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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4 1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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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考试参考论文题目1、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抽象)2、综述: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权利及其实施)3、综述:知识产权的客体与保护模式之关系4、综述:物的分类(如古罗马法关于物的分类)5、综述:物权的保护模式6、综述:物权的客体与物权保护模式之关系7、综述:服务的分类——从服务贸易的角度8、综述:服务与信息9、综述:信息与财产10、综述:信息之上的权利11、综述:作品与人格12、综述:原件、复制品(临摹)与知识产权的行使13、综述:数据库之上的权利14、综述:著作权之内容15、综述:专利权之内容16、综述:著作权内容与专利权内容之区别17、综述:商标权侵权理论与案例18、综述:商标权和商号权之冲突解决16、综述:未注册商标与权利17、综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18、综述:商标与平行进口19、综述:商品化权的权利性质以及案例分析20、综述: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1、综述:遗传资源的内涵、外延以及案例分析22、综述:遗传资源的归属以及案例分析23、综述:遗传资源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4、综述:传统知识的外延25、综述:传统知识的保护模式以及案例分析26、综述: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以及案例分析27、调查:各地地理标志的保护现状与对策以及案例分析28、调查:各地传统知识的保护措施与问题以及案例分析29、调查:民间文艺的保护措施与经济效益的实现以及案例分析30、调查:城市知识产权战略31、调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管理背景下知识产权对企业的作用内容摘要: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管理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并得到广泛的实施,在知识管理背景下,知识产权作用的发挥将呈现新的特点。在企业实施知识管理的背景下,如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是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键词:知识 知识管理 知识产权 关于知识概念的理论探讨 “知识是人类通过学习、发现以及感悟所得到的对世界认识的总和,是人类经验智慧的结晶,是智力成果的累积”。对知识的理解和分类是知识管理的基础,常见的理解与分类有如下几种: 第一种分类,199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报告,把人类迄今创造的所有知识分为四大形态:事实知识、原理知识、技能知识和人力知识。又将前两类知识称为可编码化的知识,后两类知识称为隐含知识。 第二种分类,1996年Polanyi将知识区分为隐性知识(Tacit Knowledge)和显性知识(Explicit Knowledge)。隐性知识是主观的、基于长期经验积累的知识,难以规范化也不易传递给他人;显性知识是可文本化的知识,可以用规范化和系统化的语言进行传播。 第三种分类,根据知识对企业战略性地位的支持力度,通常划分为:核心知识、先进知识和创新知识。核心知识是企业生存所需的最小范围和最低限度的知识,为产业内多数生产厂家共享,一般来说属于公众熟知、公开使用的知识。先进知识可构成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不仅包括先进技术,还包括关于竞争者、消费者、供应商的知识和管理经验,通常体现在企业经营运作和企业文化中。创新知识是企业领先于其所在行业的其他竞争对手,是企业与竞争对手严格区分开来的知识。 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的涵义 知识管理 知识管理是获取、使用、保存、提升并转让知识和智力的一种全新管理模式,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个崭新阶段的产物。知识管理是体现人的素质和智力的人力资源的主要环节,即信息技术、市场预测、经济策略和经营战略等,敏捷、快速和高效地统一起来,共同为企业在竞争中保持和发展竞争优势发挥作用。 从企业的角度看,知识管理的目的是使知识更好的创造价值。从而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质量,增加企业利润,增强企业核心能力,促进企业长期健康发展,具体包括解决问题、制定战略规划、制定决策、保护知识产权、获取商业情报、增强市场适应能力、组织学习等。从社会的角度看,知识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促进知识创新。 知识管理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知识获取、知识转化、知识共享、知识运用和知识创新。知识获取指的是确定系统需要管理哪些知识。知识转化指的是如何将个人的知识转化为组织共有的知识,包括将虚拟组织个人的知识集成起来形成知识管理系统、对专家的知识进行表达并存入知识库中等。知识共享的目标是采用合适的手段,在适当的时间将适当的知识及时传递至适当的人员,使得知识的同化和共享更加方便。知识运用是将企业积累的知识运用于生产经营实践,实现知识价值的过程。知识创新指的是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探索发现新知识,丰富发展知识库。 知识产权 20世纪60年代前人们把基于智力活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而享有的民事权利称为“无体财产权”,一些西方学者至今使用这个概念。我国曾沿用前苏联的“智力成果权”来统称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民事权利,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正式使用“知识产权”取代“智力成果权”。1967年在瑞典签订了《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并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知识产权定义为:“关于保护文艺、美术和学术作品,演员的表演、唱片和广播,人类一切活动范围内的发明、科学发现、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及其他一切商业标记,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以及产业、学术、文艺和美术界知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知识产权是对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商业秘密、厂商名称、地理标记等智力成果权的总称,即人们基于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的结晶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知识产权的特征有五个:无体性、法定性、专有性、时效性、地域性。 无体性是由知识产权的客体的特殊性决定的,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知识产权的这一特性决定了知识产权同以有形物体为客体的物的所有权相区别,作为无形财产的知识产权可以被许多民事主体同时使用或反复多次使用。 法定性是指知识产权的设定和取得需要由国家机关或国际公约认可或核准,具有法律授予的特点,即通过主管机关授予专有权或专用权。 专有性是指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这种专有性表现为独占性和排他性,意味着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自己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享有的权利,并且权利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使用自己的智力成果并获得一定收益。 时效性是指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只在有效期内受法律保护。这一特点表明,法定有效期一过,这一智力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人类所共同使用。知识产权时效性是它与有形财产权的主要区别之一。 地域性是指根据一国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仅在一国有效,在其他国家原则上没有效力,但参加了国际性知识产权公约或签订了双边互惠协定的国家除外。 企业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的相互关系 企业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的相互关系见图1。 知识产权是企业知识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企业知识管理是企业获取、使用、保存、提升并转让知识和智力的一种管理模式,而作为企业所拥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明权、发现权、商业秘密、厂商名称、地理标记等智力成果可以看作企业的知识财产, 作为知识财产重要形式、并需要加以有效管理的知识产权是知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总体目标和作用一致。他们的直接目的和作用都是获取利润,而他们的间接作用是提高企业核心能力,二者的目标都是促进企业以及行业的创新活动。一方面,企业知识管理通过对企业知识的有效利用和共享,激发企业集体的创新和应变能力,开发出更多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使企业拥有更多的知识产权;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使企业知识成果的归属得到了明确,使知识成果能为企业所合理的使用和推广,大大鼓励了企业和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企业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是辩证统一关系。企业知识管理和知识产权是相互依存的,企业知识管理保证了知识产权在企业中作用的发挥,而知识产权充实了知识管理的内涵,没有知识产权的知识管理将失去意义,没有知识管理的有效机制,知识产权也难以发挥作用。同时,二者可以互相转化。随着知识产权管理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可以上升为知识管理,而不断创新的知识管理经过系统化、规范化也可以转化为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在企业知识管理中的作用 从知识产权客体的表现形式的角度,将知识产权划分为三类:专有成果类、专有标识类、技术诀窍类。这三种类别的知识产权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如图2所示。 专有成果包括企业所拥有的发明权、发现权、著作权,以及各种各样的专利,专有标识包括厂商名称、地理标记、产品的商标等标识以及技术诀窍,技术诀窍主要指企业的商业秘密和工艺技巧。这些专有成果表现出不同的防御和进攻特性,从防御性上看,可以有效的阻止竞争对手的跟进和进攻,在一定程度上建立竞争壁垒。从进攻性上看,专有成果可以帮助企业获得经营许可,促进销售,从而确立地位;专有标识可以帮助企业获得经营许可,促进销售,并在某种程度上获得顾客忠诚;技术诀窍可以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营业绩,从而获得声誉树立形象。 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的协调发展 知识管理和知识产权都是以促进企业知识创新活动为主要目标,二者在努力方向上具有一致性,只是功能和途径存在差别。一方面,知识管理通过开发智力,促进知识共享,进一步激发企业员工的智力创造活动,从而产生更多新的知识,实现知识创新。另一方面,知识创新意味着新知识、发明、技术的涌现,这些新的无形财产只有得到法律认可、形成知识产权并得到保护,知识经济所需要的良性知识创新机制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并得以健康运行。但是,知识管理和知识产权在推动知识创新活动中又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交织一体、相互作用的,通过二者的一系列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关系来反映。因此,企业应在开展企业知识管理的同时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开展企业知识管理, 使得企业知识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相互促进, 共同为完成统一的目标而发挥作用。 在知识管理背景下,知识产权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就必须运用知识管理的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否则,就难免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被迫退出竞争,失去生存空间。 参考文献: 1.张润彤,朱晓敏.知识管理学[M].中国铁道出版社,2002 2.袁晓东.知识产权与知识管理[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5(1) 3.刘春茂.知识产权原理[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 4.李华威.论知识产权战略中的知识管理[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4(9)

问题的提出:讲清所研究的问题“是什么”.选题背景及意义:讲清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来研究,即阐述该研究对学科发展的贡献、对国计民生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等。文献综述:对本研究主题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详尽的综合述评,“述”的同时一定要有“评”,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不足,讲出自己的改进思路。研究方法:讲清论文所使用的科学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安排:介绍本论文的写作结构安排。“第2章,第3章,……,结论前的一章”的写法是论文作者的研究内容,不能将他人研究成果不加区分地掺和进来。已经在引言的文献综述部分讲过的内容,这里不需要再重复。(五)结论的写法结论是对论文主要研究结果、论点的提炼与概括,应准确、简明,完整,有条理,使人看后就能全面了解论文的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主要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本学术领域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同时,要严格区分自己取得的成果与导师及他人的科研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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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提要」本文以民法学 理论 为基础,对知识产权本体、主体与客体等基本 问题 进行了重新认识。作者认为,知识产权本质上为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所属权项的共同 法律 特征;基于平等精神,知识产权主体制度在原始取得、继受取得及国民待遇方面有别于一般民事主体制度;知识产品是对各类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新的概括,其种类主要有创造性成果、经营性标记与经营性资信。 「关键词」客体的非物质性、主体身份资格与多重主体、知识产品的范围 知识产权是有别于传统财产所有权的一项新型民事权利,是近代商品 经济 和 科学 技术 发展 的产物。对于该项权利,是难于采用罗马法以来的物权理论加以阐释的。本文以民法学理论为基础,试对知识产权的本体、主体、客体制度等基本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描述该类权利的本质特征,概括其与财产所有权的基本区别。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 传统的财产所有权制度,其调整对象不涉及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在德国民法的概念体系上,一般认为物的外延只及于物质实体和 自然 力。(注:参见刘心稳主编:《 中国 民法学 研究 述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95页。)法国民法理论虽对物作广义理解,但其无体物专指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注:参见法国《拉鲁斯大百科全书》第3卷,载“国外法译丛”《民法》,知识出版社1987年版,第168页。)这表明,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都未将知识产品作为所有权制度的直接调整对象。 其实,以传统所有权制度涵盖非物质形态的精神产品,法学家与立法者都曾作过不懈的努力。18世纪的欧洲大陆国家曾流行着保护文学、 艺术 作品的“精神所有权”学说。早在封建时期,出版特权授之于封建君主的有限地域,且往往有一定的期限,因而酿成出版商排他的出版意识。这即是早期的“出版所有权”论。尔后,由于封建王朝的衰落与市民阶级权利观念的进化,出版商开始主张出版物的垄断性保护不应由国王授予特权才产生,而应基于作者精神所有权的转让而取得。他们试图以自然法思想为基础对自己的垄断权利赋予新的理论光环,即用“精神所有权”学说代替以往的“出版所有权”主张。(注:参见 Patterson,Stanley :“ The Nature of Copyright:A Law ofUsers‘Right”,The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1991;吴汉东著:《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页。)在法国,所有权的绝对概念自1789年大革命时期得以确认后,其定义一直有扩大的趋势。其中,所有权定义的扩展首先表现在知识产权领域,用以“适应其标的和其表现的法律关系及各种各样彼此间完全不同大量的支配权类别。”在法国法理论上,精神所有权被理解为一种排他的、可对抗一切人的权利,是所有权的一种。(注:尹田著:《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22页。)但这种理论上的概括是有缺陷的。其弊端是:第一,将所有权的概念 应用 在对非物质财富的权利上,“使它远远超出在技术上对它作准确理解的内容的范围”。(注:(法)茹利欧·莫兰杰尔著:《法国民法教程》,载《外国民法资料选编》,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231页。)尽管所有权与有关精神产品的权利具有某些共同特征,但后者具有不同的性质,并服从于不同于所有权的规定。第二,“从所有权的原来含义来讲,上述权利并非真正的所有权”。(注:尹田著:《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22页。)它们未设定于物质产品(有体物)之上,而是系于智力创造性的知识产品,后者是非物质性的特殊客体。因此,为了适应 社会 科技 、文化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填补法律调整的空白区域,我们有必要“从单个人的简单物品所有权的财产权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产生出与有形对象十分疏远的权利形式”。(注:(美)格雷:《论财产权的解体》,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4年第5期。)这一权利形式就是知识产权。 在我国,有学者鉴于无形财产的大量出现并广泛进入生产流通领域,提出了“财产所有权客体新论”。该学说认为,作为所有权客体的“财产”不仅包括有形财产,而且包括无形财产。按照其逻辑表述即是:无形财产属于所有权客体的范围,智力成果属于无形财产的范围,发明创造、注册商标属于智力成果的范围。因此,智力成果属于所有权客体的范围,发明创造、注册商标也属于所有权客体的范围。(注:杨紫煊:《财产所有权客体新论》,载《中外法学》1996年第3期。)这种将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既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一起划归所有权客体范畴的设想,在理论上与实践上都是难以自圆其说的。依现有民事立法体系和民法基础理论,所有权客体是无法将非物质形态的知识产品囊括于其内的。这是因为,一旦价值形态的财产或无形财产成为所有权客体,传统的所有权制度及其理论就难免捉襟见肘,“最直观的事实是:所有权的权能及其行使方式无法圆满地用于价值形态的财产或无形财产”。(注:顾培东著:《法学与经济学的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04页。)这即是说,关于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四权能”理论,完全是以实物形态的客体为基础的,显然不适用于非实物形态的精神产品。 精神领域里的智力成果不能成为传统所有权制度的调整对象,而只能归属于新型财产权利客体范畴。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知识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也是该项权利与传统意义上的所有权的最根本的区别。有的学者认为,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权利的根本区别在其本身的无形性,而其他法律特征即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等皆由此派生而成。(注: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45页。)也有学者持不同看法。曾世雄先生认为,财产权之有形或无形,并非指权利而言,而系指权利控有之生活资源,即客体究竟有无外形。例如,房屋所有权,其权利本身并无有形无形之说,问题在于房屋系有体物;作为著作权,亦不产生有形无形问题,关键在于作品系智能产物,为非物质形态。(注:曾世雄著:《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 台湾 三民书局1983年版,第151页。)严格地讲,权利作为主体凭借法律实现某种利益所可以实施行为的界限和范围,概为无外在实体之主观拟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从罗马法学家到 现代 民法学家都将具有财产内容的权利(除所有权以外)称之为无体物。因此,知识产权与传统所有权的本质区别,不是所谓该项权利的无形性,而是其权利客体即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特征所决定的。 二、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关于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教科书通常都有阐述。这些特征的概括在各种版本的著述中多少不等,但其基本特征主要是“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同时,这些特征的描述,是与其他财产权利特别是所有权相对而言的,并非都是知识产权所独有的。 1.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相对债权而言,它与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关于知识产权的这一属性,法国学者曾展开过纯学术性的近乎刻板的“学究似的讨论”。有的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产权”(所有权),意即“知识所有权”。但多数学者怀疑知识产权是否为真正的所有权。他们根据该项权利标的及内容的特点,将知识产权概称为一种垄断权或独占权。(注:参见尹田著:《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86页。)日本学者与多数法国学者的见解是一致的。小岛庸和认为,知识产权与所有权不同,是一种“全新的特殊权利”,它可以分为“独占权”和禁止权。前者是指排他地、独占地支配其客体的权利,该类权利主要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等;后者是指对违反不正当竞争义务进行制裁的禁止权,该类权利主要涉及商业秘密权、商品形象权、商誉权等。(注:(日)小岛庸和著:《无形财产权》,日本创成社1998年版,第5-9页。)其实,专有性即排他性和绝对性,是知识产权与所有权的共同特征。两者的区别并不在于前者为“垄断权”,后者为“产权”,其关键性差异应是:前者是无形财产的所有权,后者是有形财产的所有权。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无形财产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第二,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在专有性效力方面也是有区别的。首先,所有权的排他性表现为所有人排斥非所有人对其所有物进行不法侵占、妨害或毁损,而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则主要是排斥非专有人对知识产品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其次,所有权的独占性是绝对的,即所有人行使对物的权利,既不允许他人干涉,也不需要他人积极协助,在所有物为所有人控制的情况下,且无地域和时间的限制。而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则是相对的,这种垄断性权利往往要受到权能方面的限制(如著作权中的合理使用、专利权中的临时过境使用、商标权中的先用权人使用等),同时,该项权利的独占性只有在一定空间地域和有效期限内才发生效力。 2.地域性 一般认为,地域性是知识产权独有的特性,其实,在 历史 上民事权利的许多领域都存在过地域性。据国际私法学者研究,在侵权之债领域,侵权诉讼曾长期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在合同之债领域,也曾因法律的地域性造成法律适用的僵化和判决难以在域外执行。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当这些权利产生之初,各国大都处于封建闭锁状态,对外经贸往来稀少,偶尔发生的涉外纠纷可以通过其国内法解决,因此没有必要诉诸权利的域外效力。(注:刘家瑞等:《知识产权地域性冲突法评述》,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年第6期。)在这种情况下,上述民事权利不可能不具有一定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产生与上述制度有着相同的历史背景。在欧洲封建国家末期,原始著作权与专利权都是君主恩赐并作为特许权出现的,因此这种权利只可能在君主管辖的地域内行使。这种原始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乃是封建法的地域性。随着近代资产阶级法的发展,知识产权才最终脱离了封建特许权的形式,成为一种法定的精神产权。但是,资本主义国家依照其国家主权原则,(注: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不仅源于各国主权的地域限制,而且在于知识产权授权的地域限制(如经过国家审查、国家注册方能授权)。参见张乃根著:《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法》,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2页。)只对依本国法取得的知识产权加以保护,因此地域性作为知识产权的特点继续保留下来。在一国获得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如果要在他国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按照该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或经审查批准。 从19世纪末起,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的扩大,有关知识产权交易的国际市场也开始形成和发展起来。这样,知识产品的国际性需求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限制之间出现了巨大的矛盾。为了解决这一矛盾,各国先后签订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成立了一些全球性或区域性的国际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一套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国际公约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是对知识产权地域性限制的重要补充和协调。由于这一原则,使得一国承认或授予的知识产权,根据国际公约在缔约国发生域外效力成为可能。但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点没有动摇,是否授予权利,如何保护权利,仍须由各缔约国按照其国内法来决定。 到20世纪下半叶,由于地区经济一体化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立法呈现出现代化、一体化的趋势,由此,知识产权严格的地域性也受到了挑战。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跨国知识产权的出现。地区经济一体化,使得一组一组的国家联合起来,实现了商品、资本、人员和劳务在统一大市场内的自由流通,从而推动相关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走向统一。为了实现经济一体化目标,欧洲联盟采取的重要行动之一,就是在 工业 产权与著作权领域建立一个广泛的欧洲保护制度,即在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推动下正努力实现着“欧洲共同知识产权的幻想”。(注:参见(德)阿道夫·迪茨:《欧洲共同版权是幻想吗》,载《法学译丛》1986年第4期。)欧洲法院在某一案件中声称,权利穷竭原则的地域限制必须在共同市场范围内作出解释,即在一个缔约国内首次销售的商品在整个共同体构成权利穷竭。(注:参见吴汉东等著:《西方国家著作权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这说明,知识产权跨出了一国地域限制,已在多国同时发生效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该项权利的地域性特性。(2)涉外知识产权管辖权与法律适用的发展。长期以来,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一般由权利要求地法院专属管辖。由于卫星技术、 网络 技术、录制技术的发展,涉及现代技术的侵权行为可能在几个甚至十几个国家发生,权利要求地也会相应增加,如果权利人依此在这些地方一一提起诉讼将会带来极大不便。于是一种全新的管辖权理论应运而生,即一国法院不仅有权管辖其地域内的知识产权纠纷,而且有权管辖在其他地域发生的相关纠纷。与此相联系,以权利要求地作为知识产权的准据法也相应发生变革。在一个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在几个或十几个国家同时发生的情况下,恪守权利要求地法,将会造成同一案件适用几个或十几个准据法的不合理现象。(注:参见刘家瑞等:《知识产权地域性冲突法评述》,载《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8年第6期。)因此,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这种新准据法原则也许是最好的选择。(注:本世纪初,国际私法学者华耶(Pillet)、尼波埃(Niboyet)曾主张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应适用权利要求地法,而权利的产生和存续应受原始国法(即权利的最初授予国法)的支配。参见李双元等:《中国国际私法》,海洋出版社1991年版,第281页。)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非专属管辖与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多元化,都会对这一权利的地域性特点带来重大 影响 。总之,在当今社会,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点依然存在,但已受

你可以到书店买一本《商标使用与商标保护研究》,此书是国家商标局国际处“文学”在博士毕业论文基础修改而来的,法律出版社出版。

保护知识产权,从我做起你会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吗?你会在拾到钱包时想办法归还失主吗?相信你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因为这些,是对我们善良的证明,道德的肯定。然而,如果被问及:你曾经购买或使用过盗版吗?很多人恐怕要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是的,我们生活中的“盗版”实在太多了,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几乎所有的文化产品都有一个丑陋的双生子,那便是盗版。它面世速度“快”,伪装得很“真”,又出奇的“便宜”,这些似乎给了我们很多选择盗版的理由。可是说到底,盗版毕竟是“盗”,是对知识产权的偷盗和亵渎!我们应该清楚地意识到:盗版是一个和谐社会中极不和谐的音符,不仅损害了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阻碍了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也引发了世界各国对我国的关注,对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形象和对外交往中的主动地位产生了不利影响。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我国履行对外承诺、提高对外开放的需要,更是支持先进生产力发展、保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近年来,市场上又出现了许多非法盗印、销售的盗版工具书,它们虽然价格低廉却质量低劣,且不说它的内容是否有助于学习,光是那连篇的错字和粗糙的印刷就足以让读者在阅读时如鲠在喉。这样的盗版工具书可不是误人子弟、贻害无穷么?作为盗版家族的一份子,盗版工具书不仅扰乱了图书出版、发行的秩序,使作者们的利益和积极性受到双重打击,长此以往还必定会抑制人们的创新意识,大大阻碍社会的文化建设,使我们的文化家园逐渐荒芜。

关于房屋产权论文范文资料

关于房屋产权的协议书范文汇总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房屋产权的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父母方)代表: 甲方爱人见证:

乙方(长女方代表):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次女方)代表: 丙方爱人见证:

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 (房产编号: )壹套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长次女 )。

第二条 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该房由甲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与丙无关;该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年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乙方继承,与丙方无关。

第三条 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四条该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由甲方承担,不得有异议。

第五条该房在甲方或甲方爱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六条本协议订立后,该房若遇拆迁、维修等事宜不能居住,乙方必须及时为甲方或甲方爱人提供与该房同等条件以上的居住生活房屋;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及爱人必须照顾甲方或甲方爱人的起居生活。否则甲方或甲方爱人有权终止该协议。

第七条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必须拿出十五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交给甲方或甲方爱人,该款每年

交壹万元人民币、分十五年交清。每年阳历十二月底前交清。

第八条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该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不得有异议。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壹份,自签名之日起有效,女婿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 、、二人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甲方(父):甲方(母):

乙方(长女): 乙方爱人见证(长婿):

丙方(次女): 丙方爱人见证(次婿):

叔辈旁证:

签订时间:

甲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

丙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现订立如下共有协议,以维护三方权利。

鉴于历史原因,甲乙丙三方共同继承父母一处房产,位置处于XX小区XX栋XX单元XX号,由于办理房产证时只登记办理了XX方的名字(原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该处房产应当归甲乙丙三方共同拥有,三方都享有该房屋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甲乙丙三方现将今后该房屋的产权及归属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产权,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丙三方共同拥有,且各享有三分之一的产权,三方对于该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处分权。

二、房屋处分。共有产权房屋未经共有产权人三方同意并签字,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转让该共有房屋。任何人在没有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转让房屋的行为无效,由此给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处分人进行赔偿。

三、房屋共有产权人的继承人可继承该共有房产,且拥有对此处共有房产的共有权,继承人共同享有该房产的使用、收益、处分等产权。

四、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转让、居住等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

份。

房屋产权共有人签字:

甲方(签名)XX

乙方(签名)XX

甲方(签名)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房屋所有权人)、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徐州市号25栋4单元4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用面积为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用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陆万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壹拾万元整。

第四条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

注: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车库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六条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双倍购房款的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父母方):xxxx

乙方(儿子方):xxxx

丙方(女儿方):xxxx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

xxxx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xxxx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xx,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5篇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5篇。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5篇合同范本。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

丙方爱人见证:

订立时间:年月日

订立地点: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位于 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协议保证定金 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协议,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协议,定金不退。

三、 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本协议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如需办理产权过户、领证等手续,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

四、付款时间与方法:

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分批付款:

第一笔在____年__月__日将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二笔尾款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 ),于____年__月__日付给甲方,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五、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对 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六、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 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解除协议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需向开发商追责,甲方必须协助已方维权义务。

4、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协议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XXX,男/女,XXX族,XXX省XXX市人,现居住XXX。身份证号:XXX。

乙方:XXX,男/女,XXX族,XXX省XXX市人,现居住于XXX。身份证号:XXX。

XXX年XXX月XXX日,甲方购得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出的房屋XXX(写明合同上房屋基本情况)住宅一套,共付款人民币XXX元整(¥XXX元)。现鉴于多种原因,为明确上述房屋产权,以免以后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该房屋产权由甲方全部持有,甲方借用乙方名义以便申请银行贷款。

2、该房屋产权属于甲方个人财产,在甲方付清贷款后,乙方无理由将产权变更到甲方名下,乙方在遇到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房屋产权进行处理。

3、该协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不得撤销。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本协议当事人签字:

甲方:乙方:

(手印)(手印)

签订时间:年月日

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XX之夫。

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XX之妻。

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共有财产房屋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1、位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丘地号为:权字第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等所有家具物品的70%归男/女方所有。

第二条、其它

1、本协议未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2、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进行相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所需税费双方平均分担。

3、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依据本协议确认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乙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王##,身份证号:410##############。

乙方:刘###,身份证号:410#############。

丙方:时##,身份证号:410##############。

鉴于甲乙双方系母女关系,乙丙双方系夫妻关系,现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为乙方按揭购买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房屋”)一套,该房屋位于郑州市##区##路西、##路南3幢2单元16层北2户,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10##7313。

二、该房屋总价款为311952。00元,其中房屋首付款为116952。00元,余款195000。00元由银行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当中丙方出资40000。00元,甲乙共同出资76952。00元;银行按揭贷款195000。00元由甲方一人负责偿还。

三、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约定,该房屋全部产权归乙方一人所有,甲丙对该房屋的出资视为对乙方的个人赠与,甲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

四、违约责任:甲乙丙各方应当诚信履行本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内容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房屋产权档案管理的不足和完善措施论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论文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房屋产权档案管理的不足和完善措施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 近年来,社会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化进程的步伐逐渐加快,基础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在很大程度上也极大地促进了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商品住宅数量逐年增加,市场快速发生转变,也使得产权、产籍管理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困难。因此,必须要针对当前产权产籍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科学合理的现代化管理手段,才能够推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与发展。本文通过对当前房屋产权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探讨了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希望可以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些许借鉴。

关键词: 房屋产权;档案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建设;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环境也在不断发生改变,也使得机遇与挑战并存,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入推进,也对房地产行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与整体利用率大幅度提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随着市场发展需求不断扩大,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工作也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着人们对于房地产行业越来越重视,也对产权产籍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标准,也促使档案管理工作逐渐朝着系统化与规范化的方向快速发展,因此,加强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房屋产权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档案收集与整合手段单一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相关经济活动也逐渐变得活跃,随着其规模不断扩大,也使得产权产籍档案材料大幅度增加,这些相关材料作为房屋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必须要进行妥善保存,当前,在实际工作当中,由于产权产籍档案数量不断增多,更改次数也显着增加,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而言,其工作量也大幅度增加,在很多情况下,没有过多的时间与精力去完成当前的档案管理工作,其次,收集与整合手段单一化,一般情况下主要是遵循传统档案统计与管理工作形式进行管理与执行,导致工作效率较低,工作人员无法及时将相关产权产籍资料进行存档,不利于档案的高效化管理。

(二)接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通常情况下,房屋产权产籍档案材料涉及的内容较多,类型也比较多样化,使得其自身存在一定的特点,并且是以权属登记档案为核心重点,其中还包括拆迁、测量交易以及相关纠纷等资料文件。一般都是由房产管理部门进行专门的保存与管理。当前,由于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档案接收制度漏洞非常突出,随着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实施之后,大部分的档案主要是由之前的管理职能单位进行存档保管,且缺乏完善系统化的档案管理制度。

二、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日常管理业务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内容大幅度增加,也使得管理工作日益复杂化,传统电脑管理系统较为落后,已经无法有效满足当前的实际需求,导致整体工作效率不高,随着建筑物的不断增多,现有的航测图登记已经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因此,必须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系统,加强房屋产权产籍日常业务的管理与保存,严格审核与管理每一个流程,对房产材料加强管理,不断地创新与优化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其工作效率和质量,使其最大限度上满足实际的工作需求。

现代化互联网系统管理平台可应用于房产证办理环节,通过合理的流程为用户提供更多的便捷,使得用户能够进行简单高效的操作,同时也能够有效避免出现错误和漏洞的情况,为申请以及办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节约大量的时间。系统能够保障用户输入的快捷性,使得整个工作流程,从开始登记到办理都可以在网络上完成,操作流程简单,功能全面。从而有效替代传统的系统以及数据库,建立以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为核心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有效改善人工操作的不足和漏洞,促进了信息化的应用与发展。逐步实现以信息化、数字化技术为核心的房产档案管理体系。

(二)严格把控服务环节

为了有效解决与改善当前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使其逐渐朝着信息化与现代化的方向发展,首先需要做的便是做好相关基础性服务工作,在拓展相关业务建设过程中,要积极扩展服务内容,使流程逐渐科学合理化,进一步推进责任制的落实,完善相关服务工作内容,持续提供优质服务,更好的解决群众问题,并且仔细筛选群众意见与反馈,及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可设置投诉意见箱或者电话,对相关投诉内容及时回复。

(三)加强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电子化管理

面对日益复杂化的房地产市场,变化非常迅速,产权产籍档案资料的数量也在逐年攀升,因此,档案存放工作量不断增大,查找次数也显着增加,再者,大多数的档案几乎都是纸质形式的,在保存管理、查询等过程中相对不变,尤其是对档案管理的成本也大幅度增加,查询工作量大幅度上升,人们获取信息的难度增加,其次,许多数据资源不能实现共享。无法对于一些比较陈旧的档案进行及时查询,如果没有进行妥善保管,很可能会造成档案被严重损坏的情况,所以,加快实现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电子化管理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完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法规

档案管理工作自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且管理工作量较大,工作内容烦琐,因此,必须要建立与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当前,不管是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是个体之间或多或少都会存在诸多法律难题。所以,相关部门必须要针对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体系,通过科学合理的'法律规范手段对档案进行收集与保管,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监督与管理。这也是保障档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手段之一,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档案加强管理。管理部门应当不断强化组织每一个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意识,全面熟悉和掌握本职工作需要负责的档案材料,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学习培训。针对当前房地产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建立与完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计划与相关制度体系,从而进一步推动房地产档案的合理稳步发展,最大限度上保障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五)严格把控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归档工作

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涉及诸多单位和个体,所以,做好档案归档工作是极为重要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小的挑战,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和一般的文书档案之间有着很大的不同,无法按照普通文书格式进行,必须要针对房地产档案的具体特征进行归档工作。

归档范围:只要是记录房地产的发生、确认以及整个发展变化情况的,以文字、图样、声像等形式为主的材料都是属于房地产产权产籍材料归档保管范围,文件材料主要包括房屋平面图、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以及房屋许可证、相关合同、证明、协议、申请、司法文书等相关材料。

案卷整理: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通常情况下属于动态化管理的,所以,在整理相关案卷过程中,应当注重其内容、形式、时间等方面的联系,在文件材料归档时,要将正件、附件、图样说明等组合在一起,不能将其分开。不同单位以及不同所有权人的文件材料是不能放在一起的。

三、结束语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发展,市场环境日益复杂化,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极大地挑战,因此,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迫在眉睫,已经逐渐成为当前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中极为重要的核心内容之一,与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息息相关,任务艰巨,因此,一定要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调整与优化,通过各方努力,从而进一步推动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参考文献

[1]张红.浅谈产权产籍档案在档案利用管理中的重要性[J].魅力中国,2016,11(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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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晶敏.信息化发展背景下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运行[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17):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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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权结构论文范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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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重组是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一种重要实现手段,在这过程中会涉及到较复杂的税收问题。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资产重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企业资产重组,简单说可归纳为两种,一种是通过自身发展来进行扩张重组,较为稳健,其弱点是资产重组速度慢;另一种则是通过人为的产权结构的重组,不同成份,不同规模,不同企业间的产权通过市场交易,实现产权结构优化组合。当前,我国企业比较看重后一种资产重组,其优点是资产重组的速度快,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对此进行研究。

关键词:企业、资产重组、问题、对策

加入WTO以来,我国的企业在发展方面出现了更多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除了具备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比较雄厚的经济实力等因素外,还必须通过企业资产重组加快企业转机改制,调整产业结构,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目前,企业规模较小,缺乏应有的竞争力是制约我国多数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要想在短期内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只有通过兼并、收购和重组的方式才能实现。成功的扩张能使企业经济效益奇迹般地增长,这是成熟企业所必须考虑采取的经营战略。但是,实践证明,并非所有的资产重组都能获得成功,目前我国企业还存在着体制不活,条块分割,产品竞争优势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差等诸多问题,搞资产重组若不谨慎行事,其风险将会很大。因此企业在进行兼并、收购和重组等决策时,只有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有利于自身发展战略的购并目标,充分发挥地域、专业、人力资源等互补性优势,提高资产组合和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本文就当前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些看法。

一、目前我国企业在资产重组中存在的问题企业资产重组,可归纳为两种,一种是通过自身发展来壮大规模,较为稳健,其弱点是扩张速度慢;另一种则是通过企业结构的重组,不同成分、不同规模、不同企业的产权通过市场交易,实现企业产权结构优化组合。目前,我国企业比较看重后一种资产重组方式,其优点是重组速度快,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企业资产的条块分割、分级管理的体制使其资产重组受到利益壁垒的阻扰,企业决策难度加大

企业的兼并、收购、和重组,可能会使企业涉足的行业增多,市场供求种类增加。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更多地了解经营所面临的各类市场,提高市场调研的能力和质量。与此同时,经营决策组合和投资组合方式的增多,必然要求企业提高市场决策水平。随着市场种类的增加和产品组合的多样化,必将加大 市场营销 的难度。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好多企业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容易造成以成功的产品模式作为万能的标准模式,在企业新涉足的行业里盲目推广,从而造成市场开拓的单一性和风险性。这种不适应所涉足各行业特点的推广战略,容易导致新产品缺乏竞争力,在市场形势瞬息万变的商战中很可能会败下阵来。此外,由于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多元化经营,使企业涉足了许多不熟悉的领域,客观上决定了企业决策者必须具有渊博的知识和较高的素质,必须很快地掌握新涉足领域的产品开发和驾驭市场的能力与技巧,而这恰恰是许多企业决策者无法在短期内所能做到的。因此,企业决策中的盲目性和模糊性就难以避免,从而有可能把企业引入不能自拔的“沼泽”之中。

(二) 企业管理 失控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资产重组的效率

企业的兼并、收购、和重组,都是以外延的方式扩大了生产规模,而由于母企业的管理体制与被购并、重组企业的原管理体制不尽相同,从而加大了企业扩张后管理上的难度,增加了经营风险。首先,目标管理实现的难度加大。在企业规模短期内急剧膨胀的同时,由于多元利益的存在,企业目标多样化也就随之而来,这时企业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必须及时跟上,否则企业管理的基本要求与企业目标将无法统一,致使企业的目标管理难以实现。其次, 财务管理 较难统一和规范。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中枢,企业资产重组后,由于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惯性,母企业与被购并、重组企业的利益关系的充分协调需要一定时间,决策者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整个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多数母企业都必然会对新购并和重组的企业在财务上进行强制性的统一和规范。但是,企业规模的快速扩张加大了企业财务管理的难度,稍有不慎就可能给企业造成财务风险。第三,各种信息的传递有可能受阻,造成企业决策者和管理者无所适从的局面。企业决策者和管理者需要依靠市场、财务会计等信息系统作为其决策和管理的支持系统,利用信息资料对筹资、投资、产品开发和营销作出分析和判断,并利用信息指标体系对企业的各个分支机构进行控制。由于购并和重组致使企业规模迅速扩张,信息传递环节增多,各环节之间的协调欠佳等情况很可能出现,从而造成在信息沟通和反馈过程中受到阻碍,或存在着较大时间差等诸多问题。在当今千变万化的市场竞争中,信息延误则往往造成大企业集团不能根据市场需要及时调整决策、加强管理的致命弱点,造成企业决策者和管理者无所适从的局面,易引起经济纠纷和企业资产的流失。

(三)目前企业负担过重、富余人员多、员工素质低成为企业资产重组的主要阻碍

市场竞争的本质是人才竞争。企业实施兼并、收购和重组时期,也正是企业快速发展的阶段,在这个时期,一般难以对人才结构实施战略性设计和调整。由于原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在人才储备数量,人才结构状况和知识互补能力等方面,不可能在短期内迅速适应企业资产重组后的要求,短期内无法获得人才竞争优势,加上被并购企业的员工 文化 素养、技术水平等参差不齐,从而导致企业的整体职工素质下降,难以适应现代企业所提倡的“以人为本”的管理要求和重组后多元经营的需要,由于历史原因,企业冗员多、负债率高、包袱重的壮况较为普遍,致使企业富余人员分流下岗和再就业成为企业资产重组的障碍。

(四)企业支柱产品受到不良影响使得企业资产重组步履维艰

企业的支柱产品如同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一样,在企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要保持健康发展,必须有自己的支柱产品作后盾,也就是说在某个行业中,本企业的主要产品要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要能为企业创造丰厚而稳定的利润。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和重组,实行资产重组和多元经营,必然引起投资项目增多,资金分散使用,导致资金短缺现象,使支柱产品的发展资金无法得到保障,失去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可能会出现本来市场火爆、深受宠爱的产品供应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情况,这就等于把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块天地拱手让给了竞争对手,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资产的重组优化。

(五)企业形象受到损伤使企业资产重组缺乏必要的激励与约束

由于被购并和重组的企业(子企业)很可能是经营管理不善,濒于亏损和破产的企业,与购并企业(母企业)在 企业文化 、管理风格,技术基础、产品质量、经营运作方式、人员素质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差异。如果母企业不能及时地对他们加以调整,对他们的干部和员工按母企业的 规章制度 和风格加以管理,对他们的技术、产品按照母企业的标准和要求加以严格控制,可能导致被购并企业员工的行为背离母企业的要求,严重影响企业已经树立的良好声誉和企业形象,严重阻碍了企业资产的流动重组,使得企业资产的重组缺发动力和压力、扭曲了资产重组的运形机制。

二、企业资产重组的基本思路

企业资产重组要合规律、重效益、慎重决策,提高资产重组的效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企业在重组过程中,面临着许多不确定因素,从而产生诸多茅盾。但是,企业只要谨慎分析自身的实力和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认真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 措施 ,稳健操作,也可以使企业重组战略得以顺利实施,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也会不断增强,从而使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企业资产重组要立足于转变企业经营机制,正确选择重组目标

在企业资产重组中,务必要注重保持被重组企业在重组后,一定要与本企业的战略步骤相协调,必须有利于企业自身战略的实现。尤其要弄清被重组企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如何。对于优势企业来说,兼并重组是实现低成本扩张的捷经;濒临倒闭,复活无望的企业,虽然重组成本低,对母企业来说,也并不意味着“低成本扩张”,弄得不好倒是一种负担,一种损失;而那些确因管理不善或设备陈旧而无力更新,发展前景看好而目前又陷入困境的企业,则是较好的重组目标。这样既可利用被重组企业的资产、人力资源等来弥补自身的不足,又可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壮大企业实力,企业的资产重组必须以企业转机改制为出发点才能取得优化资产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实效,否则再好的企业也会被拖垮。

(二)企业资产重组要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坚持以人为本

人才结构的完备程度、员工素质的高低状况,是企业能否有效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企业在资产重组中,要把人的因素作为决定企业兴衰的首要因素。首先努力激发被重组企业员工的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建设一支过硬的职工队伍。其次,大胆选拔任用勤于学习,善抓机遇,勇于拼搏,精于经营管理的人才,为被重组企业组建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第三,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根据企业需要适时调整人才结构,积极吸纳和培训技术人才。第四,建立岗位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任人唯贤、便于人才流动的良性循环机制。第五,改革分配制度,建立上岗靠竞争,收入凭贡献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形成人尽其才,人尽其力的良好局面,尽快获得人才竞争优势。

(三)强化风险意识,建立抗风险机制,提高资产重组的效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竞争激烈,而且市场变化很快,甚至有时难以预测。企业不能只单纯追求重组,而要善于对危及企业生存的诸多因素作出判断,经常进行危机分析,制定相应的反危机策略与应急措施,先生存后发展,绝不能因发展和重组而影响生存,或者说不能只考虑前进而不留后退之路。在慎重决策、稳步前进的基础上,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适时地进行重组,对企业的快速发展是非常有益的。在重组过程中,一方面要强化对重组企业的管理,另一方面要保持它们的相对独立性,积极防范行业风险,建立抗风险机制。

(四)注重支柱新产品创新,保证企业持续发展

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保持企业产品销售情况良好,不但要有盈利、有规模,而且要始终保持企业主要产品有活力有竞争力。为此必须搞好支柱产品的更新换代和开拓创新,这是企业永恒的主题。既要研究新理论、新工艺可能对原产品、新产品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又要研究新产品在市场中的定位,近期有无替代产品出现等。企业在产品创新中,应立足于深度开发新产品和完善目前的支柱产品,延续其技术优势,扩展市场份额,要集中精力研究相关技术、相关产品,超前寻找相关的替代产品,加快支柱产品的更新换代。

(五)善于决策,减少失误,消除人们对资产重组的顾虑

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切合企业自身实际的企业发展战略与重组策略,是企业谋求更大发展的首选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重组决策,要想尽量避免失误,减小风险,就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第一,必须对市场需求情况正确了解和分析。企业决策之前要做好 市场调查 、分析等基础性工作,选择目标市场一定要稳、要准,要具有前瞻性,正确评估企业重组后进入市场的能力,切不可看到某种产品利润大,就盲目上马,结果步人后尘,形成千人同吃一张饼的局面,使企业预定目标无法实现。第二,应有强大的实力和足够的市场支撑力。企业在自身经营壮况良好,盈利能力较强,资金来源 渠道 较宽的情况下,量力而行,实施重组,利用适度举债来扩大规模,涉足前景看好的领域是可取的,但绝不能做“无本买卖”。过份依靠资本市场融资,盲目追求企业规模而快速重组、跨行业多元化经营的决策将是脆弱的,搞得不好将会危及企业的生存。第三,企业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品必须有竞争优势。在目标市场定位中,一定要展己之长,选择那些自己在生产技术占优势、经营上熟悉、且市场竞争不太激烈的产业,进行和重组。反之,不仅达不到分散风险、增加盈利机会的重组初衷,反而会因过多地进入其他产业而使企业对这些产业产生“消化不良”,主业也可能会因“消化不良”而失去优势,导致规模不经济。第四,主导产业和支柱产品形成规模经济并达到利润最大化。与国外大企业相比,我国企业规模一般偏小。而要实现企业各种资源的最佳配置,达到利润最大化,企业的支柱产品就要达到一定的生产规模,创造出最高的投资效率。第五,重组应以纵向为主,跨行业的横向重组必须慎行。纵向重组是以产品的加工工序、技术和产供销之间的关联特性为基础的重组,其着眼点应在于,把加工工序前后关联的生产部门联合起来,提高企业生产的计划性和生产效率;将技术创新投资相对集中,降低技术创新的单位成本,在保持企业财务独立的前提下,以销售为先导,定点生产,定点供货,同时以生产为核心,构筑产供销网络,减少市场的不确定性,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决策失误,才能使重组得以顺利实施。

(六)建立切合实际的管理系统,使资产重组规范有序

企业的管理体制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的兴衰,企业资产重组后,其人事、信息、质量、成本、财务等管理体制的各要素都要随之发生变化,这就要求企业一定要建立切合实际且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首先,要重视信息管理,增加对信息系统的投入,使信息管理占据各种管理的主导地位,利用信息体系对各分支机构和被重组企业进行有效控制,建立信息预警系统。其次,加强质量管理和目标管理。以经营目标为导向,以经营能力为保证,综合运用各种现代化管理手段,把企业目标与管理的基本要求统一起来,提高职工质量意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切实重视产品质量,建立产品质量双重审核机制,变粗放型经营为集约型经营。第三,以财务管理为核心,正确运用筹资、投资等手段盘活存量资产,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在保证各被重组企业财务独立的同时,核定被重组企业的投资返还率,制定企业内部劳务的内部转移价格,以平衡企业内部的利益关系,要抓好企业资金的调度,全面推行成本核算,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最佳经济效益。

(七)铸造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形象,力争资产重组最优化

企业在实行重组过程中,要重视被重组企业在管理风格、技术基础、员工素质等方面的差异;在吸取被重组企业精华的同时,加快企业文化和经营观念的磨合,要用本企业的先进文化 教育 被重组企业的员工,用本企业长期形成的独具特色的经营观念、行为方式、精神境界和理想追求等影响他们,用本企业先进的规章制度、生产技术、产品标准对他们严管理、高要求,避免其行为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相背离,在新技术的开发与运用、产品质量与开拓销售市场等方面更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建立一套统一的产品质量验证体系,杜绝劣质产品流入市场。另外还要防止无限地延伸品牌,利用品牌卖钱,造成最后毁掉品牌的结果。

结束语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文件精神,已经为我国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大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通过积累、重组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竞争激烈的国内国际市场上争艳斗妍。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赋予企业的艰巨任务,也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时代精神对企业提出的更高要求。企业应根据本身的实际情况,积极防范风险,谨慎决策,快速发展,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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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重组融资 企业并购 并购融资

论文摘要:并购是企业资产重组的一种方式,是企业快速扩张的重要途径,成功的并购能为企业创造价值.近几年,我国企业并购案例显著增加,然而我国企业在并购融资上仍然存在很大障碍,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阻碍了我国企业的发展壮大,急需进行创新改革。

一、企业重组的涵义

重组即重新配置企业资源,包括企业物质资源的重新配置和企业人力资源、组织资源和资金资源的重组,它不仅调整生产资源本身,还调整生产资源构成要素而企业重组的核心是资产重组,相对于其他重组是一个基础工程。企业资产重组融资的各项工作有着明确目的,主要工作目的是明晰企业产权关系、改善企业资本结构,从而提高企业资本利润、增强企业资本筹资能力,最终达到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促进企业经营机构形成和规范运作、提高企业竞争能力。资产重组决策影响企业的资金规模和资本结构,比如重组前后资本结构的不同,会造成企业资本结构中的长期资金与短期资金、自有资金与债务资金投入比例的不同。

二、企业重组存在的困难

(一)我国企业重组过程中融资手段不多

目前,我国重组的融资渠道主要是通过股票市场来募集资金,但是由于上市过程艰难,市场存在多种不规范现象,同时募集资金的能力相比于香港和欧美市场非常薄弱,而且由于并购融资资金需求量大,风险也较大,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不足,造成资金需求和供给差距显著;另外股票发行额度控制,也会影响融资规模。债券市场也是一般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但由于我国债券发行企业公信力不高,造成还本付息的担心,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国家往往严格控制发行企业债券,一是总量控制,二是程序繁杂,手续和证明文件齐备才能发行,往往造成企业的并购资金无法按照预期进行。再次,企业债券的投资者在中国寥寥无几,西方国家资本市场成熟,有许多专门基金投资这类证券,而我国的机构投资者数量较少,需求多,债券的融资能力也就大打折扣。

(二)商业信贷规模不足

一是由于我国银行的国有属性,出资人对于资产盯得不严,一些企业在债务重整过程中,恶意逃避银行债务,使银行损失惨重,影响了银行的参与意愿。我国信贷的主要发放者是银行,而主要的使用者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清晰,造成企业的资本金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补充机制,一直依靠银行进行输血,致使银行不堪重负,而企业不思进取,最后造成企业想方设法逃避银行债务,政府支持企业的上述行为,形成了大量的呆帐、死账。同时在上世纪末的大规模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大量国有企业没有停顿生产就换了主人,国有资产却大部分流失。银行的债权人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企业的上述行为直接降低了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因此上述历史背景造成银行的投放信贷能力和信心受到影响,使企业向银行融资的机会减少。 (三)并购企业激活能力不强

并购主要是为了增强并购企业的经营能力,或者弥补某方面的缺陷,或者为了占领相关市场,因此激活被并购企业的能力至关重要,激活企业不仅需要企业构架的重建,更重要的是并购后的资金注入。而当前的企业并购重组,只关注并购能否成功,并购资金是否充盈,对并购完成后的企业激活过程并不关注,及易造成并购重组活动失去了先前的意义。

三、企业资产重组融资创新的措施

(一)采取集团化经营模式,打造公信企业

首先改善自身经营机制,采取股份制经营或集团经营,通过增加股东规模,提高资金供给能力,既可以扩大企业规模,又可以减少融资风险。建立严格的现代企业财务制度,加强与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部门合作,特别是知名企业的合作,提高财务报表的公信力。

(二)丰富融资 方法 ,差异化并购

第一,应大力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建立大型企业和中小企板块,建立、健全不同类型的资本市场体系,丰富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比如加大对高科技企业的自主力度,创建风险投资市场,创立中小企业互助资金等方法。第二,目前,重组主要有两种,分别是行政划拨和市场交易。企业在进行并购时应当科学评估并购重组前景,谨慎选择并购方式。

(三)对被并购企业进行激活改造

有所区别的对待被并购企业的现有资产:1.对于被并购企业的优良资产部分,品牌知名度高、产品性能稳定的产品和资源,进一步投入资金,促进其良性发展;2.对于经营状况一般,核减其债务,减少企业负担,进行技术、产品和管理的再造,培育此类企业发展:3.对于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企业,采取关停等方式,减少其对企业的负担,并变卖其资产,从而能够获取 其它 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资金企业在并购时,应对合理选择融资渠道,及时盘活被并购企业的资产,才能为新企业的腾飞插上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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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知识产权法与公共利益【摘要】知识产品不仅是一种个人财富,更是一种社会财富,知识产品的推广和应用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国在进行知识产权立法时要兼顾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两者的平衡。【关键词】知识产权;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私权”性是知识产权的基本属性,知识产权作为知识财产私有的权利形态,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客体——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具有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的双重性质,而由此带来的权利义务的分配,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的个人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知识产权立法在确认和保障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需要兼顾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近些年来,国际上的一些知识产权公约明确地对知识产权法中的公共利益问题作了规定。确保公共利益已成为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宗旨。本文仅结合知识产权专门法中的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分析知识产权法对公共利益的保障作用。一、知识产权法在赋予专有使用知识产品的基础上激励知识产品的创造活动知识产品作为无形财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品一旦被公开就很难由原来的知识产品所有人专有地控制。竞争者可以通过研究、模仿市场中的知识产品生产同类产品,而不需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劳动和研发成本,并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因此,竞争者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在市场上出售同类知识产品,与知识产品所有人展开竞争,这使得知识产品所有人很难从其智力活动中收回投资,更谈不上收益,极大地挫伤了知识产品所有人进行智力活动的积极性。知识产权法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排除他人擅自使用,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可以凭借这种垄断地位收回自己为进行智力活动所进行的各方面的投资,这种制度设计激励着知识产品的创作活动,例如,著作人身权财产权的赋予激发对智力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专有实施权所带来的巨大收益激发人们从事发明创造活动、商标的专有使用促使厂商改善商品质量,创造出更多的知名品牌。所以说,知识产权法反映了赋予有限的垄断权刺激革新目的的动态效率,它通过授予有限的垄断权利刺激了知识创造活动,报偿在创新上的投资从而刺激对创新者在时间、精力和资金方面的投入,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品,不断地满足社会对知识产品的需求。二、以垄断换“公开的机制”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知识产权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激励将知识产品向尽早社会公开,可以说公开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共利益。它不仅保障公众正当地接近原创者的知识产品,为后续创新提供充分的“养料”,促进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而且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创作和研究,节约了社会资源。这一点在著作权法和专利权法中表现的尤为明显,著作权法赋予了权利人专有复制发行权换取了对作品的公开,为后续性创作提供了大量的资料,虽然限制了对作品的自由接近,特别是带有赢利性质的利用和传播,在独创性的层面上刺激更多的合乎社会需要的新作品的创作,最终促进了文化繁荣和文明进步。专利法更是如此,专利法通过专利的“充分公开”要件确保所授予的专利公开,这些以公开的专利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为后续发明和研究提供了技术信息和知识,避免了对同一客体的重复投资,研发者将节省的时间和经费来进行其他的研发,不断促进新发明更多的被创造出来,以满足社会对技术进步的需要。三、适当的限制知识产权人的权利以达到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国内外相关法律,都将公共利益作为知识产权人行使其权利的前提,如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2款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再如美国,其立法和司法都强化了“知识产权是为了实现社会目标的有限的权利”的观点,坚持“对知识产权人的报偿是作为第二位考虑的”。因此,知识产权都具有有条件的独占性、有限制的排他性和有期限的时间性的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做了时间和范围的限制。如我国现行《专利法》对于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规定为20年。经过20年后,发明专利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其次,知识产权法还规定了一些“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以及“强制实施”条款。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他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不构成侵权即专利权人权利用尽后的使用不侵权。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作以必要的限制是为了在保护私权的前提下维护公共利益,寻求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正所谓权利的限制,应是在充分保护权利基础上的必要限制;权利的保护,应是在实现社会利益前提下的必要保护。四、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对有效竞争的促进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重要的公共利益。通常,生产者可以使用市场中任何可以获得的手段,针对他们的竞争者来获得优势,但是这种手段必须正当、合法、体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在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下,企业可以立即复制被改进的技术与改进者展开竞争而没有必要投入时间和精力进行技术改造;厂商可以采用“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展开市场竞争而不是在提高产品的质量上展开竞争。这些都是违反市场竞争规律的不正当的、不公平的竞争,严重地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相反,在赋予专利权的情况下,竞争者意识到他不能随意地复制、模仿专利发明,因此,不得不进行独立的研究和开发,形成替代发明和改进发明,因为他们知道拥有一个合乎社会需要的、具有广阔市场的专利是企业占领市场和开拓市场的重要砝码,是取得巨大经济效益、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这一种竞争是在不断开发新技术的基础上展开的公平竞争。商标权的赋予使得商标作为一种识别性的商业标记,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核定使用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自己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通过制止市场中商品的商标被混淆而维护竞争秩序,促使厂商在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展开市场竞争。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知识产品作为公共财富,最终要进入流通领域,成为消费者手中的消费产品,所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就成为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标之一。知识产权法是通过两方面的机制来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方面,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以专有使用权,这使得不同知识产品所有人所创造的知识产品得以区分,也使得假冒的知识产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从而保证消费者可以购买到自己信得过的、高质量的产品。如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区别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确保了消费者能够凭借商标按照自己的意愿选购自己需要的产品。商标不仅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而且具有标识商品一致质量的作用,一旦消费者习惯于将一个特定的商标作为特定商品质量的符号,他就会确信其购买的这种商标的商品具有质量的一致性,逐渐形成一种 “品牌认知”, 并且愿意为此商品支付较高的费用。厂商便可借助商标赢得消费者对其商品的青睐,这样就能获得较大的利润,激励了厂商提高产品的质量以便利用商标实现更大的利益,最终保证了消费者可以获得高质量的产品。所以,知识产权法在以法定形式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了对公共利益的保障。虽然知识产权的取得意味着权利人获得一定程度之垄断地位,这是社会公共利益所做出的让步,以鼓励技术创新,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要注意与社会公众之间实现利益平衡.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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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若干问题[知识产权] 参考资料: 目录 一、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概述1 二、跨国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特点1 (一)战略的全局性1 (二)管理的规范性2 (三)以专利战略为核心2 (四)实施策略的多样性2 (五)以高新技术为主要阵地3 三、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存在的问题3 (一)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战略对我国的影响3 1.跨国公司大量涌入,国内企业产权竞争压力迅速上升3 2.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的范围不断扩大,权利内容不断深化4 3.技术壁垒成为跨国公司保护知识产权的新趋势4 4.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阻碍国内企业自主技术创新5 5.跨国公司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诉讼明显增加5 (二)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6 1.存在的问题6 2.主要原因7 四、开放条件下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构建思路8 (一)以鼓励和促进国内企业自主创新为出发点8 (二)有效限制和消除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滥用9 (三)建立基于我国技术标准的新体系10 (四)增强知识产权意识,设立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10 (五)国内企业组成战略联盟,加强行业间合作10 五、结语11 参考文献12 致谢13记得采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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