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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管理的论文好写么

发布时间:2024-07-03 14:41:55

农村经济管理的论文好写么

我去 这么多字

我也是今年毕业的,同样在为了毕业论文而苦恼。都改了好几遍了。现在时间紧了,我建议你首先确定论文的具体方向,然后尽快多找一些相关的文章,报道等等。这些事情最好能在两天内完成。然后把这些文章浏览一遍,把认为自己可能需要的材料单独整理出来,在接下来就是找导师商量了。找一个标准的模板,按照模板一步步来吧,急不得的。我的论文老师都改好了,然后又叫我改成调查报告。再烦也得弄啊,我们是6月2号——10号答辩。祝你论文写作成功。纯手打,望采纳。做任务拿财富值下载文章,拜托拜托

《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广大农村不断加强和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建设,全面实行村务公开,狠抓村级财务的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由于国家农业部、财政部颁布的农村新会计制度在许多地方尚未实行,现时的农村会计核算与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严重脱节,在全面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也就越来越多。据报载,某县一贫困村的一个纽长在短短的三年内挥霍公款达10万元。这些问题的暴露不仅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矛质激化,而且造成一些地方公务难以执行,党的农村政策难以落实,茬接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笔者经调查发现,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会计出纳队伍不稳定,人员变更快,财务移交手续办理不及时。如某县在近四年内由于村民委员会换届等原因变更147名会计,90名出纳。其中有80余名离职财会人员未办理移交手续,新任会计出纳形同虚设。二是财务无专人管理,经费开支无专人审批。于是,多人收钱,多人管线,多人用钱,长时间不交账、不结账、不记账成为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据调查,某县80%以上的村的费用开支,村支书、村主任、妇女主任、会计谁都可以批,甚至出纳也可以批,有的未经任何人审批签字也可以报账,形成了谁拿钱谁用钱的混乱局面。三是村级财务账目设置不全,原始凭证不规范。从笔者调查所掌握的情况看,有75%以上的村没有按制度要求来设置会计账目,有的只设+本现金账而不设台账、财产账和往来账。有的财会人员因不懂此务,干脆不设账、不记账,把五花入门的票据用报纸封成包,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包包账"。这些原%"票据(凭证)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收钱不开正式收据,收款人不签名盖章;开支没有正式发票,多以自条入账,并无经手人签章;干部出差不填差旅费报账单,基建工程无合同、无验收、无发票,以领据代发票入账等现象极为普遍。如某县的一个村新建了一所学校,开支达4万多元,但未见一张正式发票,可见村级财务的凭证不规范到了何等程度。四是非生产性开支严重,绝大多数的村级财政支出用于招待,普遍形成一种检查吃、开会吃、出差吃、有事无事几个干部也聚会吃的不良风气,造成极大的浪费。五是少数村纽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现象严重。少数村组干部本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千方百计利用职务之便,运用多种手段贪污挪用集体资金。如收入不交账,多收少交,重报开支,多领补助,甚至合伙巧立名目私分公款以及造假发票报账等。六是账目不公开,财产往来无账,村级财务失去有效监督。切实解决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认如下几方面入手:一、坚定不移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要切实保吁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的焦点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尤其村级财务要公开。村级财务公开一定要按国办[1999帕6号文件要求,一是公开内容安全面完整。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二是公开时间要及时,特别是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公布;重要财务活动应逐笔公布。三是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要有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四是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五是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六是要把财务公开的监督落到实处,村组财务要置于群众的经常监督之下。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人这两个新制度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因此,要在两个新制度的基础上,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等。同时,村级财务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先收后支,杜绝以收抵支、差额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工作。中央和省一再要求要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的管理,并作为任林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之所以如此重视农村村级财务的管理工作,这是因为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所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列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编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各乡镇至少要确定一名党政领导主管农村财务,经常听取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部暑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随时根据群众的反映,对村级财务进行及时清理。对清理出来的经济问题,一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过清理农村村级财务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四、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以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这里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必要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五、试推行"村财乡笛"o可根据不同乡村的实际情况,推行"村财乡管"制度。村里不设会计,只设出纳,村级账目由乡镇经管部门代管,财务收支实行 "报账制"。六、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追制、化解村组不良债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再继续做好农体集体资产的清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并逐步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据笔者调查所知,近些年来,农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村组负债不断增加,群众反映极为强烈。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危及基层政权的巩固。在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遏制不良债务过程中,首先要认真搞好农村村纽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对集体资产要进行评估,要切实解决农村各业承包基数不合理、低价承包等问题,以防集体资产流失。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减债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已经形成的债权债务问题。《农村合作金融:经理人员的选择权与激励问题》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建设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安排的全部理论假设在于:农村信用社由农民等额股入组成,一人一股一票,经理人员由农民按人数而不是一般股份公司意义上的股权数选举产生,并由农民对其实施监督。这样,信用社及其经理人员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广大农民的利益,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利益,符合农业部门的利益,最终符合国家利益。在逻辑演绎上,从农民利益一直到国家利益基本不存在冲突,但在整个理论假设的第一个环节,即信用社能够真正“由农民选举产生并受农民监督”是不成立的,从而导致了此后一系列貌似顺理成章的推导都失去了必然前提。本文认为,理想的合作金融制度的确要求按会员而不是按股权选举经营者,以避免在许多一般股份制企业出现的经营权被少数大股东控制,从而危害小股东、外部债权人利益的情形。然而,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实践证明,一人一股一票的所有权安排不仅没有从制度上保证经理人员的最优选择,反而导致了严重的外部人—内部人双重控制问题。二、事前信息非对称与经理人员的选择权问题规范的信用合作制度下,经理人员是由信用社入股社员民主选举产生的。入股社员一般是通过对经理人员的选择,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取向,比如,股本收益回报、按规定获得贷款等等。作为被选举产生的经理人员,只有努力给予社员以较好的业绩方能继续任职。这对于发挥经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十分有益的。而在我国现实信用合作制度下,经理人员的选举产生并不是由全体入股的社员选举产生,而是由内部人员选举。其基本的操作方法是:由上级确定信用社经理人员的候选人,基层信用社选举代表,再由代表对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县农村信用联社经理,最后人民银行对所选举产生的经理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担任经理。经理人员的这种产生方式具有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弊端。首先,上级确定信用社经理候选人导致农民作为股东与候选人之间存在信息非对称。尽管就每一户农民而言,所入股的资金并不多,有的都只有几元钱,但每一股都应该拥有收益分配权、财产控制权和对代理人的选择权。但目前我们的这种经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使经理的决定权与农民的选择在事实上脱节,于是出现这样一种“选择权移位”问题:候选人是否当选与农民的选择无关。这是因为,既然是上级劝定候选人,则不能保证农民对候改选人的实际经营能力有充分了解,这就存在事前的信息非对称、于是造成农民选也无奈、不选也无奈的尴尬局面。这样的制度安排只能造成“有经营才能的人成为经理是偶然的、不具备金融管理能力的人窃取经理职位是必然的“畸形现象”。其次,导致了外部人控制现象,股东利益得不到保障。既然经理由上级提名,则为上级服务比为农民服务显然要重要得多。这是因为,来自上级的提名约束是硬的,而来自农民的选举权约束是软的。于是,信用社在经营上往往更倾向于为地方行政服务,而不是为社员服务。只有满足上级需要,才能保证在今后的选举中继续被提名,也才能保证继续把持经理职位。因此,在信用社经营中出现了非常有趣的“外部人控制”现象。基于硬的提名激励,上级很容易通过信用社完成地方行政意图,信用社经理成为上级的工具,而不是农民实现合作融资的协调人。第三,现有代表制度存在技术性缺陷,经理人员的产生往往受制其它非正常因素。单纯就某一县(市)农村信用社来说,员工数量并不多,一般在几百人左右,相对于几千、上万的社员股民而言,已经是—个相对少数。由于目前对经理人员的选择往往是通过代表制的形式选举产生,代表通常是基层信用社的主任,县(市)联社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少数的基层员工,代表一般只有几十人,是利益高度相关者,寻租成本很低。参选人员往往只需付出较小的成本,比如,游说,许诺或者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就可以很容易获选。从代表本人来说,信用社能否取好的业绩并不一定会构成其股票的主要动机,因为业绩好坏对自身利益影响不会很大,而选举能否给投票者带来直接好处就成为股票的决定因素,目前部门负责人及基层信用社主任由经理(联社主任)任免制度无疑会进一步强化投票者的这种动机。这种“投李报桃”选举制度可使寻租成本降到最低,被选举的往往不是有经营管理才能的人,而最有可能牺牲股东利益的人。选举的有效性无疑值得怀疑。三、事后信息非对称与经理人员的激励问题在规范的农村信用合作制度模式下,对经理人员的监督由社员来完成。这种互助生产形式与德姆塞茨、阿尔奇安所提出的“团队”是有明显区别的。因为大多数社员并不直接参与信用社的工作和管理中来,只是享受其提供的服务和利益分配。在重大决策上参与选择。这种区别使得其监督成本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事后信息不对称,社员很难了解信用社的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社员努力从各方面搜集信息。问题是,由于每个社员只有一股,在表决时也只有一票,较高的成本往往使得其不愿意花费代价来行使监督职能,存在着“搭便车”的现象,即总是希望别人来对信用社经理人员和经营行为实施监督,到后来,就没有人来对信用社的经理人员和经营行为实施监督。同时,我们知道,监督也需要一定的知识,农民由于知识相对贫乏,即使其有权监督,也大多数难以发挥其监督职能。这是合作制度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端。实际上,从农村信用社的股权分配来说,由于一人一股,则只有一投票权,我们可以把信用社的全体员工队伍看作是一个合伙团队,谁也没有绝对的发言权和控制权。但是,在一个团队中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监督团队成员的劳动,有些团队成员可能会偷懒,由于劳动的不可计量特性,相互间共同监督是很困难的,很难对成员的劳动付出做出准确的评价。按照德姆塞茨和阿尔奇安的理论,在团队中必须选举出一个人来对整个团队成员的劳动进行监督。从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监督安排看,来自农民的内部监督是软弱无力的,事实上的监督主要通过人民银行的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来完成。但是,由于人民银行与农民在根本利益上的差异,前者注重金融风险控制,后者注重自身融资和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很难指望两者在激励目标和操作手段上存在完全共通性。我们认为,内部监督是关键。一方面,有效的内部监督可以降低外部监督(人民银行)成本。毕竟,农民显然不希望自身所有的信用社面临金融风险,只有在良好运作的基础上,才谈得上为农民提供完备的金融服务。因此,人民银行的监管目标对农民来说是下限;反过来说,良好的内部监督必然降低外部监督的工作量;而外部监督却未必尽然保证内部监督的效率。我们知道,一方面,由于农民只有入股权,没有控制权和投票权,其实际上没有任何监督权,另一方面,从产权结构来看,由于国家所占的比重很低,从理论上讲,无权对农村信用社经营行为实施监督。1996年农村信用社从农业银行分离出来交由当地人民银行管理以后,政府几次发文,要求各级不能对农村信用社的人、财、物进行干预,这样,农村信用社的监督实际上已经出现了“真空”,成为了一个自由天地。而正是这几年,农村信用社无论是资产质量,还是财务经营状况,均较以前年度有明显的下降。这当然跟农村经济形势以及全国整个的宏观经济形势有关,也与前些年度累积下来一些金融风险有关,但我们不能不说,与我们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出现“真空”有关。目前有一种提法,即在各县农村信用联社的基础上,投资入股,成立省级农村信用联社,然后再成立中国农村信用社合作社总社之类的机构,这种机构组织体系对于增加农村信用社的资金调度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是极为有用的,同时,也有助于对县级及其以下农衬信用社的经营行为和经理人员实施监督。与目前比,是一种进步。但仅有这种组织体系还远远不够,关键问题是不能解决外部人控制和缺乏内部监督的问题。只不过是把经营者的选择权交给了更高级的“上级”,把各单一信用社的风险捆绑处理,在规模上提高抗风险能力,治标而未治本。另外,要求省级联社对纷繁复杂的县级农村信用社实施有效监督是困难的,可能还会进一步降低纵向监督的效率。在缺乏内部监督的情形下,内部人控制几乎是必然出现的,从我国农村信用社经营实际情况看,经理人员利用职位,以损害农民利益为自己谋利益是不罕见的。我们的看法是,应该设计一种模式,使代理人的个人效用函数与企业的效用函数一致,形成激励相容。正反两方面的激励安排都是必要的。正向安排是使信用社经理的收入与效益挂钩;反向安排是公开招聘信用社经理,对出现严重违反农民利益的经营者,农民应具备联合罢免权。四、结论及政策建议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一互助组织在产权结构上具有明显的不同于其它企业的特征,即一人一股一票,这种产权结构尽管在一定时期、一定的区域能够有效发挥作用,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已经日益显示出了其弊端。从经理人员的选择来看,选举规则和选举程序的不同,会导致不同的选举结果。同时,这种制度对于经理人员的监督和激励也是极为不利的。由于对经理人员的监督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要有一定的知识,平均化的股权结构易于使得股东“搭便车”,导致监督空洞化。目前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制度与规范的合作制度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最主要的问题是农民社员股东没有收益分配权、决策权和对经理人员的选择权。因而,使得其在实践过程当中,出现一系列更为严重的问题。包括外部人—内部人控制问题、监督失控问题等等。使得农村信用社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比国有商业银行还要多。因此,我们建议:1.将农村信用社改合作制为村民委员会控股的股份制。入股资金可用村集体提留,也可以由农民入股,组成控股会,再由控股会对信用社入股。在控股比例上,应打破平均化的倾向,在要求每一个村集体都应该有入股资金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大股东。这种做法有几个方面的好处:一是解决广大农民缺乏监督知识、无力承担监督职能的问题。二是解决农民由于股金投入少,监督成本高而存在的“搭便车”问题,防止产生监督“真空”,可以因此全面提高监督效率。三是可以有效防止单纯由社会资金入股,重视股本效益而忽视对农业投入的情况。因为村民委员会所本身是村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民主性,能够代表广大农民的利益,由其代理行使对信用社的控制权主和表决权,可以使农村信用社根殖于农村、农业和农民。四是有助于全面解决目前严重农村信用社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五是全面解决农村信用合作一人一股一票选举制度所产生的弊端,防止选举失效。2.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以县级农村信用联社为重点,建立乡、县、省三级管理体制。由各村民委员会对乡镇农村信用社入股,按股权比例选举产生乡镇农村信用社董事会;再由各乡镇农村信用社对县级农村信用社入股,组成县级农村信用联社,选举产生县级农村信用社董事会,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总经理提名乡镇信用社经理,再由乡镇农村信用社董事会决定任命;在县级联社成立监事会;各县级农村信用社再投资入股,组建省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省级农村信用联社的主要功能在于为各县(市)信用社调度、融通资金,防止出现支付危机;传达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制订区域内的农村信用社发展政策;协调与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农村信用社之间的关系。在中央可以成立一个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政策制订。3.建立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将经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同经营业绩全面挂钩,实行经营风险抵押。对于超过预期收益部分。按一定比例对经理人员进行奖励。对经理人员实行期权制度,以促使其经营行为的持续性和长期性。

农村经济管理杂志

对需要的人而言还不错,里面知识量很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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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行政管理经济论文

已有的研究表明,海峡两岸间一方面是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技水平、资本实力、劳动力资源以及市场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另一方面是语言相通、地理相近等天然优势,因而农业资源的差异性与互补性十分明显,农业发展与农产品贸易等具有一定的互补优势与合作潜力[1-2]。诚如《两岸经贸论坛共同建议》所指出的:“两岸农业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两岸应结合双方的农业优势,强化研发、技术管理及行销的能力,互惠双赢,扩大两岸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平台”①。本文拟就海峡两岸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与发展进行简要分析、对比,得出两岸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异同以及两岸合作发展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以期促进两岸农业循环经济的协同发展。 一、中国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与发展 人与自然是一对永恒的矛盾。随着人类改造和支配自然能力的不断增强,尤其是传统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和掠夺式资源开发等,直接导致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日益紧张。面对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破坏以及生态失衡的巨大压力,通过对以往发展理论与实践的深刻反思,永续发展战略已逐步成为全球的共同选择与潮流。值得关注的是,20世纪90年代末,由德、日、美等国家首先提出并加以实践的新型经济发展范式——循环经济[3-4],通过近年的发展演变,现已被看作是实施永续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最佳模式,同时也是保护环境和削减污染的根本手段,一些发达国家已把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作为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在中国大陆,“循环经济”也正由一个陌生的名词和概念,逐渐上升为指导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要原则和战略,并从内涵和外延上都有很大的发展。目前,大陆已在辽宁、贵阳、广西贵港、广东南海、内蒙古包头、新疆石河子、湖南长沙等地区进行试点。但从总的来看,即使是在工业体系,循环经济也刚刚起步,在属于薄弱环节的农业更是困难重重。但这并不意味着循环经济在农业上难以取得进展,恰恰相反,农业同样需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何况与一般循环经济相比,由于农业自身及其产业结构等方面的独特性,农业发展循环经济还具有许多先天的优势! 受循环经济思想与方法的启发,在多年卓有成效的中国生态农业等持续农业理论与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只有从循环经济的角度加以引导和拉动,才能协调好现代农业各系统和层次以及农业生产与资源配置之间的关系,最终全面实现生态品质、生物产量以及经济收入三者间的良性循环。于是,人们试图通过模拟和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规律,重构农业生产和生态系统,进而逐步开发出了一种新的农业发展模式——循环型农业,以使农业系统能够更和谐地融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过程中[5]。 从总的来看,在我国正式发表的文献资料中,最早提及农业循环经济的当属吴天马(2002)的《循环经济与农业可持续发展》一文[5],最早出现“循环型农业”或“循环农业”一词的,当属陈德敏与王文献(2002)共同撰写的《循环农业——中国未来农业的发展模式》一文[6]。然而,2003年全国上下在这方面的学术研究还相当少;直到2004年,才有一些文献对此进行探讨;刚刚过去的2005年,各地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与理论研究,则呈现出了欣欣向荣的良好势头。 二、大陆循环型农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一)关于发展模式 尽管循环经济在我国的提出不过是近几年的事情,但我国其实早就有了循环经济的实践,如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等,不少案例也已总结出来(解振华②,2003)。从现实看,一些地方丰富多彩的农业循环经济实践已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涌现出了诸如河南天冠企业集团、广西贵糖、北京蟹岛绿色生态度假村、上海崇明的前卫村模式以及辽宁省“四位一体”日光大棚生态农业示范区等先进典型。其中,辽宁省农民首创的以生物技术为主体、以沼气为纽带“四位一体”日光大棚能源生态工程,实质上就是以农业为基础的循环经济,是农业现代化新路线的体现。 此外,福建圣农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主抓肉鸡主业链、生物工程副业链和有机肥副业链“一主两副”产业链③,近年来也走出了一条“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型农业发展之路;江苏省宿迁市则根据循环型农业的发展优势与影响因素,也逐步开发出了适合当地发展的7个模式:“生态家园”循环模式、食用菌生物链循环模式、有机农业开发模式、设施农业生态模式、立体种养循环模式、农林牧渔结合型循环模式和花卉苗木生态农业模式(高良敏等,2004)。 与此同时,刘慧娥等(2005)提出了通过采用节能、环保、绿色、清洁生产等一系列农业高新技术,构建以生态农业为核心的“低消耗-无污染-高产出-再利用-佳效益”的农业循环经济模式;刘志(2005)、王鲁明等(2005)分别根据陕西及山东青岛的实际,归纳、总结了当地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典型模式及其技术支撑体系;黑龙江及另外一些民族地区也发展出了一些典型的模式(陈青,2005;李玉明,2005;袁久和,2005)。李书民等(2005)则探讨了以畜牧业为核心,实现农作物秸秆三段循环利用与畜禽粪污两段利用的主要技术路线;汪怀建(2005)探讨了适合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农业生态工程模式;王奎旗等(2005)提出了我国水产业实施循环经济的“社会大循环”、“企业间循环”、“企业内循环”三个可供选择的基本模式,等等。 但以上述各种模式并不代表我国循环型农业的全部,各地在研究、设计具体发展模式时,还应从当地实际出发,既可以采用一种模式,也可以多种模式并用。而且不论实行什么模式,都必须严格遵循生态学的客观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使经济和谐地融入到自然生态的物质循环之中。限于篇幅和现实条件,我们无法就各地蓬勃发展的循环型农业进行系统分析、归类,但黄贤金等(2004)曾比较全面地总结了发展循环型农业大体可以采用的模式:区域循环模式、能源综合利用模式、生态养殖模式、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以及绿色和有机农业模式;并认为上述每一类型模式又包含有一些具体的实践形式,如:生态养殖模式,就包括基于农牧结合的畜禽养殖模式、稻田生态养殖模式、高效集约式养殖和健康养殖模式等[7]。 (二)关于发展方向 对于如何发展我国的循环型农业,吴天马较早提出了两种面向循环经济的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模式(路径):一是以生态农业建设为基础的渐进式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二是以有机农业建设为基础的跨越式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并认为前者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和实践意义,应大力提倡,而后者则为从根本上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为直接的实现途径[5]。陈德敏等也认为,要实现农业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以至社会效益的最优化,必须实施农业清洁生产,并以我国的生态农业为基础,发展我国的循环型农业[6]。 2005年10月,在《经济日报》举办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高层研讨会”上,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针对我国农产品各种污染过于严重,出口越来越困难的现实,认为生态农业是今后农业发展的方向,而循环经济下的生态农业应该是农业发展的最终方向④。对此,季昆森(2005)也撰文指出:一般认为,循环经济在农业上的应用就是生态农业;实际上,循环经济在农业上的运用有更广阔的领域,其实质就是循环经济原则在发展生态农业上的运用,可称之为循环经济型生态农业。 (三)关于发展策略 与德国等先行国家相比,我国无论是在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还是在实践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距。从总的来看,源于对传统农业环境后果的反思以及受循环经济思想的启发而提出的“中国循环型农业”,目前甚至还没有比较明确、统一的定义,全国上下就农业发展循环经济方面的研究,基本上还处于理解性或者概念性的初始发展阶段,尤其是对于物质循环和价值增殖等揭示农业循环经济最本质内容的量化研究和系统分析更是难得一见,仍有许许多多的理论、技术、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等方面问题亟待学术界研究解决。 具体来说,一是迫切需要对循环型农业进行更系统、深入的理论分析和科学解释,真正理解和把握农业循环经济丰富的科学内涵及其发展方向;二是鉴于各地丰富多彩的实践已在某种程度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对各地比较有代表性的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如:立体农业,农业生产物质循环利用(规模化养猪业等),土地、技术、资本和劳动力等要素的优化配置模式(休闲观光农业),农业一、二、三产业的产业链联接模式(新型农业产业化),以及生物能的开发利用(循环农业发展的新领域)等,进行更系统、深入的分析与研究(主要进行物质代谢分析及经济效益核算等,重点突出案例中的循环过程和效益评价及生态性三个方面),努力做到既总结经验(与理论研究相呼应),又努力发现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也是非常迫切和有益的;三是在全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标准的循环型农业评价指标体系之前,对循环型农业进行全方位探索和多视角的科学研究,逐步建立一个适合当地特点的农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与发展规划,也是学术界需要大力研究的现实课题;四是人们还应从各地资源及环境等禀赋以及当前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实际出发,有选择地分析、比较有关国家或国内先进地区(包括台湾地区)循环型农业发展的一般经验与教训,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的层面,对循环型农业的发展战略与制度 (政策)创新进行研究,为农业循环经济建设提供扎实的理论依据与实践指导。三、海峡两岸循环型农业协同发展之探讨 (一)台湾循环型农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尽管台湾岛内鲜有诸如“循环型农业”等提法,但台湾省在永续农业的发展、研发与发展策略等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另一方面,我们也已注意到,台湾地区是世界经济、社会较发达的地区之一。特别是近几十年来,台湾地区因经济快速成长,以致工业、农业污染严重,人民健康与生活环境也日益受到威胁。一方面是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升,尤其是对饮食安全等越来越重视,绿色(有机)蔬果产品广受消费者的青睐;另一方面是人类活动已对环境造成危害及长远的不良后果,并逐渐地恶化、蔓延,正在对自身居住环境和社会发展带来负面作用。因而,面对循环经济时代的到来,两岸人民都应该从更高层次上重新探索人类到底应该生产什么、怎么生产,怎样消费、怎样生活…… 如:养猪业一直是台湾地区最重要的畜牧业,其产值多年来高居台湾单项农产品之首,但如何减少养猪业产生的废水污染却是直接影响并决定该产业发展的首要因素之一。据报道,2004年台湾地区废污水BOD的日产生量为4223吨,其中673吨为畜牧废水,为有效控制养猪废水污染,环保部门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具体的“放流水标准”,为达到上述管制标准,1990年来他们开始辅导业者设置废水处理设备。目前,台湾养猪场主要采用包括固液分离、厌气处理和好气处理三个阶段的“三段式废水处理系统”。但从总的来看,养猪业仍面临着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两难处境,还须进一步改善其技术效率(萧景楷等,2006)。又以岛内香菇生产废弃物(废渣)处理问题为例。2004年台湾地区的香菇总产量为4866吨,其中袋栽香菇4714吨,约占总产量的97%。除了木屑等残渣外,袋栽香菇还产生了大量的塑料废弃物。显然,面对如此大量的废弃物,各乡镇垃圾处理场已无法代为处理,而且如此大量的废弃物也不是传统之掩埋与焚烧方法等所能解决的问题。为此,有学者提出通过立法与民间协助,进行“源头减量”与“资源回收与再生”,以降低废弃物清理成本及避免废弃物清理时所产生的环境问题;更进一步地,他们提出了基于经济诱因机制的“课税”与“补贴”的“两政策工具”,等等(魏乾城等,2006)。 再以国人比较熟悉的茶叶为例,台湾地区半发酵茶的制造技术堪称世界翘楚,其品种、栽培技术、花园设施等方面均领先于大陆;而且台湾省自1987年开始引进有机农业的理念,自1995年试作,至1998年已有35户共22公顷投入有机茶生产行列,而且有机茶生产规模仍在不断成长当中…… 诚如台湾有机农业发展协会执行秘书陈琦俊所言:人类唯有再度回到“与大自然共生”的原点,来取得安全的食粮,才是环境和人类永续生存之道。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一切恰恰也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祖国大陆所需要进一步面对和妥善解决的。从这个意义上看,两岸循环型农业的发展均处于初始发展阶段,而且都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循环型农业和永续农业的发展,其发展前景看好。 (二)海峡两岸循环型农业协同发展的策略选择 为促进两岸循环型农业的协同发展,结合当前循环型农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建议尽快研究、建立起两岸循环型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制度性安排。 一是要充分利用两岸现有科技合作政策和人员往来的渠道,积极开展两岸循环型农业研究人员的互访讲学、互聘客座研究人员、交换培养研究生等,通过人员的交流带动产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发展; 二是要通过两岸科技交流机构的协商讨论,每年轮流在两地举办1次以上综合性的循环型农业理论与实践发展研讨会,为两岸循环型农业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者们提供一个信息交流和成果共享的新平台。从总的来看,福建省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建议由闽台科技交流协会牵头组织、发动两岸有关科研、教学单位从事循环型农业研究与实践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率先举办海峡两岸循环型农业理论与实践发展学术研讨会; 三是要深入研究、探讨两岸循环型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具体项目与方式方法。审视近年两岸农业技术合作项目,目前尚无循环型农业方面的项目。从两岸农业资源与科技和市场整合的现实需要出发,可以考虑共选项目、共同研发、分别出资、成果共享等的具体方法与途径。而且我们建议,作为全国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福建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在漳州、泉州等传统对台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区内,增设闽台(两岸)循环型农业合作示范区; 四是要以本次两岸经贸论坛为契机,抓紧抓好新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与“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尤其是要积极创造便利条件,欢迎台湾农民、农业企业到大陆投资、兴业,积极寻求与台湾循环型农业专家与投资者们多种形式的合作与共同发展。 可以肯定,通过上述努力与制度安排,必将有力促进两岸同行专家与实践探索者们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在此基础上,我们建议从大陆及台湾地区循环型农业的提出与内涵、发展的历程与成效、研究的进展与成果、发展的模式与方向、发展的策略与目标,以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潜力等方面,深入分析、比较两岸循环型农业的发展现况与前景,得出两岸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异同以及两岸合作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与此同时,还应进一步研究、探讨两岸循环型农业合作的目标、模式、途径及其配套措施等,进而提出框架性的两岸循环型农业合作发展的策略及目标,以期促进海峡两岸循环型农业的协同发展。 四、结束语 循环经济是国际社会在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中逐渐探索和总结出来的具体实践模式,农业循环经济也已在全球悄然兴起,并成为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文章首先简述了中国农业循环经济的提出与内涵,着重探讨了大陆循环型农业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初步分析、比较了两岸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异同及两岸协同发展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从以上分析与讨论中可以看出,两岸在循环型农业发展、研发与管理过程中,既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又呈现出了互补的态势;通过两岸交流与合作,既可以充分了解台湾地区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业发展和永续农业的运行轨迹和政策措施,进一步了解台湾地区有关永续农业的一系列发展模式与经验教训;通过两岸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对比分析,还可以提出一些可相互借鉴的发展模式与对策措施,以及两岸循环型农业合作发展的目标、模式及其配套措施等,达到既促进两岸循环型农业科技、信息、资源、环境等方面的优化与共享,促进两岸循环型农业的协同发展,又可为海峡两岸共同迎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的挑战开创出新的契机。

村行政管理毕业论文篇2 浅析大学生“村官”制度的完善对基层行政管理的积极作用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大学生“村官”从无到有,再到快速发展,经历了长时间的积累发展过程。四川省选派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始于1999年,当时主要是各地自行挑选部分大学生到村工作。2005年,四川省正式启动“一村一居一大学生”计划,并主要结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选派部分大学生到村(社区)工作。 一、大学生“村官”制度的现状 大学生“村官”是指由政府部门正式发文、筛选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或其他“两委”职务的工作者。然而大学生“村官”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第一,大学生“村官”思想不稳定。大学生“村官”虽人在农村,但心系城市,没有做好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思想准备。第二,大学生“村官”流失严重。大学生“村官”一般服务完两年就离开农村。截至2007年,四川省大学生“村官”的流失率高达70%以上,特别是条件艰苦的民族地区几乎留不住人才。第三,大学生“村官”实践能力不足。很多大学生村官从事的大多是文秘工作,与农民的接触甚少,缺乏处理农村事务的实践经验。第四,农村社会对大学生“村官”的认同感不足。农民对于大学生“村官”是否有能力替自己办事持怀疑态度。 二、基于大学生“村官”制度现状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上述不可忽视的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有: (一)大学生“村官”的选聘机制不健全 目前大学生“村官”的选拔主要看考试,只要笔试,面试通过就可以了,这样就使得很多把“村官”视为人生跳板的大学生混入该队伍,而他们进入这个队伍后,就忙着复习考公务员或研究生,没有把精力放在推动基层民主行政的进程上。而那些真正想服务农村的大学生可能因为考试分数不够而被拒之门外。当前大学生“村官”的选聘机制无法识别虚情假意者和真情奉献者,使得大学生“村官”队伍鱼目混杂,这也是导致大学生“村官”队伍思想不稳的原因之一。 (二)大学生“村官”的待遇水平不高 现在,大学生“村官”的待遇并不高,比如,四川省规定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研究生每月补助1500元,本科生每月补助1100元,专科生每月补助900元(民族地区每月分别增加200元)。这样的补助实际上是比较少的,尤其是在目前通货膨胀,物价飞涨时期就显得更少了。很多大学毕业生是冲着考公务员或研究生可以加分的政策去的,借助村官这一跳板,考取功名。 (三)大学生“村官”的培训体系未形成 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实际的工作经验,初出茅庐,阅历甚浅。很多地方在大学生“村官”上任前组织集体培训,此后在工作过程中就没有定期的培训,只有岗前培训,没有岗中培训,对于工作过程中的问题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这样会造成大学生村官被“放养”,得不到有效的指导和培训,更别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完善大学生“村官”制度对于基层民主行政的作用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大学生“村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提高基层行政管 理民主化的人才资源。因此要完善大学生“村官”制度,以促进农村基层民主行政的 发展。 (一)完善大学生“村官”选聘机制,有助于优化基层行政 管理的人才队伍 我们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完善大学生“村官”的选聘机制。可以在选聘中通过延长服务农村年限,签订服务 合同等方式来区分滥竽充数者和真情实意者,以此来净化大学生“村官”队伍。选聘思想坚定的大学生,有 助于优化基层行政管理的人才队伍,使农村干部的结构更加年轻化。通过大学生“村官”的创新才能,影响农村干部的思维,共同致力于提高基层的行政管理水平。 (二)完善大学生“村官”激励机制,有助于留住基层农村的行政管理人才 完善激励机制,对于大学生村官队伍的稳定有着重要意义。麦格雷戈曾提出X理论和Y理论,认为人既是理性的 经济人,也是复杂的 社会人,要使人的价值效用最大化,就必须同时满足人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为此,首先要改善大学生“村官”的经济待遇。如果大学生“村官”的待遇跟当地公务员的待遇一样,那么就能留住广大人才。其次,要明确大学生“村官”的 政治待遇。如四川遂宁市就从大学生村官中采取直选方式产生村支部书记,使村级党 组织班子更加年轻化、专业化和知识化。此外该市还将通过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公选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开考录乡镇公务员、事业人员等多种方式留住人才。 (三)完善大学生“村官”培训机制,有助于解决基层农村干群对立矛盾 地方政府要对大学生“村官”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中培训。如可以开展人大相关知识的培训,大学生“村官”一方面可以把培训的相关知识传达给广大农民,使农民了解国家的最新政策。另一方面,大学生“村官”也可以用自己所学影响农村干部的陈旧观点,提高农村干部对政策的领悟力与执行力。同时,农民权利意识的提升,反过来又会制约农村干部权力的过大,使村干部把村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进而有助于解决农村干群对立的矛盾。 (四)完善大学生“村官”与村民的良性互动交流机制,有助于推动农村民主制度建设 大学生“村官”要对事关基层选举 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让群众“零距离”接触人大制度。此外,还可以采取每周随机到村民家中谈心的形式,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只有形成村官与村民间的良性互动交流机制,才能共同推进农村民主制度建设。具体而言,第一,对于推动农村民主管理水平而言。大学生“村官”可以通过知识影响农村干部的固有办事作风,提升其民主管理的意识。第二,对于推动农村民主决策水平而言。大学生村官通过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使村民积极参与农村决策,保证村级民主决策符合村民利益。第三,对于推动农村民主监督水平而言。大学生“村官”可以通过完善村务公开的机制,让村民获得更快速真实的村务信息,同时加强村民对村务的监督力度,促进基层民主行政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国庆.公共行政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2]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人学版社,1998. [3]张晓梅.中国农村入力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M].中国 农业出版社,2005. [4]许文兴.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5][美]戴维.罗森布洛姆.公共行政学:管理,政治和法律的途径 [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猜你喜欢: 1. 农村行政毕业论文 2. 村级行政管理论文 3. 乡镇行政管理论文 4. 关于农村行政管理论文 5. 行政管理专业论文范文 6. 有关基层行政管理论文

给你拷一篇,希望有用:浅谈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基层民主 摘要:本文认为,农业型乡镇层面上的矛盾根源于现行的财政体制和行政体制。本文主张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的改革应符合国家治理和乡村社会发展的需要,方向应是通过渐进的体制内改革完善基本制度建设.强化乡镇政府的有效性。 农业型乡镇是指以农业为主要产业财政收入主要来自于农业的乡镇。按照徐勇教授乡镇分治的观点,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不宜搞“一刀切”,应将农业型乡镇与工商型乡镇区别对待。这种区分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第一,两者的发展前景不同,路径选择也应存在差别。农业型乡镇的发展前景是小城镇。随着越来越多的农业人口逐渐加入工业社会,农村日渐萎缩,人地矛盾缓解,农村的共同富裕有望实现。工商型乡镇的发展前景是小城市,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市政体制。第二,两者改革的背景有差别。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农业型乡镇财政收入严重不足,其存在必要性受到质疑,遑论其有效性;而工商业型乡镇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乡镇政府的无效及职能扭曲。 一、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背景及原因 1.现行财政体制下农业型乡镇财政收入严重不足 1994年建立的财政管理体制重新界定了中央、地方政府间的财权和事权范围,加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权、钱。原本中央政府寄希望于通过逐步深化省以下体制改革配套确定省以下政府间财力分配框架,但由于省以下体制改革的深化近年并未取得明显进展,财权与事权划分模式出现了两相背离格局。省级政府和市级政府效仿中央层级集中财政收入,致使县、乡财政赤字增加。同时乡镇政府基本事权并未减少,反而有所增加。乡镇政府除了要提供区域性公共物品、落实中央的政策执行上级政府分派的任务,还要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政绩驱动和追求可资支配的经济利益)。乡镇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严重制约了其作为能力。税费改革后,尤其是取消农业税以来,这种矛盾更为突出,以至于多数严重依赖地方税类的农业型乡镇财政沦为“吃饭财政”.仅能维持乡镇政府生存。 农业型乡镇财政收入不足可以有两种解释:绝对不足和相对不足。绝对不足是指财政自筹制度和农业税取消之后,乡镇财政收入减少.无法维持基本呈刚性的财政支出,乡镇行政缺乏效率。相对不足是指农业型乡镇有限的财政收入很大部分用于维持不断膨胀的庞大的乡镇行政机构,而用于提供区域性公共物品和执行上级任务所需资金相对不足。这就决定了解决农业型乡镇财政危机的两种途径:增加乡镇可支配财力或减少用于维持农业型乡镇政府运转的资金,相对增加用于履行其正常职能所需资源。后者是属于行政体制改革的范畴。 2.压力型行政体制下农业型乡镇的行政表现 在单一制和统一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下,乡镇政府作为县级政府的下属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完成上级交待的各种任务。在政绩考核“一票否决”的压力下,乡镇政府不得不将大部分精力财力用于应付各种名目繁多的各项达标,如“普六”、“普九”、教育“双基,’达标、计生服务站达标、油路村村通、各种活动室达标等。这些事权的下放不仅导致了乡镇政府职能范围的扩大,而且直接推动了乡镇政府机构和人员的膨胀。相应地,作为国家政权体系的基层组织,乡镇政府用于履行其正常职能提供区域性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大为削弱。 另外,农业型乡镇政府往往表现出很强的自我扩张惯性,经常将权力伸展到职能之外,导致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扩张。它又表现出明显的“自我满足”、‘‘自我服务”的特性,致使行政行为具有追逐经济收益或财政收益的倾向。 二、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依据和出发点 作为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不应仅局限于解决乡镇层面上的矛盾和问题,还应符合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需要一个稳定发展的乡村社会,对“三农”问题的关注正基于此。国家需要通过其基层政府的作为确保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及汲取资源的能力(包括合法性资源的维持与强化)。而乡村社会中农民最关注的价值是共同富裕,是对其基本权利的保障,以确保在现有贫富差距下人格的平等和尊严的维持。农业型乡镇的行政体制改革,需要一种宽宏的视角以考察乡镇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及职能定位。过分关注于乡镇政府层面上的矛盾,或许能够解决矛盾,但未必能够满足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农业型乡镇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因此以讨论。撤销乡镇政府或许可以解决乡镇层面上的某些矛盾,但并不能满足需要。此举与其说是政府对农民的解放,不如说是政府对农民的抛弃。伴随着农民负担的减轻,农村的社会问题同时交还给农民。这种方案的实质是放任农民自治,但考察一下目前的社会形势和农村现实就会发现,这并不现实。 如果承认农业型乡镇政府具有存在的必要性,那么其必要性应该基于新的行政职能。换言之,农业型乡镇政府必须为其继续存在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基于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农业型乡镇政府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能:第一,提供区域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是乡镇基层政府存在的义理性基础。乡镇政府必须对其管辖领域内的公共事务负责,诸如治安、农村教育、小型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建设、社会救济、社区环境、卫生防疫等。第二,执行上级政府分派的任务,履行基本管理职责。在单一制下,垂直的行政体制具有整合社会的功能。这种功能正是通过直接面向广阔的农村执行上级政府政策和指示的乡镇政府实现的。乡镇政府还必须履行其基本管理职责,如户口登记、救灾优抚、人口与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第三,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乡镇政府担负着繁杂的管理职责和任务,无力也不应为经济增长目标负责,但是乡镇政府应该介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分散的、个体的农民面对市场无疑处于绝对劣势的地位。根据奥尔森的理论,分散的农民实现自组织并不容易。农业型乡镇政府一方面可以推动乡村经济性自组织建设,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农户提供市场信息和资金技术支持。如果说乡村传统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变依赖农民与小共同体的联盟对抗大共同体(政府),]那么,在小共同体缺失而又亟需发展的时期,则需要基层政府与农民的联合应对市场并发展小共同体。第四,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工作,通过规划等方式协调村际关系,协助解决农村社区公共事务。 综上所述,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应基于国家治理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应仅局限于解决乡镇政府层面的矛盾。农业型乡镇需要的是有效的有为的乡镇基层政府,而不是尽管成本低廉却缺乏效率的乡镇政府。 三、农业型乡镇行政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1.渐进的体制内改革 实行渐进的体制内改革的前提是肯定乡镇政府存在的必要性并对其职能进行正确定位。乡镇政府只有具有了履行其职能的权力和能力时,才可以讨论其有效性。根据迈克尔曼的观点,政府权力可以区分为两类:专制权力和基本权力。专制权力是指政府精英“无须同国民社会群体进行正常的协商”就可以实施的权力。政府的专制权力以其强制程度和广泛性来衡量。“基本权力指的是政府实际上能够深人与国民社会并在整个管辖领域内合理地贯彻其政治决定的能力。”基本权力以有效性衡量。目前农业型乡镇政府的弊端就在于专制权力有余,而基本权力不足。到目前为止,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基本上是解决专制权力过多的问题。 渐进的体制内改革就是通过逐步改革现行财政体制和行 政体制的弊端解决农业型乡镇的财政收支矛盾以及履行基本职能与政绩驱动之间的矛盾。这种方案的实质是优先解决乡镇政府基本权力不足的问题,即建立有效的乡镇基层政府。这种选择方案主要基于以下认识,即农业型乡镇的主要矛盾不是农民与乡镇政府之间的矛盾,而是缺乏效率的乡镇政府与乡村社会对有效乡镇政府的迫切需要之间的矛盾农民需要强有力的基层政府保障其利益和权利,引导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物质的丰裕。 2.乡镇长直选 实行乡镇长直选,目前以四川省最为普遍和典型。直选乡镇长,大致经历提名候选人、候选人竞选、选民投票等程序,其实质等同于西方的现代民主。主张乡镇长直选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出于对乡镇基层吏治腐败的关切;二是认为民选政府更能带来公正,促进乡村社会发展。提倡乡镇基层民主,其实质是优先解决农业型乡镇专制权力过多的问题,并认为民主可以解决基本权力不足的问题。 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只是一种产生政治家或决策者的程序。“民主方法就是那种为作出政治决定而实行的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的选票取得作决定的权力”。熊彼特看来,民主作为一种形式或程序,有其根本弱点:选举实质上是一种选票经营活动,不可避免选票的买卖;竞选斗争往往使处理公共事务的效率低下;选举不一定能够选出合格的政治家或决策者等。这些弱点在农业型乡镇层面上几乎具有普遍性。民主作为一种政治运作形式,并不能保证其运作结果必然有利于政治建设和社会公正。再者,农业型乡镇基本权力不足的问题源于乡镇政府的职能错位和权力缺乏物质资源的保障,即使实行乡镇长直选,民选乡镇长也无法冲破现行体制造成的限制,同样无所作为。推行乡镇基层民主,并不能解决农业型乡镇基本权力不足的问题,并不能实现农业型乡镇政府的有效性。 如果一个政府不能履行基本的政府职能,那么无论它采取何种形式,它的人民都不可能从中受益。民主的最终目的是使多数人的利益及其要求得到保障。如果它无法实现这一 目的,民主作为政府组织的形式就只成为形式本身,作为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的手段也就失去其工具性价值。事实上,源于西方的民主需要特定的社会条件支持。诚如亨廷顿所说“现代民主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它扎根于社会多元主义、阶级制度、市民社会、对法治的信念、亲历代议制度的经验、精神权威与世俗权威的分离以及对个人主义的坚持,所有这些都是在一千多年以前的西欧开始出现的。这些要素也许可以在其它的文明中找到其中的一二个,但是作为总体,它们仅存在于西方之中。如果忽视这些构成要素,所得的民主可能只是一种形式。 尽管究竟民主是目的还是方法的争论从未间断,在乡镇层面上推行的“民主”具有明显的工具色彩。且不论目前农业型乡镇实施直接选举的条件并不真正具备。即使实现西方式的选举,由于体制条件的限制,它使现代自由民主的实质表现得更为彻底,即“更换统治者”(亨廷顿语)。现行体制下搞基层民主务虚的成分很大,同时会把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权逐步转交到乡村社会新兴的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手中。在当前的中国农村,这些精英只可能是两类人,一类是乡村社会中的富有者;一类是与上级政府关系密切或拥有其它社会资源或组织资源的人。这样的“民主”是否有利于促进公正、推动乡村经济发展是值得商榷的。更为重要的是,这远远背离了中国农民的需要。农民亟需的不是选票而是钞票,不是个人选举权利的短暂显示,而是对客观生活的经济保障。农民的不自由不平等更多地源于经济条件的限制。通过民主的形式去实现民主的真正内涵,这不仅难以实现,而且清楚地暴露了这种所谓的“民主”的虚假性。 纵观西方国家的民主化历程,可以看出,民主是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阶级或阶层之间斗争和妥协的产物,其创始及发展的意义并不神圣,它只是社会历史发展中源于社会需要的一种制度产物。现代民主的实质是一种使妥协得以实现的制度性安排。民主之所以被推崇,是因为其发展适应并维持了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发展与和谐。西方的民主及其发展,其根本目的并非是为了保障全体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并非为了保障人民主权理念的实施。事实上,西方的自由民主对于保障人民主权在实质上是难以实现的。中国应根据目前的国情探索符合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民主形式。民主的内涵是崇高的,但民主的形式并不是唯一的。 事实上,政府的优劣并不在于选举权的普及程度,而在于政府能否对其公民的需求做出恰当回应,在于能否实现国家治理的目的和人民的福祉。笔者倒更为赞成李鹏程先生的观点,“从对价值民主概念的维护的思路,我们似乎应该重视民主的目的价值。如果一个社会的人民能够自由平等的享有福利的生活,而不去刻意追求‘政治参与’的自由与平等价值。也许正可以使得我们解放思想,设计出更能促进这个目的实现的治理方式。这应该是民主政治的真正价值之所在。” 综上所述,农业型乡镇的行政体制改革应符合国家治理和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其基本方向应是强化乡镇政府的有效性。渐进的体制内改革或许不是最佳方案,确是风险成本最小的可控的可行方案。农村问题错综复杂,一次性解决根本问题是不可能的。农村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需要认清农业型乡镇政府的价值,需要审视讨论较为激进的改革方案。既然改革是个长期的过程,根据需要而改革是值得考虑和讨论的,这或许还不算是对理性的自负。

农村经济管理论文笔记

《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广大农村不断加强和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建设,全面实行村务公开,狠抓村级财务的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由于国家农业部、财政部颁布的农村新会计制度在许多地方尚未实行,现时的农村会计核算与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严重脱节,在全面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也就越来越多。据报载,某县一贫困村的一个纽长在短短的三年内挥霍公款达10万元。这些问题的暴露不仅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矛质激化,而且造成一些地方公务难以执行,党的农村政策难以落实,茬接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笔者经调查发现,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会计出纳队伍不稳定,人员变更快,财务移交手续办理不及时。如某县在近四年内由于村民委员会换届等原因变更147名会计,90名出纳。其中有80余名离职财会人员未办理移交手续,新任会计出纳形同虚设。二是财务无专人管理,经费开支无专人审批。于是,多人收钱,多人管线,多人用钱,长时间不交账、不结账、不记账成为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据调查,某县80%以上的村的费用开支,村支书、村主任、妇女主任、会计谁都可以批,甚至出纳也可以批,有的未经任何人审批签字也可以报账,形成了谁拿钱谁用钱的混乱局面。三是村级财务账目设置不全,原始凭证不规范。从笔者调查所掌握的情况看,有75%以上的村没有按制度要求来设置会计账目,有的只设+本现金账而不设台账、财产账和往来账。有的财会人员因不懂此务,干脆不设账、不记账,把五花入门的票据用报纸封成包,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包包账"。这些原%"票据(凭证)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收钱不开正式收据,收款人不签名盖章;开支没有正式发票,多以自条入账,并无经手人签章;干部出差不填差旅费报账单,基建工程无合同、无验收、无发票,以领据代发票入账等现象极为普遍。如某县的一个村新建了一所学校,开支达4万多元,但未见一张正式发票,可见村级财务的凭证不规范到了何等程度。四是非生产性开支严重,绝大多数的村级财政支出用于招待,普遍形成一种检查吃、开会吃、出差吃、有事无事几个干部也聚会吃的不良风气,造成极大的浪费。五是少数村纽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现象严重。少数村组干部本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千方百计利用职务之便,运用多种手段贪污挪用集体资金。如收入不交账,多收少交,重报开支,多领补助,甚至合伙巧立名目私分公款以及造假发票报账等。六是账目不公开,财产往来无账,村级财务失去有效监督。切实解决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认如下几方面入手:一、坚定不移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要切实保吁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的焦点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尤其村级财务要公开。村级财务公开一定要按国办[1999帕6号文件要求,一是公开内容安全面完整。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二是公开时间要及时,特别是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公布;重要财务活动应逐笔公布。三是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要有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四是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五是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六是要把财务公开的监督落到实处,村组财务要置于群众的经常监督之下。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人这两个新制度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因此,要在两个新制度的基础上,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等。同时,村级财务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先收后支,杜绝以收抵支、差额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工作。中央和省一再要求要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的管理,并作为任林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之所以如此重视农村村级财务的管理工作,这是因为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所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列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编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各乡镇至少要确定一名党政领导主管农村财务,经常听取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部暑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随时根据群众的反映,对村级财务进行及时清理。对清理出来的经济问题,一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过清理农村村级财务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四、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以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这里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必要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五、试推行"村财乡笛"o可根据不同乡村的实际情况,推行"村财乡管"制度。村里不设会计,只设出纳,村级账目由乡镇经管部门代管,财务收支实行 "报账制"。六、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追制、化解村组不良债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再继续做好农体集体资产的清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并逐步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据笔者调查所知,近些年来,农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村组负债不断增加,群众反映极为强烈。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危及基层政权的巩固。在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遏制不良债务过程中,首先要认真搞好农村村纽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对集体资产要进行评估,要切实解决农村各业承包基数不合理、低价承包等问题,以防集体资产流失。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减债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已经形成的债权债务问题。《农村合作金融:经理人员的选择权与激励问题》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建设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安排的全部理论假设在于:农村信用社由农民等额股入组成,一人一股一票,经理人员由农民按人数而不是一般股份公司意义上的股权数选举产生,并由农民对其实施监督。这样,信用社及其经理人员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广大农民的利益,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利益,符合农业部门的利益,最终符合国家利益。在逻辑演绎上,从农民利益一直到国家利益基本不存在冲突,但在整个理论假设的第一个环节,即信用社能够真正“由农民选举产生并受农民监督”是不成立的,从而导致了此后一系列貌似顺理成章的推导都失去了必然前提。本文认为,理想的合作金融制度的确要求按会员而不是按股权选举经营者,以避免在许多一般股份制企业出现的经营权被少数大股东控制,从而危害小股东、外部债权人利益的情形。然而,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实践证明,一人一股一票的所有权安排不仅没有从制度上保证经理人员的最优选择,反而导致了严重的外部人—内部人双重控制问题。二、事前信息非对称与经理人员的选择权问题规范的信用合作制度下,经理人员是由信用社入股社员民主选举产生的。入股社员一般是通过对经理人员的选择,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取向,比如,股本收益回报、按规定获得贷款等等。作为被选举产生的经理人员,只有努力给予社员以较好的业绩方能继续任职。这对于发挥经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十分有益的。而在我国现实信用合作制度下,经理人员的选举产生并不是由全体入股的社员选举产生,而是由内部人员选举。其基本的操作方法是:由上级确定信用社经理人员的候选人,基层信用社选举代表,再由代表对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县农村信用联社经理,最后人民银行对所选举产生的经理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担任经理。经理人员的这种产生方式具有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弊端。首先,上级确定信用社经理候选人导致农民作为股东与候选人之间存在信息非对称。尽管就每一户农民而言,所入股的资金并不多,有的都只有几元钱,但每一股都应该拥有收益分配权、财产控制权和对代理人的选择权。但目前我们的这种经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使经理的决定权与农民的选择在事实上脱节,于是出现这样一种“选择权移位”问题:候选人是否当选与农民的选择无关。这是因为,既然是上级劝定候选人,则不能保证农民对候改选人的实际经营能力有充分了解,这就存在事前的信息非对称、于是造成农民选也无奈、不选也无奈的尴尬局面。这样的制度安排只能造成“有经营才能的人成为经理是偶然的、不具备金融管理能力的人窃取经理职位是必然的“畸形现象”。其次,导致了外部人控制现象,股东利益得不到保障。既然经理由上级提名,则为上级服务比为农民服务显然要重要得多。这是因为,来自上级的提名约束是硬的,而来自农民的选举权约束是软的。于是,信用社在经营上往往更倾向于为地方行政服务,而不是为社员服务。只有满足上级需要,才能保证在今后的选举中继续被提名,也才能保证继续把持经理职位。因此,在信用社经营中出现了非常有趣的“外部人控制”现象。基于硬的提名激励,上级很容易通过信用社完成地方行政意图,信用社经理成为上级的工具,而不是农民实现合作融资的协调人。第三,现有代表制度存在技术性缺陷,经理人员的产生往往受制其它非正常因素。单纯就某一县(市)农村信用社来说,员工数量并不多,一般在几百人左右,相对于几千、上万的社员股民而言,已经是—个相对少数。由于目前对经理人员的选择往往是通过代表制的形式选举产生,代表通常是基层信用社的主任,县(市)联社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少数的基层员工,代表一般只有几十人,是利益高度相关者,寻租成本很低。参选人员往往只需付出较小的成本,比如,游说,许诺或者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就可以很容易获选。从代表本人来说,信用社能否取好的业绩并不一定会构成其股票的主要动机,因为业绩好坏对自身利益影响不会很大,而选举能否给投票者带来直接好处就成为股票的决定因素,目前部门负责人及基层信用社主任由经理(联社主任)任免制度无疑会进一步强化投票者的这种动机。这种“投李报桃”选举制度可使寻租成本降到最低,被选举的往往不是有经营管理才能的人,而最有可能牺牲股东利益的人。选举的有效性无疑值得怀疑。三、事后信息非对称与经理人员的激励问题在规范的农村信用合作制度模式下,对经理人员的监督由社员来完成。这种互助生产形式与德姆塞茨、阿尔奇安所提出的“团队”是有明显区别的。因为大多数社员并不直接参与信用社的工作和管理中来,只是享受其提供的服务和利益分配。在重大决策上参与选择。这种区别使得其监督成本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事后信息不对称,社员很难了解信用社的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社员努力从各方面搜集信息。问题是,由于每个社员只有一股,在表决时也只有一票,较高的成本往往使得其不愿意花费代价来行使监督职能,存在着“搭便车”的现象,即总是希望别人来对信用社经理人员和经营行为实施监督,到后来,就没有人来对信用社的经理人员和经营行为实施监督。同时,我们知道,监督也需要一定的知识,农民由于知识相对贫乏,即使其有权监督,也大多数难以发挥其监督职能。这是合作制度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端。实际上,从农村信用社的股权分配来说,由于一人一股,则只有一投票权,我们可以把信用社的全体员工队伍看作是一个合伙团队,谁也没有绝对的发言权和控制权。但是,在一个团队中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监督团队成员的劳动,有些团队成员可能会偷懒,由于劳动的不可计量特性,相互间共同监督是很困难的,很难对成员的劳动付出做出准确的评价。按照德姆塞茨和阿尔奇安的理论,在团队中必须选举出一个人来对整个团队成员的劳动进行监督。从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监督安排看,来自农民的内部监督是软弱无力的,事实上的监督主要通过人民银行的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来完成。但是,由于人民银行与农民在根本利益上的差异,前者注重金融风险控制,后者注重自身融资和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很难指望两者在激励目标和操作手段上存在完全共通性。我们认为,内部监督是关键。一方面,有效的内部监督可以降低外部监督(人民银行)成本。毕竟,农民显然不希望自身所有的信用社面临金融风险,只有在良好运作的基础上,才谈得上为农民提供完备的金融服务。因此,人民银行的监管目标对农民来说是下限;反过来说,良好的内部监督必然降低外部监督的工作量;而外部监督却未必尽然保证内部监督的效率。我们知道,一方面,由于农民只有入股权,没有控制权和投票权,其实际上没有任何监督权,另一方面,从产权结构来看,由于国家所占的比重很低,从理论上讲,无权对农村信用社经营行为实施监督。1996年农村信用社从农业银行分离出来交由当地人民银行管理以后,政府几次发文,要求各级不能对农村信用社的人、财、物进行干预,这样,农村信用社的监督实际上已经出现了“真空”,成为了一个自由天地。而正是这几年,农村信用社无论是资产质量,还是财务经营状况,均较以前年度有明显的下降。这当然跟农村经济形势以及全国整个的宏观经济形势有关,也与前些年度累积下来一些金融风险有关,但我们不能不说,与我们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出现“真空”有关。目前有一种提法,即在各县农村信用联社的基础上,投资入股,成立省级农村信用联社,然后再成立中国农村信用社合作社总社之类的机构,这种机构组织体系对于增加农村信用社的资金调度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是极为有用的,同时,也有助于对县级及其以下农衬信用社的经营行为和经理人员实施监督。与目前比,是一种进步。但仅有这种组织体系还远远不够,关键问题是不能解决外部人控制和缺乏内部监督的问题。只不过是把经营者的选择权交给了更高级的“上级”,把各单一信用社的风险捆绑处理,在规模上提高抗风险能力,治标而未治本。另外,要求省级联社对纷繁复杂的县级农村信用社实施有效监督是困难的,可能还会进一步降低纵向监督的效率。在缺乏内部监督的情形下,内部人控制几乎是必然出现的,从我国农村信用社经营实际情况看,经理人员利用职位,以损害农民利益为自己谋利益是不罕见的。我们的看法是,应该设计一种模式,使代理人的个人效用函数与企业的效用函数一致,形成激励相容。正反两方面的激励安排都是必要的。正向安排是使信用社经理的收入与效益挂钩;反向安排是公开招聘信用社经理,对出现严重违反农民利益的经营者,农民应具备联合罢免权。四、结论及政策建议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一互助组织在产权结构上具有明显的不同于其它企业的特征,即一人一股一票,这种产权结构尽管在一定时期、一定的区域能够有效发挥作用,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已经日益显示出了其弊端。从经理人员的选择来看,选举规则和选举程序的不同,会导致不同的选举结果。同时,这种制度对于经理人员的监督和激励也是极为不利的。由于对经理人员的监督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要有一定的知识,平均化的股权结构易于使得股东“搭便车”,导致监督空洞化。目前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制度与规范的合作制度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最主要的问题是农民社员股东没有收益分配权、决策权和对经理人员的选择权。因而,使得其在实践过程当中,出现一系列更为严重的问题。包括外部人—内部人控制问题、监督失控问题等等。使得农村信用社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比国有商业银行还要多。因此,我们建议:1.将农村信用社改合作制为村民委员会控股的股份制。入股资金可用村集体提留,也可以由农民入股,组成控股会,再由控股会对信用社入股。在控股比例上,应打破平均化的倾向,在要求每一个村集体都应该有入股资金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大股东。这种做法有几个方面的好处:一是解决广大农民缺乏监督知识、无力承担监督职能的问题。二是解决农民由于股金投入少,监督成本高而存在的“搭便车”问题,防止产生监督“真空”,可以因此全面提高监督效率。三是可以有效防止单纯由社会资金入股,重视股本效益而忽视对农业投入的情况。因为村民委员会所本身是村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民主性,能够代表广大农民的利益,由其代理行使对信用社的控制权主和表决权,可以使农村信用社根殖于农村、农业和农民。四是有助于全面解决目前严重农村信用社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五是全面解决农村信用合作一人一股一票选举制度所产生的弊端,防止选举失效。2.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以县级农村信用联社为重点,建立乡、县、省三级管理体制。由各村民委员会对乡镇农村信用社入股,按股权比例选举产生乡镇农村信用社董事会;再由各乡镇农村信用社对县级农村信用社入股,组成县级农村信用联社,选举产生县级农村信用社董事会,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总经理提名乡镇信用社经理,再由乡镇农村信用社董事会决定任命;在县级联社成立监事会;各县级农村信用社再投资入股,组建省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省级农村信用联社的主要功能在于为各县(市)信用社调度、融通资金,防止出现支付危机;传达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制订区域内的农村信用社发展政策;协调与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农村信用社之间的关系。在中央可以成立一个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政策制订。3.建立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将经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同经营业绩全面挂钩,实行经营风险抵押。对于超过预期收益部分。按一定比例对经理人员进行奖励。对经理人员实行期权制度,以促使其经营行为的持续性和长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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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论文属于学术论文。2只要不是抄的,你写出全世界最差的一篇论文就 可以。3比着葫芦画瓢,找一篇去年毕业 同学的范文,格式样式,照着写就行了。4毕业论文的实 质是读后感,选一本书,花一个星期读一遍。边读 边做笔记。把笔记整理一下,按范文格式条理一下,就是很好的论文了。5问题的关键是:你必须花一周的时间。许多同学不愿花费这个时间,那就没辙了。别的也别谈了。 完了。6有的同学找朋友帮忙,自已不写,让朋友替自己写一篇。 这当然好,但现在的朋友大都靠不住。你让他写一篇给你,他满口答应,没过两天就送给你一篇。你千恩万谢。可是拿给老师一看,原来是从网上粘下来的,乱码都 还没改。更可气者,一稿多用,他还把这篇“论文”送给好几个人,赚了好几顿饭,造成“雷同抄袭”、频烦吃饭。7结论:只能自己写,花一周时 间。8那位问了:“我写得不好怎么 办?”答:“这是伪问题。别管好坏,先写出来就行。老师还怕都写好呢:没法分优良中差了!总之,你写出一篇全球最差的论文就行,只要不是抄的!”9只要硬着头皮写,傻瓜都能写一篇。第一章 选题一、选题的原则(一)有价值(有品位,内行)(二)有可行性(或操作性,大小适中,难易恰当)(三)有浓厚兴趣(兴趣是动力,必须是自己喜欢的。)《论语·雍也篇》:“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如果你什么都不喜欢,那就更好办:让辅导老师给你一个题目就行。(四)专业对口(专业专长)二、 选题的 方法(一)亟待解决的课题(二)填补空白的课题(三)有争议的课题(四)有矛盾的课题(五)可综述的课题第二章 搜集资料学术研究往往是在前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因此,搜集相关文献信息,非常重要。要求能快 速、准确地搜集到所需的资料信息。一、直接材料的搜集第 一手材料二、间接材料的搜集从文献及网络查取的材料(二手材料一定要注意核对。)图书、期刊,纸本索引及网络检索GOOGL、百度网等,关键词检索。三、材料的分析让材料自然分类,类聚法。第三章 写提纲提纲尽可能详尽,条理清晰,条块分明。(镶玻璃法: 把内容分成几块,一块块往上填内容就行了。)一般分为序论、本论、结论三部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论证的形式,纵深式(递进式),平列式,综合式。第四章 写论文一、格式及要求:前置部分及主体部分前置部分:标题、署名、指导教师、目录、摘要、关键词(一)标题:对论文重点的直接呈现。准确得体,通俗易懂,简短精练(不能 简短,可加副标题),符合规范。(二)署名,在题下。(三)指导教师:xxx(四)摘要(可复制文中关键句子,稍作修 饰、连缀即可)(五)关键 词,一般3—5个即可,以重要程度为序。(六)目录主体部分:前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致谢(一)前言(引言,序论,导言,绪言)(二)正文(本论,主体)(三)结论(四)注释(五)参考文献(文献名,作者,出版社,版次)二、具体方法与规 范(一)写作的顺序1按照提纲自首至尾2先写思考成熟的部分,最后焊接起来。(若不知从何写起,就这样写)写此不管彼,只求一意法。(二)引用材料的方法1直接引用法引证。推论,尊重,显示自己并非标新立异,不乏同道。(拉赞助)2先斩后奏法先概述观点,然后指出某人某文已详言之(加注参见)3映带法崇山峻岭,又有清流急湍映带左右。研究韩愈,不妨提及东坡;研究明清诗,也可上溯到汉魏。4戒剽窃。学会运用,而不是照抄。(三)论文的整体要求准确,概括、简练,严谨客观,平实,文采。不可以孤立的看问题,要注意上下影响。(四)段落、标点规范(五)语体的要求要简约典雅。第五章 修改、定稿文不厌改,要改得去活来。一、自己反复阅读, (1)改正错误的字、词、句(笔下误)。(2)逻辑错误(3)修正完善观点(4)论据错误(5)调整结构布局(完美,圆满,面团原理,增删 材料)(6)修饰词句。面团原理:你如果原打算写五个部分,最后只写成三个部分;那你就说你本来就打算写三个部分,现在如期完成了,很“圆满”。因为没有人知道你的原计划,也 没有人想知道,所以没必要告诉他人。二、他人审校(吸收他人意见;自己的错误往往看不出)。互相审阅,互相挑毛病。第六章 答辩虚心点就行。自己写的,也不用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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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广大农村不断加强和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建设,全面实行村务公开,狠抓村级财务的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但由于国家农业部、财政部颁布的农村新会计制度在许多地方尚未实行,现时的农村会计核算与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严重脱节,在全面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村级财务管理问题也就越来越多。据报载,某县一贫困村的一个纽长在短短的三年内挥霍公款达10万元。这些问题的暴露不仅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矛质激化,而且造成一些地方公务难以执行,党的农村政策难以落实,茬接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笔者经调查发现,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会计出纳队伍不稳定,人员变更快,财务移交手续办理不及时。如某县在近四年内由于村民委员会换届等原因变更147名会计,90名出纳。其中有80余名离职财会人员未办理移交手续,新任会计出纳形同虚设。二是财务无专人管理,经费开支无专人审批。于是,多人收钱,多人管线,多人用钱,长时间不交账、不结账、不记账成为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据调查,某县80%以上的村的费用开支,村支书、村主任、妇女主任、会计谁都可以批,甚至出纳也可以批,有的未经任何人审批签字也可以报账,形成了谁拿钱谁用钱的混乱局面。三是村级财务账目设置不全,原始凭证不规范。从笔者调查所掌握的情况看,有75%以上的村没有按制度要求来设置会计账目,有的只设+本现金账而不设台账、财产账和往来账。有的财会人员因不懂此务,干脆不设账、不记账,把五花入门的票据用报纸封成包,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包包账"。这些原%"票据(凭证)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收钱不开正式收据,收款人不签名盖章;开支没有正式发票,多以自条入账,并无经手人签章;干部出差不填差旅费报账单,基建工程无合同、无验收、无发票,以领据代发票入账等现象极为普遍。如某县的一个村新建了一所学校,开支达4万多元,但未见一张正式发票,可见村级财务的凭证不规范到了何等程度。四是非生产性开支严重,绝大多数的村级财政支出用于招待,普遍形成一种检查吃、开会吃、出差吃、有事无事几个干部也聚会吃的不良风气,造成极大的浪费。五是少数村纽干部贪污、挪用集体资金现象严重。少数村组干部本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千方百计利用职务之便,运用多种手段贪污挪用集体资金。如收入不交账,多收少交,重报开支,多领补助,甚至合伙巧立名目私分公款以及造假发票报账等。六是账目不公开,财产往来无账,村级财务失去有效监督。切实解决当前农村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认如下几方面入手:一、坚定不移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要切实保吁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凡是村里的重大事务和群众普遍关的焦点问题都应向村民公开,尤其村级财务要公开。村级财务公开一定要按国办[1999帕6号文件要求,一是公开内容安全面完整。要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二是公开时间要及时,特别是对于多数村民或民主理财小组要求公开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及时公布;重要财务活动应逐笔公布。三是公开方式要以公开栏为主,要有固定的财务公开栏。四是公开程序要严格。财务公开前,应有民主理财小组参加,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账目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五是对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妥善处理。六是要把财务公开的监督落到实处,村组财务要置于群众的经常监督之下。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建立财务制度是搞好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为使农村村级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财务制度人这两个新制度对现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费用开支管理、票据管理、农民负担款项和共同生产费管理、义务工和积累工管理、财会人员及财会账目管理、财务审计与民主理财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因此,要在两个新制度的基础上,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如"报账制度。、"列支审批制度"等。同时,村级财务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实行先收后支,杜绝以收抵支、差额入账、坐支现金等现象。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村级财务清理工作。中央和省一再要求要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的管理,并作为任林时期农村工作的一项大事来抓。之所以如此重视农村村级财务的管理工作,这是因为农村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所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抓好农村财务管理列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编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各乡镇至少要确定一名党政领导主管农村财务,经常听取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汇报,研究、部暑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要随时根据群众的反映,对村级财务进行及时清理。对清理出来的经济问题,一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通过清理农村村级财务还干部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四、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财会人员被确定之后,一般不要随意变动,以稳定财会人员队伍。这里关键是要严格财会人员的任免程序。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建立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要切实加强对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必要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财会人员进行业务考核。五、试推行"村财乡笛"o可根据不同乡村的实际情况,推行"村财乡管"制度。村里不设会计,只设出纳,村级账目由乡镇经管部门代管,财务收支实行 "报账制"。六、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追制、化解村组不良债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再继续做好农体集体资产的清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并逐步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据笔者调查所知,近些年来,农村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村组负债不断增加,群众反映极为强烈。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危及基层政权的巩固。在加强村组集体资产管理,遏制不良债务过程中,首先要认真搞好农村村纽集体资产的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对集体资产要进行评估,要切实解决农村各业承包基数不合理、低价承包等问题,以防集体资产流失。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减债措施,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已经形成的债权债务问题。《农村合作金融:经理人员的选择权与激励问题》农村合作金融制度建设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安排的全部理论假设在于:农村信用社由农民等额股入组成,一人一股一票,经理人员由农民按人数而不是一般股份公司意义上的股权数选举产生,并由农民对其实施监督。这样,信用社及其经理人员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广大农民的利益,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利益,符合农业部门的利益,最终符合国家利益。在逻辑演绎上,从农民利益一直到国家利益基本不存在冲突,但在整个理论假设的第一个环节,即信用社能够真正“由农民选举产生并受农民监督”是不成立的,从而导致了此后一系列貌似顺理成章的推导都失去了必然前提。本文认为,理想的合作金融制度的确要求按会员而不是按股权选举经营者,以避免在许多一般股份制企业出现的经营权被少数大股东控制,从而危害小股东、外部债权人利益的情形。然而,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实践证明,一人一股一票的所有权安排不仅没有从制度上保证经理人员的最优选择,反而导致了严重的外部人—内部人双重控制问题。二、事前信息非对称与经理人员的选择权问题规范的信用合作制度下,经理人员是由信用社入股社员民主选举产生的。入股社员一般是通过对经理人员的选择,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取向,比如,股本收益回报、按规定获得贷款等等。作为被选举产生的经理人员,只有努力给予社员以较好的业绩方能继续任职。这对于发挥经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十分有益的。而在我国现实信用合作制度下,经理人员的选举产生并不是由全体入股的社员选举产生,而是由内部人员选举。其基本的操作方法是:由上级确定信用社经理人员的候选人,基层信用社选举代表,再由代表对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县农村信用联社经理,最后人民银行对所选举产生的经理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担任经理。经理人员的这种产生方式具有一系列难以克服的弊端。首先,上级确定信用社经理候选人导致农民作为股东与候选人之间存在信息非对称。尽管就每一户农民而言,所入股的资金并不多,有的都只有几元钱,但每一股都应该拥有收益分配权、财产控制权和对代理人的选择权。但目前我们的这种经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使经理的决定权与农民的选择在事实上脱节,于是出现这样一种“选择权移位”问题:候选人是否当选与农民的选择无关。这是因为,既然是上级劝定候选人,则不能保证农民对候改选人的实际经营能力有充分了解,这就存在事前的信息非对称、于是造成农民选也无奈、不选也无奈的尴尬局面。这样的制度安排只能造成“有经营才能的人成为经理是偶然的、不具备金融管理能力的人窃取经理职位是必然的“畸形现象”。其次,导致了外部人控制现象,股东利益得不到保障。既然经理由上级提名,则为上级服务比为农民服务显然要重要得多。这是因为,来自上级的提名约束是硬的,而来自农民的选举权约束是软的。于是,信用社在经营上往往更倾向于为地方行政服务,而不是为社员服务。只有满足上级需要,才能保证在今后的选举中继续被提名,也才能保证继续把持经理职位。因此,在信用社经营中出现了非常有趣的“外部人控制”现象。基于硬的提名激励,上级很容易通过信用社完成地方行政意图,信用社经理成为上级的工具,而不是农民实现合作融资的协调人。第三,现有代表制度存在技术性缺陷,经理人员的产生往往受制其它非正常因素。单纯就某一县(市)农村信用社来说,员工数量并不多,一般在几百人左右,相对于几千、上万的社员股民而言,已经是—个相对少数。由于目前对经理人员的选择往往是通过代表制的形式选举产生,代表通常是基层信用社的主任,县(市)联社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及少数的基层员工,代表一般只有几十人,是利益高度相关者,寻租成本很低。参选人员往往只需付出较小的成本,比如,游说,许诺或者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就可以很容易获选。从代表本人来说,信用社能否取好的业绩并不一定会构成其股票的主要动机,因为业绩好坏对自身利益影响不会很大,而选举能否给投票者带来直接好处就成为股票的决定因素,目前部门负责人及基层信用社主任由经理(联社主任)任免制度无疑会进一步强化投票者的这种动机。这种“投李报桃”选举制度可使寻租成本降到最低,被选举的往往不是有经营管理才能的人,而最有可能牺牲股东利益的人。选举的有效性无疑值得怀疑。三、事后信息非对称与经理人员的激励问题在规范的农村信用合作制度模式下,对经理人员的监督由社员来完成。这种互助生产形式与德姆塞茨、阿尔奇安所提出的“团队”是有明显区别的。因为大多数社员并不直接参与信用社的工作和管理中来,只是享受其提供的服务和利益分配。在重大决策上参与选择。这种区别使得其监督成本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事后信息不对称,社员很难了解信用社的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社员努力从各方面搜集信息。问题是,由于每个社员只有一股,在表决时也只有一票,较高的成本往往使得其不愿意花费代价来行使监督职能,存在着“搭便车”的现象,即总是希望别人来对信用社经理人员和经营行为实施监督,到后来,就没有人来对信用社的经理人员和经营行为实施监督。同时,我们知道,监督也需要一定的知识,农民由于知识相对贫乏,即使其有权监督,也大多数难以发挥其监督职能。这是合作制度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端。实际上,从农村信用社的股权分配来说,由于一人一股,则只有一投票权,我们可以把信用社的全体员工队伍看作是一个合伙团队,谁也没有绝对的发言权和控制权。但是,在一个团队中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监督团队成员的劳动,有些团队成员可能会偷懒,由于劳动的不可计量特性,相互间共同监督是很困难的,很难对成员的劳动付出做出准确的评价。按照德姆塞茨和阿尔奇安的理论,在团队中必须选举出一个人来对整个团队成员的劳动进行监督。从当前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监督安排看,来自农民的内部监督是软弱无力的,事实上的监督主要通过人民银行的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来完成。但是,由于人民银行与农民在根本利益上的差异,前者注重金融风险控制,后者注重自身融资和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很难指望两者在激励目标和操作手段上存在完全共通性。我们认为,内部监督是关键。一方面,有效的内部监督可以降低外部监督(人民银行)成本。毕竟,农民显然不希望自身所有的信用社面临金融风险,只有在良好运作的基础上,才谈得上为农民提供完备的金融服务。因此,人民银行的监管目标对农民来说是下限;反过来说,良好的内部监督必然降低外部监督的工作量;而外部监督却未必尽然保证内部监督的效率。我们知道,一方面,由于农民只有入股权,没有控制权和投票权,其实际上没有任何监督权,另一方面,从产权结构来看,由于国家所占的比重很低,从理论上讲,无权对农村信用社经营行为实施监督。1996年农村信用社从农业银行分离出来交由当地人民银行管理以后,政府几次发文,要求各级不能对农村信用社的人、财、物进行干预,这样,农村信用社的监督实际上已经出现了“真空”,成为了一个自由天地。而正是这几年,农村信用社无论是资产质量,还是财务经营状况,均较以前年度有明显的下降。这当然跟农村经济形势以及全国整个的宏观经济形势有关,也与前些年度累积下来一些金融风险有关,但我们不能不说,与我们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出现“真空”有关。目前有一种提法,即在各县农村信用联社的基础上,投资入股,成立省级农村信用联社,然后再成立中国农村信用社合作社总社之类的机构,这种机构组织体系对于增加农村信用社的资金调度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是极为有用的,同时,也有助于对县级及其以下农衬信用社的经营行为和经理人员实施监督。与目前比,是一种进步。但仅有这种组织体系还远远不够,关键问题是不能解决外部人控制和缺乏内部监督的问题。只不过是把经营者的选择权交给了更高级的“上级”,把各单一信用社的风险捆绑处理,在规模上提高抗风险能力,治标而未治本。另外,要求省级联社对纷繁复杂的县级农村信用社实施有效监督是困难的,可能还会进一步降低纵向监督的效率。在缺乏内部监督的情形下,内部人控制几乎是必然出现的,从我国农村信用社经营实际情况看,经理人员利用职位,以损害农民利益为自己谋利益是不罕见的。我们的看法是,应该设计一种模式,使代理人的个人效用函数与企业的效用函数一致,形成激励相容。正反两方面的激励安排都是必要的。正向安排是使信用社经理的收入与效益挂钩;反向安排是公开招聘信用社经理,对出现严重违反农民利益的经营者,农民应具备联合罢免权。四、结论及政策建议农村信用合作社这一互助组织在产权结构上具有明显的不同于其它企业的特征,即一人一股一票,这种产权结构尽管在一定时期、一定的区域能够有效发挥作用,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已经日益显示出了其弊端。从经理人员的选择来看,选举规则和选举程序的不同,会导致不同的选举结果。同时,这种制度对于经理人员的监督和激励也是极为不利的。由于对经理人员的监督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要有一定的知识,平均化的股权结构易于使得股东“搭便车”,导致监督空洞化。目前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制度与规范的合作制度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最主要的问题是农民社员股东没有收益分配权、决策权和对经理人员的选择权。因而,使得其在实践过程当中,出现一系列更为严重的问题。包括外部人—内部人控制问题、监督失控问题等等。使得农村信用社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比国有商业银行还要多。因此,我们建议:1.将农村信用社改合作制为村民委员会控股的股份制。入股资金可用村集体提留,也可以由农民入股,组成控股会,再由控股会对信用社入股。在控股比例上,应打破平均化的倾向,在要求每一个村集体都应该有入股资金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大股东。这种做法有几个方面的好处:一是解决广大农民缺乏监督知识、无力承担监督职能的问题。二是解决农民由于股金投入少,监督成本高而存在的“搭便车”问题,防止产生监督“真空”,可以因此全面提高监督效率。三是可以有效防止单纯由社会资金入股,重视股本效益而忽视对农业投入的情况。因为村民委员会所本身是村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民主性,能够代表广大农民的利益,由其代理行使对信用社的控制权主和表决权,可以使农村信用社根殖于农村、农业和农民。四是有助于全面解决目前严重农村信用社存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五是全面解决农村信用合作一人一股一票选举制度所产生的弊端,防止选举失效。2.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以县级农村信用联社为重点,建立乡、县、省三级管理体制。由各村民委员会对乡镇农村信用社入股,按股权比例选举产生乡镇农村信用社董事会;再由各乡镇农村信用社对县级农村信用社入股,组成县级农村信用联社,选举产生县级农村信用社董事会,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总经理提名乡镇信用社经理,再由乡镇农村信用社董事会决定任命;在县级联社成立监事会;各县级农村信用社再投资入股,组建省级农村信用社联社。省级农村信用联社的主要功能在于为各县(市)信用社调度、融通资金,防止出现支付危机;传达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制订区域内的农村信用社发展政策;协调与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农村信用社之间的关系。在中央可以成立一个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政策制订。3.建立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将经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同经营业绩全面挂钩,实行经营风险抵押。对于超过预期收益部分。按一定比例对经理人员进行奖励。对经理人员实行期权制度,以促使其经营行为的持续性和长期性。

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论文

农村经济发展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基础问题,我国农村人口数量多,农村、农民、农业问题一直是我们国家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以下是我整理的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论文,欢迎阅读!

前言

我国经济自改革开放后得以快速发展,农业经济也随之发展,现在我国的重点工作之一便是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一系列管理手段,调控市场经济,发展现代化农业,提高农民群众构建新农村的积极性。

一、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的影响作用

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提出了有效的管理措施,为农村现实需求提供了细致的分析,使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促使农村经济得到发展,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理论指导,解决发展中的遇到的问题。

1、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结合农村目前的经济情况来看,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农业经济管理,并结合农村的经济状况和现有条件,产生了具有独特风格的发展制度,形成了符合实际情况的发展方式,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也使得农村经济发展更科学、更规范。合理的制度能够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完善农业经济管理制度,保证了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速度。

2、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农业经济管理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点明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使农业有目的性的进行发展,确立了农业在市场的地位,更有利于找准农业的发展方向。

3、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解决制约问题

农业经济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或缓解农村经济存在的众多制约问题,提出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并对农村未来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保护环境,保证农村经济快速而平稳发展。

二、现代化农业建设背景下的经济管理策略

面对农村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经济管理者要结合农村发展状况采取相应的策略与措施去解决问题。

1、制定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农业经济管理制度与农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严格的制度能对管理目的进行约束并进行更加好的规划,要随时代的进步进行革新,摒弃陈旧的管理方式。在体制建立的过程中,最基本的是让农民群众对农业发展产生新认识与新观念,这样能加速农业结构的转型,促使经济发展。农产品方面则是利用加工手段改变农产品以往的外观,使其销售市场更为广阔,产业链更丰富,更保证了生产环节的安全,农民群众的利益也能得到保障[1]。而农业经济管理体度建立的根本出发点就是为了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利益,这个发展体制要科学并有效的将利益、冲突、权益进行统筹兼顾,解决群众的问题,保证群众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科技与农业相结合,能提高农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促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

2、立足农民群众,多种方式融资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是促使我们国家农业发展的关键点,在资金的支持下才能对农村经济进行管理与发展,然而政府的投资是有限的.,除政府的拨款援助外,还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与此同时,吸引社会上的企业向农村投资,多方式融资的同时促进乡镇企业发展,有助于建设新农村,同时也处理了农村剩余大量劳动力的问题,帮助资金上有问题的群众脱离难关。

3、实现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

现今社会处于信息化发展迅速的时代,农业经济也需要信息化管理,实现农业与科技相结合,不断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为农民群众实现创收。建立电子信息平台,完善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系统通过平台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合、处理、发布,实现信息与资源的共享,根据数据进行规划,更好的掌握市场需求,提升农业经济管理水平。

4、组建农业经济管理队伍

农业经济管理队伍的综合实力影响着农业经济管理的成效,也影响着农业的经济发展状况,所以要严格把关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专业的、针对性的前期培训、后期检查,要改变传统、陈旧的管理方式,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要组建成一支具备高责任感、高操作能力、高素质水平的经济管理队伍,管理人员要学会自我约束,定期进行专业培训,要深入了解国家的农村经济政策,并不断的学习管理方面的知识以完善自我。要多鼓励、引导大学生回农村建设,提供合理的薪酬、奖励和提升机会,激发其工作热情并为其营造良好而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让他们用其所学的知识与所具备的文化素养为建设中的新农村注入新鲜血液[2]。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理而科学的农业经济管理对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指导方针。农业经济管理不仅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理论基础,还为农村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缓解方案、解决方案,所以应正确认识到农业经济管理策略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多方面融资,组建管理队伍,保证了策略的有效实行,进而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使农村的经济得到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向阳、基于新农村建设环境下的农业经济管理优化策略[J]、农业经济,2015,12:23-24、

[2]陈艺玮、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经济管理探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6,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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