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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07 09:24:22

如何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论文

一、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趋向新变化1、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类型趋向多样化。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从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向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劳资纠纷、环境保护、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社会热点、难点扩展,且比例明显扩大。2、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表现形式趋向聚众化。不少基层社会矛盾由过去的多为个人行为转变为现在的聚集行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涉及面更加宽泛、复杂。拆迁安置、征地补偿、企业改制等涉及群体性利益产生的纠纷,使各类利益“抱团”群体不断增多,极易由一般性纠纷演变为群体性矛盾。聚众反复信访乃至缠访、闹访、越级访现象不断增多。3、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诱发原因趋向复杂化。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中,既有因执行政策不一致、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如有些地方拆迁安置、征地补偿方面政策保障前后不一致、区域不平衡,事业单位改革政策执行不一,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收入差距逐年拉大等;也有在政府投入环保等公共设施建设带来的民意纷争而造成;还有因经济利益冲突所引发,如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市场环境影响出现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而导致拖欠职工工资、银行贷款、民间借贷,部分群众因参与非法集资造成经济损失而将矛头指向政府监管不力等;更有大量因突发性事件而引发,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医疗事故纠纷和意外人身伤害等。4、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发展过程趋向对抗化。一些群众处在矛盾纠纷中往往极不理性,在涉拆涉迁、医疗事故等纠纷中脱离实际、盲目攀比、误解强求,如达不到其诉求目标、满足不了其畸形利益欲望,便对政府产生强烈的对抗情绪和对抗行为。一些群众由于贫富差距、观念冲突、社会公平等因素引起心理失衡,产生仇富、仇官甚至仇恨整个社会的不良心理,遇到矛盾纠纷时情绪容易失控,采取极端手段,使矛盾趋向激化。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大闹大解决”心理,认为只有闹到省里、中央才有可能迫使基层解决问题。甚至,有的居心不良者勾结境内外敌对势力或借助网络将社会上发生的各类敏感事件和传闻迅速见诸网络媒体,或歪曲事情真相渲染炒作,或传谣生事混淆视听,煽动不稳定情绪,制造不稳定事件。二、确立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工作新理念1、立足源头预防,实现社会管理从被动维稳向主动创稳转变。坚持从治本的高度,着力构建源头治理体系,前移社会管理关口,优化基层社会管理的宏观环境,通过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科学民主合法的决策机制,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和弱化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产生。2、畅通诉求表达,实现社会治理从行政管制向民主协商转变。坚持以保障各种利益主体的表达权为前提,建立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不断扩大群众在公共政策制定和公共事务决策中的参与度,在畅通民意渠道、完善基层民主和充分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民主程序维护权益,化解利益冲突。3、强化矛盾排查,实现社会矛盾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防范转变。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争取主动、防止激化,通过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社会矛盾排查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把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乃至未萌之前,最大限度地降低维稳成本,实现社会管理的最高境界。4、规范矛盾调处,实现维护权益从依靠信访向依据法律转变。切实树立法律权威,把解决社会矛盾纳入法治轨道,使法治成为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长效化、制度化手段。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5、着眼多元化解,实现矛盾化解从单一模式向综合联动转变。着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手段为辅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通过创新设置调解组织、完善联调联解机制和加强建设应急管理体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鼓励民众合理选择矛盾纠纷解决途径,规范相关调解程序,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多元化、合理化和制度化。三、创建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机制(一)坚持民生为先,创新建立源头预防机制1、建立群众利益至上的公共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应逐步实现政策和决策目标取向的完全公开,以“群众是不是愿意、群众是不是支持、群众是不是得益”为决策目标,形成顺应民意、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机制。要扩大公共决策的社会参与,让不同利益群体在政策、决策出台前充分表达诉求,实现政府处理社会利益与社会良性互动,在博弈与妥协中达到平衡,形成开放性、社会化的利益表达机制。要积极推动社区、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其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和调节利益的作用,与政府进行充分沟通,表达不同群体意愿,形成代表广泛、规范有序的社会协商对话机制。要使政府的政策和决策出台前提前释放民意,并主动吸收采纳群众积极合理的意见建议;使政府出台的政策举措和重大决策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可靠的群众基础,提高决策执行的可行性和成效性,提高公众的认可度、接受度和满意度。2、健全促进社会公平的公共服务机制。各级政府的行政行为应力求民生优先、突出效率和秉持社会公平的统一。要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抓好医疗卫生、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和管理,满足群众对公共服务产品的多样化需求。要贯彻中央“社会政策要托底”的精神,发挥公共政策调节社会矛盾的功能,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大教育、就业、社保、住房、医疗和反贫困等公共政策的创新力度,适当向弱势群体倾斜,使利益分配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从制度上保证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从分配格局上调节社会利益关系。3、创新弘扬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机制。各级要创新运用各类有效媒体,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看待社会利益关系和分配差距的客观性,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既符合法律又合乎道德要求。一是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拓宽法制宣传渠道,认真归理解决常见矛盾纠纷的法律路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使法治维权理念普及大众,深入人心。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倡导和谐社会理念,弘扬“以和为贵,和气生财”、“远亲不如近邻”、“重义轻利、礼尚往来”等传统文明礼仪,并一以贯之,长期宣传。三是强化警示导向教育,将极个别胡搅蛮缠、以身试法受到处罚的典型当做反面教材,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纠正“有事就得闹、大闹大解决,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认识误区。4、强化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严把“五道关口”:一是依法治理,立项要过“法治关”。各类政策措施和重大事项实施前,必须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二是评裁分离,实施要过“程序关”。改变原有“谁决策,谁评估”、“谁立项,谁评估”的做法,实行评估与决策相分离,由第三方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科学评估。三是互利共赢,评审要过“民意关”。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和重大事项,实施前须征得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同意和支持。四是科学合理,决策要过“分级关”。可将稳定风险分四级,风险较小的为四级,可实施;有一定风险但可控的为三级,分步实施;有较大风险可能引发群体性或个人极端事件、短期内难以控制的为二级,暂缓实施;有严重风险、可能引发重特大涉稳事件的为一级,不实施。五是明晰责任,后续要过“考核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控制,既要有事前评估,还应有事中阶段性评估和事后总结性评估,视情作出维稳干预,避免发生实施中止等被动局面。维稳部门应对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跟踪督导,并结合平安建设全员责任制落实量化考核。(二)立足基层化解,不断完善依法调处机制1、做实村(社区)级,实现小事不出村。按照夯实基础、源头化解的要求,做实村(社区)级调解室。一要加强调解网络建设,将辖区内企业(单位)纳入村(社区)调解室,确保企业内部矛盾自行解决、企业间矛盾社区调处、社区简单矛盾就地消除。二要提升调解队伍素质,把好调解干部选聘关,将有基层工作经验、热爱调解工作的人员选聘进来;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提升基层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三要规范基层调解工作,加强村、社区、企业、市场调解室软硬件建设,打造基层调解品牌,树立基层调解形象,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2、做强镇(街道)级,实现大事不出镇。按照全面推进、规范运作的要求,做强镇(街道)级大调解平台。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城管、社保、安监等条线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级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要强化资源整合,以集约资源、方便群众、处置快捷为原则,依托各地综治中心,成立相关专业调委会或专项调解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完善诉调、公调、政调、访调和援调对接机制。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多部门、各条线参与配合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各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相互衔接配合,形成本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3、做精区(市)级,实现难事不出区。按照整合资源、攻坚克难的要求,做精区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一要统一协调,按实运作。由区委主要领导任调处中心领导小组组长,司法、信访、公安、劳动和工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实现人民、行政、司法“三大调解”在一个平台上运作。二要集中管理,统一受理。将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和土地流转等专业调解纳入“中心”,重点调处跨区域和牵涉多个部门的重大矛盾纠纷。三要明确责任,分类处理,分流办理。按照接待、受理、调处、归档“四统一”标准,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做到“难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4、三级联动,实现矛盾不激化。按照属地受理、联动调处模式,实行区(市)、镇(街道)、村(社区)联合调处。对涉及人员较多、情况较复杂的矛盾纠纷,所在村(社区)受理后,商请镇(街道)调解组织上门联合调处;对情况特别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由区、镇、村三级联合调处;对重大矛盾纠纷,落实区分管领导包案化解。要对征地拆迁等越级上访的历史积累性重点疑难矛盾进行梳理,建立“会诊研判、综合化解”机制,达到化解一个重点矛盾、筑牢一方社会稳定的基础,营造一片和谐的社会环境。5、法律至上,实现依法有序调处。解决矛盾纠纷的核心是维权,为确保群众维权秩序,必须创新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治理机制。要运用法律、法规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和调处工作,对民众释法;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保证个案公平公正,引民众信法;依法处理起哄闹事、恶意攻击党和政府、扰乱社会秩序者,令扰者畏法;规范地方立法,从法律法规中体现科学发展、执法为民,让民众爱法;政府在法制框架内运用行政、非诉讼调解手段公平合理地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使行政遵法;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长效机制,开展村务法律体检,为群众答疑释法,助基层用法。要强化法律救助工作,创新建立社会矛盾化解中困难人员(家庭)救助扶持机制,完善包括司法行政法律援助、法院司法救助、公安检察刑事被害人救助、交通事故赔偿救助等司法救助体系。(三)强化系统管控,着力构建综合治理机制1、拓宽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广泛倾听民声,大力开展“进村入企达户到点”走访活动,不断加强政府部门与群众之间的沟通联系。要及时疏导民意,认真落实窗口单位首问代办责任制,对群众的问题及时解答,对群众的要求及时回应,对群众的不满及时安抚。要认真解决民需,在完善村(居)民自治、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的同时,努力提升社区平台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全天候的生活类、咨询类、事务类、电子商务类、企业服务类等多项服务。2、推行柔性网格精细管理。各级应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文关怀,以善治为目标,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要在成功推行社区扁平化管理的基础上,深化完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之间形成积极有效的合作关系。要将市场、住宅、商铺等全部纳入服务管理范畴,为群众提供政治参与、精神文化、生活交往等方面的关怀,做到“每一片土地都有人精心管理,每一户人家都有人贴心服务”。3、落实维稳日常指导制度。维稳工作必须从日常指导做起,党政领导干部要利用互联网、热线电话、领导接访日等民意反馈通道,经常直接了解社情民意、群众诉求,与群众面对面沟通。要坚持定期下访制度,每月到联系村居、企业上门走访,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困、办实事、办好事,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要做好维稳日常指导,结合矛盾纠纷排查,指导基层边排查边化解,将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即时上报、及时化解;对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确定责任人限期办理、限时答复。4、形成社会各方参与合力。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工作,离不开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参与。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介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代表相关群体反映诉求、与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调解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反映诉求、维护权益、提供服务的纽带作用,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方式,积极探索社会服务项目化运作。要支持和推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扩大服务对象,将非公企业单位、新市民列入重点服务和帮扶行列。5、提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领导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必须加强各级党政领导能力建设。一要着力提高为民执政能力。时刻心系群众,一切公共政策、公共决策和工作举措应符合群众的意愿、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本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群众的长远利益。二要着力提高系统管控能力。坚持从“前”抓起、以防为“本”, 从“底”抓起、以调为“堤”, 从“小”抓起、以畅为“要”的工作方法,在健全源头预防机制、夯实三级调解平台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上下真功夫,在提高民生保障、完善调解网络、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关心困难群众上出实招。三要着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充分认识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实际上就是化解矛盾能力的提高。要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宣传、组织和发动群众的能力。

优化政府治理结构,增强政府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职能,明晰基层政府与自治组织的权责,回收政府行政性事务,为社区“松绑”。南京玄武、秦淮等地推行“街道中心制”和社区公共服务“整体外包”改革,推动大中城市城区街道去“经济化”,强化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社区去“行政化”改革,聚焦自治和服务。无锡、镇江等地通过社区“扁平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最大限度整合社区内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资源,推动公共资源向社区下沉,强化服务管理责任,切实增强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多元主体的协作意识,塑造社区认同感,需要软硬两手抓。只有理念科学,并且能够将理念融入制度规范中才能最大程度地得到贯彻。完善社区制度体系,对于制度缺失的空白区需要尽快填补;对于制度不足的缺陷区需要加紧修正。当前社区治理的制度建设,需要把社区公共事务公开制度、多元主体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规范各主体工作职能范围的细化制度摆到突出位置。在制度的硬性约束下,参与城市社区治理的各主体在明确自身法律地位的同时,要扮演好自身的角色。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认真考虑多元主体之间如何分工合作才能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合理的分工,即使是在有限的人力、物力前提下,也能够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社区治理的内容,基本都是围绕着社区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开展的治理活动,我觉得最主要的有这么几项:一是社区服务,包括党务服务、政务服务、社会服务三块,其中囊括了公共服务、志愿者服务等服务内容;二是环境问题,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等;三是治安问题,维护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最主要的职责是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助政府机关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有关监督活动。

抓好城市社区建设,要加强社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社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主要包括社区的园林绿化、道路交通、环卫和部分排水、供气等城市配套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这些设施与社区居民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其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其中,公共服务设施要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期投入使用。推进城市社区的建设与发展,首先要必须集中力量重点建设与社区规模相适应的道路交通、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园林绿地和城市供水工程,以及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创造一个设施配套、市容整洁、环境优美、管理规范的社区环境。要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各类规划,统筹考虑、分步实施。在社区发展规划编制时,编制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设部有关规定,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其他城市专项规划的要求,统筹考虑安排与社区人口规模相适应的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用地,并与社区外围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相衔接。要合理组织社区交通网络,减少交通环境的混乱交杂,并保证足够的停车场地;社区水、电、气供应要充足并形成网络,电信网、有线电视网、互联网要接入每家用户,市政管线宜地下埋设。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在审批社区规划方案时,应广泛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设,并及时将规划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并通报给所在街道办事处以便监督建设单位按规划建设。随着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要求,对城市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越来越高,仅靠政府财政投入这一渠道,已无法适应城市现代化的需要。解决制约社区建设与发展的资金问题,必须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和城市社区建设需要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具体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进行市场化经营。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要从单一公益型转变为公益型和经营开发型并举,建立灵活的投资回报机制,通过实行特权经营等手段,推行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经营。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或社区组建市政公司设施建设投资公司等,引导社会资本、私人资本和境外资本投向社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不断改善和提高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二是要转变经营机制。对现有经营城市公用事业的企事业单位,要深化改革,转换机制,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产业化经营。对城市大桥、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设施,可公开招标确定投资者或经营者。对城市户外广告招牌及城市道路、桥梁、街区的冠名权等附着于城市的各类无形资产的经营权、使用权,可实行公开招标,推动城市建设产业化经营。对社区市政、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维护等,要建立责任制,通过招投标实行承包经营,降低补贴支出,提高管养水平。三是要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城市政府要给予政策优惠,从财政资金中划拨一定比例予以优先支持。在城市社区建设及旧城改造时,要将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纳入开发成本进行预算,确保有足够资金投入。要推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最大限度地盘活城市土地资产,提高土地级差收益,增加财政投入。四是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要大力加强社区园林绿化建设,因地制宜,见缝插绿,提高社区绿化覆盖率。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动和鼓励社区居民大力开展街头、街道两旁和住宅区周围的绿化和美化,提高绿化水平。要完善社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加快社区主要道路的新建和扩建,下决心打通堵头、卡口、峰腰路段,加强小街小巷和人行道的铺装、覆盖和硬化彩化,大力扶持和优先发展公交事业。要统一制定管网改造计划,加强社区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建设。为加强社区管理,必须进一步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区(市、县)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街道设立社区建设管理站等派出管理机构或者派出管理人员,城建监察大队要向街道派驻城建监察中队,切实加强社区管理。要严厉查处社区内的各类违章建设,禁止乱搭盖、乱加层、乱设防盗网,以及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小区物业管理,理顺物业管理公司和居委会的关系。物业公司作为经营性服务企业,要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业主委员会监督下,依照合同,做好社区物业的管理,其履行合同情况及管理服务水平应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全体社区居民的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时,应由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

如何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论文

第一就是是要在坚持党建引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嗯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中摄取 党紫珠子要加强宣传 第二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 为人民群众谋福利 第三就是要双提升 为抓手 创新社区公公共安全治理机制 第四 要加强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加强社区治理关键是要加强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加强社区治理,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社区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在社区发展和社区治理的各项工作中起着把方向、管大局、谋大事的重要作用。2、加强社区治理要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社区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依托,党建工作只有融入到社区治理的全过程才能够充分了解社区群众的利益所在。当前,我国社区类型发生了极大变化,社区承载的功能越来越多,社区情况复杂多样,像便民服务、拥军优属、养老助残、疫病防控、慈善救济等,都是社区治理的内容,这也给基层党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加强社区治理要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经验是最好的老师。在社区治理方面,不少地区勇于实践、积极探索,产生了许多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先进经验。扩展资料:注意事项要服务好群众,提高社会治理效能,就必须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使基层党组织有足够的人力、精力和能力来应对这些事务。首先,我们必须加快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将服务意识强、服务作风好、服务水平高的优秀党员,调整充实到基层党组织领导岗位上;其次,各个社区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各种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功能,实现上下衔接、左右联动,将治理和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的身边。社区治理是一个多元化、系统化的工程,仅仅依靠基层党组织力量是和党员干部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社会大众来参与社区治理。通过全方位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体系,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论坛精彩语录 30年前,没有人听说过社区;30年后,没有人不知道社区。当前形势下,和谐社区建设路径在何方?和谐社区建设之路如何才能走得又好又快?在前天和昨天召开的江苏省和苏州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论坛上,各路专家和学者为我们破解了和谐社区建设进程中将出现的部分难题。 【自治,自治,居民先要治好自己】 北京国际大中城市建设比较研究中心主任于燕燕:我国社区建设经过十多年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也面临着如何推向深入的问题。和谐社区建设离不开社区居民的自治。但社区居民自治不同于地方自治,不同于民族区域自治。应该说,在自治这个砝码上是有一定限度的。一个国家,老百姓自治什么?有民主的地方,但更多的是在自己周边日常生活事务的一种自我管理型的自治。因此,社区建设首先是在管理层面的自治。其次,要获得一定的权利。社区是民主的增长点,群众参与国家的政治事务也好,参与国家事务决策也好,首先要从身边的事务做起,从居住区做起。要把政府的公共服务与和谐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让政府的职能通过公共服务的平台直接服务到社区群众的家门口,以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给社区居民组织一个相对自治的空间。 【社区服务要倡民本】 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吴亦明:目前,社区的公共服务主要还是行政事务在社区的衍生,许多社区的公共服务大厅实际是行政事务的受理站,即使是低保救助、劳动就业等社会性服务也是社区协助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的职能延伸。因此,从改善民生和社会建设的高度出发,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就必须在社区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完成行政管理职能延伸的同时,真正把服务的重点放到直接满足社区居民需要的社会性公共福利项目上来。社区协助政府完成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还应该体现国家公共意志,运用社会公共资源的社区养老服务、社区文化体育服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社区家庭服务、社区困难群体的帮扶等真正作为社区公共服务的主业,以促进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和社区公共福利的提高。 【重视社工人才】 上海市普陀区社会团体管理局局长倪辉: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协调发展的根本。在社会转轨的过程中,许多人由“单位人”成为“社会人”,通过社会组织又可以将其由“社会人”变成“组织人”,社会组织将这些社会上的能人组织起来,为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通过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拓宽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渠道,为困难群众提供人性化的帮助,初步建立了“平日恒温、节日添暖、四季如春”的社会化长效帮困机制。对那些不符合政策救助但实际存在困难的群众由社会组织给予帮助解决,增加了群众对党和政府、对社会的感恩系数,为党多赢得了一份民心,为社会增添了一份和谐。作为民政部门来讲,要提高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能力,推动民政事业向关注民生常态化方向发展。 【明晰居委会职能】 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赵军:社区居委会职能要明晰,必须做到职能定位准确、权利义务清楚、角色关系协调。要在《组织法》规定的基础上,把社区居委会职能细化为宣传教育、议事决策、社区服务、监督评议、规划制定、沟通协调、民事调解、治安维护、政务协助、民意表达等10个基本职能,做到基本制度健全、程序流转清楚、公布形式多样,把社区居委会的干部依法产生、社区工作者的职业化管理、社区工作经费的落实、福利待遇的统一、管理机制的综合完备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体系,做到政策措施明白、投入主体明确、考核办法明细。同时,社区工作者要定期向居民述职,把居民满意情况作为确定其绩效收入的依据,将他们的待遇与职工平均工资挂钩,并形成自然增长机制,激发他们作为社工的光荣感、自豪感和使命感。 【服务引进信息化】 杭州市上城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马丽华:要为辖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型的社区服务,得到居民的认可和满意,首先是要实现各种社区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为此,社区要统筹安排,充分运用政府的公信力,以“一册三网”为载体,在需求与供给之间搭建起一个诚信的平台,把居民的需求与提供服务的市场进行有效对接,体现社区服务便利性和及时性。居民的关心、关注和广泛参与,是社区建设的生命力所在,社区居委会可以把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建到网上,不断提高社区工作的透明度。居民想了解最近社区有什么活动,可以打开数字电视看一看;对社区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到网站论坛上去“说一说”。有利于培育居民的民主自治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

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论文

发挥“三社”协同作用 切实转变社会治理方式  十八届三中全会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观点、新部署、新要求。民政部门作为政府履行社会治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部门,在转变社会治理方式上,需充分发挥和调动“社会组织、社区和社会工作”(简称“三社”)的协同作用,不断探索社会领域制度创新、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一、构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为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目前,河北省各级社会组织已发展到15011个,社会组织从业人员17万多人,会员超过660万个,初步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覆盖比较广泛(涉及全省89个厅、局)的社会组织体系。  围绕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新目标,河北省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登记管理制度上,实施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备案事项,实行社区服务性社会组织备案制,积极探索“一业多会”,推进政社分开,改进双重负责管理体制。在优化发展环境上,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建立公共财政支持奖励机制;逐步将政府不应行使和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工作和服务以适当方式转移给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提供产品服务和社会服务,保障社会组织的民主参与权益。在加强监督管理上,建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引导社会组织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组织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加大联合执法监察力度,加强诚信建设、行业自律和评估。  二、推进“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发挥城乡社区自治功能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这为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  近年来,河北省城乡社区建设稳步发展,打造了“四有一创”社区建设经验并在全国推广,社区治理方式不断创新。  面对社区建设中存在的“行政化”日趋明显的现象,河北将进一步厘清职责,加强社区自治能力建设,推动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之间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在管理体制上实现“还权、赋能、归位”。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管理,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业主组织、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推进社会化服务,做好河北省城镇社区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的调研、设计工作,探索推动建立社区信息化网络平台,形成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社会有偿评价服务相衔接的服务体系,实现社区服务管理的“一网通”、“一键通”。  三、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增强社会发展活力”,这些重要论述对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据此,河北省将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社区、社工”三社联动机制,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平台建设向纵深发展。从载体上,大力培育和发展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从政策上,制定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把一些可由社会承担的工作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公益性组织承担。从措施上,继续抓好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有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计划的实施;推进社会工作参与社区建设,通过完善城乡社区自治机制,促进基层社区管理;不断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合理规范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待遇标准、考核机制和权益保护机制,多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指导和鼓励各地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力度,加快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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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管理的新途径——以江苏省灌南县为例江苏省灌南县位于连云港市的南大门,濒临黄海,四县交界。县域总面积1041平方公里,人口73万,其中县城区12万。2003年灌南城区按照“38平方公里、30万人口”的新城市规划,形成了目前的老城区、新城区、开发区三位一体、功能分区的新格局。灌南作为全省14个扶贫县中的重点扶贫县之一,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发展相对滞后,是苏北洼地的“锅底”。城市功能配套不完善,城管经费十分困难,城管执法难度相当大。对此,灌南县城管局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经济欠发达地区城镇管理的新途径,使一个昔日“脏、乱、差”的苏北小县城迅速提升了形象。去年,灌南县分别荣获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称号和政府创新、中小城市和谐发展五十强称号。城管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同许多欠发达地区一样,灌南的城市管理也面临着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空间太小、失业人员太多、市民文明意识太差、管理体制不顺、城管装备不足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紧密相连,主要集中在“四多”、“五难”上。“四多”:一是乱停乱放车辆多。从灌南城区来看,主次干道14条,其中繁华商业区4条,总长不到20公里,因没有一个固定的停车场,每天在街道两侧停留的自行车、机动三轮车、人力车达5万多辆次,汽车、摩托车达1万多辆次,节假日要增加一倍多。二是乱倒垃圾、抛撒滴漏渣土多。街道两侧有零散型住宅楼、沿街住家户2800户,加之其他个体经商户,每天产生近百吨废物。每天沿街乱倒垃圾不少于200起。三是流动摊点、店外店、占道经营多。由于经济相对滞后,就业岗位少,摆摊设点自谋职业人员相当多。每条街道上每天都有30多个流动摊点出现。四是乱贴乱画的“牛皮癣”多。“牛皮癣”整治难、回潮快。每天均有上百条“牛皮癣”出现。“五难”:一是经营业主管理难。城管主要对象是广大经营业主。在这个群体中,处于弱势的人员较多。一些经营业主自恃有经济实力、有关系,藐视城管队员,工作不予配合,还有一些外地客商,把自己作为政府引进的“上帝”,既不服从管理,违规后又给政府部门施压。二是齐抓共管形成难。城市管理只有全社会齐抓共管,各部门密切配合才能搞好。而实质上城管工作仍然是多头管理,多头执法,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无人管,有麻烦的事推诿扯皮,存在管理空档,综合部门的协调缺乏必要的手段。三是基础设施配套难。在城市14条主次干道两侧裸露的地面颇多,路面破损严重,城区无一座星级公厕,无一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这些问题引发了乱洒、乱倒、乱停放、乱张贴等管理中的突出矛盾,让管理者无可奈何。四是城管处罚兑现难。实施处罚必然涉及到一部分人的利益,有一部分违章业主对行政处罚软拖硬抗,还辱骂执法队员,更有甚者,竟无中生有地到政府、纪检监察等部门诬告执法队员,使执法工作处于两难境地。五是执法水平提高难。城管执法人员绝大多数是退伍军人安置,还有的是其他单位调入的,这些人基本上没有参加过系统的法律、法规培训,很难掌握执法程序,处于干中学、学中干的状态。抓好城管采取的相应对策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治本之策是提高市民的素质,创新工作机制,突破管理瓶颈。作为经济落后地区,灌南县城管局在认真分析影响城管根源的同时,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从创新机制入手,开拓进取、谋求突破,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一)创新管理载体,营造执法氛围。一是强化部门协调,实行齐抓共管。由“孤军作战”向“兵团作战”转变。由政府牵头、领导挂钩,将城管任务按区域、路段、场所分解落实到部、委、办、局及企事业单位、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分工负责,逐层逐级地明确目标责任,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近年来,灌南县政府在城市管理齐抓共管方面共下发了8个红头文件,每年年初将城管工作纳入各单位全年目标考核,每月发一期督查简报。二是加强城管法规宣传,增强市民城管意识。利用电台、电视、简报、标语、广播、竖警示牌等形式广泛宣传,以提高市民城管意识。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化解管与被管之间的矛盾,使其自觉服从管理。对严重违反城市管理规定和屡教不改的违法违章者,及时曝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先后有12名被管理者因不服从管理,抗拒、阻碍城管执法而依法被行政拘留,其中6名被逮捕。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转变工作作风。经常邀请执法对象的代表、社区、相关部门及人大、政协、信访、纪检、监察等部门代表,召开座谈会,宣传城管工作思路,介绍城管工作情况,广泛征求意见,虚心听取建议,改进管理方法,转变工作作风,从而为城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管理平台。(二)创新环卫机制,激发工作活力。一是在用人机制上变依赖型为竞争型。近几年,在环卫行业的改革中,先后有23名正式工待岗、轮岗,2名被辞退。二是在经营机制上变福利型为经营型。应用市场化运作的新路子,大力提倡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充分利用环卫行业优势,解决建设资金问题,对垃圾清扫、清运、渣土抛洒滴漏等项目进行有偿服务改革,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人人有事干,个个把钱赚”的浓烈创收氛围。三是在作业机制上变供给型为市场型,打破常规,强力推进环卫工作改革。把城区的14条主干道共计97万平方米的清扫面积分为9个标段,对道路清扫保洁权进行公开招标拍卖,以点带面,逐步推广。对城区居民、沿街店面和有偿服务单位的卫生费用以60万元实行总承包,同时成立渣土管理办公室,把渣土管理从环卫管理中剥离出来,统一扎口管理,每年创收10多万元。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薪”的原则,改变分配方式,每半年开展一次“市民满意的清扫保洁员”和“红旗路段”评选活动;搞好市场运作,不断增添环卫基础设施。近年来,通过市场化运作配套设备,增加环卫硬性投入200多万元,新购置1台吸尘车和两辆垃圾清运车、四只集装式垃圾斗,建立新公厕,改造旧公厕,使其达到水冲式标准,对一些主要道路新装了600只垃圾筒,减少垃圾乱弃现象。(三)创新城管理念,转变管理模式。一是实行定路段、定责任、定时间、定人员、定效果的管理。将任务层层分解、全面铺开,采取全天候“拉网式”不间断的巡查监控。二是采取集中式管理。每周一次组织100多人,开展声势浩大的“兵团式作战”,针对“钉子户”、“难缠户”等有影响的违章户,在摸底调查、说服教育的基础上,依法办事。三是采取服务式管理。把文明执法和热情服务寓于管理之中,变单纯的“驱赶式”管理为“服务式”管理,这样既达到管理效果,又树立了队伍良好形象。仅今年,就先后无偿制作了手推式流动摊点车26辆,摊点群5处120多个摊位,广告信息栏15个,自行车、摩托车停车挡栏1000多米。既改变了户外摊位乱摆乱放、阻碍交通、影响市容问题,又解决了600多名下岗职工、弱残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四是采取占领式管理。在违章户未出摊前就提前到位占领阵地,使其无空可钻。五是采取示范式管理。在主干道上先画好停车线,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设置停车栏,人力车统一发证挂牌、统一装修,机动三轮车、人力车禁止在城区主干道行驶。六是采取曝光式管理。严格制定了“日巡、周查、月考”制度,局督察组和各路段长每天都有路段管理情况记录本,采取记录在案的办法,对违章者记录在案;违章一次,予以警告,违章两次书面检查保证,违章三次电视曝光,违章四次依法扣压其违章物品并处罚。七是采取市场化管理。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以广告位价抵冲方式,对主次干道整治“牛皮癣”工作实行承包管理。对承包管理路段,保证人员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除。(四)创新队伍建设,树立城管形象。一是严格制度整顿作风。对全体城管人员实行军事化、人性化管理。每年城管队伍都要自觉接受一个月的思想作风整顿,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建章立制,出台了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禁酒令、文明执法等10多个红头文件,用良好的形象、优质的服务赢得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用制度规范队员行为,使每个队员都能爱岗敬业、文明执法、遵纪守法,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二是文明执法树新风。围绕“教育为主、文明执法、严管重罚、强行入轨”的工作方针,要求每一位队员文明执法、礼貌纠章、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以情感人,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和服务态度感化人、教育人、树形象。三是练好内功强素质。按照“治队先治人”的要求,结合行风评议、民主测评,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每年请法制办人员集中授课培训不少于4次,集中考试不少于2次,从而使灌南城管局从成立到现在无一例违法执法案件发生。对所有队员实行末位淘汰制,高标准、严要求,以工作实效来衡量每个队员,对思想观念落后、工作无实效、业务不精通、同行不认可,考核得分排到末位的实行一次警告、二次待岗、三次辞退。五是服务群众树形象。面对城管信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矛盾突出、问题处理难的特点,需要认真受理、文明接待、诚信服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使每月结案率和满意率达到100%。(五)创新融资渠道、提升城市档次。灌南长期控、管理和引导。合理调整城中村用地布局,加强对城中村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坚决遏止乱搭乱建行为。同时,努力改善城中村的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对社会、经济、文化形态的改造措施,为空间形态改造营造良好的政策和舆论氛围,为远期实现城中村全面改造奠定基础。三是围绕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对城中村积累的巨大财富实施有效开发,针对不同的建筑状况采取不同的改造措施,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贯彻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要求,努力实现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经济的目标。四是对于一些改造难度巨大,而对城市规划的实施影响不大的村庄,通过完善市政设施、打通消防通道、实施村庄改制等措施,将其纳入城市的统一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环境卫生和社会治安状况,解决人们关心的“城中村”问题。作者单位:山东省胶州市建设局村镇办戴着扶贫“帽子”,去年的财政收入不到3亿元,是典型的“吃饭”型财政,城管的投入严重不足,这就需要创新运作方式,靠市场化运作手段加大城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采取市场化运作,以广告位抵冲隔离栏造价、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等方法,先后融资6000万元,对县城的主次干道的2万多米隔离栏、防护栏进行了更换,新建25座跨路灯桥、新建雕塑一座,新添垃圾筒600只、新建公厕3座。还在人民广场、人民桥以及主次干道两侧安装大型户外广告和轮廓灯等,实现了“白天见景,晚上见灯”的美化亮化。资料来源:

谈一谈如何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论文

社区是社会的根基,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推动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实现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党的十八大明确将社会管理与民生并列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等改革任务,形成了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到社区治理一体贯通、一脉相承的治理体系,为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指明了方向。在此背景下,江苏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求,按照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框架指引,加快转变治理方式,推动社区建设和发展从“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转变,从由政府单一主体向政府、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多元主体转变,从政府管理、控制社会向政府调控、引导、服务和整合社会转变,逐步构建起政府、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多元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优化政府治理结构,增强政府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职能,明晰基层政府与自治组织的权责,回收政府行政性事务,为社区“松绑”。南京玄武、秦淮等地推行“街道中心制”和社区公共服务“整体外包”改革,推动大中城市城区街道去“经济化”,强化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社区去“行政化”改革,聚焦自治和服务。无锡、镇江等地通过社区“扁平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最大限度整合社区内外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资源,推动公共资源向社区下沉,强化服务管理责任,切实增强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推行“政社互动”模式,改进社区治理方式。太仓市自2008年起,率先开展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简称“政社互动”)的创新探索,实现了基层政府转职能、基层自治组织增活力、居民群众广受益多方共赢的效果,被专家誉为继审批制度改革后行政体制改革“第二次革命”,得到中央领导和民政部等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自去年下半年,我省全面部署和推广“政社互动”,通过编制《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份清单”,明晰责任主体和权责边界,变“上下级关系”为“平等对话关系”;乡镇(街道)与村(居)民委员会协商签订“协议书”,实行“契约化”管理,变“行政命令”为“依法协助”;改进考核方式,变“单向考核”为“双向评估”。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已有337个乡镇推行了“政社互动”,占总数的6%。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创新服务管理模式。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机制。南京玄武区、建邺区、鼓楼区等通过“三社联动”机制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承接功能,促进专职社工活力释放,形成公益创投、购买专业服务的典型经验。无锡崇安区通过“夯实平台、提升品质、强化参与、放大效应”,构建“四联治理”工作体系。南通崇川区将公益创投理念应用于社区服务领域,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资助等资金来源渠道,赋予“三社联动”新的内涵。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完善社区服务体系。通过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加强社区治理主体之间的平等合作与协商,为社区治理与和谐善治奠定基础,让基层政府回归公共服务本份、自治组织回归自治管理本位、居民群众回归自我服务本元。省级出台政策性文件,规范社区考核评比,从行政层面为社区减负、“松绑”。省财政从2011年起每年预算1亿元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引导方式,推动和实施城乡社区“两大平台”建设,为促进社区“减负增效”创设载体。南京市出台社区减负七项规定,取消25项工作任务,48类评比,42个机构,72项台账,整合20条社区网络,增加自治服务、便民服务,改进考核方式,较好解决了社区负担重的问题,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鲜活经验。发展基层协商民主,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强化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最大限度激发自治活力,推动实现从“为民做主”到“让民做主”,由“社区管治”到“社区善治”的转变。太仓、邳州、连云港、泰州、江阴等地积极探索,形成了“政社互动”、村级“四权”建设、“三会村治”、“直评村官”、“以民主促民生”等基层协商民主的有效形式,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近年来,我省各地以改革创新为着力点,积极培育社区治理主体、创新社区治理方式、明晰社区治理目标、丰富社区治理内容,不断提高社区治理成效,推动社区治理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但是,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我省社区治理的发展还不平衡,比如在社区经费保障问题上,《意见》明确要求,将社区建设“五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不少地方还没有完全落实。社区人员待遇较低、工作经费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在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上,《意见》明确了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三级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和提供方式,但目前一些地方仍有一定数量的城乡社区“硬件”不达标,甚至还有少数空白点。在社区准入上,《意见》要求大力压缩针对社区的各种会议、台账、材料、报表,规范面向社区的各类检查评比和创建达标活动,但落实效果不是很好,社区负担依然很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省社区治理必须迈出新的步伐。一是深入开展社区创建,不断提高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以“创建考核”为抓手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深入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二是全面推行“政社互动”,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行“政社互动”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全面推进“政社互动”工作。厘清行政事务和社区自治事务,明晰“行政权力”与“自治权利”界限,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管理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推动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力争到今年底,苏南50%、苏中30%、苏北20%的县(市、区)实行“政社互动”模式,至2017年全省实现全覆盖。三是加快实现社区减负增能,大力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效能。按照“能删则删、能调则调、能并则并、能压则压”的原则,大力压缩影响社区工作、增加社区负担的各种会议、台账、材料、报表,进一步规范面向社区的各类检查评比和创建达标活动,严格社区工作准入,让社区工作者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服务居民、搞好自治,切实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效能。积极推广南京市社区减负经验和模式,省级层面出台社区减负相关文件。同时,加快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运用现代化手段,真正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减轻社区负担。四是深化拓展“四个民主”,稳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升村(居)委会成员能力素质,完善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建立健全“三社联动”机制,努力提升基层社区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按照“政府扶持、社会运营、专业发展、项目合作”的原则,建立健全“三社联动”机制,大力培育发展贴近城乡社区居民需求的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和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有效承接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向社区的公共服务事项。今年,省民政厅将制定出台促进“三社联动”机制建设的扶持政策,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收减免、政策支持等有效途径,为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和制度环境。

第一就是是要在坚持党建引领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嗯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进程中摄取 党紫珠子要加强宣传 第二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 为人民群众谋福利 第三就是要双提升 为抓手 创新社区公公共安全治理机制 第四 要加强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主要应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扩大公共服务向社会资本开放。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多样化需求。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对社会资本公平开放基本公共服务准入,完善对社会资本投入的扶持和监管政策,充分发挥公共投入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逐步有序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提升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效率。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强化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供给决策及运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服务供给与监督评价等方面的作用,把适合由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推动志愿服务与政府公共服务优势互补、有机融合,发挥慈善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和筹资等方面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强化乡镇(街道)社会管理服务职责,完善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基层经费保障机制。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建立面向社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社会管理服务体制。建立健全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机制。不断深化村(居)民自治,增强基层群众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促进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政府及其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充分保障村(居)委会依法组织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权利,不强行干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治范围内的事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既要依法组织村(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也要积极协助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城乡社区。还要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性作用。三是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法规和相关政策。加快完成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修订工作。推进行业协会、境外社会组织代表机构管理法规研究制定。落实和完善对社会组织的财税扶持和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工作体制和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法律监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加强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完善为社会组织履职和发展提供资金、智力、人力和信息等方面支持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诚信和自律机制。四是进一步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以及大众传媒等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信访制度,拓宽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提高信访效能,推进信访改革,把涉法涉诉信访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符合条件的导入司法程序。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健全公共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论证、民主集中等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决策效果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基层调处化解矛盾综合性平台。健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加强政府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五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改革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深入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食品药品监管方式,加快形成符合国情、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增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着力构建安全防范体系;严格查处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及时、准确公布事故信息和调查处理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把专项整治和整体防控有机结合起来,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社会治安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治安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消除各类治安盲点;积极稳妥地改革劳教制度,严格落实对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物品的安全监管,全面强化重点场所部位安全防范,有效整治公共安全隐患;加强互联网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搭建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有机衔接的防控网络,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工作机制,确保国家安全。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论文题目

努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一、明确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原则和思路 社会治理,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认同、秉持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社会风险,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行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的活动。正确把握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明确改革社会治理体制的基本取向,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基本条件。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优先。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实现依法治理、科学治理、人性化治理,使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切实感受到权益得到保障、秩序安全有序、心情更加愉快。 二要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使各种社会气力形成推动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的协力。 三要坚持统筹兼顾、动态协调。正确反映和协调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和社会矛盾,既要“左顾右盼”,又要“瞻前顾后”,使社会治理能够体现维护公平正义的“刚性”、协调各方利益的“柔性”、应对新情况新题目的“弹性”,促进社会动态平衡,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四要坚持既有秩序、又有活力。把维系社会秩序和激发社会活力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保证社会的安定有序、规范运行、调控有力,又要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降低社会运行本钱,进步社会运行效率,从而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五要坚持立足国情、改革创新。从我国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政治上风,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同时,树立世界眼光,积极鉴戒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把改革贯串在整个社会治理过程之中,为推进***社会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根据上述原则,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体制,要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转变。 在思想观念上,要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治理向更加重视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努力解决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治理“一手软”的题目,切实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作为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下大气力统筹推进,不断进步政府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取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突破,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在治理主体上,要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改变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包揽一切的做法,解决好越位、错位和缺位题目。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更加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尽快从传统治理转向时代发展要求的“治理”。 在治理方式上,要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更加重视协商协调转变。要改变主要靠行政手段通过管、控、压、罚实施社会治理的方式,更加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的方式、服务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同等的对话、沟通、协商、协调等办法来解决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 在治理环节上,要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努力摆脱总是事后应对的被动局面,更多地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更加重视民生和制度建设,使社会治理关口前移,尽可能使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少产生、少转化、少激化。 在治理手段上,要从重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等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努力改变社会治理手段单一的题目,在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社会治理的同时,更多地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引导等手段,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上风,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题目,化解社会矛盾。

加强社区社会管理是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社区从开始就被定义为“小社会”,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个个实体的社区里进行,一个社区所面临的许多问题,既是某一社区中单独的存在,也是更大社会范围内的问题的具体表现。因此,探索社区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解决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有所帮助。    一、“社区”来源  1887年滕尼斯用“社区”与“社会”两个综合性分析概念,来说明人类演进过程中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两极特征。他认为“社区是一种持久的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社会则是一种有目的的联合体。在社会里人们“虽然也像在共同体里一样,以和平的方式相互共处地生活和居住在一起,但是基本不结合在一起,而是基本上分离的。”由此,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由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同质人口组成的、价值观念一致、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并强调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亲密关系和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随后20世纪20-30年代,研究都市社区的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RE帕克强调了社区的本质特征是“地域性”的观点。1955年,美国社会学家GAHillery则认为,大多数社会学家认同的社区概念应包括社会互动、地理区域和共同关系三个特征。  目前我国对社区的研究较有影响力的范式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此类研究将社区视为社会的代表或者国家与社会的中介,通过社区去验证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某些重要论点。另外一个研究方向是研究社区治理的具体范畴,他们认为社区是中国公民社会崛起、推动社区自治和城市共同治理的重要方式,政府向社区让权、还权、授权,成为社区自治的推动力,而草根社区通过公民行动和政治参与,并对管理体制形成强大的冲击力。  目前,按经济结构、人口密度、人口聚集规模标准分类,主要有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或城镇社区)三种,本文探讨的是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不足。  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正逐步走向服务,各类非政府社会组织取得了一定能动性,社会管理的创新活动正如火如荼。尽管公民社会形成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已逐步改善,但因为公民意识尚不普遍、法制体系尚不健全、民间组织的自主性不强等原因,虽出现了不少社区自治的示范社区案例,但大多数采取的仍然是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治理模式,政府外的社会力量如社区法定组织与民间组织等都还很弱小,存在以下不足:  治理主体定位不清  我国社区自治程度普遍较低,政府往往通过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直接控制社区的治理工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社区的独立性与法律赋予的自治性都受到了限制,社区成为基础政府组织及其派出机构的“附属物”。市、区各管理部门存在工作职能相互混淆的情况,结果往往各自为政,工作布置繁杂和重复交叉,使社区居委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了大量原本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成为政府部门的承受层、操作层和落实层,加之工作中权、责、利的不明晰和当前考评机制的综合因素,社区工作开展起来力不从心,疲于应付。这种社区行政化实际上形成了领导与指导兼有的双重关系,而其原本的自治管理功能却日益萎缩,不利于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也不利于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威信,同时还严重影响了社区的承载能力。  在治理角色错位的的同时,政府过多地干预了非政府社会组织的自主权利,使得一些地方的居委会承担了一些应由非政府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职能,如社区文化活动、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活动等。由于政府角色上的缺位和越位,出现了“该管的未管,不该管的强管,管了的又管不好”的现象,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社区管理资源匮乏  我国城市社区普遍面临资源匮乏、配套支持难以满足社区治理需要的困境。一方面是人力资源匮乏。由于编制等历史原因,当前从事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的多是下岗职工、家庭妇女、离退休职工等,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比例偏低,大多数从业者没有经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培训,缺乏社会管理知识,面对社区各项功能社会化服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很大,但工资薪酬却普遍偏低,吸引不了高素质人才,社区工作者队伍青黄不接。另一方面是政策资源缺乏。社区治理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很多条例过于笼统,执行起来难度较大,而政策间也缺乏有效衔接,这为注重细节管理的社区治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社区居委会,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容易造成管理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二是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按各自指令行事,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推诿扯皮;三是社区管理运行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制约一些权力集中部门的工作。  社区参与性不强  社区治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多元的社区组织实现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党团组织和政府组织,也有非营利组织和市场组织,还有居民个人。现阶段社区内居民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都不高,社区活动的行政化痕迹明显。虽然很多社区管理机构对居民的意愿和要求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居民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采纳,但靠行政推动力来整合社会力量的方式很难吸引居民自觉参与。而在政府的强势领导下,社区社会组织活动的开展很多时候处于被动地位,因为这些组织无法像政府那样采取合法的强力手段实现公共管理和保护公民的公共安全与人权,而政府与营利组织又不能像非营利组织那样对社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而又受到受助者欢迎的服务。此外,社区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体,这些主体在社区活动中构成错综复杂的关系,但目前各组织尚未明确各自所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比如社区非正式组织与政府机构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共建与共享尚未成形。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分析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虽然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大多数还是政府主导,但是参照武汉、上海等社区管理的创新经验,我们发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由单一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政府与社区互动的治理模式道路可行,这是构筑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模式,也是架构“小政府、大社会”的创新社会管理途径。一要明确居委会与各职能部门所担负的职责。各职能部门必须独立承担的行政管理责任,对于自己职能内的事务不推给社区,如果需要社区协助应该提供工作人员和相关经费,其他如社区保障、群众文化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应从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移交社区,并界定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责,包括社区社会机构的管理、邻里关照等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等。二要创新社区评议的考核监督机制。对社区的考核由上级部门的单向考核,转变为上级部门、驻区单位、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多向考核;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建立公示制、承诺制,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和评议;考核管理社区、服务居民的内容应当以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为主,并取消考核与社区职能无关的内容,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  加大人才队伍建设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指出,要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实施50万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才,要采取公开推荐、民主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竞争上岗,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针对社区管理特点,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建立培训登记管理制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干部的计算机操作、口头表达、文字组织、矛盾协调等技能。另外,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评议干部等规章制度,保障社区人才队伍的稳定,从而使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发展迈进。  提升社区居民参与  社区居民参与度的高低,决定着社区建设与城市基层民主化实现程度的高低,是创建和谐社区的基础,也是实现社区建设自治发展的关键。首先,要引导居民群众在社区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通过建立社区网站、张贴宣传通知等各种方式实行居委会工作公开;开展试行社区事务听证制度,增加社区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居民责任感,对影响居民生活的大小事情通过召开听证会、楼道会等形式解决。其次,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和互助活动,融洽邻里关系,消除矛盾纠纷,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并通过树立社区活动积极典型,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的管理,形成和谐邻里、平等互助的良好社区风气。  培育各类社区组织  社区服务组织是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对该类组织的设立和发展要给予必要支持,特别是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等应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减免税收费用,对办公场所方面也应积极配合。此外,对一些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借鉴香港地区的做法,试水市场化的购买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创办公益性组织,扩大试点服务范围和内容,实现社区居民综合性服务的提供。  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正处在公民社会逐步形成发展阶段中,处于这个阶段的公民社会虽已形成,但还不够成熟。作为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中国处在市场、社区与民间组织还不成熟的转型时期,只有采取多种管理方式,积极加强人才培养,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社区公民意识,不断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和自主意识,才能引导社区治理逐步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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