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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家庭论文参考文献

发布时间:2024-07-03 08:02:18

劳动与家庭论文参考文献

中美教子的不同之处: 横向激励与纵向发展 中国的儿童教育,表扬与批评为惯用的教育手段,教师喜欢采用横向比较法,如利用小红笔、小红旗、排名次表等方式鼓励孩子,看谁表现好。当纠正孩子不良行为时常常采取表扬其他孩子,以其他孩子做榜样的方式。美国教师则不同,一般对孩子不表扬也不批评,理由是:批评了你的孩子会刺激你的孩子,表扬了你的孩子会刺激其他的孩子,他们注重儿童自身的纵向发展而避免对儿童进行相互比较。 集体精神与发展个体 中国人强调个人服从集体,个体要与集体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则需要调整自己的行为。美国人强调个性差异,教师总是根据孩子不同的个性与能力安排活动。目的是为了使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别于他人的独特个体。 稳重听话与活泼好动 中国人在评价孩子的性情时,“稳重听话”是一大优点,“听话的孩子是好孩子”已在国人中形成共识。学校教育强调秩序井然,用各种规章来约束孩子的行为。美国人喜欢孩子富有孩子气,小学和幼儿园的课堂上允许孩子随便说话,甚至相互打闹,美国人总觉得中国孩子在课堂上太死板,没有生气。 强调自制与突出自主 中国教师总是鼓励孩子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专门做好某一件事,以期培养儿童的恒心、耐心,他们多强调儿童自我意识的社会性发展,多引导儿童逐步学会适应和控制自己的情感,而美国教师常常鼓励孩子在一段不长的时间内从事多项活动,以期培养孩子的灵活性、创造性,多注重儿童自我意识自然发展,多鼓励儿童自由且自然地表达自己的思想与情感。 肯定结果与重视过程 中国人重结果与技能的掌握;无论学习什么,为求学深学透,无论干什么,力求完美无缺。美国人重过程与能力的增减,他们注重孩子的参与意识,孩子们自由选择的机会多,教师还极力鼓励孩子自由发挥、自由创造,以培养孩子的想像力和创造力。 概括地说,中国人力图使儿童发现社会存在,创造环境使儿童学会怎样长大成人,儿童是被动的,富有可塑性的,重在成人的帮助指导下成长。美国人力图使儿童能真正作为孩子,儿童是主动的,富有创造的,自我实现是儿童自身的自然与发展,成人只需提供有利的条件即可。 中美家庭教育的跨文化比较: 今天,国际竞争日益激烈,而这种竞争归根到底是人的素质的竞争,是人才培养的竞争。我们知道,人才培养的首要阵地是家庭,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才的竞争是父母育儿能力的竞争。所以,世界各国在培养新世纪人才的教育工程中,都很重视家庭教育这一环节。虽然家庭教育在我国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教育界的极大关注,但是时至今日,我国不少家庭的教育仍存在着误区,它甚至成为一种顽疾,严重地影响着青少年一代良好素质的形成。因此,借鉴其他国家在家庭教育中有价值的实践,对走出我国家庭教育的误区将有很好的启发和警醒作用。本文试图通过对中美两国家庭教育相关方面的比较,分析形成两国家庭教育差异的原因,进而提出对我国家庭教育改革的启示。我们不能断言美国家庭培养的人就是理想中的现代人,但他们国家家庭教育中的合理成分;恰恰是我国家庭教育所缺乏的。因此,美国家庭教育的一些实践,能为我国家庭教育的改革提供借鉴。 一、中美家庭教育的结果比较 不同的教育目的、内容和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教育结果。我们可从中美两国家庭教育结果的比较中略见一斑: 一般而言,美国的儿童、少年从小就表现出以下特点:性格倾向积极,遇事镇定沉着,能与人和谐相处,开朗、胆大,有克服困难的毅力,敢想、敢做,具有创新精神;自立能力强,社会活动能力强,有作为社会成员独立存在的信心和勇气,他们18岁开始不依靠家庭,多数打工补贴自身的消费需用;具有适应市场经济的头脑,他们从小就参与“当家理财”,学会一些推销、与顾客沟通的能力等“经营之道”,实践使他们深知钱来之不易,从而养成了精打细算、勤俭度日的习惯。一句话,美国孩子的特点就是非智因素成熟,能力强,能较为顺利地适应社会。 而中国的儿童、少年,乃至大学生,虽然学习成绩不亚于美国孩子,但是往往在性格上表现出消极倾向:做事被动、胆怯,依赖性强,人际交往能力差,缺乏自立意识,不太会“当家理财”,独立生活能力差。一句话,缺乏适应社会的能力。中国孩子的这些个性和特点,恐怕是与我国倾向于“学历教育”有很大关联,父母希望孩子躲在学校这座象牙塔里寒窗苦读,不让孩子在风云变幻的社会里摸爬滚打。 现代社会更能接纳哪一种教育结果呢?社会发展的动因是人的能动性、创造性,要求人性的充分解放。伴随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将越来越关怀人性的发展,人的各方面能力的发展,所以现代社会需要的是有活力的、全面的人。显然,美国家庭教育更能培养个性张扬、有创造力、生存力的“人”,而中国家庭教育培养的是“守规矩”、“会读书”的所谓的“才”。这是中国家庭与学校“合作”进行“应试教育”的结果,这种教育的结果将严重影响我国青少年的身心素质。因此,中国家庭教育改革刻不容缓。 二、中美家庭教育的过程比较 从家庭教育的结果反观家庭教育的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家庭教育虽然是非制度化的教育,父母的素质也参差不齐,但是作为教育系统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同学校教育一样,也有一定的教育目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其中家庭教育的目的是家庭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归宿点,家庭教育的内容、方式都是依据目的确定的。 1、教育目的的比较 家庭教育目的制约了家庭教育的方向,决定其总体效果,所以家庭教育目的是家庭教育的核心,是决定中美两国家庭教育差异的根本原因。家庭教育的目的就是通过家庭教育要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一旦目的确定,教育内容、方式都据之选择。那么,美国和中国家庭教育的目的,或者两国父母对子女的期望有什么差异呢? 美国家庭教育的目的,是要把孩子培养成具有适应各种环境和独立生存能力的“社会人”,这个目的的期望值不高。“社会人”不是一种飘渺的理想,而是一个平实、易操作而又宽泛的要求。所以美国父母能较为轻松地对待子女的教育,把子女个性中积极的成分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来,让子女实现自我价值,就算达到目的,也并不追求一些功利性的目标如高学历、好职业,但事实上,这样的教育却产生许多“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效应,天才产生在不经意中。另外,在这个目的的指引下,确实能培养子女的自主意识和独立生存的能力。看看各个阶段的美国孩子:他们从小就独立睡;当会行走时,就自己玩耍,很少父母抱着玩;再大些时,就有自己的空间,房间内的摆设、布置和清理全由小孩负责;他们从小就做些力所能及的有偿服务,如做清洁、帮人看小孩、送报纸等,到了高中或大学后就勒工俭学,换取生活费。 相比之下,我国的家庭教育目的是把孩子培养成“才”,将来有出息,有个好职业,一生能在顺境中度过。首先,这个目的的期望值高,而且功利性强,因为“有出息”、“好职业”、“顺境”不是一个一般的目的,较难实现。出于这个目的,中国父母特别关心孩子的学业成绩,对孩子的唯一要求就是专心、安静地坐下来读书、学艺,却忽视孩子的天分,限制他们的创造力,结果为了培养所谓的“人才”反而扼杀了天才,产生许多“有心栽花花不发”的效应。而且由于很少考虑孩子的性格、社会适应能力、公民意识等问题,即使学业成绩好,将来也未必能顺利地立足社会,有时候,还会使父母的期望完全落空。 2、教育内容的比较 有什么样的教育目标,就会有什么样的教育内容。美国家庭教育内容丰富,注意让孩子在体力、认知、语言、社会性、情感上获得和谐发展,可称之为“素质教育”。在促进体力的增强上,重视开展幼儿户外活动、体育锻炼,如在庭院里荡秋千,野外远足等;在认知的发展上,重视训练孩子的各种感官,注意开拓孩子的文化、审美视野,孩子的学习兴趣,如父母到图书馆借阅图书或学习时,喜欢带上孩子,让其受周围环境的熏陶,萌发学习的愿望;在社会性的培养上,教育孩子自我服务,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并要求孩子学会具有与同伴合作、分享、互助的行为;在情感的陶冶上,指导孩子欣赏音乐、美术、舞蹈、文学艺术作品的美,如带孩子到美术馆、博物馆观看各种展品,鼓励孩子参加艺术创作活动,让孩子亲身接触、体验大自然的奥秘,如带孩子到森林公园旅游,海浪中游泳、攀登岩壁等。 中国的家庭教育内容虽然也可以分为德、智、体、美几方面,但往往是当孩子进入了学龄期(有的甚至在学龄前期)就开始将智育放在压倒一切的地位,使得教育内容出现不平衡的倾向。在体育上,中国的家庭保证孩子生长发育所需营养,保护孩子的安全,注意疾病的预防与治疗,与美国对比起来,这种教育是一种防御性的、静态的、消极的保护,温室培育起不到强身健体的作用;在智育上,向孩子传授知识、技能,如为孩子购置各种知识性、趣味性的读物,训练孩子朗读、书写、计算等技能,当孩子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后,家庭教育出现学校化倾向,父母监督学习、检查作业、购买习题集、实行题海战,应付永无休止的考试;在美育上,越来越多的父母,认识到“一技之长”的重要性,因而盲目培养孩子特殊艺术才能,如把孩子送入绘画班、歌舞班学习,聘请家庭教师教孩子学拉小提琴、学弹电子琴等,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一方面无视孩子的兴趣,另一方面由于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费用,往往对孩子的要求过高而增加了他们的负担。 相比之下,美国的家庭教育内容相对丰富和科学,而我国家庭教育的内容狭窄,不够科学。比如家庭教育中的体育,中国的父母往往比较在意孩子的体形、体态这些体育中低层次的内容,重视保证孩子的营养、注意疾病预防,却容易忽略体能锻炼,孩子的户外运动少,多呆在家里看电视,肥胖症增多。智能可以分为实能和潜能,实能即实际能力,即你知道什么,掌握什么知识和技能。我国家庭教育忽略的是技能,如动手能力、协调能力、生活技能、劳动技能、工作技能等等,而美国在社会性的培养上特别重视这些技能,在他们看来,这些技能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基本。我国的家庭教育在智育上忽略了一部分实能的同时,更加忽略的是潜能,潜能分为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表面上我国父母很重视知识的学习,空际上只注重认知能力中的低层次部分,这部分可以应付考试,但始终不能构成未来社会的创造力量。《全国青少年创造培养系列社会调查》中问,如果发现孩子在拆装闹钟,家长会有什么反应。40%的家长对孩子“训斥”、“警告”,48%的家长以“不耐烦”、“不屑于”或“敷衍”的方式对待,可见我国父母对创造力培养的认识还需要提高。相比之下,美国家长在认知发展上就注意培养孩子的多方面兴趣爱好,重视对创新精神的培养,美国许多专家不主张过早地让孩子死记硬背一些他们并不理解的知识。孩子放学回家后,中国父母问孩子的第一句话多是:“老师教你的知识记住了吗?”,“今天得了多少分?”,而美国父母第一句则问:“今天你向老师提了什么问题?”,“今天的课有意思吗?”。这就反映了中美父母对智能的不同理解。 3、教育方式的比较 家庭教育方式是父母完成教育内容的具体措施和手段,选择什么样的教育方式和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风格习惯、历史背景紧密联系,而且受教育目的制约。反过来,能不能恰当地选择并创造性地运用科学的教育方式,关系到家庭教育目的的实现和内容的完成。 一般而言,美国家庭以民主平等的教育方式为主,父母尊重孩子的人格和人权,把孩子当作是一个独立的和平等的家庭成员相待,与孩子建立民主平等的关系;而中国家庭民主平等的教育方式相对欠缺,没有把孩子当作一个与父母平等的人来尊重。 美国家庭民主的教育方式表现在:(1)孩子在家里有发言权、参与权,美国父母鼓励孩子“保留意见”、“固执”、“不听话”,允许孩子“不听话”主要是指思维上的“不听话”,据美国心理学家托伦斯研究发现,创造力高的孩子特点之一就是淘气、处世固执。(2)美国孩子有选择权,美国父母在孩子的认知能力有了初步发展时,就很重视让孩子自己去进行选择,作出决定,他们可以选择游戏、图书,长大了自己选择朋友,自己选择职业、自己选择婚姻对象、结婚时间。美国父母不会代替孩子选择,他们主要是引导孩子怎样进行选择,或者站在孩子的身后,给孩子信心,鼓励孩子“用你的眼睛去观察”。(3)美国父母如朋友,他们可以平等的交流,关系比较密切。(4)美国父母尊重孩子的隐私。 中国家庭的教育方式表现在:(1)孩子在家庭生活中较少有发言权、参与权、中国父母对孩子的要求就是守规矩、服劝导、不要有异见。正如美国前总统尼克松说:“中国的教育制度从小把他们训练得十分驯服,从小灌输要听大人的话的思想,不允许有独立见解,更不允许像爱因斯坦自称的‘离经叛道’,这种教育方式只能培养出守业型人才”,“但却失去了中国的达尔文和爱因斯坦”。(2)中国孩子的选择权、自主权较小,许多事情都按父母的意愿去办或由父母包办代替。(3)中国父母在家庭里往往以权威出现,因此与孩子的距离较远。(4)中国孩子的隐私常常受到侵害,书包被搜查,日记被偷看,行动被跟踪。 美国父母主张开放式教育:(1)重视实际锻炼,强调在实践中培养孩子,而不是说教。美国人认为,凡是孩子的事情都让孩子自己去完成,在完成任务过程中提高认识、积累经验、掌握技术、增强能力、培养兴趣特长,增强自信心和责任心。可以说,美国父母“给孩子开门的钥匙”而不是“替孩子开门”。(2)看重玩耍游戏,美国人认为玩才是孩子这个年龄段最重要的事。在美国,孩子进行各项兴趣活动、体育活动的时间都比较充裕,活动场所到处都有。父母经常利用节假日、周末带领孩子外出游玩,在玩的过程中开发智能如感知、想象、判断、推理和人的交际和情绪的调节等。 中国父母多是封闭式教育:(1)以说教为主,轻视实践活动的重要作用。父母对孩子的要求就是读书,连力所能及的自理活动都由父母包办,导致许多中国孩子学了许多知识都没用,走上社会后就什么也不会。(2)户外活动少,因为中国孩子从早到晚有学不完的功课做不完的作业,被功课压得喘不过气来;有时即使想活动一下也很难找到好场地。 民主的教育方式表现为一种宽松教育,优点很多:首先,有利于创新精神的培养。宽松是激发孩子创造力的重要条件,在高压下孩子的创造精神将受到压抑,只有在平和、愉悦的家庭氛围中才能激发孩子对知识的兴趣。而创造宽松的环境,必须与孩子建立民主平等的关系。其次,有利于健康人格的培养。孩子在家有发言权、参与权、选择权以后,主动性强、自主意识强、胆子大、有自信心和责任心。另外,亲情关系和睦使孩子愿意把秘密告诉父母,父母也理解孩子的情感世界,这能使孩子形成良好的性格。而专制的教育方式表现为一种管束教育,压抑创造性,束缚了个性的发展。 三、中美家庭教育差异的原因分析 同是现代社会,同样有重视家庭教育的父母,为什么美国家庭教育和中国家庭教育有以上的差异?综合来看,造成不同教育的原因是: 首先,历史背景的差异。 美国是一个历史比较短的移民国家,旧有的思想文化保留得很少,在多元文化、思想价值观的影响下,能够较快地接受新的思想和文化,发展的约束较少,因此,他们更多的具有冒险和创新精神。而中国历史文化悠久,同时所受旧有的约束也较多,特别是封建小农意识长期的影响太深,文化价值观上多是比较内敛和保守的,缺少冒险精神和创造意识,顺从、听话教育被从小就灌输着,相对而言,在整体上也缺少一种接受新思想的环境。 其次,经济形态的差异。 美国生产力先进,商品经济发达,就业机会多,生存压力小,而且美国是个“能力社会”,用人机制健全,劳动力流通自由,跳槽机会多,所以美国人择业观开放,职业选择面宽。美国父母认为孩子将来只要能在社会上立足生存,职业是不分高低贵贱的(当然要合法)。另外,“商品经济使生产关系总处于躁动不安的变化之中”,职业更换不断,所以父母不企求子女一生顺境。因此,美国父母的教育目的重在育“人”,更为宏观、宽泛,以不变应万变。而中国经济落后,生存压力大,是个“学历社会”,行业流动性差,所以中国人往往把一生的幸福都压在某种职业上,选择面窄。中国父母认为学业成绩好,找到好工作,求得一生安稳,是一个人最好的出路。因此,中国父母的教育目的重在成“才”(“才”就是学业成绩优秀,能考上好学校,能获得高学历)。 再次,社会条件的差异。 美国经济条件好,社会养老保障健全。父母不认为养儿就是为了防老,自己老了可以进养老院,无后顾之忧。因而把孩子培养到18岁,并成为一个独立自主有责任心和同情心的人就算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完成了养育孩子的任务,孩子将来的路如何走,全靠他自己去奋斗,将来能否光宗耀祖升官发财,父母考虑并不多。而中国则由于经济条件比较差,社会养老保障不健全和一些旧有的观念问题,对孩子的教育从个人养老或个人荣誉面子角度考虑得比较多,把孩子当作自己的私有财产来看待,要孩子知恩图报,因而在教养的方式和方法上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不少家长把打骂孩子看作是家庭内部私事,任何人无权干涉,更谈不上法律约束了。 最后,文化传统的差异。 1、价值取向不同 美国人重个性,价值取向是以个人为本的个体主义,注重个人利益,崇尚个人发展,实现自我,这是美国文化核心。美国一个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在民主的社会,每个公民习惯地琢磨一个很小的目标,那就是他自己。在家庭中,个人是本位,个体具有最高价值,不依赖他人存在,独立于家庭关系中。所以在美国家庭中,父母倾向于把自身与孩子看成是两个独立的个体,“自我”包括父母自我和子女自我。首先,子女自我价值的实现显然要尊重子女的意愿、兴趣和爱好,因人而异,美国父母比较重个人生活享受,平时决不会为了孩子而放弃去听音乐会、看电影、跳舞或约会。 中国人讲共性,有整体至上的价值观,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中国人认为人的确立方式是在“二人”对立关系中生成的。从古至今,“自我”这个概念总是与他人相伴而生,个人的价值只有在与他人的关系中才得以体现。在中国家庭中,父母丧失自我,也不尊重子女的自我,我国父母丧失自我的表现就是存在严重的“亲子一体感”,父母把孩子视为自身价值的延续,将孩子作为自己生活的全部和人生的希望,具有和孩子不可分割的一体化感觉。这样父母会以自己的意志替代孩子的兴趣,站在成人的角度设计孩子的未来,所以中国父母的期望相对于孩子的能力是过高的。 美国重个性,中国讲共性的价值取向是有其经济背景的。美国在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结构中,充满活力的商品经济过早排斥了自然经济,独占鳌头近百年。个人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相对独立,个人只有提高自我、扩展自我,才能在商品经济竞争中立足和发展,所以养成了重视自我的传统。而中国自然经济延续数千年,中国人习惯性地束缚在土地上,个人失去了独立发展的条件,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也未能让中国人摆脱依赖性。个人的发展常需要“走关系”,对个人的评价是通过与他人的比较进行的,所以喜欢融入集体,以免被孤立。 2、思维风格不同 美国人是理性主义,美国的家庭教育推崇以理性的基本原则对待家庭成员和家庭事务。美国父母多是把抚养教育孩子的义务,与对社会应尽的义务一样看待,这是超越个人的立场,而不是完全从家庭本身或父母自身的利益来看待家庭教育。既然他们认为抚育子女是义务,也就不图养儿防老,不图回报,自己老了进养老院是一个人应有的归宿(当然,这些中国人视为不道德的做法源于美国的社会保障机制和文化习惯)。 中国人是情意至上,我国的家庭教育以人伦为基础,以情感情理为法则,来处理家庭人际关系。我国父母把孩子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从个人养老或个人荣誉面子角度考虑子女教育,在无微不至的父母爱怜中隐含着较为浓厚的“投桃报李”的私情。由此说来,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父母“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心情远胜于美国,往往把家庭教育目的功利化。 四、结语 本文是对中美两国家庭教育作一般性的比较,两国家庭教育中肯定存在着个别的特殊性,而且,事实上与中国比较,美国家庭教育中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比如过于放任造成儿童青少年诸多社会问题;过于理性,使孩子对赡养老人的责任感较为缺乏;过于重视“乐学”,使得儿童青少年学习水平下降等)。显然,本文并不是要全盘肯定美国的家庭教育,也不是要全盘否定中国的家庭教育。笔者试图通过中美家庭教育的比较分析,引发对我国的家庭教育的改革思路: 1、教育目的——变“成才”教育为“成人”教育。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从总体而言,美国家庭的教育目的,更能产生创新人才,更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不可否认,我国的家庭教育在“应试教育”的氛围中出现了误区,教育目的短期化、功利化,扼杀了不少天才。要改变现状,需要家庭内外的努力。宏观上讲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竞争的加强,人们择业观的开放,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将会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而这种综合素质事实上就是最基本的“成人”教育。将“成人”作为家庭教育的目的,就会使我国的家庭教育走出误区,使得青少年的成长更切合自身及社会发展的需要。 2、教育内容——变“片面”教育为“全面”教育,目前的家庭教育,由于教育目的是“成才”教育,造成在教育内容方面的误区就是智育压倒一切。这样的教育,会使孩子片面、畸形地发展,成为只会“死读书”人,这样的人将无法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环境。因此,确立了“成人”教育的目的,在家庭中,父母应当提高孩子的综合素质,要提高综合素质,就必然要变片面的教育为全面的教育,尤其不能忽略潜能、道德、性情的培育。 3、教育方式——变“管束”教育为“宽松”教育,变“封闭”教育为“开放”教育。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在家庭中,父母对子女往往权威大于民主,这样的教育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现代社会应该提倡“宽松”教育、“开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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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家庭农场》1990年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论美国家庭农场》是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蓝益江

期刊论文]家庭农场经营代际传递有利于提高农场绩效吗?——基于种植业家庭农场实证分析期刊:《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1 年第 001 期摘要:家庭农场这种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产品商业化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经营的代际传递关系到我国未来"谁来种地"等问题.家庭农场经营代际传递及其匹配模式对农场绩效的影响表明:父代与子代经营代际传递对家庭农场绩效存在显著的负效应,其中,母亲与子代经营代际传递相较于父亲与子代经营代际传递,导致农场绩效下降的程度更大;父代与男性子代经营代际传递会显著地降低家庭农场绩效,但父代与女性子代之间并未发现这种规律.从代际传递匹配模式来看,相对于开放型匹配,契合型和主动型匹配的家庭农场绩效更低,而强迫型匹配的家庭农场绩效并无显著差异.关键词:经营代际传递;匹配模式;绩效差异;家庭农场链接:.[期刊论文]建立农场收支日记账完善家庭农场经营体制——松江区实行家庭农场日记账管理的探索与实践期刊:《上海农村经济》 | 2019 年第 008 期链接:.[期刊论文]家庭农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路径选择——基于家庭农场与传统小农户、雇工农场的比较期刊:《南方农村》 | 2013 年第 004 期摘要:本文通过梳理家庭农场等相关概念,认为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家庭经营、适度规模、集约化生产、商品化经营、农业收入为主等五个基本特征;并通过比较家庭农场、传统小农户和雇工农场三种经营主体,发现家庭农场既把现代农业要素融入到了传统意义上的农户家庭经营中,又避免了雇工农场大规模流转土地带来的解放劳动力过多、企业运行风险累及农民、农作精细化程度不够等问题,是农业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路径选择.关键词:家庭农场;适度规模;农业现代化链接:.[期刊论文]家庭农场是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最佳路径选择——基于家庭农场与传统小农户、雇工制农场的比较期刊:《桂海论丛》 | 2013 年第 004 期摘要: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家庭经营、适度规模、集约化生产、商品化经营、农业收入为主等五个基本特征.与传统小农户和雇工农场相比较,家庭农场既把现代农业要素融入到了传统意义上的农户家庭经营中,又避免了雇工农场大规模流转土地带来的解放劳动力过多、企业运行风险累及农民、农作精细化程度不够等问题,是农业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路径选择.关键词:家庭农场;传统小农户;雇工制农场;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现代农业链接:.[期刊论文]家庭农场亏损不等同于农场企业亏损──对《家庭农场直接费用挂帐应作正确的会计处理》一文的商榷期刊:《中国农业会计》 | 1995 年第 004 期摘要:家庭农场亏损不等同于农场企业亏损──对《家庭农场直接费用挂帐应作正确的会计处理》一文的商榷刘民贵《中国农业会计》1994年第11期刊登师祥参等三位同志撰写的《家庭农场直接费用挂帐应作正确的会计处理》一文(以下简称“师文”),对农庭农场直接费用挂帐的会...关键词:家庭农场;会计处理方法;直接费用;企业亏损;家庭农场经营;新疆兵团;农三师;企业利润总额;农业企业;会计制度链接:.[学位论文]家庭农场运行及雇工研究——以庐江县4个家庭农场为例目录封面声明摘要英文摘要目录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的缘起 二、相关概念界定 三、相关研究理论 一、国外相关研究 二、国内相关研究 三、简要述评 一、研究对象选择 二、研究方法选择 三、研究目的及意义 第二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 第一节 现代农业经营形式:传统小农抑或家庭农场 一、传统小农及其困境 二、家庭农场兴起的社会情境 第二节 家庭农场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 一、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 二、家庭农场在现代农业经营中的作用 第三章 家庭农场运行:基于个案 第一节 乐桥镇的家庭农场 一、四个家庭农场 二、家庭农场运行成效 第二节 家庭农场运行困境 一、土地困境 二、资金困境 三、社会化服务困境 四、雇工困境 第四章 家庭农场运行中的雇工问题 第一节 家庭农场的雇工使用 一、农业生产与雇工 二、家庭农场雇工与地主雇工的不同 三、家庭农场雇工与企业雇工的不同 第二节 家庭农场中的雇工问题 一、雇工少 二、雇工贵 三、雇工不稳定 第五章 促进家庭农场良性运行 一、根据农场规模,确定家庭农场雇工 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家庭农场雇工质量 三、促进家庭农场现代化发展,应对“无工可雇”风险 四、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消除家庭农场发展障碍 第六章 结语 第一节 总结 第二节 本研究不足 参考文献 致谢著录项学科:社会学授予学位:硕士年度:2018正文语种:中文语种中图分类:农场链接:.[学位论文]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影响研究——以浙江省三县市粮食类家庭农场为例目录封面声明摘要英文摘要目录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目标与内容 1.2.1 研究目标 1.2.2 研究内容 1.3 研究路线及研究方法 1.3.1 技术路线 1.3.2 研究方法 1.4 数据来源 1.5 创新与不足 1.5.1 创新之处 1.5.2 不足之处 2 国内外研究动态 2.1 家庭农场相关研究 2.1.1 家庭农场的基本概念与内涵研究 2.1.2 家庭农场的规模与经营效率的实证研究 2.2 农业社会化服务研究 2.2.1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本内涵 2.2.2 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主体及内容研究 2.2.3 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影响机制研究 2.3 相关理论 2.4 综合评述 3 浙江省家庭农场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现状 3.1 浙江省家庭农场的发展概况 3.2 样本家庭农场的基本情况 3.2.1 家庭农场劳动力情况 3.2.2 家庭农场土地经营状况 3.2.3 家庭农场资金及信贷情况 3.3 样本家庭农场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情况 3.3.1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接受与需求情况 3.3.2 家庭农场的农产品销售情况 3.3.3 家庭农场的农业技术获取情况 3.3.4 家庭农场与涉农组织的关系 3.3.5 家庭农场主对相关政策的评价情况 4 浙江省粮食类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研究 4.1 DEA模型介绍 4.2 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评价指标 4.3 家庭农场经投入产出指标描述性统计 4.4 基于DEA模型浙江省粮食类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实证分析 4.5 本章小结 5 农业社会化服务对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影响分析 5.1 模型构建 5.2 变量选择与分析 5.3 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家庭农场经营效率的描述统计分析 5.4 影响因素分析 5.5 本章小结 6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6.1 研究结论 6.2 政策建议 6.2.1 推进家庭农场主的职业化发展 6.2.2 加快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 6.2.3 强化两个市场建设 6.2.4 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撑功效 6.3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个人情况介绍 致谢著录项学科:农林经济管理授予学位:硕士年度:2017正文语种:中文语种链接:.[学位论文]园林型家庭农场规划设计研究——以江苏省泗洪县德尚亦农家庭农场为例目录封面声明摘要英文摘要目录 1 引言 1.1 研究背景 1.1.1 规划研究区背景 1.1.2 全国的家庭农场发展状况 1.1.3 方海公司租地建设家庭农场情况 1.1.4 园林型家庭农场发展背景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1.3.3 技术路线 1.4 国内外园林型家庭农场的发展概况 1.4.1 国外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及现状 1.4.2 国内园林型家庭农场的发展概况 1.5 园林型家庭农场规划设计基础研究 1.5.1 园林型家庭农场规划设计相关概念 1.5.2 园林型家庭农场规划原则 1.5.3 园林型家庭农场特征分析 1.5.4 园林型家庭农场功能分析 2 国内外园林型家庭农场案例分析 2.1 美国米尔克里克农场 2.1.1 整体介绍 2.1.1 园林视角下的景观特色性分析——景观自然又不乏设计细节 2.2 北京摩登家庭农场 2.2.1 整体介绍 2.2.2 园林视角下的景观特色性分析——为游人提供全面的休闲娱乐平台 2.3 北京意大利农场 2.3.1 整体介绍 2.3.2 园林视角下的景观特色性分析——农场主题性突出 2.4 成都妈妈农庄 2.4.1 整体介绍 2.4.2 园林视角下的景观特色性分析——建设“招牌景观” 2.5 台湾清境农场 2.5.1 整体介绍 2.5.2 园林视角下的景观特色性分析——利用优势地理环境 3 园林型家庭农场规划设计研究 3.1 园林型家庭农场与传统园林要素的区别与联系 3.2 园林型家庭农场的规划要素设计 3.2.1 植物配置与生产旅游观光相结合研究 3.2.2 自然要素与生产景观应用研究 3.2.3 人工要素与园林结合研究 3.2.4 其它要素设计研究 3.3 园林型家庭农场的功能分区研究 4 规划实例研究——德尚亦农家庭农场规划设计 4.1 项目背景介绍 4.1.1 项目概况 4.1.2 基地资源 4.1.3 项目特色及优势 4.1.4 农场现状 4.2 设计目标与功能定位 4.3 景观规划设计分析 4.3.1 总体定位 4.3.2 农场布局 4.4 功能分区 4.4.1 景观化林果种植采摘区 4.4.2 园林化农田种植养殖区 4.4.3 核心体验区 4.4.4 多功能接待管理区 4.4.5 水产养殖区 4.4.6 农产品加工区 4.4.7 生态防护区 4.5 道路设计 4.6 水体设计 4.7 主要景观设计 4.7.1 生态长廊 4.7.2 文化广场 4.7.3 风景林带 4.8 植物种植设计 4.8.1 林果种植采摘区及麦田稻田植物种植 4.8.2 其他分区植物种植设计 4.9 服务设施设计 4.9.1 停车场 4.9.2 其他服务设施设计 5 投资效益分析 5.1 粮食种植投资效益分析 5.2 果树种植投资效益分析 6 总结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致谢著录项学科:风景园林授予学位:硕士年度:2016正文语种:中文语种中图分类:园林设计链接:.[学位论文]石家庄地区家庭农场融资调研报告——以30个家庭农场为例目录封面声明摘要英文摘要目录 1 绪论 1.1 调研背景 1.2 调研意义和目的 1.3 文献回顾 1.3.1 国外研究 1.3.2 国内研究 1.3.3 综合评述 1.4 调研方案 1.4.1 调研方式、调研对象与人员 1.4.2 调研时间与地点 1.4.3 调研主要内容 1.5 调研报告的写作思路与研究方法 1.5.1 写作思路 1.5.2 研究方法 2 石家庄地区家庭农场融资的调查与分析 2.1 石家庄地区家庭农场融资调查的基本情况 2.1.1 融资需求情况 2.1.2 融资需求环节和时长 2.1.3 资本构成与融资渠道 2.1.4 商业信用融资和金融信用融资状况 2.1.5 获得财政补贴状况 2.2 石家庄地区家庭农场融资问题的调查分析 2.2.1 融资渠道窄 2.2.2 金融产品供给与融资需求的严重不匹配 2.2.3 民间借贷成本高 2.2.4 传统信用融资方式制约 2.2.5 补贴支持问题 2.2.6 保险支持问题 3 石家庄地区家庭农场融资制约因素分析 3.1 政策层面 3.1.1 相关家庭农场信贷政策 3.1.2 相关财政补贴政策 3.1.3 相关农业保险政策 3.2 经营层面 3.2.1 经营风险大 3.2.2 经营利润低 3.3 融资层面 3.3.1 融资主体金融知识匮乏 3.3.2 融资主体保险意识匮乏 3.3.3 融资缺乏抵(质)押资产 4 发达国家家庭农场融资实践经验 4.1 荷兰家庭农场融资经验 4.1.1 荷兰合作社对家庭农场的农业产业链商业信用融资 4.1.2 荷兰合作银行对家庭农场的农业产业链金融信用融资 4.2 美国家庭农场融资经验 4.2.1 政府补贴支持家庭农场发展 4.2.2 完善的信贷体系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5 石家庄地区家庭农场融资的对策建议 5.1 完善家庭农场政策保障 5.1.1 强化家庭农场信贷支持政策 5.1.2 完善家庭农场补贴政策 5.1.3 推进家庭农场农业保险政策 5.2 培育家庭农场及推进信用评级 5.2.1 加大对家庭农场主的全方位知识培训 5.2.2 积极推进家庭农场信用评级体系建设 5.3 积极探索家庭农场信用融资 5.3.1 发展多样化专业农业合作社 5.3.2 拓展家庭农场商业信用融资渠道 5.3.3 创新家庭农场信用融资产品 5.3.4 完善抵(质)押方式及担保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著录项学科:金融学授予学位:硕士年度:2016正文语种:中文语种中图分类:农场;信贷链接:.[学位论文]社会政策支持视角下的家庭农场发展研究——以郎溪家庭农场为例目录第一个书签之前著录项学科:社会学授予学位:硕士年度:2015正文语种:中文语种链接:

家庭劳动实践研究论文

寒假家庭劳动实践报告(精选5篇)

社会实践结束了,你梳理过这段时间的社会实践吗?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实践报告吧。那么如何把实践报告写出新花样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寒假家庭劳动实践报告(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家务,两个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的字眼,再平凡不过了,大家都做过多少家务活了呢?

有人说父亲是山,母亲是水,我总觉得不确切。父母亲,不单单只是山或者是水,他们都是山和水!山山水水一直保护和养育着我们,现在的我虽然只能做做家务来帮父母减轻生活的一点点负担,总比什么都不做的好。

其实,帮助父母做事,只是讲孝的一种方式,更重要的是要有体会,不能只做不思,也不能只思不做。父母养我们,我们要报恩。怎样报最少自己心里应该心存感恩,体会到爸爸妈妈的苦衷,不让他们为我们担心。然后要行动起来,为他们做事,小到家务事,大到父母老时做到老有所养。因为,他们既是我们的第一位老师也是我们的唯一不会背叛的最好朋友。绝大多数情况下,父母是唯一可以不顾一切帮助儿女的人。因为父母的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爱!

白云在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细绘着那一幅感人的画面,那是白云对哺育它的蓝天的感恩;落叶在空中盘旋,谱写着一曲感恩的乐章,那是大树对滋养它大地的感恩。因为感恩才会有这个多彩的社会,因为感恩才会有真挚的友情,因为感恩才让我们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从婴儿的“哇哇”坠地到哺育他长大成人,父母们花去了多少的心血与汗水,编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从上小学到初中,乃至大学,又有多少父母为自己的儿女呕心沥血,默默奉献着光和热,燃烧着自己,点亮着他人。平时,你可以不承认自己的父母,甚至你们之间的关系可以是一种十分极端的状况。但是在生命诞生的那一刻,已经把父母和你牢牢的缠在一起,而且你心里很清楚,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他们就是你的父母。

在自己家做家务的时候,最应注意的是:自觉与真实。尽孝,不是别人让你,而是你让自己去做。真实,就是发自内心的感谢,没有任何虚假的东西。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父母,亲友为你付出的不仅仅是“一滴水”,而是一片汪洋大海。你是否有在他们生日时递上一张卡片,在父母劳累后上一杯暖茶,在他们失落时奉上一番问候与安慰他们往往为我们倾注了心血、精力,而我们又何曾记得他们的生日,体会他们的劳累,又是否察觉到那一缕缕银发,那一丝丝皱纹开始一天一天多了起来。感恩需要你用心去体会,用行动去报答。所以,我打算以后尽量在爸爸妈妈上班的时候,在家打扫卫生,叠被子,条理地安排时间,总起来说,我还要继续做下去,继续帮助爸爸妈妈做些家务,分担一下她们平日工作的劳苦。

星期六,我早早的醒了。躺在床上,回忆着老师说的话“回家以后,一定要帮父母做家务事,报答父母平时为我们做的事。”我继续回忆母亲为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那么辛苦。

我想了想,妈妈平时又要上班,下午回来做家务,还要为我辅导,多么辛苦啊。我一定要帮她做一件事,让妈妈周末好好休息一下。

我想,我还是先把卫生打扫干净吧。便高高兴兴来到洗手间,拿拖把在水里打湿,等水少点儿了,我拿着拖把来到书房,看见爸爸在玩儿电脑,心里十分想玩,可又一想,一定要让妈妈周末休息一下,就努力不让自己看电脑,只在一旁拖地,可有禁不住去看,我急急忙忙拖好书房,逃命一般的出来了。

接下来我来到妈妈的房间,为了让妈妈的房间非常干净,我特地在拖把上放了洗衣粉,在妈妈的房间里疯狂地拖来拖去。出了一身大汗,终于拖完了。我一看地板是花的,高兴劲一下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十分灰心。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想了许久又开始拖了,这次我聪明点儿了,顺着地板的纹路细细的慢慢拖,拖了没多久,豆大的汗珠从脑门上流下,可我一点也没觉的累,反而觉得开心,我稍作休息又开始拖了,过了没多久我把妈妈的房间拖完了。

我看着闪闪发光,一尘不染的地板,十分开心,我突然看见有香水的瓶子,于是我拿起香水在妈妈的房间里喷了几下,房间里顿时香气四溢。我心想,妈妈看见自己的房间是那么干净,那样清香,心情也会十分好吧。

妈妈下班回来,进屋一看,本来一脸的疲惫,现在全没了,变得就像天使一样春风满面。原来妈妈的心也容易被儿子的一小点儿的“成就”满足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我这作儿子的心里乐开了花。

父母的爱是伟大的,他们一直在为了我们操劳。以前是我们小,还不懂的孝敬父母,可现在。我们应该去孝敬父母,报答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哎。我这才发现帮妈妈做事的感觉真好啊

今年寒假,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帮助我的父母做了许多的家务。

每天早晨,吃过早饭,我和母亲就分工,开始了一天的家务。母亲整理厨房,我整理房间。将整个房间打扫一遍,直到没有灰尘。有时候我们也换角色,每天都这样感觉很是开心,也很充实。

放假这段时间下了多次雪,由于父亲上班,因此扫雪的重任就落在了我和母亲的身上。毕竟母亲已经五十岁的人了,体力明显不如以前,扫雪的时候,我让母亲用锹,而我则是将雪从院子里运到外面。这样母亲可以省很多的力气。

从这些小事上面我也看出了,母亲老了,头上也有了许多白发,不再是当年的那个浑身气力的母亲了。看着母亲的皱纹,我的心酸了,多想现在就能给母亲最好的生活,不再让她受苦了,为了我上学。母亲没有买过新衣服,更没有说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她将钱都攒了起来,就是能让我在学校不用那么紧张。我想也只有父母会为儿女想得如此周到吧。

我还有一年的时间就要工作了,这也意味着,母亲不用再为我操心了。

当我放假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得的证书和奖状都拿给母亲,母亲看了,笑了。我知道这个笑代表着她的女儿没有给她丢脸。我没有让她操心。

剩余的这一年,我会努力的学习,将自己变得更能适应这个社会,也为了我母亲和父亲,我会让他们过上快乐的生活!

同学们,漫长的寒假又开始啦!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同感,似乎家越大就越不明白自己将来要干什么,原本小时候说的豪言壮语越来越模糊,甚至到消失不见!特别是身为大学生的我们。正如一首歌唱的好“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越不安………”确实,也许对于小时候的我们来说,放寒假不只是放假那么简单,更加意味着,那就是就要过年啦!但是对于我们来说那已经是过去式啦,

也许对于大部分同学来说,每次面对着长达七个星期的假期,有的不是可以回家的兴奋,而是陷入寂寞的`痛苦。确实对于我们大部分的同学来说,一个百无聊赖的假期是多么多么的痛苦!没有孩童时期对于事物的新鲜感 ,没有作业的压力,没有家长的唠叨,没有老师的叮嘱,更没有同伴的陪伴。于是,偶尔一次的同学聚会总能让人期待很久。电脑、手机和电视机就成了我们打发无聊时间的必备产品和唯一的几种方式。而我们则成了真正意义的宅男和宅女。不过,对于我来说,我本来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宅神,所以对于我来说,假期并不是无聊和痛苦的,

我的名字叫王君霞,家里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我呢,就是家里的老大姐。老爹是做生意的,我认为就是个奸商!嘿嘿,俗话说无商不奸吗。老妈呢,则是在家照顾我的老弟和妹妹。因为家里没有爷爷奶奶,所以平时我在外上学期间,我老妈和老爹是很忙碌的。所以我一旦放假在家,就会把我老妈所有的工作全部接手。说是全部的工作一点都不假,因为我老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育我,对我强行灌输属于他们那个时代的思想。一定要帮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父母不会养你一辈子,不管你是男生还是女生,不知道帮父母干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是不会明白做父母的艰辛的,会认为父母生你下来,再出钱养你是应该的。你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那只有千金大小姐和大少爷才会有的待遇。如果你的父母不是百万富翁,暴发户就停止你的大小姐和大少爷梦吧!再者来说,一个不懂得生活艰辛的人是不会有什么出息的。

当老师在讲台上说放假回家后要做社会实践报告,可以写关于到社会上做一些志愿者服务,到敬老院帮助老年人,在家帮自己的父母洗一次脚了,可是当老师说道帮父母做家务的时候我觉得可笑,难道我们都长得这么大了,我今年刚满18岁,有的甚至都20岁的大青年啦,如果你在家不经常帮父母干家务的话,那说明你连起码的孝顺父母都没有做到!那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啊!中国人最讲究的就是一个“孝”字,如果你连这一点儿都做不到的话,那我也就踢你的父母觉得可悲。之所以可悲,一是可悲你上了这么多年的学,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学习思想品德,从初中学习政治,然后一直到大学所学的思修,都白上了,为你自己觉得可悲。二是为你的父母觉得可悲。二老含辛茹苦的把孩子拉扯大,希望孩子将来有出息,不让孩子干这,更不让孩子干那。而对于一些独生子女父母更甚,真是用一句老话说,“真是含在嘴里怕化啦,拿在手里怕碎啦!”这样不仅让自己觉得辛苦,更会让孩子的思想出现一些不好的偏差。因为作为父母的你们不管怎样你始终都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不管怎么说,我觉得我的老爸老妈做的就非常好,我老妈是一个急性子,脾气也是相当火爆的`人,而我老爹却恰恰相反。我老妹是一个相当调皮到捣蛋的孩子,而老弟则是性格相当淡定的小男孩。我呢则是什么都无所谓的人,因为我到现在都没发现自己有什么太大的优点,反倒是缺点一大堆!嘿嘿,也许这就是我的优点吧!我老妈绝对不让我们睡懒觉,必须要在7点以前就要起床,就是假期也不行!我老妈还说:“早起的鸟有虫吃。”我和我的兄弟姐妹是极力反抗的!但是力量比较薄弱,只能投降。到最后这也成了一种习惯。这也让我从这件小事上明白拉一个道理:那就是如果你在做一件事情,不管你多么的不情愿,如果你不能改变这个事情,那就适应这件事情吧。身处社会的我们是非常受用的。

我老妈叫我做菜,叫我做饭做家务。我基本上一学就会,相当简单。但是真正做起来还是相当的累的!因为别看着家务活简单,但是都是相当琐碎的。收拾完这样有那样,再加上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妹妹,你在前面收拾,他们两个人在后面倒腾,真真是有干不完的家务活!我只要一放假在家,每天的活动表是这样的。早上7点起床,洗洗刷刷后帮我老爸一块吧早饭做好,然后老爸老妈去工作,我呢,就要把我老弟和老妹弄起床,伺候他们俩吃早饭后,开始在厨房里刷碗筷,刷完后,就打扫卫生,抹桌子,拖地。然后教我老妹英语,之后就11点啦,我就到厨房去准备午饭。而我老妹就教我老弟学习。直到晚上床睡觉。虽然每天过着差不多的日子,但是起码是充实的。

在我的打工生活中,我也明白了许多:在日常工作中上级欺压下级、责备下级是不可避免的,虽然事实如此,但这也给我上了宝贵的一课。他让我明白到别人批评你或是你听取别人的意见时,一定要心平气和,是有这样才能表示你在诚信听他说话。虽然被批评很难受,而且要明确表示你是真心在接受他们的批评。因为这样才能在失败中吸取教训,为以后的成功铺路。我们要学会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这才是我所该做的。

过了紧张而又繁忙的一个学期,终于迎来了寒假,自己早有打算,想在这个寒假里好好放松一下,然后再去做别的事情,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有些发愁,感觉做什么都很累,作为学生学习上有压力,当父母的呢?更不容易,要努力的挣钱供孩子上学,在异地求学,有的时候想不到父母有多累,当自己回到家的时候,就深深地体会到了,整天做家务也是一种烦躁。那我就帮着父母做吧!

家里来了客人,包饺子是中国人最为传统的方式来表达对客人的欢迎,我会擀饺子皮,只是慢了点儿,每次都是妈妈擀,这次我擀了,一开始的时候还可以,擀得挺圆的,也薄厚适中,没过去十分钟,天啊,我的手腕疼,总想举起来晃一晃,可是眼看着,刚才被擀的皮,已经被妈妈包完了,这时我才问:"妈,你干活太麻利了,我赶不上你了。"真是有些羞愧,还不好意思让外人看见,我就这么坚持着,一直擀!坚持,坚持,再坚持!终于咬着牙,把它擀完了,别提有多累了,腰酸背痛,简直就有些发木啊!

在实践的这段时间里,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体会到了工作中的酸甜苦辣,这时才发现自己是最幸福的。因为我还在学习的阶段,还没能真正地接触事业,没能真正地了解到工作的难处和辛苦。想起来,还是觉得自己现在还是不错的了,能在这么好的环境下读书,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只是,我觉得个别惭愧,都怪自己不够争气,不珍惜这好的时间和机会去好好读书,整天都无所事事,在家里一点事也不会做。是这一次社会实践给了我学习的机会,同时也给了我一次记忆深刻的经历。

作一名医生首先需要掌握一些必备的基本技能,这是做好医生的基础,作为进入临床实习的实习医生来说,首先应该搞好这些基本技能的训练,这是今后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如果基础打得不牢,今后的提高只能是一句空话。

看来这活真是累人啊!小的时候自己只知道吃,却没有想到干活的人的辛苦,现在才如梦初醒,自己以后不能老让妈妈伺候了,看到妈妈那缕缕白发,心中是无限的惆怅,我的青春换来的是父母的衰老。以后我在假期里,一定要替父母多分担一些家务,来减轻父母在生活上的负担。

春节的到来,家里又添了许多活,许多衣物要洗,还要打扫屋子,我帮妈妈洗衣服,妈妈从洗衣机里那出来,又清洗一遍,我去它们晾在衣服杆上,和妈妈一起劳动感觉很幸福,我们有说有笑,不知不觉,已经做完了。这就是劳动的快乐所在吧。

综合实践活动通过协作、考察、搜集、访问、社会调查、分析研究、写课题小报告等实践活动,让学生走进社会大课堂,了解学校、社区、社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认识周围的生活环境,并在活动中学会与人交往,锻炼自己勇于参与、大胆实践的品质,并在活动中增强学生的竞争意识、合作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及社会综合实践、与他人共同工作和从事集体工作、解决问题等能力。它是一门全新的课程,在这课程中,学生、教师仍是不可缺少的两大要素。我通过理论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践,对此有了一些粗浅的认识,并作了一些尝试。

新课改方案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定为必修课程,这是教学改革的重大举措。通过设计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改变了学生的学习模式,培养了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在此基础上,我校把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与各门文化课程紧密结合,不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奠定了文化课质量提高的坚实基础。如在与语文学科的密切配合中,开展读书节,编辑学生自己的报纸、文集,展示学生的才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更喜爱文学知识,重视语文课堂教学的实施,为提高语文学科的教学质量、构建校园文化、熏陶文学人才起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记得小时候学过一篇课文叫《劳动的滋味》,劳动最光荣,我体味到了热爱劳动是一个人进步的表现,我将会更加热爱劳动,在劳动中体味生活,在劳动中体味人生的乐趣。

在这里,我们每天都能亲身感受到居委会的热情与团结:在工作时,她们总是微笑服务,让每一个来的人都感到十分的满意;在工作之余,她们也耐心的帮助我们,让我们在居委会能真正学到东西。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都心怀团结,正是这种团结,让她们不惧困难,迎难而上,让社区成为了和谐的家园。

在这个寒假里,我学会了煎鸡蛋和其他几种简单的菜,打扫起卫生来也像模像样了。当然,这个寒假带给我的最大的收获是让我体会到了父母的辛苦。

在做菜的时候,因为是刚开始学,很多事还不懂。一次,锅里的水还没有完全蒸发掉,就倒上了油,结果不一会我就得到了教训,油像小鞭炮一样噼里啪啦的向上蹦,有的还弄到我的手上和胳膊上,烫的我差点把勺子扔了。不过有了这次教训,以后做饭就小心多了,像这样的失误也很少发生了。

在开展绿色学校环保互动活动及推广乡镇区域“绿色家园”教育行动中,我们感到有许多举手之劳的小事也能改变我们的地球家园,我们将一直努力,并呼吁更多的人成为“绿色家园教育行动”的志愿者和实践者,共同创造××美好的乡镇绿色家园,通过东西部各方人士的共同努力,把我们的祖国和居住的地球美化的更好,让绿色成为永远流行的色彩。

我第一个学会做的饭是煎鸡蛋,几次做好给表妹吃,妹妹都说很好吃,后来居然缠着我让我给她煎鸡蛋,每次想到这总是心里美滋滋的。

平时在学校,除了英语听力课程及老师所布置的听力作业外,我几乎没有付出其他时间去听别的材料,而导致我对不同的语音语调适应不了,在做听力考试试题时,常常因为误听、错听而丢掉了不该丢的分。

在学会煎鸡蛋后,我决定开始再学别的菜,后来在爸爸的指导下,我学会了炒白菜,炒蒜薹,虽然都是一些简单的菜,味道也不一定真的很好,但毕竟是我亲自做的菜,吃起来觉得比那些山珍海味还要好吃。

做家务不仅要学会做菜,还要学会打扫卫生,过年了,家里要大扫除,我也拿起拖把抹布帮大人一起干。看着干干净净的屋子,虽然累,但却是自己的劳动成果。

马上就要开学了,虽然开学后肯定会很忙,但我想还是要在周末抽空帮父母做做家务。

尽管在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镇的口号下,我们的县城变得整洁得多,但是总的来讲,人们的环保意识比较淡薄,滥用和随意乱倒塑料制品现象相当普遍。

这个寒假,我真的体会到了做父母的辛苦,早起晚睡,还要做家务,做饭,家里的大事小事都要操心,寒假里我所做的不算累,因为只是偶尔做一下,还只是一些芝麻大的小事,而大人们,则是把一切事情都扛起来,谁能说这不辛苦?在这个假期里,我发现我能做的原来有这么多,我也意识到原来我确实是长大了,我们不能和以前一样淘气任性了。

每个人的身上都背着或多或少而又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不能再以年纪小,学业重为理由,不干家务了。

一年一年过去了,我们也越来越大了,身上的责任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而现在我们要做的是背负责任,让父母省心。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只是古代读书人的美好意愿,它已经不符合现代大学生的追求,如今的大学生身在校园,心儿却更加开阔,他们希望自己尽可能早地接触社会,更早地融入丰富多彩的生活。时下,打工的大学生一族正逐渐壮大成了一个部落,成为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显然,大学生打工已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社会潮流,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在这股潮流中正悄悄发生着改变。

劳动教育论文写法如下:

一、劳动教育是素质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

多年来,劳动教育被边缘化,被排斥,从家庭到学校,人人都认为劳动教育与孩子成长没关系,因为考试没有它,升学不需要它。久而久之,劳动教育退出了学校教育的舞台。

除非上级行政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检查此项工作,学校搞点临时花样点缀一下,它的教育内容与实际功能已悄然消失。于是,一批又一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懒儿们成长起来了。于是,一批又一批到了而立之年的“80后”还在家务活中啃老。

大家都知道素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发展。也就是说,劳动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因素,没有劳动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素质教育应该“以劳育人,以劳促体,以劳促智,以劳促素”。

所以,让劳动教育回归,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念与素养,形成劳动习惯,并使学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是素质教育的重点。

二、实践性是劳动教育的第一特性

劳动教育的第一特性就是实践性,没有实践就无法体现劳动教育的效果,所有劳动教育光说不做等于白说,光说不练等于没练。

正因如此,教师和家长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适合的劳动项目,在实践中通过动脑、动手、动力、出汗、出智慧,最后,才能将知识转化为能力,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也才能让学生在实践合作之中体验到相互合作所带来的快乐,更能在实践中体验到成功,体验到劳动的真正价值。实践是劳动教育的最好途径。每一个教育工作者,每一位家长都应该让孩子在劳动实践中得到锻炼,得到成长。当然,对劳动教育内涵的理解要宽泛。

道德与家庭论文参考文献

家庭 教育 是由父母 对子 女施加的教育和影响。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有哪些?本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欢迎阅读!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篇一: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互补 家庭教育指的是在一个家庭中,家长在日常的生活中给予孩子的教育和教导,也包括家长日常生活的个人习性等方面对孩子的影响。也就是说家庭教育是家长有意识的通过自身的语言和动作给学生进行的教导和示范。家庭教育是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因而,在进行幼儿教育时,需要家庭教育这一基本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促进幼儿教育的顺利开展。现在很多家长、老师甚至孩子本身都存在类似这样的家庭教育方面的疑问,都希望能找到最合适的学习教材和教育 方法 ,培养好孩子的学习生活习惯,让孩子能积极主动地学习、健康快乐地成长,从而达到提高孩子综合素质的目的。然而,孩子终归是孩子,就好像一棵小树苗,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培育就很容易东歪西倒、难以成材,凡是小孩身上总有些性格和行为上的缺点、偶尔犯一些小错误,的确会对他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其实有利于教育孩子的方法有很多,你需要仔细考虑和选择恰当的方法和教材、建议也可选择观看适合自己的家教视频节目,这样综合起来才能对症下药、行之有效。 一、做好家庭教育对幼儿教育的基础作用 家庭教育是集体教育、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三大教育体系中,家庭教育又是一个别的教育体系无法代替的部分。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生存的第一个环境。在这个环境里,孩子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亲人就是自己的父母。父母提供给孩子最基本的生命与生存保障,因而孩子把第一个信赖呈给了父母,也就是把自己的人生交给了父母。幼儿社会性教育中药体现人文关怀,关键在于教育者要真正理解社会行为的内涵,即从幼儿的情意出发,将关心、同情、平等、尊重、公正、差异等人文观念纳入到教育者行为模式中,使幼儿受到人文熏陶、感染,从而养成人文关怀的胸襟。杜威说“ 儿童 世界的主要特征不是什么与外界事物相符合合格意义上的真理,而是刚请于同情。”这就是说,儿童本来是富有同情与关怀之心的,问题是在教育中不要把它丢弃掉。因而,重视家庭教育对幼儿教育的基础作用,在日常的家庭教育中,家长要用自己得体的言行来感染幼儿,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让幼儿在潜移默化中习得基本的品格。 二、在幼儿教育实施过程中,家庭教育要做好延伸的作用 可以说,家庭教育除了对幼儿教育有做准备的作用外,还有对幼儿教育进行延伸的作用,它主要体现在一下四点:①智能开发。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聪明的孩子,自然会重视对幼儿的智能开发,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语言、思维、记忆、想象、创造力、动作技能的培养与开发等等。②健康教育。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身心健康的孩子,自然不会忽视对幼儿的健康教育,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营养饮食、环保衣物、游戏健身、规律作息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等。③品德教育。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品德高尚的孩子,自然要重视对幼儿的品德培养,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学习品质、社交礼仪、公共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等等。④艺术培育。家长们都希望培育一个才艺超群的孩子,自然要重视对孩子的艺术培训,主要包括对3-6岁幼儿进行音乐、绘画、舞蹈、手工、器乐、棋艺等艺术才能的培养等等。当然要根据孩子的天资禀赋与 兴趣 爱好 来帮助孩子选择合适的艺术特长。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启蒙老师,对孩子的茁壮成长意义深远。 三、做好家庭教育对幼儿教育的补充作用 家庭教育有许多是孩子在幼儿园无法学到的东西,因而,在这一点上,家庭教育是对幼儿教育起到一定的补充的作用。那么家庭教育该如何做好补充作用呢? 1.做好对幼儿品格的培养 家庭教育是有意识的行动,但有的时候,人的本能恶性行为往往会不自觉的暴露和体现,而这往往会对孩子的三观有着一定的影响。因而,家庭教育在这种时候要注重将好的一面展现给幼儿,把那些不好的方面隐藏起来,例如家长之间的争吵等都不应当当着孩子的面展现出来,而这这说明了一个和谐友好的家庭氛围的重要性。 2.培养幼儿基本的生活技能 生活技能在幼儿教育里往往是有所欠缺的,而家庭教育可以满足这一点。例如,在日常的生活中,培养学生基本的生活习性,比如早起早睡、刷牙洗脸、盛饭时吃多少打多少等,从而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作息,为幼儿教育做好补充,以便幼儿教育的顺利进行。 四、 总结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这句话是没有错误的,一个家庭教育环境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孩子正常三观的形成。因而,在做好幼儿教育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掉家庭教育对孩子习性的影响,从而在日常的教育中,做好两者的互补作用。 作者:肖玉英 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幼儿园 参考文献: [1]穆彦青.家庭教育该如何与幼儿园教育实现互补[J].当代学前教育,2010(3):37-40 [2]孙太英.浅谈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的互补[J].新课程:下旬,2013(11):21-21 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篇二:家庭教育发展策略 孩子是家庭的纽带,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一位当父母的美好愿望。然而,事与愿违,许多家庭由于父母教育方法不当,导致孩子养成了错误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两代人之间相互埋怨,甚至家庭破裂,造成社会不安定的因素。由此看来,孩子的教育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仅关系着家庭的和睦幸福,而且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根据笔者多年的观察、了解和实际 经验 ,总结了以下几点建议,和大家探讨。 一、父母必须言行一致,让孩子从小变得诚实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深深地影响着孩子。因此,父母一定要言行一致,说到做到。比如,答应给孩子买的东西一定要买,而且要按时买、及时买。做不到的事千万不要答应,否则,就会在孩子面前失去威信,久而久之,孩子就会认为你说假话、人,不听你的话。父母不仅要经常给孩子讲《狼来了》的 故事 ,让孩子明白说谎的危害,从而不说谎;还要向古时候的曾子学习:曾子的妻子要去赶场,孩子吵着要跟着去,妻子为了哄孩子,就谎说回来杀猪给孩子吃,孩子一听很高兴,就不吵着要去了。妻子赶场回来,看到曾子正在杀猪,连忙制止,说杀猪是哄小孩的,你怎么认真呢?可曾子却认为不能欺哄孩子,说了就应该做到。做父母的说话算话,孩子就会是一个讲诚信的人。 二、父母要给孩子选择品行好的伙伴,让孩子有良好的成长环境 孩子最怕的是孤独,没有朋友。孩子间最大的惩罚是“不和你玩了”。孩子喜欢小伙伴,但父母一定要给孩子选择好的伙伴。让孩子远离那些缺少管教、思想品德不好、具有不良行为的人。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品行不端的人交往,对孩子的影响特别大。古代《孟母三迁》的故事,孟子能成为学识、声望仅次于作为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的孔子的亚圣,与他的母亲三次搬家,选择具有良好品行的邻居关系很大。 三、父母教育孩子不能太严厉,要对孩子适当宽容 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难免会犯错误,这是很正常的。作为家长,要包容孩子,帮孩子分析,知道自己错在哪里,给孩子改正的机会。有些父母要面子,对孩子要求苛刻,不允许孩子犯一丁点错误,轻则斥责,重则拳棒相加,造成的后果是孩子做错事怕被责骂而不敢说实话。久而久之,就养成了爱撒谎的不良习惯。笔者所认识的两位教师都是学校德高望重、受人尊重的老教师,两家的家庭情况很相似,都有个儿子,年龄一般大小,都由教师带在身边读书。但两位教师教育孩子的方法却大相径庭:其中一位教师性格比较温和,遇事冷静,不温不火,孩子犯了错闯了祸,他不是马上批评,追究责任,而是先安慰孩子,然后帮助孩子分析事情的因果,如果下次孩子改好了,就鼓励和表扬。在父亲一言一行的影响下,孩子从小踏踏实实做事,规规矩矩做人。另一位教师则不同,什么事都力求完美,如果孩子犯了错,立即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孩子保证以后不再犯,若再犯错,处罚就更严厉。为了逃避父亲的责骂,孩子只好说谎,慢慢地变得不诚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最后竟然离家出走。所以,不同的家庭教育,造就孩子截然不同的成长轨迹。 四、父母不能溺爱孩子,应让其有是非观念,学会感恩 俗话说,孩子是自己的好。许多父母把孩子视为心肝宝贝,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飞,孩子的什么要求都满足,什么缺点都包庇。久而久之,孩子就会把它当成理所当然的事,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很自私,不知道感恩,不会关心别人。笔者认识一家人,父母特别溺爱孩子,单位、邻里只能说他家的孩子好,不能说差,否则父母就会和人翻脸。结果,等到孩子都长大了,两个老人却被儿女从屋里赶出来,没地方去。而且他们的几个儿女因为吸毒,天天找父母要钱,两个老人天天胆颤心惊,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这就是溺爱孩子造成的恶果。另外,父母平时要多和学校、教师、邻里沟通,及时掌握孩子的表现,和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共同教育孩子。总之,父母教育培养自己的孩子一定要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疼爱但不溺爱孩子,要给孩子适当的空间,教育孩子尊老爱幼,要让孩子学会感恩,注意孩子的思想动向,让孩子树立远大的理想,在家做个好孩子,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只有这样,孩子才会健康成长,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作者:彭湖斌 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中心学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林格.教育就是培养习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 [3]陈德军.父母怎样正确教育孩子[M].北京:金盾出版社,2011. 关于家庭教育的论文篇三:家庭教育存在的误区及对策 “家庭教育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由父母及家庭中的其他年长者对子女及年幼者施加的教育和影响。”①由此可见,家庭教育在人的启蒙、成长、成才中所起的作用是无法估量的,良好的家庭教育会使人终生受益。目前,家长越来越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但在教育过程中仍存在不少误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性格形成、行为举止、社会适应性等方面的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因此,如何正确实施家庭教育,进而促进子女健康成长的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1当前家庭教育存在的误区 “虽然中国人现在已经很重视家庭教育这一途径,但由于人们头脑中传统的封建意识根深蒂固,加之封闭式的应试教育的影响又特别深,所以我国目前的大部分家庭教育仍处于朴素的、自发的、随意的阶段,科学的、系统的家庭教育还很不普及。”②家庭教育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在教育观念上的误区 目前,大部分家长认识到了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性,然而在教育过程中,多数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仍然陈旧。许多父母总是将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全部给予自己的子女,认为给予孩子最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就是对子女的“爱”,而忽视了子女真正的想法和想要的东西。这种思想来源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同时也受到当今社会不正当的竞争理念的影响,因此,当今社会不自觉的形成这样一种风气,即父母总是不计成本的满足孩子的一切愿望,给孩子穿最贵的衣服,吃最好的食物、买最好的玩具,上最优的早教、幼儿园,参加最好的培训班等等。在孩子成长中总是时时刻刻关注着孩子的一言一行,深怕孩子摔倒,父母总是想当然的照顾、保护孩子,对他们抱有很大希望,期待他们无论在学习上还是 毕业 后,都能具备超强的能力,成就美满的未来。但事实上却总是事与愿违。家长操碎了心,往往为孩子付出了一切,孩子却变得越来越叛逆、逃课、早恋、以自我为中心、冷漠、追求个性自由等等。从整体的家庭教育视角来看,这样的结果是必然的,因为父母总是为子女安排好了一切,而忽视了培养他们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交友等习惯。在日常生活中不重视培养子女自强、自重、独立思考等优秀的品格,孩子很难在短时间内会有所突破。 在教育方式上的误区 “调查表明,父母教养方式对子女的心理素质、生活习惯、学习行为、各项能力等的发展有直接影响,是影响其心理健康和人生成就的重要因素。”③一是过分保护子女,近年来,大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百依百顺、有求必应,把满足孩子的一切愿望与要求当作对孩子的爱,忽视了父母自己作为家庭教育中的教育者对孩子的尊老爱幼、谦虚礼让等德行品格教育的职责;二是对子女过分干涉,很多家长总是把自己没有实现的愿望,强行寄托给孩子,没有考虑到孩子自己的需求与想法。虽然父母给予了孩子生命,但子女有自由来选择适合的生活方式和理想目标;三是鼓励孩子的报复行为,鼓励和赞赏孩子的报复性行为,极易使孩子忽视自身的错误,进而形成自私、崇尚武力等的不良品质。 在教育内容上的误区 在这充满竞争的现代社会,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更加急切,再加上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对孩子寄托了很大的期望。主要体现在对孩子的教育内容规划不够科学,家长只是凭借自己的意愿或者经验来给孩子制定计划,并没有遵循孩子的实际情况;甚至有的家长一厢情愿的进行攀比和跟风,看到别人的孩子在学什么,也要求自己的孩子去学,完全不尊重孩子的意愿,强制孩子学一些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结果造成孩子的特长没有发挥出来,也没有学好父母安排的课程。进而使孩子形成一种逆反心理,扼杀了孩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教育环境上的误区 有些家庭因为教育者自身素质比较低,家庭收入水平不高,生活环境比较差等原因,在家庭内部总是引起一系列的家庭矛盾与纠纷,家庭内部人员关系不和睦,争吵不断,忽视孩子的感受与意见,这样的生活环境,必然影响到孩子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的形成。同时,家庭 文化 氛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孩子的成长。许多家长忙于在外奔波,以为只要满足孩子物质方面的需要就可以了,不重视孩子心理方面的需要,忽视了对孩子精神上的观察和体贴,更不注重家庭中文化氛围的营造。可想而知,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孩子的心理、品德等方面的健康成长与完善一定会受到严重影响。 2家庭教育误区的原因分析 在家庭教育中,家庭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素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及教育影响。家庭教育的好坏、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一个人的健康发展。 家庭教育环境的影响 “著名心理学家丹尼什把孩子的成长生动地比喻为一棵树的生长:心里就像树根一样,虽然看不见,但却非常重要;看不见的部分关系着一棵树的高大强壮,关系着一个人的生存发展。他指出,树根的成长期是五年到十五年,十五年后才是树干与树叶的成长,一个孩子心理建设的重要成长期也是在人生的头十五年。”④由此可见,家庭对子女心理健康发展及其成长的重要性。家庭成员间关系和睦民主、互助互爱、相互理解与尊重,让孩子生活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从小耳濡目染,有助于孩子养成良好的待人待物的习惯,进而具备谦虚礼让、自强独立等优秀的品质。目前,社会的迅速发展不断地冲击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及习惯,一些家庭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矛盾冲突也层出不穷。 教育者自身水平的影响 父母作为家庭教育中的教育者对子女无论是心理还是生理的健康发展,都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家长自身要不断地学习充实自己,严格自律,为孩子树立榜样。同时营造积极健康的生活、学习氛围。如果父母待人宽厚、真诚,性格积极乐观、勇于奋斗等,他们的这些性格、品质就会在日常生活中不自觉地感染到子女,让孩子们形成健康乐观的品格;相反,如果家长自身素质比较低,总是不顾场合的发牢骚、埋怨不公,对家庭成员中的其他人言行粗俗、自私自利等,不能树立很好的形象,就会在孩子成长中无形地形成消极的心理暗示,久而久之孩子的身上也会折射出他们的影子。 对受教育者的认知具有局限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孩子与父母之间的鸿沟渐渐拉大,很多父母在教育子女方面还习惯用陈旧的教育方式。在家庭教育过程中,教育者往往认为受教育者只是是接受教育的主体,而忽视了受教育者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独立的个体。因而,家长要不断学习与沟通,摆脱陈旧的教育观念,充分地了解孩子身上的优点及特长,根据孩子的爱好与特长来规划孩子的未来,而不是一味的要求孩子按照自己安排的道路走下去。现在的孩子与父母当年享有的物质条件、所处的学校社会环境等都有着很大的差别,积极主动了解现代孩子的心理需求及生活圈,可以促进与孩子的交流沟通,从而培养孩子积极健康的心理和生活、学习方式。 3走出家庭教育误区的对策 “现在很多研究已经证明:儿童良好的性格特征、道德品质、行为习惯以及对待世界的态度看法,都是在父母平时点滴交流沟通中形成的。”⑤因此,在家庭教育中特别要做到以下几点: 营造积极、和谐的家庭环境 人的思想经验总是来源于实践,来源于人生存的环境。因此,良好的家庭氛围有益于家庭成员每一个人的健康,在温馨、和谐的家庭中,更能让孩子不自觉地学会尊老爱幼、谦虚宽容等的优秀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家长应该重视家庭环境的构建,积极营造一种和谐的人文家庭环境,不仅要重视孩子理论课的学习,还要多方面的培养孩子的气质、兴趣和能力。加强家长自身与孩子之间的沟通、理解与交流,充分满足孩子的归属感、尊重感与成就感。同时,家长也需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增强终身学习的观念,扩充和更新知识,了解孩子的心理世界和新观念,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和方法,用全新的方式来教育孩子。进而营造健康的家庭文化教育环境,给孩子的成长提供坚实的保障。 善于用赏识的教育方式 家长要不断革新旧的教育观念,看到孩子身上的优点和闪光点善于赏识孩子。在教育中并不只是在孩子犯错误时要矫正孩子的错误,同时要主动发现孩子身上的优秀品质和特点,并在现实生活中不断培养孩子的这些优秀品质和爱好。“好孩子是表扬出来的”是有心理学理论依据的。家长对孩子的评论都会影响到孩子的自我评论与发展。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孩子做了值得表扬的事情后,要善于发现并开口表扬孩子的行为。 尊重孩子,学会换位思考 父母应该理解和尊重孩子,主动与孩子沟通,在理解的前提下,相互交流观点,尊重孩子的个人想法,同时抓住时机进行正确的引导。而不是强行让子女遵循家长“设计”的道路,要明白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与自由。在日常生活中,父母要多与孩子相处,多倾听孩子的心声,多与孩子进行良好的互动,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孩子着想,关注孩子的内心感受和变化。另外,教导孩子时,说话要有“含金量”,使孩子心悦诚服的接受你的观点与建议,而不是在孩子耳旁唠唠叨叨地不停的讲,这样反而会起到反作用。也要培养孩子积极乐观的情绪,使他在今后成长中遇到困难后仍能够坚强面对。 注意观察、学会判断孩子的心理变化 父母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变化,判断孩子的心理问题。孩子的异常心理通常主要表现在情绪、行为和心理等三个方面。在情绪上主要体现为易怒、恐惧、焦虑等;在行为上往往有行为异常、注意力难以集中、离群独居等;心理上容易患自闭、抑郁等疾病。父母发现孩子在这三方面的异常时,要及早采取 措施 和行动,积极开导和合理引导。严重者采取相应的心理治疗方法,帮助孩子及早走出心理上的困境。成就其健康、快乐的一生。

众所周知诚信是立人之本,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大学生成为公民道德建设“诚信”道德 教育 的重中之重。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大学生有关诚信道德的2000字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大学生诚信道德重建的思考》

【摘要】当代绝大多数大学生都认同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当今社会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但在实际生活中,大学生失信的现象比比皆是,令人堪忧,大学生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主力军,他们的诚信道德状况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兴旺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将从分析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入手,探索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社会、学校和家庭紧密配合的三位一体教育机制,使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逐渐成为大学生的自觉。

【关键词】大学生;诚信;道德;思考

1大学生诚信道德缺失的主要表现

高校学生诚信的整体状况是积极向上、稳定发展的。但是,在社会的变革过程中,由于利益格局不断变更,利益关系不断调整,社会趋利性影响进入大学校园,使尚不完全固化和坚实的大学生的诚信体系受到冲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通过对大学生的问卷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大学生能恪守诚信道德,但也有部分学生在某些方面存在着诚信道德的缺失,其主要表现为:考试作弊,屡禁不止;剽窃成风,蒙混过关;求职履厉,泡沫重重;助学贷款,羞涩尴尬;不守信用,背信违约等。

2大学生诚信道德缺失的原因

社会大环境对大学生诚信道德的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双刃性凸显,一方面它有助于人们形成竞争、效率、公平、创新等意识;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趋利性,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也使人们滋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倾向,急功近利、唯利是图、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等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弄虚作假,坑蒙拐成为社会公害。受市场经济影响至深的高等教育和大学生群体不可避免地陷入这个漩涡中,社会诚信意识的弱化和缺失对大学生诚信道德的养成造成了不良影响,这是导致大学生对诚信意识背离的一个重要原因。

诚信法律制度和机制尚不健全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诚信的基础首先是法律,因而完善社会的法律体系是我们营造和保护讲诚信的社会环境的首要任务。中国目前的现状是法律的地位和尊严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制度尚不完善;社会诚信的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尚未形成。主要体现在:其一,没有制定信用激励和惩罚制度。守信用者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失信者未受到严厉制裁。在不少情况下却是守信者失利,失信者得利。其二,在判决执行上软弱无力,判决执行率低。法律作为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最高维护者,在处理违约赖账行为时显得苍白无力。债权人为追索到期债务,往往要通过诉讼方式追索债务,而采用这种方式的成本费用越来越高,不要说因种种原因败诉,即使是胜诉了,真正能够执行裁决的也很少,这使债权人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失信者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客观上助长了诚信缺失现象的泛滥。有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不高,处于人生成长阶段,在涉及个人利益时,难免会走上不诚信之路,这是大学生诚信意识缺失的制度体制原因。

高校诚信教育体系不完善

无论在教育理念、教育投入、 文化 建设,还是学生管理等方面,都很少考虑诚信教育的必要性,对诚信教育没有予以足够重视。从诚信教育内容看,一些高校为了扩大招生和就业,高度重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学,而思想道德教育包括诚信教育相对弱化,从教学计划到课程设置、课时安排都与专业课无法比拟。从诚信教育机制看,很多学校没有建立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及诚信档案,许多学校口头重视,行动轻视,从学生管理、教学到服务没有形成诚信育人的环境,使诚信失去了文化传承的最佳途径,有大约54%的同学认为学好专业知识比诚信道德更实惠。

家庭教育 的影响

家庭也是诚信道德教育的环境之一,家庭环境及家长的言行对学生诚信道德的养长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当前中国教育无论是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仍然未走出应试教育弊端,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考上名校、重点大学可谓不遗余力,把孩子的时间安排得满满的,除了文化课恶补之外,一些家长又走到了教育的另一个极端,认为把孩子的琴棋书画等特长培养好,就是提高了他们的个人素质,结果,忽略了素质教育中的道德、健全人格的培养。导致新生代大学生过度关注自我,在校期间除了学习学科知识,就是考各种技能证,当涉及个人前途和利益时他们往往会放弃诚信道德。

3加强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的对策

构建道德约束和法律强制有机结合的诚信建设社会环境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环境决定人,反过来人对环境又具有反作用。环境只有与我们的教育目标相一致,才能在育人中发挥作用。要形成良好的诚信建设社会环境。

首先,要加大对诚信的宣传力度,发挥社会舆论在大学生诚信道德建设中的引导、评价、监督作用。一方面,大力报道和宣传诚信人和事,使诚信的正能量在全社会充分释放,使诚实守信成为社会风尚;另一方面,加大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大失信行为的风险成本,从而,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光荣,背信弃义可耻的社会氛围。

其次,完善社会诚信法规的建设。市场经济既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律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信用建设的保障。诚信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诚信建设不仅是道德建设问题,也是社会管理问题。诚信缺失的解决之策根本上需要加强法治保障。一方面,要抓紧制定社会信用管理法律法规,完善社会诚信行为规范。理顺社会信用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强社会信用管理,强化对守信者的鼓励和对失信者的惩戒。另一方面,诚信制度建设还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法律实施不到位也有直接关系。没有法律的有效实施,诚信体系也难以真正建立。通过上述努力,让大学生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形成守信意识,践行守信行为。

完善学校诚信教育机制

更新诚信道德教育理念,增强诚信道德意识。诚信道德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学校作为诚信道德教育的主体,应该把对大学生的诚信道德教育寓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把发展学生的诚信道德素质纳人高校教育目标的完整体系之中,以建立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诚信道德教育体系。

(1)把诚信教育作为高校教学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两课”阵地,结合时代的特点和需要,把诚信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体系,加强规划、统筹管理,并融入到学校教学和管理各个环节,通过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诚信承诺”万人签名活动、网上“诚信论坛”、“诚信你我他”征文及专题 报告 等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在全校营造“人人讲诚信”的教育氛围,让学生真正了解诚信对个人及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到诚信乃安身立命之本。

(2)建立约束与激励机制。一方面要有诚信的约束机制,让学生诚信有章可循,违背诚信有章可罚,提高学生失信行为的风险成本;另一方面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学校对学生诚信行为选择进行精神褒奖和物质奖励的机制,学生因其诚信的行为选择而获得心理坦然和精神满足,这样学生会更加追奉诚信。

(3)建立大学生个人诚信档案。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基本经历、奖惩情况、学杂费缴纳、助学贷款、学习情况、 社会实践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及违纪情况的诚信记录,并将其与奖学金、助学金、干部选拔、组织发展、就业推荐等环节联系起来,使这份诚信档案成为大学生走向社会的第二张身份证。是其道德信誉的保证,也是社会录用人才的道德“通行证”。形成人人学诚信、处处讲诚信、事事守诚信的浓厚氛围。

尊重大学生在诚信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苏霍姆林斯基说:“没有自我教育就没有真正的教育”。大学生是诚信教育的主体,诚信教育是否见效,归根结底依赖于被教育对象的自我教育。因此,在诚信教育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人格,指导大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强化是自我教育的一种表现,具体包括自我命令、自我检查、自我奖励、自我惩罚等,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对诚信道德的认知能力及选择与评价能力,培养道德自主和道德自律意识,使他们自觉主动的践行诚信,实现他律向自律的转化。

营造诚信教育的家庭文化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诚信品德 对子 女影响很大。任何一个道德主体都离不开家庭道德环境的熏陶,因此要重视家庭伦理建设和家庭诚信道德环境建设,从而为道德主体诚信品性的养成创造良好的家庭道德环境。中国家长需要焦虑的事情,不是我们给孩子花了多少钱,而是花了多少时间,去认识、管教、支持孩子,使孩子成为身体健康,人格健全的社会公民。因此,家长应充分重视自身言行、道德习惯、家庭氛围等对子女所起的潜移默化的作用。作为家长一方面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身体力行,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培养正确的家庭诚信教育观念和意识,用科学的 方法 教育孩子做人做事,当出现负面行为时及时纠正,给孩子树立一个诚信的榜样。另一方面,针对孩子在校期间发生考试作弊等不诚信行为,不愿告之家长的情况,家长还应主动用书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全面关心孩子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人际关系等状况,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优化诚信道德教育的文化氛围,努力形成学校诚信教育和家庭诚信教育目标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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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建娥.高校学生诚信缺失刍议[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3]张建华,肖艳玲,李丽萍.大学生诚信教育研究[J].科技和产业,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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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毕胜.浅谈当代大学生诚信意识的缺失及其对策[J].科技信息,2010(26).

《强化社会道德因素对大学生诚信品格形成的作用》

摘要:诚信品格是“人的社会特质”,是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道德内化的产物。这就预示大学生诚信品格的形成,需要整合以不同方式作用于个体的各种社会道德因素:即通过强化大学生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发挥亚文化的暗示与模仿功能、促进大学生道德荣誉的印象整饰、以及淳化社会风气,从而为大学生诚信教育营造出良好的道德氛围。

关键词:大学生;诚信品格;社会道德因素

诚信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人之为人的最重要的品德。当代大学生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要完成时代和社会赋予的历史使命,就必须要成为具有诚信品格的人。大学生诚信品格的形成固然离不开学校教育和自身的修养,但同时也与其所生活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故本文试图通过探讨社会道德期待、亚文化、道德荣誉、社会道德风气等因素对大学生诚信品格形成的作用与影响,揭示大学生诚信品格形成的社会心理机制,为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的有效开展探寻新的路径。

一、强化大学生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

社会道德期待即社会对个体的角色期望,旨在向个体提示合理的道德规范,表明什么是受到群体赞同或谴责的行为。社会道德期待通常以一种潜在的、间接的方式影响主体的思想和行为,因此,对于个体而言,它既是人们行为选择的判断标准,也是一种潜在的道德教育力量。社会对大学生在诚信方面的道德期待,不仅包括在家庭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有关诚信的一般原则和规范,如“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自尊自爱,自省自律”,还包括学术方面的道德要求,即“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等。毋庸置疑,这些社会道德期待对于培养大学生诚信人格具有引导和促进的作用。

然而,大学生是否能将社会道德期待内化为自身的道德意识和行为,还与他们的自我意识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心理学的研究表明,自我意识是个体道德品质形成的内在心理基础。由于自我意识中蕴含着深刻的自我要求、自我体验、 自我评价 的意义,因此,一个人的自我意识越强,其道德的责任感与义务感就越强,克制本能的欲望与冲动的能力也就越强。作为道德意识之一的诚信意识,说到底是一种道德的义务感、责任感,它直接发生于人的自我意识之中。也就是说,没有自我意识的确立与发展,诚信意识是很难产生的。所以,培养大学生诚信意识需要不断强化其对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

1.注重发挥社会道德期待的强化功能。在现实生活中,要善于将社会道德期待与大众传媒、制度、榜样等结合起来,形成舆论强化、制度强化、榜样强化,以促使大学生对社会道德的认同与遵从。其一,利用大众传媒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和吸引力强的优势,通过讲述人们身边的诚信 故事 或评论刚刚发生的造假事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从而有效地强化大学生对诚信道德规则的认同。其二、将社会道德期待与奖惩制度相结合,通过奖励对诚信行为给予正强化,通过惩罚对失信行为施以负强化,增强大学生的诚信道德信念,在日后的生活中养成诚信待人、诚信处事、诚信学习的良好习惯。其三、将社会道德期待与榜样人物相结合,通过榜样人物的示范效应,将抽象的社会道德期待具体化、人格化,使大学生从中受到感染和教育,强化他们对社会道德期待的自我意识。

2.积极引导大学生进行道德反省。“道德反省,指道德主体对自身道德过失的追悔和觉醒”,“是由是非观、羞愧感和责任心等心理要素和相关的生理基础构成的一种特殊的道德活动结构。”道德反省以自我意识为核心,通过自我检讨、自我反思、自我悔改,实现自我超越和人格的完善。大学生诚信人格的形成,不但需要学校开展诚信教育使其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及其相关的规范要求,更为重要的是引导其对自己的失信行为进行深刻的反省,促使其产生羞愧感和内心的自责,并激励其在社会化过程中将诚信道德要求内化为自身的道德信念,自觉地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公民。

二、发挥亚文化的暗示与模仿功能

“亚文化亦称‘副文化’、‘小群体’文化。在某些方面有别于整体文化的地区文化或群体文化,既具有整体文化的基本特征,又具有其独特性,社会越复杂,亚文化越多。”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有其自身的校园亚文化。大学生的校园亚文化,除了与主流文化存在微妙的互动关系外,还表现为对于主流文化既抗拒、反叛,又依附、承认的双重特质。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期,由于社会价值观念的嬗变、社会多元文化的存在等,一些不良的亚文化趁虚而入,对大学生形成不良的影响。例如,随着高校出现的学术造假、作业抄袭、考试作弊等现象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大学生由漠视转而认可甚至参与其中的亚文化氛围,造成对大学生诚信信念的消解。对此,不能忽视当前校园文化中的亚文化的负面影响,同时还要努力挖掘亚文化特有的功能,发挥它对大学生诚信建设的积极作用。

1.重视亚文化的暗示功能。人具有接受暗示的习性。社会心理学家库利认为,暗示“是指以相对机械的即反射的方式起作用的一种影响。它不涉及大脑的选择或意志的更高级的活动。”社会生活中对个体的道德影响无处不在,亚文化中的诚信暗示往往隐含了社会群体的道德价值取向。大学生同伴群体的亚文化,常常会以一种建议性、帮助性、温和性的诱导和暗示,向主体提供社会倡导的道德原则和行为类型。同伴群体亚文化,虽然不如法规那样对主体具有强制性的约束,但它在维护诚信方面却发挥着强大的功能。如果校园亚文化推崇的是诚实守信的道德价值,个别大学生一旦做出失信欺诈的行为,就会遭受同伴群体的议论、谴责、排斥乃至唾弃;失信学生在失去同伴群体的尊重后,不仅会产生懊悔、改正的道德心理,而且也会对其他同学产生警示的暗示作用;相反,如果大学校园中严重的学术失信现象或考试作弊未受到严厉的处罚,这种发生在大学生身边鲜活的失信事例就会对个体产生消极的暗示作用,一些同学就会将之视为一种社会认可的潜规则予以接受,甚至如法炮制。因此,学校应当注重营造诚信的亚文化氛围,发挥同伴群体亚文化的道德暗示作用,促进大学生诚实守信品德的形成。

2.发挥亚文化的道德模仿功能。道德的社会传播与培育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人际影响来实现的,而模仿是人际影响的重要方式。所谓模仿,“是在没有外界控制的条件下,个体受到他人行为的刺激影响,依照他人行为,使自己的行为与之相同或相似。”模仿是人们具有的一种社会学习能力,也是人的社会化的重要环节。道德模仿是通过对道德榜样的行为仿效、内心产生道德情感共鸣、直至产生道德认同。换言之,道德模仿是人们的一种特殊的道德学习活动,是主体自觉地仿效他人的道德行为、做出与之相同或相似的道德行为的活动过程。道德模仿在人的道德社会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它的“复制”作用使道德规范为大多数人所自觉遵从。

3.大学生的道德模仿需要教育者给予积极的引导。在大学生的道德模仿中,教育者的引导主要表现为:其一,为他们提供与其具有相似性的模仿对象。大学生如果受到典型诚信事件和诚信榜样人物的感染,就会增强对诚信观念的认同,进而产生积极的模仿行为。其二,引导他们对模仿对象的内在本质、行为的价值进行深入的探究和理解。这样大学生基于对诚信价值的认同而做出的模仿行为,就不再是“复制”式的,而是发自其内心的、主动外化的结果。其三,引导他们在模仿中进行体验,从情感上深化对模仿对象道德品德的尊崇,并把握时机,适时强化他们的诚信模仿行为。其四,创设、营造有利于诚信道德模仿行为发生的良好环境。诚信模仿行为是个体主动对周围环境做出选择的过程,通常情况下,当社会对个体寄予的诚信期望和施加的暗示与个体的价值取向相近或相似时,就易于激发个体的道德情感,使之受到道德感染,从而促发个体在相似事件中的诚信模仿行为。

三、促进大学生道德荣誉的印象整饰

道德荣誉是人们履行道德义务之后所得到的褒奖和赞许。它包括内外两方面:一是社会舆论给予的肯定和赞许;二是由于得到了社会舆论的认可和嘉许,行为者在道德情感上产生的自我满足感和自豪感。道德荣誉作为社会舆论的特殊形式,对人们的道德行为选择具有特殊的作用:一方面,道德荣誉所具有的某种权威性促使人趋善避恶,求荣免耻;另一方面,道德荣誉采取的是正面肯定形式,更能激励人们去积极向善。所以,道德荣誉感既是人们积极履行道德义务的内在动力,同时也是人们关注道德印象整饰的驱动力。

道德印象源于对社会现象的感知。具体到诚信印象,则与社会的诚信现象密切相关。诚信现象是主体形成诚信印象的知觉对象或材料。诚信现象的类型可分为观念性和实例性两种。观念性的诚信现象主要来自社会历史文献记载的各种诚信道德 事迹 、人物传记中的诚信事件、传统道德习俗,它是社会诚信氛围的文化基础,它常常通过戏剧传诵、习俗沿革、专门教育等对主体认知发生作用。但观念性的诚信现象由于与主体的切身经历没有发生直接的关系,它对于个体诚信观念形成的作用是潜在的、间接的或相对虚弱的。实例性诚信现象主要来自于个人的社会道德实践,即人们亲自参与或感知到的诚信事件。相对于观念性诚信现象,实例性诚信现象更容易或更能有效地刺激个体的感官、引发思维、加深印象。如高校开展的考前签署“诚信考试 承诺书 ”的活动;参加诚信教育讲座、论坛活动;观看以“诚信”为主题的话剧、文艺演出等等。不论是诚信事件的当事人还是见证者,实例性诚信现象都会不同程度、不同形式(比如换位思考)地对主体产生更强烈的刺激,与主体的利益取舍、道德选择发生关联,进而引发主体的道德思考和判断,形成共鸣。因此,实例性诚信现象对主体诚信印象的形成作用是相对直观的、有效的、甚至是长久的。

道德荣誉对于主体诚信印象整饰具有积极的作用。在民族性的研究中,中国人所具“面子”的人格特质,已成为共识;而心理学研究成果也表明,许多人不同程度地具有有意控制他人对自己形成良好印象的“印象整饰”的倾向性。可见,这种注重他人对自己形象的“印象整饰”与中国人顾及“脸面”的社会心理特征,具有较高的吻合性和相互强化性,也就是说,中国人的面子文化强化了人们的“印象整饰”的心理诉求或人们的“印象整饰”心理强化了中国人的面子文化。由于“脸面”与一个人的诚信道德及其名声息息相关,因此,人们为了自己或家人的“颜面”,常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维护自己诚信的道德信誉和形象。如有的学生考试作弊被抓后,并不害怕因此取消成绩,而是在乎广而告之的全院或全校的通报批评或处分,因为他们要维护自己在老师、同学等熟人面前的形象,毕竟考试作弊是不光彩的丢人事情。还有的同学在行后,并不害怕被陌生人揭穿,但害怕被亲朋好友戳脊梁骨的责斥。显然,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需要将中国的“面子文化”与道德荣誉加以整合,运用“面子的威力”和道德荣誉的激励功能,促使大学生诚实做事、诚信做人。

四、淳化社会道德风气

社会风气,古人称之为“风俗”。在当代社会的语境下,社会风气是指受水土自然环境的影响和由社会经济、政治、伦理道德的习染而形成的人们趋同一致的价值取向、行为方式、思维模式及生活习惯。可见,社会风气中的观念、行为和德行,是一种已经为许多人甚或大多数人所默认、所遵循的行为方式,是多年积累、习染成俗的一种惯例。“不令而自行,不禁而自止”就是社会风气的最主要的特征和功能。风气有好坏之别,良好的社会风气负载的是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而不良的社会风气负载的是颠倒的价值观念和扭曲的行为准则。因此,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我们一定要教育好我们的后一代,一定要从各方面采取有效 措施 ,搞好我们的社会风气,打击那些严重败坏社会风气的恶劣行为。”他还说“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必须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件抓起”。

1.官德对社会风气具有引领性。我国古代思想家,非常重视官德在社会道德教化中的积极作用。孔子曰:“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他还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在孔子看来,为政者的行为和作风对社会大众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和导向功能。众所周知,中国传统“德治”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强调“德化”。为政讲信不仅是取信于民的需要,也是社会诚信教育的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带头讲信、守信的以身作则的实际行动是最好的诚信教育,对大学生诚信品格的形成具有示范作用。

2.赏罚分明的社会机制对社会风气具有保障性。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要遏制诚信缺失之风的蔓延,一方面必须要建立惩恶扬善的道德机制,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治力度,提高失信者的法律和经济成本,即让失信者名誉扫地、经济受损,得不偿失,清除失信投机获利的文化土壤;另一方面,加大对诚实守信者的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力度,建立诚实守信的利益保障制度,激发人们诚信的道德欲望,从而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正气。

3.社会舆论对社会风气具有导向性。社会舆论对个体诚信具有定向和强化的作用。社会舆论对诚信行为的褒奖和对非诚信行为的谴责,不仅向大众明示了诚信道德价值原则和倡导的行为类型,而且其形成的褒善抑恶的舆论氛围,会以其显著的倾向性形成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敦促个体践行诚信道德。具而言之,社会舆论对诚信品行进行的褒扬、奖励和宣传,会增强人们诚实守信的道德认同感,而社会舆论对欺诈失信行为予以批评、抨击和呼吁道义上的惩罚,对失信者会起到控制、矫正的作用。可见,社会舆论形成的诚信“道德场”对扭转不良的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作用。

婚姻与家庭论文参考文献

好的,给你弄了一篇,不能出版哦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问题简析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分割是与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相应产生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量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复杂、牵扯的利益越来越广泛,所以认定和处理也越来越困难。因此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问题越来越重要,处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甚至于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风貌。因此,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作为离婚的重点倍受关注。一、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有夫妻法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这种规定一方面强调了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另一方面,又尊重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意思自治。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处理判决。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必须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准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正确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前提。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类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约定的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分割的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有的财产应当首先分家析产,分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然后夫妻双方再对此加以分割。对于夫妻个人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独自所有不作为分割对象。二、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基本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也应平等的承担清偿责任。理解这一原则,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于这些财产,不问其来源,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其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益决不意味着鼓励搞绝对平均主义。其三,夫妻双方在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的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共同债务的承担。(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婚姻法更为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这是由于父母的离婚会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这一原则意味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规定了过错离婚的法律后果,即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在照顾的程度上,应根据有过错一方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照顾”只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基本生活。(四)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扶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方,等等。这要求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要严肃执法,实事求是,既要考虑案件的事实又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而体现我国法律的公正和严肃。(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婚姻法是私法,该原则即是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反映。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三、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方法(一)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原则分割方法原则的分割方法,是指离婚财产分割的一般方法,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基本方法。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原则方法,是均等分割,辅之以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的适当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我国司法实务一贯坚持的方法,即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后,一分为二,平均分成两份。它的依据是婚姻法第17条第2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民法通则第78条规定。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并不是绝对的,如果一律均等分割,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公平的后果。为此,在坚持均等分割的原则之下,允许在一些条件下适当地有所差别。夫妻一方在生产、生活上有特别的需要,或者财产来源有特别的情况除外。在分割形式上,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形式: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双方对变卖所得价金进行分割后各自取得价金。价金分割是在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3.价格补偿,即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一半价格的补偿,取得价金。(二)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方法是对各种具体的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割的办法。对于这些具体的分割方法,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本文主要就以下几种情况说明:1. 关于房屋的分割。房屋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时是最有价值的财产,有关离婚案件中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审判实践中比较突出且比较棘手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还涉及到家庭其他成员,以及房屋产权等诸多因素。因而,解决好离婚后的住房问题,是保障离婚自由,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需要。解决离婚后的住房问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保护房屋产权;(3)优先照顾抚养子女、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4)坚持调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5)照顾无过错一方。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在处理住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3)对双方居住房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房屋,离婚时仍判归该方所有。(4)对已经房改的公房房产的认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市场价或成本价购买商品住房,该住房产权属全部产权,分割财产时可以就该产权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分割部分产权的住房时,应该明确个人和国家在全部产权中的比例,先析出个人产权部分,然后才进行分割。2. 关于投资性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 之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3.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条规定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对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此在离婚时,影保护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女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中享有的权益。2003年3月1日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4.关于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问题。依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涉及到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参考文献:[1]杨立新、秦秀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释义与适用》,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2]曹诗权:《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3]巫昌祯:《婚姻与继承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4]蔡华富:《夫妻财产纠纷解析》,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5]余卫明:《民法学》,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论文框架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介绍

简要地总结论文主题,说明为什么这个主题有价值,也许还可以概述一下你的主要结果。

2、背景信息(可选)

简短地介绍背景信息是必要的,特别是当你的论文涉及两个或多个传统领域时。

3、新技术回顾

这部分回顾了与论文相关的研究现状。

4、研究问题或问题陈述

工程论文倾向于提到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其他学科则是用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来表述。在这两种情况下,有三个主要部分:

5、描述你如何解决问题或回答问题

论文的这一部分形式更加自由,可以有一个或几个部分和子部分。

6、结论

结论部分通常涵盖三件事,并且每一件事都应该有一个单独的小节:

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的列表与第3部分中给出的技术现状综述紧密相关。所有的参考文献都必须在论文正文中提及。参考书目可能包括论文中没有直接引用的作品。

8、附录

一般来说,太过具体的材料不适合在论文主体中出现,但可供考官仔细阅读,以充分说服他们。

古代(先秦——1840年)近代(1840——1911年)现代(1911年——1949年)当代(1949——1979——现在)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结果1 试论我国的同性恋立法 沈赵 理论观察 2007/022 同性恋者如何维护权益——访婚姻法专家杨大文教授 江淮法治 2006/103 中国对同性恋以及同性婚姻立法的必要性和思路 何东平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 2006/024 各国(地区)同性恋立法与司法概况 刘国生 法律与医学杂志 2005/045 同性恋:在伦理与法律边缘游荡 水木 政府法制 2005/226 施瓦辛格再否同性恋婚姻法 法律与生活 2005/207 妻子向同性恋丈夫索赔 文健 法律与生活 2004/058 欧洲同性恋立法动态的比较考察 M·克斯特尔 比较法研究 2004/029 宣扬同性恋是媒体的失职 严平 新闻三昧 2003/10<<<<<<<<<<<<<<<>>>>>>>>>>>>>>>>>>>>>>><<<<<<<<<贴上一篇供参考另外在我帮你存了两篇PDF格式供参考<<<<<<<<<<<<<<<<<<<<<<<<<<<>>>>>>>>>>>>>>>>>>>>>>试论我国的同性恋立法沈 赵( )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 南京 210097[摘 要]在国外, 伴随着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开展, 不少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用法律明确了同性恋者的权利和地位。针对我国同性恋者权益受侵害, 同时又带来社会危害的现状, 笔者主要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方面来论证为同性恋者立法, 用法律来约束他们的权利对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关键词]同性恋; 必要性; 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 920. 0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1009- 2234 2007 02- 0079- 02D A一、同性恋在历史上的社会地位同性恋作为一种游离于主流文化之外的亚文化现象,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曾存在过: 古埃及人曾把喜好男色看得很正常; 古希腊人认为同性恋与武德、理智、审美及道德等方面的某些美好品质相联系, 因而特别推崇; 我( )国远在商代就有“比顽童”的说法, 还有“分桃而食”春秋 、“龙阳君”战国 、“断袖”汉 等历史人物和故事的记载。虽然同性恋现象从古至今都客观存在着, 但在人类数千年的历史上, 其社会地位却经过了复杂的变迁。总体说来, 人们对同性恋的认识经历了三次转变 :第一次转变使得同性恋从宗教意义上的罪人和法律上的罪犯转变为病人。根据《圣经》中的“原罪说”: 同性恋是一种罪恶, 它违反了婚姻是两性的结合、违反了生育和繁衍的原则, 因而它应当受到歧视和惩处。早在公元4 世纪, 罗马成文法就明确规定同姓恋是违法行为, 有些国家还规定同性恋者要受到长期监禁和苦役, 甚至要用火刑、绞刑等方法处死。著名的神学、法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也认为同性恋是“违反天性”的行为, 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至此之后, 随着基督教成为欧洲各国的国教, 同性恋行为便被普遍地列为犯罪。直到19 世纪, 西方发达国家的精神病研究人员才把“同性恋”归类为疾病, 认为它其实是一种性心理障碍。“同性恋” 这一术语也是在Homosexuality这个时期 1869 由德国医生 正式提出。Benkert第二次转变是从认为同性恋是身体或心灵的病态, 转变为认为它不是病, 只不过是一种异于常人的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个人倾向。早在1948 年, 美国金赛博士的《男性性行为研究》报告中, 他就对同性恋病理化的观点提出了质疑; 50 年代初, 人类学家克利夫兰·福特和弗兰克·比齐在通过对跨文化人类行为的研究后, 得出结论:“同性恋和异性恋都是文化训练的产物, 人类原始的模糊状态中包含了同性恋和异性恋两种性倾向能力……将它视为与异性恋并行的正常的行为方式” ; 1973 年, 美国精神病学会率先作出了将同性恋剔除疾病分类的决定; 1994 年, 世界卫生组织也将同性恋从“ - 10 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名单上ICD删除; 2001 年4 月, 在第三版《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中, 我国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至此,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完成了“同性恋非病理化”最为关键的一步。第三次转变即是随着同性恋解放运动的发展和在许多国家合法地位的获得, 人们认为它不过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而已。遗憾的是: 这一转变在我国还未实现。二、为“同性恋者”立法的必要性一 社会现状根据1991 年至1992 年上海中医院和一些香港学者在上海对2190 例大学生的调查发现, 男女大学生有过同性恋行为的分别占男女大学生总数的8. 3%、9. 2%。 李银河博士也曾根据国内外的权威调查推测出: 在中国, 同性恋者有3900 万至5200 万左右。 2004 年12 月, 中国卫生部门的一项研究调查显示: 处于性活跃期的中国男性同性恋者, 约占男性人群的百分之二至四, 以此估算, 中国约有五百万至一千万男性同性恋者。这些数据表明: 在中国社会确实存在着一定比例的同性恋者, 而且, 随着社会的发展, 这个比例已呈现出上升趋势。一般认为, 同性恋者可能造成的危害表现为: 1 同性恋者的性行为通常较为混乱, 性对象多变, 容易感染各种性传播疾病 包括艾滋病 ; 2 在现有主流文化下, 同性恋者大多具有道德罪感, 其心理压力大, 承受能力不佳, 一旦遇到一些情感问题, 容易表现出一些失控行为, 如自杀、自伤、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 3 一些同性恋者为了满足自身欲望, 会采取欺、利诱乃至暴力、胁迫等手段, 严重侵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4 一些同性恋者在公共场所 包括监动教养场所等 公然进行同性恋行为, 同性恋者卖淫活动在一些地区屡禁不止, 这些都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5 同性恋本身给自己及其家属带来很大的精神痛苦, 同性恋者所缔结的婚姻则更为不幸。因而, 从法律上关注这类特殊群体, 不仅对其本人, 对其家庭, 而且对全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二 法理依据1. 平等地关怀与尊重德沃金在其名著《认真地对待权利》一书中写道:“政府不仅要关怀和尊重人民, 而且要平等地关怀和尊重。这就意味着政府绝不能以某些公民更值得关心而有权获得更多的理由来分配各种利益或机会; 绝不能以某团体中某些公民〔6〕的美好生活概念比他人优越或高贵而限制自由。” 据此,针对社会上同性恋者受侵害、受歧视的现象, 政府应当通过( )权力行为 尤其是立法行为 来赋予同性恋者与普通人同样( )的权利, 不能因为同性恋者关于美好生活的概念 性取向不符合一般人的评判标准就去限制其权利。然而, 个人利益与社会中大多数人的利益即一般利益并非总是一致的, 一般利益的强大, 足以使个人权利的要求落空。因此, 在判断个人究竟是否有权利的问题上, 德沃金又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表述:“在对个人希望有或希望做的事情上, 集体目标已不足以成为否认的理由时, 或对个人所加的损失或伤害上, 集体目标也不足以成为支持的理由时, 个〔7〕人就有权利。” 根据李银河教授的调查, 人们不接受“同性恋”的理由无非就是觉得恶心, 觉得这种现象不符合普遍的( )道德标准 虽然同性恋与道德无关 。然而, 我们也不得不承认, 同性恋爱、结婚并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 更不会造成社会风气的道德沦丧。所以,“集体( )目标”所谓的不符合道德标准 也不足以成为否认同性恋者权利的理由。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如一个人的所作所为不会影响他人的自由, 那么他便享有这个权利。大多数人的喜恶不能作为否认个人权利的唯一立法依据……要认真看待少数人的权利; 只要少数人的同性恋行为不有伤风化或损害社会秩序, 就应予以宽容与保护, 不诉诸刑法,〔8〕舆论上也不予谴责, 生活上不加歧视。”2. 法不禁止即自由“法不禁止即自由”原则是在古希腊的政治准则中最早得以表达。古希腊人把“法律之下的自由”视为城邦的基本要素, 并从道德的角度加以奉扬。所谓“法律之下的自由”就蕴含着“法不禁止即自由”的要义。霍布斯在《利维坦》中认为, 某些自由是依法律无明文规定而存在的, 人们可自酌而行之; 英国哲学家密尔在《论自由》中也规定了人类自由的( ) ( )三个领域:“ 1 良心的自由, 思想的自由。 2 生活方式的选择自由, 它‘要求趣味和志趣的自由; 要求有自由订自己生活计划以顺应自己的性格; 要求有自由照自己所喜欢的去( )做, 当然也不规避会随来的后果。’3 个人相互间联合的自〔9〕由。” 目前, 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同性恋行为加以禁止, 从法理的角度来说, 既然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同性恋爱、结婚又属于公民私权利的范畴, 那么法律就应当对此给予宽容、国家权力也不应当不当干涉。诚然, 法律不禁止的行为, 并非都具有积极的功利意义; 有些法律不禁止的行为还可能导致消极的后果。但是,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 有利必有弊, 当利弊发生抗衡时,立法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两利相权取其重”, 针对其中的弊端, 法律也只能尽可能地采取措施予以避免。三、立法的可行性分析及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的转变, 同性恋者的法制环境会越来越好:首先, 2001 年4 月中华医学会精神科分会颁布了《中国( )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以下称《标准》, 其中的同性恋者已不再归类为精神病人, 这虽然比美国晚了 28年, 但毕竟是一种进步。《标准》的颁布不仅显示了我国对同性恋有了更为科学的认知, 而且也为我国的司法实践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支持。其次, 中国的立法通常会比较、考察国外法学界的做法。目前,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对同性婚姻等问题做出了规定: 荷兰《家庭伴侣法》规定, 登记的同性伴侣将会和婚姻中的夫妻双方一样, 在退休金、社会安全保障、继承和扶养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 德国的《生活伴侣登记法》规定, 同性伴侣也可以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为“生活伴侣”, 其社会和法律地位与传统的异性婚姻类似; 芬兰的法律规定, 登记注册的同性伴侣可获得部分同合法异性夫妻同等的权利义务关系。从严格意义上讲, 目前只有在荷兰和比利时承认同性婚姻, 其他很多国家只是赋予同性伴侣不同程度的权利, 虽然有些国家的规定已与异性婚姻伴侣的权利十分接近, 但并没有使用“婚姻”这一概念。李银河教授针对同性婚姻的这一问题曾提出过两个方案: 一是修改婚姻法的个别字句。凡是出现“夫妻”两个字的时候就改成“配偶”, 第一次出现( )配偶这个词的时候加一个括弧 性别不论 。另一个方案是搞专门的同性婚姻法案。相比较而言, 笔者认为, 第二个方案更具有合理性:首先, 人类社会从古至今, 都是在男女结合的婚姻制度下繁衍, 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这一概念逐渐淡化了宗教色彩, 但是, 世界各国无论信仰如何, 都没有改变一男一女结合的婚姻定义。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国家而言, 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还不能接受同性婚姻这一现象, 如果国家强制用一部《婚姻法》来同时调整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 势必导致绝大多数人的抵制。所以, 从我国的文化土壤出发, 在大多数人还未接受同性恋现象之前, 不宜用婚姻法来调整同性伴侣之间的关系。其次,《婚姻法》中的某些权利义务也是不宜赋予同性伴侣的, 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有关“收养子女”的规定。笔者认为, 同性家庭对子女的成长极为不利。曾有研究结果表明: 同性恋者主要受童年环境、青春期经历、环境因素等方面的影响而造成性取向出现偏差。长期与同性恋者亲密相处的子女, 其身体、情绪必将受到严重影响, 这些子女甚至会认为同性恋是很正常的现象, 久而久之, 这些本不该具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便成为又一批同性恋者。此外, 在目前的社会背景下, 由于主流文化对同性恋仍然持排斥态度, 而这种排斥或多或少地会影响到子女, 使这些子女在受教育、就业等方面受到歧视。这些歧视对子女自身而言, 将会造成其人生观、价值观的扭曲, 对社会而言, 便造成了犯罪、社会秩序混乱的根源之一。综上所述, 国家应权衡各方面的利弊关系, 本着对“同性恋者的权益”采取“不歧视更不提倡”的态度, 制定专门的《反歧视法》, 其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第一, 明确《婚姻法》中的有关规定不适用于同性伴侣之间, 除非《反歧视法》有明确规定; 至于同性婚姻, 该法也应设置专门的“婚姻篇”, 规定同性伴侣在结婚、离婚、财产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 设置专门的“人格篇”, 明确规定同性恋者的人格不受歧视、个人隐私受保护等权利, 具体地来说, 也即同性恋者有权同普通人一样, 公平地获得学习、劳动就业、参加社会活动等权利。禁止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以任何方式对同性恋者进行侮辱; 各类传播媒体不得恶意披露某同性恋者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该同性恋者的资料; 第三, 由于同性恋毕竟不是婚恋关系的常态, 所以, 从人类繁衍、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 国家应在此法中设置专门的“防治篇”, 明确规定对于自愿治疗的同性恋者, 有关卫生部门应给予一定的优惠; 有关单位特别是学校、军队、监管场所等也应加强防治、宣传措施, 从源头上尽可能减少同性恋者的人数。至于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同性性犯罪无法可依的情况, 立法机关应出台相应的刑法解释。对于此,《反歧视法》没有必要设置专门的一篇来调整, 原因在于该法仅是规定同性恋者的民事权利义务, 并不涉及刑罚领域, 而且如果在该法中规定刑事责任, 势必削弱刑罚的统一性和威慑性。[参 考 文 献]〔1〕李慧波. 国外同性恋者生存状态和法律地位〔〕. 电J( )脑校园, 2001 4 .〔2〕何东平. 同性婚姻合理性的研究〔〕. 乐山师范学院J( )学报, 2005 8 .〔3〕刘达临. 中国当代性文化〔 〕.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M出版社, 1995: 113.〔4〕李银河. 同性恋亚文化〔 〕. 北京: 中国友谊出版公M司, 2002.〔5〕王延光. 同性恋与艾滋病预防对策〔〕. 浙江学刊,J( )2001 1 .〔6〕 . , ,R Dworkin Taking Rights Seriously Harvard, 1978, niversity Press page〔7〕同上, 〔8〕党永辉, 等. 刍议中国同性恋的立法〔〕. 中国性科J( )学, 2005 9 .〔9〕王人博, 程燎原. 权利及其救济〔 〕. 济南: 山东人M民出版社, 1998: 230.<<<<<<<<<<<<<<<>>>>>>>>>>>>>>>>>>>>>>><<<<<<<<<贴上一篇供参考另外在我帮你存了两篇PDF格式供参考<<<<<<<<<<<<<<<<<<<<<<<<<<<>>>>>>>>>>>>>>>>>>>>>>

劳动与社会保障论文参考文献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当代各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立法模式的研究作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一部分,显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障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要素之一,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运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适度的社会保障水平,对于国民经济、社会和社会保障自身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将通过对我国社会保障现状的分析及指标的分析,来评价中国当前的社会保障水平。

一、社会保障水平及指标

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GDP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主要指标。其中,社会保障支出总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实际支出的各种社会保障费用总和。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占GDP的比重,集中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的经济资源用于提高居民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的程度。

判断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标准不是单一的,需要考虑的因素有:社会保障制度是否保证了公民具有一定的经济生活水平并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社会保障支出是否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与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保障结构是否与国民经济产业布局相适应;社会保障水平是否有助于促进就业与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等等。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分析

(一)国内学者对于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研究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实行分散化管理,社会保障水平的统计缺乏规范的指标体系,不同专家对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推算也不尽一致。以1994年为例,郑功成教授推算该年社会保障水平为,加上其他未统计因素,社会保障水平为10%~12%;穆怀中教授的小口径推算为,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为,大口径(含住宅投资和价格补贴)高达。根据穆怀中教授的推算,尽管我国人均GDP低于西方工业化国家20世纪60年代的水平,但我国中口径(含住宅投资但不包括价格补贴的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社会保障水平与它们60年代的水平并不逊色。

(二)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国际比较研究

以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为参照,普遍认为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比如,1991年,瑞典、英国、美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为、、。而我国2001年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

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进行比较,2002年,我国人均GDP接近1000美元,当年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是。而与我国人均GDP接近的国家,如玻利维亚、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依次为、、。因此,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既不显得过高,也不显得过低。

(三)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比较分析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城镇几乎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存在着类似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福利制度,享受以高就业、高补贴、低收入为特征的、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农村居民仅拥有建立在农村集体经济基础上的以社会救济、“五保户”供养和合作医疗为核心的社会保障,并未能享受到真正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存在着水平偏低的社会保障,一定程度上,城镇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是以牺牲农村的保障水平为代价的。在城乡之间,我国城乡居民享受到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极大。比如1994、2001年城市人均社会保障费用支出是农村的100倍多。

总的来说,对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与否的判断,并不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问题,而是过高与过低并存,存在着结构性矛盾,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三、保持我国社会保障水平适度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我们 总结 了许多国家特别是福利国家的 经验 教训所得出的一个正确结论。但是,到底什么样的社会保障水平是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保障支出必须依赖经济发展,但并非任何意义上的福利支出都会削弱或阻碍经济增长。某种意义上的福利支出可能带来经济增长,或为经济增长创造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阶段,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本来很低,加之在改革不断深入的过程中,难免回出现失业率上升之类的问题,因此,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障支出增长是应该的。建议我国在目前阶段,适当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例,这不但会为经济增长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还可能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要辨证地看待福利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总之,存在着这样一种良性循环:随着经济发展适度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得大多数人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可以赢得经济和社会更加健康、协调、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距,这种财政支出结构是不合理的。因此,要发挥财政在筹集社会 保险 资金中的主 渠道 作用,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建立稳定的财政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超收的增量除用于法定的支出外,其余应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险基金。与此同时,要防止社会保障支出水平过高于GDP的增长,出现福利国家危机。因此,除了建立GDP对社会保障支出的正常支持机制,还要建立二者的动态弹性机制,使社会保障支出随着GDP的增长动态变化,但处于适度区域内。

(三)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当前农村要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重点和基础,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社会化养老 措施 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由政府出面理顺农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使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当然,不同地区社会保障的标准、社会保障模式也应有所不同,不能一刀切,而是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情况,形成层次分明,标准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经济发达地区保障程度高一些,欠发达地区保障程度低一些。财政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变以前重城市、轻农村的状况,提高财政对农村的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四)改革城镇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制度,坚持“有升、有降”的方针。取消一些不合理、过高的福利项目,改革工资制度,实行工资货币化;改革一些垄断性部门的福利制度,降低其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增加对城市低保户、无劳动能力者等弱势群体的投入,保证其过上有人格尊严的生活;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证公民能抵御不可抗拒的社会风险。总之,把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控制到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阶段,既达到了保障目的,又把水平控制到一个合理适度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

摘要: 文章 把探索视觉转移到解决农民工 社会 保障的新路径—— “土地换保障”,并在 总结 当前 理论 界提出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上创造性地进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缺失 分析 ,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 农村 集体 经济 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作为“土地换保障”的交易中介机构。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新路径;土地换保障

Abstract: The exploration vision to be transferred to the social security of migrant workers to address the new path - the "land for security", in his summing up the current theory of the basic ideas put forward by the community and on steps to carry out a creative way of "land for security" to run the carrier missing Analysis of the introduction of migrant workers on behalf of the land use rights of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and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from the transfer of the shares of cooperatives as a "land for security" deal intermediaries.

Key words: migrant workers; social security; new path; land for security

前言

“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市化道路,统筹城乡协调 发展 ,构筑和谐社会,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更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 问题 。解决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有助于打破 中国 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实现城乡协调统一,加速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 现代 化的进程。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

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上,当前理论界还存在着较大分歧和争论, 目前 主要有三种思路:一种是仍然将其划归于农村社会保障范围之内;一种是将其归于城镇社会保障范围之列;另一种是另起炉灶,推出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构一种作为过渡形态的“三元社会保障模式”。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到底是归属城市还是回归农村,还是创新一种新的保障机制,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实际上农民工纳入农村社会保障或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在 实践上都遇到很多现实阻碍。从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分析得知,由于农民工双重的身份性,一方面乡镇 财政资源的有限性和土地保障功能的虚化及农村社会保障缓慢发展,制约了农民工进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步伐;另一方面以单位为核心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由于城市社会保障机制滞后, 企业 因为社会责任弱化导致的用工制度不规范及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抵触、以及农民工较强的流动性而引起执行上的困难、农民工在经济收入上的窘迫、自身可支配经济资源的有限性所导致参保的理性规避等诸多原因,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在现实可行的条件下依旧困难重重。因此除上述三种思路外还有学者没有明确提出归口,积极探讨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提议应从我国国情出发,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及最迫切的利益需求,优先建立农民工工伤 保险制度和大病统筹医疗制度,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机制,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建立农民工的工资保障制度,抓紧制定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 法律 和法规,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依照分类分层保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积极地寻求多种路径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成为大多学者的共识,让社保对农民工来说不再是“镜中月,水中花”,能真正意义分享到应有的各种社会保障。事实上“农民工力争一只脚踏在收益低、预期确定、保证生存起码需求的土地保障上,另一只脚踏在收益高些、风险大、非生存起码需求的非农收入上”,[1]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具有双重收入来源,存在的经济基础很特殊:一方面脱离了 农业生产逐渐市民化,在城市则可以在非农行业就业,另一方面,农民工与农村仍然保持着千丝万缕的 联系,他们在农村留有一份土地,在城市谋职的风险性以及社保的严重缺失等所导致返乡的极大可能性,宁愿抛荒也不愿意放弃这惟一的保障,仍把土地作为最后的退路。因此,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个循环渐进的过程,上述几种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思路都忽视了现阶段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 研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研究员崔传义认为研究这个问题是有战略意义的,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会大大有利于农民向城镇的转移,有利于城市化、 工业 化的实现,有利于全面小康社会的顺利建成。

二、“土地换保障”——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新路径

在《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中指出,农民外出务工期间,所承包土地无力耕种的,可委托代耕或通过转包、出租、 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但不能撂荒。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缴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土地流转收益。[2]这就给流转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提供了政策依据。事实上,在国家近年出台系列减免农业赋税及加大农业投入和农业补贴等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农业政策下,许多农民工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土地就委托给亲戚邻友耕种或者转包、出租给其他人代理,从中取得一笔收益,但收益不多,只是当家用补贴。对经济收入较低的农民工来说,觉得有利可图就将土地出租出去,钱一点是一点,总好过撂荒。那么如何将农民工在原属地的农地更好地利用起来,并且将社会保障联系起来就是个难题了。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保障权威专家龚维斌在“完善社会保障与和谐社会建立”的记者专访中就提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既要借鉴国外的 经验,也要立足国情,构建一个‘低保障,低水平,广覆盖,重实效、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挖掘和利用传统社会保障资源。”这就给农民工怎么从土地这个社会保障向现代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问题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提倡“土地换保障”制度的学者们都不约而同地把寻求农民工社会保障路径的探索视觉转移到现在农村惟一有较大增值价值和财力功能的就是土地,从开发和挖掘农村传统的社会保障资源来寻求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困境的路径,最终目的为建立针对农民工独特身份和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铺路,从而推进市民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土地换保障”通过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填补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空缺,成为一种切实可

行的制度安排,是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创新路径,很好的解决了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延续,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提供了启动资金。农民工因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获得了相应的收益,从此代替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实现从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的转换,逐步实现市民化,并且推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

三、“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浅析

(一)“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中运行载体的缺失 分析

从 “土地换保障”的基本思路和操作步骤来看,“土地换保障”的实质或核心是承认农民在让出承包土地或被征用土地的情况下,应当获得某种补偿,并且这种补偿应当被用来为其建立 社会 保障。那么这样一种用社会保障替代土地保障的方案设计到底有没有充分现实依据呢,陈颐同志进行深入 研究 对农民工选择“土地换保障”这样一种从土地社会保障向 现代 社会保障系统转换的方案设计进一步补充了相关依据,论证了“土地换保障”方案设计的可行性。[3]另外,曾详炎等同志在可操作性上进一步研究,认为在这个制度安排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一些 问题 ,如会遇到初始永佃权的定价问题,可能出现的侵占 农业生产资金问题、土地市场评估成本问题、地区之间地价与社会保障水平不平衡问题以及土地私有化问题等,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对策。[4]然而笔者发现其中还没有学者注意到运行载体的缺失问题,在方案设计中提出具体运作办法时有学者认为,对放弃 农村 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直接参加农民工社会保障,并以农村土地使用权折算为一定年数的个人帐户积累额,促进农民工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社会保障的平稳过渡。[5]另外有学者提出,农民工到城镇就业或进入城镇定居而无力耕种土地的时候,让出其原先承包的土地,由转包者按国家统一标准替 转让者缴纳一定数量的 经济 补偿,使其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障。当然这部分经济补偿也可先交付国家 财政,但国家必须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承诺将这部分农民纳入城市和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6]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换保障”整个运行过程中交易中介机构的研究是缺失的,有的只是笼统指出由国家责任强制为其纳入社会保障,有的直接由土地经营权的转包者支付农民工参保费用。我们知道,农民工只在乎现期收入,他们参保的意识非常薄弱。对他们来说,增加他们的收入最为切实,所以他们就可能会同承包者私下商量好将社会保障的提取费用直接转化为货币经济补偿,这就要求国家赋予有关监督机制的制约。而如果设立国家的监督机关来监督承包者从转让农民工土地使用权获益中提取农民工社会保障费用的行为,则加大了“土地换保障”制度的成本支付,这就提出了在实行“土地换保障”方案中其运作载体的缺失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二)“土地换保障”的运行载体——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及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

根据孙雷、陈波羽中的研究,他们在针对失地农民设计的“土地换保障的逻辑框架” 中指出失地农民通过放弃土地使用权获得经济补偿后,一部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 保险,一部分作为失地农民的货币收入,成为市场人的物质基础,另一部分则用作对失地农民的培训,使得他们具备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基本技能。可见这里代表耕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则成为交易的中介机构,作为失地农民与征地方交易的中间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被征用耕地的交易获得的收益,用来支持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7]由此可以推广到 “土地换保障”中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建立,引入代表农民工土地使用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交易中介机构。这个思路也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有党和国家的强力推动,更需要发挥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政策精神 。另外笔者认为为避免由村集体包办,应与现行的 中国 行政机构体制改革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正在农村推行村务公开的民主 管理制度相配套,特别是农村集体组织从农民工土地转让费当中用于社会保障的费用提取应该向村民公开,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参与和监督村里的事务。保证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应有的效率与公正。

而原有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模糊、人格化的出资者主体缺失、决策独断、监督不善、分配随意等种种制度性缺陷直接 影响 到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利益,研究表明迫切需要从产权制度改革上破除。现阶段农村社区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以村、组为对象,在制度安排上多采取股份合作制的形式。从转制后的组织形式看,其定位不同,既有股份合作制 企业 ,也有股份制公司,以及股份合作社。有学者进一步研究,现阶段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定位,以及转制后的实际功能和作用都与政府行为有直接关联。两者要在今后的改革和 发展 中相互调适。其中第一条指出转制后的组织功能就与社区成员的社会保障管理有关,是按照公共产品供给非歧视性原则,对于集体资产所有者的社会保障成本,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扶持,并全额承担“城中村”或“村改居”成员的社会保障费用。[8]另外深入到股份合作制中土地股份合作的研究,土地股份合作的形成是在村委的引导下若干农民自愿组织,组成合作社,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和管理,实行“土地入股,集约经营,独立核算,按股分红”。其股份合作社在年底取得的收入扣除必要的成本费用后按股分红,同时合作社按每股每年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农民工进城务工,也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形式将自己在原属地的土地使用权向合作社入股,这样一来他们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仅长期不变,而且还有股权收益,吃了“定心丸”,也 自然 安心进城从事二、三产业。[9]将上述两个研究成果结合起来研究,笔者认为可以按照“土地换保障”的思路,通过由集体经济组织转制而来的股份合作社在土地与农民工的现代社会保障两者之间架起联结通道,股份合作社在农民工向合作社入股期间在按每股每年强制提取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的基础上强制提取一部分基金作为农民工建立现代社会保障的启动资金,保证其进城后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当然,由于中国各地经济水平不一,这种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形式主要出现经济较为发达,大部分农民已转移到从事非农产业的沿海地区和发达内陆地区,如广东、江浙、辽宁、山东、湖南等地。而

广大中、西部贫困地区由于受到地域、经济水平等因素制约了土地的流转,也就很难形成土地股份合作这样一种土地规模经营方式。因此在考虑原属地在较为贫困,并且零星分散的小规模经营比较严重的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在实施“土地换保障”中架构其运行载体时,笔者认为有待于政府(下转第24页)(上接第22页)大力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并且政府在其介入的作用成分相对发达地区对股份合作社要多一些, 值得我们更深入研究。

参考 文献

[1]何晓星.论“一个国家,两种保障”[J].经济体制改革,2005,(4).

[2]刘锋.国务院明确:不得以农民进城务工为由收回承包地.

[3]陈颐.论“以土地换保障”[J].学海,2000,(3).

[4]曾详炎,王学先,唐长久.“土地换保障”与农民工市民化[J].晋阳学刊,2005,(6).

[5]董理.我国农村非农产业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探悉[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01,(5).

[6]王斌.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模式构想 [J]. 专题讨论,2004,(6).

[7]孙雷,陈波翀.土地换保障:中国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J].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 科学 版),2004,(9).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课题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研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 。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保障的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论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

摘要:伴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进步,社会保障权在一国所受的保障情况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概念与性质出发,在对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现状与其它国家的宪政实践,得出了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完善策略。对我国社会保障权的完善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修宪

从社会保障权的发展进程来看,目前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进步的标志。而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权的确认与保护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已有的社会保障权缺少宪法的有利保护。因此,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层面出发对社会保障权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

一、社会保障权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得公民在年老、疾病、失业、灾害及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而该制度的核心,即社会保障权,也成为了公认的公民所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P。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社会保障权,具有法定性、复合性、非对等性以及母体性等法律特征。社会保障权之所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因为:首先,社会保障权是为了实现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而存在的,社会保障权是维系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必备组成要素,因而其应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其次,社会保障权随着人类历史进步而逐步确立,同时社会保障权在权利保障方面与其它的公民基本权利存在着区别,社会保障权的保障需要国家和社会作为保障义务的主体确保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二、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的原因分析

社会保障权作为一项权利受到宪法的保障是有一定的必然性的。本文从社会保障权的历史进程与其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

十九世纪末期二十世纪初社会主义运动中所提倡的人权主要指的是社会权。与第一代人权相比,社会权的提出,体现了社会公平应有的价值,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纠正由于过度的自由竞争而导致的社会不公平,确保社会正义与安全,进而实现人们能够有尊严的生活。社会权所具有的内容体现在各国的宪法与国际性人权文件中。学者们将狭义的社会基本权确定为社会保障或社会安全相关的权利。中间的社会基本权被分为社会安全、社会保障和经济权利,广义的社会基本权则包含经济、文化与社会三方面的权利。从学者的三个不同的分类已看出社会保障权都包含在社会权之中。从社会保障权的历史进程而已看出,其的实现需要国家积极行为的配合,社会保障权能否实现对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为实现自身必要利益、主张或者自由。也就是说,社会保障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其不但依赖于宪法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还要设计包括社会因素以及观念因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社会政治状态对社会基本权利的影响极大。社会保障权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个人针对国家所提出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是公民作为个人为了维持自身存在的最基本的基础权利。社会保障权作为维护公民作为个人的尊严与价值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其本身是无法用其它公民的基本权利所取代的。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其必然要发挥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方面的作用,因而,社会保障权应受宪法保障。

三、我国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现状

我国2004年修订的宪法中,在第14条、第33条、第44条以及第45条,都为我国公民享有社会保障权奠定了法律上的基础。也就是说,我国社会保障权已经在宪法中得到了体现,取得了应有的宪法地位,但是这并不等于社会保障权在我国已经成为宪法所确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从我国目前社会保障权保障的实际情况来看,和社会保障权联系密切的宪法规范还存在一定的不完善。

《宪法》第33条3款规定: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该条款从表述上来说,是人权保障原则的概括,其本身只是方针条款,不具有具体法规范所具有的拘束力,公民的包括社会保障权在内的相关权利受到侵害后,是无法援引该条款来获得权利上的救济的。

《宪法》第14条4款规定:国家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第44条规定:国家实行退休制度。这两点规定是社会保障权的制度保障,但是宪法并没有规定公民可以据此提出权利要求与权利救济。尤其是后面一点,其仅仅规定退休制度,使得享受该制度的主体范围确定为我国的部分公民。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该条款作为社会保障权方面的核心条款,在表述上没有采用社会保障权的概念,而是用的物质帮助权。物质帮助权在我国没有明文的权威解释,因而导致其本身的含义不明。同时,该条款中的一些规定具有方针性特点,是作为政策性条款存在的,其本身在性质与效力方面与第44条和第55条关于社会保障权的作用相同。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在我国现有的宪法规定中只设定了以上四个条文,因而其在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方面还应进一步完善。

四、我国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的完善策略

上个世纪以来以宪法保障的方式确认社会保障权所具有的地位已经成为国际趋势。社会保障权通过宪法确定地位开始于1917年的《墨西哥宪法》,该宪法规定了社会保障权的内容。除了此种宪法保障方式外,还有的国家以司法判例解释宪法的方式进行社会保障权的确认。结合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如下的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对宪法进行解释说明;二是宪法修订。

对宪法中所规定的社会保障权进行解释说明,即通常所说的释宪,其方式是通过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所具有宪法解释权,将我国现有宪法中所规定的物质帮助权作扩张解释,将其扩张解释为社会保障权。该策略的采用就会导致与现有宪法的第14条、第44条中的相关规定存在冲突。因而该途径是不适合采用的。

宪法修订,即直接对宪法进行修改。该方式在很多国家中被采用。在该方式的应用中,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或者国际人权法中关于社会保障权宪法保障的相关经验,对宪法进行修改,在对现有宪法中规定的社会保障权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确定社会保障权的宪法新条文。在新条文中从国家义务与公民权利两方面出发,来确定社会保障权的内容。一方面确定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应尽的义务;另外一方面从公民权利角度出发,确认社会保障权中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除此以外,民法以及刑法等其他相关法律以及法规也配合我国宪法保障社会保障权的需要,进行合理的调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障。

总之,社会保障权不仅仅是作为人权的要素之一,同时也是宪法应保护的基本权利。宪法保障在社会保障权保护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比拟的优势成为社会保障权实现的最优途径。因而,有必要随着我国宪政与法治的发展,通过对社会保障权进行宪法保障的努力,而确保宪法保障社会保障权功能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富龙飞.社会保障权研究文献述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11(10).

[2]黄小云.美国与德国对社会保障权的宪法规范模式分析.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10(4).

[3]刘婧婧.社会保障权之基本权利属性探析――基于学理和宪政实践的双重考察.行政与法.2011(1).

[4]李运华.论社会保障权之宪法保障――以社会保障权宪法规范的完善为中心.江苏社会科学.2011(6).

[5]付龙飞.社会保障权司法救济机制研究.经济经纬.2011(3).

浅析老年社会保障问题

【摘 要】 本文分析了老年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途径。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关键词】 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生活现状;政府职责;社会服务

人口老龄化是经济发展带来的一个大趋势。联合国曾规定: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比重的7%,即可称为老龄化国家。根据我国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亿,超过总人口,表明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同时自20世纪70年代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现阶段独生子女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老人的养老问题从以往传统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转变为依靠政府及社会的养老模式。因此中国的老年社会保障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严峻而紧迫的民生问题。

一、老年社会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1、老年人社会生活现状

(1)随着计划生育刚性政策的推行,中国的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如果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一般正常情况下,一个成年的独生子女在结婚前要照顾两位老人,而在婚后一对夫妇要照顾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由于现今城市住房、生活习惯、个人性情等因素,老人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和子女居住在一起,从而使得中国传统意义上的依靠子女的家庭养老模式发生了改变。要么老人各自生活成为空巢老人;要么也只能有一对老人跟随子女生活,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老人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定一致,有的针对户籍地的优惠政策或补贴由于老人居住地与户籍地的不一致而无法享受。

(2)“双轨制”的存在,使得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公平性,而区域差异、职业差异、城乡差异等更加剧了老人晚年生活的不同,特别是农村失去了劳动能力的老人,若没有子女的照顾生活将会变得更加困难。根据老龄委发布的《2010年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追踪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率城镇达到了,月均退休金1527元;而农村只有,月均养老金只有74元,这无异于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

(3)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的身体条件也变得越来越差,因此老人的医疗保障问题成为每个家庭关心的问题。

随着医疗保险的逐步深入,住院报销的比例及门诊报销的慢性病种类也在逐步扩大。但是,由于受到使用条件和人员限制,好的医疗设施相对集中于大医院,而大医院则多数都在大中城市,因此对于医疗保险存在地区差异,而这种差异将会导致贫富悬殊加大。例如,生活在城镇的老人生病可以直接就近到医院看病,需要住院则直接报销,住院成本小;但是生活在乡村的老人受条件限制是小病扛、大病才去医院,但是有的大病当地医院受医疗设施和人员的限制,可以做出诊断但是无法医治或医治效果不佳,需要转院到大医院。先不说由此产生的生活成本,单就医疗报销来说就会减少10%-20%,甚至30%,使得本就不很富裕的家庭更加贫困。

2、老年人社会保障现状

(1)养老保障制度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叶,起步较晚,还没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制度。

如资金困难、养老金基金增值难以保证、政府执法不严、最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等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特别是农村养老的基础保险金和养老金标准过低,无法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另外,计划生育政策与传统养老模式的矛盾都表明中国的养老保障还没有从制度上得到完善。

(2)政府及社会的责任和服务意识不强。

由于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家庭趋于小型化,再加上经济发展推动人员流动,加剧了空巢老人比例的加大。到2010年,我国城乡空巢率分别为和。空巢老人普遍存在日常生活无人照料,精神缺乏安慰,经济、物质生活困难,疾病无人过问,孤独寂寞等问题,特别是高龄、独居、体弱多病的老人这一现象更为明显。而从空巢老人对政府及社会的帮助情况来看,根据民政厅的调查有的老人对社区(村)医疗保健服务的满意度评价为一般或不满意,有的老人从未得到过帮扶。因此,空巢老人不仅需要子女及亲朋的照料,更需要政府及社会帮助体系的建立健全。另外,对于跟随子女一同居住的老人,特别是对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也有享受政府补贴和社会帮助的权利。但是,根据我国现行制度,对老人医疗报销、健康体检、政府补贴等一些优惠政策都需要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致使这部分老人不但享受不到优惠,而且还加重了经济负担。使得老人只能在做空巢老人放弃亲情和得到亲情放弃优惠之间做出两难的选择。

二、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的途径

1、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都要依法完善职能,严格执法,落到实处,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符合中国社会的养老保障制度。特别是棘手的农村养老保障,要根据农村老人的实际,制定出符合农村养老保障的制度及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止2009年,我国参加新农合的农民达到了亿,参合率为,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达627亿元,占新农合筹资比例的。但是这些都没有改变地区差异、城乡差异所带来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农民看病依然成本偏高,小病不用看,大病看不起。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将现行的按地区统筹改为全国统筹,真正做到“病有所医”,不“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另外,由于农村经济条件差别大,收入不稳定等因素,因此在缴费数额及补助比例上要有灵活性。

2、提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水平

鉴于目前独生子女越来越多的现状,急需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目前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有亿,养老床位150万张,仅占老年人口的,同时还需要至少1000万名养老护理人员。因此社会保障服务要做到覆盖范围广,需要合理配置养老资源。不仅要有收住经济实力强、条件好的高标准、高档次的养老机构,更多的要有面向全社会的、收住低收入人群的一般养老机构。对于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老人,需要更灵活、更人性化的服务。例如,对老人是否在世的审验能否利用网络等高科技手段进行,而不需老人每隔一定时间就要回户籍地一次进行签字确认;又或者能否对60岁以上的老人放宽户籍管理政策,让老人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使得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切实落实到位,真正做到老人 “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老有所养”。

3、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

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预算,明确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和用途,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的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并且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应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各级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

总之,社会老年保障问题的解决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进步的过程,需要政府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只要各级政府能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和扶持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在老年社会保障中的作用,推动各地老年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有针对性的创造结对帮扶、认养助养、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形式多样的救助帮扶体制,只有这样,才能普遍为贫困老人提供多样帮扶,社会老年保障问题才能进一步得到有效缓解。

【参考文献】

[1] 张敏杰.老年社会保障——一个严峻而紧迫的民生问题[J]. 理论与研究,2013(1)32.

[2] 王向阳.浅议老年人社会保障的法律[J]. 经济研究导刊,2013(6) 241.

目前,随着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快速的发展,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如何引导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在大学阶段做出适合自己兴趣、性格、能力的职业生涯规划,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科建设的重点。通过分析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存在的课程设计不合理,缺少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职业生涯心理辅导健康 教育 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职业生涯规划是指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相结合,对决定以个人职业生涯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 总结 和测定,确定一个人的事业奋斗目标,并选择实现这一事业目标的职业,并编制相应的工作、教育和培训的行动计划,并对每一步骤的时间、顺序和方向做出合理的安排。每个人的职业生涯是有限的,如果不做一个切实可行的规划,势必影响个人事业的成功。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正处在职业生涯规划的探索阶段,这一阶段的 职业规划 既要有较高的奋斗目标,又要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随着高校的扩招, 毕业 生的就业问题日益严峻,许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由于缺乏对专业和自我的合理认识与定位,职业决策和选择能力不足,难以找到理想工作。因此,应利用各种途径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进行全程化的职业生涯规划和指导。

一、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设计不合理、内容简单

目前,大部分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开设了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但课程的设计并不十分合理。很多学校只是硬性执行国家的政策精神,开设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在教师的配备、课程的设计方面没有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教师的本身素质不高。学校过于重视专业培养目标,授课地点仅限于课堂之内,采用教与学、讲与听的形式,内容也只停留在政策宣传、形式分析、技巧传授上,理论性强,而忽略了职业生涯显著角色假定性训练,以及对职业、社会的适应性训练,实践性较差,专业性特色不突出,引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就得不到大学生的认同,学生的职业自我概念意识淡薄,职业技能较弱,没有达到应有的教学效果。

(二)职业生涯规划辅导体系不完整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辅导,是依靠几个教师就可以完成的,而是要建立一整套辅导体系。目前,我国的各高校还没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按比例投入资金和人力来发展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职业教育。人员配备极其缺乏,仅有几个专业的职业生涯规划老师,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为每一个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辅导,并且专职的专业授课教师也很少,都是由辅导员以及一些其他专业教师兼任,自身的理论性差,对学生的专业情况并不十分了解。

(三)缺少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求职存在盲目性

了解自己和自己的特长,是将要选择的职业是一个人的职业规划的基础。很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是凭自己的主观判断和通过别人的评价来了解自己和自己将选择的职业的,这就最终导致了求职的盲目性。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职业测评与职业规划是近几年才在国内出现的测量个人职业兴趣、性格与职业发展潜力的科学 方法 。对于大多数高等院校而言,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教师大多是兼职的,而且主要的工作目标是尽可能地为毕业生提供一个工作岗位,大多数指导教师不具备职业指导师的资格,也不知道该如何帮助毕业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其次,目前国外的一些测评软件中的常模并不完全适合我国的大学生,而国内的测评软件的常模做的还不很全面,所以,应该针对不同地区、针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开发更加细致和有针对性的测评软件。

(四)职业生涯心理辅导健康教育不完善

在就业压力逐年增加的社会背景下,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的心理压力不断增加,很多学生面对就业压力出现了心理焦虑的情况,因此不能客观地认识自己,发现自身的潜在能力和专业优势,更不能设计好适合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目前,各高校的心理咨询服务机构配备的教师较少,并且专业性也不强,还仅仅停留在解决上门咨询的学生层面,面对的学生面很窄,并且比较被动,更没有专门针对大学生生涯心理的专业辅导。在当今这种就业压力下,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加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心理健康及学生生涯心理健康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二、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对策

(一)加强学生职业生涯教育理念建设

要树立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开发学生潜能,以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第一要务的教育理念。大学生职业生涯是以引导学生获得全面发展、取得职业生涯及人生的成功为目标的科学的教育活动,其教育的开展必须以科学的、先进的理念为指导。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最终目标在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引导职业生涯走向成功。其直接目的在于充分挖掘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潜力,充分发挥、调动学生自身的潜能和素质中的有利因素,促成自我的最大化、全面发展。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职业生涯教育应立足于学生自我、职业机会与职业世界的全面分析,帮助学生认识自我的潜力,并开发自我的潜力。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是一项个性化、系统化、长期化的教育活动,贯穿于学生学习、生活的全过程。特别要求学生充分发挥自我的主体作用,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促使学生发自内心的接受,自觉、自愿、自主的参与。同时,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是一项连续、系统的活动,仅依靠学校教育,或是 家庭教育 、社会力量都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其实施过程中,应树立系统观,以学校为核心,整合学校、家庭与社会的力量,群策群力、齐抓共管,才能保证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有效地开展。

(二)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基础。由于职业生涯规划理论是新近引入的理论,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对这一理论比较陌生。只有加强职业生涯规划理论方面的课程建设才能做好其他的相关工作,它是普及职业生涯规划知识和理论的必由之路。职业生涯规划课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要从大一做起,分年级从不同侧重点实施,让职业生涯规划意识深入大一学生,促使他们有意识地去做好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促使学生在新的高度结合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去思考自己的人生、事业,清楚将来在就业过程中会遇到什么问题以及用人单位需要的人才素质、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同时,结合课堂教学,充分利用好学校各方面的资源,如教学环节中的实习、寒暑假的 社会实践 、参观学习等,将教学、讲座、活动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立体的职业网络;邀请有丰富 经验 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与大学生共同交往,让学生深入社会,体验社会中各种各样的职业,达到对外部环境更为全面、客观的认知。

(三)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咨询建设

职业生涯规划具有个性化的特点,它会因为每一个个体的具体情况和所能依赖的条件不同而有所不同。课程建设只能起到普及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知识理论的作用,具体到个人的人生定位和职业道路的选择,更需要有个性化的咨询指导。因此,加强职业生涯规划咨询建设成为必然。同时,由于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对未来职业世界只有笼统的、模糊的感性认识,对职业生涯规划的理解难免有不足之处,只有加强面向个体、个性化的咨询辅导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职业辅导咨询可以视学校的具体情况设在就业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院,由经验丰富的专业咨询人员从事这项工作。除了个别咨询外,也可以针对一些普遍的、共性的问题进行团体咨询。

(四)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测评建设

“知己”是指对自我的认知,“知己”是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的前提,只有建立一个切合实际的自我观念才能做好自己的人生定位,选择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然而,自我认知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个体在成长过程当中对自我的能力、兴趣、个性等方面都会有一些感性上、经验上的自我体察,但是,这种自我的认知很多时候是带有主观性的。因此,它还必须借助心理测量学科的研究成果,通过科学的手段测评自我的能力、兴趣和个性,以建立一个更为科学、客观的自我观念。测评建设主要是教师对学生进行生涯诊断(包括自我评估和环境评估),设定职业生涯的目标,选择职业生涯路线,实施、评估和反馈五方面。既给予测评对象科学、客观、公正的测评和解释,又给予测评对象完整、科学的自我认知,帮助学生澄清疑惑,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协助其明确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刘晓君.试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人生发展[J].高教论坛,2005,(3).

[2]魏晓华,程春生.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刍议[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

[3]丁德智.高校开展职业生涯规划的探讨[J].科技创业月刊,2006,(7).

[4]李兵宽,刘启辉.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体系建设刍议[J].中国高教研究,2005,(1)

摘要:从打造法学特色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理论依据出发,以西北政法大学为例,提出了法学院校应依靠自身力量创建体现法学特色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办学理念和专业建设思路,并对专业课程结构进行了设计。

关键词:劳动与社会保障;培养目标;课程设计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以下简称“劳保专业”)是教育部1998年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新增设的专业。该专业设立时间虽晚,但发展速度很快,到目前为止,全国开设劳保专业的高校已达110多所。其中,30多所高校具有硕士点,近10所高校具有博士点,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梯队。

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建、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主管的高等法学院校。是全国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学校于2000年9月申办劳保专业并于同年10月获教育部批准,2001年9月正式招生,是法学院校设立劳保专业的典型代表。与其他院校相比,法学院校的师资背景、科研背景、专业设置并不具备经济学和社会学的优势,但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方面具有雄厚的实力。法学院校的劳保专业能否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能否真正地满足于市场需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已的办学特色。

一、打造法学特色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理论依据

本文认为,法学院校的劳保专业应该定位于法学特色,这既是基于学校的学科优势和办学经验而设定的专业特色,又是基于社会保障事业蓬勃发展及其所导致的社会保障法律人才供不应求而设定的专业特色。

(一)打造法学特色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中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需要

从中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发展过程来看,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还相当落后,存在明显的不足:首先,社会保障立法工作落后,尤其是基本立法不足,缺乏系统性,没有形成应有的法律体系;其次,社会保障立法层次较低,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颁发大量的通知、规定、复函等,实行调控和管理;再次,社会保障立法各地不统一、不协调,弱化了法律的稳定性与权威性。同时,传统的社会保障法律机制在立法原则、内容构造、保障范围等方面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与市场经济对社会保障要求的适应性有一定差距。因此,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是今后我国社会保障建设的主攻方向和发展趋势[1]。打造法学特色的劳保专业,培养专业能力突出的法律人才,是保证中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根本条件。

(二)打造法学特色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顺利运行的保证

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运行不仅需要大批高素质的立法人才,而且也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司法人才。古人说,徒法不足以自行。即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没有严格公正的执法,制度依然无法正常运行。我国传统观念认为,只有社会保障立法过程才需要法律工作者,而忽视了司法过程中法律工作者的重要性。正是因为司法参与社会保障的不足与缺位,才造成了制度运行的不公和失范[2]。因此,国家必须加大社会保障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确保制度实施中对大量司法人才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加强对社会保障基层工作者的法律指导,及时解决法律条文于实施中的难题;才能帮助 文化 程度参差不平的广大社会保障受益人解读法律条文,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消除其对制度的不信任。

(三)打造法学特色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法学院校学科优势和教学经验的体现

法学院校有着不同与其他院校的整体环境和整体优势。教师的专业背景、科研背景,学校的专业设置、学术氛围均以法学为主,法学是该类院校的强势专业,在此环境与背景下的劳保专业理应依托学校的整体优势,充分利用学校的优势资源,突出专业的法学特色。另外,法学院校还有着丰富的法学教育经验与方法,从而保证了社会保障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

二、法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设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既要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又要注意挖掘专业自身的优势。根据上文分析,我们认为,法学院校劳保专业的总体培养目标应该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备法学、管理学、经济学等相关专业知识,通晓中外劳动与社会保障理论和务实,掌握现代管理技术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在各级政府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社区服务部门,以及劳动仲裁机构、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等,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实务操作和法律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构建多层次发展平台,满足专业学习的同时,提升学生的职业选择能力

首先,应与法学专业接轨。社会保障关系尽管应由独立的法律部门来调整和规范,但它与劳动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又密不可分。为了使学生在通晓中外社会保障法的基础上,熟练解决社会保障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协调问题,在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的同时,应加强其他法律课程的学习。一方面体现法学院校的优势资源,突出专业的法学特色。另一方面满足学生专业学习的需要,提升其职业选择能力。

其次,应与经济学专业接轨。社会保障是通过经济手段来达到特定社会目标和政治目标的制度安排,其本身亦可视为一种经济活动。这种内在的关联决定了经济学科对社会保障专业的重要性。

再次,应与公共管理专业接轨。社会保障分配的资源往往来自于政府公共财政,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保障作为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具有充足的理由。

(二)建立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重视专业业务实践,提高学生职业上手能力

劳保专业属于应用层次的社会科学。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为了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一是要加强校内的实训环节,通过建立设备齐全、规范的社会保障服务模拟大厅和劳动争议、 保险 模拟法庭,让学生亲自参与处理,掌握基本的社会保险操作技能和庭审程序;二是要与用人单位合作办学,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将学生分批分次安排到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岗位顶岗值班,提升其职业上手能力。

(三)适应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专业方向,培养真正符合市场需求的专门人才

人才培养必须与市场需求相一致。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需求既是专业发展的动力,也是专业生存的条件。没有市场的专业,是社会资源的浪费[3]。因此,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培养方向既要源自于市场需求,又要在动态考虑学生就业去向和市场求人意向的基础上及时进行调整。

三、法学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结构与体系

(一)课程设置原则

1.实基础。以“必须、够用”为原则,构建学院公共基础课平台和学科基础课平台。避免“厚基础”造成的“窄口径”和“宽口径”带来的“薄基础”。

2.强专业。以岗位群需要为导向,强化专业基础课程与专业方向课程学习的同时,突出专业法学特色。避免“同质化”培养造成的恶性竞争。

3.重应用。以职业能力为本位,重视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业务操作技能的培养,使其能敏锐地发现既有问题和潜在问题,并熟练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

(二)课程结构体系

按照上述原则,法学院校劳保专业的课程体系应分成理论课程组群和实践课程组群。

1.理论课程组群。由基础课、专业课、特色课和选修课组成:1)基础课。包括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是为保证学生的身心素质和思想素质的培养,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而设置的。除开设以“两课”为代表的相关公共课程外,还应增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导论课程”,帮助学生认识、了解所学专业,尽快适应大学的 学习方法 和专业课学习的特点;专业基础课是根据专业课对相关学科的要求,作为专业课的先修课程而设置的。目前,我校在开设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西方经济学等专业基础课程的同时,还开设了法学原理课程,使学生能初步掌握法学的一般理论和基础性知识,了解现代法学研究的发展动向与思潮,为特色专业的学习打下了良好基础。2)专业课。是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求而设置的。包括劳动经济学、劳动关系学、社会保障理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社会保障国际比较、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与救济等课程。3)特色课。是各院校根据自己的专业特色定位而选择开设的。法学院校的劳保专业定位于法学特色。鉴此,必修环节里除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外,还应增设与其密切相关的经济法、行政法、刑法等课程。一方面突出专业特色的同时,能够使学生熟练解决社会保障法与其他相关法律部门的协调问题;另一方面,避免法律职业与法律教育相脱节;第三,保证特色专业的培养质量,避免选修课堂上的“选而不修”、“挂名选修”现象。4)选修课。是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发挥学生的个性潜能而设置的。为了克服盲目设课,浪费资源,学无所用等现象,我校结合市场及用人单位的反馈信息,将本专业选修课程分成素质提升和专业延伸两大板块,开设了秘书学(公文写作)、电子政务、社会调查与统计、保险学、风险管理、社区管理、比较劳动法学、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较好地满足了学生的个性化需要和社会的多元化需求。

2.实践课程组群。法学院校劳保专业的实践课程应由课程实验、模拟实训、基地实践三大环节构成,各环节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紧密相连、相辅相成。1)课程实验。以专业基础课、方向课和特色课为对象,采用案例分析、专题讨论和实地考察等方式,激发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培养其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初级能力。2)模拟实训。一是通过校内社会保障服务模拟大厅,举办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模拟实训,让学生在仿真环境中体验并掌握社会保障具体管理流程;二是利用校内优势资源,定期举办劳动争议、保险模拟法庭,使学生能够将学到的专业知识灵活、准确地运用到法庭庭审的现场模拟中,实现法律专业与法律教育的统一。3)基地实践。将学生分批、分次安排到预先建立好的校外实习基地顶刚上班。通过职位实践,一方面,使学校教育与社会应用紧密衔接,增强专业建设的动力和生机;另一方面,提高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缩短其进入社会后的适应期。

参考文献:

[1]齐海鹏.社会保障[M].沈阳:东北 财经 大学,2010:98-99.

[2]白维军.对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人才需求的分析[J].劳动保障世界,2010,(5):32-34.

[3]赵俊康、马培生.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若干问题的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0,(4):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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