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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银毕业论文5000字

发布时间:2024-07-06 19:29:57

关于收银毕业论文5000字

实习报告 实习单位:山西晋祠宾馆 实习时间:2005年7月-2006年4月 正文: 我是信阳师范学院03级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的毕业生,通过学校安排来到山西省晋祠宾馆,古人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短暂又难忘的实习旅程就像白驹过隙般,飞速而逝,而这其间的感受也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应俱全,在每日紧张充实的工作环境中不觉间已经走过了九个月的实习期,回首这将近一年的实习期,内心充满着激动,也让我有着无限的感慨。 作为一名刚刚走出校园的实习生,我深知自己要学的东西有很多很多,而对即将踏入的工作岗位又有着太多的陌生和神秘,在这种矛盾心理的促使下,我满怀着信心和期待去迎接它。初来酒店我就被它神秘的色彩、清新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所深深吸引,为能有机会在这个地方实习而感到庆幸。来到酒店安排岗位,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太多的优势,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和现实还有很大的差距,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学习摸索,为此当让我选择岗位的时候,我选择了收银员这一岗位,因为它接触客人比较多,工作时间也比较紧凑,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绝好的锻炼机会,从踏入岗位的那一天起,我就暗下决心,自己一定要努力,证明给所有人看我能做好。 在工作中,虽然我只是充当一名普通收银员的角色,但我的工作也绝不仅仅是收钱那么简单,其中也是一系列的复杂程序。在这半年的工作中,我发现要能自如的做好一项工作,无论工作是繁重、繁忙还是清闲,要用积极的态度去完成我们的每一份工作,而不是因为工作量比例的大小而去抱怨,因为抱怨是没有用的。我们更要做的是不要把事情想的太糟糕,而是要保持好的心态面队每一天。因为快乐的心态会使我们不觉的工作的疲惫与乏味。 工作中我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在领班的培训指导下,我很快的熟悉了酒店的基本情况和收银的岗位流程,从理论知识到实际操作,从前台到接待为客服务,一点一滴的学习积累,在很短的时间内我就掌握了收银员应具备的各项业务技能。 在工作中也有过失误,是主管、领班给了我一次又一次的鼓励,使我对工作更有热情,米尔兰德先生曾说过:年轻人天生就需要鼓励。是的,正是这一次次的鼓励使我在工作中勇敢的闯过难关,不断进步。从此,在领导的心目中我已经不是那么的脆弱了,变得很坚强,由于我的责任心强与对工作的热情,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让我来国宾会所实习,刚开始去时特不习惯,各方面我都觉得没餐厅好。可是经过一段的磨练,终于感触到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种令人敬佩的名言,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领导们对我评价很好,让我担任前台接待这一重任,那一刻我非常开心,所有的苦。累都很值,同时,我又感到很大的压力,领导对我如此看重,这是对我的信任,我想,我应努力工作,做好我应该做的责任,这对于我来说,又是一项新的挑战。 实习的九个月里,让我对酒店的各项管理和文化都有所了解,其中让我认识最深的是 1。服务质量 对于酒店等服务行业来讲,服务质量无疑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是企业的生命线.高水平的服务质量不仅能够为顾客留下深刻的印象,为其再次光临打下基础.而且能够使顾客倍感尊荣,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和形象.在开元我们看到,酒店领导十分重视服务质量的提高,即使对于我们短期实习生,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礼仪培训后才能上岗.对老员工进行跟踪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和改善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水平.部门经理和主管经常对我们说:”你的一举一动都代表了我们开元,你的形象就是我们开元的形象”.”客人永远不会错,错的只会是我们.”.”只有真诚的服务,才会换来客人的微笑.” 2。酒店文化 饭店里无所不在的是服务文化、礼仪文化、地域文化、饮食文化、解困文化等等,在饭店里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主人,所有的宾客来到饭店都会对饭店和饭店人产生或多或少的依赖,除了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接收文化或知识,他们还在遇到困难时向饭店人寻求帮助。因此,我们可以说,饭店是一个到处充斥着文化和知识的场所。于是,在这里工作的人们必须更有知识、文化和涵养。宾客在品尝一道菜式,而耳边是服务员小姐用甜美的声音介绍有关菜式的知识,包括起源、流传、特色、新意等等,不仅更增添了品菜的乐趣,也让客人接收到一些新的知识和信息,让他们从另一个层面上觉得不虚此行。 在饭店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是彬彬有礼的服务人员,规范的操作、职业的微笑、谦恭的神态,让客人无时无刻不受着礼仪文化的熏陶。处于社会中的个人永远都在受着周边人的影响,所谓人以群分,礼仪文化不仅使饭店人素质提高,也在有益地影响着客人,提升着整个社会的素质与涵养。新到一处,客人落脚饭店,总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多了解当地的地域文化、风土人情、景观特色。饭店人对此都应非常熟悉,饭店只是一个单体的建筑,只有在地域的大背景下,他才有了厚重的底蕴,有了文化的背景。对于外地客人而言,他们来到这里或者为了这个地方的景观特色,或者为了商务办公,基本上不会冲着一个单独的住宿环境而来。因此饭店需要有一种功能,能够凭借地主的身份为客人提供尽可能多的方便。比如介绍当地的旅游资源,比如在当地进行商务办公的路径指点。这样,饭店才真正成为地方与外界沟通的一扇窗。还有一种称之为“解困文化”,也就是帮助客人解决难题的知识提供能力,金钥匙文化就是典型,满意加惊喜,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收银员在饭店来说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岗位,它要求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而这对于我来说压力很大,面对困难和压力,我没有退缩,而是迎难而上,在前台收银岗位上的九个月后,我现在可以说能够胜任这份工作,并相信以后在其他类似工作中也会做的更好。 以上是我在实习过程中的一些感受,从总体上来看这个酒店的经营管理,从我的这九个月的实习中可以大体总结出如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 应该改变传统的对待员工的态度。人是管理中的主体,这是所有的管理者都小、应该把握住的。管理中的上下级关系只是一种劳动的分工,不是一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相反,现代管理理念告诉我们:管理是一种特殊的服务,管理者只有做好对下级的服务,帮助下级在工作中作出优异的成绩,管理者自己才会拥有管理的业绩。现代企业的经营管理必须坚持“三个上帝”,即:市场、顾客和员工!有位老员工在酒店的BBS中对领导这样说道:“善待员工,做个好领导,记住,你管理的不全都是机器。”我想这也许是每一位员工都想对领导所说的话吧。 二、 企业缺少一种能够凝聚人心的精神性的企业文化。一个民族有它自己的民族文化,一个企业同样也需要有它自己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的建设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企业生存发展所必需的。当企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时,又需要企业中所有的人能够群策群力,团结一致,共度难关。对于没有进行企业文化建设的企业来说,平时一盘散沙,遇事就会各想各的心事,而没有人真正地为企业的发展进行过认真的思考,换句话说,就是没有把自己融于企业之中。由此可见,企业文化的建设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保证。 三、 企业缺少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晋升制度。酒店的激励机制中过多的注重于物质上的激励,而忽视了精神上的激励。事实上,除了传统的奖惩激励外,还有很多的激励方式值得我们管理者借鉴。有些时候领导对员工的一个微笑或是一句赞赏的收效强于对其进行加薪奖励! 九个月实习已成为过去,过去的成功与失败都已成为过去式,我们都不应该以他们来炫耀或为此而悲伤,而应该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去迎接未来的挑战,面队即将来临的难题。人生中有许多要学的知识,我们现在学到的还远远不足,那么就更应该准备好下一阶段的实习,有目标的出发,努力的付出就会有收获,撒下了种子,我们还要有勤劳的栽培与耕耘,那样我们才会有大丰收。 晋祠宾馆是我踏入社会的第一个工作地点,在这九个月的实习期里,对我个人来讲有很重要的意义,从一个走出校园不懂世事的实习生到现在能够独立面对一切困难和压力,我很感谢学校和晋祠宾馆给我的这次机会,最后我祝我校的所有校友,都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以上是为我此次实习的一些感受和想法,作为一种感受,它可能有很多的主观的痕迹,不过只有员工才能真正体会到这种感受,因此,希望管理者在做出决策前,除了站在酒店的利益考虑的同时能多为员工考虑,只有这样的决策才能得到更多员工的支持。最后,感谢酒店能提供这样的实习机会,感谢老师的帮助,在此祝愿酒店能够越办越好! 酒店跟名称自己去改啦...

本来这个挺好写的啊,我会。。。论文详细提纲,是把论文的首要观念和打开有些较为详细地列出来。假如在写作之前预备了详细提纲,那么,执笔时就能更顺利。

毕业论文关于收银

1.收集材料。题目确定之后,要在题目所涉及的领域广泛收集材料。材料一般分为两类,即理论材料和事实材料。理论材料可以到图书馆、资料室、理论性刊物、互联网上按分类目录查找。事实材料,可从图书、报刊资料中,自己亲身接触到的,他人工作经验,工作中的统计资料、案例等查找。有条件的可以亲自调查研究。收集材料要多积精选。选择材料的标准,最大限度的选择资料,应为必要的;最小限度选择资料,应为充分的。收集材料时应注意,真实性(出处;二手资料要与原始材料核对),具体性(数据、比例、比率要确切,不能含混),新颖性(新颖的材料才有新结论)。对资料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真研究。有人把它概括为:“捕捉信息、鉴别、浓缩、存储信息”。总之,收集材料的过程也是分类整理和研究的过程,对材料的比较、思考和筛选,是论文立论和论证的前提和基础。2.开题报告。3.拟定写作提纲。提纲的好处,帮助树立全局观点,疏通思路,安排材料及组成合理的笋印等。拟定提纲过程中,为了把准备使用的材料组成一个层次清楚,有严密逻辑关系的理论体系,不仅会有大量的材料需要取舍、增删、调整,而且还要考虑论文的布局、观点与材提纲的写法有两种:一是标题的写法,二是句子写法。无论哪种写法,都首先要拟定标题,论文的标题有两种类型,一是指示论点的标题,即把论点概括而形成的标题。另一是指示课题的标题,即揭示研究的是什么问题。4.写作初稿。这里主要强调内容提要和正文的写作。(1)内容提要。内容提要是学位论文的缩影,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它主要包括:说明作者对论文写作课题的研究目的、方法、成果,特别是要说明本文的新见解和创造性成果。文字要简练,并译成相应的外文。注明3—5个具有代表意义和提纲契领的“关键词”。(2)写作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部分,通常由绪论(引论)、本论、结论三部分组成。①绪论。绪论主要应说明研究这一课题的理由、意义,提出问题,有时简单地写一点历史的回顾,本文的基本思路,以及对这一课题研究所使用的方法等。②本论。本论是学位论文的主体核心部分,应包括理论分析、论点、论述、创新等。这里着重谈谈确立论点和对论点的论述;开拓创新性思考。确立论点和对论点的论述。论点是文章的灵魂和文章的价值之所在。论点在纠正前说的文章中;指前言错在何处,正确的观点是什么,根据是什么。再如主张什么,反对什么。论点要准确、明白、突出。论点是对资料的分析研究中产生的,不要先定论点,然后找材料印证。论点的形成实际上就是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概括的过程。作者要从资料中理出头绪宋,并从中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确立论点的能力主要是抽象的能力,就是在浩繁的资料中抽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论述是指用论据阐明论点的过程。论点确立后,就是对论点进行论述了。论述要严密。在论述过程中一定要处理好论点与论据的关系。论点是由论据来说明的,论据又是由论点来统帅的。论点和论据是辩证的统一。在论述过程中,必须使论点和论据形成统一的有机整体使论据很好地为阐述论点服务。材料与观点要统一,把材料组织起来去说明自己的论点。论述层次要清楚,例如把问题分成三个论点,即三个层次进行论述。论述还要以可靠的例证,翔实的材料,优美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论述的语言要生动、鲜明等。论述的能力主要是指逻辑思维、推理、判断的能力。开拓创新性思考。开拓创新性思考的目的,是为了使自己对所研究的对象早日有所发现,或早日突破前人已有的成果,达到新的发明创造。李景隆先生对开拓创造性思考问题,归纳了三个基本条件:丰富的贮存;加大信息间作用的概率;加大解决问题的势能。没有这三个条件创造思维不可能形成。这是指读的书越多,收集的资料越丰富,专业水平越高,形成创造性思考的可能性才?越大。而人在大脑中贮存的大量信息,又会互相作用,其结果就会形成新的思考。加大信息间作用概率,就会使创造性思考形成的可能性增大。

这个其实挺简单`主要有论点就好`比如说当一名收银员`要注意什么`应该作到哪些.

关于收银员毕业论文

我从没有想过会在沃尔玛超市经历一件改变我人生观的事情。那天,我像往常一样挑选好要购买的商品,然后排在一条长队后面等候付款。队伍移动的速度没有我想象的快,因此我朝收银员瞥了一眼。收银台前站着一位慈善的七十多岁老人,他面带微笑,戴着眼镜,背微微弯着。我想,他是一位老年人,做事情可能要慢些。接下来的几分钟我一直注视着他,在扫描条形码之前,他亲切地问候每一位顾客“心情怎么样”,并认真倾听顾客的回答。这让我感觉有些奇怪,因为“心情怎么样”与“还好”已经成了一个约定俗成的对话,没有人真的会思考这个问题,也没有人关心它的答案。然而,这位老收银员不同,他似乎是真想知道人们此刻的心情。更不可思议的是,当老收银员找完零钱后,他会友好地伸出右手与顾客握手告别,并用他和蔼可亲的目光望着顾客的眼睛。“非常感谢您今天的惠顾,”他对顾客说,“祝您拥有愉快的一天!再见。” 轮到我时,他也问我心情怎么样,我告诉他,我今天心情不错。“好哇,”他说,“我今天心情也不错。”我朝他红色衬衫上的名牌看了看,上面写着:马丁。我说:“您看起来很喜欢自己的工作,马丁。”他回答说:“我热爱我的工作,期待每一天的每一刻!”当他算完账把零钱交给我时,他的脸上洋溢着春风般暖人的笑容,他用力地握着我的手说:“非常感谢您今天来本店购物,祝您拥有愉快的一天!”那一刻,我真想把他邀请回家,一起喝茶、吃甜点!走向停车场取车的路上,甚至是在开车回家的途中,我都沉浸在刚才的事情里。正如有人所说:“那不是浪花,而是涟漪……”我想,这短短两分钟给我的感受足可以写成一本书。这里有一个人不需要寻找任何理由的快乐,不,是喜悦!他会随身携带着这份喜悦,并和遇见的每一个人分享。他周围的空气弥漫着恬静、祥和。走近他,我仿佛走进一个安静灵魂的光环中,我的灵魂也得到了滋润。经过几次之后,我发现,马丁对排队的所有人,无论年轻年长、富人穷人,都一样友好对待,这让人感觉那一刻是完全属于他的时刻,他尊贵无比!马丁虽然只是个收银员,但他创造的价值却是无价的———他带给顾客的那份好心情,是在任何地方花多少钱都买不到的。当其他收银台前并没有多少人时,人们还是愿意排长队等候他来为人们结账。许多公司花成千上万的美元试图传授给员工的正是这一点,无论在哪里工作或者做什么,我们都能用自己内心的美好光辉照亮所处的角落。我们在所处的职位上并不是为了获取什么,而是要把发自内心的喜悦分享给周围的人。如果一个人能做到这一点,我想,无论他在什么位置,他的人生都将如金子般光彩熠熠!我个人认为这篇不错,你可以把人物之类的改一改。

今天我在北京华联超市富康店当了一天的收银员,这次活动让我受益匪浅,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早晨我8:20到超市门前以后,陈老师告诉我上班的时间:早晨是9:00——12:00,下午是2:00——4:30。然后我就被被陈老师安排到了客服部,让我们帮助那些大的收银员,帮助她们装袋子。我站了一会儿就不耐烦了,真想不通这些阿姨是怎么站坚持的。我的师傅教会了我要用微笑去面对他人,要用真诚去服务他人。在我帮助这位阿姨的时候,也知道了社会的黑暗,有些不讲公德的人,我就深刻的记住了一位,收银台旁边有一个通道,是让负了钱的顾客过去的,可是这位叔叔却偏要从这里过,我阻拦了他,可他却要问我为什么,我就告诉他,可他却一把把我推开过去了。还把我骂了一顿,说我多管闲事。我只好忍气吞声。没在说什么,这个人走后,师傅告诉我,像这种不讲道理的人,不要管。然后我问师傅:“你们是不是经常挨骂?”师傅说;“肯定经常挨骂,不过天长日久,也就习惯了。”然后我俩继续工作了。到了该下班的时间了,我更阿姨说了声;“再见”后,就回家了。在家我吃过午餐以后,妈妈让我下午不去了,我却更妈妈说:“我要坚持到底,这样收获才会更大,妈妈只好让我来了。下午我干的更卖力了,每一位顾客走来,我都以我的微笑去面对每一位顾客。两个小时不知不觉的过去了,我更阿姨又说了声;“再见”后,就去会议室集合,在会议室我看到了小记者筋疲力尽的样子,然后开了一会小会后,就各回各家了。从这次体验中,我体会到了:爸爸妈妈挣钱非常辛苦,我们再也不能做“饭来张口,衣来张手”的小公主,小皇帝,要节约爸爸妈妈的心血,多帮爸爸妈妈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做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社会的好公民。

他是一位大哥哥,长着一头乌黑的短发,脸上总是带着一丝笑意,看上去应该是个大学生。我和他也不能算是认识,可以说碰到过几回吧,每个星期六那个身影总会出现在三江的收银柜台前。 又是一个星期六的傍晚,我吃过晚饭,和妈妈一起去三江购物,一包包零食在我面前摇晃,我可抵挡不住美食的诱惑,香糟鹅掌,波力海苔,好丽友……不一会儿,购物篮就“吃”不下了,妈妈拎着它去楼下付钱,我们来到了大哥哥的柜台前,“嘀,嘀,嘀——”他一手拿着物品,不停地翻转,寻找黑白相间的条码,一手握着价格输入器不停地照着,还不时地把手放到电脑键盘上输入数字,可能才刚毕业,还不太适应这份工作,所以手法并不像旁边的叔叔、阿姨们那样麻利、熟练。可他的眉头紧皱,嘴角微抿,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脑屏幕,不难看出他在努力做好这份工作。过了好一会儿,大哥哥终于向妈妈报出了数字:“一共一百八十二块三毛钱。”等妈妈付完了钱,大哥哥一丝不苟地把钱放在手心里,角归角,元归元,纸币归纸币,仔细盘点。妈妈拎着“战利品”走出去推电瓶车,并回头嘱咐我,待会儿把电脑小票拿来,我点了点头,接过电脑小票正准备离开。 这时,“小朋友,你等一下,”一个亲切的声音把我叫住了。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位大哥哥。“你妈妈把3张5元粘在一起付给我了,”说着,便把那张多付的5元塞到我的手里。 临走时,我望着那位大哥哥,心中正有个形象在渐渐变大……

踏着春天的脚步,我们超市又迎来了充满希望的一年,作为XX超市XX店的老员工,我也一步一步地成长起来了。我叫XX,现年XX岁,现在担任XX超市店收银员一职当我踌躇满志的走出学校大门,踏入社会参加工作的第一步就与XX超市XX店结下了不解之缘。2011年的金秋十月、伴着XX商场的开张锣鼓和冲天的喜气,我穿上了超市的红背心,成为XX超市XX店的一名收银员,望着身上的红背心,我既兴奋有紧张,但的是自豪和骄傲,同时也深感自己肩上责任的重大,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收银员,但我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哪怕是一个眼神,都赋予了新的内涵,它代表了企业的形象,是我们XX超市对外服务的窗口,当我走上收银台,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努力工作,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收银员,不辜负公司的培育和领导的信任,不后悔每一天!作为一名收银员,我每天都会接触到不同类型的客人,针对不同类型的客人要提供不同的服务。“把宾客当作上帝”是我们的服务宗旨,“让客人方便是服务的最高准则,客人的需求是服务最高命令,永不说‘NO’”是我们的服务准则。客人走进超市后,看到我们热情的笑脸,才会有亲切感,才能体味到宾至如归的感觉。即使在结帐服务工作中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如果我们仍以笑脸相迎,相信再无理的客人也没有道理发脾气,所谓“相逢一笑,百事消”!前台收银处是客人离店前接触的最后一个部门,所以通常会在结帐时向我们投诉超市的种种服务。虽然这些问题并非由收银人员引起,但我们也不能“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这会让客人怀疑整个酒店的管理,从而加深客人的不信任程度。所以,我们应沉着冷静的向其他个人或部门讲明情况,请求帮助。在问题解决之后,应再次征求客人意见,使得顾客满意而归。“剑虽利,不砺不断”、“勤学后方知不足”。只有认真钻研业务知识才能不断磨砺一个人的品行,提高道德修养,提高服务技巧。让我们迈着矫健的步伐,开拓进取,奋力拼搏,为了我们的明天而努力吧!相信通过全体收银员的努力,超市的明天会更好!

关于餐厅收银员的毕业论文

好像转正没有写什么论文的,一般是申请,总结,演讲之类的~

餐饮收银员个人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因此我们需要回头归纳,写一份总结了。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餐饮收银员个人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在工作中,虽然我只是充当一名普通而重要的收银员的角色。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中,我发现要能自如的做好一项工作,无论工作是繁重、繁忙还是清闲,要用积极的态度去完成我们的每一份工作,而不是因为工作量比例的大小而去抱怨,因为抱怨是没有用的。我们更要做的是不要把事情想的太糟糕,而是要保持好的心态面队每一天。因为快乐的心态会使我们不觉的工作的疲惫与乏味。以下是我20xx年的酒店收银工作总结。

一、酒店经营概况

今年酒店紧紧围绕“规范管理,塑造形象、强力营销、增创效益”的工作指导方针、以市场为向导,树立“三种意识”即全员营销意识、全方位成本意思、全过程质量意识:实行“三化”即程序化、规范化、数字化管理,经过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酒店工作成就

酒店通过制定“安全第一、质量为主”等项安全预案,做到了日常的防火、防盗等“六防”,全年几乎未发生一件意外安全事故。在酒店总经理的关心指导下,店级领导每天召开部门经理反馈会,通报情况提出要求。保安部安排干部员工加岗加时,勤于巡逻,严密防控。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群防群控,确保了各项活动万无一失和酒店忙而不乱的安全稳定。

以效益为目标,抓好销售工作;

以改革为动力,抓好餐饮工作;

以客户为重点,抓好物业工作;

以质量为前提,抓好客房工作;

以“六防”为内容,抓好安保工作;

以降耗为核心,抓好维保工作;

以精干为原则,抓好人事工作;

以“准则”为参照,抓好培训工作。

为全面了解掌握我酒店的市场态势,组织多次营销会议,结合目前客户来酒店的消费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客户的消费档次,建立客户等级制度,做到全程跟踪服务注意服务形象和仪表,热情周到,限度的满足客户的要求。我们在管理费上严格控制。行政人员多是身兼数职。在业务招待费上,本着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办实事的原则。采取一切措施避免不必要的开支。

在饭店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是彬彬有礼的服务人员,规范的操作、职业的微笑、谦恭的神态,让客人无时无刻不受着礼仪文化的熏陶。处于社会中的个人永远都在受着周边人的影响,所谓人以群分,礼仪文化不仅使饭店人素质提高,也在有益地影响着客人,提升着整个社会的素质与涵养。

应该改变传统的对待员工的态度。人是管理中的主体,这是所有的管理者都小、应该把握住的。管理中的上下级关系只是一种劳动的分工,不是一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相反,现代管理理念告诉我们:管理是一种特殊的服务,管理者只有做好对下级的服务,帮助下级在工作中作出优异的成绩,管理者自己才会拥有管理的业绩。

三、酒店工作的建议

酒店缺少一种能够凝聚人心的精神性的酒店文化。一个民族有它自己的民族文化,一个酒店同样也需要有它自己的酒店文化。酒店文化的建设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酒店生存发展所必需的。当酒店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时,又需要酒店中所有的人能够群策群力,团结一致,共度难关。

过去的成功与失败都已成为过去式,我们都不应该以他们来炫耀或为此而悲伤,而应该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去迎接未来的挑战,面队即将来临的难题。人生中有许多要学的知识,我们现在学到的还远远不足,那么就更应该准备好下一阶段的实习,有目标的出发,努力的付出就会有收获,撒下了种子,我们还要有勤劳的栽培与耕耘,那样我们才会有大丰收。

希望管理者在做出决策前,除了站在酒店的利益考虑的同时能多为员工考虑,只有这样的决策才能得到更多员工的支持。最后,感谢酒店能提供这样的工作机会,感谢领导的帮助,在此祝愿酒店能够越办越好,一年比一年赚的多。

光阴似剑,时光如梭,转眼xxxx年已经过去了,我们满怀喜悦迎接新的一年。在以前的工作过程中经历了许多事情,从工作过程中也总结了许多经验和教训。

我于xxxx年6月到xxxx商场工作,作为一名收银员,我总结了以下内容:

1、作为一名营业员要有良好的工作姿态,良好的待客态度,热情接待顾客,要了解顾客的购物需求,为顾客营造一个温馨的购物环境。

2、对待顾客要用礼貌用语,说话语气要尊敬、亲切,不要对顾客大声说话,要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动作要大方,举止文明,作为一名合格的收银员,要随时注意价格的变动,熟悉卖场的各种商品,特别是特价商品信息,在收银过程中要做到唱收、唱付、唱找,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扫价时商品价格要与电脑相符,如不相符时,随时通知商管和店助调价,在收银过程中不要漏收、少收、多收。当然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时自己心情不好的时候,对顾客语气稍重一点,有时也顶撞顾客,不过我会尽量注意自己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心态。

总之,我非常感谢领导对我的支持和帮助,给我一个工作的机会。我相信,在我以后的工作中,我会越来越努力,让我们共同努力把北山越办越好!

一年来,在科长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积极支持和大力帮助下,我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较好的履行一名领班的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得到领导肯定和同事们的好评。总结起来收获很多。

一、在工作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作为一名收银员领班,首先是一名收银员,只有自己的业务水平高了,才能赢得同事们的支持,也才能够带好、管好下面的人员。虽然我从事收银员工作已经三年,且取得一了定的成绩,但这些成绩还是不够的,随着超市的发展,对我们收银员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学习,我总能最先掌握电脑操作技术,总能为下面的同志做指导。

二、做好了员工的管理,指导工作

领班虽然不算什么大领导,但也管着一堆人,是领导信任才让我担此重任,因此,在工作中,我总是对他们严格要求,无论是谁,有了违纪,决不姑息迁就,正是因为我能严于律已,大胆管理,在生活中又能无微不至的关怀下面的员工,因此他们都非常尊重我,都服从我的管理,一年下来,我们的工作得到了领导的肯定。

三、合理安排好收银员值班、换班工作

收银员的工作不累,但得细心,因此收银员必须任何时候都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旺盛的精力。因此,在给几名员工作排班时,我总是挖空心思,既要让收银员休息好,又不能影响自身的工作,还要照顾好她们的特殊情况。

四、抓好一级工作,给领导分忧

做为一个领班,能够在收银员一级解决的问题,我决不去麻烦领导,对商场里的大事,又从不失时机的向领导请示汇报。

通过年终的总结,我有几点感触:

其一是要发扬团队精神。因为公司经营不是个人行为,一个人的能力必竟有限,如果大家拧成一股绳,就能做到事半功倍。但这一定要建立在每名员工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对工作的责任感、良好的品德这一基础上,否则团队精神就成了一句空话。那么如何主动的发扬团队精神呢?具体到各个部门,如果你努力的工作,业绩被领导认可,势必会影响到你周围的同事,大家以你为榜样,你的进步无形的带动了大家共同进步。反之,别人取得的成绩也会成为你不断进取的动力,如此产生连锁反应的良性循环。其二是要学会与部门、领导之间的沟通。公司的机构分布就象是一张网,每个部门看似独立,实际上它们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就拿财务部来说,日常业务和每个部门都要打交道。与部门保持联系,听听它们的意见与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这样做一来有效的发挥了监督职能,二来能及时的把信息反馈到领导层,把工作从被动变为主动。其三是要有一颗永攀高峰的进取之心。这就给我们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如果想在事业上有所发展,就必需武装自己的头脑,来适应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

人生能有几回博,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要化思想为行动,用自己的勤劳与智慧描绘未来的蓝图。

转眼间20xx年已经过去了,我进入xxxx已经整整两年了,虽然中途曾离开过两个月,但我将珍惜我的选择——做一名合格的收银员。

记得曾听说过这样一句话:“越是艰苦的地方,越能锻炼人的意志,越能使人感到充实。”来到xxxx工作之后更能感到这句话的意义。每天基本上在同一个收银台工作几个小时,面对的是数不清的顾客,其中的艰辛是不言而喻的。但我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过,特别是在我们一店,每次都会轮流着到后门上班,现在是冬天,我们所受的冷更是能够想象得到的。每次去后门上班,手、脚全部都冻肿了,夏天太阳直射着我们,但我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过坚持。“顾客就是上帝”的宗旨,在收银员这平凡的岗位上,肩上的担子却不轻:每天重复着相同的工作,还要对顾客解释他们所有的疑问,而且不管顾客说了多么刻薄的话,都必须学会忍耐,把所有的委屈压在心底。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商品标价与电脑不符时,我们应及时通知课组人员进行核实,并要请顾客耐心等待,还有就是一定要运用微笑服务,当你对顾客微笑时,不管顾客对我们有多么不满,此时他的心情一定会随之晴朗。微笑是最迷人的表情,一个微笑不费分文却给予甚多,懂得对生活微笑的人,将会拥有美丽的人生,当你微笑时世界也在对你微笑。再就是要讲究语言艺术:“温语慰心三冬暖,恶语伤人七月寒。”不要与顾客发生争执,不侮辱、挖苦、讽刺顾客。

以上就是我在工作中所感触最深的,希望自己以后能够在工作中努力做到这些。我相信,只要我们所有的员工齐心协力,xxxx明天会更加辉煌!

自我加入xxxxxx餐厅,成为了一名前台的收银员以来已经过了xx个月了,虽然我之前没有什么这方面工作的经验,但是在这个岗位所需要的能力确实非常的简单,凭着我的专业知识以及在工作上的热情,当然还少不了前辈和同事们的帮助,我在前台的工作干得非常的顺心。虽然说还没有到如鱼得水的地步,但是每天都能开心的站在自己的岗位上,我已经很满足了。

作为刚毕业的'xxxx届学生,我并没有太多的工作经验,寥寥无几的经历让我在刚来到xxxxxx的时候也遇上过麻烦,感受到过困惑。但是还好我都挺过来了!而且我也在这段时间学习了在这个岗位上不可缺少的各种经验,这让我彻底的从一个学生准变成了一介职业人。这样的转变虽然并不代表我已经足够成熟,但我相信这是我长大的标志!为了纪念这段时间,我特将这段时间的工作总结一下,在怀念的时候,也能知道自己有那些做的不好的地方。我的收银员工作总结如下:

一、刚进餐厅

本来经过多次碰壁的我并没有对这里报多大期望,只是抱着多少试试的心态来参加。结果突如其来的结果让我措手不及!虽然高兴自己能有一份工作,但是却有因为自己准备不充分而慌乱。终于当我踏上了xxxxxx的收银台的时候,xx领班亲切的接待了我,并给我讲了餐厅的基本情况后亲自将我带到了我的工作岗位——前台。因为xxxxxx餐厅还挺大,来这里吃饭的人流也不在少数,所以配备多名收银员是必须的。之后我的一段时间都是作为前台那位前辈的学徒来度过。虽然前台其实要了解的东西不多,稍微讲解一下我就知道该怎么做了,但是因为我们这里也是主打服务流,所以对于前台服务的要求也是一点也不低,要时刻注意自己的接待举动,这才是我真正感到麻烦的。

二、工作进展

在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我已经差不多熟悉了这里的工作模式,接待的礼仪也在一次一次的工作中变成了本能的技巧。我和带教同事的工作内容都是一样的,迎接客人、提供咨询之类的服务、收银、送别客人。虽然听着就是很简单的一条线,但是其实中间有不少需要学习和随机应变的地方。

最主要的就是咨询方面,作为一家颇受好评的餐厅,我们餐厅准备的菜式和其他的活动都是不少,有些不了解的客人或是挑剔的客人就会前来咨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餐厅的菜品和活动之类的都了如指掌,而且还能回答的让客人满意!一开始我觉得这很难,但过久了我就知道,只要用心,就算是普通的服务员也能把这些东西倒背如流。

三、总结

工作是适合我的工作,同事是非常亲切的朋友,老板也非常的和善,那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虽然现在的我已近基本做好了自己的工作,但是社会是在不断的进步的,面对越来越挑剔的客人,我们不能怪客人,只能想想自己为什么没有做到位。

在工作中,虽然我只是充当一名普通收银员的角色,但我的工作也绝不仅仅是收钱那么简单,其中也是一系列的复杂程序。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发现要能自如的做好一项工作,无论工作是繁重、繁忙还是清闲,要用积极的态度去完成我们的每一份工作,而不是因为工作量比例的大小而去抱怨,因为抱怨是没有用的。我们更要做的是不要把事情想的太糟糕,而是要保持好的心态面队每一天。因为快乐的心态会使我们不觉的工作的疲惫与乏味。

工作中我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在领班的培训指导下,我很快的熟悉了餐厅的基本情况和收银的岗位流程,从理论知识到实际操作,从前台到接待为客服务,一点一滴的学习积累,在很短的时间内我就掌握了收银员应具备的各项业务技能。

在工作中也有过失误,是主管、领班给了我一次又一次的鼓励,使我对工作更有热情,米尔兰德先生曾说过:年轻人天生就需要鼓励。是的,正是这一次次的鼓励使我在工作中勇敢的闯过难关,不断进步。从此,在领导的心目中我已经不是那么的脆弱了,变得很坚强,由于我的责任心强与对工作的热情,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让我来xxxx会所实习,刚开始去时特不习惯,各方面我都觉得没餐厅好。可是经过一段的磨练,终于感触到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种令人敬佩的名言,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领导们对我评价很好,让我担任前台接待这一重任,那一刻我非常开心,所有的苦。累都很值,同时,我又感到很大的压力,领导对我如此看重,这是对我的信任,我想,我应努力工作,做好我应该做的责任,这对于我来说,又是一项新的挑战。

实习的一年里,让我对餐厅的各项管理和文化都有所了解,其中让我认识最深的是:

1、服务质量

对于餐厅等服务行业来讲,服务质量无疑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是企业的生命线。高水平的服务质量不仅能够为顾客留下深刻的印象,为其再次光临打下基础。而且能够使顾客倍感尊荣,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和形象。在xxxx我们看到,餐厅领导十分重视服务质量的提高,即使对于我们实习生,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礼仪培训后才能上岗。对老员工进行跟踪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和改善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水平。部门经理和主管经常对我们说:”你的一举一动都代表了我们xxxx,你的形象就是我们xxxx的形象”。”客人永远不会错,错的只会是我们。”只有真诚的服务,才会换来客人的微笑。”

2、餐厅文化

餐厅里无所不在的是服务文化、礼仪文化、地域文化、饮食文化、解困文化等等,在这里里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主人,所有的宾客来到餐厅都会对餐厅和餐厅人产生或多或少的依赖,除了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接收文化或知识,他们还在遇到困难时向餐厅人寻求帮助。因此,我们可以说,餐厅是一个到处充斥着文化和知识的场所。于是,在这里工作的人们必须更有知识、文化和涵养。宾客在品尝一道菜式,而耳边是服务员小姐用甜美的声音介绍有关菜式的知识,包括起源、流传、特色、新意等等,不仅更增添了品菜的乐趣,也让客人接收到一些新的知识和信息,让他们从另一个层面上觉得不虚此行。

在餐厅的任何一个角落都是彬彬有礼的服务人员,规范的操作、职业的微笑、谦恭的神态,让客人无时无刻不受着礼仪文化的熏陶。处于社会中的个人永远都在受着周边人的影响,所谓人以群分,礼仪文化不仅使饭店人素质提高,也在有益地影响着客人,提升着整个社会的素质与涵养。新到一处,客人落脚饭店,总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多了解当地的地域文化、风土人情、景观特色。餐厅人对此都应非常熟悉,餐厅只是一个单体的建筑,只有在地域的大背景下,他才有了厚重的底蕴,有了文化的背景。对于外地客人而言,他们来到这里或者为了这个地方的景观特色,或者为了商务办公,基本上不会冲着一个单独的住宿环境而来。因此餐厅需要有一种功能,能够凭借地主的身份为客人提供尽可能多的方便。比如介绍当地的旅游资源,比如在当地进行商务办公的路径指点。这样,餐厅才真正成为地方与外界沟通的一扇窗。还有一种称之为“解困文化”,也就是帮助客人解决难题的知识提供能力,金钥匙文化就是典型,满意加惊喜,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收银员在餐厅来说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岗位,它要求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而这对于我来说压力很大,面对困难和压力,我没有退缩,而是迎难而上,在前台收银岗位上的一年后,我现在可以说能够胜任这份工作,并相信以后在其他类似工作中也会做的更好。

酒店运行管理方案星级酒店的现代化经营管理是一项科学的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有新的观念和科学的管理模式,且着重于内部的分工协作,也称为团体精神。要管理好一个酒店,首先要有很好的管理方法,不断的改革创新,对顾客有一种吸引感,那么如何才能有一种吸引感呢。我有几点建议:一、关于客房部的改革一般酒店的客房部分区不是很明确,使客人不容易找到自己所在的房,我建议:1、客房部分区要明确:分出高、中、低档房。做好指示牌,高档房一个区,中档房一个区,低档房一个区。2、客房部的摆设竟可能跟其它酒店不同,可以添加一些场景。(例如花、草、树等)使客人走进客房有一种异感。 我有以下几点见议:⑴光线唤醒。由于许多人习惯根据光线而不是闹铃声来调整起床时间,新的唤醒系统将会在客人设定的唤醒时间前半小时逐渐增强房间内的灯光,直到唤醒时刻的灯光亮得像白天一样;⑵无匙门锁系统,以指纹或视网膜鉴定客人身份;⑶虚拟现实的窗户,提供由客人自己选择的窗外风景;⑷自动感应系统,光线、声音和温度都可以根据每个客人的喜好来自动调节;⑸"白色噪音"。客人可选择能使自己感到最舒服的背景声音;⑹电子控制的床垫,可使不同的客人都得到最舒服的床上感受;⑺营养学家根据客人身体状况专门设计的食谱。以上成本可能过高,但我们以后可以借鉴。这些也是未来酒店发展的趋势。我认为客房服务方面的发展趋势有以下几种:1、项目丰富化客房服务项目的设立既考虑而又不局限于档次、星级等的限定,而是充分考虑客人的需求和酒店的实际情况,使服务项目趋向于丰富化的目标。即使是同一种服务项目,也努力形成本酒店的服务特色。如一些位于环境优美的风景区的酒店,考虑到客人进出不方便,在楼层区域设立小图书室以丰富一些喜静客人的晚间生活。同是客房小酒吧服务,由于接待客人不同,有的酒店摆放零食类为主的食品,而有些酒店则摆放快餐面等可以让客人果腹的食品。这种种的不同使得客房服务项目趋于丰富和更能满足客人的需求。2、服务个性化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服务是饭店服务质量的基本保证。但是,只有标准化,而没有个性化的服务是不完善的,是不能够真正满足客人的需求,令客人完全满意的。因此,在酒店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个性化服务已经成为饭店之间竞争的有利措施,成为服务的大趋势。客房服务尤其如此。为提供个性化服务,取得客人的忠诚,客房通常建立完善的客史档案,并根据客人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服务的规程和标准。如提供夜床服务的酒店要能够保证为客人开喜欢的那张床,放客人喜爱的水果、茶等物品。不再强求所有客人看同一份报纸,而是根据客史档案将客人喜爱看的放进客房。3、设施智能化随着高科技时代的到来,客人,尤其是一些商务客人,对酒店的各种设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驱使客房的设施向着智能化的方向发展。如客房锁钥系统使用智能IC卡锁钥系统,甚至是感应门锁、指纹门锁系统;客房内的自动控制系统,使用感应器控制,人进灯亮,人出灯灭等等。还有先进的通讯系统,可以上宽带网的接口,e客房以及能够提供客人在饭店消费情况、预订房内用膳、订购商品、选看电影等等信息的电视系统。4、客房绿色化在倡导可持续发展的今天,创建绿色酒店已经成为一种时尚,而客房的绿色化则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客房通常在客房的房间和卫生间中放置棉织品的免洗提醒卡;减少并非大多数客人需要的客用品的品种和数量,同时提醒客人如果需要这些物品可以通知客房中心提供;在卫生间使用沐浴液、洗发液的液体分配器取代传统的一次性容器,减少一次性容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客房小冰箱选用吸收式的环保产品;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的使用等等。5、设计人文化客房的设计更注重人的感受,趋向于人文化的发展方向。如插座的位置更加精心设计,以方便客人的使用;座椅将更加追求舒适感,至少应有方便移动的轮子,高低可以调节,以满足客人办公和休息的双重需要;照明的灯光既考虑美化环境,也兼顾阅读和工作的需要,具有足够的亮度等等。另外,还考虑到残疾客人的需要,在所有残疾客人可能抵达的楼层区域应无障碍设计,可能需要使用的设施应可自助使用,无须他人帮助,这也体现着一种社会的文明。6、类型多样化随着酒店业的发展,一些有远见的酒店已经开始营造自己的特色,而客房的类型是其区别于其他酒店的一个重要的方面,由此,使得客房类型呈现多样化发展的趋势。如商务客房、会议客房、休闲度假客房、无烟客房、女士客房、儿童客房、残疾人客房、盲人客房、大床间、连通房等等。在客房类型趋向于多样化的情况下,酒店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并尽力使自己所特有的细分市场上的客人满意。二、 关于餐饮背景音乐与餐饮工作的改革一家上档次的餐厅,如要营造一种轻松舒服的氛围,甚至于给员工一个舒心的工作环境,除保碍服务、卫生、菜品质量等其它外,少不了背景音乐的帮助,但往往大部分的餐厅对于背景音乐的管理的重视度都不够,我有以下几点见议:1 、初上班选择轻快音乐,以调动工作人员的士气;2 、营业中英节奏轻快的音乐,令人感到愉快;3 、休息时间音乐以抒情、轻柔为主;4 、营业开始时,可固定放同一首曲子,以起到提醒的作用;5 、营业中忌放流行歌曲,最好以轻音乐为主,曲子在更换的同时,也应保留一优美的固定的曲子做为餐厅主曲,声音控制应适中,切忌时大时小,并需由专人负责;餐饮行业是一种复杂性经营结构:制作一个菜式有选料、粗加工、 细加工、加热成熟、调味、出锅、盛装等繁杂工序。 餐饮是依靠传统的手艺为消费者服务,工种多、分工细、要求高、技术性强。每个环节配合十分重要,每个岗位都要合理安排,合理分工,所以选拔厨师队伍,选拔中层管理人员都应特别慎重下面对酒店管理谈谈本人看法: 常言说:"三分技术,七分管理"。就管理来说, 又何其为重要,在管理中要强调结果,强调效率,强调质量。生存就在于管理,管理不好效益就不会好,为搞好我们酒店总结以下经营管理经验。(1)搞好职工的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严明劳动纪律,明确管理章程,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生产标准, 抓好每个环节的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服务人员必须培训后上岗,奖勤罚懒,促使职员上进,每天要有例会制,总结缺点,发扬优点。(2)落刀成才,物尽其用。 不论经营什么菜式都要把浪费率压低到最低层,把成本的起货率提高到最高层。 成本原料是菜式的基础,成本大小决定利润高低,所以选料上压低成本, 让利给消费者,以便售价让顾客更好的接收。 菜式品种建立标准卡,规定其所用原料品种,规格和数量,精确核算成本, 一切出品率按规格标准操作,这样即控制了成本,又保证了出品质量一致性,做到标准化,对保持饭菜质量十分有利。(3)以龙头菜式带动经营主动权。 从中档菜式中不断推出本店的特色菜,并以成本稍高价售出,来刺激客人消费, 活跃酒店气氛,而且还要使其适应各档次消费者的需求, 以便抓住饮食业经营主动权。 (4)食无定味,适口而择。不论经营什么菜肴, 都要入乡随俗,把当地人口味考虑到前边,适应地方口味变化, 能让消费者接受,顾客认为好吃那就"万岁"。再说粤菜、港式粤菜、 湘菜、川菜等结合当地生活习惯,在突出保持其特点、 物色的基础上,一定要适应当地人的口味和生活习惯。(5)要安全生产,各部门把握好自己责任区(包括原材料、卫生等等)。采购、仓库、生产必须建立帐面流水帐;服务、 生产、收银也必须建立良好财务制度。实行分片包干制, 定期检查各部门卫生、生产情况,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本人认为,若想搞好我们酒店,应了解了大环境、 大趋势,掌握我们顾客群体心理、口味,做到知已知彼,科学决策, 找到经营路子。传统的菜式与改良引进的西餐和创新菜三路齐头并进。只有拓宽思路, 才能适应当今饮食业市场经济社会的消费需求,才能在激烈竞争中站稳脚,领导餐饮的朝流。三、 餐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餐饮部是现代饭店必不可少的一个为顾客服务、为饭店创收的部门,在饭店经营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国际间的社会、经济交往日益频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饮食业必将进一步繁荣与发展。经济全球化,竞争多元化使餐饮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同时面临着走向世界,开拓国际市场的机遇和挑战。饭店业和餐饮市场的竞争,归根到底实质上就是人才的竞争,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尽快与国际餐饮业的发展同步与并轨,首要的问题就是搞好餐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树立以人为本”、“人是企业第一要素”的管理理念。要做好餐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应该从合理定员、科学安排、全员培训、激励机制等几方面抓?A、合理定员,科学安排定员定额是餐饮管理的基础工作,对餐饮部编制各类计划,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经济核算制,提供科学依据,能预防人浮于事,劳役不均等弊端,有利于提高厨房、餐厅员工的积极性和劳动效率。要遵守的一个原则就是:突出一个“精”字,机构要精,人员要精,保证满负荷运作,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我见议可以用以下几种方法:(一)根据饭店的规模、等级、按比例定员。一般来说,管理人员应掌握在 1 : 10 ,餐厅人员和厨房人员的比例应该是 1 : 1 。(二)根据劳动效率定员,把定员和定额结合起来,很多餐厅以餐厅类型和桌椅,可接待宾客数量为依据来进行定员,比如:宴会厅、高级宴会: 1 只圆桌、 10 位客人,需配服务员 2-3 名;一般宴会: 1 桌 10 位客人,一名服务员即可。(三)按岗位职责与设备定员:餐饮部办公人员和一些需人看管岗位,可根据职责范围定员;根据设备多少定员,还要按员工的业务能力、熟练程度,具体掌握。(四)科学安排班次,餐饮部因工种多,岗位差异大,班次安排要适应营业需要。不管是一班制、二班制或三班制,必须保证满足餐厅经营和服务的需要,合理科学安排,即要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保证满负荷运作,还要考虑员工的承受能力和困难,关心员工的身体健康,避免员工长期超负荷工作产生厌战情绪。人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超负荷的工作,长时间得不到充分休息,就要拖垮身体。时间一长,餐厅经营就要受到影响。在定员定额的管理上,要做到 “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的科学管理机制。做到化繁为简,一专多能,一人多职,一职多责,一员多岗。B、切实抓好全员培训餐饮部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不甘人后,取得明显优势,就必须加强全员的培训,全面提高整体素质。要搞好培训,关键是思想上必须创新,要不断地接受新理论、新观念、新事物,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持续发展,创新又是餐饮企业生生不息的源泉和不竭动力,只要坚持思想上创新,就能做到技术创新,给宾客提供新产品。培训实质上也是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的过程。大量的资料表明,培训与不培训是截然不同的。国外的饭店集团,都有多处的培训基地,每年都有严格的培训计划,像知名品牌“肯德基”就非常重视员工培训,并建有训练和教育基地。通过培训使员工提高工作技能,丰富完善员工自身的知识,提供个人发展机遇,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活力。像国内近年来,涌现出叫的响的知名品牌“小蓝鲸”、“绿茵阁咖啡厅”,他们的成功,也是归功于培训与学习,他们走出国门向日本、美国和欧洲等国家学习先进的现代的管理理念。请国内大专院校教授,饮食行业专家进行指导,或是聘请专业人才,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餐饮部全面培训,主要包括:管理人才培训、职业道德培训、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和外语基础培训等方面。在培训方法上要灵活多样,采取多种形式,最常用的就是“请进来”、“送出去”。请国内外大专院校的专家教授及烹饪界大师进行业务理论知识讲座和实践技能培训。有条件的话,把管理人才、业务骨干送出国门进行深造,或到国内知名餐饮企业进行学习。为巩固和考核培训学习效果,平时要有计划地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赛、业务考核,巩固管理水平、烹饪技术水平、服务技能。C、建立员工激励机制在员工激励方面,通过建设企业文化、企业精神,在企业中形成一种企业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团队精神是由具体目标和综合性手段等方面组成的管理理论体系,在团队精神及员工激励方面,知名品牌“肯德基”特别注意激励文化,“肯德基”在中国能成功发展,也得益于激励文化,集团高层经常亲自到餐厅激励员工士气,定期巡视自己管辖的餐厅,使上下沟通更有效,使部属产生荣誉感、自豪感、增强责任心。“团队精神是企业之魂!”在具体实行上,我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首先要有良好的企业环境只有建立起能使员工感到受关怀、尊重的良好环境,员工才会自觉地加倍工作,没有快乐的员工,就没有快乐的宾客。(二)对员工进行理想、目标及自我价值的激励根据企业的发展,制定出具体目标,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目标,激励员工为完成工作目标进行竞争,鼓舞员工克服困难,不达目标誓不罢休的决心,认识到自我的价值。如企业参加创优、星级评定等活动,用企业要达到的目标激励员工,这样他们才会不计报酬、不计工作时间,创造一切条件,为达到目标而忘我工作。(三)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又是很具体的,像领导的以身作则,单位的先进人物、先进事例,以及社会上的英雄模范,历史上的英雄人物都能激励员工作出不平凡的成绩。(四)奖惩分明、用制度激励人古今中外精神和物质的奖惩,历来都是一种有力和有效的激励因素和管理手段。比如对技术好、贡献大、任劳任怨的员工,从精神上给予表扬,从物质上予以奖励。根据需要,可以调换到关键或能发挥更大作用的岗位、提拔晋级、外出学习考察、深造,或优先解决住房。通过以上手段,会使受奖者心理产生积极影响,产生积极向上的力量,并能促进企业内人际关系的健康发展。对技术差、违反纪律、造成损失的要当罚则罚,屡教不改的员工,要予以辞退。恰当的惩罚,能使周围的人受到教育、引以为戒,有过不罚将会影响员工的积极性,带来不良后果。中外知名品牌和成功的餐饮企业都有一套符合自己企业实际的制度和岗位职责,以规范企业员工的言行。用制度塑造一批人,保证了工作的高速运转;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为企业管理打下了基础。实践证明,用制度管理的力度是长久的,来自科学的机制的力量是巨大的。只要有效地维护了制度的绝对权威,就能使企业走上规范化的管理。四、酒店在竞争中可选择的竞争策略我见议以下几点:1、靠创新取胜。随着客观环境的变化,客人消费欲望和消费习惯的变化,酒店不断开辟新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并在酒店的建筑外观、客房、餐厅布置上创出新意。2、靠优质服务取胜。服务质量是酒店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是提高酒店竞争能力的核心。酒店的设备条件再好,如果没有优质服务相配套,也会在竞争中被淘汰;相反,设备条件差一些,如果能提供优质服务,也能赢得客人的信任,在竞争中取胜。3、靠快速取胜。迅速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并及时向客人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项目。酒店管理者在“快”字上下功夫,才能争取主动,才能抓住有利的市场机会,才能在竞争中取得主动权,以快取胜。4、靠优势取胜。酒店经营应扬长避短,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以争取有利的竞争地位。五、回顾与预见回顾十年路,预见十年后。总结经验教训,不要重复自己。要善于从走过的路子里摸索出独出心裁的思维,并以此预测下一步怎么做,采取什么措施。我们虽然不可能象孔子那样前知500年后知500年,至少要前知10年后知10年,否则便不是称职的企业领导。以常人不可企及的才干,追求“赢”字。革新与创造没有一成不变的市场,也没有一成不变管理。去年使我们赚钱的办法在今年不一定有效。环境在不断变化,管理者必须不断革新和创造。从酒店的产品和服务,从硬件到软件,从工作到生活,都必须不断革新和创造。崇尚时速,追求变化。从服务到管理,从流程到模式,都必须有革新和变化。没有革新,意味着你不会革新,只能坐等淘汰。要经常改变公司的基础框架,学习使用新的经营方法,让员工去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让他们敢于冒险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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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从民事处分权视角看民事再审程序论文关键词:处分权当事人再审程序论文摘要:当事人的处分权是最基本的诉讼权利之一,不但在一审和二审程序中要切实保障,更要在民事再审中予以充分尊重和保护。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所以说处分权不是绝对的。因此,凡是当事人以享有处分权为名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以获取非法利益的,必须给予监督和制约。我仅从民事处分权的视角将再审程序一分为二,论述它在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同时又对其进行必要的制约。民事再审程序(以下简称再审程序),是指对于已经作出确定裁判的民事案件,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和裁判的程序。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独立的审判程序,它既不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经的审判程序,又不同于民事诉讼法中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就其性质而言,再审程序是纠正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即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1]。再审程序在设置上既要考虑维护终局判决的稳定性、权威性,又要考虑通过纠错来实现法的正义。我国《民事诉讼法》已明确赋予当事人对生效的错误裁判申请再审的权利,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却难以实现。直接原因有两个:一是法律对申请再审的规定过于简单,使申请再审没有形成规范意义上的诉;二是法定再审事由模糊不清。因此在我国再审制度中应确立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的主体地位,尊重当事人的民事处分权。一、民事再审程序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保护与制约(一)民事再审程序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保护根据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要求,诉讼程序是否启动应该由当事人决定,在实践中体现为“不告不理”原则。但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有三方:法院、检察院、当事人。在实践中多由法院、检察院启动,当事人的处分权形同虚设。但从本质上看,当事人的处分权是最基本的诉讼权利之一,不但在一审和二审程序中要切实保障,更要在民事再审中予以充分尊重和保护。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当事人一方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该条的规定就是体现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使申请再审得不到及时回应的现象得以缓解,使当事人的程序参与程度有所改观。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不能直接启动再审程序,而必须依赖于法院决定再审,而法院却往往对再审申请采取行政化、职权化的单方面审查方式,缺乏规范性、公正性,复查过程不公开、不透明,当事人参与度低,而且过程繁琐复杂、周期漫长、效率低下,从而导致结果上不能及时保障当事人权利,过程上招致当事人不满,纷纷寻求检察院抗诉和人大、党政领导监督。2.规定再审的法定事由。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原因,例如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13项规定。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进一步规范了再审事由,把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事由从5项情形具体化为13项情形,增强可操作性,减少随意性,避免应当再审的不予再审,疏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处分权。3.明确了特殊情形应延长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民事诉讼法第18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两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该条修改后明确了在两年以后如果发现现行规定的特殊事项,可不受判决、裁定生效后两年的这个期间的限制,只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些特定事项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即可。这在无形中扩大了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期间,使得当事人能更好地维护其合法利益。(二)民事再审程序对民事处分权的制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处分权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所以说处分权不是绝对的。因此,凡是当事人以享有处分权为名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以获取非法利益的,必须给予监督和制约,最典型的例子如双方串通侵吞国有资产,从表面上看是双方当事人在行使处分权,实质上却是对处分权的曲解和滥用。由于审判权具有被动性、消极性的特征,对于滥用处分权的行为有时难以行使监督权,而检察权却由于具有主动性、积极性的特征,弥补了审判权的这一不足,从而使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处分原则能够更好地得到贯彻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是根据“事实求是,有错必纠”的立法指导思想来设计再审程序的。这种立法指导思想的积极意义在于,它重视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充分体现了实体公正,尤其强调了个案的实体公正,目的是为了使每一个案件都得到正确的处理,使每一个错案都得到彻底的纠正。但是这个立法思想不加分析地运用到民事诉讼程序上去,并不是绝对正确可行的。从立法上看,法院只要认为有错误,就可以依职权强制启动再审程序而无需经过当事人同意。可见,当事人的处分权在此受到了再审程序的制约,无法自由行使。实践中一般将处分权的范围理解为当事人行使处分权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再审程序中当事人处分权受到明显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对于检察院抗诉和法院依职权再审的,当事人无权撤回再审申请。因为无论是检察院抗诉再审还是法院依职权再审,都不是基于当事人的处分权引起的再审,而是基于法院或检察院的职权引起的再审。依职权再审是司法机关主动纠正裁判错误,贯彻有错必纠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处分权被司法机关的职权所掩盖,当事人此时享有的诉讼权利是再审程序参与权和再审诉讼实体权利处分权。当事人只在再审程序中对实体问题有处分权,对再审程序没有程序处分权,不能选择以撤回再审申请的方式结案。2.当事人除了受到诉讼程序审理范围的限制外,还要受到请求权本身的性质所制约。人身关系一旦解除,就不能通过再审恢复,因为这样就限制了当事人的处分权。例如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只能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申请再审,不能对婚姻关系进行再审。二、再审程序中保障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重新建构(一)取消法院的再审启动权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法院可主动启动再审,这种规定在实践中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首先,这不符合诉审分离原则。法院不应依职权去寻找纠纷而主动开启诉讼程序。目前审判方式改革的趋势是淡化法官职权主义色彩,即弱化法院干预诉讼的职权,强调裁判者的中立性,突出诉讼结构的平等对抗原则。法院主动启动再审,明显与法院作为居中裁判的地位相悖,造成“自诉自审”的尴尬局面;其次是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不当干预。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处分权的享有和自主行使是其作为程序主体地位的要求。申请再审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主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途径,是否放弃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这主要是由当事人自己判断发动再审程序是否符合自己的最大利益来决定。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应当由当事人决定,法院不应依职权去寻找纠纷而主动开始。这不仅是民事案件的性质所决定的,而且是诉讼公正的必然要求。法院对诉讼程序的启动只有坚持不告不理原则,才能维持其公正和中立的社会形象。若法院采取主动的行为,试图积极地发现和解决社会中中出现的和潜在的的纠纷,势必使自己卷入当事人之间利益的冲突之中而难以保持公正和中立的地位。(二)限制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的范围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检察院可以对法院生效裁判提起抗诉。民事抗诉制度的设计从出发点来讲无疑是好的,是为了实现正义而设计,但检察监督权的行使不能毫无制约,否则会助长另一种权力的滥用。检察机关以国家公权力对已生效的裁判进行抗诉,无疑是在代表国家支持一方当事人,反对另一方当事人,破坏了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使当事人在寻求公权力救济时的力量对比失衡,与立法赋予检察机关民事诉讼抗诉权的目的和检察机关通过民事抗诉追求和维护司法公正的初衷相悖。实践表明,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大多源于当事人的申请,很少由检察院自行发现而抗诉的。在没有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检察院的抗诉与当事人的意思可能不一致,这样就违背了民事诉讼法关于当事人依法有权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规定。所以应该限制检察院仅对生效裁判结果危及到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欠缺且其法定代理人怠于履行职责,致使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等可提起抗诉,以免造成对当事人诉权的损害和对法院审判权的不当干预。(三)弥补再审事由的缺陷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否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将发现的新证据作为再审事由,大陆法系许多国家都有类似的规定,因为通过对新证据进行再审重新确定案件事实,无疑符合客观真实与实体正义的基本要求,但无限制地承认新证据并作为再审事由,势必给生效裁判的既判力造成重大冲击。对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否作为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不能一概而论、应区别对待,既不能只要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就可以再审;也不能凡是以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都不得再审。前者明显不利于维护判决的权威性,也有违诉讼经济的原则,容易导致当事人缠讼;后者则忽视了司法实践中客观存在的一些状况,例如重要证据为他人占有或对方占有而无法获得等客观情况。大陆法系许多国家的立法对新证据作为再审事由在种类或适用条件上均附加了相当严格的限制,如德国、法国和意大利将新证据限定为特定的书证或证书。同大陆法系国家有所不同,美国对作为再审事由的新证据则强调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即在原审中当事人未提交证据是否已尽注意。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其应有借鉴,应当对新证据的范围加以限制,以显现再审程序的严肃性,避免启动再审程序过于随意。三 、结语在诉讼制度中当事人处分权的作用使当事人具备了与法院审判权相抗衡的可能性。只有贯彻当事人处分原则,才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使民事纠纷得到公正解决,体现民事诉讼的正义性。我国民事再审程序应尊重民事处分权,在贯彻落实民事处分权的同时又对其进行必要的制约,将其行使限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总体上看,再审程序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处分权,但保护的力度和强度有待加强和完善,以便于更好地执行再审程序。参考文献:[1]常怡.民事诉讼法学[M].法律出版社,2008.[2]王亚新.法律程序运作的实证分析[M].法律出版社,2003.[3]张卫平.民事再审:基础置换与制度重建[J].中国法学,2003,(1).[4]张卫平.诉讼构架与程式:民事诉讼的法理分析[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5]邵明.民事诉讼法理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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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1.“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1.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2.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3.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1.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2.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1.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2.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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