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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相隐论文的参考文献

发布时间:2024-07-05 06:57:11

亲亲相隐论文的参考文献

可以从单亲和幼儿教育论文参考文献两方面入手,然后结合起来。第1篇:推动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以成都市为例。2013年3—7月期间,先后与成都市教育局和部分县区教育局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实地到了四川省军区幼儿园、金苹果幼稚园、华阳幼儿园调研,后又到了西宁和呼和浩特考察。现将研究的发现与对策建议总结如下:第2篇:内蒙古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整个80年代,幼教事业发展的规模和速度都呈现出高峰。第三篇,单亲家庭子女心理健康的研究现状。第四篇,单亲家庭子女的抚养模式与社会工作介入。

法律在和会社会中重要意义

药剂1102    201118350218    吴云勇

摘要:法律区别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社会礼仪、职业规范等其他社会规范的首要之处在于,它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且由国家保证实施。也即是,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的强制性,既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也表现为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

关键词: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市场   先进文化  民主

一、法律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要保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社会法治建设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和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对和谐社会的保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立法方面。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要求,也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做保障,才能更好的引导、规范和约束公民和政府的行为,使之依法办事,循章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2)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司法和执法方面。公正、高效的司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司法往往被视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社会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只有建立一个公正、高效的司法体制,真正形成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各个社会阶层的人民群众才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才能实现社会安定。同样,执法的公正、高效也是当然要求。

(3)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守法方面。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严格依法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守法意识和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要件。

(4)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法律监督方面。法律监督可以通过对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的作用来间接保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二、法律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顺利推进

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最大、与公民关系最密切,因而也是权力最大,机构最多、人数最多的一个部门。由于我国历史上长期以来的官本位思想使经济受政府的直接干预太多,使本应属于企业、个人的权利受到行政机关的侵犯,使法律赋予市场主体的权利不能实现。

所以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具体的说就是用法律的形式重塑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废除那些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旧职能,另一方面确定市场经济要求的新职能。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打破以政府为中心、以计划命令为手段的经济模式,将市场作为经济活动的中心,将经济规律作为市场运营的准则。因此,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必须由直接的微观管理,转变为制定战略计划、确立市场规则、向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促进市场发育、维护市场秩序的宏观、间接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实践证明,政府职能不转变,自由、竞争、公平的市场机制就无法形成。其次,政府的执法行为要遵守职权法定原则。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凡法律没有规定的,政府就无权行使,这就是强调政府权力的有限性。传统的官本位的管理型政府强调的是企业的权利是有限的而政府的权力是无限的,这种权力倒置现象最终使企业成为政府的附属部门,政府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进行管理,使企业失去自由和活力。所以不注意政府权力的有限性而任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那么就可能导致一系列破坏市场关系,损害自由竞争,漠视市场主体权利的恶果,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法律在文化建设方面作用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兼治”的社会综合治理模式;成文法、判例法共存及制定法与民间法并列的“混合法”模式:“无讼”价值观下节约成本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守法观念;司法中“亲亲相容隐”的人伦主义:“慎刑恤狱”的司法人道主义:“实质正义”的司法价值取向;法律的“集体主义本位”:“为政在人”的人治观:“亲民”的政治道德观;法律语言的简洁;司法人员的人文素养;古代行政立法、监察制度及廉政建设及历史上“变法”的经验等等,这些都包含着符合现代法治的成分,经过改造,完全可以为当前的法治建设服务。

仔细鉴别,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内容庞杂、良莠不齐,其中包含着许多优秀成分的同时还包含着更多的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已被时代抛弃的糟粕,因此,在利用传统法律文化时,必须仔细地鉴别。对于其中的专制主义、法律工具主义、泛刑事主义等明显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内容应毫不犹豫地予以抛弃,对于其中含有的优秀成分,亦必须仔细鉴别,巧妙合理地予以运用。

四、法律在民主进程的重要意义

一是强立法、弱司法。在我国,立法主体包括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司法机关虽然可以做出司法解释,但司法机关并不是形成法律体系的主体,司法解释并不能在法律之外创制新的原则和规范。也就是说,在我国只有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才可能成为形成法律体系的主体,“法官造法”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是完全不被认可的。从国家权力的实际配置看,司法权弱于立法权,不能审查立法,也不能审查违宪。尽管有行政诉讼制度,司法机关因此可以对行政行为做出司法审查,但司法权在事实上也明显弱于行政权。在这样一种体制下,我国形成法律体系采取的是强规定式的立法模式,这使得我国法律实践中理性“逻辑”的分量重于日常“经验”的成分。

二是强国家、弱社会。从理论上讲,规则的产生有多种途径,立法和司法活动能产生规则,社会或共同体成员通过长期互动也能自发形成规则,因此,在法理上有“国家法”与“活法”、“立法”与“法”、“书本上的法”与“行动中的法”的区分。在强规定式的立法模式主导下,不仅司法在法律规则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受到抑制,而且,短短30年间,社会或共同体成员通过互动而自发形成规则也是不充分的。在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中,立法机关和政府居于明显的主导地位,立法活动更多地表现为法律移植以及基于国家立场对社会的变革和改造。这可能导致法律规则与社会对规则的实际需求不一致,或者说,法律规定与社会实际发生一定脱节。由此,法律实践中时常会出现法律快速而频繁的修改,而社会生活中那些没有得到有效规范的领域的法律秩序往往通过“治理”色彩浓厚的社会管理来实现。

三是强制定、弱执行。法律制定是一回事,法律是否得到切实执行是另外一回事。改革开放初期,在法制建设初见成效之时,法律执行问题其实已经显现出来。1982年,党的十二大就此曾专门指出,“现在的问题是,不但有相当数量的群众,而且有相当数量的党员,包括一些负责干部,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还认识不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一些方面仍然存在,已经制定的法律还没有得到充分的遵守和执行。”此后,在诸多法律纷沓而出的同时,维护法制的统一以及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强调。尽管如此,违法甚至违反宪法的行为、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执行难”仍然存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些权利和原则在事实上并没有得到完全落实。就实践而言,不定期的执法检查、专项整治、“严打”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严格执行法律的常规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健全。

四是强政治、弱法律。就政治与法律的关系而言,政治需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也需要政治的支持和维护。在政治与法律的关系上,一方面,尽管与新中国成立后头30年相比,后30年政治和行政越来越转入法治轨道,但政治对法律实践仍有过大的主导作用和实际影响。例如,宪法虽为国家根本大法,但它仍是一部需要修改、而且事实上也是可以时常被修改的、改革时代的宪法;一些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受到部门、行业等利益的影响和干扰;立法、司法活动的专业化程度还不够高,特别是司法机关在司法职能之外还承担着大量政治、行政乃至社会职能等。另一方面,立法和法律实践在有些方面需要受到的常规化的政治影响还不够有力,例如,民主立法、立法的公众参与、立法监督等。

查阅文献:《思修道德修养与法律建设》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我的题目和你的一样,关于学前教育,只是辩护通过,可以回家过年去

孔子提倡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应该是有问题的,即真理正义与亲情的关系。但儒家也提倡“大义灭亲”,对于国君或上级也不主张绝对的服从。

【出自】《论语·子路第十三》: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於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叶公对孔子说:“我的家乡有一个直率坦白的人,他父亲偷了羊,他便告发父亲。”孔子说:“我的家乡直率坦白的人与你所说的不同: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直率坦白就在这里面了。)

父为子隐

【解释】父亲为儿子隐藏劣迹。

子为父隐

【解释】:儿子帮父亲隐瞒恶迹。

【近义词】:“亲亲相隐”

“亲亲相隐”是指历史上法律允许一定亲属间相互隐罪而不追究或减轻其刑事责任。这项规定源于孔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的思想。

“亲亲相隐”最早见于汉宣帝时期的规定,即卑幼首匿尊长者,不负刑事责任。尊长首匿卑幼,死刑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死刑的可通过上请程序减免其刑事责任。

唐律扩大“隐”的范围,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

【成语故事】

春秋时期,孔子带领弟子们周游列国,在叶邑停留时,叶公府中的一只羊跑进孔子的住地,被弟子曾点烧了吃。

曾点的儿子曾参把这事报告给孔子,孔子知道曾参处于忠孝两难的地步,于是答应同叶公说,孔子感慨:“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直率坦白就在这里面了。)

扩展资料:

社会评价:在过去十多年间,学术界围绕“父子相隐”问题就儒家伦理展开了一场学术争鸣。一方认为,父子相隐合乎天理人情;另一方则认为,父子相隐违法悖德。

双方对父子相隐的评价势不并立,但对父子相隐的理解却是相同的,即都认为父子相隐是互隐其恶,都认为孔子把亲亲隐恶视为“直”德。但细致地考察《论语》以及相关文献则发现,上述理解乃是对孔子的一个误读。

孔子所谓“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并非相互隐恶,而是意指正义的家庭属性和主动的道义担当。“父子相隐,直在其中”,并非主张徇情枉法或漠视社会公德,而是旨在提示一条破解“孝(慈)义两难”问题的德性之路。

孟子论舜可以知道他赞同子为父隐,从韩非对于直躬证父的评论可以看出他反对子为父隐。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后,《论语》的注疏者基本上都对父子互隐予以肯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父为子隐

百度百科-子为父隐

儒家网-【黄启祥】论“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

相亲论文主题

猛烈的暴风,刮不断我们对彼此的牵挂;倾盆的大雨,冲不破我们对彼此的信任;肆虐的火焰,烧不尽我们对彼此的爱意。因为,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我们,彼此心连着心。 家,让我快乐! 窗外,暴风笼罩了大地,大树低下了高傲的头,被拦腰折断!小小的我,用充满恐惧的眼神,看着一条条粗壮的电线,被刀锋似的狂风刮断,吓得直哆嗦。 突然,“啪”的一声,眼前的光亮顿时无影无踪,一大片黑暗将我吞噬,我一愣,随即“哇”地哭出了声,“爸爸!妈妈!,呜呜!你们在哪!”黑暗中现出两个身影,轻轻将我抱住,“小叶,不哭,我们在这。”轻柔的语气充满无边的爱意,可已被黑暗吓傻的我,眼泪依旧忍不住往外流,爸爸连忙点起一只蜡烛,让那小小的,却又明亮的光照在我的脸庞上,映出墙上一个个庞大的影子,我终于止住了哭泣。 “小叶!我们来玩个游戏吧!”妈妈轻轻牵起我小小的手,在墙上投出一个个可爱的图形,爸爸也连忙放下手中的蜡烛,和我们一起出演了一场“影戏”,我睁大了眼睛,看着一只只可爱的兔子,小狗,梅花鹿在墙上嬉戏玩耍,不禁咧开嘴“咯咯”地笑了,心里仿佛吹过一阵清风,一切的悲伤,早已烟消云散了! 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心中的爱意,将黑夜中的恐惧不安,变成了烛光中小小的快乐。 家,让我安心! 小学毕业考的脚步逼近,即使每天挑灯苦读,却依旧无法抹去心头那份担忧,要是忽略了重点的没复习到怎么办?,要是考得太差又怎么办?要是让爸爸妈妈失望怎么办?想起这一切,担忧似心中一块大石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更无心学习,也更使我担忧了。爸爸妈妈在此时推门走进,看出我这复杂的心理,妈妈和蔼地摸了摸我的头,轻笑着说:“小叶,别担心了,成绩并不是最重要的,努力的过程才是最重要的!”爸爸眼镜后面的`目光满是鼓励。“你很努力了,我们知道,所以,你不用担心了,我们相信你,让我们坚信,有付出就有收获吧。”妈妈的一席话,让我心中悬着的那块石头落下,我安心地点了点头,转身,平静地将习题做完。爸爸妈妈在一旁,脸上带着浅浅的笑。 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心中的爱意,将黑夜中的担忧烦躁,变成了微笑中丝丝的安心。 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在对彼此无边的爱意中,牵手,度过岁月的长河。 当你们变得年迈,当我终于成长,请让我,牵着你们一起走,因为,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参考彭城雨巷相亲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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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容隐制度研究论文

“亲亲相隐”作为一项在中国传统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法律制度,在彰显孝道的同时,亦反映了“礼法合治”的人伦精神,这不仅是对人情伦理的关怀,对维护当时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一)先秦时期:“亲亲相隐”思想的萌芽“亲亲相隐”制度的萌芽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根据目前现有文献可知,最早主张父子之间不可相互告发有罪的记载是在《国语•周语》:“周襄王二十年(公元前632年),卫大夫元呕讼其君卫成公于当时的盟主晋文公,周襄王在反对晋文公受理此案时提出的理由是:‘夫君臣无狱,君臣皆狱,父子将狱,是无上下也’。”最早提出父子应该相互容隐的是春秋时期的孔子,《论语.子路》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父子之间有着最亲的血缘关系,是天性之爱,相隐是理所当然的,符合人情伦理,从此容隐首先在理论上得到了儒家的肯定和倡导。亚圣孟子在孔子父子相隐理论的基础上又提出了兄弟之间也应该容隐,《孟子•尽心上》载:“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己矣。’‘然则舜不禁与?’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则舜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此时亲属相容隐还只是一种道德观念而没有成为一项法律制度。最早在法律中规定容隐制度的是《秦律》,其中规定:“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勿听。而行告,告者罪。”但秦代并没有形成系统的亲亲相为隐制度,只能说容隐的思想在律法中有一定的体现。(二)两汉时期:“亲亲相隐”制度的确定在统治者的大力倡导和身体力行之下,汉朝“孝治”的政策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实行。在这种注重“孝悌”的社会氛围中,汉初所制定的“首匿相坐”的法律规定与当时社会的道德伦理观念格格不入,已经不适应当时的国情,改革势在必行。与此同时,经过汉初几十年的休养生息,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国家积累了相当雄厚的财力和物力,汉初以黄老思想为主的“无为”的政策已经不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的需要,儒家思想的地位日渐提升,汉武帝时期,大儒董仲舒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被武帝接受,儒家思想开始逐渐成为社会主流思想。一些儒生根据儒家的伦理观念对“首匿相坐”的规定予以抨击。汉宣帝时桓宽在《盐铁论》中表明了自己主张父子相隐,反对父子间首匿相坐的立场:“自首匿相坐之法立,骨肉之恩废而刑罪多。闻父母之于子,虽有罪犹匿之,岂不欲服罪尔?子为父隐,父为子隐,未闻父子之相坐也。”汉宣帝四年,在董仲舒“春秋决狱”及桓宽等儒生的影响下,汉宣帝以诏书的形式第一次正式确定了“亲亲相隐”的合法性。诏书中说:“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祸患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汉宣帝的诏书不但在法律上承认了“亲亲相隐”的合法性,而且具体确定了“亲亲相隐”的适用范围:(1)家属三代以内,即祖孙、父子、夫妻之间;(2)凡卑幼隐匿尊长(即子匿父母、妻匿夫、孙匿祖父母),不承担任何法律上之责任;(3)凡尊长隐匿卑幼(即父母匿子、夫匿妻、祖父母匿孙),一般情况下不负法律责任,但如所犯为死罪,则须上报中央最高司法长官廷尉酌情议定,一般也能较常人减轻或免除处罚。(三)魏晋南北朝时期:“亲亲相隐”制度在曲折中发展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朝代更迭,这一时期社会的动荡使“亲亲相隐”制度得不到很好的执行,许多儒家对这一时期违反“亲亲相隐”原则,株连亲属的法律规定与做法予以抨击。汉末魏初之时,高柔、卢毓等人对“军征士亡,考(拷)竟其妻子”的现象进行了批评,东晋人卫展反对当时“考(拷)子证父死刑”或“鞭父母问子所在”的做法。北朝魏人崔纂反对审讯中“令同气(兄弟姊妹)相证”,其理由都是这样做将会严重损害伦常,蔡廓就认为强迫亲属间互相证罪的方法“亏教求情,莫此为大”。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政局的迅速变化而使“亲属相隐”这一注重维护社会家庭稳定的制度受到影响。但是,这一时期儒家思想法律化的进程却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儒家大族司马氏统一全国后建立的西晋政权使儒家思想与法律的结合更加深入,这一时期,代表儒家法律思想的亲属之间相犯“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正式入律。南北朝时期儒家思想与法律制度进一步结合。南陈时“官当”的制定,北齐时“重罪十条”的出现等等都是很好的证明,儒家思想法律化进程的加剧最终必将使代表儒家思想的“亲亲相隐”制度得到承认和发展,隋唐时期这一制度的成熟和完备证明了这点。(四)隋唐时期:“亲亲相隐”制度的成熟与完备阶段魏晋南北朝之后的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制度发展的巅峰期,政治、经济、文化都在这一时期发展到新的高度。代表儒家思想和法律制度相结合的“亲亲相隐”制度在这一时期逐渐成熟和完善。以唐律中的规定为例,首先在《名例律》中确立了“同居相为隐”的总原则,并将亲属相隐的范围由亲属间扩大至“同居相为隐”,体现了这一时期统治者的开明和“亲亲相隐”制度在这一时期的发展。《名例律》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裨为主隐,皆勿论。……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以此规定而言,所有居住在一起的亲属(不论服制)均可相隐,不同居的大功以上亲属亦可以相隐,小功以下亲属相隐也可以根据服制的远近减等处罚。为了落实该总则性规定,唐律作出了10种具体规定:(1)不仅藏匿上述犯罪亲属不罚,及匿得相容隐者之侣(亲属的同案犯)亦不坐。(2)通报捕摄消息令亲属脱逃者不罚。(3)审问官不得逼亲属作证,违者有罪。(4)不得告发尊亲属。告祖父母父母为不孝,处绞;告其他有服尊亲属亦有罪。被告发的尊亲属视同自首减免处罚。期亲以下尊卑“相侵犯”者可以告发。(5)不得告发卑亲属。“告绍麻小功卑幼,虽得实,杖八十,大功以上递减一等。”但父祖告子孙即使诬告亦不坐。(6)帮助父祖逃脱囚禁后不得因惧罚复捕得送官。(7)不得捕缚与自己共同犯罪的亲属赴官自首。(8)在审讯中不得已附带吐露亲属之犯罪者,不视为告发。(9)捉奸时因捕捉与亲属行奸的外人而牵露亲属之奸罪者不视为告发。(10)谋叛以上国事重罪不得相隐,必须告发。综观唐律对于“亲亲相隐”的这些规定,我们发现唐律中对于这一制度的设计非常合理和周密。在体例上而言,唐律在名律例中对此有总括性的规定,并在后面篇目中具体加以规定。从内容上看,这些法规互相补充,相辅相成,将“亲亲相隐”的原则性规定扩充为内容详尽、便于施行的一系列系统化的法律条文。“亲亲相隐”在这个时期已经成熟和完备了。(五)宋至明清时期:“亲亲相隐”制度在继承唐律的基础上略有变化唐之后各朝代的“亲亲相隐”规定均以唐律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当时的具体情况略加增减而成。其中继唐而起的宋对唐律的继承最为忠实,《宋刑统》中关于“亲亲相隐”的规定几乎就是《唐律疏议》的翻版。由游牧文明建立的元朝也继续保留容隐制。《大元通制》首次使用“干名犯义”罪名,即“诸子证其父,奴评其主,及妻妾弟侄不相容隐。凡干名犯义为风化之站者,并禁止之。”明清容隐制大体同唐宋,但控告得相容隐亲属,其罪行一般轻于唐律,容隐范围包括妻亲和女婿。《大明律》规定“存留养亲”、“同居亲属有罪得相互容隐”,“奴裨不得告主”,“弟不证兄、妻不证夫、奴碑不证主”等。《大清新刑律》第180条规定为亲属利益而藏匿人犯及湮灭证据者可免除或减轻刑罚。唐宋元明清的法律甚至明文规定,根据法律应当相隐的亲属都不得规定其作证,官吏如有违反要处杖刑。这充分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非常重视家庭亲情及其伦理纲常的维护。清末改制后,只有亲属容隐制得以保留。清末明初,亲属容隐制度继续得到沿袭。这一时期的法律都有关于庇护亲属不罚、放纵和便利亲属脱逃减轻处罚、亲属间有权拒绝证明彼此有罪等规定。由此可见,容隐制度已经成为一项个人权利,并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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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得相首匿”源自《论语·子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中国历代各朝多以孝治天下,在不同程度上对这一思想有所继承。根据亲亲相隐原则亲属之间有罪应当互相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的不论罪。虽然实行这项原则主要是为了维护封建伦常和家族制度,巩固君主专制统治,但亲亲相隐制度对现代社会家庭伦理价值和刑法制度也有其积极的一面,所以亲亲相隐制度仍有去研究、探讨的价值。作为我国封建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在古代司法实践中曾发挥了重要的社会职能。今天,当我们走向法治国家时,如何科学地对待“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应该说是一个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 “亲亲得相首匿”,是指亲属间相互隐瞒罪行可以不负刑事责任。这一思想由来已久。早在周礼中就有“为亲者讳”的说法,春秋末期孔子又将这一传统宗法原则概括为一种司法主张。《论语·子路第十三》中记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儿子作了告发,从法治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正直的行为;但在孔子看来这却是一种丧德败行。孔子主张父亲应替儿子隐瞒罪行,儿子也应替父亲隐瞒罪行,认为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父慈子孝的道理。由于这一原则顺应了人的亲缘本性,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因而得到统治者的青睐。尤其是到了汉朝儒家思想成为一尊,“亲亲得相首匿”便成为汉律中定罪量刑的一项基本原则正式确立下来。《汉书·宣帝纪》记载,宣帝地节四年下诏:“……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这就是通常所说汉代的“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其大意是说子女帮助父母、妻子帮助丈夫、孙子帮助祖父母掩盖犯罪事实的,一概不追究其刑事责任。父母帮助子女、丈夫帮助妻子、祖父母帮助孙子掩盖犯罪事实的,一般情况下可不负刑事责任,死刑案件则上请廷尉,由其决定是否追究首匿者罪责,这段话也可以简单的概括为“亲亲相隐不为罪”。 “亲亲得相首匿”的思想到了唐朝得到全面的发展,这时的国家法律不仅使亲属容隐制度的范围更为扩大,而且对其具体内容也作出了比较严密的规定。如《唐律疏议》中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漏其事及擿语消息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在这里容隐亲属的范围不再局限于汉代的父母子女、夫妻、祖孙,而是进一步扩展到同居的亲属、不同居的同姓大功以上亲属及外祖父母、外孙、孙媳、夫之兄弟、兄弟妻等。除此之外,奴婢或仆人可以为主人隐匿犯罪,这些隐匿行为都不受到处罚。其他不同居的小功以下亲属如果隐匿犯罪,则较之普通人犯罪降低三个等级对其进行减轻处罚。在容隐亲属范围扩大的同时,容隐行为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展。犯罪的亲属,即使是泄露其事或通报消息给罪犯,使之逃匿也不为罪。同时,为使得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更方便操作,唐统治者还在《唐律》和《唐律疏议》中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体现在十个方面:(1)关于“知情藏匿罪人”。(2)关于“漏泄其罪令得逃亡”。(3)关于禁止逼亲属作证。(4)关于不得告发尊亲属。(5)关于不得告发卑亲属。(6)关于“子孙与金刃”帮助父祖逃脱囚禁及不得复捕回送官。(7)关于犯罪共亡捕首之法不适用于容隐亲属。(8)关于审讯中不得已吐露亲属犯罪。(9)关于奸罪捕告。(10)关于谋反、谋大逆、谋叛等严重国事罪不得容隐。这些具体而翔实的规定,标志着“亲亲得相首匿”思想已经走向成熟。在随后的宋律、元律以及明清律中,容隐范围又扩大到了岳父母、女婿。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刑法将其扩充到包括夫妻、四亲等以内的宗亲、三亲等以内的外亲、二亲等以内的妻亲。1935的《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又进一步将容隐范围扩大至五亲等以内的血亲、三亲等以内的姻亲,且均有亲属拒绝作证权及不得令亲属作证等明确规定。 从“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确立和传承轨迹不难看出,这一原则不仅贯穿了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同时也对现代社会产生了影响。其之所以被长期沿用并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大体有以下原因:其一,该原则从根本上体现了人的亲缘本性。人的亲情是维系整个社会稳定的先决条件,亲属间的爱是人的本能反映,是一切爱的起点,是人类的感情基础。“亲亲得相首匿”原则规定亲亲相隐不为罪,顺应了人的本能需求,因而得到多数人的拥护和支持。其二,“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及统治者的长治久安。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和等级制度是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核心与基础。在该制度下,家、国融为一体,家庭的和睦与安定直接决定着国家的稳定。亲亲相隐的思想以人的家庭亲情为基础,强调对家长权的确认保护,不仅有利于家庭和睦,而且有利于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其三,“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维护了封建经济秩序,有利于农业生产。在封建社会中,以家庭为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是社会经济的主体。家庭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共同致力于农业生产是封建经济发展的前提。如果不允许亲亲相隐则必然会增加家庭矛盾,造成家庭不稳,最终可能是家人离散,田地荒芜。这对维护封建经济秩序是十分不利的。“亲亲相隐”的历史演变《唐律》对“亲亲相隐”制度的发展 唐代同居有罪相为容隐的原则起源于《论语•子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之说。所谓“父为子隐”,乃父慈也;所谓“子为父隐”,乃子孝也。儒家这一理论至汉代上升为“亲亲得相首匿”的法律原则,该原则中的“亲亲”的范围包括“大父母”(即祖父母)、父母、己身三代。所谓“首匿”,颜师左注云:“凡首匿者,言为首而藏匿罪人。”西汉所创的“亲亲得相首匿”的原则是礼法合流的重要标志之一。此后这一制度一直作为刑法原则而沿用,影响了整个封建社会中国的法律。 唐律承其前朝的法制,在《名例律》(总46条)规定了“同居相隐”的原则,其在相隐的范围、相隐的内容和相隐的限制方面比汉以来至隋各朝的规定更系统、完备。相隐的范围唐代相隐的范围由汉朝的三代扩大为“同居”。疏文云:“谓同财共居,不限籍(户籍)之同异,虽无服(指”五服”以外)者,并是。”同居的范围据疏文应是大功以上亲。另外,外祖父母、外孙、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服虽轻,论情重”,也在相隐的范围内。最后,部曲奴隶也法定“为主隐”。相隐原则的保证措施 为实施“同居相为隐”的原则,唐律规定,应相隐的人举告或对簿公堂,依亲等关系论罪。《斗讼律》(总345条)规定:“子孙告祖父母、父母者,绞。”此外,《斗讼律》(总346、349条)对卑幼“告期亲以下缌麻以上尊长”及“部曲奴隶告主”等,皆有定罪科刑的规定。 不遵守“同居相为隐”而告,告发人依规定处刑,被告者,即使确实有罪,也都以“自首”论处。《斗讼律》(总347条)之疏文说:“被告得相容隐者,俱同自首之法。”同时还规定,如属于父祖告子孙、外孙、子孙之妻妾或自己的妾的,无论告得实还是诬告,都不处罚。对实施相隐的处置第一、免刑。唐律规定“同居”、“大功以上亲”相隐及“部曲奴隶为主隐”都免罪。相隐即使是“漏露其事及摘语消息”也不惩罚。第二、减刑。唐律规定小功以下亲属相隐,也可以“减凡人三等”。疏文说:“假有死罪相隐,据凡人唯减一等,小功、缌麻又减凡人三等,总减四等,犹徒二年”。即照犯人之罪减四等处罚。 相隐的限制 唐律中兵不是所有的犯罪都是可以相容隐的,凡犯谋反、谋大逆、谋叛这些直接对抗于统治阶级的大罪不得相隐。律文规定:“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疏文云:“谓谋反、谋大逆、谋叛此等三事,并不得相隐,故而不用相隐之律。各从本科条斩。”《斗讼律》(总345条)之疏文云:“谓谋反、大逆及谋叛以上,皆为不臣,故子孙告亦无罪。”宋、元、明、清各朝对“亲亲相隐”的沿袭 宋建隆年间的《宋刑统》沿袭了《唐律疏议》的篇目和内容,除了宋朝“内重外轻”的政治理念引起的律法制度微小变化外,其余《唐律》中的根本性原则,均予以了保留。对“亲亲相隐”制度的规定也一如《唐律》,立法明确规定了对同居之人容隐的权利和义务。 元朝是蒙古人入主中原建立起来的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封建王朝,它的建立把中华法系的影响扩大到蒙古、吐蕃、回疆等少数民族地区。不仅使上述少数民族地区统一融入到中华法系中来,也使中华法系吸收到其他地区立法的精粹,推动中华法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元朝统治者推行“祖述变通”,“附会汉法”和“因俗而异”,蒙汉异制的立法指导思想。以《至元新格》、《大元通制》为代表的元朝律法,基本沿袭了唐宋立法的内容,同时也确认了刑律中的“亲亲相隐”原则。 明朝立法首推《大明律》(《大明律附例》),虽然体例上与前朝律法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分为名例、吏、户、礼、兵、刑、工7篇。但源自《唐律疏议》的传统刑法原则并未改变,即“亲亲相隐”原则得以延续,明代律法确认了亲属间容隐的权利和义务。 满清入关以后,修编的《大清律例》体例、内容方面几与《大明律附例》如出一辙。在“亲亲相隐”原则的规制方面也因循前例,所以终清一世,“亲亲相隐”制度都得以继续贯彻。此外,笔者认为《大清律例》所规定的“留养承嗣”亦可视为是对“亲亲相隐”的补充。清末变法修律对“亲亲相隐”的争议 清自道光朝经历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屡遭外侮,这同时也激起国内有识之士不断探寻救国之道。同时,清政府自身也寄希望于效法列强,变法革新来实现“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弥”的目的。因此在沈家本的主持下,清政府展开了自上而下的修律活动。但是修律本身触犯了封建上层贵族的利益和价值感念,因而招致张之洞等礼学派的强烈反对和抵制。 其中西方法理的引入和中国传统礼制理念的冲突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亲亲相隐”制度也因其本身违背现代刑法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而遭到了非议。南京国民政府《三五刑法》中“亲亲相隐”制度的复活 古代法律中体现儒家思想,允许犯罪亲属基于亲情而通过隐匿、放纵罪犯的方式对抗官府的“亲属容隐”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为民国刑法所吸收。《三五刑法》第126条规定:“纵放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或便利其逃脱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第五项又规定:“配偶、五亲等内之血亲或三亲等内之姻亲犯第一项之便利脱逃罪者,得减轻其刑”。第164条及第165条分别规定了藏匿犯人或使之隐避罪、顶替罪、湮灭刑事证据罪等罪名及相应的处罚。第167条又规定:“配偶、五亲等内之血亲或三亲等内之姻亲图利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脱逃人,而犯第164条或第165条之罪者,减轻或免除其刑。”“亲亲相隐”制度的价值评析“亲亲相隐”制度的内在合理性 任何一种社会秩序类型都以对人性的特殊设定和估价为前提, 对人性的不同认识和评价直接关系到选择什么样的社会调整方式去保障社会秩序。在古代社会, 无论是从上下纵向关系即, 国家、宗族、家庭、个人, 还是从平行横向关系即, 政治组织、血缘组织、宗教组织、文教组织, 其实都是以家庭为蓝本的。国家不过是家庭的放大, 家庭又像是国家的缩影。“为子为臣, 唯忠唯孝”、“尊尊, 亲亲” 等观念, 构成中国传统的根本法观念。法律就是以全力维护这样的“ 家国一体”模式为己任。宗法伦理成为古代中国法观念的基石、核心。儒家学说中, 所谓“ 理” 、“ 礼” 、“ 义”等, 不断渗入到法律中, 甚至成为了法上之法, 或者说是法外之法。人们用这种“自发的法律”来评断一个言行非法与否和罪恶轻重。伦理纲要, 三纲五常成为了法律的核心内容, 其中最典型就是“亲亲得相首匿”。古语有云:“ 法者, 缘人情而制, 非设罪以陷人也。”在古人看来, 亲属间互相包庇、隐匿犯罪的行为是人情所共欲的, 是符合三纲五常的, 也是人之常情。可见, 对于中国古代法律而言, 尊重人性秩序是立法者一直所倡导的。另外, 容隐制度使得法律不强人所难。“徒法不足以自行” , 法律的实现有赖于人们的遵守与服从。因此, 法律在制定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其现实可行性, 依照刑法学理念,即使法律有“期待可能性”。从实践中看, 从古至今, 很少有人愿意真正的大义灭亲, 主动向公安机关告发自己的亲属。这是因为血缘关系是人类最为牢固的一种带生物性的社会关系, 这种无可摆脱的心理动力习惯, 使人类之爱首先必然体现为亲属之爱、血缘之爱。即使在侧重于市民精神的西方伦理看来,“博爱”首先也是出于亲属之爱的。亚里士多德就认为:任一恶行发生在非亲属之间, 人们会看的较轻, 但如果加到父母和近亲身上, 就成为伤天害理的罪恶。期待亲属之间的特殊情感和家庭内部、亲属之间的“荣辱与共”的社会现实使刑法不能期待人们都会主动去揭发和控告近亲属犯罪。与被国家一度所倡导但实质上背离人性的“大义灭亲”的政治说教恰恰相反, 传统法律上绵延几千年的容隐制度, 看似悖谬, 实则包含了深厚的人文底蕴, 表达了古人对人性问题所作的深邃洞察, 其由道德原则逐步演化为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是彰显了古代统治者高超的政治艺术和对人性问题的远见卓识。由此观之, 古人已经谙悉国家所希冀的稳定的社会秩序经由法律形成须以法律暗合人伦关怀为前提。从儒家传统道德看“亲亲相隐”制度 就浸润我国数千年的儒家礼教传统而言,“亲亲相隐”制度是一种人性关怀的彰显。儒家传统的理念即是家国一体,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实皆为一体,一乎准于礼。在这样的儒家思想的背景下,“亲亲相隐”原则体现了家族成员,尤其是五服以内近亲属间彼此容隐、彼此相互关怀的族内关系,并以此扩大到国家层面上,正是封建王朝所提倡的忠与孝的原则。当然亲亲相隐制度涉及到的强制奴隶部曲为主隐及对卑幼告尊长加重定罪科刑的规定则是封建等级制度下的糟粕,也是对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原则”的违背,并不符合儒家“大同”的思想理念,应该遭舍弃。对“亲亲相隐”的取舍 现实中,法理、人情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良好的法治中的法律在制定之初就应当兼顾到人情。实际上, 只有法理没有人情的法律很难得到自觉遵守。在实践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罪犯的亲属明知包庇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 依然会选择包庇、窝藏犯了罪的亲人,甚至被判刑人狱后对自己的行为也不后悔,对他们而言, 所谓司法秩序是海市屋楼, 被害人虽然冤枉, 但也比不上自己与罪犯的骨肉情深。为了保存风纪, 反而破坏人性, 而人性却是风纪之源泉。事实上,不仅仅是中国历代在立法时都对血缘至亲的人情予以尊重, 当代各国也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日本有“期待可能性”的规定,故如果缺乏此种期待可能性, 而成为责任之事由, 不能使该行为人负刑事责任。这里就不仅仅包括对基于血缘亲情而为之行为的认可, 还包括基于对人趋利避害的本性的尊重。英美国家有沉默权的规定, 其中包括证人、被告如果认为法庭所需要之证词会对自己或亲情、夫妻关系造成损害, 有权保持沉默, 来源于人不能自证其罪的理念。这就更加明显的突出了对基本人情的尊重。基于以上分析, 无论是从对人性、对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的尊重, 还是基于对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合理借鉴, 亦或是对西方法律的移植,亲亲相隐的原则在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中都具有现实意义。 “亲亲相隐”制度,从创制之初就彰显了儒家的人文关怀思想,千百年来在历朝编纂的律法中作为一项基本刑法原则得以延续。“亲亲相隐”制度以家族亲属为本位,充分考虑到律法与人情之间的关系,从亲属容隐的角度,对刑法的责罚范围作出限缩,使中国古代刑法制度不断趋于合理,符合礼制。“亲亲相隐”制度的确立和演变是中华法系对世界法律发展的卓越贡献。

单亲家庭论文的参考文献

单亲家庭教育论文篇3 浅谈单亲家庭子女教育策略 [摘要]单亲家庭的学生多会表现出悲哀和无助感。这与学校、家庭和同龄人都有关系。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加强对单亲家庭儿童的教育,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家长的积极配合、学校的实际行动、同龄人的团结友爱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单亲家庭;心理状况;学生教育 单亲家庭,这一社会问题已成为普遍现象,一般人直觉认为是离异家庭。但随着家庭、社会结构的多元化,单亲家庭的形成因素也有很多,比如,夫妻双方的离婚、配偶的死亡等。本文所指单亲家庭子女也包括因夫妻两地分居而长期随父亲或母亲一方生活的孩子。 一、单亲家庭学生现状及心理特点 一个家庭以单亲的家庭形式存在的现象自古以来便有。然而,从真正意义上对单亲家庭以概念的形式提出却源于西方国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离婚率迅速上升。因离婚而最终造成的单亲家庭大量涌现,其比重也在逐渐增加。由于单身父母在生活、经济、心理等各个方面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单亲家庭子女在其成长的过程中遭受了不同的心理问题。对于这些单亲家庭子女的心理问题,越来越多的社会学家、心理学家乃至政府的相关部门纷纷开始关注。相关的调查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有将近25%的单亲家庭或离异家庭的子女在父母离婚后的半年里,常常有强烈的恐慌、愤怒等情绪发生。并且,有近50%的单亲家庭的孩子会出现哭闹等不良的情绪反应,甚至还有些孩子会对他人产生敌意或攻击的心理。而将近34%单亲家庭的孩子在其父母离异后容易患上抑郁症。总的来说,单亲或离异家庭的孩子往往存在以下几个心理特点: 第一,抑郁逆反心理。表现为:从不向人表露自己的真实想法,过分地自我封闭,或心理抑郁,或行为粗暴。他们常常会把父母的离异作为参考,以此评价人和事,因此不轻易相信别人,从不表达自己的内心,不爱和同学接触,不善言谈,出现矛盾不能和老师沟通。 第二,怯懦自卑心理。表现为:他们常常感到自己不如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过低,不认为命运可以被自己掌握,认为生活中充满了无奈和辛酸,对待任何事物都没有情趣和激情,极少参与集体活动。 第三,放任懒散心理。表现为:由于个别家长补偿式的极端娇惯,孩子无论在家还是在学校都以自我为中心,任性放纵,意志力薄弱,自律性差,自学能力差等。不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 ,行为懒散,精神涣散,无视管制,经常出现迟到、早退、旷课、打架等现象。 二、造成单亲家庭子女不良心理的主要因素 (一)学校因素的影响 受我国传统社会文化的影响,单亲家庭子女一直以来便被众人视为比较弱势的群体。尤其是在学校,当一个学生是以单亲家庭子女的身份出现时,某些教师常常以不良的心态对待,对这类学生的教育方式更为粗暴或者采取强制性的制裁手段。为此,教师在对此类学生教育的过程中,往往容易使得事情再次升级,而最终促成家长与教师之间矛盾的进一步加深。而另一方面,对于单亲家庭子女而言,由于受到家庭因素的影响或是缺乏父母对其学习状态的监督,他们常常难以集中精力投入到学习当中。而在学校中,由于我国教育水平有限,部分地区的学校由于教师所要顾及的学生人数较多,很难顾全每一个学生的心理状态问题,从而导致单亲家庭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遭遇了种种困难而无人给予正确的引导,使其对学习的兴趣大大降低,进一步造成其学习状况的恶性循环。 (二)家庭因素的影响 在利益的驱使下,大部分的单亲家庭往往忽略了对子女的责任。尤其是离异家庭,在离婚的时候父母由于某些情绪因素影响而没有理性地处理好子女的相关问题。比如,对自己的子女置之不理,甚至是将自己的子女当作婚姻不幸的出气筒,从而更容易对子女的心理状况造成不良影响,使子女产生深深的抛弃感及抑郁等不良情绪。 (三)同龄人的影响 对于大部分学生而言,他们还没有从真正意义上了解“社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校乃至家长越来越重视学生的成绩,加之,学生班级职务以及学生自身人际关系的不断变化,学生群体中也出现不同人群的“分层”。而对于大部分的普通家庭子女而言,单亲家庭子女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部分单亲家庭子女无心向学,成绩不理想,甚至思想品德不端正。因此,对于生活在普通家庭的子女而言,这些学生明显与他们处于不同的“层次”。对于单亲家庭的学生而言,这显然存在一定的歧视性和攻击性,容易引起单亲家庭学生的自卑感和孤独感,对其学习和成长产生不利影响。 三、单亲家庭子女的教育策略 综上所述,如何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尤其是在心理辅导的过程中加强对单亲家庭儿童的教育,已成为广大教育工作者研究的一项内容。 (一)家长的积极配合 首先,在父母离婚的“战争”中,孩子的心灵已经非常脆弱,作为父母首先要在生活上给予孩子以非常的呵护;在学习上也要非常关心,给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庭;要了解他们在想什么,学什么,忧虑什么,希望什么。时间久了,孩子就会感到心情愉快,从而在学习上也会努力。 其次,在单亲家庭中,孩子不是缺乏父爱就是缺乏母爱。在一般家庭中,父母是有角色分工的。所谓“严父”加“慈母”就是较普遍的类型。而单亲家长要一肩挑起两副担子,自己要把握平衡。 最后,在应试教育仍盛行的今天,分数仍然是衡量学习成绩的主要依据。有些父母就以分数高低作为奖罚的标准。实际上,父母要正确认识分数与能力的关系,正确认识智商和情商的关系。摆正了素质与分数的关系,奖惩才不会失当。 (二)学校的实际行动 首先,学校可以对单亲家庭的学生进行一定的心理测试,并根据相关的测试水平以及学生在学校的实际表现状态来为单亲家庭的学生建立相关档案,以便对学生有效监护。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根据单亲家庭学生的不同心理情况,及时给予他们相应的心理辅导。 其次,鼓励单亲家庭的孩子积极参加各种班级活动。对于教师而言,可在班级内组织朗诵、歌唱、舞蹈等各种比赛,从而使学生更好地展现出自己的优点,并借助这些活动为单亲家庭的孩子能够在众多同龄人的面前展现自我的价值提供机会。同时,对于部分有能力组织活动的单亲家庭孩子,班主任可以将活动的组织权交给他们,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孩子的自信心,还可以培养这些单亲家庭孩子的责任感。 (三)同龄人的团结友爱 同龄人的价值观会对单亲家庭的学生的心理状态造成极大的影响。由于受到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单亲家庭的学生往往容易产生孤僻、自卑的性格,从而在班级中容易出现不受同龄孩子欢迎的情况。为此,在班级里,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就显现得极为重要。 首先,学校要充分重视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情感交流。在对学生进行教育时,对于单亲家庭的学生,应该根据他们自身的特殊状况进行特殊教育,给予他们更多精神上的鼓励和支持。其次,加强班级、宿舍的综合性的建设,鼓励孩子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学习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避免学生对单亲家庭学生的歧视和攻击,让更多的单亲家庭学生感受到同龄人乃至集体的温暖,从而弥补他们在家庭中的情感缺失。 (四)社会的高度重视 对于部分单亲家庭子女而言,在其遭遇家庭的破裂时,由于父母的关心甚少,他们往往在生活上会遭遇到各种困难。为此,相关的部门首先应该加强单亲家庭子女的社会保障工作,保证单亲家庭子女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以及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和不受歧视的人格保障等。 其次,应该动员全社会关心和爱护单亲家庭的子女。可以通过媒体、文艺作品等方式来呼吁全社会来为他们提供需求,从精神上给予他们一定的鼓励和支持。 最后,要根据单亲家庭的实际情况,为单亲家庭的子女开展一些相关的咨询活动,并要求相关的司法部门加强对离婚者的要求,尤其是要重视对离异家庭子女抚养和监督的工作。 总的来说,对于大部分普通家庭的孩子而言,单亲家庭的孩子更具特殊性。在学校中,他们也属于比较特殊的一个群体。为此,家长要担当起子女教育的重任;学校要关心、呵护单亲家庭的学生;社会要呵护我们祖国的花朵;教育工作者更要多关注他们,担当起教师“传道授业”的重任,让单亲家庭孩子也能像每一个同龄的孩子一样,拥有同一片蓝天! 参考文献: [1]魏知超,邹庆宇.单亲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J].高校保健医学研究与实践,2005(2). [2]刘媛,姜潮,林媛,李纯,赵岩.单亲家庭子女心理健康的研究现状[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 [3]徐建平.对单亲家庭女子教育的建议[J].现代家教,1998(9). [4]员丽萍.论单亲家庭子女人格的培养[J].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 单亲家庭教育论文篇4 浅析单亲家庭孩子的教育 【摘要】中国的离婚率逐年上升,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这些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的孩子有的自卑、敏感、行为举止怪异、暴力倾向,有的孝顺懂事,心智成熟,独立自强,这种种的表现与家庭的教育方式、单亲父母的性格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单亲孩子的优点与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帮助单亲家庭正确地引导孩子。 【关键词】单亲 性格 问题 优点 建议 中国的离婚率已经连续七年逐渐上升,不断攀升的离婚率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单亲家庭。婚姻的破碎,家庭的解体,或许对成人来说是一种解脱,但对孩子来说,无论如何进行弥补,都将是缺了边的月亮,那么做为一个单亲父母,当你的婚姻不得已画上句号时,如何将离异带给孩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这些都是每个单亲家庭、单亲父母所面临和必须解决的问题。 单亲家庭的孩子由于家庭方面和社会方面的原因,在性格和脾气方面大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容我们忽视。我所带领的三年级一班,共有42名学生,其中,父母离异的有6人,寄养或领养的有3人。这几个孩子,有优秀的地方,也有很多令人担忧的问题。 一、自卑、敏感 每当暑假过后回到校园,孩子们总是热衷于谈论爸爸妈妈带自己去哪里旅游了,买了什么样的好东西。每每这时,含含常常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或是时而露出艳羡的目光,或是时而低头不语,发愣出神。我知道,这孩子又想爸爸了。她三岁的时候,父亲就出车祸去世了,就剩下母亲一个人照顾她。母亲在超市打工,所挣不多,自己带着孩子在这边租房子住,生活很是拮据,很少看到含含穿新衣服。每次听到“爸爸”这个字眼,她便眉头一紧,露出淡淡的哀伤,有一次,在班里独自落泪。同学们谈论的很多问题,她都插不上嘴,慢慢地就很少和其他孩子一起聊天了,她总是略显孤僻。 二、对异性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老师,菲菲亲左晨亮了!”又是菲菲,这个令我头疼的孩子。她的家庭很特殊。妈妈和爸爸离异,她被干爸干妈收养。她聪明伶俐,活泼好动,干爸干妈对她呵护疼爱有加。进入小学后,她又被亲生母亲接了回去。离开了干爸,又接触了这么多同龄的男孩,这些男孩们活泼、友善、优秀,令她很是喜欢,并且喜欢用拥抱和亲吻表达这种喜欢。先是缺少父爱,后来的干爸对她特别疼爱,这样的经历促使她产生了对异性感兴趣的倾向。 三、爱说脏话,有暴力倾向 麟麟,这个小男孩,急性子,下课和放学总是第一个冲出教室;爱说脏话,嘴里总是说屎啊、尿啊的;爱打架,总是容易和别的孩子打起来,每次都是别人受伤。每次他闯祸之后,我除了生气,更多的是难过,因为我知道,这孩子小时候目睹了太多爸爸妈妈之间的争吵与打架。从他的日常表现来看,我认为很多打架伤人他并不是有意为之,而是和小朋友们推推挤挤的过程中,不自觉得就伤了别人,闯下了祸,甚至在和他最好的伙伴一起玩时,他一推,另一个男孩就撞破了额头,缝了好几针。每次看到自己闯的祸,他都不禁流下来眼泪。 四、行为怪异,想吸引更多目光 菲菲有个外号,叫作“小喇叭”,班里的任何风吹草动,她都会发挥她那特有的高音嗓门,在全班广而告之。她在上课时的一些表现,总会吸引大家的眼球。上一年级时,菲菲有次拿了自己的压岁钱包来到学校,里面有很多张一百或五十面值的人民币,她将这些钱分给了小伙伴,想交更多的朋友。她总是显得和其他孩子有所不同,我认为,这不仅仅是因为这孩子有性格,更是因为缺少亲生母亲和父亲关爱的她,想通过这些不寻常的举动,获取关注。 以上种种,仅仅是家庭特殊的孩子性格不好的典型表现,但这并不是说所有单亲孩子都有问题。我认为,单亲家庭容易导致孩子性格和心理上的问题,但并不是说,单亲家庭的孩子必定有问题。事实上,很多单亲家庭的孩子在某些方面是很优秀的。 一、孝顺、懂事、有一颗感恩的心 “我长大了一定要给姨姥姥、姨姥爷做好吃的东西,买新衣服,孝顺他们。”这是张雨同学的一篇 日记 里提到的。张雨并不是单亲孩子,但是父母却常年在外打工,将他丢给了姨姥姥和姨姥爷照顾。“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啊,就得特别小心,出了什么差错,不好交代啊!”这对憨厚的中年夫妻总是这样跟我讲。张雨的父母虽然不负责任,但所幸的是,他的姨姥姥、姨姥爷对他关爱有加,不仅在学习上,生活上更是如此。这孩子虽然有些内向,但是却十分懂事,每每谈到姨姥姥和姨姥爷,脸上总是露出幸福的神采。 二、生活自理能力强 “我们思渝啊,特别乖巧懂事。每天早早就自己起床梳洗了,很爱美,自己挑衣服、扎辫子,把自己收拾地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才出门。我工作比较忙,每次她放学回家,不仅自己完成作业,还帮我收拾屋子,我回到家,还跟我讲学校里的事,逗我开心。”这位母亲,脸上泛着幸福和自豪的光芒。她的孩子的确特别优秀,让人省心。 这些孩子的性格里,不管是有问题的方面,还是好的方面,都和家长的性格、为人处世、教育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离异的家庭已经不完整了,我们无法改变,但是我们能够为孩子做到的,就是改变我们的生活态度和教育方式,给孩子传递正面的能量,让孩子尽可能健康地成长。我给出了一下几点建议: 1.离异的家长要自信自强、不要心生怨怼,总是唉声叹气、怨天尤人。 2.不要将孩子作为泄气的对象,不要在孩子面前诋毁另一方。 3.不要因为内心觉得亏欠孩子,就过分溺爱。 4.引导孩子积极向上地面对生活,多参加集体活动,培养多种 兴趣 爱好 。 单亲家长既要挣钱养家,还有抚养孩子,经济压力可想而知。但是任何时候家长都不可只顾挣钱,忽略了孩子的心理活动。单亲家庭的孩子往往比较敏感,有些事情会使他们产生微妙的心理变化。家长要多注意孩子的言行,发现有异常的苗头,及时跟孩子谈心,了解情况之后,及时疏导。 单亲家庭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家庭成员不能正确面对自己的生活,只要端正心态,正确地引导,单亲的孩子一样可以成才,一样可以健康成长。 孩子的心灵,正如荷叶上的露珠,虽然美丽可爱,但也脆弱,一不小心,就滚落破碎,不复存在。单亲家长一定要小心翼翼地呵护这晶莹但却脆弱的露珠。 猜你喜欢: 1. 浅谈家庭教育学相关论文 2. 单亲家庭孩子教育论文 3. 单亲家庭教育学论文 4. 单亲家庭教育子女心得 5. 浅谈对单亲家庭学生的教育

摘要:家庭教育对幼儿成长的影响非常巨大,但现今很多家庭教育存在问题,已经影响到幼儿的心理及身体健康。针对当前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及现状,本文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期更好地帮助幼儿快乐成长。关键词:家庭教育;现状;建议“曾子杀猪取信”是一则广为流传的关于家庭教育的典案。这则故事告诉我们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良好行为是孩子学习的榜样。学前儿童的学习主要以模仿学习为主,而且他们的模仿能力十分强大,他们对周围的事物充满了好奇心,喜欢去探索。但由于受到认知水平的限制,他们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所遇的事物不分好坏不加以过滤就全部学习了。所以,作为孩子第一任老师的家长应该有意识地帮助儿童接触美好的事物,参加有意义的活动,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一、我国家庭教育现状分析(一)家长不良行为习惯不利于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当前由于新媒体的发展,父母有了更多的娱乐活动,例如,有的父母在家中陪伴孩子时,不与孩子交流只顾自己玩微信和手机游戏等。孩子很没趣,坐在父母身边有样学样,当“忠实观众”。还有一些父母热衷于“传统娱乐项目”在家里或者棋牌室与人打麻将,忘记时间,忘记孩子。有媒体报道,有一位家长因为打麻将忘记接幼儿园的儿子放学,导致孩子出了意外。在这样的环境中,孩子对学习很难提起兴趣。(二)家庭教育不当不利于学前儿童良好性格的养成由于当下社会生活节奏快,如果父母双方都是上班族,周末还要做家务及各种应酬,生活压力过大,因此,下班后身心俱疲,无心与孩子玩耍,只能把孩子交给老人看管,不能跟孩子有很好地精神沟通。为了补偿孩子,就在物质上无节制地满足孩子,加之老人带孩子,隔代抚养溺爱现象更严重。这样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爱攀比,花钱大手大脚,不听从管教,爱耍脾气,不懂得尊重他人,独立性差,与父母的关系不好。还有一些家庭是母亲全职在家里照顾孩子,由于母亲生活单一,加之家务劳累,母亲脾气比较暴躁,导致家里从早到晚弥漫着“火药味”。在这样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脾气暴躁、敏感、好胜心强。这样性格的孩子如果不加引导教育,有可能走上歪路。(三)家庭教育的缺失不利于学前儿童心理健康当前家庭教育的缺失主要指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的缺失。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加速发展。大量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致使我国出现大量留守儿童,随之而来的是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日益凸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隔代教养据调查,留守儿童教育中隔代教养类型占总数的60%以上,而且教养人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除了满足孩子吃穿外,其它教育被忽略。2.物质满足父母外出打工,不能陪伴在孩子的身边,所以为了弥补对孩子教养的缺失,父母往往在物质上极力满足儿童,在行为上过度迁就儿童。致使儿童在道德上缺乏引导,在行为上缺乏管束。3.照顾分歧多很多隔代教养者反映儿童越来越难带,越来越难管教。甚至公然顶嘴,打骂长辈。让隔代教养者非常头疼。父母回家时,隔代教养者会向父母反应,但是父母这时往往不接受,就会造成隔代间的分歧。(四)单亲家庭一般会给孩子的心理造成阴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数据显示单亲家庭的数量在不断增加。这种现象的最大受害者就是儿童。家庭的破裂,带给他们的是生活环境的巨变和心灵上的打击。他们从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宝贝,突然变得无人问津,他们恐惧父母的不理和远离。很多单亲家庭儿童开始逃避现实,无法走出阴影,从而导致各种不良的心理问题。如感情脆弱、消极情绪明显、常感到自卑苦恼、怀疑自己的能力、容易自我放弃;心理封闭、内心孤独、敏感且攻击性强;有敌对、嫉妒、多疑等心理问题的比例明显高于正常家庭的学生;憎恨心理逆反心理强,容易产生反向行为和其他过激行为。二、家庭环境教育实施建议(一)创设良好的物质环境儿童的幸福感不取决于物质的丰富与否,主要是儿童的体验,这种体验来源于父母给儿童营造的家庭氛围。如果想让孩子有一个健康的物质环境,家长在创造环境时应该注意以下情况:1..物质上张弛有度不是给孩子最好的就是对他们好,我们要给他们最合适的。例如,让孩子明白粮食的来之不易,节约粮食,珍惜劳动成果,给予孩子生活所需的物品,不能盲目追求数量的多少,对于孩子的无理要求,要用适当的方法遏制,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2..在自然中养成良好心性...《3—6岁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强调,要经常带幼儿接触大自然,让幼儿在自然中感受美、创造美。幼儿通过观察自然中的事物,增加生活情趣的同时,还可以培养他们的爱心、同情心和责任感。同时,大自然为孩子提供许多天然材料做玩具,如:小木棍、树叶等。幼儿还可以利用自然中的事物变废为宝,动手自制玩具。让幼儿在自然中充实起来,在自然中养成良好的心性。(二)创设良好的精神环境幼儿是一个独立有充分自我意识的个体。作为家长不能只注重幼儿物质上的满足,更应该在精神上给予幼儿更多的养分。1.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良好的家庭氛围包括家长良好的榜样作用、亲子活动的有序开展、拒绝家庭暴力等方面。家庭氛围是一种无形的精神环境,对幼儿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长在与幼儿互动中做好幼儿榜样,真正做到言传身教。同时,家长要重视与幼儿的亲子交流。父母可以和孩子共同合作完成一件或者多件事情,在与幼儿进行亲子活动中,让幼儿感受到合作的重要性,增进父母与幼儿之间的感情,幼儿通过亲子游戏学会分配和分工合作,遇到事情思考问题积极动脑,激发幼儿对生活的热爱,增加参与活动的兴趣,性格乐观,抗挫能力增强,更加自信。家庭暴力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幼儿身心的极大伤害。它包括父母间的暴力、父母对幼儿的暴力等。家庭暴力不仅对幼儿身体造成伤害,更重要的是对幼儿心理的伤害。拒绝家庭暴力,创建和谐家庭,为幼儿创造一个安全、温暖、平等、自由的家庭环境对幼儿树立健全、健康的人格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2.尊重幼儿健康兴趣的培养幼儿的发展有着自身的特点和独特性。家长要善于发现幼儿的健康兴趣并给予适当机会进行培养。健康的兴趣可以让幼儿发现生活中的美好,有益于幼儿良好心态和学习品质的养成。家长在幼儿兴趣培养中要做到不强迫、多鼓励、讲坚持。同时,家长还要善于利用幼儿的优势智能带动幼儿弱势智能的发展,让幼儿全面发展增加自信心。3.注重生活教育教育家杜威曾强调“教育即生活”。幼儿的教育应注重在生活中取材,在生活中实施。幼儿的学前教育应注重兴趣培养和习惯的养成。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不仅有益于幼儿当前的发展,更有益于幼儿未来的发展。总之,幼儿的健康成长与家庭环境教育密切相关,幼儿身心健康的成长需要家长的积极参与。幼儿就像需要呵护的幼苗,需要家庭环境教育为他提供良好的土壤、阳光、空气、水分等营养的环境。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教育司.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Z].北京: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2]容中逵.当前我国乡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特征问题及解决思路[J].现在教育论丛,2010,(1).[3]群安,孟义国.单亲家庭子女教育点滴[EB/OL].[4]金芳.浅谈家庭教育对幼儿个性的影响[EB/OL].作者:潘海丽 单位: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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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从产业特征看韩国电影振兴韩国电影振兴现象产生的社会背景经济领域,韩国接受了资本主义的经济体制,自60年代以后,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金大中政府采取一系列务实性对策,不仅迅速从金融危机的阴影中走出来,经济发展还出现了新的局面。韩国成功地从一个农业国进入现代化国家,创造了所谓“汉江奇迹”。现代化是和都市化、工业化、教育的普及、职业分工的专业化、通信的发达等经济发展现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和特定的社会政治变革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个过程中,韩国城市的发展显著,都市化率从1950年的,发展到1995年的。政治领域,80年代韩国进入政治解冻期,1980年的光州事件和1986年的民主运动(注:以大学生为核心发起的两次民众民主运动,抗议军人专制政权,曾得到韩国社会各界响应,但最终被军政府血腥镇压。前者亦称光州民众斗争,后者亦称六月抗争。)使韩国独裁政府恶名昭著。1988年通过国民投票实现了向民主政权的过渡;1993年文人政府上台;接着1998年出现了堪称韩国政治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在野党交接政府”(注:1997年12月18日金大中在总统竞选中获胜,标志了韩国建国起第一次“政权交替”,在野党第一次成为执政党,少数党第一次战胜多数党。)的政治发展进程。长期以来在韩国社会上争论不休的政治不稳定进入90年代开始销声匿迹,整个社会慢慢进入民主化、多元化的发展进程中。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不仅导致家庭结构的变化,而且引起了整个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中产阶级形成并稳步扩大,文化消费在消费支出中所占比例逐渐上升。有线电视的开通、录像市场的扩大、卫星电视的前景,一方面争夺着电影观众,一方面因播放高品位电影节目而培养了观众,且它们都是以电影为核心的影像产业,这使得政府和大企业开始注意电影市场的价值。大众文化开始盛行。流行音乐乐队等开始流行,消费人群年轻化,产品包装要求提高,对大众偶像的消费需求增强。在现代韩国社会的变化过程中,青年群体又占着十分重要的位置。他们是经济现代化的主力军,在社会意识方面则是历史变革的动力。截至1995年的统计,14-24岁的青少年人口略超过900万,占总人口的。韩国政府的世界化政治战略和提倡国际竞争力的经济战略,使得整个社会普遍认为,韩国的未来命运掌握在“一个背包就能周游世界,懂电脑,会利用先进通讯设备,处变不惊,有坚强毅力,主张男女平等”的“新世代”身上。(注:金镇旭(韩):《80年代至90年代的韩国电影》,北京电影学院硕士毕业生论文,第27页。)特别是大学生(占青少年总人口的约)(注:君冢大学(日)、吴鲁平(中)、金哲秀(韩):《东亚社会价值的趋同与冲突》,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44页。),他们在80年代经济繁荣的环境下成长起来,有机会享受1988年奥运会以后的经济富裕和政治稳定。他们将成为韩国电影的主要消费者。在造成韩国电影振兴繁荣景象大的社会背景中,有一个因素不得不指出:韩国民众强烈的爱国心和罕见的民族凝聚力。韩国电影票房的奇迹,与韩国观众对本土电影非理性的热爱,蜂拥而上的参与行为是分不开的。许多影片如《生死谍变》、《共同警备区》的上映,媒体一律不能有批评声音,普通百姓如果不去看会被认为是“不够爱国”。当政府放宽“电影进口限额制度”时,电影人立刻示威游行,而韩国大众媒体一律给予最大的支持,结果迫使政府对电影人和民众做出妥协。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民族特质的原因有多种:一、有史以来,韩国即为单一民族国家,没有像中国、美国等民族大融合的历史;他们认为自己的血脉最纯洁,最干净,在韩国最常见的标语是“身土不二”(注:“身土不二”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笔者根据所阅资料整理出以下两层意义:其一,它是热爱本民族的象征,对生养自己的土地抱有依恋与敬畏的复杂情感。体现在微观的经济领域上,韩国出产的商品上多印有“身土不二”,尤其是农副产品一律如此,其意类同于中国的“提倡国货”。其二,它从人与土地(自然)的关系应和谐共处而延伸成为一种民族文化精神,与我国的“天人合一”有相通之处。“身土不二”不仅是韩国传统,还是自70年代起由政府发起的“新生活运动”的具体内容,包含有城市民族化、乡村现代化的意味。);二、20世纪屈辱的被侵占、被分裂的历史,使现代韩国人具有强烈的独立意识和民族自尊心;三、地理生存环境——如金大中所说,韩国为美、日、中、俄四大列强所包围,本身又是山多地少、资源匮乏的小国(注:李立绪:《韩国启示录——韩国经济危机实录》,企业管理出版社1998年,第385—386页。);四、经济领域内的“汉江奇迹”所赋予的自信心;五、韩国儒教传统影响(注:中国儒教传统中,有以道德之有无来作“华夷”之辨的言论,韩国儒教继承了这种说法,甚至在某些历史阶段,把受西洋沾染的中国也视为夷。)。了解这种民族特质或者说民族文化心理现象,对于解释某些韩国电影现象是非常必要的。这种民族文化特质不是始自90年代的电影振兴现象,而是一以贯之于包括韩国电影在内的韩国民族文化当中。“从20世纪中叶以后的情况就可以看出:在朝鲜战争的危机中生存问题成为绝对的问题,从60年代到70年代,国家成为支配性的生产主体,以‘民族文化’为中心形成了‘国家主义意识形态’。相应地,韩国的现代化就意味着‘独裁下的开发’,接下来就出现了到70年代与80年代为止仍旧是‘政治问题’独占主导性言论的现象。换言之,60年代以后,文化主要是在‘理念上’被消费,而没有确保其大众性这种状况。“从这点上来看,应该说韩国文化论作为‘大众性消费品’而被生产和消费的条件具备是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至进入90年代这一时期。在民主化取得某种程度的成就后,‘政治言论’的影响力下降,人们有了一点可以说说‘文化’的空闲和‘自信感’。国际化的迅速进行同时也成为一种压力,因而对自我与他人关系的设定也越发显得重要。”(注:权淑仁:《大众性韩国文化论的生产与消费》,《当代韩国》2000春季号,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61页。)汉城大学比较文化研究所权淑仁教授在《大众性韩国文化论的生产与消费》一文中,探讨作为大众文化研究的“韩国文化论”缺失的原因。笔者借用这段话是想说明:韩国电影作为“大众性消费品”具备被生产和消费的条件是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至90年代这一时期。韩国电影振兴现象的出现,正在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外围环境的成熟,和电影产业内部制作、发行、放映诸环节的合理营造——其中电影制作人对类型片的有意识的推进和发展又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大资本的介入改变韩国电影产业格局电影资金传统上有两大来源,但进入90年代,制片投资发生了两次大变化,极大程度地影响了电影产业及电影形态。1.产业背景自50年代至90年代初,韩国电影工业基本上是以美国好莱坞电影消费市场为演变主导的。1986年韩国电影市场开放进口外国影片,迅速成为继日本之后的亚洲第二大市场,一年即发行400部以上影片。其中100部影片为本土影片,300部是进口影片。其中仅好莱坞和香港两地的娱乐片即占70%多(注:全阳骏(韩):《韩国:电影工业、美学、新潮流》,李莲英译,《新亚洲电影面面观》,焦雄屏编,台湾远流出版公司1991年,第101页。)。80年代,韩国大电影公司将利润由对本土电影的投资全面转向进口好莱坞电影。政府虽然制定了“电影放映限额制”,但好莱坞利用美韩贸易谈判的机会,强制韩国政府采取自由化的电影政策。美国电影公司不须经过垄断进口的韩国电影公司,长驱直入韩国市场。忠武路(注:忠武路是汉城市中心的一个地名,上世纪20年代韩国电影开始以来,主要电影制片公司和主要电影院都集中于此,既是韩国电影的摇篮,在90年代中期之前也是韩国电影制作方的代名词。)是自20年代以来韩国电影制片公司的主要集中地。半个多世纪以来,他们以中小资本对抗好莱坞电影,勉强维持生产。电影资金的两大来源,一是地方发行人的预付款,二是录像版税。80年代末期的“电影自由化”政策打破了20家电影公司垄断本土电影的局面,一时间有一百家电影公司成立,活泼多姿,自由竞争,但规模既小,秩序全无,根本无力回天。韩国的电影文化也深受好莱坞电影模式影响。忠武路电影街制片模式下的商业片,多运用好莱坞的叙事策略,来服膺儒家思想,一方面取悦观众,一方面不触犯严格的电影审查制度。类型基本是通俗情节剧、古装历史剧、B级动作片和软性色情片。2.大企业涉足电影业财阀体制是韩国经济发展中的一大特色,现代、大宇等等大企业在韩国政府的支持下,对韩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曾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同样支持它们对文化事业的扩张。90年代初期每年都有一部绝无仅有的高票房电影,1991年是李明世执导的《我的爱,我的新娘》,1992年是金义锡执导的《结婚的故事》,1993年是创造了100万观众人次的《西篇记》。这三个由新导演创造出的票房神话,赋予了大企业信心。他们相信只要方式得当,投资电影一定可以盈利。韩国大财团纷纷投资电影业。他们首先买断版权,继而染指影院的运营、制作、流通、配送等相关环节,参与步骤比较有序。如三星、大宇、鲜京都从录像带的营销开始,在较短时间内掌握了大部分主要国外电影公司的录像带版权,在制作领域,他们则首先以购买韩国电影的录像带版权的方式来参与。大企业为迎接多媒体时代而忙于兴建新剧场或租赁已有剧场。三星、大宇、鲜京和壁山等大企业在大城市里买入主要电影院,或是建立新的复合电影院,来形成连锁的放映系统。以1997年为例,刚刚成立电影事业公司的现代集团就租赁了汉城名宝剧场的5个电影馆。有的大企业则通过与国外的电影公司联手来进军电影业。第一制糖公司向美国的梦工场投资三亿美元,得到其出品影片的亚洲地区版权;并和香港的嘉禾电影公司合作,在韩国设立了JACOM电影制作公司。大企业的介入对于只有好的创意却没有足够资金的新导演和独立制片人来说,无疑相当于雪中送炭。以前忠武路制片体系中“论资排辈、熬年头”的惯例被打破,那些从电影学校毕业或者留学归来的新导演,获得了一显身手的机会,怀才不遇的副导演、商业广告的导演们也有了意想不到的机会。李光熏由此导演了《封大夫》——1995年票房最高的国产影片;李民勇导演了《炎热的下午》——一部风格独特的女性主义影片。1994-1996年间,大企业在电影业的投资蓬勃发展,完全激活了电影市场(也为日后的不稳定埋下隐患)。电影制作体系迅速分化,出现了四种不同的电影制作体系:原有忠武路制片方式,独立制片人制,大企业直接制作方式以及独立电影。不少年轻的导演和制作人脱离了忠武路制作系统,建立了以导演为中心的独立制片人制度,如朴光洙制片、企划时代、张宇锡制片等公司。大企业都喜欢票房价值高的电影,注重迎合年轻一代观众的兴趣,对这样的电影不仅投入资金,并且要造成良好的土壤,使制作以创意为主的新电影的独立制片人能够扎下根来。他们既制作出了相对高投资的商业电影,也促使独立制作方式的低成本电影向商业领域迈进。这三年间电影面貌为之一新,既有大制作、高票房的动作喜剧片《两个警察》(Ⅰ、Ⅱ姜禹石)、浪漫喜剧片《封大夫》(李光勋)、以特技制作闻名的《银杏木床》(姜齐奎)、科幻片《木槿花开》,也有票房评论双丰收的低成本之作《时间长久持续》(金应寿)、《猪掉进井里的那一天》(洪尚秀)、《鳄鱼》(金基德)、《恐怖分子》(金永斌)、《千年的爱》,也有艺术电影如《黑土地白百姓》(裴庸均)、《花瓣》(张善宇),女性电影如《像犀牛角一样一个人走》(吴丙哲)、《炎热的下午》(李民勇)、《妈妈有了男朋友》(金东斌)。大企业的进入,最重要的后果是,直接促成了韩国制片人制度的形成。3.风险投资进入电影业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大企业自身难保,对电影的投入迅速减少,很多大企业纷纷退出电影业。只有三星是个例外,在1998年投资了6部影片,获得相当大的成功。金融危机后,财阀集团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逐渐下降,政府积极扶植中小企业。尤其是在风险投资中小企业的政策引导下,中小企业逐步开始取代财阀集团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以高科技密集为特征的风险投资中小企业给韩国以往比较臃肿与僵化的产业结构注入新的活力1997年11月,通商事业部宣布电影业及相关产业属于风险投资产业。这意味着电影融资比较容易,并且可以享受减免税等优惠待遇。风险投资公司迅速占据了大企业撤资后的空缺。他们带来全新的投资概念,同时引导独立制作公司制作题材更集中的片子,并加强营销概念,电影市场日趋专业化。日信创投是忠武路上最知名的投资公司。它不仅作投资还充当投资管理者的角色。它的收益分配比例相当优惠:5∶5,而一般大企业都是6∶4。仅在1996年到1998年间,他们投资的电影就有《银杏木床》《上网》《哈利路亚》《八月圣诞节》《安静的家庭》《驱魔录》。电影政策及电影文化对电影的影响1.电影政策电影审查制度韩国电影审查制度形成于20年代日占期。八九十年代严格的审查制度严重阻碍了电影的健康发展。1996年10月4日,法庭宣布电影公映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违反宪法。这结束了70多年的电影审查制度,同时提出了新的迫切问题:建立等级分类制度。1998年,围绕新的电影法(1994年制定的《电影振兴法》),年轻一代和保守派的分歧越来越大,问题焦点在于等级外电影专用馆和电影振兴委员会的设立。对于韩国电影来说,目前的等级分类制度毕竟提供了更宽广的题材空间和表现空间。《两个警察》系列揭露警察的违法勾当,《美丽青年全太一》批判70年代的军事独裁体制,《花瓣》揭示了80年代群众遭到镇压的“光州事件”。1999年有两部影片《黄头发》和《谎言》(张先禹),因暴露镜头被禁,引起广泛争议。但是影片经修改勉强通过审查后,却在市场上获得巨大成功。电影放映限额制度朴正熙的军政府在1966年开始施行限额放映制度,本意是过滤掉西方的某些影响,但在以后的数年中,它却成了保护民族电影的一张安全网——政府立法规定每家电影院每年至少放映146天(具体天数后有变化)的本国电影,这就是所谓“电影季节制度”(Screen Quarter System),本文译为“电影放映限额制度”。90年代中期以后,韩国国内几度出现主张缩小甚至取消电影放映限额制度的论调。1998年12月2日,韩国外交通商部提议,参照与美国的双边投资协议,从2002年起将106天的限额降至92天。电影界担心,如果这项提议获通过,好莱坞洪水猛兽般的商业大片将逐渐淹没本土电影。由此爆发了一场知名导演、明星发起的电影界大规模游行示威。1999年6月电影界又两次举行示威活动。韩国政府被迫让步,暂定在本土电影占有市场40%的份额之前,维持限额制度。尽管限额放映制度一定程度上损害韩国电影业的利益——韩国的电影放映量从1993年的640部降至1997年的502部,生产量从1993年的63部降至1997年的59部。但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性极强、国家民族特性浓厚的特殊文化产品,电影应独立于自由贸易协定之外,似乎在美国以外的国家已达成一种共识。经济政策调控为振兴民族电影,韩国政府在90年代至少三度启动政策调控。90年代初期为鼓励大财团进入电影界制定了减免税收的电影振兴政策。1997年后实行抵押版权融资制,比如1998年,国有的电影振兴公司为10部电影作抵押版权融资,共提供30亿元韩币。这10部电影其中就有林权泽参加戛纳电影节的《春香传》。第三种举措同样重要,即是在1997年将电影业列入风险投资行业。2.电影文化的普及前文已简要提到,90年代上半期大众文化及其他娱乐媒介对电影的双重影响。流行音乐、电视剧等大众流行文化日益繁盛,观众普遍的文化素质提高,明星制初步建立等等,对电影呼唤与支持的一面毕竟大于抢夺电影观众的一面。从1995开始,韩国电影文化迎来充满活力的时期。借纪念电影诞生100周年的机会,进入90年代后一直在上升的热情终于爆发出来。1995年3月大钟奖电影节上放映了7部国外艺术电影。同年11月,电影制作公司“白头大杆”设立艺术电影专业馆,放映了前苏联电影《牺牲》、伊朗电影《何处是我朋友的家》、《橄榄树下的情人》等国际一流的艺术电影。仅仅《牺牲》一片,在一个月内就吸引了两万名以上的观众。电影发行商开始注意“艺术电影”商业化的可能。这一年,王家卫的《东邪西毒》等三部影片在韩国上映,每部电影的观众人次都达到十万以上。同时期开始,电影史上的经典影片通过有线电视进入了千家万户。借助于这些积极的市场引导与开发,以前只熟悉好莱坞和香港商业片的观众,对电影的印象和理解开始改变。大众媒体开始积极报道电影新闻和介绍电影知识。就在这一年,电影月刊《KINO》和电影周刊《CINE21》创刊,他们把韩国和国际电影界的最新消息以一种雅俗共赏的方式介绍给韩国民众。《KINO》目前已经成为韩国最权威的电影杂志。90年代中期以后在韩国掀起的电影热演变成一种电影文化热,韩国各大学相继开设了四十多个与电影相关的专业。大学里的电影讲座挤满了来自不同专业的学生。韩国国立综合艺术学院设立了电影学校,购买了完备的电影制作设备。电影节在短时期内韩国还举办了釜山和富川两个大型的电影节以及数十个小型电影节。其中釜山电影节至今已举办6届,成为亚洲最重要的国际电影节之一。釜山国际电影节创始于1996年,由釜山艺术学校、中央大学二校的电影系提议,在釜山电影界和釜山市政府的支持下获成。1996年10月的第一届釜山国际电影节就达到万观众人次的良好效果。(注:金东虎(韩):《亚洲电影发展的后盾——记釜山国际电影节》,(韩)《高丽亚那》杂志2000年春季号,中文版,第24页。)在诸多亚洲国家的电影节中,釜山电影节与众不同的战略值得重视。第一是它最初就定位于“非竞赛性电影节”,避开了与其他电影节(如国际一流电影节和同时间的东京国际电影节)之间不必要的竞争,而专注于作为亚洲电影展台和展映国际最优秀电影的作用。第二是它推出的两项特别计划。“新浪潮电影”及其扶持制度:选择亚洲新导演的第一二部作品展映,把它们推向国际舞台,并为保障这些影片在韩国境内的发行放映,给予发行商3万美元的资助;釜山振兴计划(PPP计划,开始于1998年第三届釜山电影节):为有电影制作计划的亚洲导演和世界级的发行公司、制片人、赞助商创造合作机会,促成合作投资或共同制作或对影片后期制作提供赞助。香港的陈果、台湾的林正盛、日本的筱崎诚、中国大陆的贾樟柯、张元、王小帅等导演都从PPP计划中获益。釜山电影节对亚洲电影新人的成长,作出了切实的贡献。釜山电影节不仅为韩国电影和亚洲艺术电影提供了制作机会、拓展了电影市场,还和众多的国际电影节达至沟通,使韩国电影大批进军国际展台。仅1999年就有80部韩国电影计150次在73个国家和地区参展,其中包括戛纳电影节和柏林电影节。此外,釜山电影节本身产生了相当可观的经济效益,为釜山影视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釜山市政府选择影视业为战略产业,组建釜山电影委员会,推动了釜山文献电影馆、数家多功能影院的相继建成,陆续筹建影视信息城、主题公园、动画片中心,并对与釜山相关的电影行政和财政的支持。(注:金东虎(韩):《亚洲电影发展的后盾——记釜山国际电影节》,(韩)《高丽亚那》杂志2000年春季号,中文版,第29页。)其中包括以釜山为影片背景的《朋友》。总体来说,电影节最根本的作用在于它成为韩国大众文化生活中的一个“事件”。与报刊、电视、流行音乐等大众传媒一起,它们构筑了韩国电影振兴现象得以发生、发展的意识形态背景。3.纪录片与短片的繁盛短片和纪录片的发展,是90年代韩国电影界一个异乎寻常的重要现象。截至1999年,韩国年产短故事片300多部,并通过国内外各种电影节上映。纪录片80年代韩国曾出现一批源自大学校园的电影团体,他们标榜“独立”和“进步”,既反对官方和商业电影,也反对实验电影和作者电影,而是试图与进步的文化团体、工人阶级联合起来,拍摄纪录片,并以录像带的流通来代替商业电影发行。政治动荡的80年代末,他们在政治活跃团体、进步工会、学生会等群众团体的支持下,制作出了一批反映韩国社会矛盾的影片。“电影制作所”(1987年成立)和“劳动者制作团”(1989年成立)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两个地下电影团体。前者拍摄的《理想国》(16mm,110分钟),第一次以剧情片方式处理光州事件;1990年的《罢工前夕》(16mm,100分钟)则是以忠实刻画工人运动为内容的剧情片,成为独立电影的里程碑。因政府禁映,该片通过校园和工会礼堂自办放映,而警方甚至出动直升机投掷催泪弹来驱散观众。“劳动者制作团”则是进步纪录片的突破,他们制作了十数集每集1小时的《新闻电影》,专注于韩国工人运动的最新话题。事实上,这些电影团体建立了校园、工厂放映和录像带流通的独立发行渠道。如果说80年代的独立影片内容上着眼于工人运动,政治导向上具有强烈的反政府性,价值取向偏于集体价值、共同空间优先个人、日常空间。那么自90年代开始的独立电影则远为多元和复杂,尝试着以多种方式去反映丰富的社会生活。在纪录片方面,边英珠的《嗫嚅三重奏》(1994-1999)用二战期间沦为日军慰安妇的妇女证词来揭露性暴力和军国主义问题;李庆顺的《蒲公英》(1999)表现一位父亲在民主化斗争中痛失爱子的悲伤和勇气;洪亨淑的《本名宣言》(1998)描写一位旅日韩侨的流浪经历;朴基福的《别管我们》(1999)则以离家出走的少年和家庭暴力为素材,描写体制和反体制势力都漠然无视的社会边缘阶层。这些纪录片普遍不再以旁白或采访来引导观众,而代之以客观纪录的方式来试图还原生活本身。导演金东元自80年代末一直追踪城市开发区拆迁户的居住权问题,已拍出《上溪洞奥林匹克》(1988)、《杏堂洞的人们》(1995)和《另一个世界》(1999)三部曲。《另一个世界》拍摄了拆迁户争取到开发区居住权之后的生活,关心的焦点从特权化的意识形态转向日常生活的政治学,其关注的核心问题乃是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认识与沟通。笔者认为,不了解这些信息,就不可能充分认识韩国电影振兴现象,不可能细致读解韩国的类型片,如作者化的黑帮片《绿鱼》、《搏动》。短片短片的繁荣是90年代另一个重要的电影现象。80年代的年均产量不超过50部,而90年代却达到300部以上(注:南仁英(韩):《差别美学,日常生活的政治学——评90年代韩国电影短片和纪录片》,(韩)《高丽亚那》杂志2000年春季号,中文版,第30—35页。),其中大部分出自电影专业学生和业余电影爱好者。90年代初由三星公司出资举办的汉城短片电影节,既是短片的盛会,也是商业电影公司挖掘新人的地方。(2002年4月三星出资在北京举办了DV短片电影节。)90年代后期,韩国短片电影节增多,主要有独立电影论坛、独立短片电影节、釜山亚洲短片电影节等,很多韩国短片还参展戛纳等大量国际短片电影节,获得了较好的成绩。韩国90年代的纪录片和短片具有三个层面的重要意义:1.为主流电影业提供新的电影人才和活化电影氛围,一定程度上直接催生了韩国电影振兴现象并刺激其发展;2.在题材和表现领域上有效弥补了商业影片不敢涉足的领域,与主流商业片互为补充,并成为新的电影美学的催化剂;3.使电影产业和社会文化、艺术保持着良好的互动关系,平衡着电影作为产业、艺术和意识形态的三重功效,是韩国电影能够健康发展的深层原因之一。仅供参考,请自借鉴希望对您有帮助

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尤其是应用极其广泛的议论文,议论文又叫说理文,作者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辨是非等方法,来确定其观点正确或错误,树立或否定某种主张。那么你有了解过议论文吗?下面是我整理的亲情的议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当我们早上匆匆忙忙地从床上爬起时,是谁已经为我们做好了可口的早餐?当我们背上书包急急地走出家门时,是谁的身影徘徊在窗前张望?当我们带着一身疲惫回到农时,是谁早已为我们烧好了洗澡水?当我们为了学习而挑灯苦读到深夜时,又是谁悄悄地在桌角放上一杯牛奶?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得这么多这么多却不求一点回报呢?是妈妈。

从小到大,妈妈一直是我们身边最亲最爱的人,嘘寒问暖,知冷知热。在我们还不能清楚地表达?时,妈妈不厌其烦地教我们呀呀学语;当我们还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时候,妈妈义无返顾地用那博大无私的爱为我们遮风挡雨;当我们自认为已经长在要摆脱她的庇护时,妈妈不无担心地默默注视着我们;当我们开心的时候,妈妈用明亮的眸子微笑地看着我们;当我们难过的时候,妈妈明知道自己帮不了什么忙却还是陪着我们一起忧伤,妈妈为我们做的已经太多太多,可是她却从来没有要求任何的回报,这是一种多么广博多么无私的爱啊!

从古至今,多少文人墨客竭力渲染沣母爱的伟大,它赐予了我们多少不能忘却的东西,我们从那里得到的远远比付出的多,学会了宽容,学会了理解,学会了广博,学会了为他人着想,可是我们又曾为妈妈做过什么呢?难道我们就这样心安理得地接受着妈妈无偿的爱吗?我们不应该做些什么让妈妈开心,让妈妈骄傲吗?

美丽的五月已经悄悄地来到身边,空气里到处飘荡着芬芳的气息,在这暖意融融的季节里,五月永恒的主题便是母亲节,在这个平凡又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里,我们该为妈妈做些什么呢?

妈妈不要华丽昂贵的首饰,不要价值不菲的礼物,送给妈妈的礼物就是我们自己,也许就在昨天,一枝初叶蓓蕾的康乃馨,一块干净整洁的桌布,一张纯洁无邪的笑靥,便让妈妈倍感欣慰。因为——孩子长大了,懂得如何疼妈妈了。这就是在告诉妈妈:妈妈,我爱你!

昨天便是五月的第二个星期天,那美丽的母亲节,然面对于每一个爱着妈妈的孩子来说,每一天都是母亲节,让我们用最温柔的心情,拥抱妈妈,告诉她:“妈妈,我爱你!”

我在车里,怀着久久的热忱也折了一只亲情之舟,我把它放在心间,让它伴我一起前行;我把放在风雨中,放在全世界的每个角落,让它成为亲情的象征,让这世界充斥亲情的冲动! 我真想对母亲说:对不起!

多想伴着你,告诉你我实在多么的爱你。

追念起过去,我对父亲有太多的误会。怨父亲不克不及多陪我,怨父亲不每每教诲我学习,怨父亲 太多,太多!现在,我晓得我错了。过去,父亲并不是不爱我,赐与我的而是台甫鼎鼎的爱,不会宣扬的爱。父亲给我讲故事,让我懂得怎样做人,他爱我;给我买很多玩具,他爱我;为了让我上学,他驱驰事业,他爱我;在我跌倒的时候,他鼓舞我站起来,要执着,他爱我 现在想想,父亲为我,为这个家收入了太多的爱。

母爱是冬日的阳光,温和着咱们冰冷的心;母爱是静默夜地面的歌谣,带给咱们心灵的抚慰,让咱们一起沐浴在母爱的阳光里,遗弃尘世间所有的郁闷,尽情地享受吧!

每次,我的自行车出了小毛病,第二天,它却被修睦了,而且被擦得锃亮,预先,才晓得是父亲做的。

那么,你说哪一棵会长得快一些,壮一些呢?爸爸问儿子。

亲情,灿烂的花朵,馨香四溢,浸人心脾;亲情,明亮的露水,美丽清纯,招人爱怜;亲情,纯正的明月,素雅嘈杂,温和迷人!

母爱

到河边时天下起雨来,我模糊看到河边有人,我走过去,清晰地看到那是妹妹,她在河边悄然默默地蹲着,手里在放一只小纸船,有情的飞雨打得她不断颤粟,湿的头发贴在前额上,我看到她的手在痛苦的发抖,我不禁得叫嚷到:妹妹!两脚迟缓地挪去。一股寒流在我心底升腾着。妹妹抬起发黄的脸对我说:哥,你上高中,离家远我放只小舟,祝你一起顶风!我默默抱着妹妹,彷佛听到妹妹那汩汩运动的亲情的潮流,这一刻,我哭了,为的是这亲情,这穿透风雨的亲情!

如果世界 上没有了亲情,就好比在漆黑的道路上找不到前进的方向 。 如果世界上没有了亲情,就好比在八月十五的夜空 中寻找不到温馨的圆月。 如果世界上没有了亲情,就好比在春天 里失去了春雨 来滋润万物。 严冬里的温暖 一个冬天的深夜,夜深人静,四周围一片寂静。我躺在床上温暖的厚厚的被子盖在我身上。朦胧中我慢慢地睁开眼睛 。我发现房间里的灯还亮着。我望着窗外被寒风吹着的树枝心想这么晚了“妈妈怎么还不睡呢?”我披上大衣来到妈妈的床前关切地问:“妈妈您怎么还不睡呢?”妈妈听见了慢慢地抬起头望着我说:“天气预报说明天 要下降到两三度了,我担心你的手冻着了,给你做一双手套罢了。”我摇了摇头说:“妈妈,我不冷的您劳累地工作 了一天,也该早点休息了。”妈妈温柔的手摸了摸我的小脑袋摇了摇手说:“明天你的小手冻僵了,又怎么能把字写好呢?作业做不好会影响成绩的。你还是别管我快去睡觉!”我无可奈何地只好再次躺在温暖的床上,可是我怎么也睡不着。脑海里总是浮现起妈妈又红又肿满布血丝的眼睛。妈妈您多好啊!我又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往事。 迷糊中的温暖 记得那是在一个深秋 下午,放学的时候,天正下起大雨,我冒着大雨走回家在路上我总觉得头重脚轻,到家就倒在床上。傍晚妈妈下班回来,见我躺在床上,走了过来摸了摸我的头,我想一定很烫手。妈妈看着我痛苦 的神情,便望了望窗外的大雨急急忙忙地披上雨衣抱起我就向医院走去。雨越下越大,无情 的雨水不停地袭下来,妈妈怕我被雨淋着把雨衣的大半都盖在我的身上。不知道为什么医院本来离我们家很近,但现在却好像很远似的。

妈妈被雨水淋着了,但她给我办住院手续。医生 给我打了针,服过了我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第二天,我醒来了看见妈妈扒在我的.身旁睡着了,我默默地想到小时候爸爸教我的一首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逢,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心灵 感触 现在我已经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女 了,但每次看到珍藏着的小手套心中总要浮现出当时感人 的画面。然而,我要怎样报答母亲呢?我和母亲之间的亲情将随着时间 的流逝将越来越浓!又到开心的寒假 了,我情不自禁大叫起来。不过今年的寒假真是“寒”啊!所有人都穿着大棉袄,全都变成了雪人。往年的年夜饭都热热闹闹的,今年我们要来寒一下! 年夜饭,年夜饭,说来说去,还不是吃一顿饭。不过,大家聚在一起,一起吃一顿饭,还很温馨 ,浓浓的亲情味。快要过年 了,我们总得买些东西来装饰一下吧!往年的年夜饭,都是大鱼大肉,山珍海味。不过年年都是如此,不如来换换花样。 来到街市,人山人海,看来大家都是来买东西,过个红红火火的中国年,热热闹闹的吃顿年夜饭,求个平安。左挑右选,最后我挑了一把绿油油的青菜,几串豆腐,还有十几根香肠,一斤脆皮鱼。说到这里,想必大家都知道我们今晚的饭局了吧! 回到家,偶爸偶妈已经把水烧开了,就等着我放火锅料了。没错,我们的小年夜饭就是打边炉!锅冒着热腾腾的气,锅里的肉丸子在跳冬天华尔兹,青菜像仙女在翩翩起舞,豆腐串像声声炮竹,在水中爆开。我们好像在看马戏团表演。但他们最终还是要进入我们的口中。 夹起一块肉丸子,沾一点辣椒酱,放入口中,好爽啊!嘴里辣辣的,暖暖的。爸爸 妈妈看着我吃,他们却迟迟不动筷子。这我可不高兴 了,就我一个人吃,有什么意思啊!我使劲往爸爸妈妈的碗里夹菜,他们望着我,“扑哧!”笑了。我也傻呼呼地跟他们一起笑。 “儿子 !爸爸祝你在新的一年里,学习 进步!”爸爸举杯。我可不捧场,不满地说:“又是学习学习,除了学习,你不能说些别的吗?”妈妈连忙说道:“算了算了,那妈妈祝你天天开心,虎虎生威!”“还是妈妈好!”我对妈妈抛了一个媚眼,向爸爸吐了吐舌头。 你夹一块肉,我夹一块肉。不一会儿,满锅的肉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站起来,露出我的尖牙利爪,夹起一片菜,塞进嘴里。“哇!妈?哇,妈妈?水要?要喝?我?”我被菜烫的语无伦次,说错话了都不知道。喝完了水,我缓过劲来,叫苦不迭。 虽然,今年的天气很寒冷,但是亲情是无比温暖 的!

“感恩”这个词对我来说很遥远吧!农民说,商人说,老师说,父母是世界上最爱我们的人。世界上最珍贵的就是亲情。

自然,汶川、唐山大地震时,那些感人肺腑是画面,那些生死离别的场面,那些震撼人心的亲情,让我感动,让我惆怅,同时也让我怀疑,我的父母在生死的瞬间会想到我吗?我的父母会拼命保护我吗?我的父母也有这么伟大吗,这一切的疑问,我不敢也没有这个信心说会或不会。

记得,我还未出世,家里很穷,都已经到了揭不开锅的地步,连白米饭也吃不上,爸爸妈妈只能吃树上的果子。一心盼望有个儿子的爸爸,等到我出世时,看到又是个女儿。他顿时,两腿发软,瘫倒在地。由于经济原因,父母无法抚养我,狠下心决定将我送人。

但是,当我被抱在别人怀里的时候,爸爸妈妈看我眉清目秀、活泼可爱的样子,父母的心又软了下来,连忙将我抱回来,坚决不送。从此,我的爸爸妈妈便含辛茹苦地养育我。听妈妈说,当时,她生我的时候饿了好几顿饭,我小时候又特别顽皮。

转眼间,我到了叛逆期。那天,她打了我。那一刻,我好恨她。为什么别人的妈妈这么好,而我的妈妈,她什么都不懂,她的教育方式只有打,她虚荣,她斤斤计较,我想过离家出走,但是我没有钱,没有能力,没见过世面。我不敢轻易地就这样走出去,但是从那以后,我一点一滴地攒钱,我放弃了零食,巧克力,我发疯一般地学习,我希望我有一天能出人头地,能赚钱,能离开家。

但是,到了今天,我才发现,我才明白,我才醒悟:原来一直以来是我错了。当年爸爸妈妈决定留下我是下了多大的决心呐!他们不在乎穷或不穷,他们不在乎自己苦或不苦,他们只想到了我,而我,我的妈妈是什么都不懂,但她明白洗衣做饭,明白爱我,明白保护我,关心我,在乎我,而我,俗话说:“打在儿身,痛在娘心。”

我清楚地明白,那天她哭了很久很久。而我却,她的虚荣也只为我。“我的女儿可聪明了全年级第一名。”“我的宝贝女儿一定会出人头地的。”而我,没有她的精打细算,我能在好的学校上学吗?能一放学回来就吃上香甜可口的饭菜吗?而我,我扪心自问,原来我的妈妈,我的爸爸为我付出这么多。

“感恩”对我来说并不遥远,却近在咫尺。因为我有着这如火般燃烧的亲情值得我去感恩。我现在敢肯定而又自信的说:“在生死的瞬间,我的父母会想到我,会拼死保护我,而我也会。”

亲情是人生老病死,托付一生的最珍贵的情感。亲情比之于友情,爱情都有着特别的意义,没有它,一切无从谈起。人生之为人,则必有亲情的呵护。

亲情中最感人的还是关怀备至,感人至深的父爱母爱。人小时吃喝拉撒睡样样都得由父母照顾,长大成人,娶妻生子,还是离不开父母的教导关怀和照顾。父母亲,对子女掏心窝的爱,只知奉献,不求索取,负累一生而心甘情愿。然而作子女的又有多少体会到了这份爱,并予以等量偿还呢,往往做的不够,作为儿女应为之汗颜。

夫妻之爱从结合的那一天起,就不再是爱情而是亲情关系了,这种爱的根基就是两人的爱情基石,不管山盟海誓也罢,儿女情长也好,都只是曾经拥有,不能保证婚后依然如故。婚姻要幸福,还得学会在柴米油盐中过好平静平常的日子,轰轰烈烈的那只是爱情。生死相守,平平淡淡才是真。在人的一生,尤其在病榻前,风雨中,彼此深爱,相互给予,为亲人苦难煎熬而不离不弃,两人一条心,亲情才会愈久弥笃。再若有孩子的出生,给两人将又会带来多大的变化和欢乐。夫妻之爱又会共同流向孩子,为孩子嬉笑哭闹而欢喜悲忧。此时亲情已是骨肉相连,血脉相通。再历经岁月沧桑和生活考验,心贴的将会更紧,爱化得将会更浓。亲情其乐融融,坚不可摧。

亲情的今生今世融合了多少机缘。为人父母子孙,兄弟姊妹,萍水夫妻这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缘分,从一开始产生就要珍惜,珍惜彼此的心灵空间和生活起居,彼此依靠,大难临头甚至到死不得变心。这样,亲情才是最牢固的。否则,热情冷却,甚至良心渐失都会给亲情带来多么大的伤痛。而这种现象尤其容易发生在晚辈身上,世上没有多么狠心的父母,只有狠心的子女。因此从做人常识的角度来讲,子女还是应该多照看父母,不论自己走到天涯海角,都不能忘根,忘本,自己永远都是爹妈身上的肉,心头的忧。寻找种种理由,从心灵的距离上开始渐渐远离他们,很少去安慰体贴他们,都不是为人子女应有的表现。有爹娘才有自己,记起自己年少时依偎在父身旁立下的心愿,对父母哪怕只是多一点点的孝心和宽心的话都会让父母心里甜,笑容绽放的。这何乐而不为呢?只有懂得感恩父母,才会给子女树立一个榜样,而受到他们同样的敬爱。

其实亲情还包括了如叔姑舅姨,表亲堂亲等诸多关系,较之于以上所说的稍微远了一点。这些亲缘关系与生俱在,枝节相连,不可冒犯,和等闲视之。

在如今竞争激烈的社会,出门靠亲戚帮扶已是明显的需要,谁也不是三头六臂,万事不求人的。因此懂得人情世故和联络感情是很必要的。因为在我们这个文化悠久的中国,亲情文化始终占据着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比起西方发达国家的亲情文化还是很厚重的。不管远近,只要沾上血缘,都被算作亲戚,这些都是很传统的关系,与生俱在,谁都难以游离于这些关系之外,不发生亲情。

亲情内外层层关联,亲近者不仅只是内层,外层的或许还会拉近情感距离,使关系亲密。内层的也有可能因感情没有维护好,而渐渐疏远。什么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运动变化往往让人心生感慨,世事无常。亲情则需要好好维护,以防变质。能珍重现在的亲缘关系,彼此少生怨,多包容,常走动,互通信,助人于危难,救人于水火就能发展好强大的人脉,被亲情包围,拥有幸福。当然这也不是一厢情愿的事情,有的人看不起亲戚,很难改变自己的态度,就是看不起其无才无德和厌弃其穷困潦倒,其再作无谓的努力,可能也不会改变自己势利的看法。亲情也有它残酷的一点。最好不要被它伤着,要好自为知,保护好自己,亦不伤害他人。从自身作起,改变脆弱自私的性格,德薄才少的状况,和自身资源不足的状态,就可能得到亲戚的接济和认可,而给事业生活带来改观。

亲情,维系一生,时时处处都发挥着它的或多或少的作用,珍重最亲的人,珍惜重要的亲戚,珍视其他亲戚,不能称之为人情练达,但至少是大有良心了。有良心才谈得上起码的人品,而受亲人尊重。把亲情当做人生的每一杯热水,开心服下,定会经脉舒展,气血通畅,身心受益的。

坚固长久,厚重贴心的亲情让人难以忘怀,无以了断,无以再造,只因为它太重要;忽冷忽热,时远时近的亲情让人难以接受,却又不得不接受,长此以往,成了心上的一块肿瘤,还勉强保留,这种痛又有谁堪忍受。丧尽血性,冷漠绝情的亲人已无情字可言,这是何等悲痛,让人欲哭欲狂,黯然神伤,而无半点气力,颓然一桩。

对于亲情,不必做枉费心机之事,不可揣引狼入室之心,不宜言不合时宜之话。因为亲情经不起滥情畸情和无情的敲打,它是冰凌易碎的,破碎后难再修复还原。常怀感激之心,善待亲情,别让它从身边溜走而追悔莫及。

拥抱亲人,或者牵起他的手一起散步,来感受亲情的舒心从容,会觉得,原来幸福来得如此简单。生活中离不开亲情。当你身处大山为国服役,举目无亲时,请写好信茷,携带大山的问候,发出厚重思念的表达,让亲人收到你的牵挂。或者一个电话,千里之外就可听到亲人声声入耳,句句入心的心里话。为了国家,这才是亲情的伟大。当你单亲离散,无力再将生活支撑下去的时候,你还有一双抓住亲人的手,将苦和甜一齐咽下,带着泪与信念朝着幸福出发。当你独自彷徨在没有生活着落的十字街头,你还有一颗渴求尊严和地位的心,寄托着父母的希望和自己的理想。去奋斗,去开拓,争先恐后的走入人潮汹涌的时代大路,让心不再孤苦伶仃,让亲情不再忍受困惑与迷茫。

我们需要把亲情看作人生的一门重要功课,老实的学其本质,灵活的用其精髓。让亲情在心路历程中开花结果,成为一道靓丽的奇葩。让生命携带着亲情给予的关爱一路平安,永远幸福。

美国梦、乐观主义——美国电影《阿甘正传》反映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摘 要】电影反映人们的生活,思想观念和价值观。透过电影,观赏者可以了解到不同国家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他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美国电影《阿甘正传》中的主人公阿甘一生的传奇经历,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通过这部电影,我们了解到了美国世代传承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本文旨在分析《阿甘正传》这部电影所反映的这些美国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包括美国梦和美国人的乐观主义。【关键词】美国电影 《阿甘正传》 美国梦 乐观主义20世纪以来的100年,世界传播事业和信息产业飞速发展。科学技术不断进步,将人类带入了信息社会。在信息时代,媒介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报纸、杂志、电视、电影等是较为先进的信息传播活动形态。其中电影也许是最具影响力的传媒。电影就像一个微观世界,表现出不同的社会价值观和思想观念。在美国电影中,“美国梦”和“乐观主义”是常被涉及的主题。那什么是“美国梦”呢?最具代表的关于“美国梦”的电影就是《阿甘正传》。《阿甘正传》 (1994)是由罗伯特•泽梅基斯导演,汤姆•汉克斯主演的一部“愚人电影”(反智电影)。该电影获得了巨大成功——在1995年的第67届奥斯卡金像奖角逐中,《阿甘正传》一举获得13项提名,包揽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最佳剪辑和最佳视觉效果六项大奖,还夺得了当年全美10大票房影片的首位,并在有史以来最卖座的影片排行榜上名列第四,4年后该片又进入美国史上最伟大的百部电影之列。因此《阿甘正传》可以说是美国电影史上一部愚人电影的神话。一、《阿甘正传》简介福瑞斯特•甘(阿甘)出生在上世纪中叶、美国南部阿拉巴马州的绿茵堡镇,由于父亲早逝,他的母亲独自将他抚养长大。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凭借跑步的天赋,他顺利地完成大学学业并参了军,随后开赴越南战场。在军营里,他结识了“捕虾迷”布巴和神经兮兮的丹•泰勒中尉。布巴在越战中丧生,丹中尉失去了双腿,阿甘则因为救人成了战斗英雄。回国后,阿甘为了履行对布巴的承诺,买下了一艘破船开始捕虾。一系列机缘巧合后,他不但化解了丹中尉的怨气,还莫名其妙地累积了大量资产。不过,钱并不是阿甘所看重的东西。阿甘和女孩珍妮青梅竹马,可珍妮有自己的梦想,不愿平淡地度过一生……二、《阿甘正传》的主题亲情、友情和爱情一直是人类历史上永恒的话题。围绕着愚人文化这一背景,影片讲述了发生在阿甘身上的亲情、友情和爱情故事。阿甘自幼腿部残疾而且智商低下,小镇上的人都用异样的目光看待阿甘,只有两位女性关心、爱护他:母亲给予了他伟大的母爱,珍妮则以纯真的少女情怀温暖着他的心。在母亲心目中,阿甘不是负担,而是上天对她的馈赠,她倾尽全力抚养阿甘,总有办法找到最通俗易懂的语言让他明白生活中的一些道理人生就如同一盒巧克力,你永远无法知道你会尝到什么样的味道”,“笨有笨的作为(傻人有傻福)”,并且为了能够为他争取于正常儿童同样的生活学习机会,她甚至答应陪校长睡觉。《阿甘正传》表达了许多不同的主题,其中被导演反复强调的就是对生活永不放弃。这部电影不仅给人以情感上的教育,而且也是一部关于美国 20世纪50年代到1982年的社会史,非常值得一看。阿甘智商虽低,但他心地单纯,信念坚定,做到了很多正常人想不到、做不到的事,在运动、战场、商场都取得了非凡的成就。阿甘的人生历程中穿插着美国战后的一些重大事件,如猫王、披头士乐队、种族问题、越战与反战、水门事件、乒乓外交等等。阿甘的故事象一面多棱镜一样折射出生活的各个方面,引发观众对自己生活的思考。三、《阿甘正传》反映的美国思想观念和价值观——“美国梦”和“乐观主义”从《阿甘正传》中我们能够想到人们追逐已久的美国梦以及乐观主义。美国梦是上个世纪的神话,是许多欧洲人为了追寻更好的生活而来到美国的目标。美国地广人稀,到处都充满着爆富的机会。今天,美国梦依然存在,大量亚洲人和拉美人把美国看成是实现梦想的摇篮。那到底什么是美国梦呢?虽然已有些许变化,但却有一个永不变化的主题:或成为富人,或成为体育英雄,或成为著名演员,或有参观白宫和得到美国总统接见的机会 ,或通过勤奋刻苦成为一家跨国公司的董事。怎样来实现这些梦想呢?人们需要做什么呢?人们应该成为世界上跑得最快的人,或者要有最高的智商吗?谁能回答这些问题?看过《阿甘正传》后你就能知道,有这样一个人,他参与了几乎所有的美国大事,他很富有,参观过白宫,还是一个体育英雄。他的生活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告诉人们,在美国任何人都可以成功,即使你的智商极低。他就是阿甘。美国是一个具有“未来取向”的国家,这也决定了美国人的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等价值观。但在60年代,青年一代为了表达对美国社会的种种黑暗和越南战争的不满和反叛,以及对现实和未来的迷惘与困惑.选择的是一种逃避现实、追求享乐、否定理性、强调本能的幻灭之路。性的解放、毒品带来的幻游和远离现实社会的流浪和群居生活是他们所选择的生活方式。这也就是影片中珍妮和她的“嬉皮士”同伴的生活方式。但低智商的阿甘与他们完全不同。也许他的智商使他无法了解珍妮和那个时代的青年所做的事情,但他身上一直洋溢着一种美国人所特有的乐观向上、积极进取。虽然阿甘的智商极低,但另一方面,阿甘又是聪明的。他参观了一所退伍兵专用医院,用他高超的乒乓球技艺来愉悦他们。与此同时,电视里正在报道阿姆斯特朗登上月球的消息。然而没人观看这个人类的世纪创举,他们都被这个低能儿的球技深深吸引。此时科学是乏味的,体育更加伟大。阿甘相信,蠢人才做蠢事,傻人有傻福。这也正是电影导演对阿甘成功生活的诠释。他自己不认为自己是蠢人,他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这就是在美国成就一番事业,取得成功的砝码。无论你是白人还是黑人,聪明还是愚蠢,你只需做到最好,然后取得成功。阿甘教给人们成功的钥匙就是:你自己去决定你是做聪明人还是傻子吧。美国人总是思考着未来的目标,他们说:“我们要把人类送到月球上去。”他们做到了。他们的国家在一片狭小的土地上由十三个殖民地建立起来,如今美国却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之一。美国梦是真实的,古巴人来到美国成为棒球明星;每天数以千计的墨西哥人越过边境线寻找工作,寻求更好的生活。只要你做出决定,拥有自己的目标,一切都能实现。参考文献:[1]顾宁.美国文化与现代化.北京:辽海出版社,2006.[2]张奎武.英美概况.长春: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3]赵英男.英文影视赏析.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4]朱永涛.英语国家社会与文化入门.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5]董力燕,刘铭.《阿甘正传》中的成功哲学[J].文教资料,2007.[6]端木义万.美国社会文化透视[J].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7]刘洋.寻找迷失的英雄——《阿甘正传》的新英雄观及其文学内涵[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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