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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办法文件

发布时间:2024-07-07 05:29:13

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办法文件

为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特在我校建立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制度,学校对被评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本校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重要问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有独到的新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根据有关学科的论文特点,对评选条件进行细化。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 博士论文,每年3月和9月各评选一次; 硕士论文,每年毕业时评选一次。 2.评选程序 (1)导师、答辩小组或教研室(系)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推荐申请,并填写“优秀学位论文审批表”; (2)所在学院经审核后,提交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经到会委员的2/3以上(含2/3)通过后,确定本分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结果,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4)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汇总各分会初选结果,初选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直接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初选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将组织校外3位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如有2位及以上专家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校学位办公室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并投票表决,经到会委员2/3以上(含2/3)通过者,确定为校优秀学位论文。 3.推荐比例 各分会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比例分别为该分会受理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数的10%和5%。 五、奖励方式 学校将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其他 1.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学术风气和科学道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自评选结果公布20日内,可以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学位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如经过调查,确认存在严重问题,学位办将撤消对作者和指导教师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2.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中地大京发[2012]1号 关于授予王秉璋等296人学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3号 关于开展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号 关于调整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号 关于同意赵强等同学复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6号 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号 关于公布2011年本科教学系列评优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号 关于同意石宇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号 关于同意张思齐、邹昶龙同学延长学制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号 关于同意李建伟等同学休养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号 关于下达2012年校内部门预算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2号 关于表彰2011年国际、国家、北京市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奖师生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3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1年工作总结》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4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5号 关于给予弋嘉喜等同学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6号 关于同意房东彬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7号 关于同意王奎、张弛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8号 关于同意苏少龙同学延长修业年限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9号 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0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21号 关于给予刘通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22号 关于举办2012年春季运动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3号 关于做好2012年本科生军事课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4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资产清查实施方案中地大京发[2012]25号 关于报废4台锅炉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26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在校学生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中地大京发[2012]27号 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题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8号 关于2012~2013学年校历编排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9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 体评选条例》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0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1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委等七委办局《关于2012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2号 关于同意杨爱凤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33号 关于同意黄敏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34号 关于举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5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6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建设校内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7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38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出入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规定中地大京发[2012]39号 关于公布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0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食堂检查工作制度(试行)中地大京发[2012]41号 关于同意霍慧妍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2号 关于2012年暑假安排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3号 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教育及离校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4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5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46号 关于表彰2012年优秀毕业生、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西部志愿者、 木村四郎雄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获奖毕业生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7号 关于同意高雅洁等同学转专业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8号 关于张黄飞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9号 关于同意熊昌杰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0号 关于授予万建华等1584人学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1号 关于表彰我校入选2011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2号 关于表彰我校入选2011年度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3号 关于表彰2012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4号 关于同意王潇等同学赴国外大学自费留学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5号 关于成立MBA教学合格评估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6号 关于调整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7号 关于加强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8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中地大京发[2012]59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木村四郎雄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修订)中地大京发[2012]60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证(含乘车优惠卡)、校徽管理办法(修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中地大京发[2012]61号 中地大京发[2012]62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63号 关于同意北京中地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北京天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100%)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64号 关于2012年迎新工作及入学教育安排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5号 关于调整我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6号 关于签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安全工作责任书》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7号 关于同意白韵雪等同学复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68号 关于2009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9号 关于举办2012年秋季运动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0号 关于同意王锋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1号 关于公布2012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2号 关于选拔我校2009级本科生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3号 关于调整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4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朱训青年教师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75号 关于授予张岳明等14人学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6号 关于同意王璋旻、邓凯文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7号 关于同意李蕊霞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8号 关于迎接60周年校庆环境大扫除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9号 关于60周年校庆庆典期间停课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0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1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2号 关于加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60周年校庆庆典日交通管理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3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翟裕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4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赵鹏大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5号 关于公布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6号 关于表彰2012年度“朱训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87号 关于给予谈荣钰等同学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88号 关于2012年新教职工入职培训暨第十三届新教师教学上岗培训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9号 关于公布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0号 关于同意嵇恬甜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1号 关于同意郭瑞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2号 关于批准叶枫等同学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3号 关于公布校内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4号 关于嵇宁同学退学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5号 关于保留张可同学入学资格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6号 关于给予王永强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7号 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8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99号 关于公布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0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希乐威矿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1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龙润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2号 关于同意赵琦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3号 关于同意娜日娅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4号 关于表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教师和单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5号 关于给予曹建华、洪明刚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6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107号 关于印发《固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8号 关于北京中地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折价转让北京天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请示中地大京发[2012]109号 关于同意于超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0号 关于同意解统乾同学复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1号 关于同意孔志文等同学转专业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2号 关于表彰2011~2012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3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中地大京发[2012]114号 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固定资产及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16号 关于表彰教学名师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7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调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18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60周年校庆工作总结》的通知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旨在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第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其主要职责为:1、部署评选工作;2、组织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工作;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第四条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第五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第六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第七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在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评选年度以前两个学年度内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第八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过推荐、初选和复评后产生。第九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推荐。第十条省级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初选名额对推荐论文进行初选。初选所需经费由负责组织初选的部门自行筹措。第十一条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复评,复评工作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审定。第十二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第十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并予以公布。在异议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不列入批准的论文名单。第十四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奖励。第十五条对已批准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撤消对作者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办法

有奖励。评选为优秀论文可能会被保送学习,也可以刊登在有影响力的杂志上,还有现金奖励,但是名额有限。评选为优秀论文是困难的也是优秀的。

有的大学会对获得优秀硕士论文的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把论文推荐到中国知网发表;但是更多的大学对于优秀硕士论文是没有奖励的。

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办法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做好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旨在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第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其主要职责为:1、部署评选工作;2、组织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工作;3、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4、研究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第四条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00篇。第五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第六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3、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第七条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一般为在评选年份的上一学年度,在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在评选年度以前两个学年度内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参加评选的学位论文应以中文撰写。第八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经过推荐、初选和复评后产生。第九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由学位授予单位向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推荐。第十条省级学位委员会、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其他部门,根据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初选名额对推荐论文进行初选。初选所需经费由负责组织初选的部门自行筹措。第十一条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初选出的论文进行复评,复评工作包括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审定。第十二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名单由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公布。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在入选论文名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第十三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并予以公布。在异议期结束之日起60日内异议事项仍未处理完毕的论文不列入批准的论文名单。第十四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进行奖励。第十五条对已批准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如发现有剽窃、作假或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撤消对作者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一、招生工作2012年度研究生招生规模稳中有升,达2680名,其中:招收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2117名(硕士生1740名、博士生377名);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563名(工程硕士496名、MPA55名、MBA12名)。二、培养工作2012年度进一步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力度,本年度先后奖励和资助286人次,包括:创新性科学研究资助55人,国际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资助35人,优秀科研成果奖励70人,优秀学位论文奖励126人次(校级123人、北京市优博2人、全国优博1人)。无论是资助额度还是广度,均达历年新高。进一步探索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模式,完善硕-博贯通式培养的选拔机制;分别进行了本-硕-博和硕-博贯通式培养的研究生选拔工作,2012年度共选拔产生本-硕-博和硕-博贯通式培养的研究生88名。在校博士生的生源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创建地学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为高层次地学人才培养提供重要的科研与工程实践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拓展地大研究生培养的空间资源、延伸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途径、探索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模式,2012年度继续实施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新建“地学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4个(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云南省地质矿产局、云南省地质调查局);为创新性地学人才培养提供更好的科研与工程实践的重要平台。三、课程建设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课程建设与教学研究,促进研究生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改革。为适应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形势,满足社会高层次研究生教育的需求,进一步贯彻学校“特色加精品”的办学理念,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发展,加强研究生的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2012年度组织实施研究生教材建设与教改立项工作,共立项资助21项,其中:教改项目11项、教材建设10项;并对各类项目进行了定期检查验收。四、交流合作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拓展国际视野,大力提升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国际交流水平。分别采取“练内功、请进来、走出去”的系列措施,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拓宽学术视野,大力提升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国际交流水平。练内功:组织实施全校性的“研究生学术文化节”和“研究生学术报告会”,2012年度的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共有1848名研究生进行了学术报告(博士生362人、硕士生1486人)。请进来:开设“研究生名师讲堂”,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校讲学,2012年度举办研究生名师讲堂113场次(专题学术报告96场、专家授课17门)。走出去:开设“国际学术交流”专项,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35人次;联合创办的“中-日研究生论坛”,2012年发展为“中-日-韩研究生论坛”,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2012年分别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澳大利亚南澳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研究生教育合作关系。大力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公派留学项目,成功选拔公派留学研究生规模创历史新高。为提高学校研究生外语水平,2012年组织选拔了100余名研究生参加英语托福班强化培训,促进选拔高质量的研究生公派留学。2012年地大共有48名研究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其中:其中攻读博士学位21名,联合培养博士生27名;研究生公派留学规模创历史新高。五、质量管理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完善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与管理,确保培养质量。从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质量监控与管理,分别推进实施:研究生招生环节的巡视检查工作,研究生教学与培养环节的督导工作,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行为规范监测工作,以及博士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研究生的学风建设,重视过程管理,严把学位出口,建立健全淘汰制度。2012年检测博士、硕士学位论文2000余人次,对其中300余份论文提出整改建议,对18位研究生做出延期整改和推迟毕业的处理决定。2012年度全校共授予研究生学位总人数1739名(博士学位282人、硕士学位1457人),创历史新高。六、获奖成果大力实施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计划,2012年度(12月31日统计)在校研究生发表SCI检索论文175篇(全校348篇),其中:学术榜刊论文44篇、国际SCI论文70篇、国内SCI论文61篇;研究生发表SCI论文总数和在外刊发表SCI论文数快速提升,并有2名博士生(张凡、孟俊)在Nature旗下期刊Scientific Reports刊发2篇学术论文,取得历史最佳成绩。2012年度学校又有2篇博士学位论文入选“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蒋小伟、李淼),另有1篇博士学位论文入选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第二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彭国华)。同时,加强研究生教学成果与教育管理经验总结,推广宣传与交流,庆祝中国地质大学建校60周年,组织编著出版了98万字的“中国地质大学60年研究生培养文集”—《根深叶茂》。针对地大近些年来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组织开展学校“地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机制创新探索与实践”研究成果总结与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获得2012年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并被推荐申报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七、附录表1 中国地质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览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续表

为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特在我校建立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制度,学校对被评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本校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重要问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有独到的新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根据有关学科的论文特点,对评选条件进行细化。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 博士论文,每年3月和9月各评选一次; 硕士论文,每年毕业时评选一次。 2.评选程序 (1)导师、答辩小组或教研室(系)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推荐申请,并填写“优秀学位论文审批表”; (2)所在学院经审核后,提交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经到会委员的2/3以上(含2/3)通过后,确定本分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结果,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4)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汇总各分会初选结果,初选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直接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初选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将组织校外3位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如有2位及以上专家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校学位办公室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并投票表决,经到会委员2/3以上(含2/3)通过者,确定为校优秀学位论文。 3.推荐比例 各分会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比例分别为该分会受理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数的10%和5%。 五、奖励方式 学校将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其他 1.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学术风气和科学道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自评选结果公布20日内,可以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学位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如经过调查,确认存在严重问题,学位办将撤消对作者和指导教师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2.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办法是什么

有的大学会对获得优秀硕士论文的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把论文推荐到中国知网发表;但是更多的大学对于优秀硕士论文是没有奖励的。

有奖励。评选为优秀论文可能会被保送学习,也可以刊登在有影响力的杂志上,还有现金奖励,但是名额有限。评选为优秀论文是困难的也是优秀的。

论文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正式动笔之前,要对文章进行通盘思考,检查一下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完全就绪。首先,要明确主题。主题是文章的统帅,动笔之前必须想得到十分清楚。清人刘熙载说:“凡作一篇文,其用意俱可以一言蔽之。扩之则为千万言,约之则为一言,所谓主脑者是也。”(《艺概》)作者要想一想,自己文章的主题能否用一句话来概括。主题不明,是绝对不能动手写文的。其次,是理清思路。思路是人订]思想前进的脉络、轨道,是结构的内在依据。动笔之前,对怎样提出问题,怎样分析问题,怎样解决问题,以及使用哪些材料等,都要想清楚。第三,立定格局。所谓“格局”,就是全文的间架、大纲、轮廓。在动笔之前先把它想好“立定”,如全文分几部分,各有哪些层次,先说什么,后说什么,哪里该详,哪里该略,从头至尾都应有个大致的设想。第四,把需要的材料准备好,将各种事实、数据、引文等找来放在手头,以免到用时再去寻找,打断思路。第五,安排好写作时间、地点。写作要有相对集中的时间,比较安静的环境,才能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任务。  古人说:“袖手于前,方能疾书于后。”鲁迅也曾说,静观默察,烂熟于心;凝神结想,一挥而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写起来就会很快。有的人不重视写作前的准备,对所写的对象只有一点粗浅的认识就急于动笔,在写作过程中“边施工边设计”,弄得次序颠倒,手忙脚乱,或做或掇,时断时续,结果反而进展缓慢。所以,在起草之前要周密思考,慎重落笔。

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政策文件

中地大京发[2012]1号 关于授予王秉璋等296人学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3号 关于开展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号 关于调整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号 关于同意赵强等同学复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6号 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号 关于公布2011年本科教学系列评优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号 关于同意石宇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号 关于同意张思齐、邹昶龙同学延长学制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号 关于同意李建伟等同学休养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号 关于下达2012年校内部门预算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2号 关于表彰2011年国际、国家、北京市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奖师生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3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1年工作总结》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4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5号 关于给予弋嘉喜等同学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6号 关于同意房东彬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7号 关于同意王奎、张弛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8号 关于同意苏少龙同学延长修业年限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9号 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0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21号 关于给予刘通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22号 关于举办2012年春季运动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3号 关于做好2012年本科生军事课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4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资产清查实施方案中地大京发[2012]25号 关于报废4台锅炉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26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在校学生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中地大京发[2012]27号 关于公布2011~2012年度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题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8号 关于2012~2013学年校历编排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29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 体评选条例》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0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1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委等七委办局《关于2012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2号 关于同意杨爱凤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33号 关于同意黄敏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34号 关于举办《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5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实习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6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建设校内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37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获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38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出入校园机动车辆收费管理规定中地大京发[2012]39号 关于公布201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0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食堂检查工作制度(试行)中地大京发[2012]41号 关于同意霍慧妍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2号 关于2012年暑假安排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3号 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生教育及离校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4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45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46号 关于表彰2012年优秀毕业生、西部地区就业毕业生、西部志愿者、 木村四郎雄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获奖毕业生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7号 关于同意高雅洁等同学转专业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8号 关于张黄飞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49号 关于同意熊昌杰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0号 关于授予万建华等1584人学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1号 关于表彰我校入选2011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2号 关于表彰我校入选2011年度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3号 关于表彰2012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54号 关于同意王潇等同学赴国外大学自费留学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5号 关于成立MBA教学合格评估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6号 关于调整MB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7号 关于加强夏季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58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中地大京发[2012]59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木村四郎雄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修订)中地大京发[2012]60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证(含乘车优惠卡)、校徽管理办法(修订)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中地大京发[2012]61号 中地大京发[2012]62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63号 关于同意北京中地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北京天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100%)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64号 关于2012年迎新工作及入学教育安排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5号 关于调整我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6号 关于签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安全工作责任书》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7号 关于同意白韵雪等同学复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68号 关于2009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69号 关于举办2012年秋季运动会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0号 关于同意王锋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1号 关于公布2012年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奖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2号 关于选拔我校2009级本科生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3号 关于调整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4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朱训青年教师教育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75号 关于授予张岳明等14人学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6号 关于同意王璋旻、邓凯文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7号 关于同意李蕊霞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78号 关于迎接60周年校庆环境大扫除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79号 关于60周年校庆庆典期间停课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0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危险化学品、废弃化学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1号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2号 关于加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60周年校庆庆典日交通管理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3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翟裕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4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赵鹏大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5号 关于公布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6号 关于表彰2012年度“朱训青年教师奖”获得者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87号 关于给予谈荣钰等同学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88号 关于2012年新教职工入职培训暨第十三届新教师教学上岗培训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89号 关于公布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0号 关于同意嵇恬甜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1号 关于同意郭瑞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2号 关于批准叶枫等同学编入下一年级学习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3号 关于公布校内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4号 关于嵇宁同学退学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5号 关于保留张可同学入学资格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6号 关于给予王永强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97号 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专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98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99号 关于公布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验收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0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希乐威矿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1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龙润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2号 关于同意赵琦等同学退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3号 关于同意娜日娅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4号 关于表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获奖教师和单位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5号 关于给予曹建华、洪明刚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06号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中地大京发[2012]107号 关于印发《固定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08号 关于北京中地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折价转让北京天成印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请示中地大京发[2012]109号 关于同意于超等同学休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0号 关于同意解统乾同学复学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1号 关于同意孔志文等同学转专业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2号 关于表彰2011~2012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3号 关于公布2012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中地大京发[2012]114号 关于表彰2011~2012年度固定资产及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16号 关于表彰教学名师的决定中地大京发[2012]117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调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18号 关于印发《中国地质大学60周年校庆工作总结》的通知

为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特在我校建立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制度,学校对被评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本校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重要问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有独到的新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根据有关学科的论文特点,对评选条件进行细化。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 博士论文,每年3月和9月各评选一次; 硕士论文,每年毕业时评选一次。 2.评选程序 (1)导师、答辩小组或教研室(系)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推荐申请,并填写“优秀学位论文审批表”; (2)所在学院经审核后,提交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经到会委员的2/3以上(含2/3)通过后,确定本分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结果,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4)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汇总各分会初选结果,初选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直接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初选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将组织校外3位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如有2位及以上专家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校学位办公室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并投票表决,经到会委员2/3以上(含2/3)通过者,确定为校优秀学位论文。 3.推荐比例 各分会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比例分别为该分会受理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数的10%和5%。 五、奖励方式 学校将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其他 1.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学术风气和科学道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自评选结果公布20日内,可以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学位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如经过调查,确认存在严重问题,学位办将撤消对作者和指导教师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2.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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