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信息网-创作、查重、发刊有保障。

研究生论文剽窃记入档案

发布时间:2024-07-07 09:49:53

研究生论文剽窃记入档案

没被发现的情况下没有影响,被发现了这一点会出现在找好工作的时候有影响啊,大公司都是要看档案的。

学术不端是高等学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由于以前缺乏查重技术,导致无法对论文进行有效的查重管理,致使很多人依靠抄袭蒙混过关。对于中南林科大出现的硕士论文雷同事件,如果属实,涉事人将会面临被撤销学位的处罚。

1、论文抄袭是一种严重违规的学术不端行为

论文是检验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水平的重要依据,是学生毕业前需要借助大学知识完成的最后一项学习任务,所以这个任务是每一个硕士学生都需要认真面对的,我个人认为借助论文写作来提高自己是很必要的,毕竟作为高水平的人才,本身就要具备这种能力。但是可惜的是很多硕士学生对此并不在意,以消极的心态对待论文写作,甚至出现抄袭论文等严重违规的问题。在高等学校,论文抄袭是一种严重违规的学术不端行为,深受社会关注,目前随着社会公众对高等教育重视和关注程度的不断加深,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打击里也在不断加大。

2、一旦属实学生将会受到撤销学位的处分

目前法律对于论文抄袭并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所以只能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位条例和学校的学位实施细则来展开对涉事学生的处理,目前对于这种行为大多是撤销学位,其他方面还没有涉及。但是学校对此种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是很坚决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教育部也已经开始调查之前毕业学生的论文,这说明国家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所以涉事人员一旦被查证确有抄袭行为,他们的学位将会被撤销,同时也会在他们个人档案中留下这一不良记录,奉劝大家学习的过程中正确对待论文写作。

会被记入诚信档案,对毕业后的工作以及生活产生影响,在信誉问题上不会被记录为正常人,对以后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影响。

学校对于此次学术论文雷同事件高度重视,已经开始了相关调查,涉事人将面临着学校给予的严重处罚,严重的可取消其学位证。

研究生剽窃论文平常吗

还是自己写比较好吧,抄别人的不好。

我觉得翟天临确实再次被打假,我希望这些事情不要再发生了,否则以后真的是论文的检查会越来越严格。

可以举报,但是必须给出证据。另处置后果的话看他这个论文是干嘛用的,毕业论文抄袭的话,看学校,每个学校处理手段严苛度不一样,一本的话,基本上轻则延毕,重则直接拿不到学位答:不犯法,剽窃他人作品的所属的是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翟天临或许做梦都没有想到,2019年最大的瓜竟是属于本人的,刚刚还在春晚上卑躬屈膝的打假,下了台之后,没想到却被他人打假,只能说这打脸来的真是太快了。

翟天临由于在直播中称不晓得知网是什么,而惹起了网友们的普遍质疑,于是关于这个文娱圈的学霸开端深扒,这不扒不晓得一扒吓一跳啊,高考成果被扒出来不说,就连本人发表《广电时评》杂志上的一篇论文,也被网友们拿来查重,结果不到3000字的文章里查重率居然高达40%。其中被剽窃最多的是黄立华教授2006年发表在《黄山学院学报》上的文章,而黄立华教授更是发文称:“这个扮演打假警察的人是要我起来打假吗?”黄立华教授称本人十几年前的文章被整段整段的剽窃,事实胜于雄辩,而且还附上了各路证据。

这还不算,有媒体查阅了翟天临在北电的硕士学位论文《“英雄”本是“普通人”——试论扮演创作中的英雄形象与人性》,没想到3万多的文字,仅反复的文字就过万,反复比更是到达了,在知网上曾经被标明是疑似抄袭观念,更让没想到的是,翟天临剽窃的文字当中,很大一局部是来自于陈坤的论文。

媒体从知网上的查询结果显现,翟天临总数为32628字数的论文,反复字数为11818字,复制比为,即使是把里面援用文献的局部去掉,复制比依然占。

而涉嫌剽窃的局部,以陈坤论文的复制比居多。我们都晓得陈坤也是北京电影学院毕业的,毕业时间是2000年,而翟天临硕士毕业论文发表的时间是2013年5月,这就愈加证明了知网上的查询结果了。

其实事情停顿到这里,我们就不用多说什么了,即使是北电的专项调查组还没有最终的调查结果,从一项项铁证来看,翟天临学术不端简直曾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其实以演戏为主的翟天临,错就错在不该卖学霸人设,毕竟我们泱泱大国,最不缺的就是高学历人才,学术一旦造假,分分钟就会被戳破。翟天临作为一个演员,要颜值有颜值,要事业有事业,偏偏为了面子涉嫌学术造假,这打的不只是本人的脸,更是打了几为了考研考博而挑灯夜读的学子们的脸,翟天临的学历有多高,打其他学子的脸就有多痛!

而由翟天临引发的一些列事情还没有完毕,北电学院张辉还被曝出了娶小24岁学生刘熙阳,张辉为了捧本人的爱妻,不惜让张一山杨紫关晓彤等流量明星为本人的爱妻做配角。不止于此,刘亦菲也被曝出基本没有报考北电的资历,可是却顺利的考入了北电。贾乃亮更是不可思议,由于本人的母亲去找了校长,所以本人就被录取了。越多的猛料被曝出,网友们就越不明白,为什么本人辛辛劳苦的付出都不一定到达的顶点,明星们为什么能够轻而易举的取得,以至还拿出来夸耀?试问哪个寒窗苦读的学子不寒心?明星们原本收入就高,动不动就几百万几千万的收入,而往常就连学术圈也被他们轻而易举的掌控,这何来的公平可言?

不过,翟天临也只是大家发现的冰山一角,没被发现的猫腻或许还有很多,以至多的我们想不到。但是如今是一个网络兴旺的时期,正所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需做过亏心事,早晚会有暴露的一天。而翟天临事情,虽说翟天临形象崩塌已成必然,但是其所在的高校,导师乃至整个教育体系,难道没有问题吗?至于翟天临最终会如何定论,如何处分,我们就拭目以待吧。

剽窃研究生论文能查到么

多篇论文拼凑是否算抄袭这个问题主要还是要看一下大家是用什么方法进行拼凑论文的。如果大家都是直接一段段的复制,然后进行拼凑,那肯定是抄袭的,因为你这样子从这篇论文复制一段从那篇论文复制一段,完全没有进行修改,再进行查重的时候,整篇论文的重复率肯定会严重超标。

而且我们现在的论文检测系统也非常的精准,只要是抄袭的都能够检测的出来。所以说如果大家要进行多篇论文的拼凑,一定要借助一定的方法。这样才能够保证你写出来的这篇文章重复率不会偏高,不会被判定为抄袭的文章。

有一种拼凑的方法就是思路上的拼凑,就比如说大家可以找一些符合自己论文主题的内容,然后将这些论文的思路先整理出来。然后再用自己的话将这篇论文里面的一些重要内容写出来。像这种方法拼凑出来的论文,一般都不算是抄袭的,只属于思路上的模仿,通常情况下是很难发现的。

但是在这里小编还是建议大家可以提前做好准备,我去要读一些书籍,然后平时也多做一些笔记,在写论文的时候你也比较有思路,最好是自己写出一篇原创的论文。

论文写作需注意的事项

1、论文选题

论文题目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很好的题目,甚至代表成功一半了。所以在毕业论文选题时一定要多加注意,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随便选一个,不然后续很难开展论文写作工作。

选择一个好的论文题目,尽可能选择围绕自己专业的主题。还有最关键的一点研究的主要目的。论文导师在选题时,也会给一些辅导建议,然后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目前行业现状,进一步研究的此话题,最终确定自己的选题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2、框架要搭好

对于逻辑性比较强的论文,要合理做到有理有据,如果论文毫无逻辑依据,那可能会导致无法通过,甚至需要打回返修。

因此,在撰写毕业论文时,必须建立框架。搭好框架,论文的整体思路的总体结构就出来了,只需要按照框架填充内容进去就好了,也无需担心是否会出现前后矛盾的,逻辑不符的情况。

3、用词表达要严谨

写毕业论文是一件很严谨的事情,所以里面的字也要严谨,需要特别注意使用适当的表达方式,以避免过于口语化。虽然口语化比较容易理解,但是会给人留下一种不专业的印象。

4、突出亮点

论文不仅有亮点,并突出自己论文研究的亮点。这将使你的论文更生动。写毕业论文必须要特别注意这一点,这一点如果做得很好,那可以进一步升华自己的论文。

不算,但是要注明出处和作者。关于硕士论文引用的相关要求如下:

为了反映文章的科学依据、作者尊重他人研究成果的严肃态度以及向读者提供有关信息的出处,正文之后一般应列出参考文献表。

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所有引用别人的观点或文字,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都必须注明出处或加以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

扩展资料

在2019毕业季,应届毕业生纷纷感叹今年论文查重格外严格。除了增加重审环节之外,部分高校将查重率从原来的30%降低至20%甚至是8%,并且跟踪监控毕业生毕业论文,发现高重复率论文则取消学位证和毕业证。

重复率原为论文原创性的衡量标准之一,重复率检查对推动学术创新确有裨益。原创性论文的生产是学术进步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作者学术进益的体现。基于文献浩瀚、人力有限的现实,目前各高校普遍采取利用几个网站数据库进行查重的办法,其初衷是既可以节省查重人力成本,又能对论文原创性进行有效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半月谈:莫让论文“查重”成为学术上的形式主义

教授剽窃学生论文

他的行为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这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根据相关法律他需要承担道歉,赔偿等民事责任。

南京大学一教师被指致学生流产,抄袭论文,网上流传的一份举报材料称南京大学教师周恒存在致女学生怀孕流产,硕士论文、博士论文抄袭等问题。学校回应已成立专班调查核实

博士论文抄袭的现象在高校里面并不是什么特殊和稀奇的事情,前几年甚至还爆出有中介机构从高校里面寻找枪手为人替写博士论文,一次收费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在论文抄袭当中有一种情况是最为人所不齿的,那就是老师抄袭或者占有学生的论文,就如题目中所描述的厦门大学副院长涉嫌抄袭学生论文一样。 老师,特别是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本来应该是身正为师,学高为范的,其主要职责是培养合格的硕士和博士生。但是部分老师却丧失底线去抄袭和占据学生的科研成果。这些现象在现在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当中还是比较常见的。 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现行的学术监督体制缺乏有效的监督,一些权势较大的学者在学术体制中垄断大量的资源,但是自身却缺乏比较厚重的研究成果。因而,他们通常会利用的权威去占有学生和别人的科研成果,并且据为己有,实际上这是一种权力占有的表现。如果在现行体制中存在有效监督的话,或许这种现象就能避免。在国外,一般实行的是学术共同体来监督,但是中国的学术共同体建设是比较滞后的,因为人情 社会 的影子还是时隐时现的。 再者,之所以这种现象会大量出现与我们当下的师生关系的异化、恶化有很大关系,师生关系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本来应该是最纯洁的,但是当代的师生关系却发生了很多异化的情况。各种师生间的丑闻层出不穷。在一种畸形、异化的师生关系之下,老师占有学生的论文也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了。 这根本不是为了问问题,听说是某人一直在指使,别有用心的把陈年的新闻又拿出炒作,唯恐天下不乱,厦大早有定论这不属于抄袭,人家是通讯作者,是老板,科研结果上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导师的,只要做科研的人都清楚,受蒙蔽的都是老百姓,再说学生的课题都是在老师的指导下才出的成果,用的都是老师的思路,是属于一个大课题下的某个子课题,当然会有一些重复,问问题的人一直抓着这件事情不放,居心何在?无非就是别有用心的打击异己,处心积虑的进行栽赃陷害而已。 他是通讯作者吧?通讯作者比第一作者要重。他这顶多算自己抄自己。咦,不对,毕业论文就应该抄自己发过的论文啊,这有什么问题?为什么会被喷?难道应该抄别人发过的论文吗? 这个不能说完全抄袭,要是人家也是通讯作者的话论文是有共享权的,文章是自己的写一段自己的内容不过分,只要不超过一定的比例,而且论文不是说没有任何重复才叫论文,可以说没有任何相同点的话只能叫标新立异,胡说八道,科学理论都一样,假如说万有引力的观点所有论文基本遵循这些规律,突然一个人说万无引力才是论文么。 这个怎么说呢,因为课题是导师指导的,学生的大论文,可能是博士论文的一个章节,这正常,问题就出在了查重上出了问题,我就想当时查重时是咋过去的呢?老师论文抄学生的不能说常见,但是硕士生写的论文,一般导师是一作,这让人很烦,因为有些学校查重是除一作外的都算抄袭。 真心很常见,最常见的就是为他人作嫁衣裳,让学生干活时候给学生说的光面堂皇的各种美好结果,描绘美好的蓝图,等学生拼死拼活做出了成果的时候,做的和说的都是两码事,很可能学生辛苦三四年,最后还面临无法正常毕业的风险,不是学生功利,不是学生好吃懒做,正常人付出总该有点回报吧!就好比你辛辛苦苦付出了千辛万苦养了里面的孩子,最后眼睁睁的看着被别人抱走了,跟你啥关系都没有!有一部分人,排除大部分(也有很多德艺双馨的大师)素质人品和受教育背景以及学历无关!真的这部分人无关! 似乎偶尔会听到,具体情况,因为咱们不是研究这块的不是很清楚。但是作为一个普通大众,我想说说图书出版的问题,每个行业就那么一些理论,现在的大学教授都流行出书,而且出出来书,你说绘声绘色,有真实的感受,体会感悟,那倒还好。问题是,现在琳琅满目的书籍,都是理论的相互搬运,架构的简单调整,强制的生搬硬套。我想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学术的氛围。这两天在微信读书上看到白岩松的《白说》,感觉蛮 搞笑 的,故事是这样的: 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炒的妙不妙。

这种情况一旦属实的话,他的这种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利用手中权力威逼他人,而且构成了抄袭,每一种行为都已经构成了犯罪,也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一博士研究生因剽窃论文被开除

博士生被开除的条件是考试不合格考试作弊多次旷课。毕业论文被查出抄袭或者是多次都不过关人品低下行为恶劣,读到博士研究生是无数学子的梦想,能够考到博士这位学生的学习能力绝对很强知识很丰富,综合实力都非常优秀。

博士生被开除的缺点

博士生被开除的结果就是学籍取消,不能授于博士学位,一个人能考上博士生已是学霸级的人物,更应该努力学习顺利毕生拿到博士学位,但是因为学术不端成果造假或违法乱纪,而造成被开除学籍的后果,实在让人感到可惜,所以道德人品过不了关学业再好也被抛弃。

学籍档案是要求保存在人事档案里的,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开除学籍以后学校就会不承认你是他们的学生。

首先就是这两位校长他犯了特别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私自接受其他人的礼物和旅游。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益。徇私舞弊。用自己的职务谋福利。严重违反了道德。

北京大学女博士于艳茹因涉嫌论文抄袭被母校撤销博士学位一事尚未尘埃落定。

6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决定程序违法,亦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撤销之前北大作出的撤销学位的决定,同时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认为这一诉求“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于艳茹案”是我国首个因涉嫌论文抄袭导致博士学位被撤销的行政诉讼案件,记者一直关注此事进展,终审判决后,记者曾辗转联系上了于艳茹,但她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一审:北大撤销学位程序违法,不支持恢复学位诉求

于艳茹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2008级博士研究生,2013年7月5日,她从北京大学毕业,并取得历史学博士学位。随后,她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

2013年1月,在读博期间,她将撰写的论文《1775年法国大众新闻业的“投石党运动”》(以下简称《运动》)向《国际新闻界》杂志社投稿。

同年5月,临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她提交了答辩申请书及科研统计表,《运动》被她作为科研成果列入答辩申请书,注明“《国际新闻界》于2013年3月18日接收,待发”。

当时,连同《运动》提交的还有她已发表在核心期刊的4篇论文及其他3篇未发表的论文。

2013年7月23日,在于艳茹拿到博士学位,毕业18天后,《国际新闻界》才刊登了《运动》一文。

时隔一年多后的2014年8月17日,《国际新闻界》发布公告称,于艳茹在《运动》中大段翻译原作者的论文,直接采用原作者引用的文献作为注释,其行为已构成严重抄袭。

随后,北京大学成立专家调查小组调查于艳茹涉嫌抄袭一事。2015年1月9日,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称其在校期间发表的《运动》存在严重抄袭。

北京大学称,依据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收回学位证书。

于艳茹不服,相继向北京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了申诉,均未获支持。2015年7月,她将北京大学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并判令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的法律效力。

今年1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判决撤销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由北京大学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海淀法院认为,学位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未对撤销博士学位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但撤销博士学位涉及相对人重大切身利益,是对取得博士学位人员获得的相应学术水平作出否定,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极其重大的影响。因此,北京大学在作出被诉撤销决定之前,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保障于艳茹享有相应的权利。

本案中,北京大学虽然在调查初期与于艳茹进行过一次约谈,但此次约谈系调查程序。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未充分听取于艳茹的陈述和申辩,因此,作出的撤销决定有违正当程序原则。

此外,海淀法院还认为,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中仅载明依据学位条例、《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等规定,未明确具体条款,故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适用法律亦存有不当之处。

一审判决驳回了于艳茹要求恢复其博士学位证书法律效力的诉讼请求,称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一审判决后,北京大学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上诉。

二审:即便没有规定,也应保证程序公正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到了北京市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北京大学在上诉中提出了三条理由: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在作出撤销学位决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约谈属于调查程序,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向于艳茹提及最终处理结果的问题;尽管撤销决定中没有列明具体法律条文,但这不表明相关的法律依据不存在。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北京大学作出撤销决定时适用法律是否准确。

针对第一个焦点,北京市一中院认为,正当程序原则的要义在于,作出任何使他人遭受不利影响的行使权力的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正当程序原则是裁决争端的基本原则及最低的公正标准。本案中,北京大学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其在行使学位授予或撤销权时,亦应当遵守正当程序原则。即便相关法律、法规未对撤销学位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其也应自觉采取适当的方式来践行上述原则,以保证其决定程序的公正性。

针对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的问题,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北京大学在作出撤销决定前,仅由调查小组约谈过一次于艳茹,约谈的内容也仅涉及《运动》一文是否涉嫌抄袭的问题。至于该问题是否足以导致于艳茹的学位被撤销,北京大学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提示,于艳茹在未意识到其学位可能因此被撤销这一风险的情形下,也难以进行充分的陈述与申辩。因此,北京大学的约谈,不足以认定已履行正当程序。

北京市一中院还认为,本案中,北京大学作出的撤销决定虽载明了相关法律规范的名称,但未能明确其所适用的具体条款,相对人难以确定援引的具体法律条款,一审法院据此认定撤销决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无不当。

终审判决生效后,北京大学通过官微表态,尊重法院的判决,依照相关程序处理,但也将继续严肃学术规范,对任何违反学术道德、抄袭剽窃的行为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学术共同体的尊严。

据了解,在诉讼过程中,于艳茹认为,她涉嫌抄袭的那篇论文不是她的博士学位论文,只是一篇课外作品,不应该因此作为撤销她博士学位论文的依据。而北京大学方面则认为,无论是什么性质的论文,只要论文存在抄袭,就属于学术不端行为,根据北大校规和学位条例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依法撤销其博士学位。

另外,双方对“在校期间发表”这个概念也有不同理解,于艳茹认为,《国际新闻界》发表其作品时,她已经从北大毕业了,所以,不属于在校期间发表。北大方面则认为,论文的创作、投稿、发表是一个过程,于艳茹涉嫌抄袭的论文在她提交的博士学位申请材料中,当时已经列入“待刊”一栏中,所以属于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

资料图

专家: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处罚过重

“两审判决都回避了实体问题,没有就撤销学位是否具备条件及撤销学位本身是否违法作出确认,而是以程序违法撤销决定。实际上,在北京大学补正程序后,还可以继续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此案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育法研究中心曾经两次召开研讨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多次表达自己的观点。

刘莘指出,从实体分析,北京大学撤销于艳茹博士学位是不合理的。她说,虽然学术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这给了学校以撤销学位的权力和自由裁量权,但是在运用这项权力的时候,绝不是毫无限制的,应当对舞弊作伪行为进行区分。

“于艳茹申请学位的时候报了4篇发表4篇未发表的论文,被指抄袭的属于未发表的文章。北大申请博士论文答辩的条件是要有不少于两篇发表的论文,她不罗列4篇未发表的就已够申请博士学位。”刘莘说,被指抄袭的论文和于艳茹获得博士学位没有关联,至于涉嫌抄袭,杂志社已公告说明,已给其在学术界带来不利影响。行政处罚法有一个过罚相当的原则,可以放之用于四海,过于严苛不符合人性,也缺乏合理性。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熊文钊也持类似观点。他指出,授予博士学位的条件和撤销的条件应该是对应的,排除于艳茹被指抄袭的文章,她仍旧符合获得博士学位的标准,撤销学位是不合理的。

两次研讨中,《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中的第五条规定均被学者提及。该条规定:已结束学业并离校后的研究生,如果在校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一经查实,撤销其当时所获得的相关奖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从该条规定来看,于艳茹的行为属于惩罚对象。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李洪雷指出,尽管学位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学位条例制定本单位的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但至少应当与学位条例保持一致。

此外,李洪雷还指出,《北京大学研究生基本学术规范》第五条还规定要结合情节、后果和本人的态度进行处理,而对于艳茹的处理没有考虑这些情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则特别重视本案判决书中提及的正当程序原则,他认为遵循正当程序原则意义重大。他对判决书里说“于艳茹没有申辩陈述的机会”这个说法表示支持。 “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在推进正当程序原则,这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都是非常有意义的”。

绝大多数专家都认为北京大学剥夺于艳茹博士学位的决定过于草率,处罚过重。但于艳茹的博士学位能否恢复,目前尚无官方消息。

继续等着,看看最后是什么结果。

这个副校长严重违反了纪律,触犯到了法律,用自己的职务为亲属谋取利益,所以就被开除了。

相关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