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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本科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7 11:50:34

东北财经本科毕业论文

案例论文(财务管理专业) 个人以为上面这个论题相对说来比较好写,因为本科生毕竟专业知识有限,在论述专门问题时候还不容易特别深入,而结合具体案例分析的题目较容易把握,可以选取典型事例,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当然跟自己同学和导师多沟通,获取他们的帮助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毕业论文结构(1)构成项目本科毕业论文包括以下内容(按顺序):封面、中文内容提要与关键词、英文内容提要与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附录、参考文献、封底。其中毕业设计的正文还应包括所使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实验数据和结果等;“注释”与“附录”视具体情况安排,其余为必备项目。如果需要,可以在正文前加“引言”,在参考文献后加“后记”。(2)各项目含义封面:封面由文头、论文标题、作者、院系、专业、年级、学号、指导教师、答辩日期、成绩等10项内容组成。中文内容提要与关键词:内容提要是对论文内容的概括性描述,应忠实于原文,字数控制在300-500字之间。关键词是从论文标题、内容提要或正文中提取的、能表现论文主题的、具有实质意义的词语,通常不超过7个。英文内容提要与关键词:英文内容提要(Abstract)和关键词(key words)由中文内容提要和关键词翻译而成。目录:列出论文正文的一、二级标题名称及对应页码,附录、参考文献、后记等的对应页码。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部分,通常由绪论(引论)、本论、结论三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行文上可以不明确标示。正文的各个章节或部分应以若干层级标题来标识。正文字数应在7000-10000字之间。注释:对所创造的名词术语的解释或对引文出处的说明。注释采用脚注形式。附录:附属于正文、对正文起补充说明作用的信息材料,可以是文字、表格、图形、图像等形式。参考文献: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使用过的文章、著作名录。封底:封底由指导教师评语、院系论文答辩机构意见两部分组成。3.毕业论文格式编排(1)纸型及页边距毕业论文一律用国际标准A4型纸(297mm×210mm)打印。页面分图文区与白边区两部分,所有的文字、图形、其他符号只能出现在图文区内。白边区的尺寸(页边距)为:天头(上)20mm,地脚(下)15mm,订口(左)20mm,翻口(右)15mm。(2)版式与用字文字图形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文字一律通栏编辑。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除非必要,不使用繁体字。忌用异体字、复合字及其他不规范的汉字。(3)论文各部分的编排式样及字体字号文头:封面顶部居中,3号宋体加粗,上下各空两行。固定内容为“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论文标题:2号黑体加粗,文头下居中,上空两行。论文副标题:小2号黑体加粗,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作者、院系、专业、年级、学号、指导教师、答辩日期、成绩:项目名称用3号黑体,内容用3号楷体,在正副标题下居中依次排列,各占一行。答辩日期和成绩两栏内容留空,由论文答辩机构手写。中文内容提要及关键词:排在封二或另起页,标题3号黑体,顶部居中,上下各空一行;内容用小4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关键词三字用4号黑体,内容用小4号黑体;关键词通常不超过7个,词间空一格。英文内容提要及关键词:另起页,项目名称规定为“Abstract”,顶部居中,3号加粗,推荐使用Arial体,上下各空一行;内容为小4号字,推荐使用Arial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关键词三字用4号字,内容用小4号字,推荐使用Arial体;关键词通常不超过7个,词间空一格。标点符号用英文形式。目录:另起页,项目名称用3号黑体,顶部居中;内容用小4号仿宋。正文文字:另起页,论文标题用3号黑体,顶部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论文副标题,小三黑体,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正文文字一般用小4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单倍行距。正文文中标题: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全角,4号黑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全角,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符号;三级以下标题:三、四、五级标题序号分别为“1.” 半角、“(1)”半角和“①”,与正文字体字号相同,可根据标题的长短确定是否独占行。若独占行,则末尾不使用标点;否则,标题后必须加句号。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注释:正文中加注之处右上角加数码,形式为“①”或“⑴”,同时在本页留出适当行数,用横线与正文分开,空两格后写出相应的注号,再写注文。注号以页为单位排序,每个注文各占一段,用5号宋体。引用著作时,注文的顺序为: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页码,中间用逗号分隔;引用文章时,注文的顺序为:作者、文章标题、刊物名、期数,中间用逗号分隔。附录:项目名称为4号黑体,在正文后空两行顶格排印,内容编排参考正文。参考文献:项目名称用4号黑体,在正文或附录后空两行顶格排印,另起行空两格用小4号宋体排印参考文献内容,具体编排方式同注释。参考文献中的英语部分使用小4号Times New Roman体。指导教师评语:排在封三上半页,项目名称用3号黑体,第一行居中编排。内容由指导教师手写并在指定位置签署姓名和日期。(4)表格正文或附录中的表格一般包括表头和表体两部分,编排的基本要求为:表头:表头包括表号、标题和计量单位,用5号黑体,在表体上方与表格线等宽度编排。其中,表号居左,格式为“表1”,全文表格连续编号;标题居中,格式为“××表”;计量单位居右,参考格式为:“计量单位:元”。表体:表体的上下端线一律使用粗实线(磅),其余表线用细实线(磅),表的左右两段不应封口(即没有左右边线)。表中数码文字一律使用5号字。表格中的文字要注意上下居中与对齐,数码位数应对齐。(5)图图的插入方式为上下环绕,左右居中。文章中的图应统一编号并加图名,格式为“图1 ××图”,用5号黑体在图的下方居中编排。(6)公式文中的公式应居中编排,有编号的公式略靠左排,公式编号排在右侧,编号形式为“(1)”。公式下面有说明时,应顶格书写。较长的公式可转行编排,在加、减、乘、除号或等号处换行,这些符号应出现在行首。公式的编排应使用公式编辑器。(7)数字文中的数字,除部分结构层次序数词、词组、惯用词、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模糊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其他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同一文中,数字的表示方法应前后一致。(8)标点符号文中的标点符号应正确使用,忌误用、混用,中英文标点符号应区分开。(9)计量单位除特殊需要,论文中的计量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页码全文排印连续页码,单面印时页码位于右下角;双面印时,单页码位于右下角,双页码位于左下角。4.印刷与装订(1)印刷与装订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单、双面均可,推荐双面印制。单面印制时,指导教师评语、院(系)论文答辩机构意见两部分印在最后一页;双面印制时,指导教师评语、院(系)论文答辩机构意见两部分排在封三。文稿一律左侧装订。(2)份数论文至少印制三份。

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格式

第一,本科毕业论文格式如下,毕业论文中附表的表头应写在表的上面,居中;论文附图的图题应写在图的下面,居中按表、图、公式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毕业论文中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严格按以下顺序:序号、作者姓名、书名(或文章名)、出版社(或期刊名)、出版或发表时间。论文格式的字体:各类标题(包括“参考文献”标题)用粗宋体;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摘要、关键词、图表名、参考文献内容用楷体;正文、图表、页眉、页脚中的文字用宋体;英文用timesnewroman字体。第二,本科毕业论文格式如下,知网查重论文格式的字号: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格式正文打印页码,下面居中。论文打印纸张规格:a4210×297毫米。第三,本科毕业论文格式如下,文件选项下的页面设置选项中,“字符数/行数”选使用默认字符数;页边距设为上:3厘米;下:厘米;左:厘米;右:厘米;装订线:厘米;装订线位置:左侧;页眉:厘米;页脚厘米。在格式选项下的段落设置选项中,“缩进”选0厘米,“间距”选0磅,“行距”选倍,“特殊格式”选(无),“调整右缩进”选项为空,“根据页面设置确定行高格线”选项为空。这些就是小编为大家讲的,主要的话还是要根据自己所在的高校规定的格式去写,大部分都是这样的。

本科毕业论文字体字号格式要求如下:

1.论文题目 黑体三号,居中。下面空一行

2.“摘要:”顶头,黑体四号,后面内容采用宋体小四号,摘要应简要说明毕业论文(设计)所研究的内容、目的、实验方法、主要成果和特色,一般为150-300字。下面空一行

3."关键词:”顶头,黑体四号,后面内容采用宋体小四号,关键词一般3-5个,以“”号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尾不加标点符号,下面空两行。

4.英论文题,所有英文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黑体三号,加粗,居中。下面空一行

5.英文摘要和关键词:英文摘要和关键词除字体外同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的格式要求,但“Abstract:”和“Key words:"要加粗。内容翻译要准确,英文摘要的词汇和语法必须准确。

6.目录”两字为黑体3号,居中,下面空一行。第一层次标题“一、”顶头,黑体、小四号,第二层次缩进一字,宋体,小四号,第三层次再缩进字,宋体,小四号.......页码加小括号,页码前为连续的点,垂真居中。如果采用“1”、“1、1”、“1、1、1”的形式,则每层缩进半字。

东北财经大学本科论文查重

东北财经大学 教务处官网: 东北财经大学 本科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使考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育部高教司[1998]33号),以及《 东北财经大学 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考试工作包括:考试组织、考试方式、考试资格认定、考试命题、试卷印制与保管、阅卷与成绩评定、成绩登录等环节。 第三条 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业质量的重要方式,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综合运用的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考试也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方式之一,通过考试促进教师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条 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都要进行结课考试。 第五条 我校在籍的本科学生均须按培养方案要求参加所修读课程的考试,得到相应的成绩评定,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本科学生的考试工作。 第二章 考试组织与领导 第七条 全校的考试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长以及教务处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依照本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协调;各院(部、中心)的考试工作由主管教学院长(主任)依照本规定、教学计划及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和各院(部、中心)均应抓好考试各个环节的组织领导工作。在期末考试前,学校召开教学院长(主任)和教学秘书参加的考试工作会议,布置考试工作;各院(部、中心) 召开专门会议,传达有关考试的文件,明确考试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1.院(部、中心)领导办公会。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 ⒉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和年级辅导员会。研究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组织复习、命题、监考、试卷的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考场纪律等; ⒊学生动员会。明确复习考试的目的、要求,严肃考风、考纪,培养学生诚信考试、遵纪守法的品格和作风。 第三章 考务工作 第九条 考试形式 1.根据课程性质及要求,采取闭卷笔试、开卷、机考、口试、论文、实际操作考核等不同方式; 2.新开课程的考试形式、变更期末考试形式、变更成绩比重(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比例超过40%)的课程,任课教师应于当学期开学前五周提出考试形式的申请,经院(部、中心)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3.每学期全校范围内开设的课程的考试形式、成绩构成比例均需在教务处备案,经批准后的课程按照相应形式组织考试。 第十条 考试资格 1.凡按规定办理选课或重修手续的在册学生,正常参加课程教学活动,均可参加课程考试; 2.学生参加课程考试的资格由任课教师认定。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取消期末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记为无效: 1某门课程一学期累计无故缺席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达六分之一以上(含); 2在课堂教学中干扰教学秩序且影响较坏; 3某门课程一学期累计未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达到作业总量三分之一以上(含)。 第十一条 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依据当学期校历安排,期中考试和半学期结课课程的期末考试一般在第九周进行,全学期教学的课程期末考试一般在学期结束前三周进行,补考及缓考一般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进行。所有课程原则上期末不允许提前考试。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考试的,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部、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2.课程考试时间一般以2小时为宜,个别课程如有特殊需要,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第十二条 考场安排 1.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单顺序安排考生对号就座,监考教师可根据考场情况选择排号方式; 2.第十九周、二十周进行的期末考试,考试时间和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部分在第十八周随堂进行的考试,考试组织与安排由任课教师所在院(部、中心)负责; ⒊期末考试的监考由授课教师所在院(部、中心)负责安排。学生较多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监考人员。教学秘书要填写本院(部、中心)的《监考任务通知单》,并于考试前一周报教务处; ⒋所有的考试和考场都要安排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原则上应以教师为主,其数量一般按以下比例设置:50人以下的考场设2人监考,50人至70人的考场设3人监考,70人以上的考场设4人监考; ⒌考场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地点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试卷的印制及保管 1.试题经审核批准后,由命题教师填写《试题请印单》,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将试题及《试题请印单》交给教学秘书; ⒉教学秘书负责收集、整理本院(部、中心)各门课程的试题及《试题请印单》,收齐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办理试卷印制手续; ⒊教务处安排专人负责试卷的签收、印刷、保管、分发; ⒋试卷须在指定地点印刷。负责印刷试卷的人员要认真收藏和保管试卷原稿,及时销毁废品。试卷印完后,要清点核对数目、密封、签字盖章; ⒌教学秘书至少应于考试的前两天,到教务处领取试卷并由专柜保管。命题教师需在考前一天复核样卷;考前20分钟,监考教师向教学秘书领取试卷,并直接进入考场; ⒍考试开始前10分钟,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封试卷; ⒎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须按要求清点试卷、填写考场记录、装订试卷; ⒏考试结束后,教务处汇总整理当学期所有课程的考试样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并装订成册存档; ⒐命题教师和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如发生试卷流失、试题内容泄露,将根据《 东北财经大学 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学生复查试卷 1.学生如对期末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超过规定时间将不予受理)由本人填写《期末考试复查试卷申请表》,交到所在学院办公室,经学院领导批准(签字)后,教学秘书统一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任课教师所在学院(部、中心)教学秘书会同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查阅试卷,教务处将最终结果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 ⒉负责复查试卷的学院(部、中心),在复查试卷过程中,发现成绩有误需要更改,需填写《 东北财经大学 考试成绩更正报告单》,并附试卷原件(整本)和试卷标准答案,由任课教师写明更正原因,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同意,教务处审查批准后,教务处修正综合教务系统中录入的学生成绩。 第十五条 学生缓考 1.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考试时间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供相关材料申请缓考: 1学生因病确实不能按时参加考试,需提供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的医疗证明(包括挂号单、医药费收据、检验报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等); 2课程考试时间与国家或省级重大考试时间安排冲突,需出具考试的准考证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学生确因家庭变故、不可抗力、学校公派等紧急性、重大性事件,无法按时参加考试,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学生其他原因离校无法参加考试的,原则上不予缓考,确实对学生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缓考的流程: 1上网下载《 东北财经大学 期末考试缓考申请表》(一式三份),正确填写表格内容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后,交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签署意见; 2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办理缓考审批手续,手续可由学生本人办理或由其辅导员代为办理; 3缓考审批意见由相应教学单位及时通知学生。经批准缓考的学生,缓考课程由教务处录入教务系统登记;未获批准且未参加考试的学生,按缺考处理。 3.申请缓考的时间期限: 1通常情况下,缓考申请需要在课程考试开始前申请办理完成; 2学生因急病、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应先向所在单位请假,由其单位在课程考试前事先告知教务处,并在考试后三日内补办手续。 3考试结束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缓考申请。 4.其它事项 1缓考课程考试时间一般在下一学期初进行。 2凡弄虚作假取缓考资格者,一经发现,按旷考处理。 3缓考申请仅适用于期末考试。 第四章 考试命题 第十六条 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又要考核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和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注重考题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的引导作用。 第十七条 试题题型丰富,题量适中,难度适宜,覆盖面广。主观性试题不得与前三次考试试题重复。 第十八条 多位教师授课的同一课程,原则上应由教研室主任指定一名教师统一命题。确因教学内容不同或考试形式不同的课程,经教务处批准,可按教学班单独命题,所有考试命题样卷须由教研室主任审定,院(部、中心)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后报送教务处。 第十九条 凡闭卷笔试课程应同时拟定题目份量、难易程度、覆盖面相当的A、B两套试题(随堂考试且有两个教学班分头考试的课程,应命制A、B、C三套试卷),供期末考试使用。 第二十条 试题的卷面分数一律为百分制。试卷要按照学校制定的标准模版统一打印。 第二十一条考试命题要符合《 东北财经大学 试题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五章 阅卷与成绩评定 第二十二条 试卷批阅工作应由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确保试卷安全,指定阅卷场所,不允许阅卷教师将试卷带回家中批阅。两名以上(含两名)教师讲授的同一门课程试卷须按标准答案实行流水阅卷,不可各自分班批阅;主观题应由任课教师批阅。试卷封皮一定要填写完全,并有教研室主任签字。 第二十三条 阅卷要规范,一律使用红色钢笔或签字笔阅卷,严禁使用铅笔或其他颜色笔阅卷;阅卷教师必须在每册试卷的“试卷评阅记录”和第一份试卷的 “评阅人”上签全名。;要确保试卷的总分与每题小分核算准确;答错或未作答题目应记“0”分;不得随意更改分数。如评分有误,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在试卷上更改成绩,应将原分数划掉,在相应空白处重新给分,并由阅卷教师本人签字。 第二十四条 严格按参考答案或评分标准评分。评分标准要科学、合理、易于操作,论述题、案例分析题、材料分析题等主观性、综合型试题要给出参考采分点;阅卷要公正,不得随意扣分、提分;评阅试卷时应注意学生成绩的正态分布,对优秀率过低或不及格率过高的课程应对试卷和成绩进行综合分析。 第二十五条 学生课程考试的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考核方式包括平时作业、论文、课堂讨论、课堂提问、随堂测验、出勤考核等,单独组织的期中考试成绩也计入平时成绩。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评成绩的40%,具体比例由任课教师自主掌握;若需增大平时成绩比例,可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教师应及时、准确地记载学生的平时成绩。 第二十六条 阅卷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和教研室主任要进行试卷及成绩分析,形成《 东北财经大学 试卷及成绩分析报告》。 第二十七条 评阅后的试卷及相关考核材料(试卷册、答案、成绩单、成绩分析报告、考场座次表等),由院(部、中心)办公室整理、归档。试卷的存档期为4年。 第六章 成绩登录 第二十八条 任课教师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学生成绩。成绩登录完毕后,打印学生课程成绩报告单(一式二份),由任课教师和院(部、中心)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一份留本单位存档,一份报送教务处存档。 第二十九条 任课教师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登录成绩时使用的用户名与密码由教务处统一编制。为保证成绩登录的安全性,教师应定期更换密码,确保用户名与密码仅供任课教师本人使用。 第三十条 学习成绩一经评定,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任课教师须提供试卷和平时成绩记录,经院(部、中心)主管教学领导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更改。 第七章 监考、巡考职责 第三十一条 监考人员应按照《监考任务通知单》的要求,提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到场监考。 第三十二条 监考人员应在考前作好考试的准备工作:按照教务处提供的考生名单顺序排座,清点参加考试学生人数;清理学生座位上与考试无关的一切材料和纸张,宣布考场纪律;查验学生的身份证和学生证(有准考证的考试,须同时核对考生准考证)。非本考场考生,应令其立即退出考场;考生、证件、试卷姓名不符者,应立即查实以替考论处。 第三十三条 监考人员应熟悉学校有关考试纪律并严格执行,在监考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不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情,不看书看报,不聚集闲谈,不吸烟,不使用无线通讯工具,不给学生暗示答案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第三十四条 监考人员应认真检查考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对拒绝接受监考人员指令或违犯考场纪律的考生,以违反考场纪律论处,令其退出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进入考场,以旷考论处;对有违纪或作弊苗头的考生,应立即给予警告;对有违纪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应当场认定并终止其答卷,没收试卷和作弊物证,在试卷上注明违纪、作弊记号,令其退出考场,同时填写《 东北财经大学 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单》,连同物证材料一并送交巡考人员或教务处。 第三十五条 监考教师要注意掌握考试时间,并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时提醒考生。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第三十六条 考试开始,准时发卷;考试结束,监考人员要当场清点考卷(收回数与发放数相符),如实填写试卷封皮,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应有明确记载,并及时送交考试课程所在院(部、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复查试卷份数、密封卷头、送交相关教研室评阅。对未交卷的学生,监考人员要及时报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处理。 第三十七条 各院(部、中心)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巡考组,检查本单位负责考场的监考情况和考场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校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的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课程巡考组,巡视该门课程考试的所有考场,检查试题遗漏、错误情况,解答学生在正常范围内针对试卷提出的问题;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团组织专门检查组,巡视检查考试期间所有考场,负责解决临时出现的考务问题并检查监考人员的监考情况。 第三十八条 巡考人员巡视检查考场后,应填写《 东北财经大学 考场巡视情况记录表》,认真填写考场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送交到教务处;巡考人员巡视检查考场时,不得影响学生的正常考试。 第八章 考试纪律 第三十九条 考生应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以上和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作旷考处理;考试30分钟后准予交卷出场;考试期间未交卷者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一律不得离开考场;未交卷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第四十条 考试开始前,考生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将学生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上,以便监考教师检查、核对,无证或缺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座位入座;将书籍、讲义、笔记本等文字材料(开卷考试科目允许的工具书和参考书除外)以及电子通讯设备、未经允许的计算器等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 第四十一条 考生的试题、答卷、草纸等考试用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并在考试结束时统一收回,考生不得自带纸张;考生答题须使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除特殊规定外不得使用铅笔;答卷须使用规定的答题纸,用其它纸张答卷无效;考生收到试卷后应检查试卷页数及印刷质量,如有试题字迹不清、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等情况,考生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处理,确认无误后方可答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前答完试卷,应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收卷后方可离开;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宣布收卷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整理清楚,待监考人员收卷清点后方可离开。考生不得将试题及答卷带出考场。 第四十二条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认真、诚实地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在考场上不得说话,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吸烟,不得偷看书、笔记、讲义等,不得以任何方式夹带和传递纸条,不得互换试卷、互对答案、互相抄袭,不得拖延交卷时间,不得请人代考和代他人考试。 第四十三条 凡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者,应以监考或巡考人员的当场判定为准,按违纪或作弊认定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该课程总成绩记为无效。 第九章 考场违纪的认定及处理 第四十四条 考生的考场违纪行为分一般违反考场纪律、严重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三种情节,应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四十五条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违反考试纪律,监考人员应当场给予警告并予以纠正: 1.未按指定位置就坐或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与指导,扰乱考场秩序者; ⒉发放试卷时仍将书籍、讲义、笔记本等文字材料以及电子通讯设备、未经允许的计算器等留在座位或桌内者; ⒊考试前桌面上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文字、公式等而未向监考人员报告者; ⒋在桌内、座位上、桌面上发现有非监考人员所发的答题纸或草纸者; ⒌考试中东张西望,企图偷看他人试卷者; ⒍考试中交头接耳说话初犯者; ⒎开卷考试中借用他人的书籍、笔记、资料、计算器等物品初犯者; ⒏监考人员要求出示有效证件而拒绝出示者; ⒐交卷后仍在考场逗留或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者。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由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该门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 ⒈因上述4、5、6、7项中任何一种行为经警告无效再次重犯者; ⒉在考试中传递纸条或试卷,在传递过程中即被发现的行为双方; ⒊考试中偷看他人试卷初犯者(不论试卷更改与否); ⒋把答卷或有字迹的草纸移向邻座或竖起,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的初犯者; ⒌他人强拿自己的答卷或有字迹的草稿纸未加拒绝者; ⒍考试结束拒不交卷继续答题者; ⒎在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离考场者; ⒏未经允许将试卷、答卷(包括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者; ⒐使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在答卷上标记不应有信息者; ⒑在考试中影响他人考试的; ⒒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考试作弊认定,由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该门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 ⒈偷看各种资料者; ⒉桌内、座位旁、桌面上有翻开的或答卷下面垫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笔记、讲义、复习提纲、纸条等物品者(不论看与否); ⒊利用书包、文具盒、衣物、允许使用的工具书及其他用品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笔记、讲义、复习提纲、纸条等者(不论看与否); ⒋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桌面上、座位上、抽屉里、座位旁的墙壁上、身上、允许使用的工具书上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者(不论看与否); ⒌考试中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或偷看并抄袭别人试卷者; ⒍在考试中以各种方式传接答案或纸条、互对答案等的双方; ⒎用某种示意、动作、表情互相传递有关考试信息者; ⒏为他人提供偷看答卷或草纸机会,或者偷看他人答卷或草纸经警告又重犯者以及为他人作弊提供各种方便者; ⒐违反考场规则擅自使用电子设备、有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者,接听无线通讯工具或使用手机、掌上电脑等查看或接受信息者; ⒑以上厕所等为借口在考试过程中离开考场并在考场外偷看有关考试内容资料,或与他人交谈考试有关内容,或上厕所回考场时带回与考试有关材料者; ⒒教师在阅卷中发现试卷雷同,经核实为抄袭的; ⒓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者; ⒔(经调查核实的)其他考试作弊行为。 第四十八条 平时作业/论文有剽窃抄袭行为的,经调查核实的,视同作弊处理。由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该门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 第四十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有剽窃或伪造数据行为的,经调查核实的,视同作弊处理,由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为无效。 第五十条 以请求、送礼、请客、威胁等手段要求老师提分、加分者,以及要求监考人员或阅卷教师隐瞒违纪或作弊事实,干扰查证处理工作正常进行者,视同作弊处理,由学校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章 考场违纪处理程序 第五十一条 考试中发现的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应以监考人员的当场认定为准;巡考人员发现的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应立即向考场监考人员说明情况,并由巡考人员和监考人员当场共同认定;教师在阅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的违纪、作弊问题,应查实后及时书面报告(连同证物)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 凡发现考生的严重违纪和作弊行为,均须由发现人填写《 东北财经大学 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单》,附以必要的物证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 第五十二条 教务处审核后,连同物证材料(两日内)一并报送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违纪、作弊的具体处理程序,依照《 东北财经大学 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 任课教师、考务工作人员、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在考试工作中的失职行为或违反教学纪律和考试纪律的行为,应严格按照《 东北财经大学 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给予处理或处分。 第十一章附 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校内组织的所有考试,各院(部、中心)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必要的相关细则。 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有特殊要求的考试另行制定细则。 第五十六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查重严不严格,用的都是一个软件。你所提供的论文如果有大段大段的抄袭,论文肯定通不过。

东北财经大学毕业论文

4月23日。因疫情防控期间,2022年上半年东北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仍采取网上远程视频模式进行,答辩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周六)、24日(周日)。答辩具体要求如下:1.考生下载“东北财经大学2022年4月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考场安排表”(附件1)查看考生本人的答辩小组、答辩序号及本答辩小组QQ群号,并加入本答辩小组QQ群,入群身份确认:答辩序号+姓名+考号(例如:27张爽110516223121),本次答辩的所有工作都将在QQ群里进行,请考生务必及时进群并将本人在群中昵称更改为:答辩序号+姓名+考号(例如:27张爽110516223121)。2.考生务必于4月13日(周三)17:00之前(以邮件日期为准)把自己答辩所需的论文,按“东北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模板”(附件2)及“东北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结构、格式标准及撰写要求”(附件3)标准排版用PDF格式文档发送到邮箱,文件名称为:答辩小组+答辩序号+姓名+考号(例如:第3组27张爽110516223121)。否则无法参加答辩。

案例论文(财务管理专业) 个人以为上面这个论题相对说来比较好写,因为本科生毕竟专业知识有限,在论述专门问题时候还不容易特别深入,而结合具体案例分析的题目较容易把握,可以选取典型事例,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当然跟自己同学和导师多沟通,获取他们的帮助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东北财经毕业论文答辩

东财网络教育答辩优秀率低。根据资料查询显示该答辩要求非常严格,论文答辩是相当于毕业考试,东北网络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会严格要求函授论文的答辩,难度大,答辩多,优秀率会很少。

6-7月份。2022届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金融专业论文答辩时间在6-7月份,论文要求的完成时间一般在5月。毕业论文答辩是一种有组织、有准备、有计划、有鉴定的比较正规的审查论文的重要形式,也是对学生毕业的重要考核方式。答辩是辩论的一种形式,辩论按进行形式不同,分为竞赛式辩论,对话式辩论和问答式辩论。答辩就是问答式辩论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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