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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国律师论文范文资料

发布时间:2024-07-05 22: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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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文学经典作品是英语语言学习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一个良好的英语语言水平离不开英美文学作品阅读的训练。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英美文学 毕业 论文优秀 范文 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英美文学毕业论文优秀范文篇1 试析英美文学中的 文化 问题 摘要:语言与文学作品能够准确地反映出一个民族文化环境中的习俗、信仰和普遍价值取向,在学习英美文学的过程中,也必然会接触到作品中所含有的各种文化知识,学校开设英美文学课程的主要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阅读欣赏能力以及在英美文学阅读中的理解能力,高等学校对英美文学课程的重视对于学生提高自身的英语水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关键词:英美文学文化问题历史文化背景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快,英美文学逐渐成为高等院校非常重视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学校开设英美文学课程的主要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阅读欣赏能力以及在英美文学阅读中的理解能力,高等学校对英美文学课程的重视对于学生提高自身的英语水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之而来产生了一些文化问题,很多学生由于对英美文学缺乏深层含义的了解而逐渐丧失英美文学阅读的兴趣,这就要求我们在阅读英美文学的过程中要将语言学知识掌握扎实,广泛了解英美文化知识,从而不断增强英美文学课程开设的积极意义。 一、文化因素在英美文学中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跨文化能力逐渐成为英语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英美文学的教学中也逐渐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语言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而语言与文学作品又能够准确地反映出一个民族文化环境中的习俗、信仰和普遍价值取向,我们在学习英美文学的过程中,也必然会接触到作品中所含有的各种文化知识,在英美文学的学习过程当中,学习者的个人情感因素非常重要,而其所掌握的文化知识也是不可或缺的。 在传统的英美文学教学中,我国的大部分高校文学教师都过分注重对文本阅读的重视和对英美文学作品的研究,忽视了指导学生对英美文学创作背景的认识,这样的教学方式使得大部分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缺乏基本的文化理解能力,对于英美文学中的文化因素不能做到深入的了解,对所阅读的英美文学作品中的文化内涵缺乏认知能力,使得学生在阅读英美文学作品时只能浮于表面,无法准确揭示文学作品当中的深层文化意义。 任何一门文学课程的学习都需要学习着具备较强的文化思想,并且具备一定的理解能力,而要想不断提高自身在学习文学作品当中的理解能力,就需要学习者首先对这门文学所产生的背景文化知识有一个深入的了解,一个优秀的文学学习者在文化 经验 、认知能力、语言学知识等各个方面都应当有较强的造诣,在英美文学的学习过程当中,学习者掌握一定的语言文化知识固然很重要,但是仅仅掌握语言文化知识也远远不够的,要想真正将英美文学的内容了解透彻。 我们还应当不断加强对英美文化背景知识的认识,只有借助于英美文化背景知识的帮助,学习者才能真正深入了解英美文学中的文化内涵,对于英美文学中所展现出的生活方式、宗教习俗、思维模式、价值取向、历史发展状况等有一个基本的把握,真正理解作品中所具有的思想感情,这种对于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必须坚持不懈,文学教师也应当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 学习 方法 ,养成科学阅读英美文学作品的良好习惯,使学生在学习中不断提高阅读英美文学作品的能力,提高自身的文学素养。 二、英美文学学习中所出现的文化问题 1、英美文学学习中的社会文化问题。 任何一种语言实际上本身就是一种文化,而且在语言的发展过程中,社会文化也能够对其产生一定的影响,语言是文学作品组成的重要元素,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所形成的语言文化是不同的,这就使得文学作品在创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社会文化的影响,例如,我们现在常常说“艳照门”、“捐款门”中的这个“门”字实际上代表的是一种“丑闻”的意思,那么“门”字的这层意思是如何而来的呢,这就要联系到一定的社会背景,自此以后,人们在遇到一些社会丑闻问题时便常常联想起这一事件,“门”字也就逐渐由了另一层的文化意义,由此看来,了解一个民族的社会文化背景对于学生理解英美文学的深层含义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2、英美文学学习中的地区文化问题。 我们所说的地区文化实际上就是一种在特定的地区环境中所逐渐产生的带有地区文化特色的文化,学生在学习英美文学的过程中如果对这些地区文化不了解,就有可能造成文学时的障碍,例如,在学习诗人雪莱的《西风颂》的时候,如果学生对于英国的气候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就有可能理解不了作者为什么会把“西风”写成一种像打着春天脚步的风的形象,因为在我国,一提到西风,大家一般会联想到“西风凛冽”这个词,在文学作品中,西风不仅代表气候的不适宜,也常常在作品中衬托一种压抑、苦闷的心情,而在地处高纬度的英国,西风具有非常温暖舒适的特点,这种地区间的文化差异,也容易造成学生在学习英美文学作品时的困惑。 3、英美文学学习中的历史文化问题。 历史文化因素在任何一种文学作品中都是非常具有影响力的,文学作品本身就是对民族历史文化的反映,是在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逐渐产生的,如果学生在学习英美文学作品的时候对英美国家的历史文化不了解,在理解作品含义时也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文化障碍问题,我国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与西方历史存在着很大的不同,如果对这种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差异性不能做到准确的把握,就极容易产生一些阅读障碍。 4、英美文学学习中的宗教文化问题。 世界上的很多文学作品都涉及到伊斯兰教、__、佛教等宗教文化因素,各个国家和地区所信仰的宗教文化也是不同的,宗教文化的分布不同,使得各国文化在发展的过程中也相应地受到了一些影响,并且不同国家在宗教方面的信仰能够体现这一地区的一定的文化禁忌,如果对这种文化禁忌不够了解,就很有可能造成文学作品理解中出现障碍,像我们国家,信仰较多的宗教就是佛教、道教和儒教,这些宗教对文学创作者的思想产生着极为深刻的影响,也极大的影响了我国文学作品中的文化内涵,而对于英美文学作品,它们的内在涵义自然也会受到所在地区宗教文化的影响,欧洲大多数人都信仰基督__我国的宗教文化信仰存在着很大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常常会使得中国学生在学习英美文学时存在很大的理解困难。 例如,“an after life”根据__的宗教文化就是指人死之后的时光,而如果不了解西方的宗教文化,学生是不可能将这个词语联系到“死后”的,再如,一个犹太人穿着黑袍在路上走,如果有其他的犹太人让他脱下黑袍,就说明这个人是背弃了自己的犹太信仰而被大家多唾弃的,因为黑袍在犹太心目中就是犹太教的象征,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加强对宗教信仰差异性的认识对于理解英美文化是非常重要的。 总结 针对我国英美文学 教育 中的文化问题,文学教师在教学中一定要全面掌握文学作品创作中的历史文化知识和背景材料进行准确的阐释,引导学生加强对英美文学中的文化问题的重视,增强学生吸收英美文学作品文化知识的敏感度,使学生在学习英美文学的过程中能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阅读英美文学作品的良好习惯,全面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 参考文献: [1] 付美艳.英美文学教学在高校教育中的重要性[J] [2] 罗绮伦.论在英美文学教学中加强文学文本的学习[J] [3] 张辉.建构主义的英美文学教学模式探索[J] [4] 范晓红.英美文学教学与大学生和谐人格塑造[J] [5] 刘可,王永蘅.新时期网络环境下的英美文学教学思考[J] 英美文学毕业论文优秀范文篇2 论英美文学中的《圣经》现象 摘 要:英美文学深受《圣经》影响,没有一部《圣经》,英美文学史就要改写。英美文学与《圣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拟从两个方面来探讨英美文学中的《圣经》现象:一是《圣经》的观念和精神深刻地影响着英美文学;二是《圣经》乃英美文学创作素材的主要来源。 关键词:英美文学 《圣经》 观念和精神 素材 作为世界文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英美文学有两大传统根基:古希腊、古罗马神话与《圣经》。如果离开了这两大根基,英美文学就无从谈起。自中世纪以来,《圣经》有“唯一的书”和“书中之书”的称号,作为英美社会流传最广,影响最深,发行量最大,读者最多的一本书,《圣经》的观念和精神已经深深地渗透到英美人的意识之中。英美几乎所有重要的诗人、作家都与《圣经》中的思想和意象紧密相关。这使得客观、中肯地探寻《圣经》对英美作家作品的各种影响,对于全面、准确地把握英美文学发展的脉络和规律,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英美文学中体现《圣经》观念和精神 《圣经》自始至终鲜明地贯穿着仁慈、宽恕和博爱的基督精神,《圣经》中关于仁慈、宽恕和博爱的箴言和训诫比比皆是。这些箴言和训诫告诉世人,有了爱,一切过错和仇恨皆可化解,爱是把一切真,善,美和谐地联系一起的纽带。《加拉太书》(Galatians)云:“要通过爱心彼此服侍,因为全部的法律合成一句话,那就是爱人如己。”(For all the law is fulfilled in one word, even in this: ‘You shall love your neighbor as yourself.’―Chapter 5,Galatians,New Testament)许多英美作家深受这一精神的影响,其作品中更是无时不刻不透露和表达着这一中心思想。 在莎士比亚的许多作品,博爱是其主题思想。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它被世人誉为一曲永世不衰的“爱”与“美”的颂歌。通过蒙太古和凯普莱特两大家族的世仇纷争与两家儿女之间的生死恋,反映出原本美好的爱被邪恶的仇恨激起的械斗所破坏,而该剧的结局中却吐露出“和谐”的光芒,表达了向前看的积极乐观朝气昂扬的精神。 这里体现出了强烈的基督精神,即用“爱”去化解一切罪恶。而剧中的男女主人公罗密欧与朱丽叶,从这个意义上说,恰是一对年轻的殉道者,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和“爱”化解了两大家族之间的刻骨仇恨。 再如:十九世纪俄国伟大的小说家――列夫•托尔斯泰,他也是一位虔诚的__徒。他一生的追求和所有著作,都与基督__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在代表作《复活》这部小说中宣扬宽恕和博爱,勿以暴力抗恶,提倡人性自我完善。 托尔斯泰认为男女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公爵和妓女玛丝洛娃精神上的“复活”,正是__精神的“复活”和人性的复归。聂赫留朵夫公公爵作为一个陪审官,当他在法庭上发现被告妓女玛丝洛娃正是年轻时代被他诱奸过的少女卡秋莎时,他良心发现了,并开始了一系列的忏悔赎罪活动,最后得到玛丝洛娃的宽恕,感受到爱与善的力量。这表明了《复活》这部长篇小说所宣扬的正是《圣经》所倡导的博爱精神。 英美文学中,贯穿《圣经》仁慈、宽恕和博爱__精神的作品比比皆是,英美文学对《圣经》观念的继承主要体现在:人性原罪、上帝审判、神性救赎、道德完善、神圣之爱……要更全面地理解英美文学的艺术魅力,必须要对英美文学中的《圣经》的观念有深刻的认识。 二、英美文学以《圣经》为创作素材 “《圣经》虽不是文学书,但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圣经》的意义对于每一代人都有不同的新启示”。圣经是文学作品永恒的母题,也是英美作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素材宝库。由于《圣经》在英美享有广泛的读者,可以说,《圣经》中的 故事 和人物在英美国家是家喻户晓,作家引用或化用《圣经》 典故 叙事说理,更易为读者所接受,还可以丰富作品的涵义,深化主题。因此,英美作家在文学创作中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引或化用《圣经》典故。 1.直接引用。 最易辨认的是作家直接引用《圣经》的词句或人名作为自己作品的标题或人物名称,以便引起作品与《圣经》相对应的联系;或者直接引用《圣经》故事,作为创作素材。如:怀特的《乘马车的人》小说题目即:出自《圣经•旧约》的《以西结书》,暗示了小说精神折磨和赎罪的主题;斯坦贝克的《伊甸园之乐》等标题取自《旧约•传道书》第一章;美国南方文学的代表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名著《押沙龙,押沙龙!》,从书名到故事情节都借用《圣经》中大卫王与逆子押沙龙的故事;戈尔丁的《塔顶》中的主人公牧师约塞林综合了亚当、该隐和撒当等三个圣经人物。 美国作家海明威的成名作《太阳照样升起》,其题目便是摘引《旧约全书•传道书》第一章第五节中的一句话。这表明二十世纪英美文学和《圣经》文本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对应关系,在作品主题、人物等方面具有同一结构。 在二十世纪英美文学的重要作家中,自称“英国国教式的天主教徒”的T•S•艾略特较早提倡用“神话手法”来创作。而他的神话主要来源于《圣经》。艾略特在他的诗歌创作中成功的运用了“死亡与再生” 、“寻找圣杯”、“火与水”、“赎罪与救难”等《圣经》典故,挖掘现代人的内心世界,将古代与现代连接起来,使作品具有厚重的历史感,并且极大地增强了作品的象征意义,使其作品具有永恒的艺术魅力。 2.采用特殊手法化用。 有些英美作家并不直接引用《圣经》的典故,没有走完全蹈袭的道路,而是根据自己思想的表达,对《圣经》典故原型进行变形处理。英国文学史上有着最古老的作品之一美誉的长诗《贝奥武夫》中就已谈到上帝,并说妖怪格兰代尔是该隐的后裔。该隐是《旧约全书•创世记》中的人物。他是上帝造出的第一个男人亚当和第一个女人夏娃的儿子。他出于嫉妒把弟弟亚伯诱杀了,因而成为世间第一个罪人。虽然《贝奥武夫》对《创世纪》的故事进行了变形处理,但说嗜血成性的格兰代尔是该隐的胄裔是合乎《圣经》精神的。 拜伦的神秘剧《该隐》,主题也是《圣经》故事。不过同情革命的拜伦在《圣经》故事的运用方面采用了偷梁换柱的手法。按照《圣经》的传统说法,该隐出于嫉妒,杀死弟弟亚伯,因而上帝罚他到处流浪,成了丧家之犬。然而在拜伦的笔下,该隐的形象却迥然不同。该隐对上帝的善表示怀疑,对父母和弟弟卑躬屈膝地趋奉上帝的态度和做法非常鄙夷。拜伦把魔鬼撒旦作为不畏强暴、渴求自由的化身,并加以着意刻画,让他开导和激励该隐去反抗贪得无厌、暴戾恣睢的上帝。 英美作家化用《圣经》典故的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比喻、隐喻或象征等手法,作家把《圣经》故事的寓意融汇到作品的情节或人物的性格里,使这些故事发挥有力的陪衬和烘托作用。 不了解《圣经》故事背景的人,在理解这类文学作品时,便难免流于表面和肤浅。《威尼斯商人》第四幕第一场里,女扮男装的鲍西娅在法庭上以律师的身份出现,佯装驳斥巴萨尼奥提出变通法律的要求,让残忍的夏洛克在一片敌视的气氛中感到欣慰异常。 他情不自禁地欢呼道:“一个但尼尔来做法官了!真的是但尼尔再世!聪明的青年法官啊,我真佩服你!”这里莎士比亚就化用了一个《圣经》典故,《旧约全书•但尼尔记》说,但尼尔才智过人,判案如神。在法庭上孤立无援的夏洛克,在绝望中突然听到同情的声音,欣喜中称年轻的律师为但尼尔是很自然的。如果不理解莎士比亚的化用《圣经》的手法,对这一幕戏就很难理解通透。 总结 圣经》不仅是一部宗教典籍,它更是一种思维、情感方式,它的观念和精神深远地影响了英美人对历史社会、人类命运、个体生命等问题的看法,使罪与罚、道德与上帝、生命与永恒、仁慈、自由、博爱、平等、良心……成为了英美文学创作最基本的思想内容。浮在海洋上的冰山,露出水面的尖端只是整个冰山的一小部分而已。恰似《圣经》之于英美文学,就是冰山的基础同山巅的关系,英美文学作品中有时一行诗,一句话,甚至一个语词,后面都有丰富的《圣经》故事做支撑。 参考文献: [1] Norton Anthology of American Literature. Ronald Gotlesmanet. al (ed.), New York, 1979. [2] The Student Bible,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Grand Rapid, Michigan, 1996. [3]Boss Murfin & Supryia M. ray(ed.)The Bedford Gl-ossary of Critical and Literary Terns. Bedford Books, New York, 1998. [4]钱 青等:《美国文学名著精选》,商务印书馆,1994。 [5]朱维之:《__文化》,上海书店,1992。 [6]郭海博、李 山:《圣经语典与妙用》,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 [7]叶舒宪:《神话――原型批评》,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 [8]艾略特:《__与文化》,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 [9]王佐良、何其莘:《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史》,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10]张中载:《当代英国文学论文集》,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一般需要一个封面,一个目录,然后文章大致分introduction,main body和conclusion,和bibliography。reference就是你在写某句话的时候引用到书上的资料,你就要在这句话后面注明是什么书,第几页。bibliography就是把你写的时候用到的参考资料,包括书,网站,报纸这些写在上面。写书的时候注明书的名称,作者(名字要简写),出版时间和比如说这本书已经是第6版,那就要说明是6th edition。这是我写论文时候的格式,不一定完全正确,但是希望有帮助。

好的 我再给你找几篇长的 正规的给你发到邮箱海南近日出现首例所谓的"辩护人妨害作证"案--因证据不足,被控诱导作伪证的律师,一审被宣判无罪。关于律师执业风险,应该说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此案本身及结果似已不再重要,但这种律师涉法案件鲜活地出现却不能不引起我们些许的思索。 律师虽然是法律服务的提供者,但律师并非手持权柄如公检法司人员一样的执法者,而是当事人私人权益的维护者。正是这种"私权"的代表性质,加之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有偿性而带来的商人特性,致使律师长期扮演着类似于"个体户"般的社会角色。而这"个体户"却又不得不与代表"公权"的公检法司进行着法律与智慧的博弈。同时,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在我们步履蹒跚地构建法治社会的进程中,"个体户"与把持着司法话语权的公检法司相比处于事实上的弱势地位。 事实上,律师进行法律博弈的背后往往是互相对立的利益归属的较量,这种较量在律师高度专业化的法律技能光鲜外表之下尤显其激烈对抗性。如果这种激烈对抗不能完成进入程序和实体公正、公平、公开的既定轨道,譬如正义的天平一旦向夹杂着个人膨胀私欲的非理性因素倾斜,而无论这种非理性因素是来自于代表"公权"的司法者,还是代表"私权"的律师,这种博弈的受伤者更多时候会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律师。所以,必须无奈地承认,"个体户"的职业属性和社会角色是产生律师执业风险的重要原因。 退而言之,即使这种博弈并未夹杂着个人膨胀私欲等非理性因素,在案件进行过程中代表"公权"的司法者和代表"私权"的律师,均依法依程序公正为之,但利益最终的承受者--双方当事人,是事实上案件进程的最密切关注者。通常并不通晓法律的当事人最为关注的是案件的输赢和自身利益的享用程度,而不是法律程序的严格遵照和社会正义的广泛宣扬。基于这种偏好,实践中并不鲜见当事人在律师为其案件奔走呼号的不备间隙暗施伎俩,隐瞒、歪曲、虚构一些对其有利的事实或证据,而并不是任何时候律师都能凭借其智慧和经验将其去伪存真,即使是一个崇尚正义坚守人格的律师。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在事实上的广泛存在,律师不知所以而当事人暗中为之的伎俩往往也难以及时为公检法司明察秋毫,加上公检法司天然的职业质疑特性以及与律师对抗地位的客观存在,再有当事人预设的推卸,律师无端地被冠之以妨害、伪证等罪名在实践中也并非罕见。近年频见于各种媒体的律师涉法事件足以说明这一点。律师职业风险虽涉及民事、行政和刑事各领域,但实践中律师身陷的罪名就有伪证罪、包庇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和泄露国家机密罪之多。无怪乎刑法第306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38条)被称之为悬在中国律师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头上的"达摩克斯利剑"。当然,有些执业律师职业道德低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以身试法自不在此论。 无论是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律师法(简称旧法)还是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律师法(简称新法),都明确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等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法明确规定律师提供服务的对象是"当事人",而代之以旧法那样泛泛规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在此基础上,新法更是明确提出了律师"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社会责任。换言之,新法在内涵上要求律师要妥善处理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间的关系,即律师追求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必须弘扬社会公平正义等理念。 可见,新法对律师的职责要求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这种层次的提高意味着律师将承担更多的责任,而这种责任又直接或间接地增大了律师执业风险。因此,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建立事先预测和评估风险的机制,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严格规范执业行为,把执业行为控制在规范化的轨道之内,最大限度地规避和杜绝执业风险,恐怕是执业律师应当慎重思考的必修之课了。 作者简介 魏雁飞,男,1978年生,中共党员,湖北襄樊人。硕士,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现供职于海南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科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兼任政府公职律师。近年在正义网、中国法院网、海南日报、今日海南、海南经贸、大律师网等各类媒体发表法律文章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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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直是法学家们经久不衰的话题,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道德和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论法律和道德的关系

摘要:法律和道德是支配社会发展的两股力量,二者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在我国历史进程中,法律和道德交相辉映,在经济政治的基础上左右着历史的走向。现实中法律和道德的冲突激烈,这促使我们以古看今,从古代法律道德关系的处理中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法律 道德 法治

人类法律发展史告诉我们,从法律的产生到法治的实现是一个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交互演进的过程。道德法律化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即善法之形成过程;法律道德化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然而,不管法律这张天网如何恢恢,总有漏网之鱼;不管法律调整的范围多么广阔,总有鞭长莫及之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凡是法律不及之处,皆是道德用武之地,法律不可能完全取代道德。显然,中国古代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的思想为我们今天采用德法并治之治国模式提供了一种可行性的历史考证。

一、 道德与法律关系的法理探析

(一)法律和道德的概念及其特征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则体系,它是通过规定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认、维护和发展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会秩序。道德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荣誉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和。它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信念力量来保证其完成。道德主要是从个人和社会整体的利益关系上来反映和调整社会的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的。

虽然历史上各个国家的法律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我们还是可以透过错综复杂的各式法律形式看清楚法律的特征,一般而言法律的特征大致包括:1.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律是以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同样,道德上的差异也并不妨碍它们具有如下一致的特征:1.道德规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2.道德规范没有也不使用强制性手段;3.道德规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由于二者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一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法理上的探析。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法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不同。法律是掌握政权的阶级运用国家权力,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带有自觉性的特点;道德是人们在共同的物质生产和生活中逐渐自发养成的,一般无须专门机构和人员来颁布制定。

2、法律与道德的规范内容不尽相同。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而且这种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道德对人们的要求比法律要高,它要追究人们的行为的动机是否善良,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并不一定要求社会或者他人对其承担等量的义务。

3、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

4、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法律所调整的是关系着根本的、重要的利益并且需要用国家权力干预、保证的社会关系;道德调整的范围要比法律的调整范围广泛得多。

5、法律与道德实施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法律的实施要求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而道德的实施主要凭借社会舆论和教育的力量,依靠人们的觉悟,依靠社会团体,还要依靠行为人的内心自我强制。

(三)法与道德的联系

对法与道德的联系问题,主要有两派观点:实证主义法学认为法是国家的主权者的命令,是一个“封闭的逻辑体系”,法与道德之间、“实然的法”与“应然的法”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自然法学认为,只有体现道德的法律才是具有法律品质的法律。

中国不同于其他国家,有自己的特殊国情,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也有特定含义和理解。结合中国国情,法律与道德的联系分述如下:

1、一国范围内的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都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的体现。我们知道,道德是有阶级性的,而法律也是有阶级性的,二者都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要求,不同之处不过是其外在表现形式的差异。

2、法律与统治阶级的道德相互渗透。忠孝节义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维护其阶级统治的道德规范,在其立法中体现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在司法实践中,甚至是将儒家思想的教义作为办案的根据,《春秋决狱》一书就是其中的典型。

3、道德的状况制约立法的发展。如在汉朝之前,道德中的“三纲五常”等并没有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规定和立法原则,而只有在社会的现实情况决定需要这样的道德。

4、道德有助于弥补法律调整的真空。法律即使规定的再详细,也总会又顾不到的地方,如秦朝的法律体系繁琐,条目繁冗,“或盗采人桑叶,臧(赃)不盈一钱”。

二、中国法律和道德关系的历史探析

按照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观点来看,法律并非天生就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的,它只是在人类社会的矛盾(主要是阶级矛盾)激烈冲突以致纯粹依靠习惯和道德的力量无法解决时,而采取的强硬措施。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硬实力”,注重的是他律,而道德则是“软实力”,注重的是自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阶级对立现象只是历史现象,终将随着历史进程而被消灭。如果阶级消灭,法律便失去了存在的客观物质基础,其消亡是历史的必然,以此为契机,社会秩序的维持仅依靠道德的力量即可。

(一)古代中国的法律和道德关系的演进

在古代中国,法又被归结为“刑”,“平之如水”,有公平、正义之义。道德至晚是在西周时期被归结为一套完整的“礼”,它无所不在又包罗万象;二者之间的关系也被确定为“德主刑辅”。因此,两者长时期的相互渗透、相互补充,表现出了中国法律发展历程中特殊的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现象。

1. 道德的法律化

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德理念和道德规范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从中国的历史来看,道德法律化发端于西周初期的“周公制礼”,确定礼的基本原则“亲亲”、“尊尊” 并使之趋于法律化,达到“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礼与刑在性质上是相通的,在适用上是互补的,违礼即是违法,出礼入刑。

周礼随着西周的灭亡而失去在国家中的统治地位,真正对中国古代法律道德关系奠定理论基石的是汉儒董仲舒的德主刑辅思想,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这是古代中国道德法律化历程的重要环节,其后两千年的封建时代均采取这一原则,其影响不但对中国和东亚地区,在世界范围内也很巨大。

其后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德主刑辅的潮流,并根据统治需要,制定引法入礼的指导思想,最终完成了道德法律化的历史任务,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在这之后的一千余年里,历朝历代的封建统治王朝几乎是原封不动的按照唐朝制定的规则来延续自己的统治和封建制度的实行,直至中国近代的来临之后,才被迫于清朝末年全面修订法律典籍。

2. 法律的道德化

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以道德义务对待法律义务。法律道德化的实质是由他力约束转向自我约束,由法律约束转向道德约束。

毫无疑问,在世界历史进入近代之前,中国古代的人民在法律的道德化方面的成就是领先的。仅仅单纯依靠法律来规范社会生活和交往,即使是在文明程度高度发达的今天,也是不可能办到的,更何况是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古代中国呢?而将法律道德化,则可以在节省大量人力物力的条件下,将法律的作用面扩展到最大的范围,而且一旦法律作为一种道德力量保存下来,其影响维持的时间长度也是令人不可思议的,如中国就维持了两千年。综合两方面的因素,我们可以看出,法律的道德化不单是道德的法律化的结果,更重要的,它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可以选择的最佳途径。

三、以史为鉴,促进法律道德和谐发展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以上对中国古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历史考察及对二者关系的法理分析,针对前面的问题可得到如下几点启示:

(一)、情法冲突

这种情况不可否认是在现实世界中客观的、大量的存在着的,而法治社会(不论是古代秦朝的专制统治前提下的“法制社会”,还是我们今天正在努力建设的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要求人们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考虑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法官判案时,只能以现行法律为依据,不能靠法官的自由裁量。这样势必导致法律无法适应新出现的情况,而道德等非强制性社会规范则可以其主观性调解新生的行为现象。这就是一元法体制的弊端之所在,即在国家制定法与道德之间缺乏过渡、缓冲机制上,造成了法律的僵硬、无力及冷酷,造成了法律与大众心理、社会风习之间的脱离与隔阂,也造成了道德的无力感和被蔑视,甚至鼓励了对道德的违犯,加速了道德的衰落。但是,如果以情理断案,就违背了法治的原则,也极容易造成将法律法规高置起来,仅凭世俗的习惯来审理案件,这就又回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的“春秋决狱”、“缘心定罪”的深渊里了。因此,只有在法的体制上作出调整,找到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平衡点”,我们才能实现情与法的协调、德与法的并治,避免法与情的尴尬。

(二)、法中含情

道德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实践。像诸如正义、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善良风俗等普遍的或个别的法律原则,其本身就是人类道德观念的有力组成部分。也因为有了道德的支持,才使法律原则能够发挥出人性的作用。倘若法律不承认或者否弃这样的道德因素,那么法律或法律制度是存有极大缺陷,它是否有生命力或者在多大程度拥有生命力都是疑问。

良法表明法要包含某种道德价值,故法治的概念本身就体现了法治与道德的深刻关系。失去了道德基础的法为恶法,恶法之治与法治精神是根本背离的。我国古代的儒家伦理法体现了道德与法律的一种结合模式,即把社会普遍承认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纳入国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解决现实社会中的人们道德缺位、法律的尴尬,是否可以吸取儒家伦理法的合理内核,灵活适用法律,把法治中注入道德的血液,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国家。。

(三)、德法并重

法治的理念来自西方,德治则来自中国传统法文化,两者的结合顺应了寻根意识与全球意识相结合、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的潮流。当我们执着于法律的继承与移植、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探求、迷惘、思索的时候,请让我们把视角拉到社会调控这个高度上来。我们会顿时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发现西方的法治精神对我们进行征服的时候,传统的德治精神正在历史深处遥遥呼唤。应该指出的是,西方的法治,尽管并不排斥道德,但无疑在宣扬法律至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道德,这其中尤以分析法学派的主张最为突出。

奥斯丁主张:“法律反映或符合一定道德要求,尽管事实上往往如此,然而这不是一个必然的真理”。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情感危机与道德沦丧就是明证;传统的德治却是主张德主刑辅,法是德的附庸,贬抑了法的作用,也与时代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对二者都要加以扬弃和改造,抽取各自的合理内核,进行结构重组,建立全新的德法结合的体制。

从历史上的道德和法律关系演变历程来看,正确处理好德法关系,在二者之间寻找到最佳的平衡点和结合点,正是古代中国繁荣兴旺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原因之一,而当下理顺道德和法律的矛盾,从中发掘推动社会进步的因素,则是复兴伟业的助力。

参考文献:

[1]周旺生.法理探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版

[2]韩明德,《法理学》(M),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论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

摘要 法律和道德作为人类社会主要的社会规范,之间的利益冲突一直是社会以及法学界极为重视的问题。本文从法律与道德之间冲突的历史根源谈起,简要分析了正确处理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并通过现实中的两个真实案例分析,就法律和道德冲突的利益衡量作了简要的论述。

关键词 利益衡量 法律 道德 一、法律与道德冲突的历史根源

(一)历史文化原因

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归结于中国自古的历史文化,主要的根源在于伦理本位,伦理本位是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形成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孔子的“仁”和“礼”的影响,将整个社会生活都以伦理,也就是儒家思想下的社会道德为中心,所有的思想和活动都是围绕着伦理来展开,连当时的法律也是不例外的。随着时代发展至今,虽然伦理的思想远远没有古时候那么厚重,但是很多思想还是渗透到几千年的文化当中,依旧在很大程度上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一旦制定出的法律规范与这种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出现不契合的现象时,势必就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一定的影响,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

(二)现实社会原因

目前在现实中会出现这样的一种情况,就是往往会在某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出现“民意”的参与。此类案件一般都是严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民众对其往往给予了极高的关注,这些关注的原因就在于人们的正义感以及对社会道德的维护。而民意表现出最极端的方式就是请愿书,这在现实社会中不是很新鲜的名词,一旦请愿书送至法院,由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官在审判中无形的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参照民意,但是民意代表的社会道德多少都会跟法律出现不同程度上的分歧,这种分歧就会直接体现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反映在具体的案件审理中,会对案件审判产生的影响实际上是不利的。

二、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的现实意义

(一)维护法制的需要

法制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将所有的现行法律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而法制的更好要求,就是实现法律的“良法”要求,“良法”不仅体现在法律的适用方面,同时还体现在跟其他社会规范之间的和谐发展,这里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跟社会道德实现良好的相容性。同时,法律体系的建立以及良法的运行都需要其他社会规范的配合协调,只有当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冲突得到很好的解决,法制的权威性以及统一性才能够得到很好的强化和维持,司法实践才能很好的得到民众的支持,而这些都是我国实现法制的客观要求和必要保证。

(二)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

司法是社会矛盾的最终解决手段,争取使诉诸司法的所有案件得到合理解决是其担负的重要任务。这就决定了案件的正确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由于社会道德与民意息息相关,如果对道德冲突案件处理不公,司法这一最终手段失效,当事人则可能依靠自力救济解决问题,不但达不到息讼止争的目的,而且会导致矛盾激化,有的甚至酿成群体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因此能否正确处理情法冲突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所以,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不仅要使当事人服从法律、服从判决,更要使案件的处理结果在情理上无可挑剔,这样才能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三)提高司法效率的需要

效率是法律的基本价值之一。案件一审终结,判决生效,这是最为理想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法律与道德冲突案件的审理中,这种理想结果却较难实现,原因就在于此类案件的判决难以同时实现双方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现实中,绝大多数案子出现上诉,20%左右的案子进入再审,常常一个并不复杂的案子一审就是几年、十几年,无形中加大了司法成本,而且影响到司法公正等基本价值。正确处理法律和道德冲突,则有助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判决及早生效,从而大大缩短诉讼时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等司法资源,达到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

三、法律与道德冲突的现实案例分析

(一)维护自身权利中的故意伤害

2005年1月,湖南省某市的士司机黄某遭到劫匪姜某等抢劫,姜某等歹徒下车逃窜时,黄某驾车追击,的士撞倒姜某,姜某伤重身亡。劫匪方把黄某告上法院,某市某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黄某不服,上诉至某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的案件的审判结果存在很大的问题,不但违背了刑法的主旨,同时也与社会道德相违背。首先,从法律层面上讲,法院判决黄某故意伤害的原因,主要就是认定黄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法院认为姜某在抢劫以后的逃窜,不法行为已经结束,因此黄某再开车将其撞伤,已经不属于对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故将人撞伤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而属于故意伤害。

这种解释是很牵强的,在抢劫中的不法侵害往往是最难以断定的,因为对于抢劫的认定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实施暴力,另一个是对财产的不法侵害,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对抢劫的正当防卫中,不能单单认为就在犯罪嫌疑人对当事人进行暴力的时候就属于不法侵害,姜某在逃跑的过程中,仍然对黄某的财产处于不法侵害的状态中,因此抢劫行为仍在继续,所以黄某的行为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

而从社会道德的意义上来说,很明显,当人们看到此类的案件审判结果就会认为,这是对抢劫行为的一种纵容。目前抢劫行为在现实社会中日渐猖獗,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财产安全,而当人们对自身财产进行维护的同时,又在案件审判上给予沉重的打击,这势必会带来不利的舆论压力。虽然黄某造成姜某死亡的结果过于严重,但是黄某毕竟没有杀人的故意,仅仅是为了追回自己的财产,因为这种行为而被判处故意伤害而受到如此重的刑罚,对民众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往往在此类案件中,涉及到盗窃、抢劫之类的案件,都或多或少会出现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一定的冲突,就如笔者所举的上述案件,我们对于正当防卫之类的法律规定上,尤其是防卫过当和防卫不当的认定上,有很多是社会道德所无法判定的,人们在道德中所理解的对个人正当利益的维护,很可能从法律的角度而言就变成了防卫不当或者是防卫过当。因此笔者认为,让社会道德加以改变不是短期内可以实现的事情,所以还是应该在法律规定上,在对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上加以细化和规范化,尽可能的实现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契合。

(二)无因管理下的民事赔偿

妇女胡某和陈某是邻居,2002年2月的一天,胡某因临时急事,请求陈某替她暂时照看三岁男孩,陈某是个热心肠的人,满口答应。可是,在陈某抽空炒菜的时候,淘气的男孩不幸摔倒,被玩具戳伤右眼,后无法治愈,造成残疾。胡某最后把陈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10万多元,法院依据民事无因管理的有关司法解释,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赔偿胡某6万多元。

这个案件如果单从法律规定上来讲没有任何的问题,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无因管理方面的问题,无论陈某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考虑,当答应为他人照看孩子的同时,就必然出现法律上的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不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前提,只是在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相应的管理义务,一旦在管理在出现疏漏,也会对其不利后果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在本案中,由于陈某的一时疏忽,没有尽到合格的管理义务,从而使小孩落下残疾,因此依照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必然会要求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但是从社会道德方面而言,这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了,在法律上陈某本身并没有照看孩子的义务,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热心,初衷是助人为乐,帮忙去照看孩子,而且发生这样的结果并不是陈某所愿意看到的。然而,陈某热心的去帮助别人,结果却因此而必须要承担六万元的巨额赔偿,这让一般的民众是完全无法理解的。这样的审判结果不仅会严重的伤害到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社会风气。

因此笔者认为,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是民事审判,本身就存在一定的自由性,所以可以在参照法律条文进行审判的同时,也应该充分的考虑对社会正义感的维护,从正义的角度上去看待此类案件,尽可能的去对助人为乐的人多一点的权利维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法律的正义性,带来良好的社会风气。

参考文献:

[1]杨仁寿.法学方法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孙笑侠.中国传统法官的实质性思维.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4).

[3]梁慧星.裁判的方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精选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法律 文化 对新型法制化建设的影响

摘要: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越来越为学界与社会所重视。在探索如何在中国法制建设的道路存在多方面的观点与争论。法律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发掘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意义,能有效地促进法制的完善与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的、完善的中华法系。

关键词:

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和“依法治国”方针国策的指导下,中国的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但是,依法治国,从这个源于西方的治国理念传入我国并且应用到实践当中的成效来看,比起西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在此落后于西方的尴尬局面。著名的德国历史法学派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认为法律就像语言、风俗一样,具有“民族特性”,是“民族的共同意识”,“世世代代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中国新型法制建设面对着越加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西 方法 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何去何从?对此,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亊实,中国今天正在使用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职业群体的分类,是几乎全部从西方发达国家借鉴和移植过来的。所以,它们基本上不属于我们传统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法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源于西方的“舶来品”,而这与以封闭的小农经济、政治的专制统治和以家庭为中心的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甚至是格格不入的。

一、从法律的起源和用途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法只是一种统治和刑罚的工具。自奴隶社会时期便有“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出现;而司法也主要依靠于“鬼神”、“神兽”等,并且主要应用于宗教和政治、军事活动。我国古代法的基础是“礼”和“刑”,追求的是维护血缘统治关系和等级制度。①而这却令人民对法产生畏惧和排斥,甚至是厌恶。而并不像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古希腊法和古罗马法,是奴隶制的商品经济关系下,契约式的人权和民主。

二、从法律的发展来看

在我国的传统法制文化中,儒家学派逐渐成为被统治者推崇、主导社会的思想体系,中华民族精神在本质上是“儒”的体现。②首先是受儒家推崇的“人治”传统。儒家主张具有贤德礼义理想主义下的人来统治整个国家,这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体现的便是权力大于法律和专制统治的长期延续。法律的正当性来自于统治者手中权力的赋予,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视为政治的一部分。而这种思想至今仍有深刻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潜在意识,把法看成是统治者手中的政治工具或者是打击报复的惩罚手段。从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小到一个刑亊案件的法官因为民众的舆论和关注便匆匆给一个案件下结论,大到对权力、特定人物的盲目崇拜和对民主、宪政与分权排斥的思想。而在西方法律文化中,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就形成了早期的民主制度,出现了以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为代表的主张民主与法治的学者;到近代,洛克、孟德斯鸠、卢梭等对现代世界法制建设影响巨大的“鼻祖”级的人物,均来自于西方。

其次是受儒家文化推崇的“礼”与“德”。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官僚政治受法律调节,但在中国法律并不独立,法律从属于道德,为行政服务,也成为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的制度。所谓“德礼为政教之本”③,法只是一种辅助的手段和教条式的工具,这导致长期以来法律不能得到人们的有效重视和信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强调对礼义的追求,提倡纲常伦理。正如费正清先生在《美国与中国》所言,在以家庭为单位的重农主义的社会中,“人的价值并不像西方所认为的那样是每个人所固有的品质,而是需要从外界获得的。一个人的行为好坏主要应看它对社会福利、安定与是否有贡献来判断,个人本身也是不受赞扬的,因此中国所存在的一种政治传统即为家长式的控制。”④这种影响是巨大的。一方面,这导致“人情”、“等级”和“面子”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重要因子。

而这对我国当今法制建设的影响,是极其不利的。近年来“打官司就是打关系”、“一纸司考不如有个叫李刚的爹”等一些言论从侧面体现出,我们的社会建立在一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上,而在此当中,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地位和尊严所体现出的价值越发的小,心甘情愿也好被迫无奈也好,只有屈从和扎入这一张张类似等级制度的大网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从而进一步的导致在某些司法当中“以亊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的陷落和法律本身公信力的下降。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一旦少了等级和家庭的一定程度的约束,对社会规则的漠视就很可能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受侵害的客体既可能是公共利益也可能是私利,而这与法制建设中,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公共规则的敬畏和自觉的遵守的目标是截然相反的。

崇尚“以和为贵”、“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这种基础下,造就了不管是在统治者还是人民,还是立法、司法中都存在的“无讼”的价值取向。再加上“重狱轻讼”的诉讼制度,这使得自古以来人民的权利意识淡薄。人民没有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的意愿和倾向,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却向权力寻求救济(而这通常是非法的),或是干脆选择忍气吞声。目前我国当下“主流”的观点类似于“先中体西用,再逐步过渡到西体中用”的文化价值取向。但是新型法制建设的要求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要求显然是冲突激烈的,在“中体”思想的引领下依然是无法摆脱人治和人情关系的窠臼的,而这将是法制建设的致命伤。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全盘否定抛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呢?这显然是不行的。那么在新型法制化建设的浪潮中我们应当如何取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实现自己的“华丽转身?”一是坚决破除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不利于进步的部分,弘扬吸收西方的先进法律精神。可以大胆的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大部分是不利于法制建设的,而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当然有方方面面,但在当今世界市场经济的大势下,这不仅是我国发展的要求,更是一种不可逆的趋势。

二是制度改革和完善。

制度的不完善更是为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煽风点火。不能让“党”的头衔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免罪金牌”和特权标志。对于作为执政党队伍,对其违法行为更应当透明的依法处置。”减少权对立法、司法的干预,重视宪法的地位,逐步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宪法虽然是充满政治意识形态的产物,但是对于违反宪法的必须采取得到法律的制裁和追究,否则宪法将沦为一种形式主义的文字),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使得立法、司法、行政三者相互独立又互相牵制。不仅是立法、司法制度面,作为行政的执政党,也应当加强自身的建设。这是破除等级和特权势力风气的关键,使得法治得到真正保障的关键。三是文化大环境的建设和 教育 的改革。我国没有西方深厚的__宗教的传统,这正是一个很好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大众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律作为自己的“宗教信仰”,减少政治和意识形态在文化和教育中的影响,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提倡多样化的文化,同时又要适当的运用中国传统法律道德的教化作用,把“无讼”最为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不是过程。从文化教育入手,加强法制的教育,是一种广泛的必要的保障。

培根说过,“对于一切亊物,尤其是艰难的亊物,人们不应期望播种与收获同时进行,为了使它们逐渐成熟,必须有一个培育的过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是不可能消失的,中国的法制化建设必然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眼光和视野,更需要的是决心和毅力。我们必须站在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 经验 和当今时代发展的趋势下,既要大胆的吸收和借鉴西方先进的法律文明,又要理性的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取舍,真正从权力社会走向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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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个人事迹材料范文(通用5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事迹材料吧,事迹材料是指党政军机关为了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对本单位具有突出事迹的集体和个人整理出的文字宣传材料。那么什么样的事迹材料才是规范的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名师个人事迹材料范文(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张x,女,20xx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教于合肥市xx小学。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凭着对教育事业的强烈责任感,把自己的愿望和抱负全部都倾注在我所热爱的教育事业上。我以饱满的热情、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圆满完成了学校分配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受到了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

一、在热爱教育中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塑造灵魂者要先做到心灵美,这是真、善、美的先决条件。"这是我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座右铭。一个教师必须热爱学生,才能教好他们。教学生首先要爱学生。作为一名教师,我始终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望湖小学各项规章制度,以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自律,以师表形象规范自己的言行,以教好书育好人为职责,热爱教师职业,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奉献,勤奋敬业。在教学岗位上默默奉献,辛勤耕耘,把全部精力都用在了教育、教学和学生身上。

上课之余我经常与学生一起学习、游戏与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并正确的加以引导,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问题,学生们都把我当做自己的良师益友。平日里,我更关注孤僻性格的学生和学困生的学习与生活,注重他们的心理健康教育,经常为他们做心理疏导,使他们能快乐健康的成长。我陪伴着学生成长,也深受他们的喜爱。

二、在学习中不断成长

为了做好教师这个神圣的工作我始终坚持不断的学习。为了提高自身的素质与修养,我每学期坚持读一本教育类的好书并撰写读书心得。我还积极参加各种教育研究活动,坚持阅读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教学刊物,主动和同事交流教育教学经验并虚心学习,努力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

信息技术教学不应该是纯粹的教学计算机操作能力,而应该教会学生使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我十分重视学生信息素养的培养。在教学上,我认真备课、磨课、反思,不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成长和收获。

三、在任劳任怨中无私奉献

工作三年来,我已经习惯了望湖小学快节奏地工作,始终以满腔地热情投入工作。因为对学生的爱和对教育事业的爱,我在教学工作中专注投入。小病从来不请假。由于我的计算机操作熟练,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和学校交代的事之外,我经常热心帮助同事,帮助老师们修改比赛课件,解决使用电脑中的问题。为学校制作总结PPT,协助教发部完成各项材料等,我都是毫无怨言的接受并出色的完成。

一个人能在自己热爱的事业中度过美好的时光,是一种难得的幸福。我知道我面前的道路还很漫长,我将更加信心百倍地投入到自己教育教学当中,争取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更好的成绩。

沈汉真,中共党员,油车港镇中学教务主任,区教学能手、后备干部人眩99年来到嘉兴,曾任班主任、教研组长、教科室主任。他用拼搏与奉献、爱心与信心诠释着“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

一、乐于奉献的呵护者

沈老师笃信每位学生都有“才”,并能成“才”。“爱是开启孩子心灵之门的钥匙。”他似兄长般地关爱学生,尤其在后进生、心理偏差生的转化中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取得了很好效果。其育人为本、无私奉献的态度受到家长和同行的高度赞扬,曾4次被评为“校先进工作者”,两次考核“优秀”,11年被评为“区教文体先进工作者”。

二、勇于探索的研究者

沈老师十分重视教科研工作,携课题入课堂是他的教学特色。他的课题成果也因此获市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所任教班级中考成绩的“三指标”连续五年列全区前茅。他还善于通过做课题、写论文深入研究教学中的问题,近年来主持、参与了5项盛市级课题研究,撰写的论文中6篇获市一、二等奖或在《中小学教学研究》等省级刊物发表,获得了“市教科研标兵”“区教科研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三、恒于职守的服务者

他为人谦和,工作务实。XX年任教科室主任,抓实教科研制度与文化建设,倡导教师真做课题,做真课题,学校教科研氛围浓厚、效果明显;任职期间学校取得“区教科研先进集体”等荣誉。XX年任教务主任,任职来成功举办骨干教师展示周、家长开放日、校双高课评比等活动,从课堂教学到学科教研;从青年教师培养到学生学习情况的关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有力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师的成长。

四、勤于实践的收获者

沈老师工作满腔热情,勇挑重担。除做好教育教学等学校管理工作外,他还曾担任校信息员、教研组长,并被聘为镇通讯员。作为组长他带领教师实践新课标,主动上研讨课;作为信息员他勤奋撰写稿件,多篇信息稿在市、区教育网和《南湖晚报》上发表、获奖,曾获区积极信息员、镇优秀通讯员称号;暇余,他还积极参加镇团委等组织的各类活动——镇“文艺汇演”的主持、“敬老爱幼教育”和“金点子”论坛等等。

教育实践不仅让他融入了秀洲这块热土,更让他爱上了教师这一神圣职业,展望钟爱的教育事业,沈老师充满了自信与激情……

一、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自工作以来,我始终坚信“没有爱的教育不能称之为教育。”爱是源泉,爱是力量,爱是智慧,所以我一直用自己温暖的心去关爱每个学生,用宽容的心去对待学生的每一个小过失,用欣赏的目光去关注学生的每一个闪光点。

“让每一片绿叶充分享受到阳光,让每一个孩子都能茁壮成长。”——这一直都是我的育人准则。古人说:“亲其师,才能信其道。”一个教师只有处处以身作则,成为学生的表率,才能更好地完成教学工作。因此,在工作中,我特别重视提高自身的人格魅力,用实际行动去影响和教育学生。课堂上,发现有同学趴在课桌上,我会走到他跟前,摸摸他的头,善意的提醒他,并关切地询问他的身体状况。发现有同学学习退步了,我会立即找其了解原因,寻找对策。当然,每一个班里都会有一些调皮捣蛋、学习成绩落后的学生,他们常常会遭到冷漠和厌恶,但是在我看来,无微不至的关怀似乎比讽刺和挖苦更能令他们进步。因为每一个人的内心都有渴望被外界、被他人肯定的需要。所以我用鼓励和表扬代替了随意的责备和批评,用谈心和交流帮助他们重拾对学习的信心。事实证明,这种做法还是显有成效的,当时班里的几个学困生对待学习的态度发生了变化,成绩也有了较明显的提高。

除了扮演好教师的角色以外,在班主任工作期间,每天,我都坚持早到班,迟下班,及时的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生活上有困难就给与帮助,学习上有困难就给与指导。“感人心者莫先乎情”,由于我的耐心教育和真心付出,渐渐地师生间的距离近了,学生对我的信任度也越来越高了。现在虽然他们已经步入了大学的殿堂,但每年的教师节,我的办公桌上、电子信箱里都会收到许多来自天南海北的祝福,我想,一个老师,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此。

二、注重学习、勤奋钻研

“腹有诗书气自华。”教师从师之日,正是重新学习之时,学海无涯,业务研究更无限,学生正处于人格塑造时期,社会文化中的价值取向、理想和信仰、道德情操、审美情趣等都会从教师的角色文化中折射出来。为了给学生做榜样,作为一名教师,特别是我们这些教育祖国下一代的年轻教师,一日不学,犹如落队之雁。必须坚持学习,不断学习,唯有这样,才能永远保持一颗鲜活的心灵,“给孩子一杯水,自己先得有一池的活水。”每年,我都自费购买许多教育教学的期刊杂志。读书,是我经常必做的功课!因为热爱阅读,所以,阅读也回报了我。一则则课堂教学实录与反思给我提供了优秀的教育资源,让我把课堂经营得风生水起。

读别人的文章,但也更应该有自己的想法与感悟。多年来,我既学习业务知识,又阅读各方面的书籍;既向同行学习,学习同事教材处理方法、驾驭课堂、研究问题的能力,又向专家学习,读理论著作,听专家的讲座,领悟专家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学理念。我在渴求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与他人的经验的同时,勤于思考,勇于探索,并认真地总结反思,将其内化为自己的东西。

在教学中,我持之以恒地主动学习课改理论,掌握《新课标》的基本精神,坚持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探索课堂教学新途径。课堂上我有意识地让学生参与到课堂中来,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我注重把深的讲浅、把难的讲易、把易的讲透,把看似平常的问题讲得有意思,富有生命力。久而久之,许多学生对语文学习的兴趣越来越浓厚。

另外,作为一名年轻教师,我在课前非常重视备课,在备课中一直要求自己要做到“五备”,即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教学用语、备板书;课中激情投入,处理好教学的各个环节,使课堂具有吸收力,引起学生学习兴趣;课后认真反思自己的教学过程,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成功之处或欠缺所在,制订进一步的改进措施。

“一个教师,要赢得学生的好感与尊敬,就首先要把课上得既扎实又生动;一个教师要赢得社会的认可和肯定,就首先要拿出一流的教育教学业绩。”我坚信:“只要真情付出,用心教学,就会有丰厚的回报”。

三、恪尽职守、锐意进取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我恪尽职守、任劳任怨、教书育人,诲人不倦。时时以一个优秀教师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坚持出满勤,干满点,从不迟到早退。热爱学生、团结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养,提高自己的教学认识水平,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工作要求,在教学中我不错过任何一个可以提升自身业务素质的`机会,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师德师风建设活动,向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学习,所以在学校举行的新秀课大赛中自己的表现也得到了领导的一致好评,并多次被学校评为优秀教师。

不过,在工作期间,我既教书又育人,还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做人要自立自强,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在学习上要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待人要宽厚,做事要有责任心;在生活上要勤劳节俭,生活俭朴。经常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集体,做一个社会主义合格的接班人。

做好一件事情不难,但坚持22年如一日的做好一件事情真的需要一定的信念和坚守。自踏入幼儿园的第一天起,她就爱上了这里的一切。她喜欢班上的每一个孩子,他们就像是天上落下来的天使那么的纯洁,就像天上的星星的一样虽然小但会闪闪发光,他们又像是世上的充满生命的树叶,没有完全一样的两片,各有各的性格,各有各的特点。她就是示范幼儿园一个普通的老师——张xx。

张老师认真对待与孩子在一起的每一刻时光,用心给予他们温暖和呵护,用自己的爱心和专业引领孩子的成长。在和孩子在一起的日子里,细心去观察、去了解每一个孩子,努力去弄懂孩子的内心世界。她知道有的孩子的入园哭闹,不纯粹是不适应幼儿园生活,而是为了她的一个拥抱和更多时间的关注;她知道,孩子午睡时一个小小的呻吟可能就是发了高烧;她知道孩子故意把不吃的饭菜偷偷的扔到桌子底下,是因为今天的芹菜有点老,但孩子又很想得到她的表扬;她知道他在绘画的时候画不好,不是他不够努力,而是手部的小肌肉动作有待进一步的发展。通过不断学习,不断夯实自己的幼教理论知识,自己越来越专业。在把握孩子成长规律的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爱心,工作轻松而快乐。因为专业,才会懂孩子,因为懂孩子才会爱孩子,因为爱孩子,才会爱上这份神圣的职业——幼儿园教师。

除了有爱心,张老师还会抽时间进行反思,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通过不断的反思总结,慢慢地形成了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轻松游戏教学。一个轻松愉悦的游戏学习环境是孩子智力发展的沃土,轻松的心里氛围使孩子心情愉悦,所以敢于表达和表现、敢于探索和尝试。孩子们在这样的呵护下,是充满灵气的。他们可以想象到外太空里的外星人,他们可以画出可以结出几十种果子的神奇的果树,他们可以把卫生纸放在水里观察纸的吸水想象……。张老师希望孩子们在她身边的每一刻都是幸福的。她愿意自己的年华匆匆流过,带给孩子的是幸福和快乐。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句诗出自东晋陶渊明的《饮酒·其五》,表达了诗人那种恬淡闲适的心境。张老师特别喜欢这种心境,但是更喜欢在这种心境下生活的生机勃勃。有了孩子,张老师觉得生活变得生动有趣,变得生机盎然。孩子的童言稚语是她生活的乐趣,孩子的一点一滴的成长就是上天对她的恩赐和奖赏。正是有了他们,生活变得有意义和有价值。

一个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在过去的22年的每一个和孩子在一起的日子,张老师过得努力、认真和充实。她愿意一直坚守这份执着!

刘永国,男,汉族、1961年出生,中专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至今已有34个春秋,现任小学数学高级教师。

刘老师扎根农村、默默耕耘、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已经在农村教育战线上工作了34个春秋。他34年如一日,以校为家,一直工作在教学第一线,长期担任小学数学教学工作。他师德高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热爱学生,团结同志,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为农村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教育、教学成效显著,是位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

34年来,刘老师在平凡的教学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其主要事迹如下:

一、师德高尚、身正为范。

1981年1月,刘老师踏上了农村小学教育的“三尺讲台”。从那时起,他就把人生的坐标定在了为教育献身的轨迹上。他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热爱每一个学生,把自己的事业看得神圣无比。为了做好教师这项神圣的工作,他始终坚持不断地学习,坚持阅读有关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和教育教学刊物,虚心学习老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向年轻教师学习怎样制作课件、怎样熟练操作电脑等现代教学手段,努力做一名高品位的合格的人民教师。他深知没有坚实、厚重的业务功底,没有准确的知识结构,没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就无法胜任太阳底下最光辉的教师这一职业。他在教学中力争做到有清晰透彻的思路,耐心寻味的启发,深入浅出的讲解,使每一节课都成为精雕细琢的示范课。

二、细心关爱,耐心帮助

教师对学生的爱源于母爱,却盛于母爱。因为老师对学生的这种细心的爱,是一种理性的爱,它能唤醒学生身上一切美好的东西,激发他们扬帆前进。刘老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练就了一双敏锐的眼睛、养成了一颗细微的心,能及时发现学生身上的问题、存在的异样,并能及时纠正、教育、培养,使之沿着健康的道路前行。在刘老师所在的班级里,始终洋溢着一股暖流,似一团和风细雨,感染着整个班级,渗透到每个学生的心中。比如,班里有个女孩叫丁路禅。他学习很好,可就是不敢在同学面前发言,是班里有名的“胆小生”。为了帮助他练习胆量,刘老师课上经常提问他一些很容易的问题,并且课下经常找他谈心,鼓励他。当发现他的数学很好时,就在学校每周一次的数学朗读学习中,让他带着大家朗读。渐渐地,数学课上的一分钟演讲,他也能够大胆地走上台来。后来丁路禅同学的学习更是突飞猛进,还当上了刘老师精挑细选的课代表。看着孩子们的成长,他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刘老师的细心关爱就像水一样载歌载舞,使班内的“鹅卵石”们日臻完美。

这样的例子在刘老师身上很多很多,他时刻把德育工作放在教学工作的首位,既教书又育人,使班上的孩子都能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教学无小事,育人需精心”。

三、恪尽职守、任劳任怨

任教36年来,刘老师始终默默耕耘在“三尺讲台”。他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只讲奉献。

历年来,他所担任的学科在全县组织的统考中总是名列前茅,他辅导的学生在各级竞赛中多次获奖,2013年,在全镇小学统考中,他所任教的数学均获得第一名。

刘老师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用自己坚实的臂膀托起学生攀登新的高峰;甘愿化春蚕,用才能让知识与智慧延伸;甘愿当园丁,用爱心和汗水培育桃李芬芳。日复一日的平凡岁月,默默耕耘的无悔人生,他凭着对教育事业执着的追求和强烈的责任感,在“三尺讲台”上书写自己的完美人生,他是教育战线上一颗璀璨的明星,是值得大家学习的好榜样,是完美的乡村教师。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刘老师知道教师吃的是一碗良心饭,教师任重而道远。勤教学、苦钻研,不图名利,脚踏实地继续默默无闻地工作。就如澳大利亚沙漠中的一种无名花,无需肥沃的土地,也无需充足的水分,做到吸收得比别人少,开出花儿比别人美,更可贵的是奉献出的比别人多。从初登讲坛的青涩,到今天的成稳娴熟,在这小小的三尺讲台上,刘老师用真情和汗水演绎自己的精彩人生。他凭借自己丰富深厚的学识基础、创新求真的教学风格和对教育事业的无限忠诚,感动并带动着身边的莘莘学子学,共同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

在我们眼中,他就是最美的乡村教师。我们相信,刘老师一定会在教育这片热土上越来越成熟,越来越优秀。

篇目一:推荐初中班主任发表教师职称德育论文范文初中班主任论文发表该怎么发表?下面就关于初中班主任论文发表的问题为大家举个例子,就以初中班主任发表德育论文为范文,赶快来看看吧!初中班主任发表德育论文范文一、班主任德育工作概述1.班主任对德育内容认识落后。现代德育的内容不是片面的道德教育,包括思想教育、道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价值观教育和心理承受能力。简单的正确和错误的道德认识的一些老师,不只是在思想道德认识水平,谁知道公路项目不应该被推翻和抢劫,但仍在如火如荼的加载,所以所有的道德教育应以“行为”为最终目标,在生活中实践让的学生的情绪。2.班主任对“违德”行为视而不见。成绩优异的同学往往都是备受关怀,小错误可原谅,大错误只做批评。比如,班主任对翻围墙去上网的优等生大多闭口不谈。在他们看来,成绩比道德更为重要,其实这与教师的薪资奖励挂钩,班级排名对教师职效工资有重大影响。所以,班主任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对“违德”行为零宽恕(每个学生犯错一视同仁),时刻进行内心自省。二、初中班主任德育工作方法浅谈初中班主任工作任重而道远,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在我的班主任德育实践工作中总结了以下几点方法及建议。1.做好学生家长的沟通工作学生成绩,性格好坏,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班主任应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做好学生的沟通工作。班主任可以通过学校的快速平台,每天通过信息的方式把学生送到学校,让家长知教师评道。同时,对于一些品德不良的学生,教师应该先了解情况,与学生交谈,找出原因,如果能及时纠正,就不能通知家长,让学生放心。留守和单亲学生也在现实中存在,没有家庭照顾的学生完成,孤僻,冷漠,让学生接触学生,谨小慎微,推诿。教师不应坚强,以免伤害自己的自尊心,应与家长一起到学生家中,采取实际行动表达对学生的关心,保证德育工作的顺利进行。2加强班主任个人修养建设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策划者与组织者,其工作地位要求与学生打成一片。初中生处于心理建设阶段,其周围接触人群情况决定了未来举止。班主任的自身素质是学生的风向标,指引着学生前进的路线。人们常说“耳濡目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班主任个人品格、行为,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发现,大多班主任都有着强烈的事业责任感,不抽烟、不喝酒,对赌博也敬而远之。平时因班级管理工作繁忙也是常常熬夜,第二天问及为何如此疲惫,他们却欲言又止,后来得知,他们常常因为班级工作寤寐思之。我大为佩服,为我校有此尽心尽责的班主任而感到骄傲。班主任还应该利用课余时间丰富自身文化知识,增加文化底蕴,做到温文尔雅。我就常常看到我的一个同事,在开展班主任工作时,出口成章,说话极有涵养,师生都对他大为尊敬。班主任应严格要求学生,更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使德育工作成效“润物细无声”。3.以学生为本,平等开展德育教师本职在于教书育人,教书过程中更应对学生充满爱意。学生是德育教学工作的对象,也是主体。班主任应该用爱平等对待班级同学,积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教学不是教师一个人的活动,并不是我写你抄、我讲你听那样简单机械化就能达到目的。在进行德育工作时,要取得“教学相长”的效果,班主任就该尊重学生,不要一概否定,不搞专制,摆资格。就算教师犯错误,也要知错能改,当着班级同学面及时自我批评教育。在开展德育工作时,班主任不应该抽取学生发问,摒弃以言传方式教导学生,而应让学生参与道德实践。另外,学生都是平等的,班主任不应带着势利的眼光看自己的学生。比如对富裕家庭的学生不能因其捐助了学校基础设施而视之为宝,也不惯坏成绩优异的学生。对学习成绩或经济条件差的学生视而不见是不道德的,也是不公平的。教师应以身作则,向学生灌输互爱观念。所以,班主任评价学生时,应不护短、不歧视,敢于批评“好生”,同时还要关爱“差生”。4.准确把握社会道德热点话题,进行针对性德育教育德育班会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活跃气氛,班主任变为听者,学生变为说者。在开学第一节课时,教师可以安排大家自我介绍,谈谈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己的人生感悟,或者定期组织班级娱乐会,唱歌、跳舞、踏青,这不仅能锻炼学生胆量,也增进了同学间的友谊。在劳动节之前,组织学生“我爱劳动,我光荣”活动,调动学生积极性,开展“清洁校园活动”,使得学生心智得到锻炼,感觉劳动的艰辛,体会清洁工人的困难,发自内心地爱护环境。除此之外,班主任还应进行法制宣传,进行普法教育;做学生的“心理医生”,倾听学生苦恼;因材施教,进行针对性教育。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教师教书更要育人。做好德育工作,是教师的责任,是社会的要求。在建设人才强国、加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形势下,注重道德教育,做好德育工作,提高全民文化素质。已上就是关于初中班主任论文发表、初中班主任发表德育论文范文的一些范例。是不是有很多收获呢?如果关于初中班主任论文发表的其他问题,大家直接去网上搜索本网站就可以获得初中班主任论文发表的知识。篇目二:教育教学论文范文:创新性思维对德育工作的应用1.创新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说服力高职院校德育课内容的创新,最重要的是围绕育“四有”新人这个根本目标,围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个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当代大学生的特点,努力在“新”字上求突破,在“深”字下上功夫,在“实”字上见成效。为此,第一,要加强教材建设,编写出既能充分体现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最新成果,又能适合当代大学生特点,既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丰富知识含量,又能满足大学生需求的具有可读性的高质量、高水平的教材。第二,要加强教学研究,准确定位教学中的关键“点”,力求做到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关注热点、解析疑点、找准切入点、着眼教育点。第三,要在教学中融入大量具有生活气息的典型案例,通过学习理论来分析案例,通过运用案例来掌握理论。总之,要通过德育课教学内容的传授,帮助大学生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掌握科学知识和科学理论,进而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增强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德育课要同时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不断运用新手段、探索新方法,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找准理论学习活动与大学生成长的结合点,把我们要说的同大学生想听的结合起来,把逻辑的力量同情感的力量结合起来,把透彻的说理同鲜明的语言结合起来,运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开展教学活动。为此,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依据不同学科、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运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第一,要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组织学生观看影像资料,提高课程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运用多媒体教学,能够将文字、图像、声音等集结在一起,古今中外的有关内容都可以形象地表现出来,增加教学的信息量。第二,要运用专题式教学,在有限的时间内把重点、难点和基本内容讲清楚,并依据学生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回答现实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挥德育课教学的实效性。第三,要运用讨论、辩论式教学,就一些学生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课堂讨论或分组辩论,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使学生对疑点问题有明确认识,对难点问题有深刻的理解。第四,要运用案例式教学,把现实中学生关心、关注的国内外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作为案例,作为德育课的教学内容引进课堂,促使学生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学习、思考、研究,提高德育课教学的实效性,解决当前德育课脱离学生思想实际的问题。本文来自于《经济师》杂志。经济师杂志简介详见3.创新教学管理机制,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第一,要有明确的领导机制和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高校党委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加强对德育课的领导,将德育课教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宣传、教务、德育课教学单位等部门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创造条件,提供支持,组织德育课教师大力开展德育课教学改革。第二,要有严格的准入机制,严格教师准入标准,制定教师岗位职责,防止不合格的教师走上讲台。严格教学纪律,制定讲台规范,明确要求教师不得散布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严格教材管理,制定教材编写和使用的管理流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编写和使用教材。严格教学督导,制定教学质量检查细则和法,严肃处理督察不合格的教师。第三,要有快捷准确的反馈机制和合理的奖惩机制,要及时将大学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以汇集,对大学生中存在的各种思想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并反馈给德育课教师。德育课教师也应主动深入到大学生之中,掌握第一手资料。学校在德育课教师中应树名师、奖名课,对教学成效显著的教师加以褒奖和宣传。第四,要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师资培养离不开资金保障,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也离不开资金投入保障,学校要合理制定德育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教学工作的开展。4.创新教学途径,增强教学的实效性和感染力德育课教学要提高其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单靠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将课堂教学有效地延伸到课外,将“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第三课堂”结合起来,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结合起来,运用真理的力量武装人,通过良好的环境熏陶人,通过亲身社会实践教育人。第一,要充分利用校园各种教育阵地,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要把职高院校德育课教学与文化科学素质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开设人文、社会科学类选修课和讲座,并与德育课统筹规划,分工合作。要按照不同学科与课程的特点,促进它们同德育的科学结合,有机渗透思想政治教育,要建立高质量、高品位、高辐射的高校德育课网站,让教师通过网络了解学生的思想认识状况,回答学生提出的具体问题,让学生通过上网对德育课的教学内容有更深的了解与理解。第二,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把社会实践能力培养引入课程教育,组织大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学习的目的在于实际应用,只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把理论学深学透,才能实现学习和掌握理论的价值。通过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关注社会,走向社会,在参与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了解国情,开阔眼界,进一步锤炼思想、提高认识,这是提高德育课教学效果的一种极好形式。具体做法:组织学生深入工厂、农村考察,帮助他们了解国情、了解社会,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大力开展为社会献爱心活动,把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加强基地建设,把德育课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结合起来,利用德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学生进行教育,使广大学生从历史和现实的教育中加深对课堂理论的理解和吸收。5.结语在新形势下,充分认识高职院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实现德育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手段、教学途径、教育管理机制的创新,以保持稳定高职大学生就业,高职院校稳步发展。

德智体美劳……

关于国土论文范文资料

结合我国现有耕地状况浅谈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 土地是我们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和资产。随着人口的迅猛增长,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总体质量差,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土地利用率低等现实问题日益显著,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当前,我国的耕地保护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全国耕地总面积仅剩亿亩,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只有亩,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同时每年还有1亿亩左右的耕地不能得到灌溉,有近三分之一的耕地受到水土流失的侵害。根据中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到2010年末全国耕地面积必须确保不低于18亿亩,这是一条直接关系到13亿中国人吃饭问题的底线。加强耕地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一、我国耕地的现状 与世界上其他各国相比,我国的耕地具有如下特点:人均占有耕地数量少。1996年底我国耕地统计数为 14.32亿亩,人均耕地为 117亩,不及世界人均耕地 3 75亩的 1/3,而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比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要低。因此,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1.耕地总体质量差,生产水平低。从全国范围来讲,我国的优质耕地少,抗自然灾害能力差.耕地中还有近亿亩坡度在25度以上,需逐步退耕。耕地质量差和耕地与水资源分布不均匀造成我国耕地的生产水平较低,与世界发达国家或农业发达国家相比,粮食单产相差100公斤以上。 2.耕地退化严重。我国许多耕地处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受到荒漠化的影响。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40%的耕地不同程度地退化,全国有30%左右的耕地不同程度受水土流失的危害。 3.耕地资源贫乏。据统计,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即使全部开发成耕地,人均增加耕地也不足0.1亩,而且建国以来,经过长期开发,剩余的后备耕地资源大多为质量差、开发难度大的土地。 因而,我国必须要保护耕地。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是耕地保护的基本原则。 二、我国为什么要大力开展耕地保护1.我国的确实现了农产品严重短缺到供求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不意味着我国的粮食安全可以高枕无忧。农业仍然是我国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仍然要始终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位置,仍然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在21世纪,保障粮食安全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任务。人口与耕地、粮食矛盾是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最大障碍。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粮食生产将仍然是农业的主体,农业现代化进程包含着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的提高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没有国家粮食安全及其水平的提高,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粮食安全水平是衡量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2.严格保护耕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说到粮食,必须以稳定一定数量的耕地为保障。 耕地是人类获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好,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 三、中国耕地资源保护面临的困难 耕地是土地的精华,是农业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及健康发展都离不开耕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尤其是像我国这样一个典型的对土地高度依赖的农业大国,耕地的地位与作用就显得特别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反复强调,要珍惜每一寸土地,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强调保护耕地对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基础作用,对亿万农民的生计具有保障作用,对农村乃至全社会具有稳定作用。进入新世纪,中国将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经济社会的新变化新要求,使中国耕地资源保护与食物安全保障面临不少难题。” 1.人口增长、耕地消失、粮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问题比较突出 农产品稳定供给的任务越来越艰巨。随着人口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今后每年中国粮食消费还要增加50亿公斤左右,非粮食食物的需求也会不断增长,食物消费需求呈刚性增长。但由于粮食生产必需的耕地和水资源数量难以增加,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难度越来越大,粮食和农产品供给始终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巨大压力。耕地资源急剧流失,最大的影响就是使我国由于人口迅速增长而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更是雪上加霜。一方面,全国人口每年以1000多万人的速度增长,最高达1700万人。另一方面,全国耕地资源正在以惊人的速度消失。根据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估测,我国现有耕地约亿公顷,绝对数量居世界前列,但人均占有量不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与耕地一增一减,使我国人地矛盾更加严峻。在数量减少的同时,耕地质量下降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2.耕地资源保护的难度越来越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势头,但这种高速增长主要有赖于外延扩展而非集约化利用土地,是以占用大量耕地为代价取得的。全国上下的开发区热,是耕地流失的一大缺口。近年来,由于城镇化加快、生态退耕以及部分地方违法违规乱占滥用耕地等原因,2006年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和涉及的违法用地面积出现反弹。农村建房、修公路、造坟墓等占用大量耕地,我国每年农村土葬占有2000公顷之多,其中半数以上是肥沃的耕地。3.耕地后备资源限制强度较大 国土部门组织的调查表明,当前我国耕地后备资源总量为亿公顷,但各主要耕地后备区域的开发均面临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压。能否妥善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已成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成败的关键。耕地后备资源生态背景不良。我国耕地后备资源在31个省、区、市都有分布,但大部分位于北方和西部干旱地区。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土地质量较差。其共同特点是存在干旱缺水、盐碱、风沙、低温严寒等一种或多种限制因素,且限制强度较大,生态环境脆弱。 4.我国现有的耕地质量不高 耕地退化是指人类对耕地的不合理利用而导致耕地地力下降的过程,通常表现为耕地土壤利于农作物生长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等方面特性的下降。根据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全国优质耕地只占21%,土壤有机质低于的耕地约占1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现有的耕地中,按质量分,一等地占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一等地点41%,二等地占34%,三等地占20%。按产量分,高产田占,中产田占,低产田占40%。现有的耕地中,缺磷地占59%,缺钾地占23%,缺磷钾地占10%。水土流失,盐渍化、沼泽化、沙化的耕地,共计占53%。受工业三废污染和酸雨侵蚀的耕地还有亿公顷。不宜继续耕种的耕地约占耕地总面积的。 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的要求越来越紧迫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主要依靠增加生产要素量的投入来扩大生产规模,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高,成本较高,产品质量难以提高,经济效益较低。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是指在生产规模不变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进机器设备、加大科技含量的方式来增加产量,这种经济增长方式的基本特征是依靠提高生产要素的质量和利用效率,来实现经济增长。以这种方式实现经济增长,消耗较低,成本较低,产品质量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较高。目前在中国农业发展中,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农业资源的节约和利用上,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还未形成,经济上调动农民节约资源积极性的有效办法和利益补偿机制还不健全。四、如何切实有效的保护耕地1、坚决制止耕地闲置、抛荒。全面清理占而未用、具备耕种条件的耕地,组织乡(镇)、村、户及时复耕,并由土地征用单位支付复耕费用;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要依法处以罚款;对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依法收回。对常年和季节性抛荒的承包地,可由种粮大户耕种。县、乡两级政府对制止耕地抛荒承担直接责任,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干部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对耕地抛荒严重的地方,坚决追究、严肃查处当地领导的责任。2、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各类建设特别是城镇建设合理集约用地。严格实施土地规划计划,从严控制用地规模。减少用地报批环节,缩短报批周期,积极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服务。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坚持依法用地,决不能以用地报批程序慢或缺乏征地资金等各种理由,擅自用地、越权用地、违法用地,决不能以牺牲资源和农民利益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3、严格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成立土地巡查小组,坚持定期巡查,巡查到位、不留死角。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公开查处,一抓到底,既要处理事,更要处理人,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根据“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少、质量不降和绝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的总体目标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建立县乡村保护基本农田领导小组,形成保护网络,对基本农田管理实行定位、定量、定人,确保每片都有一个责任人,村村都有专职管护员。5、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严格执行“占一补一“,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挂钩制度,严格按项目考核,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管理制度,以重点项目实施为导向,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形成补偿耕地的良性循环机制。总之,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面对我国耕地严重不足的严峻形势,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消除危害耕地及环境的因素,稳定和扩大耕地面积,维持和提高耕地的物质生产能力,预防和治理耕地的环境污染,是保证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稳定农业基础地位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办法保护耕地将是我国目前急需着力解决的一大重要问题。资环学院 地理科学 1060900006 贾坤

领海是领土的一部分,是海洋国土。沿海国家在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具有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从资源专属权利的角度说,这些区域是准海洋国土。...

参考下: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若干问题的思考 摘 要 本文通过回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历史变化过程,分析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问题和矛盾,针对新一轮规划修编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结合国家、江苏省有关政策规定和实际,主要以定性研究的方式提出若干方法和途径。 关键词 土地规划;修编;研究;江苏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2004年6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着手启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200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正式开始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对有关工作内容提出了比较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结合江苏省的土地利用规划工作的实际,我们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粗浅的分析和思考。希望通过找出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办法和出路,为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供一点思路。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历程 (一)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7—2000年)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建国以来历史上第一部对城乡土地利用活动统一规范管理的《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1987年,我国第一轮覆盖全国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开始展开,到1992年前后在全国普遍推开,规划的目标年为2000年。 该轮规划主要思路是借鉴农业区划成果、国土规划成果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土地利用规划指南》,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协调各部门用地需求为重点,提出实现“一保吃饭,二保建设”的规划目标。江苏省按照以上要求和有关技术路线,编制了首轮《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87—2000年)》,但由于当时客观原因的存在,该轮规划编制完成后,基本上没有得到实施。 (二)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996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提出对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编的设想。在1997年全国宏观经济调控和严格保护耕地的环境和政策背景下,结合中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和修订《土地管理法》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即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1997年开始,江苏省展开了《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编制与修订工作,并于2000年基本结束。该轮规划基期年为1997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并远景展望至2030年;其重要特点是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和规程及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建立了乡、县、市、省和国家的五级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和管理方法,为保护耕地尤其是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第一、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加强了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保障了经济建设合理的用地需求,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优化了生产力布局,提升了经济发展的质量,改善了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由于社会经济、技术和政策制度因素的影响导致规划适用性不足,规划管理的风险与难度加大: 1、社会经济因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 ⑴规划编制与实施阶段巨大的宏观经济环境差异导致规划适用性不足 1998年以来,江苏省经济投资规模逐年递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年均增长率达%,远高于同期GDP平均增长速度。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新区开发、(新)工业集中区的发展使耕地占用率显著上升。社会经济宏观环境变化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目标(如建设用地总规模与耕地保护)产生强烈冲击,客观上影响了规划实施进程。 ⑵经济总量急剧扩张与经济结构大幅调整加大了规划管理的风险与难度 人口总量增长、固定资产投资与经济结构调整是规划实施期间江苏省建设用地扩展的主要驱动力,其中人口总量增长1%,建设用地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建设用地平均增加%;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在现有水平上提升1%,苏南地区建设用地数量将增加%,苏中地区建设用地数量将增加%,苏北地区建设用地总量将增加%。 事实上,外延式发展导致的高速经济增长不仅成为江苏省耕地资源快速减少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江苏省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危机的主要原因。虽然现有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江苏省经济增长速度有较为准确的把握,但受数据资料等因素影响,长期以来我们对土地利用结构变化与经济增长的数量关系把握不够充分,加上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程过于乐观,直接导致经济增长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冲击远远超出规划预期。 江苏发展实际表明,大部分地区都不可 能超越经济增长的阶段性。虽然江苏部分地区已经具备发展高科技产业的实力和经济水平,但对于大部分地区而言,不可能通过大力倡导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就能够使经济增长中的土地代价(主要表现为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损失)在短期内迅速下降。同时,实证研究也表明,在经济较为发达的苏南地区,第三产业相对于第二产业比重的上升已经对建设用地规模扩展起到了显著的抑制作用;在苏中地区,这一经济变量对建设用地扩展的作用方向为负,但不显著;在苏北地区,这一经济变量对建设用地扩展的作用方向为正。这更加充分地说明,经济增长过程中从建设用地迅速扩展到平缓增加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是经济发展自身演进的结果。 现行规划对产业结构调整引起的土地利用变化强度整体估计不足,同时对产业结构升级对建设用地扩展的抑制作用过分乐观,从而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难度估计不足,在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设计上缺乏适度弹性,导致不同地区、不同规模城镇的扩展均超出预计水平。 2、技术因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的影响 ⑴数据不足是现行规划科学性的重要障碍 现行规划编制的基期年时值国家完成全国土地利用详查资料汇总工作,因此规划现状资料的完备性与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满足规划的部分需要。但是由于土地利用历史资料缺乏、部分地区土地数据严重失真和1996年进行全省、全国土地详查数据汇总时部分地区(主要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数据并未及时更新,导致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数据基础失实,使得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数据资料相对不足。 ⑵规划灵活度不够是规划方案实施难的一个原因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是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指导思想。虽然《土地管理法》要求省级政府负责辖区内的耕地总量平衡,但并未从区域土地利用效益差别与比较优势角度出发设计出能够灵活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政策体系。 ⑶基础性研究不足影响现行规划的实用性 虽然江苏省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在首轮规划基础上采用了改进后的规划方法与规划理念,但是由于受数据约束与理论研究限制,规划方法在融合土地利用结构演变规律与政策调控意愿方面的实用性不强。由于缺乏关于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关系的基础性研究,导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难以兼顾政策目标与土地利用现实。 3、政策制度因素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 ⑴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导致规划控制对象不够明确 土地产权边界不清与产权主体模糊是当前我国重要的土地问题,对土地利用规划实施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土地产权问题一方面使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主体——地方政府行为发生偏离,同时使规划缺乏民众监督的支持。 ①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土地产权关系与利益的不一致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地方层次缺乏自我实施的基础。 ②集体土地产权关系不清与所有权主体缺位也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③由于土地产权关系与利益关系模糊,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机制难以运作,使规划实施监督成本相对高昂,违反规划用地的行为时有出现。 ⑵土地市场化配置机制未充分形成致使规划在实施中发生偏差 由于现行规划的编制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土地利用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利用转变,尤其是城镇内部低效利用土地的再开发。但是,由于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尚不够成熟,政府过度干预,在地方政府追求地区经济总量最大化的动机下,更容易导致土地资源过度供给、价格过低,引起了土地过度需求和低效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镇规模控制目标在内涵与外延意义上均未得到很好的实现。 ⑶土地管理体制影响了规划实施监督 地方政府是城镇土地的事实所有者与各类土地的管理者,掌握了极大的土地调控权力。为了实现任期内的政绩最大化,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提高,土地往往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杠杆”。其结果,不仅提高了经济发展的过度性土地代价,还使未来的土地供应难以持续。而耕地与生态保护等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土地管理活动在地方上严重供给不足,导致土地利用规划的耕地保护等目标难以在地方上得到具体落实。 事实上,在上下级政府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共同土地利益,因为在中国的统计制度下,下级政府辖区内的经济增长成果同时也是上级政府的业绩评价标准。因此,只要土地资源为地方政府控制,而且缺乏科学的发展观与政绩观的指导,土地规划实施失效的问题就难以解决。就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主要时期来看,原土地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行为异化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难以得到全面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思考 (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思考 目前,规划理论上,我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主要分为三个层次,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含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含城镇土地利用规划、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等)。在这一体系下,根据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十 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县级市、区)和乡(镇、街道、场)5级的规划体系。 针对目前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新形式下发展规划的要求,为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体系,明确各级规划的职能、内容和重点,充分发挥各层级规划的作用,我们认为应当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理论基础的框架下,对现有规划体系及其内涵和调整内容、对象进行适当整合,突出重点。 1、进一步明确省内(省、地、县、乡)四级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定位和内涵 ⑴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次概念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的宏观规划,其职能和重点与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近。基本内容应当是提出全省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确定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提出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的土地利用政策,协调全省性的骨干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关系,提出不同地区的土地利用方向、目标和重点,宏观控制和体现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建设用地尤其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多途径补充耕地目标,为下级规划提供控制依据和区域发展平衡的导向。 因此,从省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和功能上看,应当在完成空间规划功能的同时,转变为具有一定的国土规划内容和功能的概念性规划。从全省的土地资源的承载能力、容量和配置方向、方式入手,强化不同经济区域和不同产业结构、层次的横向关联关系研究,深化区域间空间概念基础上的战略性关联作用研究。 ⑵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过渡层次的中观性、政策性规划。其基本内容应当是在上级规划的控制下,提出各类土地供应的总量控制指标和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重点解决好市域内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骨干性基础设施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等各类规划用地规模和布局的协调与控制问题。 由于市级规划的功能和定位,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能够满足土地利用活动的管理需要,同时市本级规划不能完全担负起落实省级规划确定的跨行政区域的区域性发展协调功能,因此,应当弱化市级规划的功能。但在弱化市级规划的同时,应当突出和强化市本级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通过市本级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规划的研究,控制和协调发展空间的定位和规模控制问题。 ⑶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管理型规划,在各级规划之间主导性地担负着承上启下的协调和落实功能。其基本内容应当是落实上级规划的各项主要控制性指标;重点在于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在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的层面上确定各类用地的类型、规模、范围和时序;核心内容是土地用途分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园地区、林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工矿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控制区、土地开发整理区、风景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区等。 ⑷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实施性的微观控制性规划。重点应当是在县级规划的各类土地用途分区和用地规模的控制下,详细确定各个地块的规划土地用途,其详细程度应当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规划成果的侧重点应当放在规划图件和控制性规划设计原则的编制上,以满足土地用途管制和其他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管理的需要。 目前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土地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缺位,客观上已经造成了与建设管理部门的村镇布局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脱节和不协调。虽然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控制性规划的作用,但是总规毕竟不能代替详规。因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应当结合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将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深化为具有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功能和作用的规划设计层面的规划。 2、补充和深化规划体系层级间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大致介于相邻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性规划,是统筹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带和城乡之间协调发展的指导性规划。在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基础上,在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架构下,应当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地区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规划功能,一定程度上体现国土规划的分区域协调引导功能。 ⑴地区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地区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介于省级规划和市级规划之间的规划层次,其规划内容和方法侧重于空间规划。它是在具有一定同质性和关联性的自然、社会、经济属性的地区的基础上,根据差异性原则进行地域分区,依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土地利用规划指南》确定的规划思路和方法,整合地区性的城镇体系和城市总体规划点轴结构、骨干性基础设施规划节点效应、 生产力布局(含第一、二、三产业)规划等区域性专业规划对各类用地的有效、合理需求,提出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布局、产业结构层次统筹发展,优化城乡和人口布局和结构,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土地利用地域发展核心策略。 江苏省可以根据苏南、苏北、苏中,沿江、沿海、沿东陇海、沿沪宁高速沿线、农业主产区等分区域,进行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研究和编制。 ⑵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介于市级规划和县级规划之间的规划,主要应当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控制性规划,着重细化存量土地用途分区和分工的不同功能性区域布局的控制性和引导性安排。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主要为较大比例尺的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议为1:5000比例尺,局部重点区域至1:2000比例尺。 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控制城市(城镇)规模、协调城乡过渡地区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速度和时序的重要指导性控制规划,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范围为界限,针对已划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范围之内的土地利用和范围之外的土地利用,着重分类别安排开发用途、方向、时序和强度。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主要为较大比例尺的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议为1:10000比例尺,局部重点区域至1:5000比例尺。 ⑶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是对村镇建设规划和村镇布局规划不同规划功能区域土地利用控制和引导安排的细化,是建设和发展区域的控制性规划的具体体现。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主要为大比例尺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建议为1:5000比例尺,局部重点区域至1:2000比例尺。 (二)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空间问题的思考 1、当前规划管理技术操作层面的失误,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既有规划发展空间的缺失 当前,对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地方对规划发展空间(增加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减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期望与上级的规划控制要求有很大的现实差距。基层总是反映现行规划不合理,表面问题是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过多,基本农田保护率过大(而且在不断增加)。 其实,除了工业化、城市(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确实在高位运行,需要一定数量的增量土地解决发展空间;但真正分析一下,在我们目前的规划管理技术操作层面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中(我们定义为因重大布局调整而需进行的原则性规划修改)的失误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和代价是巨大的,失误的直接结果是造成了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蒸发、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增加以及基本农田保护率的上升。 因此,必须对目前的规划修改管理方式进行修正,否则规划修改次数越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基本农田保护率就增加的越多,规划建设占用空间就减少的越多。在规划修改时,应当对节余的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进行妥善安置处理;对增加的耕地保有量要通过核减规划中的补充耕地控制指标达到平衡;对增加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及时储存调减,这是保证我们现行规划建设发展空间不减少的关键所在。作者1根据几年来的规划管理工作时间,按照规划管理的基本技术要求,拟订了《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及其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要点(征求意见稿)》,并由作者2在江苏苏地源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的规划修改具体业务工作中予以试用。 2、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拓展建设发展空间的途径 从务实的角度来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目的其实是要为江苏省2005——202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找出发展的空间。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可以预见到——通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核减现有和先行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可能性是很小的,希望国家下达江苏省大数量的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也是不切实际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类规划空间不能改变和突破的情况下,唯一的办法和途径就是只有通过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的政策,将规划修编与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达到我们的目的,同时又能完成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保有量的任务。 ⑴国家的有关政策依据 2004年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后,国家陆续出台了若干具有重要指导性的文件,经过分析和研究,我们认为在以下的几个文件中,可以找到在新一轮规划修编可以运用的能够为江苏省今后的社会经济发展拓展空间的途径和办法——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挂钩,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建设用地空间数量置换出来。 ①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该文件第二部分“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的总第(十)条中明确指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 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简称“挂钩”) 其实,“挂钩”政策由来已久。2000年,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37号),其中第二条“立足存量,内涵挖潜,促进小城镇建设集约用地”明确提出“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已经依法批准的试点小城镇,可以给予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周转指标,用于实施建新拆旧,促进建设用地的集中。周转指标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单列,坚持“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台帐管理,统计单列,年度检查,到期归还”。”同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08号),在第四条 “有条件地实行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推进国家和省级试点小城镇建设”中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为妥善解决小城镇建新拆旧过程中的建设用地指标问题,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小城镇建设试点推进情况、试点小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台帐管理,年度检查,到期归还”的原则,对国家和省级试点小城镇,单列编报下达一定数量的建设占用耕地周转指标。小城镇建设建新拆旧完成后,经复核认定的复垦成耕地的面积必须大于建设占用耕地的面积。”的做法。2004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中,又提出“县市和乡(镇)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与“村村通”工程,科学制定和实施村庄改造、归并村庄整治计划,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努力节约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要按照“规划先行、政策引导、村民自愿、多元投入”的原则,按规划、有计划、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408号)中的建设用地指标置换政策和农用地整理指标折抵政策,为什么当时没有用到现在这个称为“挂钩”的政策,就是因为“挂钩”周转指标的身份问题在当时无法解决。我们认为挂钩周转指标应当具备两种身份,即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身份和耕地转用计划身份,否则就会产生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光有计划,没有落计划的空间,等于没有计划,挂钩是白忙。 ②国土资源部《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国土资发[2004]223号) 该文件第一条“抓紧解决基本农田保护中基础工作有关问题,切实落实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第一款中明确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落实到地块”和“由于基础工作不扎实,在划定基本农田时将其他用地误划为基本农田的,要进行调整,并补划同等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因现有耕地数量不足难以落实到地块的部分,可将土地整理复垦新增加且经验收合格的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 这个规定允许通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现有建设用地的整理复垦为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 “挂钩”政策的实施,其实从规划意义上讲,只能限于在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农地区内开展(在规划建设用地预留区内开展“挂钩”,整理复垦出耕地毫无意义),就为我们在规划修编中充分利用“挂钩”政策,通过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建设用地整理复垦为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相应在另外的区域换取规划建设空间扫清了政策规定上的障碍。 ③国土

国土资源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国土资源是指一个主权国家管辖的含领土、领海、领空、大陆架及专属经济区在内的资源(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其它社会经济资源)的总称;狭义国土资源是指一个主权国家管辖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国土资源具有整体性、区域性、有限性和变动性等特点。以国家行政来讲,即国土与资源,通俗讲即土地与矿产。国土资源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由自然资源和社会经济资源组成的物质实体。其特性为:①数量上的无限性和有限性。有些资源属于可持续不断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资源,如太阳辐射能、风、水力、潮汐能及地热等;有些属于数量有限的不可再生资源,如几乎全部矿物资源;有些资源现有数量虽有限,但可在短期内繁殖、再生和发展,称可更新资源,如动植物、地下水、劳动力等;②分布上的不平衡性。因受多种因素影响,资源的地理分布往往是不平衡的,在数量和质量上有明显的地域差异;③开发利用上的可变性。有些资源在不同的地区、不同历史时期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其开发利用程度差异较大。中国国土资源绝对数量大,种类齐全,其中有不少在世界上居优势地位。但因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从广义角度看,国土资源是一个国家领土主权范围内所有自然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总称。对自然资源有多种定义,一般可以这样理解,即认为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的、提高人类当前和将来福利的自然环境因素的总称,如:土地资源、矿藏资源、水利资源、生物资源、海洋资源等。应该认识到,随着人类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对自然资源的理解范围会不断扩大,过去被认为不能利用的自然环境因素,也会变为有一定经济利用价值的自然资源;经济资源是指在一定生产条件下形成的具有经济意义的各种固定资产,如:工业资源、农业资源、建筑资源等;社会资源主要指人力资源以及为人力资源服务的教育、文化、科技等基础设施。 狭义的国土资源是一个主权国家管辖范围内的全部疆域的总称,包括领土、领海和领空。国土资源是一个国家人民生活的场所和生产基地,是国家和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也可以认为国土资源是指一个国家主权管理地域内一切自然资源的总称,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水、气候、生物和矿产资源。国土资源与自然资源最大区别之处在于国土资源有一定的空间地域的限定,也就是主权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即为狭义的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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