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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报刊杂志

发布时间:2024-07-04 20:10:46

会计报刊杂志

《商业观察》《新金融世界》《首席财务官》《中国乡镇企业会计》《财会学习》

现在会计类的普刊,只要是上知网的,都对质量有一定要求,不是随便就能发的。如果你发的是那这不是知网收录的,而是维普网,万方收录的,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反正我找淘淘论文网给发表的是知网收录的,现在发表费用都不便宜了呢。

中国会计学会出版的《会计研究》《21世纪经济报道》《财会月刊》财税与会计 大众理财顾问

目前有多个机构进行核心期刊的评选工作,此外各学校往往都会有自己的核心期刊列表,下面列出北大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供参考。F23 会计 1.会计研究 2.审计研究 3. 审计与经济研究4.财务与会计 5.财会通讯 .综合 6.会计之友7.财会月刊. 会计 8.中国审计 9.商业会计 10.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 11.财会研究 12.中国注册会计师 13.事业财会具体的你可以去欣启论文网或者百姓论文网上看看,我一般都是在这看的,希望帮助到您,谢谢!

会计类报刊杂志

杂志类:《财会月刊》、《会计师》、《财会学习》、《中国税务》、《财务总监》。

《财务与会计》是财会专业月刊刊物。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财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财政部的工作部署,研究财会工作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交流财会工作经验,普及财会知识。

报纸类:《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金融报》、 《中国税务报 》、《中国财经报 》、《中国证券报》

中国会计报》是由财政部委托中国财经报社主办的全国唯一一份财会专业报纸。致力于宣传我国财会各项方针政策,以提高全国财会人员素质,促进我国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规范财会管理工作、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为目标。

会计之友办刊条件

栏目方向

主要栏目

《会计之友》设有考前辅导、政策法规、电算网络、国库集中支付、财富人生、总会(CFO)理财、跨地区营销理财、东风理财、专家论坛、研究生园地、博士观察、理财导航等栏目。

刊登内容

主要介绍财会工作经验、会计理论和业务技术基础知识,开展学术交流,介绍国内外会计学术的新动向、新成果和新的信息处理方法,反映财会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会计之友

《财务与会计》《会计之友》《中国税务》《财会学习》《财会月刊》《今日财会》等都是可以关注的,这些杂志报刊具有很强地指导性、实用性

会计专业需要关注的文献比较多,因为会计并不是我们所想的只需要会记账就可以了。会计需要设计的方面有很多,比如会计专业的学生必须要知道经济法的相关内容,因为会计与经济是分不开的,之后懂得了相应的法律,才能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因此会计需要关注的杂志也会比较多。

这本杂志中所描述的就是有关于会计的知识点,也是用一些实例来给读者去很直观的讲解,虽然适合会计专业的学生去看,但是不建议什么都没有学的学生去看,因为我们在看杂志的目的就是为了巩固自己的这只是,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如果知识点都没有记住的话,那么读完这本书之后,虽然会明白一些东西,但是会制约自己的学习,毕竟书本上的知识与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些差别的。

会计专业其实也是可以分方向的,财务会计、税务会计以及管理会计。这本杂志就是专门适合管理会计的学生去读。财务会计就是现在最普遍的会计,主要管理公司中的各项支出收入,资产以及负债。税务会计就是管帮助公司去税务局报账,税务会计也是公司中最主要的存在,管理会计所学的就是管理学科。但是,没有一个单位缺少管理人员,所以,想要管理会计专业的学生毕业之后也是需要从基层做起的。

很多人对会计都存在一定的误解,他们认为会计只是简单地记记账而已,但实际上会计院的知识非常的丰富,一个公司会计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部门,如果公司的账户出了问题,那么这个公司整个经营状况都会出现问题。

《财务与会计》、《新会计》、《会计研究》、《管理会计研究》、《中国管理会计》等,这些是应该关注的。

报刊杂志费用会计分录

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以及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咨询费、研究费用等其他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管理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作为期间费用核算的,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在"管理费用"科目中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账核算。期末"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后无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理费用

一、摊销本月应负担的报刊杂志费200元会计分录如下:

1、如果摊销期在一年或一年以上,即为长期待摊费用,则:

借: 长期待摊费用 200

货: 银行存款(或现金) 200

2、如果摊销期在一年以内,则为短期待摊费用,则

借: 管理费用

贷: 银行存款(现金)

二、摊销费用分为"长期待摊费用"与"短期待摊费用",摊销期在一年或一年以上所产生的摊销费用直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摊销期在一年以下所产生的摊销费用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三、经由银行转帐支付的摊销费用,直接计"银行存款"科目,经由库存现金直接支付的摊销费用,直接计入"现金"科目。

扩展资料:

一、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方式:

1、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计提

小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

3、摊销

(1)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对于“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而言,小企业准则规定是不能对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的,所以只能通过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并在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

(2)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承租方只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拥有对该资产的使用权,因而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建支出,不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只能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协议约定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

(3)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在发生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该支出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进行摊销,借记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少于3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待摊费用

工会杂志报刊

肯定是首选《工人日报》 毕竟是六大中央报纸之一然后可以选择《浙江工人日报》

1、窗口收订:读者到邮政局、所的营业厅办理预订手续。2、电话预订:读者通过拨打11185(邮政客户服务中心)与邮局公布的报刊收订电话进行电话约定,邮政局发行人员到读者驻地办理收订手续。3、上门收订:对较大单位客户,邮政局发行部门主动派员前往办理收订手续。4、投递员收订:投递员投递邮件途中,也可根据读者要求办理本投递区内的预订手续。5、报刊发行站收订:因报刊发行有广泛的社会性,全国总工会、团中央、邮电部联合发文,要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立报刊发行站,在邮政局的指导下,为本单位和职工家属等办理报刊订阅、投递业务。6、网上订阅报纸:首先在浏览器中输入中国邮政网上营业厅并点击回车键搜索。然后点击中国邮政网上营业厅官网。接着点击报刊图书。然后输入你想要的报刊名并点击回车键。接着选择你想要的报刊,点击购买。最后点击去结算,完成支付动作就可以了。

一个星期发行一次杂志报刊属于特殊产品,需要提前预订,起刊规则如下:国外杂志需要提前2个月预订,如:2023年1月31日前下单,起刊时间为4月份;国内杂志需要提前1个月预订,如:2023年1月15日前下单,起刊时间为2月;1月15日后下单,起刊时间为3月;

《广西工人报》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机关报。创刊于1958年5月1日,国内统一刊号:CN45—0018,是唯一一份面向职工、企业、工会的省级专业新闻媒体,是目前全国工人报刊发展、发行增速最快省区,已进入全国工人报刊发展的第一方阵中的前三甲。报纸多次获得“全国优秀工人报刊”、“广西优秀报刊”等称号,被全国工人报刊同行誉为“广西工人报发展模式”。尤其是数字化转型和新媒体的发展走在了全国工人类报刊的最前

内部审计杂志报刊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出版的主要刊物有: 1、《内部审计师》(The internal Auditor)是一本学术性双月刊; 2、《今日内部审计师协会》(The IIA Today)是一本新闻简讯双月刊; 3、《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教育者》(The IIA Educator)是由学术界出版的简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根据1982年12月4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条的规定,于1983年9月15日正式成立,是国务院25个组成部门之一,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是国务院组成人员。机构职责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审计署,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审计署的主要职责是:(一)主管全国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二)起草审计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审计政策,制定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三)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国务院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1.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2.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使用中央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4.中央投资和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5.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财务收支,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国务院规定的中央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6.国务院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国务院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署审计的其他事项。(五)按规定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署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国务院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九)与省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省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地方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地方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省级审计机关负责人。负责管理派驻地方的审计特派员办事处。(十)组织审计国家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中央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十一)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3个内设机构:办公厅(经济责任审计司)法规司财政审计司行政事业审计司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金融审计司企业审计司社会保障审计司外资运用审计司境外审计司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派出审计局和在北京的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机关、派出审计局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另有: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审计署纪检组、监察局)直属事业单位7个直属事业单位:计算机技术中心机关服务局审计科研所干部培训中心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中国审计报社国外贷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派出机构派出审计局25个派出审计局:审计署外交外事审计局审计署发展统计审计局审计署教育审计局审计署科学技术审计局审计署工业审计局审计署民族宗教审计局审计署政法审计局审计署监察人事审计局审计署民政社保审计局审计署财税海关审计局审计署资源环保审计局审计署建设审计局审计署交通运输审计局审计署农林水利审计局审计署贸易审计局审计署文化体育审计局审计署卫生药品审计局审计署国资监管审计局审计署经济执法审计局审计署广电通讯审计局审计署新闻报刊审计局审计署旅游侨务审计局审计署科学工程审计局审计署地震气象审计局审计署宣传审计局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18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太原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郑州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深圳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长春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其他审计署主管审计署门户网站以及《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审计研究》、《中国内部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等报刊杂志。省级审计机关吉林省审计厅上海市审计局河南省审计厅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审计厅甘肃省审计厅西藏自治区审计厅海南省审计厅青海省审计厅山西省审计厅浙江省审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北京市审计局天津市审计局河北省审计厅辽宁省审计厅黑龙江省审计厅江苏省审计厅安徽省审计厅福建省审计厅江西省审计厅山东省审计厅湖北省审计厅湖南省审计厅广东省审计厅重庆市审计局四川省审计厅贵州省审计厅云南省审计厅陕西省审计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主要领导现任领导党组书记、审计长:刘家义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郑振涛副审计长:秦博勇党组成员、副审计长:孙宝厚、陈尘肇、袁野党组成员、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张通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李晓钟党组成员、法规司司长:刘正均历任领导审计长于明涛吕培俭郭振乾李金华审计法规审计署关于印发《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006年修订)《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审计机关分析性复核准则》《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测评准则》《审计机关审计抽样准则》《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序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署关于严禁通过社会审计组织获取非法收入的通知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国家工商总局同意将审计机关列为查询企业档案不交费单位的通知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隐匿销毁会计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问题的批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展审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准则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审计机关专项审计调查准则审计机关审计复核准则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试行)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准则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审计机关审计复议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中国国家审计准则序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公安部关于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和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的通知审计署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的暂行规定审计机关审计统计工作的规定审计机关指导监督内部审计业务的规定审计机关指导监督社会审计机构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应诉管理的规定审计机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信息工作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规定审计署关于驻国务院部门派出机构管理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行政强制性措施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划分的暂行规定审计机关对社会捐赠资金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对社会保障基金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对行政经费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对事业经费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对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对农业专项资金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对国有商品流通行业财务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对国有工业企业财务审计实施办法审计署关于国有金融机构财务审计实施办法审计署关于中央银行财务审计实施办法审计机关计算机辅助审计办法审计机关审计事项评价准则审计署关于贯彻执行审计规范的通知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办理交办事项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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