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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论文文献综述

发布时间:2024-07-05 06:39:42

公路论文文献综述

论文文献综述怎么写

文献综述是对某一方面的专题搜集大量情报资料后经综合分析而写成的一种学术论文, 它是科学文献的一种。格式与写法文献综述的格式与一般研究性论文的格式有所不同。这是因为研究性的论文注重研究的方法和结果,特别是阳性结果,而文献综述要求向读者介绍与主题有关的详细资料、动态、进展、展望以及对以上方面的评述。因此文献综述的格式相对多样,但总的来说,一般都包含以下四部分:即前言、主题、总结和参考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时可按这四部分拟写提纲,在根据提纲进行撰写工。前言部分,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或争论焦点,使读者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主题部分,是综述的主体,其写法多样,没有固定的格式。可按年代顺序综述,也可按不同的问题进行综述,还可按不同的观点进行比较综述,不管用那一种格式综述,都要将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归纳、整理及分析比较,阐明有关主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评述,主题部分应特别注意代表性强、具有科学性和创造性的文献引用和评述。总结部分,与研究性论文的小结有些类似,将全文主题进行扼要总结,对所综述的主题有研究的作者,最好能提出自己的见解。 参考文献虽然放在文末,但却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不仅表示对被引用文献作者的尊重及引用文献的依据,而且为读者深入探讨有关问题提供了文献查找线索。因此,应认真对待。参考文献的编排应条目清楚,查找方便,内容准确无误。关于参考文献的使用方法,录著项目及格式与研究论文相同,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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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货物运输论文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是对论文选题研究现状的梳理,但并不仅仅是把文献进行简单的堆砌与罗列,而是需要在总结梳理别人研究的同时,对已有的研究做出评价,也就是说有述有评,这也是为什么文献综述也叫做文献述评的原因。

公路货物运输发展概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有了迅速的发展,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伴随着公路网技术水平的提高、汽车工业的不断进步,公路货物运输在综合运输体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公路货物运输无论在运输量绝对水平或在全社会货物运输中所占比重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伴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活跃,区域间经济交往和货物交流的日趋频繁和道路条件的改善,货物运输平均运距也有所提高。 公路运输市场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改革开放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国有运输企业在运输市场中一统天下的局面,市场主体多元化日趋明显;为了满足国民经济对公路运输新需求,公路货物运输生产方式和经营内容不断扩展,包括传统的整车运输、零担运输以及集装箱、大件笨重货物、危险品货物运输等不断发展和完善,快件运输、社会性储运服务等也暂露头角;运输市场的多元化和运力的快速发展,使得为车货双方提供配载、货运代理和货运信息的货运服务业应运而生;公路运输市场调控和管理体系已初步建立。 存在的主要问题 但是也应看到,我国公路货运由于历史原因,从运输组织形式到经营管理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甚至与国内其它运输方式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一些高效的运输生产组织方式,如零担和集装箱运输等,为改变公路货物运输行业长期以来滞后于国民经济发展的现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公路运输管理体制等主管原因的制约,汽车货物运输的机动灵活、运达速度高的优势仍一直未真正彻底体现出来。通过对我国公路货运业的现状分析,影响我国公路货运发展的诸多因素依然存在。 --车辆结构不合理,技术状况较差 目前,我国运输车辆平均吨位低,多为4-5吨的中型车,大吨位及专用车辆所占比例极低,由于车辆结构的不合理,也使得运输企业失去许多货源。同时,由于运输行业的不景气,使企业无力进行车辆的更新换代,营运车辆老旧,车辆完好率、营运效率低下。 --公路货运站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 货运站是进行货物运输组织的场所,目前,全国虽已有2500多个零担货运站(点),但多数为仓库式的,规模小、设施简陋、功能单一,且没有扩建余地,而且货运站绝大多数属于企业自有、自用、封闭型,没有向社会开放。场内搬运、装卸设备落后,不配套,生产作业及技术水平基本处于手工操作状态,无法向用户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站场作业服务。 --区域分割,体制封闭,运输效率低下 无论是公路快运还是普通货运,只要是运输生产,就会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区。长期以来,我国公路运输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是以区域企业为主,经营范围以区域为基础,受体制封闭等人为因素的严重影响,跨区域的长途运输回程空载现象十分严重,企业运输效率低下。以零担货物运输为例,目前我国公路零担运输实行的是不同区域的货运班车"对开"形式,不同地区的运输公司之间用合同或协议的形式认可对同一线路的联合经营,以固定的周期相互开行对等的车辆运输两地间的货物。但各地多年来的运输实践已证明这种机制由于其致命的弱点而缺乏生命力。由于这种联合经营属于"松散型",处于各自的利益,出现了有意不及时给对方班车配货的现象,致使对方公司的班车实载率十分低下,导致货物待运时间过长,客户转而寻求其它方式或解决办法,缺少货源的货运站不得不加大班车的周期而周期愈长,货源愈少,形成了恶性循环的局面,从而使这种预期的保障运输效率和双方利益的愿望变得名存实亡。 --企业粗放经营,运输组织化程度低 我国的公路运输市场是改革开放后最早向社会开放的行业之一,随着个体、联户和社会车辆进入运输市场的增多,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国有和集体大中型运输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特别是货运市场只占很小的比例。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不少国有和集体大中型汽车运输企业多采取了划小核算单位的措施,实行了以车队或班组为单位的经营承包、个人单车营收承包、单车风险抵押或租赁经营承包等不同的经营形式,加之大量的个体、联户及其它社会车辆参营,使得公路运输市场组织结构更趋分散,公路货物运输呈显著的粗放状态,运输的组织化程度降低。虽然公路货运服务业中的配载和组货机构和个体逐步应运而生,但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网络和组织手段,无法发挥更大的作用。 --缺乏主导公路运输市场的大型运输企业,难以组织规模化和网络化的运输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公路货运市场是国有运输企业一统天下,虽然这时期公路运输市场的单一主体的局面有其不利的一面,但应看到国有大中型运输企业在国防工程、重点工程、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等与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生产中发挥了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公路运输市场放开搞活大大解决了货主运货难的状况,但由于种种原因,原有的大中型运输企业化整为零,缺乏能够主导货运市场的大型区域性或全国性的运输企业,过小的经营规模和营运区域、分散经营的状况导致公路货物运输机动、灵活、优质、高效、网络化、规模化的经营的整体优势难以发挥,与国外公路货物运输企业的经营水平和生产效率相差甚远,使运力资源发生了巨大的浪费,同时,企业的经济效益剧烈滑坡。 我国公路快速货运发展新动向 根据上述分析,我国的公路货运业在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同时,面临着许多自身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面对日益发展的商品经济、日益增多的时效性强、附加值高的产品,社会公众越来越强的时间价值观念和日益尖锐的国际贸易商战,对于公路货运业来说可谓机遇和挑战并存。因此,迅速改变传统的公路运输生产方式,以满足商品经济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建立全新概念的公路快速货运系统已迫在眉睫,近两年来,在全国一些经济发达和交通运输条件较好的地区,已经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公路快速货物运输业务,并已初步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效果。 如河北省根据本省高等级公路快速发展的实际条件,于1997年12月份组建了河北省快速货运有限公司,快速货运公司根据地理特点和货物流量流向,在全省建立了石家庄、唐山和沧州三个货运中心,分别以石家庄为中心向广东方向、上海方向和东北方向辐射,省内货运保证在24小时送达。通过广泛的宣传、科学的组织和良好的服务,在短短的时间内,这种新型的货运生产方式已经显示出其相对传统零担运输的优越性,1~3月份,该公司的货物实载率有了明显的提高,达到70%以上,货物送达速度大大加快。 又如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根据经济发展和运输市场的需求,集团决定从低层次的运输方式的竞争中逐步有序地退出来,积极推广新型物流运输管理技术,营造一批技术含量高、集约化程度高和管理水平高的新型物流运输企业并相继组建了中日合资上海物流有限公司,中澳合资上海天地公路快运有限公司,与上百集团联营组建了"快捷便"配送有限公司。特别是上海天地公路快件运输有限公司在其主要运营线路(上海--北京、上海--深圳、上海--武汉)上的快运业务发展十分迅速,刚起步时月营收仅几万元预计1998年全年营收可达3700万元。在积极发展现有快运业务的同时,集团还认真做好区域联网和全国联网的快速货运公司的筹建工作,沪、宁、杭三家大型企业组建的区域性"东方快运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北京、天津、新疆、山东、广州、深圳、南京、镇江、常州、苏州、无锡、南通、昆明等省市和大中城市的十多个运输企业共同组建的全国性公路快运公司"飞龙快件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都在积极进行当中。 浙江省运输管理局根据本省商品经济发达,小商品市场密集等特点,与1997年5月开通了京杭零担快运班线,实行北京至杭州48小时运达,并给予超时补偿的承诺,同时实行车辆和货物的途中动态跟踪,两端城市的短途取送货经双方协议合作经营。 由于实行了良好的服务,简化了货主托运和收费环节,保证了货物运送速度和质量,使公路快速货运这种快速优质的运输形式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快运货运量直线上升。与此同时,与其它城市货运站联网中转,开通了其它59个城市的快运线路,扭转了货运量连续下降,经营亏损的局面。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省份的运输公司也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公路快速货运业务,在此不一一列举。从上述一些公路快速货物运输的初步实践证明,我国的公路快速货物运输系统的建立尤其广阔的市场,运输企业从事公路快速货运的积极性非常高,从组织上为建立全国和区域性的公路快速货运系统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会有灭失的风险,一旦风险发生造成货物损毁,势必会给运输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规避货物运输途中由灭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一般会选择为运输货物投保相应的货物运输 保险 ,从而转移企业承担的风险。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货物运输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对海上货物保险利益的界定不清,使其在国际贸易中产生了不小的麻烦,提出了现行保险利益基本原则的规定在贸易实务中产生的问题,然后在充分研究了海上货物贸易的特殊情况,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归属作了更合理,更有效,更符合实际情况界定。

关键词:货物保险;保险利益;保险合同;贸易赔偿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672?3198(2012)20?0059?02

1 背景

在国际贸易自由化、全球化的背景下,海上运输成为国际间贸易的重要运输途径,海上货物保险作为分散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手段,被越来越多的当事人运用。保险利益作为最重要的保险基本原则之一,成为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核心问题。《海商法》和《保险法》在我国发展相对较晚、起点较低,对保险利益的解释过于原则,因此显得比较薄弱,无法形成统一、准确的认识。使得海上货物保险在适用保险利益原则时产生诸多法律问题。据广东海事法院统计1984年建院到2005年底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案件中有23%的涉及保险利益问题。笔者试图从保险的真谛、法律的适用性、贸易实务对保险利益展开分析,以便核赔人掌握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对“保险利益”问题的基本处理 方法 。

2 文献综述

严格利益关系说

学者对严格利益关系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英国学者LordEldon定义为:保险利益是财产合同的订立或财产上的权利而产生的关系,只有严格在这两种情况下致使财产权利的灭失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时才能称得上是保险利益。我国学者对保险利益也有深入的研究,司玉琢研究指出:保险利益是能够准确用货币衡量计算被保险财产合法取得资产的损失。汪鹏南研究指出:保险利益是能够准确衡量且独立于保险合同之上而存在的关系。

宽泛利益关系说

另一部分学者认为严格利益说太过狭义,美国、法国、希腊等一部分航运传统强国多数学者认为:所有和被保险财产利益相关的人都是保险利益者,即被保险财产的保全或灭失会给相关利益人造成利益和损失的都是保险利益人。例如,英国1806年Lucena和Craudurd之间关于货物保险的诉讼案中,英国法官对保险利益的判断是根据“精神上确定的事”、“真实的期待”或“与保险标的有某种利害关系”为标准。

3 现行保险利益基本原则对贸易实务产生的问题

保险的作用是分散风险,而分散风险对应的是填补亏损。而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必定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保险纠纷争用的重型武器。那么什么是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范围有多大?保险利益应何时出现在保险合同里?目前我国《海商法》还没有对保险利益作出定义,但它在《保险法》中加以表现,我国《保险法》第12条定义:“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这样的定义使在保险纠纷中处理问题原则化和简单化,且难以形成准确、统一的标准。会在下列保险实务中产生问题。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效力问题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保险标的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关系,否则保险合同无效,这样的规定对于一般的陆上货物保险不会产生利益纠纷,但是对于跨国贸易的海上货物贸易保险合同就会出现很多无法解决的大问题。因为在跨国贸易运输中货物的投保人签订的是CFR和FOB合同,即货物购买方在货物装船前都没有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而货物购买人不可能在货物装船以后再去办理货物保险合同,这就造成购买人在购买保险合同的时候并买有取得法律上承认的保险利益,从而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尴尬局面。所以我国保险法中这样的规定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这样的规定在现在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是行不通的。

海上货物保险合同转让后的效力问题

海上货物运输因其提单的多次转让使其所有权不断转移,保险的标的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例如,在货物运输途中在大部分时间内不在其所有人的控制之下。但是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移不会损害保险人的利益,所以国际运输中心允许不经过保险人的同意就可以由被保险人经过背书进行转移。我国《海商法》中规定:“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转让不需经保险人同意,可由被保险人以背书等方式转让,合同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这些法律部门都在形式上规定了可以自由 转让合同 ,但是保险合同成立的核心的实质内容我国法律没有进行规定,即保险合同效力要以保险利益为依据,被保险人没有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就得不到合法的保险效力,保险利益原则是被保险的基础,如果转让人没有保险利益,那么保险利益不会因为合同的转让而产生保险利益。我国现有的《海商法》、《保险法》都没有对转让保险合同的实质要件保险利益作出具体规定,虽然保险利益是一种可以用货币衡量的权益,可以自由转让。但是学者对保险利益是否可以脱离保险标的而独立转移观点不同。

海上货物保险人代位权问题

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范围不统一将会产生下列问题,承运人享不享有保险标的保险利益成为保险人能不能向承运人行使代位权的关键。国内专家学者对保险利益的解释不统一,承运人坚称,承运人在运输途中要以自己的经济利益去承担货物发生风险的损失,从而承运人享有运输货物拥有的可保利益,它可以直接为自身利益对要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投保获取保险单或是通过合同规定从而有权享有托运人保险利益。而保险人则主张根据海上保险的可保原则,只有对货物具有法律上承认的真正具有厉害关系的人才能投保,否则视为赌博行为合同无效,托运人将货物的可保利益转让给承运人的条款实质上是使承运人获得了本来不具有的保险利益,托运人损害了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的权利。

4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归属的界定

对保险利益的归属界定比较难把握。过于严格的界定,会限制了合法保险,掣肘了保险经济效用地发挥。过于宽泛的界定,会出现众多拥有保险利益的关系人,这无疑是纵容了赌博行为,赌博行为会出现投保人投险并盼望货物出险的现象,这违背了保险的原则。现在主流的观点认为国际海上运输保险合同要以承担风险这一原则为利益的边线。

这就是说买卖双方以承担风险为界线,投保人的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标的的所有权转移而转移。我国在处理海上货物保险实践中也多以风险承担点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享有保险标的保险利益的划分点标准。这样划分的原因是因为在国际贸易中《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货物风险的转移做了准确的规定。

相关贸易术语买卖双方的风险划分在《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都作了详细的规定。FOB、CIF、CFR,是国际海运 贸易合同 中最常见的3种合同价格条款,明确了风险划分点为货物以装货港船舷,即货物买方从货物越过船舷的一刻起开始拥有货物的所有权并承担货物的风险。以“风险承担”的界限作为有保险利益的界限虽然有一定的合理和可操作性,但是缺乏实务性和法理性。在该标规则下可能会出现货物买卖双方都无法获得保险人赔偿的情况,例如,在CIF双方贸易中,货物在越过船舷运输途中造成的货物损失,由于风险已经从卖方转移到买方中。

此时卖方失去了保险利益,如果买方退单、拒收货物或者拒付货款时,卖方即使手中持有提单和保险单也无法获得保险人赔偿。所以有风险承担点为保险利益界线也造成了很多海上货物保险纠纷。贸易合同在FOB和CFR条款下的保险纠纷最为典型,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只有具有了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才能购买保险合同,否则合同无效,从而造成货物购买方只能在货物越过船舷后拥有了保险利益后再能去购买保险,而在实务操作中货物保险合同躲在货物装船前购买,尤其是预约合同。这样如果认定保险合同无效,这明显不符合国际贸易货物 运输合同 实务运作的事实。

但是在实务中如果在FOB或CFR下保险货物在装船前发生货物损失,保险人拒绝为被保险人赔偿损失,理由是被保险人对保险货物没有保险利益。笔者认为,在以CIF、FOB、CFR下签订的国际贸易合同中,卖方从货物交至买方手中,再到收到货款,对保险货物享有无可争辩的保险权利,同样,买方从和卖方签订贸易合同后到货物划在合同下对保险货物也享有无可抗拒的保险利益。

所以在处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货物保险合同时没有必要在货物的保险利益上纠缠不休,简单的处理方法是持有保险单并有提单的被保险人只要受到真实的损失就有权利向保险人索取损失报酬,这满足实际,也符合我国《海商法》的规定,赔偿原则是海上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损失的赔偿不能超过被保险自身真实的损失,也就是说,被保险人索赔金额要以自身真实的损失为上限,没有损失或者超出损失的保险人可以拒绝赔偿。被保险人不能因为货物损失而得到额外的利益。

以“实际损失承担”作为被保险人获得保险人获得保险的上限在国际海上贸易中更符合实际。这样在货物发生损失时,在损失中真正的受害者只要持有保单和提单自然能获得赔偿,这也体现了保险的真谛。这样保单的转让等一系列的问题只要遵守这以准则都将迎刃而解。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一书对货物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的解释为:“凡因财产发生危险事故可能遭受损失的人,均对该项财产具有一定的可保利益。”此解释明确了拥有提单和保险单的货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且是合法的经济利益相关者,必然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5 结语

本文主要研究探讨了法律对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在处理保险合同纠纷中出现的问题,并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归属作了更合理,更有效,更符合实际情况界定。笔者认为我国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应该具有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的规定,应当宽泛的解释为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不为法律所禁止。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货物买卖当事人应当对保险标的都具有保险利益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且在操作海上货物保险纠纷时,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作出对获得保险赔偿的标准。

参考文献

[1]司玉琢等.新编海商法学[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1.

[2]汪鹏南.海上保险合同法详论[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6.

[3]CIF和FOB合同(郭国汀主译)[M].北京: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4]G.吉尔摩.布莱克.海商法[M].北京:中国大 百科 全书出版社,2000.

[5]张辰.保险基本原则在海上货物保险人责任免除中的影响[J].山东社会科学,2007.

[6]李欣.海上货物保险利益案例分析与思考[J].对外经贸实务2007.

[7]黄伟青.国际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险利益[J].中国海商法年刊,2001.

摘要:随着我国 经济 的飞速 发展 ,我国在海上货物运输的不断扩大的同时,对于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如何保护自身利益,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显得尤为重要。:本文论述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以及海洋货物运输中的损失,并通过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案例的 分析 ,来说明怎样维护自身的利益.

关键词: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保险险别 部分损失(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国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素的 影响 ,货物在途中极有可能受到损失,货主为了保障货物在一旦遭到损失后能从经济上得到补偿,一般都要投保货物运输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被保险人(买方和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承保以后,如果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约定范围内的损失,应按规定给予被保险人经济上补偿的一种财产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以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起源最早、 历史 最久,本文主要论述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和海洋货物运输中的损失

一.洋运输货物保险,按照国家保险习惯,可将各种险别分为:

(一)主要险别

A、平安险

平安险这一名称在我国保行业中沿用甚久。人其 英文 原意是指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根据国际保险界对单独海损的解释,它是指部分损失。因此,平安险的原来保障范围只赔全部损失。但在长期实践的过程中对平安险的责任范围进行了补么和修订,当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已经超出只赔全损的限制。概括起来,这一险别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 自然 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民被保险货物的实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一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3、只要运输工具曾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不论这意个事故发生之前或者以后曾在海上遭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被保险货物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转船过程中,被保险货物一件或数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5、运输工具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难港卸货所引起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6、运输工具遭自然或灾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难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的牺牲、公摊费和救助费用。

8、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危险,被保险人对货物采取抢求、防止或少损失的各种 措施 ,因而产生合理施遇用。但是保险公司承担费用的限额不能超过这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施救费用可以在赔款金额以外的一个保险金额限度内承担.

B、水渍险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C、一切险)

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所有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各种外来原因所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不论全损或部分损失,除对某些运输途耗的货物,经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双约定在保险单上载明的免赔率外,保险公司都给予赔偿。

上述三种险别都有货物运输的基本险别,被保险人可以从中选择一种投保。

此外,保险人可以要求扩展保险期,例如,对某些内陆国家出口货物,如在港口卸货转运内陆,无法按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期内到达目的地,即可申请扩展。经保险公司出立凭证予以延长,每日加收一定保险费。

不过,在上述三种基本险别中,明确规定了除外责任。所谓除外责任是指保险公司明确规定不予承保的损失或费用。

(二)附加险别

一般附加包括:

1、偷窃提货不着险: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货物被偷走或窃走,以及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后,整件未交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淡水雨淋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淡水、 雨水 以至雪溶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应负责赔偿。淡水包括船上淡水舱、水管漏水以及汗等。

3、短量险:负责保险货物数量短少和重量的损失。通常包装货物的短少,保险公司必须要查清外装包是否发生异常现象,如破口、破袋、扯缝等,如属散装货物,往生育装船和卸重量之间的差额作为 计算 短量的依据。

4、混杂、沾险: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混进了杂质所造成的损换。例如矿石等混进了泥士、草屑等因而使质量受到 影响 。此外保险货物因为和其他物质接触而被沾污,例如布匹、纸第、食物、服装等被油类或带色的物质污染因而引起的 经济 损失。

5、渗漏险流质、半流质的液体物质同和油类物质,在运输地程中因为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换。如以液体装存的湿肠衣,因为液体渗漏而使肠发生腐烂。变质等损失,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6、碰损、破碎险:碰损主要是对金属、木质等货物来说的,破碎则主要是对易碎性物质来说的。前者是指在运输途中,因为受到震动、颠簸、挤压而造成货物本身的损失;后者是在运输途中由于装卸野蛮、粗鲁、运输工具的颠震造成货物本身的破裂、断碎的损失。

7、串味险:例如,茶叶、香料、药材等在运输途中受到一起堆储的皮第、樟脑等异味的影响使品质受到损失。

8、受热、受潮险:例如,船舶在航行途行途中,由于气温骤变,或者因为船上通风设备失灵等使舱内水气凝结、发潮、发热引起货物的损失。

9、钩损险: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为使用手钩、吊钩等工具所造成的损失,例如粮食包装袋因吊钩钩坏而造成粮食外漏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同在承保该险的史下,应予赔偿。

10、包装破裂险:因为包装破裂造成物资的短少、沾污等损失。此外,对于因保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续运安全需要而产生的候补包装、调换包装所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也应负责。

11、锈损险: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生锈造成的损失。不过这种生锈必须在保险期内发生,如原装时就已生锈,保险公司不负责任。

上述11种附加险,不能独立承保,它必须附属于主要险面下。也就是说,只有在投保了主要险别以后,投保人才允许投保附加险。投保“一切险”后,上述险别均包括在内。

特别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也属附加险类内,但不属于一切险的范围之内。它往民 政治 、国家行政管理规章所引起的风险相关连。 目前 中国 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特别附加险别有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黄曲霉素险和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储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此外,还包括战争险和罢工险等。

二.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所保障的损失,接损失的程度可以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两类。

(-)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简称全损,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1.实际全损又称绝对全损,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即可构成实际全损:(1)被保险的货物已经完全灭失;(2)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丧失原有用途,已不具有任何使用价值;(3)被保险货物丧失已无可挽回;(4)船舶失踪。

2.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虽未完全灭失,但对被保险人而言已经没有什么用途或价值,凡有下列情况下之一者即为推定全损:(1)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完全灭失已不可避免;(2)被保险货物受损后, 修理 费用估计要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3)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害之后,继续运抵目的地的运费已超过残存货物的价值;(4)被保险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被保险货物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其所需费用将超过收回被保险货物的价值。

(二)部分损失

部分损失是被保险货物的损失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的程度,部分损失包括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两种,由于在以后的论述中还要专门涉及,在此就不再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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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拥堵问题文献综述论文

高速公路会堵车的,原因在于车流量大。过往来往的汽车比较多。还有一个原因是可能高速公路上遇上交通事故,这个时候也会形成堵车。

1.高速公路节假日免费通行极大地刺激了车主自驾出游的积极性;2.高速路上前方发生车祸,导致车辆不能通行;3.高速有路段修路;4.恶劣天气致所有车辆都无法高速行驶,高速公路变成低速公路。

摘要:城市交通体现着一个城市的发展水平,关系着人们生活和工作的质量,本文从造成城市交通拥堵的原因入手,探讨了如何更好的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问题。关键词:城市; 交通拥堵; 公共交通; 车辆Abstract: urban transportation embodies a city development level,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living and the quality of the work, this paper, from the urban traffic congestion caused by the reasons for the start, the paper discusses how to better management of urban traffic words: the city; Traffic congestion; Public transportation; vehicles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进入21世纪,随着大量务工人员涌入城市造成城市人口剧增,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便逐渐成为了一个炙热化的问题。(剩余2519字)

高速交通拥堵主要是由于事故占用车道、车流量超计划、维修管理占用道路资源等。一些高速公路因前瞻性不足、铺设预算不足而造成交通拥堵。高速公路上的汽车太多了。如果每个人都走自己的路,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公路应该是畅通的,而不是停滞的。很显然,罪魁祸首是极少数人的私心,随意驾驶,交通违章造成高速交通事故,造成大范围、长距离的堵车。

首先是交通流量的快速增长成为拥堵最直接的客观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机动车快速增长,特别是国家实行高速公路免费放假政策后,假期车流量急剧增加,远未超过高速公路原设计流量,达到饱和状态很容易导致交通拥堵。各种违法行为或其他偶然原因造成单边或多车碰撞交通事故,特别是大型或重型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方车辆无法通过,造成拥堵。

其次是占据紧急车道造成堵车。当进入应急车道或并入主车道时,后面的车辆会避让并减速,从而减缓整个车流。在拥堵期间,占用应急车道会引发各种拥堵行为,使拥堵更加严重。当高速公路有大雾或冰雪时,能见度降低,道路交通危险系数增加。持续驾驶很容易引发事故,而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封路等交通管制的原因。

再者是随意停车,车速太低造成堵车现象。在高速公路上,经常发现快车道时速60km/h,长时间占用快车道,低速行驶,容易造成后面的车低速行驶,而且很容易造成交通拥堵。还有一些司机朋友,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随意变道,违章倒车,不管后面有没有车。如果后车没有刹车,肯定会发生追尾事故,甚至连环事故。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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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时间〗2008-03-19 05:53:32〖检索范围〗全部期刊〖起止年代〗2001-2007〖检索条件〗(题名=工程造价管理*年=2001-2007)*(题名=施工)〖检索结果〗检中81篇,选中81篇1/81【题 名】施工企业如何进行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谢秀杰【刊 名】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7(8): 184-1842/81【题 名】浅谈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李玉顺 吴广君【刊 名】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08X): 278-2783/81【题 名】清单计价下施工企业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对策【作 者】吴瑛 蒋伟琪【刊 名】山西建筑.2007,33(19): 243-2444/81【题 名】施工企业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曾萍【刊 名】山西建筑.2007,33(19): 249-2505/81【题 名】浅谈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卢桂梅【刊 名】山西建筑.2007,33(19): 264-2656/81【题 名】浅议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如何控制工程成本【作 者】丁峰【刊 名】煤矿现代化.2007(3): 66-677/81【题 名】浅谈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罗家驹【刊 名】广东建材.2007(6): 183-1848/81【题 名】浅谈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孟丽【刊 名】山西建筑.2007,33(17): 270-2719/81【题 名】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吴福平【刊 名】山西建筑.2007,33(14): 253-25410/81【题 名】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分析【作 者】杨岭【刊 名】安装.2007(4): 14-1611/81【题 名】浅析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杜琼【刊 名】甘肃科技纵横.2007,36(2): 92-92,10212/81【题 名】石油化工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分析【作 者】陆平杰【刊 名】化工质量.2007(2): 44-4813/81【题 名】浅谈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牛永科【刊 名】科技信息:学术版.2007(6): 135-13514/81【题 名】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张艳春【刊 名】山西建筑.2007,33(1): 253-25315/81【题 名】浅析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闫静 黄必军【刊 名】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6(3): 13-1416/81【题 名】浅析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吴金来【刊 名】科技信息:学术版.2006(01S): 118-11817/81【题 名】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张纯林【刊 名】机场建设.2006(4): 44-4618/81【题 名】施工单位工程造价管理浅议【作 者】李海军【刊 名】现代农业.2006(12): 136-13719/81【题 名】论电力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张强【刊 名】经济与管理.2006,20(12): 80-8320/81【题 名】浅谈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杨丽梅【刊 名】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16(23): 223-22421/81【题 名】浅谈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要小俊【刊 名】太原科技.2006(8): 46-4722/81【题 名】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探讨【作 者】王大慧 季同月【刊 名】山西建筑.2006,32(18): 237-23823/81【题 名】对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思考【作 者】岑佩珠【刊 名】科技资讯.2006(22): 50-5024/81【题 名】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张磊【刊 名】福建建筑.2006(4): 142-14325/81【题 名】浅谈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孙立峰【刊 名】山西水利.2006,22(3): 85-8626/81【题 名】浅析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张碧君【刊 名】山西建筑.2006,32(13): 239-24027/81【题 名】浅析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周岚【刊 名】新疆有色金属.2006,29(2): 51-5228/81【题 名】浅析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寇国力【刊 名】四川建筑.2006,26(3): 186-18729/81【题 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的探讨【作 者】黎慧敏【刊 名】广东建材.2006(6): 112-11430/81【题 名】施工企业在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苏奋【刊 名】广东建材.2006(5): 140-14131/81【题 名】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王俊玲【刊 名】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9(2): 22-22,3032/81【题 名】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浅析【作 者】曾炽容【刊 名】广东建材.2006(2): 122-12333/81【题 名】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 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徐卫成【刊 名】中国科技信息.2006(4): 140-14134/81【题 名】浅谈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意义【作 者】陈惠娟【刊 名】中国科技信息.2006(03B): 41-41,6435/81【题 名】施工企业如何进行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王慧敏【刊 名】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6(3): 67-6736/81【题 名】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剖析【作 者】费冬玲【刊 名】辽宁经济.2006(2): 87-8738/81【题 名】浅议工程建设施工和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周广联【刊 名】中国科技信息.2005(24B): 140-14039/81【题 名】如何有效进行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田玲【刊 名】四川建筑.2005,25(5): 153-15440/81【题 名】现阶段电力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李永胜【刊 名】山西电力.2005(6): 36-37,4641/81【题 名】浅谈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后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付凌云【刊 名】中国招标.2005(11M): 62-6543/81【题 名】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的探讨【作 者】龚文胜【刊 名】葛洲坝集团科技.2005(1): 53-5544/81【题 名】工程造价管理与项目成本控制——施工企业的制胜之道【作 者】周新莉【刊 名】中小企业科技.2005(8): 25-2645/81【题 名】新形势下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吴艺【刊 名】公路与汽运.2005(3): 173-17446/81【题 名】论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梁德文【刊 名】建材技术与应用.2005(3): 59-6047/81【题 名】对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思考【作 者】张宏君【刊 名】新疆农垦经济.2005(4): 111-11248/81【题 名】谈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赵春锋【刊 名】陕西建筑.2005(6): 34-3649/81【题 名】浅谈工程造价管理对施工成本管理与控制的作用【作 者】许成枫【刊 名】安徽建筑.2005,12(2): 125-12650/81【题 名】谈工程造价管理应注重施工合同的审查【作 者】陈鸿【刊 名】国外建材科技.2005,26(1): 121-12351/81【题 名】现行招投标模式下的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胡春媚【刊 名】山西建筑.2005,31(4): 154-15552/81【题 名】论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刘东伟【刊 名】山西建筑.2005,31(4): 158-15953/81【题 名】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提高施工企业效益【作 者】张静 陈雪萍【刊 名】江西冶金.2004,24(6): 44-4554/81【题 名】浅谈如何加强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姚爱华【刊 名】特区经济.2004(8): 131-13155/81【题 名】论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戴刚 陈芝春【刊 名】甘肃农业.2004(8): 116-11756/81【题 名】浅谈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肖文健【刊 名】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4,14(8): 234-23457/81【题 名】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陶云霞【刊 名】山西建筑.2004,30(5): 99-10058/81【题 名】山东高密实施工程造价管理新模式推进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 成效显著【作 者】葛萌【刊 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04(6): 22-2259/81【题 名】谈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陈强【刊 名】上海建设科技.2004(5): 62-6360/81【题 名】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耿春红【刊 名】山西建筑.2004,30(19): 173-17461/81【题 名】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陈伟【刊 名】安徽建筑.2004,11(2): 119-12062/81【题 名】新模式下铁路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初探【作 者】王森华【刊 名】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03,18(6): 25-2663/81【题 名】浅析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张永光 张佳音【刊 名】黑龙江科技信息.2003(11): 65-6564/81【题 名】谈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施建斌【刊 名】山西建筑.2003,29(17): 129-13065/81【题 名】谈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王庆生 杨丽梅【刊 名】山西建筑.2003,29(8): 208-20966/81【题 名】浅论入世后施工企业与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张潜 邹灵岚【刊 名】人民长江.2003,34(3): 65-6667/81【题 名】从永久船闸工程看施工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影响【作 者】万华琳 冯军捷【刊 名】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3(4): 27-28,5868/81【题 名】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邬鹏华【刊 名】建材技术与应用.2003(5): 63-6469/81【题 名】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问题研究【作 者】李雨洁 李多修【刊 名】铁道工程企业管理.2003(6): 16-1870/81【题 名】入世后施工企业内部的工程造价管理探析【作 者】黄先友【刊 名】经济师.2002(7): 150-15171/81【题 名】浅议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周瑞卿【刊 名】福建建筑.2002(B10): 83-8472/81【题 名】从施工实践谈铁路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安生理【刊 名】山西建筑.2002,28(8): 106-10773/81【题 名】浅谈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赵二平【刊 名】山西建筑.2002,28(8): 129-13074/81【题 名】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赵倩【刊 名】基建优化.2002,23(5): 38-4075/81【题 名】基于C/S结构的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作 者】徐学东 赵卫东 等【刊 名】山东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33(3): 360-36476/81【题 名】施工索赔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工作【作 者】郭照金【刊 名】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02,17(6): 17-1877/81【题 名】浅议施工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付永贵【刊 名】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02,17(2): 1-478/81【题 名】新形势下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作 者】马楠 王健【刊 名】华北科技学院学报.2002,4(1): 30-3179/81【题 名】福州平安大厦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作 者】林华【刊 名】福建建材.2001(4): 43-44

铁路论文文献综述

论文综述范文写法如下:

1、标题

文献综述的标题一般多是在设计(论文)选题的标题后加“文献综述”字样。

2、提要或前言

此部分一般不用专设标题,而是直接作为整个文献综述的开篇部分。内容是简要介绍本课题研究的意义;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如果本课题涉及到较前沿的理论,还应对该理论进行简要介绍;最后要介绍研究者搜集的资料范围及资料来源。

3、正文

这是论文文献综述的核心部分。应在归类整理的基础上,对自己搜集到的有用资料进行系统介绍。

撰写此部分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

其一、对已有成果要分类介绍,各类之间用小标题区分。

其二、既要有概括的介绍,又要有重点介绍。根据自己的分类,对各类研究先做概括介绍,然后对此类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进行重点介绍。

4、总结

对上述研究成果的主要特点、研究趋势及价值进行概括与评价。此部分应着重点明本课题已有的研究基础(已有成果为自己的研究奠定了怎样的基础或从中受到怎样的启发)与尚存的研究空间(本课题已有研究中存在的空白或薄弱环节)。

5、参考文献

要求列出的参考文献不少于15篇,且外文文献不少于3篇,并按论文中的参考文献的格式将作者名、文献名、文献出处、时间等信息全面标示出来。

文献综述是对论文选题研究现状的梳理,但并不仅仅是把文献进行简单的堆砌与罗列,而是需要在总结梳理别人研究的同时,对已有的研究做出评价,也就是说有述有评,这也是为什么文献综述也叫做文献述评的原因。

撰写文献综述步骤:

1、搜索相关文献

2、评价来源

3、识别主题、辩论和差距

4、概述结构

5、写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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