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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素质教育的议论文1000字开头

发布时间:2024-07-07 17:34:51

关于素质教育的议论文1000字开头

在这个二十一世纪,文明仍是人们所讨论的热点,因为“讲文明,做有素质的人”不仅仅可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发展,还可以构建一个高素质的社会,树立对外的良好国际形象。因此,我们要学会讲文明,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虽说国家是在大力提倡并宣传文明,但也有许多人依旧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破坏公共道德。高中作文    杭州一名小伙子因未给抱小孩的妇女让座,而被与妇女同行的男子连扇5个耳光,鼻血直流。这是怎样的蛮不讲理啊!难道仅仅因为一个座位,就可以狠打别人,破坏公共道德吗?无独有偶,同样是一个小伙子未给抱着孩子的夫妻让座,而被打得鼻血直流,就连镜框也被打飞,断成几截。这又是一怎样让人心惊的画面!    就凭这样的素质,怎能不被外国人所瞧不起呢?在国外,甚至贴上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标语。作为一名中国人,这是多么令人耻辱的一件事。面对这样的评价,许多人仍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依旧我行我素: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大吵大闹,破坏城市形象,不顾自己的形象,抽烟,乱扔垃圾。    虽说许多人不讲文明,但并非人人都是如此的。在这个社会,仍然有许多人是讲文明,有素质的。高考满分作文网    重庆綦江,一位80多岁的老人代正兴,给为他让过座的每一个人一个红包,这个红包不仅有2元钱,还有一张卡片,上面写道:“你高风格让座和帮助,感谢你!綦江代正兴。”    为老人让座的人讲文明,有礼貌,代正兴老人也是如此。文明与文明相撞,绽放出令人感动的一幕,文明之花灿烂星空。现今社会,这样的人也有许多。    养老院里,许多老人孤苦无依,随着年纪的增长,他们生活不能自理。多亏志愿者们,去做义工,去照顾老人们。他们带给老人欢乐,为老人送去温暖,却不计任何回报,奉献自己。    在这个缺乏文明,缺乏素质的社会,仍然有许多讲文明,有素质的人。他们分散于社会的角角落落,共同为文明的社会而努力着。    我们是中国人,讲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继承并发扬。因此,我们要构建高素质的公民社会,得讲文明,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公民的权利、责任意识和独立人格。人性平等的自然原则决定了人人生而拥有平等的自由权利,而自由本身就是生命的本性①,生命的发展就是不断超越各种内在的、外在的束缚而达到更高自由境界的过程。每一个公民都应知道拥有不可剥夺、不可被侵犯、不可转让的基本权利。财产权、生命权、思想言论自由权和社会(政治)参与权是最基本的不可分离的四项自由平等权利,如被剥夺了其中任何一项权利,人将无法保持平等、自由的状态,这是人之为人的最起码的尊严。其他权利都可从此导出。权利是人之本性要求的反应,是社会规范的基础,每一个人权利的存在的前提是尊重他人的权利。自由即选择,任何选择都会有代价,都要承担责任。光享受责任不承担责任,最终自由将无法保证。神圣的权利意味着不可逃避的社会责任,这是对称的。 公民之所以称“公”,不但要意识到自己和他人都有不可剥夺的自由平等的基本权利,政府不再是传统社会少数人压迫大多数“老百姓”的统治机关,而是经公民让渡了部分权利并以纳税支撑的公共服务机关。政府的天职就是保障和支持公民自由平等的发展。党和政府很重视这一问题,一直都强调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 公民之所以称“公”,还在于每一个公民都有相应的无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公民权利与社会责任不可剥夺、不可回避、不可转让。公民不但有责任和义务极积参与与公共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宜,如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和其他公益事业等,还有责任对公共权力机关进行认可、监督和支持,不断促进和完善政府的工作,使政府职能既要到位又不越位,这样公共机关才能更好的为公众服务。不尊重自己和他人的权利,无视消极逃避责任的后果,是大家都将不能拥有一个健全的社会。更应注意的是,行使自己的权利也是一种基本的社会责任,因为无视自己权利的结果,必使某些人侵犯他人权利的意图得呈,严重的情况下还会造成权利被剥夺,造成专制。 人人都拥有自由平等的基本权利,还意味着每一个成人都应该具有独立的人格。它要求人们既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精神权威也不依附于任何现实的力量集团,在真理的追求中具有独立判断力,在社会的参与中具有独立自主的精神。具有独立人格既能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体,也能够自觉地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人生义务和历史使命。现代社会组织中的上下级关系,是人们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的利益合作,它和等级社会中把等级作为社会的基本原则有根本性的不同。人只有走出依附的误区,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平等才能够得到落实,自由才有可能得到实现。道德意识②。人类社会发展出三种基本的社会规范用以协调人际利害关系,道德是其中一种,另外两种是法律和伦理习俗。人的本性是自利的,这和善恶无关,因为善恶只存在于人际之间,是后天判断,而本性是生命本体之本能。法律依赖公共权力的强制保证,伦理习俗则是出于惯性的社会约定,道德则只能依靠自觉。社会规范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出于人际之间长期利益博奕的结果,都是人类理性的产物。人不是孤立的存在,所有人甚至所有生命在深层次上息息相关,在这个层次上他人和自己是统一的,故而社会规范在本质上是一种平等的公共服务、一种个人与社会的理性交换。法律只是要求不损人,文化习俗则要求照顾公共习惯,道德则还要求不自私。不自私意味着不能损人利己,不能侵犯公共利益,而且在相互地位不对称的情况下,强者有义务帮助弱者,紧急情况下甚至有必要牺牲自己以保护他人和公共利益。一个人道德的高下,不在于认识和判断,而在于实践,道德本质是实践的。道德最起码的表现是诚实和知耻,连这两点都作不到的人不可能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对他人是一个危险的存在。 道德是人类理性所能感知的最高层面,它服从于人的良知。道德高尚的人是人类文明的中坚,是文明之船在风波逆流中赖以不沉的柱石,是文明之旅面对黑暗时不灭的明灯。法律和习俗必须以道德为基础。任何与道德冲突的习俗,必定不是值得传承的良性习俗。任何违背道德的法律,必然是不具备正义基础之恶法,不可能是在充分自由平等下制定出来的法律,也即是说,这样的法律本身不具备充分的合法性基础,必须改良。 法治意识。道德不具有强制力,人不可能不经中介而自然处理公共事务,也无法公正的自行解决全部纷争。故公共事务必须委托公共机关处理,法规只能由公共机关确定和执行,公民所有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未规定者,可按道德判断及习俗行事。前提是公共机关必须充分体现公意,不能成为某几个人或集团的工具。这需要宪法保证,公共权力机关必须在宪法框架内行事。宪法是公民权利的象征,它必须载明公民的基本权利及责任。一切违宪的行为必须得到及时的制止,否则必然法将不法。必须明确的是,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结果,而不是像某些人认为的公民权利是宪法规定出来的。 纳税人意识。政府是全体公民的公共服务机关,需要公民对其进行认可和支持,纳税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前提是此税必须是合理的,经过公众认可,而且不能被人贪污挪用。公民还应对自己所纳税款有清醒意识,纳税额在某种程度上表示社会贡献的大小。强行收取而不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费,不是税款,而是侵犯公民财产权。未经公民同意或不合理的税项,也不具有充分的合法性,公民应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较正。纳税人意识还意味着参政、议政和督政意识。 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人有理性,有非理性(如感性、失常),还有超理性(宗教超现实的人类关怀)。理性是常态,理性即能根据生物趋利避害的本性所作出的自觉选择,不同于动物的本能选择。正是基于理性和超现实的人类关怀,所以人类才可以从愚昧走向智慧,从野蛮走向文明,从相互敌对压迫走向理性的平等合作,所以才有今天自由平等原则的确立。科学是基于理性、平等、实证、怀疑和不断探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因理性而发展,理性因科学而进步。如果缺乏必要的科学常识,一个现代人也常常会闹出迷信的笑话。比起科学常识,科学精神是更为根本的文明基因。科学精神不只基于理性,还具体表现在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有根据就可以怀疑,不断进取和超越。故而科学理性精神本是生命精神的一种反应。很可悲的是,我国公众达到“基本科学素养水平”的仅为0。 2%,而且不少官员和学者同样缺乏起码的科学素养③。 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现代公民意识所强调的每个公民权利义务的平等,就包括任何人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都不能以损害其他公民以及后代的公民对自然资源的同等权利为前提。人们结合为国家并将自己置于政府的管理之下的首要目的是保护自己,政府保护生态财富和坚持可持续性利用责任之不可推卸。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问题的突出,说明文明社会仅有自由、平等为基础原则还不行,还必须有和谐的理念。必须以良好的社会伦理和社会心理环境为依托而建立起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友善和谐的关系。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不只意味着对他人的负责和公正,还意味着对后人的负责和公正。 健康的心理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正常合理的竞争是文明健康发展的关键,健康的生活离不开健康的身心素质。保持自己的健康也是尽了一份社会义务。 不断学习,与时谐进的意识。与前相关,在这高速发展的时代,如果不时时更新补充自己,使自己落后于时代发展,也是很不应该的。政府必须不断改良公共教育,为人们的平等发展做出努力。 世界一体的意识。在全球化时代如果没有世界意识,必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但更主要的是,公民既是以自由平等权利为基础的,那么公民的最终意义已经是世界意义的,公民实质上是超越种族、民族、区域和宗教的,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具有世界胸怀。现代化本身和全球化是一体的。如果像某些国家把自由平等只限于一国甚至一种族之内,或执行内外双重标准,那么不说他虚伪,至少也是不彻底的。民族分裂主义、地区分裂主义的理论根据是出于对公民权利的曲解。在世界级问题逐步压倒地区级、国家级问题的现代社会,问题的解决最终还有赖于世界公民意识的觉醒和世界公共事务机关的有效运转。 在这九个组成部分里,最核心最基本的是公民的权利责任意识和科学理性精神,从这里可以引伸出完整的公民意识,引伸出合格公民的基本标准。每个公民如果不具备这九个方面的基本素质,就无法说他(她)是一个合格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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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议论文1000字开头

在这个二十一世纪,文明仍是人们所讨论的热点,因为“讲文明,做有素质的人”不仅仅可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发展,还可以构建一个高素质的社会,树立对外的良好国际形象。因此,我们要学会讲文明,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虽说国家是在大力提倡并宣传文明,但也有许多人依旧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破坏公共道德。高中作文    杭州一名小伙子因未给抱小孩的妇女让座,而被与妇女同行的男子连扇5个耳光,鼻血直流。这是怎样的蛮不讲理啊!难道仅仅因为一个座位,就可以狠打别人,破坏公共道德吗?无独有偶,同样是一个小伙子未给抱着孩子的夫妻让座,而被打得鼻血直流,就连镜框也被打飞,断成几截。这又是一怎样让人心惊的画面!    就凭这样的素质,怎能不被外国人所瞧不起呢?在国外,甚至贴上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标语。作为一名中国人,这是多么令人耻辱的一件事。面对这样的评价,许多人仍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依旧我行我素: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大吵大闹,破坏城市形象,不顾自己的形象,抽烟,乱扔垃圾。    虽说许多人不讲文明,但并非人人都是如此的。在这个社会,仍然有许多人是讲文明,有素质的。高考满分作文网    重庆綦江,一位80多岁的老人代正兴,给为他让过座的每一个人一个红包,这个红包不仅有2元钱,还有一张卡片,上面写道:“你高风格让座和帮助,感谢你!綦江代正兴。”    为老人让座的人讲文明,有礼貌,代正兴老人也是如此。文明与文明相撞,绽放出令人感动的一幕,文明之花灿烂星空。现今社会,这样的人也有许多。    养老院里,许多老人孤苦无依,随着年纪的增长,他们生活不能自理。多亏志愿者们,去做义工,去照顾老人们。他们带给老人欢乐,为老人送去温暖,却不计任何回报,奉献自己。    在这个缺乏文明,缺乏素质的社会,仍然有许多讲文明,有素质的人。他们分散于社会的角角落落,共同为文明的社会而努力着。    我们是中国人,讲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继承并发扬。因此,我们要构建高素质的公民社会,得讲文明,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公民的权利、责任意识和独立人格。人性平等的自然原则决定了人人生而拥有平等的自由权利,而自由本身就是生命的本性①,生命的发展就是不断超越各种内在的、外在的束缚而达到更高自由境界的过程。每一个公民都应知道拥有不可剥夺、不可被侵犯、不可转让的基本权利。财产权、生命权、思想言论自由权和社会(政治)参与权是最基本的不可分离的四项自由平等权利,如被剥夺了其中任何一项权利,人将无法保持平等、自由的状态,这是人之为人的最起码的尊严。其他权利都可从此导出。权利是人之本性要求的反应,是社会规范的基础,每一个人权利的存在的前提是尊重他人的权利。自由即选择,任何选择都会有代价,都要承担责任。光享受责任不承担责任,最终自由将无法保证。神圣的权利意味着不可逃避的社会责任,这是对称的。 公民之所以称“公”,不但要意识到自己和他人都有不可剥夺的自由平等的基本权利,政府不再是传统社会少数人压迫大多数“老百姓”的统治机关,而是经公民让渡了部分权利并以纳税支撑的公共服务机关。政府的天职就是保障和支持公民自由平等的发展。党和政府很重视这一问题,一直都强调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 公民之所以称“公”,还在于每一个公民都有相应的无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公民权利与社会责任不可剥夺、不可回避、不可转让。公民不但有责任和义务极积参与与公共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宜,如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和其他公益事业等,还有责任对公共权力机关进行认可、监督和支持,不断促进和完善政府的工作,使政府职能既要到位又不越位,这样公共机关才能更好的为公众服务。不尊重自己和他人的权利,无视消极逃避责任的后果,是大家都将不能拥有一个健全的社会。更应注意的是,行使自己的权利也是一种基本的社会责任,因为无视自己权利的结果,必使某些人侵犯他人权利的意图得呈,严重的情况下还会造成权利被剥夺,造成专制。 人人都拥有自由平等的基本权利,还意味着每一个成人都应该具有独立的人格。它要求人们既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精神权威也不依附于任何现实的力量集团,在真理的追求中具有独立判断力,在社会的参与中具有独立自主的精神。具有独立人格既能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个体,也能够自觉地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人生义务和历史使命。现代社会组织中的上下级关系,是人们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的利益合作,它和等级社会中把等级作为社会的基本原则有根本性的不同。人只有走出依附的误区,具有充分的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平等才能够得到落实,自由才有可能得到实现。道德意识②。人类社会发展出三种基本的社会规范用以协调人际利害关系,道德是其中一种,另外两种是法律和伦理习俗。人的本性是自利的,这和善恶无关,因为善恶只存在于人际之间,是后天判断,而本性是生命本体之本能。法律依赖公共权力的强制保证,伦理习俗则是出于惯性的社会约定,道德则只能依靠自觉。社会规范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出于人际之间长期利益博奕的结果,都是人类理性的产物。人不是孤立的存在,所有人甚至所有生命在深层次上息息相关,在这个层次上他人和自己是统一的,故而社会规范在本质上是一种平等的公共服务、一种个人与社会的理性交换。法律只是要求不损人,文化习俗则要求照顾公共习惯,道德则还要求不自私。不自私意味着不能损人利己,不能侵犯公共利益,而且在相互地位不对称的情况下,强者有义务帮助弱者,紧急情况下甚至有必要牺牲自己以保护他人和公共利益。一个人道德的高下,不在于认识和判断,而在于实践,道德本质是实践的。道德最起码的表现是诚实和知耻,连这两点都作不到的人不可能是一个有道德的人,对他人是一个危险的存在。 道德是人类理性所能感知的最高层面,它服从于人的良知。道德高尚的人是人类文明的中坚,是文明之船在风波逆流中赖以不沉的柱石,是文明之旅面对黑暗时不灭的明灯。法律和习俗必须以道德为基础。任何与道德冲突的习俗,必定不是值得传承的良性习俗。任何违背道德的法律,必然是不具备正义基础之恶法,不可能是在充分自由平等下制定出来的法律,也即是说,这样的法律本身不具备充分的合法性基础,必须改良。 法治意识。道德不具有强制力,人不可能不经中介而自然处理公共事务,也无法公正的自行解决全部纷争。故公共事务必须委托公共机关处理,法规只能由公共机关确定和执行,公民所有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未规定者,可按道德判断及习俗行事。前提是公共机关必须充分体现公意,不能成为某几个人或集团的工具。这需要宪法保证,公共权力机关必须在宪法框架内行事。宪法是公民权利的象征,它必须载明公民的基本权利及责任。一切违宪的行为必须得到及时的制止,否则必然法将不法。必须明确的是,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结果,而不是像某些人认为的公民权利是宪法规定出来的。 纳税人意识。政府是全体公民的公共服务机关,需要公民对其进行认可和支持,纳税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前提是此税必须是合理的,经过公众认可,而且不能被人贪污挪用。公民还应对自己所纳税款有清醒意识,纳税额在某种程度上表示社会贡献的大小。强行收取而不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费,不是税款,而是侵犯公民财产权。未经公民同意或不合理的税项,也不具有充分的合法性,公民应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较正。纳税人意识还意味着参政、议政和督政意识。 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人有理性,有非理性(如感性、失常),还有超理性(宗教超现实的人类关怀)。理性是常态,理性即能根据生物趋利避害的本性所作出的自觉选择,不同于动物的本能选择。正是基于理性和超现实的人类关怀,所以人类才可以从愚昧走向智慧,从野蛮走向文明,从相互敌对压迫走向理性的平等合作,所以才有今天自由平等原则的确立。科学是基于理性、平等、实证、怀疑和不断探索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因理性而发展,理性因科学而进步。如果缺乏必要的科学常识,一个现代人也常常会闹出迷信的笑话。比起科学常识,科学精神是更为根本的文明基因。科学精神不只基于理性,还具体表现在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有根据就可以怀疑,不断进取和超越。故而科学理性精神本是生命精神的一种反应。很可悲的是,我国公众达到“基本科学素养水平”的仅为0。 2%,而且不少官员和学者同样缺乏起码的科学素养③。 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现代公民意识所强调的每个公民权利义务的平等,就包括任何人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都不能以损害其他公民以及后代的公民对自然资源的同等权利为前提。人们结合为国家并将自己置于政府的管理之下的首要目的是保护自己,政府保护生态财富和坚持可持续性利用责任之不可推卸。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问题的突出,说明文明社会仅有自由、平等为基础原则还不行,还必须有和谐的理念。必须以良好的社会伦理和社会心理环境为依托而建立起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友善和谐的关系。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不只意味着对他人的负责和公正,还意味着对后人的负责和公正。 健康的心理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正常合理的竞争是文明健康发展的关键,健康的生活离不开健康的身心素质。保持自己的健康也是尽了一份社会义务。 不断学习,与时谐进的意识。与前相关,在这高速发展的时代,如果不时时更新补充自己,使自己落后于时代发展,也是很不应该的。政府必须不断改良公共教育,为人们的平等发展做出努力。 世界一体的意识。在全球化时代如果没有世界意识,必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但更主要的是,公民既是以自由平等权利为基础的,那么公民的最终意义已经是世界意义的,公民实质上是超越种族、民族、区域和宗教的,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具有世界胸怀。现代化本身和全球化是一体的。如果像某些国家把自由平等只限于一国甚至一种族之内,或执行内外双重标准,那么不说他虚伪,至少也是不彻底的。民族分裂主义、地区分裂主义的理论根据是出于对公民权利的曲解。在世界级问题逐步压倒地区级、国家级问题的现代社会,问题的解决最终还有赖于世界公民意识的觉醒和世界公共事务机关的有效运转。 在这九个组成部分里,最核心最基本的是公民的权利责任意识和科学理性精神,从这里可以引伸出完整的公民意识,引伸出合格公民的基本标准。每个公民如果不具备这九个方面的基本素质,就无法说他(她)是一个合格的公民。

关于素质教育的议论文800字开头

题材: 文章可以先提出观点,人人都要有追求;接下来论述追求的好处,追求是动力,追求是阶梯等,然后论述如何追求,追求什么,如追求完美,追求腾飞,追求壮美等等,然后联系现实,最后深化观点。 辨析:《追求》也可以写成记叙文。写记叙文则是以记叙为主,可以写一个身残志坚的人的追求,可以写自己的追求,可以写一个小孩子的追求,也可以写追求和平等等。写记叙文宜通过事件来表现人物或主题。 一位成功人士在晚年曾感慨道:“回首昔日,留在我记忆中的并不是那成功的喜悦,倒是那曾经苦苦的追求,最能引起我的怀念。” 一位登山者说:“我登山是因为想看山顶的雪。”山顶的雪,牵引着每一个上山的人,只是每人都有自己选定的路径和方式。 追求产生于一种人生定位,追求的意义在于它有血有肉的过程。 [例文] 追求是幸福的 追求一轮红日,便将强壮的身体化作了山峦去托起它;追求一个梦想,便将所有的心血化作了地平线上去迎接它;追求一种成功,便将自信的力量去化作风景去展现它。 追求者上路了,他头顶烈日脚踏黄土,让骄阳晒着黝黑的胸膛,让热浪夹着干燥的尘土,裹拥着向前走去,要走多远?不知道,要走多久?也不知道。 怀着那颗滚烫的心,浑身淌着坚毅的血,含着心中那个不灭的追求,他继续向前方走去。追求者走得沉着,走得坚定,走得执著,走得自信和勇敢。 追求者进入了戈壁,向沙漠走去,遇到一位老者,老者说:“年青人,别向前走了,前方有碎石,会磨破你的双脚。”追求者粲然一笑:“前方是我追求的目标,那里有我的理想,什么碎石,什么粗砂,就让他们磨破我的双脚吧!就让那淌下的一行血迹化成一粒粒的种子吧。待我找到甘泉,这里便是绿洲。” 他依旧不停息地向前走,依旧走得沉着、坚定、执著、自信、勇敢。可换来的仍是骄阳与热浪,追求者的双唇干裂了,脚磨肿了,他昏倒了,但在那依稀的视野中,他仿佛看到了绿洲,看到了希望,风沙对他说:“歇歇吧,胜利就在前方。”追求者说:“不!越是在最后,就越不能放松。只有坚持,才能找到真正属于我的胜利。”追求者拖着疲惫的身躯,缓缓向绿洲爬去。 这便是追求者的生活方式,这便是生存者的生命轨迹,正是在这个时候他才体会到一个真正追求者应该得到的,才体会到一个追求者的幸福。没有什么是可怕的,没有什么可以挡住我的道路。没有,什么都不能挡住追求的路! 你、我、我们,也在追求着各自的梦想,尽管我们的脚步还很稚嫩,我们的路还很漫长,但是,只要我们像那位追求者一样锲而不舍,勇敢跋涉,那么,你的一次次勇猛搏击,必会换来一道道亮丽的风景…… 那时,我们就可以骄傲地说:我已用汗和泪甚至血构成了自己的完整人生,而且还拥有了最神圣,最珍贵的自信与尊严。 回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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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二十一世纪,文明仍是人们所讨论的热点,因为“讲文明,做有素质的人”不仅仅可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发展,还可以构建一个高素质的社会,树立对外的良好国际形象。因此,我们要学会讲文明,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虽说国家是在大力提倡并宣传文明,但也有许多人依旧是一副我行我素的样子,破坏公共道德。高中作文    杭州一名小伙子因未给抱小孩的妇女让座,而被与妇女同行的男子连扇5个耳光,鼻血直流。这是怎样的蛮不讲理啊!难道仅仅因为一个座位,就可以狠打别人,破坏公共道德吗?无独有偶,同样是一个小伙子未给抱着孩子的夫妻让座,而被打得鼻血直流,就连镜框也被打飞,断成几截。这又是一怎样让人心惊的画面!    就凭这样的素质,怎能不被外国人所瞧不起呢?在国外,甚至贴上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标语。作为一名中国人,这是多么令人耻辱的一件事。面对这样的评价,许多人仍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依旧我行我素:在公共场所乱涂乱画,大吵大闹,破坏城市形象,不顾自己的形象,抽烟,乱扔垃圾。    虽说许多人不讲文明,但并非人人都是如此的。在这个社会,仍然有许多人是讲文明,有素质的。高考满分作文网    重庆綦江,一位80多岁的老人代正兴,给为他让过座的每一个人一个红包,这个红包不仅有2元钱,还有一张卡片,上面写道:“你高风格让座和帮助,感谢你!綦江代正兴。”    为老人让座的人讲文明,有礼貌,代正兴老人也是如此。文明与文明相撞,绽放出令人感动的一幕,文明之花灿烂星空。现今社会,这样的人也有许多。    养老院里,许多老人孤苦无依,随着年纪的增长,他们生活不能自理。多亏志愿者们,去做义工,去照顾老人们。他们带给老人欢乐,为老人送去温暖,却不计任何回报,奉献自己。    在这个缺乏文明,缺乏素质的社会,仍然有许多讲文明,有素质的人。他们分散于社会的角角落落,共同为文明的社会而努力着。    我们是中国人,讲文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继承并发扬。因此,我们要构建高素质的公民社会,得讲文明,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关于素质教育的议论文1000字

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要的话要谈一谈大学生首先对社会对各个地方的看法,还有就是对自己的个人素质进行培训。

素质教育之我见教育,不仅仅是一种教化,更是一种感悟。作为教师,也应该是被教育的对象。所以,教师的素质教育是影响学生素质的灵魂。德育,是教育再生意义的基础。正如素质教育的实施策略中所言,学生的发展质量是教育质量的核心。我非常同意这一观点。杨雄曾经说过:中国教育的最大特点是,不论以后造的是上海金茂大厦的88层大楼,还是平房,我们所打的都是金茂大厦的地基。但这种基础肯定会浪费的。平房和金茂大厦共有的部分是什么,这才是基础教育最应为关注的。这虽然是一个比喻,但确实是很能说明问题。我认为,德育才是对孩子具有再生意义的基础。诚然,我曾读过这样一则教育案例:2006年9月2日下午,某小学6年级2班的学生,13岁的李宏有要与同学出去玩。谁知孩子从那就再也没有回来。9月9日上午,李父报案。班主任在班问李宏有下落时。一个孩子说出震惊的话:听朱某说,李宏有已经淹死了。”班主任找来一直没有异样的学生。3个男孩终于说出隐藏在心中4天的秘密。结果令人震惊。李某溺水而亡,害怕挨打,3个小脑袋瓜不约而同想到要“保密”。于是河岸边,他们之间定下了永不泄密的“盟约”。在隐藏李宏有的衣物,自行车后。杨某、朱某,张某神情自若的回了家。父母没有从孩子们稚气的脸上看出任何异常。更令我心寒的是,张某、杨某、朱某这3个孩子年龄分别是12岁、12岁、13岁,他们是李宏有从小一起长大的小伙伴。爱心教育是我们现如今教育中最重要的人格素质教育。一个学习再好的学生,即使最后成为博士,却没有做人基本的道德责任心。这样的人当科学家我们敢要?像这样为国家,为人民谋福利的“科学家”值得信赖吗?所以,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学校是培养发展中人的重要场所,而素质教育更是培育人人格发展的灵魂之基。所以,要更加予以重视。教育,是引导,而不是体罚。有这样一则案例:某校一名老师,因同学经常不完成作业,而用“手板”进行严厉处罚,并要求学生每人带一根木板,在木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以备体罚之用。50多名同学见到赵老师都非常害怕,家长为此而十分愤怒。但学校声称,因四(1)班不好教,要求每人带一教鞭,供老师使用。真是令人难以理解啊。爱,是一种情感,是不可以被强迫和勉强的,作为教师你不可以不爱你的孩子们,但尊重他们,是教育底线。尊重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学校的作为培养人发展的重要场所,学校的责任,声称学生不好管,就允许拿教鞭打,这规定,从何而来?是义务教育的“法规“吗?简直太荒谬!教育不是选择适合调教的学生,而是为不同的学生服务。再而对捣蛋孩子时,“反弹瑟琶别有情”,那么诚挚的教育之美,就可以感化心灵,成为动力,学生良好的催助剂。正如素质教育中所说: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智慧的启迪者,个性的塑造者,人生的引路人,潜能的开发者,其次是学生的合作者,帮助者和服务者。诚然,教师在学生学习中起指导作用。那么,那些“恨铁不成钢”,所以打了他。指导人成了“罚判官“。老师恰恰将这种爱,引进弯路,真诚的爱心更多了专制的色彩。因而有了爱不等于有了教育,有了教育不一定说就拥有了教育智慧。你说你爱学生,但你敢说你有孩子的亲生父母更爱他们的孩子吗?家长爱他们的孩子,他们接受过教育,但不等于他们就拥有教育智慧!正是因为父母们懂得这一点,所以将他们的信任与真诚寄予学校和老师。而教师有时却将爱引入学生学习发展的歧途。正是因如此,往往会引起学生反叛的心理,这灵魂的工程师因而就失却本有的效应。所以,作为老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要学会总结,学会反思,掌握教育智慧,有:“反弹琵琶别有情”的思想。如下:批评的话,赞扬的说;严肃的话,风趣的说;直白的话,委婉的说。人非草木,皆有真情,如果一味的在自己的头上加一顶专制的帽子,那么心灵的呼唤就永远得不到另一颗心灵的回应,这种爱之间永远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用教育智慧去拯救,唤醒一颗迷途的“小兔“吧,让爱在心灵间生长,萌芽,长成一颗长满绿荫的”参天大树”儿童大脑发育规律显示8岁前的儿童逻辑推理能力不成熟但记忆力非常强,小学1-3年级以前教学内容应该加强经典背诵,学龄前教育和小学1-3年级应该增加国学经典背诵内容:这是千年以来中国传统的教学方式,你看看以前那些大师就知道,10岁以前的这个时期对于开启人一生的智慧之之门是多么的重要;钱学森问“现在中国物质条件比清末民初好太多了,为什么哪个行业都出不了大师呢 ?” ,这个传统教学方式被废黜是非常重要的原因,钱学森那样的大师没有一个没在幼年接受过国学经典背诵教育。 中国传统文化主张”以道御术“,讲究的是培养一通百通的“慧力”,也就是西方人说的智商, 现在城市里这个阶段的儿童儿童学习太多的技术:围棋、象棋、乒乓球、舞蹈、钢琴,。。。一大堆,几乎每家如此,这样只是堆砌知识而已,培养不出真正的慧力,将来很难成为钱学森那样的大师。象毛主席那一代人少有大学生,为什么普遍比现代人能力要强(现代可是博士如云啊),比如负责过科工委两弹一星工作的聂荣臻也仅接受了小学初中文化,现在教育制度、教育方式方法、教育理念与清末民初时期(也就是中国延续两千年的教育传统)有着区别,可能在于:现代基础教育比延续两千年的中国传统教育,重视西方技术教育忽略传统文化修养教育,现代人学了许多的各种技能,这么多的博士其实只是狭窄技术领域的“工匠技师”而已,难成大师。中小学教育改革具体建议如下:1、修改当前小学僵化的课程设置:小学分为初小和高小,将现在小学课程大部分压缩到高小(三年);初小重点在传统文化修养打下基础,记忆背诵传统儒释道经典(读经教育)是其任务;初小教育方式改为传统私塾式单一科目教育方式,高小开始多门并举的授课方式;加强繁体字认知能力。2、形式与内容并重的教育理念:内容需要依托的形式来展开和方便检查,小学教育方式需要灵活多变,正在能力素质教育,严格的毕业考试是必要的 --- 用于检验教育的成效的一个重要指标,但考试内容比现在需大量增加初小重点在传统文化修养内容;这样形式紧紧服务于内容,其执行力必然较好。3、中学教育应考虑承传儒释道国学:中学课程大幅度增加中国文史和文言文比重,考虑到学生未来与浩如烟海的中国传统文化典籍接轨,中国文史类课程应采用繁体竖排课本。高考大幅度增加文言文和儒释道经典内容知识考试比重。“素质教育”这个词,目前在学校生活中和有关文件、文章中,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可是其中的“素质”到底是什么东西?却有不同的解释。 一 到底什么叫“素质”? 郝文武在《素质教育之我见》一文中,[1]是这样说:“素质,一指事物本来的性质,二是指素养、品质、资质。素养即平时修养而成的人的知识、能力、品德等。品质即人的行为、作风上所表现的思想、认识、品性等的本质。资质,一说人的素质,主要指智力;另说人的天资、禀赋。三为心理学所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的先天特点。综上可见,人的素质就是构成人身体和心理的主要因素,基本成份,结构和功能,即人的身心发展的基本质量。” 这说法还是令人费解的: 什么叫“思想、认识、品性等的本质”? “人的素质,主要指智力”云云的“素质”和“素质一指……二指……三为……”云云中“素质”为什么都叫“素质”呢? 什么叫“天资、禀赋”?它们和“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的先天特点”是一回事呢还是两码事? 上述说法不费解么? 娄赫民的《也谈素质教育》[2]则是如此解释“素质”的:“一个人素质是以生理和心理作基础的,如果个体生理和心理的成熟程度不同,那么就决定了个体素质上必然存在着差异。” 到底什么是“素质”呢?没有讲个所以然。只是说一说“素质以生理和心理作基础;生理和心理的成熟程度不同,素质就不同”;这等于没有对“素质”作任何解释。 燕国材在《素质教育问题研究》[3](下简称《研究》)中,则有较详细的对“素质”的论述。他是如此讲的: “人的素质即人的本质、本性。据此,人的素质自然也就应当包括自然素质与社会素质两个方面。心理素质讲的显然是自然素质,仅涉及素质的一个方面。这样看来,素质的基本涵义应当表述为: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称为素质。”“素质可以分为自然素质与社会素质两类。自然素质亦称生理素质,它既然是与生俱来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先天因素;社会素质既然是后天获得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后天因素。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介乎生理素质与社会素质之间的素质,可称为心理素质,它乃是先天因素与后天因素的‘合金’。” “素质的涵义已明。顾名思义,素质教育就是提高素质的教育。大而言之,就是提高民族素质或国民素质;小而言之,就是提高学生的素质。这是既简且明的事,根本用不着多费唇舌。” “根本用不着多费唇舌”,讲得多么明快!可是,《研究》的这番议论仍然令人费解: 何谓“人的本质”?《研究》在论述它的“教育人本论”时,曾这样说:“我所说的教育人本论,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学说为指导”。据此可知,《研究》所讲的“人的本质”是马克思所讲的“人的本质”。 马克思在《费尔巴哈论纲》的第六条中,对“人的本质”是这样讲的: “人的本质并不是某一个人生来固有的抽象的东西。人的本质实际上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4] 很清楚,马克思所讲的“人的本质”不包括“某一个人生来固有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包括《研究》所说的“自然素质即生理素质”。“自然素质即生理素质”是“一个人生来固有的”。 《研究》把“人的本质即人素质”界定为:“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称为素质。”这和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界定是很不同的。《研究》的说法,不是马克思主义的。 就逻辑而论,如果说“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心理素质”都是人的“素质”;那么,它们都应该具备有“素质”之所以为“素质”的“特点”或“属性”。什么是“素质”的“特点”或“属性”呢?照《研究》给“素质”所作的界定来说,这“特点”或“属性”就应该是:“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 《研究》讲得十分清楚:“自然素质亦称生理素质,它既然是与生俱来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先天因素;社会素质既然是后天获得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后天因素。”纯先天因素的“自然素质”和纯后天因素的“社会素质”自然是不具备“素质”的上述“特点”或“属性”的。难道不是这样么?只有《研究》所说的“心理素质”符合它所作的“素质”的界定。 《研究》对“素质”所作的界定,和它对“素质”所作的分类是冲突的,其界定与其分类“打架,打得头破血流”!势不两立! 准上两点,我们认为《研究》并没有把它所说的“素质”的涵义弄明白。“素质”的涵义都未弄明白,就去讲“提高素质的教育”,这很令人费解。 二 “素质教育”一词的产生,是作为“应试教育”的对立面而产生的。故而论“素质教育”者总是要提到“应试教育”的;而且常常引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这一重要文件中的一段话作为论述“素质教育”的科学性先进性的论据。这段话是这样讲的: “发展基础教育,必须继续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 这段话中两次使用了“素质”这个词。这段话中讲的“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是不是就是“由‘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的轨道”的意思呢?要弄清这点,首先要明白“素质”这个词,在文件中的含义。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开宗明义就这样讲: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确定了九十年代我国改革和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为了实现党的十四大所确定的战略任务,指导九十年代乃至下世纪初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纲要。” 这里讲得很清楚,为了“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特制定本纲要”;而没有讲“提高什么什么素质”。“水平”二字,一目了然,不需要作任何解释。 《纲要》就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六个重要问题,讲了五十条,怎样才能“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 在共五十条的论述中,有这样的带有“素质”一词和“水平”一词的一些话语:“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劳动者素质”,“政治和业务素质”,“政治业务素质”,“全民族的素质”,“全民族素质”,“民族素质”,“思想文化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教师素质”,“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国民素质”,“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待遇较高的师资队伍”。 就《纲要》的全文来看,“素质”一词的含义,在这里就是“水平”的意思。“劳动者素质”、“民族素质”、“国民素质”、“教师素质”和“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等,都是指相应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身体心理的水平。“素质”就是“水平”之意。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国民经济整体素质”中“素质”该如何解释?如果不把“素质”理解为“水平”,那么,“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区别何在?只有把“素质”一词的涵义理解为“水平”,才符合《纲要》在开宗明义的第一段中所谈的“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意思。 “素质”一词在《纲要》中虽然使用了二十次,却没有“素质教育”这一概念的影子。《纲要》第七条中有这样的论述:“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这里的“转轨”云云,并不是讲的“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而是:使只注重文化科学知识、片面发展的、面向少数学生、死板枯燥的“应试教育”转变为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生动活泼、全面提高其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观点和劳动技能、身体和心理水平的全面发展教育。这是很清楚的。 全面发展教育,不同于所谓的“素质教育”。就是提倡、推行“素质教育”的论著,也不认为“素质教育”等同于全面发展教育。——如果二者等同,“素质教育”的提出就没有必要了。 毫无例外,凡是论述“素质教育”的论著,都要把“素质教育”与人所共知的全面发展教育“挂起钩来”,并论证“素质教育”如何如何比全面发展教育更科学更先进。——如果没有这种科学性先进性,“素质教育”还有什么值得提倡的必要呢? 有文章这样讲:所谓素质教育“是与应试教育相对立的,它是以全面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为目的的基础教育”。[5] “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这一事实,人所共知,在“素质教育”这名词出现之前,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目的、任务。今天,把它说成是“素质教育”的目的,理由是什么? 又有人说:“‘素质教育’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作为其基本内涵。[6] 事实是,在“素质教育”这一名词出现之前的许多年,在全面发展教育的理论中,就已把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观点和劳动技能、身体和心理的健康水平,作为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内涵了;而今却把此内涵说成是所谓“素质教育”的东西;请问:“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教育到底是一回事呢还是两回事? 上述问题都是需要认真回答的;不然,“素质教育”这一概念的科学性就很令人怀疑。 三 对于“素质教育”的理论的阐述,燕国材的《研究》是较全面细致的;从“素质”的界定到“素质教育”的涵义、分类、基本特点以及其有效实施等等,都费去了许多唇舌;而且把他的“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结合论的学习理论”也揉了进去。 关于《研究》对“素质”的界定,上文已经讨论过了,不再赘说。在此,仅就其“学生主体论”和A=F(I•N)这个公式讲一点我们的鄙陋之见。 “学生主体论。即主张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唯一主体。” 有什么根据说“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唯一主体”? 《研究》是如此说: “在教育过程中,影响学生成长发展的因素(条件)是多种多样的,但归结起来,不外乎两大系列,即外部(客体)因素(条件),简称外因;内部(主体)因素(条件),简称内因。……心理发展,这实质上仍为内外两因的相互作用……。条件——根据论。认为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凡是外部的客体的东西转化为内部的主体的东西,就叫做心理内化,如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体品德……。从培养学生的角度说,在教育过程中,除学生主体属内因外,其余的一切因素,如政治要求……教师作用等等,都属于客体——外因范畴。这样看来,……以内因为依据,即札札实实地以心理内化论为关键,才能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 从这段论述中不难看出:《研究》把教育活动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与学生成长发展的“动力”同“条件”的关系,弄混淆了。 “主体与客体”是“用以说明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一对哲学范畴。主体是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客体是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指向的对象。”[7]故此,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在学生的学习活动中,学生是主体,学生所学习的东西就是客体。《研究》把学生的学习活动混同于教师的教育活动,说“学生是教育过程中唯一主体。”这是不是概念混乱? “内因与外因”是“表明事物运动发展的动力同条件之间关系的哲学范畴。内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即内部根据;外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即外部条件。”[8] 《研究》把学生的心理内化和教育活动混淆起来,把外因称“客体”,把内因称为“主体”,弄错了哲学范畴,“把张飞的胡子往岳飞的脸上安”,不知燕教授有何根据? 关于公式A=F(I•N),《研究》说:“公式中的‘其它条件’指客观条件,可用'E'来表示;'A'代表成功、成就;'F'为数学的函数关系;'I'代表智力因素;'N'为非智力因素。这个公式告诉我们,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成功,假定其客观条件是差不多的,那么,就是由他们的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共同来决定的。同时,事实告诉我们,学生的智力因素本身是无所谓积极性的,只有非智力因素才有积极性。”“智力因素的积极性来自非智力因素。” 把《研究》这段解释和燕国材的“IN结合论”的有关说法与这个公式相对照,不难发现A=F(I•N)这公式的错误。 (1)《研究》讲得明明白白:“公式中的‘其它条件’可用'E'来表示。”不知有哪一位读者能够在A=F(I•N)中看见"E"?公式中根本没有"E",而要说有"E";这是怎么一回事? (2)根据众所周知的数学原理,A=F(I•N)中的"I"和"N"都是变量,不是常量,不是一个既定了的“定数”;可是,据燕国材的“IN结合论”的说法:“任何人的非智力因素都是后天培养、发展的结果。”[9]而人的智力水平则是“生来超常就是超常,中常就是中常,低常就是低常,”[10]“智力因素本身是无积极性可言的,只是非智力因素才具有积极性。”[11]可见,非智力因素是个变量,而智力水平则是一个“定数”,是一个常量。 例如,某学生学习三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成绩优秀,一门学科的成绩中常,一门学科的成绩低劣。照“IN结合论”理论来说:三门学科的成绩的差异的原因,不是该生的智力水平的问题(生来超常就是超常,中常就是中常,低常就是低常,是不会改变的);而是其非智力因素(如动机、兴趣、意志等等)的积极性的发挥与否的问题。 "I"(智力因素)既是一个“定数”,是常量,怎么又被塞进变量的行列,与"N"(非智力因素)混在一起,冒充变量呢?这不是“IN结合论”的论述,和其提出的A=F(I•N)公式之间的冲突么? 《研究》认为:“素质教育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定于教育工作者对教育人本论、学生主体论、心理内化论与IN结合论的理解与把握。”它又说:“学生主体论是教育人本论进一步的具本化。”“IN结合论又是心理内化论的进一步具体化。” 我们在上文已论证过“学生主体论”是个概念混乱的理论;如果“IN结合论”又是一个漏洞丛生的理论,我们教育工作者又将如何去把握《研究》所谈的“四论”呢?《研究》对“素质”的涵义都还没有讲清楚,就讲“素质教育的效果”,更不能使人捉摸了。何谓“素质”教育的“效果”? 窃以为,讲“素质教育”,论“素质教育的效果”,首先应该辨明什么叫“素质”?讲“素质教育的科学性先进性”,应该弄清“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教育的区别,不能把全面发展教育理论中的东西说成是“素质教育”的东西;如此,“素质教育”这一概念才有生命力,素质教育的理论才有可能建构起来成为一种新教育理论。

回答如下:一、大学生学习公民素质教育的有利之处:1、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尤其离不开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行为习惯和能力的青年大学生的积极参与。2、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与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之间则存在着内在联系。现代市场经济要求有现代价值观念和道德伦理的支撑,要求大学培养出的人才必须是具有现代平等、权利、责任、参与、竞争、道德和法律等意识,具有高度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具有团队精神和国家意识的合格公民。3、有利于进一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一个法治与德治充分融合的社会。当代大学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他们热爱国家、热心公益,乐于奉献社会,是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的倡导者。4、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效果。公民教育丰富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内容,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性特点,反映了时代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的要求和任务。5、有利于实现大学生的自我完善与发展。可以引导大学生群体首先学会适应新时代未来公民社会的要求,从一个合格的公民开始做起,实现一个当代大学生的人生价值的自我追求、提升与完善。二、大学生学习公民素质教育的弊端:有可能让大学生降低对个人的要求,减少创新变革的动力,不能在社会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基本释义素质教育是指一种以提高受教育者诸方面素质为目标的教育模式。它重视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相对应,但也并非绝对对立的概念,因为两者在词义上本来就并非反义词。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把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作为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项根本任务。素质教育,是以全面提高人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尊重人的主体性和主动精神,以人的性格为基础,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是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要达到让人正确面临和处理自身所处社会环境的一切事物和现象的目的。

关于素质教育的议论文1000字高中

素质教育之我见教育,不仅仅是一种教化,更是一种感悟。作为教师,也应该是被教育的对象。所以,教师的素质教育是影响学生素质的灵魂。德育,是教育再生意义的基础。正如素质教育的实施策略中所言,学生的发展质量是教育质量的核心。我非常同意这一观点。杨雄曾经说过:中国教育的最大特点是,不论以后造的是上海金茂大厦的88层大楼,还是平房,我们所打的都是金茂大厦的地基。但这种基础肯定会浪费的。平房和金茂大厦共有的部分是什么,这才是基础教育最应为关注的。这虽然是一个比喻,但确实是很能说明问题。我认为,德育才是对孩子具有再生意义的基础。诚然,我曾读过这样一则教育案例:2006年9月2日下午,某小学6年级2班的学生,13岁的李宏有要与同学出去玩。谁知孩子从那就再也没有回来。9月9日上午,李父报案。班主任在班问李宏有下落时。一个孩子说出震惊的话:听朱某说,李宏有已经淹死了。”班主任找来一直没有异样的学生。3个男孩终于说出隐藏在心中4天的秘密。结果令人震惊。李某溺水而亡,害怕挨打,3个小脑袋瓜不约而同想到要“保密”。于是河岸边,他们之间定下了永不泄密的“盟约”。在隐藏李宏有的衣物,自行车后。杨某、朱某,张某神情自若的回了家。父母没有从孩子们稚气的脸上看出任何异常。更令我心寒的是,张某、杨某、朱某这3个孩子年龄分别是12岁、12岁、13岁,他们是李宏有从小一起长大的小伙伴。爱心教育是我们现如今教育中最重要的人格素质教育。一个学习再好的学生,即使最后成为博士,却没有做人基本的道德责任心。这样的人当科学家我们敢要?像这样为国家,为人民谋福利的“科学家”值得信赖吗?所以,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学校是培养发展中人的重要场所,而素质教育更是培育人人格发展的灵魂之基。所以,要更加予以重视。教育,是引导,而不是体罚。有这样一则案例:某校一名老师,因同学经常不完成作业,而用“手板”进行严厉处罚,并要求学生每人带一根木板,在木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以备体罚之用。50多名同学见到赵老师都非常害怕,家长为此而十分愤怒。但学校声称,因四(1)班不好教,要求每人带一教鞭,供老师使用。真是令人难以理解啊。爱,是一种情感,是不可以被强迫和勉强的,作为教师你不可以不爱你的孩子们,但尊重他们,是教育底线。尊重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学校的作为培养人发展的重要场所,学校的责任,声称学生不好管,就允许拿教鞭打,这规定,从何而来?是义务教育的“法规“吗?简直太荒谬!教育不是选择适合调教的学生,而是为不同的学生服务。再而对捣蛋孩子时,“反弹瑟琶别有情”,那么诚挚的教育之美,就可以感化心灵,成为动力,学生良好的催助剂。正如素质教育中所说:教师是知识的传播者,智慧的启迪者,个性的塑造者,人生的引路人,潜能的开发者,其次是学生的合作者,帮助者和服务者。诚然,教师在学生学习中起指导作用。那么,那些“恨铁不成钢”,所以打了他。指导人成了“罚判官“。老师恰恰将这种爱,引进弯路,真诚的爱心更多了专制的色彩。因而有了爱不等于有了教育,有了教育不一定说就拥有了教育智慧。你说你爱学生,但你敢说你有孩子的亲生父母更爱他们的孩子吗?家长爱他们的孩子,他们接受过教育,但不等于他们就拥有教育智慧!正是因为父母们懂得这一点,所以将他们的信任与真诚寄予学校和老师。而教师有时却将爱引入学生学习发展的歧途。正是因如此,往往会引起学生反叛的心理,这灵魂的工程师因而就失却本有的效应。所以,作为老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要学会总结,学会反思,掌握教育智慧,有:“反弹琵琶别有情”的思想。如下:批评的话,赞扬的说;严肃的话,风趣的说;直白的话,委婉的说。人非草木,皆有真情,如果一味的在自己的头上加一顶专制的帽子,那么心灵的呼唤就永远得不到另一颗心灵的回应,这种爱之间永远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用教育智慧去拯救,唤醒一颗迷途的“小兔“吧,让爱在心灵间生长,萌芽,长成一颗长满绿荫的”参天大树”儿童大脑发育规律显示8岁前的儿童逻辑推理能力不成熟但记忆力非常强,小学1-3年级以前教学内容应该加强经典背诵,学龄前教育和小学1-3年级应该增加国学经典背诵内容:这是千年以来中国传统的教学方式,你看看以前那些大师就知道,10岁以前的这个时期对于开启人一生的智慧之之门是多么的重要;钱学森问“现在中国物质条件比清末民初好太多了,为什么哪个行业都出不了大师呢 ?” ,这个传统教学方式被废黜是非常重要的原因,钱学森那样的大师没有一个没在幼年接受过国学经典背诵教育。 中国传统文化主张”以道御术“,讲究的是培养一通百通的“慧力”,也就是西方人说的智商, 现在城市里这个阶段的儿童儿童学习太多的技术:围棋、象棋、乒乓球、舞蹈、钢琴,。。。一大堆,几乎每家如此,这样只是堆砌知识而已,培养不出真正的慧力,将来很难成为钱学森那样的大师。象毛主席那一代人少有大学生,为什么普遍比现代人能力要强(现代可是博士如云啊),比如负责过科工委两弹一星工作的聂荣臻也仅接受了小学初中文化,现在教育制度、教育方式方法、教育理念与清末民初时期(也就是中国延续两千年的教育传统)有着区别,可能在于:现代基础教育比延续两千年的中国传统教育,重视西方技术教育忽略传统文化修养教育,现代人学了许多的各种技能,这么多的博士其实只是狭窄技术领域的“工匠技师”而已,难成大师。中小学教育改革具体建议如下:1、修改当前小学僵化的课程设置:小学分为初小和高小,将现在小学课程大部分压缩到高小(三年);初小重点在传统文化修养打下基础,记忆背诵传统儒释道经典(读经教育)是其任务;初小教育方式改为传统私塾式单一科目教育方式,高小开始多门并举的授课方式;加强繁体字认知能力。2、形式与内容并重的教育理念:内容需要依托的形式来展开和方便检查,小学教育方式需要灵活多变,正在能力素质教育,严格的毕业考试是必要的 --- 用于检验教育的成效的一个重要指标,但考试内容比现在需大量增加初小重点在传统文化修养内容;这样形式紧紧服务于内容,其执行力必然较好。3、中学教育应考虑承传儒释道国学:中学课程大幅度增加中国文史和文言文比重,考虑到学生未来与浩如烟海的中国传统文化典籍接轨,中国文史类课程应采用繁体竖排课本。高考大幅度增加文言文和儒释道经典内容知识考试比重。“素质教育”这个词,目前在学校生活中和有关文件、文章中,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可是其中的“素质”到底是什么东西?却有不同的解释。 一 到底什么叫“素质”? 郝文武在《素质教育之我见》一文中,[1]是这样说:“素质,一指事物本来的性质,二是指素养、品质、资质。素养即平时修养而成的人的知识、能力、品德等。品质即人的行为、作风上所表现的思想、认识、品性等的本质。资质,一说人的素质,主要指智力;另说人的天资、禀赋。三为心理学所指人的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的先天特点。综上可见,人的素质就是构成人身体和心理的主要因素,基本成份,结构和功能,即人的身心发展的基本质量。” 这说法还是令人费解的: 什么叫“思想、认识、品性等的本质”? “人的素质,主要指智力”云云的“素质”和“素质一指……二指……三为……”云云中“素质”为什么都叫“素质”呢? 什么叫“天资、禀赋”?它们和“神经系统和感觉器官的先天特点”是一回事呢还是两码事? 上述说法不费解么? 娄赫民的《也谈素质教育》[2]则是如此解释“素质”的:“一个人素质是以生理和心理作基础的,如果个体生理和心理的成熟程度不同,那么就决定了个体素质上必然存在着差异。” 到底什么是“素质”呢?没有讲个所以然。只是说一说“素质以生理和心理作基础;生理和心理的成熟程度不同,素质就不同”;这等于没有对“素质”作任何解释。 燕国材在《素质教育问题研究》[3](下简称《研究》)中,则有较详细的对“素质”的论述。他是如此讲的: “人的素质即人的本质、本性。据此,人的素质自然也就应当包括自然素质与社会素质两个方面。心理素质讲的显然是自然素质,仅涉及素质的一个方面。这样看来,素质的基本涵义应当表述为: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称为素质。”“素质可以分为自然素质与社会素质两类。自然素质亦称生理素质,它既然是与生俱来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先天因素;社会素质既然是后天获得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后天因素。除此之外,还有一种介乎生理素质与社会素质之间的素质,可称为心理素质,它乃是先天因素与后天因素的‘合金’。” “素质的涵义已明。顾名思义,素质教育就是提高素质的教育。大而言之,就是提高民族素质或国民素质;小而言之,就是提高学生的素质。这是既简且明的事,根本用不着多费唇舌。” “根本用不着多费唇舌”,讲得多么明快!可是,《研究》的这番议论仍然令人费解: 何谓“人的本质”?《研究》在论述它的“教育人本论”时,曾这样说:“我所说的教育人本论,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学说为指导”。据此可知,《研究》所讲的“人的本质”是马克思所讲的“人的本质”。 马克思在《费尔巴哈论纲》的第六条中,对“人的本质”是这样讲的: “人的本质并不是某一个人生来固有的抽象的东西。人的本质实际上就是社会关系的总和”[4] 很清楚,马克思所讲的“人的本质”不包括“某一个人生来固有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包括《研究》所说的“自然素质即生理素质”。“自然素质即生理素质”是“一个人生来固有的”。 《研究》把“人的本质即人素质”界定为:“人们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称为素质。”这和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界定是很不同的。《研究》的说法,不是马克思主义的。 就逻辑而论,如果说“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心理素质”都是人的“素质”;那么,它们都应该具备有“素质”之所以为“素质”的“特点”或“属性”。什么是“素质”的“特点”或“属性”呢?照《研究》给“素质”所作的界定来说,这“特点”或“属性”就应该是:“与生俱来的自然特点与后天获得的一系列稳定的社会特点的有机结合。” 《研究》讲得十分清楚:“自然素质亦称生理素质,它既然是与生俱来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先天因素;社会素质既然是后天获得的,可以说它属于纯后天因素。”纯先天因素的“自然素质”和纯后天因素的“社会素质”自然是不具备“素质”的上述“特点”或“属性”的。难道不是这样么?只有《研究》所说的“心理素质”符合它所作的“素质”的界定。 《研究》对“素质”所作的界定,和它对“素质”所作的分类是冲突的,其界定与其分类“打架,打得头破血流”!势不两立! 准上两点,我们认为《研究》并没有把它所说的“素质”的涵义弄明白。“素质”的涵义都未弄明白,就去讲“提高素质的教育”,这很令人费解。 二 “素质教育”一词的产生,是作为“应试教育”的对立面而产生的。故而论“素质教育”者总是要提到“应试教育”的;而且常常引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这一重要文件中的一段话作为论述“素质教育”的科学性先进性的论据。这段话是这样讲的: “发展基础教育,必须继续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 这段话中两次使用了“素质”这个词。这段话中讲的“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是不是就是“由‘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的轨道”的意思呢?要弄清这点,首先要明白“素质”这个词,在文件中的含义。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开宗明义就这样讲: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确定了九十年代我国改革和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提出‘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为了实现党的十四大所确定的战略任务,指导九十年代乃至下世纪初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纲要。” 这里讲得很清楚,为了“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特制定本纲要”;而没有讲“提高什么什么素质”。“水平”二字,一目了然,不需要作任何解释。 《纲要》就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六个重要问题,讲了五十条,怎样才能“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 在共五十条的论述中,有这样的带有“素质”一词和“水平”一词的一些话语:“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劳动者素质”,“政治和业务素质”,“政治业务素质”,“全民族的素质”,“全民族素质”,“民族素质”,“思想文化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教师素质”,“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国民素质”,“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待遇较高的师资队伍”。 就《纲要》的全文来看,“素质”一词的含义,在这里就是“水平”的意思。“劳动者素质”、“民族素质”、“国民素质”、“教师素质”和“农村从业人员的素质”等,都是指相应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身体心理的水平。“素质”就是“水平”之意。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国民经济整体素质”中“素质”该如何解释?如果不把“素质”理解为“水平”,那么,“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的区别何在?只有把“素质”一词的涵义理解为“水平”,才符合《纲要》在开宗明义的第一段中所谈的“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意思。 “素质”一词在《纲要》中虽然使用了二十次,却没有“素质教育”这一概念的影子。《纲要》第七条中有这样的论述:“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这里的“转轨”云云,并不是讲的“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而是:使只注重文化科学知识、片面发展的、面向少数学生、死板枯燥的“应试教育”转变为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生动活泼、全面提高其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观点和劳动技能、身体和心理水平的全面发展教育。这是很清楚的。 全面发展教育,不同于所谓的“素质教育”。就是提倡、推行“素质教育”的论著,也不认为“素质教育”等同于全面发展教育。——如果二者等同,“素质教育”的提出就没有必要了。 毫无例外,凡是论述“素质教育”的论著,都要把“素质教育”与人所共知的全面发展教育“挂起钩来”,并论证“素质教育”如何如何比全面发展教育更科学更先进。——如果没有这种科学性先进性,“素质教育”还有什么值得提倡的必要呢? 有文章这样讲:所谓素质教育“是与应试教育相对立的,它是以全面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为目的的基础教育”。[5] “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这一事实,人所共知,在“素质教育”这名词出现之前,是全面发展教育的目的、任务。今天,把它说成是“素质教育”的目的,理由是什么? 又有人说:“‘素质教育’以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作为其基本内涵。[6] 事实是,在“素质教育”这一名词出现之前的许多年,在全面发展教育的理论中,就已把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观点和劳动技能、身体和心理的健康水平,作为全面发展教育的基本内涵了;而今却把此内涵说成是所谓“素质教育”的东西;请问:“素质教育”与全面发展教育到底是一回事呢还是两回事? 上述问题都是需要认真回答的;不然,“素质教育”这一概念的科学性就很令人怀疑。 三 对于“素质教育”的理论的阐述,燕国材的《研究》是较全面细致的;从“素质”的界定到“素质教育”的涵义、分类、基本特点以及其有效实施等等,都费去了许多唇舌;而且把他的“智力与非智力因素结合论的学习理论”也揉了进去。 关于《研究》对“素质”的界定,上文已经讨论过了,不再赘说。在此,仅就其“学生主体论”和A=F(I•N)这个公式讲一点我们的鄙陋之见。 “学生主体论。即主张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唯一主体。” 有什么根据说“学生是教育过程中的唯一主体”? 《研究》是如此说: “在教育过程中,影响学生成长发展的因素(条件)是多种多样的,但归结起来,不外乎两大系列,即外部(客体)因素(条件),简称外因;内部(主体)因素(条件),简称内因。……心理发展,这实质上仍为内外两因的相互作用……。条件——根据论。认为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凡是外部的客体的东西转化为内部的主体的东西,就叫做心理内化,如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体品德……。从培养学生的角度说,在教育过程中,除学生主体属内因外,其余的一切因素,如政治要求……教师作用等等,都属于客体——外因范畴。这样看来,……以内因为依据,即札札实实地以心理内化论为关键,才能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 从这段论述中不难看出:《研究》把教育活动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与学生成长发展的“动力”同“条件”的关系,弄混淆了。 “主体与客体”是“用以说明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一对哲学范畴。主体是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客体是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指向的对象。”[7]故此,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是主体,学生是客体;在学生的学习活动中,学生是主体,学生所学习的东西就是客体。《研究》把学生的学习活动混同于教师的教育活动,说“学生是教育过程中唯一主体。”这是不是概念混乱? “内因与外因”是“表明事物运动发展的动力同条件之间关系的哲学范畴。内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即内部根据;外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即外部条件。”[8] 《研究》把学生的心理内化和教育活动混淆起来,把外因称“客体”,把内因称为“主体”,弄错了哲学范畴,“把张飞的胡子往岳飞的脸上安”,不知燕教授有何根据? 关于公式A=F(I•N),《研究》说:“公式中的‘其它条件’指客观条件,可用'E'来表示;'A'代表成功、成就;'F'为数学的函数关系;'I'代表智力因素;'N'为非智力因素。这个公式告诉我们,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成功,假定其客观条件是差不多的,那么,就是由他们的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共同来决定的。同时,事实告诉我们,学生的智力因素本身是无所谓积极性的,只有非智力因素才有积极性。”“智力因素的积极性来自非智力因素。” 把《研究》这段解释和燕国材的“IN结合论”的有关说法与这个公式相对照,不难发现A=F(I•N)这公式的错误。 (1)《研究》讲得明明白白:“公式中的‘其它条件’可用'E'来表示。”不知有哪一位读者能够在A=F(I•N)中看见"E"?公式中根本没有"E",而要说有"E";这是怎么一回事? (2)根据众所周知的数学原理,A=F(I•N)中的"I"和"N"都是变量,不是常量,不是一个既定了的“定数”;可是,据燕国材的“IN结合论”的说法:“任何人的非智力因素都是后天培养、发展的结果。”[9]而人的智力水平则是“生来超常就是超常,中常就是中常,低常就是低常,”[10]“智力因素本身是无积极性可言的,只是非智力因素才具有积极性。”[11]可见,非智力因素是个变量,而智力水平则是一个“定数”,是一个常量。 例如,某学生学习三门学科,一门学科的成绩优秀,一门学科的成绩中常,一门学科的成绩低劣。照“IN结合论”理论来说:三门学科的成绩的差异的原因,不是该生的智力水平的问题(生来超常就是超常,中常就是中常,低常就是低常,是不会改变的);而是其非智力因素(如动机、兴趣、意志等等)的积极性的发挥与否的问题。 "I"(智力因素)既是一个“定数”,是常量,怎么又被塞进变量的行列,与"N"(非智力因素)混在一起,冒充变量呢?这不是“IN结合论”的论述,和其提出的A=F(I•N)公式之间的冲突么? 《研究》认为:“素质教育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定于教育工作者对教育人本论、学生主体论、心理内化论与IN结合论的理解与把握。”它又说:“学生主体论是教育人本论进一步的具本化。”“IN结合论又是心理内化论的进一步具体化。” 我们在上文已论证过“学生主体论”是个概念混乱的理论;如果“IN结合论”又是一个漏洞丛生的理论,我们教育工作者又将如何去把握《研究》所谈的“四论”呢?《研究》对“素质”的涵义都还没有讲清楚,就讲“素质教育的效果”,更不能使人捉摸了。何谓“素质”教育的“效果”? 窃以为,讲“素质教育”,论“素质教育的效果”,首先应该辨明什么叫“素质”?讲“素质教育的科学性先进性”,应该弄清“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教育的区别,不能把全面发展教育理论中的东西说成是“素质教育”的东西;如此,“素质教育”这一概念才有生命力,素质教育的理论才有可能建构起来成为一种新教育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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