责任感、上进心。家长的这种教育方式其实是对孩子没有任何期望值的表现,放弃了教育的主动权,没有尽到教养责任。

2、过分注重智力的发展。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值的不合理。这是普遍存在于现在我们这个社会中的家庭现象。它导致了家长对孩子在教育上的“太过”和“不及”。望子成才的心态与迫切的心理,使得很多家长把希望或者自己不能实现的目标寄托于自己的孩子,这虽然是人之常情,是父母对子女爱心的体现,然而他们的期望值过高,使其陷入苦恼的误区。有的家长教育观念陈旧,以孩子上重点大学为唯一出路,只注重孩子智力的发展,以孩子成绩的优劣来评判孩子,不注意孩子在“德、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以及孩子个性的发展。促使一些孩子出现“智高德差、智高体弱”,或由于思想压力过大而产生心理障碍。一个朋友的孩子,以前成绩特别好,每次考试都是班上第一名,但由于一次考试他考了第二名,他不能接受自己是第二名的现实,便从此患上了忧郁症而无法继续再上学。由此可见在家庭教育中,家长不仅要注意孩子在智力方面的发育,更应注意孩子在孩子其他方面的教育,才能促进孩子身心健康的发展。

3、家庭氛围差,家长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有的家长对孩子采取高压政策,认为孩子应该绝对服从自己的意志,面对孩子的错误以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孩子犯了错或成绩不好,不问青红皂白的揍一顿,稍有不丛便发火、训斥。长此以往,使孩子产生“最多打一顿”的消极想法或是抵触的情绪。久而久之,孩子在家长面前便不敢敞开心扉,家长与孩子之间出现了沟通问题,使孩子的心情长期处于压抑状态。这类情况还有很多,不一一说了。

二、让孩子拥有良好家庭教育的建议

1、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作为家庭的主要经营者――父母,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面对孩子不溺爱,不推卸责任,漠不关心,把握好对孩子的爱的距离,在美国的家庭教育法则中就有一个20码法则,父母与孩子的距离相距20码,这样能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在不纵容孩子的基础上,面对孩子的错误应该循循善诱,以理服人。

2、树立正确的人才观。俗话说:“三百六十五行,行行出状元。”父母们应树立正确的人才观。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有句名言:“人类本质中最殷切的需要是渴望被赏识。”所谓赏识,其实是一种激励,它要求家长善于发现孩子的优点和长处,加以肯定与赞赏,通过积极的心理暗示,不断培养孩子的自尊和自信,激发孩子的内驱力,从而使其不仅有勇于进取的信心,也能有不断进取的动力。詹姆斯还发现,一个没有受过激励的人仅能发挥其能力的20%~30%,而当他受到激励后,其能力是激励之前的3~4倍。每个孩子都有自己优秀的一面,都有闪光的地方,作为父母应该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有赏识的、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孩子,让孩子在父母这里得到鼓励和努力的动力,让孩子朝着个性的方向发展。

3、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我国著名的教育家陈鹤琴说:“家庭教育,对父母来说首先是自我教育”。[1]父母自身具备的人格修养会潜移默化地对孩子产生影响。孩子来到世界上,首先是从父母那里开始学会认识世界的,父母的言行举止、家庭的生活氛围,每时每刻都会给子女的情感、行为、道德、个性产生着丝丝缕缕的影响。家长要坚持言教和身教并施,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这是家庭教育中的大前提。所谓言教,就是父母对子女进行语言的教育、劝戒、开导、鼓励、批评等,也包括用文字、书信、立家规等形式。在家庭教育中,言教是了解孩子诸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沟通思想,进行指导,传授知识,进行鼓励、劝戒批评等的方法和渠道。

良好的家庭情感氛围促进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品德的发展;良好的家庭民主氛围增强家庭的内聚力和相互间的沟通、交流,维护家庭成员之间温馨和谐的关系,促进孩子个性和社会性能力的发展;良好的家庭文化氛围启迪孩子的智慧,扩大文化视野,提高审美情趣,促进认知能力的发展;良好的家庭秩序氛围培养孩子独立自理生活习惯,认真有序的学习习惯和能自制、负责任的行为习惯。由此可见,良好的家庭氛围确是塑造幸福人生、保证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是进行良好的家庭教育的必备条件。

参考文献:

[1] 黄 舟.家庭教育的重要性.[J]家庭教育报,2005

[2] 王文忠.家庭教育手册[J].

[3] 谢沫珠.家庭教育的价值分析[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2009(30)

[4] 吴家晓.家庭教育对子女成长的影响[J].

[5] 汪 春.良好的家庭氛围是教育的前提和基础[J].中国家长网,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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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生命教育论文

家是我们最强的依靠,在家中我们可以得到很多的知识,那就用 家庭 教育 写一篇 作文 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家庭教育的 议论文 ,供你参考!

对家庭教育有感而发

偶然间翻报纸,看到一则让人咋舌的新闻.某女中学生感冒了,其母亲竟连夜坐飞机送感冒药.这名女生感冒时,同宿舍的同学帮她买了感冒药,但她居然说自己感冒都是母亲看着吃药,自己从来不乱吃药。大家无奈之下只得打电话给她的母亲。

初一看,只觉得这学生傻,这母亲昏。但细一想,是什么造成的?我们国家的家庭教育怎么弄得学生吃什么药都不知道了?我忽然感到,我们的家庭教育关心的范围太狭窄了。

“子不教,父之过”我们的先祖早就意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我所理解的家庭教育,是要教育孩子课堂上学不到的。我们的家长在家也只是重复地说如何学习,如何把成绩搞好,如何考试等等,而谁又在家长那了解到生活中的常识呢?家庭教育是要引导不谙世事的孩子适应社会,学会生活,而不是单纯地如何在学校取得好成绩。我们在家庭教育中获得的知识在将来的用处总会比在学校学到的大,因为你每天都活着,但不必每天都工作。至少,我们得知道得什么病得吃什么药。我们的家庭教育也很少出现道德的内容。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道德的教育在学校也是缺失的。是什么把我们变得自私,变得骄纵,变得道德品下?我不敢说全是家庭教育的失职,但家庭必须承担责任!我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家长们能意识到这个问题,补全家庭教育的空白。

诚然,家庭教育是个很大的问题,我不指望自己能阐述明白。人类或多或少是有点控制欲的。家长们也总是想把孩子控制在手中。世无巨细,事必躬亲。这样的家庭教育显然是失败的。有很多的家庭都是这样,父母总是孩子的保护伞,任他风吹雨打,父母能顶万重山。这样的孩子没有经历挫折,没有经历失败,没有经历痛苦,软弱得如同棉花糖,放在嘴里,不费多大劲就可粉身碎骨。前些天,一个清华的研究生自杀了,原因就是三个月没找到工作。我想他的学生时代必定是在父母的重重保护下成长的,这样还不算重大的打击已经可以夺去他的生命。我无法想象还有多少鲜活的生命在将来会这样消逝,但我希望家长们得负起责来,稍微送开你们紧拥的双臂,让孩子接受风雨的洗礼,没有挫折的童年是不完整的。与其让他在社会的旋涡里牺牲不如让他现在受点小伤但今后可以活得更好。孩子都是父母掌心的宝贝,但是他们总要靠自己。冰激凌不吃总会融化,孩子不受挫折总会变得软弱。为了孩子将来在社会上的生存,家长们应该放手。

但是,我们不能完全不管孩子。有的父母工作忙碌,完全忽视了家庭的教育。每天起早贪黑,总是嘴里说着为了孩子好,可却不知道他们失掉了对孩子应该的爱护。我看了两会期间留守家庭孩子的专题报道。他们沉默寡言,但是双眼中透着某种希望。我认为这样会造成孩子情感上的缺失。孩子总是认为自己的父母是最爱自己的人,但是他们都不在身边,就会感到无比的失落。变得暴躁,变得易怒,变得封闭,这都是时间的问题。这样的家庭存在着巨大的社会安全隐患。我所了解的青少年罪犯他们的家庭教育和家庭关爱是残缺的。这种家庭的孩子十分容易在这个危险和诱惑并存的社会上迷失自我。因为没有人来引导他们怎么辨别好坏,辨别是非,辨别利害。这是把尖刀,直直地刺进了社会的胸膛,也刺进了每个人的心脏。我们的心,都是一痛一痛的。

我能想到的就是这么多了。我们的家庭教育的缺失很大部分是因为家长不知道该如何教育孩子。我们的社会看似欣欣向荣,但问题着实不少。很多都于金钱有着密切的联系。每个人都知道,没有金钱是无法保证生存的。大家都在拼命地挣钱,我们都知道挣钱不容易。我们的世界是物质的,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大概就是这个道理。我们的社会只有金钱,教育也就只会有利益至上的原则。总之,我认为我们的家庭教育是不完整的,是需要改进的。这有赖与全社会的努力。因为这些问题是社会造成的。当我们的家长知道如何教育下一代的时候,我们才有未来的希望。

成才今天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是一个竞争空前激烈的社会,要在这样的社会中成才,自己的努力和坚持是起决定作用的,只有自己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家庭教育是一个人成才不可忽视的因素,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成才的助推器。 良好的家教有利于培养孩子远大的志向。

如果父母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小孩子也会对生活充满热爱。如果父母是生活在灰暗的人生中,小孩的天空就不会阳光灿烂。父母坚定的追求和事业心、责任感对孩子有着榜样的作用。

正如德莱赛在《嘉丽妹妹》中所说的:“和睦的家庭空气是世上的一种花朵,没有东西比它更温柔,没有东西比它更优美,没有东西比它更适宜于把一家人的天性培养得坚强、正直。”孟母三迁,有了她正确地引导,才会有一代奇才孟子的雄辩;岳母刺字,有了她的殷切期望,才会有威震胡虏的岳飞;苏洵立志,有了他的勤学示范,才会有“一门三父子,皆是大文豪”的美谈。良好的家教,让孩子飞得更高更远。 良好的家教有利于形成孩子开朗的个性。个性决定命运。

一个乐观、开朗、热情、勇敢的人,在工作中总给人生龙活虎的感觉,而一个沉默、内向、孤独、胆怯的人,在工作中却只会给人一种畏畏缩缩的感觉,工作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而良好的个性又是需要父母用爱去塑造的:鼓励、赞扬、肯定、支持,定会让孩子充满自信;批评、指责、打骂、否定,只会让孩子变得无所适从。

海伦·凯勒不是在家庭的阳光下获得乐观的人生态度的么?史铁生不是在母亲默默的忍受中感悟人生的价值的么?勃朗特姊妹不是在父母的文学影响下形成写作的兴趣的么?家教是塑造孩子性格的重要一环。

良好的家教有利于形成孩子健康的心灵。时下有很多关于年青人或少年人行为残忍的报道,如往狗熊身上泼流酸,用木棒打击小朋友的头部,结伙打残疾人等等。而实际调查发现,这些行为大多与他们得不到父母的爱或长期受虐待有关,他们的心灵因为没有了父母的关爱而严重扭曲,仇视一切。因此,良好的家教是形成孩子健康心灵的一片沃土,有了它,才更有利于健康心理的生长;有了它,才便于孩子走好成才的第一步。 良好的家教有利于形成孩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人生观和世界观决定了一个人的人生价值取向,而家长对孩子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虽然有的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会有改变,但最初的影响却是深远的,如果从小就形成了好逸恶劳、弄虚作假、欺瞒哄、金钱至上等观念,那他的人生就是危险的。而良好的家教就是要从小培养孩子对世界人生的正确看法,“子不教,父之过”,父母在此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所以我们要说,良好的家教就像指南针,永远指引着孩子向正确的方向航行;就像一片沃土,永远滋生着健康的人格;就像一只助推器,将孩子送上起飞的跑道。孩子的成才怎能没有你——家教! 评析:该文立论严谨,用“有利于”几个字,从正面立论,准确诠释了话题两概念间的辩证关系。

在行文中也很注意说话的分寸,如第一段先强调成才靠自己然后提出“不可忽视的因素”就显得逻辑严密。其次思路清晰,论述充分。全文从“有利于培养孩子远大的志向”“有利于形成孩子开朗的个性”“有利于形成孩子健康的心灵”“有利于形成孩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四个方面,条理清晰地论述了家教对孩子成才的好处,有力地支撑了自己的观点。

在日常生活中,有一些家长让孩子干一些力所能及的 家务活 ,可有些家长一点活也不让孩子干,说是只要让孩子管好怎样学习就行了,读书才是最重要的。这一观点我很不赞同。

孩子读书到底为的是啥?还不是为了将来投身于社会能够立足罢了。那你没有能力咋混呢?我们也应该掌握一些基本的社会能力需求。首先,应从 社会实践 和劳动中汲取 经验 。但也得读好书,才能更好的掌握。读书不能读“傻”书,要将从书本中的知识灵活的运用到社会实践中去。所以这些都是互相循环的,相辅相成。从劳动中,体会快乐和乐趣。现在的中国家长就是太过于重视学习和溺爱自己的孩子,而轻视于培养孩子的劳动能力。溺爱不等于爱。

在现代社会里,大多数家庭都只有一个小孩。这样父母的爱就都献给了这个孩子。对这个孩子过分地疼爱。

一次在大街上走,我看到一个小孩在路上摔了一跤,他只是被一块小石头拌拉一下,这件事本是一件再也普通不过的事啦,就是小事一桩,小孩子摔一跤有什么大不了的。可就是这么一件小事,却让我想到了如今的中国家长。当这个小孩子 摔跤 了以后,他的父母必会百般呵护地说:“我的小宝贝儿,没事吧,疼吧?”有些家长甚至会带孩子全面调查一下。这是不是离谱了些,本是一件极普通的事在中国家长的眼里是都么重要的一件事呀!这不是爱,是溺爱!这反而会使孩子失去自主能力和缺乏自立心理,最终全面的依赖父母。“挫折孕育着成功”要想孩子成为一颗小苗,那不经风雨怎能在这多面的社会圈子中,茁壮成长。

我觉得还是让孩子多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但也要抓住学习。这样孩子在将来的生活中再会很轻松。这样不仅可以让孩子养成热爱劳动的好习惯,还可以让孩子体会到父母的辛劳。只有从小培养孩子的劳动能力,长大了才能让父母少操点心,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如果家长不让孩子劳动,把所有事情都包下来,那对孩子的成长带来一些缺陷。像这样惯养他们,长大了只会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废物。

我同样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家庭,可我的父母从来就严格地要求我,多做一下家务活。我的能力也慢慢地得到了培养。暑假的中午,父母不在家。我也只好自己为自己做饭,时间长了我也便学会了。甚至还能为大家露一手瞧瞧。劳动并不难,不知你愿否?

在激励斗争的社会中,有许多有能力的人,但你是否有本事与勇气和他们竞争。能力在于培养。在一次次失败和成功之间积累经验,这样你才会越走越远。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只要你愿意不断磨练自己,就一定会取得最后的胜利!

当今社会,绝大多数的孩子都有着自己的家.当然,有的家庭是幸福美满的,而有的家庭却与赌场没有太大的区别--我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在我家,你首先可以看到一股乌烟瘴气--香烟的烟气,同时还能闻到异常浓的烟味--不过这不是我爸抽的,虽然我爸不抽烟,但是因为我爸把那些所谓的"兄弟"带到家里,使得他们在我们家大抽特抽.我爸把他们招呼进来打 麻将 ,结果搞的我们家跟赌场一样.

在一旁的妈妈不但不去劝阻,而且还跟着瞎起哄:"一万,红中~~"这一闹,弄得我无法在房间里学习.

等到晚上,那些人总算走了,我本以为自己得救了,于是我便向数学一向很好的爸爸问数学问题.哪知爸爸看也不看,随便报出一个数字就说是答案.我刚问爸爸为什么,就被他骂了一顿:"哎呀!我怎么有你这么个笨儿子啊!连这么简单的题目都不会!"妈妈也说:"题目一做不来就找你爸爸那你别读书算了,快回房间学习!"我听后,生气地跑进了房间,心想:我怎么这么倒霉啊!怎么贪上这样一个家庭!贪上这样两个父母呀!他们成天除了赌还是赌,简直是两个赌鬼.而且还叫人来家里抽烟,难道他们不知道烟对闻烟者比对吸烟者更有害吗?还把家里搞成赌坊.再这样下去,我真的要疯了啊!"

再想想别人的家庭,父母每天辛勤地工作,还让子女上补习班,一回到家便不厌其烦地为子女讲解题目,辅导他们学习.学习完后.还带他们去旅游,散散心.相比之下,我真是上辈子作孽啊!两者简直是天壤之别.

为什么我不是生长在那样温馨美满的家庭,而是生活在"赌场"呢?我为什么不能贪上那样的父母呢?我真希望我的梦想能与事实调换,我的父母对我的教育方式能够改变啊!!

中国是礼仪之邦,五千年的 文化 传承至今,深深铭刻在中国人的心中。每个家,都有家训、家规、家风,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从孟母三迁到岳母刺字,好的家训、家规、家风不仅承载了祖祖辈辈对后代的希望对后代的策鞭,也同样体现了中华民族优良的民族之风!

中国的每一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家训、家规、家风,我家自然也不例外。我家的家训是:尊敬老师、长辈、同学和任何有残疾的人;勤劳节俭懂得持家;远亲不如近邻,好好对待邻居;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些家训,是自古以来存在在每个人心中的,但真正做到的,却少之又少。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把它们定为家训,是为了让下一代牢记中国五千年历史文化的璀璨,我会努力做到,同时也会影响周围人,让他们也做到。我家的家规是:主动向长辈问好;互相尊重彼此;路上捡到钱包等贵重物品必须上交;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作业做完了才有娱乐时间;当天的事情当天做,不能拖拉;每天都要运动(至少一种)。这些家规有几项是爷爷奶奶定的,有几项是爸爸妈妈定的,这越来越完善的家规更是让我了解到了中国文化的进步。从小,爸爸妈妈就要求我做到,好的规矩,成就了我现在的成绩。我家的家风是:以德立家,以德治家。良好的家风对社会而言,就是一种道德的力量。家风需要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传承下去。古人有云:有家规的家庭,属于书香门第之家。

有家规、有家训的家庭,属于豪门贵族之家;有家规、有家训、有家风的家庭,属于王侯将相之家。

我希望我家的家训、家规、家风能世世代代传承下去,有朝一日,实现幸福的四大目标:和谐、文明、健康、富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每个幸福的家庭里肯定都有自己的家风和家训。我家的家风和家训可以概括为“孝、俭、勤”三个字,虽然简单普通,但是让我受益匪浅。

首先是孝,在我的眼里,父母都很孝顺,每天,爸爸妈妈都要给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打个电话,问问他们在做什么,身体怎么样,叮嘱他们要注意锻炼身体。只要有时间,他们就会回家看看老人,陪着聊天、散步、购物。爸爸妈妈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个举动,都在影响着我,我也十分关心爷爷奶奶、姥姥姥爷,是他们的开心果。

其次是节俭,小时候,爷爷就常讲:“节俭兴家,浪费可耻。”这个浅显的道理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影响着我的言行:我的铅笔总要用到抓不住为止;书包也是从一年级一直用到现在;至于穿的衣服大多是哥哥姐姐穿过的;过年的压岁钱我从不乱花。我养成了不攀比,不浪费的好习惯,这得益于我严格的家教。

“勤”就是勤奋。“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勤奋的重要性不难理解,在我家勤不仅仅体现在学习上,也体现在生活中。爸爸妈妈工作很努力,妈妈很少看电视,忙完家务,大多时候她总是看些有关教育类的书籍,她总说要与时俱进,不断给自己充电。爸爸爱鼓捣他的电脑,妈妈不会操作时,爸爸轻点鼠标,就把问题解决了;很多时候,爸爸的同事在下班后还会向爸爸请教电脑问题。勤奋才能让人上进,在爸爸妈妈的影响下,我也爱读书,勤思考,学习成绩一直很好。养成了好习惯。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家庭教育问题自古以来就受到人们的关注,但被做为一种学科进行研究,在我国也就是近年来的事情。这是时代的发展,人才的需求,国民整体素质提高所必须涉及的问题。这里与家长们探讨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目的是要家庭与社会、教育部门共同担负起教育下一代的任务。人的教育是一项系统的教育工程,这里包含着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集体(托幼园所、学校)教育,三者相互关联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这项教育工程离开哪一项都不可能,但在这项系统工程之中,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把儿童比作一块大理石,他说,把这块大理石塑造成一座雕像需要六位雕塑家:1家庭;2学校;3儿童所在的集体;4儿童本人;5书籍;6偶然出现的因素。从排列顺序上看,家庭被列在首位,可以看得出家庭在塑造儿童的过程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在这位教育学家心中占据 相当的地位。为此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十分必要的。 一、家庭教育是教育人的起点和基点 家庭教育一般是指家庭中的父母及其成年人对未成年孩子进行教育的过程。其教育目标应是:在孩子进入社会接受集体教育(幼儿园、学校教育)之前保证孩子身心健康地发展,为接受幼儿园、学校的教育打好基础。在孩子入园、入校后,配合幼儿园、学校使其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教育的重点是以品德教育为主,培养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为主,行为习惯包括:生活习惯、劳动习惯、学习习惯等,教会孩子如何学“做人”。家庭教育由于发生在家庭之中,与幼儿园、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这些特点使家庭教育成为教育人的起点与基点,具有其他教育所没有的优势。 (一)家庭教育早期性 家庭是儿童生命的摇篮,是人出生后接受教育的第一个场所,即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儿童的第一任教师,即启蒙之师。所以家长对儿童所施的教育最具有早期性。一般来说,孩子出生后经过三年的发育,进入幼儿时期,从3岁……6岁是学龄前期,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早期教育阶段,这是人的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国古谚有:“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幼儿期是人生熏陶渐染化的开始,人的许多基本能力是这个年龄阶段形成的,如语言表达、基本动作以及某些生活习惯等等,性格也在逐步形成。美国心理学家布鲁姆认为,一个人的智力发展如果把他本人17岁达到的水平算作100%,那么4岁时就达到了50%。4-8岁又增加了30%,8-17岁又获得了20%。可见幼儿在5岁以前是智力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也是进行早期智力开发的最佳时期,如果家长在这个时期所实施的家庭教育良好,将是孩子早期智力发展的关键。古往今来,许多仁人志士,卓有成效的名人在幼年时期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他们日后成才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德国大诗人、剧作家歌德的成才,得力于家庭的早期教育。歌德2-3岁时,父亲就抱了到郊外野游,观察自然,培养歌德的观察能力。3-4岁时,父亲教他唱歌、背歌谣、讲童话故事,并有意让他在众人面前讲演,培养他的口语能力。这些有意识的教育,使歌德从小乐观向上,乐于思索,善于学习。歌德8岁时能用法、德、英、意大利、拉丁、希腊语阅读各种书籍,14岁写剧本,25岁用一个有月的时间写成了闻名于欧洲的诗歌《少年维特的烦恼》。再如古代以“父子书法家”著称的王羲之、王献之,有过1350多项发明的大发明家爱迪生,一代文学巨星郭沫若,茅盾等名人的成长过程 说明了家庭教育对早期智力开发是十分重要的。反之,人的幼年时期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而影响智力正常发展的事例也是不少的。如印度“狼孩”卡玛拉,从小被狼叼去,8岁时被人发现,但其生活习惯已与人两样,其生活习惯几乎与狼一样,四肢爬行,吃生肉,昼伏夜行,后来经过人为的训练,两年后才能站立,六年后可以象人一样行走,四年内学会了6个单词,在他17岁时,智力水平仅达到3岁孩子的水平。据《中国妇女报》披露,我国南京市一姓马的工人因患有精神性心理疾病,深怕孩子受人迫害,将自已的三个子女从小锁在家中,人让他们与外界接触,长达十几年,致使这些孩子智力低下,言语迟缓,与同龄人相比,智力及生活能力差异很大,近于白痴,所以不可忽视家庭教育早期性的作用, (二)家庭教育连续性 家庭教育第二个特点是连续性。孩子出生后,从小到大,几乎2/3时间生活在家庭之中,朝朝暮暮,都在接受着家长的教育。这种教育是在有意和无意、计划和无计划、自觉和不自觉之中进行的,不管是以什么方式、在什么时间进行教育,都是家长以其自身的言行随时随地的教育影响着子女。这种教育对孩子的生活习惯、道德品行、谈吐举止等都在不停地给予影响和示范,其潜移默化的作用相当大,伴随着人的一生,可以说是活到老学到老,所以有些教育家又把家长称为终身教师。这种终身性的教育往往反映了一个家庭的家风,家风的好坏往往要延续几代人,甚至于十几代、几十代,而且这种家风往往与家庭成员从事的职业有关。如:杏林世家”、“梨园之家”、“教育世家”等等。同时家风又反映了一个家庭的学风,学风的好坏也往往延续几代人、十几代人、几十代人。如在中国近代,无锡人严功增补清未《国朝馆选录》,统计自清顺治三年丙戌科至光绪三十年甲辰科,状元共114人,其中父子兄弟叔侄累世科第不绝者,如苏州缪、吴、潘三姓,常熟翁、蒋两姓、浙江海宁陈、查两姓。看得出、家庭教育的连续性往往对人才群体的崛起有着重要影响。这种情况。古、近代比较突出,在当代随科学的发展、社会的需求、待业的增多,人们择业面宽,一个家庭中所有的成员不可能都从事同一种工作,但都不乏见到这种情况,即有些家庭成员工作中屡屡出现成绩、受表彰,而有的家庭中成员违法犯罪接二连三。这都与家庭教育连续性有着很大的关系。 (三)家庭教育权威性 家庭教育的权威性是指父母长辈在孩子身上所体现出的权力和威力。家庭的存在,确定了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抚养关系、情感关系,子女在伦理道德和物质生活的需求方面对父母长辈有很大的依赖性,家庭成员的根本利益的一致性,都决定了父每对子女有较大的制约作用。父母的教育易于被孩子接受和服从,家长合理地使用这一特点,对孩子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是很有益处的,对于幼儿来说,尤其是这样。幼儿在与其他小朋友们玩耍游戏中,当出现争执情况时,往往引用父母的话来证实自已的言语行为是对的,如他们喜欢说:“我爸爸是这样说的。”或“我妈妈是那样做的。”等等。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权威性决定着孩子如何看待接受幼儿园学校及社会的教育。孩子与父母的关系,是孩子最先面临的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几乎体现了社会人伦道德的各个方面,如果这种关系中形成裂痕和缺陷,孩子尔后走向社会,在各种人际关系中就会反映出来。因此强调父母权威的重要,还因为父母在孩子幼年时代始终扮演着双重角色:即既是孩子安全生存的保护者,又是人生启蒙的向导。父母教育的效果如何,就看父母权威树立的程度,父母权威的树立必须 建立在尊重孩子人格的基础上,而不是封建的家长制上,明智的家长很懂得权威树立的重要性,更懂得权威的树立不是靠压制,强求、主观臆断,而是采用刚柔相济的方法。父母双方在教育子女的态度上首先协调一致,并相互配合,应宽则宽,应严则严,在孩子面前树立起一个慈祥而威严的形象,使孩子容易接受父母的教育。 (四) 家庭教育感染性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的天然性和密切性,使父母的喜怒哀乐对孩子有强烈的感染作用。孩子对父母的言行举止往往能心领神会,以情通情。在处理发生在周围身边的人与事的关系和问题时,孩子对家长所持的态度很容易引起共鸣。在家长高兴时,孩子也会参与欢乐,在家长表现出烦躁不安和闷闷不乐时,孩子的情绪也容易受影响,即使是幼儿也是如此。如果父母亲缺乏理智而感情用事,脾气暴躁,都会使孩子盲目地吸收其弱点。家长在处理一些突发事件时,表现出惊恐不安、措手不及,对子女的影响也不好;如果家长处惊不变、沉稳坚定,也会使子女遇事沉着冷静,这样对孩子心理品质的培养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 家庭教育及时性 家庭教育的过程,是父母长辈在家庭中对孩子进行的个别教育行为,比幼儿园、学校教育要及时。常言道:知子莫若父,知女莫若母。家长与孩子朝夕相处,对他们的情况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孩子身上稍有什么变化,即使是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能使父母心领神会,故此做为父母通过孩子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能及时掌握此时此刻他们的心理状态,发现孩子身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教育,及时纠偏,不让问题过夜,使不良行为习惯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而幼儿园、学校之中,教师面对着几十个孩子,只能针对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进行共性教育,也就是群体教育,因时间及精力所限,不可能照顾到每个孩子的特点,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甚至因此使孩子对教师的照顾不周而产生不信任感,而家长可以及时引导孩子端正认识。因此家长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既可以使孩子在进入幼儿园之前形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为接受集体教育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又可以弥补集体教育的不足。 二、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造就21世纪人才的必要条件 《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指明:“今天的儿童是21世纪的主人,儿童的自下而上保护和发展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是人类发展的先决条件。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前途命运。提高全民族素质,从儿童抓起。”并提出:“在2000年要使90%儿童(14岁以下)的家长不同程度地掌握保育、教育儿童的知识。”这顶目标明确了家长们肩负着为国家造就21世纪人才的重任。能否把这一代孩子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这关系到国家是否后继有人的百年大计。福禄贝尔还说过:“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是掌握在当权者的手中,倒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的手中。”这句话很有哲理性,它深刻地挑明了家长在教育子女中所起到的作用。家长首先要明确教育方向与国家利益、人民要求相一致的原则,不能把孩子视为私有财产,要树立为国教子的思想,端正教育目的。我国的21世纪是什么情况,拿邓小平同志的话来讲,要使我国在21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均收入达4000美元,年国民生产总值达6万亿美元。21世纪的人应该是具有良好的思想意识、高尚的道德情操、健全的心理品质、积极与他人合作的精神、较强的应变能力、吃苦耐劳的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如果21世纪没有这样一批高素质的建设者是很难完成此大任的,具备这样的素质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办得到的,而良好的家庭教育正是培养高素质人的必备条件。 三、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优化孩子心灵的催化剂 孩子从婴儿期步入幼儿期,随着年龄的增长,由家庭这个小环境终将步入大社会,接触家庭外的人群、事物。社会中那些真善美假丑恶不时地进入孩子的视野,大人采取隔离手法是行不通的,因为家庭中的电视录像也会从不同角度不断地反映着当今社会的现实,问题既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儿童特别是幼儿缺乏理性的辨别是非能力,但有着比成人敏锐的感受能力。他们对身边发生的亲切的可怕的事物,敏感性强,而这种敏感性正是培养理性辨别能力的良好基础,做为家长应利用这一拓点帮助孩子在这种感受能力的基础上,发展对社会生活的辨别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过滤社会信息,优化孩子幼小的心灵。如果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能针对孩子年幼接受能力不太强的特点,抓住具体的日常琐事,帮助孩子认识辨别社会中发生的是是非非,让他们具体地感受到真善美光明的一面,也体会到丑恶的卑鄙,可以帮助孩子增强扬善除邪的正义感,从而抵制丑陋阴暗面对孩子心灵的侵蚀。例如,当今电视录像几乎步入城市居民中的每个家庭,孩子们几乎天天与它们打交道,可以说是不出自家门,便知天下事。从中可以接受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信息。这里有政坛风云、科技进步、凡人俗事的各种内容,从中可以学习很多知识,了解国内外大事,家内外小事。但也不可避免地使一些凶杀暴力、荒诞下流的镜头映入孩子的眼睑。家长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及时指导,提高孩子的鉴别能力,同时还要随时检点自己的行为举止,为孩子树立正面形象,优化儿童心灵,预防儿童犯错误,甚至于违法违纪。家庭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有助于安定小家庭大环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有了健康的细胞,才能有健全的肌体,细胞有病,就会引起肌体发病。古人云:“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的“齐家、治国、平天下”观点就是这个道理。为此家长做好优化儿童心灵的工作对安定社会,安定国家功在千秋。 总之,做为家长 要充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自觉地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尽好家 长的责任与义务,为国家培养出合格的建设人才。

大学生家庭教育论文的研究计划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家庭教育问题自古以来就受到人们的关注,但被做为一种学科进行研究,在我国也就是近年来的事情。这是时代的发展,人才的需求,国民整体素质提高所必须涉及的问题。这里与家长们探讨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目的是要家庭与社会、教育部门共同担负起教育下一代的任务。人的教育是一项系统的教育工程,这里包含着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集体(托幼园所、学校)教育,三者相互关联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这项教育工程离开哪一项都不可能,但在这项系统工程之中,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前苏联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把儿童比作一块大理石,他说,把这块大理石塑造成一座雕像需要六位雕塑家:1家庭;2学校;3儿童所在的集体;4儿童本人;5书籍;6偶然出现的因素。从排列顺序上看,家庭被列在首位,可以看得出家庭在塑造儿童的过程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在这位教育学家心中占据 相当的地位。为此家长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是十分必要的。 一、家庭教育是教育人的起点和基点 家庭教育一般是指家庭中的父母及其成年人对未成年孩子进行教育的过程。其教育目标应是:在孩子进入社会接受集体教育(幼儿园、学校教育)之前保证孩子身心健康地发展,为接受幼儿园、学校的教育打好基础。在孩子入园、入校后,配合幼儿园、学校使其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教育的重点是以品德教育为主,培养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为主,行为习惯包括:生活习惯、劳动习惯、学习习惯等,教会孩子如何学“做人”。家庭教育由于发生在家庭之中,与幼儿园、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比较,具有以下特点,这些特点使家庭教育成为教育人的起点与基点,具有其他教育所没有的优势。 (一)家庭教育早期性 家庭是儿童生命的摇篮,是人出生后接受教育的第一个场所,即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儿童的第一任教师,即启蒙之师。所以家长对儿童所施的教育最具有早期性。一般来说,孩子出生后经过三年的发育,进入幼儿时期,从3岁……6岁是学龄前期,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早期教育阶段,这是人的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国古谚有:“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幼儿期是人生熏陶渐染化的开始,人的许多基本能力是这个年龄阶段形成的,如语言表达、基本动作以及某些生活习惯等等,性格也在逐步形成。美国心理学家布鲁姆认为,一个人的智力发展如果把他本人17岁达到的水平算作100%,那么4岁时就达到了50%。4-8岁又增加了30%,8-17岁又获得了20%。可见幼儿在5岁以前是智力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也是进行早期智力开发的最佳时期,如果家长在这个时期所实施的家庭教育良好,将是孩子早期智力发展的关键。古往今来,许多仁人志士,卓有成效的名人在幼年时期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他们日后成才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德国大诗人、剧作家歌德的成才,得力于家庭的早期教育。歌德2-3岁时,父亲就抱了到郊外野游,观察自然,培养歌德的观察能力。3-4岁时,父亲教他唱歌、背歌谣、讲童话故事,并有意让他在众人面前讲演,培养他的口语能力。这些有意识的教育,使歌德从小乐观向上,乐于思索,善于学习。歌德8岁时能用法、德、英、意大利、拉丁、希腊语阅读各种书籍,14岁写剧本,25岁用一个有月的时间写成了闻名于欧洲的诗歌《少年维特的烦恼》。再如古代以“父子书法家”著称的王羲之、王献之,有过1350多项发明的大发明家爱迪生,一代文学巨星郭沫若,茅盾等名人的成长过程 说明了家庭教育对早期智力开发是十分重要的。反之,人的幼年时期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而影响智力正常发展的事例也是不少的。如印度“狼孩”卡玛拉,从小被狼叼去,8岁时被人发现,但其生活习惯已与人两样,其生活习惯几乎与狼一样,四肢爬行,吃生肉,昼伏夜行,后来经过人为的训练,两年后才能站立,六年后可以象人一样行走,四年内学会了6个单词,在他17岁时,智力水平仅达到3岁孩子的水平。据《中国妇女报》披露,我国南京市一姓马的工人因患有精神性心理疾病,深怕孩子受人迫害,将自已的三个子女从小锁在家中,人让他们与外界接触,长达十几年,致使这些孩子智力低下,言语迟缓,与同龄人相比,智力及生活能力差异很大,近于白痴,所以不可忽视家庭教育早期性的作用, (二)家庭教育连续性 家庭教育第二个特点是连续性。孩子出生后,从小到大,几乎2/3时间生活在家庭之中,朝朝暮暮,都在接受着家长的教育。这种教育是在有意和无意、计划和无计划、自觉和不自觉之中进行的,不管是以什么方式、在什么时间进行教育,都是家长以其自身的言行随时随地的教育影响着子女。这种教育对孩子的生活习惯、道德品行、谈吐举止等都在不停地给予影响和示范,其潜移默化的作用相当大,伴随着人的一生,可以说是活到老学到老,所以有些教育家又把家长称为终身教师。这种终身性的教育往往反映了一个家庭的家风,家风的好坏往往要延续几代人,甚至于十几代、几十代,而且这种家风往往与家庭成员从事的职业有关。如:杏林世家”、“梨园之家”、“教育世家”等等。同时家风又反映了一个家庭的学风,学风的好坏也往往延续几代人、十几代人、几十代人。如在中国近代,无锡人严功增补清未《国朝馆选录》,统计自清顺治三年丙戌科至光绪三十年甲辰科,状元共114人,其中父子兄弟叔侄累世科第不绝者,如苏州缪、吴、潘三姓,常熟翁、蒋两姓、浙江海宁陈、查两姓。看得出、家庭教育的连续性往往对人才群体的崛起有着重要影响。这种情况。古、近代比较突出,在当代随科学的发展、社会的需求、待业的增多,人们择业面宽,一个家庭中所有的成员不可能都从事同一种工作,但都不乏见到这种情况,即有些家庭成员工作中屡屡出现成绩、受表彰,而有的家庭中成员违法犯罪接二连三。这都与家庭教育连续性有着很大的关系。 (三)家庭教育权威性 家庭教育的权威性是指父母长辈在孩子身上所体现出的权力和威力。家庭的存在,确定了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抚养关系、情感关系,子女在伦理道德和物质生活的需求方面对父母长辈有很大的依赖性,家庭成员的根本利益的一致性,都决定了父每对子女有较大的制约作用。父母的教育易于被孩子接受和服从,家长合理地使用这一特点,对孩子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是很有益处的,对于幼儿来说,尤其是这样。幼儿在与其他小朋友们玩耍游戏中,当出现争执情况时,往往引用父母的话来证实自已的言语行为是对的,如他们喜欢说:“我爸爸是这样说的。”或“我妈妈是那样做的。”等等。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权威性决定着孩子如何看待接受幼儿园学校及社会的教育。孩子与父母的关系,是孩子最先面临的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几乎体现了社会人伦道德的各个方面,如果这种关系中形成裂痕和缺陷,孩子尔后走向社会,在各种人际关系中就会反映出来。因此强调父母权威的重要,还因为父母在孩子幼年时代始终扮演着双重角色:即既是孩子安全生存的保护者,又是人生启蒙的向导。父母教育的效果如何,就看父母权威树立的程度,父母权威的树立必须 建立在尊重孩子人格的基础上,而不是封建的家长制上,明智的家长很懂得权威树立的重要性,更懂得权威的树立不是靠压制,强求、主观臆断,而是采用刚柔相济的方法。父母双方在教育子女的态度上首先协调一致,并相互配合,应宽则宽,应严则严,在孩子面前树立起一个慈祥而威严的形象,使孩子容易接受父母的教育。 (四) 家庭教育感染性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的天然性和密切性,使父母的喜怒哀乐对孩子有强烈的感染作用。孩子对父母的言行举止往往能心领神会,以情通情。在处理发生在周围身边的人与事的关系和问题时,孩子对家长所持的态度很容易引起共鸣。在家长高兴时,孩子也会参与欢乐,在家长表现出烦躁不安和闷闷不乐时,孩子的情绪也容易受影响,即使是幼儿也是如此。如果父母亲缺乏理智而感情用事,脾气暴躁,都会使孩子盲目地吸收其弱点。家长在处理一些突发事件时,表现出惊恐不安、措手不及,对子女的影响也不好;如果家长处惊不变、沉稳坚定,也会使子女遇事沉着冷静,这样对孩子心理品质的培养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 家庭教育及时性 家庭教育的过程,是父母长辈在家庭中对孩子进行的个别教育行为,比幼儿园、学校教育要及时。常言道:知子莫若父,知女莫若母。家长与孩子朝夕相处,对他们的情况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孩子身上稍有什么变化,即使是一个眼神、一个微笑都能使父母心领神会,故此做为父母通过孩子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能及时掌握此时此刻他们的心理状态,发现孩子身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教育,及时纠偏,不让问题过夜,使不良行为习惯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而幼儿园、学校之中,教师面对着几十个孩子,只能针对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进行共性教育,也就是群体教育,因时间及精力所限,不可能照顾到每个孩子的特点,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甚至因此使孩子对教师的照顾不周而产生不信任感,而家长可以及时引导孩子端正认识。因此家长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既可以使孩子在进入幼儿园之前形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为接受集体教育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又可以弥补集体教育的不足。 二、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造就21世纪人才的必要条件 《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指明:“今天的儿童是21世纪的主人,儿童的自下而上保护和发展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是人类发展的先决条件。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前途命运。提高全民族素质,从儿童抓起。”并提出:“在2000年要使90%儿童(14岁以下)的家长不同程度地掌握保育、教育儿童的知识。”这顶目标明确了家长们肩负着为国家造就21世纪人才的重任。能否把这一代孩子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这关系到国家是否后继有人的百年大计。福禄贝尔还说过:“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是掌握在当权者的手中,倒不如说是掌握在母亲的手中。”这句话很有哲理性,它深刻地挑明了家长在教育子女中所起到的作用。家长首先要明确教育方向与国家利益、人民要求相一致的原则,不能把孩子视为私有财产,要树立为国教子的思想,端正教育目的。我国的21世纪是什么情况,拿邓小平同志的话来讲,要使我国在21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均收入达4000美元,年国民生产总值达6万亿美元。21世纪的人应该是具有良好的思想意识、高尚的道德情操、健全的心理品质、积极与他人合作的精神、较强的应变能力、吃苦耐劳的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如果21世纪没有这样一批高素质的建设者是很难完成此大任的,具备这样的素质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办得到的,而良好的家庭教育正是培养高素质人的必备条件。 三、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优化孩子心灵的催化剂 孩子从婴儿期步入幼儿期,随着年龄的增长,由家庭这个小环境终将步入大社会,接触家庭外的人群、事物。社会中那些真善美假丑恶不时地进入孩子的视野,大人采取隔离手法是行不通的,因为家庭中的电视录像也会从不同角度不断地反映着当今社会的现实,问题既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儿童特别是幼儿缺乏理性的辨别是非能力,但有着比成人敏锐的感受能力。他们对身边发生的亲切的可怕的事物,敏感性强,而这种敏感性正是培养理性辨别能力的良好基础,做为家长应利用这一拓点帮助孩子在这种感受能力的基础上,发展对社会生活的辨别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过滤社会信息,优化孩子幼小的心灵。如果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能针对孩子年幼接受能力不太强的特点,抓住具体的日常琐事,帮助孩子认识辨别社会中发生的是是非非,让他们具体地感受到真善美光明的一面,也体会到丑恶的卑鄙,可以帮助孩子增强扬善除邪的正义感,从而抵制丑陋阴暗面对孩子心灵的侵蚀。例如,当今电视录像几乎步入城市居民中的每个家庭,孩子们几乎天天与它们打交道,可以说是不出自家门,便知天下事。从中可以接受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各种信息。这里有政坛风云、科技进步、凡人俗事的各种内容,从中可以学习很多知识,了解国内外大事,家内外小事。但也不可避免地使一些凶杀暴力、荒诞下流的镜头映入孩子的眼睑。家长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及时指导,提高孩子的鉴别能力,同时还要随时检点自己的行为举止,为孩子树立正面形象,优化儿童心灵,预防儿童犯错误,甚至于违法违纪。家庭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有助于安定小家庭大环境。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有了健康的细胞,才能有健全的肌体,细胞有病,就会引起肌体发病。古人云:“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的“齐家、治国、平天下”观点就是这个道理。为此家长做好优化儿童心灵的工作对安定社会,安定国家功在千秋。 总之,做为家长 要充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自觉地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尽好家 长的责任与义务,为国家培养出合格的建设人才。参考资料:

家庭教育之误区与对策 摘要:家庭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基础和补充,对孩子的成长和发展意义重大。目前,我国家庭教育存在许多误区,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各级政府和教育职能部门要大力普及家长学校,指导家长科学施教。 关键词:传统教育;家庭教育;德育;早期教育 一. 家庭教育弊端的具体表现 近代,我国家庭教育日趋落后,许多家庭和家长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家庭教育中的弊端主要由于受到传统教育的影响。中国传统育儿方式的基本信条是“听话”。恪守父命,俯首贴耳,便是好孩子;独持己见,我行我素便是坏孩子。具体地说,家长总是喜欢以自己的标准来要求孩子,执行家长说了算的单一模式。许多家长不屑与孩子沟通和交流,不能容忍与“开裆儿”建立平等的关系,久而久之,家长和孩子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造成了孩子“情绪饥饿”。 另一方面,许多家长对孩子是听其所为,任其所想,过分尊重其个人的主观愿望。加之我国计划生育落实的好,独生子女多,家长过分的放纵孩子,使他们在思想中形成了“老子天下第一,谁也不怕”的观念。 二. 家长要走出四个心理误区 1.对孩子过分溺爱,歪曲了爱的本身含义。 父母们忙于家庭教育,其实有很多精力都花在溺爱孩子上。溺爱主要表现为两点:把孩子视为掌上明珠,处处迁就,无限度地满足孩子的一切愿望和要求,此为其一;不让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不让孩子承担任何家务劳动,一切由父母代劳,即使孩子在某方面有较高的积极性也被无情的扼杀,此其二。结果培养出“乐不思蜀”的阿斗型,“以自我为中心”型和懒惰型的孩子。溺爱造成的后果与爱的本身的内涵相去甚远,甚至背离。溺爱并非是真正促使孩子健康成长的崇高的爱,而是并非出自家长本意的,尚未被意识到,糖蜜中掺和着慢性毒药的毁灭性的爱。“惯子如杀子”这一舌之遗训是值得我们每一个家长深思的。 2.重智轻德,忽视能力的教育思路。 在现实生活中,家长们一提到孩子的好坏,往往都是提学习成绩,看重的只是分数,把分数看成是万能的,孩子们的品德表现如何却很少涉及,忽视了品德表现在孩子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这种重孩子的智育,不重视孩子德育现象既是非常普遍的,又是非常危险的,学习成绩再好,也是无法取代道德品质的。 当一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确定后,他的能力与对社会的贡献是成正比的,即能力越大,对社会贡献也越大。反之亦然,因此在家庭教育中重视能力培养意义重大。在家庭教育中,另有一令人担忧的现象,那就是高分低能的现象,即忽视能力的现象。我们不仅要培养孩子从事一切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基本能力,如观察能力、记忆力、注意力、想象力,思考力、理解力等,而且还要努力培养孩子在日常学习,生活方面的各种能力,诸如自学能力、动手能力、独立生活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调节能力等。 3.奖惩不明,以罚代教。 奖惩不仅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教育的手段,而且也是家庭教育的有效手段之一。然而,在目前的家庭教育中有众多的家长对孩子的行为奖惩不明,未能正常发挥奖惩教育的作用。当奖未奖,当惩未惩,孩子的行为没有及时得到强化,错过了对孩子进行教育的最佳时机,影响了家庭教育的效果。 目前家庭教育,尤其是那些人化文化层次较低的家庭中,以罚代教的现象比较严重。实践证明,只有对孩子皮肉的惩罚,根本不可能收到好的效果,往往是皮肉不疼了,父母的“教育”也就淡化了,或者是父母也越对孩子进行皮肉惩罚,孩子的逆反心理越重,造成孩子心理畸形。 4.对孩子的评价走极端,教育脱离实际。 几乎所有的父母都期望自己的孩子聪明,记忆力好,能歌善舞,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当父母发现自己的孩子不具有天赋,就心存失望情绪,对培养孩子失去信心,这种情绪反作用与孩子将阻碍其潜能的发挥,对培养孩子自信开朗的性格也有致命的影响。相反,有些父母偶尔发现自己孩子有某方面的特长,就欣喜若狂,沾沾自喜,逢人就夸,这样将使孩子养成孤芳自赏,看不起别人的习惯,他们往往不能正确评价自己,也不能面对失败。 结合孩子实际,因材施教是家庭教育成功的前提条件,而很多家长在对孩子施教时却忽视了这个前提条件,而脱离实际,随波逐流。别人的孩子学啥,也要自己的孩子学啥;别人的孩子会啥,也非要自己的孩子会啥,不能根据孩子的不同年龄,不同性格,不同性别,不同智商,不同兴趣爱好,进行不同的家庭教育。 三.走健康有效的家庭教育之路 搞好家庭教育,关键在于家长,家长作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如果其所持有的观点,采取的措施不能适应家庭教育的对象-----孩子们的成长规律和客观要求,那么家庭教育就会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阻碍因素,素质教育的实施也将是难上加难,其后果必将危害整个社会。所以,大力普及家长学校,指导家长科学施教势在必行。 1. 实行早期教育 教育学家和心理学家普遍主张对孩子进行早期教育,也就是学龄前教育,这种教育方式对孩子正常成长有奠基作用。该教育不仅是德、智、体、美、劳的教育,还应加上“良好个性”的教育。在教育过程中,应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如何认识儿童的个性;二是怎样从微小的迹象去猜测儿童未成熟的头脑中所进行的活动;三是怎样既给儿童适当的爱,又保持有效程度的权威,做到“宽严相济”。实行早期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孩子的良好性情,使他们建立自信,自立,自爱的品质,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加强家长与孩子的沟通 心理沟通是家庭教育中所面临的严峻问题。心理沟通不是简单的交流,而是要通过逐渐缩小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心理距离,并要遵循六个沟通原则------信任、尊重、了解、激励、宽容和提醒。信任孩子,使孩子不但敢于向家长报喜,也敢于报忧,甚至十分愿意把自己内心的秘密告诉家长,把父母当作最亲近,最值得信任的人。父母应尊重孩子,使孩子感到家长与自己人格上是对等的,家长应该静下心来听孩子倾诉。激励孩子,让他们看到自己的优点,家长应当不吝啬对孩子的表扬,从各方面去欣赏孩子,使其自信自强,并要宽容孩子,使孩子的心灵得到慰藉。 3.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提高家长的施教能力。 可以成立家庭教育管理小组,集中地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幼儿园,中小学,职业学校,电大以及大学的师资力量和教育场所,有计划,有组织,有层次的开办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管理小组还可以聘请在家庭教育方面有经验的老师和家长设定“家庭教育咨询站”,负责解答疑问,帮助家庭教育有困难的家庭排忧解难。 4.正确指导家长用素质教育的观点来培养孩子。 培养自信心,生活在这样一个充满竞争的社会,孩子会经常遇到失败和挫折,父母不应该过分的责备,不要给太多压力,否则会使自信心受损,也不要过分的表现出怜悯,这样会降低孩子的自信心,而要及时的肯定,使孩子找到心理平衡点。 培养独立性,真正终爱孩子的父母应该关心的是孩子将来能否自己应付独立的生活。首先,让孩子勇敢面对。其次,不能对孩子放任不管,要给予无微不至的关心,了解孩子的喜怒哀乐,给予及时的帮助和纠正。同时应该注重交往能力和合作精神培养。 参考资料: [1]左红梅,李传伟,李民生·《实施素质教育必须从家庭做起》[J]·航空教育·2003年第一期 [2]齐军,邢大力·《家庭教育误区之管理》[J]·航空教育·2002第二期 [3]《怎样让孩子保持心理健康》[N]·《光明日报》·2002年4月25日A4版经济社会 [4]《幼儿教育不该小学化》[N]·《光明日报》·2003年4月17日 [5]张冬梅·《论心理辅导与德育的关系》[J]·河北师大学报(教育科学)·2000,4

随着人们越来越重视 教育 ,给孩子的家教辅导也越来越广泛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家教的论文,供大家参考。家教的论文 范文 篇一:《浅谈小学生家教利弊》 摘要:面对目前日益流行,并逐渐影响小学生学习和发展的家教风,笔者就该方面的问题对小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并与部分家长和教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在此基础上 总结 了小学生请家教的利与弊,笔者认为请或不请家教,以及请哪方面的家教,必须因人而异,从实际出发,根据学校教育的实际情况、家庭条件和小学生自身特点和发展水平来决定。 关键词:家教 小学生 老师 家教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家教之风愈吹愈热。家教的盛行与现在日渐严峻的就业形式有关,与家长的期望分不开。笔者就相关方面的问题对某小学的小学生作了一些调查,并与部分学生家长与教师交流,在此基础上对小学生请家教的原因、目的和效果进行简单分析。 一、对小学生的调查――家教有利有弊 1、家教在小学生中日益流行 在笔者的调查中约有的学生是三年级开始请家教,占主要地位。五年级开始请家教的学生有,二年级和四年级开始家教的学生都占了,而一年级和六年级的学生开始请家教的情况几乎没有。 2、父母为孩子请家教,大多是为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 的小学生说,请家教是父母的要求,并不是自己的意愿,认为家教占去了自己大量休息和玩乐的时间。其中也有小学生表示是自己想要请家教,因为自己的学习成绩不能达到理想。有也些小学生请家教是由老师建议的,学校老师根据学生的发展情况,建议家长可以请家教为学生帮忙。 而在调查家教原因的时候,有的小学生认为是自己学习上有了困难才请家教的,家教主要是为他们补习学习上的内容,也有一些小学生说自己成绩不差,家教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成绩,将来能上个好的学校。 此外,在请家教这一问题上,多数家长还有一个跟风心理,求心理安慰,看到别的孩子学这样学那样,自己的孩子也要学,惟恐自己的孩子落于人后,可是这样强迫学生补习的结果往往是使学生反感学习。 可见大多小学生请家教的原因是自己的学习成绩不够好,所以家教的内容主要是围绕语,数,外三门主要科目进行的,大部分情况下都是补习 文化 课的内容。当然也有部分是为了发展小学生的 兴趣 爱好 ,例如小提琴,书法,跳舞等,但其数量远不及前者。 3、家教效果显著,但同时也存在着隐患 超过一半的小学生说自己的家教老师是其他学校或自己学校的老师,可见家长也比较重视家教的质量,其中有些家庭教师是已退休在家的老教师。多数家长表示,有教学 经验 的老师能更好的辅导学生,让他们比较放心。而调查结果也确实表明超过70%中等及中等成绩以下的学生接受家教之后成绩有了提高,23%的小学生觉得家教之后再听老师的课比之前轻松很多,可见家教在一定程度上是帮助了学生提高学习成绩。然后却有近10%的小学生觉得家教之后效果很好,觉得没必要再听老师讲课,上课不需要认真听讲,只要课后让家教补习一下就可以了。 调查显示一般小学生放学后和双休日是家教补习的主要时间,家教为他们复习已经教过的内容,讲解他们理解不够透彻的知识点,辅导他们做家庭作业,或者陪他们一起预习新的课文,使他们更容易的听懂学校老师的讲课.寒暑假虽然也有学生补习,但数量明显比前两种情况少。但补习往往占据了小学生大量游戏玩乐的时间,使一些学生心不甘情不愿的,自然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从大量数据看出家教也要布置小学生一些作业,而这些作业往往也要花去半小时以上,大量的作业确实起到了巩固知识的作用,但对于在学校已有一份作业的学生来说,这样的作业量是大了些,花去学生太多的时间,对于正处于发展时期的小学生来说是不太有利的。 二、家长感悟――为提高孩子学习成绩,培养特长,家教必不可少 笔者也采访了一些家长,有的家长说,自己的孩子白天要在学校学习,放学之后直接去补习班或者进行家教补习,为完成学校和家教的作业,甚至晚上到10点多还不熄灯,自己看着心疼。但自己的孩子本来学习成绩就不是拔尖,自己也没有能力去辅导孩子,眼看着自己的孩子与其他孩子的差距越来越大,心里着急,也只能给小孩请家教提提成绩。还有家长表示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时刻照顾孩子,请了个家教学习之余能照看小孩,自己也能放心。另一位家长认为孩子还小,学习也还说得过去,但眼看着其他孩子都利用课余时间上各种补习班补习,为避免与其他孩子产生差距,当然也要为自己的孩子清家教。而且也希望他们将来面对升级试能有更大的把握。 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家长表明自己的孩子成绩还是可以的,想要发展他们各方面能力,为他们请家教学习小提琴,书法,美术等艺术方面的内容,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在社会能有一技之长。 除此之外,也有一部分家长觉得不应该给小学生请家教,这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小学生正处于成长时期,过多的负担会影响他们的心理,有可能会造成部分学生厌学的坏习惯。 三、教师感言――作为课堂知识的补充,家教作用很大,且效果显著 有老师对此情况表示理解,觉得对于部分上课没有完全理解的学生,家教能够针对他们薄弱的部分进行辅导,使他们的学习不至于落后。但同时有些学生认为有了家教的帮助,上课就不那么用功了,造成上课不听,课后恶补的恶性循环。另外有老师认为为孩子请家教或参加辅导班,关键还是要看孩子的兴趣和能力。像小学生的话,可以试着参加一些兴趣类的辅导,既培养学生兴趣,也能缓解学生在学习上的压力,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发展。但盲目的跟风请家教是得不偿失的,应该留给孩子自由成长的时间和空间。 教师认为学生在接受心的知识的时候,每个学生的理解能力、学习能力都不相同。有些学生在课堂上学得很快,但过段时间就遗忘了;有些学生理解得较慢,但一旦理解就不容易忘记。教师虽然深知这点,但在授课时却无法做到各个兼顾,只能按照大多数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教学。长此以往有些学生学习起来就比较吃力。家长就应该针对自己孩子的在自身情况,来请适合他们的家教。 四、笔者感慨――请家教利大于弊,但仍需谨慎而为 家庭教师的市场在慢慢扩大,这无疑说明了这样一点,这种现象是让许多人认可的,对于请家庭教师,家长应根据学生自身的特点来为他们找家教,同时也要兼顾学生的意愿,不要盲目跟风,为孩子加重学习负担,造成他们厌学,偏学的坏习惯,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家教的论文范文篇二:《试谈家教在中学教学中角色分析》 一、“家教”的定义 随着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家教”对于当前社会来说不再是一个陌生名词,反之、无数家庭都与之有渊源。“家教”所谓是家庭教师的简称,随着社会对之的需要慢慢的演变成了一种职业,即被以一定的报酬聘请为私人教师的从业者。主要由在职任教的教师和专职家教构成。通常负责功课的补习或是教授某些技能。 二、“家教”扮演的正面角色 (一)家长的合作者 为了让孩子更优秀、或者弥补家长自己在教育子女时间上的空缺等原因,为孩子请“家教”的家长越来越多。“家教”很多时候也充当了家长一个合作者的角色。主要的目的:(1)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2)学生在日常行为上的管理和督促。常理下,家教主要工作就是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各方面的技能。更多的时候家教又被家长赋予了很多新的角色,如保姆、陪读、及心理辅导等,此原因主要源自,很多家长为了扩大自己的诉求,而从中获得一种满足感和优越感。 另外提到的是一个单亲家庭 单亲的家庭 对子 女的教育相比正常家庭往往有着不自信,而把对子女的人格教育和学习的辅导,更多的寄托在了其他因素上面,也给活跃在家教市场上的“家教”提供“从业”机会。 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日益增加,留守学生也随之增多,在其教育和成长的过程中很多问题随之体现出来,也让家长对其引起重视。很多家长就把教育孩子的重任落在学校教育上,然而教职工的精力是有限的,无法辅导好每个学生,就不能百分百的满足家长对学校的一个寄托。必然“家教”也就成为家长们的救命稻草,家长们也意识到家教这种独特的辅导方式更有利于他们子女的成长。 综合上述:家长请家教虽出于种种不同原因、目的,却浮现了一个共识。家教所体现出来的作用受到家长们的关注和重视。 (二)学生的辅导者 家教对学生的辅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点。 家教可以一对一的进行辅导,相对学校教师,更有力度的教授学生知识和更具有针对性的对疑难问题的解答,这种情况下接受能力比较弱的同学也能具体详细的分解、消化疑难和困惑。也就加大了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反之,大课堂的教学模式,由于受到教师精力有限等方面的因素制约。让上诉类型的学生在学习上感觉很吃力,久而久之也就降低了其对学习的效率和兴趣。 家教也为此可以使学生对学习更加感兴趣,也就增加了对学习的信心。家教不仅让学生和家长对之的一个重视,也间接填补了学生因在学校学习中被教师忽略所带来的心灵空洞,并且资深的家教还懂的如何用自己巧妙、幽默的风格来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学习上的积极性也因此受到提升。 (三)家教是学校教师的补充 家教和学校教师所处的位置是完全不同的。教师是国家正统的教育模式下对学生进行授业的职业。学校教师是在固定的教育办学场所,对学生进行授教。这样的教学模式,是统一的固定的。是几千年来我国教育的模式。不论从小学还是中学大学,都是这样的传统模式。学校教师的授课方式很单调,不能而家教却是一对一的模式, 这样, 一个教师可以将分散在多个学生身上的精力集中到一个学生身上, 其教学效果可想而知。现在这个社会发展的多元化,要求教育趋向个性化, 学校教育以班级制授课的模式已经很难完全适应教育个性化的需求 。学校大班教学是针对大都数学生进行的共性教学, 因而不能很好地照顾到每个个体的个性。在这个里与之完全不同的是家教,家教充当的角色是与学校教师完全不同的,他可以一对一的进行教学,针对学生的个性进行传教。所以家教可以培养出个性化的人才,如 学习态度 、学习习惯、思维习惯、兴趣爱好、性格特点、心理特点等方面制定个性化的辅导方案和 方法 。并且这些方案方法在一对一的形式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此过程中, 学生的个性得到释放, 其特长和潜质得到表现和发挥, 这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家教”扮演的负面角色 以上三点我们分析的都是“家教”的正面角色,但是家教也同样有一些负面的影响和弊端。下面我们详细的对弊端进行分析。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家长认为高学历的家教老师会起到更大的作用,尤其在一些经济生活条件很不错的家庭中,从小就开始给孩子请家教,而且家教老师的学历都非常高。在一个报道中,一名小学家长为了提高自己孩子的成绩,竟然聘请了一名清华大学的教授,这真可谓是大材小用,聘请了这样的家教,非但没有给孩子带来有效的教育,反而会带来负面的影响。聘请家教需要因人而异,要根据孩子的不同性格和爱好,以及所需要补充的知识来进行家教培训,不能只根据老师的名气或者学历来聘用。 还有一部分的家长认为只要有了家教就万事大吉了,因此他们忽视了正规的高校教育。他们认为家教是一切的保障,在学校,孩子成绩不好也没有关系,只需要有家教就可以了,这样会让孩子产生一种依赖,也找到一种学校成绩不好的理由和借口,他们会上课不认真听讲,给老师也增加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因此要避免这样的想法。 当然在现实中,有一部分的“家教”纯粹就是为了家教而生,他们没有一定的职业道德,只为了经济目的而进行上课。他们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在社会上更缺乏一定力度的监督。 因此对于“家教”这个特殊的社会角色,我们应该公正的认识,要扬长避短,发挥“家教”的长处,给需要“家教”的人,带来他们有效的用处。另外“家教”在促进整体教学质量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因此, 它是教学研究应当考虑的因素之一。但要促进整个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还需要众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和探索。 参考文献: [1]雷红,张晓红.幼儿家教经验谈[J].山西教育科研, 1999, (4). [2]杨泽平. 家庭教育 的现状及对策[M].上海: 上海出版社, 1986. [3]陈家麟.学校心理教育[M].北京: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 1995. 家教的论文范文篇三:《浅谈大学生家教问题及对策》 [摘要]大学生作为知识分子的代表,在校兼职做家教具有重要意义:个人角度――多赢;家庭角度――多爱;社会角度――多才;但当前大学生家教存在诸问多题:体系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教育衔接“断层”,进退两难;重“绩”轻情,急功近利;“包办”式教育,心理被动。针对这种现状,笔者提出了相应对策:政府出台并落实相关政策,规范家教服务体系:各高校加强合理培养、管理、引导:大学生要努力提升自我综合素质:家长主动从“心”与子女有效沟通。 [关键词]大学生;家教;问题;对策 一、高校家教市场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的同时教育事业也跟着在不断的发展与提高。家教问题成了家长学生乃至社会共同关注的一个 热点 话题。而大学生家教作为家庭教育的一个补充,大学生勤工助学的一个重要形式,是我国广泛大学生参与的重要活动,基于这种双方互利的关系,目前高校的家教市场正不断壮大且成上升发展趋势。 当前大学生家教的形式主要有几种主要的途径通过张贴 广告 举家教牌子;网上求职家教信息中介公司介绍;通过熟人介绍等。总的来说,大学生家教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大学生家教的重要意义 (一)个人角度一一多赢 从孩子的角度看,学习上,有一个人能够分担他们的学习任务和压力,自然很好。生活心理上,小老师可以给他们带来很多新奇事物及信息,开阔其眼界,甚至有些不想问学校老师也不想对父母启齿的问题及困惑也可以向其交流,一定程度上,对其心理的健康发展有帮助。从家长的角度看,请大学生做家教一方面可以带动孩子的成绩,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大学生口中了解子女的想法,并且和大学生探讨育子方法。从大学生角度看,首先是可以有经济保障,更好地独立生活;其次可以通过实践教学强化所学的专业知识方法技能,及早了解当前社会再次,大学生可以在家教中找到意义感,增强自信心,继而保持对生活积极向上的心态。 (二)家庭角度――多爱 从家庭角度看,大学生家教本身虽然只是家庭教育的一个补充,但由于现代社会步伐的加快,家庭成员真正沟通交流的时间不多,而大学生家教挤出的时间一部分也是调和家庭成员关系的时间,是家长与子女双方表达爱的一种愿望和方式的润滑剂。家庭中相互关爱的成分表露得更多,再加上高校大学生可以灵活运用教育心理学知识,协调家长与孩子关系,成为家长与孩子良好关系的润滑剂,多给予爱的供养。 (三)社会角度――多才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细胞,只有细胞生命力旺盛起来了,社会这个整体才能发挥好。人才的培养本身就是为适应社会而服务。而人才的增多对社会的蓬勃发展无疑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高校大学生通过已有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水平,帮助中小学生解决成长中的诸多烦恼,为社会培养人才打下坚实的基础,是社会心灵的窗户。社会人才的增多继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贡献。 从长远意义上看,尽管大学生家教对个人、家庭、社会以及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诸多因素,当前日益扩大的高校家教市场仍存在诸多问题及隐患。 三、当前大学生家教现状及问题 (一)体系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高校家教市场尽管在日益壮大,但目前仍然处于无序竞争的状态。在家教的质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均存在诸多隐患。一方面很多不合格的高校大学生误人子弟造成家长不信任,以至于家长只相信熟人介绍,范围缩小了,家长们可能找不到真正最适合孩子的优秀家教小老师。另一方面,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在校大学生渴望求职的心里,建立所谓的中介公司,钱色,致使大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证。而且由于没有这方面正规的法律出台,双方的合同意识也不强,造成了很多的“哑巴亏”。出现了家长认为找不到好的高校大学生家教,高校大学生也不敢轻易做家教,即使家教交易成功,双方也会有不信任的尴尬局面。 (二)重“绩”轻情,急功近利 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学生的学习也演变成了一种竞争手段。考试成了判定一切的指挥棒。在这个指挥棒下,为了迎合竞争需求,家长也只注重成绩分数,忽视了孩子心理成长与生活成长同步发展的需求,只以分数变动、成绩排名来断定孩子学习的好坏,出现了死读书,读死书的情况。好心请来的家教也是为“分数”奋斗,知识经济变成了经济与分数的交易。这种思想怪圈的影响下,学习演变成了一种机械竞争手段,学生自然也拒绝知识和学问,而这对学生的更好的发展正是巨大的绊脚石,而且为其今后的高等教育埋下了诸多隐患,对整个社会来说,也是卓越人才的巨大损失。 (三)教育衔接“断层”,进退两难 一方面,由于各种升学等压力聚焦在学校教育中知识的吸收,在这个指挥棒的引导下中学生几乎所有时间都花在功课上面。父母们也忙于生计,投入竞争同样激烈的工作中。子女与父母接触的时间都很少,家庭教育更是极少甚至没有,造成正常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配合衔接严重断层。另一方面,系统教育内容上,小、中、大学教育衔接也出现“断层”,基础教育阶段缺少职业生涯教育,很多中学生到了填高考志愿时都不知如何选择。这不仅让成长中的中学生身心倍感困惑及疲惫,已有的学习兴趣也变得机械化。同时让做家教的高校大学生也进退两难。作为家庭教育的补充,高校大学生既不能完全替代其应受的家庭教育,也不能在短期内彻底将小、中、大学教育做到有机衔接。这种恶性循环下,很容易让家教的“绩”效处于尴尬局面。 (四)“包办”式教育,心理被动 中国家长根深蒂固的“望子成龙”,往往是真的“毁人不倦”,请家教也自然成为了一厢情愿的’包办’式教育之一。家长们越俎代庖,为孩子设置的目标多数是一种“身份期待”,是想让孩子做人中龙凤的迫切心愿。这种揠苗助长的激进愿望氛围下下,孩子和家教高校大学生甚至是家长本身一开始就处于被动心里状态孩子们需要的是具体化、形象化、能震动心弦、有乐趣、能催人奋进的人生目标,却因为家长的心愿没有机会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学习动力,高校大学生作为自主教育的实践者,却要极力帮助孩子达到家长对子女的“身份期待”,快速提高其分数;家长以经济作为代价,想要寻求等价交换,认为请了家教孩子成绩就一定要有所大的变化,这样才能物有所值。然而,好的教育与诸多因素有关,很多时候,若没有真正的对症下药,家教很难凑效。整个家教过程中,行为的主动夹杂着心理的被动。 四、建议及对策 (一)政府出台并落实相关政策,规范家教服务体系 政府始终是建设教育事业的主体,针对家教市场体系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政府要出台并落实相关政策,规范家教服务体系。对家教双方的人生安全、财产安全及综合管理制定相关的法律保障;对各个阶段的家教情况设立统一的家教收费标准,必要时,可以设置家教证等。同时,政府要将政策具体落实到各个高校及地方政府,不能够“雷声大雨点小”,把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实 事为规范家教市场,并顺利发展扫清障碍。 另外,各级政府要通过至上而下的宣传,以海报 标语 、书籍报刊、 社会实践 活动等多种形式营造一个良好的人文氛围和社会氛围。知识经济不是简单的知识与经济的交换,而是通过知识培养能力,运用能力发展经济。广大家长学生要正确认识家教的意义;加强社会的治安综合管理,真正营造一个轻松和谐的学习氛围。 (二)各高校加强合理培养、管理及引导 各级高校要相应政府的号召,一方面要加强高校本身的人才培养,即大学生的综合能力。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如设立家教互联网等多提供大学生实践的机会,鼓励支持在校大学生家教勤工俭学,同时要狠抓学生专业知识技能方法的学习。另一方面,各高校要正面管理及引导在校大学生做好家教,增强其人身安全意识,合同意识,职业道德意识等。尤其是女大学生的人身安全意识教育,谨防社会上不法分子以花言巧语、小恩小惠引诱大学生上当。保证家教的高质量,真正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 (三)大学生要提升自我综合素质 长期作为学生而言,高校大学生要做到师生角色的灵活转换,需要品质储备、知识储备和能力储备。教育的本质是学会做人,而品质对人来说,是一切之本。由于中小学生可塑性很强,易受环境影响,高校大学生尤其要注重自我品质的储备,以期树立好的榜样并正确引导。第一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及态度,认真对待家教,并施以积极正面的教育。第二,做到教育与心理同时辅导,多了解家教对象的想法,真正对症下药,事半功倍。第三,多与家长沟通,通过已有知识经验委婉改变家长某些不好的育子观念。真正具备以人为本的师德在知识储备的过程中,大学生首先要认真夯实专业知识,同时要辅以了解较为广泛的各个领域的知识,其次通过书籍资料了解中小学学生心理的变化及家长心理。并遵循教学的基本原则,在实践中做到因材施教,饯行“教有学法,教无定法,’,在能力储备中,大学生不仅要掌握沟通交流的技巧、语言的浅显易懂,还要达到一个思维高度,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的思想解决和看待问题,再对家教对象训练这种思维模式,从根本上教会他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 教育是一种社会现象。做好高校大学生家教,需要政府、学校、家庭及个人的多方面的努力和完善,相信大学生家教市场将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我国的教育事业也会迎来一个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1]腊月梅.浅谈对家教大学生的管理[J].南部学坛(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5). [2]杨映霞陈勇,大学生家教活动现状分析及思考[J].云南师范学院学报2003(5). [3]佛朝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多维视角U1,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1(1). [4l初梓豪.李力豪.张萌.北京地区大学生家教市场现状及问题对策2010[11]. [5]杨海.魏甲亮.大学生家教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模式初探[J].海南师范大学学抿2007(5). [6]骆风.成才与家教[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4). [7]周蓉靖.导致家教失败的68个漏洞[M].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08(6). 猜你喜欢: 1. 爱心家教论文 2. 关于家长教育的论文 3. 关于儿童教育的论文 4. 关于隔代教育的论文 5. 儿童家庭教育论文 6. 幼儿家庭教育论文

家庭 教育 是由父母 对子 女施加的教育和影响。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有哪些?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欢迎阅读!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篇一: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互补 家庭教育指的是在一个家庭中,家长在日常的生活中给予孩子的教育和教导,也包括家长日常生活的个人习性等方面对孩子的影响。也就是说家庭教育是家长有意识的通过自身的语言和动作给学生进行的教导和示范。家庭教育是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因而,在进行幼儿教育时,需要家庭教育这一基本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促进幼儿教育的顺利开展。现在很多家长、老师甚至孩子本身都存在类似这样的家庭教育方面的疑问,都希望能找到最合适的学习教材和教育 方法 ,培养好孩子的学习生活习惯,让孩子能积极主动地学习、健康快乐地成长,从而达到提高孩子综合素质的目的。然而,孩子终归是孩子,就好像一棵小树苗,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培育就很容易东歪西倒、难以成材,凡是小孩身上总有些性格和行为上的缺点、偶尔犯一些小错误,的确会对他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其实有利于教育孩子的方法有很多,你需要仔细考虑和选择恰当的方法和教材、建议也可选择观看适合自己的家教视频节目,这样综合起来才能对症下药、行之有效。 一、做好家庭教育对幼儿教育的基础作用 家庭教育是集体教育、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三大教育体系中,家庭教育又是一个别的教育体系无法代替的部分。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生存的第一个环境。在这个环境里,孩子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亲人就是自己的父母。父母提供给孩子最基本的生命与生存保障,因而孩子把第一个信赖呈给了父母,也就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父母。幼儿社会性教育中药体现人文关怀,关键在于教育者要真正理解社会行为的内涵,即从幼儿的情意出发,将关心、同情、平等、尊重、公正、差异等人文观念纳入到教育者行为模式中,使幼儿受到人文熏陶、感染,从而养成人文关怀的胸襟。杜威说“ 儿童 世界的主要特征不是什么与外界事物相符合合格意义上的真理,而是刚请于同情。”这就是说,儿童本来是富有同情与关怀之心的,问题是在教育中不要把它丢弃掉。因而,重视家庭教育对幼儿教育的基础作用,在日常的家庭教育中,家长要用自己得体的言行来感染幼儿,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让幼儿在潜移默化中习得基本的品格。 二、在幼儿教育实施过程中,家庭教育要做好延伸的作用 可以说,家庭教育除了对幼儿教育有做准备的作用外,还有对幼儿教育进行延伸的作用,它主要体现在一下四点:①智能开发。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聪明的孩子,自然会重视对幼儿的智能开发,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语言、思维、记忆、想象、创造力、动作技能的培养与开发等等。②健康教育。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身心健康的孩子,自然不会忽视对幼儿的健康教育,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营养饮食、环保衣物、游戏健身、规律作息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等。③品德教育。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品德高尚的孩子,自然要重视对幼儿的品德培养,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学习品质、社交礼仪、公共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等等。④艺术培育。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才艺超群的孩子,自然要重视对孩子的艺术培训,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音乐、绘画、舞蹈、手工、器乐、棋艺等艺术才能的培养等等。当然要根据孩子的天资禀赋与 兴趣 爱好 来帮助孩子选择合适的艺术特长。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启蒙老师,对孩子的茁壮成长意义深远。 三、做好家庭教育对幼儿教育的补充作用 家庭教育有许多是孩子在幼儿园无法学到的东西,因而,在这一点上,家庭教育是对幼儿教育起到一定的补充的作用。那么家庭教育该如何做好补充作用呢? 1.做好对幼儿品格的培养 家庭教育是有意识的行动,但有的时候,人的本能恶性行为往往会不自觉的暴露和体现,而这往往会对孩子的三观有着一定的影响。因而,家庭教育在这种时候要注重将好的一面展现给幼儿,把那些不好的方面隐藏起来,例如家长之间的争吵等都不应当当着孩子的面展现出来,而这这说明了一个和谐友好的家庭氛围的重要性。 2.培养幼儿基本的生活技能 生活技能在幼儿教育里往往是有所欠缺的,而家庭教育可以满足这一点。例如,在日常的生活中,培养学生基本的生活习性,比如早起早睡、刷牙洗脸、盛饭时吃多少打多少等,从而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作息,为幼儿教育做好补充,以便幼儿教育的顺利进行。 四、 总结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句话是没有错误的,一个家庭教育环境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孩子正常三观的形成。因而,在做好幼儿教育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掉家庭教育对孩子习性的影响,从而在日常的教育中,做好两者的互补作用。 作者:肖玉英 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幼儿园 参考文献: [1]穆彦青.家庭教育该如何与幼儿园教育实现互补[J].当代学前教育,2010(3):37-40 [2]孙太英.浅谈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互补[J].新课程:下旬,2013(11):21-21 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篇二:家庭教育发展策略 孩子是家庭的纽带,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一位当父母的美好愿望。然而,事与愿违,许多家庭由于父母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孩子养成了错误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两代人之间相互埋怨,甚至家庭破裂,造成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由此看来,孩子的教育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仅关系着家庭的和睦幸福,而且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根据笔者多年的观察、了解和实际 经验 ,总结了以下几点建议,和大家探讨。 一、父母必须言行一致,让孩子从小变得诚实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深深地影响着孩子。因此,父母一定要言行一致,说到做到。比如,答应给孩子买的东西一定要买,而且要按时买、及时买。做不到的事千万不要答应,否则,就会在孩子面前失去威信,久而久之,孩子就会认为你说假话、人,不听你的话。父母不仅要经常给孩子讲《狼来了》的 故事 ,让孩子明白说谎的危害,从而不说谎;还要向古时候的曾子学习:曾子的妻子要去赶场,孩子吵着要跟着去,妻子为了哄孩子,就谎说回来杀猪给孩子吃,孩子一听很高兴,就不吵着要去了。妻子赶场回来,看到曾子正在杀猪,连忙制止,说杀猪是哄小孩的,你怎么认真呢?可曾子却认为不能欺哄孩子,说了就应该做到。做父母的说话算话,孩子就会是一个讲诚信的人。 二、父母要给孩子选择品行好的伙伴,让孩子有良好的成长环境 孩子最怕的是孤独,没有朋友。孩子间最大的惩罚是“不和你玩了”。孩子喜欢小伙伴,但父母一定要给孩子选择好的伙伴。让孩子远离那些缺少管教、思想品德不好、具有不良行为的人。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品行不端的人交往,对孩子的影响特别大。古代《孟母三迁》的故事,孟子能成为学识、声望仅次于作为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的孔子的亚圣,与他的母亲三次搬家,选择具有良好品行的邻居关系很大。 三、父母教育孩子不能太严厉,要对孩子适当宽容 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犯错误,这是很正常的。作为家长,要包容孩子,帮孩子分析,知道自己错在哪里,给孩子改正的机会。有些父母要面子,对孩子要求苛刻,不允许孩子犯一丁点错误,轻则斥责,重则拳棒相加,造成的后果是孩子做错事怕被责骂而不敢说实话。久而久之,就养成了爱撒谎的不良习惯。笔者所认识的两位教师都是学校德高望重、受人尊重的老教师,两家的家庭情况很相似,都有个儿子,年龄一般大小,都由教师带在身边读书。但两位教师教育孩子的方法却大相径庭:其中一位教师性格比较温和,遇事冷静,不温不火,孩子犯了错闯了祸,他不是马上批评,追究责任,而是先安慰孩子,然后帮助孩子分析事情的因果,如果下次孩子改好了,就鼓励和表扬。在父亲一言一行的影响下,孩子从小踏踏实实做事,规规矩矩做人。另一位教师则不同,什么事都力求完美,如果孩子犯了错,立即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孩子保证以后不再犯,若再犯错,处罚就更严厉。为了逃避父亲的责骂,孩子只好说谎,慢慢地变得不诚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最后竟然离家出走。所以,不同的家庭教育,造就孩子截然不同的成长轨迹。 四、父母不能溺爱孩子,应让其有是非观念,学会感恩 俗话说,孩子是自己的好。许多父母把孩子视为心肝宝贝,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飞,孩子的什么要求都满足,什么缺点都包庇。久而久之,孩子就会把它当成理所当然的事,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很自私,不知道感恩,不会关心别人。笔者认识一家人,父母特别溺爱孩子,单位、邻里只能说他家的孩子好,不能说差,否则父母就会和人翻脸。结果,等到孩子都长大了,两个老人却被儿女从屋里赶出来,没地方去。而且他们的几个儿女因为吸毒,天天找父母要钱,两个老人天天胆颤心惊,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这就是溺爱孩子造成的恶果。另外,父母平时要多和学校、教师、邻里沟通,及时掌握孩子的表现,和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共同教育孩子。总之,父母教育培养自己的孩子一定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疼爱但不溺爱孩子,要给孩子适当的空间,教育孩子尊老爱幼,要让孩子学会感恩,注意孩子的思想动向,让孩子树立远大的理想,在家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只有这样,孩子才会健康成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作者:彭湖斌 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中心学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林格.教育就是培养习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3]陈德军.父母怎样正确教育孩子[M].北京:金盾出版社,2011. 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篇三:家庭教育存在的误区及对策 “家庭教育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由父母及家庭中的其他年长者对子女及年幼者施加的教育和影响。”①由此可见,家庭教育在人的启蒙、成长、成才中所起的作用是无法估量的,良好的家庭教育会使人终生受益。目前,家长越来越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但在教育过程中仍存在不少误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性格形成、行为举止、社会适应性等方面的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因此,如何正确实施家庭教育,进而促进子女健康成长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1当前家庭教育存在的误区 “虽然中国人现在已经很重视家庭教育这一途径,但由于人们头脑中传统的封建意识根深蒂固,加之封闭式的应试教育的影响又特别深,所以我国目前的大部分家庭教育仍处于朴素的、自发的、随意的阶段,科学的、系统的家庭教育还很不普及。”②家庭教育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在教育观念上的误区 目前,大部分家长认识到了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性,然而在教育过程中,多数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仍然陈旧。许多父母总是将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全部给予自己的子女,认为给予孩子最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就是对子女的“爱”,而忽视了子女真正的想法和想要的东西。这种思想来源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同时也受到当今社会不正当的竞争理念的影响,因此,当今社会不自觉的形成这样一种风气,即父母总是不计成本的满足孩子的一切愿望,给孩子穿最贵的衣服,吃最好的食物、买最好的玩具,上最优的早教、幼儿园,参加最好的培训班等等。在孩子成长中总是时时刻刻关注着孩子的一言一行,深怕孩子摔倒,父母总是想当然的照顾、保护孩子,对他们抱有很大希望,期待他们无论在学习上还是 毕业 后,都能具备超强的能力,成就美满的未来。但事实上却总是事与愿违。家长操碎了心,往往为孩子付出了一切,孩子却变得越来越叛逆、逃课、早恋、以自我为中心、冷漠、追求个性自由等等。从整体的家庭教育视角来看,这样的结果是必然的,因为父母总是为子女安排好了一切,而忽视了培养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交友等习惯。在日常生活中不重视培养子女自强、自重、独立思考等优秀的品格,孩子很难在短时间内会有所突破。 在教育方式上的误区 “调查表明,父母教养方式对子女的心理素质、生活习惯、学习行为、各项能力等的发展有直接影响,是影响其心理健康和人生成就的重要因素。”③一是过分保护子女,近年来,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百依百顺、有求必应,把满足孩子的一切愿望与要求当作对孩子的爱,忽视了父母自己作为家庭教育中的教育者对孩子的尊老爱幼、谦虚礼让等德行品格教育的职责;二是对子女过分干涉,很多家长总是把自己没有实现的愿望,强行寄托给孩子,没有考虑到孩子自己的需求与想法。虽然父母给予了孩子生命,但子女有自由来选择适合的生活方式和理想目标;三是鼓励孩子的报复行为,鼓励和赞赏孩子的报复性行为,极易使孩子忽视自身的错误,进而形成自私、崇尚武力等的不良品质。 在教育内容上的误区 在这充满竞争的现代社会,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更加急切,再加上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对孩子寄托了很大的期望。主要体现在对孩子的教育内容规划不够科学,家长只是凭借自己的意愿或者经验来给孩子制定计划,并没有遵循孩子的实际情况;甚至有的家长一厢情愿的进行攀比和跟风,看到别人的孩子在学什么,也要求自己的孩子去学,完全不尊重孩子的意愿,强制孩子学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结果造成孩子的特长没有发挥出来,也没有学好父母安排的课程。进而使孩子形成一种逆反心理,扼杀了孩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教育环境上的误区 有些家庭因为教育者自身素质比较低,家庭收入水平不高,生活环境比较差等原因,在家庭内部总是引起一系列的家庭矛盾与纠纷,家庭内部人员关系不和睦,争吵不断,忽视孩子的感受与意见,这样的生活环境,必然影响到孩子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的形成。同时,家庭 文化 氛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孩子的成长。许多家长忙于在外奔波,以为只要满足孩子物质方面的需要就可以了,不重视孩子心理方面的需要,忽视了对孩子精神上的观察和体贴,更不注重家庭中文化氛围的营造。可想而知,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孩子的心理、品德等方面的健康成长与完善一定会受到严重影响。 2家庭教育误区的原因分析 在家庭教育中,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及教育影响。家庭教育的好坏、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一个人的健康发展。 家庭教育环境的影响 “著名心理学家丹尼什把孩子的成长生动地比喻为一棵树的生长:心里就像树根一样,虽然看不见,但却非常重要;看不见的部分关系着一棵树的高大强壮,关系着一个人的生存发展。他指出,树根的成长期是五年到十五年,十五年后才是树干与树叶的成长,一个孩子心理建设的重要成长期也是在人生的头十五年。”④由此可见,家庭对子女心理健康发展及其成长的重要性。家庭成员间关系和睦民主、互助互爱、相互理解与尊重,让孩子生活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从小耳濡目染,有助于孩子养成良好的待人待物的习惯,进而具备谦虚礼让、自强独立等优秀的品质。目前,社会的迅速发展不断地冲击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及习惯,一些家庭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矛盾冲突也层出不穷。 教育者自身水平的影响 父母作为家庭教育中的教育者对子女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的健康发展,都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家长自身要不断地学习充实自己,严格自律,为孩子树立榜样。同时营造积极健康的生活、学习氛围。如果父母待人宽厚、真诚,性格积极乐观、勇于奋斗等,他们的这些性格、品质就会在日常生活中不自觉地感染到子女,让孩子们形成健康乐观的品格;相反,如果家长自身素质比较低,总是不顾场合的发牢骚、埋怨不公,对家庭成员中的其他人言行粗俗、自私自利等,不能树立很好的形象,就会在孩子成长中无形地形成消极的心理暗示,久而久之孩子的身上也会折射出他们的影子。 对受教育者的认知具有局限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孩子与父母之间的鸿沟渐渐拉大,很多父母在教育子女方面还习惯用陈旧的教育方式。在家庭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往往认为受教育者只是是接受教育的主体,而忽视了受教育者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独立的个体。因而,家长要不断学习与沟通,摆脱陈旧的教育观念,充分地了解孩子身上的优点及特长,根据孩子的爱好与特长来规划孩子的未来,而不是一味的要求孩子按照自己安排的道路走下去。现在的孩子与父母当年享有的物质条件、所处的学校社会环境等都有着很大的差别,积极主动了解现代孩子的心理需求及生活圈,可以促进与孩子的交流沟通,从而培养孩子积极健康的心理和生活、学习方式。 3走出家庭教育误区的对策 “现在很多研究已经证明:儿童良好的性格特征、道德品质、行为习惯以及对待世界的态度看法,都是在父母平时点滴交流沟通中形成的。”⑤因此,在家庭教育中特别要做到以下几点: 营造积极、和谐的家庭环境 人的思想经验总是来源于实践,来源于人生存的环境。因此,良好的家庭氛围有益于家庭成员每一个人的健康,在温馨、和谐的家庭中,更能让孩子不自觉地学会尊老爱幼、谦虚宽容等的优秀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家长应该重视家庭环境的构建,积极营造一种和谐的人文家庭环境,不仅要重视孩子理论课的学习,还要多方面的培养孩子的气质、兴趣和能力。加强家长自身与孩子之间的沟通、理解与交流,充分满足孩子的归属感、尊重感与成就感。同时,家长也需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增强终身学习的观念,扩充和更新知识,了解孩子的心理世界和新观念,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和方法,用全新的方式来教育孩子。进而营造健康的家庭文化教育环境,给孩子的成长提供坚实的保障。 善于用赏识的教育方式 家长要不断革新旧的教育观念,看到孩子身上的优点和闪光点善于赏识孩子。在教育中并不只是在孩子犯错误时要矫正孩子的错误,同时要主动发现孩子身上的优秀品质和特点,并在现实生活中不断培养孩子的这些优秀品质和爱好。“好孩子是表扬出来的”是有心理学理论依据的。家长对孩子的评论都会影响到孩子的自我评论与发展。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孩子做了值得表扬的事情后,要善于发现并开口表扬孩子的行为。 尊重孩子,学会换位思考 父母应该理解和尊重孩子,主动与孩子沟通,在理解的前提下,相互交流观点,尊重孩子的个人想法,同时抓住时机进行正确的引导。而不是强行让子女遵循家长“设计”的道路,要明白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与自由。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要多与孩子相处,多倾听孩子的心声,多与孩子进行良好的互动,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孩子着想,关注孩子的内心感受和变化。另外,教导孩子时,说话要有“含金量”,使孩子心悦诚服的接受你的观点与建议,而不是在孩子耳旁唠唠叨叨地不停的讲,这样反而会起到反作用。也要培养孩子积极乐观的情绪,使他在今后成长中遇到困难后仍能够坚强面对。 注意观察、学会判断孩子的心理变化 父母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变化,判断孩子的心理问题。孩子的异常心理通常主要表现在情绪、行为和心理等三个方面。在情绪上主要体现为易怒、恐惧、焦虑等;在行为上往往有行为异常、注意力难以集中、离群独居等;心理上容易患自闭、抑郁等疾病。父母发现孩子在这三方面的异常时,要及早采取 措施 和行动,积极开导和合理引导。严重者采取相应的心理治疗方法,帮助孩子及早走出心理上的困境。成就其健康、快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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