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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留学生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4 15:17:11

国际法留学生毕业论文

发错版了吧,发到别的地方(与法律相关的)可能会更好一些。

我是国际法的,字数大概8000左右,那算半个毕业论文啦.首先,理论依据! 这是你之后分析问题的基础,必写,字数大约在一千左右的量。接着,介绍中国的领土与边界的实践中的问题.比如中国和印度边界争端、冲绳凹槽等问题.其后,分析这些问题发生的原因。国际法实际上和国际政治相关性很大,所以需要结合政治背景来说。政治和经济向联系,所以有关国家的经济关系也要谈及。中国的这些领土与边界问题也有一定的历史原因,所以相关的历史你也要说到。再后,中国有和平解决领土与边界问题的先例,比如与俄罗斯的那个黑瞎子岛的问题。你应当阐述,并且分析和平解决的原因。此结合上一节分析出的原因将为你最后的总结作铺垫。最后,提出相关启示或者你的建议。有问题再联系~

国际法硕士研究生这个研究生的报告, 是什么题目的 ,这个好根据你要求而定做的,

第一,选好一个合适的论文题目这一步骤需要同学和导师细心沟通,明确自己的研究方向,研究目标,研究领域,以及研究可行性。这一步非常重要,很多同学想写很多内容,这种过于宽泛的研究方向会让后面研究的开展举步维艰,有的同学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研究方向,也会让后续研究难以展开。考而思的论文辅导帮助学生在这一步分析每个研究方向的利弊,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研究方向。第二,开展文献研究这一步需要同学们阅读大量的文献。对文献做细致的分析,对文献内容做深度的提炼加工,需要同学学会文章内引用和文章后引用。而这一步很多同学都会头疼无比,也是很多同学论文止步不前的原因,因为他们不会看文献,更不会提取有用信息。考而思的论文辅导帮助同学阅读文献,教授学生提取文献内容的方法。让学生在学术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大步向前。第三,方法论的指导无论是使用定性分析方法还是定量分析方法,都需要学生对方法论的哲学思想有一定的了解。这一部分的知识非常系统和专业,需要学生接受专业的指导。而考而思的英国论文辅导课程可以帮助同学系统地学习相关知识。第四,发现和分析结果通过合适的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后,对结果的深度分析则需要同学具备对问题的深刻理解。这一部分写得出彩能为论文加不少分。这一部分也是学生论文分析的核心。如何在这一部分纠正细节,避免错误,抓住重点,分析精髓,论文课程辅导可以帮助学生了解相关程序,对分析问题不再束手无策。第五,文献如何引用不仅需要阅读文献,整理文献,在文章完成之后有一部分是罗列全文相关的文献,这一部分需要同学们运用专业的文献引用方法。考而思的论文辅导可以帮助同学系统了解文献引用方法,并对学生全文做查重测试,分析文章相似度改进方法。

法国留学生论文答辩

好过。博士论文答辩通过率接近,一般只要博士论文外审通过了,答辩基本上都会通过,只有极少数情况会不通过。一般情况下论文在盲审后,如果通过了审核,并且拟按照审稿专家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了修订,那么你过关的几率非常高。除非你自己非常不争气,在答辩上做得非常差。

法国留学,最后论文答辩没有过的话可以向学校申请二次提交的。但是已经退学了的话那么是拿不到学位证书的。论文答辩没有过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国外的学校国内的肯定是没有任何的办法去参与的。但是每个留学生回国之后都要做的就是学历认证,这个我们这边还是有办法。。。。。

研究生在法国就读,论文答辩没有通过的话是可以申请二次答辩的,因为学历认证需要学位证书,这个是必要的材料之一论文没有过,就拿不到学位证书,所以认证需要的材料有1、学位证书2、成绩单3、护照签证4、一张两寸的寸照

国际法学毕业论文

国际商法概念初探 国际商法作为一门大学课程,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已在国外的一些大学中开设多年。[1]在我国,随着近年来对外工作的不断扩大,不仅一些大学开设了国际商法课程,而且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国际商法已成为许多行业和部门人士的重要而受到普遍重视。与此同时,“国际商法”一词在各种场合被频繁使用,冠以国际商法名称的书籍也屡见不鲜。[2]于是,不断有对国际商法感兴趣的大学学生、生和各界人士提出如下一些:什么是国际商法?怎样理解国际商法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国际商法是否同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或民法、经济法一样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笔者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反映了我国对外开放事业的深入,对法学研究不断提出新的课题和新的要求。而正确地认识和把握这些新课题,推动和繁荣我国的法学研究事业,正是我们法学研究工作者的职责所在。鉴于此,笔者拟对国际商法的概念从理论上进行初步的探讨,不妥之处,请读者批评指正。 关于国际商法概念的研究,综合考察国内外学者散论于各种著作中对国际商法概念的说明,笔者认为国际商法的概念可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下文分别予以阐述。 一、从广义上看,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一,按照法学的一般理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凡调整同一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就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3]国际商法就是作为调整国际商事关系这一特定的社会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法律部门。所谓国际商事关系,是指某种商事关系,其主体不论是个人、法人、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只要这种商事关系的当事人分属于两个以上不同的国家或国际组织,或其所涉及的商事问题超越一国国界的范围,这种关系就可称之为国际商事关系。用以调整所有这些国际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就属于国际商法的范畴。具体将,举凡涉及商事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国际经济法规范,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国际商事惯例或冲突法规范,国际商事公约或条约,国内商法中的国际性规范,都应包含在内。 对法律部门的划分,除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作为依据和主要的标准外,由法律规范的性质所决定的法律调整的异同也是一个重要的补充标准。举一个明显的例证,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从未引起过争议,但刑法显然不是调整同一种类的社会关系的,而是调整由于犯罪所破坏的多种社会关系的,几乎涉及一切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但其调整方法却是单一的刑罚手段。这是其它法律部门所不具有的调整方法。同样,基于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性质所决定的国际商法的调整方法是多样性的,有不同于其它法律部门调整方法的显著特征。国际商法的调整方法,既包括协商与调解等调整方法,也包括仲裁与诉讼等调整方法,既包括国内法的调整方法,也包括国际法的调整方法。因此,从法律调整方法的角度考察,也可说明国际商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在讨论国际商事法律问题时,有必要对国际商事法律中的“商事”一词进行说明。“商事”一词是国际贸易交往中的一个重要的惯常用语。一般来说,国际组织或国家都对“商事”一词尽可能做广义的解释。如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起草《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时,就“商事”一词所作的注释[4],具有商事性质的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交易:任何提供或交换商品或劳务的贸易交易;销售协议,商事代表或代理;保付代理;租赁;咨询;设计;许可;投资;融资;银行业;保险;开采协议或特许权;合营或其它形成的或商业合作;客货的航空、海洋、铁路或公路运输。美国加利福尼亚的《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法典》则仿照《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罗列了18种属商事关系的事项:(1)提供或交换商品或劳务的交易;(2)销售协议;(3)商事代表或代理;(4)开采协议或特许权;(5)合资或其他形式的工业或商业合作;(6)客货的航空、海洋、铁路或公路运输;(7)建筑;(8)保险;(9)许可;(10)保付代理;(11)租赁;(12)咨询;(13)工程;(14);(15)银行;(16)资料或技术的转让;(17)知识或工业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和软件程序权;(18)专业服务。[5]另根据我国加入1958年订于纽约的《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时作出的商事保留声明中提到的“商事”的概念,包括货物买卖、财产租赁、工程承包、加工承揽、技术转让、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勘探开发资源、保险、信贷、劳务、代理、咨询服务和海上、民用航空、铁路、公路的客货运输以及产品责任、环境污染、海上事故等。[6]因此,我国关于“商事”一词的解释也是一种比较广义的解释。国际商法就是规范各种商事主体在上述国际“商事”领域活动的法律。 第二,从国际商法的产生看,国际商法从一开始就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的。它最初所调整的商事关系就不是一国国内商人之间的商事关系,而是跨国界的、不同国家商人之间的国际商事关系。 国际商法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国际商法的形成来源于实践,它的系统化过程不是由于国家的立法或学者的传播,而是由于其适用者兼推行者的努力。国际商法最初的形式是商人习惯法,它在十一世纪出现于威尼斯,后来随着航海贸易的发展逐步扩大到西班牙、法国、德国及英国,甚至北欧各国和非洲北部。这种以商人(主要是从事两国或多国间贸易,并须经船舶运送的商人)间为规范对象的国际商法,属于商人习惯法,是以当事人自治原则为最高原则,经由交易常例、习尚、习惯而形成的法律规范。其内容主要包括:货物买卖合同的标准条款、两合公司、海上运输与保险、汇票、破产程序等方面的规范。这种商人习惯法是商人在欧洲各地港口或集市用以调整他们之间的商事交易的法律和商业惯例,它与当时封建王朝的地方性法律相比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它具有国际性,是国际商法,普遍适用于各国从事商品交易的商人;(2)它的解释和运用不是由一般法院的专职法官来执掌,而是由商人自己组织的法院来执掌,其性质类似于的国际商事仲裁或调解;(3)其程序较简单迅速,不拘泥于形成;(4)它强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案件。[7]采纳哦

《论我国税收立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每个学校都是不一样的,还是根据自己学校要求的格式写,比较好。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流程与写作技巧广义来说,凡属论述科学技术内容的作品,都称作科学著述,如原始论著(论文)、简报、综合报告、进展报告、文献综述、述评、专著、汇编、教科书和科普读物等。但其中只有原始论著及其简报是原始的、主要的、第一性的、涉及到创造发明等知识产权的。其它的当然也很重要,但都是加工的、发展的、为特定应用目的和对象而撰写的。下面仅就论文的撰写谈一些体会。在讨论论文写作时也不准备谈有关稿件撰写的各种规定及细则。主要谈的是论文写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经验,是论文写作道德和书写内容的规范问题。论文写作的要求下面按论文的结构顺序依次叙述。(一)论文——题目科学论文都有题目,不能“无题”。论文题目一般20字左右。题目大小应与内容符合,尽量不设副题,不用第1报、第2报之类。论文题目都用直叙口气,不用惊叹号或问号,也不能将科学论文题目写成广告语或新闻报道用语。(二)论文——署名科学论文应该署真名和真实的工作单位。主要体现责任、成果归属并便于后人追踪研究。严格意义上的论文作者是指对选题、论证、查阅文献、方案设计、建立方法、实验操作、整理资料、归纳总结、撰写成文等全过程负责的人,应该是能解答论文的有关问题者。现在往往把参加工作的人全部列上,那就应该以贡献大小依次排列。论文署名应征得本人同意。学术指导人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列为论文作者,也可以一般致谢。行政领导人一般不署名。(三)论文——引言 是论文引人入胜之言,很重要,要写好。一段好的论文引言常能使读者明白你这份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在这一研究方向中的位置。要写出论文立题依据、基础、背景、研究目的。要复习必要的文献、写明问题的发展。文字要简练。(四)论文——材料和方法 按规定如实写出实验对象、器材、动物和试剂及其规格,写出实验方法、指标、判断标准等,写出实验设计、分组、统计方法等。这些按杂志 对论文投稿规定办即可。(五)论文——实验结果 应高度归纳,精心分析,合乎逻辑地铺述。应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但不能因不符合自己的意图而主观取舍,更不能弄虚作假。只有在技术不熟练或仪器不稳定时期所得的数据、在技术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所得的数据和不符合实验条件时所得的数据才能废弃不用。而且必须在发现问题当时就在原始记录上注明原因,不能在总结处理时因不合常态而任意剔除。废弃这类数据时应将在同样条件下、同一时期的实验数据一并废弃,不能只废弃不合己意者。实验结果的整理应紧扣主题,删繁就简,有些数据不一定适合于这一篇论文,可留作它用,不要硬行拼凑到一篇论文中。论文行文应尽量采用专业术语。能用表的不要用图,可以不用图表的最好不要用图表,以免多占篇幅,增加排版困难。文、表、图互不重复。实验中的偶然现象和意外变故等特殊情况应作必要的交代,不要随意丢弃。(六)论文——讨论 是论文中比较重要,也是比较难写的一部分。应统观全局,抓住主要的有争议问题,从感性认识提高到理性认识进行论说。要对实验结果作出分析、推理,而不要重复叙述实验结果。应着重对国内外相关文献中的结果与观点作出讨论,表明自己的观点,尤其不应回避相对立的观点。 论文的讨论中可以提出假设,提出本题的发展设想,但分寸应该恰当,不能写成“科幻”或“畅想”。(七)论文——结语或结论 论文的结语应写出明确可靠的结果,写出确凿的结论。论文的文字应简洁,可逐条写出。不要用“小结”之类含糊其辞的词。(八)论文——参考义献 这是论文中很重要、也是存在问题较多的一部分。列出论文参考文献的目的是让读者了解论文研究命题的来龙去脉,便于查找,同时也是尊重前人劳动,对自己的工作有准确的定位。因此这里既有技术问题,也有科学道德问题。一篇论文中几乎自始至终都有需要引用参考文献之处。如论文引言中应引上对本题最重要、最直接有关的文献;在方法中应引上所采用或借鉴的方法;在结果中有时要引上与文献对比的资料;在讨论中更应引上与 论文有关的各种支持的或有矛盾的结果或观点等。一切粗心大意,不查文献;故意不引,自鸣创新;贬低别人,抬高自己;避重就轻,故作姿态的做法都是错误的。而这种现象现在在很多论文中还是时有所见的,这应该看成是利研工作者的大忌。其中,不查文献、漏掉重要文献、故意不引别人文献或有意贬损别人工作等错误是比较明显、容易发现的。有些做法则比较隐蔽,如将该引在引言中的,把它引到讨论中。这就将原本是你论文的基础或先导,放到和你论文平起平坐的位置。又如 科研工作总是逐渐深人发展的,你的工作总是在前人工作基石出上发展起来做成的。正确的写法应是,某年某人对本题做出了什么结果,某年某人在这基础上又做出了什么结果,现在我在他们基础上完成了这一研究。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表述丝毫无损于你的贡献。有些论文作者却不这样表述,而是说,某年某人做过本题没有做成,某年某人又做过本题仍没有做成,现在我做成了。这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有时可以糊弄一些不明真相的外行人,但只需内行人一戳,纸老虎就破,结果弄巧成拙,丧失信誉。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不少见的。(九)论文——致谢 论文的指导者、技术协助者、提供特殊试剂或器材者、经费资助者和提出过重要建议者都属于致谢对象。论文致谢应该是真诚的、实在的,不要庸俗化。不要泛泛地致谢、不要只谢教授不谢旁人。写论文致谢前应征得被致谢者的同意,不能拉大旗作虎皮。(十)论文——摘要或提要:以200字左右简要地概括论文全文。常放篇首。论文摘要需精心撰写,有吸引力。要让读者看了论文摘要就像看到了论文的缩影,或者看了论文摘要就想继续看论文的有关部分。此外,还应给出几个关键词,关键词应写出真正关键的学术词汇,不要硬凑一般性用词。

国内留学生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摘要的书写方法和技巧1.摘要的作用摘要也就是内容提要,是论文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论文摘要是一篇具有独立性的短文,有其特别的地方。它是建立在对论文进行总结的基础之上,用简单、明确、易懂、精辟的语言对全文内容加以概括,留主干去枝叶,提取论文的主要信息。作者的观点、论文的主要内容、研究成果、独到的见解,这些都应该在摘要中体现出来。好的摘要便于索引与查找,易于收录到大型资料库中并为他人提供信息。因此摘要在资料交流方面承担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书写摘要的基本规范和原则(1)论文摘要分为中文摘要和外文(一般为英文)摘要。摘要在篇幅方面的限定,不同的学校和机构有不同的要求,通常中文摘要不超过300字,英文摘要不超过250个实词,中英文摘要应一致。毕业论文摘要可适当增加篇幅。(2)多向指导教师请教,并根据提供的意见及时修改,以期达到更高水平。(3)摘要是完整的短文,具有独立性,可以单独使用。即使不看论文全文的内容,仍然可以理解论文的主要内容、作者的新观点和想法、课题所要实现的目的、采取的方法、研究的结果与结论。(4)叙述完整,突出逻辑性,短文结构要合理。(5)要求文字简明扼要,不容赘言,提取重要内容,不含前言、背景等细节部分,去掉旧结论、原始数据,不加评论和注释。采用直接表述的方法,删除不必要的文学修饰。摘要中不应包括作者将来的计划以及与此课题无关的内容,做到用最少的文字提供最大的信息量。(6)摘要中不使用特殊字符,也不使用图表和化学结构式,以及由特殊字符组成的数学表达式,不列举例证。3.摘要的四要素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称为摘要的四要素。(1)目的:指出研究的范围、目的、重要性、任务和前提条件,不是主题的简单重复。(2)方法:简述课题的工作流程,研究了哪些主要内容,在这个过程中都做了哪些工作,包括对象、原理、条件、程序、手段等。(3)结果:陈述研究之后重要的新发现、新成果及价值,包括通过调研、实验、观察取得的数据和结果,并剖析其不理想的局限部分。(4)结论:通过对这个课题的研究所得出的重要结论,包括从中取得证实的正确观点,进行分析研究,比较预测其在实际生活中运用的意义,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价值。4.撰写步骤摘要作为一种特殊的陈述性短文,书写的步骤也与普通类型的文章有所不同。摘要的写作时间通常在论文的完成之后,但也可以采用提早写的方式,然后再边写论文边修改摘要。首先,从摘要的四要素出发,通读论文全文,仔细将文中的重要内容一一列出,特别是每段的主题句和论文结尾的归纳总结,保留梗概与精华部分,提取用于编写摘要的关键信息。然后,看这些信息能否完全、准确的回答摘要的四要素所涉及的问题,并要求语句精炼。若不足以回答这些问题,则重新阅读论文,摘录相应的内容进行补充。最后,将这些零散信息,组成符合语法规则和逻辑规则的完整句子,再进一步组成通畅的短文,通读此短文,反复修改,达到摘要的要求。5.关于英文摘要(1)英文摘要的写作方法要依据公认的写作规范。(2)尽量使用简单句,避免句型单调,表达要求准确完整。(3)正确使用冠词。(4)使用标准英语书写,避免使用口语,应使用易于理解的常用词,不用生僻词汇。(5)作者所做工作用过去时,结论用现在时。(6)多使用主动语态。6.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报告、论文中选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目的单词术语。每篇报告、论文选取3~8个词作为关键词,以显著的字符另起一行,排在摘要的左方。如有可能,尽量用《汉语主题词表》等词表提供的规范词。为了国际交流,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 关键词是主题词中的一类。主题词是一种新型检索词汇,多用于计算机网络检索。 关键词分为中文关键词和与之对应的英文关键词,分别置于中文摘要和英文摘要之下。为便于他人的检索,不能使用过于宽泛的词语。选择关键词既可以从论文的各级标题入手,也可以从论文本身的内容选取,将选出的关键词按照所涉及领域的范围从大到小顺序列出。

项目说明(也称为叙事或研究计划)§ 介绍--介绍申请人;建立可信度,特别是在寻求资金的领域里。特别是在寻求资助的领域建立信誉。§ 重要性(也叫问题陈述)--讨论申请人希望改变的状况;提供问题的证据,解释为什么解决该问题对申请资助的领域很重要。讨论申请人希望改变的状况;提供问题的证据,解释为什么解决这个问题对资助者、申请人和其他人来说是重要的。解释为什么解决这个问题对资助者、申请人和其他人都很重要。§ 目标(也叫具体目标)--以可衡量的术语说明项目的具体预期结果,并将目标直接与资助者、申请人和其他人联系起来。目标(也称为具体目标)--以可衡量的术语说明项目的具体预期结果,将目标与所述问题直接联系起来。§ 方法(也称为程序、工作计划或实验设计)--描述为满足所述问题而进行的活动。描述为实现所述目标而要进行的活动;为你选择的活动辩护;讨论谁来执行这些活动;包括时间表。讨论谁将执行这些活动;包括一个时间表。§ 人员和设施(也称为申请人组织的资格)--详细描述关键项目人员和设施的资格。详细描述关键项目人员的资格,并描述已经提供或承诺提供的用于执行项目的设施。承诺用于执行项目的设施。§ 评估--说明评估项目的计划;指出谁将进行评估,以及将如何处理评估结果。说明谁将进行评估,以及如何处理评估结果。§ 长期项目计划--说明项目在申请的资助期结束后的计划;如果它将继续,已经做了什么或将做什么?如果它将继续,已经或将要做什么来确保支持。

留学生在毕业前的阶段最头疼的就是毕业论文的写作,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来指导同学们该如何写作留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论文的选题很多学生不知道怎么选题,选题不了就意味着无法进行写作资料的搜集准备与整理,也无法从事论文写作。首先是专业选题范围,例如作为语言专业的学生,在学习基础课之后所选修的内容不一样,有的选修文学类,有的选修语言类。选修文学类的学生在选题时就要根据自己对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的专长和兴趣,一定选择自己所擅长的专业,而不能选择自己不擅长的古语言和现代语言专业。其次是选题范围大小指导。选题的一个主要原则就是宜小不宜大,大的选题因为难度大难以把握,不宜写得深入。小的选题能够从微观入手,深入细致的加以论述,做到“小题大做”。论文题目过大就需要大量的资料、丰富的理论知识修养、娴熟的写作技巧和旁征博引,才能全面透彻的论证问题,所以不适合学生,当然也不能过于小,一定要适中。第三,指导如何进行选题。学生在选题之前一定要大量阅读文献资料,善于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搞清楚自己所从事的文学专业领域科研状况,前人有哪些研究成果,研究成果有哪些争议,摸清自己所要研究的论题在当今的社会意义和学术价值含量,不能重复别人的研究成果。选题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研究水平和能力做到量力而行。第四,选题时还要考虑到创新与写作能力之间的问题,虽然大家都主张学术论文一定要创新,但毕竟学生学力有限,过分强调开创性不切合实际。了解标题对于文学类、金融类、科技类等不同文体的毕业论文,标题样式繁多,但是无论哪种形式,总要以全部或不同的侧面体现作者的写作意图、文章的主旨标题分层次分类总标题就是写在论文开头最中间的,有的文章还会有副标题,主要是为了点明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目的,对总标题加以补充、解说。有时候加副标题是为了强调论文所研究的某个侧重面。分标题主要出现在论文正文当中,当然,在目录中也会出现。设置分标题的主要目的是清楚地显示文章的层次。有的用文字,一般都把本层次的中心内容昭然其上;也有的用数码,仅标明"一、二、三"等的顺序,起承上启下的作用。需要注重的是: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紧扣所属层次的内容,以及上文与下文的联系紧密性。总标题解说1、解释课题的实质。这种形式的标题,高度概括全文内容,往往就是文章的中心论点。它具有高度的明确性,便于读者把握全文内容的核心。2、提问式。这类标题用设问句的方式,隐去要回答的内容,实际上作者的观点是十分明确的,只不过语意婉转,需要读者加以思考罢了。这种形式的标题因其观点含蓄,轻易激起读者的注重。3、交代内容范围。这种形式的标题,从其本身的角度看,看不出作者所指的观点,只是对文章内容的范围做出限定。4、判断句式。这种形式的标题给予全文内容的限定,可伸可缩,具有很大的灵活性。文章研究对象是具体的,面较小,但引申的思想又须有很强的概括性,面较宽。选题和切入点选择文章切入点选择是否得当是可以决定论文质量的好坏的,一旦确立了精妙且精巧的切入点往往都能使毕业论文更快速抓住老师眼球。想要写好毕业论文,就需要留学生们更深层次的读懂读透书目的内容,如果一遍没读透就读两遍,两遍不行就三遍。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千万不要泛泛而谈,而是应该从自己对这本书中的自我兴趣点出发再展开深入探讨。除了要读书本的内容之外,留学生们可以花点功夫去了解一下书目作者生平和文章的创作背景,了解这些之后留学生们对于论文的整体把握有很大的益处,同时对于选取精确巧妙的切入点也十分有效。材料的搜集与运用指导一旦论文选题确立之后,就需要大量搜、整理与运用资料。一篇学术论文如果没有充分的材料作为支撑,那就是等于空话连篇,得出的结论也是有失偏颇。其实学生在选题之前就应该进行阅读大量的材料了,通过大量资料的阅读和分析之后,发现自己所要解决的问题,然后制定选题,通过大量的材料的整理与分析,才能运用好这些经过大量时间和心血准备的材料,最终得出自己所要的结论和所想解决的问题。论文提纲制定指导学生通过大量资料的准备、阅读、分析之后,进行论文的选题,一旦选题之后就需要缜密构思文章的提纲了。这个阶段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很多学生对于论文提纲拟定也比较犯愁,因为他们不懂得抓住论文题目的关键词汇,也就是选题的中心论点,在拟提纲时不能紧紧围绕题目的“题眼”,出现了所编制的提纲结构框架不合理、没有充分体现文章标题的中心论点,主题不突出,层次不分明,逻辑不顺畅等问题。因此在指导学生拟定论文提纲时着重强调以下几点:一是要精心设计一级标题和二级标题,使得各级标题都能全面围绕文章的一个中心论点进行,每个分论点可以采取并列式或递进式结构,大标题和小标题之间要紧紧相扣,相互衔接和呼应,大标题也都要受其主题的统领。二是进一步反复修改提纲。论文提纲拟定好之后,再结合所有的材料进行分析、整理文章的整体结构,反复推敲。把文章整体结构与各细节联系起来,确保整体与细节之间的关联性和呼应。论文结构趋于合理化有利益理清论文整体思路,突出主题,不会出现跑题、偏题等问题。提纲拟定的成败也关系到文章的写作成败,一旦匆匆忙忙拟好提纲,不加思考就动笔写,势必会造成事倍功半的效果,因此切忌草率行事。当然提纲在写作过程中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改动调整,目的就是使得提纲更加缜密完善,但是也不能频繁地、较大的改动。写作过程中注意事项的指导万事俱备,就欠书写论文了,这时要指导学生把握写作要领,抓住论文中心环节,运用充分的材料作为写作的详实论据,运用清晰的思维、思辨的论证逻辑和规范的学术语言进行论述论文论点,将其经过深思熟虑的思想与观点,运用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的语言逐一阐述出来。第一,在写作时可以按照论文提纲的体例结构顺序进行,各标题之下的二级标题都要紧扣该标题,论述时论证结合,做到论据详实、论证充分,语言表述要准确、流畅、连贯。整篇文章要符合逻辑,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如果写作过程中遇到了困难,可以采取不按提纲顺序,先写思路比较清晰的部分,写完之后再去解决疑难问题。第二,注意论文格式的写作。学位论文是了为了锻炼学生基本写作方法和提高写作能力的训练,论文格式有一定的要求,对于初写毕业论文的学生往往不注重论文的格式。学位论文的格式在成绩评定中也有一定的比分,评审老师从学生论文格式中就能判断出该生写作态度是否端正,是否受到过学术论文的写作训练。第三,指导学生运用参考资料,处理好文章与参考文献之间的关系。总之写作过程中需要辅导老师加以多方面的指导,方能使得学生顺利完成写作任务。文章内容引用规范既然是写毕业论文,在毕业论文中都应当插入一些书本原文的内容。一来老师可以知道这本书你是否是真的读过。二来这也做到了毕业论文有理有据。注意:不一定是将书中原文整段整句的复制过来,也可以仅仅是一个表达作者观念或者带有隐喻意味的词语、短语,但要记住标明在原文中的位置,这样一来文章就显得非常考究、严谨,也方便老师去验证。从书中的引用也可以证明你的论据不是自己凭空捏造出来的,而是从作者的表述中自我推断出来的,也更加切合了毕业论文的要求。如果需要辅导的话可以了解下我们哦。

我是签了英国翰思教育,这家论文辅导机构的,就是签的课程,辅导我怎么完成作业的,我们专业有点疯狂,一周论文量超标!着,你还得保质保量,没点技巧真的不可。关于题主问的留学生论文写作怎么选择topic,我的课程板块里有学过,拉出来给你看看,希望帮到你。如果大家不会选题问自己以下6个问题:1 What job you want to do?2Think about the company you want to work Think abou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Have look at your course Who's affected by this and who's involved in this?6 When and where was this case study?翰思老师教的内容当然是不止这些,但是篇幅有限,我就把基础的框架先给你看了,希望帮到你,不会的可以去了解看看啊!

国际卫生法学家论文

医学的职业道德今天我主要讲如何对待自己的老师,如何为人师表,如何对待病人、同事,以及如何而对人民大众。因为我们是医生,我们无时无刻不在面对这一切。我永远尊敬我的老师,因为他们不仅教我医术,而且教我如何做人。1956年,当我踏入同济医科大学,第一次上解剖课时,我的老师对我们小组十几位同学说:“躺在我们面前的这些死者,是我们学习医学的第一批老师,中国人最忌讳千刀万剐,而他们在死后把自己的身体贡献给我们学习,让我们向他们默哀致敬。”从那时起,一种神圣的使命感笼罩着我,使我深深的爱上了这一行。外科总论是裘法祖教授教的,他要求我们上大课时必须穿白大衣,因为这里是庄严的课堂,严肃的气氛才能给病人一种信任感。教室里鸦雀无声,白刷刷一片,他才让助手把病人推进教室给我们示教。过去我们在校园里遇见老师都要鞠躬行礼,老师也要还礼。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解剖和病理学家李赋京博士,当学生向他行礼时,他总是把拿在右手上的文明棍挂在左肘上,然后摘下礼帽,微微点头还礼,一派绅士风度。直到他八十多岁了,人都糊涂了,躺在病床上接待来访时,还下意识地去扣好领口和袖口的小纽扣,生怕有疏忽失礼的地方。这些看起来都是小事情,但无形中给了我一种严谨的作风训练。因此,如今我上讲台、出门诊也很注意仪表:白衣要雪白,烫平,头发要整齐,精神要集中。这样病人才能信任你,把自己的生命大事委托给你。到了积水潭医院,我的老师就更多了。他们都是我的启蒙老师,尽管其中有些人如今已不在了,我依然怀念他们。王澍寰教授当年挑选我到手外科,他是直接教我医术的老师,从如何使用器械,如何减少组织损伤,一步步引我入门。今天我成名成家,无不倾注着老师的心血。当我第一次向国外发表论文时,我把老师的名字放在首位,因为我的成功就是老师的成功。但王澍寰教授坚决反对这样做,这和当今有些人不签上老师的名字就不给通过,真是天壤之别。有一次,我和沈祖尧大夫为一位双手电烧伤的病人做手术,我们每人做一侧。常致德教授在台下为我们倒酒精、打下手。第二天我到烧伤病房去看病人,常教授已经在那里了。这一切使我深受感动,他们年老了,把位置让给了学生,他们不妒贤嫉能,亲自为学生打下手,这种精神令人敬佩。耳鼻喉科蔡培堤教授,七十多岁高龄了,仍在第一线上,不放下手术刀。每天精神抖擞,和蔼可亲,光彩照人。我就是在这样一批好老师的培养、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不用生硬的说教,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在起作用。今天,我也是老师了,我如何为人师表,也要用自己的行为去影响别人。每一个医生都有他光辉灿烂的事业顶峰,也都会有他衰老退休的时期。如何对待退休的老师?他们已无力和你争什么,至少在你的心底,给他留有一块尊重的领地。前不久,我的内科老师,留德博士过晋元教授在武汉同济医科大学去世了,他的许多学生、研究生哭倒在他的灵前。花圈摆满了灵堂,摆满了校园通道。可见,一个好老师多么受人爱戴,一个好医生多么受人民尊敬、怀念。下面,根据我自己三十年的从医实践,想对接待急诊、门诊病人的谈话方式谈一点看法。在急诊,病人哪怕只伤了一个手指头,本人都会很惊恐,家属都会认为这是一件大事情,他们会慌慌张张围一大群人。这时假如你说:“出去出去,哭什么?人家掉了一条腿也没像你这样。”这样常常会引起家属不满。争论、打架常常由此而起。一个修养良好的医生、护士应该这样说:“你们留一个家属陪护他,其他人在外面等,病人和医生都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治病,你们都在这里,病人也会很紧张的。”如果医生正在手术室做手术,急诊病人需要等几个小时才能轮到手术,这时你更需要耐心解释,千万不要冷落了他。护士要时不时过去看病人一眼,说几句话,表示你没有忘记他,并且经常与手术室打电话取得联系,因为此时病人和家属是“度分如年”,感到时间过得特别慢,心情很烦躁。如果此刻病人和家属看到医生、护士有说有笑一点都不忙,却把病人晾在一边,几个小时不闻不问,一定很反感。我们应该能体谅他们这种心情,如果你想得到平静,最好不要火上浇油,出言不逊。在门诊,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病人是可以治的,你应该把他说明白。你的伤情如何,需要做几次手术,每次间隔多久,最后达到什么效果。要让病人听懂,以便今后很好的配合你治疗,同时要记录在病历中。第二种病人是治疗不多,要引导病人今后怎么看病,千万不能做哪些治疗。例如网球肘,千万不能揉。以避免病人有病乱投医,反而越治越坏。可以叫病人下次看病先挂普通号,在医生指导下把该做的检查准备齐全后,再挂主任号请专家会诊,以免连夜排队挂号辛苦,一次又得不到结果。第三种病人是不可治的,更要耐心的安慰、鼓励病人。切忌简单粗暴,一句话:“你早干嘛去了?”“你要求太高,离题太远……”这类病人往往很脆弱,有的连生活的勇气都没有,不能再伤害他们,要像朋友一样替他们想出路。有一个工人右手截肢了,非常悲观,不知今后该如何生存。我告诉他,你还年轻,虽然不能做原来的工作了,还可以去学习,去图书馆搞资料,去管理仓库等等。后来他真的去了图书馆,自学了英语。不久前,他突然精神抖擞、西服革履的出现在我面前。他说:“韦大夫,我一是来向你致谢,感谢你给了我生活的勇气,帮我选择出路,我照你的指点做了。我不久将要代表工厂到德国去了,我今天也是来向你辞行的。”你看,你帮助了别人,别人会记你一辈子,这不是对自己的劳动最好的安慰和奖励么?在我行医的三十年中,我不仅把工作当作责任,也把工作当作一种乐趣。不管我连续熬了几天几夜,多么疲惫,不管家里有什么不顺心的事,一旦上岗,一切都烟消云散。我的面前只有病人,每一个病人都有一段故事,让我同情,让我尊敬。例如,我特别尊敬矿工,他们每天不见天日,很少有机会到大医院来看病,所以老实巴交显得笨拙。我绝不嫌弃他们,总给他们最好的关照,即使没有什么治疗,也不能让他们感到人世冷若冰霜,瞧不起工农乡巴佬。他们有时说话不精炼,不要粗暴的制止他,而是引导他回到主题上来。在手术室,最忌讳的是边做手术边聊天,讲一些与手术无关的话。可以想想:当你在理发时,理发师一手按着你的头,一手悬在半空与别人闲谈时,你是什么感觉?何况病人不是在理发,而是在做手术,他何止是反感,他简直担心死了。在病房,问题容易出现在病人的管理上,一是住院后许多天不做手术,病人容易思想懒散、纪律松弛;二是手术质量本身影响病人情绪波动。这里除了技术性问题以外,主要要求医护人员多和病人沟通,了解病人的思想动态,根据具体情况多做工作。不要训斥病人,不可一世的训斥病人和家属,往往适得其反,失去了病人的信任和尊敬,也毁坏了自己的形象。一个人的言谈举止是自己修养的标志,经常大声呵斥病人,这与医学的职业习惯格格不入。以上是临床工作中的几个主要环节,我概括得很不全面,仅供参考。有人问我: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年轻,不知道疲劳?我的回答是:第一,我在自己祖国,有一个和平安定的环境供我学习和工作,我感到心情愉快。第二,我不把工作当作包袱,我对病人救死扶伤,病人对我尊敬友好,我感到轻松。第三,我生性宽厚,不算计别人,也不斤斤计较自己,因此不伤脑筋。同事、同行、相识的和不相识的,凡要求我治病,我尽力有求必应,而不反过来要求回报。我不用费脑子记住对方的职业、地位和电话,等待有朝一日可拿来利用。还有,我真诚地对待同志,平等地对待病人,不管是部长还是临时工,我都一视同仁。对不起我的人我不报复他,对我好的人我不忘他的恩情。我遵纪守法,不搞歪门邪道,不给任何人做伪证。这些都是我所遵守的职业道德,也是我做人的信条。只要我做到了这一切,我就可以享受人生、事业和人们对我的尊敬。由于心底坦荡,所以我可以多一点年轻。

在法学领域中,比较法(Rechtsvergleichung)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比较法的 范文 ,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什么是比较法

一、 比较法的研究对象

一般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是对不同国家的 法律 进行比较研究。如对中美、中德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从特定意义上说,比较法的研究对象也包括同一国家不同地区的法律的比较研究,如对美国不同的州之间的法律进行的比较研究、 中国 大陆与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的法律制度进行的比较研究,又如对我国加入WTO后法律与国际接轨、相适应 问题 的研究等。

比较法的研究可以是双边的,即在两个国家或特定的地区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也可以是多边的,即对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

比较法的名称容易引起误解。一般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都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调整规则,而比较法谈不上特定的调整对象、调整规则。它是法学的一个学科,而不是一门具体的法,但法学界对“比较法”一词沿用已久,一般不会引起歧异。 目前 这么学科的名称还有如“比较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律的比较研究”等。

对一国法律之间的比较,不属于比较法学的 内容 。如对一国的民法和刑法间的比较研究、一国的民法和行政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均不属于比较法学的范围。

比较法学课一般分一下几个层次:一是基础训练,如现在讲的比较法总论;二是部门法的研究;三是专题训练、

下面我想举一个案例来说明比较法这门学科的重要性。

甲是R国人并居住在R国,生前是美国纽约州一公司在R国的代理人。在其生前所立的遗嘱中声明,在5他死后,全部财产由其女儿继承。其女也是R国公民,已成年,居住在R国。根据R国的法律,这一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R国的法律属于西方国家的民法法系。甲死后,其女在纽约州法院向该公司起诉,要求后者支付其所欠甲的薪金和佣金。被告的律师提出,根据纽约州的法律,遗嘱的效力必须警告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而且,遗产应首先由遗嘱执行人管理并作为遗产的代理人,由遗产执行人提起诉讼。而本案中,遗嘱未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的女儿也不是遗嘱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无权起诉,请求法院撤销其起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的女儿按纽约州的条件重新提起诉讼,容易导致时间、金钱的浪费,还可能发生过期的问题。这时原告的律师以R国的法律进行抗辩,他提出,本案应适用R国法律。而按R国法律,遗嘱的效力无需经遗嘱检验法院的证明;甲死后,其财产所有权即行转移给其继承人而无需遗产执行人。因而,甲的女儿有权根据所有权起诉。最终,甲的女儿胜诉。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对纽约州法院来说,遗嘱要由遗嘱检验法院证明,遗产的处分需要遗嘱执行人,这是本国法。原告方提出适用R国的法律,这是外国法。本国法与外国法发生冲突怎么办?这里又涉及到国际私法或者说冲突法。根据纽约州的冲突法,涉外遗产案件适用法院地法(即纽约州法)或死者住所地法(即R国法);动产继承案件,应适用死者住所地法。同时,如果我们假定甲的女儿委托其在纽约州的代理人起诉的话,就要涉及到国际公法的问题。我们看到,该案件涉及本国法、外国法、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我们不可能熟悉所有外国的法律,但通过比较法的 学习 ,大致了解两个法系间的冲突法,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就能游刃有余。这时比较法学的价值也就体现出来了。

二、 几十年来比较法学的 发展

比较法学十九世纪在欧洲大陆兴起。二战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研究的内容也从大陆法系扩展到英美法系,还包括了二战后大批新独立国家法律的研究。

九十年代以来比较法研究取得了更为巨大的发展,我认为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因素:

1、美国法律思想在西方取得了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上半期是法国占主导地位,十九世纪下半期是德国占主导地位,二战后,美国获得了主导地位。这主要表现为以下的美国法律思想、制度的盛行:(1)美国意义上的司法审查制度,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审查联邦法律和各州宪法、法律是否违背联邦宪法。现在,法国有宪法委员会,德国和俄罗斯联邦有宪法法院,而日本直接仿效美国由普通法院行使司法审查权。(2)联邦管理商务的法律。(3)有关隐私权、反性骚扰的法律。(4)对抗制的庭审模式。(5)法律 教育 中的判例教学法。

2、欧盟法律的兴起、欧盟法律的特点是:(1)它不是独立的法律,其效力比成员国法律要高;(2)它不仅适用于成员国国家,还直接适用于成员国的公民。所以,有人称欧盟的法律不是联邦法,也不是国际法,而是超国家的法律。北大设有欧洲法研究中心。

3、两个法系融合的加强。现在,大陆法系也更多地使用判例。这与欧盟的发展有关。欧盟原来是以法国、德国为中心的,七十年代后英国的加入,加强了两个法系的融合。

4、前苏联法律的解体,俄罗斯联邦的兴起。

5、东德的法律由联邦德国的法律所替代。前苏联和东德解体的形式是不一样的。苏联解体以前的法律与俄罗斯联邦现在的宪法不抵触的,由俄罗斯联邦继承沿用。东德的法律则是完全由西德法律所代替。

6、伊斯兰法的改革。这有两个方向,一个是逐步向传统西 方法 律靠拢的方向,一个是更为宗教化的方向。

7、当代中国法律的巨大变化。

8、一国两制的实现。我认为这是具有世界意义的事件。

三、比较法 研究 的 方法 论

这是根据西方比较法译著加上我个人看法的一些 总结 。

(一)、宏观的比较和微观的比较

这里有不同的理解。法国比较法学家达维认为,宏观比较是研究具有很大差别的 法律 制度;微观比较是同一个法系的法律比较研究。莱茵斯坦认为,宏观比较是对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具体法律制度和规则的比较。瑞典的波格旦认为,宏观比较是形式的比较,如法律结构和渊源的比较;而微观比较是实体的比较,集中在法律规则、 内容 的比较。我个人倾向于第二种理解。对不同的 社会 制度,即不同法系或同一法系不同国家的比较,是宏观比较;具体法律规则的比较是微观比较。

我们看法学 教育 中经常提到的案例,西瓜皮案件。老太太在商场购物时滑倒,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的不同处理办法。在法国,人们径直查法国民法典1382至1384条;在德国,人们认为还没有成立契约,属于缔约过失 问题 ;而在英国,人们则认为这属于占有问题,或者说实际控制的问题。

(二)、功能比较和概念比较

功能比较强调各种不同的法律解决同样的对象即具有同样的功能,就是可以比较的。功能比较时比较法的基础和出发点。概念比较强调法律概念、法律的形式、结构、渊源的比较。我个人认为功能比较时重大的突破,是比较高层次的研究,但并不排斥概念、规则、形式的比较。

(三)、 文化 比较

这是美国法学家埃尔曼等提出来的。文化比较强调法律本身是一种文化,应比较不同民族的文化。我个人认为,文化和法律文化究竟指什么,模糊不清。文化对法律有积极 影响 也有消极影响, 传统文化 与法律紧密联系,但法律的决定因素毕竟不是文化。

(四)、静态比较和动态比较

静态比较是指法律法规条文的比较;动态比较除法律条文外,还包括法律的产生、 发展 、作用、形式以及制定和实行的比较。我个人认为这两种比较应该结合起来。

(五)、法律比较的步骤

1、找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共同遇到的问题(共同的起点);2、比较各国的解决办法;3、研究各国所采取的办法的理由;4、研究这些异同及其产生原因的可能趋势;5、进行评价;6、预测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比较法的作用

一是在立法方面。比较法从欧洲兴起,特别是从比较立法兴起,在立法方面作用巨大。我曾 作文 《当代 中国 借鉴外国法律的实例》对此进行论述。

二是在法律执行和司法行政方面。例如,《民法通则》中有一条关于涉外合同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的条文。一般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选择的由与案件发生地具有最密切联系地法院管辖。这里就产生了“最密切联系”的解释问题。通过比较法研究我们会找到比较适当的答案。

三是当代世界呈现出 经济 全球化和 政治 多元化的趋势,法学界如何适应这一趋势的问题。个别西方法学家(主要是美国的法学家)提出“法律全球化”的 口号 。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经济全球化是客观事实,是必然,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法律我们应该积极与国际接轨。但法律不同于经济,法律是不会全球化的。其实,一些美国法学家也承认,他们提出的“全球化”是倾向于“美国化”的。

四是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方面。这就不用多说了。

五、不同法系和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

不同法系是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不同社会制度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它们的概念是有区分的,是不可混同的。苏联解体前,有的法学家称有三个法系,即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这就混淆了概念了。有一种理解是认为有一“远东法系”,还有人认为有一“中华法系”。苏联法学家也曾提出对内比较和对外比较的概念。对内比较是指同一法系的国家间法律的比较,对外比较比较是指社会主义法律与资本主义法律的比较。苏联解体后,比较法学界对此并没有定论。我个人是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划分的,“社会主义法系”我作为 历史 资料来讲解,其他的我作为专题讲。

法学理论中法的作用

[摘要]法是人类 社会自我 管理的最伟大创造。在漫长的人类文明 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 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 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 艺术。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 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关键词] 法学理论 法律 政策 管理

现在世界上关于法的定义五花八门,有几十种之多。对法律是什么的回答既体现不同的价值观,也体现不同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把法定义为: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体现国家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应该是我国公民的基本道德。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和其他各种各样的法学理论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作为上层 建筑的法律是一定发展水平的 经济基础的产物,法的发展必须同整个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相适应,法律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条件所提供的范畴和结构。二是坚持统治阶级意志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观点。法律是一个社会中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超然的、抽象的法律是不存在的,法律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立法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并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表达人民的意志是我国立法的宗旨。三是坚持发展的观点。法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基于新的社会现实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范是法律生命力的源泉。

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法具有多种社会作用。我国古代思想家管仲把法的作用概括为“兴功惧暴、定分止争”。现代社会的法的作用显然不止于此。在政治领域,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法确立掌握政权的阶级的统治地位,为国家政权的存在、结构和活动提供法律依据。

“要立国,先立法”,国家的产生和存在必须具备合法性。在国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获得国际法上的主体资格,在国内法上,合法性表现为合宪性。在这里谈一谈宪政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听到很多关于宪政的讨论。宪政的含义,有不同解释,有人认为宪政就是“限政”,就是“分权制约”,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理论认为,宪政的核心是一部好宪法切实得到遵守。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成为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行为准则。对执政党来说,宪政就是依宪执政。

法也是凝聚国民精神的政治符号。很多国家的学校要求学生向宪法致敬,公民进入法庭要对法律宣誓,掌握国家政权的政党和领袖表示对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忠诚最能够得到人民的支持。

第二,法确认和维护国家政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

经济基础既包括物质财富的生产,也包括经济制度。任何社会的立法者都把维护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作为重要任务。法对经济基础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障作用。通过设定权利和责任,鼓励、支持符合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惩治违反和破坏法定经济制度的行为;

(2)规范作用。通过制定 公司法 、 合同法、税法、企业法等规范经济活动,将其纳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3)指导作用。通第三,确认和调整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和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统治阶级内部不同群体、不同阶层和不同成员的意志和利益是有差异的。把这些差异统一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之下,规定他们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共同的行为准则,使个别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别主张服从统一意志,以维护统治阶级整体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统治阶级与其同盟者的关系也需要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

第四,通过立、改、废为社会变革提供法制保障。

改革通常被称为“变法”,其含义是对现有法律中阻碍改革和社会进步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除,并且把改革的成功 经验 及时地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社会变革的条件下,法的制定、修改、补充经常是先通过政策指导的方式进行探索试验,取得经验,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大体定型化之后再制定法律。在政党政治中,把执政党的政策通过立法程序转化为法律是实现执政目标的重要手段。实践表明,现代国家立法的绝大部分以执政党的主张为背景或者是由执政党自己动议的。

在我国,党的治国主张是集中了党和人民的智慧而形成的,通过立法程序,进一步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将其转化为法律,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国宪法的四次修正分别是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之后,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把党的代表大会的政治决策宪法化的。

在这里谈一下法和政策的区别。

(1)政策,顾名思义,是政治决策。政策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针对具体问题和特定人群的。法则是普遍的规则。只有那些成熟的、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意义的政策才需要上升为法律。

(2)政策可以很具体,也可以比较原则,执行中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导向性强,规范性弱,而法则具有明确的规范性。

(3)现实生活中政策和法律经常配套使用,但二者的实施方式不同。在实施遇到障碍的情况下,法具有相应的制裁手段,而政策的执行则主要靠行政 措施 和纪律手段。

(4)政策可以是探索性的,可以在一定时间、针对特定问题有效,法则调整稳定的、明确的社会关系。从我们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看,某些重大的改革总是先通过政策来实施,有了必要的实践经验后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为制度。

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社会事务的管理。

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必须承担社会管理功能,主要表现为管理社会生产、维护人类基本生活条件,如 环境保护、管理自然资源、维护生产和交换秩序等规范。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时指出,它既“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法的社会作用的范围取决于政权的性质。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我国法的社会作用是非常广泛的。

法是人类社会自我管理的最伟大创造。

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语言、概念、逻辑和体系。立法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活动,也是一门政治艺术。结合建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实践,探索法律科学,掌握法的原理,将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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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法治国在起源、理论与实践上的重大分歧已在西方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在《法律与革命》中认为,英国所实行的“法治”不仅仅是“法治国”意义上的“以法而治”。(伯尔曼,同前,页259)高道蕴认为,形成于19世纪的德国“法治国理论”,不同于产生于17世纪的英国“法治”学说。(高道蕴:“中国早期的法治思想?”见高道蕴、高鸿钧、贺卫方编:《美国学者论中国法律传统》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页218)林毓生在比较“法治”与中国古代的“以法治国”后,得出的结论是:法家所谈的那一套主要是把法律当作政治统治的工具,与英美民主社会所依靠的“法律生活”的法治完全相反;法治是“法律生活”,并不是古代中国法家思想所谓的“依法而治”;法治也并不仅指依法而治的意思,法治是以基本人权为其基础,是维护人的自由与人的尊严的架构。(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北京,三联书店,1992,页92、292、318) 与法治不同,法治国思想的基本主张是最高立法者,不论是专制君主、独裁者,或是民选的立法机关完全是不受任何一种更高一级法律的束缚。统治者的权力可以受到法律的限制,但是立法者在认为适当的时候可以变更法律。可以预见,在法治国下,统治者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手中握有的任意修改法律的权力来逃避法律的约束。一个法治国可能是一个法制高度民主完备的国家,但却不是一个法治的国家。 法治国,就其德文本意及康德的解释而言,指的是有法可依、依法治国的国家,或者说一个有法治的国家。 法治国是实证主义法理学传统的一部分。根据这一传统,立法者的意志是法律的最高渊源,没有任何其他法律渊源高于国家的立法权。直到二战结束语前,一直主导着大陆法传统的法治国概念始终不承认最高立法者(不论是专制君主、独裁者或是民选理发机关)应受更高法的约束。这种法治国的概念虽承认国家的权力应受到法律的限制,但是立法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任何修改法律,因此,它排斥了宪政主义。这种法治国的首要目标是确保一切国家权力的运用须根据(事实上,而非名义上的)最高立法者的知道。法律被看作是迫使所有的人和所有的政府机构服从最高立法者所颁布之法律的工具。因此,这样的法治国不是法治,而是依法治国。 这种(依)法治国的传统在形成中与宪政民主或基本人权没有多少正面的关联。相反,对一切国家机关服从法律顾问的强调,根据伯尔曼的看法,为纳粹和其他独裁统治以法治国之名行专制之实打开方便之门。(Harold Berman: “The Rule of Law and the Law-Based state (Rechtsstaaat)” in Donald D. Barry ed. Toward the Rule of Law in Russia?(Armonk : M. E. Sharpe) ; John C. Reitz: “Constitutionalism and the Rule of Law: Theoretical Perspectives” in Robert D. Gray ed. , Ddemocratic Theory and Post- Communist Change (Prentice-Hall, 1995) 法治国的目的是要确保一切国家权力,包括法院的权力在行使时都应接受最高立法者的指导。所以,统治者可以运用这样的法律来迫使人们就范,自己却超然于法律之外。在实行(依)法治国的国家,通常都有一个权力的机构都十分庞大的行政官僚系统来帮助统治者推行法律,这方面以普鲁士的例子最为典型。法治国强调一切国家机构和公民只能服从最高立法者所颁布的法律,而无不服从恶法的权利。 在(依)法治国之下,法律与政治(作为统治权)的关系是政治权力高于法律的“政法”关系;在法治之下,法律与政治的关系是法律高于政治(权力)的法政关系。由此可见,法治国与法治不可相提并论、同日而语。 从上述对两者的比较对照中,我们不难观察到法治与(依)法治国之间的一些根本分野: 1、法治起源于自然法思想,基于自然法的契约观。作为契约的宪法要求法治,要求保护民权,要求1限制政府的权力。所以,法治与宪政有着天然的联系。法治国则起源于实证主义法学,强调作为立法者的统治者的意志及权力至高无上,须被无条件服从。因此,它排除了体现着平等精神的契约思想和为限政提供依据的宪政主义。 2、法治,不论是作为一条法理原则,还是作为一项法律实践,都体现了它对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偏爱;而法治国则偏爱国家,尤其是偏爱作为无上立法者的统治者。法治限制统治者的专横权力,而法治国则随时有可能为统治者的专横权力大开绿灯。自然法认为,法律超越政治;实证法和维辛斯基法学则认为:法律任何时候都是国家(统治阶级或统治者个人)的工具,即实现那些行使政治权力的人们意志的手段。 3、法治强调法律是被人们能动地发现的自然法则,而决不是统治者的权力意志。人们对自然法则的认识可能有变化,但法则自身是不会消亡的。所以在法治之下,修改法律意味着修改人们认识自然法则过程中的偏差。法治国则强调法律是统治者的意志,作为特定个人意志的法律当然也就会随着个人的消亡而消亡。因为修改法律意味着统治者在塑造自己新的意志。魏玛宪法正是这样按照新的统治者的新的意志没名正言顺地修改了、抛弃了。 法治强调法律作为自然的法则,故注重法律的稳定性、持久性,一部宪法可以实行数百年而不必作重大修改。(依)法治国强调法律的意志性,故注重法律的灵活性,因而宪法需要频频修改、更换,乃至在一百年内更换了数十部宪法。自然的规则是万古不易的,意志则是因人而易的、变幻莫测的。法治与法治国的不同政治实践一再证明了两种法律观在实践中的重大分野。 4、根据法治的思想,人们服从法律时,是在服从普遍的、客观存在的自然法则。而根据法治国的思想,人们服从法律时,是在服从统治者本人的具体的个人意志。服从自然法则的人是自由的,而时时处处服从他人意志的人显然不能说是在享受自由。可见法治国与人治并无根本的差别。这种作为意志的法律观印证了人治思想的一个重要结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 法治是有目的的,有价值的观念。其目的就是保障个人自由。法治不能是恶法之治,法治不仅以法律统治老百姓,更是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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