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信息网-创作、查重、发刊有保障。

土地变更论文参考文献

发布时间:2024-07-06 18:53:42

土地变更论文参考文献

土地征收调研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土地征收调研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随着我县经济的飞速发展,城镇化建设明显加快,我县辖区内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的数量增多,而土地征收关系到国家、集体及个人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平衡。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损害各方利益,导致引发更多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进而激发社会矛盾。针对这一课题,县妇联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到星沙、黄花、跳马、榔梨等乡镇以及相关的县直部门单位进行座谈、走访,发放调查问卷,查找原因,分析问题,探索出一条既适合民情又符合民意的解决办法。

一、存在的问题和特点

从妇联系统接待和处理维权案件来看,涉及到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及征地拆迁补偿的问题成上升趋势,从XX年到20xx年县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238件,其中因征收补偿费分配问题上访的44件,占同期上访案件总数的19%,其中XX年15件,XX年年12件,20xx年9件,20xx年元—4月份8件;从县法院受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的情况来看,XX年至20xx年5月共受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68件,均已审结。从20xx年5月起,县法院对该类案件暂缓立案至今。目前,拟向县法院提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的当事人主要集中在跳马、黄花、榔梨辖区,其中以跳马的情况较为突出。据初步统计,目前向法院要求起诉的案子逾百件,其中跳马占一半左右,现有几十位农村出嫁后向市、县妇联投诉。

(一)问题的出现存在四个方面

一是承包过程中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比较典型的是:①出嫁女承包地被强行收回。主要表现为出嫁女娘家土地被收归集体,而嫁入地又未分到地。②离婚、丧偶的农村妇女土地被强行收归集体。有的离婚后不论妇女是否能够从娘家或再婚夫家所在村获得土地,原有土地都被收回。

二是在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利润或征用土地补偿时,侵犯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权益。如有的地方通过村规民约等形式明确规定,妇女出嫁、离婚后承包经营权不受保护,不能享受本组村民同等待遇。主要体现在少分或不分给婚嫁妇女土地征收补偿费。还有的对妇女土地补偿费的分配随意性大。农村妇女能否分得土地补偿款,由村规民约、户主代表会决定,即是同村同等条件下,往往也有不同的分配结果。

三是离婚妇女因离婚后不能单独立户,户口还在夫家,政府按户主发放土地征收费后,夫家从中卡扣,致使离婚妇女土地征收补偿费难以到位。

四是部分妇女就土地征收补偿费问题上诉到法院后,胜诉容易执行难,官司胜诉了,但因“婚嫁女”问题的复杂性,执行难度大,有的赢得了官司拿不到钱,还有的是第一批征收款赢了官司款还没到位,第二批征收款又分完了又要重新上诉法院。截止目前为止,县法院反执结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14件,尚存未执结的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有54件,案件执结率反达20。59%,效果很不理想。

(二)审理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遇到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以界定:我国目前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何界定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各地法院在具体实务中的操作不一致。而目前关于“出嫁女”、“上门婿”、新生子女、丧偶和离婚妇女、服刑人员、在校生等是否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问题,在实务中未能形成统一、规范的标准。

二是审理中存在无法采取有效财产保全措施、无法调查取证、无法正常开庭审理及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经济组织成员对有关法律和政策不理解,对抗法院生效文书的执行。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产生往往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合法化”的村民会议自制剥夺经济组织个别成员的权益,在征收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否定“出嫁女”、“上门婿”、新生子女、丧偶和离婚妇女、服刑人员、在校生等的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大多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均排斥或拒绝执行法律。尤其个别经济组织负责人煽动民心,组织经济组织成员阻碍法院取证、庭审及执行,影响恶劣。

四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对法院涉及土地征收补偿纠纷的审理和执行工作不理解、不配合、不协助、不支持,甚至人为设置阻碍。在县法院已受理的执行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中,曾出现有关部门不配合、不予协助甚至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的情形,经教育、制裁后情况虽稍有所好转,但形势仍不容乐观。

五是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执行难度大,补偿款分配到村、组后被迅速分配到经济组织成员手中,资金无法收回。而集体经济组织又无其他经济实体,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导致案件无法顺利执结。未能执结的案件越积越多,逐渐形成恶性循环。而原告或申请执行人在判决后因无法得到执行款,便将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愤怒转嫁到法院和办案干警头上,动辄上访、告状,办案干警疲于应付各种汇报,严重影响干警办案积极性,甚至影响县法院全面工作的开展。

二、凸现的原因及分析

一是部分群众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部分群众甚至少数基层干部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内容理解不深,认识不足,导致一些村民自治组织在讨论制定村规民约时作出不利于“出嫁女”、“上门婿”、新生子女、丧偶和离婚妇女、服刑人员、在校生等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剥夺受害人的权利。

二是一些村规民约与法律不符。有的村组虽然落实了30年承包责任制,但仍按村规民约每隔3至5年调整一次土地,仍存在随意终止或变更承包合同的问题,对婚嫁女、农嫁非妇女、丧偶妇女及未成年女性的土地承包权进行强制调整,严重地损害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是户籍制度引发一系列矛盾。①经济较发达的乡村,嫁出去的妇女不愿迁出户口,嫁入的人口不断增加,导致农村资源和经济利益增长速度有限性同人口增长速度急剧的矛盾突出,利益分配压力逐年加大。②城乡地区户籍管理分割性,导致不少与城市男子结婚的农村妇女不能随其夫户口迁入城镇。因此,本村出嫁女的户口没有迁出,嫁入本村的妇女不断增加,在利益分配时就“僧多粥少”,村民们认为自身利益被抢走了,所以排斥出嫁女。

四是组织机构不健全,法院执行难度大。目前,全县还没有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机构,致使一些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难以得到及时解决,《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没有规定村规民约的审查、监督机制,村民以自治为由理直气壮,当地政府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因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等诸方面原因感到很棘手,法院限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以及“婚嫁女”问题的复杂性,土地承包纠纷经法院判决后执行难度大。

摘要: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已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目前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主要有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信用合作社、土地转包、城乡统筹等不同模式。通过法律规范、制度创新、组织建设、政策支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对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土地征收制度改革 三个阶段 三种模式 主要问题

土地制度改革始终是中国整体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农村土地制度不仅直接影响到中国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还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和行业效率,也关系到中国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当前我国农业正进入一个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全新发展阶段。这就要求农村土地进行适度征收和集中经营。对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主要模式进行研究。对促进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的来说,这种改革探索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始于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多种补偿安置模式的探索。上世纪90年代,发达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用地量随之大增,地方政府的财力也有所增强。农民在征地中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完全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标准对农民进行补偿,很难满足要求。发达地区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自行发起了探索尝试。国土资源部从1999年开始在全国安排了两批共19个城市在征地补偿安置、征地程序等不同方面开展试点,探索征地制度改革之路。这一阶段改革的特点是自下而上的探索和自上而下改革相结合。

2.第二阶段是20xx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发布之后的提高补偿标准,实行征地区片价及统一年产值的探索。征地制度改革路线自改革开始以来一直存在土地是否私有化的争论。20xx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征地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全面推行征地区片价和统一年产值,提高补偿标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等。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国家强力推动统一的补偿标准。

3.第三阶段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国家部署的新一轮缩小征地范围、提高补偿标准的探索。根据中央要求,20xx年,国土资源部启动新一轮征地制度改革,在十一个国家确定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区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用地,缩小征地范围,二是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三是改进农用地转用与征收审批方式。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开展了触及征地制度实质的征地范围试点。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开始逐步摆脱过去“左”的做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力的保护开始加强,征地补偿标准大为提高,征地权限逐步上划,强化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我国目前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主要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分别是:

1.南海模式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广东南海农民到非农产业就业的比重大为增加,出现大量弃耕和抛荒现象,当地农民和外地企业纷纷办厂,土地需求量大大增加。1992年春,南海罗村镇下柏管理区经反复研究,最终将辖区农民的土地集中起来,划分为农业保护区和工业开发区及群众商住区,依此实施一定规划和经营。同时将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到在农民土地上兴办的企业,农民参与按股分红,农地转成非农用地的级差收益按照51:49的比例在集体和农民之间分成。企业租用农民的土地,一亩地每年几千元,且预交三到五年,企业一次性交给集体的土地租金就相当于目前国家的征地补偿费。

2.嘉兴模式

嘉兴模式从本质上讲并不是对传统征地制度改革的颠覆。传统的'征地制度的弊端在于征地范围广、补偿标准低和失地农民没有保障的问题。而嘉兴模式主要是针对第三个弊端,所以又被称为“土地换社保”模式。嘉兴模式可以简单的概括为“三统”、“一分别”。“三统”即为政府统一实施征地,统一补偿政策,统一办理失地人员农转非和养老保险。“一分别”即为不同年龄段的安置对象分别进行安置。比较有创新之处是政府不再向村集体支付人员安置费,而是将所有费用转入到劳动社保部门的社保专户,直接落实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上。同时出台有关政策按照不同年龄段对被征地人员分别进行安置。对征地时属于劳动年龄段的人员,按照当地测算标准一次性交纳基本生活保障费用。在其未就业时,可以发

放不超过两年的生活补助费,补助期满仍未就业并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纳入城市低保。

3.芜湖模式

芜湖模式的核心是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仍然保留集体所有的性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转让、租赁、作价入股、联营联建、抵押等形式的使用权转移行为期限结束后,土地仍然是农民集体所有。试点中土地流转过程是这样的:先由各试点乡镇成立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土地的假定使用方,按若干程序和条件与村集体签订协议,取得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尔后乡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按照开放的需要向工业企业等实际用地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在此过程中,各乡镇既是土地流转的组织者,又作为中介人具体参与到流转之中。

通过对着三种模式的研究,我发现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案例模式中分别主要有以下特点:

1.南海模式

这种模式不仅承认了土地在作农用时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而且承认现在的股权持有者也有权享有土地在作非农使用以后的级差增值收益。这既延伸了农地承包制下农民对承包土地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也使土地承包权益因为制度创新而得到加强。地方政府在采用国有出让方式征用土地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将非农建设用地留作农村集体使用。

2.嘉兴模式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从根本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但这种模式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土地的级差收益由政府垄断的问题。如果说南海模式还可以有可能实现农民以土地权利参与工业化获得致富的机会,那么这种以土地换社保的方式实际上使得农民不可能靠土地致富。这并不是社会保障的本意。这种模式并不需要财政的任何转移支付,甚至可农民最终获得的实际收入的现值有可能少于一次性补偿的额度。因此,这种模式本质上仍然是传统的征地制度。

3.芜湖模式

表面上看,芜湖模式似乎和南海模式并不本质区别,因为土地所有权都掌握在农民手中。但是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实际上是一种“转租”并且期限很长,这就决定了在芜湖模式里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的参与性要大大高于后者。各试点乡

镇建设投资公司在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过程中,村民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不排除一些村干部借机中饱私囊、营私舞弊的嫌疑。

对于这三种征地制度改革的模式,各有利弊。对此我总结了以下建议:

第一,建立一个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和租赁市场。市、镇两级农村土地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每个村设立土地征收服务站,形成了市、镇、村三级土地征收服务体系。提供土地征收信息登记发布、土地评估、谈判交易、合同签订鉴证、法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促进农村土地征收的有序进行。

第二,建立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为保证粮食安全,一方面,必须严格土地征用制度,完善土地补偿机制,避免耕地资源的流失;另一方面应对农民保护基本农田和种粮所支付的机会成本实行财政补贴,增强农民保护农田和种粮的积极性。

第三,为了降低农业经营和土地征收的风险,引入农业保险机制。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降低农村土地合作社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风险和银行贷款风险。

参考文献:1、李昌平: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及改革前景

2、张晓山: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回顾和展望

3、陈汉圣: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观察分析(中共中央政研室、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观察报告》)

4、廖洪乐: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据了解,自国家税务总局20__年初下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两年多来,绝大多数省市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有极个别地区清算工作几乎没有任何进展,其主要原因就是在这个地区几乎所有的房地产企业均采取“核定征收”的方法来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做法存在以下弊端:一是核定征收率偏低,造成税款流失。目前采取核定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地区,大多数把征收率确定为销售收入的1%~3%之间。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采取按增值额的超率累进税率征收,最低一档税率为30%,计税依据为增值额。如果按照上述征收率倒推得出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大致为~10%之间,这样一来,增值率高的纳税人就会因为核定征收而少缴税款,造成大量税款流失。

二是改变了计税依据和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特殊调节功能丧失。我国开征土地增值税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

它设置的主要原则是对转让房地产的增值收益征税,在房地产转让环节计征,增值多的多征,增值少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着重于调节转让房地产的过高收益,抑制房地产投机、牟取暴利的行为,保护从事正常房地产开发的房地产商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规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地产转让的增值额,税率是超率累进税率,以实现土地增值税的特殊调节功能。但是,在整个地区“一刀切”地对房地产企业采取核定征收率的方法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企业都按“销售收入”乘以“征收率”缴纳土地增值税,形成了事实上的把计税依据由增值额变为销售额,把超率累进税率变为了固定比例税率,把不易转嫁税负对收益环节征收的调节税转变为易于转嫁税负的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对土地增值收益的特殊调节功能丧失,它不但不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反而会助推房价上涨。

针对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管理中存在的弊端,笔者建议:

一是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核定征收范围。建议相关部门对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主管税务机关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和《条例》第九条及其《细则》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和办法掌握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标准,不得违规扩大核定征收范围。对确实难以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的纳税人,要严格审查,并督促这些企业尽快建账建制,积极引导企业向查账征收过渡。对已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全面检查,发现其一旦具备查账征收条件,要及时改为查账征收。

二是采取科学的核定征收方法,保持土地增值税的特殊调节功能。对于确实无法查账征收的纳税人,采取核定征收的方法征收土地增值税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核定是建立在一定合理因素基础上的对应征税款进行估算的一种方法,这种核定只是相对的合理。因而核定的税款准确程度只能是相对的,但是核定税额不是简单的随意确定,而应有合理、合法的依据。尽管其核定的应纳税额不能保证与实际完全相符,但也要求尽力减少征税误差,保持其相对的合理性。而目前这种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查账方法难以合理准确地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时,按统一的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税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对于无法查账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该首先采取一定的科学合理的方法来确定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增值额,而增值额是根据转让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出来的。因此,只要采取一定的方法核定出转让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然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即可。

对此,《条例》第九条及其《细则》第十四条已作明确规定,即在纳税人提供的转让价格和扣除项目不实的情况下,应由法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转让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虽然按评估价格计算土地增值税,评估出来的数据和实际数据会有些差异,但在尽可能的情况下使核定的税收接近实际应纳税款,是符合税收合理性要求的。同时由于通过评估得出来的是收入和扣除项目,由此计算出增值额,仍可按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调节功能仍然起作用。

三是完善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管理制度。税务机关应严格执行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和清算的规定,并要求房地产企业必须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凭证等资料。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跟踪管理和过程控制,如应分户设立房地产企业管理台账,建立地区房地产行业相关指标数据库,以便于对土地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同时,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与房地产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对于预征土地增值税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汇算清缴。

王志 魏丽君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哈尔滨,150056)

摘要: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是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为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土地规划、耕地保护、建设项目用地管理等提供准确、翔实、现势性的基础数据。本文具体结合黑龙江省望奎县数据库更新的实际情况,着重对利用SPOT-5遥感影像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技术所采用的一些新技术、新方法加以阐述,对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关键词:遥感;土地利用更新;数字正射影像图;“3S”;望奎县;黑龙江省

遥感技术应用始于20 世纪50年代,至今已经历了50 多年的发展。随着遥感卫星技术的进步,遥感影像分辨率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并以速度快、时间短、成本低等许多优势,在国土资源调查方面已被广泛应用。特别是在利用遥感技术快速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方面,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县级土地管理是整个土地管理的基础,由于近年来经济与社会的高速发展,土地利用基础图件在更新上落后于土地利用状况变化,不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土地利用状况。大大阻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此背景下,应用遥感技术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已迫在眉睫,使用高分辨率遥感数据源,结合 GPS 和 GIS 技术实现土地利用数据库的更新,从而为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提供准确、翔实、现势性强的土地利用状况信息。为此,本文以黑龙江省望奎县为例,采用 SPOT-5 m 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为信息源,将制作好的1∶1万遥感数字正射影像图与土地详查矢量数据叠加,通过矢量、栅格结合的方法,辅以专家知识、人机交互提取变化信息,将外业调查后的变化信息属性赋予矢量数据,然后重新建立拓扑关系,生成更新后的土地利用数据库。

1 项目区的基本情况

望奎县是黑龙江省以农业为主的一个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嫩平原与小兴安岭西南边缘过渡地带。地处东经126°10′23″~126°59′00″,北纬46°32′07″~47°08′24″。东南以克音河、诺敏河、呼兰河三条界河与绥化市、兰西县相邻,西以通肯河为界,与青冈县相望,北与海伦市接壤。全县幅员面积2320km2,南北长约62km,东西宽约60km。

望奎县形状近似平行四边形,由于受小兴安岭余脉的影响,地势东高西低,东西坡降约在千分之一,南北坡降三千分之一左右。最高海拔,最低点海拔,绝对高差,平均海拔167m。地貌类型大体可分三个单元,东部和南部丘陵起伏漫川漫岗,中部过渡地带微有起伏,西部低洼平坦。

2 总体技术路线

利用遥感影像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自动化程度较高,能够及时、真实、客观地反映土地利用状况。因此,利用 SPOT-5 m 遥感影像来更新望奎县土地利用数据库,与日常采用的变更方法相比,在总体技术路线上,会有一些新的特点。

影像土地分类采样表的建立

总体上来说,项目区域特点不同,比如山区、丘陵、平原、沙漠等,在遥感影像上反映出的地类表征不同。而且,选择分辨率的高低与影像的时相等各方面,也会影响着遥感影像反映出的地类表征。因此,建立起一个适合本项目区域的影像土地分类采样表对于内业解译、提取变化信息显得非常重要。土地分类采样表也就是影像的解译标志,它是在影像上能直接反映和判别地物信息的影像特征,它是识别地物属性的主要依据,包括形状、大小、图案、色调、纹理、阴影、位置、布局、分辨率等。在望奎县数据库更新项目选取法国 SOPT-5遥感影像,通过野外调查确定和地物间的对应关系,借助有关辅助信息(规划图、地形图等有关资料等),对各类型在影像图上反映的特征做出描述,建立起一套有代表性的影像土地分类采样表,大大方便了内业解译与变化信息提取工作。图1为采样表的一部分。

图1 影像土地分类采样表

“3S” 集成技术在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中的综合应用

“3 S”集成技术是指 RS (Remote Sensing)、GPS (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GIS (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System)在平行发展的进程中,逐渐综合应用的技术,三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一个一体化信息获取、信息处理、信息应用的技术系统,是一个充分利用各自技术特点的空间技术应用体系,并逐步成为一个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新学科。

一方面,GPS 测量在 SOPT -5 遥感影像制作(几何校正配准)中的应用,在SOPT-5 遥感影像上选取明显地物点,通过外业 GPS 高精度测量来进行影像图的几何纠正,制作 1∶1 万遥感数字正射影像图;另一方面在 GIS 支持下的土地利用更新,包括数据矢量化编辑、叠加、拓扑关系的建立。在望奎县土地利用更新过程中,使用的是国产 GIS 软件,即武汉中地公司开发的 软件来进行的土地利用数据库的更新工作。

矢量数据与栅格数据相结合,多种信息提取方法并用

矢量数据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栅格数据主要包括1∶1 万遥感数字正射影像图和扫描纠正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通过矢量数据和栅格数据对比分析,进行矢量化更新,提取变化信息。信息提取方法包括人工目视解译、计算机自动提取、人工目视解译与计算机自动提取相结合。本次更新中主要采用的是以人工目视解译为主,人机交互式进行土地利用数据库的更新。

遥感数据与土地利用基础图件相结合

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地籍调查、行政勘界、建设用地批次用地成果、土地整理、复垦成果以及日常变更数据辅助确定土地利用类型与变化情况,减少外业调查工作量,缩短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的时间。而且,保证了土地利用类型的准确性。

内业判读,外业核查的路线

遥感对地观测仅仅反映了地物的光谱特性,即土地覆盖的表征,而土地利用图反映的是土地利用的状况,土地覆盖的变化并非完全代表土地利用的变化。此外,通过人工目视解译提取出来的变化属性信息需要外业调查,如零星地物、线状地物的宽度以及权属等。因此,需要内、外业相结合确定土地利用类型,这样可以保证本次更新的彻底性,做到不重不漏,实现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全面更新。

3 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主要分为四个步骤:①SPOT-5 m遥感影像处理过程,包括制作1∶1 万遥感数字正射影像图;②内业处理过程,包括变化信息提取、外业前图件制作;③外业调查过程,包括核实变化信息、调查零星地物及线状地物宽度、权属界线等;④土地利用数据库的更新入库过程。工作流程图见图2。

制作 1∶1 万遥感数字正射影像图

卫星遥感数字正射影像图(Remote Sensing Digital Orthophoto Map,简称RSDOM),是利用卫星遥感获取的具有一定分辨率的全色影像及多光谱影像,经几何纠正及相应的图像处理后生成的影像数据集,它同时具有地图的几何特性和影像特征。本次遥感影像数据源采用的是法国 SPOT-5 m 全色影像与10 m 多光谱数据卫星数据,其数据分辨率完全满足数据库更新的要求。景宽为60km2×60km2,含云量为零,以整景为单元,利用卫星影像处理软件 ERDAS,将 全色影像与10m 多光谱数据融合。由于望奎县地势较为平坦,故采用加权乘法的融合方法,其优点是能较好地保留高分辨率图像的纹理信息及多光谱图像的彩色信息,制作卫星遥感数字正射影像图。再利用图像处理软件 photomapper制作1∶1 万数字正射影像图。影像处理技术流程见图3。

内业处理

利用国产 GIS 软件 ,建立工程数据,通过矢量数据与栅格数据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遥感影像与土地利用矢量数据对比,人机交互式进行数据库更新。在内业中无法判定的信息,特殊标记出来,在制作外业图件时同时打印出来,以便通过外业调查来核实土地利用变化状况。

图2 数据库更新工作流程图

矢量化更新采集包括:①图形数据的更新采集,采用分层方式进行,分层按《建库标准》要求,主要包括等高线、水系、道路、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其他带有宽度的线状地物、零星地物、文字注记等,同时根据建库软件的需要,对各主要层次进行细分,以达到不同图形要素可以明显区分,在建库时分别采用;②属性数据的更新采集,严格以外业提供的表格地类属性为准,大部分属性通过分类编码、图层、实体定义加以区分和自动转换,再通过几何图形的相对位置关系确定其权属;③图幅数据的接边工作,接边按照规范所规定的原则将相邻图幅分割开的同一图形对象不同部分拼接成完整对象,接边处理包括图形接边和属性接边,属性接边就是确保相邻图幅接边要素其属性的一致性。

外业调查

外业调查是获取土地现状信息的关键和基础,如果没有扎实细致的外业调查工作,即使是最新的遥感影像数据,也无法准确地判读。另外,项目涉及的合乡合村权属界线的调查工作,也必须实地调查。外业调查包括行政界线调查、权属界线调查、零星地物调查、线状地物宽度调查、地类调查、调查居民点、用地单位和河流等名称调查等。依据《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规定》及相关技术规定,按照《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三级分类标准,将所有外业调查信息记录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记录手簿”上。

图3 影像处理技术流程图

土地利用数据库更新

本次更新所采用的数据库软件是爱地土地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因此,首先修改数据字典,然后修改分幅索引图数据和行政区索引图数据,最后将准确的入库所需要的文件包括零星地物点文件、线状地物线文件、地类图斑面文件以及图廓整饰注记点文件进行入库,然后进行全县面积的统计汇总、标准格式的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输出以及各种土地汇总表格的打印。

4 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法

项目采用 SPOT-5 遥感影像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发挥了遥感影像获取数据速度快、精度高、范围广的特点,既缩短调查时间,又保证调查精度、节省调查费用。但在本次更新调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影像处理与精度评定

在 SPOT-5 遥感影像处理方面,影像质量应层次丰富、清晰易读、色调均匀、反差适中。本次项目在影像处理方面虽然满足了工作要求,但在影像质量上还要有所提高,从长远来看,如果选用数据源为美国的快鸟,那么它的分辨率为,与 SPOT-5 相比分辨率高出了4 倍多,这对影像处理质量方面要求更高。它不仅直接影响着变化信息的提取,而且还影响着目视解译的准确性。所以应该积累经验,加强在影像处理质量上的提高。

精度评定是对数字正射影像图制作质量的一个评定标准。精度评定采用外业特征控制点实测坐标与其影像同名点图像坐标的较差作为评定参考,可以借助 GPS 在影像上同名地物点上实地测量坐标,与图像坐标进行较差分析,这是利用遥感影像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前期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符合国家标准,才可以利用遥感影像来进行更新工作。

矢量化线状地物的偏移处理与屏幕矢量采集处理问题

通过矢量、栅格数据结合的方法,将土地利用数据库与1∶1 万数字正射影像图套合更新,出现矢量线状地物与同名影像上线状地物偏移的问题。根据国家标准与黑龙江省土地利用更新技术方案要求,在数据库文件与影像套合时,当矢量线条与影像上的同名线状地物偏差大于图上1 mm (相当于 SPOT-5 m 影像的4个像素)时视为偏移,对偏移的线状地物应进行纠正,如果偏移的线状地物不发生宽度、地类码的变更,可采用线工具中平移、复制等进行纠正处理;如果属性改变,将通过外业调查核实变化信息。

在此基础上,通过影像进行屏幕矢量线状地物偏移处理。与此同时,又涉及到一个屏幕放大倍数的问题,如果在屏幕采集时放大倍数过大,将会出现影像的失真,看不清线状地物的边缘轮廓,影响线状地物的偏移处理位置;但屏幕采集时放大倍数过小,又会出现线状地物偏移处理不完全,过于粗糙,套合不准确。在项目进行时经过多次实验,一致认为参照遥感影像矢量化放大倍数标准为 倍为宜。这样,既保证了影像的边缘清晰、不失真效果,又保证了线状地物偏移处理的完全性。

数据库更新的工作量较大

与传统更新方法相比,利用 SPOT-5 遥感影像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优势非常的明显。但是由于涉及前期的准备和外业调查工作量依然很大,在前期提取变化信息时,主要还是采用人工目视解译。而且,土地利用数据库还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详查成果,所以提取变化信息数量较大。本次更新项目提取的变化地块近两万块,不仅如此,还要通过外业将提取的变化信息一一核实,并且每一个变化信息都要记录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记录手簿”上。这个工作量也较大,而且有不可避免的人为误差存在。所以,在利用遥感影像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同时,应该在此基础上研究探索,寻求更有效的方法在计算机上进行变化信息的提取,减少外业的工作量,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完善数据质量检查机制,数据库更新进一步规范

数据质量检查贯穿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项目的始终,是数据库建设工作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其工作量占整个建库工作的60%以上,数据质量检查是保障数据库质量的重要工具。质量检查包括计算机逻辑检查和人工检查,主要是针对数据结构和精度进行检查。本次项目中成立三级质量检查机制,有小组自检、一级检查和二级检查,为项目的质量保驾护航。

在项目实施的同时,完全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以及省级出台的有关规范。但是,在项目进行当中,有些比较细致的工作仍无章可循。所以,在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规范标准和要求,以便达到数据的共享。

需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土地更新调查队伍

在项目进行的前期,需要对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队伍进行强化培训。因为,更新调查质量好坏决定着更新项目的成败;而且,土地更新调查涉及到土地管理、地学、土壤学、农学、测绘学、信息学等多门学科,调查人员必须具备上述各学科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才能保证土地更新调查的质量。

采用 SOPT-5 遥感影像更新土地利用数据库与传统方法相比,省时快速、减少人力、节约资金、数据准确,保证了更新调查成果质量,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建设用地审批等提供了准确、翔实的数据。而且,遥感技术的应用将会推动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自动化和土地资源信息化,大大提高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利用现状图的更新问题。

参考文献

陈建平.基于“3S”技术的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浙江省第二测绘院,2005

周飞.广西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库建设作业流程及存在问题初探.广西测绘,2005 (2)

刘凤仙,张玮,陈应辉.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更新的方法探讨.北京:地质出版社,2005

任凌.应用“3S”集成技术进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河南省安阳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2005

土地利用调查新技术新方法培训班学习资料.国土资源部干部教育培训中心,2005 (9)

王力,尹君等.基于 RS 和 GIS 的土地利用变更研究.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5 (2)

赵爱华,杨凤海等.“3S”技术在土地生态环境调查中的应用.北京:地质出版社,2005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源部,2004 (3)

刘顺喜.土地资源调查.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

土地政策演变论文参考文献

奴隶社会:井田制春秋战国时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逐渐确立。齐国有“相地而衰(cui)征”,鲁国“初税亩”秦,土地私有制后世基本延续秦的土地政策。曹魏采取过屯田制;北魏采取均田制,后世基本采用。唐朝中期,均田制瓦解,所以相对应的赋税由原来的租庸调制不能继续,而是两税法;宋,实行过募役法、方田均税法明,针对土地兼并严重和商品经济发展,采用了一条鞭法;清朝摊丁入亩。民国时期,孙中山颁布了民生主义,平均地权,做到家给人足中共土地政策有四次变化:国共对峙时期: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便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抗日战争时期:对地主减租减息,对农民收租收息解放战争时期,颁布的土地政策和对峙时期基本相同,但强调耕者有其田建国后,1950年颁布《土地法大纲》,彻底结束了封建土地制度。在这里,提出了政治上中立富农,经济上保存它的经济。1953年,社会主义改造,农业集体化1956年,农村公社建立,并逐步推广1978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至今。

日本是一个小国多人口的国家。人均耕地面积一直较少。从日本民族发展演变来看主要是646年,大化革新沿袭的武士制度为代表的封建土地制度,寄生地主制。1688年,明治维新开始的具有一定保留的资本主义土地地税改革。1945年,法西斯政府被打倒后,美国占领军主导下的具有西方现代色彩的土地改革,以1970年的《土地法》修改版为核心的新土地政策可以说646年的大化革新沿袭了中国唐朝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的优点,使得日本从农奴社会过渡到封建土地所有制。1688年的地税改革破除了寄生地主制的主要消极影响,但是也形成了天皇制下的政府土地所有制,有利于军国主义的扩张。而二战后的,土地私有化政策打破了财阀以及政府对于土地的绝对垄断地位。是有积极意义的。从历史上看,日本的土地政策也不乏走过了一些弯路,毫无疑问它的土地政策对于当时的日本国家发展起着重要而深远的影响,尽管日本已经走向了后工业化国家,但是作为土地政策依然表现出了经济宏观上的强大影响力,尤其是上世纪城市化快速发展后,为了适应城市化,楼市地价的扩张,土地政策也有了新的因素。以上资料来源杭州图书馆,希望有助于你的问题解决。参考文献:周永生:《日本土地政策的借鉴与启示》,《人民论坛政论》,2011年11月16日外交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资深学者。

土地制度作为我国基础性制度之一,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的利用和保护,土地制度经历了行政划拨、分离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      “三权分置”等多次变革,推动了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土地市场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土地市场体系已基本形成。土地作为发展之根本,几千年来都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与生存保障,土地政策变迁旨在促进经济建设、解决土地粗放利用、保护耕地等问题,我国的土地政策经历了“扩张型      —      规范型      —      合理型      ”的变化。新中国成立70多年以来,      我国的土地制度不断得到优化,关于我国土地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权变迁、农民权益等方面。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沿着      “要素整合      —      结构重组      —      功能优化      ”的路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土地市场开始显现,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土地市场制度发展重心从收益、产权转向价格、公共平台。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市场的发展经历了“市场的辅助性作用”      —      “市场的基础性作用”      —      “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三个阶段。      基于已有研究对土地制度改革历程的划分存在差异性,本文在梳理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制度和土地市场,总结      70多年来我国土地制度与土地市场化发展的成功经验,为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1、土地制度改革与土地市场演化历程      土地制度改革和土地市场化改革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土地制度是激活经济活力的重要制度力量,我国独特的土地制度造就了地方政府以地谋发展的模式。有关我国土地制度变迁的研究比较丰富,而关于土地市场演进历程的研究存在不足,而且学界对于土地制度变迁的划分存在差异。本文将土地制度与土地市场相结合,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土地制度与土地市场化改革的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并构建土地制度变迁的逻辑框架。      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1949-1977年):从土地私有向计划管控转变      农村方面,      1950年,国家开始在农村开展土地改革,把没收来的土地分配给农民。1950-1953年,随着第一次土地改革的完成,我国粮食、棉花、油料产量的年均增长率分别提高了13%、43%、21%。1953年,我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进行社会化大生产;1956年,国家开始建立农业合作社,通过农业合作社来进行农业生产,土地以      集体经营为主,这是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起源。      1958年,以农业合作社演化而来的人民公社正式诞生,在集体经营的基础上,土地农民所有逐步转为集体所有,这一系列的政策变迁都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城市方面,城市土地使用实行租赁管理,使用者需缴纳租金。      1954年,随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确立,国家通过没收、赎买等多种形式将城市土地进行国有化,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模式。通过将      城市土地管理与计划经济相结合,城市土地配置便带有明显的      “三无”(无偿、无限期、无流动)特征,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之后的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改革探索与发展时期(1978-2011年):从计划配置逐步转向市场配置      农村方面,      1978年以后,由村民自下而上探索的承包制逐渐打破了原来的集体经营模式,使得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发生分离,有效解决了人民公社制度下集体经营的弊端,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逐渐拉开了土地市场化改革的序幕。1982年,《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明确规定社员的承包地不得买卖、出租、转让与荒废,农村土地市场受到严格限制,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      照法律规定进行转让,这意味着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      “商品”可以进入市场交易,标志着土地市场走向法律化;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也做了相应的修订。      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农民开展多样化土地流转,鼓励经营形式多样化,并且还提出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了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城市方面,      1981年,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实践在深圳、合肥、抚顺、广州等地相继进行。土地有偿使用打破了原来行政划拨的方式,为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一定的经验,但未涉及土地      市场机制。      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计划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是计划为主、市场为辅,市场的作用不可忽视,意味着中国的经济体制开始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向“计划为主、市场为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随着改革的进行,行政划拨方式在实践过程中的弊端逐渐显露,出现了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行政划拨用地方式的改革势在必行,农村地区承包制的推广为国有建设用地改革提      供了有益的参考。      1987年,广东省深圳市采用市场方式完成了第一宗国有土地50年使用权的交易,首次以市场手段配置资源,现行法律下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的障碍得以破除。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我国城镇化迅速发展,土地租赁、入股经营等方式开始活跃起来。1988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为土地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进入21世纪以后,国有土地市场得到快速发展,2005-2013年,土地市场规模、价格与市场化程度分别提升、和。“土地收购—储备      —      开发      —      出让      ”机制逐渐形成,城市土地“招拍挂”出让逐渐活跃起来      。      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2012年至现在):从城乡分离到城乡融合发展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发展城市的同时,也要兼顾农村。2013年,“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提出,拉开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序幕,市场配置资源由“基础性”逐步转向“决定性”。2015年,中央在全国选取33个地区作为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试点开展以来,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在贵州省湄潭县成功交易。同年,中央在全国选取15个地区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各地区通过探索,在一      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收益。浙江义乌作为试点地区之一,宅基地      “三权分置”制度设计方案为其他地区改革提供了参考,为其他地区开展工作提供了一定的经验。而且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的障碍在      2019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中得以破除,同时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保障。      2、我国土地制度改革与市场化改革的历史经验      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形式。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便开展土地改革探索,通过农业合作社、人民公社等改革确定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农村经济制度之一。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既是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之一,也      是土地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端于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用集体所有、承包经营的方形式代替了以往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形式,首次实现了所有权和承包权的两权分离,使得生产资料掌握在农民手中。新中国成立      70多年来土地制度的演变与实施都是注重发挥农民的创造性精神、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为农民谋利益。      逐步建立以政府主导、市场为主体的资源配置方式      在计划经济时期,所有资源的配置均由政府垄断,实行统一集中的经营方式,政府是改革的主体。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政府将封建地主占用的土地无偿分配给农民;之后的农业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化运动都是由政府主导。自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的作用逐渐显露出来,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开启了以市场方式出让土地的先河。进入      21世纪后,以“招拍挂”出让土地的交易越来越多,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越发明显,尤其是在2013年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以后,土地市场范      围得到进一步扩大。自      2015年开展“三块地”改革试点以来,各试点地区均探索出相应的成功经验,70多年的变迁表明,“政府主导、市场为主体”的资源配置方式是管理土地资源的根本途径。      2      .      3法治化是土地制度与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保障      新中国成立      70多年来,通过法律的强制性作用推动土地制度的改革,《宪法》《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一系列法律,以及其他有关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关于土地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改革需要勇于实践,      “承包责任制”正是农民自主创新的结果,突破了当时法律法规的限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如果不遵循法律法规而进行土地制度、市场化改革,或者说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等会引发一系列严重的后果,造成土地资源管理混乱,农民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从70多年的改革实践来看,“承包制”“土地流转”“三权分置”等改革成功的经验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正是符合我国      国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是改革不断创新的保障。      3、展望      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通过不断探索,使得产权制度改革和市场化配置取得重大进展,建成高标准的市场体系。因此,未来应该注重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具体应该包括: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动态联动研究、征地制度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人市制度的完善、土地市场交易动态模型构建、政府宏观土地调控政策。      3      .      2深入推进高标准城乡一体化市场体系建设,提高土地市场化水平      自      2013年国家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以来,经过几年的试点探索,在2019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中从法律层面破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不能同权同价的障碍。而且在“十四五”规划中把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作为单独的一个章节。因此,未来一段时期内,高标准城乡一体化土地市场体系建设是土地市场发展的重大      目标之一,具体应该包括:土地增值收益与分配体系、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价格测算机制、城市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体系建设、差异化的土地市场体系与土地金融市场。      深化农地制度改革,助推全面乡村振兴      农地制度关乎广大农民权益,      2020年年底,我国宣布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在“十四五”时期重点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地制度改革将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因此,未来的研究重点应该包括: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多元化实现机制、现代化的农村产权制度构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与农村产业发展、征地制度收益分配改革。

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更变序号

格式我在线处理一下即可

土地整理论文参考文献

土建专业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紧张又充实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众所周知毕业前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正规的、有准备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毕业论文应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土建专业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场所精神—迈向建筑现象学[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2;

2.杨·盖尔,交往与空间[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城市意向[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4.童林旭,地下空间与城市现代化发展,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5.刘晓晖、杨宇振,商业建筑[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6.曾坚、陈岚、陈志宏.,现代商业建筑的规划与设计[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2;

7.杨贵庆,城市社会心理学[[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0;

8.布恩(美),心理学原理和应用[M],知识出版社,1985;

9.魏伦杰,张卫华,关注城市地下商业建筑的安全性与舒适性[J].四川建筑,2007年第27卷;

,设计结合自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

11.高履泰,光环境的'剖析,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照明工程学报2000(04);

12.王紫雯、涂银霞,城市居住环境中的人文要素研究—以杭州市的人居环境调查为例,建筑学报,;

13.韩晶,张宇星,城市流线空间连续性设计的方法.规划师,2004,09:90-93;

14.童林旭,地下空间概论(一),地下空间,2004年3月,24(1):133-142;

15.童林旭,地下空间与未来城市,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05年06月,1(3):323-328;

16.束昱、彭方乐,地下空间研究的新领域一一地下环境心理学、地下空间,1990,10(3);

17.王保勇,束昱,影响城市地下空间环境的因素分析,同济大学学报,2000,28(6):656-660;

18.陈秋琼,改善室内空气环境的几种方法,上海建设科技,2000,03;

19.[美]吉迪恩·S·格兰尼,[日]尾岛俊雄.城市地下空间设计,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0.赵景伟,城市化进程中的人居环境与地下空间利用.隧道建设,2008,28(2);154-157;

21.陈育霞,诺伯格·舒尔茨的“场所和场所精神”理论及其批判,长安大学学报,2003,20(4);30-33;

22.郭红、莫鑫,诺伯格·舒尔茨的场所理论评析,四川建筑,2004,24(5);

23.胡映东,场所精神的回归,山西建筑,2007,33(18):26-27;

24.费彦,现象学与场所精神,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学报,1999,16(4);25.李道增,环境行为学概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26.刘力,商业建筑[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27.(丹)扬·盖尔、拉尔斯·吉姆松,公共空间·公共生活[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28.赵慧宁、赵军,现代商业环境设计与分析[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29.鲁睿,商业空间设计[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30.张伟.,商业建筑[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1、腾智明,朱金铨编著.《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

2、黄棠.王效通主编.《结构设计原理(上册)》.中国铁道出版社,1999

3、邵全,韦敏才.《土力学与基础工程》.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1997

4、王祖华主编.《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1993

5、王萍主编.《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6、李国强.《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7、朱彦鹏主编.《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2

8、黄双华主编.《房屋结构设计》.重庆大学出版社,2001

9、陈树华主编.《建筑地基基础》.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3

10、侯治国主编.《砼结构》.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9

11、胡乃君主编.《建筑结构课程设计指导》.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2001

12、沈满生、苏三庆主编.《高等学校建筑工程专业毕业设计指导》.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13、贾韵绮、王毅红主编.《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课程设计指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

14、陈登鳌主编.《建筑设计资料集(1、2、3、8、9)》.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1994

15、《新版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规范汇编》.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16、同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建筑大学编.《房屋建筑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1]徐晋仙.建筑施工中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性[J].科技向导,2010,(26):73.

[2]李润成.编制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几点建议[J].山西建筑,2012,(6):74-75.

[3]李海涛.工程投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J].技术市场,2011,(6):295.

[4]王革新.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与编制[J].甘肃科技纵横,2007,(1):54.

[5]聂迎春.浅谈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施工中的重要作用[J].科技创新指导,2010,(2):29.

[6]林瑞.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7,(3):25.

[7]宋玮.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造价[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7,(2):41.

[8]吴永昌.简述安全、质量、进度、投资之间的关系[J].经济师,2010,(6):233.

[9]陈兵.浅谈建筑施工组织设计[J].企业研究,2011,(20):183.

[10]齐新红.浅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其重要性[J].建工论坛,2010,(23):181.

[11]石爱萍.浅谈季节性施工的管理[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1,(11):225.

[12]王坤.浅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点[J].探索经验,2010,(3):76.

[13]王清洲,刘淑艳.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成本的影响[J].山西建筑,2006,(13):21.

[1]王亚军.交通土建工程项目中的路基路面施工技术研究[J].西部交通科技,2016(4):43-45.

[2]史经会.基于交通土建工程路基路面施工的关键技术研究[J].江西建材,2016(12):143-144.

[3]张奕宝.交通土建工程路基路面施工的关键技术[J].价值工程,2015(9):151-152.

[4]梁飞.交通土建工程路基路面施工的关键技术分析[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5(17):65-66.

[1]陈剑勇.土建施工工程中的电气安装技术浅析[J].中国城市经济.2010(07)

[2]徐建文.浅谈水暖工程中土建的施工配合[J].山西建筑.2010(20)

[3]罗新刚.论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优化策略[J].科技致富向导.2011(24)

[4]彭毅.电气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的施工配合[J].西部探矿工程.2005(S1)

[5]梁笑娴.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及技术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7)

[6]董服松.建筑施工中裂缝控制技术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2)

[7]郭建功.建筑工程中的预埋件施工流程及要求[J].科技传播.2011(11)

[8]陈冉.浅析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原因及防控措施[J].科技资讯.2007(12)

你这怎么都没有作者啊,文献第一项要写的都是作者,还有你这还缺引用的页数,这些都有了才能编写参考文献,规则为M—专著;C—论文集;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D——学位论文;R—研究报告;S——技术标准;P—专利参考文献应写成[序号].编著者.书名[M],出版地:出版社,年代,起止页码[序号].作者.论文名称[J],期刊名称,年度,卷(期):起止页码其中,你所列的应为[M]的有:4和10其余的是什么根据你自己的论文查看吧,因为我也不是很清楚你从哪里找的参考文献,但就看题目应该是[R]

土地生态论文参考文献

baidu搜索也可

中国知网 自己查去

许月卿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资源与管理系,北京,100094)

摘要:利用生态足迹模型计算了京津冀三省市1996~2003年的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结果表明:1990~2003年,天津、河北省的人均生态足迹均呈增大趋势,北京市人均生态足迹呈减小趋势,GDP万元产值生态足迹均呈减小趋势。1996年和2003年,三省市人均生态承载力均小于生态足迹,出现生态赤字,人口、经济和消费模式对自然的需求已超过三省市的生态系统承受能力。从横向比较看,三省市的人均生态足迹和万元产值生态足迹均超出全球和中国平均水平,三省市生态发展均处于不可持续状态。实现京津冀地区生态持续发展,维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必须继续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提高单位面积资源生产量和效率,提高生态承载能力;改变生活消费和生产方式,建立节约、集约、高效型的生产和消费体系。

关键词:生态足迹;生态承载力;京津冀都市圈

生态足迹(Ecological Footprint,EF)是近年兴起的一种以土地为度量单位的定量测度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方法。生态足迹的概念和计算方法最早由加拿大学者William Rees和Wackernagel于1992年提出并于1996年完善的一种衡量人类对自然资源利用程度以及自然界为人类提供的生命支持服务功能的方法[1,2]。由于生态足迹计算结果直观明了、具有区域可比性,自1992年其概念和研究方法问世后,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其计算方法得到广泛应用[3~8]。

京津冀都市圈是我国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我国沿海地区三大都市经济圈之一,同时,京津冀都市圈也是我国土地利用集约程度较高,土地利用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矛盾最尖锐的地区之一。协调好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模式,是京津冀都市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而京津冀都市圈的土地生态承载力到底有多大?经济可持续性如何?本文根据生态足迹原理和计算方法对京津冀三省市1996~2003年的生态足迹动态演变进行了分析,计算了其土地生态承载力,并与其他省市和国外进行了对比,旨在揭示京津冀三省市土地生态承载力和资源利用强度的变化过程及其原因,探讨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范围内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1 生态足迹概念和计算方法

生态足迹概念和原理

生态足迹模型主要用来计算在一定的人口和经济规模条件下,维持资源消费和废弃物吸收所必需的生物生产面积[6]。生物生产性土地是指具有生物生产能力的土地或水体,主要包括6种土地利用类型:耕地、林地、草地、建筑用地、水域和化石燃料用地。人类为维持生存所消费的各种产品、资源和服务的量都可追溯到提供生产该消费所需的原始物质与能量的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这是人类对生态足迹的需求。而自然所能提供的为人类所利用的生态生产性土地面积则为生态足迹的供给即生态承载力。若一个地区的生态承载力小于生态足迹,则出现生态赤字,说明该地区发展模式处于相对不可持续状态;若生态承载力大于生态足迹,则出现生态盈余,说明该地区发展模式处于相对可持续性状态。

生态足迹的计算方法

生态足迹的计算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前提:①人类可以确定自身消费的绝大多数资源及其所产生的废弃物的数量;②这些资源和废弃物流能转换成相应的生物生产面积。

生态足迹模型的计算分为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两部分。在计算生态足迹时,引入均衡因子的概念。均衡因子是指一个使不同类型的生物生产性土地转化为在生物生产力上等价的系数,它将具有不同生态生产力的生物生产面积转化为具有相同生态生产力的面积,从而使各类土地之间具有可比性。在计算生态承载力时,Wackernagel 引入产量因子(yield factor)的概念,即某个国家或地区的某种生物生产性土地的平均生态生产力与同类土地的世界平均生态生产力之间的比率,从而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同类生物生产性土地的实际面积进行标准化。

生态足迹的计算步骤公式为:

土地信息技术的创新与土地科学技术发展:2006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

式中,aai 为人均i种交易商品折算的生物生产面积(hm2);ci 为i种商品的人均年消费量(kg);Pi 为 i 种消费商品的年平均生产能力(kg·hm-2);N 为人口数(人);Oi为第i种消费品的年生产量;Ii为第i种消费项目的年进口量;Ei 为 i 种消费项目的出口量;i为消费商品和投入的类型;ef 为人均生态足迹;r j 为第j类生产性土地均衡因子;j为生物生产性土地类型;EF为区域生态足迹,N 为区域总人口数。

生态承载力的计算步骤公式为:

土地信息技术的创新与土地科学技术发展:2006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论文集

EC=N×ec

式中,ec为人均生态承载力(hm2/人);rj为均衡因子;yj 为产量因子;aj 为人均占有的第j类生物生产土地面积(hm2/人),EC 为区域生态承载力(hm2) N 为区域总人口数。

2 京津冀都市圈土地生态承载力评价

生态足迹计算方法与过程

根据上述生态足迹的理论和计算方法,利用《河北省统计年鉴》、《天津统计年鉴》、《北京统计年鉴》1991~2004年统计数据,对京津冀三省市近十几年来的生态足迹进行了计算和分析。由于统计年鉴中没有进出口明细表,而且能源数据采用的是实际消费量,所以京津冀三省市生态足迹的计算包括两部分:生物资源消费和能源消费。生物资源消费主要包括农产品、动物产品和林产品;能源消耗部分主要包括煤炭、焦炭、原油、燃料油、汽油、煤油、柴油、天然气、电力等。在生物资源消费的计算中,生物资源折算面积采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 1993年计算的有关生物资源的世界平均产量资料[4,9],将京津冀不同时期的生物资源消费量统一转化为提供这类消费所需的生物生产性土地面积。计算能源消费足迹时,以世界单位化石燃料生产土地面积的平均发热量为标准[4,9],将京津冀三省市能源消费所消耗的热量折算成一定的化石燃料型生产面积。将河北省、北京、天津不同年份各种生物生产土地面积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均衡因子的修正,耕地和建筑用地为,林地和化石燃料用地为,草地,水域[2,4],得到各地区1990~2003年的人均生态足迹(表1、表2、表3)。为了查明资源利用的效益,本文计算了三省市GDP万元产值的生态足迹(图1)。

生态承载力计算方法与过程

根据河北省、北京、天津1996年、2003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采用生态承载力计算模型,对人均拥有的各类生物生产型面积乘以均衡因子和产量因子,扣除12%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面积后,得到河北省、北京、天津1996年和2003年人均生态承载力(表4、表5、表6)。计算中产量因子采用Wackernagel 等对中国生态足迹计算时的取值[4],耕地、建筑用地均为,草地,林地。

在上述计算基础上,将1996年和2003年河北、北京、天津三个地区的人均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进行比较,计算各地区的生态赤字和生态盈余(表7)。此外,本文还将河北、北京、天津三省市的人均生态足迹、生态承载力、GDP万元产值生态足迹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和中国及东南沿海一些省份进行了对比,以便更清楚地了解河北、北京、天津三个地区的生态状况(表8)。

表1 河北省1990~2003年人均生态足迹单位:hm2/人

表2 北京1990~2003年人均生态足迹单位:hm2/人

表3 天津 1990~2003年人均生态足迹单位:hm2/人

图1 京津冀三省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生态足迹变化趋势

表4 河北省1996年和2003年人均生态承载力单位:hm2/人

表5 北京1996年和2003年人均生态承载力单位:hm2/人

表6 天津1996年和 2003年人均生态承载力单位:hm2/人

表7 河北、北京、天津1996年和2003年人均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单位:hm2/人

表8 京津冀三省市多年平均人均生态足迹与国外及中国比较

注:国外和其他省份的数据来自文献10。

结果分析

从表1、表2、表3可见,北京市人均生态足迹最大,达人,天津和河北分别为人和人。河北、天津的人均生态足迹均呈增大趋势,而北京市在1990~1995年人均生态足迹呈增大趋势,在1996~2003年呈逐渐减小趋势,说明北京人类活动对自然的占用逐渐减小。在各类生态生产型土地面积中,三省市的化石燃料生态占用面积均最大,其次是耕地,二者均占三省市人均足迹的90%以上。从各类生态生产型土地面积变化趋势看,河北、天津的各类人均生态占用面积均呈增大趋势,其中以化石燃料用地增加幅大最大,分别达人和人。北京林地、草地、水域、建筑用地人均生态占用面积均呈增大趋势,其中以草地增加幅度最大,其次是建筑用地;而耕地、化石燃料用地人均生态占用面积在1995年以前均呈增大趋势,而1995年以后呈减小趋势。

从万元产值生态足迹看(图1),河北省最大,达万元,其次是天津,为万元,北京最小,为万元。说明河北生物生产面积类型的产出率较低,而北京资源利用效益最高。从变化趋势看,三省市均呈下降趋势,其中河北下降幅度最大,达万元,北京和天津分别为万元和万元。说明三省市经济发展由粗放、耗能型向节约、集约型发展。

从生态承载力看(表4、表5、表6),三省市耕地和建筑用地生态空间供给面积均较大,即提供的生态承载力较大,其他地类较小,这是由这三省市的土地资源特点和生产方式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条件所决定。其中河北省耕地生态空间供给面积最大,1996年和2003年均在均在人以上,其次是天津,两年均在人以上,北京最小。建筑用地生态空间供给面积以天津最大,其次是河北,北京最小。从总的人均生态承载力看,河北最大,两年分别为 人、人,其次是天津,分别为人和人,北京最小,分别为人和人。

将1996年和2003年的人均生态足迹和人均生态承载力进行比较,两年人均生态占用均出现赤字(表7)。1996年北京市生态赤字最大,达人,其次是天津,河北最小。2003年天津生态赤字最大,达人,北京生态赤字为人,河北为人。

将三省市多年平均生态足迹和承载力与其他国家和省份进行比较,结果见表8。从人均生态足迹看,美国最大,达人,是全球平均值的 倍;其次是新加坡和新西兰,分别达人和人,分别是全球平均值的倍和倍,高于全球平均值的还有香港、日本、台湾、澳门。可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人均生态足迹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北京、天津、河北的人均生态足迹分别是全球平均水平的、、,是中国平均水平的 倍、 倍、 倍。从生态赤字/盈余看,全球平均生态赤字为人,美国、新加坡、香港、日本的生态赤字均在3hm2/人以上。北京、天津、河北的人均生态承载力均小于全球平均水平,且低于中国平均水平,因此,其生态赤字较大,分别是全球平均水平的倍、倍、倍,是中国平均水平的 倍、 倍、 倍。从 GDP 生产足迹看,全球平均 GDP 生产足迹为万元,美国、新加坡、香港、澳门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均不到万元,而中国GDP生产足迹为万元,约是全球平均水平的2 倍。北京、天津、河北GDP生产足迹分别是全球平均水平的 倍、 倍、 倍,是中国平均水平的倍、倍、 倍。可见,京津冀三省市必须建立起资源高效型、消费生态型、观念环保型的新型社会经济发展模式。

3 结论与讨论

(1)1990~2003年,天津、河北的人均生态足迹均呈增大趋势,北京市在1990~1995年人均生态足迹呈增大趋势,在1996~2003年呈逐渐减小趋势;三省市GDP万元产值生态足迹均呈减小趋势,说明三省市区的资源消耗量和生产效率都在提高。但在1996年和2003年,三省市人均生态承载力均小于生态足迹,出现生态赤字,说明三省市的生态足迹严重超出区域所提供的生态空间供给,人口、经济和消费模式对自然的需求已超过三省市的生态系统承受能力,呈现不可持续性。因此,三省市必须改变消费和生产方式,树立科学发展观,社会经发展必须走集约、节约、高效型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2)从横向比较看,北京、天津的人均生态足迹均超出全球平均水平,三省市均超出中国平均水平,无论在全球尺度还是国家尺度上,三省市生态发展均处于不可持续状态。从万元产值生态足迹看,三省市均超出全球和国家平均水平,反映三省市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3)实现京津冀地区生态持续发展,维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必须继续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增强生态服务意识;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单位面积资源生产量和效率,提高生态承载能力;改变生活消费和生产方式,减少资源消费,建立节约、集约、高效型的生产和消费体系。

(4)根据数据的可得性,以上三省市生态足迹的计算分析,只是统计和计算了人们消费的部分生物和能源消费项目,水资源、木材、化工产品等其他资源的消费未能计算在内。同时,由于统计年鉴的局限性,目前无法获得人类消耗的所有生物和能源统计数据,计算的人均生态足迹是三省市生态足迹的最小值。

参考文献

[1]REES footprints and appropriated carrying capacity:what urban econo - mics leaves out [J].Environmental Urban,1992,4:121~130

[2]Wackernagel M,Rees ecological footprint:reducing human impact on the earth [M].Gabriola Island:New Society Publishers,1996:61~83

[3]王书华,毛汉英,王忠静.生态足迹研究的国内外近期进展[J].自然资源学报,2002,17 (6):776~782

[4]Wackernagel L,Bello P,et natural capital accounting with the ecological footprint concept [J].Ecological Economics,1999,29 (3):375~390

[5]张志强,徐中民,程国栋.生态足迹的概念及计算模型[J].生态经济,2000 (10):8~10

[6]徐中民,张志强,程国栋.甘肃省 1998年生态足迹计算与分析[J].地理学报,2000,55 (5):607~616

[7]徐中民,陈东景,张志强等.中国1999年的生态足迹分析[J].土壤学报,2002,3 (3):441~445

[8]卢远,华璀.广西1990~2002年生态足迹动态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14 (3):49~53

[9]Wackernagel M,Onisto L,Bello P,et footprints of nations [M].Commissioned by the earth council for 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local environmental ,4~12

[10]高长波,张世喜,莫创荣等.广东省生态可持续发展定量研究:生态足迹时间维动态分析.生态环境,2005,14 (1):57~62

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

因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各刊不尽相同,投稿前作者应注意杂志稿约的有关规定,至少得先看看有关期刊发表的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如何标注的,以了解有关期刊的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以免出错。许多作者投递的稿件书写格式包括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与杂志所要求的不同。

坦率地讲,编辑和审稿专家也是人,工作中多少也有感情因素。如果拿到手中的是一篇书写格式不合要求的文章,别的暂且不论,就书写格式不规范这一条,就足以给编辑留下不好的印象,甚至让编辑做出退稿的决定。

就算最后没有被退稿,此类稿件较书写格式规范的稿件被录用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其实作者犯的是一个很低级的错误,让编辑很自然地联想到,该作者不太尊重期刊,还有期刊的编辑以及审稿专家。

因此,作者在投稿前一定要注意期刊参考文献的著录方式,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其实,并不复杂,只要稍稍留意即可。

相关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