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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伤认定标准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11:20:15

我国工伤认定标准研究论文

轻轻一点,立刻拥有一本安全工具书! 收藏本篇文章,方便以后查看 为服从和服务于我国国民经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改革工伤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应该是: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统一的、普遍适用的、社会化的工伤保险制度,形成合理的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偿机制、社会化管理机制、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机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伤亡事故,有利于社会安定、分散风险和减轻企业负担,把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改革工伤保险制度应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扩大覆盖面,保障劳动者基本权利 应当把工伤保险范围扩展到所有企业及其劳动者,使各类企业的劳动者在遭受职业伤害时都依法得到基本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偿,以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解除劳动力流动的后顾之忧。 2.要分散企业工伤风险,由“企业保险”转变为社会保险 按照国际惯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由企业负担全部工伤保险费用,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形成社会化的工伤保险制度。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调剂使用基金和进行管理服务,减轻企业工伤保险费用负担和行政事务负担,保证各项工伤待遇按时足额支付,而不受企业兴衰存亡的影响。 3.工伤保险要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并做好职业康复工作 应当充分运用工伤保险的费率杠杆和行政的、经济的惩戒手段,引导和促使企业加强安全卫生管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还应当做好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工作,帮助工伤职工恢复生活和劳动功能并从事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作。 4.要根据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确定合理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建立长期待遇调整机制,使之保障工伤职工和遗属的基本生活需要,适当补偿职工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为照顾地区间、企业问的经济效益差别,国家在规定基本待遇标准的同时,应倡导企业实行补充性工伤保险或举办群众互助性工伤保险。 5.工伤保险管理要规范化、法制化 要根据工伤问题情况复杂、技术性强、待遇项目多、容易引起争议纠纷等特点,把工伤界定、评残标准、待遇项目和标准、享受待遇的条件和程序等问题规定得明确、具体,尽量减少操作上的困难。工伤保险的实施可按属地原则,以地级市为基本统筹管理单位,便于因地制宜,迅速处理事故。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认定问题研究综述论文

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

上午好!

我是20xx级1班的XXX,我的论文题目是《论工伤与非工伤的法律界定》。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伤事故也不断涌现,然而工伤事故发生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加之法律法规方面的缺陷,工伤认定成为了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实施劳动行政管理的一大难点。目前,党和政府正在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理念也要求逐渐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工伤保险这一板块。而工伤认定则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必要前提。作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我选择了与自己专业相关并贴近社会热点的工伤认定作为课题。

通过探究工伤与非工伤的法律界定,对工伤认定的法律界定有全面详尽的理解,并结合具体案例和国外经验论述我国工伤与非工伤界定的法律制度缺失与困惑。提高对工伤认定的法律原则的普及和认识,得出处理新时期工伤认定中特殊情况和有争议的案件的有效方法。

论文的第一部分对工伤和工伤认定的概念进行了描述,阐述了工伤认定的几个基本条件,为下面的论述做了铺垫。第二部分结合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和认定工伤的流程和条件组成了我国工伤与非工伤的法律界定这一大点。第三部分分别以美国、德国和日本三个国家为例,论述了国外工伤与非工伤的法律界定。第四部分探究我国现阶段工伤认定的三个法律难点:工伤认定制度上存在问题,工伤认定行政与司法的矛盾和几种特殊情况下工伤与非工伤的法律界定。最后一部分对我国工伤认定提出了一下几点完善建议:明晰工伤认定标准、修改部分工伤保险条例和有限制的扩大工伤认定范围。

论文所运用的逻辑关系是总分总关系。先综述工伤认定,在分别叙述我国和国外的工伤认定现状以及我国工伤认定目前存在的法律难点,最后提出完善建议。

在本课题的研究过程中,发现了很多不同的见解,虽然影响了论文的进度,但是通过自己对这些观点的辨别,也增长了知识,加深了印象,最终是有益无害的。其中,一部分观点认为应该在我国扩大工伤认定的范围,最大限度的维护劳动者利益,而另一种观点认为现有的工伤认定标准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应该加以限制。在看待这两种观点时我有开始有点混淆,没有将其区分开来,最后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有限制的扩大工伤认定范围和明晰工伤认定的标准。

由于文字和研究深度有限,我认为还有很多和我的论文有密切关系但是没有提及的或者论述的不够明确。一是一些典型情况下的工伤认定只提到了串岗、过劳死、精神损害等几种,对于社会上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没有过的阐述。二是由于专业限制,在对我国工伤与非工伤的法律界定提出完善建议时提出的建议比较少也欠具体。

以上就是我的答辩自述,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谢谢!

以上就是环球青藤小编为大家分享的一篇法学毕业论文答辩的范文,希望对大四法学专业的小伙伴们有所帮助哦!

工伤认定中对工作时间与伤害性质的认定 【案 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显达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审第三人:张秀明 经审理查明,2008年3月22日,上海显达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达公司)与张秀明签订了一份期限自2008年4月7日至4月6日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救生员。12月20日,张秀明向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普陀区人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称:8月5日19时30分,其在单位工作时,因规劝泳客遵守泳池规则佩戴泳帽,被泳客动手打伤。经医院诊断为“1、闭合性颅脑外伤、脑震荡、头部软组织挫伤。2、胸部软组织挫伤,左侧第7肋骨骨折。”同月29日,普陀区人保局受理张秀明的申请,随后进行了工伤认定调查。2月23日,普陀区人保局作出普陀人社认字(2015)第1552号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张秀明于8月5日下班时间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收尾性工作时,被客人推倒受伤,造成闭合性颅脑外伤、脑震荡、头部软组织挫伤、胸部软组织挫伤、左侧第七肋骨骨折。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张秀明属于工伤。普陀区人保局分别向显达公司、张秀明送达了工伤认定书。显达公司不服,遂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审另查明,9月9日,张秀明与致其伤害的泳客周珺签订了《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双方纠纷调解结案。 【审 判】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普陀区人保局作为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具有作出工伤认定的法定职权。该局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规定的程序要求,在收到张秀明申请后依法受理,进行相关调查,并在受理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执法程序合法。本案中,显达公司和普陀区人保局对张秀明所受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后、工作场所内均无异议,双方主要争议焦点在于,张秀明是否系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显达公司认为张秀明是在工作时间之外受到暴力伤害。对此,原审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收尾性工作”是以“与工作有关”为限定性条件,“收尾性工作”是正常工作的一种延伸,与正常工作紧密相关。张秀明作为泳池救生员,负有维护泳池管理的工作职责,张秀明在下班后离开工作场所之前至泳池巡视并纠正顾客未佩戴泳帽游泳的行为,其动机是为了做好泳池管理,因此应当认定张秀明从事了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至于显达公司认为张秀明所受伤害为暴力伤害而非事故伤害的问题,原审认为,所谓事故是指人们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违背人们意愿,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对事故的分类方式多种多样,可以分为自然事故、人为事故,人为事故又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具体到工伤认定之中,就应当结合具体情况作出判断。张秀明在工作过程中被顾客推倒致伤,纠纷双方签订了《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普陀区人保局认定张秀明系受到事故伤害并无不妥。综上,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显达公司要求撤销普陀区人保局作出的普陀人社认字(2015)第1552号工伤认定决定的诉讼主张,依法不能成立。原审遂判决:驳回显达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后,显达公司不服,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显达公司上诉称,当天事发时,原审第三人张秀明已下班并更换好衣服,案外人周珺不戴泳帽入池游泳一事正由当班员工处理,张秀明介入属于个人行为。张秀明系被周珺打伤,属于受到暴力伤害,而非事故伤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错误。张秀明与周珺之间的纠纷属于治安案件,且已经调解结案,因此也不应认定为工伤事故。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撤销被诉工伤认定决定。 被上诉人普陀区人保局辩称,被上诉人确认张秀明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事实并无不当。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审第三人张秀明述称,同意被上诉人的意见。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而事故伤害一般指因与工作环境密切联系的意外原因造成相对人伤害,不涉及第三人人为故意因素。本案中,原审第三人张秀明所受伤害,系因纠正泳客未戴泳帽入池游泳而与泳客发生争执,被泳客推倒造成,与受到事故伤害的构成要件不符。原审第三人工作岗位为救生员,制止未戴泳帽的泳客进入泳池,本身即属于其工作职责,不因时间处于下班前后的过程中而成为“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因此,原审第三人所受伤害与“从事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亦不符,被上诉人作出的被诉工伤认定决定适用的法律不当。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决:一、撤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5)普行初字第28号行政判决书;二、撤销被上诉人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普陀人社认字(2015)第1552号工伤认定决定;三、被上诉人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对原审第三人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工伤认定。 【评 析】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认定工伤的基本要素,但是实践中对“三工”情形的界定存在模糊的认识。同时,因《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又列举了六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且这六种情形有各自的法定构成要件,故行政机关作出认定工伤决定除必须符合“三工”的基本要素外,适用法律上还必须满足法律设定的相应要件。本案中,张秀明所受伤害,虽然符合“三工”的基本要素,但被诉的工伤认定决定对其受伤害性质及工作时间上的认定,与法条设定的法定要件有偏差,属适用法律错误。故应判决撤销并责令重作。通过此案的审理,笔者认为,以下三个问题值得在工伤认定环节予以考虑。 一、工伤认定中“工作时间”与“工作阶段”的判定 本案中,各方当事人对张秀明在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并无异议,主要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在工作时间。通常,认定工作时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二是用人单位指派的加班时间,或者虽无用人单位指派,但职工根据工作量为保证工作按期完成而延迟下班的时间;三是由工作性质决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作的时间。显达公司与普陀区人保局一致确认第三人张秀明受伤时所处的时间是用人单位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后,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确认的只是单位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劳动时间”,而“劳动时间”与工伤认定中的“工作时间”并不完全等同,“劳动时间”是时段概念,工伤认定中的“工作时间”是指工伤时间点,即工伤发生时职工处于工作状态,这一时间点既可能在“劳动时间”之内,也可能在“劳动时间”之外。第三人张秀明受伤害时,虽然是在下班时间后,且已换好衣服,但处于离开工作场所前作最后的巡视的阶段,此时也应当认定为“工作时间”。所以,在工伤认定中,当职工受伤害的时间点处于“劳动时间”以外,对“工作时间”的确认就需要结合职工当时的工作状态进行综合判断。 第三人张秀明受伤害时所处的工作阶段也是案件的争议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第(二)项分别设定了两种应认定工伤的情形,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二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普陀区人保局所作的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了张秀明是在下班时间后受伤害的事实,故在适用法律上选择了第(二)项,即同时认定第三人当时的行为属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 但是,所谓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一般应理解为与职工本职工作相关联的,为完成工作任务而从事的辅助性工作,如上班前对操作设备、工具的整理,或是下班前后更换制服、打扫工作场地等,这些一般只是合同约定或者单位指定工作的附随性任务。本案第三人作为显达度假酒店游泳池的救生员,对泳池秩序进行管理,以及对未带泳帽的泳客进入泳池予以制止,就是履行其本职工作,而非从事“收尾性工作”。所以,虽然事发当时已处于单位规定的下班时间以后,但第三人仍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 二、工伤认定中伤害性质的判断 从“三工”原则出发,伤害性质有时可能并不影响构成工伤的认定,但是对伤害性质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法律选择适用。原《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并未对职工在工伤过程中所受伤害的性质进行区分,而《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伤害性质区分为“事故伤害”和“暴力等意外伤害”两种。从词义上理解,“事故伤害”与“暴力等意外伤害”应当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如《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保险待遇”,其中也仅提到“事故伤害”。立法部门对该条的解释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暴力、中毒、爆炸等各类事故,一般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一审判决理由中也认为暴力伤害包含在事故伤害的范畴中。但是《工伤保险条例》对“事故伤害”与“暴力等意外伤害”作了区别规定,且设定的法定构成要件也不相同。只要是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均应认定为工伤。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则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才能认定为工伤。所以,在工伤认定中,如果认为事故伤害包含了“暴力侵害”,那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的区分就没有意义了。因此,从条例适用角度这两者应当视为独立概念。《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谓“事故伤害”应理解为与工作环境相联系的意外原因造成相对人伤害,不涉及第三人人为故意因素,而“暴力等意外伤害”指向的是涉及第三人人为故意因素的其他伤害。 本案中,张秀明受伤的起因是其制止未带泳帽的泳客进入泳池,这是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表现,而在双方争执的过程中,泳客将其推倒致伤,也具有明显的人为故意因素,综合其他条件,认定张秀明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显然更为适当。 三、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需要注意的问题 从工伤认定的要件来看,“三工”原则是判断是否构成工伤的基本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三要素必须有机结合,形成恰当的逻辑关系才能作出准确的判定。但是在前面两个要素不易界定的情况下,工作原因的判定对工伤认定具有关键的意义。也就是说,是否属于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核心,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的认定,是对工伤原因认定的补强和参考。本案中,普陀区人保局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逻辑顺序是,先认定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然后再认定职工工作阶段和伤害性质,由此得出了适用第二项的结论。而单纯认定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场所,都可能无法准确作出认定。被诉工伤认定决定恰恰就是对工作时间和工作阶段认定的偏差,从而造成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有误。因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应当首先判断职工受伤时的工作阶段和伤害性质,然后结合受伤时间和受伤地点,选择适用不同的条款。

论文抄袭认定标准

毕业论文抄袭的判定

毕业论文抄袭的判定,抄袭是一种很好的行为,而且在毕业论文中的抄袭更是严重。一旦被发现就会被取消论文陈成绩,要重新写作到合格才给与成绩,下面分享毕业论文抄袭的判定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学生所提交答辩的毕业论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抄袭、剽窃行为。

1、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包括已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的结构、基本论点和内容基本相同,文字一致率达到60%以上者;

2、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重要段落的论点和内容基本相同(包括引文在内),文字一致率达到70%以上者;

3、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一段连续的'文句(300字以上)的文字基本相同,一致率达到80%以上,并未加注释,此项行为达2处以上者;

4、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一段连续的文句(100字以上)的文字基本相同,一致率达到90%以上,并未加注释,此项行为达3处以上者。

二、注释只有在引证名言、他人的独特观点和实际资料时才能使用,不得整段引证他人的论证分析文字。否则,以抄袭、剽窃论处。

三、学生毕业论文抄袭、剽窃、套用他人成果和请人代笔等行为的认定机构为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四、学生毕业论文属于抄袭、剽窃、套用他人成果和请人代笔的,一经发现,取消论文成绩,并责成其重新写作,合格后予以答辩,核定成绩。

毕业论文中哪些行为属于抄袭

论点(结论,观点)抄袭抄袭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中的论点,观点,结论。

论据论证(实验和观测结果分析)抄袭抄袭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中的论据,论证分析,科学实验(对象及方法)和观测结果及分析,科学调研,系统设计,问题的解决方法等等。

表格数据抄袭窃取他人研究成果中的调研,实验数据据为己有,或者照搬挪用他人以独创形式表现的数据据为己有。

图像图形抄袭窃取他人研究成果中的独创性图像,实验图像据为己有,或者照搬挪用他人以独创形式表现的图像,图表据为己有。

概念(定义,原理,公式等)抄袭窃取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中独创概念,定义,方法,原理,公式等据为己有。

文章套改套改他人作品的表述结构(或者情节),观点表达体系,参考文献等。

引言抄袭挪用剽窃他人作品引言(或绪论),包括研究工作的目的范围,相关领域的前人工作和知识空白,理论基础和分析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验设计,预期结果和意义等。

问题一:论文相似度多少是抄袭 本科用万方,硕士用知网,专科用paperpass. 基本要求是30%以下,严格的重点的211工程重点大学是20%以下,希望能帮到你。 关于知网相关抽查规定: 有规定的,可以进行第一次修改,修改之后通过就可以答辩,如果第二次不通过就算结业,在之后4个月内还要交论文或者设计的。这个是在抄袭30%的基础上的。 如果抄袭50%以上的话,直接结业 在之后4个月内还要交论文或者设计的。1.被认定为抄袭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包括与他人已有论文、著作重复总字数比例在30%至50%(含50%)之间的,需经本人修改。修改后经过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学院答辩。再次检测后仍不合格的,按结业处理。须在3 个月后提交改写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合格后再参加答辩。2.被认定为抄袭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且与他人已有论文、著作重复总字数比例超过50%的,直接按结业处理。须在4 个月后提交改写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合格后再参加答辩。 知网系统计算标准详细说明: 1.看了一下这个系统的介绍,有个疑问,这套系统对于文字复制鉴别还是不错的,但对于其他方面的内容呢,比如数据,图表,能检出来吗?检不出来的话不还是没什么用吗? 学术不端的各种行为中,文字复制是最为普遍和严重的,目前本检测系统对文字复制的检测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对于图表、公式、数据的抄袭和篡改等行为的检测,目前正在研发当中,且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欢迎各位继续关注本检测系统的进展并多提批评性及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按照这个系统39%以下的都是显示黄色,那么是否意味着在可容忍的限度内呢?最近看到对上海大学某教师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被撤消的消息,原因是其发表的两篇论文有抄袭行为,分别占到25%和30%. 请明示超过多少算是警戒线? 百分比只是描述检测文献中重合文字所占的比例大小程度,并不是指该文献的抄袭严重程度。只能这么说,百分比越大,重合字数越多,存在抄袭的可能性越大。是否属于抄袭及抄袭的严重程度需由专家审查后决定。 3.如何防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成为个人报复的平台? 这也是我们在认真考虑的事情,目前这套检测系统还只是在机构一级用户使用。我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流程。同时,在技术上,我们也采取了多种手段来最大可能的防止恶意行为,包括一系列严格的身份认证,日志记录等。 4.最小检测单位是句子,那么在每句话里改动一两个字就检测不出来了么? 我们对句子也有相应的处理,有一个句子相似性的算法。并不是句子完全一样才判断为相同。句子有句子级的相似算法,段落有段落级的相似算法,计算一篇文献,一段话是否与其他文献文字相似,是在此基础上综合得出的。 5.如果是从相关书籍上摘下来的原话,但是此话已经被数据库中的相关文献也抄了进去,也就是说前面的文章也从相关书籍上摘了相同的话,但是我的论文中标注的这段话来自相关的书籍,这个算不算学术抄袭? 检测系统不下结论,是不是抄袭最后还有人工审查这一关,所以,如果是您描述的这种情况,专家会有相应判断。我们的系统只是提供各种线索和依据,让人能够快速掌握检测文献的信息。 6.知网检测系统的权威性? 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并不下结论,即检测系统并不对检测文献定性,只是将检测文献中与其他已发表文献中的雷同部分陈列出来,列出客观事实,而这篇检测文献是否属于学术不端,需专家做最后的审查确认。 第一步:初稿一般重复率会比较高(除非你是自己一字一句写的大神),可以采用万方、papertest去检测,然后逐句修改。......>> 问题二:论文要自己写百分之多少才不算抄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抄袭、剽窃行为。 1.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包括已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的结构、基本论点和内容基本相同,文字一致率达到60%以上者; 2.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重要段落的论点和内容基本相同(包括引文在内),文字一致率达到70%以上者; 3.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一段连续的文句(300字以上)的文字基本相同,一致率达到80%以上,并未加注释,此项行为达2处以上者; 4.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一段连续的文句(100字以上)的文字基本相同,一致率达到90%以上,并未加注释,此项行为达3处以上者。 三、注释只有在引证名言、他人的独特观点和实际资料时才能使用,不得整段引证饥人的论证分析文字。否则,以抄袭、剽窃论处。 四、学生毕业论文抄袭、剽窃、套用他人成果和请人代笔等行为的认定机构为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五、学生毕业论文属于抄袭、剽窃、套用他人成果和请人代笔的,一经发现,取消论文成绩,并责成其重新写作,合格后予以答辩,核定成绩。 问题三:论文查重率多少算抄袭 海天,论文提供参考 首先确定是什么 本科毕业论文30% 不算抄袭 硕士论文 10-30%不算抄袭 职称论文 5-30%不算抄袭 通常都是这样的标准的!超出就算抄袭了! 问题四:论文引用多少算抄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抄袭、剽窃行为. 1.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包括已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的结构、基本论点和内容基本相同,文字一致率达到60%以上者; 2.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重要段落的论点和内容基本相同(包括引文在内),文字一致率达到70%以上者; 3.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一段连续的文句(300字以上)的文字基本相同,一致率达到80%以上,并未加注释,此项行为达2处以上者; 4.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一段连续的文句(100字以上)的文字基本相同,一致率达到90%以上,并未加注释,此项行为达3处以上者. 三、注释只有在引证名言、他人的独特观点和实际资料时才能使用,不得整段引证他人的论证分析文字.否则,以抄袭、剽窃论处. 四、学生毕业论文抄袭、剽窃、套用他人成果和请人代笔等行为的认定机构为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五、学生毕业论文属于抄袭、剽窃、套用他人成果和请人代笔的,一经发现,取消论文成绩,并责成其重新写作,合格后予以答辩,核定成绩. 问题五:论文查重率多少算抄袭 paperrater检测结果中原创率就是送检论文中的自写内容所占全文比重,抄袭率就是送检论文中出现相似部份内容所占比重,引用率即送检论文中被系统识别为引用的部分占全文论文 的比重,相似比即送检论文中与检测范围所有文献相似的部分(包括参考引用部分)占整个送检论文的比重, (相似比 = 抄袭率 + 引用率) 。 问题六:文章重复百分之多少算抄袭 如果你检测的话,每个学校都有各自的标准,普遍来说,20%以下重复率就可以了,20%以上就算抄袭了,如果不检测的话,那就没啥问题。 问题七:文章的相似程度为百分之几时为抄袭 一、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 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3)看作品的性质;(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5)看被告的意图。 二、也指考试中窃取他人答题内容。 三、军事用语,也作“抄截”,绕到(包抄)敌人的背面或侧面进行突击。 四、音乐抄袭的定义: 1、要有连续的8小节以上相同。 2、整首音乐伴奏当中的主 *** 基本相同,属 *** 有60%的相似。 问题八:论文查重率多少算抄袭 超过50%不能参加答辩,50%-30%要二次查重 问题九:论文的重复率超过多少就算抄袭?在哪里检测比较准确? 这个要看不同的学校规定,一般最高也就30%,最低有10%的。paper119云检测 问题十:文章相似度检测,4%,算抄袭吗 一般5%以下就能排除抄袭嫌疑, 具体要看发表在什么上面,不同的杂志有不同的要求, 如果是博/硕士学位论文的话,一般学校都是5%以下,具体可以看论文要求

期刊论文抄袭认定标准

问题一:以下两种情况算不算论文抄袭? 1:用自己的语言描述一遍不算抄袭! 2:【直接复制他人资料的某大段,但是加上引号,并在后面加引用标注[1]这样的东西】也不算抄袭!但是会影响你论文的抄袭率! ==================论文写作方法=========================== 论文网上没有免费的,与其花人民币,还不如自郸写,万一碰到人的,就不上算了。 写作论文的简单方法,首先大概确定自己的选题,然后在网上查找几份类似的文章,通读一遍,对这方面的内容有个大概的了解! 参照论文的格式,列出提纲,补充内容,实在不会,把这几份论文综合一下,从每篇论文上复制一部分,组成一篇新的文章! 然后把按自己的语言把每一部分换下句式或词,经过换词不换意的办法处理后,网上就查不到了,祝你顺利完成论文! 问题二:论文引用多少算抄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抄袭、剽窃行为. 1.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包括已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的结构、基本论点和内容基本相同,文字一致率达到60%以上者; 2.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重要段落的论点和内容基本相同(包括引文在内),文字一致率达到70%以上者; 3.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一段连续的文句(300字以上)的文字基本相同,一致率达到80%以上,并未加注释,此项行为达2处以上者; 4.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一段连续的文句(100字以上)的文字基本相同,一致率达到90%以上,并未加注释,此项行为达3处以上者. 三、注释只有在引证名言、他人的独特观点和实际资料时才能使用,不得整段引证他人的论证分析文字.否则,以抄袭、剽窃论处. 四、学生毕业论文抄袭、剽窃、套用他人成果和请人代笔等行为的认定机构为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五、学生毕业论文属于抄袭、剽窃、套用他人成果和请人代笔的,一经发现,取消论文成绩,并责成其重新写作,合格后予以答辩,核定成绩. 问题三:论文抄袭标准是什么?论文怎样算抄袭? 看你们学校用什么数据库进行筛查。 一般的研究生毕业论文使用的是万方数据库。标准是连续10个字符(包括标点)完全一致计做重复,好像全文重复率达到15%就算查重不合格。注意,查重不合格和抄袭不是一个概念,因为有时候经典的方法什么的描述是一定的。 避免查重不合格的方法就是你自己亲力亲为地去写文章了,每个人组织语言的方法都是不同的。多引外文文献,但要自己翻译,这个最不容易重了。另外就是写完后参考手头有的已发表的文献,实在是有可能被查到的地方略作调整,比如材料里面不同的东西调整一下顺序。我就是这么做的,当时跟我师姐做的东西好相似,怀着一颗忐忑的心,终于没被查到。 问题四:论文查重,引用部分为什么标注是抄袭? 论文查重时引用识别现在没有统一的标准,基本上都是学校规定的论文写作格式,但检测系统的识别符号以中括号[1]为主 你下载这份论文查重修改秘籍,自已去看着修改。 如果你现在要定稿了,我建议你用知网查重和paperright这两个软件,检测都比较严格。 问题五:在法律上抄袭多少字算抄袭 1999年?《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摘录相关部份如下: “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 “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 “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 ?《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抄袭和剽窃为同一概念,指把他人具有著作权的内容原封不动或虽改变形式但未改变内在本质,在本人论文中据为己有或采用他人成果时不注明出处的行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原则上可认定为抄袭:连续引用他人作品超过200字而未注明出处的;使用他人已发表的数据、图表等内容未经授权或未注明出处的;原文复制或通过改变个别单词、词组及重排句子顺序复制他人作品内容超过本人所撰写论文总字数的15%的;将文献直接翻译或在翻译中改变字词、重排句子顺序等用于自己的论文中,且总字数超过本人所撰写论文总字数15%的;照搬他人论文或著作中的实验结果及分析、系统设计和问题解决办法而没有注明出处或未说明借鉴来源的。” 国家层面上包括《著作权法》中并没有规定抄袭的具体字数,关键是达到抄袭的实质要件,以上两个法规仅供参考。 问题六:急!毕业论文如果引用的多了算抄袭吗? 只要标出了引用文献且本论文的叙述与原文不一样的情况下不算抄袭的!楼上那位说查匹配那只是查你所引文献与你论文本身的相亥度,与引用论文多少无关。最直接的例子就是综述性的小论文,那引用文献多少啊,但是论文本身的叙述等于引用文献匹配曾度并不高,所以不算抄袭。 问题七:编书引用多少算抄袭 一般没有字数限制,主要是的区别。引用与抄袭同样都是一种写作手段,但其性质却。前者属于规定的合理使用,后者则属于违法。本文认为,引用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这是引用的前提;引用必须坚持适当的原则;被引用的必须是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他人还没有发表的作品则不宜引用;引用必须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现实中作品的类型千差万别,无论引用还是抄袭,都有种种的情况,任何的普遍之中都有特殊,一般之中都有个别,绝不可一概而论。在作品的创作中,引用是一种重要的写作手段,无论在文学、艺术还是科学、技术领域,大概所有从事写作的人,没有人不会用到它。尤其在科学研究中,借用前人的学术成果,,创造出新的知识,造福人类社会,是人所敬仰的高尚事业。学术中如果引用得当,不但道理说得清楚,还会给人留下知识渊博的美好印象。然而,抄袭却不然。尽管抄袭也可以说是一种写作手段,但它是攫取别人劳动据为己有的一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既不正当又不光彩,为社会鄙视也为人们所。引用者主动声明,光明磊落,抄袭者卑劣龌龊,总是不肯承认;引用者堂堂正正,,抄袭者,猥猥琐琐。按照《》的规定,引用是法律许可的,是合理使用,受到法律保护;抄袭剽窃则属于违法,为法律所禁止,一旦被认定抄袭,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引用和抄袭,二者虽然性质不同、,但却有一个彼此相同的特征,它们都是对他人作品的使用。由于有此相同的“相貌”,二者很容易混淆,不好鉴别。引用属于合理使用在律中,规定了一种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公民可以依法对他人作品自由、无偿地使用而不侵权。这是国家为保护社会公众分享文化、艺术、而对权利人的做出的一种限制。由于这种限制的实质是对社会公众和双方利益的一种平衡,对其适用范围必须有严格的限定并不得随意扩大,因此第二十二条对该项制度的规定是:“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接着该条第二款列出了12项可以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况,其第二项就是引用:“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此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又对引用作了进一步的限制:“使用可以不经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是引用的前提引用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目的,这是引用的前提。就是说,判定是不是引用,首先要看引用的目的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的引用目的仅限于三个:一是推荐或介绍某一作品;二是分析或评论某一作品;三是为了说明某一问题或某一观点。除此三个目的之外使用他人作品,就不属于引用,就涉嫌抄袭。比如,上世纪80年代有一篇以河流航行为背景的小说,有人发现其中大量的景物描写和国外一个作家的描写相同,显然,这里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等三种引用目的,所以,其属于抄袭无疑。再如,在诗词作品中,一般也不存在法定的三种引用目的,如果一首诗或一首歌词的某一节某一段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当属抄袭。至于在音乐曲谱中,就更不存在法定的引用目的了,如果使用和他人相同的部分乐章,对方必然指控你抄袭。还有,学生用的教课书和报纸、期刊,都是,著作权法规定教课书的编写可以不经许可使用已发表作品的全部、部分或片断。报纸、期刊可以不经许可地将其它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作为文摘资料刊登。这两种方式同为不经许可就部分地使用他人作品,但不属于引用,因为两种情形均不存在法定的引用目的,所以不能合理使用,它属于,必须向作者支付报酬。有人主张,引用应当......>>

论文查重怎样算抄袭判定方法如下:

是否抄袭是从论文的查重结果的重复率判断的,如果查重率在被要求之下,就不算抄袭。比如投稿期刊要求论文查重的重复率在20%一下,那么查重结果不超过20%就可以。另外,文中如有引用段落一定要按照正确的引用格式规范。否则将算为抄袭。

抄袭事件,不仅在国内公共空间持续发酵,而且登上比利时各大媒体,引发当地广泛争议,公认抄袭行为难以置信。由于当事人作品常在欧美、香港等地多家知名拍卖行上拍,事件曝光后迅即引发世界关注。

也就是说,如若不能及时给各方一个负责任交代,借以“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效应,抄袭事件影响的,恐怕不仅是原作者著作权、抄袭者声誉和收藏者利益,还将可能给整个中国当代艺术公信“扣屎盆子”。

就个体层面而言,比利时画家明确指控涉事人抄袭了他上世纪80年代创作的作品,到底是不是这样,亟待双方沟通处置。当务之急是,当事人必须站出来回应:“是”则诚恳道歉赔偿求得谅解和解;“否”则有力反驳“洗干净身子”以正视听。

就第三方而言,廓清是否抄袭,需要专业鉴定给出具说服力权威结论,一则还涉事方一个清白,防止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谁,甚至引发跨国官司;再则给公众一个明白,消弭事件持续发酵和负面影响。

复旦大学期刊认定标准

自然科学与工程&医学研究 复旦大学诞生了中国第一台质子静电加速器、第一台电子模拟计算机和第一个ALGOL-60编译器,第一台分组交换机,第一套因特网监控装备、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数字电子计算机。在人类基因组学、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等领域都取得了重要的科技进展。医学科研的经费和项目数,已从两校合并初期的25%左右,增长到全校总量的一半。 1.科研经费&项目2010年度,学校理工科、医科共获得各类项目1393项,到款总经费108186万元。其中纵向项目1045项,到款经费93660万元;横向项目348项,到款经费14526万元。获得“973”计划项目2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项,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6项。共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745项,获资助项目482项,获资助经费17465.9万元。其中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54项,青年科学基金159项,重点项目10项,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2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项。获得教育部博士点基金博导类项目资助20项,新教师类项目资助37项,资助经费为253.2万元。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9项,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39项,经费128.5万元。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资助立项3项。获得财政部、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4357万元。 2.论文发表2010年度,学校理工科、医科申请中国专利671项,数量较2009年增长近30%。授权专利数量164项,全校累计有效专利(维持中)841项。已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17项,为历年最高。全校2009年发表SCI论文1958篇,比上一年增长12.98%。根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历年发布的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学校2004—2008年共发表SCI论文7269篇。其中有2419篇论文在2009年被引用,共被引用9106次,平均被引次数1.25次,位列全国高校第一。被引用达10次以上的论文有26篇,也居全国高校之首。被引用论文占发表论文总数的33%,位居全国第二。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医学研究院的研究成果被《自然》于2010 年2 月以连续两篇研究论文的方式发表,生命科学学院的研究论文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发表。 3.科技获奖2014年度,该校医科共有2个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科普类)1项。2013年度,该校医科共有1个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另外周良辅院士荣获2013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该校理工科获国家技术发明奖1项。2012年度,该校共获国家科学技术奖7项,其中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项。2011年度,该校共获国家科学技术奖4项,其中自然科学奖二等奖3项,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2010年度,该校共获国家科学技术奖4项,其中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 从2003年到2007年,该校文科研究和发展费用累计达到亿元,承担国家社科基金146项、教育部课题194项、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236项。出版各类著作2200部,发表论文万篇,研究报告2300篇,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22项。 复旦大学获获第五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各类奖32项、获上海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各类奖79项、获上海市第十届邓小平理论研究和宣传优秀成果各类奖17项、获上海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各类奖80项。 馆藏资源 复旦大学图书馆前身为戊午阅览室,1922年正式建馆。由文科馆、理科馆、医科馆、张江馆、江湾馆(李兆基图书馆)、古籍部(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组成。截至2014年底,图书馆馆藏纸本文献资源约500余万册,其中线装古籍约40万册(包括善本6万册),民国时期图书10万册。订购中西文纸质期刊6124种,订购中外文数据库271个,电子图书万种,中西文全文电子期刊万种,特色馆藏包括古籍、民国时期文献、外文图书、复旦人著作以及各类专题赠书。其中复旦医科图书馆藏书刊40余万册,重点收藏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预防医学、法医学、护理学等领域的中英文书刊。拥有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M)、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eb of Knowledge、EMBase、Proquest、OVID医学全文数据库、EBSCO的Academic Search Elite、Elsevier 的ScienceDirect、Kluwer等200多种数据库。 学术期刊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主要刊载文、史、哲、经、法等学科论文。创刊于1935年6月,1978年复刊,并为此组成了直接由校党委领导的文科学报编辑部。《复旦学报》(自然科学版)(中、英文混版):创刊于1935年6月30日,主要刊登数学、化学、生命科学、技术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科学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的学术论文、研究快报、研究简报等。《复旦学报(医学版)》:其前身是《上海医科大学学报》,创刊于1956年6月。主要刊登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预防医学等领域的以原创性研究为主的论文。《数学年刊》:2008年,该刊出版《数学年刊A辑》(中文版)6期,《数学年刊B辑》(英文版)6期,以及A辑中译英版C辑(英文版)4期(Chinese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Mathematics 《中国当代数学》,由美国阿伦顿出版公司在美国出版发行)。《复旦教育论坛》:已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并且入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之教育类的核心期刊,《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RCCSE权威、核心期刊排行榜与指南》核心期刊。《新闻大学》:为全国新闻核心期刊,中国社科期刊学术论文统计数据库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论文与引文数据库首批来源期刊,并被许多名牌大学在学术评审时内定为权威刊物。《当代修辞学》:为语言学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综合评价AMI”核心期刊。《世界经济文汇》:属于CSSCI来源期刊,经CSSCI社会科学评价中心2008年的评审,杂志的综合学术影响力在CSSCI来源期刊(2008-2009)72种经济学刊物中名列第十,是排名前十的杂志中唯一一份来自北京之外的经济学学术杂志。《研究与发展管理》: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认定的中国管理科学类重要期刊之一。《中国感染与化疗杂志》:获得2007年度“中国百种杰出学术期刊”称号。经过中国精品科技期刊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被评选为2008年度中国精品科技期刊。《中国眼耳鼻喉科杂志》: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复旦大学核心期刊,被万方数据、中国知网及重庆维普数据库全文收录。《微生物与感染》:2008年,共发表述评3篇,论著25篇(其中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论著5篇,国家“973”和“863”计划资助的论著5篇,其他项目资助的论著3篇),综述21篇,其他文章34篇。《中国循证儿科杂志》:全年共发7期(包括增刊1期)。刊发论著42篇,专家对谈录7篇,讲座2篇,综述10篇,病例讨论2篇,病案报告7篇。《中国临床神经科学》:2000年起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等5家期刊数据库收入并评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医学计算机成像杂志》:为中国科技期刊、中国学术期刊(核心期刊)。《中华手外科杂志》:已加入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数字化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国临床医学》: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被中国期刊全文数据(CJFD)、万方数据库数字化期刊全文收录;被国家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上海图书馆等全文收录。《中国癌症杂志》:被“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入选 “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来源期刊”;加入“万方数据库―数字化期刊群”全文上网,被《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被北大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收录为中文核心期刊。

期刊有目录的,是不是一查就知道啦,你要发表核心论文这些可以到 品 优刊。

复旦大学博士毕业论文要求如下:SCI润色指导-赵编可指导润色:SCI、SSCI、专著、课题、专利等一、复旦大学:2篇北大中文核心。至少在国内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含录用)2篇专业学术论文。二、上海交通大学:1篇核心。攻读其它门类的博士学位研究生至少须以第一作者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所列刊物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一篇。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上海交通大学名义发表,并有研究生署名。‼️注:现在大多高职院校icon等不够发中文核心的资质,在读博士、研究生等也要导师一作,所以可以选择国际核心Sci 或者SSCI,各个方向可以结合投刊。特点其一:正常2个月左右收到录用,4个月上线,6个月检索。核心中的领跑者。其二:性价比高。其三:不用担心因为英文不好,可以润色,最终看的还是你的核心学术。

要求都是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来的,如果你们学校没有出通知,你也可以去找早发表网,他们那里的发的期刊多,一定有你所在学校的师兄师姐发表过,所以你可以先问一问往年的学校要求。但是只做参考哦,毕竟每年的要求都不是一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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