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信息网-创作、查重、发刊有保障。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发行量

发布时间:2024-07-05 02:28:39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发行量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隶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社主办。

找权威期刊可以到佰腾科研导航站上去找找,这个站一般做学术的人都会看,上面列出来的期刊杂志都是某个领域内最权威的~~

专门关于咖啡方面的似乎没有不过各种是杂志期刊都也可以刊登关于咖啡方面的比如食品科学、食品科技、食品工业科技、食品工业、食品与发酵工业等等不知您是有什么需求?

还有新创刊的《中国药物评价》杂志,论文水平还不错。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路8号

电话: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隶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社主办。

食品药品监管毕业论文

有人在QQ宠物这问论文啊

山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探索摘要: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份,山区农村食品药品是食品药品安全的薄弱环节,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探索山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属国家贫困县区,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区政府积极采取“构建网络、发挥部门作用、创新监管机制、整和监管资源”等措施,把事关公众生命悠关的食品药品安全纳入乡镇基层政府的管理职能,使乡镇政府对农村食品药品管理由被动协管,转变为主动管理,有力地扩大了食品药品监管覆盖面,提高了监管频率,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常态化、安全责任属地化、举报投诉网络化的目标,确保了食品药品安全。关键词:管理学;食品药品;农村监管;长效机制1构建网络强监管2006年7月,朝天区政府针对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突出、监管无力等问题,科学地提出,依托乡镇政府,管理职能下移。并制定了《朝天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试点工作方案》,在区辖中子镇、蒲家乡开展农村食品药品监管试点工作。试点乡镇政府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食药管理办,安办主任为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落实专门的办公场所,与乡镇政府安办合署办公,每个行政村推荐一名村级食品药品信息员。通过试点,两乡镇成功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了监管档案,将监管触角伸扩到每个角落[1],使每个乡村相对管理人按月接受一次检查,乡镇监管频率提高了6倍,村级提高了12倍。基本达到各乡镇政府、各食品药品管理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开展食品药品日常管理。2007年以来,朝天区在25个乡镇全面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区级部门监督,乡镇日常管理,村级宣传报告,社会广泛参与”的区、乡、村三级上下联动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2部门联动强监管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业育支柱,农业创特色、三产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以发展优质生态安全农产品为目标,以“大力培育名优产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延伸监管网络,强化监管责任,突出抓好生猪、水产、粮油、食用菌、中药材、水果、蔬菜等特色产品的开发与培育。农业部门搞好源头种养殖环节的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强化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药材生产的标准化管理,抓好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的推广和完善,加大对农药、化肥、饲料添加剂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注册农产品的效益,积极申报曾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认证,全区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达25个,无公害农产品为10万亩,为切实保证农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了质量可靠的原料供应,促进农村经济的更大发展;教育主管部门加大了学校经费的投入,在卫生部门对学校食堂的指导下,2006年,全区已有17所学校食堂达到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标准。2007年,全区中心学校食堂将全部改造完毕;商务部门加大了散装白酒管理,实行散装白酒随附单制,做到了散装白酒有溯可巡;工商部门加大流通环节的管理,食品流通环节“四制两查”建立率达95%以上。3整合资源强监管朝天区政府将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和“新农合”有机结合起来,统一研究、统一部署,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1)充分利用乡村现有卫生资源,建立和完善药品供应网点,对乡村医疗机构进行改造,改善药品储存条件和设施环境,针对我区不同地区经济状况,加大力度对医疗机构药房和药品经营单位的改造。据国家标准,拟定了朝天区医院药房和药店分类验收标准,将全区分成A、B、C三类地区,在软件资料上统一要求,硬件投入上区别对待,促进了药品规范化管理。(2)将符合条件的零售连锁药店逐步纳入“新农合”定点参保单位,有效利用市场竞争手段,平抑药价,惠及于民。(3)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开、公平、公正的确定配送企业,直接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配送药品,促进配送的全覆盖4创新机制强监管创新监督管理机制除制定相关的会议制度、信息联络通报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安全预警工作制度、新闻报道与社会监督制度、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突发食品药品事故处理程序和应急预案及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外,还对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并由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食品药品安全决定精神和工作规划,制定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案,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食品药品日常管理的落实情况,确保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有效发挥作用。针对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业务不熟、管理不力等现实问题,朝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编写了《朝天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工作手册》,并于2007年4月19日组织员进了培训,现场参观试点成果,乡镇管理员迅速对村级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有效地提高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业务水平,使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确保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创新信息畅通机制针对农村红白喜事聚餐多、地点分散的特点,防止发生群众性食品安全事故,建点群众性聚餐报告、登记、备案制度。对辖区内50人以上的聚餐,由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及时向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办报告、登记、备案,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现场指导;100人以上的聚餐,逐级向区食品安协调办报告、登记、备案,乡级食品药品管理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把群众性聚餐作为食品安全高风险因素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控制,有效的防止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区食安委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每两个月集中总结工作,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发布食品安全信息,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有效的畅通了食品安全信息渠道。创新目标考核机制区委、区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目标,同考核、同将惩。实行区政府每年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促使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履职尽责。彻底改变了过去几个部门“单兵作战”的情况,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初步构建起统一协调、科学规范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新机制。参考文献[1]王普善.中国药品管理指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中国概念顾问公司:中国概念顾问公司(香港),.[2]杨焱.把“地方政府负总责”落实到实处.中国医药报,2008年7月15日(A5).

我也要写这个题目,正在查。不过我们要求2000字= =,嗯拿别人的东拼西凑,自己有个大纲就好了啦,我读高中,学校没怎么要求的送你一段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根据有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1998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由3430亿元增至600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2%。2003年我国食品工业总产值更是首破12000亿元,远远超过汽车工业总产值9400亿元的水平。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2003年4月16日,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工作迈入了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新阶段,也表明了我国政府与时俱进、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然而,此后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消息依然不断,通过新闻媒体的深入追踪报道,我们知道了阜阳劣质奶粉、重庆火锅石蜡底料、太仓劣质肉松、山东"掺肥"龙口粉丝……。据媒体报道,《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新近完成的一项有关食品安全的调查显示,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82%的公众表示,这些事件"肯定会"引发自己对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的担心,13%的人表示"可能会"。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 常有朋友问,“现在吃什么好?”。是啊,吃什么好呢?猪肉中注水,蔬菜中残留农药,制造火腿喷洒敌敌畏,生产泡菜使用工业盐,喂奶粉吃出大头娃娃,喝黄酒丢了性命。一种种假冒伪劣食品不断被揭露,被曝光;一起起触目惊心的制假售劣案件被查处,被打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残害,被扼杀,一颗颗善良的心灵被愚弄、被震撼。广大群众不禁要问:“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同样的问题,在阜阳奶粉事件调查期间,中央电视台记者曾经问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曾筱萸,曾局长回答说:“我也是一名消费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对我吃的东西也不是很放心。”作为主管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的最高行政长官对自己吃的东西不放心,这多少有点讽刺味道,难怪网民评论:“连局长都不放心,我们老百姓怎么办?”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的问题已到亟需下大决心,用大措施,凭铁手段,到彻底解决的时候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催动我们去思考,去行动。“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人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死猪肉生产肉制品,使用工业石腊制造火锅底料,使用氢氧化钠泡发水发产品,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东西有害吗?非也,让我们听听生产蛋白质含量仅为2%奶粉的生产企业主在听到长期喂食奶粉导致大头娃娃死亡时是怎么说的,“啊呀,这种奶粉是不能一直吃的,反正我们从来不吃,我们都到超市买几十元一听的进口奶粉吃”。“哀莫大于心死”,这些人是何等的冷漠,何等的麻木不仁,何等的丧尽天良,这些人怎么能生产出合格的食品,怎么能做出负责任的事。在投次主体逐渐多样,生产方式日益灵活,食品贸易不断繁荣,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在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通过教育扶持、打击、监管等多种手段,倡导营造诚信、公平、负责任的食品安全生产氛围,显得尤为重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食品质量的根本好转,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虽然,很多部门在食品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目前,从田头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分别见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很多部法律法规,监管职能分属于农业、环保、林牧渔业、卫生、技监、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很多部门,造成既有监督越位和监督重复,又有监管缺位和监管空白,形成“九龙管水,不如大禹一人治水”的尴尬局面。在政府加大协调监管力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格监管的同时,亟待出台更加权威,更加统一,更加严格的类似《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调整、整合现有的部门职责,组建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整治效果。“吃自己的饭,流自己的汗,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己。君不见,窈窕女子,在满是塑料袋,剩饭菜的垃圾上吃烧烤;三五大汉,裸背街头,狂吃大排档;西装革履轿车下来,背街小巷,寻吃牛肉汤猪头肉等特色美味。此时他们都全然不顾肮脏的环境、脏污的碗筷,反复使用过的洗碗水、裸放的,长时期间存放的菜肴,和摊主滴到锅里的汗,闲时抠脚丫的手,消费者已成为不法经营者的利益共同体和同盟,还谈何食品安全,何谈自我保护。我们要摒弃贪便宜、图方便、随大流等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培养进名店、购名品、看日期、查包装的科学消费习惯;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要放弃老好人思想,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形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孩子的笑声,为了更加阳光灿烂的明天,让我们携起手来,让食品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共同努力,打造安全、卫生、有质量的生活。

药监局五查、五比、五树立”感想 当前,我们正在开展“抢抓机遇、赶超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按照这次活动要求,我局开展了“五查、五比、五树立”活动。全员动员,全员参与,人人演讲,把“抢抓机遇、赶超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推向了高潮。 开展“五查、五比、五树立”活动,是我局落实“抢抓机遇、赶超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具体措施;是深入扎实地贯彻落实省、市药监工作会议精神的体现;更是我们药监部门抓作风、抓基础、抓基层,提高药监部门执法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 五查,即查思想、查意识、查作风、查效率、查自律。就要对照这五个方面,查一查自己在思想上是否存在懒惰、畏难情绪;在意识上是否存在对某些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在工作作风上是否存在开拓意识差,对新理论、新的实践研究探索缺乏力度与责任心的问题。 通过自查,把问题摆在面上,进行认真分析,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进行改进。一是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真正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以良好的精神姿态投入工作中。二是解决好提高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问题。要继续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落实首问负责制,把转变机关作风作为加快政府机关工作提速的一项重要措施。 五比,即比学习、比干劲、比创业、比精神、比先进。要从不断学习中汲取营养,一是要以“药监卫士”高志全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忠于党和人民、献身药监事业的高尚情操,公而忘私、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坚持原则、伸张正义、恪尽职守的工作作风和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优良品德,把爱岗敬业、献身药监事业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把埋头苦干、无私奉献作为人生的最高价值,把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作为工作的最高准则。二是向身边的老领导、老同志学习。在我们身边一起工作的同志,他们的身上也无处不存在着闪光点,要善于发现长处,借鉴优点。三是和先进比,找差距,不断提高自己。要和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先进工作、先进的思想、先进的做法比,结合我们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灵活运用,发展自己的事业。 五树立,即树立敬业精神、树立创新意识、树立法制意识、树立服务意识、树立勤政意识。按照建设“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药监队伍的目标要求,以理想信念为核心,通过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教育,增强爱岗敬业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步树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思想道德观念,树立诚信为本、诚信兴业的职业道德观,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形成执政为民,文明执法,奉献社会的道德风尚。 按照今年我局的工作重点,积极参与“规范化建设工程”,用高志全同志的精神不断激励自己,争当药监卫士,发扬求真务实、用于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和精神,为促进全县药品监管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从药品分类管理看安全用药问题关 键 字: 药品 分类管理 安全用药 安全用药问题涉及到诸多方面,例如:消费者自我保健意识低,假劣药物的流通使用,药物缺乏疗效,用药错误,药物的滥用和误用,药物配伍禁忌,药物的急性、慢性中毒等等,均可导致药物潜在的安全性问题。本文力图从我国药品分类管理现状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来谈安全用药的问题。 有资料显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03年收到3万多份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中,处方药的不良反应占97。4%,其不良反应和严重程度是远远高于非处方药,给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为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用药的合法权益,我国全面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其制度的核心目的是有效地加强对处方药的监督管理,防止消费者因自我行为不当导致滥用、误用药物,危及生命健康,消除安全用药的隐患。 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起步较晚。在1999年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启动之前,我国药品市场除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实行特殊限制外,其他药品基本上处于自由销售状态;从2000.1.1开始,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办法开始实行;从2000.4.1起,大容量注射液,粉针剂类药品要求凭处方销售;从2001.10.1起,所有注射剂必须凭处方销售;到去年7.1开始,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物须凭处方销售。与此同时,国家还在积极推进零售药店的分类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2004—2005年工作规划》的通知,通知要求积极推进零售药店的分类管理,促进零售企业达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将零售药店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2005年底之前,符合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零售药店,可以继续销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发给处方药定点销售标志。第二类:2006年1月1日后,达不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零售药店,只能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或只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目标到2005年底,全国药店内销售的所有处方药都须凭医生处方购买。国家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决心可见一斑。药品分类管理意义重大,有利于推动我国医疗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人民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减少医院压力;有利于我国药品流通管理与国际上通行的药品流通管理模式接轨;最重要的是有利于克服药品的使用不当或药品滥用而造成的用药危害及资源浪费,保证人民的用药安全。 然而,由于种种客观存在的原因,诸如:医药难分家,医疗机构“以药养医”使处方难以外流;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数量、素质还都难以达到要求等,使得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举步为艰,人民用药也就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笔者认为目前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中还存在着如下一些问题: 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标签管理略现不足 我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标签管理颇有些举轻落重之嫌。我国对于处方药的标签、包装并未要求印有显著的处方药标识,相反,对于非处方药,要求生产厂商必须在其标签、包装上印有显著的非处方药标识,即“OTC”样标识。药店实行药品实行分类管理,要求必须做到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摆放。以前,很多药店进行药品分类摆放时不知所然,现在则以“OTC”标识为分类标准,有“OTC”标识的放在非处方药一类,没有“OTC”标识的药物则统统都放在处方药一类。例如:曲美、赛尼可等减肥药品经常摆于药店门口直接面向消费者促销,在老百姓或者店员看来肯定是OTC药品的,也还摆放于处方药一类中,因为它们没有“OTC”标识。倒是非处方药做到了标识清晰,分柜摆放,一目了然,给人的感觉好象是国家想把非处方药从药品中拈出来,以便加强管理。实际上并非如此,国家实行药品分类管理的初衷是要把处方药管起来,凡是处方药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NextPage]相比较而言,美国对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则非常严格,处方药专门陈列于一个房间内,消费者是看不到处方药品的。估计这也是在美国称呼“药房”而不是“药店”的原因。处方药的标识清晰明了,凡是处方药,都必须由生产厂家在药品标签上印上“Rx only”字样,即“仅凭处方销售”,使人一目了然,也方便对处方药加强管理。对与非处方药,则不做任何标识要求,普通商品一样,陈列于敞开式柜台中,由消费者自行选择购买。 二、抗生素凭处方销售执行不到位 抗生素“日常化”滥用使得越来越多的病菌产生耐药性,滥用抗生素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回到“后抗生素时代”,即抗生素发现之前的黑暗时代。因此,国家规定从2004年7月1日开始,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物必须凭处方销售。然而,由于老百姓将抗生素视为“万能药”,去药店习惯性地购买抗生素,使抗生素占药店销售额的比重非常可观,大约为24%-30%之间。毫无疑问,如果抗生素凭处方销售的禁令真正执行起来,对绝大多数药店带来的冲击是非常巨大的。为此,笔者曾暗访过几家药店,并通过一些途径询问一些药店的店员,才了解抗生素凭处方销售的禁令对一些药店而言,只是一纸空文,几乎没有产生影响。大多数药店都是在违规销售处方药。笔者曾经在南京的两家药店实习,一家在南京还算是较有规模的连锁药店,该店雇佣的店长是一家企业医务室的退休医生,据说具有开方权。于是,抗生素凭处方销售的禁令对这家药店没有产生任何影响,一天营业结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补处方,这样药监部门过来检查也毫不担心。该连锁药店的领导过来开月工作会议时,还专门耐心教导员工如何识别“探子”,如何做到万无一失等。还有一些药店则是事先在一些有关系的诊所开来一些常用抗生素的处方放着备用,或是弄来一些空白处方,在卖出抗生素后自己补上。至于,处方上病人的姓名,年龄等就胡乱编了。还有一些药店则是开在某些诊所的楼上、楼下等,和诊所串通一气,开一张方,返多少点的利。诸如此类的对策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要想通过药监部门有限的人力物力把处方药按规定管起来也实在困难。 2004年7月到10月期间,笔者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处实习,在处里的协助下对浙江省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做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调研。综合考虑经济和人口方面的因素,分层次选取了六个具有代表性的市:杭州、温州、金华、湖州、台州和丽水的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了解浙江省内零售药店的基本状况。调查问卷的回收率为80%。对于问卷中设计的:“药店在经营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以及对有关部门的主要建议有哪些?”这一开放式答题,药店的回答都是大同小异,即:药店数量太多,价格太低,恶性竞争,处方难求,毛利越来越低等。其中,提到最多的就是国家规定的抗生素必须凭处方销售后处方的来源问题。有药店提到:“现在零售药店对处方源及处方的争夺日益激烈,当前处方就是效益,但有关部门对处方来源合法性的界定不明确。”;有的药店写到:“国家推行抗生素凭处方销售的初衷是好的,但就目前的状况而言,只是约束了少数几家知法守法的正规药店,意义真是不大。”;有药店则抗议:“滥用抗生素主要在医院,现在却对药店加强监管,本来药店的门槛和要求就比医院药房、诊所高得多,现在更加是不公平了!”;大多数药店直接建议:“强烈要求医药分家!迫切盼望一个竞争有序、公平效率的医药宏观环境!”。 看来抗生素凭处方销售的禁令在药店并未得到很好的执行。那么,国家计划在2005年底对零售药店也实行分类挂牌管理,又能否真正做好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呢?现阶段,我国医药尚未分家,医院为了防止处方外流,开始流行使用电子处方。那些获得处方药定点销售标志的药店能否真正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就很让人置疑;如果这样,对于那些被评为非处方药店而言,就会有失公平,那么,对药店实行挂牌管理也就会失去意义。关键是要如何将禁令、规章执行到位,不能流于形式,真正保证人民的用药安全![NextPage]三、执业药师要做到名副其实 随着我国强力推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执业药师在药店中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国目前对执业药师职责的规定主要有[1]:(1)执业药师必须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原则;(2)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对违法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或向上级汇报;(3)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4)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药物治疗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可见,执业药师的配备和合理使用将有力推动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良好实施。 我国目前执业药师的状况却很令人担忧。首先,执业药师的人数远远达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据统计,截止到2003年底,我国的执业药师人数不足12万。上海全市约有1450家零售药店,只有执业药师约435名,平均家药店才拥有一个执业药师;全贵州省注册的执业药师还不到200人。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按中国现有的人口计算,我国需要80万名执业药师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可见,执业药师在我国是多么地奇缺。但是,就是这些有限的执业药师还有相当一部分留在生产企业,而不是位于第一线直接面对消费者。部分原因是执业药师在零售药店的待遇低,地位不高,多数人情愿将执业药师证挂在药店少拿点费用,也不想在职在岗待在药店上班;其次,执业药师考试有待进一步改善。现在的执业药师考试主要涉及四门课程,考试内容比较单一,通过考试的执业药师在日常执业中面对消费者还是心有余悸,难以结合病人的实际情况综合给予恰当的用药指导和健康咨询,难以胜任其职责。笔者曾见到美国执业药师的考试试卷,病例分析的题目居多,都是结合某消费者的具体实际情况让你分析处方,用什么药最好,安全有效,无配伍禁忌。其考察的是一种综合分析和处理事情的能力,只有这样通过考核,才能在实际中作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良好地为消费者服务;最后,让执业药师独立执业[2]。2004年第149期医药经济报上的文章《张药师的郁闷》[3],写的就是内蒙张药师所在的药店安插了不少厂家的促销员,有一位顾客因为拇指腱鞘炎来买药,促销员向其推销某抗骨片,并拍胸保证:一个疗程就能药到病除。顾客吃完后不见疗效,又来咨询。张药师看到就“多嘴”说了一句:“药力达不到病区,治疗无效,只能手术治疗,局部注射‘强的松龙’控制。”顾客大怒,促销员大怒,事后店经理也怪他多事,张药师为此事郁闷了很久。其实,这种事情在日常中屡见不鲜。执业药师由药店聘任,支付工资,药店需要执业药师为其增加利润服务,要完全服从药店的需要,现在的执业药师多是充当营业员的角色。而执业药师的责任却是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这就需要让执业药师独立执业。执业药师独立执业可以依照我国现行的会计委派制的做法,由国家制订一项“执业药师委派制”,全国的执业药师由各地药监部门或执业药师协会统一监管、发放工资、考核成绩,然后将执业药师委派到各用人单位,由药监部门或执业药师协会统一向用人单位收取执业药师的劳务报酬[2]。只有这样,执业药师才能真正做到名副其实,担当起执业药师的责任。 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上通行的药品流通管理模式,是人民用药安全的基本保证,是大势所趋。因此,我们期待药品分类管理能早日落到实处,真正起到保证人民安全用药的重要作用!参考文献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编写.药事管理与法规[M].第一版.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50[NextPage]2.楼外楼.让执业药师独立执业.医药经济报,2004;(149) 3.卢冬虎,赖强.张药师的郁闷.医药经济报,2004;(149)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毕业论文

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2004年9月1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再次对有关部委的职责分工加以调整和明确。《食品卫生法》关于执法主体职责的内容应当顺应现实的改变做出相应的调整。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第四,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以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为例,对违反该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吊销卫生许可证。食品卫生是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对违反卫生规定的当予重罚。然而根据该法,在一般违法情况下,除了责令改正和警告之外,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落在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范围之内,且不说罚款的上限太低,如此"可以"也为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创造了迂回的空间,极有可能连区区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也不了了之。类似的规定总和起来,执法不力也就难免了。再如,《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只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即构成犯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两者相比较可以看出,在同一罪名上,《食品卫生法》要求违法行为具有人身伤害后果才构成犯罪,而《刑法》则强调当违法行为具有危害人身健康的危险性时即构成犯罪。两者尺度的不统一,往往会造成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待"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上述违法行为时,仅仅因为危害结果尚未发生,就依据《食品卫生法》做出不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决定,用行政处罚代替刑事追究。法律衔接的不统一给了违法食品业主以喘息的可能,削减了法律的惩处力度,也为司法机关再度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造成了时间上的拖延。其主要原因是《食品卫生法》修订在前,《刑法》修订在后,这段时期内无论是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国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均有加重之势,《刑法》的修订是顺应了当时食品安全的要求。可见《食品卫生法》的滞后性已经显现。第五,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在是否将《食品卫生法》修改为《食品安全法》的问题上,还有不同意见。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建议方法有二:一种是把《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作一次全面修订和补充;另一种是重新制订一部《食品安全基本法》,作为食品安全领域的"母法",其基本内容至少应当包括如下方面:(1)目的:综合促进和保障食品安全。(2)定义:明确"食品"、"食品安全"等名词的法律涵义。(3)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国家对食品安全实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4)监管体制:以法律的形式提出我国食品安全基本监管框架和各方职能。(5)食品安全监管原则:确保人民身体健康,注重科学依据,控制和预防并重,公开、客观、公正,等等。(6)社会其他各阶层的食品安全责任。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还包括与食品相关的行业、食品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等。(7)应急处理。(8)标准检测,含市场准入。(9)安全风险评价。(10)信用体系。(1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12)宣传教育。(13)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的推动。(14)法律责任。强调监管主体的违法责任、做好与《刑法》的衔接、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设置严厉罚则。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从我们了解并研究的一些案例看,有不少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失职或渎职等执法不力造成的,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也就不足为怪了。因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中的一个顽症,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碍于情面和各方压力办"人情案"以及部分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地方保护等等。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注重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制订严密的工作纪律和内部审批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大案要案领导集体决定制度,不断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1、论文题目:要求准确、简练、醒目、新颖。2、目录:目录是论文中主要段落的简表。(短篇论文不必列目录)3、提要:是文章主要内容的摘录,要求短、精、完整。字数少可几十字,多不超过三百字为宜。4、关键词或主题词: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 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5、论文正文:(1)引言:引言又称前言、序言和导言,用在论文的开头。 引言一般要概括地写出作者意图,说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并指出论文写作的范围。引言要短小精悍、紧扣主题。〈2)论文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正文应包括论点、论据、 论证过程和结论。主体部分包括以下内容:a.提出-论点;b.分析问题-论据和论证;c.解决问题-论证与步骤;d.结论。6、一篇论文的参考文献是将论文在和写作中可参考或引证的主要文献资料,列于论文的末尾。参考文献应另起一页,标注方式按《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进行。中文: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版地、版者、版期):作者--标题--出版物信息所列参考文献的要求是:(1)所列参考文献应是正式出版物,以便读者考证。(2)所列举的参考文献要标明序号、著作或文章的标题、作者、出版物信息。

药监局五查、五比、五树立”感想 当前,我们正在开展“抢抓机遇、赶超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按照这次活动要求,我局开展了“五查、五比、五树立”活动。全员动员,全员参与,人人演讲,把“抢抓机遇、赶超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推向了高潮。 开展“五查、五比、五树立”活动,是我局落实“抢抓机遇、赶超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具体措施;是深入扎实地贯彻落实省、市药监工作会议精神的体现;更是我们药监部门抓作风、抓基础、抓基层,提高药监部门执法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 五查,即查思想、查意识、查作风、查效率、查自律。就要对照这五个方面,查一查自己在思想上是否存在懒惰、畏难情绪;在意识上是否存在对某些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在工作作风上是否存在开拓意识差,对新理论、新的实践研究探索缺乏力度与责任心的问题。 通过自查,把问题摆在面上,进行认真分析,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进行改进。一是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真正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以良好的精神姿态投入工作中。二是解决好提高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问题。要继续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落实首问负责制,把转变机关作风作为加快政府机关工作提速的一项重要措施。 五比,即比学习、比干劲、比创业、比精神、比先进。要从不断学习中汲取营养,一是要以“药监卫士”高志全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忠于党和人民、献身药监事业的高尚情操,公而忘私、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坚持原则、伸张正义、恪尽职守的工作作风和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严于律己的优良品德,把爱岗敬业、献身药监事业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把埋头苦干、无私奉献作为人生的最高价值,把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作为工作的最高准则。二是向身边的老领导、老同志学习。在我们身边一起工作的同志,他们的身上也无处不存在着闪光点,要善于发现长处,借鉴优点。三是和先进比,找差距,不断提高自己。要和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先进工作、先进的思想、先进的做法比,结合我们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灵活运用,发展自己的事业。 五树立,即树立敬业精神、树立创新意识、树立法制意识、树立服务意识、树立勤政意识。按照建设“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人民放心”的药监队伍的目标要求,以理想信念为核心,通过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和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教育,增强爱岗敬业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步树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思想道德观念,树立诚信为本、诚信兴业的职业道德观,反对和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形成执政为民,文明执法,奉献社会的道德风尚。 按照今年我局的工作重点,积极参与“规范化建设工程”,用高志全同志的精神不断激励自己,争当药监卫士,发扬求真务实、用于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和精神,为促进全县药品监管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从药品分类管理看安全用药问题关 键 字: 药品 分类管理 安全用药 安全用药问题涉及到诸多方面,例如:消费者自我保健意识低,假劣药物的流通使用,药物缺乏疗效,用药错误,药物的滥用和误用,药物配伍禁忌,药物的急性、慢性中毒等等,均可导致药物潜在的安全性问题。本文力图从我国药品分类管理现状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来谈安全用药的问题。 有资料显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03年收到3万多份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中,处方药的不良反应占97。4%,其不良反应和严重程度是远远高于非处方药,给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为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用药的合法权益,我国全面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其制度的核心目的是有效地加强对处方药的监督管理,防止消费者因自我行为不当导致滥用、误用药物,危及生命健康,消除安全用药的隐患。 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起步较晚。在1999年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启动之前,我国药品市场除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实行特殊限制外,其他药品基本上处于自由销售状态;从2000.1.1开始,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办法开始实行;从2000.4.1起,大容量注射液,粉针剂类药品要求凭处方销售;从2001.10.1起,所有注射剂必须凭处方销售;到去年7.1开始,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物须凭处方销售。与此同时,国家还在积极推进零售药店的分类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2004—2005年工作规划》的通知,通知要求积极推进零售药店的分类管理,促进零售企业达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将零售药店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2005年底之前,符合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零售药店,可以继续销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发给处方药定点销售标志。第二类:2006年1月1日后,达不到药品分类管理要求的零售药店,只能销售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或只能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目标到2005年底,全国药店内销售的所有处方药都须凭医生处方购买。国家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决心可见一斑。药品分类管理意义重大,有利于推动我国医疗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人民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减少医院压力;有利于我国药品流通管理与国际上通行的药品流通管理模式接轨;最重要的是有利于克服药品的使用不当或药品滥用而造成的用药危害及资源浪费,保证人民的用药安全。 然而,由于种种客观存在的原因,诸如:医药难分家,医疗机构“以药养医”使处方难以外流;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数量、素质还都难以达到要求等,使得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举步为艰,人民用药也就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笔者认为目前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中还存在着如下一些问题: 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标签管理略现不足 我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标签管理颇有些举轻落重之嫌。我国对于处方药的标签、包装并未要求印有显著的处方药标识,相反,对于非处方药,要求生产厂商必须在其标签、包装上印有显著的非处方药标识,即“OTC”样标识。药店实行药品实行分类管理,要求必须做到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摆放。以前,很多药店进行药品分类摆放时不知所然,现在则以“OTC”标识为分类标准,有“OTC”标识的放在非处方药一类,没有“OTC”标识的药物则统统都放在处方药一类。例如:曲美、赛尼可等减肥药品经常摆于药店门口直接面向消费者促销,在老百姓或者店员看来肯定是OTC药品的,也还摆放于处方药一类中,因为它们没有“OTC”标识。倒是非处方药做到了标识清晰,分柜摆放,一目了然,给人的感觉好象是国家想把非处方药从药品中拈出来,以便加强管理。实际上并非如此,国家实行药品分类管理的初衷是要把处方药管起来,凡是处方药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NextPage]相比较而言,美国对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则非常严格,处方药专门陈列于一个房间内,消费者是看不到处方药品的。估计这也是在美国称呼“药房”而不是“药店”的原因。处方药的标识清晰明了,凡是处方药,都必须由生产厂家在药品标签上印上“Rx only”字样,即“仅凭处方销售”,使人一目了然,也方便对处方药加强管理。对与非处方药,则不做任何标识要求,普通商品一样,陈列于敞开式柜台中,由消费者自行选择购买。 二、抗生素凭处方销售执行不到位 抗生素“日常化”滥用使得越来越多的病菌产生耐药性,滥用抗生素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回到“后抗生素时代”,即抗生素发现之前的黑暗时代。因此,国家规定从2004年7月1日开始,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物必须凭处方销售。然而,由于老百姓将抗生素视为“万能药”,去药店习惯性地购买抗生素,使抗生素占药店销售额的比重非常可观,大约为24%-30%之间。毫无疑问,如果抗生素凭处方销售的禁令真正执行起来,对绝大多数药店带来的冲击是非常巨大的。为此,笔者曾暗访过几家药店,并通过一些途径询问一些药店的店员,才了解抗生素凭处方销售的禁令对一些药店而言,只是一纸空文,几乎没有产生影响。大多数药店都是在违规销售处方药。笔者曾经在南京的两家药店实习,一家在南京还算是较有规模的连锁药店,该店雇佣的店长是一家企业医务室的退休医生,据说具有开方权。于是,抗生素凭处方销售的禁令对这家药店没有产生任何影响,一天营业结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补处方,这样药监部门过来检查也毫不担心。该连锁药店的领导过来开月工作会议时,还专门耐心教导员工如何识别“探子”,如何做到万无一失等。还有一些药店则是事先在一些有关系的诊所开来一些常用抗生素的处方放着备用,或是弄来一些空白处方,在卖出抗生素后自己补上。至于,处方上病人的姓名,年龄等就胡乱编了。还有一些药店则是开在某些诊所的楼上、楼下等,和诊所串通一气,开一张方,返多少点的利。诸如此类的对策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要想通过药监部门有限的人力物力把处方药按规定管起来也实在困难。 2004年7月到10月期间,笔者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处实习,在处里的协助下对浙江省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做了一次较为全面的调研。综合考虑经济和人口方面的因素,分层次选取了六个具有代表性的市:杭州、温州、金华、湖州、台州和丽水的药品零售企业,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了解浙江省内零售药店的基本状况。调查问卷的回收率为80%。对于问卷中设计的:“药店在经营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以及对有关部门的主要建议有哪些?”这一开放式答题,药店的回答都是大同小异,即:药店数量太多,价格太低,恶性竞争,处方难求,毛利越来越低等。其中,提到最多的就是国家规定的抗生素必须凭处方销售后处方的来源问题。有药店提到:“现在零售药店对处方源及处方的争夺日益激烈,当前处方就是效益,但有关部门对处方来源合法性的界定不明确。”;有的药店写到:“国家推行抗生素凭处方销售的初衷是好的,但就目前的状况而言,只是约束了少数几家知法守法的正规药店,意义真是不大。”;有药店则抗议:“滥用抗生素主要在医院,现在却对药店加强监管,本来药店的门槛和要求就比医院药房、诊所高得多,现在更加是不公平了!”;大多数药店直接建议:“强烈要求医药分家!迫切盼望一个竞争有序、公平效率的医药宏观环境!”。 看来抗生素凭处方销售的禁令在药店并未得到很好的执行。那么,国家计划在2005年底对零售药店也实行分类挂牌管理,又能否真正做好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呢?现阶段,我国医药尚未分家,医院为了防止处方外流,开始流行使用电子处方。那些获得处方药定点销售标志的药店能否真正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就很让人置疑;如果这样,对于那些被评为非处方药店而言,就会有失公平,那么,对药店实行挂牌管理也就会失去意义。关键是要如何将禁令、规章执行到位,不能流于形式,真正保证人民的用药安全![NextPage]三、执业药师要做到名副其实 随着我国强力推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执业药师在药店中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国目前对执业药师职责的规定主要有[1]:(1)执业药师必须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原则;(2)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政策,对违法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或向上级汇报;(3)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及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处理;(4)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药物治疗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可见,执业药师的配备和合理使用将有力推动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良好实施。 我国目前执业药师的状况却很令人担忧。首先,执业药师的人数远远达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据统计,截止到2003年底,我国的执业药师人数不足12万。上海全市约有1450家零售药店,只有执业药师约435名,平均家药店才拥有一个执业药师;全贵州省注册的执业药师还不到200人。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按中国现有的人口计算,我国需要80万名执业药师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可见,执业药师在我国是多么地奇缺。但是,就是这些有限的执业药师还有相当一部分留在生产企业,而不是位于第一线直接面对消费者。部分原因是执业药师在零售药店的待遇低,地位不高,多数人情愿将执业药师证挂在药店少拿点费用,也不想在职在岗待在药店上班;其次,执业药师考试有待进一步改善。现在的执业药师考试主要涉及四门课程,考试内容比较单一,通过考试的执业药师在日常执业中面对消费者还是心有余悸,难以结合病人的实际情况综合给予恰当的用药指导和健康咨询,难以胜任其职责。笔者曾见到美国执业药师的考试试卷,病例分析的题目居多,都是结合某消费者的具体实际情况让你分析处方,用什么药最好,安全有效,无配伍禁忌。其考察的是一种综合分析和处理事情的能力,只有这样通过考核,才能在实际中作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良好地为消费者服务;最后,让执业药师独立执业[2]。2004年第149期医药经济报上的文章《张药师的郁闷》[3],写的就是内蒙张药师所在的药店安插了不少厂家的促销员,有一位顾客因为拇指腱鞘炎来买药,促销员向其推销某抗骨片,并拍胸保证:一个疗程就能药到病除。顾客吃完后不见疗效,又来咨询。张药师看到就“多嘴”说了一句:“药力达不到病区,治疗无效,只能手术治疗,局部注射‘强的松龙’控制。”顾客大怒,促销员大怒,事后店经理也怪他多事,张药师为此事郁闷了很久。其实,这种事情在日常中屡见不鲜。执业药师由药店聘任,支付工资,药店需要执业药师为其增加利润服务,要完全服从药店的需要,现在的执业药师多是充当营业员的角色。而执业药师的责任却是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如何解决这一矛盾呢,这就需要让执业药师独立执业。执业药师独立执业可以依照我国现行的会计委派制的做法,由国家制订一项“执业药师委派制”,全国的执业药师由各地药监部门或执业药师协会统一监管、发放工资、考核成绩,然后将执业药师委派到各用人单位,由药监部门或执业药师协会统一向用人单位收取执业药师的劳务报酬[2]。只有这样,执业药师才能真正做到名副其实,担当起执业药师的责任。 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上通行的药品流通管理模式,是人民用药安全的基本保证,是大势所趋。因此,我们期待药品分类管理能早日落到实处,真正起到保证人民安全用药的重要作用!参考文献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组织编写.药事管理与法规[M].第一版.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50[NextPage]2.楼外楼.让执业药师独立执业.医药经济报,2004;(149) 3.卢冬虎,赖强.张药师的郁闷.医药经济报,2004;(149)

我可以帮助你,不知道你有没有题目或者选题方向,你可以百度HI我

中国药品杂志

《中国医药杂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学术期刊,创刊时间2006年,规格为国际通用的大16开本,月刊。中国连续出版号CN11-5451/R,ISSN1673-4777,邮发代号80-528,每月8日出版,每期10元,全年定价120元。 刊名: 中国医药China Medicine创刊时间:2006年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主编:杨秋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3-4777国内统一刊号:CN 11-5451/R邮发代号:80-528 面向医药卫生科技人员,力求及时、全面、快速报道我国医学、药学领域的医学成果及临床经验。

中国新药杂志是比中国药学杂志。1、中国新药杂志在国内外有广泛的覆盖面,题材新颖,信息量大时效性强。2、中国药学杂志效率低没有中国新药杂志效率高。

相关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