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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道德的论文1000字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7-04 23:02:19

关于网络道德的论文1000字怎么写

网络,是人们的精神家园,既然是精神家园就需要干净的环境,这就要求广大网民做一个讲文明讲道德的文明人,切实要求自己在上网时严格自律,不违背网络道德,不违法乱纪,具体说来,作为个人应该如何加强网络道德自律呢?1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加强网络道德自律,就要求每一个网民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明白世上的谁是谁非,明白基本的道德准则,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当一个合格的网民,不要在网络上动一些歪心思,不要梦想从网络中谋取不正当的利益。2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加强网络道德自律,还要求每一个网民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欣赏美与丑,要有正确的标准,不要自己想当然的认为孰是孰非,特别是在网路上,一定要有一一个明辨是非的保准,不要触犯网络上的红线,当一个文明的网民。3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加强网络道德自律,每一个网民还必须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人生在世,一定要按照正确的人生道路去行走,不要剑走偏锋,行一些偏门,从而害人害己,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并让自己走上邪路。4遵守法律法规。加强网络道德自律,还必须要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也是每个人要想越走越顺的必然要求,现在的网络环境很不安宁,也有很多网络蛀虫,要想自己不成为网络中的蛀虫,就必须要求自己要时刻遵守法律法规,当一个遵纪守法的网民。5不信谣传谣。加强网络道德自律,作为一个网民,你还必须要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一定要做到不信谣传谣,游走在网络的海洋中,一定要有自己的辨别能力,遇到那些海量的网络信息,一定要有一个自己的判断准则和方法,哪些信息是真实的,哪些信息是不可信的,不信的坚决不信,不要充当网络上的帮凶。

弄死那些愤青 就ok了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有第二重身份:网民。现在的大学生几乎都拥有网民这一身份,网络交友、网络购物、网络游戏进入大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中。伴随而来的,是大学生网民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缺乏道德伦理的现状。譬如,网络谩骂、网络乱伦、网络人肉搜索、网络犯罪等不道德的行为,当前对于这些行为还没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控制,而且法律法规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如何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成为大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目前网络秩序的管理很大程度上要依靠道德这种具有自律性的行为来约束大学生在网络空间的言行。本文试图从内因外因两个层面,即大学生群体的道德观与整体社会的道德氛围两个角度出发,探索大学生树立正确网络道德观的内外措施。 一、什么是网络道德观 网络道德观不外是人们尤其是大学生在网络空间,即虚拟的社会空间里体现出来的道德观念,是现实生活中道德观念在信息化时代的延生,是新时期所特有的道德观,不同于传统社会中的道

一、开设网络道德教育课程  网络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知识经济时代必要的学习工具,不让学生触“网”,强行“堵”是不切实际的。在中小学校开设网络道德教育课,正确引导学生上网,使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网络”习惯,培养正确的网络道德观。  加强对网络“是”与“非”的认识,提高对网络信息的分析、判断能力。对中小学生进行相应的网络道德观和法规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网络道德意识,使其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牢固树立有“法”必依的信念,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来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教会中小学生如何识别、抵制网络垃圾信息。  二、健全开放校园网  校园网络作为学校这方育人阵地中最具时代性的媒体,应充分发挥其时代性的优越性。校园网络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性网站,是为校园服务的。校园网如能及时过滤不真实的信息,防止垃圾信息非法信息及病毒信息的侵入与传播,同时开展各种既拓宽中小学生知识,又为中小学生所喜爱的校园网上作文竞赛、网上绘画竞赛、网上益智游戏等具有校园特色的网络活动,将更多的中小学生吸引到校园网络中来,远离营业性网站,这样便可以有效避免网络不良因素对学生的消极影响。  三、把信息道德教育渗透于信息技术教学中  教师要有崇高的信息道德。信息道德是指在获取、使用、生成和传递信息的过程中应遵循的道德要求。作为传播人类文明的教师,是否具备崇高的信息道德,直接关系到以什么样的思想教育学生,以什么样的知识教给学生的立场问题。教师的信息行为应在不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不危害社会、不违反道德规范的情况下发生,也惟有如此,才能培养出具有较高道德素养的学生。互联网的开通,使人类突破了信息交流传递的空间限制。教师在接触各种各样信息中,要有针对性地选择有用的、有正确影响的信息进行加工、合成,以生成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学生的信息,同时还要指导学生学会选择、判断评价信息。  信息技术课教师在课堂中普及网络法律知识和有关规定,规范学生的上网行为,使他们养成道德自律的良好习惯。组织学生上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不破坏网络秩序;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鉴于网络世界的特点,可选拔出两至三名网络管理员,为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和有关规定,另一方面则需要用道德这种无形的约束力引导规定学生的网上行为,使他们养成道德自律的习惯,自觉地遵守网络法规或有关规定,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做一个合格的网络人。  自觉抵制不良信息。提高学生判断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使学生能够自觉选择正确信息,抵制垃圾信息、黄色信息、反动信息、封建迷信信息等。在教学中,可以让学生轮流担任信息小卫士,营造全班学生抵制不良信息的氛围,培养学生批评与抵制不道德的信息行为,培养学生依据社会所要求的信息道德标准对信息行为进行评价的能力,使学生认识到维护信息活动的正常秩序是每个人都应负的责任,对不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应坚决批评和抵制。 不损害他人利益、不随意发布信息、培养合作精神、倡导道德自律。教育学生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培养其良好的信息道德认识和行为习惯,使其将社会对信息行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内在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信息修养。  四、发挥学校班级少先队共青团的德育功能  班级是中小学生学习交友的主阵地,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则是中小学生的优秀群体。所以,可充分发挥班、团、队的德育功能,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班会、周末辩论会、专题演讲等。同时,建立以班、团、队联合体为单位的监督岗,鼓励学生举报去游戏厅、网吧玩耍的学生,及时对这类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形成良好的校园环境。  五、开设心理教育课,建立心理咨询室  中小学生之所以迷恋网络,学习压力大是一方面原因,更多的还是因为大多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享有所有长辈的关爱,大多以自我为中心,与同学不知如何友好相处。随着年龄的增长,学生的生理与心理发展日趋成熟,但又缺少指导,处理不好友谊、早恋与学习的关系,更有部分学生家庭不和,学生担心家里父母吵架甚至离异。而网络虚拟社会正好满足了一些中小学生个人中心主义倾向,导致其出现“网络孤独症”和“自我封闭”等不同的心理障碍。所以学校应充分利用心理教育课普及心理学知识,让学生学会自我调节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与焦虑,稳定J清绪,同时适时举办青春期心理保健讲座,成立学校心理咨询室,鼓励学生有困惑向学校心理咨询室求助。  六、学校与家庭共同监管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教师。每位学生受家庭环境、父母言行的影响不同,他们的道德观、个人品行及对自身要求也就不同。  学校应经常组织家长教育研讨会,使家长理解认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了解中小学生心理特征,了解学校对学生道德行为规范的要求,学习交流教育孩子的科学有效的方法,并能了解网络。只有让学生家长认识网络,他们才能配合好学校树立中小学生良好的网络道德观念。  学校可定期邀请家长(特别是迷恋网的学生家长)参观校园网络建设,了解校园网络信息,观摩教师的网络公开课使学生家长认识网络给人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带来的极大便利。同时,让学生家长认识网上有金矿、也有垃圾,而这些垃圾信息会给中小学生造成什么样的身心伤害,国家有什么样的网络法规来约束人们的网络道德行为,从而使家长对网络的优越性和危害性有充分的认识和了解,这样在教育孩子时,才会有的放矢,使教育更具针对性,提高教育实效。  针对特别迷恋上网的中小学生,学校可与家长共同建立特殊的“家庭档案”。随时了解掌握这类学生接受的网上信息类别,了解其心理变化。学校与家庭加强监管力度,发现上网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共同教育。  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网络带来了开放共享的意识和多元化的信息,它既为人们的学习的网上不良行工作带来了快捷与便利,也为部分人至犯罪提供了温床。社会治安部门应根据国家制定的网络道德法规,坚决取缔违反法规的网吧经营场所,严惩网上发布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等垃圾信息的犯罪分子。网络软件开发的高科技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网络道德行为,方能从事网络游戏等的开发设计,为中小学生营造一个健康的社会氛围。  二十一世纪是竞争的时代,也是人类高度文明的时代。作为二十一世纪主人的当代中小学生具有什么样的道德行为观念,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未来的发展。网络对中小学生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要因势利导,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信息化社会需要的下一代。让我们共同行动,为中小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使中小学生具有高尚的网络道德观,用好网络,发展网络,开辟一片新天地。

关于网络道德的论文1000字

所谓网络道德,是指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人们的上网行为,调节网络时空中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网络道德是时代的产物,与信息网络相适应,人类面临新的道德要求和选择,于是网络道德应运而生。网络道德是人与人、人与人群关系的行为法则,它是一定社会背景下人们的行为规范,赋予人们在动机或行为上的是非善恶判断标准。  网络道德作为一种实践精神,是人们对网络持有的意识态度、网上行为规范、评价选择等构成的价值体系,是一种用来正确处理、调节网络社会关系和秩序的准则。网络道德的目的是按照善的法则创造性地完善社会关系和自身,其社会需要除了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之外,还有提升和发展自己内在精神的需要。  网络的虚拟与真实性特点  匿名性是网络数字化环境特征的外在表现。在这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已不是面对面的直接交往,没有了现实社会直接交往所具有的互相监督和道德约束,这样就使一些人在网上随心所欲,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任何事。这样,就出现了一个误区,许多人认为网络是虚拟的,不是现实的,从而把网络看成是一个不需要任何约束的公共场所。这种认识是极端错误的,也是十分危险的。  首先,网络和现实应该是一致的。网络仅仅是一种信息化的联络工具,网络交往是现实社会的人借助互联网工具发生的行为和交往。虽然从技术的角度看,网络行为是数据的传递交换,但是每一个虚拟角色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真实的行为主体。网络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是现实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虽然给了个人极大的空间和自由度,但不可以随心所欲,也决不意味着网上个人与他人毫无关系。  其次,网络与现实是互动的。因为现实与网络是相互作用关系,网上不道德问题不仅影响网络空间,而且会直接影响到现实社会。现实中的一些不道德问题会反映到网络上并会被放大,网络空间的不道德现象反过来会对现实社会产生严重影响。如果网络空间允许存在与现实社会道德规范冲突的道德,最终会危及社会现有道德体系的维系。  再次,网络的发展趋势是真实。一个有道德的人,就能够做到自律,他在互联网上的行为必定是自尊自重自爱的。为了增强社会责任感,一些专家提出实行实名制,《大众摄影》杂志社在组织的网上摄影比赛活动中,要求参赛者先注册,填写真实信息,作品在网上交流时用网名,获奖后在杂志上发表时使用实名。这样虚实结合,通过技术控制,既便于网友在网上交流,又保证网友个人真实信息不失密,深受网友欢迎。网络道德的提高,归根到底需要网民素质的提高。网络的道德特点,是依靠网络主体理性、信念和内心自觉来自律。因此,我要树立网络真实的公共空间意识,从而逐步建立网民的社会责任感。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有第二重身份:网民。现在的大学生几乎都拥有网民这一身份,网络交友、网络购物、网络游戏进入大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中。伴随而来的,是大学生网民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缺乏道德伦理的现状。譬如,网络谩骂、网络乱伦、网络人肉搜索、网络犯罪等不道德的行为,当前对于这些行为还没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控制,而且法律法规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如何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成为大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目前网络秩序的管理很大程度上要依靠道德这种具有自律性的行为来约束大学生在网络空间的言行。本文试图从内因外因两个层面,即大学生群体的道德观与整体社会的道德氛围两个角度出发,探索大学生树立正确网络道德观的内外措施。

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的社会作用体现出两面性,一方面因特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工具和平台;另一方面,在未成年人中也滋生了网络沉溺、访问不良信息、迷恋网络游戏等不良行为,并引发了信息时代特有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问题。我们应该在教会学生学习使用网络技术的同时,加强学生网络技术道德素养的培养。  一、信息技术课程中道德素养培养的实施把信息道德融入任务设计中去。在信息技术课采用“任务驱动”法教学是最常用的。任务设计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整堂课的效率。所以,一个好的任务能够起到良好作用:可以理顺教学,给学生以动力,能起到各种不同的教育,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把信息道德融入作品中去。学生的作品最能反映学生的信息道德素养,因此,在学生作品中要渗透信息道德教育。教师在布置作品任务时,要有选择性、目的性和可操作性。有意识地布置一些由几个学生合作或小组合作完成的“大作品”任务,培养互帮互助、团结协作的道德品质

Internet安全问题,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据有关方面的了解,2001年的爱虫病毒与2002年的Code red蠕虫在若干小时之内传染了几十万台主机,每次造成10亿美元左右的损失。有一份调查报告谈到,截止2002年10月,有88%的网站承认,它们中间有90%已经安装了防火墙和入侵监测等安全设备。但最后一年内有88%受到病毒传染,而有关网络的研究表明,Internet具有free scale的性质,其感染病毒的域值,几乎为零。所以国内外一些有识之士提出安全的“范式转换”,例如国外对现在的安全范式提出过两点看法:  1) 传统的安全范式对Internet的“复杂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安全最麻烦的问题所在是“复杂性”。  2) 以往(例如欧洲)对于信息安全所采取的措施是建立防火墙、堵漏洞,但没有从整体性、协同方面构建一个信息安全的网络环境。可以说网络的安全问题是组织管理和决策。  如果对Internet(或万维网www)加以分析,WWW是计算机与网民构成的人 网相结合的系统,我们从系统科学的观点来分析,WWW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OCGS),这种系统是我国科学家于20世纪90年代提炼出来的,但网络专家往往对此不容易接受。我们曾经专门写了一篇题为“Internet —— 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的文章,将在《 中国科学 》上发表专门讨论这个问题,这里就不多说了。更为重要的是国内不仅提出像WWW这样的开放复杂巨系统,而且於1992年提出处理OCGS的方法论,即与“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研讨厅体系”,把各行各业的智慧、群体经验、古今中外的安全知识与高性能计算机、海量储存器、宽带网络和数据融合、挖掘、过滤等技术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处理复杂问题及系统风险(Systemicrisks)决策的平台。研讨厅体系的精要可概括如下:   电脑是人脑研制出来的,在解决问题时,两者应互相配合,以人为主,充分发挥两者的积极作用。我国的一位哲学家熊十力曾经把人的智慧(Human mind,心智或称脑智)分为性智与量智两类;性智一个人把握全面、定性的预测、判断的能力,是通过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培养与训练而形成的;我国古代的读书人所学的功课中,包括琴、棋、书、画,这对一个人的修身养性起着重要作用。  性智可以说是形象思维的结果,难以用电脑模拟,人们对艺术、音乐、绘画等方面的创造与鉴赏能力等都是形象思维的体现。心智的另一部分称为量智,量智是通过对问题的分析、计算,通过科学的训练而形成的智慧。人们对理论的掌握与推导,用系统的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都属于量智,是逻辑思维的体现。所以对青少年的培养来说,艺术与科学是两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分析现在的电脑的体系结构,用电脑对量智进行模拟是有效的。人工智能的研究表明了用电脑对逻辑思维的模拟,可以取得成功;但是用现在的电脑模拟形象思维基本上是行不通的。电脑毕竟是人研制出来的,是死的不是活的,我们用不着一定要电脑做它做不到的事。总而言之,明智的方法是人脑与电脑相结合;性智由人来创造与实现,而与量智有关的事由电脑来实现,这是合理而又有实效的途径。从体系上讲,人作为系统中的成员,综合到整个系统中去,利用并发挥人类和计算机各自的长处,把人和计算机结合起来形成新的体系。   以“实践论”为指导,把认识从定性提高到定量  面对未知的问题,采用综合集成法进行分析与解决的过程如下:首先由专家或专家群体提出解决该问题的猜想,根据以往经验性认识提出意见,这种意见或见解属于“定性”性质;再利用精密科学中所用的建模方法(数学建模或计算机建模),用人机结合的方法建立和反复修改模型,达到从定性认识上升到总的定量的认识,这也可以说是专家们的大胆假设通过电脑包括信息网络加以细心求证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各种数据库、知识库以及信息网络的支持,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体现。   以Internet为基础,体现民主集中制,寻求科学与经验相结合的解答  “综合集成研讨厅”可以看成是总体规划信息革命思维工作方法的核心。它实际上是将我国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运用于现代科学技术的方法之中,并以Internet为工具系统,寻求科学与经验相结合的解答。  一些从事网络安全的专家的看法归纳为:   Internet不是一般的系统,是开放,人在其中,与社会系统紧密耦合的复杂巨系统;   Internet是一个时时处处有人参预的、自适应的、不断演化的,不断涌现出新的整体特性的过程;   Internet的安全管理,不是一般管理手段的叠加和集成,而是综合集成(metasynthesis)。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强调人的关键作用,是人网结合、人机结合,发挥各自的优势。  在信息社会中网络将逐渐成为人们离不开的工作与生活中的必须品。众多网民(上网的人)的行为必须有所规范,理所应当的必须遵循“网络道德原则”。下面引用北大出版《 信息科学技术与当代社会 》中,有关“网络行为规范”与“网络道德原则”的论点,作为进一步思考的参考。  (一) 网络行为规范  到目前为止,在Internet上,或在整个世界范围内,一种全球性的网络规范并没有形成,有的只是各地区、各组织为了网络正常运作而制订的一些协会性、行业性计算机网络规范。这些规范由于考虑了一般道德要求在网络上的反映,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目前网络发展的基本需要,因此很多规范具有普遍的“网络规范”的特征。而且,人们可以从不同的网络规范中抽取共相同的、普遍的东西出来,最终上升为人类普遍的规范和准则。  国外研究者认为,每个网民必须认识到:一个网民在接近大量的网络服务器、地址、系统和人时,其行为最终是要负责任的。“Internet”或者“网络”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网络,它更是一个由成千上万的个人组成的网络网络“社会”,就像你驾车要达到某个目的地一样必须通过不同的交通路段,你在网络上实际也是在通过不同的网络“地段”,因此,参与到网络系统中的用户不仅应该意识到“交通”或网络规则,也应认识到其他网络参与者的存在,即最终要认识到网络网络行为无论如何是要遵循一定的规范的。作为一个网络用户,你可以被允许接受其他网络或者连接到网络上的计算机系统,但你也要认识到每个网络或系统都有它自己的规则和程序,在一个网络或系统中被允许的行为在另一个网络或系统中也许是受控制,甚至是被禁止的。因此,遵守其他网络的规则和程序也是网络用户的责任,作为网络用户要记住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一个用户“能够”采取一种特殊的行为并不意味着他“应该”采取那样的行为。  因此,既然网络行为和其他社会一样,需要一定的规范和原则,因而国外一些计算机和网络组织为其用户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规范。这些规范涉及网络行为的方方面面,在这些规则和协议中,比较著名的是美国计算机伦理学会(Computer Ethics Institute)为计算机伦理学所制定的十条戒律(The Ten Commandments),也可以说就是计算机行为规范,这些规范是一个计算机用户在任何网络系统中都“应该”遵循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它是从各种具体网络行为中概括出来的一般原则,它对网民要求的具体内容是:   不应用计算机去伤害别人;   不应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   不应窥探别人的文件;   不应用计算机进行偷窃;   不应用计算机作伪证;   不应使用或拷贝你没有付钱的软件;   不应未经许可而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   不应盗用别人智力成果;   应该考虑你所编的程序的社会后果   应该以深思熟虑和慎重的方式来使用计算机。  再如,美国的计算机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Computing Machinery)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它希望它的成员支持下列一般的伦理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   为社会和人类作出贡献;   避免伤害他人;   要诚实可靠;   要公正并且不采取歧视性行为;   尊重包括版权和专利在内的财产权;   尊重知识产权;   尊重他人的隐私;   保守秘密。  国外有些机构还明确划定了那些被禁止的网络违规行为,即从反面界定了违反网络规范的行为类型,如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网络伦理声明(the Network Ethics Statement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指出了六种不道德网络行为类型:   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网络及其相联的系统;   商业性地或欺骗性地利用大学计算机资源;   偷窃资料、设备或智力成果;   未经许可接近他人的文件;   在公共用户场合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动;   伪造电子函件信息。  上面所列的“规范”的两方面内容,一是“应该”和“可以”做的行为,二是“不应该”和“不可以”做的行为。事实上,无论第一类还是第二类,都与已经确立的基本“规范”相关,只有确立了基本规范,人们才能对究竟什么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行为作出具体判断。(二) 网络道德原则  网络道德的三个斟酌原则是全民原则、兼容原则和互惠原则。  网络道德的全民原则内容包含一切网络行为必须服从于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个体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不得损害整个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它还要求网络社会决策和网络运行方式必须以服务于社会一切成员为最终目的,不得以经济、文化、政治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为借口把网络仅仅建设成只满足社会一部分人需要的工具,并使这部分人成为网络社会新的统治者和社会资源占有者。网络应该为一切愿意参与网络社会交往的成员提供平等交往的机会,它应该排除现有社会成员间存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差异,为所有成员所拥有并服务于社会全体成员。  全民原则包含下面两个基本道德原则:第一,平等原则。每个网络用户和网络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社会权利和义务,从网络社会结构上讲,他们都被给予某个特定的网络身份,即用户铭、网址和口令,网络所提供的一切服务和便利他都应该得到,而网络共同体的所有规范他都应该遵守并履行一个网络行为主体所应该履行的义务。第二,公正原则。网络对每一个用户都应该做到一视同仁,它不应该为某些人制订特别的规则并给予某些用户特殊的权利。作为网络用户,你既然与别人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就不要强求网络能够给你与别人不一样的待遇。  网络道德的兼容原则认为,网络主体间的行为方式应符合某种一致的、相互认同的规范和标准、个人的网络行为应该被他人及整个网络社会所接受,最终实现人们网际交往的行为规范化、语言可理解化和信息交流的无障碍化。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要求消除网络社会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网络行为主体间的交往障碍  当我们今天面临网络社会,需要建立一个高速信息网时,兼容问题依然有其重要意义。“当世界各地正在研究环境与停车场的时候,新的竞争的种子也正在不断地播下。例如,Internet正逐渐变得如此重要,以至于只有Windows在被清楚地证明为是连接人们与Internet之间的最佳途径后,才可能兴旺发达起来。所有的操作系统公司都在十万火急地寻找种种能令自己在支持Internet方面略占上风,具有竞争力的方法。”  兼容原则要求网络共同规范适用于一切网络功能和一切网络主体。网络的道德原则只有适用于全体网络用户并得到全体用户的认可,才能被确立为一种标准和准则。要避免网络道德的“沙文主义”和强权措施,谁都没有理由和“特权”硬把自己的行为方式确定为唯一道德的标准,只有公认的标准才是网络道德的标准。  兼容原则总的要求和目的是达到网络社会人们交往的无障碍化和信息交流的畅通性。如果在一个网络社会中,有些人因为计算机硬件和操作系统的原因而无法与别人交流,有些人因为不具备某种语言和文化素养而不能与别人正常进行网络交往,有些人被排斥在网络系统的某个功能之外,这样的网络是不健全的。从道德原则上讲,这种系统和网络社会也是不道德的,因为它排斥了一些参与社会正常交往的基本需要。因此,兼容不仅仅是技术的,也是道德的社会问题。  网络道德的互惠原则表明,任何一个网络用户必须认识到,他(她)既是网络信息和网络服务的使用者和享受者,也是网络信息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网民们有网络社会交往的一切权利时,也应承担网络社会对其成员所要求的责任。信息交流和网络服务是双向的,网络主体间的关系是交互式的,用户如果从网络和其他网络用户得到什么利益和便利,也应同时给予网络和对方什么利益和便利。  互惠原则集中体现了网络行为主体道德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从伦理学上讲,道德义务是“指人们应当履行的对社会、集体和他人的道德责任。凡是有人群活动的地方,人和人之间总得发生一定的关系,处理这种关系就产生义务问题。”作为网络社会的成员,他必须承担社会赋予他的责任,他有义务为网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有义务通过网络帮助别人,也有义务遵守网络的各种规范以推动网络社会的稳定有序的运行。这里,可以是人们对网络义务自学意识到后而自觉执行,也可以是意识不到而规范“要求”这么做,但无论怎样,义务总是存在的。当然,履行网络道德义务并不排斥行为主体享有各种网络权利,美国学者指出,“权利是对某种可达到的条件的要求,这种条件是个人及其社会为更好地生活所必需的。如果某种东西是生活中得好可得到且必不可少的因素,那么得到它就是一个人的权利。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它生活得好是必须的、有价值的,都可以被看作一种权利。如果它不太容易得到,那么,社会就应该使其成为可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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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网络道德,是指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人们的上网行为,调节网络时空中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网络道德是时代的产物,与信息网络相适应,人类面临新的道德要求和选择,于是网络道德应运而生。网络道德是人与人、人与人群关系的行为法则,它是一定社会背景下人们的行为规范,赋予人们在动机或行为上的是非善恶判断标准。  网络道德作为一种实践精神,是人们对网络持有的意识态度、网上行为规范、评价选择等构成的价值体系,是一种用来正确处理、调节网络社会关系和秩序的准则。网络道德的目的是按照善的法则创造性地完善社会关系和自身,其社会需要除了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之外,还有提升和发展自己内在精神的需要。  网络的虚拟与真实性特点  匿名性是网络数字化环境特征的外在表现。在这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已不是面对面的直接交往,没有了现实社会直接交往所具有的互相监督和道德约束,这样就使一些人在网上随心所欲,可以干自己想干的任何事。这样,就出现了一个误区,许多人认为网络是虚拟的,不是现实的,从而把网络看成是一个不需要任何约束的公共场所。这种认识是极端错误的,也是十分危险的。  首先,网络和现实应该是一致的。网络仅仅是一种信息化的联络工具,网络交往是现实社会的人借助互联网工具发生的行为和交往。虽然从技术的角度看,网络行为是数据的传递交换,但是每一个虚拟角色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真实的行为主体。网络是现实社会的延伸,是现实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虽然给了个人极大的空间和自由度,但不可以随心所欲,也决不意味着网上个人与他人毫无关系。  其次,网络与现实是互动的。因为现实与网络是相互作用关系,网上不道德问题不仅影响网络空间,而且会直接影响到现实社会。现实中的一些不道德问题会反映到网络上并会被放大,网络空间的不道德现象反过来会对现实社会产生严重影响。如果网络空间允许存在与现实社会道德规范冲突的道德,最终会危及社会现有道德体系的维系。  再次,网络的发展趋势是真实。一个有道德的人,就能够做到自律,他在互联网上的行为必定是自尊自重自爱的。为了增强社会责任感,一些专家提出实行实名制,《大众摄影》杂志社在组织的网上摄影比赛活动中,要求参赛者先注册,填写真实信息,作品在网上交流时用网名,获奖后在杂志上发表时使用实名。这样虚实结合,通过技术控制,既便于网友在网上交流,又保证网友个人真实信息不失密,深受网友欢迎。网络道德的提高,归根到底需要网民素质的提高。网络的道德特点,是依靠网络主体理性、信念和内心自觉来自律。因此,我要树立网络真实的公共空间意识,从而逐步建立网民的社会责任感。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有第二重身份:网民。现在的大学生几乎都拥有网民这一身份,网络交友、网络购物、网络游戏进入大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中。伴随而来的,是大学生网民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缺乏道德伦理的现状。譬如,网络谩骂、网络乱伦、网络人肉搜索、网络犯罪等不道德的行为,当前对于这些行为还没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控制,而且法律法规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如何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成为大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目前网络秩序的管理很大程度上要依靠道德这种具有自律性的行为来约束大学生在网络空间的言行。本文试图从内因外因两个层面,即大学生群体的道德观与整体社会的道德氛围两个角度出发,探索大学生树立正确网络道德观的内外措施。 一、什么是网络道德观 网络道德观不外是人们尤其是大学生在网络空间,即虚拟的社会空间里体现出来的道德观念,是现实生活中道德观念在信息化时代的延生,是新时期所特有的道德观,不同于传统社会中的道

大学生如何遵守网络道德一、网络道德所谓网络道德,是指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人们的上网行为,调节网络时空中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网络道德是时代的产物,与信息网络相适应,人类面临新的道德要求和选择,于是网络道德应运而生。网络道德是人与人、人与人群关系的行为法则,它是一定社会背景下人们的行为规范,赋予人们在动机或行为上的是非善恶判断标准。当前社会,互联网正以空前的广度和深度渗透到人们生活当中。目前,中国网民已突破3亿人,大学生是其中最活跃的群体。抽样调查显示,北京重点高校大学生经常上网的人数达到80%。二、网络道德现状互联网给人们带来文明进步的同时,也有相当的负面效应。垃圾邮件、色情传播、暴力恐怖、网上犯罪不一而足。上网聊天时常有颓废消极不负责任的言论情绪,直接影响大学生的认知、情感、心理。某校在本校范围内作了一次网络道德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3%的同学收到过不文明的网络信息,2%的同学遇到过网上不文明现象,比如谩骂和恐吓。即使是在学校较受欢迎的BBS,也仅有2%的同学认为那上面发表的个人见解值得一看,3%的同学认为提倡网络道德势在必行。三、大学生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在无序的网上世界提倡网络道德实在必要。道德主要是通过自律来实现的。大学生如何做到上网自律呢?对反动、色情、迷信的信息,自觉地不看,不听,不信。对这些精神“毒品”,不要抱着好奇、试试看的心理,一“吃”就上瘾,一上瘾就难以自拔。与其以后进“戒毒所”,不如一开始就抵制它。一个不懂得抵制的人,总是跟着感觉走、跟着时髦走的人,是不可能实现道德自律的。不在网上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网上聊天,可帮助我们交流信息和思想。如果认为在那个虚拟的世界里可以不负责任地胡说八道,那就错了。虚 拟的世界连着真实的世界,影响着每一个坐在电脑前面的人,一个有正义感、有责任感的人,在生活中会处处(包括上网)以负责任的态度行事,主持正义,反对邪恶。参与电脑娱乐和网络游戏,也要掌握“度”。2005年,上海某大学退学试读和转学的学生237名,80%以上是因为过度沉迷于电脑娱乐和网络游戏。偶尔玩玩,未尝不可;一旦沉迷,每日里几小时、十几小时搭进去,荒废学业,辜负了大好时光;严重者导致退学,这就因小失大,损失惨重了。我国领导人指出:“互联网是开放的,信息庞杂多样,既有大量进步、健康、有益的信息,也有不少反动、迷信、黄色的内容。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政治工作一个新的重要阵地。国内外敌对势力正竭力利用它同我们党和政府争夺群众,争夺青年。我们要研究其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应对这种挑战。”对大学生来说,提倡网络道德,用道德来自律;对学校的管理者来说,主要的是“研究其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尽量抵制负面效应,以利大学生健康成长。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有第二重身份:网民。现在的大学生几乎都拥有网民这一身份,网络交友、网络购物、网络游戏进入大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中。伴随而来的,是大学生网民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缺乏道德伦理的现状。譬如,网络谩骂、网络乱伦、网络人肉搜索、网络犯罪等不道德的行为,当前对于这些行为还没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控制,而且法律法规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如何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成为大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目前网络秩序的管理很大程度上要依靠道德这种具有自律性的行为来约束大学生在网络空间的言行。本文试图从内因外因两个层面,即大学生群体的道德观与整体社会的道德氛围两个角度出发,探索大学生树立正确网络道德观的内外措施。

关于网络道德的论文1000字开头

Internet安全问题,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据有关方面的了解,2001年的爱虫病毒与2002年的Code red蠕虫在若干小时之内传染了几十万台主机,每次造成10亿美元左右的损失。有一份调查报告谈到,截止2002年10月,有88%的网站承认,它们中间有90%已经安装了防火墙和入侵监测等安全设备。但最后一年内有88%受到病毒传染,而有关网络的研究表明,Internet具有free scale的性质,其感染病毒的域值,几乎为零。所以国内外一些有识之士提出安全的“范式转换”,例如国外对现在的安全范式提出过两点看法:  1) 传统的安全范式对Internet的“复杂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安全最麻烦的问题所在是“复杂性”。  2) 以往(例如欧洲)对于信息安全所采取的措施是建立防火墙、堵漏洞,但没有从整体性、协同方面构建一个信息安全的网络环境。可以说网络的安全问题是组织管理和决策。  如果对Internet(或万维网www)加以分析,WWW是计算机与网民构成的人 网相结合的系统,我们从系统科学的观点来分析,WWW是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OCGS),这种系统是我国科学家于20世纪90年代提炼出来的,但网络专家往往对此不容易接受。我们曾经专门写了一篇题为“Internet —— 一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的文章,将在《 中国科学 》上发表专门讨论这个问题,这里就不多说了。更为重要的是国内不仅提出像WWW这样的开放复杂巨系统,而且於1992年提出处理OCGS的方法论,即与“从定性到定量的综合集成研讨厅体系”,把各行各业的智慧、群体经验、古今中外的安全知识与高性能计算机、海量储存器、宽带网络和数据融合、挖掘、过滤等技术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处理复杂问题及系统风险(Systemicrisks)决策的平台。研讨厅体系的精要可概括如下:   电脑是人脑研制出来的,在解决问题时,两者应互相配合,以人为主,充分发挥两者的积极作用。我国的一位哲学家熊十力曾经把人的智慧(Human mind,心智或称脑智)分为性智与量智两类;性智一个人把握全面、定性的预测、判断的能力,是通过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培养与训练而形成的;我国古代的读书人所学的功课中,包括琴、棋、书、画,这对一个人的修身养性起着重要作用。  性智可以说是形象思维的结果,难以用电脑模拟,人们对艺术、音乐、绘画等方面的创造与鉴赏能力等都是形象思维的体现。心智的另一部分称为量智,量智是通过对问题的分析、计算,通过科学的训练而形成的智慧。人们对理论的掌握与推导,用系统的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都属于量智,是逻辑思维的体现。所以对青少年的培养来说,艺术与科学是两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分析现在的电脑的体系结构,用电脑对量智进行模拟是有效的。人工智能的研究表明了用电脑对逻辑思维的模拟,可以取得成功;但是用现在的电脑模拟形象思维基本上是行不通的。电脑毕竟是人研制出来的,是死的不是活的,我们用不着一定要电脑做它做不到的事。总而言之,明智的方法是人脑与电脑相结合;性智由人来创造与实现,而与量智有关的事由电脑来实现,这是合理而又有实效的途径。从体系上讲,人作为系统中的成员,综合到整个系统中去,利用并发挥人类和计算机各自的长处,把人和计算机结合起来形成新的体系。   以“实践论”为指导,把认识从定性提高到定量  面对未知的问题,采用综合集成法进行分析与解决的过程如下:首先由专家或专家群体提出解决该问题的猜想,根据以往经验性认识提出意见,这种意见或见解属于“定性”性质;再利用精密科学中所用的建模方法(数学建模或计算机建模),用人机结合的方法建立和反复修改模型,达到从定性认识上升到总的定量的认识,这也可以说是专家们的大胆假设通过电脑包括信息网络加以细心求证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各种数据库、知识库以及信息网络的支持,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体现。   以Internet为基础,体现民主集中制,寻求科学与经验相结合的解答  “综合集成研讨厅”可以看成是总体规划信息革命思维工作方法的核心。它实际上是将我国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运用于现代科学技术的方法之中,并以Internet为工具系统,寻求科学与经验相结合的解答。  一些从事网络安全的专家的看法归纳为:   Internet不是一般的系统,是开放,人在其中,与社会系统紧密耦合的复杂巨系统;   Internet是一个时时处处有人参预的、自适应的、不断演化的,不断涌现出新的整体特性的过程;   Internet的安全管理,不是一般管理手段的叠加和集成,而是综合集成(metasynthesis)。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强调人的关键作用,是人网结合、人机结合,发挥各自的优势。  在信息社会中网络将逐渐成为人们离不开的工作与生活中的必须品。众多网民(上网的人)的行为必须有所规范,理所应当的必须遵循“网络道德原则”。下面引用北大出版《 信息科学技术与当代社会 》中,有关“网络行为规范”与“网络道德原则”的论点,作为进一步思考的参考。  (一) 网络行为规范  到目前为止,在Internet上,或在整个世界范围内,一种全球性的网络规范并没有形成,有的只是各地区、各组织为了网络正常运作而制订的一些协会性、行业性计算机网络规范。这些规范由于考虑了一般道德要求在网络上的反映,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目前网络发展的基本需要,因此很多规范具有普遍的“网络规范”的特征。而且,人们可以从不同的网络规范中抽取共相同的、普遍的东西出来,最终上升为人类普遍的规范和准则。  国外研究者认为,每个网民必须认识到:一个网民在接近大量的网络服务器、地址、系统和人时,其行为最终是要负责任的。“Internet”或者“网络”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网络,它更是一个由成千上万的个人组成的网络网络“社会”,就像你驾车要达到某个目的地一样必须通过不同的交通路段,你在网络上实际也是在通过不同的网络“地段”,因此,参与到网络系统中的用户不仅应该意识到“交通”或网络规则,也应认识到其他网络参与者的存在,即最终要认识到网络网络行为无论如何是要遵循一定的规范的。作为一个网络用户,你可以被允许接受其他网络或者连接到网络上的计算机系统,但你也要认识到每个网络或系统都有它自己的规则和程序,在一个网络或系统中被允许的行为在另一个网络或系统中也许是受控制,甚至是被禁止的。因此,遵守其他网络的规则和程序也是网络用户的责任,作为网络用户要记住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一个用户“能够”采取一种特殊的行为并不意味着他“应该”采取那样的行为。  因此,既然网络行为和其他社会一样,需要一定的规范和原则,因而国外一些计算机和网络组织为其用户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规范。这些规范涉及网络行为的方方面面,在这些规则和协议中,比较著名的是美国计算机伦理学会(Computer Ethics Institute)为计算机伦理学所制定的十条戒律(The Ten Commandments),也可以说就是计算机行为规范,这些规范是一个计算机用户在任何网络系统中都“应该”遵循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它是从各种具体网络行为中概括出来的一般原则,它对网民要求的具体内容是:   不应用计算机去伤害别人;   不应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   不应窥探别人的文件;   不应用计算机进行偷窃;   不应用计算机作伪证;   不应使用或拷贝你没有付钱的软件;   不应未经许可而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   不应盗用别人智力成果;   应该考虑你所编的程序的社会后果   应该以深思熟虑和慎重的方式来使用计算机。  再如,美国的计算机协会(The Association of Computing Machinery)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它希望它的成员支持下列一般的伦理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   为社会和人类作出贡献;   避免伤害他人;   要诚实可靠;   要公正并且不采取歧视性行为;   尊重包括版权和专利在内的财产权;   尊重知识产权;   尊重他人的隐私;   保守秘密。  国外有些机构还明确划定了那些被禁止的网络违规行为,即从反面界定了违反网络规范的行为类型,如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网络伦理声明(the Network Ethics Statement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指出了六种不道德网络行为类型:   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网络及其相联的系统;   商业性地或欺骗性地利用大学计算机资源;   偷窃资料、设备或智力成果;   未经许可接近他人的文件;   在公共用户场合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动;   伪造电子函件信息。  上面所列的“规范”的两方面内容,一是“应该”和“可以”做的行为,二是“不应该”和“不可以”做的行为。事实上,无论第一类还是第二类,都与已经确立的基本“规范”相关,只有确立了基本规范,人们才能对究竟什么是道德的或不道德的行为作出具体判断。(二) 网络道德原则  网络道德的三个斟酌原则是全民原则、兼容原则和互惠原则。  网络道德的全民原则内容包含一切网络行为必须服从于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个体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不得损害整个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它还要求网络社会决策和网络运行方式必须以服务于社会一切成员为最终目的,不得以经济、文化、政治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为借口把网络仅仅建设成只满足社会一部分人需要的工具,并使这部分人成为网络社会新的统治者和社会资源占有者。网络应该为一切愿意参与网络社会交往的成员提供平等交往的机会,它应该排除现有社会成员间存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差异,为所有成员所拥有并服务于社会全体成员。  全民原则包含下面两个基本道德原则:第一,平等原则。每个网络用户和网络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社会权利和义务,从网络社会结构上讲,他们都被给予某个特定的网络身份,即用户铭、网址和口令,网络所提供的一切服务和便利他都应该得到,而网络共同体的所有规范他都应该遵守并履行一个网络行为主体所应该履行的义务。第二,公正原则。网络对每一个用户都应该做到一视同仁,它不应该为某些人制订特别的规则并给予某些用户特殊的权利。作为网络用户,你既然与别人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就不要强求网络能够给你与别人不一样的待遇。  网络道德的兼容原则认为,网络主体间的行为方式应符合某种一致的、相互认同的规范和标准、个人的网络行为应该被他人及整个网络社会所接受,最终实现人们网际交往的行为规范化、语言可理解化和信息交流的无障碍化。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要求消除网络社会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网络行为主体间的交往障碍  当我们今天面临网络社会,需要建立一个高速信息网时,兼容问题依然有其重要意义。“当世界各地正在研究环境与停车场的时候,新的竞争的种子也正在不断地播下。例如,Internet正逐渐变得如此重要,以至于只有Windows在被清楚地证明为是连接人们与Internet之间的最佳途径后,才可能兴旺发达起来。所有的操作系统公司都在十万火急地寻找种种能令自己在支持Internet方面略占上风,具有竞争力的方法。”  兼容原则要求网络共同规范适用于一切网络功能和一切网络主体。网络的道德原则只有适用于全体网络用户并得到全体用户的认可,才能被确立为一种标准和准则。要避免网络道德的“沙文主义”和强权措施,谁都没有理由和“特权”硬把自己的行为方式确定为唯一道德的标准,只有公认的标准才是网络道德的标准。  兼容原则总的要求和目的是达到网络社会人们交往的无障碍化和信息交流的畅通性。如果在一个网络社会中,有些人因为计算机硬件和操作系统的原因而无法与别人交流,有些人因为不具备某种语言和文化素养而不能与别人正常进行网络交往,有些人被排斥在网络系统的某个功能之外,这样的网络是不健全的。从道德原则上讲,这种系统和网络社会也是不道德的,因为它排斥了一些参与社会正常交往的基本需要。因此,兼容不仅仅是技术的,也是道德的社会问题。  网络道德的互惠原则表明,任何一个网络用户必须认识到,他(她)既是网络信息和网络服务的使用者和享受者,也是网络信息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网民们有网络社会交往的一切权利时,也应承担网络社会对其成员所要求的责任。信息交流和网络服务是双向的,网络主体间的关系是交互式的,用户如果从网络和其他网络用户得到什么利益和便利,也应同时给予网络和对方什么利益和便利。  互惠原则集中体现了网络行为主体道德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从伦理学上讲,道德义务是“指人们应当履行的对社会、集体和他人的道德责任。凡是有人群活动的地方,人和人之间总得发生一定的关系,处理这种关系就产生义务问题。”作为网络社会的成员,他必须承担社会赋予他的责任,他有义务为网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有义务通过网络帮助别人,也有义务遵守网络的各种规范以推动网络社会的稳定有序的运行。这里,可以是人们对网络义务自学意识到后而自觉执行,也可以是意识不到而规范“要求”这么做,但无论怎样,义务总是存在的。当然,履行网络道德义务并不排斥行为主体享有各种网络权利,美国学者指出,“权利是对某种可达到的条件的要求,这种条件是个人及其社会为更好地生活所必需的。如果某种东西是生活中得好可得到且必不可少的因素,那么得到它就是一个人的权利。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它生活得好是必须的、有价值的,都可以被看作一种权利。如果它不太容易得到,那么,社会就应该使其成为可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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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有第二重身份:网民。现在的大学生几乎都拥有网民这一身份,网络交友、网络购物、网络游戏进入大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中。伴随而来的,是大学生网民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缺乏道德伦理的现状。譬如,网络谩骂、网络乱伦、网络人肉搜索、网络犯罪等不道德的行为,当前对于这些行为还没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控制,而且法律法规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如何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成为大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目前网络秩序的管理很大程度上要依靠道德这种具有自律性的行为来约束大学生在网络空间的言行。本文试图从内因外因两个层面,即大学生群体的道德观与整体社会的道德氛围两个角度出发,探索大学生树立正确网络道德观的内外措施。 一、什么是网络道德观 网络道德观不外是人们尤其是大学生在网络空间,即虚拟的社会空间里体现出来的道德观念,是现实生活中道德观念在信息化时代的延生,是新时期所特有的道德观,不同于传统社会中的道

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的社会作用体现出两面性,一方面因特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工具和平台;另一方面,在未成年人中也滋生了网络沉溺、访问不良信息、迷恋网络游戏等不良行为,并引发了信息时代特有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问题。我们应该在教会学生学习使用网络技术的同时,加强学生网络技术道德素养的培养。  一、信息技术课程中道德素养培养的实施把信息道德融入任务设计中去。在信息技术课采用“任务驱动”法教学是最常用的。任务设计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整堂课的效率。所以,一个好的任务能够起到良好作用:可以理顺教学,给学生以动力,能起到各种不同的教育,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把信息道德融入作品中去。学生的作品最能反映学生的信息道德素养,因此,在学生作品中要渗透信息道德教育。教师在布置作品任务时,要有选择性、目的性和可操作性。有意识地布置一些由几个学生合作或小组合作完成的“大作品”任务,培养互帮互助、团结协作的道德品质

网络道德论文1000字怎么写

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的社会作用体现出两面性,一方面因特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工具和平台;另一方面,在未成年人中也滋生了网络沉溺、访问不良信息、迷恋网络游戏等不良行为,并引发了信息时代特有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问题。我们应该在教会学生学习使用网络技术的同时,加强学生网络技术道德素养的培养。  一、信息技术课程中道德素养培养的实施把信息道德融入任务设计中去。在信息技术课采用“任务驱动”法教学是最常用的。任务设计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整堂课的效率。所以,一个好的任务能够起到良好作用:可以理顺教学,给学生以动力,能起到各种不同的教育,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把信息道德融入作品中去。学生的作品最能反映学生的信息道德素养,因此,在学生作品中要渗透信息道德教育。教师在布置作品任务时,要有选择性、目的性和可操作性。有意识地布置一些由几个学生合作或小组合作完成的“大作品”任务,培养互帮互助、团结协作的道德品质

网络,是人们的精神家园,既然是精神家园就需要干净的环境,这就要求广大网民做一个讲文明讲道德的文明人,切实要求自己在上网时严格自律,不违背网络道德,不违法乱纪,具体说来,作为个人应该如何加强网络道德自律呢?1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加强网络道德自律,就要求每一个网民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明白世上的谁是谁非,明白基本的道德准则,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当一个合格的网民,不要在网络上动一些歪心思,不要梦想从网络中谋取不正当的利益。2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加强网络道德自律,还要求每一个网民树立正确的审美观,欣赏美与丑,要有正确的标准,不要自己想当然的认为孰是孰非,特别是在网路上,一定要有一一个明辨是非的保准,不要触犯网络上的红线,当一个文明的网民。3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加强网络道德自律,每一个网民还必须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人生在世,一定要按照正确的人生道路去行走,不要剑走偏锋,行一些偏门,从而害人害己,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并让自己走上邪路。4遵守法律法规。加强网络道德自律,还必须要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也是每个人要想越走越顺的必然要求,现在的网络环境很不安宁,也有很多网络蛀虫,要想自己不成为网络中的蛀虫,就必须要求自己要时刻遵守法律法规,当一个遵纪守法的网民。5不信谣传谣。加强网络道德自律,作为一个网民,你还必须要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一定要做到不信谣传谣,游走在网络的海洋中,一定要有自己的辨别能力,遇到那些海量的网络信息,一定要有一个自己的判断准则和方法,哪些信息是真实的,哪些信息是不可信的,不信的坚决不信,不要充当网络上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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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几乎所有的大学生都有第二重身份:网民。现在的大学生几乎都拥有网民这一身份,网络交友、网络购物、网络游戏进入大学生的日常学习与生活中。伴随而来的,是大学生网民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缺乏道德伦理的现状。譬如,网络谩骂、网络乱伦、网络人肉搜索、网络犯罪等不道德的行为,当前对于这些行为还没形成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控制,而且法律法规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如何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成为大学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目前网络秩序的管理很大程度上要依靠道德这种具有自律性的行为来约束大学生在网络空间的言行。本文试图从内因外因两个层面,即大学生群体的道德观与整体社会的道德氛围两个角度出发,探索大学生树立正确网络道德观的内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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