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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式房屋论文参考文献

发布时间:2024-07-07 17:09:00

新中式房屋论文参考文献

1、室内设计·思维与方法

著书作者:郑曙旸 主编

评价评分:「施工人员的一部很好的工作、学习指导用书」 推荐度★ ★ ★ ★ ★,清晰度★ ★ ★ ★ ☆

内容介绍:这是一部建立在丰富的实践经验基础之上的室内设计基础理论研究著作。它以深入浅出的论述方法和生动的说明性实例,系统地阐述了室内设计如何正确地运用创作思维和进行设计。

2、 设计准则:成为自己的室内设计师

著书作者:〔美〕伊莱恩.格里芬 著

评价评分:「你必须必须看的一本书,纠正你错误的居住观念」推荐度★ ★ ★ ★ ★,清晰度★ ★ ★ ★ ☆

内容介绍:这本书讲到了许多思维方式、习惯,不断挑战你的许多既定的错误认知。 她分享了专业设计师在设计每个房间时用到的设计准则、测量方法、协调比例以及硬道理,这些秘密是在实践过程中很难获知的。

3、 住宅设计解剖书

著书作者: 〔日〕增田奏 著

评价评分: 「了解空间与功能的关系,纠正你错误的思路」 推荐度★ ★ ★ ★ ★,清晰度★ ★ ★ ★ ☆

内容介绍: 你的新家能不能很舒服?这取决于它是不是根据你的生活方式而设计的。 这本图文并茂的书,可以让你超级轻松的理解家中每一个空间的价值、功能和使用要点。它就像一本「小儿书」,却充满了智慧和经验,而且非常细致亲民。

4、 室内设计师专用协调色搭配手册

著书作者:艾莉斯·芭珂丽

评价评分:「让心情化作调色的灵感之源」 推荐度★ ★ ★ ★ ★,清晰度★ ★ ★ ★ ☆

内容介绍:艾莉斯·芭珂丽,对色彩的感觉很敏锐。在英国柴郡,她作为一名富有创造力的专业顾问和室内设计师而闻名。本书为协调色列举了大量配色方梨,并分为几大类,这本实用手册为你呈上200种经典配色,一定会让你灵感源源而来。

5、 装修而已--教你玩史上最创意的小户型设计

著书作者:乾图公司主编

评价评分:「为受困于高房价的青年同胞解忧排难」 推荐度★ ★ ★ ★ ★,清晰度★ ★ ★ ★ ☆

内容介绍:时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被高房价“逼”进了几十平米的小户型。面对如此狭小的空间,如何装修便成为了首席难题:如何最大限度利用空间使得空间显得宽敞?如何在迷你空间彰显个性和品位?央视《交换空间》栏目也多次对他们的设计作品进行了摄制推荐! 书中结合大量精彩实景照片为您破解小户型装修之道。

中式室内设计的参考文献(精选8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经常看到论文的身影吧,论文是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写论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整理的中式室内设计的参考文献,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许林. 谈现代室内设计中的中式风格[J]. 甘肃农业, 2005,(11) .

[2]仲晓凯. 浅析室内设计中的中国传统元素[J].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07,(04) .

[3]潘振寰. 中式风格室内设计初探[J]. 室内设计, 2004,(03) .

[4]陈祖建. 现代"中式"室内风格[J]. 室内设计, 2003,(04) .

[5]张怀强. 居室设计中的中国元素[J]. 东方艺术, 2005,(12) .

[6]冯颀军. 浅谈室内装饰设计中的中式元素和传统意境表达[J]. 美术大观, 2007,(12) .

[7]周玉明. 室内设计市场现状与现代中式设计构思[J]. 商场现代化, 2007,(24) .

[8]白志刚. 室内设计中的中国元素[J]. 艺术教育, 2006,(03) .

[9]王鹏. 精神上的中式风格[J]. Women of China(中文海外版), 2003,(04) .

[1]张鹏翔.室内环境设计审美分析[J].作家,2013(12):303-304

[2]张迪 . 室内环境设计中的美学价值与理念 [J].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 下旬 ) ,2014(3):149-150

[3]王枫.雕塑环境艺术[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5-7

[4]张晨.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文明思想探析[J].职大学报,2012(4):60-62

[5]陈小于.西方现代绘画艺术[M].科学出版社,2012:80-81.

[6]孙振华.资源与拓展--近三十年中国雕塑的发展脉络[J].文艺研究,2009(1):111-119

[7]朱毅.论木雕在室内环境中的运用及装饰性[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8]姜涛.景观环境中雕塑艺术应用实践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9]汪倩.建筑艺术与雕塑艺术相互认同性研究[D].中央美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0.

[10]王强.公共景观设计中的雕塑应用--景观雕塑的融合性探讨[D].山西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11]李新华.岭南传统建筑装饰雕塑艺术的美学特征[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4):65-68

[12]黄光武 . 雕塑艺术与博物馆陈列设计创新的思考 [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2):125-126

[13]吴小刚.论现代园林景观与雕塑艺术的融合[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8):58-60

[14]周长积,周雅,傅娜.我国建筑室内环境设计的`现状与发展[J].山东建筑大学学报,2011(12):603-606

[15]梁杰亮.建筑室内环境设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技术与市场,2013(9):146-147

[16]赵彤,孔超.影响雕塑和壁画艺术与公共空间关系的要素[J].现代装饰(理论),2014(1):142

[17]楼庆西.乡土建筑装饰艺术[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113

[18]孔维杰.装饰雕塑与环境设计[J].青年文学家,2011(2):101-103

[19]房志勇,林川.住宅室内设计精要:室内设计图集[M].北京:中国建材出版社,1997:97、

[20]陈丹青 . 以专业的业余感生存 -- 我眼中的蔡国强 [J].21 世纪商业评论,2010(11):117-119

[1]胡崧. HTML 从入门到精通[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7.

[2]知新文化. HTML 完全手册与速查辞典[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3]杨选辉.网页设计与制作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4]王诚君,刘振华,郭竑晖,高中山.Dreamweaver 8 网页设计应用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5]李光明,曹蕾,余辉.中文Dreamweaver 8 网页设计与实训教程[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6.

[6]周德华,许铭霖.新编网页设计教程[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6.

[7]赵铭建,赵慧,乔孟丽,康梅娟.网页设计与制作[M].东营: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2007.

[8]赵祖荫,王云翔,胡耀芳.网页设计与制作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9]陈季. Flash 基础与实例教程[M].北京:北京希望电子出版社,2005.

[10]丁海祥.计算机平面设计实训[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11]曹雁青,杨聪. Photoshop 经典作品赏析[M].北京:北京海洋智慧图书有限公司,2002.

[12]张怒涛. Photoshop 平面设计图像处理技法[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13]陈笑. Dreamweaver 8,Photoshop CS 2,Flash 8 网页制作实用教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14]孙强,李晓娜,黄艳.JavaScript 从入门到精通[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15]刘智勇. JavaScript 开发技术大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16]陈会安. JavaScript 基础与实例教程[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

[17]常永英. 程序设计教程(C#版)[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18]肖金秀,冯沃辉,陈少涌. 程序设计教程[M].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3.

[19]金旭亮. 程序设计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20]刘培文,韩小祥. 程序设计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1]王立雄,王爱英.建筑力学与结构 高校建筑学与城市规划专业教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2]张季超.建筑设计.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M].2009.

[3]王铁,王舒慧.现代建筑风水学[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9.

[4]栾景阳.建筑节能[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6.

[5]张海峰.住宅庭园设计[M].贵州:贵州科技出版社.2007.

[7]宁绍强,谢杰,卫鹏.建筑设计表现技法[M].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

[8]赖德森.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9]张钦楠.建筑设计方法学[M].太原: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

[10]克里斯汀、史蒂西.太阳能建筑[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

[11]张颖,李勇.可持续性景观设计技术[M].武汉: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12]徐卫国.快速建筑设计方法 建筑设计指导丛书[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13]黎志涛.建筑设计方法入门[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

[14]丁文剑.中国家具理念与建筑环境[M].上海:东华大学出版社.2007.

[15]罗文媛.建筑设计初步[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16]林晓东.建筑设计[M].南京:江苏科技技术出版社.2006.

[17]郝赤彪.景观设计原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1]阚玉德. 展示空间设计理论及其探讨[J].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报, 2005,(04) .

[2]王爱敏. 浅议心理学在展示设计中的重要作用[J]. 包装工程, 2004,(03) .

[3]尹铂. 互动展示的应用策略探寻[J]. 包装工程, 2009,(02) .

[4]姜立善. 装饰材料在展览空间中的运用[J].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04) .

[5]姜群,何人可. 信息时代的展示设计研究[J].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S1) .

[6]黄良伟,杜. 试论平面设计符号的多维性在展示设计中的呈现[J]. 韩山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05) .

[7]温建良. 家具的网络虚拟展览初探[J]. 家具与室内装饰, 2005,(09) .

[8]王冬,钟虹滨. “散点透视”与当代展示设计[J]. 家具与室内装饰, 2007,(02) .

[9]李女仙,何新闻. 解读非语言符号在展示设计中的应用[J]. 家具与室内装饰, 2007,(12) .

[10]吴静,王翔宇. 光影在家具展厅设计中的运用[J]. 家具与室内装饰, 2009,(04) .

[1]陆江艳. 展示空间艺术设计研究[D]. 武汉理工大学, 2003 .

[2]郭琼. 家具展览会展示设计初探[D]. 南京林业大学, 2003 .

[3]周素芬. 会展企业核心能力与多元化发展研究[D]. 暨南大学, 2003 .

[4]巫濛. 品牌专卖店及其设计研究--消费、展示与体验[D]. 清华大学, 2004 .

[5]何永军. 系统设计理论在展示设计中的运用研究[D]. 南京艺术学院, 2005 .

[6]马力. 2010年上海世博会参观者行游轨迹及时空分布研究[D]. 同济大学, 2006 .

[7]刘东峰. 数字时代的商业展示视觉语言表达研究[D]. 同济大学, 2006 .

[8]王燕妮. 数字化展示设计研究[D]. 西南交通大学, 2006 .

[9]徐丹. 展示设计中动态空间研究[D]. 南京艺术学院, 2006 .

[10]江婷. 现代商业空间的展示设计[D]. 东南大学, 2006 .

[1]郭捷.《项目风险管理》.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07

[2]粟镇宇.工艺危害分析方法及实践[J].现代职业安全.2011(3): 36-40

[3]褚慎强.工艺安全管理[J].国外畜牧学:猪与禽.2014(7): 77-78

[4]卢有杰,卢蒙仪.《项目风险管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5]范文成,叶小红,常美玲等.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含量测定方法研宄.中国药业.2011,20(20): 31-32

[6]隋鹏程,陈宝智,隋旭.安全原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15-16

[7]姚薇,王一喆.化学品风险评估制度建设进展和建议[J].环境工程技术学报.2011(5):431-436

[8]焦维.研宄质量风险管理在原料药生产中的应用.中国化工贸易.2013(5): 148

[9]苗伯乐,宁丙文.拜耳过程安全管理方法[J].劳动保护.2013(3): 23-25

[10]陈得强、潘高.几种项目风险评估方法比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1,(8):50-51

[11]何长征.浅谈钻井HSE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科技博览.2014(31 ): 17

[12]杨晓燕,天晓娟,刘泽源.氢溴酸右美沙芬片人体药代动力学及生物等效性研究.四川医学.2009, 30 (8): 1282-1284

[1]詹静.新车型导入项目项目风险管理研究[D].2007:15

[2]陈放.项目策划[M].2000:245-246

[3]崔龙.汽车企业研发部门项目风险管理研究[D].2009:8

[4]张丽娜.项目风险识别的控制图方法研究[M].2008:12-14

[5]刘丽娟.对汽车行业管理战略标准化的思考[J].2006,3(l):21-24

[6]张子剑.复杂装备研制风险管理研究[D].2007:6-7

[7]康斌.长安福特国产新车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D].2006:13

[8]卢向南.预测与决策分析[M].2000:156-157

[9]李怀彬.浅析中国的汽车产品管理制度走向[M].2004:l-ll

[10]汪应洛.系统工程[M]第二版.2000:56-60

[11]施品贵.高技术项目风险评价方法研究[M].2005:4

[12]牛波.建设性项目群风险管理方法研究[D].2006:22-24

[13]王子博.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的城市快速路施工风险评价研究[D].2009:13-14

房屋建筑参考文献大全 [1]《房屋建筑学》,第四版,同济大学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 [2]《房屋建筑学》赵研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3]《房屋建筑学》王崇杰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房屋建筑学》袁雪峰、王志军主编,科学出版社; [5]《房屋建筑学》舒秋华主编,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7]《建筑构造》刘建荣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8]《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9]《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10]《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103-2001; [11]《建筑构配件标准图集》; [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计划出版社; [13]《中国大百科全书》, 戴念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4]《建筑构造》(上、下册)李必瑜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5]《住宅建筑设计原理》朱昌廉等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6]《建筑空间组合论》彭一刚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7]《中国民族建筑》王绍周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8]《中小学校建筑设计》张宗尧等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建筑构造设计》颜宏亮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居住区规划设计》朱家瑾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新农村房屋规划论文参考文献

我是学射箭的,教练让我写一篇总结,因为我练得时间比较长,在队里算老生,所以要写出很多比如三年来是如何从队里的末尾到队里的主心骨,参加了各种比赛,去了很多地方,平时帮助教练处理各种事情,很感激教练的栽培(这个一定要写),要有鼓励新生的话等等,别的地方可以自我发挥,可以用别的作文套但是一定要合理而且不要直接就把原文搬到这里,最好400字以上,谢谢,要是好的话可以再加50分

房屋建筑参考文献大全 [1]《房屋建筑学》,第四版,同济大学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 [2]《房屋建筑学》赵研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3]《房屋建筑学》王崇杰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房屋建筑学》袁雪峰、王志军主编,科学出版社; [5]《房屋建筑学》舒秋华主编,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7]《建筑构造》刘建荣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8]《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9]《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10]《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103-2001; [11]《建筑构配件标准图集》; [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计划出版社; [13]《中国大百科全书》, 戴念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4]《建筑构造》(上、下册)李必瑜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5]《住宅建筑设计原理》朱昌廉等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6]《建筑空间组合论》彭一刚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7]《中国民族建筑》王绍周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8]《中小学校建筑设计》张宗尧等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建筑构造设计》颜宏亮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居住区规划设计》朱家瑾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绿色住宅设计方法与实例绿色建筑绿色建筑在中国的实践——评价·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设计实例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非一个全新概念,此前在党和政府文件中曾多次出现,在学界也早有学者提出并进行过试验。但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锁定“三农”并具体出台32条重大举措启动新农村建设,其含义自然有别于此前的任何一次。本文试从财政的视野对其中的“新”和“建设”进行讨论。 一、新在何处 此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是在城乡统筹发展的大背景下提出的,主要是通过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和积累为未来城乡融合奠定基础,但具体而言,“新”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 1.时代背景新 经过半个多世纪工业化的发展,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农业与非农产业的产值结构大约为15∶85,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就业结构大约为50∶50,城镇化水平超过40%,这表明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国际发展的经验表明,采取工业反哺农业的战略是一种普遍性现象,否则城乡和地区差距会继续拉大,经济社会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动荡。正是基于这一基本国情和发展规律,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审时度势地提出“两个趋势”的重要论断,指出“在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持工业,是一个普遍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也是一个普遍趋向”。毋庸置疑,未来经济发展从二元走向一元,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是一个新的发展路线图,新农村建设是协调的第一个基本举措。 2.治理理念新 乡村社会的治理在我国具有双重需求,国家追求有效和稳定,居民谋求福利改进,但是在我国不同的历史时期,中央政府并未因为对乡村治理存在需求而行使了应当的支出责任。在农业社会,乡村治理是通过乡绅阶层来提供必要的公共物品从而达到某种程度上的稳定;在人民公社时期,集体组织承担了农村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任务,但是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后,集体经济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弱化,农村地区公共物品在长期得不到中央政府支持之后,只能在“预算外”和“制度外”寻求出路。而现在,在经历了税费改革漫长试点之后,中央政府回归到其应有的功能,承担了应有的支出责任,这不仅标志着我国农村正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在向工商业社会转型,更标志着我国政府将民生问题放在首位,体现执政为民的治国理念。 3.制度供给创新 从某种程度上说,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第一步,但在其中制度统筹是关键。我国农村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尽管可能预期在某些甚至大部分公共领域有所改进,但总体来看,要在较短的期限内达到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尚有困难。因此,我国政府在具体明确和承担应有的支出责任后,对农村的大规模投资并非无序的,而是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旨在通过财政投入建立农村公共品的基本供给制度,为未来城乡制度对接减少摩擦。 二、财政应如何建设 启用财政政策通过“建设”来体现“新”的内涵是城乡统筹的必经之路,但是财政在投入时究竟应该如何作为呢? 1.农村建设是仅对农业投入还是要更关注非农投入? 现实经济成长的历程告诉我们,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村落没有城市拥挤的道路和金光闪闪的大厦,但是他们拥有城市文明,按照城市的生活节奏在生活。这充分说明我国农村的发展并非一定要发展农业,一定要走城市化道路。据专家估计,205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50%,人口总规模将在16亿左右,也就是说按照这一口径进行估计,我国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人口将维持在8亿上下,但是8亿人口完全依附在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其中必然有一部分人从事非农产业。在我国成功加入WTO之后,“黄箱政策”、“绿箱政策”和“蓝箱政策”在不同程度上都面临政策约束,运用财政手段直接干预农业生产越来越受到限制,改变支农方式,由直接转为间接对农村的支持不仅易于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而且还可能赢得国家组织的资金支持。况且从工业、农业发展与居民需求的关系来看,强调农村走非农道路是农民福利再造的必由之路。世界经济发展规律表明,居民个体需求的多样化只能通过工业来满足,尽管在经济发展处于1000美元~3000美元阶段时居民的膳食结构将发生改变,但是农民在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时农业本身存在局限性。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无论城市还是乡村,恩格尔系数都呈下降趋势,可以预见包括农村居民本身在内的所有国内居民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及新消费需求的出现和成长,农业持续发展得不到市场的支持。当然,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强调,财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向偏移并非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完全忽视对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的支持,只是与居民多样化的需求相比,农业在满足居民需求方面得不到工业所能得到的市场需求支持。 2.农民自身能力的拓展还是“面子工程”? 在现代经济生活变迁过程中,我们要重视社会公正的现实意义。传统经济学一般认为财富积累能够增加社会福利,但现代经济发展表明人均GDP的提高与人的幸福程度改善没有根本的正相关关系。通过新农村建设再造农民福利,为广大农村提供目前短缺的公共品就一定能使农民的整体福利水平得到提高吗?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在对不发达国家农村社会转型的深入研究中引入了对“权利”和“能力”的分析,创立了以“能力理论”为核心的经济社会发展观。森认为经济增长之所以重要并不在于增长本身,而在于增长过程所带来的“相关利益”改善,个人能力的成长和拓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目前我国农村正处于结构转换的关键时期,运用财政手段对农村进行大规模广泛地投资,真正的目的不是在农民收入方面做简单的加法,而是在农民收入增长的过程使农民获取收入的能力得到拓展并使收入机制稳定下来。更重要的是在农民能力得到拓展的同时其对公共物品需求的表达就可能是真正的内生型需求,从而改善我国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中偏好表露难的问题,避免决策权转移而被迫分摊“面子工程”的提供成本,使农村居民也可能分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3.农村投入是财政“一条褪”还是财政、市场“两条腿”? 正如此前有学者预测国家在农村公共领域的大规模投入时代一定会到来,2006年这个时代已经来了。对于风雨交加的农村来说,这是真正的雪中送炭,但是单靠财政“一条腿”能行吗?我国的经济建设是在大市场背景下进行的,改革不可能逆市场经济规律而行之,尽管在过去的改革中市场经济将农民边缘化了,但现在农村的最终发展不能完全排斥市场,财政的作用仅在于“引导”和“发动”,农村面貌的根本改变还需要“两条腿”走路。这是因为一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均衡,农村贫困地区过多,虽然国家有能力保证全国各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均等化,但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及村庄、社区公共物品还必须通过自身的力量加以解决;二是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经验来看,市场和财政是互补的而非排斥的;三是从国外发展情况来看,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政府不是公共物品的唯一提供者,当前,世界公共服务改革的核心思想之一就是政府应该把政策制定同服务提供分开,换句话说就是,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角色是政策制定,而不是主要直接地提供服务。虽然我国财政在农村公共领域的投入有部分属于“补课”的性质,但在公共事务领域内引入市场机制,建立机构之间的竞争机制是必要的,但这一定要在区域性公共品提供中注意保护产权,尽量在降低交易成本的情况下达成集体一致行动,从而避免“公共地悲剧”或者“搭便车”行为。 三、警惕财政阳光被“吞噬” 2003年后,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进入一个新时期,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农民增收较快,消费进一步扩张,财政在解决和支持“三农”问题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促进了农村政治和谐,农村居民对基层政府和村组织的工作认同度逐步提高,“干干关系”、“干群关系”大为改善;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较大改变,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正逐步提高;农民消费支出和消费质量都有了较大改善,农民纯收入持续上升,恩格尔系数出现下降迹象,在耐用消费品消费方面,拥有量品种和数量都出现增长趋势,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发生了较大突破,广大农村正享受着财政普照的阳光。但是从实际农村财政运行的情况来看,财政普照的阳光并未完全如预期那样为农民所享受,而是出现被“吞噬”的迹象。 种田的相对比较收益低使财政阳光被“吞噬”。以粮食直补、取消农业税等增收政策尽管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种田的绝对收益,但是另一方面种田成本并没有维持相对稳定,两者相比,种田的相对比较收益使财政阳光照耀在政策之外的组织或者人头上。众所周知,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本身收益率比较低,采取不同的措施对农业进行补贴是世界各国的一贯做法。在我国农业有其特殊的背景,一是我国农业人口过多,二是非农产业在农村发展过缓,农民收入结构中尽管非农产业贡献在增加,但是就种田的农民(而且数量比较巨大)来说,以被管制的粮食价格与由市场定价的农业物资价格相交换,其结果自然是降低了农民的种田比较收益。有人评价说取消农业税的最大好处在于国家干部因为不用直接面对农民而使“干群关系”得到缓解,但实际上国家财政的“真金白银”流入了农资生产企业的口袋中(这部分企业实际上享受了国家的双重优惠待遇,一是市场定价权,二是普遍的税收优惠),而农民口袋里装着的却是刚刚放入的人民币的“余香味”。 农村公共品供给有可能使财政阳光被“吞噬”。这个问题似乎看来是矛盾的,其实不然。我国学者朱钢在对农村公共品供给与农民负担进行研究时就曾经指出,农村公共品需求存在官员需求和一般居民需求,当前者需求大于后者而又缺乏资金时,农民负担就可能由此而生。现在中央政府加大投入为农村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固然是件好事,但是毕竟财力有限并且历史欠帐过多,农村公共物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可能还处于短缺状态。据新华网的消息,因为缺钱,目前在我国60%以上的县没有标准的污水处理场, 的乡镇没有卫生院,有一半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60%的农户没有用上卫生厕所,亿农户需要解决燃料问题,6%的行政村没有通公路,2%的村庄没有通电,6%的村子没有电话(新华网,)。因此,农村公共品在长时间内的短缺与中央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时序性肯定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矛盾,基层组织可能会通过集资或者摊派的方式来解决这种矛盾。更可怕的是,农民享受区域性公共物品还得持续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保证不被排他。显然,农民得到的实惠不仅被转移出去还面临负担加重的问题(例如某些农村地区的有限电视收费问题)。因此,农村公共品形成缺乏诱致性需求因素也会对农民负担反弹形成另一种威胁。 巨额的基层债务有可能使财政阳光被“吞噬”。我国基层财政债务之巨有可能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据统计全国约2100个县级行政单位,乡村债务总规模达5355亿元,乡、村两级公共债务平均每个县高达亿元(新华网,)。当前中央政府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尤其是对贫困县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如果没有较规范的责任分担机制和财政资金的风险控制机制,这部分财政资金有可能会以“公共工程”的名义被挪用填补基层债务的黑洞。 四、结语 2006年,中央政府将继续关注民生问题,加大财政投入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据统计,2006年的财政投入将达3397亿元,比2005年增长14%,比2004年净增781亿元。庞大的财政支出被据为己有或者化为乌有,财政阳光被“吞噬”显然违背了中央的政策初衷。因此,针对上述分析的问题,在下一步的改革中,除了要继续贯彻“多予少取”的方针之外,还要防止国家财政支持目标被扭曲的现象,尽可能最大化财政支出效应。为此,笔者认为:第一,对农业生产资料企业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规范控制,限制农资价格的无谓、恶意上涨,提高种田的相对收益,保证财政的阳光真正惠及到种田人的头上。第二,财政投资要着重培养农民对公共品的诱致性需求,改善农民对公共品偏好的表达机制。第三,财政对农村的投入如果是“工程性”的投入,则必须要加强事前、事中监控和事后验收,健全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并明确奖惩机制;对于用于义务教育、卫生等一般转移性财政资金,要缩短资金转移路径,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凭借公民身份证按照一定标准打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参考文献: [1]2006年2月21日正式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2]中国“三农”形势跟踪调查课题组 小康中国痛———来自底层中国的调查报告[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3]黄景贵 发展经济学研究:制度变革与经济增长[M〗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4]王检贵 劳动和资本双重过剩下的经济发展[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2002 [5]韩俊 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N] 人民网———人民日报,2005—11—30[来源:论文天下论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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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的财税政策论文【1】

摘 要:棚户区改造不是单纯的居民居住区的翻新,这涉及到棚户区在改造的过程中各个方面的问题——拆迁、建设、回迁、管理,文章主要总结辽宁省棚户区改造的模式、改造后的影响。

辽宁省棚户区改造的模式及经验是我国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创新,实现了优势资源互补,减少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矛盾。

文章从财税政策的视角提出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有效机制,强调需进一步深化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使财税政策在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发挥长期性、有效性以及持续性作用。

关键词:棚户区改造 辽宁省 财税政策

棚户区改造工程,既是有效解决辽宁省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的举措,又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全面振兴辽宁的重大决策,这也与我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相吻合。

棚户区的改造,是一项长期重大的任务,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改造,这更是一项全新的历史课题。

到2011年底,辽宁省共改造大面积棚户区万平方米,建设万平方米回迁楼,改善了万户万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

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增加了棚户区居民的就业,提高了居民收入水平,使家庭发生巨变,使整个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得到进一步发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加快转型步伐、实现全面振兴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一、推进辽宁省棚户区改造的主要模式

辽宁省进行棚户区改造所选择的主要模式是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模式。

政府主导,就是采取省市区三级政府分级负责的办法,省级政府主要负责整体规划、政策制定等带全局性的工作,而市级政府主要负责资金筹措、协调指挥等工作,区级政府就承担拆迁、建设、回迁后管理等具体环节工作。

总言之在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充分地利用各级政府与市场的优势力量,涉及棚户区整体规划等工作由政府主导,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国企、私企等可以作为投资主体,这样在拆迁、回迁的环节动用政府的力量,而建设的环节交给市场(开发商,在这里既可以是国企,也可以是私企),这样就综合运用了行政手段、经济政策及法律措施来进行棚户区改造。

抚顺、本溪、阜新、铁岭等市就采取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

在整个辽宁省的棚户区改造过程中,14个市大多都选择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棚户区改造模式,主要原因在于:

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结合的模式能在最大的程度上维护棚户区居民的切身利益。

棚户区房屋的现状十分复杂,有的拆迁政策很难适用实际需要。

如果由开发商作为拆迁主体承担棚户区改造任务,很有可能造成开发商与棚户区居民的对立,影响整个改造的进程,最终还是要政府出面调解。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能最大限度使用资金。

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辽宁省打破行业垄断,实行招标投标选用施工单位,采用合理地标价法,全方位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型的计价方式。

3.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既能充分整合行政资源,又能有效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在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政府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调动资源为棚户区改造服务。

比如,各级消防部门在政府的带动下,主动为棚户区居民服务,用最短的时间完成棚户区改造消防审批手续;水电部门在棚户区建设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主动垫付资金用于工程临时用水电。

4.政府主导能有效、及时地解决棚户区拆迁、建设、回迁及管理等各个环节的矛盾和问题。

由于辽宁省棚户区形成的历史久远,涉及房屋产权关系复杂,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偏厦”问题。

所谓的“偏厦”,就是棚户区居民很难在其它地方买得起房子,当房主的子女长大成人后,为了解决住房紧张的问题,就在原住房的旁边违规搭建一些临时性的住房,久而久之,一代传承一代,就这样形成规模庞大的、问题严重的“偏厦”。

二、推进辽宁省棚户区改造产生的积极影响

1.促进棚户区居民资产迅速增加,缩小了棚户区居民与非棚户区居民的差距。

通过对棚户区的改造,不仅为全省200多万人改善了住房条件,还大大缩小了全省各个棚户区家庭住房面积、资产等。

辽宁省在回迁安置的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做到棚户区居民“住得进”,采取“拆一补一”的措施,适度进行补助,尤其是那些特困户,使其花较少的钱就拥有价值十万元左右的或者甚至价值几十万元的住房,家庭财产增值了十几倍乃至几十倍,缩小了贫富差。

2.优化了城市的总体规划,加速推进棚户区与城市一体化进程。

改造前,棚户区居住环境相当恶劣:没有像样的道路、排水系统、垃圾清理系统,以煤炭取暖、做饭,烟雾弥漫。

棚户区改造后,居住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垃圾少了,环境优美了,道路也宽阔了。

据调查显示:的居民认为居住区的噪音下降,70%的居民认为饮用水质量提高,认为绿地增加、景观改善、住房更舒适、空气质量改善的居民分别是、、93%、。

比如抚顺市棚户区拆迁改造拆掉了1万多根居民燃煤的小烟囱,年减少排放燃煤炉灰万吨,烟尘2475吨,二氧化硫1441吨。

3.加快了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棚户区的改造,使得棚户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居民生活更加便利,发展空间进一步增大。

据调查显示,阜新市对100多条街道的新扩建改造,实现了城市公共服务网络的全面改造升级,建设了日处理能力1500吨的垃圾无害处理厂和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增强了城市服务功能,城市集中供热率、自来水普及率、燃气供应率分别从棚改前的66%、94%、提高到目前的95%、97%、64%。

抚顺市在各个棚改新区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社区管理基础设施总面积达万平方米,铁岭市在新建的社区内建设供水管网长公里,排水管网总长公里,燃气管网总长公里,供暖管总长公里,供电线路总长度80公里,而且新建的社区内道路都采用沥青混泥土路面,总长29公里,新道路面积达万平方米。

通过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社区服务功能得以全面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棚户区发展战略认识不足,政策持续性有待完善。

辽宁省作为全国的老工业基地,由于时代背景、历史发展原因,多年发展的结构形成了产业转型升级滞后、基础设施不健全等问题。

辽宁省从2005年开始,实施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

但是,一些地市为了追求所谓的政绩,“民生工程”、“一号工程”难免就变成“形象工程”。

不切实际地盲目进行棚户区改造,造成许多棚户区无就业现象;有的地方把棚户区改造简单地认为是广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建设等,而没有建设相关的配套设施,比如学校、就业救助中心、社区管理中心等。

基础设施建设与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能满足棚户区居民的需要,有时还出现抢资源、争市场的现象。

棚户区社会保障体系、土地使用与征用机制、劳动力转移、财税政策及行政管理等制度不配套、不健全。

2.“半棚户区”将会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绊脚石。

通过几年的努力,辽宁省棚户区改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棚户区改造进程全面推进,极大地改善了城市面貌,完善了棚户区设施的配套建设,使得棚户区生活质量得到极大的提高,同时还极大促进经济的发展。

但与此同时,由于许多棚户区内居民仍然保留原来的生活习惯,土地及行政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跟上城镇化步伐,导致棚户区居民空间聚集,许多棚户区在城市与郊区的边缘,使得这些棚户区即像城镇,又像新型农村,这种现象就叫做“半棚户区、半城镇化”的现象。

“半棚户区“现象突出地表现为:一是只重视棚户区硬件设施的配套建设,忽视社会保障、棚户区居民的素质、子女上学、居民看病等软件设施的建设。

二是建设布局缺乏统筹规划。

重复建设、有些新建的棚户区过于分散等,这严重浪费土地资源,缺乏科学的规划,导致棚户区管理跟不上去。

三是缺乏保障措施。

原来棚户区居民迁到新建的社区后,使得新的就业岗位和生产岗位很难得到满足,棚户区居民的收入预期大大减少,其基本生活很难得到保障。

因此,就业难、社会保障标准低、棚户区居民收益少、社会保险程度低等,使得原来棚户区居民表面上有城市居民身份,实际上不能过上城市居民应有的体面生活。

这些“半棚户区”现象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进一步深化发展的绊脚石。

3.棚户区改造面临资金困难。

在目前的体制下,棚户区改造资金主要来源于拍卖土地所得以及财政扶持资金。

但是,棚户区改造资金面临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棚户区改造资金供给总量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第二,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效率比较低,促进作用不是特别明显;第三,金融支持结构比较单一,难以满足棚户区改造对资金的需求。

四、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财税政策思考

经过多年的改造工程,辽宁省棚户区改造具有质和量的改善,在量的方面,许多大片集中棚户区被改造,棚户区居民向城市集中和聚集,城镇空间随之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棚户区居民变成新型市民;在质的方面,通过棚户区的改造,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棚户区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棚户区居民与非棚户区居民差距进一步缩小。

2005年以来,财税政策在支持辽宁省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就地税系统而言,全省(不含大连)共减免各项地方税收亿元(营业税及附加:亿元,土地使用税:亿元,契税:亿元,其他亿元)。

但是,棚户区改造的进程中存在很多市场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这就要求政府积极介入,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促进棚户区改造的宏观作用,为此,需要建立健全各项财政制度,完善公共职能,使财税政策更符合棚户区改造的要求,为政府履行职能、改造棚户区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1.加速健全并完善财税政策对棚户区改造的制度供给。

进一步完善财政公共物品供给职能。

加大财政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公共物品供给结构的调整,全面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公益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的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对棚户区居民子女上学、棚户区居民看病、棚户区居民文化建设、棚户区内配套设施等建设投入,建立适合棚户区改造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完善与棚户区改造相对应的税收优惠制度。

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地方税体系,为棚户区改造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

不断完善房产税、土地税以及相关的税收,加强棚户区改造建设税等,环境保护、资源等专项税,使之成为地方税的主要收入来源。

2.加大政府财政对棚户区改造制度需求者的投资力度。

要进一步提高棚户区改造进程中制度需求的整体素质。

棚户区居民和市民、当地政府等是推动棚户区改造的主体,棚户区居民在早期为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做出巨大的贡献,也是棚户区改造的制度需求者和最大的收益者,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应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创新政府财政理念,创造棚户区改造进程中文化和谐发展。

要积极发展多元文化意识,树立棚户区居民也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对象,促进其尽快融入现代城市文明。

另外,要注重区域差异性发展,当地政府在制定棚户区该走的财税政策时要适应当地的情况,又快又好、基本均等地提供财政公共服务。

尽管经济发展不均衡决定了棚户区改造进程中有一定的层次性,同样也决定了制度需求的非一致性,但是政府财政可以通过加强政策调控,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均等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区域发展和棚户区均衡改造。

3.积极构建政府财税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生产型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棚户区在改造后,棚户区有一部分居民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但是由于住进了城市,生活费用会有所提高,为进一步提高棚户区居民生活质量,当地政府应该在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上,加快步伐、积极地构建生产型社会保障制度。

积极发展工业经济、广开就业门路、创造自主创业平台、增加就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预期等,这是提高城镇化水平的重要措施,促进棚户区改造的长远之计,改善民生、促进棚户区与非棚户区协调发展的'根本举措。

一是制定财政支持棚户区与非棚户区协调发展规划,强化政府的财政宏观调控的引导作用。

尽快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对棚户区与非棚户区关系进行宏观管理;不断改革棚户区改造的相关财税政策,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加快棚户区与城市的融合力度,理顺棚户区与非棚户区的财政的关系,为棚户区与非棚户区动态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是积极实施棚户区财政扶贫开发政策,全面协调棚户区与非棚户区经济发展。

努力改善金融服务机制,加大对棚户区扶贫资金投入。

三是建立制度化的棚户区经济投入机制。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入到棚户区改造中,鼓励民营企业吸纳棚户区有效劳动力。

另外,政府财政要重点支持棚户区基础设施管理和维修专项基金,加大棚户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的保护。

参考文献:

1.余姚市财政局课题组.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的财政政策思考.财政改革热点问题探索——2010年浙江省财政课题研究成果汇编.浙江人民出版社

2.徐保成等.财政支农政问题研究与对策思考.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12(13)

棚户区改造涉税问题的研究【2】

摘要:棚户区改造作为党的民生工程之一,已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并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让棚户区百姓住上好房子”。

然而如何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快棚改进度,来实现党和政府提出的目标,有很多政策需要研究制定。

本文通过实例,就税收政策方面加以研究阐述,并提出粗浅建议,以期引起关注。

关键词:矿区;棚改;税收探讨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唐代诗人杜甫这一千古绝唱,正在淮南矿区变成美好的现实。

这种居官思民、拥富怜贫的思想,穿越了千年时空,至今还闪耀着博爱的熠熠光辉。

淮南煤矿秉承祖国优秀的传统文明,以职工的福祉为己念,充分让职工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然而,随着棚户区改造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面临两难的窘境。

一是棚改不能像房地产开发那样,进行市场商品化运作;二是棚改公益、公共设施投入不能由棚改困难户来承担,企业投入逐渐增多,负担加重;三是由于国家政策不明确,棚改涉税矛盾愈加突出。

税收作为国家组织财政收人的主要形式和工具,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之一,具有维护国家政权和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毋庸置疑。

但是,就棚户区改造单个经济活动而言,它是利国利民维护民生的重要举措,出台免征棚改涉税政策从法理上理解符合“取之于民用于民”的宗旨。

要实现“党和政府要让棚户区百姓住上好房子” 的目标,国家应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税收扶持和激励政策,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帮助棚改主体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加快进度。

笔者以淮南矿区棚改为例,就涉税政策提出粗浅建议。

一、淮南矿区棚改现状

淮南煤矿作为百年老矿,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棚户区有78片,棚户区房屋基本上为上个世纪50~70年代建造的砖木结构房屋和筒子楼。

由于当时建设标准低,房屋厨卫不配套,区域基本无排水、道路、活动等基础设施,加之使用年限已久,破损情况比较严重。

目前多数已墙体开裂,屋面渗漏,安全隐患多。

这些棚户区既威胁居住安全,又影响职工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为彻底改善棚户区职工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2003年,淮南煤矿率先启动了安徽省也是行业规模最大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提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投资120亿元新建约850万㎡住房,拆迁安置棚户区约9万户,全部解决煤矿棚户区问题。

其中:棚户区改造新建约700万㎡住房,拆迁安置棚户区约万户;采煤沉陷治理新建150万㎡住房,搬迁安置沉陷区住户约万户。

淮南煤矿棚户区改造本着“个人出资、财政支持、政策优惠、企业补贴”的原则,由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个人等共同出资,多渠道筹集资金。

当前,随着棚户区改造逐步完成,企业在并不富足的情况下已累计拿出近26亿元资金补贴棚户区改造公共和公益设施建设。

同时,由于国家涉及棚户区改造的“税费”政策不明确,税企涉税矛盾愈加突出。

原本应由政府主导的棚户区改造工程,企业主动承担了社会责任,反而为“税费”的事“闹心”不尽合理,挫伤了企业积极性,阻碍了棚户区改造的进度,增加了企业负担。

棚改让矿区“大庇寒士俱欢颜”,企业因此涉税“愁眉不展”。

二、棚户区改造涉税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棚户区改造涉及“税费”种类近20余项,如安置房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人防费、城市建设配套费、渣土处理费、墙改基金、白蚁防治费、规划编制服务费、拆迁管理费、图纸审查费、测量费、质量监督费、工程交易费、招标代理费、劳动保护费、拆迁补偿费以及其他等费用。

截至目前已发生棚户区改造工程“税费”近8亿元,如果按照现行政策项目完工预计要发生“税费”近13亿元,约占实际投资额的16%左右。

笔者认为:

一是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不能等同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济业务。

棚户区改造以解决棚户安居为目的,房地产开发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以盈利为目的,两者有质的区别。

因此,棚户区改造不能完全参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涉税政策执行。

二是棚户区改造是政府行为,带有计划性。

企业依据政府批文实施棚户区改造,不是市场化行为,也不是完全意义上销售不动产的买卖关系,而是按照国家规定拆迁安置“职工拿一点(资金)”,不完全符合营业税条例规定的纳税要件。

因此,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收入是对投入成本的一种补偿,带有集资建房性质,按照营业税税目征税,理由不充分。

三是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继续采取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的办法,解决历史形成的矿区危房、棚户改造问题”,可见棚户区改造的特殊性。

四是最早实施煤矿棚户区改造的老工业基地——吉林省,为了妥善处理好棚户区改造涉税问题,印发《关于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可见棚户区改造涉税处理有先例。

三、矿区棚改涉税建议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各种优待的总称。

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

通过这种形式可以激励棚改主体,加快棚改进度,早日实现职工“安居”的目的,促进矿区和谐稳定。

1、免征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收入营业税。

淮南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是国家发改委批复、有中央专项投资补助的项目,同时也是淮南市旧城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议,棚户区改造工程比照吉林省同类性质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做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暂不征收营业税”。

2、免征土地增值税。

淮南煤矿实施的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整体民生工程,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不存在土地增值问题,建议免于预征土地增值税。

3、企业补贴棚改项目支出应允许所得税前列支。

淮南煤矿棚户区改造本着“个人出资、财政支持、政策优惠、企业补贴”的原则,由国家、地方政府、企业、个人等共同出资,多渠道筹集资金。

建议,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工程,企业补贴资金允许在成本列支,税前扣除。

4、建议减半征收地方政府出台的各项行政事业性规费,帮助棚改主体减负,早日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实现矿区健康稳定发展。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论文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财税体制也进行了改革,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完善增值税的抵扣措施。本文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例,阐述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营改增”的必要性,研究“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问题,分析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和增值税科目的一般设置,旨在推进“营改增”在房地产行业的改革步伐,为同行提供参考。

关键词 :“营改增”;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

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国民发展的支柱产业,受到高度重视。增值税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全新课题,需要深入研究和学习。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多年的经营发展中总结了不少经验,针对“营改增”政策,将明确项目管理的关键内容。“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会计处理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由原来5%的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按规定税率和增值额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需要在国家财税政策的要求下进行会计处理,根据会计准则和制度实施核算,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处理的特殊性。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营改增”的必要性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周期长,受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报批审核因素影响,经营流程复杂,这将加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增值税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随着财税法制观念日益完善,我国已为增值税立法,这也为“营改增”做了良好铺垫。因此,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营改增”制度具有重要作用,其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提升企业经营效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投入大,在开发成本、建设费用等流动资金的占用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负担较重。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和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在当前的税制结构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营改增”制度,有利于优化企业的经济结构,同时促进我国财税制度的发展。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特殊经营模式的引导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成本高。目前,市场环境竞争激烈,营业税存在重复增税的弊端,不能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降低房地产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营改增”制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中的重要环节。从会计核算层面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成本基于会计权责发生制,在满足配比原则要求的前提下计提。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置多类账户在税法的规定下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成本核算。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运营多个项目,则需要分类核算各项目。由于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当前主要采取预售制度,即企业先取得客户的预售款,待建设项目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再结算土地增值税。根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的预售收入需要按比例征收土地增值税,待建设项目清算结束后进行多退少补。“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内容如下:企业收取预售收入后,按照税法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计提时,借记“待摊费用—预缴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缴纳时,借记改为计提时贷记明细科目,贷记为“银行存款”。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竣工后,满足收入条件时,按照税法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内容为当期结算收入、成本等。当期应承担的土地增值税费用为:借记“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贷记“待摊费用—预缴土地增值税”。当房地产企业项目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办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首先调整预征的土地增值税费,核算计提的土地增值税款。具体会计处理内容即确定清算金额和取得清算报告后,借记“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清算总金额-计提的土地增值税款)“待摊费用—预缴土地增值税”(差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清算补交时借记为前期贷记明细科目,贷记为“银行存款”。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退税现象时,做反向会计财务处理。通过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后,“待摊费用—预缴土地增值税”与“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的余额为零。

2.增值税科目的一般设置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增值税科目主要包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两类。具体账户的设置如下:

(1)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在会计核算中借方出现的数据,其主要记录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购买物资、不动产或无形资产等,允许进项抵扣的增值税额。在实际操作中,经由退回的物资需要冲销进项税额,并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金。已交税金是在会计核算中借方出现的数据,其主要记录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已缴纳的当月增值税额,该科目记录的增值税额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当月已抵扣进项税额后实际缴纳的销售税额,还需扣除前期缴纳的税额部分;

(3)减免税款。减免税款指在会计核算中借方出现的数据,其主要记录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按当前增值税制度减免的税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予以全额抵减;

(4)进项税额转入。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会计核算用于企业福利、免税等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用于出租或自用的销售项目等为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固定资产,在改变用途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5)销项税额抵减。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销项税额抵减是指记录纳税人在当前税法规定下扣除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6)出口抵内销应缴税额。出口抵内销应缴税额是在会计核算中借方出现的数据,纳税人按国家规定的退税率计算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内销品需缴纳的税额;

(7)销项税额。销项税额是在会计核算中贷方出现的数据,其主要记录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无形资产、产品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增值税额。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应税劳务收取销项税额,在贷方处用蓝字登记,出现退回情况时,销项税额在贷方处用红字登记;

(8)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根据国家规定退回出口产品的增值税;

(9)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是在会计核算中贷方出现的数据,其主要记录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的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受老项目中进项税票等不良因素影响不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费,按照税法规定转出进项税额;(10)简易计税。简易计税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通过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款。

三、结语

房地产行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营改增”是进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措施,有利于推动我国的税制改革。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实施“营改增”政策将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试点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企业税负朝合理化的方向发展。本文研究“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问题,明确了“营改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长远发展的必要性,通过分析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深入研究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科目的明细设置,深化“营改增”政策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具体实施,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管理,促进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江波,赵霞.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会计与税务处理浅析[J].财会通讯,2010(7).

[2]毕雪超.“营改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影响分析[J].当代经济,2015(11).

[3]马玲.针对企业"营改增"的会计核算策略分析[J].财经界(学术),2015(18).

[4]葛育春.浅析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的特殊性[J].中国总会计师,2013(9):68-69.

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的权利,散见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中。我国在不动产征收与补偿方面仍缺乏统一立法。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我国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规范;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我国主要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规范。此外,还有几部重要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做了一些原则性规定,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做了比较系统的规范。在长期诉讼实践的基础上,笔者从上述几部法律、行政法规中归纳出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与补偿中的五项基本权利,即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补偿权和救济权。知情权,即被征收人依法知悉征收与补偿有关情况的权利。知情权是被征收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贯穿于征收与补偿的始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也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侵害被征收人知情权的征收、补偿活动,程序违法。在征收、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有权知悉征收的原因,有权知悉征收决定的内容,有权知悉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有权知悉其他被征收人获取补偿的情况,有权知悉征收补偿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权知悉征收补偿资金的账户及数额。参与权,即被征收人依法参与征收、补偿有关活动的权利。参与权也是被征收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参与权,是“程序正当”原则的基本要求,也是“决策民主”原则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第二款也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障被征收人在征收与补偿活动中的参与权,既要保障被征收人参与征收前有关规划和计划制定的权利,又要保障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发表意见的权利;既要保障被征收人在参与制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方面的权利,又要保障被征收人在选定或确定评估机构方面的参与权。选择权,即被征收人依法选择估价机构和补偿方式的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按照规定,被征收人可以依法选定或者确定估价机构。但征收人不具有选定、确定、指定估价机构的职权。保障被征收人选择估价机构的权利,有利于更好的维护被征收人的利益,弥补被征收人在评估知识和资源方面的不足。被征收人不仅可以依法选择估价机构,而且可以依法选择补偿方式。被征收人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始于征收决定作出之时,终于补偿决定作出之时或者补偿协议签订之时。征收人不得干预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不得强迫被征收人选择或者放弃某种补偿方式。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人还可以选择留地安置、入股安置、保险安置等多种补偿方式。补偿权,即被征收人依法获取公平补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款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人征收被征收人的房屋,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相应的补偿,如房屋补偿、土地使用权补偿等。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不仅享有要求征收人支付补偿的权利,而且享有要求征收人予以公平补偿的权利。公平补偿是征收人在支付补偿时必须坚持的基本法律原则。这就要求:一、征收人在支付补偿时,应当坚持公平原则,公平对待征收区域内的被征收人。二、征收人支付的补偿不应低于市场价格。三、征收人在支付补偿前,不得强制被征收人搬迁。另外,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平补偿原则要求征收人支付的补偿必须确保不降低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要求征收人坚持公平补偿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虽未直接将公平补偿原则列入法律条文,但实质上也遵守了公平补偿原则。尤其是近年来我国颁布实施的一系列土地管理配套法规、规章、法规性文件,明确规定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不得降低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和“不得降低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救济权,即被征收人在征收活动中认为其权益受侵时通过法定方式获取救济的权利。在实践中,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形经常发生。当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被征收人该怎么办呢?我国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的救济途径作出了具体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不服征收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不服补偿决定,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行政协调;对行政协调不服的,被征收人可以进一步申请行政裁决。签订补偿协议后反悔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要求法院变更、撤销补偿协议,或者请求法院确认补偿协议无效。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补偿权和救济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的五项基本权利。北京凯诺律师提醒:无论是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人均享有这五项基本权利。在实践中,凡是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的征收项目,均是充分保障了被征收人五项基本权利的项目;凡是未充分保障被征收人五项基本权利的项目,也都难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依法征收是依法治国在房屋征收领域的基本体现。保障被征收人的五项基本权利,既是依法征收的基本要求,又是依法征收的基本条件。只有充分保障被征收人在征收与补偿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补偿权和救济权,才能确保征收与补偿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房屋污染论文参考文献

控制建筑装饰工程室内环境甲醛污染【作者中文名】 宋广生; 【作者单位】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委员会; 【文献出处】 建设科技, Construc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编辑部邮箱 2007年 24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摘要】 <正>据统计,2006年我国百姓用于住宅装饰装修的费用在7500- 8000亿元间,而且这一数据加还在持续增长。但与此同时,建筑、装饰装修和家具造成的室内环境污染已成为一个突出问题。虽然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室内环境方面的相关标准,但从目前调查情况看,城市装修家庭室内环境污染问题仍然存在,比较突出的是室内环境甲醛污染问题。 【DOI】 CNKI:SUN: 相似文献 [1] 新规定控制室内环境污染[J]. 建筑装饰材料世界, 2006,(10) [2] 室内环境污染十大典型案件[J]. 科学大观园, 2005,(15) [3] 宋广生. 控制建筑装饰工程室内环境甲醛污染[J]. 建设科技, 2007,(24) [4] 郭林 , 虎振洪. 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的危害及预防[J]. 河南科技, 2005,(11) [5] 王本明. 甲醛污染,防你没商量[J]. 安家, 2003,(Z2) [6] 李韵谱, 吴亚西, 徐东群, 宿燕兵, 任改英, 陈国平. 室内甲醛污染状况分析[J]. 环境化学, 2005,(02) [7] 杨虹, 李裕生, 黎智, 黄江平.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监测质量控制[J]. 中国公共卫生, 2005,(09) [8] 陈建安, 兰天水, 杨文芳. 旅店室内空气甲醛污染对从业人员健康影响的调查报告[J]. 现代预防医学, 1997,(04) [9] 易震伟, 王经华. 广州市东山区某会所装修后甲醛污染情况调查[J]. 海峡预防医学杂志, 2004,(01) [10] 来宝和. 旅店甲醛污染对从业人员健康影响的调查[J]. 环境与健康杂志, 1999,(01) 怎样防止室内环境甲醛的污染【文献出处】 中国质量万里行, , 编辑部邮箱 2005年 10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摘要】 1、在装饰和装修的设计上特别要注意室内环境因素,合理搭配装饰材料,充分考虑室内空间的承载量和通风量,提高室内空气质量。2、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选择上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选用合格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目前国家已经制定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标准,消费者进行装饰装修时一定要选择无污染或者少污染、有助于消费者健康的绿色产品。选用不含甲醛的粘胶刘,不含甲醛大芯板、贴面板等。3、新装修的房屋和新购买的家具,或当感觉室内空气质量不好时,最好可请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4、装修后不宜立即入住,应开窗、通风让室内污染空气散发,高温、高湿、负压会加快甲醛的散发力度,加强通风频率有利于甲醛的散发和排出。一般说装修数个月,室内甲醛浓度可降至以下,达到室内合格的标准。5、若室内环境中甲醛已超标应及时进行治理。可选用甲醛治理产品:①空气净化器... 【DOI】 cnki:ISSN: 【相似文献】 [1] 怎样防止室内环境甲醛的污染[J].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05,(10) [2] 朱振华. 警惕甲醛对人体的侵害[J]. 中国检验检疫, 2002,(07) [3] 纺织品的甲醛问题及其对策[J]. 纺织信息周刊, 2002,(03) [4] 杨春贤. 甲醛市场走跌之浅见[J]. 人造板通讯, 2004,(11) [5] 泓水. 警惕身边甲醛污染[J]. 建材工业信息, 2004,(03) [6] 王向龙. 啤酒“甲醛”震荡波[J]. 中国质量与品牌, 2004,(06) [7] Graham lampard , 徐明骥. 甲醛——最后一根稻草?[J]. 西部皮革, 2002,(04) [8] 许树松. 甲醛的生产、消费及市场前景预测[J]. 江苏化工, 2000,(Z1) [9] 钱伯章. 世界甲醛需求和产能[J]. 精细与专用化学品, 1996,(10) [10] 李颖. “甲醛风暴”袭击啤酒业[J]. 沪港经济, 2003,(09)

[1]刘南威.自然地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548.[2]李春华.环境科学原理[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4).[3]叶文虎.可持续发展引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1

以下所有文献,中国知网都能查到。[1]董利民,李璇.洱海水污染动态模型的构建及分析研究[j].生态经济(学术版),2011,02:384-388.[2]房春娟,陈晓燕.淡水污染的微生物治理[j].湖南农机,2011,11:245+247.[3]张志锋,王燕,韩庚辰.中国近海海水主要参数基线值及其污染状况探究[j].海洋环境科学,2012,02:211-215.[4]魏正明.水危机——寻找解决淡水污染的方案[j].上海环境科学,2003,01:5.[5]迟凤玲.浅淡水污染对我国食物安全的影响及解决对策[j].中国食物与营养,2006,05:14-16.[6]尚立照.风力发电对河西走廊生态环境影响初探[j].环境研究与监测,2010,01:3-5.[7]杨贵本杨丽丽.我国淡水污染问题必须加大力度解决[n].延安日报,2007-03-12002.[8]刘洪波.不同水域淡水蚌类中元素积累和分布的特征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10.[9]项继权.湖泊治理:从“工程治污”到“综合治理”——云南洱海水污染治理的经验与思考[j].中国软科学,2013,02:81-89.[10]陈登勤,方宗熙.用紫露草微核技术监测海水污染的初步研究[j].山东海洋学院学报,1981,02:80-85.[11]高圣龙,柯明德.mobilemarinegis于海上污染监控之应用[a].中国航海学会救助打捞专业委员会.救捞专业委员会2004年学术交流会论文集[c].中国航海学会救助打捞专业委员会:,2004:11.[12]高乐华.我国海洋生态经济系统协调发展测度与优化机制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2.[13]张德君.海水入侵地下水污染对土壤生态影响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07美国进口普卫欣天猫

有关环境污染的参考文献有以下八个

1、刘南威.自然地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548.

2、李春华.环境科学原理[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4).

3、叶文虎.可持续发展引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21.

4、程发良,孙成访.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5、曲向荣.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6、周敬宣.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7.

7、蒋展鹏,杨宏伟.环境工程学[ 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8、徐新华,吴忠标,陈红.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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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又充实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众所周知毕业前要通过最后的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一种比较正规的、有准备的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形式,毕业论文应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土建专业毕业论文参考文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场所精神—迈向建筑现象学[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2;

2.杨·盖尔,交往与空间[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城市意向[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4.童林旭,地下空间与城市现代化发展,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5.刘晓晖、杨宇振,商业建筑[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6.曾坚、陈岚、陈志宏.,现代商业建筑的规划与设计[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2;

7.杨贵庆,城市社会心理学[[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0;

8.布恩(美),心理学原理和应用[M],知识出版社,1985;

9.魏伦杰,张卫华,关注城市地下商业建筑的安全性与舒适性[J].四川建筑,2007年第27卷;

,设计结合自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2;

11.高履泰,光环境的'剖析,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照明工程学报2000(04);

12.王紫雯、涂银霞,城市居住环境中的人文要素研究—以杭州市的人居环境调查为例,建筑学报,;

13.韩晶,张宇星,城市流线空间连续性设计的方法.规划师,2004,09:90-93;

14.童林旭,地下空间概论(一),地下空间,2004年3月,24(1):133-142;

15.童林旭,地下空间与未来城市,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05年06月,1(3):323-328;

16.束昱、彭方乐,地下空间研究的新领域一一地下环境心理学、地下空间,1990,10(3);

17.王保勇,束昱,影响城市地下空间环境的因素分析,同济大学学报,2000,28(6):656-660;

18.陈秋琼,改善室内空气环境的几种方法,上海建设科技,2000,03;

19.[美]吉迪恩·S·格兰尼,[日]尾岛俊雄.城市地下空间设计,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0.赵景伟,城市化进程中的人居环境与地下空间利用.隧道建设,2008,28(2);154-157;

21.陈育霞,诺伯格·舒尔茨的“场所和场所精神”理论及其批判,长安大学学报,2003,20(4);30-33;

22.郭红、莫鑫,诺伯格·舒尔茨的场所理论评析,四川建筑,2004,24(5);

23.胡映东,场所精神的回归,山西建筑,2007,33(18):26-27;

24.费彦,现象学与场所精神,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学报,1999,16(4);25.李道增,环境行为学概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26.刘力,商业建筑[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27.(丹)扬·盖尔、拉尔斯·吉姆松,公共空间·公共生活[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28.赵慧宁、赵军,现代商业环境设计与分析[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5;

29.鲁睿,商业空间设计[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30.张伟.,商业建筑[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1、腾智明,朱金铨编著.《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

2、黄棠.王效通主编.《结构设计原理(上册)》.中国铁道出版社,1999

3、邵全,韦敏才.《土力学与基础工程》.重庆大学出版社出版,1997

4、王祖华主编.《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1993

5、王萍主编.《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6、李国强.《建筑结构抗震设计》.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7、朱彦鹏主编.《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重庆大学出版社,2002

8、黄双华主编.《房屋结构设计》.重庆大学出版社,2001

9、陈树华主编.《建筑地基基础》.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3

10、侯治国主编.《砼结构》.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1999

11、胡乃君主编.《建筑结构课程设计指导》.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2001

12、沈满生、苏三庆主编.《高等学校建筑工程专业毕业设计指导》.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13、贾韵绮、王毅红主编.《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课程设计指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4

14、陈登鳌主编.《建筑设计资料集(1、2、3、8、9)》.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1994

15、《新版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规范汇编》.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16、同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东南大学、重庆建筑大学编.《房屋建筑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1]徐晋仙.建筑施工中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性[J].科技向导,2010,(26):73.

[2]李润成.编制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几点建议[J].山西建筑,2012,(6):74-75.

[3]李海涛.工程投标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J].技术市场,2011,(6):295.

[4]王革新.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与编制[J].甘肃科技纵横,2007,(1):54.

[5]聂迎春.浅谈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施工中的重要作用[J].科技创新指导,2010,(2):29.

[6]林瑞.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7,(3):25.

[7]宋玮.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造价[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7,(2):41.

[8]吴永昌.简述安全、质量、进度、投资之间的关系[J].经济师,2010,(6):233.

[9]陈兵.浅谈建筑施工组织设计[J].企业研究,2011,(20):183.

[10]齐新红.浅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其重要性[J].建工论坛,2010,(23):181.

[11]石爱萍.浅谈季节性施工的管理[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1,(11):225.

[12]王坤.浅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点[J].探索经验,2010,(3):76.

[13]王清洲,刘淑艳.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成本的影响[J].山西建筑,2006,(13):21.

[1]王亚军.交通土建工程项目中的路基路面施工技术研究[J].西部交通科技,2016(4):43-45.

[2]史经会.基于交通土建工程路基路面施工的关键技术研究[J].江西建材,2016(12):143-144.

[3]张奕宝.交通土建工程路基路面施工的关键技术[J].价值工程,2015(9):151-152.

[4]梁飞.交通土建工程路基路面施工的关键技术分析[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5(17):65-66.

[1]陈剑勇.土建施工工程中的电气安装技术浅析[J].中国城市经济.2010(07)

[2]徐建文.浅谈水暖工程中土建的施工配合[J].山西建筑.2010(20)

[3]罗新刚.论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优化策略[J].科技致富向导.2011(24)

[4]彭毅.电气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的施工配合[J].西部探矿工程.2005(S1)

[5]梁笑娴.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及技术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0(07)

[6]董服松.建筑施工中裂缝控制技术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2)

[7]郭建功.建筑工程中的预埋件施工流程及要求[J].科技传播.2011(11)

[8]陈冉.浅析影响建筑施工安全的原因及防控措施[J].科技资讯.2007(12)

房屋建筑参考文献大全 [1]《房屋建筑学》,第四版,同济大学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 [2]《房屋建筑学》赵研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3]《房屋建筑学》王崇杰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4]《房屋建筑学》袁雪峰、王志军主编,科学出版社; [5]《房屋建筑学》舒秋华主编,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7]《建筑构造》刘建荣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8]《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9]《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10]《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103-2001; [11]《建筑构配件标准图集》; [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计划出版社; [13]《中国大百科全书》, 戴念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4]《建筑构造》(上、下册)李必瑜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5]《住宅建筑设计原理》朱昌廉等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6]《建筑空间组合论》彭一刚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7]《中国民族建筑》王绍周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8]《中小学校建筑设计》张宗尧等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建筑构造设计》颜宏亮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居住区规划设计》朱家瑾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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