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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监督论文主题分类

发布时间:2024-07-05 08:57:48

无监督论文主题分类

无监督学习可以进一步分为降维和聚类问题。

监督学习中的降维和聚类分别指以下两个方面:

1、降维:指通过对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将高维数据转化为低维数据,以便更好地进行数据的可视化和处理,减少数据的冗余信息和处理难度。常见的降维方法有主成分分析(PCA)、线性判别分析(LDA)、t-SNE等。

2、聚类:指将数据集合划分为若干个相似的类别,并且每个类别内部差异较小,类别之间差异较大。聚类可帮助我们发现数据内部的结构和模式,从而更好地理解数据和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常见的聚类算法有K-Means、层次聚类、DBSCAN等。

总之,无监督学习中的降维和聚类都是用来对有一定结构和规律性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的方法。其中,降维可以让我们减轻数据处理的负担和更好地可视化数据,而聚类则可以帮助我们发现数据内部的分组结构和区分度,以便进行更好的分析和挖掘。

聚类是一种典型的无监督学习任务。给定一组数据X(维度为d),目标是将它分成K类。相比于由上到下分割层级树,现在分级聚类算法的主流思想是由下到上构建层级树;起初每个样本点都是一个单独的聚类;通过迭代,不断合并相似度最高的两个cluster, 直到到达根节点,此时所有样本点被归为一个大类。AHC可以一次性给出不同K值下对应的不同聚类结果。

在使用无监督学习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定数据的预处理方法。需要根据数据的类型和结构确定数据的预处理方法,例如数据清洗、特征选择、特征缩放等。

2、选择有效的算法。不同场景需要选择不同的无监督学习算法,例如聚类、密度估计、降维等,需要根据任务和数据的特点进行选择。

3、强调评估和验证。无监督学习没有明确的标签,评估和验证其正确性和实用性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指标和多方面数据的分析。

4、手动调参。无监督学习算法有许多需要调整的参数,需要通过实验采用手动调参或自动调参等方式,以提高模型性能。

5、考虑过拟合问题。无监督学习算法在处理数据时容易出现过拟合,需要采用正则化、降维等技术避免过拟合问题的出现。

总之,无监督学习的应用需要有针对性的进行数据预处理、算法选择、评估验证、调参等多个方面的工作。在实际使用中,需要遵循严谨的方法论和建立完善的测试流程,以保证算法的效果和实用性。

论文都有哪几种分类?1. 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包括学士学位论文(batchelor thesis)、硕士学位论文(master thesis)和博士学位论文(PhD dissertation),是获得相关学位的必要材料。通常要求包含详细的背景与文献调研介绍、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对结果的分析。其中,博士学位论文要求问题重要且有原创性贡献。三种学位论文都要求满足严谨的学术规范和遵循严密的写作逻辑。2. 选题(开题)报告硕士生和博士生一般需要提交选题报告。选题报告一般包含研究背景、研究现状与意义、研究内容目标与思路、已有研究成果、研究计划和参考文献列表等内容。这是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前提,因此其写作质量要求不亚于最终的学位论文。3. 标准研究论文这是最常见的原创论文形式,大多数发表在正规期刊上(一般需要经过苛刻的同行评审,但也有主审编辑直接录用的情况),也有的作为内部报告发表(如NACA Reports作为内部报告,具有极高的学术与应用价值)。一般情况下,提交的论文是以前没有发表过的原始研究结果,也没有同时提交到其它地方发表(但一部分内容可能出现在会议文集上)。这类论文一般包含假设、背景研究、方法和结果等内容,并且对发现进行解释,对可能的含义进行讨论。4. 综述文章综述论文往往由编辑依据他人推荐邀请作者,但也存在自我推荐的情况。一般是特定领域的资深学者撰写的论文,用以介绍某一领域的进展、对所涉及的科学分支给与批判性评价、建设性分析并指出尚有哪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这类文章不属于原创工作,因为通常不要求受邀作者提供自己的研究结果。主要有三种类型:文献综述(literature reviews)、系统综述(systematic reviews)和荟萃分析(meta-analyses)。一般情况下,综述文章较长,但也有期刊发表短评(short reviews)。5. 快报这类文章的要求与期刊有关,有的强调短,有的强调快,但一般对质量有较高的要求。例如,《自然》中的Letter是相对简短的科学文章,只包含科学问题的一个特定方面(它本质上是完整研究文章的较小版本)。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不少期刊既包含标准研究论文也包含快报,但也有期刊只发表快报类论文。6. 透视文章一般情况下,透视是一篇简短的文章,提供处理一个常见问题的独特和新的视角。一般是针对一篇刚发表的论文,由杂志邀请该领域的权威写一篇短文作为透视,介绍该论文的原创性以及如何改变了对相关问题的认识。也可以是对某个领域的基本概念或流行观点的学术评论,这些文章通常提出个人观点,评判与某一领域相关的广泛概念,可以是对一个单一概念或几个相关概念的评论。然而,也有一些期刊,例如Journal of Fluid Mechanics, 透视则指综述评论文章,由一位受邀的著名专家撰写的对某一特定主题研究状态的批判性分析,通常约为50-70页长,结构合理,这样一个没有专业知识就进入特定领域的人就可以获得并理解关键结果和当前的主要研究问题。7. 焦点论文(某个领域或方向)焦点论文一般是受邀专家针对期刊上刚发表的特别有趣的一篇文章进行评论和讨论,向更广泛的科学读者解释这篇论文的背景、重要性和含义,强调论文的主要发现和突破以及该研究对未来研究的影响。8. 技术性要点技术性要点是描述新进展或初步重要结果的短文,往往出现在一些偏应用的期刊上(如美国的航空航天杂志——AIAA Journal)。这种文章不需要摘要,但包含结果的介绍和描述。9. 观点文章观点文章一般较短,作者通常基于建设性评判和使用证据支持,对特定研究中使用的解释、分析或方法给出自己的观点,评论一个理论或假设的优缺点。 这样的文章可用于促进对当前科学问题的讨论。10. 短评这类短文用于吸引人们对以前发表的文章、书籍或报告的注意或提出评判,解释为什么应对它们感兴趣,以及它们对读者有什么启发。

题类别指的是按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的课题类型。一般性的课题按不同的角度可以有如下几种分类:1、按照研究的深度可分为描述性课题、因果性课题和预测性课题。(1)描述性课题是指对社会现象的真实情况进行具体详细地描述,这是最基本的课题,难度小,层次低。(2)因果性课题指揭示两种或两种以上社会现象之间因果关系,主要回答"为什么"、"怎么办",层次较高,难度较大。(3)预测性课题指在弄清了社会现象的因果关系的基础上,对事物未来发展趋势和状况进行预测,研究层次最高,对实际工作和理论研究都有着重要意义。2、按照课题的大小可分为宏观课题、中观课题和微观课题。(1)宏观课题涉及的是某一时期较大范围需要解决的标本性问题,如素质教育。(2)中观课题以阶段性问题、局部问题对研究对象,研究涉及的范围要小一些。(3)微观课题指研究对象非常具体、涉及面不太广的课题。3、按研究的层次可分为面上课题、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1)面上课题面向大多数科研人员,它也称为自由申请课题。(2)重大课题少而精,目标明确,有重大科研意义,对课题组织者和呈担者要求非常高。(3)重点课题有针对学科发展和布局中最急需、最重要的问题和新学科新领域的增长点,开展深入研究而设立。4、按照研究目的可分为理论性课题和应用性课题。前者是以揭示社会现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为主要目的;后者以提出解决社会实践问题的具体方案或对策为主要目的。当某一课题两个目的兼而有之时,就可看作是综合性课题或理论应用性课题。 研究性学习的课题大致有以下四类: (1)知识探究型。这是研究课题中的最低层次。学生学到某一方面知识,在教师指定下拓宽学习范围,获得学习体验,甚至形成学习报告。这种学习研究,尽管只是初步,但对于在更大范围和程度上激发学生研究学习无疑是全新的起点。 (2)学术研究型。学生在文理各科学习中,对某一教学内容发生浓厚兴趣,从而确定课题,寻找导师给予指点,化上数周、数月甚至年余时间研究探索,写出学术论文。 (3)社会调查型。走向社会,走向生活,这是学校开设"研究性学习"课之后十分可喜的现象.学生通过对社会进行研究调查,然后撰写出调查报告。 (4)创造发明型。在学生"研究性学习"课程中,最高的研究层次应当属科技的创新发明。学生通过自已的努力,以科技创造为目标,进行认真的科技发明尝试,并取得了成果。然后应用于社会并为社会创造出一

以监督为主题的论文

丰子恺老先生在抗日战争期间作的一文中写道:有许多沙子铺在战场上,但这些沙子或粘附在行人鞋子上被带走或和泥土相混杂,一年后战场上的沙子全然不见踪影。但用袋来装沙,敌人的枪子炮弹一碰着这些沙袋其抵抗力“比铁还大,比石更强”,枪弹就失去了火力,由而观之,一盘散沙,粒数尽管再多,终究是见风而散,不可收拾,而小小一个沙袋却能抵御枪弹的肆虐,其天壤之别就在于是否有凝聚力。 ; ; ; 凝聚力也就是一种团结力,它能将沙子般小的个体凝聚在一起而形成一个抵抗力“比铁还大,比石更强”的整体,显示出意想不到的威力。反之,如果没有凝聚力,各人顾各人的,也只能谓之为“一盘散沙”。是的,做为一个班级,要使凝聚力把我们一个个松散的个体凝聚成一个团结的、坚强的整体,就必须靠自觉。 ; ; ; 其实人生犹如一条行进在苍茫大海上的航船,从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们要离开那没有风浪的海港,去寻求自己真正的彼岸。因此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个或大或小的目标,才不会使这条船迷失方向。然而有了舵,而没浆,这艘船终究会停泊不前。这双有力的浆,便是做人必备的自觉性。 ; ; ; 我们这里所提出的自觉性是“自己有所认识而主动去做”,我们的生活中,自觉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为什么同学们都会把自己的课桌,自己的房间以及自己的个人卫生处理得很好,这全凭自觉性发生作用。然而,对于自身的许多方面,我们能使自觉性得到充分的发挥,而对于整个班级我们却做不到,例如开学之初,卫生没人主动去打扫,这难道不是个人心理作用吗?我们61人共同组成了这个整体,而这个整体是否有凝聚力,正在于我们每个人的自觉性,让自觉为我们架起真诚无私热情的桨吧!这不仅使整个班集,也使得每个人的人生获益匪浅。 ; ; ; 同样的自觉性在我们的学习中也相当重要。现在并不是奴隶社会可大多数人却仍旧处于奴隶的状态,自觉性早已在他们那艘船卷入漩涡迷雾时抛离船桨。试想抛掉了桨,船又怎会逃离险境,更别说什么勇往直前了。捡起这根桨,首先要明确的便是我们学习的目的。暂不谈什么豪言壮语,因为学习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我们自己。明确了这一目的,也因为这一目的捡起并珍视自觉性,难道不应该吗?而且如果一个人整天生活在别人的督促之下,自己犹如一台被操控的机器,没有自由,不是很痛苦吗?相反,自己有了“桨”,有了学习的动力和计划,并一项一项把它们付诸实践,也是一件相当快乐的事。学习上的自觉我们具备了,但还需要我们的互助与友爱,那么我们才会真正抛开痛苦而到达快乐。 ; ; ; 不要认为生活中的条条框框是束缚你的绳索,不要认为学习中他人的督促是一种痛苦的折磨,好好架起那双自觉的双桨,绳索会变成平凡日子中的五线谱,督促也会成为一种常常飘在空中友爱的歌,因为我们友爱,所以我们团结;因为我们自觉,所以我们快乐。让我们用友爱织成那理想的风帆,用自觉做成行进之舟,在知识的海洋中,携手共进,努力拼博吧!

监督学的小论文如下:

内监督严格地说来是一种自觉的、主动的过程,是在党内组织内部范围内,依靠党自身的力量实行的自我约束和完善,强调的是通过党自身的力量解决自身的问题。党内监督就其政治含义而言,它是一种预防的机制,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

加强党内监督是反腐倡廉的关键环节。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政党的党内监督,关系到执政权力的正确行使,人民的根本和人心向背,党的阶段基础和群众基础的不断巩固。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很重要的是要通过加强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集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几年虽然党内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在党内监督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一些领导缺乏党内平等的民主意识,自持位高权重,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只许自己监督别人,不许别人监督自己。而腐败现象又恰恰发生在这些领导干部的身上。

二是监督不了。一些领导干部往往是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集一身,“党的领导”变成“个人领导”,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三是无力监督。现行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实行双重领导体制,作为上级监督下级容易,而下级监督上级就很难。就出现人们常说的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下级监督上级太难,同级监督太软,法纪监督太晚,舆论监督太泛的现象。极易造成失监、失察、失真的现象,甚至出现所谓的监督“真空区域”。

四是监督渠道不畅。如在一些部门办事公开透明度不高,权力运作、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等工作公开性不强,公开范围不广泛,干部群众获取信息还存在不对称问题,致使在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方面受到限制。

写小论文的注意事项:

确定题目:论文题目可以从专业知识中来,也可以从时政热点中来,平常多看书、多积累、多思考,便会发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或大或小,都可以成为论文选题的一个方向。同时,根据自身兴趣加以甄别、优选,然后确定一个合适的论文题目。要精炼论文题目,使得一看题目就很具吸引力。

细列提纲:确定题目后,要全面收集资料,最好是通过中国知网下载一些与所写论文相关的核心期刊文章;要花点时间精读文献,即便是在确定论文题目时,心中已有提纲,也必须再去阅读一些相关文献,这是列好提纲的基础,也是后面撰写论文的必要积累和热身。

不可忽视对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不仅仅是城市化的人口水平,还取决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水平,而且现有的城市还有提高生活质量、环境质量的要求。要城市化,首先是城市所提供的市政基础设施要配套完善。城市的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等必须是质量优良、运转良好、效率很高的基础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具有投资额大、涉及面广、带动作用强等特点,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与广大城市人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对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这些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进一步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市政工程有其独有的特点:一是市政工程是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其产品为公众使用;二是市政工程的投资效益不是在项目本身发挥,也不是短期内能产生效益。正是由于市政工程具有这些特点,长期以来,市政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体制存在缺陷,行为不规范,法规滞后和执法不严等问题普遍存在,导致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管理和素质与城市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不尽人意。 一、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现状 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政府行为,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的财税收入。实质上市政基础设施是纳税人心血和汗水的结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社会公益性项目,工程主要服务于城市区域。由于受到环境、场地、交通等各种因素制约,市政工程的工期一般不会太长,属于“短、平、快”的建设性质。市政工程又要承受献礼、形象、政绩的考验。工程实施后,重政治、轻技术;重工期,轻质量的现象应运而生。 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普遍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注重房屋建筑质量的监管,忽视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管,市政工程建设无论从工程建设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还是工程实体质量都远远落后于房屋建筑工程。正是这样的忽视,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埋下了一定的质量隐患。 2005年8月,在省建设厅组织的市政工程质量检查中,抽查9个在建的市政工程项目,45项法定建设程序有20项不符合规定要求,占.其中未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占,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占,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占20%,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占.在市政工程建设中,有相当一部分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后,仍然没有办理好相关的法定手续,使得工程无法竣工验收。抽查的三项桥梁工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市政工程因质量问题带来的社会危害案例不只一个,其社会危害性一点也不亚于房屋建筑工程。因此,作为政府履行职责,要“两手硬”、“两手抓”,不能只注重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同样要高度重视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督工作。 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对市政工程质量的全面监管 提高市政工程质量,首先要理顺、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加强对质量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的监督,堵住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设施、材料进入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把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工作放在应有的位置上,在抓实、抓好市政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的同时,努力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两手都要硬”的思想。严格市政工程法定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各级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应从自身做起,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办事。 (一)全面开展市政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查找和消除工程实体质量隐患。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重点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各项工程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检查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的落实情况;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各相关单位、相关工程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特别是在建工程主体结构的质量安全。清理和纠正市政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质量隐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我省的市政工程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使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使法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得到进一步保证;使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发挥最大作用。近期,省质监总站组织全省各省辖市质监站进行市政工程质量互查,各地区也已陆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实践证明,这项工作很有必要,应该将其作为长效机制长抓不懈。 (二)加强市政公用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确保工程主体的结构安全。 各级质量监督站要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有针对性的质量监督方案,切实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监督,特别是市政桥梁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现场抽测频次,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要进行认真核查。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的施工技术管理、质量控制进行监督跟踪、加强预控和指导。同时,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三)切实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目前,尽管各地都有施工图审查机构,但是有的机构缺乏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人才;有的审查机构没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资质;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淡薄,大部分建设单位虽然能够按照国家要求办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大都存在办理手续滞后,甚至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主体结构即将完成仍未办理有关手续。有的将施工图交由没有市政工程审查资质的机构进行审查,有的采用将施工图委托相关咨询机构进行复核,有的项目没有经过施工图审查即进行施工。有些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不强,跳过施工图审查这一法定程序;有些市、县(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是保证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要手段,是工程质量监管的关口。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配齐市政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重点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质量行为。 目前,工程建设中质量行为的不规范依然存在,特别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表现在市政工程中尤其突出。有的施工企业不按图纸施工;有的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偷工减料,埋下质量安全隐患。有的监理企业责任意识淡薄,不能起到“三控制”的实际作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不落实,使现场工程质量处于失控状态。因此,加大对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质量行为的监管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五)加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保证政府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市政工程涉及的范围广,施工干扰大,影响因素多,专业技术性强,技术要求高。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除南京、无锡有专门的市政工程质监站外,各市质监站应尽快设立专门的市政工程监督科室,有条件的市、县(市)可以成立市政公用质监分站,配备能够满足开展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技术人员。 从事市政工程的质量监督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技术和方法,体现技术权威性;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从政治的高度,树立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感;要提高监督执法能力,质监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按程序执法,体现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科学、公正、权威”。 三、结语 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市政工程建设的组织者、建设者的各级政府,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责无旁贷,市政工程质量是关系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正反两方面的教训告诉我们,工程质量马虎不得。市政工程是民心工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为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履行好职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不断变化是必然的,这就要求质量监督部门和质量监督人员及时掌握新情况、了解新问题、领会新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论文文献

随着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对于协商民主民主监督工作。要加强理论学习。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要加强理论学习,加深对新时期人民政协以及参政党地位、使命的认识,提高政治责任感,正确认识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增强参政意识和监督意识,学会善于从政治上观察问题、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提高自身素质和监督能力,自觉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责,敢于直言,敢讲真话,正确行使民主监督的各项权利。 (二)拓展规范政协民主监督的具体内容。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从当前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情况看:一是要发挥政协委员人才荟萃、具有专业特长和联系面广的特点和优势,注重对决策制定和执行的监督,注重对勤政和廉政的监督;二是要认真研究和加强对政府经济运行以及重大改革和工程项目的规划、招标、建设等实施情况的监督;三是要认真研究和探索对党委“选人、用人、管人”情况的监督;四是要认真研究和注重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执纪执法、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履职程序、履职质量、履职效率的监督;五是要认真研究和参与对党委政府制定出台各种政策法规的监督。 (三)创新政协民主监督的形式与途径。近些年来,各级政协在实践中逐步创造和积累了一些好的方式,通过政协例会、视察、调研、提案、建议案、反映社情民意和民主评议等进行民主监督。随着形势的发展,还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政协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途径。 (四)建立政协专委对口联系制度,促进信息通畅。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是政协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参政议政活动的工作机构,它在履行政协职能上起着基础性的作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与党政有关部门建立对口联系制度,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渠道。各级党委、政府应对建立政协对口联系制度的目的、范围、内容、办法、形式和基本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应积极主动地开展对口联系活动,沟通情况,了解信息,根据党政相关部门的工作,组织委员、专家开展调查研究、视察、检查等活动,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意见,帮助党政有关部门改进工作。 (五)强化推进多方位合作联动体系。在我国,目前已形成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纪检部门的党内监督、人大的权力监督以及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这样一个多层次、多角度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权力监督是“刚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柔性”监督。 (六)强化民主监督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民主监督要有组织保障,要建立民主监督专门机构,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处理民主监督日常事务;要完善政协提案、意见建议的跟踪办理及反馈制度;要建立健全关于民主监督及其相互配套的运行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制度保障问政知情,为民主监督提供广泛的社会支持,创造宽松、和谐的政治环境,通过制度保障民主监督渠道畅通,有规可守、有序可循。使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一)加强学习参政议政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方方面面,而每个人的知识面是有限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加强学习。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学习社会知识和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对形势的认识,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的掌握,扩大与参政议政有关的多方面、多学科知识的了解,不断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学习形式可以多样,应尽量根据不同人员的特点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活动,如报告会、理论研讨会、座谈会、学习班、培训班等等。通过学习,提高民主党派成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在思想认识,部分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同志确实存在一些不同认识。认为在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下,民主党派、工商联难有作为。有同志认为,民主党派是政治花瓶,参政议政是“不讲白不讲,讲了白讲,白讲谁不讲。”有同志讲:参政议政“不讲没有意思,讲多了是什么意见?”有的说:政协委员就是“举举手,鼓鼓掌”,万事大吉。这是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误解。因此,提高认识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提高对多党合作制度的认识进入新的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多党合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广泛的政治合作,照顾同盟者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团结他们共同前进。各民主党派在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时,又保持独立平等的政治地位,具有通过合法程序、自由表达不同政见的广阔空间。可以讲,老一辈的民主党派领导人因为有与中共团结合作的经历,对党的领导,对多党合作制度有着深厚的感情。一些年轻同志,因为没有经历,对多党合作制度多少有些抵触,认为是一党专制,对西方多党制度一知半解,却推崇备至。3月18日,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转载宋鲁郑的文章:比较政治:中国的一党制何以优于西方的多党制?有些观点比较新颖,也有些是值得商榷的。文章认为:中国模式的优异表现必然引发全球对其成功原因的研究,但这些研究都有一个共同的缺陷:回避了政治制度因素的重要作用。中国真正与众不同的特色是有效的政治制度,这才是中国实现经济成功、创造出“中国模式”的全新现代化之路的真正原因。中国的政治制度与西方多党制相比有六大优势。优势之一:在于政策的延续性 在欧洲,当英国、法国的左派和右派政党上台之后,国家发展政策立即改变,要么实行大规模的国有化,要么实行大规模的私有化。在美国,偏左的民主党执政,一般就采取对富人增税、对财团开刀、对穷人补贴的政策,像克林顿时代和奥巴马政府力推的“医疗保险改革”就是典型的一例。偏右的共和党执政,则采取对富人减税、扶持财团的立场,每一次的摇摆都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不同的损害。台湾在两蒋时代,还制定类似于大陆的“六年发展规划”,但民主化之后,就统统不见了。毕竟政党执政只有四年或八年,都是在炒短线,谁还管得了四年或八年以后的事情。再有印度,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对农民的补贴上升了,但对农业的投资却下降了,农民可能在短期内受益,但长期而言,却失去了生产能力,生活水平得不到提高。但是,由于短期分配却可以讨好民众,对政党的选票有利。这也是为什么,尽管印度土地是私有制,可耕地面积全球第一,人均土地面积也是中国的两倍,却解决不了全国温饱的问题,而中国的粮食却是印度的两倍。 优势之二:在于行政执行力 中国为迎接奥运会建造的三号航站楼,三年完成,这在西方连审批程序需要的时间都不够。2008年百年一遇的汶川地震,中国高速有效的动员能力,震撼全球。此番海地地震,第一个到达灾区的竟是万里之遥的中国,比海地的邻国美国提前了两个小时!法国、美国等国就是应对本身发生的突发事件时,都相当混乱和低效。2003年法国发生酷暑、2005年美国遇到的卡特里娜飓风袭击,就是如此。在灾害极其严重的时刻,法国总统希拉克继续度假,直至假期结束。而这次酷暑造成法国上万人死亡。小布什总统则是三天后才终止度假,去指挥救灾。而灾区早已经成为人间地狱,以至前往救灾的士兵第一件事是平暴而不是救灾。以至他们叹息宁愿选择前往伊拉克!去年,一场台风同时袭击两岸,大陆可以迅速疏散一百万人,在台湾却应对无力,造成六百多人死亡和失踪的惨剧。 优势之三:在于遏制腐败 中国目前存在的腐败民众最为不满,何以仍然可以得出一党制能够有效遏制腐败的结论?第一,中国处于经济起飞期和社会转型期,纵观人类历史,这一阶段是腐败的普遍高发期。美国、英国、法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都走过同样道路。第二,中国和同处于经济起飞期的印度、俄罗斯相比,中国的腐败程度远远逊于这些同一进程的国家。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俄罗斯的腐败曾经达到极度疯狂和完全失控的程度。而正是俄罗斯的经验和教训才使得全球正视中国反腐的经验。第三,任何形式的权钱交易在中国都是非法的,但西方国家却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尽管合法,却无法改变其权钱交易的本质。就如色情业在西方大多是合法的,但仍然无法改变钱色交易的本质。但合法化的结果是腐败较少了,因为这些行为已经不属于腐败。这就如同,色情业和赌博业在中国是非法的,中国自然要算入犯罪率中,这自然要高于色情业和赌博业是合法的国家。第四,西方的腐败是刚性腐败,中国的腐败是人性腐败。西方的民主,必须要有选举,而选举必须要有钱。政治人物接受了财团的支持,获胜后,必然要给予回报。这就是民主制度下腐败的刚性原理。而在中国,官员的任命受诸多因素影响,工作能力、群众测评、人情关系以及贿赂等等,但这种开支和大规模的选举所需要的费用相比完全不成比例,因此和财团没有直接的关系。他们上任后和的腐败主要是和人性的贪婪有关,收入不高和法规监督不完善则是外因。但从客观上并没有必须腐败进行权钱交易的刚性原则。中国在一党体制下,有能力打击腐败。中国的“双规”制度、实名举报制度、官员公示制度,就是其他国家所没有的。虽然由于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无法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现在的水准,但在社会转型期这一特定时空内,已可算是最可接受的效果了。 优势之五:在于人才培养选拔中国政治人才的培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尤其是高端政治精英,必须要有足够的基层历练,可以说能力是最主要的标准。但在民主社会中,影响选举的因素众多,如宗教信仰、性别、种族、形象、是否会做秀和演讲才能、是否有足够的金钱支持以及政治裙带,但最重要的能力却被边缘化。像奥巴马,仅仅做过参议员,连一天的市长都没有做过,可以说没有丝毫的行政经验,结果却被选出来管理整个国家,这在中国可能吗? 此外,由于不同政党的存在,整个国家的政治人才被切割成几个部分,并随政党共进退。一党获胜,哪怕原来的政务官再有能力,也统统大换血。这一方面造成人才的短缺,另一方面又造成人才的浪费。毕竟政治精英也是稀缺资源,一个杰出的政治人才的产生也是多种因素合成的,而政治精英也有其自然寿命。一个政党连任八年,也就意味着另一个政党的政治精英闲置八年。 选举这种方式产生的领导人,要么无法选出最优秀的人才,要么无人可选。这就是为什么民主国家往往选不出杰出人才的原因。至少从现实政治实践看,中国层层选拔制,有意识的人才培养体系,要胜于西方通过选举方式产生领导人的模式。如果放眼两岸,其对比更是鲜明。优势之四:在于负责任 一谈到中国,西方往往套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的说词。这实际是意识形态的想当然,与当今政治实践不符(众多民主国家存在的严重腐败就是证例)。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西方没有认识到“绝对权力也往往意味着绝对责任”。在民主国家,出了问题可以推诿。执政党说是在野党不配合,在野党成为执政党之后,有推卸责任说是前任造成的。不仅如此,对跨越政党任期的项目,往往会首先被牺牲掉。最近奥巴马总统向国会提交了2011年预算案,其中一款是砍掉小布什时代的登月计划。而这个登月计划已经耗资91亿美元,合人民币600多亿,这个工程成了半拉子工程。然而,令人奇怪的是,没有人为这么大的损失而负责。如果中国一个项目决策造成这么大的损失,责任人怎么可能会被放过? 说起来,还是和民主制度逃脱不了干系。在民主社会,许多官员是选上来的,因而有任期保障。只要不违法,决策失误、或者不作为,都不影响任期做满。而且一旦任期到了,下台了,就是有什么问题,也不会再被追究。小布什发动伊拉克战争有人追究吗?制造了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有政治人物被追究么?而在中国,高官问责制日益完善,官员不称职或者失职,犯错,随时会被追责。这就是为什么当台风袭击前夜,大陆官员严阵以待,理由是:避免灾害发生。因为发生了灾害,当地官员是要被追责的。台湾的官员则度假赴宴,理由是:灾害还没有发生。 优势之六:在于代表全民 西方的多党制下,每个政党代表的利益群体是不同的。或者代表大众,或者代表财团。英国、法国、美三国均是如此。但不管代表谁,没有一个政党是全民政党。上台后,施政只能偏向支持自己的群体。造成多党制无法代表全民的另一个原因则是选举。一个群体的利益要想得到保护和重视,必须有两个条件:一是要有投票权;二是必须有相当的数量。如果达不到这个条件,则无法受到有效保护。 当然选举还造成另一个极端。以印度为例。印度文盲率一直居高不下,政府的扫盲计划成效甚微。原因在于,扫盲是由当地政府承担的,而地方政府对扫盲并不热心,原因之一在于文盲越多,选民越容易控制和影响,地方政客越容易得到选票。 中国三十年来,经济政策总体来看没有特别地倾向任何一个利益群体。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开始,农民最早受益。随着改革的深入,城市出现下岗群体,国家又开始建立保障体系,到后来更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废除农业税,建立农村医疗新农合,试点农村退休保障。整体上讲,中共保持了中性的角色和客观的作用。这也是海内外研究学者所公认的。中国这一特点如果和其他施行西方多党制的发展中国家相比,更为明显。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政治要么被民粹主义挟持,往往造成过量的分配,以至于损害政府长期分配的能力;要么被社会精英所把持,进一步加大社会的不平等。而社会不平等的存在,又反过来刺激民粹主义的盛行。在一个不平等的社会,操纵选票和误导民众更为容易。这已被无数国家的经验和教训所验证。刚才提到的这些观点,对我们较好地认识多党合作制度的优越,应该会有很大的帮助。二是强化对履行好参政议政重要性的认识从政治学角度看,一般公共政策研究包括两大系统:一是行政型政策研究系统;二是学术型政策研究系统。两个系统各有其优长,亦各有不足,需要互相补充。党政机关本身具有的行政型政策研究系统的优势是:靠近党和政府高层决策机构及人员,掌握大量内部情况和信息,研究具有权威性。但是,行政型政策研究有时也会在一定思维定势主导之下,惯性较强,部分成果存在简单机械地为现行政策提供注释和支持的情况。受领导人更替的影响,有的研究注重短期效果,忽略长远考虑。学术型政策研究虽然有其不足,但研究学科广泛,基础资料系统,研究题目选择自由,研究具有独立性、客观性、灵活性,具有研究视野广阔和眼光长远的特点。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既能够部分参与行政型政策研究,又能够在学术型政策研究方面发挥独特的优势。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在知情范围和程度方面不同于执政党和政府机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贯彻党对民主党派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扩大民主党派的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支持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创造性地充分发挥优势,做好参政议政工作。而民主党派只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处理好参政与议政的关系,准确把握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完整内容,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是大有可为的。(二)建立队伍古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一批政治素质高、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为骨干的党派成员,没有一支关心时事、关注民生的参政议政意识强的党派队伍,民主党派的任何组织要履行好职能、发挥好参政议政作用将只能是空中楼阁。因此,建立一支参政议政的队伍非常重要。要搞好队伍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民主党派有关组织发展的三个《纪要》和中共中央[2005]5号文件精神,坚持“三个为主”、注重质量、保持特色、组织发展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发展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层次高、代表性强、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同志,有参政议政潜质的同志成为民主党派成员。要改革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制度,改变领导说了算,一言堂,拿社会公器作人情的做法。试行竞选机制,公示制,增强透明性,杜绝哑巴委员,无为代表出现。在推荐代表人选和委员名单时,要充分听取支部负责人和各党派负责人的意见,允许演讲竞争,选取那些真正有学识、有水平、有公心、有时间、有热情、懂政治、敢为民办实事、乐于奉献的成员到参政议政第一线。让大家心服口服,参政议政做好了,大家都有意愿,都有积极性。二是加强培训培训,既有对参政党意识的培训,从根本上认识到参政议政是我们民主党派的职能,是我们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而不是可有可无、可大可小的事情,更要突出提高政策水平,培养参政议政能力,着力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要有政策水平,否则就会发歪言。2005年,重庆市政协有一个有相当代表性的同志提出,政协委员要由政协产生,既要带兵,又要招兵,才能把握政协委员的质量。这里有两个误区:一是政协是党领导的统战组织,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其他界别在政协是平等的。政协党组受中共委托,负责日常运行。二是党的领导体现在,政协委员由党委推荐产生,具体工作由党委统战部门负责。正如人大代表选举,由组织部负责组织。部队招兵与带兵也是两条线。这件事闹得非常大,政协的部分同志也在进行调研,推波助澜。最后不了了之。还要澄清一点,就是处理好与政协、与统战部的关系的问题。民主党派、工商联在政协都仅仅是一个界别,而统战部是代表党委领导、协调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作的主体。也就是说,统战部是民主党派的娘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事实上,在参政议政方面,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很多同志,包括在座的一些同志,很有水平,很有经验,有一些区县、其他兄弟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参政议政工作也做得非常出色。怎么办,就要把他们请过来座谈交流,传授经验,搞传帮带。民盟重庆市委甚至提出,一些区县盟组织提出带共性的好的提案、议案,因为可以解决实际问题,也可以照搬过来,何况是参政议政的经验。三是整合力量特别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各类特约员的积极性,发挥群体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参政议政工作。把大家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还要树立精品意识。当前有一个很不好的现象,贪多求全。在政协,比提案的多少,比领导批示。浪费了民主党派、政协、政府部门大量的人力物力,真正起作用的提案却不多。在北京、江西等地,每年召开政协会,要求每个党派、工商联只能有一个提案,作大会发言。其他的,先沟通,作社情民意处理,或直接由政府部门作出解释、说明。这就要求有精品意识。要紧密贴近老百姓的生活。涉及到少数人的利益,改革难度非常大,而涉及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则一改就到位。如车改,房改、教改、医改。当今社会,信用体系、股市、房市。(三)深入调研民主党派的同志要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不仅要善于学习,还要深入调研,适应社会情况的变化。进入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执政党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的确立,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从内容到形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执政党对参政议政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只有不断丰富调研内容,创新调研机制,拓宽调研路子,增强调研实效,才能观察社会、发现和研究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才能为中共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要转变观念,增强创新意识,要从实际出发,主动与政府部门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视察,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具有科学性、预见性、全局性和实效性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参政议政工作的新突破和新进展。当前分配不公的五种主要现象:一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呈逐年下降趋势,而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却呈快速上升趋势;二是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强资本、弱劳动”趋势不断强化;三是垄断行业收入畸高;四是“小金库”、乱收费罚款等不合理收入没有得到有效规范;五是压低、克扣、拖欠工资等违反分配政策的现象大量存在。分配不公抑制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四)创新机制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通过科学严格的程序来保证人们行为的规范,完善制度建设是提高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没有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参政议政工作很难正常进行。第一,要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要向其他地区、其他民主党派、工商联学习,广泛征求本级组织成员的意见建议,形成有效的、大家能够共同遵守的课题酝酿、调研、撰写、提交机制。长期以来,参加市委双月座谈会,小型谈心会,九三学社重庆市委一直苦于没有好的、经过深入调研产生的素材,经常是打急抓,几个处长动脑筋。处长的水平与市长水平,因为思维方式、掌握的信息不在一个层次,当然不一样。为解决这个问题,今年,九三学社重庆市委试行重点课题常委负责制。每个常委就自己所熟悉的领域,自行申报一个课题,这样,各方面的素材都有了,到时拿出来就可以用。用不了可以成提案议案的社情民意。制订计划。做任何事都不能盲目地想到哪就做到哪,必须要有一定的计划。每年初,各支部都要上报本年度的参政议政计划,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一年中所要完成的调研任务,确定时间、主题、撰稿人等。同时,制定计划要注重科学性,要仔细研究国家、市、区新出台的各种政策、法律法规,重点研究本地区年度重点工作,中心工作,重大项目,民权、民生等问题,随时关注与这些工作相关的各种信息。计划制定还要注意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既要有一定的量,更重要的是要有高质量的参政议政成果,力争出精品。今年是我市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和制定“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中共重庆市委三届七次会议精神及会议确立的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从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十件民生问题”、两江新区建设、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问题入手开展调研,做好规划。第二,要形成竞争激励机制。要制定适合本党派特定的奖惩办法,奖励先进,激励后进,在党派内部形成浓厚的参政议政氛围,让每一位会员都感到有压力,有使命感。 关于民主监督参政党的民主监督作用,是社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的行政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重要补充。关于民主监督能力,前面我已经讲了,目前更主要的是以参政议政的形式实现的。这里谈一谈影响民主监督作用发挥的制约性因素:一是对民主监督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过程中的批评建议缺乏足够的认识,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致使民主监督成效甚微;二是民主监督无章可循,缺乏一定的约束机制,民主监督随意性较大;三是民主监督是说的多,做得少,监督的领域还需要进一步拓宽。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中共与民主党派共同努力。在中共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民主党派监督的舆论宣传,广泛营造民主监督的社会氛围;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参政党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及相关制度,使参政党的民主监督作用能够持续有序开展下去;三是要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的领域,规范民主监督的考评机制。在民主党派方面,一是要有改革的精神。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出发,把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结合起来,以提案议案形式不断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加大民主监督力度,不断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性。二是要摆正位置。政协民主监督必须尽职不越位,到位不越权。坚特“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寓监督于支持服务之中,对被监督单位的工作不横加指责、指手画脚,而是积极出谋划策,利用政协上达中央、横衔党政、下通各界的政治优势,为部门工作营造环境,提升人气,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职为民,促进政协与被监督单位的双向沟通与交流。三是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把政协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与人大、纪委、监察部门、司法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他们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深化民主监督效果。二是坚持把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公众更多的了解民主监督工作、理解民主监督工作,使被监督单位采纳落实党派意见和建议的情况,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促进意见和建议的落实。三是把提高民主监督实效与履行职能结合起来。通过民主监督,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结合起来,促进问题的解决。

公安监督论文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我是新人,也被指定了写涉案财物啊~

所谓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和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依法扣押、调取、抽样取证、追缴、收缴等方式提取的与案件有关联的财物。主要包括:取保候审保证金,扣押或查缴的现金和其他财物,提取、查扣的作案工具或违禁品,行政案件预交款,行政复议保证金,抽样取证的财物,以及执法实践中依法保存的与案件有关的其他财物。非涉案财物,又称代为保管财物,是指公安机关日常工作中除涉案财物外,出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安全等因素考虑,由公安机关代为保管的与案件事实无关联的财物。包括在接处警、案件调查过程中现场弃置的财物,群众拾遗的财物,无主财物以及违法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的合法财物。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合法权益和公安机关的形象,加强对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是保障刑事、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推进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为此,公安机关审计部门联合纪检、督察、法制等部门应加强对执法环节财物的专项审查监督力度。从历年审计调查情况看,多数一线执法单位能遵守国家财政法规和省厅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但也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现就公安机关在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探讨,以寻求共同解决途径。 一、 存在的问题 1、收取涉案财物的程序不规范。多数发生在治安行政案件中,对于暂扣标的较大,违法者又是外地人员的情况下,为了保证随后的行政处罚能顺利执行,往往采用未裁先收手段;有的属于超范围收取预交(暂扣)款,根据有关规定,《浙江省行政执法预收(暂扣)款票据》的使用范围:一是治安调解解决医疗费和损害赔偿需侵害人预交部分款项的;二是违反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为人因客观原因需要在案件处理期间离开案发地,愿意预交部分款项听候公安机关处理的;三是办理刑事、行政案件中的各类保证金。但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对于赌博、卖淫嫖娼等案件一般都对违法嫌疑人要求预交款项;有些暂扣款项由于证据单一,明知无法按法定程序处理,但为了种种原因,还是责令当事人先交预交款;有的扣押款项只有一份笔录,无完整案卷,有的单位甚至连笔录都没有,缺乏扣押合法性,属于违规扣押。 2、涉案款项处理不及时,造成长期挂账。主要是:1 )、对暂扣预交款项、暂扣物品处理不及时,如有的办案单位对十多年前扣押的款项未得到处理,二至三年扣押款未及时处理的情况较普遍。该退还的未及时退还当事人,根据《证据登记保存和行政没收的程序规定》,对预交款应在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处理结果,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财物退还当事人,否则就是违规扣押。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单位未对扣押款项及时处理,造成现在无法处理。2)、对刑事案件取保候审保证金处理不及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取保候审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有的在取保候审期满后,嫌疑人已被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但取保候审保证金未及时退还。3)、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金处理不及时。从审查情况来看,已超过二个月复议期限或超过三个月行政诉讼期限的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金的笔数较多,数额较大,有的嫌疑人认为只要交了保证金就万事大吉,逃避执行行政拘留。根据有关规定,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公安机关应没收或部分没收保证金,行政拘留继续执行。 3、调动移交环节存在漏洞。在民警调动时,未严格执行交接制度,移交手续不规范,填写项目不全,未将有关涉案财物案卷及时整理后交出,致使部分案卷无法寻找,到检查时原经办人与现经办人就相互推诿,互不认帐,无法查证扣押财物的合法性。在基层单位内勤人员调动时,未经县局财务人员到场监交,有的内勤对单位资产、财务等账目未与县局后勤财务部门核对平衡,就草草移交给接任者,而接任者又没仔细逐项核对校验,致使账目不清、责任不明。 4、执法财物未按规定及时移交和处置。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办案单位未将扣押的财物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后勤部门集中保管。基层单位在提取涉案财物后,就放在单位内部自行保管,有的单位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等存放数量较多,因没有专用场所,露天存放,经日晒风吹雨打而遭损失。有的贵重物品,如金银手饰、笔记本电脑、书画、手机等,因体积较小,就随意存放在办公室内由民警自行保管,特别是在调解各类民事纠纷过程中收取的待处理预交款,因要随时发放给受害人或返还给当事人,就留在民警身上,不上交单位内勤集中保管,这些现象容易出现垫支、挪动等问题。根据涉案财物管理相关规定,对应交由公安机关后勤部门保管的涉案款项、变价款和涉案物品,凭有关法律文书、决定书填写《财物移交登记凭据》,在24小时内交存指定银行账号和主管公安机关的后勤部门验收保管。基层单位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等客观原因,可适当延长移交时间但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二是主管部门对移交的财物未及时处置。公安机关主管部门设立或指定的物品集中保管场所,场地面积往往有限,若不及时对各单位上交的财物进行上缴财政处理,日积月累,会形成大量的待处理物品,只能堆放在棚屋外,风吹雨淋,会使财物腐锈造成损失。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通知原主或公告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依法变卖、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5、未落实专人负责、统计、保管等管理制度。有的办案单位对财物未确定专人保管,而是实行谁办案谁负责的做法,办案民警私自保管涉案财物和非涉案财物。有的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一些与案件无关的随身携带物品,如汽车、摩托车、笔记本电脑、手机、现金等财物往往滞留在办案单位或经办民警身上,由于代管财物未随案、随人移交,日子久了,也容易出现被挪用、丢失等问题。有的单位未设立涉案财物和非涉案财物明细登记台账,一些涉案财物未及时录入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办案民警交来的财物就随手放在内勤办公室,导致时间一长,连财物的来源、数量、当事人、扣押理由等都无法查清,有的未设立财物保管室和保管专柜分类保管,此类现象易滋生违法违纪问题。 6、在接收、保管、处置财物等环节存在缺陷。基层单位上交财物到后勤部门进行集中保管时,对财物应用照片或录像进行固定,对贵重细小物品以自封包的形式封存,在自封包上注明封存财物的名称、数量、案由、时间、编号等祥细内容,移交时后勤保管人员与移交人应当面清点并在封口上签字。但在审查时,发现仓库内存放的贵重物品未按规定装封和履行监交手续进行共同签字,给财物的管理工作留下安全隐患;在保管方面,对金银及其制品、珠宝、珍贵文物等物品未逐案逐件编号和设立专柜专箱进行分类保管,也未定期对仓库内的财物进行盘点、核对,时间一长,物品底数就不清;有的物品已上交财政部门,但未及时在保管登记台账上核销,造成账账、账实不符。在处置环节,有的基层单位对扣押的时令性强、鲜活、易腐变物品,未及时与财物主管部门衔接妥善对其作出变卖、拍卖处理造成财物损失;有的财物扣押后交到后勤部门保管,最终案件没有成立,在法定时间内对当事人处理依据又不足,退还又觉不妥,这样就留在公安机关,后勤主管部门到了一定时间后,上交财政又不行,导致保管物品越积越多,给公安机关对财物处置工作带来困难。 7、行政收费和罚没款收入未及时上缴银行财政专户。有的基层单位位于边远地区,辖区内无设有特定上缴的银行专户机构,平时解缴款项不方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数额又不多,就将平时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自行保管在单位保险箱内或以私人名义开设存单,等达到一定数额后集中上缴到城区银行专户。这有涉嫌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罚没收入的行为,同《收支两条线》和《浙江省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相违背。 二、原因分析 产生问题的原因有多方面,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造成,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领导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财物管理的思想。由于公安业务繁重,人员紧张,疲于应付各种业务考核检查,对执法质量抓得很紧,而放松了对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有的基层单位苦于抓经费的落实,对于一些赌博、卖淫嫖娼案件涉案款项能扣押的则先行扣押,而忽视了扣押款项的合法性、合规性,致使扣押的财物一时无法及时处理,造成了长期挂账。 2、领导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思想。对自己任期内的财物比较重视,做到能清理的及时清理,但对前任领导留下的财物不够重视,就象“传家宝”一样任任下传。各级公安机关对基层单位执法检查监督较多,而对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情况监督较少,使基层领导对财物的管理产生思想上的偏差,造成财物处理不及时、不彻底,留下死角。 3、办案人员执法观念淡薄,责任心不强。一线执法民警对有关涉案财物的管理规定掌握不是十分清楚,在日常办案过程中,随意扣押现象较普遍,一切从方便办案的角度出发,忽视了相应程序规定和要求,致使一些案件无法及时处理甚至根本无法处理,等人一调走,就把烂摊子抛给原单位,而接任者又“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时间一长,连案卷和一些扣押物品都无法找到,给财物的处理带来困难。 4、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现有关于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方面的法律规章等规定都比较粗泛,可操作性不强,没有具体的细化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南,给执法环节财物管理工作带来不便。特别是在执法办案中产生的大量非涉案财物,如何进行管理,没有具体规章制度可供参考。 三、管理建议和对策 1、强化学习,提高素质。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要以2007年公安部“三考”为契机,掀起学法高潮,认真学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浙江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树立依法执行职责和公平公正执法观念,强化办案过程中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依法扣押和处理涉案财物,切实提高执法环节财物管理水平。目前基层公安机关虽然经费紧张,财政保障有限,但也不能在财物扣押和支配上动手脚,应摒弃“唯钱办案”的观念,自觉加强对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为全面提高基层执法单位领导和民警对财物管理水平,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就财物管理方面的知识,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重点解决基层办案单位财物管理无序、管理责任不清以及如何保管、移交等具体问题。 2、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对执法环节财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边查边改、边改边建的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执法财物仓库保管规定》等规章制度。在执法工作中,对扣押的涉案财物要严格按照有关审批程序办理手续,实行祥细的项目登记,并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财物持有人当面点清,注明情况,列出清单,按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分设台账,实行专人登记和管理,该移交的要及时移交,该上缴的要及时上缴,合法规范的处理财物。贯彻执行县局制定的《公安民警交接工作制度》,要求中层领导干部的离任调动,由政治处委托审计部门进行离任审计调查;单位内勤人员的调动,公安机关后勤财务人员要到场监交;对民警的调动除交接清资产、财务外,对于涉案财物的案卷要整理完整后向原单位交出,严格执行移交手续。 3、各施其职,发挥职能。执法环节财物的管理是个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工作,为使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公安机关各职能部门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公安机关后勤部门作为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的主管部门,对执法单位票据的领取、使用、注销情况,规费收入和罚没收入遵守“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的登记、移交、保管等情况应加强监督和指导;财务部门应定期将暂扣款总账与各执法单位暂扣款明细账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如发现错漏账项和未调整账项,应及时调整平衡。法制部门应严格把好执法关,特别对涉案财物扣押环节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处理的及时性等方面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防止出现先收后裁、超范围收预交款、随意扣押财物。对于超过一年期限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和超过二个月复议期限或超过三个月行政诉讼期限的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金,有必要在期满前的适当时间,通过相关途径督促提醒,确保“二项保证金”得以及时清理。 4、加强监督,防患未然。要树立“全面监督,不留死角”的审计理念,进一步拓展审计思路,延伸审计触角,通过有效整合纪检、督察、法制、审计、后勤等部门资源,联动协作,强化监督,定期对基层单位执法中涉及的财物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时监控网上涉案财物管理系统情况。要根据基层单位财物登记台账、案卷记载财物的数量,进行实地清查盘点,通过以账查案、以案查物、以物查人的方法,排查在执法环节上存在的纰漏和过错。具体可通过后勤专管仓库财物台账资料与各单位上交的移交清单、已上交财政处理的账单进行比对,结合实际盘点的库存数,看有无存在账实不符、底数不清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纠错,问题性质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郁闷啊,搜都搜不到,被领导催的都快疯掉了。

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通过加强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完善办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等有力举措,我市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显著提升,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也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寄予了更高期望。为此,为更好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本文结合当前公安执法实践工作,就如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一分析探讨。 一、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 正视问题是改进工作的前提。因此,在看到执法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应清醒看到,当前一些单位执法办案工作仍不够严格、理性、规范、文明,一些执法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执法质量还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在: (一)执法效能尚不高。在执法办案中,一些单位工作的主动性不高,对违法犯罪线索,不及时组织查证,错失宝贵战机;少数单位缺乏主动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在查破案件过程中,深挖违法犯罪的力度不够;一些单位执法办案中,就事论事、疲于应付,未能深入总结分析、及时查缺补漏,有效堵塞日常管理中的防范漏洞。还有些单位和民警作风不实,办事拖拉,行动迟缓,效率不高,致使一些矛盾问题久拖未决,不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一些单位执法态度不严谨,在接处警工作、立案调查取证以及涉案物品管理等环节上存在程序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单位在调查取证中,工作不细,应付了事,收集证据不全面、不细致,证据链条不完整、不充实,导致工作处处被动,甚至使违法犯罪嫌疑人无法受到应有的惩罚,严重影响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一些办案单位执法程序不规范,影响办案成效。还有一些单位对涉案财物管理不严格,处置不规范不妥当,造成涉案财物的损毁或丢失,由此引发不必要的争议问题。 (三)执法手段仍然简单。一些领导干部和少数民警以管人者自居,工作态度粗暴,执法手段简单,动辄训斥,冷硬横推,缺乏亲和力,不仅降低了执法效果,而且严重损害和谐警民关系。同时,有些民警依然未能很好理解"宽严相济 "政策的深刻内涵,不能从服务大局的高度上把握执法工作,不能准确理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密切关系,对法律条文理解过于僵化和机械,执法中不考虑不同执法对象的承受力,不区分不同执法环境的敏感性,执法手段僵化单一,不仅容易引发执法相对人的抵触情绪,而且也难以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无形中降低了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执法裁决还比较随意。少数基层办案单位在执法办案中,该立案的不给立案,该查处的不予查处,甚至对一些刑事案件也降格处理。有的单位执法功利性、随意性过强,当宽不宽、该严不严,甚至宽严失度,行政处罚畸轻畸重,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还有一些单位和民警责任心不强,态度不够认真,主观性过强,对案件缺乏全面深入调查,对案件事实掌握不全,粗放执法、草草结案,甚至有违公平正义原则。 (五)裁定执行不够到位。少数基层单位在治安裁定的执行环节上出现纰漏,落实裁决的力度不够到位,致使一些行政裁决成为一纸空文,不仅无形中降低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安机关公信力,而且还容易引发案件相对人的不满情绪,甚至诱发新的社会问题。如在近三年执法考评中,连续发现执行不到位问题,亟需引起重视。 二、影响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因素分析 查缺补漏是改进工作的关键环节。必须深入剖析当前影响公安执法的突出因素,为有的放矢解决执法问题明确方向。当前,影响执法规范化建设主要因素为: (一)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法律体系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是导致执法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法规滞后性。相对于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社会生活,法律规定总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不断涌现,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社会形势日趋复杂,一些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更加凸显。二是规章制度不明晰。一些法律法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三是相关规定相冲突。由于不同规章制度出台的时间不同、背景不同,一些规定内容之间出现了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问题,致使民警在执法时无所适从。 (二)民警素质参差不齐。一些单位和民警宗旨意识不强,执法指导思想模糊不清,在"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问题上还缺乏正确认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盲目为绩效执法、为考核执法、为领导执法,一味追求处罚指标,导致执法畸轻畸重,甚至出现明显失误,违背社会公平正义原则。一些民警疏于学习,知识陈旧,对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掌握、不了解,执法中还按原来的法律、法规执行,以致出现办案差错。一些民警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不深不透,依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重口供、轻证据"等思想问题,执法行为貌似合法,实则经不起分析、推敲。一些单位领导缺乏大局意识和政治敏感性,过于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在执法过程中不考虑社会背景,不顾及群众感受,难以赢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还有少数民警立场不够坚定,在执法中容易被金钱、权力所诱惑、被人情所困扰,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做出权钱交易、办人情案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执法监督有待强化。从监督方式上看,过程性监督机制还未完全形成,执法监督过渡依赖审核把关、集中突击检查、行政复议审核以及信访案件处理等方式,全程性动态执法监督平台仍在建设之中,发挥作用尚需时日。特别是在案件审核中,有些审核人员怕得罪人,不严肃指出,不考评扣分,不督促整改,使问题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现。从监督机制上看,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健全,法制、督察、纪委、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使得某些执法环节成为"监督空白",容易导致权力失控。从监督手段上看,依然依赖案卷查阅、嫌疑人提审等传统手段,在线监督、远程监控、自动比对等现代科技运用尚不成熟,科技强警的优势作用有待进一步挖掘。从责任追究上看,目前执法责任制虽然基本完善,但是在执行上力度不够,执法过错追究落实难,责任落实到领导难,形成了在执法过程中出现错误,检查发现后整改,整改后又犯。 (四)执法保障仍需加强。一是法制专业人才缺乏。当前公安机关特别是一些基层单位法制专业人才还比较缺乏,而且主动学法用法的氛围还不够浓厚,优秀法律人才脱颖而出的上升通道还不畅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的用人机制还不健全。二是装备建设相对滞后。近年来,尽管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大大改观,但是与实战需要相比,执法装备仍然相对滞后,经费不足仍然是制约公安发展的重要瓶颈因素。三是执法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快。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不快,执法监督模块还没有全面投入建设,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动态巡查、实时研判和数据分析等先进运作模式还未完全形成。 (五)执法环境有待改善。一是巨大的执法压力。公安机关承担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任务,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巨大。加之当前警力严重不足,广大民警工作中忘我工作、连续奋战,长期得不到休整,一些民警积劳成疾、身体素质下降,一些民警出现职业倦怠和厌战情绪,严重影响了队伍战斗力。二是复杂的社会环境。由于我国传统文化影响,一些社会成员看中"人情世故",而不信任法律的公正,致使"人情"、"关系"、"金钱"、"权力"等因素渗入到执法环节,直接干扰执法民警客观公正执法,使得公安执法缺乏良好的外部人文环境。三是严峻的执法环境。当前,由于社会矛盾的特殊性和稳定环境的复杂性,公安执法工作要考虑多方面因素,执法手段受到制约;同时,由于当前暴力抗法时有发生,给公安民警执法心理造成很大冲击,导致有的民警执法时缩手缩脚,有些民警容易激动冲动、甚至防卫过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办案质量。 三、有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路径分析 对症下药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要针对当前影响执法工作的各种问题,从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健全办案机制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必须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为此,公安机关要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培育公安民警的法治理念、大局理念和民本理念,力争在公安内部形成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浓厚氛围,并增强公安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政治认同、感情认同、理论认识,使规范、文明、理性、平和执法成为广大公安民警的一种自觉行动和自发要求。同时,要加强公安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强化公安队伍的法律信念和法治精神,提升民警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力、感悟力,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潜移默化地渗透进民警心底、融会于民警心灵、指导于民警行为,不断增强民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有效提升民警公正严格规范执法的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环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大力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细化执法标准,是有效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经之路。近年来,无锡市公安局坚持从基层民警日常执法最急需的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具体执法标准的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有效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努力确保民警每个执法动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如,去年以来,无锡市公安局根据无锡公安执法实际需要,以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指导,先后制定出台了《无锡市公安局接处警工作规范》、《无锡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监视居住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接处警、现场取证、强制措施、行政裁决、财物管理等每个执法环节上加以规范,努力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针对当前公安民警接处警、现场执法办案工作缺乏规范性指导文件的现实问题,无锡市局还主动进行课题立项,并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调研,努力对基层民警常见警情处置范围、程序等逐一加以细化,并把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与执法动作紧密结合,明确每个执法行为的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和主要法律依据,增强现场接处警的可操作性,提高执法效能。 (三)借助信息推力,加强执法监督。"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加强执法监督,是提高执法质量重要保障。一是构建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法制、纪检、督察、信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改变力量分散、监管不力的状态,努力在执法责任制落实上求突破、见成效。特别是法制部门要切实发挥主导作用,在案件审核中认真细致,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积极指导规范办案部门规范办案。二是完善网上执法监督平台。以新一轮警务综合平台建设为契机,尽快实现网上执法办案、执法监控、执法问题研判和执法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尤其要加快推进执法信息采集、存储、传递、办理,实现法律文书网上制作、网上传递、网上审批,积极推进执法监督系统建设,探索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三是健全执法考评机制。要进一步改进考评方法和内容,加强随机性考评和个案考评,开展明查暗访和个案剖析,强化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测试和执法重点薄弱环节考评;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狠抓督促整改,使执法质量考评确实起到执法监督的作用。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符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形的,及时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法制、纪检、督察、人事部门或责成所属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执法过错责任。 (四)完善办案机制,强化执法保障。一是转变传统执法模式。要彻底摆脱"重审轻查"、"重口供轻证据"等思想影响,切实改变"先抓人取口供、再找其他证据"传统办案模式,加快实现由"依赖口供破案"向"依靠证据办案"的转变,彻底杜绝采用刑讯逼供、精神折磨等非法方法获取口供问题。二是改革办案体制机制。逐步推行复合化与专业化相结合的办案机制,通过强化培训、交流轮岗、考核激励等措施,提高基层执法民警的办案技能,提高队伍整体办案能力。同时,为提高办案质效,规范刑事执法,探索设立专门的刑事案件审理机构,承担刑事案件的业务指导以及批捕后的案件审理、深挖犯罪等工作。三是强化办案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切实为执勤民警配备摄像机、录音笔、数码相机、警务通、警械具等执法必需设备,不断提高现场证据采集和民警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办案、监管场所管理,合理设置询问室、讯问室、候问室,并尽快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坚决确保执法安全。进一步规范基层所队功能区设置,把办案场所与接待场所、办公场所、生活场所分区设置,强化安全管理。四是强化执法维权。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坚决维护民警合法权益,遏制袭警案高发态势,消除恶劣社会影响,切实恢复民警公正严格执法的信心。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队伍素质直接决定执法质量和水平的高低。一是逐步拓宽学习平台。要以"三个必训"为抓手,以服务实战为目标,及时更新民警知识结构,不断提高队伍执勤执法能力。鼓励各单位采取自行组织法律辅导、案例点评、选择典型案例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着力提高民警执法技能和现场处置能力。二是不断激发学习动力。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面推行执法资格等级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主办民警制,有效提高民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督促民警主动开展法律学习,努力培养一批执法办案的行家能手。三是主动开展执法帮扶。结合 "四级同创"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点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开展后进赶先进的帮扶活动,引领和促进全市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特别是法制等业务部门要以基层执法质量考评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主动为基层执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基层提升执法水平。要紧紧围绕公安实战,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适用的分析研究,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基层感到困难、处理较为复杂的突出违法犯罪问题,适时为基层提供业务指导,提前介入指导办案。

学位论文监督

给教育局打电话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要设置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处理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找校领导或教育局。教育部明确指出对参与购买、代写论文的学生要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要依法予以撤销和注销。为了有效遏制学位论文造假行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对有关部门和各学位授予单位提出明确要求,严厉打击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具体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要深刻认识学位论文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增强责任意识、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学风建设、严格论文审查。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当地网信、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整治,形成常态化的查处工作机制,学位授予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健全考评体系,完善查处办法,规范查处程序,加大惩戒力度。三是要严格责任落实。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位授予单位、指导教师分别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和第一责任人,要承担各自职责。四是要加强教育宣传。学位授予单位要加强学风建设、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广泛宣传典型案例,曝光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教师、学生自觉抵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指导教师要教育和引领学生恪守学术诚信,遵守学术准则。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位授予单位要设置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要做好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学位授予单位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学位论文原创性审查。六是要严肃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学位授予单位和负责人要进行处罚和问责,对履职不力、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存在买卖、代写情形的指导教师,要追究其失职责任。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要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要依法予以撤销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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