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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与传统文化论文题目有哪些及答案

发布时间:2024-07-03 21:18:51

儒学与传统文化论文题目有哪些及答案

第一,读儒家经典的读后感第二,论孔孟之道第三,仁义礼智信的现代价值

探析“土味文化”在广告传播中的运用及思考摘要 随着手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传统的广告传播模式已经被打破,由原来的收音机、报纸传播到现在的电视、朋友圈、手机短视频传播。同时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新媒体用户已经从较为发达的城市中心持续深入到乡镇农村。后来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出现,大量的农村人群加入到视频创造的大军中,渐渐地催生出了一种新的网络文化一一”土味文化”。这种文化有它特殊的表现方式和生长模式。并且从它最开始出现的快手平台慢慢延伸到其他新媒体平台,并且慢慢地创造出一种新的文化形式。“土味文化”作为一种从乡村兴起的网络文化,是小镇青年自我意识的表达,也是对主流文化的冲击。本文首先分析了研究此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土味文化”的起源、“土味文化”在广告传播中的运用现状,后又分析了“土味文化”在广告传播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又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希望可以为我国的“土味”广告发展近一些绵薄之力。 关键词:“土味文化”、广告、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mobile phones and network technology, the traditional mode of advertising communication has been broken, from the original radio, newspapers to today's TV, circle of friends, mobile phone short video At the same time, with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new media users have continued to penetrate from more developed urban centers to rural Later, with the emergence of the short video platform, a large number of rural people joined the army of video creation, and gradually gave birth to a new kind of network

从世界文化发展的趋势把握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 如何对待传统文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曾经不成问题。但走上近代社会后,在中西文明大碰撞中,我们开始对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进行反思,并很大程度上调整了以前对传统文化的看法。但是,这种反思,一直是在十分艰难的过程中前进。有前进,有障碍,有时甚至还会倒退。于是鸦片战争结束已有一百六十年,但对传统文化的反思,仍旧没有根本性的突破。这种情况,在世界各国中,可谓绝无仅有,也使许多人感到大奇不解。 对中国传统文化反思如此困难,有政治环境恶劣的原因。中国的政治家,在中国现代化过程中,其思想文化观点相对保守,对专制主义的思想文化很容易产生精神上的共鸣。一旦对中国传统文化反思有了一定前进、突破,总会有一些从特权政治获得甜头的政治家,从幕后跳出来,用政治权力加以打击。近代不是有一些军阀,在国内大肆鼓吹尊孔吗?不懂思想文化,又要对思想文化横加干预,是中国传统文化反思难以前进的重要原因。 中国传统文化构成复杂,也是一个原因。中国传统文化有数千年历史。时间长,在其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要增加一些东西,因此内容十分丰富,构成成份极其复杂。有许多东西是好的。有许多东西是糟粕。而精华与糟粕又往往混在一块。这使后人感到困惑:想说爱你,又不容易。因为分明有着太多的腐朽成份。想恨你吧,又恨不起来。因为中国传统文化又有许多至可宝贵的东西。 不能不说,中国传统文化的构成复杂的这个特点,令后人感到十分尴尬。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反思难以前进的一个原因。 笔者此文主要谈谈自己对中国传统文化特点及今后发展方向的一些观点。在写作过程中,努力提出自己的一些新想法,这样或许会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反思中国传统文化优劣,必须把握人类前进的方向。 人类社会总在不断前进的,这种前进,在政治上,表现为以民为本,直至后来的由民作主;在经济上,表现在重农重商,直至后来的市场经济;在思想文化上,表现为尊重别人的思想观点,直至后来的思想自由;在对待人上,关心人,爱护人,直至后来的尊重人的价值与尊严。 中国人古代一直存在着以民为本的思想。商周时代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说法。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说:“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这些思想本身,是进步的。在人生态度上,司马迁那种虽处逆境而奋发有为,苏东坡豪放达观的胸怀,张衡、徐霞客那种对真理的执着热爱,孟子“我善养浩然之气”,伟大诗人杜甫“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抱负,均是一种健康的精神境界。对待自然、命运上,荀子“制天命而用之”,柳宗元、刘禹锡的“天人交相胜”,王夫子的“相天”、“造命”说,无不包含着人定胜天的思想光辉。在对待个体生命的权利和自由上,《古诗十九首》和阮籍《咏怀诗》对人生意义的关注,《世说新语》中对个人价值的肯定,《红楼梦》中贾宝玉、林黛玉对自由爱情的热烈追求,都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注入了一般新鲜的血液。在对待个人与社会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事家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位卑不肯忘忧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均是很高尚的精神境界。而对待人与自然上,《棘敕川》、《岳阳楼记》、《春江花月夜》和其它大量的文学作品,更是体现了我们这个民族与自然界之间存在着的特殊感情。 登长江,诵“大江日夜流”,顿生一种豪情。临高山,读“一览众山小”,顿生一种斗志。读《腾王阁序》,吟及“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又生一种慷慨。如此厚重,如此不屈不挠,如此强健,唯斯国方有也! 但是,同别的国家一样,中国思想文化也有糟粕。由于时间久,在若干年时间里又没有及时进行打扫,使糟粕越积越多,给我们民族带来极大损害。女人有独特生命价值吗?不过是男人附庸。每一个中国女子,应以生活于现代为庆幸,而以生活于古代为悲哀。不但女人如此,男人也没有独立生命价值。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官僚,以及无数苍生,都在皇权高压下葡葡。他们或许渺茫过,怀疑过,反对过,但后来,他们再也不曾有过这个念头,甚至以高呼“吾皇万岁”为终身荣耀。马克思曾经把这种中国特色的社会现象,蔑视地称之为普遍奴隶制。不是崇高创新,不是倡导一代胜过一代,而是推崇守旧,“天可变,地可变,祖宗之法不可变”。使几千年期间,政治体制、思想观念、科学文化,一直难以进步,终于在近代社会不可避免地落后于国际社会。一方面是皇帝穷奢极欲,三宫七十二院,生活腐朽靡烂,官僚贵族欺压人民、掠夺百姓,另一方面却鼓吹“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忧道不忧贫”,对平民百姓通过商业或其它途径谋求更多的物质利益,进行种种抑制。既使人民生活水平难以进一步提高,又使社会经济发展失去内在动力。压制个性,压制自由思想,压制个体生命正当欲望。哪个人特立独行,即“枪打出头鸟”,导致国民虽众多,实则千人一面,有胆有识的人百中无一。有新的思想,即“鸣鼓而攻之”。有不逊之言,即“祸及九族”、“诛灭十族”。在家听父母的话,在乡听长辈的话,社会上听官僚的话,而全体官僚则听皇帝的话。个人的婚姻大事,听父母的话。否则便是“大逆不道”,群起而伐之。闭关自守,夜郎自大。对外部世界缺乏关心。虽然在鸦片战争被打败,仍不肯认输,以天朝上国自居,不肯放下架子认真学习别人文化的有价值东西。一次次失败,仍没有从中吸取教训,不能对自己体制弊端痛加改革,全面激发自己民族生机活力。好了伤疤忘了痛,这样的情况实在是多得不可胜数! 愚昧、落后、抑制人性、阻碍发展的因素,何其多也!一个人若没有足够的抵抗力,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生活,其思维岂能不退化,其个性岂能不扭曲?与此同时,在这种社会环境中,还不可避免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善于钻营、欺骗,又有背景的人,青云直上;浑浑噩噩、平平庸庸、处事圆滑的人,一帆风顺,庸人一生平安;而才华横溢、正直善良、富有抱负之士,却往往是英雄难有用武之地,郁郁一生。不是优胜劣汰,而是劣胜优汰,整个社会处于一种逆淘汰的现象——几乎哪朝哪代,都是如此,少有例外,少有例外! (二)反思中国传统文化优劣,必须用比较的观点和方法看问题。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自在此山中。中国文化是优是劣,孤立地看,是难以得出正确的结论。应该把中国传统文化,与其它国家、民族的文化进行比较。通过比较,认识各自优缺点,从中得出正确的结论。 这里主要是把中国传统文化同西方文化进行比较。这也是近一两百年来,学者们十分感兴趣的一个问题。 同西方文化相比,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其长处。“独在他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中国人崇高天伦,这是西方文化往往比不上的,很大程度上温暖着我们的人生,支持着我们战胜各种困难。“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谁与”、“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中国人热爱现实,关心现实,很大程度克服了各种虚无主义思想对人心灵的损害,能把人们注意力吸引到建设现实生活上。“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面对生活中种种挑战,中国人并不屈服,而始终保持一种信心、斗志,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仁者爱人”。中国人常常讲究道德,以友善态度看人,以友善态度对待其它民族,这对于国内社会秩序的建立,对于国际社会良好秩序的建立,其作用也是积极的。有着强烈的为国为民建功立业思想。从马援的马革裹尸,霍去病的“匈奴未破,何以家为”,曹操的“对酒当家,人生几何”,到王昌龄的“秦时明月汉时关”,均体现这种强烈抱负的存在。与自然也有着天然的共鸣:“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人闲桂花落,月静春上空”,等等。 所有这些,都是西方文化望尘莫及的。世界文化时代的到来,终将是任何保守力量所难以阻挡的。而中国传统文化的这些长处,必将成为世界文化的极其珍贵部分。 但是,中国传统文化是在漫长的古代历史中形成的,是以封建社会文明为其背景。而西方文化,严格地说,是在文艺复兴之前才逐渐形成,是以资本主义文明为背景的。文艺复兴以前的古希腊文明,已被赋予新的内涵;而在此之前的中世纪文明,遭到彻底批判。一个是封建色彩浓厚的文明,一个是资本主义色彩浓厚的文明,这就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不可避免地带有落后性,在许多方面存在着薄弱之处。 试概括出几方面。 中国传统文化,对个体生命的自由、尊严,讲得不够。更多的是帝王的权利,而不是百姓的权利;是上级的权利,而不是下级的权利;是单位的权利,而不是个人的权利。现代社会学认为,社会活力来自激发个人的积极性,社会尊严来自尊重个体生命的价值与尊严。而中国传统文化之做法,显然与此背道而驰,既是文明不发达的表现,也必然妨碍社会的发展。 在对待思想文化上,中国传统文化,是千方百计限制思想自由,搞一言堂。要求民众的思想,与官方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否则,则视为离经叛道。这使各种新思想新观点难以发展。西方则坚持思想自由。各种学术可以自由争鸣。因此几百年来,西方思想文化界英才辈出,新的学术成果接连不断,令世人叹为观止。 有人说,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儒、道、佛并存,为什么还说是没有思想自由,是一言堂呢?儒道佛不是对立的,而实则皇权政治下一种思想的三个方面:出则为佛,入则为儒,修身则为道,三者一出。儒家之正统地位,皇帝的以言代法,是不能挑战,也不容挑战。除非在政权没落,或瓦解情况,批判儒家、专制政治的一些思想,才稍有抬头之日。 在社会矛盾的处理上,中国传统文化崇高人治。以权力代替法律。司法不公的现象十分普遍。西方则崇高法治,在全社会崇高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既维护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又最大程度地减少社会成本。 在人才选拔模式上,西方文化注重公平竞争。这样能够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能够给其他想发展的人提供公平的机会;能够确保人才队伍新陈代谢工作顺利进行。中国的人才选拔模式则不科学、不合理。干部队伍是“官选官”,上一级选下一级。客观上助长各级干部不是把精力放在为民办事,而是把精力放在迎合上级旨意上。公务员选拔,也不够透明、公开。这使中国人才队伍整体质量不高;效率低下;腐败泛滥;也挫伤了大量锐意进取的民众的积极性。 在发展道路上,西方文化讲的是科学和民主。科学,不但是重视科学技术,也包括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真理。民主,即人民选举国家机关,并进行相应监督。这使西方社会数百年来一直生机勃勃向前发展。中国传统文化讲的是人情和集权。卫生部部长、北京市市长在处理非典工作有严重失职。在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按照法律制度处理就可以了。但中国对这起事情的处理,却十分费力。这类情况,在中国十分普遍。每一起腐败案件发生后,都有许多人在背后活动,找人讲情。没有人情,便办不成事。各种事情的解决,如评职称,重大课题立项,各种评奖,均离不开人情。人情是这个社会得以运转的万金油。集权,即大权独榄,什么事都由有关领导说了算。结果只能是脱离民意,自行其是,乃至以公家之权谋个人之私。这必然使民心受挫,社会正常秩序遭破坏;在维护极少数人的特权利益的同时,最大程度地损害了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最大程度地阻碍了整个民族的不断发展。 由此看来,中华传统文化,是有重大缺陷的。从总体上说,我们的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相比,落后了一个阶段。也就是说,西方文化经历过一个较充分的现代化阶段。而我们民族,则尚未经历过这个现代化阶段。至少可以说,我们的现代化阶段很不成熟,很不充分。 (三)新的时代,呼唤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新的文化 新的时代,必须建设新的文化。使人的生活更加境界,更加高尚,也进而推动我们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新的文化应该是怎么样的呢?人们都会关心这个问题。有一点可以肯定,应该比现在的文化要美好得多。 ——这还用说!人们会说道。 我说的美好,有这么几层意思。 一、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将更加深刻。新的文化不是建立在对外部世界一无所知、知之甚少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对自己、社会、自然有较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建立在无知、愚昧基础上的文化,是不能给个人和社会带来真正幸福的。 这就要求个人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并破除种种迷信思想、教条主义,勇于探索正确认识。也要求社会倡导思想自由,倡导尊重真理,重视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 二、新的文化必然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为重要使命。 个人生活的进步,与社会的进步发展密不可分。不断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始终是每一代人的责任。新的文化,也必然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为重要使命。 因此,在新的文化建设中,必须倡导人的社会责任,鼓励人们在实现个人利益基础上,为社会多做贡献;必须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人与人的矛盾,维持社会正常秩序;必须使人们掌握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和激发人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创造更多优秀的劳动成果。 三、新的文化必然大力宏扬人的价值和尊严,尊重人的合理需求。 人是大千世界最尊贵的生命,是万物之灵。理应雄纠纠、气昂昂地活着,理应受到充分的尊重。任何打击人的尊严,而抬高人以外其他事物、力量的尊严,都是不允许的。人与人之间权利与自由是平等的。任何一个人,任意侵犯他人的尊严,侵犯他人的权利和自由,都是不允许的。新的文化,必须唤起人们对自己生命的尊严意识!唤起他创造生活的热情!唤起他对别人生命价值的尊重的热爱。努力使自己做一个大写的人,开创大写的人生。 同时,还要考虑人的需要,创造相应的精神文化产品。既有高雅的,又有通俗的,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脱离人的需要,这样的精神文化产品,必定是没有生命力的。 (四)继承、借鉴与创新,并主动融入世界文化,是中国今后文化发展必由之路。 中国新文化的建设,正如人们常说,必须坚持继承、吸收、创新。 继承是必要的。主要是传统文化中有许多有价值的东西,反映了事物本质和规律,或反映了中国人民在改造自然和社会中的一些高尚品质,是应继承的。但要反对无限拔高。中国传统文化是在特定时期形成的,必定有其时代局限性,任何夸大其辞,都是错误的。 这些年来,有些人看到周易、论语、禅宗等思想成果的价值,这本是一件好事。但盲目崇拜,极尽溢美之词,那便走上了歧路了。甚至有人在看到西方文明碰到一些挫折后,便反过来大力宣扬:西方文明已经破产了,儒家文明重新复兴是大势所趋!这纯粹是一种意淫,愚昧可笑。中华文明是要复兴,但绝不是去复兴儒家文化,而是建立在科学、民主、崇高人的尊严和价值是新中华文化。 还要虚心学习。站在整个世界文化角度来看,世界各民族的文化互有长短,应该互相学习,才能共同进步。别人可以学习我们,我们也可以学习别人。别人不来向我们学习,是别人的愚蠢。而我们不去学习别人,则是我们的愚蠢。学习永远不是一件丢面的事,而是一种聪明的表现,是一种追求进步的表现。善于学习别人的优点,才能赶上别人,超过别人。即使已经超过别人,也要继续向别人学习,因为别人总会在一些方面,做得比我们好一些。 不同国家国情不同,学习中不能照搬照抄。这是肯定的。不同在哪里?人口多一些,生产力起点低一些,文化教育落后一些,人均资源少一些,这一切都是我们的特殊性。但是,更有许多方面是相同的。如:都要发展经济,都要科学、民主,都热爱美好生活,都要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都要讲道德和法律。因此,别人在这些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就应积极借鉴。 有些人动不动以中外国情不同为由,千方百计为学习别人先进文化设置障碍。中外国情不同,所以中国不能搞市场经济,不能崇高人权,不能普选,不能倡导思想自由,不能搞股份制,等等。这与其说是重视本国国情,不如说是自甘落后。许多别人文明的先进成果,被排斥在一边。害了谁?害了自己民族的未来,害了广大人民的最切身利益。若以这种错误的思想观念来指导我们的文化建设,那么我们民族与世界先进民族的差距,不是越来越小,而是必然越来越大了。 在我看来,人类社会作为一个由许多民族组成的大家庭,携手前进是最明智的。你看看我是怎么做的,我也看看你是怎么做的。你向我学一点东西,我也向你学一点东西。这样大家都会变得更加聪明,更加成熟。人类文明,必然要以这种方式前进,才能发展更好,也才能使各个民族更快地进步。 关于创新。创新是事物发展的关键环节。没有创新,旧事物不会灭亡,新事物不会发展,世界永远原地踏步,不能前进。文化也是如此,仅仅只有继承,或仅仅中只有学习他人,都是不够的。还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创新不易。一要有一定的文化积累。根深叶茂。文化积累是根,根基不扎实,是长不出新枝的。即使破土了,也长不高,长不壮。 二要明确方向。方向错了,不是创新,而是守旧、复古,前功尽弃。一定要透过种种迷雾,把握文化发展的方向。这个方向,说到底,是与社会发展趋势相一致,与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价值观相一致。 三要有宽松环境。要允许磨擦事物存在、发展,不能视新事物为洪水猛兽,要鼓励不同思想文化自由交锋。 四要有勇气和意志。以新的文化代替旧的文化,并非一帆顺,必然会碰到斗争。这离不开政治家的胆识,也离不开有识之士的顽强奋斗。说到底,是要整个民族的勇气和意志。旧的文化代表不了社会前进的方向,只要新的文化持之不懈地奋斗,并尊重事物发展规律,最终必然能取得胜利。 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已进行了一百多年。总的印象,是太慢了。亚洲几个发展中国家传统文化的现代化,比我们快得多。这可能同他们直接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便于接收同属资本主义国家的西方世界先进成果有关。而我们则直接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由于我们在很长时间内不能以开阔的胸怀理解马克思主义,对于资本主义文明一直保持一种强烈的警惕性,不能积极地学习西方文化那些先进成果,结果反过来损害了我民族传统文化现代化进程。 但是,中华民族这个传统民族,走向现代民族的脚步,是历史发展必然要求,是谁也难以阻挡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现代化,尽管路途坎坷,却是最终要完成的。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国内改革的深入,和国际上对外交往的增多,我们的胸怀将更开阔,我们对文化发展的规律将认识得更深刻,各种影响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的障碍,将逐渐被打破,中国传统文化现代化进程必将大大加快。 这里还想就国家热谈一谈自己的精浅想法。 这十多年后,又出现国学热,涌现一些国学大师。但笔者发现,一些人只是就国学谈国学,这已经走入歧路。时代不同了。今日谈国学,应站在整个世界文化背景去研究。要研究国学,就必须精通西学。就必须了解现代社会发展趋势。一个现代国学家,就必须同时也是现代西学家。这样,他研究国学,才能真正得出比较全面、成熟、中肯的结论。要研究国学必须研究春秋百家学,大唐文学,鲁迅文学;有人把千古罪学当作国学,其实把自己变成了千古罪人。

儒家思想对人类历史的影响总的来说,儒家思想是一种人类社会道德伦理规范的学说。它的最基本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正如笔者在《人性善恶论》中指出的,中国古代流行的教子歌《三字经》当中的第一句话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也就是说,人的本性(天性)是向善的,是好的。而且,这种本性是相同相近的,带有普遍性的。只因为后天生活习惯和环境的变化,才造成了各种行为的差异,导致背离“善”的现象。这一点,儒家并没有错。人性中本来就有善的一面,而且是主流。在性善论的基础上,中国儒家文化治理国家的主要思路就是德育教育。这种思想认为,既然人的本性是好的,恶习只是后来感染的,所以治理社会就应该从道德教育入手,劝人们放弃恶习,回到先天性的“善”的境地,社会就会安宁了。中国古代强调“教化世人”,也就是教育和感化普通百姓。所以,儒家轻法制,重道德。儒家认为,如果以道德和礼制来教导百姓,将使得他们自爱自重,心悦诚服。儒家思想中的仁德学说非常重要。儒家不倚重武力,而强调仁义道德是争天下和管理天下的不二法门。在过去的几千年里,这一思想被无数次地证明其正确性。凡是能够遵循这一法则的,就可以成功。凡是违背这一法则的,必然失败。而且这一思想不光是可以用来治国,对任何层次的领导者都会有用。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完全适用。将来也会适用。这是人类历史几千年经验智慧积累下来的一个结晶。儒家的仁德思想理论永远也不会过时。儒家的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一个“礼”字。既然人本性都是善的,执政者就应该让民众知道自制,回到那种彬彬有礼的社会状态中去。就是所谓的“克己复礼”。这个礼包括了礼节,礼数,礼貌,和规章制度。所以,儒家的思想要人懂得自制,克制欲望,遵守礼节,消除暴力,以达到一种平和的社会环境。正是儒家的这一“礼教”思想,使得中国成了举世公认的礼仪之邦。礼的思想并没有错。只是需要改变其中过于僵化的部份而已。儒家思想因此为社会制定了许多具体的礼节,具体表现为“三纲五常”。李先生讲的尊老观就包括在这纲常伦理中。三纲五常一直是反儒学的人批评的一个靶子。从现代社会的角度看,这些社会规范确实有很多不适应现代价值观的地方。但是,这些纲常只是儒家道德思想应用到社会规范中的一些表现形式而已。人们可以说,这些表现形式过于刻板,不够变通;或者说某些形式已经不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必须要注意形式和内容的区别。一种思想可以影响到许许多多的方面,也会有无数的表现形式。某个方面不适用,或某个形式不合理,并不代表这种思想在其他场合和既然儒家思想有如此多的内容(本文列举尚不完全),人们就不能仅凭某个事件和某个方面妄下“儒家思想过时”的断语。如果站在客观和历史的立场上来评价的话,儒家思想对中国的发展繁荣,其历史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即使时至今日,其中的一些思想观念依然存在应当继承和发扬的地方。当然,儒家思想成型于两千多年以前,发展于封建社会,存在着历史局限性,也必然存在着糟粕,这是我们必须舍弃和批判的。

儒学与传统文化论文题目有哪些及答案解析

你好,我最近也在找关于这个的论文。下面3篇是我花了一周时间查到的。好的话强烈要求加分!! 儒学与两种自由概念 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自由是近现代西方文化的基本理念。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关系是20世纪中国政治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争论的焦点之一。“五四”时期自由主义者凸现自由与儒学的紧张性,强调对儒学纲常伦理的批判是建构自由观念的前提,因而对儒学传统采取坚硬的否定态度。以现代新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一般而言,虽不拒斥自由的精神理念,但其文化领域的强势卫道立场,使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也难以兼容。不过,20世纪后半叶一种值得注意的趋势是,在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中出现了一些人物,他们致力于寻求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以摆脱“五四”以来的极端性看法。他们的努力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但从学理层面来看,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在理论上的建构仍然十分薄弱。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如何对儒学与自由观念的关系进行深度的理论分析以促进二者的现代连接?我以为,区分自由概念的意义内涵、范畴性质和文化特征将是问题讨论的前提。 在西语语境中,自由概念的意涵虽然复杂,但英国著名思想家互·伯林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为把握自由概念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根据伯林的论述,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与两组不同的问题有关:前者涉及控制的范围问题,后者涉及控制的来源问题。正是基于对这两组不同问题的回答,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具有不同的概念内涵。消极自由的内涵是;个人拥有不受他人控制独立地作出选择和活动的范围;自由本身不能不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存在着与自由的价值同等或比自由的价值更高的价值;必须保留最低限度的自由,因而公共权力对自由的限制本身不能不受到限制。在此意义上,消极自由概念的实质是,个人自由应该有一个元论如何都不可侵犯的最小范围,因而应当在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权威之间,划定一条边际界限。这也就是严复所说的“群已权界”之意。积极自由概念则与之不同,它源自个人想要成为自己的主人的愿望。它的内涵是,我希望我的生活与选择,能够由我本身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任何外界的力量;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意志的工具;我要做一个主动者,能为自己作出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上述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相互区别,而且属于不同的范畴系统。消极自由涉及个体权利与公共权威之间的关系,处理的是社会政治问题,属于社会政治理论的范畴;它基本上不涉及意志自由的问题,不属于道德哲学的范畴。因此,J·S·密尔在其《论自由》一书中,开宗明义便指出其所要讨论的自由“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①积极自由涉及个体“以自由意志追寻人生中道德的尊严与创造的意义问题,”②它以意志自由为根据,导出道德自由之结论,并由此引入政治社会自由的讨论。因而,积极自由主要是个人伦理和道德哲学的范畴。 本文作者看来,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和范畴性质相互区别,而且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消极自由作为社会政治概念,它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确认与维护,对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警惕与防范,体现的是西方近代以来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历史要求,具有鲜明的现代性特征,是典型的西方文明的价值理念。积极自由作为道德哲学范畴,则有所不同。就其强调道德意志的自由、自主、自律而言,显然不能视为西方文明所独有的思想资源。 基干上述两种自由概念的解析,以下将从两个层面检讨儒学与自由概念的关系。 二 早在1895年,启蒙思想家严复在那篇著名的《论世变之亟》》里比较中西文化的区别时,就已经点出了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由思想资源匮缺的事实:“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③谙熟西方自由思想传统、翻译过密尔《论自由》的严复,其立论的基本理论参照正是上述社会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概念。问题是,从这一概念出发,判断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从价值系统来看,儒学传统重视的是人伦秩序,如《礼记·礼运篇》》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就被称为十义,孟子也有所谓五伦之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腾文公上》)人伦秩序强化的是伦理规范、道德义务,不是政治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意识。在儒家人伦秩序的笼罩中,义务是第一次序的概念,人的权利意识则始终被压缩、消解在义务观念之下。随着人的权利意识的压缩与消解,自由的范围也就无从确认,因为自由的范围实质是人的权利范围。 就政治思维而言,儒学视野下的政治与伦理并无边界区分,政治生活不过是入伦秩序的延长。“在政治领域内,王或皇帝自然是人伦秩序的中心点。因此,任何政治方面的改善都必须从这个中心点的价值自觉开始。这便是‘内圣外王’的理论基础”①所谓“格君心之非”、“仁心仁政”、“正心诚意”,都只是对权力掌握者的伦理道德的约束与规范。这一思想基调使儒学传统内部始终无法形成一套系统运用法律、制度对于政治权力加以约束、制衡的观念。缺乏这一观念是儒学传统不具备消极自由概念的另一重要标志,因为消极自由概念的基本要义之一即是要通过法律、制度的约束以防范政治权力对自由范围的侵犯。 以社会功能来说,自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儒学的社会功能逐渐定位于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论论证。董氏以“王道之三纲,可求干天”(《春秋繁露·基义》)揭开了合法性论证的序幕,儒学也由此开始了经学化的历史进程。从今文经学、古文经学到宋学,经学形态的演变并未改变经学化的儒学所承担的社会政治功能。历史的经验表明,承担合法性论证的儒学支撑的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专制政体。于是,在社会政治功能层面,儒学与消极自由的精神理念形成高度紧张和尖锐冲突,因为社会政治意义上的自由理念恰好是专制政体的对立面。这也是五四时期儒学传统受到政治自由主义者否定、批判的基本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主要不是价值评判,而是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历史事实描述。陈述这一历史事实旨在表明,古老的儒学传统与现代性社会政治理念毕竟相隔甚远。因此,既不能从儒学传统内部单向地直接开出消极自由观念,也不能在二者之间进行简单的双向对接。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必须走出思想理论演绎的思维误区,建构于社会土壤条件的培育。这意味着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需要构筑相应的社会前提,而消极自由观念之精神落实干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是根本性的两个方面。这是因为,消极自由不仅是一套观念体系,更重要的是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的制度框架、防止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制衡机制。同时,消极自由无论作为思想理念还是体制结构,本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换言之,市场经济是消极自由的观念和体制根本性的支撑条件。在非市场的经济条件下,由于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是社会资源的主要垄断者,是各种服务和就业机会的唯一提供者,它“拥有无限的强制权力”,消极自由根本就无从谈起。只有随着体制结构和市场机制这些相应的社会土壤条件的建构和培育,消极自由观念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儒学与这一现代观念的对话、勾通。 连接才能找到现实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确实不是观念层两点一线的理论推演所能解决的,它本身是三点(市场经济及相应的社会政治机制一消极自由观念一儒学)之间逐渐调适的社会演化过程。 儒学传统虽然匮乏社会政治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的思想观念,却蕴涵着极为丰富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这一思想资源集中体现为“为仁由己”的命题表达,其实质是对个体道德意志自由的确认与凸现。“发现道德意志的自由,并自觉到它的重要性,中国自孔子已然。这在中国史上,的确是一次极重大的发现。经此发现以后,人才有真实的自我,人的尊严和做自己的主人这些重要的人理才能讲。”⑤ 从儒学传统的历史来看,确认、强化个体道德意志选择的自主、自由,是贯穿其思想发展的一条主线。孔子就再三强调“为仁由己”(《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以论语·述而》)、“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孟子把对“仁”的自我寻求扩展为对“义”的主动选择:“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皆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宋代理学家则进一步把仁确认为“天理”,使之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并强调对天理即仁的自觉体验、践履以及对私欲的自我舍弃、抑制:“仁者,本心之全德。……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朱熹:《四书集注·论语卷颜渊》)从先秦到宋代,高扬主体的道德自律,树立人的伦理学主体性的庄严伟大,构成了儒学传统中宝贵的精神资源。 儒学突出主体的道德自主、道德自律不仅在道德伦理层面展示出普遍的积极意义,而且在社会政治层面发挥着特殊的规范功能。如果说前者的普遍意义指向的是每个个体,主张人人皆为尧舜,成为君子、成为道德人;那么后者的特殊功能主要针对的是统治者,要求他们自我道德完善、道德自律,成为圣人。因而,一方面,成圣成德者方可为王,修齐治平的内圣外王之道构成获取、掌握权力者的规范模式S另一方面,“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朱子语类》卷一0八页),统治者要严于律己,正人正己。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统治者应当经常反省自身,检讨自己:“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这样才能“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显然,高度强调权力掌握者的道德自律,“这是儒家政治伦理哲学所能达到的高层境界。”③从这一角度来看,儒学传统中丰厚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确有其正面的功能和意义,因为道德自律始终是约束权力掌握者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然而,如上所说,儒学传统始终混淆伦理道德与政治的边际界限,并把政治伦理道德化,由此却导致了其积极自由的道德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的运用具有双重后果:一方面,积极自由所体现的内在的道德自律,在缺乏对权力的外在制度制衡条件下,作为对权力的道德约束,它在政治领域的功能发挥会遭到软化并最终归于无效。因为中国传统政治的历史经验表明,对暴君昏君贪官污吏讲正心修身、道德自律事实上完全无用。另一方面,作为积极自由之体现的道德自主,在儒学话语系统中意味着克己无我、成仁成德,即成为圣人。但问题是圣人不仅要立己而且要立人,不仅要成己也要成物。立己、成已是存心养性、立修身之德,立人、成物则是事天济众、施教化之功。从立己到立人、从成己到成物,便是从内圣到外王的转化过程。这一转化赋予了圣王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主宰、道德教化的功能,即宋儒所说的“启众生之蒙,去众生之昏”。在圣王的道德主宰之下,个体完全丧失了作出任何道德选择的自由,只有“存天理,灭人欲”,只有彻底服从的义务。为了确保个体的服从和圣王的绝对主宰、统治,刑法与教化成为圣王不可或缺的两大统治手段:“圣王为治,修刑罚以齐众,明教化以善俗。”(《二程集·河南程氏遣书》卷二)前者是以刑杀人、硬性控制,后者是以理杀人、软性约束。这样,从圣人到圣王的转化实际上是圣人的道德自主异化为道德(教化)与政治(刑罚)双重专制的过程:道德层面的积极自由终于在社会政治领域走向了自由的反面。 由此可见,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伦理道德层面,它高扬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强化主体的道德自律、道德完善,具有政治伦理的规范功能;然而,在社会政治层面,它却最终导向道德与政治专制,走向自由的反面。笔者认为,化解这一双刃性的关键在干,设置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的边际界限,即把积极自由的意义功能定位于个体、定位于伦理道德领域。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个体道德选择的自由,从而也有利于发挥道德自律的政治伦理功能。在此条件下,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诸如自我节制、严于律己、正心修身、讲究气节等等,将在现代生活中包括对政治人格的塑造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是避免个人道德意志的选择问题与社会政治问题的混淆,从而为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赢得独立的空间。因为上述概念分析表明,消极自由属于社会政治范畴,其指向是社会政治领域,涉及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政治法律体制的保障,与积极自由所指的个体意志自由、道德选择无关。套用儒家的话说,消极自由是“治人”的范围,积极自由是“修己”的领域。把“修己”混同于“治人”,不仅会削弱、损害“修己”的伦理道德意义,更重要的是将妨碍对“治人”(政治法律)的制度性设计。总之,只有通过边界划分(伦理道德与政治法律)、功能定位(个体与社会),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才能获得现代意义,上述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才能赢得独立的发育空间。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的结论是:在社会政治层面,儒学传统之社会必须外引消极自由的观念,并使其精神落实于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在此条件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才能获得现实的支撑;在伦理道德层面,儒学传统之文化需要内接其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将其定位于个人,并为之设置伦理道德的边界范围,发挥其政治伦理的意义功能。这是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二者的有机结合将导向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政治与伦理、现代与(儒学)传统的相互支撑和双向互补。 注: [1]【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页. ②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版,申73页. [3]]《严复集》第1册,王拭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页. ④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入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⑤韦政通:《属家与现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页 [6]李锦全:《中国儒学与退溪学论人际关系的思想特点》《哲学研究》1987年第9期。

从世界各国的精神道德、国际关系、人际关系和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等实际情况看,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文化也有着重大的积极作用和价值。正如1988年一月,75位诺贝尔获奖者在巴黎开会结束时的宣言:“如果人类要在21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顾2500年前,去吸取孔子的智慧”。从精神方面来讲: 21世纪将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世纪,人们的生活水平将普遍提高,但是如果人们只追求物质享受,不注重精神道德方面的修养,将会出现诸如暴力犯罪、道德沦丧、个人主义、精神空虚等问题而严重危害社会。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则是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的有效方法。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泰勒博士所说:“不管我们取得进步也好,或是缺少进步也好,当今是一昌盛、成功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人立足于孔子所确立和阐述过的很多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念是超越国界、超越时代的;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属于过去,也会鉴照今天和未来。”泰勒博士对以孔孟的儒家文化在精神道德方面的当代意义和未来价值给予了中肯二恰当的评价。从国际关系方面来说:当今世界政治、思想观念和宗教信仰等都呈现出多元化趋势,21世纪将是一个多元化并存的世纪,不同文明之间的出现新的繁荣。但是当今世界仍不太平,局部地区仍弥漫着战争的硝烟。而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和而不同、和为贵”、“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思想,将为世界文化的多元化并存、避免战争、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做出贡献,也将成为世界各国屏保认同的思想观念,还将是世界各国和平共处的准则。儒家文化提倡的这些为人处世的原则,就是世界各国调整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地区与地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所应遵循的原则。c从经济管理方面来看:正当大陆进行“文化大革命”,批判儒家思想的时候,临近的几个亚洲国家和地区却正在悄悄进行着工业革命,经济迅速崛起,而他们全都以儒家文化为基础,运用儒家的思想和文化指导自己的工业建设。这一实例证明,启示人们去重新思考儒家思想和现代文化之间的关系,有人甚至提出“第三种工业文明”,进而提出“现代新儒家学”的概念。这说明儒家的思想不仅可以用来建设精神文明,而且可以用来搞工业管理,发展经济,建设人类物质文明。人与自然: 儒家认为“自然”是一个“和谐”的整体,主张“自然的和谐”和“人与自然的”,提倡一种普遍的和谐。如果世界各国都能重儒家的“普遍和谐”观念,对它做出适应现代化社会生活的诠释,并使其落实于操作层面,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就能达到生态平衡,从而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这个蓝色的星球也将更加美丽,我们人类也将更加健康、更加幸福、更加快乐!本世纪初,德国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马克斯?韦伯在他的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提出一个著名的论断:西方国家,经过宗教改革后形成的新教与近代西方资本主义的产生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并在《中国的宗教》一书中认为,传统以来的儒家孔教,不但无助于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形成与发展,反而构成了一大阻碍。因而,近代资本主义只能在西方国家产生而不能在东方国家产生。然而,历史的发展似乎向马克斯?韦伯的论断提出了挑战。上个世纪60—80年代,当西方国家的经济走向萧条时,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香港等东亚经济圈却出现了经济起飞的奇迹。当时,人们在考察其原因时,首先考虑的是经济因素本身,如引进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制度、资本的积累、劳动力技术等等。但这时的世界各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引进西方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为什么没有出现像东亚这样的经济奇迹?同时,人们又考察了非经济的制度结构,这些国家在制度结构方面也大不相同。人们在考察其文化因素时,发现这些地区的共同之处就是,长期以来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于是,一个饶有意味的问题产生了:儒家文化对于亚洲这五个地区的经济成就是否形成了文化层面上的有利影响?儒家文化的内在特质是什么?它与现代化的关系如何? 一、儒家文化的内在特质及对社会的整合价值 知识社会学家曼海姆认为,所有的思想和知识都是某个社会结构或历史进程的产物[1]。儒家文化就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以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经济结构和以皇帝为最高顶点的垂直隶君型的社会结构上产生的。经百家争鸣、两汉独尊儒术、魏晋儒道并融、隋唐儒释道并立、宋明理学的兴盛,儒家文化经久不衰,并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历史转化过程中通过对其他文化的吸纳和自身的改造而被保存下来。儒家文化之所以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文化,独领风骚两千多年,这不仅在于它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需要,还在于它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特质。 (一)儒家文化的内在特质 1、人本主义思想 在西方的神话传说中,宇宙万物是各种神创造的,在神之上有一个统而管之的上帝。在中国神话故事中,创造宇宙万物的不是神,不是超自然的力量,而是人世间的伟人:盘石、女娲、伏氏、神农氏、燧人氏、有巢氏,等等。也就是说,一开始,中华民族就肯定了人在宇宙万物中的主体性地位。在《孝经》中孔子曰,“天地之间,人为贵”。在《荀子?王制》中荀子曰,“人最为天下贵”。并进而解释,人之所以贵于禽兽草木、贵于天地之间,在于人有“仁”和“义”。“仁”是儒家人本精神的实质,仁者“爱人”,就是推己及人,把对自己之爱、对亲人之爱推广到对一切人的爱。《沦语?雍也》中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颜回》中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一种博爱的精神,它提倡尊重人、理解人。“义”是指人有认识客观事物的能力,懂得遵守社会道德,并肯定事在人为,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来改变自然和现实社会。所以说,儒学是一种积极人世的人生哲学。它塑造了中华民族吃苦耐劳、勤奋向上的性格,培养了中华民族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泰伯》)。“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孟子?告子》)。这种精神鼓舞了历史上的中国人创造了古代中国的灿烂文明。 2、“内圣外王”思想 在积极肯定了现实生活的人生态度之后,儒家提出了现实生活的理想原则,这就是著名的“内圣外王”思想。“内圣”是对个人主体心理修养方面的要求,以达至仁、至圣的理想境界;“外王”是指社会教化方面的要求,以实现仁政、王道的目标。“内圣外王”,也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和社会理想的统一,它所注重的是个人人格的自我修养、人生理想的完成和对社会人际关系的治理。怎样进行个人的内心修养,实现“内圣”的人生目标,儒家提出了一系列的概念和规范,如“礼、仁、忠、孝、信、义、恕”等等。“仁”是指以血缘为纽带的父母兄弟之间的亲情之爱,以及由此推广到对一切人的爱。为了达到“至仁”的境界,儒家提出“礼”的概念。“礼”即“正名”,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孟子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思想。孔孟还强调忠君孝父、友信仁义。在此,儒家为君臣关系、家庭关系、一般的人际关系提供了行为准则,为封建的宗法制度和君主专制制度提供了有效的伦理规范。至于怎样实施这些规范,儒家认为,除了人们自己潜心修养外,还有赖于社会对个人的道德教化,将这些伦理规范内化为人们的心理过程,转化为人们的内在品质与性格,因此,儒学十分注重教育,孔子主张“有教无类”,教育先行。“外王”思想中,儒家提出了一套治国安邦的思想。如孟子的“民本思想”,他说:“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孟子?梁惠王》),得民心是得天下之所在。故此,孟子主张推行“仁政”,即要“制民恒产”,因为民有恒产才有恒心,无恒产则无恒心,仁政是王道政治的 基本要求。继孟子之后,荀子提出了“庶人安政”的思想,他以舟水形象地说明了“庶人安政”的作用:“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外,儒家还有许多推行王道的政治思想。“内圣”与“外王”并不是相对立的,而是相统一、相一致的。孔子认为“修己”可以“安人”;荀子认为“圣者”可以为王,圣者就是王者,圣王是合一的,即修养自己,安顿好家庭,达到至圣,就可以治国、平天下。 3、“天人合一”思想 儒家强调人本思想,但不同于西方文艺复兴后的人文主义。儒家文化强调人的主体性的同时,还提倡“天人合一”,主张自然与人的和谐关系。而西方的人文主义在反神教的同时,也反自然,更多的是强调人定胜天,强调人类对自然的无限开发,如今的生态系统失衡与这一“戡天论”思想是不无相关的。 孔子所讲的天命,不等同于基督教的上帝。中国著名历史学家、文学家郭沫若说:“孔子所说‘天’,其实是自然,所谓‘命’,是自然之数或自然之必然性。”[2]如《论语?阳货》所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是在“究天人之际”问题时,把“天”与“人”纳入一个能自觉维持平衡的有机系统中进行思考,认为天人之间紧密相联,不可分割。孟子认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者,知天矣”(《孟子?尽心上》)。汉初,董仲舒提出“天人相类说”,认为人与天相似,天是有意志、有目的、有道德的主宰,人受命于天,天人之间存在着神秘的感应关系;天人之间用王者贯通起来,王者依天行事,“天瑞应诚而降”;反之,王者逆天行事,将招致“天谴”。显然,其目的旨在寻求天人的和谐统一,维持现存的社会秩序。传统儒家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现了有机的自然观,也是儒家文化特质之一。 从以上的内容来看,儒家文化充满了人文主义精神、有机的自然观、完美的伦理道德体系和重民思想。这些思想不仅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对历代统治者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儒家文化的精神已渗透在中华民族日常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之中,它的价值已远远超过了它所赖以产生的那个时代对它所做的要求,而成为中华民族及世界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儒家文化对中国传统社会的整合功能 一定的思想文化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结构基础上产生并体现出其文化价值。德国哲学家李凯尔特指出:“在一切文化现象中都体现出某种文化价值,由于这个缘故,文化现象或者是被产生出来的,或者是即使早已形成但被故意地保存着的。”[3]儒家文化以纲常伦理为核心的特点所表现出来的文化价值就是它对于协调社会生活中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稳定具有极强的凝聚功能和整合功能。 1、价值的整合。社会中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要求和欲望,从而形成了不同的价值观,如果没有统一的文化熏陶,就难以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达成大体一致的观念,儒家文化之所以在中国传统社会绵延几千年,在于它为中国传统社会各阶层的人提供了统一的价值观,这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思想。2、规范的整合。统一的价值观需要统一的规范去维持,文化的整合规范因价值的需要而产生,因文化的整合而系统化和协调一致。因此,不仅要制定统一的规范,而且要内化为个人的行为准则,从而将社会成员的行为纳入一定的轨道和模式,以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儒家文化的规范整合在于它提出了“礼、仁、忠、孝、信、义”等一系列的行为规范,并强调人们修身养性,通过人们的这种内在的教化来自觉遵守社会规范,实现规范的整合。 3、结构的整合。社会是一个多元结构的系统,是由众多互相分离而又互相联系的部分组成。每一个部分和单元都有自己的功能,但这种功能的发挥必须和其他部分的功能联结起来才能实现,才能对整个社会的运行发挥作用,即所谓的功能互补。由于统一文化的作用,使社会结构成为一个协调的功能体系,儒家文化既提出了“君君、臣臣”的君主制思想,又提出了民本思想,忠君爱民二者并不矛盾,而是相互依存。“忠君”是为了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威,“爱民”是为了得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二者都是为了巩固君主制,从而,实现了君主阶层与百姓阶层的结构整合,以进一步实现无为而治的社会理想。同时,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实现了自然系统与人类社会的结构性整合。还有人圣思想,即只要人人潜心修养,都可以成圣等等。整合功能是儒家的一大特色。所以说,儒家文化是秩序文化并不过分,它所追求的就是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儒家文化在东亚现代社会中的作用 儒家文化经历了几百年的衰微而重新让人们认识它的价值,是由于近些年来西方经济的萎靡不振和东亚经济圈的迅速崛起。人们发现,东亚经济的起飞除了科技、经济等物质性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因素在支撑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那就是根深蒂固的儒家文化仍然在现代社会发挥着核心文化的作用。正如美国学者赖肖尔所说:“当代的日本人,虽然已经不是德川时代他们祖先那种意义上的孔孟之徒了,但是,他们身上仍然渗透着儒教的价值观、伦理观。” (一)儒教的整体性原则 本世纪中叶以来,由于西方个人主义的恶性膨胀和对利益的无限追求,损害了经济组织和集团的正常运行,而东亚人虽然也有现代的民主、自由、平等意识,他们也追求个人利益,但社会仍保持着统一,并显示了集团整体性的效率。如在韩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市场经济的作用二者.是同时加强的。在日本、新加坡都莫不如此。这主要源于社会本身所具有的统一机制。东亚的这些国家历史上长期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因而,它们都有中央集权的历史传统。虽然君主制在近现代社会已不存在,但以“忠孝”为支柱的儒家伦理秩序经过长期在人们生活中的潜移默化,把优于其他文化的整体号召机制保留至今,从而,“国家,作为一个大集团,具有高效率地实现某个预定目标的能力”[5]。 (二)家族式的管理方式 西方的科层制被称为现代最具合理性、最有效率的管理方式而风靡全球。家族式的管理被韦伯看成是传统落后的、缺乏效率的管理方式。如今,它却在东亚国家的经济组织管理中体现了它的有效性。东亚国家把国家和民族看成是同等概念,所有集团都以家族主义方式联系在一起,在企业中,人们的地位虽然不同,却使人们有一种家族一体的感觉,企业成员之间保持着家族般的人际关系,忠孝相统一的行为模式。在韩国,许多企业把职员称为家族成员。在日本,家不仅仅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单位,而是扩大化了的具有独立性的社会集团或组织。日本学者认为,日本企业管理的全部秘密在于“家庭意识”。一个公司如同一个家族,每个职员为了维护公司的名誉,要忘我拚命地工作,甚至忘掉自我和自己的小家庭。而公司对职员实行终生雇佣制,以此对职员和家庭负责到底,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职员的归属感、责任感,使职员把公司的命运和自己的命运联系起来,从而发挥集团的整体性效率。 (三)追求和谐的人际关系 在以儒家礼义、忠孝为基础的规范体系中,东亚国家追求人与人之间和谐正常的人际关系,以克服个人主义膨胀所带来的社会灾难。新加坡独立之初,大力吸收了西方的科学技术和民主政治,在一二十年间,迅速成为经济繁荣的现代化国家。针对物质享受骤增,个人利益受重视,却心灵空虚,忽视国家观念和责任感的现象,他们从自己的国情出发,重视儒家伦理,有领导、有计划地推行儒家伦理教育,以调节社会中的各种人际关系。在吸收和改造儒家学说中,赋予儒家伦理以新的适合新加坡现代化要求的精神和解释。日本有“大和”民族之称,这种“和”的思维方式主要是调和、和谐的意识,即讲人与人关系的义理人情。这种“和”被运用于企业之中时,就形成了日本式的竞争,即竞争与协调的融合,也就是说,群体外的排他性与集团内的和谐性。所以,日本企业界认为,日本企业的精髓就是“和”。当这种“和”的方式用于日本纵式社会结构关系时,“和谐高于一切”的人际关系将日本社会上下等级关系融合在一起,形成一股凝聚力,为着一个目标而同心协力。追求和谐的人际关系是东亚社会的特征之一。 (四)教育优先原则 20世纪初东亚国家大多是西方国家的殖民地半殖民地,日本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它们之所以能在短短的几十年内迅速地发展起来,还得力于它们的教育成就。这一成就渊源于儒家的重教传统,儒家为了实现“内圣外王”的理想,主张首先要对个人进行教化,提倡“有教无类”。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力,主张科举取才,强调通过学习和考试竞争来取得社会的成就和地位,通过学习社会知识成为社会有用人才。这一传统使东亚国家和地区无论政府还是家庭都十分重视教育。在韩国,家长为了子女的教育,无论生活多么贫寒也要不惜一切代价让子女上学。同时,韩国政府实行“教育超前”的政策,在教育上的投资也很高,发展中国家里,除以色列之外,韩国在教育方面的政府投资最高。我国台湾从 1968年开始实行“九年国民义务教育”。在日本,教育立国更为突出,战后,日本的教育经费增长很快,从1950年到1972年增长了 25倍,教育经费占行政经费的20%以上。而同期,美国占15%,前苏联占16%,西德占12%,英国占13%左右。日本政府认为:“教育投资的成果,其特点是以培养人的才能的形式积累起来的。所以一旦作了投资,从其效果具有持久性这一点看,可以认为它是生产上的重要投资。”[6]教育的发展,人才素质的提高,无疑是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的原始动力。 纵观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香港等东亚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经验,充分说明了现代化并不仅仅是对西方国家科学技术、经济制度和管理经验的简单移植,而是根植于本国本地的文化传统。这些国家和地区经过对儒家传统文化的反思、批判、继承,并对之进行适应现代化的转化、改造,从而,使儒家文化不同程度地对现代化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的作用。正如韩国学者金日坤所说:“发展经济的关键并不仅仅在于必须引进有效的资本主义经济原理或经济原则,而在于必须处理好这一个国家的社会文化同经济的内在关系这一根本性问题。”[7]儒家文化倡导忠诚、责任感、献身精神、集体主义、教育优先的价值观,无疑对东亚地区的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儒学与传统文化论文题目有哪些及答案高中

你好,我最近也在找关于这个的论文。下面3篇是我花了一周时间查到的。好的话强烈要求加分!! 儒学与两种自由概念 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自由是近现代西方文化的基本理念。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关系是20世纪中国政治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争论的焦点之一。“五四”时期自由主义者凸现自由与儒学的紧张性,强调对儒学纲常伦理的批判是建构自由观念的前提,因而对儒学传统采取坚硬的否定态度。以现代新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一般而言,虽不拒斥自由的精神理念,但其文化领域的强势卫道立场,使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也难以兼容。不过,20世纪后半叶一种值得注意的趋势是,在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中出现了一些人物,他们致力于寻求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以摆脱“五四”以来的极端性看法。他们的努力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但从学理层面来看,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在理论上的建构仍然十分薄弱。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如何对儒学与自由观念的关系进行深度的理论分析以促进二者的现代连接?我以为,区分自由概念的意义内涵、范畴性质和文化特征将是问题讨论的前提。 在西语语境中,自由概念的意涵虽然复杂,但英国著名思想家互·伯林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为把握自由概念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根据伯林的论述,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与两组不同的问题有关:前者涉及控制的范围问题,后者涉及控制的来源问题。正是基于对这两组不同问题的回答,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具有不同的概念内涵。消极自由的内涵是;个人拥有不受他人控制独立地作出选择和活动的范围;自由本身不能不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存在着与自由的价值同等或比自由的价值更高的价值;必须保留最低限度的自由,因而公共权力对自由的限制本身不能不受到限制。在此意义上,消极自由概念的实质是,个人自由应该有一个元论如何都不可侵犯的最小范围,因而应当在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权威之间,划定一条边际界限。这也就是严复所说的“群已权界”之意。积极自由概念则与之不同,它源自个人想要成为自己的主人的愿望。它的内涵是,我希望我的生活与选择,能够由我本身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任何外界的力量;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意志的工具;我要做一个主动者,能为自己作出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上述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相互区别,而且属于不同的范畴系统。消极自由涉及个体权利与公共权威之间的关系,处理的是社会政治问题,属于社会政治理论的范畴;它基本上不涉及意志自由的问题,不属于道德哲学的范畴。因此,J·S·密尔在其《论自由》一书中,开宗明义便指出其所要讨论的自由“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①积极自由涉及个体“以自由意志追寻人生中道德的尊严与创造的意义问题,”②它以意志自由为根据,导出道德自由之结论,并由此引入政治社会自由的讨论。因而,积极自由主要是个人伦理和道德哲学的范畴。 本文作者看来,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和范畴性质相互区别,而且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消极自由作为社会政治概念,它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确认与维护,对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警惕与防范,体现的是西方近代以来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历史要求,具有鲜明的现代性特征,是典型的西方文明的价值理念。积极自由作为道德哲学范畴,则有所不同。就其强调道德意志的自由、自主、自律而言,显然不能视为西方文明所独有的思想资源。 基干上述两种自由概念的解析,以下将从两个层面检讨儒学与自由概念的关系。 二 早在1895年,启蒙思想家严复在那篇著名的《论世变之亟》》里比较中西文化的区别时,就已经点出了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由思想资源匮缺的事实:“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③谙熟西方自由思想传统、翻译过密尔《论自由》的严复,其立论的基本理论参照正是上述社会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概念。问题是,从这一概念出发,判断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从价值系统来看,儒学传统重视的是人伦秩序,如《礼记·礼运篇》》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就被称为十义,孟子也有所谓五伦之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腾文公上》)人伦秩序强化的是伦理规范、道德义务,不是政治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意识。在儒家人伦秩序的笼罩中,义务是第一次序的概念,人的权利意识则始终被压缩、消解在义务观念之下。随着人的权利意识的压缩与消解,自由的范围也就无从确认,因为自由的范围实质是人的权利范围。 就政治思维而言,儒学视野下的政治与伦理并无边界区分,政治生活不过是入伦秩序的延长。“在政治领域内,王或皇帝自然是人伦秩序的中心点。因此,任何政治方面的改善都必须从这个中心点的价值自觉开始。这便是‘内圣外王’的理论基础”①所谓“格君心之非”、“仁心仁政”、“正心诚意”,都只是对权力掌握者的伦理道德的约束与规范。这一思想基调使儒学传统内部始终无法形成一套系统运用法律、制度对于政治权力加以约束、制衡的观念。缺乏这一观念是儒学传统不具备消极自由概念的另一重要标志,因为消极自由概念的基本要义之一即是要通过法律、制度的约束以防范政治权力对自由范围的侵犯。 以社会功能来说,自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儒学的社会功能逐渐定位于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论论证。董氏以“王道之三纲,可求干天”(《春秋繁露·基义》)揭开了合法性论证的序幕,儒学也由此开始了经学化的历史进程。从今文经学、古文经学到宋学,经学形态的演变并未改变经学化的儒学所承担的社会政治功能。历史的经验表明,承担合法性论证的儒学支撑的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专制政体。于是,在社会政治功能层面,儒学与消极自由的精神理念形成高度紧张和尖锐冲突,因为社会政治意义上的自由理念恰好是专制政体的对立面。这也是五四时期儒学传统受到政治自由主义者否定、批判的基本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主要不是价值评判,而是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历史事实描述。陈述这一历史事实旨在表明,古老的儒学传统与现代性社会政治理念毕竟相隔甚远。因此,既不能从儒学传统内部单向地直接开出消极自由观念,也不能在二者之间进行简单的双向对接。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必须走出思想理论演绎的思维误区,建构于社会土壤条件的培育。这意味着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需要构筑相应的社会前提,而消极自由观念之精神落实干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是根本性的两个方面。这是因为,消极自由不仅是一套观念体系,更重要的是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的制度框架、防止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制衡机制。同时,消极自由无论作为思想理念还是体制结构,本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换言之,市场经济是消极自由的观念和体制根本性的支撑条件。在非市场的经济条件下,由于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是社会资源的主要垄断者,是各种服务和就业机会的唯一提供者,它“拥有无限的强制权力”,消极自由根本就无从谈起。只有随着体制结构和市场机制这些相应的社会土壤条件的建构和培育,消极自由观念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儒学与这一现代观念的对话、勾通。 连接才能找到现实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确实不是观念层两点一线的理论推演所能解决的,它本身是三点(市场经济及相应的社会政治机制一消极自由观念一儒学)之间逐渐调适的社会演化过程。 儒学传统虽然匮乏社会政治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的思想观念,却蕴涵着极为丰富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这一思想资源集中体现为“为仁由己”的命题表达,其实质是对个体道德意志自由的确认与凸现。“发现道德意志的自由,并自觉到它的重要性,中国自孔子已然。这在中国史上,的确是一次极重大的发现。经此发现以后,人才有真实的自我,人的尊严和做自己的主人这些重要的人理才能讲。”⑤ 从儒学传统的历史来看,确认、强化个体道德意志选择的自主、自由,是贯穿其思想发展的一条主线。孔子就再三强调“为仁由己”(《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以论语·述而》)、“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孟子把对“仁”的自我寻求扩展为对“义”的主动选择:“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皆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宋代理学家则进一步把仁确认为“天理”,使之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并强调对天理即仁的自觉体验、践履以及对私欲的自我舍弃、抑制:“仁者,本心之全德。……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朱熹:《四书集注·论语卷颜渊》)从先秦到宋代,高扬主体的道德自律,树立人的伦理学主体性的庄严伟大,构成了儒学传统中宝贵的精神资源。 儒学突出主体的道德自主、道德自律不仅在道德伦理层面展示出普遍的积极意义,而且在社会政治层面发挥着特殊的规范功能。如果说前者的普遍意义指向的是每个个体,主张人人皆为尧舜,成为君子、成为道德人;那么后者的特殊功能主要针对的是统治者,要求他们自我道德完善、道德自律,成为圣人。因而,一方面,成圣成德者方可为王,修齐治平的内圣外王之道构成获取、掌握权力者的规范模式S另一方面,“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朱子语类》卷一0八页),统治者要严于律己,正人正己。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统治者应当经常反省自身,检讨自己:“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这样才能“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显然,高度强调权力掌握者的道德自律,“这是儒家政治伦理哲学所能达到的高层境界。”③从这一角度来看,儒学传统中丰厚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确有其正面的功能和意义,因为道德自律始终是约束权力掌握者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然而,如上所说,儒学传统始终混淆伦理道德与政治的边际界限,并把政治伦理道德化,由此却导致了其积极自由的道德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的运用具有双重后果:一方面,积极自由所体现的内在的道德自律,在缺乏对权力的外在制度制衡条件下,作为对权力的道德约束,它在政治领域的功能发挥会遭到软化并最终归于无效。因为中国传统政治的历史经验表明,对暴君昏君贪官污吏讲正心修身、道德自律事实上完全无用。另一方面,作为积极自由之体现的道德自主,在儒学话语系统中意味着克己无我、成仁成德,即成为圣人。但问题是圣人不仅要立己而且要立人,不仅要成己也要成物。立己、成已是存心养性、立修身之德,立人、成物则是事天济众、施教化之功。从立己到立人、从成己到成物,便是从内圣到外王的转化过程。这一转化赋予了圣王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主宰、道德教化的功能,即宋儒所说的“启众生之蒙,去众生之昏”。在圣王的道德主宰之下,个体完全丧失了作出任何道德选择的自由,只有“存天理,灭人欲”,只有彻底服从的义务。为了确保个体的服从和圣王的绝对主宰、统治,刑法与教化成为圣王不可或缺的两大统治手段:“圣王为治,修刑罚以齐众,明教化以善俗。”(《二程集·河南程氏遣书》卷二)前者是以刑杀人、硬性控制,后者是以理杀人、软性约束。这样,从圣人到圣王的转化实际上是圣人的道德自主异化为道德(教化)与政治(刑罚)双重专制的过程:道德层面的积极自由终于在社会政治领域走向了自由的反面。 由此可见,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伦理道德层面,它高扬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强化主体的道德自律、道德完善,具有政治伦理的规范功能;然而,在社会政治层面,它却最终导向道德与政治专制,走向自由的反面。笔者认为,化解这一双刃性的关键在干,设置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的边际界限,即把积极自由的意义功能定位于个体、定位于伦理道德领域。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个体道德选择的自由,从而也有利于发挥道德自律的政治伦理功能。在此条件下,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诸如自我节制、严于律己、正心修身、讲究气节等等,将在现代生活中包括对政治人格的塑造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是避免个人道德意志的选择问题与社会政治问题的混淆,从而为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赢得独立的空间。因为上述概念分析表明,消极自由属于社会政治范畴,其指向是社会政治领域,涉及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政治法律体制的保障,与积极自由所指的个体意志自由、道德选择无关。套用儒家的话说,消极自由是“治人”的范围,积极自由是“修己”的领域。把“修己”混同于“治人”,不仅会削弱、损害“修己”的伦理道德意义,更重要的是将妨碍对“治人”(政治法律)的制度性设计。总之,只有通过边界划分(伦理道德与政治法律)、功能定位(个体与社会),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才能获得现代意义,上述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才能赢得独立的发育空间。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的结论是:在社会政治层面,儒学传统之社会必须外引消极自由的观念,并使其精神落实于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在此条件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才能获得现实的支撑;在伦理道德层面,儒学传统之文化需要内接其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将其定位于个人,并为之设置伦理道德的边界范围,发挥其政治伦理的意义功能。这是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二者的有机结合将导向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政治与伦理、现代与(儒学)传统的相互支撑和双向互补。 注: [1]【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页. ②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版,申73页. [3]]《严复集》第1册,王拭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页. ④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入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⑤韦政通:《属家与现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页 [6]李锦全:《中国儒学与退溪学论人际关系的思想特点》《哲学研究》198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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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儒家“慎独本义及其现实意义  “慎独”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概念,对该概念本义的解读学界始终未有定论。从“慎独”传统解读和本义入手厘清其含义,认为“慎独”意在强调内心对于仁义礼智圣的专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慎独”在当今社会个人道德修养方面的现实意义。  何为“慎独” 。“慎独”源于儒家的《大学》、《中庸》。《大学》有云:“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 ,此之谓 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舍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 于 中,形 于外,故君 子必 慎其 独也。”《中庸》中说:“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 闻。莫见乎 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东汉郑玄的解说中最早提出“慎独”一词,他说:“小人闲居而不善,无所不至也,君子则不然,虽视之不见,听之无声,犹戒惧恐怖自修正,是其不须臾离道也。慎独者,慎其闲居之所为。小人于隐者,动作言语自以为不见睹、不见闻,必肆尽其情也,若有觇听之者,是以为显见甚于众人之中为之。”由此可见,郑玄的所谓“慎独”就是指一个人在独居、独处时,在其行为不为他人所见所闻之处,也要时刻做到谨慎遵守道德规范。郑玄之说与刘向在《说苑 •敬慎》中的说法相似,之后北齐刘昼的《刘子 •慎独》、唐代孔颖达的《礼记正义》、南宋朱熹的《大学章句》、《中庸章句》中关于“慎独”的解读实际上都继承了郑玄对于“慎独” 的阐说。  而这其中朱熹虽然在一定意义上继承了郑玄的说法,但他的解读却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慎独”的传统理解。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说:“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言欲 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皆 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殉外而为人也。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 及知而己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 … …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舍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然欲舍其恶而卒不可舍,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在《中庸章句》中,朱熹又注:“独者,人所不知而己独知之地也。言幽暗之中,细微之事 ,迹虽未形而几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 ,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惧 ,而于此尤加谨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以至离道之远也。”… 通过对朱熹的章句集注以及其他文字的研习,我们不难看出朱熹除了沿袭自郑玄以来的传统看法,即认为“慎独”就是在独处时更要谨慎戒惧,在人所不知不闻之地加紧个人道德养成,不可自欺,要在个人修养上实当用力之外,还将“独”的内涵扩大了。例如,朱熹强调“‘慎独’之‘独’,亦非特在幽隐人所不见处。只他人所不知,虽在众中,便是独也”。朱熹还说“这独又不是恁地独时,如与众人对坐,自心中发一念,或正或不正,此亦是独处。”由此可以看出,朱熹的解读较之郑玄的进步之处在于使“独”包含了精神性与内在性的意义。在郑玄看来,“慎独”之“独”只是空间上的独处,是别人无法干预的地方。而朱熹理解的“慎独”之“独”除了上述之义外,还指一种内心 意念 刚刚萌发而众人不知我独知的“独”,由此可 以说,朱熹把“独”从个人独居的空间推致到了一个虽在众人中但缺乏外界舆论监督与压力 的空间。这是对于“独”的理解上的深化。  上述从郑玄到朱熹的关于“慎独”之义的传统解读,着力都在于强调“慎独”的实质是要慎重对待他人不知的隐蔽处之所作所为,努力地做到不欺暗室、不愧屋漏。  随着2O世纪 7O年代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篇及 20世纪 90年代郭店楚简《五行》篇的出土,学界在对简帛文献进行整理和解读的过程中,看到了与传统解读不同的“慎独”,由此对于“慎独”本义的讨论重新拉开了序幕。  清华大学的廖名春教授在其《“慎独”本义新证》一文中认为,庞朴先生《帛书五行篇校注》一书第 52到 54页的内容说明“帛书《五行》篇的‘慎独’说与《礼记 •礼器》篇、《苟子 •不苟》篇说同,而与《礼记 •中庸》、《大学》篇迥异。”并提出,“‘慎独’就是不重外表,只重内心”[3]52。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的梁涛先生通过对简帛《五行》篇原文和传文的解读与分析,认为该篇讲仁、义、礼、智、圣五行“……是形成于内心的,但它还有‘多’的嫌疑,还没有真正统一于心” ,所以,《五行》中的“慎独”实际是指内心的专注、专一,指内心专注于仁、义、礼、智、圣五种德行的状态。在梁涛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大学》中的两个“慎独”,前一个是指“诚其意”,后一个强调只有“诚于中”,才可能做到“形于外”,由此可见“慎独”必须落实在“诚于中”上,这实际还是要“诚其意”,而《中庸》中的“慎其独”则从道人手,君子“慎其独”所需要戒慎的就是那个“不可须臾离也”的道,要时时保持内心的诚,这与《大学》的“诚其意”是一个意思。通过三者的对比分析,可以说三个“慎独”都是“诚其意”,强调要端正内心的意念,从本原上杜绝一切不善行为的出现,这些无一不在突出儒家“内省”的工夫。所以,《大学》《中庸》以及《五行》的“慎独”的本义均是指内心对于儒家涵含仁、义、礼、智、圣五行的完满人格的专一,指内在的精神状态。郑玄和朱熹的错误在于把“诚其意”的内在精神仅仅理解为“慎其闲居所为”的外在行为,把精神专一理解为独居、独处,因而造成整个意义发生改变。通过对“慎独”本义的追根溯源,以及对其传统解读的辨析,我们看到了儒家一贯的对于内省的重视,对于修己工夫的强调。  那么,对于身处现代社会的个人,在理解了“慎独”的本义后,我们该如何联系时代联系自身,深刻而又发展地理解它运用它呢?这个过程中我们既不能违背本义,也不必完全抛离传统解读。我们首先要确定这是一种强调内心对于道德境界和人生修养目的专一专注的功夫(本义强调对于仁义礼智圣的合一状态的专注),是对内心的关照,它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意义。同时,我们也可以于传统解说中汲取其合理的因素,那就是把“慎独”的形上意义下达到形下层面。每一个人都有独居、独处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注意“慎独”传统解读中对于闲居时道德自制力的强调。这样才能将“慎独”更好地融人到当今社会,也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个儒家传统观念的现实意义。  “慎独”的现实意义。现在对于“慎独”的现实意义的分析大多是基于传统解读进行的。原因就在于《五行》篇中关于“慎独”的解释和郑玄、朱熹等人对于“慎独”的传统理解相比,在实践意义上缺乏可操作性。《五行》篇中将“慎独”归结为内心对于仁、义、礼、智、圣五行的专一与专注,进而统摄诸德而不失于性道之本质。这是具有形上意味的归结,在寻常百姓看来,这种说法不好理解难以践行,缺乏实践上的动力。而郑玄与朱熹的解读,强调闲居时要和有人监督时的行为相一致,这是将“慎独”下达到日用伦常层面后的一种道德自律,这样“慎独”就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要求,变为一般人修德修身时的途径,而不只是君子实现其圣人理想人格的专有门径。这显然比本义更能让世人接受,同时,在实践方面更具有效性。  那么,能不能将本义与传统解说结合起来指导我们的道德修养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将本义中内心对于儒家仁、义、礼、智、圣这一君子人格德行的专一,改造成对于现实中的完善人格与高尚的道德标准的专一与专注,以此形成一个牢固的内心信念,然后在这个诚于中的内心信念的统摄与驱动下,更好地形于外,这样我们就会不断修正自己在大庭广众下的显性行为,也会更为注重和调整独处时候的隐性行为。  这样一来,“慎独”就会成为一种随时随地都伴随我们的道德自觉和自律,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道德修养方法,有助于修身正心。培养“慎独”能力,实践慎独的修养方法,可以锻炼和加强一个人在道德修养方面的自我控制力,使道德修养成为自我的内在要求,从而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此外,我们还应做到慎独而不唯“独”,也就是说我们要在有无人知晓,有无人监督时都同样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绝不因为无人知晓而肆意妄为,也不能因为有人知晓而做表面文章,要时刻专注于内心信念。  对于当今这样一个已经存在道德失范问题的社会而言,“慎独”的修养方法更凸显其必要性。只有当每一个个体都自觉地做到“慎独”时,社会的道德水准与道德意识才会得到一个很明显的提升,至少会减少坏人坏事的出现。这一点正如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指出的“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 ’,不做任何坏事。”虽然刘少奇同志讲的是共产党员,其实这对于每一个平常百姓的意义与影响是一样的。当我们心中已经拥有一个诚其意、毋自欺而诚于中的道德理念,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做到内外如一如是而行,做到时时处处符合道德要求。此外,朱熹把“独”从独居扩展到大众空间,对于当今社会更具现实意义。比较古今社会的外部压力不难发现,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个人要完全摆脱舆论压力,只会出现在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独处时。而当今社会,由于人员流动性加大,我们很多时候都身处“陌生人社会”,没有熟人,也就缺少一种舆论压力。在这样的环境中很容易养成肆意胡为的习惯,认为反正做了不该做的说了不该说的也没有关系,反正没有人认识我监督我。由此可见,“陌生人社会”虽在众人之中实际也是独,在这种情况下更要注重“慎独”功夫,注重内心一念发动时别人不知我独知的独,绝不放松道德修养工夫通过“慎独”,我们要养成一种理想的道德人格凭借自己的内心信念,无论身处何种环境都能依靠理性做出正确的选择并付诸行动。  “慎独”,是儒家的传统观念与重要思想,是一种修养工夫,是一种自律品质。通过对“慎独”本义与传统解说的厘清,通过对“慎独”在道德修养方面的现实实践意义的分析,我们看到“慎独”永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失去现实意义。

儒家思想对人类历史的影响总的来说,儒家思想是一种人类社会道德伦理规范的学说。它的最基本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正如笔者在《人性善恶论》中指出的,中国古代流行的教子歌《三字经》当中的第一句话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也就是说,人的本性(天性)是向善的,是好的。而且,这种本性是相同相近的,带有普遍性的。只因为后天生活习惯和环境的变化,才造成了各种行为的差异,导致背离“善”的现象。这一点,儒家并没有错。人性中本来就有善的一面,而且是主流。在性善论的基础上,中国儒家文化治理国家的主要思路就是德育教育。这种思想认为,既然人的本性是好的,恶习只是后来感染的,所以治理社会就应该从道德教育入手,劝人们放弃恶习,回到先天性的“善”的境地,社会就会安宁了。中国古代强调“教化世人”,也就是教育和感化普通百姓。所以,儒家轻法制,重道德。儒家认为,如果以道德和礼制来教导百姓,将使得他们自爱自重,心悦诚服。儒家思想中的仁德学说非常重要。儒家不倚重武力,而强调仁义道德是争天下和管理天下的不二法门。在过去的几千年里,这一思想被无数次地证明其正确性。凡是能够遵循这一法则的,就可以成功。凡是违背这一法则的,必然失败。而且这一思想不光是可以用来治国,对任何层次的领导者都会有用。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完全适用。将来也会适用。这是人类历史几千年经验智慧积累下来的一个结晶。儒家的仁德思想理论永远也不会过时。儒家的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一个“礼”字。既然人本性都是善的,执政者就应该让民众知道自制,回到那种彬彬有礼的社会状态中去。就是所谓的“克己复礼”。这个礼包括了礼节,礼数,礼貌,和规章制度。所以,儒家的思想要人懂得自制,克制欲望,遵守礼节,消除暴力,以达到一种平和的社会环境。正是儒家的这一“礼教”思想,使得中国成了举世公认的礼仪之邦。礼的思想并没有错。只是需要改变其中过于僵化的部份而已。儒家思想因此为社会制定了许多具体的礼节,具体表现为“三纲五常”。李先生讲的尊老观就包括在这纲常伦理中。三纲五常一直是反儒学的人批评的一个靶子。从现代社会的角度看,这些社会规范确实有很多不适应现代价值观的地方。但是,这些纲常只是儒家道德思想应用到社会规范中的一些表现形式而已。人们可以说,这些表现形式过于刻板,不够变通;或者说某些形式已经不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必须要注意形式和内容的区别。一种思想可以影响到许许多多的方面,也会有无数的表现形式。某个方面不适用,或某个形式不合理,并不代表这种思想在其他场合和既然儒家思想有如此多的内容(本文列举尚不完全),人们就不能仅凭某个事件和某个方面妄下“儒家思想过时”的断语。如果站在客观和历史的立场上来评价的话,儒家思想对中国的发展繁荣,其历史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即使时至今日,其中的一些思想观念依然存在应当继承和发扬的地方。当然,儒家思想成型于两千多年以前,发展于封建社会,存在着历史局限性,也必然存在着糟粕,这是我们必须舍弃和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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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最近也在找关于这个的论文。下面3篇是我花了一周时间查到的。好的话强烈要求加分!! 儒学与两种自由概念 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自由是近现代西方文化的基本理念。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关系是20世纪中国政治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争论的焦点之一。“五四”时期自由主义者凸现自由与儒学的紧张性,强调对儒学纲常伦理的批判是建构自由观念的前提,因而对儒学传统采取坚硬的否定态度。以现代新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一般而言,虽不拒斥自由的精神理念,但其文化领域的强势卫道立场,使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也难以兼容。不过,20世纪后半叶一种值得注意的趋势是,在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中出现了一些人物,他们致力于寻求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以摆脱“五四”以来的极端性看法。他们的努力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但从学理层面来看,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在理论上的建构仍然十分薄弱。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如何对儒学与自由观念的关系进行深度的理论分析以促进二者的现代连接?我以为,区分自由概念的意义内涵、范畴性质和文化特征将是问题讨论的前提。 在西语语境中,自由概念的意涵虽然复杂,但英国著名思想家互·伯林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为把握自由概念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根据伯林的论述,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与两组不同的问题有关:前者涉及控制的范围问题,后者涉及控制的来源问题。正是基于对这两组不同问题的回答,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具有不同的概念内涵。消极自由的内涵是;个人拥有不受他人控制独立地作出选择和活动的范围;自由本身不能不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存在着与自由的价值同等或比自由的价值更高的价值;必须保留最低限度的自由,因而公共权力对自由的限制本身不能不受到限制。在此意义上,消极自由概念的实质是,个人自由应该有一个元论如何都不可侵犯的最小范围,因而应当在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权威之间,划定一条边际界限。这也就是严复所说的“群已权界”之意。积极自由概念则与之不同,它源自个人想要成为自己的主人的愿望。它的内涵是,我希望我的生活与选择,能够由我本身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任何外界的力量;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意志的工具;我要做一个主动者,能为自己作出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上述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相互区别,而且属于不同的范畴系统。消极自由涉及个体权利与公共权威之间的关系,处理的是社会政治问题,属于社会政治理论的范畴;它基本上不涉及意志自由的问题,不属于道德哲学的范畴。因此,J·S·密尔在其《论自由》一书中,开宗明义便指出其所要讨论的自由“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①积极自由涉及个体“以自由意志追寻人生中道德的尊严与创造的意义问题,”②它以意志自由为根据,导出道德自由之结论,并由此引入政治社会自由的讨论。因而,积极自由主要是个人伦理和道德哲学的范畴。 本文作者看来,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和范畴性质相互区别,而且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消极自由作为社会政治概念,它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确认与维护,对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警惕与防范,体现的是西方近代以来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历史要求,具有鲜明的现代性特征,是典型的西方文明的价值理念。积极自由作为道德哲学范畴,则有所不同。就其强调道德意志的自由、自主、自律而言,显然不能视为西方文明所独有的思想资源。 基干上述两种自由概念的解析,以下将从两个层面检讨儒学与自由概念的关系。 二 早在1895年,启蒙思想家严复在那篇著名的《论世变之亟》》里比较中西文化的区别时,就已经点出了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由思想资源匮缺的事实:“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③谙熟西方自由思想传统、翻译过密尔《论自由》的严复,其立论的基本理论参照正是上述社会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概念。问题是,从这一概念出发,判断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从价值系统来看,儒学传统重视的是人伦秩序,如《礼记·礼运篇》》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就被称为十义,孟子也有所谓五伦之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腾文公上》)人伦秩序强化的是伦理规范、道德义务,不是政治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意识。在儒家人伦秩序的笼罩中,义务是第一次序的概念,人的权利意识则始终被压缩、消解在义务观念之下。随着人的权利意识的压缩与消解,自由的范围也就无从确认,因为自由的范围实质是人的权利范围。 就政治思维而言,儒学视野下的政治与伦理并无边界区分,政治生活不过是入伦秩序的延长。“在政治领域内,王或皇帝自然是人伦秩序的中心点。因此,任何政治方面的改善都必须从这个中心点的价值自觉开始。这便是‘内圣外王’的理论基础”①所谓“格君心之非”、“仁心仁政”、“正心诚意”,都只是对权力掌握者的伦理道德的约束与规范。这一思想基调使儒学传统内部始终无法形成一套系统运用法律、制度对于政治权力加以约束、制衡的观念。缺乏这一观念是儒学传统不具备消极自由概念的另一重要标志,因为消极自由概念的基本要义之一即是要通过法律、制度的约束以防范政治权力对自由范围的侵犯。 以社会功能来说,自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儒学的社会功能逐渐定位于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论论证。董氏以“王道之三纲,可求干天”(《春秋繁露·基义》)揭开了合法性论证的序幕,儒学也由此开始了经学化的历史进程。从今文经学、古文经学到宋学,经学形态的演变并未改变经学化的儒学所承担的社会政治功能。历史的经验表明,承担合法性论证的儒学支撑的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专制政体。于是,在社会政治功能层面,儒学与消极自由的精神理念形成高度紧张和尖锐冲突,因为社会政治意义上的自由理念恰好是专制政体的对立面。这也是五四时期儒学传统受到政治自由主义者否定、批判的基本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主要不是价值评判,而是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历史事实描述。陈述这一历史事实旨在表明,古老的儒学传统与现代性社会政治理念毕竟相隔甚远。因此,既不能从儒学传统内部单向地直接开出消极自由观念,也不能在二者之间进行简单的双向对接。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必须走出思想理论演绎的思维误区,建构于社会土壤条件的培育。这意味着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需要构筑相应的社会前提,而消极自由观念之精神落实干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是根本性的两个方面。这是因为,消极自由不仅是一套观念体系,更重要的是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的制度框架、防止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制衡机制。同时,消极自由无论作为思想理念还是体制结构,本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换言之,市场经济是消极自由的观念和体制根本性的支撑条件。在非市场的经济条件下,由于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是社会资源的主要垄断者,是各种服务和就业机会的唯一提供者,它“拥有无限的强制权力”,消极自由根本就无从谈起。只有随着体制结构和市场机制这些相应的社会土壤条件的建构和培育,消极自由观念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儒学与这一现代观念的对话、勾通。 连接才能找到现实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确实不是观念层两点一线的理论推演所能解决的,它本身是三点(市场经济及相应的社会政治机制一消极自由观念一儒学)之间逐渐调适的社会演化过程。 儒学传统虽然匮乏社会政治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的思想观念,却蕴涵着极为丰富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这一思想资源集中体现为“为仁由己”的命题表达,其实质是对个体道德意志自由的确认与凸现。“发现道德意志的自由,并自觉到它的重要性,中国自孔子已然。这在中国史上,的确是一次极重大的发现。经此发现以后,人才有真实的自我,人的尊严和做自己的主人这些重要的人理才能讲。”⑤ 从儒学传统的历史来看,确认、强化个体道德意志选择的自主、自由,是贯穿其思想发展的一条主线。孔子就再三强调“为仁由己”(《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以论语·述而》)、“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孟子把对“仁”的自我寻求扩展为对“义”的主动选择:“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皆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宋代理学家则进一步把仁确认为“天理”,使之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并强调对天理即仁的自觉体验、践履以及对私欲的自我舍弃、抑制:“仁者,本心之全德。……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朱熹:《四书集注·论语卷颜渊》)从先秦到宋代,高扬主体的道德自律,树立人的伦理学主体性的庄严伟大,构成了儒学传统中宝贵的精神资源。 儒学突出主体的道德自主、道德自律不仅在道德伦理层面展示出普遍的积极意义,而且在社会政治层面发挥着特殊的规范功能。如果说前者的普遍意义指向的是每个个体,主张人人皆为尧舜,成为君子、成为道德人;那么后者的特殊功能主要针对的是统治者,要求他们自我道德完善、道德自律,成为圣人。因而,一方面,成圣成德者方可为王,修齐治平的内圣外王之道构成获取、掌握权力者的规范模式S另一方面,“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朱子语类》卷一0八页),统治者要严于律己,正人正己。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统治者应当经常反省自身,检讨自己:“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这样才能“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显然,高度强调权力掌握者的道德自律,“这是儒家政治伦理哲学所能达到的高层境界。”③从这一角度来看,儒学传统中丰厚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确有其正面的功能和意义,因为道德自律始终是约束权力掌握者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然而,如上所说,儒学传统始终混淆伦理道德与政治的边际界限,并把政治伦理道德化,由此却导致了其积极自由的道德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的运用具有双重后果:一方面,积极自由所体现的内在的道德自律,在缺乏对权力的外在制度制衡条件下,作为对权力的道德约束,它在政治领域的功能发挥会遭到软化并最终归于无效。因为中国传统政治的历史经验表明,对暴君昏君贪官污吏讲正心修身、道德自律事实上完全无用。另一方面,作为积极自由之体现的道德自主,在儒学话语系统中意味着克己无我、成仁成德,即成为圣人。但问题是圣人不仅要立己而且要立人,不仅要成己也要成物。立己、成已是存心养性、立修身之德,立人、成物则是事天济众、施教化之功。从立己到立人、从成己到成物,便是从内圣到外王的转化过程。这一转化赋予了圣王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主宰、道德教化的功能,即宋儒所说的“启众生之蒙,去众生之昏”。在圣王的道德主宰之下,个体完全丧失了作出任何道德选择的自由,只有“存天理,灭人欲”,只有彻底服从的义务。为了确保个体的服从和圣王的绝对主宰、统治,刑法与教化成为圣王不可或缺的两大统治手段:“圣王为治,修刑罚以齐众,明教化以善俗。”(《二程集·河南程氏遣书》卷二)前者是以刑杀人、硬性控制,后者是以理杀人、软性约束。这样,从圣人到圣王的转化实际上是圣人的道德自主异化为道德(教化)与政治(刑罚)双重专制的过程:道德层面的积极自由终于在社会政治领域走向了自由的反面。 由此可见,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伦理道德层面,它高扬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强化主体的道德自律、道德完善,具有政治伦理的规范功能;然而,在社会政治层面,它却最终导向道德与政治专制,走向自由的反面。笔者认为,化解这一双刃性的关键在干,设置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的边际界限,即把积极自由的意义功能定位于个体、定位于伦理道德领域。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个体道德选择的自由,从而也有利于发挥道德自律的政治伦理功能。在此条件下,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诸如自我节制、严于律己、正心修身、讲究气节等等,将在现代生活中包括对政治人格的塑造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是避免个人道德意志的选择问题与社会政治问题的混淆,从而为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赢得独立的空间。因为上述概念分析表明,消极自由属于社会政治范畴,其指向是社会政治领域,涉及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政治法律体制的保障,与积极自由所指的个体意志自由、道德选择无关。套用儒家的话说,消极自由是“治人”的范围,积极自由是“修己”的领域。把“修己”混同于“治人”,不仅会削弱、损害“修己”的伦理道德意义,更重要的是将妨碍对“治人”(政治法律)的制度性设计。总之,只有通过边界划分(伦理道德与政治法律)、功能定位(个体与社会),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才能获得现代意义,上述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才能赢得独立的发育空间。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的结论是:在社会政治层面,儒学传统之社会必须外引消极自由的观念,并使其精神落实于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在此条件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才能获得现实的支撑;在伦理道德层面,儒学传统之文化需要内接其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将其定位于个人,并为之设置伦理道德的边界范围,发挥其政治伦理的意义功能。这是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二者的有机结合将导向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政治与伦理、现代与(儒学)传统的相互支撑和双向互补。 注: [1]【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页. ②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版,申73页. [3]]《严复集》第1册,王拭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页. ④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入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⑤韦政通:《属家与现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页 [6]李锦全:《中国儒学与退溪学论人际关系的思想特点》《哲学研究》1987年第9期。

浅析儒家“慎独本义及其现实意义  “慎独”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概念,对该概念本义的解读学界始终未有定论。从“慎独”传统解读和本义入手厘清其含义,认为“慎独”意在强调内心对于仁义礼智圣的专注,并在此基础上分析“慎独”在当今社会个人道德修养方面的现实意义。  何为“慎独” 。“慎独”源于儒家的《大学》、《中庸》。《大学》有云:“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 ,此之谓 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舍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 于 中,形 于外,故君 子必 慎其 独也。”《中庸》中说:“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 闻。莫见乎 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东汉郑玄的解说中最早提出“慎独”一词,他说:“小人闲居而不善,无所不至也,君子则不然,虽视之不见,听之无声,犹戒惧恐怖自修正,是其不须臾离道也。慎独者,慎其闲居之所为。小人于隐者,动作言语自以为不见睹、不见闻,必肆尽其情也,若有觇听之者,是以为显见甚于众人之中为之。”由此可见,郑玄的所谓“慎独”就是指一个人在独居、独处时,在其行为不为他人所见所闻之处,也要时刻做到谨慎遵守道德规范。郑玄之说与刘向在《说苑 •敬慎》中的说法相似,之后北齐刘昼的《刘子 •慎独》、唐代孔颖达的《礼记正义》、南宋朱熹的《大学章句》、《中庸章句》中关于“慎独”的解读实际上都继承了郑玄对于“慎独” 的阐说。  而这其中朱熹虽然在一定意义上继承了郑玄的说法,但他的解读却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慎独”的传统理解。朱熹在《大学章句》中说:“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言欲 自修者知为善以去其恶,则当实用其力,而禁止其自欺。使其恶恶则如恶恶臭,好善则如好好色,皆 务决去,而求必得之,以自快足于己,不可徒苟且以殉外而为人也。然其实与不实,盖有他人所不 及知而己独知之者,故必谨之于此以审其几焉。 … …此言小人阴为不善,而阳欲舍之,则是非不知善之当为与恶之当去也;但不能实用其力以至此耳。然欲舍其恶而卒不可舍,欲诈为善而卒不可诈,则亦何益之有哉!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在《中庸章句》中,朱熹又注:“独者,人所不知而己独知之地也。言幽暗之中,细微之事 ,迹虽未形而几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 ,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惧 ,而于此尤加谨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以至离道之远也。”… 通过对朱熹的章句集注以及其他文字的研习,我们不难看出朱熹除了沿袭自郑玄以来的传统看法,即认为“慎独”就是在独处时更要谨慎戒惧,在人所不知不闻之地加紧个人道德养成,不可自欺,要在个人修养上实当用力之外,还将“独”的内涵扩大了。例如,朱熹强调“‘慎独’之‘独’,亦非特在幽隐人所不见处。只他人所不知,虽在众中,便是独也”。朱熹还说“这独又不是恁地独时,如与众人对坐,自心中发一念,或正或不正,此亦是独处。”由此可以看出,朱熹的解读较之郑玄的进步之处在于使“独”包含了精神性与内在性的意义。在郑玄看来,“慎独”之“独”只是空间上的独处,是别人无法干预的地方。而朱熹理解的“慎独”之“独”除了上述之义外,还指一种内心 意念 刚刚萌发而众人不知我独知的“独”,由此可 以说,朱熹把“独”从个人独居的空间推致到了一个虽在众人中但缺乏外界舆论监督与压力 的空间。这是对于“独”的理解上的深化。  上述从郑玄到朱熹的关于“慎独”之义的传统解读,着力都在于强调“慎独”的实质是要慎重对待他人不知的隐蔽处之所作所为,努力地做到不欺暗室、不愧屋漏。  随着2O世纪 7O年代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篇及 20世纪 90年代郭店楚简《五行》篇的出土,学界在对简帛文献进行整理和解读的过程中,看到了与传统解读不同的“慎独”,由此对于“慎独”本义的讨论重新拉开了序幕。  清华大学的廖名春教授在其《“慎独”本义新证》一文中认为,庞朴先生《帛书五行篇校注》一书第 52到 54页的内容说明“帛书《五行》篇的‘慎独’说与《礼记 •礼器》篇、《苟子 •不苟》篇说同,而与《礼记 •中庸》、《大学》篇迥异。”并提出,“‘慎独’就是不重外表,只重内心”[3]52。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的梁涛先生通过对简帛《五行》篇原文和传文的解读与分析,认为该篇讲仁、义、礼、智、圣五行“……是形成于内心的,但它还有‘多’的嫌疑,还没有真正统一于心” ,所以,《五行》中的“慎独”实际是指内心的专注、专一,指内心专注于仁、义、礼、智、圣五种德行的状态。在梁涛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大学》中的两个“慎独”,前一个是指“诚其意”,后一个强调只有“诚于中”,才可能做到“形于外”,由此可见“慎独”必须落实在“诚于中”上,这实际还是要“诚其意”,而《中庸》中的“慎其独”则从道人手,君子“慎其独”所需要戒慎的就是那个“不可须臾离也”的道,要时时保持内心的诚,这与《大学》的“诚其意”是一个意思。通过三者的对比分析,可以说三个“慎独”都是“诚其意”,强调要端正内心的意念,从本原上杜绝一切不善行为的出现,这些无一不在突出儒家“内省”的工夫。所以,《大学》《中庸》以及《五行》的“慎独”的本义均是指内心对于儒家涵含仁、义、礼、智、圣五行的完满人格的专一,指内在的精神状态。郑玄和朱熹的错误在于把“诚其意”的内在精神仅仅理解为“慎其闲居所为”的外在行为,把精神专一理解为独居、独处,因而造成整个意义发生改变。通过对“慎独”本义的追根溯源,以及对其传统解读的辨析,我们看到了儒家一贯的对于内省的重视,对于修己工夫的强调。  那么,对于身处现代社会的个人,在理解了“慎独”的本义后,我们该如何联系时代联系自身,深刻而又发展地理解它运用它呢?这个过程中我们既不能违背本义,也不必完全抛离传统解读。我们首先要确定这是一种强调内心对于道德境界和人生修养目的专一专注的功夫(本义强调对于仁义礼智圣的合一状态的专注),是对内心的关照,它具有形而上的超越意义。同时,我们也可以于传统解说中汲取其合理的因素,那就是把“慎独”的形上意义下达到形下层面。每一个人都有独居、独处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注意“慎独”传统解读中对于闲居时道德自制力的强调。这样才能将“慎独”更好地融人到当今社会,也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个儒家传统观念的现实意义。  “慎独”的现实意义。现在对于“慎独”的现实意义的分析大多是基于传统解读进行的。原因就在于《五行》篇中关于“慎独”的解释和郑玄、朱熹等人对于“慎独”的传统理解相比,在实践意义上缺乏可操作性。《五行》篇中将“慎独”归结为内心对于仁、义、礼、智、圣五行的专一与专注,进而统摄诸德而不失于性道之本质。这是具有形上意味的归结,在寻常百姓看来,这种说法不好理解难以践行,缺乏实践上的动力。而郑玄与朱熹的解读,强调闲居时要和有人监督时的行为相一致,这是将“慎独”下达到日用伦常层面后的一种道德自律,这样“慎独”就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道德要求,变为一般人修德修身时的途径,而不只是君子实现其圣人理想人格的专有门径。这显然比本义更能让世人接受,同时,在实践方面更具有效性。  那么,能不能将本义与传统解说结合起来指导我们的道德修养呢?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将本义中内心对于儒家仁、义、礼、智、圣这一君子人格德行的专一,改造成对于现实中的完善人格与高尚的道德标准的专一与专注,以此形成一个牢固的内心信念,然后在这个诚于中的内心信念的统摄与驱动下,更好地形于外,这样我们就会不断修正自己在大庭广众下的显性行为,也会更为注重和调整独处时候的隐性行为。  这样一来,“慎独”就会成为一种随时随地都伴随我们的道德自觉和自律,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道德修养方法,有助于修身正心。培养“慎独”能力,实践慎独的修养方法,可以锻炼和加强一个人在道德修养方面的自我控制力,使道德修养成为自我的内在要求,从而达到理想的道德境界。此外,我们还应做到慎独而不唯“独”,也就是说我们要在有无人知晓,有无人监督时都同样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绝不因为无人知晓而肆意妄为,也不能因为有人知晓而做表面文章,要时刻专注于内心信念。  对于当今这样一个已经存在道德失范问题的社会而言,“慎独”的修养方法更凸显其必要性。只有当每一个个体都自觉地做到“慎独”时,社会的道德水准与道德意识才会得到一个很明显的提升,至少会减少坏人坏事的出现。这一点正如刘少奇同志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指出的“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 ’,不做任何坏事。”虽然刘少奇同志讲的是共产党员,其实这对于每一个平常百姓的意义与影响是一样的。当我们心中已经拥有一个诚其意、毋自欺而诚于中的道德理念,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做到内外如一如是而行,做到时时处处符合道德要求。此外,朱熹把“独”从独居扩展到大众空间,对于当今社会更具现实意义。比较古今社会的外部压力不难发现,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个人要完全摆脱舆论压力,只会出现在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独处时。而当今社会,由于人员流动性加大,我们很多时候都身处“陌生人社会”,没有熟人,也就缺少一种舆论压力。在这样的环境中很容易养成肆意胡为的习惯,认为反正做了不该做的说了不该说的也没有关系,反正没有人认识我监督我。由此可见,“陌生人社会”虽在众人之中实际也是独,在这种情况下更要注重“慎独”功夫,注重内心一念发动时别人不知我独知的独,绝不放松道德修养工夫通过“慎独”,我们要养成一种理想的道德人格凭借自己的内心信念,无论身处何种环境都能依靠理性做出正确的选择并付诸行动。  “慎独”,是儒家的传统观念与重要思想,是一种修养工夫,是一种自律品质。通过对“慎独”本义与传统解说的厘清,通过对“慎独”在道德修养方面的现实实践意义的分析,我们看到“慎独”永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而失去现实意义。

孝心   “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维系统治(“家国同构”,混淆群己权界,公私互犯)的最根本的礼教准则,是汉民族家庭美德与传统文化罪恶糟粕极具争议和威力的混合体。需要明辨的是,理论上及现实中的儒家孝道体系是中国特色封建专制主义社会历史的产物,并非人类的“普世伦理”或客观的普遍真理。    儒家所主张的依靠暴力实行的“慈-孝”(倒设前提)(无条件的奴隶主义:所谓“亲憎我,孝方贤”,舜就是以此起家的政治阴谋家,开了扭曲人性、高压伦治、孝廉腐败的恶例。此后中国进入奴隶社会,后世有无数“以〔特定关系〕人为神主圣王”的儒家邪教造成的社格人格畸变良知理智沦丧的案例。附: 参考资料2)、“权力-责任”严重不对等,制度倒挂设计的孝道是违背《世界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的根本原则与具体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违背现代文明社会的契约伦理与责任伦理、生物界的“责任伦理”和自然法的“道德金律”的。     儒家礼教——孝道推行的实质包含着不平等自由主义、道德相对主义、伦理特殊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上位霸权主义及主观唯心主义。(参见:自我中心 内圣外王 权力意志)没有平等——公平正义,就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对真理和人权、人类尊严的尊重,也就没有真爱和博爱。封建孝道在中国根深蒂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自古以来严重威胁着中国人特别是弱势儿童的生存权(儒家传统认为包括身体发肤在内的整个人格的主权属于父母,通过国家暴力和群氓暴力维护这种贿赂人心、婆媳循环、轮流坐庄、一盘散沙的反动统治秩序,却从不愿正视并防止父母侵害其法定被代理人的身体发肤等等)、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获得救助权、表达权、参与权、发展权、婚姻自由权、不作伪证权……以至年长公民的社会保障权益(妨害社会进步,只能养儿防老——现在有的人都不需要“养儿防老”了,更容易暴露人性中的罪恶与孝道之本质)。中国的家庭暴力与社会腐败(绝对权力,绝对腐败;淫情暴孝,从小训练;有礼有众,无法无天。)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值得注意的是,孔子和孟子的成长过程都没有正常的父爱(包括教育)和家庭结构。   伟大的哲学家老子这样看待“礼教圣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伟大的科学家、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墨子指出:“天下之为父母者众,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儒家孝道思想的经济基础是小农经济;只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立健全民主法治,才能最终根除封建礼教的社会基础。元代郭居敬辑录古代24个孝子的故事,编成《二十四孝》,成为宣扬孝道的通俗读物。鲁迅先生曾撰文批判,揭露礼教的吃人本质和孝道对国民性的巨大危害,大声疾呼“救救孩子”。    《二十四孝》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这4章内容相关,故一并解释。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孟懿子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不要违背。之后,樊迟为孔子驾车时,孔子告诉他这件事说:孟孙问我什么是孝?我回答他:不要违背。樊迟问:这是什么意思呢?孔子说:父母在世时,要依礼来侍奉他们;当他们去世之后,又要依礼来安葬及祭祀他们)。 此章的“无违”由孔子自己后面的说明看来,应是不违背礼的意思。    至于为何孔子在此要分两段解释无违呢?有学者以为孟懿子的父亲孟僖子贤而好礼,所以孔子只要他能做到不违其父之志向行为就可以算是孝了。但是一般人的父亲言行未必一定合礼,此时子女就不应以不违背父亲为孝,而应该以不违背礼为孝了。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孟武伯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让做父母的只因为子女的疾病而忧愁烦恼)。    此章有三种解释分述如下:使父母只担心子女的疾病,故须努力做好一切事情;父母只担心子女的疾病,故子女须小心保重自己;子女应只担心父母的疾病,其它则不宜过分担心,否则反而会使父母不安。 小弟以为第一解涵意较广,故详细说明如下: 此章言外之意乃是因为疾病并非人力所能控制,其它各方面则人的主控力较强,所以作子女的必须在其它各方面勤勉努力表现良好,使父母不会因为除了疾病之外的事情,为子女担心操烦。 事实上以今日医学的角度而言,疾病仍有一部份的成因或程度可以操之在己。例如有些传染性疾病有其地域性,能不去这些地方就应该尽量避免(泰伯篇的“危邦不入”或也与此有部份相同之意)。如果一定得去,有些预防措施就一定不该省略,如疟疾可以藉行前开始服药预防。另外也有些传染病与个人的行为有关系,当然也能且该禁力避免危险的行为,如性病。还有些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自己也应定时按医师指示使用药物,因为这与病情的控制相当有关;适当的饮食和运动也同样重要,同时也是可以操之在己的。还有一些健康行为,如:均衡的饮食、体重的维持等也与健康息息相关,这些应该也属自己可以注意的。 由此观之,孔子此章之真意也许可以理解为:子女须尽全力做好每一件可以做好的事,以期使父母不因为子女多担操烦。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子游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今日所谓的孝是指能够供养照顾父母。但是家中的狗和马也一样也有人供养照顾啊!假若心中少了敬意,那又如何可以分辨这两者呢)? 此章的“至于犬马,皆能有养”有两解:狗和马也一样有人供养;狗和马也一样可以侍奉人;但若依第二种解释似乎就不须“有”字了。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子夏向孔子请问什么是孝。孔子说:晚辈长保恭敬和悦的神色是最难做到的。当有事时,年轻人去做;有丰盛美食时,由长辈吃;这样就可以算是孝了吗)? 此章的“色难”亦有两解:晚辈的神色(详解如上);长辈之神色:是指能够在父母神色未变之前,先得知父母的心意。 “孝”字在论语中,一共见于14章。其中为孔子所言,且与孝的定义有关者,共有6(5+1,一章重出)章,即为政篇这四章加上学而篇,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这6(5)章皆属“两端四角”启发式教学。    综合这6(5)章之意如下:父母在世时,与父母相处自己要秉持恭敬的心意;保有和悦的神色;行为要合义合礼;另外也必须努力做好一切事情,以尽量减少父母为自己担忧;父母过世之后,丧祭亦应合义合礼;且必须时常缅怀他们,并效法他们合义合礼的言行,如此都能做到,才算是孝吧。

儒学与传统文化论文题目有哪些及答案初中

你好,我最近也在找关于这个的论文。下面3篇是我花了一周时间查到的。好的话强烈要求加分!! 儒学与两种自由概念 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自由是近现代西方文化的基本理念。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关系是20世纪中国政治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争论的焦点之一。“五四”时期自由主义者凸现自由与儒学的紧张性,强调对儒学纲常伦理的批判是建构自由观念的前提,因而对儒学传统采取坚硬的否定态度。以现代新儒家为代表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一般而言,虽不拒斥自由的精神理念,但其文化领域的强势卫道立场,使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也难以兼容。不过,20世纪后半叶一种值得注意的趋势是,在自由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中出现了一些人物,他们致力于寻求儒学传统与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以摆脱“五四”以来的极端性看法。他们的努力具有重要的思想史意义,但从学理层面来看,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在理论上的建构仍然十分薄弱。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如何对儒学与自由观念的关系进行深度的理论分析以促进二者的现代连接?我以为,区分自由概念的意义内涵、范畴性质和文化特征将是问题讨论的前提。 在西语语境中,自由概念的意涵虽然复杂,但英国著名思想家互·伯林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划分,为把握自由概念提供了重要的分析框架。根据伯林的论述,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概念与两组不同的问题有关:前者涉及控制的范围问题,后者涉及控制的来源问题。正是基于对这两组不同问题的回答,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具有不同的概念内涵。消极自由的内涵是;个人拥有不受他人控制独立地作出选择和活动的范围;自由本身不能不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存在着与自由的价值同等或比自由的价值更高的价值;必须保留最低限度的自由,因而公共权力对自由的限制本身不能不受到限制。在此意义上,消极自由概念的实质是,个人自由应该有一个元论如何都不可侵犯的最小范围,因而应当在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权威之间,划定一条边际界限。这也就是严复所说的“群已权界”之意。积极自由概念则与之不同,它源自个人想要成为自己的主人的愿望。它的内涵是,我希望我的生活与选择,能够由我本身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任何外界的力量;我希望成为我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别人意志的工具;我要做一个主动者,能为自己作出选择并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上述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相互区别,而且属于不同的范畴系统。消极自由涉及个体权利与公共权威之间的关系,处理的是社会政治问题,属于社会政治理论的范畴;它基本上不涉及意志自由的问题,不属于道德哲学的范畴。因此,J·S·密尔在其《论自由》一书中,开宗明义便指出其所要讨论的自由“不是所谓意志自由,……乃是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①积极自由涉及个体“以自由意志追寻人生中道德的尊严与创造的意义问题,”②它以意志自由为根据,导出道德自由之结论,并由此引入政治社会自由的讨论。因而,积极自由主要是个人伦理和道德哲学的范畴。 本文作者看来,两种自由概念不仅意义内涵和范畴性质相互区别,而且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消极自由作为社会政治概念,它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确认与维护,对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警惕与防范,体现的是西方近代以来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历史要求,具有鲜明的现代性特征,是典型的西方文明的价值理念。积极自由作为道德哲学范畴,则有所不同。就其强调道德意志的自由、自主、自律而言,显然不能视为西方文明所独有的思想资源。 基干上述两种自由概念的解析,以下将从两个层面检讨儒学与自由概念的关系。 二 早在1895年,启蒙思想家严复在那篇著名的《论世变之亟》》里比较中西文化的区别时,就已经点出了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由思想资源匮缺的事实:“夫自由一言,真中国历古圣贤之深畏,而从未尝立以为教者也。”③谙熟西方自由思想传统、翻译过密尔《论自由》的严复,其立论的基本理论参照正是上述社会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概念。问题是,从这一概念出发,判断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从价值系统来看,儒学传统重视的是人伦秩序,如《礼记·礼运篇》》的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就被称为十义,孟子也有所谓五伦之说:“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腾文公上》)人伦秩序强化的是伦理规范、道德义务,不是政治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意识。在儒家人伦秩序的笼罩中,义务是第一次序的概念,人的权利意识则始终被压缩、消解在义务观念之下。随着人的权利意识的压缩与消解,自由的范围也就无从确认,因为自由的范围实质是人的权利范围。 就政治思维而言,儒学视野下的政治与伦理并无边界区分,政治生活不过是入伦秩序的延长。“在政治领域内,王或皇帝自然是人伦秩序的中心点。因此,任何政治方面的改善都必须从这个中心点的价值自觉开始。这便是‘内圣外王’的理论基础”①所谓“格君心之非”、“仁心仁政”、“正心诚意”,都只是对权力掌握者的伦理道德的约束与规范。这一思想基调使儒学传统内部始终无法形成一套系统运用法律、制度对于政治权力加以约束、制衡的观念。缺乏这一观念是儒学传统不具备消极自由概念的另一重要标志,因为消极自由概念的基本要义之一即是要通过法律、制度的约束以防范政治权力对自由范围的侵犯。 以社会功能来说,自汉代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儒学的社会功能逐渐定位于传统中国政治合法性的理论论证。董氏以“王道之三纲,可求干天”(《春秋繁露·基义》)揭开了合法性论证的序幕,儒学也由此开始了经学化的历史进程。从今文经学、古文经学到宋学,经学形态的演变并未改变经学化的儒学所承担的社会政治功能。历史的经验表明,承担合法性论证的儒学支撑的是以皇权为中心的专制政体。于是,在社会政治功能层面,儒学与消极自由的精神理念形成高度紧张和尖锐冲突,因为社会政治意义上的自由理念恰好是专制政体的对立面。这也是五四时期儒学传统受到政治自由主义者否定、批判的基本原因。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分析主要不是价值评判,而是儒学传统匮缺消极自由思想资源的历史事实描述。陈述这一历史事实旨在表明,古老的儒学传统与现代性社会政治理念毕竟相隔甚远。因此,既不能从儒学传统内部单向地直接开出消极自由观念,也不能在二者之间进行简单的双向对接。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必须走出思想理论演绎的思维误区,建构于社会土壤条件的培育。这意味着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需要构筑相应的社会前提,而消极自由观念之精神落实干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是根本性的两个方面。这是因为,消极自由不仅是一套观念体系,更重要的是保障人的基本权利的制度框架、防止公共权力侵害自由的制衡机制。同时,消极自由无论作为思想理念还是体制结构,本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换言之,市场经济是消极自由的观念和体制根本性的支撑条件。在非市场的经济条件下,由于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是社会资源的主要垄断者,是各种服务和就业机会的唯一提供者,它“拥有无限的强制权力”,消极自由根本就无从谈起。只有随着体制结构和市场机制这些相应的社会土壤条件的建构和培育,消极自由观念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儒学与这一现代观念的对话、勾通。 连接才能找到现实的支撑。从这个角度来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确实不是观念层两点一线的理论推演所能解决的,它本身是三点(市场经济及相应的社会政治机制一消极自由观念一儒学)之间逐渐调适的社会演化过程。 儒学传统虽然匮乏社会政治理论意义上的消极自由的思想观念,却蕴涵着极为丰富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这一思想资源集中体现为“为仁由己”的命题表达,其实质是对个体道德意志自由的确认与凸现。“发现道德意志的自由,并自觉到它的重要性,中国自孔子已然。这在中国史上,的确是一次极重大的发现。经此发现以后,人才有真实的自我,人的尊严和做自己的主人这些重要的人理才能讲。”⑤ 从儒学传统的历史来看,确认、强化个体道德意志选择的自主、自由,是贯穿其思想发展的一条主线。孔子就再三强调“为仁由己”(《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以论语·述而》)、“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孟子把对“仁”的自我寻求扩展为对“义”的主动选择:“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皆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宋代理学家则进一步把仁确认为“天理”,使之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并强调对天理即仁的自觉体验、践履以及对私欲的自我舍弃、抑制:“仁者,本心之全德。……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朱熹:《四书集注·论语卷颜渊》)从先秦到宋代,高扬主体的道德自律,树立人的伦理学主体性的庄严伟大,构成了儒学传统中宝贵的精神资源。 儒学突出主体的道德自主、道德自律不仅在道德伦理层面展示出普遍的积极意义,而且在社会政治层面发挥着特殊的规范功能。如果说前者的普遍意义指向的是每个个体,主张人人皆为尧舜,成为君子、成为道德人;那么后者的特殊功能主要针对的是统治者,要求他们自我道德完善、道德自律,成为圣人。因而,一方面,成圣成德者方可为王,修齐治平的内圣外王之道构成获取、掌握权力者的规范模式S另一方面,“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朱子语类》卷一0八页),统治者要严于律己,正人正己。只有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统治者应当经常反省自身,检讨自己:“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己”,这样才能“其身正而天下归之”(《孟子·离娄上》)。显然,高度强调权力掌握者的道德自律,“这是儒家政治伦理哲学所能达到的高层境界。”③从这一角度来看,儒学传统中丰厚的道德哲学意义上的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确有其正面的功能和意义,因为道德自律始终是约束权力掌握者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然而,如上所说,儒学传统始终混淆伦理道德与政治的边际界限,并把政治伦理道德化,由此却导致了其积极自由的道德资源在政治领域中的运用具有双重后果:一方面,积极自由所体现的内在的道德自律,在缺乏对权力的外在制度制衡条件下,作为对权力的道德约束,它在政治领域的功能发挥会遭到软化并最终归于无效。因为中国传统政治的历史经验表明,对暴君昏君贪官污吏讲正心修身、道德自律事实上完全无用。另一方面,作为积极自由之体现的道德自主,在儒学话语系统中意味着克己无我、成仁成德,即成为圣人。但问题是圣人不仅要立己而且要立人,不仅要成己也要成物。立己、成已是存心养性、立修身之德,立人、成物则是事天济众、施教化之功。从立己到立人、从成己到成物,便是从内圣到外王的转化过程。这一转化赋予了圣王在社会生活中的道德主宰、道德教化的功能,即宋儒所说的“启众生之蒙,去众生之昏”。在圣王的道德主宰之下,个体完全丧失了作出任何道德选择的自由,只有“存天理,灭人欲”,只有彻底服从的义务。为了确保个体的服从和圣王的绝对主宰、统治,刑法与教化成为圣王不可或缺的两大统治手段:“圣王为治,修刑罚以齐众,明教化以善俗。”(《二程集·河南程氏遣书》卷二)前者是以刑杀人、硬性控制,后者是以理杀人、软性约束。这样,从圣人到圣王的转化实际上是圣人的道德自主异化为道德(教化)与政治(刑罚)双重专制的过程:道德层面的积极自由终于在社会政治领域走向了自由的反面。 由此可见,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犹如一把双刃剑:在伦理道德层面,它高扬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强化主体的道德自律、道德完善,具有政治伦理的规范功能;然而,在社会政治层面,它却最终导向道德与政治专制,走向自由的反面。笔者认为,化解这一双刃性的关键在干,设置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的边际界限,即把积极自由的意义功能定位于个体、定位于伦理道德领域。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个体道德选择的自由,从而也有利于发挥道德自律的政治伦理功能。在此条件下,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诸如自我节制、严于律己、正心修身、讲究气节等等,将在现代生活中包括对政治人格的塑造起到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是避免个人道德意志的选择问题与社会政治问题的混淆,从而为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赢得独立的空间。因为上述概念分析表明,消极自由属于社会政治范畴,其指向是社会政治领域,涉及对个体基本自由权利的政治法律体制的保障,与积极自由所指的个体意志自由、道德选择无关。套用儒家的话说,消极自由是“治人”的范围,积极自由是“修己”的领域。把“修己”混同于“治人”,不仅会削弱、损害“修己”的伦理道德意义,更重要的是将妨碍对“治人”(政治法律)的制度性设计。总之,只有通过边界划分(伦理道德与政治法律)、功能定位(个体与社会),儒学传统中积极自由的伦理道德资源才能获得现代意义,上述消极自由观念的建构才能赢得独立的发育空间。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的结论是:在社会政治层面,儒学传统之社会必须外引消极自由的观念,并使其精神落实于制度运作、其基础植根于市场经济。在此条件下,儒学与消极自由观念的现代连接才能获得现实的支撑;在伦理道德层面,儒学传统之文化需要内接其积极自由的思想资源,将其定位于个人,并为之设置伦理道德的边界范围,发挥其政治伦理的意义功能。这是儒学与自由观念现代连接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二者的有机结合将导向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政治与伦理、现代与(儒学)传统的相互支撑和双向互补。 注: [1]【英】约翰·密尔:《论自由》,程崇华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页. ②林毓生:《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三联书店1988年版,申73页. [3]]《严复集》第1册,王拭编,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页. ④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江苏入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3页. ⑤韦政通:《属家与现代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3页 [6]李锦全:《中国儒学与退溪学论人际关系的思想特点》《哲学研究》1987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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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读儒家经典的读后感第二,论孔孟之道第三,仁义礼智信的现代价值

儒家思想对人类历史的影响总的来说,儒家思想是一种人类社会道德伦理规范的学说。它的最基本的理论基础是“性善论”。正如笔者在《人性善恶论》中指出的,中国古代流行的教子歌《三字经》当中的第一句话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也就是说,人的本性(天性)是向善的,是好的。而且,这种本性是相同相近的,带有普遍性的。只因为后天生活习惯和环境的变化,才造成了各种行为的差异,导致背离“善”的现象。这一点,儒家并没有错。人性中本来就有善的一面,而且是主流。在性善论的基础上,中国儒家文化治理国家的主要思路就是德育教育。这种思想认为,既然人的本性是好的,恶习只是后来感染的,所以治理社会就应该从道德教育入手,劝人们放弃恶习,回到先天性的“善”的境地,社会就会安宁了。中国古代强调“教化世人”,也就是教育和感化普通百姓。所以,儒家轻法制,重道德。儒家认为,如果以道德和礼制来教导百姓,将使得他们自爱自重,心悦诚服。儒家思想中的仁德学说非常重要。儒家不倚重武力,而强调仁义道德是争天下和管理天下的不二法门。在过去的几千年里,这一思想被无数次地证明其正确性。凡是能够遵循这一法则的,就可以成功。凡是违背这一法则的,必然失败。而且这一思想不光是可以用来治国,对任何层次的领导者都会有用。即使在现代社会也完全适用。将来也会适用。这是人类历史几千年经验智慧积累下来的一个结晶。儒家的仁德思想理论永远也不会过时。儒家的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一个“礼”字。既然人本性都是善的,执政者就应该让民众知道自制,回到那种彬彬有礼的社会状态中去。就是所谓的“克己复礼”。这个礼包括了礼节,礼数,礼貌,和规章制度。所以,儒家的思想要人懂得自制,克制欲望,遵守礼节,消除暴力,以达到一种平和的社会环境。正是儒家的这一“礼教”思想,使得中国成了举世公认的礼仪之邦。礼的思想并没有错。只是需要改变其中过于僵化的部份而已。儒家思想因此为社会制定了许多具体的礼节,具体表现为“三纲五常”。李先生讲的尊老观就包括在这纲常伦理中。三纲五常一直是反儒学的人批评的一个靶子。从现代社会的角度看,这些社会规范确实有很多不适应现代价值观的地方。但是,这些纲常只是儒家道德思想应用到社会规范中的一些表现形式而已。人们可以说,这些表现形式过于刻板,不够变通;或者说某些形式已经不符合现代社会的需要。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必须要注意形式和内容的区别。一种思想可以影响到许许多多的方面,也会有无数的表现形式。某个方面不适用,或某个形式不合理,并不代表这种思想在其他场合和既然儒家思想有如此多的内容(本文列举尚不完全),人们就不能仅凭某个事件和某个方面妄下“儒家思想过时”的断语。如果站在客观和历史的立场上来评价的话,儒家思想对中国的发展繁荣,其历史贡献是不可磨灭的,即使时至今日,其中的一些思想观念依然存在应当继承和发扬的地方。当然,儒家思想成型于两千多年以前,发展于封建社会,存在着历史局限性,也必然存在着糟粕,这是我们必须舍弃和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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