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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的研究主体

发布时间:2024-07-06 04:05:51

论文的研究主体

一篇完整的论文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标题、作者姓名和单位、论文摘要、关键词、大纲、介绍、文本、结束语、感谢语和参考文献。标题需要简洁,摘要应控制在200-400个字。

论文,古典文学中意为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现多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

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的特定内容,有助于选定关键词,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英文题名以短语为主要形式,尤以名词短语最常见,即题名基本上由一个或几个名词加上其前置和(或)后置定语构成;短语型题名要确定好中心词,再进行前后修饰。各个词的顺序很重要,词序不当,会导致表达不准。

简介:

一般不要用陈述句,因为题名主要起标示作用,而陈述句容易使题名具有判断式的语义,且不够精炼和醒目。少数情况(评述性、综述性和驳斥性)下可以用疑问句做题名,因为疑问句有探讨性语气,易引起读者兴趣。同一篇论文的英文题名与中文题名内容上应一致,但不等于说词语要一一对应。在许多情况下,个别非实质性的词可以省略或变动。

国外科技期刊一般对题名字数有所限制,有的规定题名不超过2行,每行不超过42个印刷符号和空格;有的要求题名不超过14个词。这些规定可供我们参考。在论文的英文题名中。凡可用可不用的冠词均不用。

论文的主体论文的主体是主体,一般由五个部分组成:标题,文字叙述,图表,表格和公式。学位论文用纸规格为A4,页面上边距和左边距分别为3 cm,下边距和右边距分别为。

写作形式可能会因研究项目而异,通常包括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方法,完成处理后的实验结果分析和讨论,与理论计算结果的比较以及研究方法和现有研究的内容。

页眉:奇页页眉为“长治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偶页页眉为论文题目(不包括副题目),居中,5号宋体字,页边距为2cm。页脚:需设置页码,页码从正文第一页开始编写,用阿拉伯数字编排,正文以前包括摘要的页码用罗马数字,一律居中。

英文原版和中文翻译原始英文文本(不少于10,000个印刷符号)中文翻译(对应英文),小四号歌,行距倍。结用简明,准确,科学的语言,对文本的论点进行高级概括;将获得的结果与现有结果进行比较,以及该主题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进一步研究的见识和建议。

论文研究的主体和客体

主体与客体,出自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实践是由主体、客体、中介三者构成的。 主体是指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客体是指主体活动对象的总和,中介是指把主体和客体联系起来的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或方法。比如,你用电脑写论文,你就是主体, 论文是客体,电脑是中介主观与客观的概念,强调的是一种思维方式,强调的是采取何种角度和态度研究或思考问题。在哲学中,主要只出现在两处,其它都是对这两处观念的延伸。1、在研究唯心主义时,主观与客观用于划分唯心主义,将唯心主义分为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2、在研究世界时,主观与客观,将我们所谓的世界分为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简单的说,主观就是人的意识,客观就是人的意识以外的所有东西,包括人创造出神等。收

毕业论文讨论写法如下:

1、论点明确,论证有力

论点是论文的灵魂, 论文的关键在于立意,也就是你想要论证什么,这个意就是论点。讨论的过程就是对论点的明晰过程,务必做到观点客观、鲜明、深刻、独到,能够清楚地表达事件的本质和规律,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或人云亦云。

当然,明确的论点是需要论据支持的,这便是论证过程。论据必须要紧扣论点,能为论点服务,做到论点与论据相统一。

论证要采用以理服人、合乎逻辑的科学论证方法,不管是引证法、例证法还是对比法,只摆出引用理论或罗列论据是不够的,必须要加以分析,把事实摆清,把道理讲透,切不可做无端的猜测和无理的武断。

2、主宾清楚,详略得当

论文的讨论是在与相关文献的比较中完成对本文研究结果的理性分析,合理而恰当地引用相关文献(论据)是必须的。但思路必须清楚研究结果是“讨论”的主体,相关引用文献为“讨论”的客体。

在具体的论述过程中,不能喧宾夺主,浓墨重彩地分析他人相关文献的结果,使本研究的结果失重,也不能以主欺客,置文献结果于不顾。

具体的叙述方法为:紧密围绕本文研究结果,针对本文的研究目的,对其结果进行客观合理的说明和解释;引用他人文献论证本研究的优劣;阐述本文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3、客观公正,优劣共论

客观公正是论文撰写的最重要因素。作为论文最讲理的“讨论”部分,如果有失公允,整篇文章的价值就会受到怀疑。

要做到客观公正,就要求作者在“讨论”的过程中要有严密的思维、严谨的逻辑和系统的知识,坚持普遍联系和辩证的方法分析、认识问题。而不是依靠自己主观的好恶而推测和武断。

浅谈个人、群体和人类的主体性论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论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论文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浅谈个人、群体和人类的主体性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在后现代的语境中,新自然主义(生态主义)把主体性引入自然,用“自然的主体性”来消解那种颠覆自然的现代主体性哲学。“自然的主体性”的提出是“惊人”的,它把现代哲学的主体性规定转移到非人的自然存在物那里,并且借此来批判现代形而上学造成的人与自然的知识性分离,这对于生态危机的哲学审视非常重要。然而,我们对“自然的主体性”的内涵及其转折性价值的重要性认识不够。①这就是说,“自然的主体性”所蕴含的主体性的际域突破,将给我们展示出理解自然及其存在的新的思维方式。

一、“自然的主体性”:主体性的“惊人”的种际突破

当代的新自然主义表现为生态主义,它是以生态整体性为出发点来看待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形态,体现在生态伦理学、后现代科学等之中。对生态问题的反思所展开的现代主体性批判是后现代生态伦理学的一个主要论域,人类中心主义则是后现代生态伦理学的集中批判对象。

人类中心主义(anthropocentrism),或人类中心论,是指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之中把人当作自然界的中心和目的,认为自然物的存在价值在于满足人的需要,人类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牺牲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视野中,人类是自然世界的主体,自然是人类的客体。在现代主体性哲学的逻辑中,主体是主动的、能动的,而客体则是消极无为的、受动的。人与自然的这种主客二分所导致的基本结果就是人们像统治异族那样去统治自然界。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框架中,每个人都可以而且也应该向着自然界大胆进军,人的主体性在大力改造自然界、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中得以实现,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实现自然物的属人化、商品化、财富化成为人的实践主体性的标志。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框架中,世界被抽象为无限的,人类可以随意地掠夺自然资源来实现社会经济的增长。设定世界的无限性,就会认为只要人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就会创造无限的物质财富,这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式的现代生产主义和发展主义的迷梦,以世界无限性为前提的生活是一种物质主义的生活,是物对人的遮蔽和人对物的崇拜。人类对自然的主体性实践还受到现代资本的逐利原则的驱动。人类中心主义的实践主体性与资本的逐利驱动相结合,形成了人征服自然的主体性实践的复合动力。现代社会中,由于资本的超越性扩展,人与世界全部为现代资本所控制,科学技术也为资本服务,成为资本的价值增值的工具,资本的物质性根基规定了主体性形而上学要与之相适应,资本的逐利性原则规定了人类主体性在自然世界的恣意膨胀。

作为“一种根本的、自然主义意义上的环境伦理”[2]3,后现代的生态伦理学是确认自然具有主体性的伦理学。动物权利论以辛格的《动物解放论》和雷根的《为动物权利而辩》为代表,反对娱乐性狩猎、食用家禽家畜、用动物做实验等,在动物权利/解放论看来,“凡是拥有感受痛苦能力的存在物都应给予平等的道德考虑,由于动物也拥有感受痛苦的能力,那么对动物也应给予平等的道德考虑”[3]。由于动物具有和人一样的“感受痛苦的能力”,因此就要给予动物与人平等的道德地位,从道德关怀的视角还动物以道德主体性。为动物的权利做出道德辩护在强调把道德关怀推广到动物的身上时,必然逻辑地走向生物中心主义。生物中心主义即生命中心主义,它强调所有的生命都是道德关怀的对象。阿尔贝特?史怀泽提出了敬畏生命的生态伦理观,认为“敬畏生命不仅适用于精神的生命,而且也适用于自然的生命……人越是敬畏自然的生命,也就越敬畏精神的生命”[4]。这就把主体性的道德关怀从动物身上进一步推广到自然界的一切生命体那里,主体性的际域实现了种际的拓展。生态整体主义强调的是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存在方式,人与自然界的其他成员是同属共同体,大地伦理学提出“土地伦理是要把人类在共同体中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现的角色,变成这个共同体中的平等的一员或公民。它暗含着对每个成员的尊敬,也包括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敬”[5]。根本的、自然主义的环境伦理学把自然事物本身作为道德考虑的对象,这就是“把人类与其他物种看做命运交织在一起的同伴”[2]3,把人与其他物种平等化、同伴化,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界限模糊了,深层生态学认为:“在存在的领域中没有严格的本体论划分。换言之,世界根本不是分为各自独立的主体和客体,人类世界与非人类世界之间实际上也不存在任何分界线,而所有的整体是由它们的关系组成的。”[6]随着人与自然的种际分隔被整体主义的哲学视界所打破,以及道德主体性融入生命共同体,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主体性形而上学在生态伦理学中遭遇到沉重打击。

第31卷第4期陶火生,等:“自然的主体性”――现代主体性的新自然主义消解,那么,作为主体的自然具有什么样的主体性呢?现代主体性专指人的能动性、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等,而且这种主体性与现代理性密切相关,那么,没有理性的自然如何具有能动性、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呢?这在于对自然本身的理解,下文将详细论述。

二、自然的主体性:主体性形而上学的新自然主义消解

针对现代性形而上学造成的现代问题,后现代主义力图消解现代性的主体性形而上学。在后现代主义哲学中,“不论是作为最高的价值、创造世界的上帝、绝对的本质还是作为理念、绝对精神、意义或交往的关联系统,或者在现代自然科学中作为创造一切、改造一切的主体,都只不过是人的精神创造出来的、用以自我安慰、自我欺的东西而已”[8]31。曼弗雷德?弗兰克说:“自启蒙运动始,人的主体性便被精神科学赋予至高无上的地位。启蒙运动最突出的成就之一就是主体的发现和弘扬。然而,二百多年来的社会状况和人的实践日益表明,所谓的主体性只是形而上学思维的一种虚构而已。事实上真正的主体性并不存在,主体始终处在被统治、被禁锢的`状态。”[8]3839主体变成了人的自我欺,主体性只不过是人的自我虚构,在后现代主义那里,主体性形而上学所建构起来的主体为中心的精神世界轰然倒塌。

后现代主义对主体性的消解呈现为多元路径:一方面是对作为主体的人的主体性的消解,另一方面是对主体性形而上学语境中对象的客体性的消解。消解对象的客体性与消解人的主体性殊途同归。对象的客体性的消解在两个论域中进行,就人与人的关系而言,作为交往对象的人的客体性的消解凝聚于主体间性、主体际性(intersubjectivity)。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自然对象的客体性的消解凝聚于自然的主体性。因此,“自然的主体性”是后现代哲学消解主体性形而上学的重要理路,而不是主体性的随意扩展与广用。如果仅仅在词义上扩大主体性的指涉对象和范围,而不在后现代主义消解主体性的语境中来讨论“自然的主体性”,那会使得“自然的主体性”的革命性转折意义大打折扣。

在作为后现代主义之一(或深受后现代主义影响)的新自然主义看来,自然实现其主体性是一场自然的返魅运动。自然的返魅是由人来实现的,一棵树不能站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动物的权利要由人来代理申诉,人能够祛魅自然,人也能够返魅自然。对自然的返魅必须破除自然的客体化意识,把自然作为存在的呈现者,使其复归主体性。“自然的主体性”力图消解被客体化的、作为人的征服和掠夺对象的自然。在自然界的生命共同体中,人与对象不再是单向度的主客关系,人对自然的态度不是掠夺、征服、占有、统治、控制,而是对话、交流、伙伴、共生、协调发展、保护、建设。在“自然的主体性”世界中,人不再是自然的唯一目的和最终尺度,自然以其自在的目的和规律呈现存在;自然不再是使用价值的集散地,而是有其内在价值;人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员参与自然界的生活,人与其他物种处于平等的存在地位。自然的主体性凸显的是自然界在人类发展和社会历史中的地位,这也是人在自然界中的重新定位。在生命权力平等的生态世界中,对自然的道德关怀应该是社会发展和人类生存的基本维度,一旦主体性跃出人的内在世界而进入到(不同于人的)自然世界,随着价值原则的种际扩展形成的价值范畴的人学基点的隐去,自然的存在及其价值将被重估。

自然的返魅需要返魅的科学。如果说“自然的祛魅”意味着“否认自然具有任何主体性、经验和感觉”,那么“自然的返魅”并非意味着自然的神灵重现,而是以现代生态学为科学基础,对自然的整体主义考察。生态范式科学观是对现代机械论的科学观的根本变革,为当代人类的生态生存提供了新的学科基础。现代科学是祛魅的科学,理性主义把科学的迷魅简单化为知识的堆集,科学的美与魅被理性祛除。后现代科学的生态范式转换,意味着科学由祛魅自然向着返魅自然的“复归”,这一“复归”也意味着人与自然的整体性、有机性统一。在生态学范式的科学观中,现代科学范式导致了科学本身的祛魅,而在后现代的有机论中,“科学和世界都开始返魅”[7]43。现代哲学的二元论和还原论、机械论的思维方式、事实与价值的分离、主体与客体的对立,深刻地影响了现代科学及其运用。而新自然主义生态学则要求确认自然的自在运行,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整体主义、有机论方法、超越人类中心、反对控制和掠夺自然,打破禁忌、多元化认同、强调非暴力、追求生态和谐成为新自然主义的认识方法和价值追求。

把主体性还归自然,自然的主体性的道德评判会造成传统伦理学的种际革命,传统伦理学处于社会共同体之中,对人的主体性存在可以有道德评判,也可以从人的主体性存在提出社会的道德评判标准,建构社会的道德架构。伦理学的种际革命是把道德关怀推进到人与自然的关系领域。新自然主义伦理学深追自然的内在价值,恢复生命和自然的主体性。自然的内在价值的获得方式则是简居山野、贴近和体悟自然,希望人能够像山一样思考,直到走向荒野,深层生态学从宽域的“生态自我”来实现人与自然的认同,把平等的范围扩大到整个生物圈,提倡生态中心主义的平等,以超越理性的直觉来感受自然的内在价值。在新自然主义那里,多元理论形态建基于共同的世界观基础,这就是后现代的生态哲学世界观。无论它们之间的分歧如何,这样的共识是存在的: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与自然相互作用;人是生态系统中的一员,生命和自然的存在有其自在的独立性。自然不是人的价值的实现,而是有着内在价值。人在生态世界中生存,自然世界影响着人类的生存状况。作为当代科学的生态学范式基础的后现代生态主义世界观提供给人们一种广泛的、整体的世界图景,这个物质性的自然世界不只是人类认识的对象和现代知识的来源,它还是人类的现实的生存世界,人类在这个世界中用自己的生存方式与自然存在者共同呈现存在。 自然不是存在者意味的自然物,而是存在的世界性涌现,世界的真实存在本身是前理性的,它要在人的生存建构中才能得到理会。正如当代哲学家海德格尔对范畴论性质的存在论的批评所认为的:“从存在论的范畴的意义来了解,自然是可能处在世界之内的存在者的存在之极限状况。此在只有在它的在世的一定样式中才能揭示这种意义上的作为自然的存在者。这一认识具有某种使世界异世界化的性质。自然作为在世界之内照面的某些特定存在者的诸此在结构在范畴上的总和,绝不能使世界之为世界得到理解。”[9]77从范畴论性质的存在论来看待自然,自然成为人类的知识来源,但是,这一认识的性质是“使世界异世界化的”,自然的真正的人的存在却被遗忘,“人们尽可以无视自然作为上手事物所具有的那种存在方式,而仅仅就它纯粹的现成状态来揭示它、规定它,然而在这种自然揭示面前,那个‘澎湃争涌’的自然,那个向我们袭来、又作为景象摄获我们的自然,却始终深藏不露”[9]83。为我们所熟知的自然却“深藏不露”,我们获得了解释自然迷魅的自然科学和客观真理,自然却远离我们而去,我们描画了自然,同时也遮蔽了自然。自然知识所遮蔽的自然,才是那种生存论性质的自然,是作为人的生存世界的自然。

自然何以具有主体性,不仅需要从生存论、存在论的根基来重新理解自然,也需要从存在论根基处彻底破除现代主体性哲学所形成的认识洞穴。

三、自然的主体性:“主体性”的存在论根基

主体性(subjectivity)是主体的根本属性。“主体”(subject)这个词,从词源学的角度看,来自拉丁文的“subjectum”,意即“在前面的东西”,作为基础的东西。笛卡尔首次把“主体”(自我)作为专属于人的哲学范畴从一般的实体范围中标列出来,在笛卡尔看来,所谓“主体”就是指自我、灵魂或心灵。当笛卡尔宣布“我思故我在”时,也就宣告了西方主体性时代的来临,宣告了神学时代之后人学时代的到来。

主体性是现代性的一个核心范畴,主体性形而上学为现代(modern)社会的发展曾经作出杰出的贡献,同时,也带来了各种各样的现代问题,尤其是自然的客体化导致的自然的沉沦与颠覆。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充分利用人的主体性力量来创造大量的物质财富,主体性借助工业生产――“尽管以异化的形式”――的实现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生产力、资金和人口,满足了人的物质需要,创造了日益发达的工业文明。同时,自然界的客体化意味着作为对象的自然界在人的主体性实践中被异化,自然的异化就是自然的对象性的丧失。由于人是“对象性存在物”,自然对象的异化源自于人的生存异化,而生存世界的颠覆将导致人自身的覆灭。

然而,海德格尔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存在论革命,为“主体”奠定了新的存在论根基,从而,为“自然的主体性”提供了新的可能。

遗忘存在的存在者哲学把人与世界二元化,设定了主客体的哲学认识论前提,以主客模式呈现出来的存在者被固执地当做理解存在的主导样式,这使得存在论长期处于晦暗之中。在海德格尔看来,主客体关系是一个不祥的哲学前提,“认识世界――或谈起和谈论世界――于是就充当了在世的主要模式,即使在世并不是如此这般被设想的。但是因为这种存在的结构在存在论上一直无由通达,又被人们在存在者状态上经验为一个存在物(世界)和另一个存在物(灵魂)之间的‘关系’,又因为人们为了找到存在论的立足点,总是固执地把存在物当作世内存在者,以此理解存在,所以,人们试图把世界和灵魂之间的关系设想成这两个存在物本身以及它们的存在意义的根基――也就是说,把它设想成现成在手边的在……这样一来,(这种理解)就成为认识论或‘知识形而上学’问题的出发点,因为还有什么比一个‘主体’关系到一个‘客体’或者一个‘客体’关系到一个‘主体’更加显而易见呢?所以非要把这种‘主客体关系’设为前提不可。可是,尽管这个前提就其事实性而言是不容指摘的,它还是而且恰恰因此是个不祥的前提,假如人们听凭它的存在论上的必要性尤其是它的存在论意义留在晦暗之中的话”[12]78。传统形而上学的认识论通过设定“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把人与世界关系的认识变得简单了,人与世界的关联定格为主体与客体之间以主体为中心的外在关系。

人与自然都是存在的呈现者,因此,就都具有主体性。人通过此在的生存呈现此在,人的生存方式既包括理性方式,也包括非理性的、前理性的方式,因此,人的主体性既包括理性的意识,也包括非理性、前理性和意志、激起以及生命存在。自然世界通过其世界性来呈现存在,自然世界的世界性就是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整体,这是一个充满迷魅的生态系统。

把主体性引入自然,承认自然作为主体具有主体性,这是新自然主义(后现代生态世界观)的重大理论突破,不仅打破了主体性的“主体”规定、消解了现代主体性形而上学,而且破解了传统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框架,体现了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的超越。这一突破的非凡意义在于:它是后现代主义消解现代主体性的新自然主义路径。

从主体性的存在论分析来看,在新自然主义那里,“自然的主体性”的提出是为了约束人的主体性的恶性膨胀。抬高自然并不是要贬低人――就好像把人当作生态系统中的一员并不能把人简单化为与其他物种一样的生命体,这会否认整个人类发展――而是把自然置放在与人平等的高位。承认自然的主体性存在不是构造出主体性的自然知识,而是把自然的主体性融入人的主体性之中,重建人的生态主体性,以人与自然的存在论性质为域架构人的“生态自我”。只有这样,面对着与自然一样的存在地位,人才能真正地遵循自然、敬畏生命,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与自然进行平等的交流,欣赏自然之美,融会于自然。承认自然的主体性存在,人才能以生态和谐为目标,调整自己的实践方式、价值观念以及推动社会发展方式的生态化转向。

1、学生主体性概述

主体性教育是一种基于人的本质特征、在解放人的前提下进行的教育。它与传统“填鸭式”的教育不同,它视学生为教育的主体,而非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它强调教师的启发式教学,而非一味地传授知识;它充分尊重学生的个体性和差异性,而非整齐划一地进行“大一统式”的灌输。概言之,主体性教育注重提高学生的自主性、创造性和能动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0—2020年)》指出:“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个学生的优势潜能”。可见,学生主体性教育已成为时代的必然发展趋势,其重要性已经为时代所证实。

2、高中地理教学发展学生主体性的学科优势

高中地理具有综合性、地域性、开放性和实践性的特点,这是其与其他学科相比明显的优势与特色。高中地理,其从整体上反映人类周围的地理环境即客观世界,而非单一地反映个别的环境或者现象;其研究对象是地球表层系统,它是由不同自然系统、人文系统组成的一个巨大的复杂系统。它研究物质的变化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古往今来,人们对地理事物的认识也在不断地变化中,地理学科是在地理环境的基础上,在人类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人类通过实践、并对实践进行验证和应用,从而形成对地理环境的正确认识。学生主体性的发展,重要的是提高学生的自主性、创造性和能动性,而地理学科的上述学科特点则为学生主体性的培养提供了沃土。如上所述地理知识是在人类不断实践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地理教学中引导学生梳理地理知识的脉络,启发其能动性的反应,去探究生活中的地理知识,从而激发创造激情。其独特的地域性,有利于带动学生的好奇心及新鲜感,促使其自主学习知识。其实践性,有利于学生走出课堂,开阔视野,打开思维。

3、高中地理教学中发展学生主体性的重要举措

上述我们分析了高中地理具有发展学生主体性得天独厚的学科优势,那么在具体地理教学中我们应如何具体实践呢?笔者认为我们应在新课标的具体指引下,正确发展师生和谐的“教学相长”关系、完善课堂教学策略和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在实施建议中要求:“教师要在高中地理教学中转变学生机械模仿、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主动和富有个性地学习,可以有意识地加强对学生自主性学习的引导;给学生创造更多机会体验主动学习和探索的‘过程’和‘经历’,让学生拥有更多时间进行自主学习。”这就要求我们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充分进行学生主体性教育,转变传统的教育理念与模式,这是我们地理教学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正确发展师生和谐的“教学相长”关系

作为学生主体性教育的老师,应转变传统的“老师教,学生听”的教学方式,树立学生主体的认识,新课程强调,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引导者和参与者,教师要由居高临下的权威转向“平等中的首席”。即首先,教师要从认识上意识到其与学生的关系是平等的,教师教授知识,学生理解后反馈,二者是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关系。其次,教师在上述认识的基础上进行课堂创新,即让学生真正认识到自己是课堂的主人,老师与自己是学习知识的共同“伙伴”关系,而非上下关系。具体的在课堂上,如在讲到具体地域,关于其气候特征时可以向学生发问,甚至有时适度装着不懂,以促使学生“纠错”,与老师进行合作解决难题,这样的情景演练多次后,相信学生会有一种参与感与成就感,勇于表达自己的看法,敢于与老师进行讨论,并最终心满意足地掌握所学知识。

完善教学策略

这里完善课堂教学策略,是相对传统的单一说教的课堂模式而言的,即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与创造性,教师应完善教学策略,具体的是在教案的安排、课堂形式的多样以及课后的安排三个方面进行完善。在教案的安排上发挥学生的主体性。传统教学,教师总是事先写好自己的教学安排,记录着自己课堂上要讲的知识点,就这点来说笔者觉得是值得继续保持的,但是需要对其内容进行改革。即教案应充分体现学生主体性,在内容上不仅仅要记录自己所将知识,还应该记录学生的课堂表现,如学生对某个知识点的反馈,学生的上课回答问题所表现出来的问题等,这样以便以后的教学有针对性,加深对学生的了解。在课堂形式上,我们现在的课本多注重知识点的灌输,而缺乏与实际生活的联系,其改革势在必行,但在改革前我们不妨先从课堂的形式入手,以弥补课本的不足。这里我们强调课堂形式的多样化,即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教学,如在学习第一章《地球在宇宙中》时除了课本的引导和教师的讲解外,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多媒体,展现地球、宇宙及其位置,用音像直接给学生以视觉上的认识。在地理课后的安排上,笔者认为传统的题海战术已经严重压抑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因此,不赞成课后大量的题海作业。

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

我们都知道,事物之间是存在差异性的,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同样学生也是一样,彼此之间是存在差异的,因而作为老师,应充分认识到这点,即充分认识到学生在接受知识、学习知识的方式等方面是存在差异的。在学生主体性教育的理念下,教师应充分认识并尊重这种差异,并结合教学促进不同个性的学生能共同进步。如在布置作业上有针对性的安排,不同接受程度的学生布置不一样的题目,增加其自信心;在课堂上多鼓励学生相互交流,相互学习,教师适度对学生进行课堂的眼神关怀,以督促学生自主学习。

4、结语

上述我们从三个方面提出在地理教学中发展学生主体性的建议,希望以此促进地理教学的有效化、适应社会需求化,进而带动各个学科学生主体性的开展工作,适应时代需求。

论文研究的主体和客体是什么

主体与客体,出自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实践是由主体、客体、中介三者构成的。 主体是指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客体是指主体活动对象的总和,中介是指把主体和客体联系起来的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或方法。比如,你用电脑写论文,你就是主体, 论文是客体,电脑是中介主观与客观的概念,强调的是一种思维方式,强调的是采取何种角度和态度研究或思考问题。在哲学中,主要只出现在两处,其它都是对这两处观念的延伸。1、在研究唯心主义时,主观与客观用于划分唯心主义,将唯心主义分为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2、在研究世界时,主观与客观,将我们所谓的世界分为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简单的说,主观就是人的意识,客观就是人的意识以外的所有东西,包括人创造出神等。收

客体并不是指全部的客观事物,客体指的是对主体有作用,与主体发生联系的客观事物。也就是说,客体都是客观事物,客观事物不都是客体。

一、客体和主体的区别是什么1、客体和主体的区别如下(1)含义不同。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的人,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2)存在形式不同。主体的存在形式可区分为个人主体、群体主体和人类整体主体;(3)变化趋势不同。处于客体的事物,当作用于某一具体事物出现或者具体到某一事物的时候,就会衍化为主体的形态。处于主体的事物,会在演示层面上表现为客体的形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二、客体和主体的有什么联系1、在实践关系中,主体和客体有着相互作用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相互影响;2、主体和客体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两者表现在,两者互相规定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3、主体和客体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实践就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

主体为一多义词,主要意向包括:哲学名词、法学用语、计算机用语、化学术语、摄影术语、主体纪年等。在 NET Framework安全中,表示用户的标识和角色,并代表用户操作。客体是可感知或可想象到的任何事物。客体既包括客观存在并可以主观感知的事物(具体的如树木、房屋,抽象的如物价、自由),也包括思维开拓的事物。客体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处于客体的事物,当作用于某一具体事物出现或者具体到某一事物的时候,就会衍化为主体的形态,其它与之处于关系的物,就变成了客体。处于主体的事物,在进行主体的客体层面分析于其它事物的关系面联系的时候,会在演示层面上表现为客体的形态。

马克思主义的整体研究论文

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现在国民 教育 、精神文明和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有着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精心推荐的大学生活马克思主义2000字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在传统的观念里,民生就是单纯指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没有任何附加的社会价值。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观念的提升,民生这一概念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政府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生已经扩大到老百姓生活的各个层面--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解决民生问题是国家发展建设中的首要任务。研究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的分析,就是要从思想理论层面强调民生问题的重要性,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面,探究马克思主义对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指导。

一、民生的基本内涵

民生,简言之就是关系人民生活的问题。民生包括老百姓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等。民生是所有生活细节的总和。民生问题是伴随着人类发展全过程的。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有民生问题存在。民生一词自古有之,民生是各朝各代、各个国家的核心问题。国民生活的稳定进步是国家稳步前进的基础保障。民生既属于社会范畴,也属于历史范畴。民生代表着国家对人民生活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国家的发展程度。改革开放以来,民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民生问题成为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民生问题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整体。衡量国民生活质量的标准中,民生要素占据重要比重。正确认识民生概念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把民生问题放在政府工作的重心位置,也是我国促进民生问题提升的体现。

二、马克思主义对民生思想的认知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中民生思想的体现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对民生概念没有明确的解释。但是,对"人"的概念给予了明确的解释。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核心,人处于社会整体活动的中心。人是社会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民生问题的中心要素就是人,人是民生问题的核心作用力。马克思主义创立的唯物史观,认定了人的本质,人对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物质生活资料与生产活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对思想世界是一次重大的飞跃。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认定是公正客观的。民生问题就是要解决人的生存与发展,与马克思主义能够达到概念范畴的统一。

(二)唯物史观的理解。马克思主义创立了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对物质世界的客观认知。唯物主义诞生以来,人的思想发生了重要的深刻变革。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来,在中国已经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时期。新时期,我国领导集体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创造历史的因素,也是推动历史进步的重要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主宰历史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理论能够正确认知人对于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能够从现实角度分析人的主观能动性。唯物史观对于民生的重要理解就是能够正确认知人的作用。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认知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与社会具有内在的统一。人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主体。社会的一切活动都靠人的行为完成。人的本质属性就是社会性,人是 社会实践 活动的主要参与者。社会活动由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构成。社会要发展,必然要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人类社会的进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关系的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人也会跟随着社会发展的角度进步。人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协调者和参与者,社会进步的标志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适应。历史唯物主义对人的活动力有明确的认知。因此,可以推论出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对民生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三、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

民生问题是我国政府当前和今后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解决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保证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提倡的思维模式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科学经营。民生问题涉及的范围是广大的、具体的。解决民生问题需要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举措上贴近现实,在保障工作上严谨。马克思主义对民生问题可以从思想上提供智慧源泉,可以为民生问题提供重要的思维提示。解决民生问题就要树立坚定的信念,从思想上、实践上统一,把民生问题当成党的中心工作对待,让民生问题不再没有明确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

四、结语

社会越是快速发展,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就要越细化。人民是构成国家与社会的主体,民生是关系到国家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马克思主义中的民生思想是指导我们做好这一工作的基础性思想。中国的民生问题必须要采取中国式的方式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最好检验。

一、前言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 方法 研究法律现象和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的主体法律不仅对整体的法律世界作出理论概括和解释,而且为理解法律的世界和实践主体提供了一套方法。为了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以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和方法论为指导,深入探讨了法理学研究中的重大理论、方法和前沿问题。它的基本内容概括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法学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法学范畴论、法律本体论、法律发展论、法律运行论、法律价值论、法律 文化 论、权利义务论、人权论、法治论、法律责任论、法律程序论、法律全球化。研究生理解和掌握法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面临的挑战,将有助于扩大研究生的法律理论视野,也有助于引导学生研究法律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运用法律学原理去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概念

(一)如何理解法理学

法理学被称为“法哲学”,指的是意识形态,又指法学的学术领域。在思想体系的意义方面,法学是关于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价值的概念、信仰、认知和评价体系,也是整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在学术领域或学术意义上的法学概念指法律制度理论的涵盖性、抽象性和普遍性。[1]

(二)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它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一切利益,解释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法律的现象,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实践法律思想、想法和概念,也包括在广泛而深刻的知识。

(三)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指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的法学理论体系,所有符合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揭示了法律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律现象,对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法律理论。20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出现,使法学领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进步、最科学、最有活力的法理学。马克思、恩格斯合著《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诞生的重要标志。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革命是政治思想起源,西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的法律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法律本体论是任何法学理论建构其体系和学说的基石。中国哲学的历史上,本体论又叫“本根论”,是指探究万物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依据的学说。

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法律本体论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包含一系列重要问题,如法律的定义、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等。

第一,法律的定义是在吸收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和最新的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而确定的定义。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属性也要求法律的定义要继续关注法律现象的变化,吸收最新的科学研究成果。

第二,关于法律的本质,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本质是相对于现象的哲学范畴,其理论意义在于揭晓事物固有的、普遍的、相对稳定的、有规律的内部联系。法律的本质是法律存在和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根据,也是构成法律的各必要要素的内在联系。法律的本质有三个内在联系的层次。一是法律是国家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本质形式,也是法律本质的外在表现。二是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这是法律的初级本质,法律是由一定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客观需要。三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的内容。这三个层次的本质最终以国家意志这一法律的本质形式表现出来,从而使法律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现象存在。

四、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决法学问题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观和方法论体现在发展问题上就是发展观。马克思主义本质上是关于发展的科学。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于其科学有效的方法。因此研究和丰富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法律,对法律研究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成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阐述、解决法理学中的问题。首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观察和分析问题的基本法律思想武器,讨论和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发展过程中具体的法律问题。否认曾在书中出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观点,坚持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观点分析和阶级,坚持“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功能和价值等。这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系统地说明了法律的主要问题,试图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

第二,以中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坚持以社会主义法制实践为基础,在法律发展的过程中与国外进行横向比较。同时,也站在中国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来看待当时的法律,在发展社会的途径问题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基本思路:一种是建构论,即破旧立新。一种是进化论,即推陈出新。在法律发展的途径上,法学界也存在建构论和进化论两种理论。站在社会主义的高度,作者认为更生动的方式剥削阶级的一个国家。

第三,关于法的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社会和文化现象,权利和义务是出现在人类社会和有法律的国家。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哲学的范畴,它是人类法律思想的本质。本书把权利和义务同法律联系起来,马克思主义给予说明时论述了西方权利和义务的历史演变以及中国权利和义务范畴的生成和演变经历了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对权利义务进行释义并提出了8种不同的学说,也对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分类。不同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都有所不同,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应该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大背景下去考虑,在日常的生活中亦是如此,站在特定环境下去看待问题,对有些事情了解得不全面或者非亲眼所见,就不要轻易下结论,这样容易出现错误的结论。

第四,对于移植和继承法律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正确处理同古代以及外国法文化的关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资产阶级法学则有批判的分析,吸收其中有价值的东西,抛弃无价值的东西,以提高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起点,克服了那种对待古人和外国人的法律时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极端态度。

五、结语

学习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律思想,必须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此来指导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理论,在实践中发展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运用于研究和解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深化改革,大力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实际难题,促进我国政治和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逐步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新思想,促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发展,还需要中国法律制定者以及法律工作者一起努力。

浅谈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征论文

在个人成长的多个环节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浅谈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征论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论文摘要: 西方马克思主义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初在西方兴起的一股思潮。他们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出发,对资本主义所面临的问题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无产阶级运动的出路等问题进行了批判和探讨。本文试从整体上来分析西方马克思主义,并从六个方面概述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特征。以便于吸收和利用其合理的成分,更好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

论文关键词: 西方马克思主义 多样性 批判性 现代性 开放性

西方马克思主义是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初兴起并在国际上颇有影响的一股哲学思潮。它以时代的变化为借口,提出并企图用西方近现代的某些哲学思想来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改造,使之“完善、发展”。西方马克思主义虽然在整体上与马克思主义根本相反,但是我们也不能对它采取简单化的一概否定的态度,而应该采取批判的态度、扬弃的方法来对待西方马克思主义,从中吸取积极、有利的因素。本文试从整体上来把握西方马克思主义并从中抽取出其共同、一般的特征,作为进一步深入研究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前提。

一、学派的多样性

这可以说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鲜明的特征。西方马克思主义学派林立、理论繁多,并不能纳入一个完善统一的“公理”和通用的模式,具有令人眼花缭乱的多样性与多变性。这是一个只要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稍微有所了解、接触就会感觉到的不争事实。其中有影响的如黑格尔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现象学的马克思主义、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法兰克福学派的马克思主义、新托马斯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地理学的马克思主义、生态学的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等十多个学派。而且有些大学派里面还套小学派,有不少分支。可以说,在这众多的学派中也找不到两个观点毫无分歧的哲学家。此外,各学派之间还不断相互影响甚至交叉。因此,人们要准确地说出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究竟有多少个流派可以说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导致同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而会出现这种“百家争鸣”的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根本上来看,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当代科学技术、科学思想的交叉、综合以及边缘化的发展趋势在哲学思潮上的体现。由于现代西方哲学缺乏真正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因而缺乏自我更新的能力,缺乏旺盛的生命力。不得不从马克思主义中吸取营养以寻找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二是大多数西方哲学学派在其创始人生前曾风行一时,以后却如昙花一现,之后或者因为内部分化而衰落,或者与其他学派融合产生“新”的学派,或者被另一种学派所排挤、所代替。而后者接着也遭受到前者同样的短命厄运。如黑格尔主义一新黑格尔主义、托马斯主义——新托马斯主义、康德主义——新康德主义等。

总之,它们只有不断的改变招牌、更换门庭才能维持其生存。这样产生的多样性并不是正确的全面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与错误的片面的彼此交替和对立的结果,而只是一种错误的和另一种错误的、一种片面的和另一种片面的相互对立的结果。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建立在关于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上的,是正确而全面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来,西方哲学就炮制了一个又一个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武器”,但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这同样也形成了西方马克思主义派别表面的多样性。

西方马克思主义多样性表明了“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是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以及运用不同的哲学流派来解读马克思主义,客观上有利于对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进一步的深人。但是,往往容易导致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局面,其结果就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修正、歪曲,最终使研究陷人死胡同。

二、内容的两分性

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虽然学派林立、多样且多变,但这并不意味着内容上也杂乱无章、无规可循。综观他们的研究内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科学问题;二是关于人的问题。正是这两个问题把这一思潮区分为两种类型:科学主义(或理性主义)思潮和人本主义思潮(或非理性主义)。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这两大思潮的产生,从社会历史的角度看,在西方资产阶级上升时期曾是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宗教主义的两大思想武器:用科学主义反对迷信,用人道反对神道。那时的资产阶级既重视理性、重视科学,于是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的名言;同时又重视人道、重视人权,于是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纲领。这二者是统一的。随着资产阶级巩固了自己的统治,严酷的事实表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科学的进步、机器的运转,并没有带来普遍的“自由、平等、博爱”;反而带来了使人异化的深刻的社会危机。同时,科技发展本身和人类社会生活本身也提出了大量需要回答的问题。因此理性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分裂Et趋明显:理性主义一方面越来越来把人的问题从科学范围中排除出去,另一方面它本身也发生了变化,从抽象的思辩的理性主义转变为具体的、实证的理性主义。与此相应,它把人道主义斥之为虚伪的人道主义,而把自己标榜为一种要回答人的原始之内在本质的“新人道主义”。这样,终于在十九世纪分裂为两大思潮。

就科学主义思潮来说,对它影响最大的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西方发生的第三次技术革命。这次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技术革命使资本主义由电气化时代步入信息化时代。科学的大分化、大综合的结果,出现了边缘性学科、横断性学科和综合性学科这样三大类型的新兴学科。在科技迅猛发展的客观实事面前,那种主要以数理逻辑结构为工具,从横向静态地分析自然科学的逻辑结构和逻辑方法的学派逐渐暴露出不能说明科学发展规律的弱点,从而不得不让位于那种主要与科学史相结合、从纵向动态地研究科学发展规律的学派。从逻辑实证主义到批判理性主义再到历史主义和新历史主义,正是表明了这种由横向到纵向、由静态到动态分析的趋势。

就人本主义思潮来说,对它影响最大的则是二战结束以后,特别是五十年代以来,西方的社会历史现实。西方社会在这半个世纪中经历了战后恢复、相对繁荣、停滞危机、滞胀复兴等几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是科技物质生产高度发展,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另一方面反映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下的各种社会危机,特别是经济危机从酝酿到爆发、从潜伏到表面化;社会道德风尚日益败坏、精神文化日趋坠落、垄断资产阶级和统治集团对人民群众的统治也随之加紧。这些矛盾的积累,终于在六十年代后期导致了一场震撼西方社会的新左派运动。

我们必须看到,人本主义哲学思潮把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说成仿佛是科技进步和物质生产提高所带来的社会压制与人的本性之间的矛盾,而不是生产力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这当然是极为荒谬的。不过,它提出了如何处理好科技与人的关系的这一值得关注的问题。

三、现代性

大部分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都以使马克思主义“现代化”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他们在“回到(青年)马克思”的口号下,要求“重新发现马克思”,通过马克思本人的著作,特别是早期的著作来“革新”或“重建”马克思,使马克思主义“现代化”。一方面,他们认为,当代资本主义较之于马克思本人所处的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出现了新趋势和新特征。而马克思主义主要是一种十九世纪的社会理论,即自由资本主义的理论。它的许多原理所赖以成立的现实基础消失了,不能解答现时代提出的各问题,因而过失了,必须加以“修正、补充和发展”,以适应当代的社会现实。另一方面,“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由于马克思的理论被恩格斯及其后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所歪曲,已变得面目全非,所以需要正本清原,恢复马克思主义的本来面目,建立一种“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来与恩格斯及其后的“正统马克思主义”相对立。

西方马克思主义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的现代化可以说是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应该的。马克思主义是时代的产物和社会实践的结果。只有与时代同步,在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中才能获得生机与活力。在时代已经事过境迁、社会实践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的情况下,要求马克思等经典作家回答现代社会提出的各种问题,提供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绝对是错误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应站在时代的前列,总结、概括新的实践经验、分析解决实际的问题,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从这个意义上说西方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现代化所做的努力是值得赞扬和肯定的。然而令人感到遗憾也是值得我们警惕的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在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现代化的操作过程中,修正的已不是个别的结论与说法,而是抛弃了剩余价值学说和阶级斗争理论等,对此,仅以现代化做为说明是没有道理的。

四、纯学术性

“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从纯的学术性的角度来研究马克思主义,将理论与实践相脱离,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局限于学术研究的圈子里。正如安德森所说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首要的最根本的特点是它在学术结构上与政治实践相脱离。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这种学院式的特征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它的奠基人卢卡奇和葛兰西都是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积极参与者,他们都力图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只是到了三十年代以后,“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们才开始脱离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将马克思主义主要当作纯学术研究的对象。这种变化最初是从法兰克福学派那里表现出来的。霍克海默在三十年代初创立批判理论时就表现出明显的脱离工人运动。法兰克福学派之后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正是沿着这一条离开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曲折道路而前进的。

当然西方马克思主义将理论与实践相脱离,具有学院式的纯学术性特征并不是说他们闭门造车,不关注现实,相反在他们的理论中可以看到他们所探讨的许多问题都是当代社会的紧迫问题,并且提出了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案。如在1968年爆发的五月风暴中,他们的理论就成为新左派的思想武器。因而这主要是相对于“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与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关系而言的。

五、开放性

“西方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应该向各种学术思潮开放,吸收资产阶级的思想文化成果来“补充、修正或发展”自己。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到马克思以前的哲学中寻根探源,续马克思的家谱。即利用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哲学体系来对马克思主义做出新的解释,以构成自己的理论体系。如卢卡奇等人主要是利用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最精华、最能够表现其性质的是辩证法,辩证法处于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地位,甚至包容着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但马克思的辩证法并不是恩格斯及一些“传统马克思主义者”所理解的自然辩证法。而是从黑格尔哲学中继承来的最宝贵的“主体客体辩证法”。正是这种“主客体辩证法”,使马克思主义具有革命的本质,才能揭示社会发展的辨证过程,也才能指导社会走向主体和客体相统一的理想状态。二是主张吸收当代资产阶级思想文化因素,“补充”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将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资产阶级哲学思潮相融合。如萨特等人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者”忽视了人,“把人吞没在观念里”,留下了一块人学的“空场”,而存在主义则强调了具体的现实的人。因此,为了恢复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性质,创立了马克思主义人学,必须把存在主义“引进、补充”到马克思主义中去,萨特等人也因此而得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之名。

西方马克思主义大胆地吸收和利用人类社会创造的文化成果,广泛利用资产阶级思想理论来拓展马克思主义,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马克思主义毕竟具有明确的理论性质和相对独立的完整体系,其列各种文化成果的继承和吸收,是在消化的基础上,增强自身的体质,促进自身有机体的发展、成长。而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做法,实际上更像是在拆卸、组装零部件,把一些截然相反的世界观和做法直接结合在一起,往往具有折衷主义的性质。

六、批判性

批判性可以说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最主要的特征。“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正是运用这种“批判的精神”来看待资本主义社会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批判的马克思主义者”只接受马克思主义对当时社会的批判及其表现出来的批判方法,宣称要恢复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批判的精神,反对将马克思主义当作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他们认为,要发挥马克思主义的功能作用,最迫切的是必须恢复其作为社会批判理论的性质。不能像恩格斯、苏联东欧式的社会主义那样把马克思主义理解为包罗万象的总体法则和理论体系而加以遵守。而应以批判为中心任务,展开对意识形态、日常生活等社会现象领域的全面批判。

西方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从不同的方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特别是他们深刻分析、揭露了在丰富的物质生活之中存在着人性的丧失,可以说是非常有见地、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反对将马克思主义当作一个科学的理论体系,在“革新或重建”马克思主义过程中,过分地强调批判性、而忽视了科学性,实属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歪解曲释。

作为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基础拓展,这两个核心概念,不但对革命主体先天性的摒弃,而且对革命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充分动力,因此提升了法国当代反叛资本主义的斗争的可能性。本文对这一哲学基础,展开了讨论。

一、认识论断裂的意义

不同于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和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阶段,是指强调多样性和生成性的法国马克思主义,这不但是在理论上的一种划分,而且是现实社会演进中的一种划分。在20世纪三十年代一场黑格尔思想入侵了法国马克思主义,在黑格尔思想的入侵下,尼采哲学、克尔凯郭尔和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现象学都对思想界进行不同程度的冲击,这种思想的'多样性,不仅促成了新尼采主义,同时产生了具有创造性的法国黑格尔主义,在这一进程中,暂时的呈现比较完整的法国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形态。

当代法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的萌芽是法国新尼采主义和法国黑格尔主义。亚历山大·科耶夫在研讨班上分别对哲学人类学和现象学进行了讨论。一方面是法国哲学中输入了人本主义;另一方面,把人阐述为“一个人的欲望总是他者欲望的欲望”的某种存在的基础,为消散主体性开辟了新道路,这个新道路就是欲望主体的生成和欲望主体的消散,这种理论归类方式把原本复杂而丰富理论变的简单化和抽象化。详细而论,阿尔都塞强烈的拒斥法国黑格尔主义思潮,所以,对法国马克思主义将关注点黑格尔转向尼采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法国马克思主义哲学转变的关键契机是阿尔都塞的认识论断裂。

在认识论断裂的过程中,阿尔都塞的认识论断裂有两方面的意义,一种是时间上的断裂,就是指以时间上的不同阶段阐述青年马克思和老年马克思的断裂。另一种是逻辑上的认识断裂,在哲学认识论中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内在断裂,所以,不管是哪方面的断裂,都预示着黑格尔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断裂。阿尔都塞明确地认识到:“简单的颠倒并不是断裂,不是将颠倒的事物颠倒过来,就能因位置和时间的改变而改变事物的本质和内容!”从某种程度上讲,是阿尔都塞所谓的意识形态转向科学的进步。

阿尔都塞不仅强调马克思存在这种断裂,而且也斥责了那些企图回到黑格尔的想法的人,这种谴责带着政治宣言的色彩,逼迫其追随者另辟蹊径。这些学者都阐述了黑格尔思想,但最终却殊途同归,用其他的方式发现“认识论断裂”。

二、和解与断裂的逻辑意义

科耶夫为代表的那些人道主义阐释者就是伊波利特所指的“某些阐释者”,他们对黑格尔进行转变,变成以人为核心的哲学人类学。伊波利特尝试改造法国黑格尔主义,他的阐释方向是:由原来的人本主义阐释,转变为向逻各斯主义的逻辑阐释,这种转向更像是一个严谨学者对黑格尔哲学的研究。但是伊利波特努力的完成《逻辑与存在》这一著作,在此书中,他对自己的要求不仅仅是把法国黑格尔主义思想从原来对人的存在的关注转变成现在对逻辑的关注,更重要的是寻找一个能够经存在和逻辑加以和解的融合点,因此补充了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和《逻辑学》互相存在的鸿沟。在和阿尔都塞的相比之下,传统的伊利波特似乎主张非断裂,但是从实际出发,他的理论推演过程,显得过于急躁了。

在以语言为中介的自我意识方面,伊利波特曾尝试把逻辑和存在相互连接,与此同时,在他看来,语言包含几个关键要素:第一是存在;第二是反思;第三是意义。作为语言的重要构成要素意义,它意味着在反思过程中对语言实体性要素的否定和舍弃,所以,意义的本身就是自我意识的一种存在方式,伊波利特所称的“意义的逻辑”就是指黑格尔的逻辑学,伊波利特所阐述意义的逻辑指的是和解和共在,某种普遍和特殊获得思想辩论整合的个体性,在之后德勒兹使用过它,情况却大相径庭。

和解被归为意义层面之时,和解随之变成语言学的一个问题,意义的语言学回归还存在着危险:就是和解的终点转向断裂的起点。这个是语言的核心问题且无法回避:概念的综合就是语言,它所表达的事物是外部的客观存在和语言的存在有本质的差别。这个差别的存在会导致意义成为对抗性存在的一种表现。伊波利特用思辨逻辑来努力整合先验主义和经验主义,此种断裂却总是存在和解的思辨逻辑之中,对于伊利波特来讲,意义的逻辑就是思辨的逻辑,语言的和解中会一直会有思维和存在的断裂,这种结果使得伊波利特无法预知。直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德勒兹阐发一部书,名字叫作“意义的逻辑”,书中主要阐述了意义的和解所包含的内在断裂。

三、从意义生成性内涵到事件哲学的产生

伊利波特把意义作为思辨逻辑的主要关注点,是不可言语的阐述方式,没有直接的超验性。在黑格尔的阐述过程中意义的存在本身就存在辩证关系,一个从“有”到“无”的过程,因此,在德勒兹的思想中直接成了“生成性”并不断地寻找自己的基本内容,意义本身就存在悖论性。

德勒兹认为事件不仅仅是理论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实现的问题。在政治事件实现中,使“多元”的意义展现出“唯一”的存在模式,这种唯一存在的模式却不能真正的凸显出断裂的意义内涵,后者所包含的多样性和生成性不能只用一种方式来表达。因为,断裂中会一直存在意义所包含的现实政治事件和意义,所以作为意义的事件是政治事件持续爆发的内在原因,而不是真实爆发的这一政治事件,它和真实的政治事件是存在多余的空间,然而这个多余的空间往往是社会革命持续存在的主要原因,所以,法国激进左派对事件哲学乐此不疲。

四、总结语

本文对法国马克思主义思想哲学基础转变进行了简单的阐述,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的思辨哲学,这种批判让学者重新思考了哲学的问题域,而且在断裂中传承了马克思思想的革命性和马克思思想的批判性。我们在学习伟大思想家的抽象理论时,他们不但对哲学本身进行探讨,而且不忘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基础的研究,在这期间,所经历的哲学思想促进我们今天更好学习和面对当代法国马克思主义。

研究性论文主体部分

论文主要内容:

一、论文的标题部分

标题就是题目或题名,标题需要以最恰当、最简明的词语反映论文中重要的特定内容逻辑组合,论文题目非常重要,必须用心斟酌选定。

二、论文的摘要

论文一般应有摘要,它是论文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论的简短陈述。摘要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从事这一研究的目的和重要性

2、研究的主要内容

3、完成了哪些工作

4、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

5、结构或结果的意义

三、论文关键词

关键词属于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除关键词外,还包含有单元词、标题词和叙词。关键词是标识文献的主题内容,单未经规范处理的主题词。

四、引言

又称为前言,属于正片论文的引论部分。写作内容包括:

1、研究的理由

2、研究目的

3、背景

4、前人的工作和知识空白

5、作用和意义

五、正文部分

论文的主题,占据论文大部分篇幅。论文所体现的创造性成果或新的研究结果,都将在这一部分得到充分的反映,要求这部分内容一定要充实,论据充分可靠,论证有利,主题明确。

六、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文章在研究过程和论文撰写是所参考过的有关文献的目录,参考文献的完整标注是对原作者的尊重。不只在格式上有具体要求,在数量、种类、年份等方面又有相关要求。

不能。论文主体部分包括:序论(引言)、本论、结论这三大部门。论文主体部分是学位论文的核心部分,其内容可因研究课题性质不同而不同。一般可包括: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等。

根据学术堂的了解,论文写作的主体部分主要包含:序论(引言)、本论、结论三部分。文中一般不出现“引言”、“本论”、“结论”字样,但一般应有引言段和结论段。本论是论文的主体,一般要分几个部分和几个论述层次,要求加上小标题或数字序号,以显示文章清晰的思路。一、序论(引言)开头一段或两段相当于序论,一般说明选题的背景、缘由、意义以及研究目的,提示主要观点等。作为序论,一般都要提出问题,也可在序论中限定研究范围、交代研究方法、解释基本概念等。二、本论本论是论文的主体部分,是集中表述研究成果的部分,对问题的分析、对观点的证明,主要是在这一部分中进行并完成的。一篇论文质量的高低,也主要取决于本论部分写得如何。本论部分的内容量大而复杂,一般要分几个层次加以论述,为了做到层次分明、脉络清晰,常常将本论部分分成几个大的段落。这些段落即所谓逻辑段,一个逻辑段可包含几个小逻辑段,一个小逻辑段可包含一个或几个自然段,使正文形成若干层次。每一逻辑段可冠以适当标题。一般说来,论文的层次可按顺序 “一、(顿号)”、“(一)”、“1.(实心下圆点)”、“(1)”形式的标题序号。三、结论结论是一篇论文的收束部分,是文章内容的归结,通常包含提出论证结果和指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两项内容,但可有所侧重。结论中也可对研究成果的意义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出扼要的说明和估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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