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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暂缓公开原因

发布时间:2024-07-07 03:50:44

学位论文暂缓公开原因

近日,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决定取消“内部论文”这一论文层级,校学位办公室第一时间下发通知,自6月第三次审议毕业和学位起,不再受理“内部学位论文”申请。 根据2013年5月修订的《清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规定,清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程度根据研究生承担课题密级情况,划分为机密、秘密、内部和公开四级。其中,内部论文主要是指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且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内。凡符合以上定义的学位论文均可被定为内部论文,保密两年后予以公开。 清华大学近6000余篇硕、博论文中,有近200篇为内部论文,这些论文主要来源于核研院、医学院、生物等涉及技术、专利申请较多的学院,以及少量涉及商业秘密的学位论文,例如经管学院的学位论文。 据了解,取消“内部论文”层级主要原因有二:一为学校及院系主管部门对论文是否达到“内部”的认定标准整体较为模糊,二是在内部论文的认定中,掺杂较多的人为判断与主观因素。加上缺乏学术规范检查和匿名评审,内部论文质量很难得以保证,形成学术不端的风险很大。 “内部论文”的论文层级取消之后,为解决部分院系、学科的学位论文可能需要延时公开的问题,清华大学决定,在公开论文基础上,增加了“延时公开”选项,时限仍为两年。 大学高考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取消“内部论文”层级可以有效改善高校学术研究造假的问题,但解决高校学术造假现象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建立起教授同行之间的学术评价机制。

是指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延迟公开学位论文是指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

研究生论文暂缓公开的原因

博士论文选择暂不公开。博士论文,一般都涉及了大量的技术信息,以及核心内容,不合适发出去。

在写作过程中,论文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些问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你需要申请延期。在这一点上,也有很多人不知道论文延迟公开申请的理由如何写?浏览大图如果作者不能完成论文,他应该如实解释他推迟论文的具体原因,因为一般来说,只要理由合理且充分,他就同意推迟论文。例如,常见的身体不适或工作原因,有些会表明有必要补充一些实验和获取数据等。当你申请论文延期时,你应该注意语气和礼貌的语言。一般来说,你可以解释延期的具体原因。如果你打算在什么时候投稿论文,你应该记得感谢老师的理解。在这里,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论文延迟公开申请原因的范文。你可以参考它:本人是**学院**专业**学历(学号******),由于本人**论文在2***年*月*日前无法完工定稿,在学校规定提交答辩论文的时间无法提交论文,在此申请延期答辩。在准备下一次答辩期间,我承诺定期查阅学校相关公告网站,及时了解答辩流程和时间安排,并提交相关文件参加答辩。申请人:****指导老师:***2***年*月*日除非你不得不这样做,否则你不应该申请延期。特别是对于毕业生来说,推迟论文的发表也会影响毕业。因此,建议您提前准备论文。在这里,你可以知道论文是否应该提前准备,以及提前多长时间发表,以避免后期发生事故,使文章无法正常发表

博士论文暂时不公开,因为博士论文不一定一下成功,所以待确定成功后再公开,这论文才有作用,即贡献,有了贡献的才称为博士。

毕业论文的一些数据、研究成果等还没有公开发表,需要保密。但这个条件一般不会被批准2、就是论文所做的项目是保密项目,这样一申请就批准。

学位论文暂不公开原因

博士论文如果内容够硬的话,公开比较好,可以发挥很大的学术价值。对于带有保密性质的毕业论文,其知悉范围是有明确限制的,也是不能对外公开发表的。比如说只针对学校的论文评审委员会公开。而不保密的论文,其是可以公开发表的,是可以面向社会完全公开的,其中并不会涉及到国家或者商业秘密的,公开对任何方面都不会造成影响。

暂不公开,因为博士论文都是需要经过筛选,并且检测是否有抄袭成分,如果在网上进行公开可能会检测成抄袭,所以暂不公开。

毕业论文的一些数据、研究成果等还没有公开发表,需要保密。但这个条件一般不会被批准2、就是论文所做的项目是保密项目,这样一申请就批准。

论文涉及到研究项目的机密,公开后会对国家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等。

学位论文暂缓公开理由

有必要。延迟公开学位论文是指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延迟公开论文的延迟公开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研究生延迟公开学位论文是有必要的,为了保密。

当你申请论文延期时,你应该注意语气和礼貌的语言。一般来说,你可以解释延期的具体原因。如果你打算在什么时候投稿论文,你应该记得感谢老师的理解。在这里,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论文延迟公开申请原因的范文。你可以参考它:本人是**学院**专业**学历(学号******),由于本人**论文在2***年*月*日前无法完工定稿,在学校规定提交答辩论文的时间无法提交论文,在此申请延期答辩。在准备下一次答辩期间,我承诺定期查阅学校相关公告网站,及时了解答辩流程和时间安排,并提交相关文件参加答辩。申请人:****指导老师:***2***年*月*日除非你不得不这样做,否则你不应该申请延期。特别是对于毕业生来说,推迟论文的发表也会影响毕业。因此,建议您提前准备论文。在这里,你可以知道论文是否应该提前准备,以及提前多长时间发表,以避免后期发生事故,使文章无法正常发表。

毕业论文的一些数据、研究成果等还没有公开发表,需要保密。但这个条件一般不会被批准2、就是论文所做的项目是保密项目,这样一申请就批准。

学位论文暂缓公开要求

这是抽检的政策,没有说撤销学位的,只是说和学校有关。我是今年被抽中的,所以我找了些东西,希望对自己和以后被抽中的朋友有所帮助。各学位授予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提高我省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研究制定了《辽宁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暂行)。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辽宁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2015年1月8日附件:辽宁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暂行)第一条 为强化学位授予单位、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质量意识,加强学位授予管理,保证和促进硕士学位授予质量,进一步做好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学位办”)组织实施。第三条 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范围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除军队系统、中科院系统学位论文外,所有省内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均列入抽检范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硕士学位论文总量的5%左右。第四条 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原则是:随机抽取、突出重点、兼顾均衡、科学公正。学位论文采用一般抽检和重点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一般抽检采用随机方式抽检。对学位授予人数较少的学位点,连续三年内至少抽检一篇硕士学位论文。(二)重点抽检对象包括:1.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2.上一年度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3.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4.保密期限已满自行解密的硕士学位论文(解密后一年内)。第五条 建立辽宁省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各学位授予单位在每年9月底以前将抽检年度的全部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报送省学位办,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直接从数据库中调取学位论文。在数据库建成前,抽检论文暂由学位授予单位提供,且必须与存档论文一致。第六条 每篇抽检的学位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专家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同学位类型的要求和评议要素对论文提出评议意见。第七条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第八条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再送另外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第九条 专家评议意见由省学位办向学位授予单位反馈,同时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第十条 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使用(一)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数据、抽检结果、专家评议意见等在全省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开。(二)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三)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中,将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作为重要指标,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点,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四)学位授予单位应将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作为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第十一条 学位论文抽检坚决排除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评议工作的专家要公正公平,独立客观地完成评议工作。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学位办负责解释。

华东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正文不少于6万字,学位论文中文摘要10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是中文摘要的译本。

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执行。

学位论文涉及国家机密和因知识产权保护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密。学位论文申请保密需经校保密委员会审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答辩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博士研究生在通过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基本完成,申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前,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性、真实性和撰写的规范性进行预审。预审未通过,不能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

(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评阅人5~7名。评阅人应是本学科、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三分之二为外单位专家。如三分之一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应暂缓答辩,并增加三名评阅人,如三分之二或以上评阅人的意见是属否定的,则此次申请无效。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学位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五人组成,申请人的导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则答辩委员会至少应由七人组成。委员中至少二分之一为博士生导师,至少二位为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一般为外单位专家)。

答辩委员会在作出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决议时,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至少三分之二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签字后,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论文在答辩中被认为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可做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申请论文答辩一次的决议,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了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未曾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属于军工保密的学位论文的评阅、答辩按军工保密条例规定执行,具体手续到军工办公室办理。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

(四)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专家。由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推荐或从学院专家库选择,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博士生导师指定论文答辩秘书一人,负责学位论文的预审、评阅和答辩的事务性工作。

第十九条 博士学位申请

在完成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所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学校规定,可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博士学位申请。

申请时呈交:

(一)华东理工大学学位申请审批书;

(二)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三)华东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情况汇总表;

(四)博士学位论文5本;

(五)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与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SCI收录的国外期刊和CSSCI收录期刊出具的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全文、出版的著作、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和专利复印件各1份。

第二十条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查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材料,确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予审核。对答辩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者,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为不合格的,可作出在二年内修改论文并重新答辩一次,或作出不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作出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会议委员应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会议应有记录和同意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在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时,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按“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获得规定质和量的学术成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材料逐个审核,在作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时,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至少三分之二委员同意,且同意票数不少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方得通过。

决定授予博士学位的名单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通过授予学位之日起三个月为公示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名誉博士

第二十一条 对于国内外卓越的学者或著名的社会活动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可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具体要求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二十三条 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学位,参照本细则办理。鉴于外国留学生的语言条件,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论文可用中文或英语撰写和答辩。

第二十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博(硕)士学位采取重点审议和一般审议相结合的审批办法。

一般审议:对学位申请人的情况做简单介绍。

重点审议:对学位申请人情况做详细介绍。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进行重点审议: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确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经学位委员会重点审议并通过的,其作者自然当选为荣誉毕业生;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中出现 “D”或“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学术水平”或“暂缓答辩,作实质性修改再审”或”不建议答辩”的;

(三)学位申请人在学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不满足学校要求,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建议授予学位的;

(四)答辩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记名投票表决,有反对票或弃权票的;

(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者;

(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重点审议的。

第二十五条 校学位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授予博(硕)士学位但按有关规定需重点审议的学位申请人员进行审核时,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充分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最终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如同意票数未达到要求的票数,则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不授予申请人学位的决议后,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博士学位申请人可在两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新提出学位申请一次,逾期不再受理。

重新申请学位的程序:

(一)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继续研究、修改学位论文,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参加学位论文查重、盲审。

(二)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重新答辩时,答辩委员会需要重组。答辩通过后可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相应决议。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六条 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证书由学校颁发。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生效日期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学位决定之日。

第二十七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如确认学位错授或发现有舞弊作假等严重违反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的情况时,经复议,可撤销其学位。

第二十八条 建立学位论文档案。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和论文摘要、论文全文的电子文档分送校档案馆、图书馆。同时,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纸质本分送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图书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华东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原文地址:

已获得硕士学位后,硕士毕业后论文抽检不会判定为不合格,只会判定为是否抄袭。如果论文判定为抄袭则会被取消学位证。如果只是判定为论文质量或者水平不高则不会被取消学位证,因为这不是学生的问题而是指导老师和答辩老师的问题。硕士论文是硕士研究生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更高的学术水平,更加强调作者思想观点的独创性,以及研究成果应具备更强的实用价值和更高的科学价值。硕士论文是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应能反映出作者广泛而深入地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对所研究的题目有新的独立见解,论文具有一定的深度和较好的科学价值,对本专业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优秀的硕士论文能够反映出作者对所学习专业的理论知识掌握的程度和水平,能够帮助作者构建起良好的完整的知识体系,还能够反映作者独立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理论的应用水平,对研究的课题的思考和独立见解。

近日,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决定取消“内部论文”这一论文层级,校学位办公室第一时间下发通知,自6月第三次审议毕业和学位起,不再受理“内部学位论文”申请。 根据2013年5月修订的《清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规定,清华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密级程度根据研究生承担课题密级情况,划分为机密、秘密、内部和公开四级。其中,内部论文主要是指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以及涉及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且研究成果不列入国家保密范围内。凡符合以上定义的学位论文均可被定为内部论文,保密两年后予以公开。 清华大学近6000余篇硕、博论文中,有近200篇为内部论文,这些论文主要来源于核研院、医学院、生物等涉及技术、专利申请较多的学院,以及少量涉及商业秘密的学位论文,例如经管学院的学位论文。 据了解,取消“内部论文”层级主要原因有二:一为学校及院系主管部门对论文是否达到“内部”的认定标准整体较为模糊,二是在内部论文的认定中,掺杂较多的人为判断与主观因素。加上缺乏学术规范检查和匿名评审,内部论文质量很难得以保证,形成学术不端的风险很大。 “内部论文”的论文层级取消之后,为解决部分院系、学科的学位论文可能需要延时公开的问题,清华大学决定,在公开论文基础上,增加了“延时公开”选项,时限仍为两年。 大学高考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取消“内部论文”层级可以有效改善高校学术研究造假的问题,但解决高校学术造假现象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建立起教授同行之间的学术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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