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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研究方法创新论文文献

发布时间:2024-07-06 11:54:27

经济学研究方法创新论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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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研究的定量与定性分析探究

研究是通过各种研究方法对事实或材料进行加工整理,以获取新的可靠知识的思维活动。研究方法的选择、运用和创新对研究工作至关重要。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经济学研究的定量与定性分析探究论文,以供参考。

摘要: 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是经济学研究的两种基本手段。前者是对经济事物本质及其属性的分析;后者是对经济事物进行量的考察。本文试图就定性、定量分析的定义其各自的特点入手,阐述学术研究界关于他们的争论,并分析经济学研究中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关系。

关键词: 定量分析;定性分析;经济学研究

研究是通过各种研究方法对事实或材料进行加工整理,以获取新的可靠知识的思维活动。研究方法的选择、运用和创新对研究工作至关重要。在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经济学家不断引进别的学科研究方法或开创一系列新的研究方法为之服务。这些研究方法的引进和创新都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理论及相关科学理论的发展,拓展了经济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然而我们也必须正确的认识和运用经济学方法论中的研究方法,把握正确的尺度和方向才能使我们的研究工作事半功倍。但由于经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关于经济研究中的两种分析方法即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哪一种方法更科学、更合理,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

在经济学界,主张定量分析的观点认为,采用数学语言,遵循数学所固有的逻辑程序,有助于清晰地表达思想,使概念精确,论证富有逻辑性,避免曲解和混乱,混乱,如经济学家施蒂格勒认为这种转换不仅值得搞,而且非搞不可。其转换有助于经济学与数理经济学的发展。另一方面,与其对立的观点认为,虽然严格地遵循数学逻辑程序,能使混乱的思想呈清,但数学只是经济认识的辅助手段,不能取代质的分析,滥用数学手段,也会产生许多谬误。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就认为,这种转换不仅无益,而且涉及到一种陈腐的智力几何学。结合国内经济学研究中所出现的对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争论,本文试图就定性、定量分析的定义其各自的特点入手,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在经济学研究中的相互关系。

一、定性分析的定义及特点

定性分析是认识事物的质、寻找事物的本质联系,是对事物或事件的性质和特点的分析。所谓质,即指事物成为其自身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部规定性。世间万物之所以能呈现出多样性,是其自身与他物相区别,具有自身的特定的质。只有正确地认识了事物的质,才能把不同的事物区别开来。

而只有清楚地认识事物本身并把握其发展变化的趋势,才能在实践中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而定性分析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根据事物的现象、性质来确定概念,判断其未来的发展程度,对事物进行非数量化的分析。如对方针、政策的反映,某些商品的价格调整引起的生产和市场形势的变化,经济体制改革对市场形势的影响,国际化贸易带动下购买力投向的变化等,这些都难以准确地用数量来表示,只能用定性分析的方法,做出估计和判断。定性分析是建立在经验和逻辑思维的基础上的,主要依靠个人主观经验和直观材料来进行分析,从而确定未来事件和趋势的发展性质、发展程度。它对长期远规划、重大问题的发展前景、市场形势的估计和判断,以及制定工作计划和企业经营活动,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在经济研究中,定性分析主要通过运用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抽象方法,将研究的注意力集中在经济现象的本质上,归纳影响经济运行机制的主要因素,然后通过对主要因素的分析和综合,演绎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回答各主要因素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各主要因素间的抽象关系,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等问题,比较适合个案在不同层面进行深入的和多侧面的分析研究。如专家调查法、主观概率法、意见集合法、相互关系分析法、历史经验分析法等等,都是属于定性分析的一些具体方法。

定性分析的特点是简便易行,在缺乏资料的情况下也可以加以引用。它的不足之处是,缺乏量的分析,是粗放性的,不够具体,有一定的主观成份因此容易受分析、判断者的情绪和形势气氛的影响。

二、定量分析的定义和特点

定量分析是指对事物进行量的方面的`分析和研究。量是指事物的规模、发展程度、速度,以及其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数量表示的规定性。它是用数量指标来分析研究事物的实践结果和发展趋势及其程度的。定量分析是建立在数学、统计学、计量学、概率论、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运筹学和电子学等学科的基础上,运用数字、方程、摸型、图表和计算机等进行分析研究的。

主要分析方法包括数理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两方面。它可以应用于经济活动中的市场预测、经营决策、经营动态分析、商品调运分析、库存分析、成本核算、费用效益、经济效果、劳动效率、市场动态分析等各个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学研究中数理与计量分析的应用将越来越广泛,其作用将越来越大。因素量、时间量和比例量的分析都属于定量分析的范畴。定量分析的特点在于它的敏感性,精确性和客观性。

定量分析相对于定性分析的主观性而言的,定量分析基于经验事实,可以通过数学或计量模型所具有的抽象性和逻辑结构的严谨性,对事物的发展变化及状态趋势给予客观的分析,并立刻做出相应的判断。但由于并非所有的经济现象都能够以数量或数值的形式表现出来,也必然造成了定量分析的局限性。

三、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关系

综上所述,在经济学的研究中引入数学的方法是具有其必要性的。早在“边际革命”时期,新古典经济学派的瓦尔拉斯、帕累托、埃奇沃斯等人就大量的运用了数学方法对经济理论和经济现象进行研究分析。李嘉图在其代表作《经济学与赋税原理》中,对等级地租、工资、资本周转和比较成本等问题的论述,就多次运用了数学图表分析。

20世纪初,计量经济学鼻祖费里希·丁伯根也将经济理论、统计学和计量数学结合起来,运用数学模型研究经济周期,并获得了丰硕的成果。数学的抽象性可以使复杂的经济关系变得清晰。数学的精确性可使经济范畴之间的数量关系得到精确的研究和描述,也有助于经济范畴得到精确的定义。数学的严密的逻辑性可使经济学理论的推理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且使理论中的错误得到一定程度的匡正。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数学方法所存在的缺陷,数学方法毕竟只是一种工具,它的好坏全在于人对它的使用。同时作为进行量的分析手段,数学分析的运用必须以质的分析为前提。

再者,在现实的经济领域中,有不少经济现象很难简单的运用数学模型加以解释和说明。强性使用数学模型将一些因素量化反会导致与经济想象的偏离、失真或者脱离研究的现实意义的状况。凯恩斯在其《通史》中,也批判了“将经济分析体系形式化了的符号伪数学方法”,认为“在令人自命不凡但却无所助益的符号迷宫里,作者会丧失对于真实世界中的复杂性与相互依赖的洞察力。”

然而,当今的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中对于量的认识和处理出现了不少的偏差。国内外许多学者由于在经济学研究上很难迅速出成果,就纷纷在数学形式上大做文章,而忽略了所研究经济现象或事物的本质,缺乏对经济现象的直观判断和价值的认识,只注重数学分析的花哨的表面和模型的复杂性。更有甚者,为了使论文和研究满足数学逻辑一致性,编造经济数据,并拼凑参数范围,从而得到“理想”的实证结果,最终不是使经济研究的内容脱离现实或失去研究的真正意义。

定量分析虽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它本身只是对大量样本的部分特征的精确研究,所以只能对经济现象的比较表层的、可以量化的部分进行测量,但无法对其深层的原因和具体的细节进行深刻剖析。经济研究的正确取向应建立在对经济学本身的内容和研究对象的本质有了一定认识的基础上。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任何事物都具有质的规定性与量的规定性两个方面,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体。质是具有一定量的质,量是在一定质的基础上的量。不同质的事物拥有不同的量和量的界限范围。一方面,质决定着一定的量,规定着量的活动范围。另一方面,质必须以一定的量作为必要条件,它决定于数量的界限。量变超过了数量的界限,事物的质就会改变。所以,质和量是互相结合、互相规定的,并形成事物质与量的统一体,即度”。同样的,在经济研究中,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实质上是同一认识过程的两个方面。

定性分析是定量分析的基础,是认识的起点。定量分析是定性分析的深化,是认识的精确性。定性分析主要是通过理解和解释,来把握教育现象的整体意义和价值关系的,它揭示的是教育现象中的价值性、历史性和社会性。经济学研究的问题提出、理论建构、假设验证、结果评价都是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展开的。定量研究中的逻辑命题、数学模型和统计分析都自然应当建立在对基本问题或理论假设的理解和解释基础之上。定量方法研究的是事物的量变过程,并通过研究事物所具有的度,即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限度和范围,来把握事物相对稳定的本质特征。因此,经济学研究中,不应把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而应把它们统一起来,通过对经济学现象本身的量变以及数量关系的分析,来达到对于经济现象本质规律的认识。

四、结论

总之,经济学实质上是一门研究在既定资源约束下人类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的科学。人的行为往往具有盲目性、社会性和主观性等非理性特征,不是所有都可以用理性逻辑来进行量化分析并加以解释的。同时人类社会又是一个多变量、多因素和多层次的复杂的动态系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其研究方法不能单一,而应该容多角度的不同侧面进行求证分析,经济研究需要更加精密的研究理论加以深化。因此,决定了经济学必须兼容其他自然学科与社会学科,作到定性与定量分析想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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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研究方法论文

关于大学生如何创新创业论文的介绍如下:

现阶段,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而鼓励大学生进行创业,“以创业促就业”则逐渐成为缓解就业压力,提高大学生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因此,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和创业能力,是高校人才培养面临的重要课题。

本文通过介绍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及提出背景,阐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意义,从多个角度探讨高校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方法和途径。下面我们来看看大学生创新创业论文。

早在1990年,我国就开展了基础教育阶段实施就业创业教育的项目研究,但我国大学生创业比例比较低。据有关调查显示,在我国的创业者群体中,“具有大学学历的创业者在全部创业群体中仅占3。7%”,而发达国家一般占20%—30%。这说明我国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其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还不够完善。

近几年,我国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整体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师资建设不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论体系不健全;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文化氛围不浓厚;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开展范围不广泛等等。

目前,在我国一些高等院校,围绕“挑战杯”和“创业计划”大赛,运用第二课堂的形式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已经成为较普遍的形式,但这种创业教育的受众面比较小。

市场营销教育与创新创业研究论文

一、应用型本科市场营销专业教育现状

中国作为世界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学生的就业状况始终不是很乐观,近几年学生的就业率普遍偏低。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的创业意识不断增强,经济市场中的创业就业比例也有所提升。因此。高校应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方面的教育,并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其他专业进行有效的融合。其中,市场营销专业是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的必修课程,该课程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及适应社会的能力都有着一定的影响。

二、市场营销专业与创新创业融合的必要性

首先,市场营销专业与创新创业融合能够为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起到良好的作用。传统的市场营销专业教学过程中,虽然也比较注重实践教学,但从最终的教学结果来看,仍是理论教学的内容较多,学生的实践能力方面难以得到有效的提升[1]。在将市场营销专业与创新创业教育融合的过程中,制定了更多有关实践教学的内容,对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有很大的帮助。其次,市场营销专业具有一定的系统性,而创新创业教育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两者结合进行教育,更能够提升学生的专业素质及实践能力,对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及创业素质有更好的效果。

三、基于市场营销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的课程体系构建

(一)创建以创新创业为载体的教学情境。在构建课程体系的过程中,教师应以创新创业为载体,创建全新的教学情境,将经济市场的实际情况有效地融入教学情境中,并在教师的引导下,带领学生自主分析、合理探讨,使学生具有自行选择创业内容的权利,并充分结合学生的特长与优势,制定创业计划[2]。在此基础上,教师应根据当前教学课程的教学进度,结合经济市场的实际情况,选择教学内容、设计教学实践方式,引导学生自行思考关于创业的想法与具体实施计划,再进一步落实自己的模拟创业计划。需要注意的是,在创建教学情境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与现实情况的把握,学生由于没有接触过企业的实际运营状况,在设计创业思路的过程中往往不注重实际。因此,教师一定要充分发挥自己的引导作用,使学生更深层地了解企业需求及行业发展状况,从而制定更加合理的创业方案并实施。

(二)在设计教学方案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理念。任何一项成功的事业都不是能够简单完成的,需要一系列完善的理论体系及科学、合理的策划方案;同时,也需要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这一观点也同样适用于教育领域。基于此,当教师在设计创新长创业项目的过程中,应首先将该项目进行分解,并结合实际的教学情况,制定合理的教学任务及教学目的,并以此为依据完成整个创业项目的策划方案,为项目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设计教学方案的过程中,教师也应注重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入,使其能够为营销策划方案的制定提供可操作性的教学任务,并将营销策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教学任务,在分别对这些教学任务制定行之有效的计划方案。通常情况下,创新创业教学方案的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构建策划团队、构思企业、实施方案等。

(三)以学生为教学主体实施教学规划。事实上,不论在市场营销专业的教育过程中,还是创新创业的教育过程中,学生应始终是教育的主体。因而,在将两者融合,构建新课程体系的过程中,应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由于受到我国传统教育理念及教学设计方案的影响,许多教师虽然已经意识到学生作为教学主体的重要性,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并没有将学生放在教学主体的位置上。在这种情况下,教学质量及教学效果是很难保证的。因此,在构建全新的课程体系的过程中,一定要以学生为教学主体,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的教学规划。教师在设计教学规划的过程中,应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引导学生用正确的方式完成教学任务及教学目标。并且,教师应充分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例如:学生、社会、经济、企业等),制定合理的教学方案,并深入挖掘学生的兴趣爱好,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更能得到良好的体验,从而快速地掌握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等内容,为自己今后的创新创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整个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大环境下,创新创业教育已经成为培养大学生的重要方向,基于市场营销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的课程体系的构建,是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教学方式。总之,只有处理好市场营销专业与创新创业教育的关系,建立符合学生发展需求的科学教学体系,才能够将学生培养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价值的人。

参考文献:

[1]程洁.基于知识技能素质为一体的高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现代交际,2017,16(21):1~2.

[2]高金城.应用型本科市场营销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J].中国市场,2017,39(28):223~224.

经济特区法治建设创新研究论文

建设法治化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论文:《试谈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摘 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改革已深入我国各个领域,法治建设被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创造更加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已经刻不容缓。本文主要论述法治建设在中国的形成历史与发展,以及它的现实意义。 1997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政治 报告 ,首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中央领导人把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此后我国开始走上了法治建设的道路。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当中,法治建设始终走在最前沿,有了法治的保驾护航才能维护国家安定团结,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 文化 建设提供稳定的环境保障。中国近代的法治建设之路可以说是在曲折中逐步走向成熟,它的形成和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一、法治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法治是一种社会状态,是使个人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国家权利能够得到有效制约的一种平衡状态。我们在理解法治的时候要把个人权利的保障和控制国家权力结合起来,而不能一分为二。各国的法治总是由各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之相适应的。法治建设就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法治建设它是一种国家制度,是确立一国阶级统治关系的基本制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成果。中国的法治建设是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法治建设保障的主体是人民的各项合法权利,通过立法、司法、执法维护人民的利益。 二、法治建设的现实意义 法治建设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历史车轮的迈进,从封建社会的人治,到如今改革开放的依法治国,法治国家的建设已经日趋完善。法治说到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象征,是保证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条件。它的根本目标就在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恰恰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一个进步的社会,它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公平正义,就在何种程度上实现了文明。 法治建设是国家实现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社会各项事务都能在安定有序的环境下运行,是推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石,社会主义国家的安定团结需要法治的维护。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建设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纵观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史,不难发现轻视法治建设对治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值得我们反省的例子比如苏联的肃反文化,而在我国轻视法治也曾经造成了惨重的损失,““””是我国忽视法治建设的典型。这两次重大错误的发生,都是背离了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 新社会我国的法治建设又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报告论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明确将“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并提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同时,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同时报告还首次提出了“法治思维”。“法治思维”要求我们对工作方式思想思维进行转变,宣扬法律精神,捍卫法律原则,将依法行事贯彻实施。可以说这对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机关独立司法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人民的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这是培根的 名言 ,相信我们并不陌生。我们要追求公平公正善于运用法治建设国家,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在人的能动力作用下将法律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同时将法治建设进行到底,用法律进行社会管理,调节社会关系,用法律保障人民生活的幸福安定。回顾我国的法治建设之路,是漫长而曲折的,但是前途却是光明的。从过去的人治到现如今的法治社会,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国,开创了一片崭新的局面,在中央集体领导人的带领下,相信我国的法治建设将会走上更加辉煌的道路。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及其建设》 【内容提要】 本文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出发,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初步分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文化 建设途径 法治作为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它不仅是有形的制度,同时也是无形的文化。法治是否昌明、法治的要求能否落到实处、法治的成果能否真正有益于社会进步与社会和谐,从根本上取决于是否有良好的法治文化作为支撑。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法治文化是以平等、公正、自由、诚信和人权等为主要 思维方式 和行为方式的文化,本身具有权利和义务一致的规范性。因此,弘扬法治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涵及特征 我国著名法学家龚瑞祥教授指出:“所谓‘法治’,不仅仅是指‘以法治国’,还包含着用于法治的法律必须遵循的原则,如‘公正原则’、‘平等原则’、‘维护人的尊严的原则’等。也就是说,法律是确定的、公认的理想,而非我们通常所称的‘长官意志’。法治高于法律是立法者和司法者用以检验法律能否生效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体系是一种以“正义”为价值取向的、以西 方法 治文化为范式的、以传统中国法律文化为根基的法治文化。它在显型结构层面上表现为:制定良好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完备的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完善的法律组织和法律设施;严格的执法和司法程序。在隐型结构层面上主要表现为社会主体的信法、守法、用法心理;较强的民主意识、正义观念和权利观念;法律的权威至上观念、依法办事的精神和法治的思想等,是一种内容结构和谐统一的法治文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本质所在。而围绕这一本质展开的各项条件、 措施 和效果,即以法治为特征的物质文化、政治文化、精神文化的全面生成,则是这一法治文化体系的具体要求和现实标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生成属于一种“后发混合式”的模式。从其生成的动力来讲既有外在动力也有内在动力。一方面,其生成依赖于中国社会的内在力量,这些内在力量就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民主政治、法律(良法)、道德、 教育 和社会主体需求的转向等社会因素。另一方面,它一直受到外来法治文化的刺激,特别是西方法治文化的刺激,这种刺激表现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各个方面。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其独特性。 1. 民族性。中国传统法治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文化传统积淀的产物,经世代相传而取得了稳固的地位,形成一种“超稳定形态”,即使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它也会坚守自己的阵地,至今仍在影响着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它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法律观念、法律情感以及行为模式,并已内化为中华民族法律文化的心理和性格,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法律心理、法律意识和行为模式的选择。 2. 现代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现代性表现在它能与当代的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伴相生,是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市场经济呼唤法治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之相适应,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对法治文化也产生了深刻而全面的影响,法治文化以市场经济为根据,进行理论创新,以一种新的形式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3. 开放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开放性表现在它从不固步自封,善于吸收人类有益的法治文化成果,特别表现在对西方“法治”思想和理论的移植和借鉴上。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以及法律趋同化现象的出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与西方的法治文化必将互相融合并存,整个人类社会都将向“大同法治世界”的方向发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作用 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时代性。建设法治文化,不仅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防止权力异化的有力保障,而且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切权力为人民”的重要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人民当家作主为逻辑起点,强调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求权力服从于宪法和法律,并使权力始终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轨道上运行。同时,法治文化在为监督与制约国家权力提供思想保障的同时,也通过合理借鉴国外的先进制度并结合中国实践进行制度创新,从而为权力的有效监督与制约提供智力支持。 在新的历史时期,仅仅注重对权力进行制约是不够的。因此,构建法治文化同时还要保障权力的有效行使。权力具有客观性,只要将权力运用好,就能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但怎样用好权,从而使权力既有限、又有效地得到行使,必须有赖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引导。法治文化要求国家机关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权力,不越权、不滥权、不惜权,最大限度地履行法定职责。同时,法治文化还要求国家机关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程序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包括维护程序法的权威。因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按程序行使权力,从而不仅实现正义,而且以看得见的形式实现正义,同时提高权力运行的效率,更有效地为人民谋利益。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任何社会建设都是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进行的,和谐社会建设也离不开必要的文化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之一,可以在多重意义上满足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必须调动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使整个社会的成员充满活力。整个社会成员要充满活力,要求每个成员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以及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都需要法律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律也就通过它的这些作用,为社会的和谐提供最生动、最富有生机的力量。和谐社会要谋求安定有序,而任何安定有序,都是在规则的基础上,无规则便无秩序。而在所有的秩序中,法律的秩序规则是最明确、最具有外在强制性的,因此,法律在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上有着它不同于道德、传统、习惯的独特作用。和谐社会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法治在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谐社会要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目标,没有法治文化作为基础是断不可能的。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党的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中国现代法治不可能只是一套细密的文字法规加一套严格的司法体系,而是与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相联系的”。因为任何制度都需要人去制定,更需要人去遵守,如果没有人的道德信仰、价值理念相配合,再好的制度也会被侵蚀得面目全非。只有当亿万中国人的价值、观念、心态以及行为中,有关法治的价值理念占有了稳固之地并渐成一种法治文化,并进而成为中国文化传统内容的一部分时,我国的法治才有了真正坚实的社会人文心理基础。因此,目前只有努力培养我国民众的法治理念,建设法治文化,改良、培育中国法治的“土壤”,才可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要途径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指出:“在任何一项伟大的事业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精神的力量,尤为重要的是这种精神的力量一定与该事业的背景有密切的根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努力。 1. 培育公民对法律的崇尚和信仰 法治文化的培育旨在为法治国家奠定尊崇法治的社会文化意识基础。一个社会能否建立起法治,先决条件之一就是这个社会有无尊崇法治的心理,是否培养起了追求法治的信念。法治文化形成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社会主体的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的灵魂,是法治文化的精髓。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法律自身的正义性。博登海默指出:“法律是正义和秩序的综合体”,法律必然体现为一种社会正义。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来自于法律自身所具有的公平、正义和对人类的关爱精神,社会主体正是基于这种信仰而对法律自觉遵守。二是法律实施的正义性。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真诚信仰在于因法律实施的正义而对法律的神圣产生高度认同感,在于法治历程中对法律强烈的自觉意识。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普法教育,不仅是普及现代 法律知识 ,更为重要的是培养公民对法律的信仰,逐步实现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法律信仰的塑造、法治文化的形成。只有唤起个人的权利意识,才有可能真正树立起现代法治观念和公民意识。另外,还应该通过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等良性法律实践的教育活动,增进公民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培育公民对法律的信仰心理。 2. 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既体现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符合法治文化的一般特征,又富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因此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报告指出,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团结奋进的不竭动力。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和历史演进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然而,民族精神在某种意义上说,与法治存在着密切联系。我们应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中华文化体系之中,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在中华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将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念融入中华文化的价值内涵,体现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理念,使法治文化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一旦如此,就能进一步发挥宪法和法律的文化功能。使分处各阶层的社会成员,能从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中获得切实利益、得到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并能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新标志。使之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精神的新载体。 3. 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发展 改革创新是我们时代精神的核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不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注入新鲜血液。坚持理论创新,推动法治文化的一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撑。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创新,科学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没的重大理论问题,才能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理论体系。坚持制度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治体制革,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中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环节之一。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改变原先不合理、不科学的体制.树立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有相应的制度依托。坚持实践创新,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实践素材。法治文化是广大人民的事业,人民群众的实践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不竭动力。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化形态。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丰富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实践基础。 参考文献: [1] 赵学昌.试论法治文化的培育[J].当代教育论坛,2007,(7). [2] 张波.论当代中国法律文化的多样性及中国特色法治文化的生成[J].南京社会科学,2001,(11). [3] 齐艳苓.法治文化及其培育探析[J].理论月刊,2007,(6). [4] 孙晓媛.论构建中国特色的法治文化[J].广西社会科学,2003,(4).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论文:《浅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摘 要】法治建设是一个整体,其中的每一部分、环节都有一个如何科学发展的问题,内部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发展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法制系统之中,最基本的组成单元是需要内在元素自身的协调,应当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只有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依法各个部分或者环节的发展才是协调的、可持续的,也才具有强大的活力。从法律运行来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法律体系来看,各个法律部门都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以构建和完善;从法律价值来看,科学发展观体现了我国法律的核心价值。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所以,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理论指针。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指国家在多种社会控制手段面前选择以法律为主的手段进行控制和治理,即“依法治国”;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治批判地继承了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优秀成果,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思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内涵十分丰富,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以个人的意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权威的标准。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发展民主,健全法治,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我国的依法治国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30年的法治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4年,这是从人治到法制的转变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新时期法制建设的开始。但那时法制的主要理念是把法治当作专政的工具,法制对于社会生活、经济活动、国家制度文明进展的制度价值几乎没有。 第二个阶段是从1994年到2004年,是政策之治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政策有一定的程序性、权威性和公开性,并以文件、规范、规章等合法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十年里非常突出的一个现象就是用政策、文件来治国。政策之治是追求短期效果,缺乏法律本身应有的一些基本特征,而法制要求规范,要求它的规则性具有可预期性以及有相应的司法机构来支持,这些都是政策之治不具备的。 第三个阶段从2004年至今,是从政策之治向法治的转型。这一阶段的立法,大多数涉及我国改革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最深层的矛盾、最重大的利益冲突。2004年修宪,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私有财产及其权利写进宪法。其后《物权法》、《 劳动合同 法》的制定,《 公司法 》、《证券法》的修改等都是涉及人们利益的法律。 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及问题 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方式、程序必须由法律规定并予以保障。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最可能通过法治的方式表现出来,而社会主义法治也必须从民主中获得自己政治的和道德的合法性。没有民主,法治就缺少了其重要的基石。正是基于这样的理念,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治是法律规则的统治,规则的制定是实行法治的前提。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制定的民主程序把人民的意志反映在法律当中,因此,法治就是按照人民的意志治理国家。 三、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途径 “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走依法治国之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道路。当前,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局面。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只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快速地推进,才能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二)把建立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目标。改革开放近二十年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的发展,立法数量急剧增长,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以加强和完善执法、司法为目标,推进行政执法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革。经过几十年特别是近20年的探索,我国初步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司法制度。从总体上讲,行政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等各方面,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律文化,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以继承、发扬人类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符合人民意愿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为其思想基础与文化资源。我们在普法教育中,要以领导干部的民主法制教育为重点。只有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重要意义,才能真正认真地执法、守法、监督法律的实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我们要在继承历史上和国外合理的进步的法律文化基础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精神,努力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参考文献 [1] 武育香.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J].理论建设,2006(1):45-48. [2] 谢鹏程.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J].中国社会科学, 2007(1):79-80. 猜你喜欢: 1.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2.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心得体会 3. 学习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 4.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5. 浅析法治社会思修论文 6. 论依法治国的形势与政策论文2000字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年来取得重大成就的根本原因: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此外,深圳经济特区坚持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了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大力发扬了“敢试敢闯 的开拓创新精神,特区人民艰苦奋斗,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和决策。

坚持了改革开放的强国之路,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优越性,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等等。

深圳经济特区心得体会

“看完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我的感触很深。深圳再出发,创造新的“中国高度”创新发展在深圳已经不再是一个产业领域的创新,而是从单一创新上升到集成创新,从局部创新拓展到系统创新。

行走在深圳粤海街道,迎面而来的是时代的气息和追梦的脚步。举目望去,高楼大厦比肩林立,从招牌上能看到许多站在浪尖上的科技公司。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

这是一个新征程再出发的闪亮起点。放眼全球与未来,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深圳发展始终会创造新的“中国高度”。“

特级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就是国家的正确领导,并且国家的呼职。

那么深圳特区怎么会取得了这个成功啊?个人觉得主要就是说国家对它的开放政策好

经济学类论文研究方法

经济学论文写作方法指导

经济学论文是用来阐述经济问题、提示经济规律、公布经济研究成果的论述文章。它是人们从事经济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也是进行经济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要有论题、论点、论据等等,但经济论文的写作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要求。

经济论文实际上是对某一经济问题的研究,并将研究成果描述出来。经济论文的写作具体说主要包括选课题、搜集资料、研究他人成果、学习理论、调查研究、整理分析资料、提炼观点、撰写文章等步骤。下面,我为大家详解介绍每一部分的写作技巧。

一、选择课题

选择研究课题。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是指选择写作经济论文的题目;广义是指选择研究领域、确定科研方向。这里我们主要是指前者。正确的选择题目是经济论文写作的关键一步。

1、选题的一般原则

(1)学术价值和社会急需原则

要选择有科学价值的课题。经济领域中有科学价值的新发现、新创造、新成果、新经验,是每个经济工作者努力追求的目标。科学价值体现在提示规律、探求真理、有益于经济事业发展上。因此。对于凡是有科学价值的课题。都应在选择之列,尤其是要选择处于经济学科前沿领域和经济体制改革中急需解决的重大课题。

(2)量力而行原则

选择课题要充分考虑主观条件与客观条件,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主观条件主要是指个人兴趣与爱好、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等统筹考虑,切不可好高骛远,强行为之。实践证明,凡是勉强为之的题目,是不可能出好的成果的。而选题适中,难易适度,通过努力可以取得成功。

2、选题方法 每个人从事经济论文的基本条件都不同,因而选题方法也是不同的,我们必须在坚持上述选题原则的基础上,寻求适合自己的基本条件的选题方法,才能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个人偏好法。

即从自己的专长和兴趣人手选题。经济理论文章大体可以分为总结实践经验的理论文章、探讨研究经济理论、政策的文章等。可以根据自己擅长和兴趣,进行选择。

(2)尖刀法

选择问题的开口要小,就是说选题在保证有充分的发挥余地的前提下,要尽可能小一些,小一些的问题容易说透,如同尖刀,可以插的深一些一样。还以消费信贷问题为例,如果笼统的写如何开展消费信贷,或如何解决消费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当然也可以,但显然缺乏足够的深度,但是如果仅仅写消费信贷某一方面的问题,就较容易写出深度来,例如,个人信用制度建立问题、个人信用调查问题、个人信贷风险防范问题、个人信贷保险问题等等。

(3)眼观六路法

即充分利用已有的知识储备,尤其是经济学科研究历史与现状的.知识储备,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与创造力,在多方面开拓思路,不能局限于某一方面或某一角度,而应从更广泛的领域,更高的视点来观察研究选择课题。选题本身就是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要选择出理想的课题,就需要调动自己的知识储备,全方位开拓思路,进行创造性思维。具体地说:①延伸法,即对某个总是的研究方向不变,增加深度。②补差法,即对所研究的领域中尚未研究或研究不充分的问题进行研究。(爹杂交法,即利用其他学科研究成果,运用于经济学科。④比较法,即通过对几种事物或同一事物的几个方向的比较研究来认识事物。⑤换角度法,即对同一问题可以选取一个新的角度加以论述。这样从不同角度来研究同一问题,研究相对也较为容易一些。

3、选题思路

首先要围绕核心观点。“观点鲜明、突出”是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因此,在写论文的过程中就必须围绕核心观点。其实,一篇论文的核心观点往往由多个分论点组成。这些分论点就是论文的主要组成部分。为达到观点突出,大学生在下笔之初就应该对论文的整体框架有一个清晰地认识。在把握整体框架的情况下,一部分一部分地写作,一部分围绕一个分论点,众多分论点的集中就构成了核心观点。其次讲究层次清晰。层次性是论文脉络清晰的重要保障,一篇论文一定要讲究内容的层次,使读者有清晰的层次印象。大学生初写论文,最容易犯的错误是思路混乱。有很多大学生写的论文,从整体看,可以基本知道他想说明什么问题,但是,他一个自然段一个意思,上下不连。前后颠倒。已经开始阐发意义,下一段又拐回去总结了。所以,逻辑思维比较混乱,材料只是堆砌,而不会有机运用;第三,要有合理的布局。学术论文若要准确清晰地表达出核心观点,必须有合理的布局。一般而言,论文的正文由几大部分组成。合理的布局就是要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

二、搜集资料

搜集资料是经济论文写作的基础和前提。搜集资料、占有丰富的资料,不仅仅需要勤奋,还必须掌握科学方法。具体说:

1、对所选题目中得出的结论和资料进行分类排队,弄清主次真伪,以便有重点、有计划、有目的地加以运用。经过筛选,有的用于总论点,有的用于分论点;有的用于叙述.有的用作于论证;有的用以详细阐述,有的用于以旁证补充,以使有用的适得其所,无用的加以扬弃。

2、以自己的选题为中心,到各种金融期刊、经济期刊、论文集及其他文献资料、经济统计报表、经济年鉴、以及各种有关文件中等搜集资料,并可结合自己的论文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

3、对搜集来的材料在消化的基础上,进行认真而刻苦的研究,努力做到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特别是对于他人的研究成果和见解,要采取严肃的科学态度,使之成为鉴戒或起点。总之,在完成课题、动手写作之前,应尽可能地收集、了解他人对这一课题已经发表的意见,并用它同自己所得相比较,以使从中得到启发和借鉴。

4、做好数据处理。数据是经济论文写作的重要资料,对有关数据的搜集主要从有关的公开刊物、年鉴等方面取得。对数据的处理主要包括:详细列出有产数据;对某些数据根据需要进行整理和运算;保留科学有代表性的数据;尽量运用图表,显示变化的规律和在不同变化条件下的数据状态,更直观地标志。并对数据进行必要的分析,得出正确的结论。

三、提炼观点

观点的形成与提炼大体上有两情况:一是在实践中产生形成;二是随着搜集材料的增多形成,在占有大量材料的基础上产生、形成。但无论哪种情况,观点的形成和提炼都有一个或长或短的过程,都是对材料进行深入理性的分析、科学综合、反复思考提炼的产物。

四、精心撰写

有了新颖的观点与丰富的材料,并不意味着就有了好文章。观点加材料算不上理论文章。一篇好的经济理论文章,必须形成自己的理论系统,观点与材料高度统一,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介绍的经济学论文写作技巧啦,你是不是已经掌握了呢?

用以下几种方法:1、归纳方法与演绎方法:归纳就是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性的结论原理;演绎则是从一般性原理、概念引出个别结论。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方法;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归纳是从经验事实中找出普遍特征的认识方法,是各门学科在积累经验材料的基础上,总结出科学定理或原理的一种重要方法。归纳必须建立在大量的个别事实的基础上,事实不可靠和不充分,都不可能通过归纳得出科学的结论与原理。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因而它是一种扩大知识的方法,但它又总是不完全和不严密的。因为我们永远只能观察到部分事物,不可能穷尽个别。所以列宁说:“以最简单的归纳方法所得到的是最简单的真理,总是不完全的,因为经验总是未完成的。”通过归纳人们只能知道“是什么”,不能知道“为什么”。演绎的主要形式是三段式,就是以大前提和小前提推出结论来。推出的结论能否正确,取决于推理的前提是否正确,推理的形式是否合乎逻辑规则。因此,进行演绎推理的前提必须真实,演绎过程必须遵守严格的逻辑规则。归纳与演绎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两种相反相成的推理方法。它是科学研究工作都必须应用的逻辑方法。2、分析方法与综合方法:分析就是把客观对象的整体分为各个部分、方面、特征和因素而加以认识。它是把整体分为部分,把复杂的事物分解为简单的要素分别加以研究的一种思维方法。分析是达到对事物本质认识的一个必经步骤和必要手段。分析的任务不仅仅是把整体分解为它的组成部分,而且更重要的是透过现象,抓住本质,通过偶然性把握必然性。分析的过程是要着重弄清事物在运动变化中各方面各占何种地位,各起何种作用,又以何种方式与他方面发生制约和转化。简言之,分析的过程,就是揭露矛盾和认识矛盾的过程。因此,科学的分析必须从实际出发,对所分析的对象进行实事求是的系统周密的调查研究。分析方法最基本的职能就是深入事物内部了解它的细节,搞清它的内部结构、内部联系,抓住事物基础的东西。要科学地、正确地分析事物,必须做到:第一,对事物作全面的分析。要分析客观事物矛盾的多方面:既要看到正面,又要看到反面;既要把握肯定方向,也要理解否定方向;既要分析主要方面,又不能忽视次要方面,否则就会出现片面性。第二,对事物做历史的分析。考察事物,应该分析它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状态。从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中,揭示事物的本质,预见未来的发展。第三,对事物作具体分析。就是对不同的研究对象采取不同的分析方法,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第四,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进行调查研究,实验,观察。任何科学研究都离不开分析方法。但是分析的方法有它的局限性,由于它着眼的是事物的局部,就可能出现以偏概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为了克服这些缺点,就必须用综合的方法把分析与综合结合起来。综合是同分析相反的一种思维方法。它是在分析的基础上,把客观对象的各个部分、方面、特性和因素的认识联结起来,形成对客观对象的统一认识,从而达到把握事物的有机联系及其规律性。综合不是把各个部分、各方面简单的相加和随便的凑合,也不是任意的、主观的臆造,而是按照对象各部分间的内在的有机的联系,从整体上把握事物的本质和整体的特征。总之,分析与综合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只有把两者结合在一起,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科学的逻辑方法。3、因果分析法:就是分析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认识问题的产生原因和引起结果的辩证思维方法。使用这种方法一定要注意到真正的内因与结果,而不是似是而非的因果关系。要注意结果与原因的逆关系,一方面包括“用原因来证明结果”,同时也包括“用结果来推论原因”。不同的事物,一般都一身二任,既是原因,又是结果,而且一个结果往往有不同层次的几个原因。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对所分析的问题必须寻根究底。4、比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又称类推或类比法。它是对事物或者问题进行区分,以认识其差别、特点和本质的一种辩证逻辑方法。在资料不多,还不足以进行归纳和演绎推理时,比较分析法更具有价值。康德说:“每当理智缺乏可靠论证的思路时,类比这个方法往往能指引我们前进。”比较有多种形式,如纵向比较、横向比较、经验教训比较、正反比较、各种异同的比较。采取哪种形式,可视需要而选择。5、定性分析法与定量分析法:就是通过确定事物的质的关系和数量关系以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辩证思维方法。任何事物或任何问题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事物的质量,既表现为一定的量,又表现为一定的质。因此,我们在研究中,只有弄清质的方面,又弄清量的方面,才能找出其中规律性的问题。在研究中,定性分析就是据事论理,划清事物质的界限。定量分析就是对问题的规模、范围、数目等数量关系的情况及变化,进行精确的统计,计算、分析、对比,就是弄清事物发展中量的变化关系。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是对同一问题从不同方面进行研究,二者必须结合,才能得出比较科学、完整的结论。论文,古典文学中意为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现多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民商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一)民法总论 1、民事法律行为理论研究 2、意思表示研究 3、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研究 4、间接代理制度研究 5、两大法系代理制度比较研究 6、诉讼时效的效力研究 7、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研究 8、法人的本质研究 9、我国合伙制度的完善 10、我国合伙的法律地位研究(二)物权法 11、我国物权法体系研究 12、法人财产权性质研究 13、企业法人两权分离制度研究 14、国家所有权制度研究 15、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研究 16、占有制度研究 17、物权行为研究 18、我国民法上抵押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19、无权处分行为研究 20、法定代表人越权原则研究 21、我国民法上确立取得时效制度研究 22、相邻关系研究(三)债法 23、我国买卖合同性质和效力研究 24、非典型合同研究 25、旅游合同研究 26、一物二卖效力研究 27、转租之效力研究(四)商法总论 28、商法的本质 29、商事登记制度研究 30、商法的价值 31、商业名称制度研究 32、商法的基本原则研究 33、论商法与交易安全保护 34、商法总论对分论的指导意义 (五)公司法 35、论公司资本制度 36、公司股东利益的保护 37、大股东对小股东的责任或义务 38、论股权 39、论独立董事制度 40、董事的注意义务与忠诚义务 41、公司有限责任研究 42、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研究 43、公司收购中对广大中小股东的保护 44、一人公司研究 45、破产重整制度研究(六)证券法 46、承销人的尽职调查责任 47、公开披露制度的意义及其研究 48、证券法民事责任制度 49、我国证券法民事责任现状研究 50、搅拌现象研究 51、我国证券法调整的证券关系(七)海商法 52、论海运保函的法律问题 53、论提单中的并入条款 54、略论船舶所有人的责任限制问题 55、论海运货物留置权 56、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探析 57、论提单的物权性 58、论我国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 59、船舶优先权研究 (八)票据法 60、论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61、论票据对价 62、票据的无因性研究 63、论票据法的近因原则 64、论票据代理制度 65、票据伪造制度研究 66、论票据追索权 67、论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 68、论票据保证 69、论票据时效 70、论票据背书 (九)保险法 71、论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 72、论保险利益原则 73、论保险代位求偿权 (十)知识产权法 74、论知识产权与物权。 75、论入世以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变革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 76、论全球化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影响 77、论知识产权与企业核心竞争力 78、论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 79、论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80、论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1、论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82、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司法保护 83、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法理学分析 84、论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85、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的研究 86、论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 87、论知识产权中的间接侵权 88、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立法的思考 89、论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90、论著作权与邻接权 91、论计算机软件保护及法律适用 92、论网络著作权保护制度 93、论数字化作品的知识产权问题 94、网络链接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 95、试论电视综艺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 96、论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问题 97、超链接的知识产权问题 98、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问题 99、模仿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100、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01、中文域名与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102、论域名的知识产权属性与立法、执法框架 103、论中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保护机制 104、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105、论新闻侵权 106、论有关大众传播的法律问题 107、论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108、论商标与商号 109、论驰名商标的保护 110、论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与商标保护、著作权保护的区别 111、论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 112、论商业方法专利 113、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14、地理标志知识产权性质分析及法律对策 115、大型体育竞赛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116、论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问题 保险法参考题目 117、试论投保人告知义务 118、试论人身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及存在时间 119、论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120、论我国《保险法》中代位权制度的完善 121、论保险合同的非要式性 122、论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您的法学专业论文具体是什么题目呢有什么要求呢论文是需要多少字呢开题报告 任务书 都搞定了不你可以告诉我具体的排版格式要求,希望可以帮到你,祝写作过程顺利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法学毕业论文的准备工作(一)搜集材料所谓准备,主要就是充分占有资料,研究、参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够就写不出好文章。读的书看的论文很少,知识贫乏,是没法写论文和提出新的见解来的。如何搜集资料?可以围绕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和具体题目,去图书馆、书店,查找有关的专著、论文集、主要法学期刊以及最近几年的统编教材,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找法学论文。搜集材料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思考钻研、形成论点的过程。(二)提炼材料,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已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自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论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作者对这个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主题应力求做到以下五点:一要正确,符合法理和客观规律。二要新颖,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人云亦云。三要直白,不要隐讳。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越直白明确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不能让读者云山雾罩,看后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四是主题要贯彻始终,在文章中不能改变,应围绕中心和基本观点去写。五是主题要简明,理论要深厚。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一般来说,法学毕业论文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即确立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正确性、必要性和适用性。有时,也适当运用驳论的方法,如针对某个问题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对它们进行评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从具体的论述方法来看,一般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三)法学毕业论文提纲拟写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主要好处是帮助自己从全局着眼,构建论文的基本骨架,明确层次和重点,简明具体,一目了然。论文定稿后,修正或保留的提纲就变成了目录。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把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而不是毫无层次、毫无逻辑联系地罗列和堆砌在一起。法学毕业论文的初稿(一)运用逻辑思维写学术论文,逻辑上有两种科学方法,一个是演绎,一个是归纳。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个别);所谓归纳,就是从特殊(个别)到一般。依靠逻辑思维所产生的分析能力,对他人的观点作出补充、发挥、纠正、批驳,就自然会形成自已的新观点,写出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就不会只是停留于抄录他人现成的观点和材料。(二)主题突出,论点鲜明(三)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四)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五)文字表述清楚准确、简练流畅法学毕业论文格式和规范要求(一)法学毕业论文格式打印使用B5纸,便于存档,装订线在左面。法学毕业论文打印一般用宋体。文章题目用3号黑体,题名应简明、具体、恰当,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正文内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一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小3黑体。二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4号黑体。三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和小4黑体。四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不用黑体。正文用小4号宋体。这样,文章就眉清目透,井井有条。当然,这种分题也不是绝对的,要结合实际,该怎样分,就怎样分,但要遵循分题的规则。此外,分成几级题目也是可以变通的,例如不用“1、2、3……”,改用“一是、二是、三是”或“第一,第二,第三”、“其一,其二,其三”也是可以的,但是,无论用什么,都要层次清楚。法学毕业论文格式为:封面;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封面的作用在于使别人知道这是一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是指摘录下来的要点,主要是表述本文的主要观点,一般为100—200字。摘要的写作方法,我认为包括两部分:一是用一两句话简要概括论题的意义,二是将法学毕业论文几部分内容表述为阐述论文观点的一段话。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应选3—8个。(二)法学毕业论文注释现代学术视注释为学术规范与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术论著和文章中,注释不是装饰品,它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引用他人成说,注示出处,既表示相关论说非作者独造,并对他人成果给予应有之尊重,又可为读者提供该领域的文献信息,以便利后来之研究。二是反映了作者观点与其他学者观点的联系与区别,或者是对作者自己观点的进一步说明,因而,也是正文不可缺少的补充部分。三是大量的引文意味着作者的研究的确是在前人和他人的研究成果及所积累的资料基础上进行的,不是凭空捏造的。注释要写得规范。最规范的,就是《法学研究》的注释方法:分为著作类、论文类、文集类、译作类、报纸类、古籍类、辞书类、港台著作、外文类等九个类别,并有注释例;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等等。详细的内容请看《法学研究》上的注释体例和文章的注释方法。为提高刊物质量和文献信息计量、评价与研究的水平,促进学术成果在网络化、数字化条件下的交流与传播,教育部2000年1月颁发了《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其中注释主要用于以文章篇名、作者等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和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参考文献置于文本,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列举了其格式,详情请看《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或其它中文社科学术期刊。写法学毕业论文,上述两种注释方法,可选择一种使用,但不能交叉使用。法学毕业论文的修改定稿、答辩法学毕业论文初稿完成以后,应再三修改,审查是否符合要求。大到问题是否提得鲜明中肯,论点和论据有无说服力,结构层次是否严密合理,小至文字的修饰加工,有无废话,语言表述是否简洁准确,通顺流畅,符号使用是否恰当,等等。自己修改后,再交给指导教师进行修改,然后定稿。为了使法学毕业论文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建立论文答辩制度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措施。答辩是毕业论文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毕业论文的全面检查。答辩首先由学生本人简要介绍论文的写作目的和思路、主要观点,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向答辩人提问,让作者略作准备做出回答,从而进一步考查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的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答辩提出的问题,不管作者当场是否能作出完善的回答,都是对于作者一次很好的帮助和指导。

一、社会调查法 这是《调研报告》最大的特色所在,也是对法学传统理论研究方法的突破。《调研报告》一文主要采用的是访问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1、访问调查 访问调查的主要优点是灵活方便弹性大,可适用于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调研报告》一文采用无结构式访问调查中的重点访问与深度访问的方式,主要对30余位受访对象进行深度访谈,这些受访对象的资格一般为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对沉默权有所了解的公检法司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但《调研报告》在采用访问调查方式的时候,在其对调查结果的评述中并未将被“深度访问”的对象的意见单列出来,更没有对在进行深度访问过程中所取得的超出原先设计的问题之外的新信息新收获在文章中予以阐述。因为不论调查者的思维有多缜密,在与受访者面对面的访问调查中总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新收获,若能将这些收获也在文章中稍作提及,将会使文章内容更丰富也更具说服力。 2、问卷调查 由于访问调查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费用较高,所需人力和时间较多,从而对规模即“量”产生限制性影响,因此为获得较全面客观的结果,多采用将访问调查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研究方式。《调研报告》一文正是将这两种方式同时结合运用的范例。其在调研中共分发问卷423份,收回有效问卷400份,其中公安人员45份,检查人员69份,法官40份,律师27份,教学科研人员82份,普通居民137份。通过这种定量的研究方法,确保了调研方法的科学性。 《调研报告》一文通过对访问调查与问卷调查这两种方式的结合运用,使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对调研结果所起的重要作用:①用具体详实的数据为“沉默权在中国”这一课题研究提供丰富的实证资料。如对“沉默权:中国老百姓的认知度有多大”这一问题,调查者就以具体数据进行说明:“绝大多数(平均占以上)的被访者对沉默权‘知道’或‘知道一点’,只有极少数被访者(平均只占)对沉默权一无所知,这说明我们对沉默权的的启蒙与宣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②为理论设计提供依据。《调研报告》一文在第四部分“中国沉默权的规则设计”部分对沉默权规则的微观设计与实施沉默权的配套措施均做了一定理论上的阐述。可以说,这部分理论的升华完全是基于前述对沉默权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如在对我国的沉默权规则应当在多大范围、多大程度上适用,其就以调研结果对之进行阐述:“调查统计揭示,今后我国在制定沉默权规则时,沉默权的使用范围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小越好,而是应予适当的限制(有71%的被访者持此观点);沉默权的适用阶段应主要适用于侦查阶段(此阶段在诉讼三阶段中的赞成比例最高),或者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都予适用(有43%的被访者这样认为)。” 由此可见,调查研究方法是最具客观性及科学性的法学研究方法,也只有这种方法才能更好地为实践服务。二、统计分析法 《调研报告》一文运用数理统计学的方法对调查所获的庞杂的数字进行定量分析,从而为理论推断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与支持,其运用的统计分析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 1、单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调研报告》采用的是定类变量,其取值只为类别属性——职业,即其只将调查对象分为公安人员、检查人员、法官、律师、教学科研人员和普通居民这六类,对每一个具体变量并无大小、程度之分。同时,从其收回的问卷数量可以看出,普通居民是出现频次最高的变量值,为137份,即Mo=普通居民,其异众比率Υ=(N-fmo)/N=(400-137)/400=。这说明众数“普通居民”并不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即其余各个变量均占有一定比例,可反映出本次调查在对象的选取上是顾及各类调查对象的深度及广度,从而避免片面性,较具客观性。 2、推断性统计分析 推断性统计分析是根据样本资料对总体的特征进行推断。《调研报告》一文主要采用通过样本对总体的未知参数进行估计的参数估计中的总体成数的区间估计法。如在第二部分“沉默权:真的很美好吗”的“沉默权的价值评判”中,其调查结果显示有80%的律师认为沉默权是一项好制度,若以收回的27份律师问卷调查为样本,同时假设该调查的置信水平为95%,则P=80%=,F(t)=95%,t=,n=27,则总体成数的置信区间是±,即65%—95%。由此可见赞成沉默是一项好制度的律师有65%到95%的比例。因此,用此方法可以对其他未被调查的律师的意见情况进行一个总体估计评判,从而未沉默权的理论分析提供更广阔的依据空间。三、逻辑思维方法 理论思维是社会科学研究过程的后期阶段,其特点是在对文献资料或实证资料整理简化和定量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思维加工,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综观《调研报告》一文,可以看到其在形式逻辑上主要采用了归纳的方法。《调研报告》采用的是不完全归纳法,其只是对某类对象的部分进行调查,据其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论出该类对象的全部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这就是不完全归纳法。在本篇调查报告中,这种方法的运用比比皆是。如在第二部分“沉默权:真的很美好吗”的“沉默权存在的理论基础”中,对“沉默权是否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这一问题 ,在所有被访者中有41%认为不是,22%回答不知道,只有37%的人认为是,可见作出准确判断的被访者比例并不高,从而推出“我们的普法与政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的结论。可以说,归纳方法的运用,是一种从个别到一般的思维过程,在调研中这种方法的应用尤其重要,可以使调查结果具有真实性与可信性。四、组织移植的法律移植方法 组织移植原是生物学中的概念,将其引入法学领域,用以类比研究法律移植问题。法律移植是指将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或机制和操作技术,纳入本国的法治体系中。其存在着与器官移植相类似的问题——“成功地为受体所接受”地问题。我国的许多法律存在着未经深思熟虑就把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法律简单移植过来,造成异体排斥使许多法律移植失败的情况。为了改善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有必要进行法律移植,而沉默权的引入就是法律移植方法的体现。我们知道,沉默权制度作为现代刑事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其最早使源于罗马法,后来逐渐在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中国刑事诉讼法开始引入沉默权只是近几年的事。因而就产生了沉默权在中国的可适应性问题,即中国社会现有的土壤是否真正适合沉默权这一“舶来品”的生长。可见,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在不断完善自身的进程中,也意识到应引入国外已有的先进经验,即移植国外法律制度,同时也认识到不能盲目引进,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找出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缺陷以及导致这些缺陷的可遗传的“人文基因”(即社会环境),然后寻找和培育可以用来替代和改良“人文基因”的优良基因或方法。于是,在对沉默权进行正式规范之前对其进行一定的调研,发掘其在中国的可适性有多大及完善该制度的措施就显得相当必要且重要。但不管怎么说,采用法律移植的方法引入沉默权,是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一条相当便捷的途径,同时也开辟了一个崭新的课题,具有相当的研究价值。五、实证分析法 实证分析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其实包含着逻辑实证分析和经验实证分析两个基本层面。通常所说的“实证分析”一般只是指后者,也就是“社会分析方法”。所谓“经验实证方法”是按照社会学本身的模式,将法律实施视为一种社会现象,并对这些现象作出社会学解释的方法。可以说,在几乎所有社会科学的实证分析方面,社会分析方法是最基础、最普遍的一种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是属于描述性方法的范畴。所谓描述性方法即对现实存在的法律规范和法律活动作经验性的表述和说明,即归于实然(is)的范畴。实证分析法属于一种基本的研究方法,与之相对应,在具体方法上主要注重社会调查。 在《调研报告》一文中,其在整体上采用的就是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设计“沉默权:中国老百姓的认知度有多大”、“沉默权:真的很美好吗”以及“沉默权在中国:是奢侈品吗”这三个大问题再辅以各个具体的小问题来完成这一次实证调研工作。用实证分析法来研究法学并不多见,常用的是价值分析法(下文将具体阐释),而实证分析法的作用就在于,以《调研报告》为例,通过具体亲身的调研工作能获取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可以真正对社会各界对沉默权的真实看法有个大致把握,而这些素材是法学研究者坐在书房里所无从知晓的。而且,也只有通过这种亲身的调研,才能知道引入沉默权制度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法学研究就应该是源于实践而高于实践,若脱离实践,只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正如在法学界最早对实证分析与价值分析进行划分的实证主义法学鼻祖边沁就极力主张法学研究应以实然法为主。实际上,法律的制定、实施和改革本身必然要作用于社会,也会构成一种极为复杂的社会现象。法学研究者如果仅仅将观察视野局限在法律规则本身,就会忽视大量的制约法律实现的社会因素。就刑事司法制度的实施而论,目前中国就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刑讯逼供,这就使对沉默权作为一种权利的研究成为必要。可以说,刑讯逼供本身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甚至与刑事诉讼法直接相违背。但是,它为什么发生且相当普遍,这就不仅涉及到刑事诉讼立法本身不严密的问题,还涉及到社会问题,因此,要对这一问题作出解释分析,就必须采用诸如数据统计分析、访谈、社会调查等经验分析方法,以较为精确的方式观察某一法律现象的现状、成因和发展轨迹,发现制约法律制定和法律实施的具体社会因素以及它们相互间的关系。通过这样的分析,法学者可以为人们提供有关某一问题动态的、立体的、定量的解释,使得自己对某一问题的认识尽可能接近客观实际情况。这就如医学上诊断与治疗的关系一样。社会学的分析就好比医生对病情进行诊断,这一工作应尽可能精确,使得有关病症的病理、程度、成因得到准确的分析。至于治疗甚至手术活动,则属于建立在“知”之上的“行”的范围了。六、价值分析法 价值分析法是与实证分析法相对应的研究方法。法学者通常用它来论证某一原则、规则、制度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或者批判某一制度或现象的非正义性。价值分析法属于规范性方法的范畴,所谓规范性方法是找出既有法律规范和法律实践中的不足,并开出解决问题的处方,即归于“应然”(ought)的范畴。对于实然与应然,我认为它们之间并不存在无法跨越的鸿沟,它们是相互关联补充的,应然是以实然为基础,实然以应然为归宿。就《调研报告》而言,其前三部分显然采取的是实证分析法,而第四部分则是明显的价值分析法

下列信息来自lawpass法律论文网,具体请搜索:lawpass法律硕士论文的创新永远是一个难点。从应然的角度来说,如果一个论文没有创新,确实没有写的必要,学校也没有义务根据这个论文给你学位。如果你学分修满了,可以给你一个毕业证,但是学位是不能给你的。所以说,法律硕士论文写作什么最难?创新最难。鉴于此,各大法学院都“狠抓”论文创新,将创新看的非常重,这本身并没有什么错,毕竟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嘛!但是也有一些学校采取的措施比较极端,造成“为了创新而创新”的局面,学生提出来的观点确实很“新”,但是也相当地可笑。这相当于揠苗助长,结果走到了反面。梁慧星老师在辅导学生论文写作的过程中常常谈到:“要有社会责任!”所以,老师们、同学们,要负起社会责任,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如果为了创新而创新,不如不创新。言归正传,到底应该怎么创新呢?首先,方老师告诉同学们,创新是需要悟性的,如果你没有悟性,你当然无法创新,如果你挖空心思地想创新,只会走向创新的反面,提出一些貌似创新,而事实上完全不负责任的观点。其次,方老师认为正确地选取思考方法,能够对激发创新思维有所帮助,具体地介绍如下几个小点:1、不妨看一些外文资料,看看外国人是如何研究法律问题的,不是说照搬人家的观点,而是可以学习一下人家的思路。点评:现在的老师喜欢叫人家搞比较法研究,而事实上外国人研究法学的思路和我们根本不同的,简直天上地下,大家不妨找点资料来看。2、不妨试着从交叉学科的角度来论述法律问题,可能会有良好的效果,当然也有风险。点评:举例:有学生在论述公司司法解散的目的,他说,“从社会资本流通的角度也可以解释司法解散的意义,即为社会资本流通创造一个条件,避免资本僵化,资本的生命在于流动。”应该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观点了,属于创新。但是他的老师却说,这是经济学的观点,我们法学更多地要考虑公平、正义。方老师比较纳闷,一方面现在的高校口口声声说要培养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甚至接受不了一个有点交叉学科色彩的学术观点,如此封闭的心态,如何创新?事实上,交叉学科往往是创新的黄金地带!切记切记!3、不妨换一种写作方法,抛弃传统的写作方法。点评:现在的法学院热衷于先研究所为的不足,然后提出所谓的解决对策,这样的写法已经成了法学论文的八股文,危害甚大。不但很多学生这样写,很多老师也热衷于如此。应该说,这种批判现实的写法确实是法律论文写作的一种方法,但是现在用得过多了,已经不新颖了。同学们不妨从写作方法上出奇制胜,在方法上进行创新。4、不妨搞一些实证研究。点评:严格来说,法学领域的实证研究并非一种主流的研究方法,但是近年来比较流行,以朱苏力的《送法下乡》为典型。为什么学者们热衷于搞实证研究呢?因为实证研究容易出成果——外观意义上的成果,从实质的角度来说,未必出成果。以某学生为例,他要写排污权交易存在的问题,是环境法的,然后老师建议以某某地区为例。方老师认为这样搞相当于把法学专业变成了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才大面积搞实证研究的,而且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又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哪个地区不一样?但是不管怎么说,老师、学校都喜欢这样的写作方式,也算是一种创新。如果你有足够多的实证资料,你可以去搞这方面的研究,不管如何这要比传统的写作方法显得新颖。5、不妨在选题上换换思路,选题上的创新才是终极意义上的创新。点评:方老师在读研究生的时候,导师对我说:“年年岁岁人不同,岁岁年年题相似”,导师对目前的选题陈旧甚为反感。确实如此,现在的学校题目都没有什么新意,还能指望创新什么呢?而且,现在的题目似乎都愤世嫉俗,认为一个毕业论文能改变整个中国。其实,心态要平和一些,靠一个毕业论文改变什么这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要记住,论文搞的是学问,没有必要每篇论文都遵循“现状分析-原因分析-对策分析”的陈旧思路,而是可以从一个概念的考证、一种现象的分析、一种制度的流变……进行入手,这样的话,选题的范围可大了,而且可以从根本上创新。为什么说是根本上的创新?因为这个选题可能从来没有人写过。好了,今天的讲座就到这里,希望对启发同学们的思路有所帮助,我们下一次讲座具体谈一谈应该如何在选题上拓展思路,做到根本上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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