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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学术论文竞赛获奖比例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4-07-13 07:49:04

社会科学学术论文竞赛获奖比例怎么算

第一条 为繁荣和发展我省社会科学事业,奖励在社会科学方面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奖励名称定为“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下列三类社会科学作品,每类均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一)专著类;  (二)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类;  (三)论文、调研报告、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类。第三条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名义颁发。评奖活动每三年举行一次。  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具体负责评奖活动的管理、组织和实施。第四条 在当届评奖年度内正式出版或发表的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社会科学作品,符合下列标准的,其作者可以个人或者集体名义申请“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一)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  (二)在学术上有科学创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三)体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精神。第五条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省社会科学联合会提交下列文件:  (一)《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二)作品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有关单位或组织推荐意见书。第六条 凡已在相当或高于本奖励的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申报参评。第七条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由当届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评审。  省评委会由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设立,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评委会成员,由从事社会科学工作专家、学者和有关主管部门领导担任,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第八条 社会科学各类作品优秀成果奖具体标准是:  (一)专著:在研究现实和历史的重大问题上有创见;  (二)译著:译文准确畅达,译作内容对研究和解决理论问题或实际问题有重要参考价值;  (三)教材:在内容上有新意,结构上有突破,对科研、教学有重要应用价值;  (四)古籍整理:切合原意,注释准确,对历史考证有所发现或有重要价值;  (五)科普读物:适应时代需要,并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在传播和普及社会科学知识方面有重要作用和效益;  (六)工具书:体例科学,资料可靠,知识性强,能反映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并有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  (七)论文:在学术上有创见,或能正确阐明重大理论问题或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  (八)调查报告、咨询报告: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进行研究,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和明显的社会效益,或具有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第九条 福建省社会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科学、民主、客观、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标准,注重质量的原则;  (三)在同等条件下,青年作者作品优先入选原则。第十条 省评委会的评审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初评:组织学科评审组按照评审标准,负责成果的初评、初选工作;  (二)复评:组建若干复评组,对初平结果进行复评,按评审标准和所下达的入选成果比例(或数量)向省评委会推荐各等获奖候选项目;  (三)终评:省评委会对各复评组所推荐的各项候选成果进行最后评定。第十一条 省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为异议期。第十二条 经公布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对获奖人授予奖励证书和奖金。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各类各等级奖金数额和评奖工作费用由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同省财政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十三条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者与自然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者享受同等待遇,其获奖结果记入人事和学术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和享受有关津贴的依据。第十四条 参加评选的作品有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的,由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获奖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其奖励,并追回奖金和奖励证书;有关主管部门应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侵权行为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五条 评审成员利用职务便利徇私舞弊的,由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取消评审资格,并由有关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只限报一件作品),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3件,其中博士研究生作品不得超过1件各类作品先经过省级选拔或发起院校直接报送至组委会,再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其进行预审,并最终评选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终审的结果是,参赛的三类作品各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分别约占该类作品总数的3%,8%,24%和65% 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发起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终审决赛各类作品总数的3%、8%、24%和65%。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数成正比例。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 进入总决赛的选手要在2009年11月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全国决赛。 其实我没参加过挑战杯,这些我都是在赛才网上看到了,赛才网的赛坛上有很多挑战杯的历届作品以及参加过的人的心得,可能会对你有帮助哟! 路径:赛才网=》赛坛=》挑战杯大赛

社会科学学术论文竞赛获奖比例

这要看你的作品属于哪一类?若属于科技制作类,那就要有实用性,鲜明的发明点和创新点,同时还需报送作品实物或其模型,同时赛论文是初评的唯一证据,其重要性不容低估。若属于自然科学类则要求有科学性、创新性、学术性和实践性。

第一条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第二条 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第三条 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第四条 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五条 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第六条 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一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第七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第八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第九条 竞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非高校专家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二名,评审委员若干名。全国评审委员会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第十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2.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问辩;3.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第十一条 竞赛设立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在全国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时成立,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1名、评审委员3名(根据被评判作品学科分布选定)、主办单位各1名代表、全国组织委员会高校委员中抽签产生的10名代表组成。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担任。资格评判委员会会议由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第十二条 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职责如下:1.授权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在预审开始至终审决赛结束前接受参赛学校和学生、评委、社会各界人士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2.在终审决赛结束前,如出现被质疑投诉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对被质疑投诉的参赛作品的作者及所属学校进行质询;3.投票表决被质疑投诉作品是否具备参赛资格。第十三条 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对质疑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质疑投诉者需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资格评判委员会开会时,到会委员超过2/3方可进行表决;表决时实行回避制度;若参加表决委员中有2/3以上认为该作品不具备参赛资格,则评委会对该作品不予评审,其参赛得分随之取消。全国组委会秘书处不受理匿名质疑投诉。终审决赛结束后,对作品的质疑投诉继续按本章程第三十三条执行。第十四条 主办单位根据团体总分优先原则,确定上届竞赛总分前70名的学校为联合发起高校,并可根据终审决赛规模、地区平衡、学校类别及代表性、承办地区等因素作部分调整。第十五条 各省(区、市)、各高校应举办与全国竞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省(区、市)团委、科协、教育部门、学联联合设立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区、市)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作品资格审查和作品初评等有关工作。 第十六条 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第十七条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第十八条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第十九条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第二十条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第二十一条 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限报一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l件。参赛作品须经过本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区、市)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各省(区、市)选送全国竞赛的作品数额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每所发起学校可直接报送3件作品(含在6件作品之中)参加全国竞赛。 第二十二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推荐通过预审的一定比例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及全部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参加展览。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第二十三条 全国组委会将在竞赛的终审决赛阶段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工作交流活动,并适时举办单项展示赛或邀请赛等丰富“挑战杯”竞赛的活动第二十四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在终审决赛期间,举办成果转让活动;成果是否转让不作为作品评审获奖的依据。第二十五条 全国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获奖作品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全国组织委员会可以结集出版竞赛获奖的作品及评委评语。 第二十六条 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发起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终审决赛各类作品总数的3%、8%、24%和65%。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数成正比例。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第二十七条 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颁发相应的奖金。参加各省(区、市)预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国竞赛的,由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第二十八条 竞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荣誉“挑战杯”为流动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设“优胜杯”若干,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二十一名的学校。累计三次捧得“挑战杯”的学校,可永久保存复制的“挑战杯”一座。第二十九条 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第三十条 竞赛设10个左右省级优秀组织奖和进入终审决赛高校数30%左右的高校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份和高校。省级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根据《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评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高校优秀组织奖由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参照《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提名,主办单位确定后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第三十一条 在符合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作用的前提下,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专项奖。专项奖不计分。 第三十二条 竞赛联合发起高校应向全国组织委员会交纳规定数额的发起组织费。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作品,作者所在学校应向全国组织委员会交纳规定数额的参赛费。发起组织费、参赛费主要用于竞赛的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经费的补充。第三十三条 竞赛结束后,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竞赛领导小组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重新计算作者所在学校团体总分及名次,取消该校、该省所获的优秀组织奖,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成员单位;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所在学校取消下届联合发起单位资格或参赛资格的处罚。竞赛组委会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第三十四条 承办竞赛的高校应按当届组委会通过的申办办法,申请承办下一届竞赛活动;获得历届“挑战杯”和“优胜杯”的学校具有承办下届竞赛的优先权;当届组委会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下届承办单位。第三十五条 竞赛承办单位有权以全国组织委员会名义寻求赞助。最高荣誉“挑战杯”不得用于寻求赞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第九次评奖实施细则  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2月20日  为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顺利完成自治区第九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任务并保证其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奖对象和范围  (一)本次评奖参评成果的时限是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超出此时限出版、发表或鉴定的成果,不予评选。  (二)本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范围为:  正式出版(含电子出版)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科普读物、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论文、调查研究报告;  经专家组鉴定合格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或其他应用课题研究成果;  被地市以上党政部门采纳使用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且有证明材料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  同一作者在上述规定时限内针对同一专题发表且在发表时注明的系列论文。  申报参评的成果作者,必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工作或生活。自治区内作者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作者合作的成果,自治区内作者应为主编或其完成的篇幅占总篇幅的50%以上;自治区内作者是第一署名的,其完成的篇幅比例可放宽到30%。  个人或集体编辑出版的论文集或研究报告集,不能以专著参评,但允许作者选择其中论文或研究报告参评。系列丛书,不能以丛书编委会名义参评,但允许作者以其中相对独立的成果参评。  以单位署名的成果,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参评: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有版权争议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非学术性的成果,包括大事记、概览、人物传略、统计资料、年鉴、地方志、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和工作汇报等(某些学术性很强的大事记、人物传记,经学科组鉴定合格的除外)。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保密范围、不宜公开的。  (四)成果日期的认定:  著作类成果以版权页注明的第1版日期为准,内容有较大变动的修订版以修订版出版日期为准,但必须附带原著以作对照;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月期为准;  经专家组鉴定合格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或其他应用课题,以专家组鉴定日期为准;  被地市以上党政部门采纳使用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以党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五)为体现评奖的公正性,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自治区社科评委会成员的成果不能参评。通讯评审专家的成果可以参评,但对其本人的成果评审要严格回避。  二、申报审核推荐  (一)每位作者限申报2项成果(含合作成果),同一作者如有1项集体成果已由其他合作者申报,则只能申报1项成果。  (二)申报参评成果需填写《广西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3份,可复制),连同成果12份(其中至少有1份为原件)一起申报。  申报者是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的,向所在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城市或高校社科工作者,向本市或高校社科联申报;高校社科工作者属自治区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的,亦可向所在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未成立社科联的城市、柳铁的个人,可向当地党委宣传部申报;自治区直属机关未参加学术团体的个人,经所在单位确认合格并盖章后直接向自治区社科评委会办公室申报。  (三)受理申报的单位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及本细则,对成果的参评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成果,要在《广西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只填“符合条件”,无需推荐等级),连同填写好的《广西第九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成果汇总表》,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自治区社科评委会办公室。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成果,受理单位直接退还申报者。  (四)申报截止时间:2006年4月15日。超出此时限申报的参评材料,自治区社科评委会办公室原则上不再受理。  三、评审费  申报成果的作者应缴纳评审费,著作和研究报告类每项100元,论文类每项60元。  评审费收入的15%留给直接受理申报的单位,其余上交自治区社科评委会办公室。  评审费全部用于评奖工作。  四、评选方法、步骤  (一)资格复查。自治区社科评委会办公室收到申报成果后,由工作人员对成果的参评资格进行复核。成果的参评资格被确认后,由工作人员统一编号。  (二)评奖步骤。本次评奖分通讯评审和评委会成员评审、集中评审两步进行。先由自治区社科评委会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学者以通讯方式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同时自治区社科评委会成员分别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然后由评委会集中评审,通过预选和无记名投票,决定获奖成果及奖励等级。  通讯评审专家分别对参评成果进行通讯评审,依据《广西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指标体系》,在统一印制的打分表上打分。通讯评审的分值占总分值的40%。  自治区社科评委会成员分别审阅参评成果材料,同样依据《广西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指标体系》,在统一印制的打分表上打分。评委会成员评审的分值占总分值的60%。   自治区社科评委会集中评审。(1)评委会成员协商确定奖项名额分配;(2)评委分学科组以综合评分(含通讯评议专家评分和评委会成员评分)为基础协商推荐获奖项目;各学科组集中评议后,由组长在《广西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上填写评审意见。(3)评委集中酝酿并进行预选,产生获奖候选项目;(4)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全部奖项。一等奖项目须获得出席评委三分之二以上票数才能通过,其余奖项也须获得半数以上的票数才能通过。如通过的奖项多于拟定获奖名额时,从高票到低票按拟定获奖名额数确定。拟定获奖名额不能突破,宁缺毋滥。  (三)公告获奖项目。自治区社科评委会评定的获奖项目,由自治区社科评委会办公室予以公告,征求异议。公告期7天。如有异议,由自治区社科评委会办公室报评委会领导同意后复议。落选成果概不复评。  五、设奖数额  本次评奖按著作、论文、调研报告三大类分别设奖。  本次评奖总获奖数为总参评成果数的20%。著作、论文、调研报告各类具体获奖比例,由评委会协商确定。  在总获奖数中,一等奖占5%,二等奖占30%,三等奖占65%;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类成果亦照此比例评出各等级奖。  评奖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适当倾斜,应用对策研究成果获奖比例不低于获奖成果总数的60%。  六、本实施细则由自治区社科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参评申请表在下面网站中可以下。

社会科学学术论文竞赛获奖比例是多少

美赛各奖项获奖比例如下:O—特等奖,比例为总选手人数5%;F—特等奖候选提名,比例为总选手人数1%;M—一等奖,比例为总选手人数13%;H—二等奖,比例为总选手人数30%;S—成功参赛奖,比例为总选手人数55%。好的学校获奖比例大概能达到百分之二三十,像那些985的理工类学校很多能达到,也就是一年10个队左右获得一等奖。扩展资料: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MCM/ICM)由美国数学及其应用联合会主办,是唯一的国际性数学建模竞赛,也是世界范围内最具影响力的数学建模竞赛。赛题内容涉及经济、管理、环境、资源、生态、医学、安全、未来科技等众多领域。竞赛要求三人(本科生)为一组,在四天时间内,就指定的问题完成从建立模型、求解、验证到论文撰写的全部工作,体现了参赛选手研究问题、解决方案的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为现今各类数学建模竞赛之鼻祖。MCM/ICM是MathematicalContestInModeling和InterdisciplinaryContestInModeling的缩写。MCM始于1985年,ICM始于2000年,由COMAP(theConsortiumforMathematicsandItsApplication,美国数学及其应用联合会)主办,得到了SIAM,NSA,INFORMS等多个组织的赞助。MCM/ICM着重强调研究和解决方案的原创性、团队合作、交流及结果的合理性。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1.参赛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2.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3.全国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分预审、终审二阶段进行。预审要评选出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发起高校报送作品的80%左右的作品进入终审。终审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分别按照3%、8%、24%、65%的比例评出特、一、二、三等奖。科技发明制作类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各奖励等级之间的标准是相对的。4.评审注意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各等奖的获奖比例与其进入终审的比例基本一致。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国赛省奖获奖比例大约为百分之二十。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创办于1992年,每年一届,已成为全国高校规模最大的基础性学科竞赛,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数学建模竞赛。2018年,来自全国34个省/市/区(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及美国和新加坡的1449所院校/校区、42128个队(本科38573队、专科3555队)、超过12万名大学生报名参加本项竞赛。总则: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主办的面向全国大学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建立数学模型和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开拓知识面,培养创造精神及合作意识,推动大学数学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竞赛内容:竞赛题目一般来源于工程技术和管理科学等方面经过适当简化加工的实际问题,不要求参赛者预先掌握深入的专门知识,只需要学过高等学校的数学课程。题目有较大的灵活性供参赛者发挥其创造能力。参赛者应根据题目要求,完成一篇包括模型的假设、建立和求解、计算方法的设计和计算机实现、结果的分析和检验、模型的改进等方面的论文(即答卷)。竞赛评奖以假设的合理性、建模的创造性、结果的正确性和文字表述的清晰程度为主要标准。

学术论文竞赛类算获奖算科研成果获奖或竞赛获奖

严格来说是不认可的。教科研成果一般包括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专著,参与的课题,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论文评选。

不属于。1、科研经历包括学业生涯中的一些竞赛,学科比赛,专业论文,期刊,学术课题,合作项目。2、科研经历也可以包括做相关专业的一些实验过程,实验结果,实验数据。3、科研经历主要是围绕科研过程相关的一些列学术活动都可以包括,书籍,专利,期刊,文章等等。

教师获奖论文肯定属于教育教学范畴,但属于业务或专业工作类奖项,应由教育业务主管部门主办,所以得分较高,其他均小于1。

社会科学学术论文竞赛获奖名单

1、试论民俗事项中民歌的特点,《教育与教学研究》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1998年中册;2、试论民歌与民俗的相互关系, 《信阳师院学报》信阳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1998(1);3、和声学教学方法改革的设想与尝试, 《音乐教育与改革》河南文艺出版社1998(6);4、论豫南民间歌舞“花鼓灯”音乐,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1998(4);5、论豫南音乐文化区划的背景依据,《中国音乐》中国音乐学院学报,1999(2);6、豫南“岔灯”民俗,《艺术学》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部学刊,2000(1);7、解读性张力下的汉族情歌,《民族艺术》国家民委主办2000(2);8、豫南民歌旋法特征研究(二),《天籁》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0(3);9、豫南民歌旋法特征研究(一),《旋律研究论集》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0(06);10、豫南“岔灯”的民俗文化解义,《美与时代》2002(1);11、河南太康道情戏考略,《戏曲研究》2002(1);12、略论太康道情戏的形成与音乐的板式类型,《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2(2);13、从淮西民歌的旋律音调中看文化过渡区的音乐风格,《天籁》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2(4);14、管窥传统和声学中协和性原则的历史与发展(一),《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2(5)。15、淮西山歌的句式结构分析,《中国音乐》中国音乐学院学报,2003(3)。16、管窥传统和声理论中协和性原则的历史发展(二),《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3(5)。17、中原传统音乐资料数据库建设之思考,《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5(1)。18、论豫南“岔灯”民俗之基础,《艺术探索》广西艺术学院学报,2005(2)。19、淮河流域民间音乐文化区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地理条件初探,《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6(4)。20、中原传统音乐资料数据库建设之思考,《音乐传播与传播音乐——中国音乐传播论坛(第二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2)21、乐谱:承载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符号体系,《中国音乐》中国音乐学学报2007(3)。22、论民族音乐学的跨学科研究之基础,《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09(3)。23、论中国民间音乐音调中的多元化受容——以“槐口坠子书”唱腔的受容性为例,《中国音乐》中国音乐学院学报2008(3)。24、论豫南皖西“杠天神戏”的基本功能,《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5)。25、一本以民族音乐学方法论为基础的道乐研究专著——读孙凡《全真正韵闵谱研究》有感,《美与时代》2008(7)。26、论豫南皖西杠天神仪式用乐的三种观念,《音乐研究》2009(5)。27、论豫南皖西杠天神仪式展演的空间基础——以河南省新蔡县余围子乡吕胡刘村吕庄的杠天神仪式为例,《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0(2)。28、从个体到群体的中国音乐教育谱系研究,《音乐探索》2011(1)29、论民族音乐学研究模式的概念、方法和表达方式,《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1(2)。30、论音乐过渡与融合——以淮河流域民间音乐文化区的基本特质为例,《音乐研究》2011(3)。31、在神圣与凡俗之间转换——以豫南皖西民间仪式舞蹈展演为例,《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3)32、凤阳大东关一号墓出土乐器的测音研究,《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14(2)。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宣读学术论文20余篇。 《大学生音乐基础》,副主编,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1998年10月版;《交响音乐赏析》,编委,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版;《中国传统音乐述稿》,主编,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版;4、《中国民族音乐》,专著,撰写“中州音乐”部分,2008年8月版;5、《中国传统艺术论》,专著,撰写“中国传统戏曲艺术论”部分,2008年12月版;6、《杠天神仪式音乐研究》,专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2年10月版;7、《封尘的绝响:钟离国钟磬乐器研究》,专著(合著),苏州大学出版社,2013年5月版。8、《民族音乐理论与实践探索》,专著(合著),中国商务出版社,2013年11月。9、《中州传统音乐资料数据库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专著(合著),河南大学出版社。2014年07月。 歌曲《中原之歌》1997年12月信阳地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 歌曲《我的母亲我的中华》1997年12月信阳地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 和声学教学方法改革的设想与尝试,1998年6月河南省音乐教改研究论文一等奖; 豫南山歌的句式结构分析,1999年10月河南省音乐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论豫南音乐文化区划的背景依据,2000年8月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论豫南音乐文化区划的背景依据,2000年9月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科学研究贡献一等奖2002年9月获得信阳师范学院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三等奖中原传统音乐资料数据库建设,2005年9月河南省教育厅信息技术教育一等奖。宋金元时期中原俗乐存在形态及流变、融合与中国“真喜剧”形成问题研究,2007年9月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优秀成果10、论高师音乐人才培养的知识储备方法,2009年2月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效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等奖。11、豫南皖西杠天神仪式音乐研究,2009年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二等奖。12、论豫南皖西杠天神仪式用乐的三种观念,2010年6月信阳市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13、论豫南皖西杠天神仪式用乐的三种观念,2010年6月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4、《杠天神仪式音乐研究》,专著,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特等奖,获奖编号:2012-C-T032,815、《杠天神仪式音乐研究》,专著,2012年度河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获奖编号:2013-023, 豫南民间音乐研究,05信阳师范学院人文社科项目主持人, 结项。音乐表演者的临场心理问题研究,05信阳师范学院人文社科项目第二完成人, 结项。高师教育学科课程教学整体优化改革研究,06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师范教育科研项目第二完成人, 结项。豫南民间歌舞的审美研究,02信阳师范学院人文社科重点项目主持人, 结项。关于抢救和开发河南道情戏的研究,09省社科规划项目第二完成人, 结项。淮河流域民间音乐文化研究,08河南省教育厅社科规划项目主持人, 结项。淮河流域河南民间音乐文化研究,01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主持人,结项。淮河流域民间音乐文化研究,07国家艺术规划项目主持人,结项。网络信息组织模式化问题研究,2005年4月河南省社科联项目第二完成人,结项。历史文化资料挖掘、拯救与开发研究——中原传统音乐资料数据库建设,2006年11月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主持人,结项。中原文化生态及其生成规律研究,2007年7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规划研究项目第二完成人,结项。中原文化生态问题研究,2007年9月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第二完成人,结项。宋金元时期中原俗乐存在形态及流变、融合与中国“真喜剧”形成问题研究,2007年9月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第三完成人,结项。淮河流域音乐文化史研究,2011年8月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主持人,结项。莆仙地区民间信仰舞蹈研究,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第一参与人,在研,项目编号:2010C019。跨文化的草根艺术——大别山民歌的音乐形态与文化特质研究,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主持人,在研。项目批号:12YJA湖湘音乐文化史研究,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第一参与人,在研,项目编号:12YBA329。淮河流域音乐文化史研究,2013年度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主持人,在研,项目批准号:13DD25。民间音乐艺术市场化转化方式研究-以信阳民歌表演的市场运作为例, 2013年地方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主持人:张荣华,项目编号:201310477026,批准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批准时间:2013年9月17日,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湖湘草根阶层的民歌文化志研究,项目编号:13YBA351,批准时间:2013年10月 1997年11月中国传统音乐学会会员、理事;1998年8月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1999年10月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会员;2002年6月全国高师理论作曲学会理事;2002年10月信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学术带头人;2004年8月“河南省教育系统科学技术学术带头人”;2007年5月信阳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2009年9月全国世界民族音乐教学研究会理事;2009年12月“河南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淮河文明研究基地”民间艺术研究项目负责人。2010年5月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委员;2010年8月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负责人。2011年5月河南省人文社会科学专家。2013年4月河南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评定专家。2014年6月中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骨干教师。

不是,社会调查报告或者学术论文都可以参赛,这是一个概括的说法。对于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学科,往往采取调查报告的形式,对于哲学、政治学等学科,也可以用学术论文的形式。按照以往的经验,调查报告更容易得到重视,因为针对性强,分析问题的实际意义比较大。但是无论哪种,理论的严谨和资料的丰富都是不可缺少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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