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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重大动物疫病区划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6 22:52:56

我国重大动物疫病区划研究论文

动物检疫的问题和建议论文【1】

[摘 要] 动物检疫工作是保证肉类食品是否合格的第一道关口。

唯有做好动物检疫工作,才能保证肉类食品的质量卫生,保障食用者的健康安全;亦可防止诸如禽流感、猪流感等动物疫情的传播和爆发,防患于未然,减少农户损失。

《动物防疫法》虽已颁布实施,现阶段的动物检疫却仍存在诸多问题,制约着实际操作。

本文通过对于动物检疫问题的探讨,提出一系列解决策略。

目的是为了提高动物检疫的效率。

[关键词] 动物检疫 问题 建议

一、动物检疫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殖户及消费者的检疫意识

大部分养殖户的文化水平有限,对动物检疫方面知识知之甚少,在进行屠宰售卖之前不作报检,有关部门出于人手原因也无法一一查实。

且部分地区难以施行集中屠宰,多数为自行屠宰或个体屠宰。

而动物检疫部门监督人员有限,只能去往指定屠宰点进行监督检查,个体农户或自行屠宰贩卖养殖户难以进行检疫,此类肉品的安全卫生也就无法保证。

不法商贩收购病禽死禽,多数农民贪图眼前利益,法律意识淡薄,对此类现象并不制止,因为一点利益助长不法分子的气焰,造成不安全肉类的流通。

对于一些偏远山区农村的个体农户,这些地方往往交通不便,设施落后,检疫工作更是难以开展,不法商贩亦是横行。

而多数消费者的防疫意识往往不足,贪图便宜或是根本对动物检疫一无所知,购买价格低廉的未经检验的不安全肉类,让违法者有利可图,为违法活动创造了可能。

2.检疫人员的素质

动物检疫工作对在职人员的素质要求相对来说较高,需要一定相关知识水准。

而当前我国针对动物检疫的相关法律仍不够完善,对动物检疫人员的规定尚不明确,对相关人员工作也没有很好的约束和要求。

这就导致了从事该工作的人员鱼龙混杂,文化素质水平参差不齐。

间接地致使动物检疫工作无法正常有序的执行,而疫情也就不能及时发现,无法做好防治工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就会受到威胁。

如此一来,动物检疫部门岂不是形同虚设?政策好并不代表一定能执行好,好的政策还需由优秀的人才来执行。

3.检疫设施和条件

落后偏远地区自不必说,基本的检疫设备都难以保证,更不用说专业的检疫队伍和检疫环境。

而拥有相关设备和人员的地区就能做好检疫工作?这也未必见得。

仅仅依靠简单的设备,某些疾病已经无法检测出来。

这些疾病需在特殊的环境中,使用更为专业的设施进行检测。

纵观我国,极少有地区具备如此检测环境、检测设施和检测人员。

诸多落后,造成了动物检疫的太多不便,其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也同样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4.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前面已经涉及,相关法律对检疫人员的要求和规定尚不明确,导致检疫人员素质偏低。

《动物检疫法》对于不检疫、逃避检疫者的处罚也是过轻,违法者根本无所畏惧;对于私自屠宰、私自贩卖未经检疫的禽畜机及其肉类的行为,甚至没有处罚说明。

关于产地检疫到场到户的法规,鉴于有关部门条件的不允许,对个体农户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养殖地来说,施行起来难上加难。

相关法律的形同虚设,致使检疫工作无法有序的开展。

二、动物检疫的建议与对策

1.检疫部门需要做好宣传工作

检疫部门必须做好宣传工作,提高民众对于动物检疫的认识,对于养殖户和个体农户来说,更需加大宣传力度,必要时集中学习动物防疫知识,使之意识到动物检疫的重要性,主动提出检疫。

需善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手段,普及动物检疫相关知识法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擦亮养殖者和消费者的眼睛,使不法商贩无处藏身。

2.检验人员选拔制度需要完善

检疫人员的精心选拔和严格管理也尤为重要。

只有优秀的高素质检疫人员队伍,才能做出优秀的成绩,保障检疫结果的准确度。

故而在检疫人员的选拔上切不可马虎,必须选用文化素质高、专业技术水平过硬、法律意识强、坚持正义、责任意识强和秉公执法的人才。

严格的选拔必不可少,检疫人员的在职培训和考察亦不可忽视。

执行公务的同时,政府应调拨款项对检疫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不定期的考核,不断提高在职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不断促使检疫人员学习新的检疫知识。

对于不能通过考核的'人员,坚决不予上岗,需进行再学习并通过考察后方可复职;违反相关法律的,直接开除公职。

另外检疫部门可通过与各大高校合作,直接在学校中培养所需人才,保证对人才需求的满足。

3.重视硬件设施建设

除人才的培养外,硬件设施的需求亦不能忽视。

先进的检疫设备和检测手段才能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大力引入先进设备,改善动物检疫部门的设施,提高检疫人员队伍的设备水准和检疫结果的权威性,为动物检疫营造良好的检疫环境。

对于落后偏远地区,必须加强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的建设,保证检疫能够完成。

4.完善动物检疫方面的法律

一要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达到使之不敢违法的目的;二要明确对检疫人员的规定和要求,保证检疫人员的质量水准;三要修改相关法律法规,使之切实可行;四要破除在行法律对检疫监督人员的诸多限制,使其能从容行使职能,而不有所顾忌。

对与未作规定的相关违法行为,修订者必须尽早完善,使之有法可依,不至不法分子钻法律的漏洞。

三、小结

上述论证可知,要切实做好动物检疫工作,不仅是单一方面的责任。

上至国家政府部门,下至一线检疫人员和养殖农户,必须加强联系,互相理解支持,才能让动物检疫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养殖农户的财产安全。

我国的肉类食品安全才能得到保证,人民群众方能吃上放心肉。

参考文献

[1]沈向华. 动物检疫制度比较研究[D].内蒙古农业大学,2008. [2]马祥林. 动物检疫常见问题及改进对策分析[J]. 农民致富之友,2013,16:185+229.

动物检疫工作的问题及建议【2】

摘要:动物检疫工作极其重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文笔者就从动物活检和肉检两个方面入手,对动物检疫工作提出一点建议。

关键词:动物检疫 活检 肉检 建议

前言

动物检疫工作是确保农产品尤其是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手段。

多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制定措施,壮大队伍,开展监督稽查等工作,对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大推动作用,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制约着动物检疫工作的开展。

检疫手段落后、检疫设备差、检疫行为不规范等现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检疫率、疫病检出率低等问题依然存在,动物疫病没有得到有效净化,动物疫病发生隐患及动物食品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一、动物检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农民饲养的畜禽在出售前不作活检,具原因是《动物防疫法》的宣传不到位,农民对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认识不够,加之农民认为法不制众,没有全面推行。

其次,大多数地区定点屠宰工作很难推行,个体屠宰户仍然是屠宰主流,其中的80%以上为收购、屠宰、销售一体化经营,他们夜间到饲养户收购、屠宰,白天到市场零售肉品均采取逃检的办法逃避费用。

加上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限,收购环节防不胜防,屠宰环节中只能到定点屠宰场进行同步检疫,却无法到户进行检疫,只能在零售环节对肉品实施补检,忽略了对动物经营环节的重点检疫。

最后,对于山区农村散养的畜禽,由于交通不便、收费少、收费难,而且按要求产地检疫必须到场、到户,工作很难开展。

对于平川乡村,交通四通八达,违法贩运户昼伏夜出,绕道前行,千方百计的逃检、逃费。

绝大部分群众防疫意识淡薄,对动物疫病的认识不到位,以至于对病死畜禽收购、加工视而不见,有的为图便宜,购买未经检疫的肉品,从而给违法活动创造了很大的经营空间。

二、执法体系逐步完善,但以监促检相对滞后

1995年以来,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并于2008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相关条例进行了修改和补充,2009年又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了新修订,进一步健全了执法体系,为保证肉食品的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基础上,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为动物检疫执法体系建设的重点,建立了一支思想品德好、政策水平高、业务素质强的执法队伍。

随着动物检疫执法体系的不断完善,逃避检疫、贩卖病死动物等违法行为的不断被发现,作为打击和遏制违法行为的主要方式,监督环节越来越得到重视,以监促检的工作也日益凸显其滞后性。

首先,检疫后的监督工作缺位。

检疫后的畜禽长距离调运导致畜禽感染疫病情况严重。

畜禽在运输途中病死后,被随意丢弃或进入黑市交易,导致疫情传播。

由于餐馆、食堂、冻库及卤制品、腊制品店是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中的一个相对较弱的一个环节,这些场地便成为病害动物产品的集中消化地。

其次,违法案件办理难。

在实际办案中,由于违法者交易的隐蔽性、染疫动物对人危害的潜在性和病害动物及其产品价格的不确定性,往往导致违法者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三、动物检疫的对策

(一)搞好兽医卫生管理,有效减少疾病的暴发

1.要搞好圈舍卫生,改善畜禽的生存环境。

要及时清除和处理粪便,更换垫草,清洁圈舍,定期消毒,保持畜体卫生。

2.做好消毒措施。

要有适宜的消毒设施,消毒剂的选择应根据消毒目的而定。

通常应选高效、低毒、价廉、无残留、使用方便、对人和家禽安全,并且在畜禽体内不产生有害物质的消毒剂。

3.要及时淘汰患病畜禽。

一旦畜禽发病,要及早淘汰病畜禽。

必要时可添加作用强、代谢快、毒副作用小、残留低的非人用药品和添加剂,或以生物学制剂作为治病的药品,控制畜禽疾病的发生发展。

发生传染病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隔离、扑杀等措施,以防疫情扩散。

4.要做好疾病防治工作。

对畜禽疫病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使用科学的免疫程序、用药程序、消毒程序、病畜禽处理程序,搞好消毒、驱虫等工作。

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适时使用疫(菌)苗进行预防,及时搞好疫(菌)苗的免疫注射,搞好疫情监测。

防止畜禽发生疫病,避免动物发病用药,确保畜禽及产品健康安全。

(二)搞好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和屠宰检疫

产地检疫是整个检疫环节中的关键一环,是检疫工作的第一步。

一是动物产地检疫是一切检疫的基础和源头,开展面和到位率要达到100%;二是检疫人员必须到场、到户、到点检疫,不允许隔山开证;三是必须要分析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为检疫结果负责;四是猪、牛、羊必须有免疫耳标才能出证,否则要注射疫苗并补耳标后实施产地检疫。

《动物防疫法》第42条规定:经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托运人必须凭检疫证明方可托运,承运人必须凭检疫证明方可承运。

通过运输检疫,补检未经产地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重检动物及动物产品再次验证产地检疫的正确与否,及时发现传染病类及未经检疫的畜禽及畜禽产品,禁止危险性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传出,严防外地区的危险性传染病及寄生虫病传入。

屠宰检疫是检疫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意义重大,它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健康,关系到“放心肉”工程,是一道不容忽视的必不可少的检疫手续。

一是要在屠宰现场检疫,不允许和市场的行政监督、补检、重检混为一谈;二是要按照“有宰必检”的要求进行,屠宰检疫到位;三是必须和屠宰过程同步检疫,严格对照编号;四是屠宰检疫权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执法权利,不委托,更不允许自宰自检,要严格执法。

结语

民以食为天,动物检疫工作是防止患病动物进入流通的关键,是促进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的有效手段,是保证动物产品质量、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前提保障。

必须把动物检疫工作真正重视起来,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

[1]陈东来,柳枫.动物诊疗与动物检疫的关系[J].今日畜牧兽医.2006(06)

[2]张选民.动物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畜牧兽医杂志.2011(03)

[3]刘红.辽宁省基层动物检疫工作的现状及思考[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10(04)

[4]陈立平,唐耀平.关于新宁县动物检疫工作的思考[J].中国畜禽种业.2008(16)

[5]曹莉琼.动物检疫中存在的困难及解决办法[J].中国畜禽种业.2010(05)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根据疾病对动物健康及人类公共卫生的危害程度,对动物疫病划分为A类和B类两种疾病。A类病包括: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等烈性传染病。B类病包括:炭疽、布氏杆菌病、牛结核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及非烈性动物疾病。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将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一类疫病,是指对人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措施的;二类疫病,是指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防止扩散的;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

动物医学的论文

动物医学,也可译为兽医学,但是与兽医比较应用更广泛一些。下面请看我带来的动物医学论文!

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的建立,是深化我国新型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重要措施,是推进渔医职业化发展、行业化管理的基本方向,也是加强水生动物医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1]。2013年4月,为了推行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适应国家加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我国首个水生动物医学本科专业被教育部批准设置于上海海洋大学,国内其他水产高等院校内部也开始尝试该专业的建设。作为一门新本科专业,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科学设计专业教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创新教学理念,让水生动物医学专业高等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因此,如何进行有效的专业教学,利用有限的教学时间达到更好地教学效果,提高学生技术水平与就业能力,无疑是摆在当前水产高等院校面前的一大难题。鉴此,该文在分析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特点的基础上,从教学内容设置、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技能培养、教学效果评价等方面阐述了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的创新措施,以期促进我国水生动物医学教学质量的提高。

1 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的特点

传统的水产类专业教学理念认为,水产类专业教学必须十分强调对学生基本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培养[2]。因此,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在这种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下,在开展专业理论课程教学的基础上,以规范的实践操作技术的培养与训练为重点,通过基础型的验证性试验使学生具有较扎实的水生动物医学相关技术,尤其是加强了实践教学环节。水生动物医学专业实践教学是一个开放的教学体系,具有环境依赖性,受季节、气候、地域等环境因子的影响,实践教学场所包括实验室、学校实习基地、水产企事业单位、水产研究所等,与理论教学系统、生产实践系统、科研实践系统、社会实践系统都有着广泛、直接、紧密地关联。目前,水生动物医学教学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更加突出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注重学生操作技能的培养;

(3)注重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4)实验教学具有规范性、程序性与环境依赖性。

2 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的创新措施

水生动物医学作为一门新增的本科专业,在教学与人才队伍培养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尤其是长期以来,实践教学环节不仅未引起水产高等院校的足够重视,教学内容陈旧,无法反映生产新技术和科研新成果,教学体系不合理,实践教学基地零散,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投入不足;实践教学师资多以纯理论型师资为主,缺乏实践锻炼。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学生就业形势更加严峻,而学生就业能力亟需提高,尤其是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如何进行有效的专业教学,利用有限的教学时间达到更好地教学效果,提高学生技术水平与就业能力,是水产高等院校办好该专业必须面和和亟需研究的问题。

(1)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必须以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为准绳

2011年我国开始正式实施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并将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组织及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和水生动物生理学)、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生动物公共卫生学)、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和综合应用科目(包括水产养殖生态学、饲料与营养学)。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的实施使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有了制度保障。因此,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内容应参考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开设课程与教学内容。本着“厚基础、重专业、高素质、强实践”的原则,根据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所涉及的`内容确定课程,并对水生动物医学专业课程建设及其合理性不断进行科学详细的审定,尽量使所开设课程与国家规定的渔业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保持一致性。此外,还要根据我国高等教育客观实际要求和水生动物医学专业特色,合理分配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的比例,在不增加课程理论学时的基础上,将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中规定的考点纳入课程学习标准,融入到课程教学中。

(2)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必须借鉴相关学科先进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的改革既是教学改革的重点,也是教学改革的难点。水生动物医学专业刚刚增设,缺乏专业教学方法与经验,因而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要借鉴水产养殖、动物医学等相关专业先进的教学方法,积极实施案例教学与PBL教学方法相结合,采用启发式教学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尽量选用自编讲义,将相关科研成果、临床实践经验引入到课程教学中,使基础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更好的结合,同时利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以文字、影像、声音及视频等多种方式展现教学内容,以各种病例通过多媒体再现,让学生有一种身临其境、亲身感受的体验,使学生通过视觉和听觉获得知识,加深学生记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鼓励积极思考,强调以问题为基础,调动学生积极性,提高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更好地教学效果。

(3)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必须加强水生动物医学专业师资队伍培养和建设

水生动物医学专业的增设是以加大我国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推行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培养水生动物医学专业人才为目标的,其本身具有实验性和应用型非常强的特点。因此,专业授课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实践技能。在保证提高教学能力的前提下,应积极鼓励教师到基层单位(企业、水产技术推广站、水产研究所等)中去,规范渔业执业兽医行为,提高水生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指导并与学生一起参加基层生产活动,充分提高自身的实践技能和临床经验,建立“双师型”师资队伍。此外,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人才培养制度鼓励教师走出校门,走进基层,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培训班和学术会议,开阔教师的视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4)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必须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技能

水生动物医学是一门实验性和应用型很强的学科[3]。运用理论知识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是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的重点。因此,教学中不仅强调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还要在理论教学中注重病例的运用,开展现场方式教学,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还要加强校企、校地合作,尤其与水产发达地区或企业建立实践教学基地,适当延长实践教学时间,避免流于形式,学生到实践教学基地和学校实习基地参与临床疾病的诊断实习至少要一年以上,并建立课余实践教学体系,成立以生产实践为目的的实验研究型课题小组,充分利用暑假参与渔业执业兽医行业相关的各类活动,不定期开展水生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科技服务,定期开展科技竞赛和专业技能大赛等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和实践能力。

(5)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要建立多元化的教学评价方式

教学评价作为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一种重要手段,是教育教学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理论考核上,按照渔业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要求,结合教学大纲,更新理论考试内容,变换考试题型,增加临床实践考试题目和病例分析题目,尽量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增强学生分析临床问题与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同时,遵循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加大学生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的比例,技能操作成绩至少占40%总成绩。这样的考核方式既能进一步加强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把所学理论与实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在实际中寻找问题,培养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又能为学生提供探索的机会,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 结语

我国水生动物医学研究水平低,起步晚,再加上水产养殖业具有多年的文化积淀,存在着养殖格局、生产方式、经济水平等障碍,无形制约着我国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的发展。然而,通过借鉴国内外相关专业的成功经验,不断跟踪国内外先进的研究成果,及时调整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实践技能培养方式、教学效果评价方法,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与人才培养体系必将逐渐建立与熟化。我们相信,我国水生动物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必将逐渐为国家培养一批专业的渔业执业兽医队伍,切实提升我国水产养殖病害临床防控水平,拉近与发达国家的距离。

我国动物营养代谢病研究进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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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大的预防兽医还是不错的,有还多在省内还高知名的专家,如崔治中教授,牛钟相教授,朱瑞良教授,柴同杰教授,崔言顺教授,刁有祥教授,他们有的是在海外带了多年,有的在某一方面是权威,我上过朱瑞良,柴同杰,刁有祥老师的课,都不错

博士,博导,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985年本科毕业,1990年获四川农业大学兽医寄生虫与寄生虫病学硕士,2003年获四川农业大学预防兽医学博士学位。2002-2003年到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和荷兰万豪学院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科研合作研究。现为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兽医寄生虫病学分会理事,四川省动物学会常务理事。在大熊猫、林麝等珍稀野生动物寄生虫病学方面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先后承担省部级省重大科技项目11项,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主(副)编专著(教材)10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发表论文70余篇,招收和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22名。 博士,博导,四川农大动物医学院副院长。1995年山西农业大学动物医学本科毕业,1998年获四川农业大学预防兽医学硕士,2004年获四川农业大学预防兽医学博士学位,2004年12月晋升为副教授。主要从事预防兽医学专业动物传染病学的相关教学和科研工作,曾主讲《动物传染病学》、《禽病学》和《猪病学》等课程。先后承担和主研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0余项。在动物疫病的快速诊断和检测等技术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在国内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4篇,参编专著有《动物防疫检疫手册》、《动物微生态学》、《犬的饲养调教与疾病防治》和《养鹅与鹅病防治》等4部,其中《动物防疫检疫手册》一书任副主编。已经协助培养硕士生20余名。 硕士生导师,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985年兽医专业本科毕业,1988年获四川农业大学预防兽医学硕士学位。主要在鸡、鸭传染病病原学及免疫学方面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先后承担省部级省重大科技项目5项,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主(副)编专著(教材)3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发表论文20余篇,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3名。 博士,博导,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992年本科毕业,2001年获四川农业大学兽医病理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四川大学遗传学博士学位。2004—2006年在四川大学轻纺与食品博士后流动站学习。现为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兽医病理学分会理事。主要从事药物化学、制药工程、天然药物的分离和纯化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先后承担和主研了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横向科技项目10余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招收和培养硕士11名。 博士,博导,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996年7月四川农业大学预防兽医学专业硕士毕业留校任教,从事动物传染病的教学和科研工作,1997年12月晋升讲师职称,2000年9月~2003年6月于扬州大学农业部畜禽传染病学重点实验室攻读博士学位, 2003年12月晋升副教授,2004年6月被遴选为四川农业大学硕士生导师,2004年9月进入四川农业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5年3月被评为四川农业大学学术骨干,2006年6月被评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教学上多年从事兽医、营养、生工、动保等本科专业的《动物传染病学》、《禽病学》和预防兽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预防兽医学实验技术》等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优良。科研上主持省级项目3项,主研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7项,已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项、三等奖一项。参编专著3部。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共发表研究论文20余篇,参编专著3部。现任四川畜牧兽医学会动物预防医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1名。 在读博士,硕士生导师,动物疫病与人类健康实验室副主任。1987年兽医本科毕业,1990年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兽医大学(现吉林大学农学部)临床兽医学专业硕士毕业,2004年攻读预防兽医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家畜内科学分会常务理事、动物毒物学分会理事。主讲本科《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小动物疾病学》、《兽医学》、《症状鉴别诊断与处方治疗学》;研究生《兽医诊疗新技术》、《兽医内科学专题》、《兽医临床实践》、《野生动物及小动物疾病》、《动物营养代谢病及中毒病研究进展》等课程。长期从事兽医临床工作(奶牛、犬猫、家禽、猪等动物疾病防治)10余年,为大型养殖场、站和养殖户开展对外兽医技术服务工作,先后在大型GMP兽药企业从事兽药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研究方向为动物营养代谢病及中毒病、小动物疾病、奶牛胚胎移植、新兽药研究开发。在动物营养代谢病及中毒病、奶牛胚胎移植等领域的研究取得一定的成就。先后主持或主研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11项,获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副主编教材和参编教材8部,发表研究论文40余篇。已经招收和培养硕士生30余名。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6年本科毕业,1995年获四川农业大学基础兽医学硕士学位,2003至今攻读四川农业大学预防兽医学博士学位。现为兽药典(中药部)委员会成员、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兽医药理与毒理学分会理事、中国畜牧兽医学会中兽医学西南区副理事长。在中西医结合兽药制剂的研究与开发方面作了较多工作,先后承担省级重大科技项目5项,主(副)编专著4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31名。 博士,博导。1990年本科毕业,1993年获四川农业大学预防兽医学硕士,1998年获南京农业大学预防兽医学博士学位。2006-2007年到加拿大农业部食品研究所访问学习一年。现为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微生态学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在猪、鸡、鱼等动物肠道正常菌群组成方面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先后承担省部级科技项目7项。副主编专著(教材)2部,参编专著3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21名。 博士,博导。1992年兽医专业本科毕业,1995年获四川农业大学传染病与预防兽医学专业硕士学位,2005年获四川农业大学预防兽医学专业博士学位。1995年至今一直在四川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承担兽医生物技术、微生物学、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现为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四川省畜牧兽医学会会员。在猪繁殖障碍性病毒病的诊断、病毒的基因工程改造方面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在大熊猫、林麝等珍稀野生动物传染病方面进行了较多的研究。主持或主研国家、省部级省重大科技项目10余项;参编专著(教材)5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发表论文20余篇,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32名。 博士,博导。1994、1998和2003年在四川农业大学获预防兽医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2004-2006年进西南大学博士后工作站。主持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7项。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在国内高水平核心刊物发表科技论文20余篇,副主编编写了我国第一部适用于本科教学的《兽医病毒学》,参加了面向21世纪教材《动物微生物学》的编写工作。积极协助指导和研究生培养工作,作为第二导师已招收硕士4人,毕业1人,第一导师独立招收硕士4人。 博士,硕士生导师。 1992年本科毕业,2000年获四川农业大学预防兽医学硕士,2006年获四川农业大学预防兽医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微生物学、免疫学、基因工程、分子生物学、动物检疫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及科研工作,发表与猪类、兔类、水产、大熊猫等疾病控制相关论文10余篇,主研水产、猪类疾病控制项目获得四川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伪狂犬病基因缺失疫苗的研究获国家二等奖,参加编写教材动物微生物学及科普读物禽病防治和奶牛疾病控制。从事动物疾病的研究及动物检疫等工作。

动物检疫研究论文

Y. Q. Liu, Y. Z. Zhang and P. J. Gao. Novel Concentration-Killing Curve Method for Estimation of Bactericidal Potency of Antibiotics in an In Vitro Dynamic Model. Antimicrobial Agents and Chemotherapy, 2004. 48(10): Yu-qing, Yu-zhong Zhang, Cai-yun Sun and Pei-ji Gao. A Novel Approach for Accurate Estimation of Antibacterial Potency of Chinese Traditional Medicine Using a Concentration-killing Curve Method.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Chinese Medicine, 2005. 33(4): Huaiqiang,LIU Yuqing, GAO Peiji. A novel approach for estimating growth phases and parameters of bacterial population in batch culture. Science in China,Series C: Life Sciences,2006, 49(2):130-140.张怀强,刘玉庆,高培基. 分批培养条件下细菌群体生长阶段的区分及生长参数的确定. 中国科学C辑: 生命科学, 2005. 35 (6): YuQing,ZHANG HuaiQiang, SHEN JianZhong, GAO PeiJi. Effect of Physiological Heterogeneity of Population on Antibiotic Susceptivity Test. Science in China,Series C: Life Sciences,2007, 50(6): 808-813.刘玉庆, 张怀强, 沈建忠, 高培基. 大肠杆菌群体的生理异质性对药敏试验的影响. 中国科学C 辑: 生命科学, 2007, 37(6): Huaiqiang, LU Yili, Yan Xuelan, GAO Peiji. Effect of Bacterial Population Heterogeneity on Growth Dynamic Progress and Its Estimation. Science in China Series C-Life Sciences, 2007, 50(4):535-547张怀强, 卢丽丽, 阎雪岚, 高培基. 细菌群体异质性对生长动态过程的影响及其表征. 中国科C辑:生命科学, 2007, 37(2): Xia, Lin Li, Cong-Ming Wu, Yu-Qing Liu, Xiao-Qi Tao, Lei Dai, Yong-Hua Qi, Li-Ming Lu, Jian-Zhong Shen. A Survey of Plasmid-Mediated Fluoroquinolone Resistance Genes from Escherichia coli Isolates and Their Dissemination in Shandong, Pathogens and Disease. 2010, 7(2): Bai, Wen-zheng Su, Xiao-ling Zhu, Ming Huand Yu-qing Liu. Effect of enrofloxacin on gene expression profiles of Escherichia coli. Annals of Microbiology,2010,60:653–660Hua Bai, Xiao-ling Zhu, Ming Huand Yu-qing Liu. Analysis of mechanisms of resistance and tolerance of Escherichia coli to enrofloxacin,Ann. Microbiol. 2012,62:293-298Liu Y Q, Li J R, Du J F, et al. Accurate assessment of antibiotic susceptibility and screening resistant strains of a bacterial population by linear gradient plate. Sci China Life Sci, 2011, 54: 953–960刘玉庆, 李靖冉, 杜加法, 胡明, 白华, 齐静, 高超, 魏甜甜, 苏红,金健玲, 高培基.用线性梯度平板准确测定药物敏感性和分离抗药性菌株. 中国科学C辑: 生命科学,2011,41(9): 748-755.刘玉庆,张怀强,胡明,赵越,白华,金建玲,高培基. 药敏试验方法的局限性及改进的建议. 山东大学学报(医学版)2011,49(2):129-132.高超,胡明, 白华, 齐静, 朱小玲, 刘昌彬, 单虎, 刘玉庆,高培基. 铜绿假单胞菌对环丙沙星的抗药性和耐药性机制研究. 山东大学学报(医学版)2011,49(6):38-45.白华,蔡亚娜,胡明,杜加法,刘玉庆. 芽孢杆菌发酵五味子提取液对肉鸡肝损伤的影响. 中兽医医药杂志,录用蔡亚娜, 胡明, 魏甜甜, 白华, 高超, 刘玉庆. 鸡咽部混合菌群16S rDNA序列分析方法的建立. 中国畜牧兽医,录用白华,胡明,朱小玲,杜加法,蔡亚娜,刘玉庆. 3种中药复方提取液对肉鸡生理、免疫指标的影响. 中国农学通报,2010,26(9):1-7白华,齐静,朱小玲,王庆艳,杜加法,刘玉庆. 恩诺沙星对大肠杆菌全基因组表达谱的影响. 畜牧兽医学报,2009,40(10):1537-1544.刘玉庆. 兽用抗生素及其抗药性,中国抗生素杂志,2009,34(增刊):134-140.朱小玲, 沈建忠, 刘玉庆. 多重抗药大肠杆菌中Ⅰ型整合子的分布与抗药关系. 中国人兽共患病学报, 2009, 25(2):135-138.朱小玲, 齐静,白华,胡明,孙作为,沈建忠, 吴聪明,刘玉庆.山东省动物源大肠杆菌多重抗药性及其遗传稳定性研究,中国卫生检疫杂志,2009,19(7):1473-1476.杜加法, 孙作为,白华,朱小玲,刘玉庆,李文平.大通量药敏检测盒测定中药对多抗菌株的抑制效果,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09,19(10):2243-2245.白华, 杜加法, 朱小玲, 孙作为, 胡明, 刘玉庆. 中药对病原体杀灭及对肉鸡生产性能影响研究,中兽医医药杂志2009,28(6) 10-15.王庆艳, 朱小玲, 白华, 张庆宁, 杜加法,刘玉庆,王述柏. 大通量的抗生素药敏检测盒的设计及应用. 中国畜牧兽医, 2009, 36(7):6-71张庆宁,胡明,朱荣生,武英,刘玉庆. 生态养猪模式中发酵床优势细菌的微生物学性质及其应用研究. 山东农业科学,2009, 4: 99-105.李云, 蔡亚娜, 张士栋, 王庆艳, 杜加法, 刘玉庆, 赵淑梅. 不同宿主大肠杆菌对15种抗生素抗药性差异研究. 山东农业科学,2009, 4: 95-98.胡明,刘玉庆,武英,张秀美,卢雪梅,高培基. 噬纤维菌和生孢噬纤维菌作为饲用蛋白质的综合评价.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09 ,14 (3) :89-93齐静, 杜以军, 朱小玲, 胡北侠, 孙守礼, 张秀美, 刘玉庆. 鸡γ-干扰素的克隆、原核表达与抗病毒作用研究. 微生物学报, 2009, 1:85-91.白华,张金强,于美芳,刘玉庆,吴家强. 斑点杂交法检测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毒. 中国动物检疫, 2009, 26(3):51-53.马俊孝, 张景燕, 刘玉庆. 体外法评价饲用木聚糖酶的研究. 饲料工业, 2009, 30(4): 21-23.马俊孝,张景燕,孙作为,刘玉庆. 木聚糖酶、甘露聚糖酶体外酶解数据库的研究. 饲料工业,2009, 30(18):9-11.马俊孝, 刘玉庆, 马向东, 张景燕. 饲用酶的体外评定技术. 饲料工业,2009,30(24):17-19.刘玉庆, 张秀美, 武英, 孙彩云, 尹建忠, 毕伟民. 大豆乳清粉的营养价值及在肉鸡饲料中的饲养试验. 饲料工业, 2007, 28(5):41-42.黄艳艳, 胡北侠, 张秀美, 沈志勇, 刘玉庆, 黄庆华. 检测新城疫抗体的Dot-EL ISA方法的建立及其与H I方法的比较研究. 西南农业学报, 2007, 20(5):1117-1120.黄艳艳, 胡北侠, 张秀美, 刘玉庆, 卢新存, 李俊. 应用RT-PCR 和病毒学方法诊断山东省鸡新城疫感染的比较研究. 家畜生态学报, 2007, 28(2):82-85.刘玉庆, 王海, 孟庆贺. 液态植酸酶后喷涂工艺及其均匀度测定. 饲料工业,2007,15:12-14.崔江,刘玉庆, 侯渌恰, 孙彩云. 单复方中草药定量测定及其对大肠杆菌敏感性试验. 山东农业科学, 2006,3: 73-74.孟甄, 金建玲, 高培基, 刘玉庆. 细菌耐药性的诱导与消除. 中国药理学通报, 2003, 19 (9) :1047-51.刘玉庆, 郭林.从简约性看中医“阴阳五行”的生物学意义. 自然杂志, 2003, 25(5):296-298.刘玉庆, 张玉忠, 刘胜贵, 金建玲, 高培基. 中药三黄汤、小檗碱对E. coli生长抑制作用与庆大霉素的比较. 应用与环境生物学报, 2003, 9(3): 302-306.刘玉庆, 颜世敢, 毛泽春, 张玉忠, 高培基. 组合天然药物对急性人工感染大肠杆菌病的防治作用及其Cox 回归分析. 中国预防兽医学报, 2003, 25(4): 284-288.刘玉庆, 张玉忠, 颜世敢, 车程川, 李晔, 高培基. 大肠杆菌和益生菌对抗生素和化学药物的敏感性试验.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 2003, 34(2): 181-184.刘玉庆, 李晔, 车程川, 张玉忠, 高培基, 颜世敢. 大肠杆菌对中草药敏感性试验及其方法研究. 中兽医医药杂志, 2003, 22(1): 3-5.刘玉庆, 张玉忠, 高培基, 孙振钧. 从有机食品生产看我国畜牧业发展对策. 饲料工业, 2003, 24(1):2-4.刘玉庆, 张玉忠, 钟鲁, 高培基. 生态营养(Eco-nutrition)理论与无公害养殖. 饲料工业,2002, 23(12): 1-4.刘玉庆, 夏东, 李如治, 徐魁梧, 张宁芳. 荷斯坦牛红细胞钾含量分布的研究.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1997, 20(1):55-59.刘玉庆. 红细胞钾的研究进展. 家畜生态, 1997, 18(3):46-47孙振军, 刘玉庆, 李文立. 温度、湿度和酸碱度对蚯蚓生长与繁殖的影响. 莱阳农学院学报,1993, 10(4):297-300.

我们的世界因动物而丰富多彩,满足我们情感的需要。我整理了动物科学论文范文,欢迎阅读!

动物权利保护研究以动物权利立法的完善为视角

在现代,保护动物思想和立法实践是伴随着奴隶解放和妇女运动甚至人性解放发展起来的。在这一过程中,人类的道德视野和道德关切不断扩展,人类对保护动物立法的认识也不断深化。动物有无权利,动物的权利如何保护,人类和动物是何种关系,这一系列问题正在逐步被人类找到答案。在我国,社会人群对动物权利的看法各有不同,“拥护主义”认为动物拥有和人类同等权利且神圣不可侵犯,“反对主义”认为动物只是作为一种物品存在并不具有权利,还有“中立主义”,他们认为动物拥有的是以满足人类利益为前提而存在的权利。因为有这些观点存在,“动物权利”问题的争论从未休止过。

近年来,国内动物受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而“凶手”却得以逍遥法外,例如2002年的清华大学生刘某伤熊事件,2005年复旦大学生虐猫事件。这类事件一旦被揭露便通过网络迅速传播,引发众多社会争议。绝大多数人都会强烈谴责行为人残酷的行为,感叹社会之风日益败坏,人民道德素质亟待提升。但是在声讨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发生这类事件的另一不容忽视的原因——动物权利保护立法的缺失。我国对动物权利立法的忽视,极大程度上纵容了这类虐待动物的“施暴者”。

本文主要针对我国动物生存现状,以问卷形式了解社会人群对动物权利的看法,收集我国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并结合案例,分析目前我国动物权利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带来的后果,指出法律漏洞出现的原因,并提出相关法律的完善建议,期望在未来引起立法者的重视,对动物权利进一步加以保护,同时,唤醒人们对动物权利的保护意识。

一、现状调查

(一)对社会人群的调查

1.调查内容与结果。本项目以发放500份问卷和户外采访的形式,针对动物是否拥有权利,动物拥有什么程度的权利,权利保障途径以及是否满意我国相关立法,对四川、重庆和广东地区群众进行了调查。利用统计学原理,显示表明,82%的人认为动物拥有权利,14%的人持不关心态度,仅4%的人认为动物不存在权利。在动物拥有怎样的权利上,仅35%的人(其中大部分为在校大学生)认为动物拥有与人类同等权利,约62%的人认为动物拥有部分权利,并以人类利益为前提:大众对权利保障的途径选择主要分为法律的完善和人民道德素质提升两种,而在是否满意我国相关立法上,大部分人都持不关注的态度,少数人认为我国立法存在问题需要完善。

2.调查意义。了解群众对动物权利的态度,为立法奠定基础。法律应代表大众的意识,实际上,人们普遍都接受动物拥有权利,只是基于人类处于生物链顶端,很少有人能接受动物拥有与人同等的权利罢了。因此,对动物权利立法的完善并不违背人民的意志,是大众观的体现。

探寻社会对以法律保障动物权利的看法,突出法律完善的迫切性。有趣的现象是,虽然大部分人对相关立法并不关注,但是这大部分人里面有相当比例的人却认为法律的完善是动物权利保障的途径之一;而认为我国立法存在问题需要完善的人群在动物权利保护的途径上几乎都选择了立法。这说明,虽然群众或许并不了解法律,但是法律的完善对动物权利的保障作用是毫无疑问的,在目前动物生存状态下也是迫切需要进行的。

(二)对国内立法的调查

1.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收集与分析。目前,我国现行与动物权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部分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涉及动物保护的《宪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对这些法律法规进行收集与分析之后,可以总结出两个主要问题:第一,目前我国法律保护的动物范围十分有限,并未有一部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纳入了所有的动物i第二,这些法律法规实际更多是在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权属和利用进行规范,连保障动物福利都称不上,更不足以称之为是对动物权利的保护。下面我们以动物保护立法相对详细的具有代表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例。本法一共分为五章,分别是“总则”、“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总则。首先,针对本法保护的对象,我们可以发现本法的保护范围仅限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他动物例如宠物猫或狗的权利是没有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的。而本法所规定的“野生动物”的外延还要比对野生动物范围的通常性解释窄得多。其次,针对立法目的,本法把野生动物常称之为“野生动物资源”,又结合第一条的规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和整部立法,不难解读出本法的立法目的在于,通过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来最大化满足人类利益需求。另外,法条中规定有“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科学研究”等,说明我国动物保护立法并没基于“动物权利”层次——毕竟严格意义上的动物权利是不允许对动物任何性利用或者杀害的,而全世界还没有国家做到了这一点,而基于的是“动物福利”角度,当然法律保护的效果我们姑且不谈。

野生动物保护。第二章应当是该法着重强调如何保护动物的一章。但是通读这几个法条,除了第八条立法者笼统地规定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捕猎或者破坏和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时,当地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拯救措施外,我们很难再找到能作为动物权利保护标准的法条了。该法第十八条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笔者对动物权利应得到怎么样的保护,同现代动物保护思想家汤姆·睿根的观点一致:动物应当享有和人类同等的权利,即穿貂皮大衣、吃猪肉、将鸟关在笼中这样的行为都侵犯了动物权利——虽然笔者并不支持我国目前立法应当走到这一步(原因在后文说明)。《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即是在默认我国是允许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只是在猎捕时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受到一定限制。这说明我国的动物保护立法先不提对权利的保护,连是否对动物基本生存状态进行了保护都存在疑问。所以可以说该法并不是动物权利保护法,也不是成熟完整的动物福利保障法,因为它允许了对动物权利侵害的行为的存在,而这些行为连合理都不一定称得上。

关于野生动物的 管理和法律责任。野生动物的管理我国主要是针对猎捕,出售、收购,驯养繁殖,运输携带以及经营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行为作出规范性的规定,站在“拥有者”的角度,对野生动物资源进行一系列的管理,以免资源被损害或者盗用,而看不到对野生动物权利的提及。法律责任方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或者吊销执照等,而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本法分为两种,一是构成其他法律例如《刑法》的罪名的,依照或者比照他法有关规定处罚;另一种是在本法中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并没有详细规定, 实践中很难适用。

目前国内立法中,《野生动物保护法》是相对于其他法律法规对动物保护的规定最为详细的,但是仍存在很多的问题。而究其根本,该法的保护野生动物实则是为人类开发利用资源和维持生态平衡服务,并未对动物权利的有无、动物权利的保护进行思考,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国不存在保护动物权利建立的法律。

2.国内外立法的对比。对于动物,如果他们是生命主体,他们就拥有权利,就和我们一样——这就是关于动物权利的所有问题的最终归宿(唯一结论)。在未来,法律对动物权利保护有必要上升到以人权的保护为参考标准——法律应给予动物同人类一样的权利。但是,基于对 社会 经济 发展阶段的考量,在法律方面,笔者认为目前乃至以后很长的时间,应首先基于“动物福利”的程度进行保护动物的立法,暂时不用也没有能力从“动物权利”保护的程度考虑立法。而在“动物福利”程度的法律立法保护方面,我国落后于西方国家。

德国1998年《动物福利法》是我国学习的榜样。该法第一条规定,本法旨在保护动物之生命,维护其福利。此举乃是基于人类对于地球其他生命伙伴之责任而为之。任何人不得无合理之理由致动物痛苦或受伤害。每部法律的第一条都对整部法的立法目的作了具体的规定,并贯穿于法条之中。将该法第一条与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一条对比,我们发现了立法目的的巨大差别。该法旨在定义动物和人类的关系从而对动物进行保护,规定无正当理由不许对动物施以的伤害行为。而《野生动物保护法》却以保护野生动物为手段,利用野生动物为目的,一直将动物当作可利用资源看待。两部法律立法目的的差别决定了其对动物保护处于何种程度的差别,也就决定了动物所处的生存 环境。虽说德国《动物福利法》看来只是对动物福利的保障,还并未上升到动物权利的保护,但是对于我国未来动物立法的走向仍有重大的借鉴意义。

其实,西方国家已经逐渐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动物保护立法,例如英国除《动物保护法》外,还就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 工作动物、娱乐动物、野生动物等进行了专门立法,并针对一些具体动物的福利问题作了详细的规定,其单行法规数量达百部之多;例如美国的联邦动物福利法规中包括了,适用于驯养动物的《二十八小时法》、《人道屠宰法》等,联邦野生动物法规《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濒危物种法》等,以及各州防止虐待动物法规。对比于国外的法律法规,我国应看到国内外动物权利保护的差距所在,尽快完善我国的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改善动物生存环境。

3.调查意义。整合我国动物权利保护相关立法,对其进行总体评价。我国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只能说与动物权利保护有关,但是并未有任何动物权利保护的立法。目前大多数国家都仍致力于保障动物福利的方面对立法进行完善,这是未来过渡到动物权利保障的必经过程,我国也不例外。但是我国的动物保护立法,由于立法目的的偏移,导致整个立法体系出现很多问题。其并未以动物权利为首要考虑因素,取而代之的是人类利益,因此相关法律法规显现出的是如何对动物加以充分的利用,几乎看不到纯粹的基于动物权利意识的动物保护立法。

对比国内外法律法规,表明完善我国动物保护立法已刻不容缓。立法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动物在本国的生存状况,西方国家普遍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当今世界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动物福利法,在这样的法律体系之下,动物能够生存在较为舒适的环境之下并不被虐待。而我国的动物保护法律基本没有形成体系,仅零散的法律且并不旨在基于权利意识对动物进行保护,这导致我国动物的生存环境恶劣,时常发生虐待动物的事件。民主发达的社会环境下,我们已不能满足于人权的保障,动物是同人类一样的生命主体,社会亟待对动物权利进行更全面的保护。

二、我国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法律对动物保护范围过窄

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使得其他非野生动物不在法律的保护范围内。我们倡导人人平等,却人为地将动物分为了“三六九等”,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且也在实践中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例如,我们对虐猫事件、清华学生伤熊事件、象牙买卖这三类案例进行分析并比较行为人侵害动物权利所造成的后果和应承担的责任。虽同样是对动物权利的侵害,同样造成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但是,虐猫(狗等宠物)这类事件的行为人不用受到除舆论道德谴责外的惩罚,伤熊事件行为人最后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免于刑事处罚,象牙买卖在我国则是禁止的。造成责任有无、责任大小的不同的原因便是我国现行法律的问题所

在——对动物保护的“区别对待”。对动物的保护应当一视同仁,若仅仅对野生动物保护进行立法,也就意味着非野生动物的权利被架空,无论以何种行为对待非野生动物,施行行为者都不会受到实质性的惩罚。

(二)我国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过于笼统

暂不谈非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空白,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立法也存在很大漏洞——法律法规主要针对野生动物如何管理制定一系列规定,对保护野生动物仅仅作了笼统的规范。这使得实践中虽然存在一系列的野生动物侵害案件,但是法院很难认定行为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受到处罚,使得损害动物权利行为人在利益趋势下更加肆无忌惮。

(三)法律责任的规定存在问题

我国法律对行为人实施侵害动物权利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或是过轻,或是缺失,或是界限不明。一部法律需要人民遵守,必然得有违法的惩罚性规定的存在,《刑法》便是很好的例子。在动物保护立法方面,先不说行为人很难被认定为违反动物保护相关法律,即使行为人违法,大多数也不过是被处以罚款等处罚,更是有些法律条款仅仅作了禁止性规定,却没有规定违反规定的处罚,使得权利落空。

三、现行法律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现行立法实际目的的偏移

分析我国目前法律存在的问题后,可以发现造成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立法目的的偏移。为何我国和西方国家在动物权利的保护上有如此大的差异,其中一个解释就是立法目的的差别——西方国家正视动物与人类的关系,把动物从人类附属品中抽离出来,认定动物为人的同类,并基于此要求要对动物权利进行保护;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默认动物是为造福人类而存在,因此动物权利的保护类别、保护方式等都是基于人类利益而存在的,是人类利益认可的前提成立才对动物进行保护。

(二)社会发展程度决定一部保护所有动物的法律目前在我国还发挥不了作用

我国没有解决非野生动物的保护并非立法者的疏忽,而是由于我国的社会发展程度还不足以顾及到对所有动物的保护。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若是对所有动物进行保护,会导致本就紧张的司法资源更加匮乏,甚至在与人权的保护上本末倒置。但是在未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扩大受保护动物的范围是主要趋势,也是维持生态平衡的必经之路。

(三)动物保护立法的完善需要经历很长的过程,并非一日之功

虽然目前国内立法存在诸多问题,但我们必须认可立法者在动物保护立法上所做出的不菲贡献,笔者也并不支持立法的完善一蹴而就。比起过去几十年,动物保护立法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每个法律体系的完善都要经历漫长的岁月,人权的法律保护就是鲜活的例子,动物保护立法的完善需要立法者一代代的重视和不断的探索研究,因此,现行法律仍存在众多问题也在情理之中。

四、调查结论

我国动物保护立法体系的建设已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法律在当下无法正常地保护动物的权利。找准立法存在的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在探寻完善的建议:

(一)纠正立法目的

上文已强调了我国动物保护法律立法目的的偏移,而对于一部法律而言,立法目的是根基和线索,因此,我国若要在动物保护立法上有所改善,首先立法者必须纠正立法目的——从人类利益本位转变为动物权利本位,这样,未来的动物保护法律的制定才能体现出对动物权利的保护,才不会使动物权利法律的功能产生偏移。

(二)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现有法律法规虽存在很多缺陷,但是并不可对之持置之不理的态度,正因为我们发现了现行立法的问题,因此立法者应当不断去完善它。一部好的法律并不是一旦制定就完美无缺的,英国1911年制定的《动物保护法》至今已修改了8次,我国法律也应当是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进步的。

现有法律法规的完善应当以除坚持正确立法目的以外的这几个因素为导向:第一,扩大

动物权益主体的范围。通过对西方具有典型意义的国家动物福利法的阐述与分析,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这样一个趋势:其动物福利法律 实践是一个权益主体范围不断扩大,内容逐渐完善并日趋成为一个完整的动物福利法体系的过程。我国应当适当扩大保护范围,而不能将法律的恩泽仅被及珍稀、濒危或者有重大科研价值的野生动物;第二,坚持从动物福利逐渐上升到动物权利的立法过程。虽然西方国家有一套较完善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但仍站在动物福利的层次上。笔者赞成世界各国家理应致力于动物福利保障的研究,这是受 社会 发展阶段决定,但是,在立法的思想上必须是以动物作为同人类一样的生命主体,享有同等权利来进行立法,以之为立法总体理想,而不仅仅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第三,严格惩罚措施。例如行为人往往考量狩猎带来的 经济利益和违法狩猎产生的罚款之间的得失,若是惩罚力度太低,是起不到规制违法行为的效果的,这样只会使法律成为摆设。

(三)坚持对制定保护动物权利法律进行研究

虽然我国现状下该法律存活空间不大,也不一定要执着于立法,但是完善立法的同时,我国应当与时俱进,秉持“扬弃”的态度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的 经验,对动物权利保护的法律进行持续性探讨和研究,不仅可以反作用于现行法的完善,也为时机成熟时颁布真正意义的动物权利保护法律法规做好准备。

(四)加强动物权利保护的宣传,纠正“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

一部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我国法律出现立法目的的偏移不外乎也体现了立法者和群众以人类利益至上的态度对待动物。捍卫人权是人类的本能,因此我们始终致力于人类的解放,而动物虽然是另一个物种,但是它们并不是奴隶,它们应当拥有与人类同等权利。所以,未来我国应将人们历来对人权的重视转为对人与动物权利同等重视,改变人们的“人类中心主义”观念,将人们长期忽略的动物权利重新拉回人们视野中来,使动物得到完全解放。

所有的权利都面临着被侵犯、被抑制的危险,因为权利人主张的利益常常与否定其利益主张的他人的利益相对抗。所以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准备着去主张权利,要实现权利,就必须时刻准备着为权利而斗争。人类处于生物链顶端,因此在与动物利益存在冲突时,人类毅然选择了自身利益的保留,而在我国明显地体现在了动物保护的立法之中。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要替动物主张动物的权利。本文通过收集国内外的法律法规,对我国法律进行分析,并将其与西方国家法律相对比,站在动物权利保护的高度,支持通过动物福利保障向动物权利保护过渡,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视角入手提出建议,希望在未来国家可以通过立法改善我国动物生存状况,也呼吁人民群众摒弃“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关注动物权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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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区划法律制度研究论文

论我国设立特别行政区的理论根据和法律依据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行政区域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但又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我国现行《宪法》第3l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宪法是根本法,它巩固并确认了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现在,宪法在行政区域划分中提出特别行政区,无疑说明允许特殊情况下可以有另一种制度的存在。这些制度包括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特别行政区体现了“一国两制”的理论。“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所谓一个国家,就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即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凡是属于我国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地方行政区域,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都不能分割或分离出去,也不能变成任何独立的政治实体。所谓的两种制度,是指在我国一般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可以继续保持资本主义制度。按照传统的理论和模式,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能允许一种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存在和发展。实行“一国两制”后,突破了原有模式,形成了在一个国家里,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并存,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这是我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在国家制度上的一大创新和发展,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论宪法实施监督制度(这个好长啊!谁帮忙精简下。成大论文了都)论宪法实施监督制度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保证宪法正确实施而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它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对有关涉宪活动实行的全面监督。就监督主体来说,除了宪法监督的专职机关以外,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以及公民。就监督对象来说,既包括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行政活动、司法活动,也包括公民个人的活动以及政党、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活动。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依法负有宪法监督职能的机关对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所实施的监督。由于历史的、现实的条件不同,不同国家的宪法监督机关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1)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由立法机关解释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审查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是否违宪。(2)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由法院解释宪法,审查法律是否违宪。(3)由专门机构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如宪法委员会、宪法法院等,履行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监督机构不同,监督方式也相应地有所不同。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主要采取书面审查和规范审查的方式。在这种体制下,立法机关可以自己主动审查,也可以应请求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法律规范的内容。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宪法监督方式与普通法院的诉讼方式相同,既是依请求的被动式审查,又是个案审查。由专门机构监督宪法实施的,宪法委员会或者宪法法院的监督方式各有不同。法国的宪法委员会实行的是事前监督制;宪法法院的监督方式没有统一的模式,有的实行事后监督制,有的实行事前监督制。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因此,在宪法监督制度的设计上,我国既不像普通法系国家那样,由司法机关行使宪法监督权,也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由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来行使宪法监督权。我国实行的是由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体制,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项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同宪法不相抵触,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和决定。二是,对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三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和司法解释进行监督。四是,对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和批准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宪法还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的遵守和执行。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监督是通过备案审查的方式进行的。 备案。备案就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在公布后的一定期限内,由制定机关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存档备查。备案是对上述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进行监督的基础性工作。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按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审查。审查分为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两种。主动审查就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否同宪法相抵触进行审查,一般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将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分送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由相关的专门委员会对报送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反馈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然后由秘书局以常委会办公厅的名义反馈给制定机关。另一种是被动审查。被动审查有两种启动机制,一种是由法定机关提出审查要求。立法法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委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另一种是由法定机关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审查建议。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应当在收到需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后三个月内书面提出审查意见。认为需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同宪法或者法律不相抵触的,可书面告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由办公厅负责告知提出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的单位或个人。认为需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动植物病毒研究论文

病虫害是指由于病原菌入侵或环境条件影响而引起的症状,主要表现为植物出现叶片坏死,嫩枝,叶片上有斑块或出现枯梢,枯叶以及根部腐烂死亡,整株枯黄等现象,虫害是指由于昆虫对植物的咬食或吸食而形成的影响植物生长的的现象,主要表现为植物叶片或幼茎被咬破,出现缺损,或叶片由于吸食性昆虫的刺吸出现叶片黄化,卷曲的现象. 病害和虫害往往相互作用,相辅相成,虫害会使植物的长势减弱,抵抗力下降而容易遭受病害,虫咬的伤口往往是病原菌入侵的窗口,而且有些昆虫还可以传播病害,如蚜虫由于其口器中带有病毒,在吸食植物汁液时会将病毒传染给植物,另一方面,病害使植物生长不良,抵抗力下降,也易遭受虫害,所以往往生虫的植物也有病,生病的植物上也有虫.

动物生物技术是以大量的实验为基础,涉及的实验动物、生化试剂、仪器设备种类繁多,是一门非常强调实验技术和技能的学科,我整理了动物生物技术论文,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 动物生物技术论文篇一 动物生物技术实验室的安全监控和管理 摘 要 实验室作为高校教学科研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管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动物生物技术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需运用大量的生物组织、化学试剂、仪器设备等。生物组织的安全操作、化学试剂的合理归放以及仪器设备的正确操作和管理是科研顺利进行的基础条件。高校应加强 安全 教育 ,采取积极的防范 措施 ,保证高校实验室的正常高效运转。 关键词 动物生物技术实验室;安全管理;仪器设备 中图分类号:G48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 编号:1671-489X(2015)16-0166-03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校纷纷设立动物生物技术实验室进行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动物生物技术是以大量的实验为基础,涉及的实验动物、生化试剂、仪器设备种类繁多,是一门非常强调实验技术和技能的学科,旨在培养具备生物学、医学、公共卫生学、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基因工程、人类疾病模型和医药工业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在动物生物科学领域前沿承担创新研究和管理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目前,大部分实验室都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维护。实验室的使用、人员流动和内部管理产生许多新情况,其安全问题已经迫切地摆在人们面前。因此,如果希望实验室安全、顺利、高效地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服务,就要求重视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进而预防事故的发生。 1 动物生物技术实验室现状 自2009年新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开始实施,国家检验检疫局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生物技术类实验室的安全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做出统一的执行方案[1]。虽然国家把高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一直视为重点,人们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但免不了还有很多问题存在。例如:实验室的 规章制度 不能有效执行;师生的安全意识薄弱,管理混乱,不规范操作仪器,对化学有毒有害药品不合理归置;对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生物安全控制不重视,病原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的设施条件未达到国家颁布的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准;实验中产生的废弃物未进行无害化处理便与生活垃圾混放或倾倒入下水道,实验后的动物组织、尸体随意扔入垃圾桶;等等。这都为实验室的安全和人员的安全埋下了隐患。 基于此,本文提出一些关于动物生物技术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措施来和大家共同探讨。 2 动物生物技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改进措施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验室的安全监控离不开人的作用,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素质是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的基础。这要求实验技术人员不但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过硬的实验技能、良好的品德修养、较强的管理能力,还要能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解决实验中出现的种种问题[2]。 要达到以上要求,可通过如下途径: 1)认真学习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仪器设备的安全规范操作、有毒有害试剂的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3)定期举办实验室紧急状况的处理和应急程序的演练,如洗眼装置的正确使用、伤口的正确处理、水电安全的应急措施、紧急逃生能力等; 4)学校要对实验室加强监督与考核,以严格认真的科学态度对实验室进行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实验室的科学化和规范化[3]。 加强生物安全意识 动物生物技术实验室是一类与动物(小鼠、大鼠、豚鼠、兔、鸡、犬、羊、牛等)、动物组织(细胞、血液、皮毛、排泄物、组织器官等)密切接触的实验室。这些动物、动物组织可能携带一些已知或未知的病原体,通过各种方式(空气、器械污染、操作不慎等)对实验技术人员和环境造成污染。据报道,在过去几十年里,时有发生实验室相关感染的调查 报告 ,例如:2004年4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所实验室由SARS冠状病毒引起实验人员的感染[1];2011年3月,黑龙江省东北农业大学的27名学生及1名教师因使用4只未检疫山羊进行实验而感染布鲁氏菌病。为此,提出以下安全控制措施。 1)实验动物的来源确定及实验前观察。动物生物技术实验室所采购的动物,其来源一定要遵循国家的规定。所选动物必须是由符合《实验动物管理条件》《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实验室提供[4]。在实验前,要观察、了解参加实验的动物,掌握其生活习性与 饲养 要求;在预实验中,要对动物组织、器官等生理解剖部位、动物对各种处理因素的反应情况作初步评估,以便预防正式实验过程中,动物在生理、精神状态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实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2)实验过程中的安全操作。首先要进行外观检查,包括:毛色光泽是否清洁贴身,行动是否异常,头脸有无肿大,背有无穹起,四肢、尾和皮肤有无缺损,动物有无喘息、鼻分泌物增多、肛门不洁等现象。外观异常是某些疾病发病前出现的临床症状,是疾病诊断的前期信号。如鼠的唇部、四肢、尾部出现水肿和小疱,则有可能是得鼠痘病毒感染所致;小鼠出现斜颈、眼鼻分泌物增多,有可能是肺支原体感染所致。 其次,在实验过程中要有防护措施,根据GB19489―2004《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动物生物技术实验室应当具备生物安全防护二级水平[5]。具体要求如下: ①实验室制定生物安全手册及规章制度,限制非实验人员进入; ②远离公共区域,与外界进行有效隔离; ③硬件设施包括二级生物安全橱、个人防护设备、工作台(耐热、耐酸碱、耐有机溶剂消毒剂腐蚀)、通风系统、洗手池、眼部冲洗装置、防蚊纱窗; ④实验结束后,实验人员用消毒水泡手,工作服、手术器械要进行高温灭菌,离开后开启紫外灯。 3)动物尸体及组织的合理清除。动物尸体作为一种废弃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须按照兽医卫生的要求和程序,严格动物尸体的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在运输过程中,车厢需做到无泄漏、密封严格,小型动物需装入密封塑料袋中。常用的的无害化处理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①深埋法处理:在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草原和交通要道,挖深度不少于2米、能容纳动物尸体侧卧的坑,坑底铺2~5厘米厚的生石灰,将尸体放入使之侧卧,再铺上2~5厘米厚的生石灰,用土覆盖土层厚度不少于米,并与周围持平。 ②焚烧法处理:这也是处理尸体最彻底的 方法 ,一般用焚尸炉即可。 ③发酵法处理:将尸体抛入专门的尸体坑内,用生物热的方法将尸体发酵分解,堆尸体的坑封闭待尸体完全分解就可挖出作肥料[6]。 加强设备的统筹管理、化学试剂正确存放 1)对设备的管理。 一是明确职责:实验室管理人员对仪器的保管、使用及维护进行管理。 二是对仪器进行分类标识,标明每台仪器的编号、名称、使用部门、保管人等,同时在仪器醒目位置标明“合格”“准用”(仪器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需要的功能正常且经检定/校准合格者)“停用”标识[7]。 三是资源充分利用:将闲置设备为多个实验室共用,避免资源浪费。 2)药品的管理。 一是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制,实验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切实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用、双把门锁、双本账目)[8-9]。 校内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危险化学药品的登记记录(领、用、剩、废、耗),核对账物,检查个体防护设备及实验室安全设备状况。 二是对药品进行集中存放和统一管理。根据药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湿、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将药品存放在条件完备的专用仓库中。对实验危险品,特别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应严格遵守分类专库保存,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不得转送、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或用于食品、药品或其他非实验室使用。储存实验危险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消防设施以及通讯、报警等必要装置。 三是定期对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了解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性质、储存、使用管理规定,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以及必要的应急措施等,以便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 加强废弃物的清理措施 实验中产生的废弃物如卤素有机物、一般有机物、无机物废液要分别回收,不可混放,更不能作为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除了玻璃仪器的洗刷废水。且要注意剧毒废液应单独回收。集中回收后,可先对回收的废弃物做一些初步处理,处理时注意可能产生的发热、有毒气体、喷溅及爆炸等危险。对于危险性较小、普通实验室就可处理的废弃物可自行完成。如易挥发的有机试剂用量较小时,可使其在通风环境下向空气中自然稀释挥发;废酸、碱液,可加入相应试剂中和至pH值呈中性,再和大量水稀释后排入下水道;乙醇及醋酸之类有机溶剂,能被细菌作用而易于分解,经用大量水稀释后,即可排放;不富集重金属且不溶于水的此类溶剂,如乙醚可采用燃烧法进行处理(燃烧时装入铁制或瓷制容器,选择室外安全地方,点燃时取一长棒,站在上风方向点燃,监视至烧完为止)。其有害物质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对于剧毒废液和过期实验危险品要定期联系专业的处理厂进行销毁,并做好处置记录。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是一种风险管理,认真研究探索适应新时期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措施非常必要,以切实保证学校实验教学及科研工作顺利进行[10-11]。 3 结束语 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学生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基地,是培养高科技人才的摇篮。必须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使学生树立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安全和环境安全。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效地排除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保障实验室的安全、高效运行。 参考文献 [1]梁宏伟,王玉兵,陈发菊.浅谈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及研究生的作用[J].中国电力教育,2012(7):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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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应佩蓓,杨奕,王磊.高职院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探讨[J].卫生职业教育,2011(23):110-111. 动物生物技术论文篇二 生物技术专业动物生物技术课程建设与改革 摘要 动物生物技术是生物技术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针对该课程特点,从教学思想与目标、师资队伍、教材、课程内容、 教学方法 以及考核方法等6个方面探索该课程建设和改革思路,旨在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满足新时期人才培养的需求。 关键词 动物生物技术;课程建设;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 G642;G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01-0326-02 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生物技术是人类科学技术发展历史中最悠久、对人类社会具有重大贡献的学科之一。随着分子生物学前沿学科的不断进步,生物技术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动物生物技术是一门现代生物科学理论和技术相结合的综合性学科,主要涉及动物基因工程、动物细胞工程、动物胚胎工程等几大领域,在诸多行业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如农业、食品业、医学行业等[1]。生物技术这门学科在各大高校中都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可见该门学科的重要性,因此学好生物技术这门学科对今后的就业至关重要。笔者在介绍生物技术的概念的基础上, 总结 了动物生物技术课程的建设与改革措施,以期为学生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1]。 1 生物技术的概念 生物技术是指在现代生命科学的基础上,利用各种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其他类科学的原理和技术来对生物体或生物原料等进行加工或改造等,目的是生产出人类所需的产品。先进的工程技术包括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发酵工程、酶工程和蛋白质工程等新技术。对生物体的改造是指按照人类的需要,改造或加工生物包括植物、动物、微生物等,使其能够生产出对人类有利的产品[1-2]。 2 教学现状与分析 内蒙古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自1996年开始招生,2006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品牌专业,经过了16年的专业建设,首先于2003级生物技术专业学生中开设36学时的动物胚胎工程课程(专业选修课),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36学时的理论讲授明显不足,于2005级学生中更改教学大纲,内容上增加了动物组织、细胞的培养技术、基因工程技术等,理论教学增加到54学时,并增加18学时实验教学,课程性质首次转为专业必修课,并创新性地更名为动物生物技术,当时整个生物领域还未出现命名为动物生物技术的课程,直到2009年5月1日,科学出版社出版了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动物生物技术》,至此这一新课程有了正式出版的教材可参考。笔者调查了部分农林院校生物技术专业开设的主干课程,主要有11门(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发酵工程和酶工程),在调查的农林院校中(安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吉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福建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都开设《细胞工程》课程,目前只有内蒙古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开设与《细胞工程》相近课程《动物生物技术》和《植物生物技术》课程。 3 动物生物技术课程建设与改革 教学思想与目标改革 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树立“以学生为中心”、“一切为了学生”的意识。教师要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3],正确处理传授知识与提高学生学习能力之间的关系,使学生在学习一些课程基础知识的情况下,掌握一种主动学习课程相关知识的能力,成为富有知识和具有学习知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师资队伍建设 组建教学团队,将教学内容分为不同的教学模块,打破传统的一人一课的教学模式,每一模块由具有相应专业背景的教师承担,业务上要精益求精,力争紧跟各教学内容的学科前沿。定期开展教学研讨,督导组专家听课、评课,同时不定期开展自评和互评及学生评教,以促进整体教学水平的提高。 教材建设与改革 根据调研,笔者选用了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教材――蒋思文教授主编的《动物生物技术》作为教材,该书比较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动物生物技术的概况、基本原理、技术方法和最新发展。同时,由于课时的限制,在教学过程中,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且课程知识更新速度较快,一些最新 热点 在教材中没有体现的,自行编写部分讲义,以文本形式拷贝给学生,并推荐其阅读中外文的优秀参考书。 课程内容改革 动物生物技术属于多学科交叉课程,也是各国科研工作者研究的热点领域,大量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充实着这一新兴学科的知识。无论是教师的教,还是学生的学都具有一定的难度,这就要求在授课内容的选择上,既要注意授课内容的完整性,又要保证实用性和先进性,同时做好与其他课程交叉内容的增、减和衔接。在课程内容上,首先介绍绪论,动物胚胎工程技术概述,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性别控制,胚胎分割,嵌合体;其次,介绍分子生物学及基因工程基础;最后重点介绍细胞核移植技术、干细胞技术、转基因技术、动物生物反应器、动物细胞培养技术,动物细胞融合技术,杂交瘤技术和单克隆抗体技术。通过精心的安排,使学生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全面系统地了解动物生物技术课程体系的基本内容。 教学方法改革 利用重大科研成果,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其学习的主动性。如美国科学家马里奥?卡佩基、奥利弗?史密斯和英国科学家马丁?埃文斯,利用“基因靶向”技术让小鼠体内的特定基因失去活性,培养出研究价值极高的“基因敲除”小鼠,为人类遗传病研究提供了药物试验的动物模型。有了这些动物模型后,人类就能更有效地找到治疗各种遗传病的新疗法,彻底攻克遗传病就为时不远了,这一成果使得他们一起获得2007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罗伯特?杰弗里?爱德华兹爵士,英国生理学家,生殖医学的先驱者,因创建了“体外受精技术”,被授予2010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一门课程的讲授,不但要使学生掌握和了解课程相关的一些基础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教会学生如何通过有效途径尽可能的获取更多的、更丰富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对于像动物生物技术这样一门新兴的学科领域,许多知识都处于动态更新和完善的过程中[1]。 跟踪学科科研动态,开拓学生视野,培养 创新思维 。本科生的课堂教学过程不仅仅是传授书本知识,更重要的是启发学生的开拓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培养和提高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5]。因此,在应用范围广、知识更新快的动物生物技术教学过程中,介绍学科研究的新动态和新进展,有意识地拓宽学生视野,打开学生思路,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是十分必要的。例如诱导多能干细胞(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IPS cell),由日本的2位科学家于2006年发表于世界顶级杂志《Cell》上。通俗地讲,就是通过某种方法,把高度分化的成体细胞去分化,使之成为多能干细胞,重新获得分化成多种细胞的能力。IPS技术是干细胞研究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它回避了历来已久的伦理争议,解决了干细胞移植医学上的免疫排斥问题,使干细胞向临床应用又迈进了一大步,该成果的研究者获得了2012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随着IPS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技术水平的不断更新,它在生命科学基础研究和医学领域的优势也已日趋明显[6]。 创新教学形式,提高教学效果。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认真倾听学生意见,像朋友一样对待学生,拉进教师与学生的距离,让学生感受课堂 文化 ,使其融入其中,积极思考,成为课堂的主体。同时可适当增加专题讨论会,通过学生准备ppt演讲等形式,一改以往整节课教师讲、学生记,缺乏沟通的模式,使学生处于主动学习的状态[7]。 优化多媒体教学,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利用有限的课时,着重讲授课程的重点、难点、关键点、知识点间的联系,引导学生自觉地去思考,对于容易掌握的部分课程内容可安排学生自学。利用计算机和Internet等手段,从国外引进和下载原版图书和动感图像,进行多媒体教学,可以有效提高教学组织效率,充实教学内容。不仅可以多层次、多角度地向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教学信息,还可以提供更加生动形象的人机交互界面,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8]。例如,细胞融合,精卵受精,细胞核移植等内容。在多媒体教学中,坚持适度运用原则和有机结合原则,留出足够的时间给学生理解、思考,且结合使用板书、实物等各种教学媒体,取长补短,将教学内容化繁为简,增强教学的生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喜欢学习[2]。 考核方法改革 首先,改变以往的考核方法,将重视课本上的知识转变成重视实践、将重视成绩转变成重视课堂教学,今后不以单一的考试成绩为总成绩,而要加上一定比例的实践考核成绩,让教师、学生都能重视实践;其次,增减考核方式的多样性,以平时成绩、实验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考试等作为综合考查学生学习成绩的考核体系,即20%平时成绩、20%实验成绩、20%期中成绩和40%期末成绩[9]。 4 结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动物生物技术方面的研究也会更加深入,因此各个高校要建设好动物生物技术专业已迫在眉睫。课程组立足于内蒙古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自身特色,通过分析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制药工程3个专业之间的内在联系,准确把握动物生物技术课程的教学地位,注重该门课程特点,围绕课程内容,加强教学建设,创新教学形式及考核体系,逐步完善优化动物生物技术多媒体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达到人才培养的目的和要求[10]。 5 参考文献 [1] 王伟霞,李福后.生物技术专业《细胞工程》课程建设与改革[J].科技创新导报,2008(9):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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