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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评论文章题目怎么写高中生物

发布时间:2024-09-09 16:25:35

司法行政评论文章题目怎么写高中生物

回答 您好,这道题由我来解答,我是百度问一问合作的老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请不要结束咨询,[作揖][作揖]给您整理好的答案等下就到[开心][开心][开心]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法学论文选题哪方面好答: 法学论文选题需体现哪些特性学术性,即指论文对法学学术理论问题具有科学的论证性;理论性,即指论文运用充分占有的材料,经过严密论证将法学中某个或某几个问题“升华”到理论高度,从而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的思辩性。创造性,即指论文论述的法学问题“发前人所未发”,探求法学中前人没有发现的规律或匡正通说的独创性。专业性,即指法学论文对法学学科中的某个或某几个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供法学专家、教授、学者研讨和交流的专业性。法学论文选题有哪些要点一、 论文的题目要规范 ,言简意核选题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的特定内容,有助于选定关键词,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题目是论文内容的高度概括、力求简括、高度浓缩。二、论文的选题要有实用价值,不能脱离实际有些大学认为,学问越深越好,选一些别人陌生的领域去研究。其实不然,论文的选题要和实际生活紧密联系,要和大众关心的话题中去挖掘,引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去解决问题,具有现实意义,有助于进一步论文整体面貌和特点。三、论文的选题包括的范围要小、要具体一般来说宜小不宜大,宜窄不宜宽,题目太大把握不住,考虑难以深入细致,容易泛泛而论。四、论文的选题还要从自己感兴趣的方面着手对于自己感兴趣的选题,自己平时有所关注和积累资料,才能比较好的去掌控和把握,去潜心研究和挖掘。论文写作是一个时间相对较长,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又很辛苦,没有兴趣或有反感的情绪是很难顺利完成。五、 论文的选题要新颖,要有独到见解一篇成功的毕业论文,选题要有新意。论文中要有新观点、新看法、新见解,标题是一篇论文的灵魂,好的标题可以吸引人们的眼球。只有这才能达到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六、 建议关注热点,切入点要新颖从何处入手,怎样选择一个恰当的切入点,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大学生特别注重的问题,因为选题的切入点恰当与否、准确与否,将直接决定毕业论文的质量。研究的重点、难点要鲜明地列出,研究内容观点新颖、重点突出、难点明晰,创新见解要基本形成,不能让观点淹没在内容中 。  一、从学术空白中选题一个选题,要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它必须尚属学术空白,有待创新。它或者是在本领域无人播种、无人耕耘的题目,或者是没有从新的角度去论述的题目,或者属于交叉综合性、边缘性的题目。已有人撰写但是没有从新的角度去论述的题目,具体包括包括四种情况:一是本领域无人播种,无人耕耘的题目。法律工作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实践活动,它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过去没有的法律问题,今天可能会有;今天没有的问题,明天可能会出现。但是,任何一个新的法律问题的出现,都必然有它的端倪。如果能敏锐地捕捉这些端倪,法学论文的选题就能开拓出一块全新的领域。比如有些地方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年降雨量不断减少,一刮风就到处尘土飞扬,且影响工农业正常生产,人工降雨技术应运而生。相应的法律新问题也随之产生:人工降雨时,开发商正在盖楼房,农民正在晒麦子,给他们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谁赔偿?谁具有人工影响天气权?权利主体应如何行使该权利?其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又是什么?从人工降雨所产生的法律问题中选题进行研究,无疑是对法律研究学术空白的填补,此选题不题不仅会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而且还有很强的应用价值。二是老题新论或旧题新作的题目。已有的法律法律学术理论或研究成果反映了在特定时空条件下人们对法律问题的认识水平,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但是任何真理性的认识,既具有绝对性,也具有相对性,都有其适用的范围和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及研究视野的拓宽,某些法学理论观点在新的时空条件下,就可能有失偏颇,或显现出漏洞、疑点,甚至由真理变成谬误。研究者如果注意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就容易发现其中有意义的研究论题。把原有理论中的遗漏、破绽、谬误作为研究的突破口,或补充,或修正,或从新的角度,或用新的方法去论证,便能得出新的见解、新的结论。在法律学术研究上,许多论题是古老而又常新的,选题时只要把握住老论题的新意义,那么这种选题也值得进行深入挖掘和研究。比如,关于商业贿赂,笼统地谈这方面的选题就比较陈旧,但是在这个老题目中仍然有具体的东西可挖掘出新的题目。如收受象牙、恐龙蛋化石,如何进行量刑?象牙、恐龙蛋化石的价值如何认定?这方面的选题研究既有实践意义,也不乏理论价值。 三是交叉综合性、边缘性的题目。比如关于刑事和解,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实际操作了,如果还就其可行性进行选题,就未免过于落伍。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从其他学科如经济学的视角,确定一个关于刑事和解成本收益分析的题目进行研究,这个选题不仅不落伍,而且还会有―定的创新,对丰富和发展刑事和解的理论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因此,法学论文的题目要有新意、有创见、有特色,从法律与其他学科交叉地带选题,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恩格斯就曾说过,科学在两门学科的交界处是最有前途的。二、从本人专长,兴趣爱好中选题论文选题无论具有多大的应用价值或者理论价值,但如果作者力不从心,无法完成或无法圆满完成,也是不合适的。因此,在选题时,除了考虑其价值需要的必要性外,还要考虑其撰写的可能性。一方面要考虑本人专长和学术素养。对于一般的法律研究者而言:要对庞大的法学理论体系都有精深的研究是不太现实的,而只能在普遍了解的基础上有所侧重,专注于某一个或几个方面的法律学科领域以形成自己的研究范围或专攻领域。通过自己对某个领域的知识积累和深入钻孰悉,而且对遗留、争论的问题也较为清楚。在本人研究的领域中,存在哪些有争议的问题?争议的焦点和问题的症结是什么?论争各方的代表性观点是什么?现行的法律有无漏洞?哪些法律制度已不适应社会需要应该进行更新?哪些内容在现行法律制度中是空缺的,需要弥补?当前法律领域中有哪些研究的薄弱环节及尚待开拓的领域?在哪些方面仍有研究的必要和广阔的前景?等等。对这些问题,都应心中有数。这样,才能头脑清醒,方向明确,避免选题的盲目性,发挥对相关信息掌握的优势及自己的学术潜力和能量,研究也才能深入下去。相反,如果去搞自己不熟悉的东西,即使很有价值,也只能是事倍功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知难就退,对于虽有一定难度,但通过努力又有成功可能的选题应有知难而上的进取精神。另一方面,要考虑自己的兴趣爱好。兴趣爱好是最好的老师,是促使人进行某种活动的重要内部动力,能使人产生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激发出潜在的创造力,能引导人不辞劳苦地去探索自然和社会的奥秘,以苦为乐,满腔热情地从事创造性的活动,保持旺盛的斗志,直至完成任务达到目的。因此,兴趣爱好是论文选题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同是研究法学的,可能有的人喜欢钻研理论性较强的问题,有的人则更关心实务性的问题;有的人喜欢钻研微观问题, 三、从社会热点中选题社会热点,是指社会需要解决的普遍问题,或是社会成员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选题能否急社会之所急适应社会各领域之所需,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作者的学术良知。撰写法学论文,不是为写论文而写论文,从根本上说,是为了解决社会现实中的法律实践问题。理论的力量存在于对实践的指导之中:有价值的法学论文选题,应该能够回应法律实践提出的难题,解决司法、立法实践部门未能解决的问题或者能够为其解决问题提供理论上的思路。因此,顺应社会需要是法学论文选题的重要依据,选题越贴近现实社会的法律生活,其意义与价值越易于突出。当前我国立法部门面临立法技术立法方法等大量的立法难题,司法部门也面临许多法律适用上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实践上不仅要求法律研究者做出相应的理论回应,而且要求提供具体的解决办法。法制实践的这些迫切需要,给法律学术研究及法学论文选题既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量,也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有时代感,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人,是有充分的条件来选择有意义有价值的法学论题进行研究的。比如,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日渐活跃,涉及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法律案件明显增加,农民就土地流转问题上访的现象也日益突出。如何运用法律规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土地流转中如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等等,就可以成为法学论文中很好的选题。这些选题既有利于维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也有利于保持农村的稳定和谐。社会热点很多,还有如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平息、突发灾害救援、生产安全等问题中都涉及相关的法律问题。从这些社会热点中选题,将会直接推动法律实践中具体问题的解决,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从社会热点、时代呼唤中选题,要强化选题的严肃性,摒弃随意性这一原则,要求我们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符合政策法规。违法违规的文章不能写;二是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好文章能陶冶情操、鞭策后进,催人奋起;三是要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好文章气势如虹、立足现实、着眼未来、高瞻远瞩、胸怀全局,或治愈社会痼疾,或培养社会新松,或强盛社会脊梁,最终影响、造就一代甚至几代人,迎来一个新的时代。否则,撰写的论文就会为社会所摒弃。 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有做的不对的地方,您可继续咨询,多多包涵。[大红花]~[开心][开心][开心][开心] 更多4条 

‍6月7日上午,2022年全国高考的首场语文考试结束,全国甲、乙卷,全国新高考Ⅰ、Ⅱ卷,以及北京卷、天津卷、浙江卷的语文作文试题均已公布。《红楼梦》、2022年冬奥会与冬残奥会、围棋术语“本手、妙手、俗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等材料入题。其中最引起网友讨论的是全国甲卷有关《红楼梦》“大观园试才题对额”的考题,冲上微博热搜的除了“高考作文”还有“高考作文 红楼梦”“全国甲卷 难”。记者也第一时间联系了来自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同济大学的中文系教授,请他们评析今年的高考作文试题。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宏图认为《红楼梦》“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这题出得非常有意思,“它从中国脍炙人口的古典名著《红楼梦》当中汲取材料,通过众人对于题名词语的斟酌选用,洋溢着浓郁的中国文化意蕴。对于匾额名称的选用也是对中国语言的锤炼、琢磨和体味。”他告诉记者,要写好这篇作文,考生对于《红楼梦》、中国古典园林文化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同时要有相当的古汉语素养。“此外,匾额题名并没有给出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它是一个开放性的选择,不同的题名产生不同的艺术效果,它可以启发学生的多面性的开放思维,从各个角度来考察事物,就像苏东坡诗歌所说,‘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电视剧《红楼梦》剧照“《红楼梦》这题真的挺难的,它涉及到中国美学、中国文化,对考生要求比较高。”同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张生向澎湃新闻记者直言今年这几套高考作文题都挺难,“但其他几题的‘难’并不在于内容,而在于很多紧扣时事,留给学生发挥的余地不是很大。换句话说,考题的内涵和外延基本是规定好的,比较容易导致作文趋同。趋同也会增加阅卷老师的评分难度,因为比较难以区分考生的语文修养、生活认知、想象力,也难以看出个性。”相对而言,他认为今年天津卷的题目比较好,这道题目里只有一条简短的材料:“烟火气是家人团坐,灯火可亲;烟火气是国泰民丰,岁月安好;烟火气是温情,是祥和,需要珍惜和守护,也需要奉献和担当。寻常烟火,就是最美的风景。”“这条材料很短,但它给考生提供了和现实生活直接关联的意象。我们说‘烟火气’可大可小,小可以是小家,可以是一家人的幸福平安,大可以是大家,可以是国家的和乐美满。考生既可以从小处切入,也可以从大处着眼;另一方面,这个题目和我们每个人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而烟火气所代表的‘祥和、安乐’又是需要我们每个人一起去奋斗和维护的,如此,考题不会脱离考生的生活场景,考生可以入乎生活其内,出乎生活其外。这样的题目留给考生的余地和空间比较大,而且我们一看会觉得,它没有一个标准答案在等着你回答。”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黄平分析道,以全国甲乙卷为例,高考作文题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源自文学作品,一类源自热点时事。两类题目各有特点,也都体现出命题组高超而用心的设计。像源自热点时事的题目,看起来是从现实生活中就地取材,其实设计这种题目难度很大。怎么避免针对热点时事的模式化思维,避免考生按照固有的套路来写作,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全国甲卷的题目是一次值得鼓励的尝试。如果说语文乃至于作文的教学目的之一,是为了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文学修养乃至于在深刻认识人性基础上的创造性思维的话,需要学生从古往今来伟大的文学作品出发。第一流的语文尖子,一定是读第一流的文学作品出来的,没有什么捷径。而且对于文学作品,不能是泛泛的理解,我个人在教学中很反对任何‘故事梗概’,尤其反对网络上流行的几分钟速读某作品。对于文学作品务必建立在细读的基础之上,文学世界中的一草一木,都有深意存焉。”黄平表示,这次全国甲卷对《红楼梦》考得很细,具体到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的一段。“我看到一些网友觉得很难,可能很多朋友不习惯细读。这道作文题隐含着对于经典作品的阅读理解,写得好,前提是读得懂。在此基础上,也鼓励学生的创造性、发散性思维,题目的设计是比较开放的。我们知道高考命题带有风向标的意味,我个人乐见学生更多地沉浸在经典作品之中。”“当然,比作文题目更为高明的,还是曹雪芹先生的《红楼梦》原文。在贾宝玉给匾额题名之前,众人早已心知肚明:‘原来众客心中早知贾政要试宝玉的功业进益如何,只将些俗套来敷衍。宝玉亦料定此意。’我蛮好奇要是题干中的原文完整地包含这句话,不知道同学们会怎么写。”专家解析2022年高考语文试卷6月7日上午,2022年全国高考语文科目考试落下帷幕。记者第一时间从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获得权威专家对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制的4套2022年高考语文试卷(全国甲卷、全国乙卷、新高考I卷、新高考II卷)试题的解析。以下为专家具体解析:一、博古融今,凝聚新时代青年文化自信的磅礴之力试题充分发挥学科的人文优势,选材注重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的精髓,试题设问既引导学生在深刻理解其内涵的基础上借鉴古人智慧、汲取精神力量、树立文化信心,又引导学生立足当下现实、融通古今资源、面向未来创新。1.品经典、咀英华,于思辨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高考I卷信息类文本阅读是两个材料的组合:材料一节选自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讲话,强调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让民族性更加符合当代中国和当今世界的发展要求。材料从根本问题着眼,高屋建瓴,层层深入,紧扣传统与当代、民族与世界、特殊与普遍的关系,雄辩地阐明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继承与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深层联系和伟大意义,为新时代的文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引。材料二摘编自郑敏的《新诗百年探索与后新诗潮》,主要讨论重建中国本土诗歌传统和传统诗论的现代转化等问题,提出“没有传统何谈创新”“古典诗论的当代人文价值”等看法,与材料一的核心观点紧密相应。试题引导学生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在生活学习中感知和领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内涵。第4题要求学生运用材料一的理论对社会现象加以分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自《论语》,现已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处理人际关系和国际关系的黄金准则。请结合材料一对这一现象加以分析。试题启发学生思考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传统观念在构建新时代和谐社会和人类命运共同体过程中的当代价值;引导学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科学理论提升认识、指导实践。中华文化灿烂辉煌,独特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能够激发学生内心深处的自信和自豪。全国乙卷论述类文本阅读材料摘编自杨义的《中国叙事学:逻辑起点和操作程式》,在与西方叙事的对比中探讨中国传统叙事中流动视角的使用,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古代叙事文学的当代价值;文言文阅读材料选自《说苑·贵德》,以吴起告诫魏武侯国之宝在德不在险、晏子劝说齐景公供养老弱孤寡等历史记载,引导学生领悟儒家思想中“以德化人”的德治主张和“政在养民”的民本思想。新高考I卷古代诗歌阅读《醉落魄·人日南山约应提刑懋之》,描写了在古代劳动生活中形成的其乐融融、井然有序的人伦关系和社会秩序,“翁前子后孙扶掖”“商行贾坐农耕织”,阐明“会得为人,日日是人日”的道理;新高考II卷信息类文本阅读材料为复合文本,分别选自辛红娟《中国典籍“谁来译”》、党争胜《霍克思与杨宪益的翻译思想刍议》、杨乃乔《〈红楼梦〉与 The Story of the Stone——谈异质文化观念的不可通约性及其翻译的创造性》,以《红楼梦》的翻译为例,从翻译思想、翻译技巧等角度讨论中华典籍的翻译问题,提出“在实践中不断培养和提高我们讲述中国故事、构建中国话语体系的时代能力”;全国甲卷语言文字运用I材料选择有关博物馆与数字技术融合的新闻报道,发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博物馆+高科技”让那些沉睡千年的古物“活”在了今人面前,激发考生对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的浓厚兴趣和传播热情。2.思来路、长精神,于感悟中传承革命文化全国甲卷文学类文本阅读的两则材料分别选自当代作家王愿坚的小说《支队政委》与美国记者哈里森·索尔兹伯里的纪实作品《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小说中的支队政委老胡和纪实作品中的陈毅,腿部中弹、伤口化脓、病情严重,为了继续战斗,在缺医少药的情况下忍受巨大痛苦使用土法疗伤。无论是根据生活原型虚构出来的典型人物形象,还是纪实作品中经历者真实的回忆,都生动阐释了“理想信念之火一经点燃,就永远不会熄灭”的道理。第8题引导学生从全文入手,通过细节描写感受老胡这一英雄形象的铮铮铁骨和不屈意志,进而学习领会伟大的长征精神,思考“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每一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长征路”的深刻内涵。新高考II卷文学类文本阅读材料选自李广田的散文《到橘子林去》,文章写于抗日战争时期,生动描写了修马蹄、钉马掌的劳动场景,饱含对普通劳动者“赶大车的”的亲近和信任,并将车夫的运输工作与抗战时期的物资转运关联起来,促使学生体会革命战争年代人民的伟大力量,引导学生领悟“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的真谛。二、取精用宏,谱写新时代青年追梦未来的青春之歌2022年适逢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试题紧扣时代主题,关注青年的成长,反映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结合,鼓励青年热爱祖国、坚定信念、砥砺奋进、勇于创新,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使命,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谱写壮丽的青春之歌。1.以新时代伟大成就激发青年爱国热情全国乙卷作文围绕“北京:双奥之城”组织信息,从两次奥运比赛成绩到两次奥运举办时的综合国力,多方面呈现体育精神、社会进步、科技创新和国家发展。双奥之城,闪耀世界。两次奥运会,都显示了中国体育发展的新高度,展示了中国综合国力的跨越式发展,也见证了你从懵懂儿童向有为青年的跨越。亲历其中,你能感受到体育的荣耀和国家的强盛;未来前行,你将融入民族复兴的澎湃春潮。卓越永无止境,跨越永不停歇。请结合以上材料,以“跨越,再跨越”为主题写一篇文章,体现你的感受与思考。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是中国人民爱国热情的激扬展示,是新时代建设伟大成就的体现。试题以表格和数据的形式,直观呈现我国综合国力的跨越式发展,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引导学生体会冬奥精神的深刻内涵,体会奥运会成功举办背后的国家力量和制度优势,将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新高考II卷语言文字运用I选取“天宫课堂”的素材。“天宫”是我国独立自主建造的空间站,彰显了科学技术发展的卓越成就,使青少年对祖国的自豪骄傲油然而生。“天宫课堂”通过地面和天空的现场连线,演示失重环境下独特的物理现象,以新奇的形式激发青少年求知欲望,引导他们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追逐自己的“飞天梦”。2.以榜样力量坚定青年理想信念新高考II卷的作文题,选择不同行业奋发有为的人物典型,要求学生以“选择·创造·未来”为主题写一篇文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之际,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微纪录片,介绍一组在不同行业奋发有为的人物。他们选择了自己热爱的行业,也选择了事业创新发展的方向,展示出开启未来的力量。有位科学家强调,实现北斗导航系统服务于各行各业,“需要新方法、新思维、新知识”。她致力于科技攻关,还从事科普教育,培育青少年的科学素养。有位摄影家认为,“真正属于我们的东西,是民族的,血脉的,永不过时”。他选择了从民族传统中汲取养分,通过照片增强年轻人对中国文化的认同。有位建筑家主张,要改变“千城一面”的模式,必须赋予建筑以理想和精神。他一直努力建造“再过几代人仍然感觉美好”的建筑作品。复兴中学团委将组织以“选择·创造·未来”为主题的征文活动,请结合以上材料写一篇文章,体现你的认识与思考。无论是以“新方法、新思维、新知识”攻克难关的科学家,辩证看待民族传统和世界思潮的摄影家,还是立足当前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的建筑家,人生目标不同,职业选择不同,但都将个人价值的实现置于祖国建设的大局中。试题展示了新时代人才的精神面貌和风采,引导学生见贤思齐,“立志而贤则贤”,把小我融入祖国的大我、人民的大我之中。既鼓励青年正视现实问题,做好个人的事业规划,也鼓励青年争当伟大理想的追梦人,争做伟大事业的生力军。3.以民族振兴激励青年担当作为“时代总是把历史责任赋予青年”,青年要勇挑重担,勇克难关,勇斗风险,在担当中历练,在尽职中成长,在国家发展的美好愿景中绘就青春的彩色画卷。试题引导青年学生担当新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施展抱负、建功立业,迸发青春能量。全国乙卷文学类文本阅读选取左翼作家萧红在抗战时期写的书信《“九一八”致弟弟书》。在信中萧红并未沉溺于伤感的往事,而是对弟弟这样的爱国青年满怀希冀。她坚信,“中国有你们,中国是不会亡的”,字里行间充满着对祖国深沉的爱。第9题充分挖掘萧红对青年命运的观察和思考,要求学生分析萧红对弟弟先后在上海和山西的两段生活的不同感受,引导当代青年保持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毅和越是艰难越向前的刚健,敢于负重,勇于实践。新高考Ⅰ卷语言文字运用I选用关于中国探月工程首任总指挥栾恩杰事迹的材料。栾恩杰为了祖国的国防和航天事业,甘做螺丝钉,服从安排,到祖国最需要的岗位上,克服科学研究中的重重困难,不怕失败、艰苦奋斗,为中国科技发展和国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引导青年把青春的汗水挥洒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4.以科学创新引导青年创造未来“青年是整个社会力量中最积极、最有生气的力量,国家的希望在青年,民族的未来在青年。”青年身上寄托着党的期望、人民期待、民族重托。试题引导学生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培养科学精神,培育创新能力。全国甲卷实用类文本阅读材料,选用袁隆平科技论文《杂交水稻培育的实践和理论》和对袁隆平杂交水稻研究方法进行总结的《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思维与方法》。袁隆平通过观察、分析和研究,“对水稻无杂种优势的观念提出了质疑”,探索“三系法”籼稻杂交路线,最终成功培育出杂交水稻。第5题选项的设置逐步深入,引导学生学习袁隆平不盲目迷信学术成说、勇于质疑、锐意创新的优秀品质,培养综合能力和创新思维。全国乙卷实用类文本阅读的三则材料分别选自杨振宁的《对称与物理》、尹传红《由雪引发的科学实验》和肯尼思•利布雷希特《冰的形态发生:雪晶中的物理学》,介绍了科学家对雪花六瓣原因的探索和雪花形成的物理学知识。第6题要求分析开普勒关于雪花的思考对科学研究的意义和带来的启示,引导学生开阔思路,善于从生活中发现科学问题,养成良好的科学观察习惯,运用科学思维探寻现象背后的本质。三、服务“双减”,夯实新时代青年全面发展的教育之基2022年高考是“双减”政策发布之后的首次高考,命题在教考衔接上精耕细作, 充分释放服务“双减”改革的鲜明信号。试题强调深化基础,严格依据课标,着意关联教材,创新试题形式;引导教学依据课标授课、提升课堂质量,引导学生减少“机械刷题”、提高能力素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1.深化基础,提高学生能力素养根深方能叶茂,本固才可枝荣,学习强调基础扎实。习近平总书记曾勉励青年要“勤于学习、善于学习”,要“打牢知识功底、积蓄前进能量”,强调基础对于青年学习、成长的重要性。新高考I卷写作试题借围棋学习中的三个术语“本手、妙手、俗手”,巧妙类比。“本手、妙手、俗手”是围棋的三个术语。本手是指合乎棋理的正规下法;妙手是指出人意料的精妙下法;俗手是指貌似合理,而从全局看通常会受损的下法。对于初学者而言,应该从本手开始,本手的功夫扎实了,棋力才会提高。一些初学者热衷于追求妙手,而忽视更为常用的本手。本手是基础,妙手是创造。一般来说,对本手理解深刻,才可能出现妙手;否则,难免下出俗手,水平也不易提升。以上材料对我们颇具启示意义。请结合材料写一篇文章,体现你的感悟与思考。材料强调“本手”的“合乎棋理”和“功夫扎实”“理解深刻”,意在启示一线师生,基础不是知识的简单记忆,不是技能的机械训练,而是对基本概念和规律的掌握融通,阐明目标远大和磨砺功夫、基础扎实和创新创造的辩证关系,引导学生遵循获取知识和养成能力素养的基本规律,筑牢根本,守正而后创新。2.依标考查,引导教学应教尽教试题内容范围和难度设置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引导教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做到应教尽教,既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标准,也不随意增加或删除内容。内容范围充分考虑课标不同版本。根据各省使用课标的不同版本和教学实际差异,新高考I卷、II卷分别为使用不同版本课标的省份专门命制名篇名句默写试题,形成4个不同版本的试卷。以新高考I卷为例,旧课标版三道试题默写内容分别出自《荀子·劝学》《诗经·周南·关雎》和李白的《蜀道难》;新课标版三道试题默写内容分别出自鲍照的《拟行路难》(其四)、曹操的《短歌行》和李白的《梦游天姥吟留别》。难度设置符合课标要求学业质量水平描述。在材料选取时,现代文材料的选择注重题材贴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古代诗文材料的选择注重符合浅易的标准,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又如,全国甲卷、乙卷的实用类文本阅读和新高考I、II卷的信息类文本阅读,都使用了多个材料的组合,试题的设置符合“能比较、概括多个文本的信息,发现其内容、观点、情感、材料组织与使用方面的异同”等要求。3.关联教材,提升课堂质量效率试题材料呼应教材,题干设问、答案设计注意与教材中的重点内容建立知识链接,增强和教材的关联度;并充分考虑新旧教材更替的因素,优先选择新旧教材中都有的传统经典课文为关联对象,灵活运用显性关联和潜在关联两种方式,引导教学重视教材、用好教材,将功夫下在课堂内,以提升课堂质量的方式来提高学生成绩。显性关联,考点设置直接与教材内容关联。全国乙卷的古代诗歌阅读选用王勃的《白下驿饯唐少府》,试题要求学生将其与教材所选王勃名作《送杜少府之任蜀州》进行比较,体味两首送别诗与普通抒写伤感愁绪的离别之作的不同。诗中的“去去如何道?长安在日边”和“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一样,充满豪情。新高考II卷古代诗歌阅读选用李白的《送别》,要求学生判断该诗最后两句“云帆望远不相见,日暮长江空自流”与教材所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中表达方式是否相同。潜在关联,材料选择与教材内容有着密切关联。新高考II卷语言文字运用II材料选自萧红的《呼兰河传》,与语文小学教材课文《火烧云》出处相同。高中教材课文也选有萧红作品,学生对其语言风格非常熟悉。全国甲卷文言文阅读和新高考I卷文言文阅读材料均选自《战国策》,新旧教材中都有从《战国策》取材的课文,学生对其内容和形式并不陌生。全国甲卷的写作试题“大观园试才题对额”和新高考II卷的信息类文本阅读“《红楼梦》的翻译”,没有直接考查《红楼梦》相关的知识内容,即使没有读过原著也可作答,但是通过教材中《红楼梦》选篇的学习或对“整本书阅读”的研习则能够更好地理解试题材料。4.创新形式,减少学生“机械刷题”2022年高考语文命题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在“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等方面继续探索,使用新题型,扩大试题的开放性与灵活度,进一步降低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的得分收益,引导学生认识到低效的学习方式只会带来的无效的压力和负担。材料文体和组合形式更加多样。四套试卷现代文阅读材料使用了政论文、学术论文、科普文、专著导言、小说、散文、纪实作品等文体,有单一文本,也有复合文本;在复合文本中,有纯文字文本,也有带图示的文本。古代诗歌阅读材料使用了唐诗、宋诗和宋词。文言文阅读试题材料分别从战国秦汉时期的杂史、别史、诸子等经典文言著作中取材,不再限于史传文和纪事本末体。试题考点更加灵活。文言文阅读第11题从侧重记忆能力的文化常识考查过渡为侧重理解能力的文言实词、虚词考查。或考查文言实词古今意义的不同,如“尊重”,在文中是尊贵、显要的意思,现在一般表示敬重、重视,古今意义不同;或与教材中的含义和用法进行比较,如将材料“为赵蔽”中的“蔽”字与教材《邹忌讽齐王纳谏》“王之蔽”中的“蔽”字的含义加以比较。试题设问更加开放。语言文字应用中对成语的考查,由选择题变为直接填写答案的填空题。试题答案并不唯一,学生作答只要符合上下文语境即可得分。考点也相应从侧重考查近义成语差异的辨析变为侧重考查成语的积累与应用。新高考I卷文学类文本阅读节选自冯至改写自历史故事的小说《伍子胥》,试题要求学生比较“渔夫拒剑”改写前后文学效果的差别,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阅读经验和审美趣味,进行个性化解读。试题不设置唯一答案或标准答案,而是给出多个要点供阅卷参考,学生答案只要与之部分相符即可得满分;在已给出的要点之外,学生可以有其他答案,只要言之成理,就可得分。来源 澎湃新闻、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编辑 申凌编审 刘丹 罗玮戳这里关注我看贵州都市报

司法行政评论文章题目怎么写高中生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浙江师范大学 2012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征题表 学院: 行知学院 专业: 法学 题目来源 题目情况 题目性质 序 号 题目名称 生 产/ 题目类 科研/教 社 实验室 其 新 改进 老 基础理 应用性 综合性 其 别 研项目 会 建设 它 题目 题 题目 论研究 研究 研究 它 实 际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科研 科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污染问题研究 提单批注及其法律责任 提单管辖权条款的法律效力探讨 船舶留置权法律问题探讨 论建造中的船舶所有权归属问题 “不知条款”的法律效力探讨 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制度研究 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研究 完善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若干问题思 考 建立和完善我国船舶油污立法的若干问题思考 我国海事仲裁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研究 定期租船合同下的提单签发问题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我国海商法下托运人法律制度的研究 保函的法律问题研究 法治原则的实现途径 市场经济条件下宪法功能的再认识 宪政人权之当代演进 宪法司法化研究 宪法适用性研究 宪法修改基本理论研究 试论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完善 试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构建 我国选举制度改革研究 弱势群体的宪法保护 环境权入宪的理论探讨 网络言论自由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平衡 从网络暴力现象看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新闻自由的界限 言论自由与新闻立法 论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 论我国立法权限的划分 西方宪政思想对中国宪法发展的影响 论我国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冲突与重构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我国宪政实践中的权力制约原则 国家元首的立法权 试论在我国选举中引入“竞选”机制 法官独立初探 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 我国选举制度改革研究 立法权的特点 宪法修改基本理论问题 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宪法模式选择中的本土文化传统因素 单位犯罪问题探讨 浅论我国废除死刑制度的路径选择 论罚金刑易科制度的构建 论我国刑罚执行中社区矫正制度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干问题探讨 论受贿罪客观方面的立法完善 环境犯罪若干问题探讨 论刑罚轻缓化 刑事和解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从许霆案看期待可能性理论 论我国洗钱罪的立法检讨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性贿赂入罪之探析 雇佣犯罪基本问题探讨 论死刑的替代性措施 论资格刑的完善 老年人刑事责任问题探讨 教唆犯若干问题探讨 危险驾驶罪若干问题探析 论激情犯罪 过度维权的刑法研究 隐私权的刑法保护 人身危险性研究 论被害人承诺 论间接正犯 共谋共同正犯研究 论不能犯 不作为犯研究 论违法性认识 刑法解释的方法 共犯人分类研究 责任事故犯罪研究 监督管理过失犯罪研究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论间接正犯的实行行为 刑罚目的研究 论刑法谦抑主义与犯罪圈扩大 盗窃罪的司法认定 我国刑罚结构研究 论受贿罪的对象 恶意取款行为之探析 独身女性生育权法律问题研究 尸体权益的法律问题 网络婚姻的法律思考 “限购令”下的法律问题透析 物业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 浅析网上虚拟财产若干问题 浅析不真正连带债务 浅析民法优先权制度 医疗损害纠纷处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动物法律地位刍议 安全保障义务法律制度探析 试析旅游合同若干法律问题 用益物权视野下宅基地法律问题探讨 论公众人物人格权的法律问题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行使模式研 究 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研究 完善我国亲属间的侵权责任制度 我国离婚案件中房屋分割的法律问题 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的法律问题研究 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 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我国的国情有无必然的联 系? 对法的强制性与公民的守法自觉性相统一的认 识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秩序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自由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平等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人权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正义内容的理 解 论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关系 对法律关系主体行为能力的认识 人身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意义 分析法律权利的限度及其合理性 分析法律行为的内在要求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责任法定原则与免责的联系 如何认定司法解释? 认识“人治”与“法治”对当今社会的意义 中国传统中的××法律思想对当今法治社会的 影响 从“法制”到“法治”对当今社会的意义 如何认识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 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新认识 新闻媒体监督和司法独立的冲突与解决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金融危机与证券监管体制改革 库藏股制度研究 中国公司海外上市监管制度研究 论公司控股股东的法律地位及权力制衡 论我国上司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完善 论股东权利的诉讼保障 上市公司财务欺诈及其法律规制 上司公司管理层收购法律监管研究 股份回购制度研究 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保护 公司司法强制解散探讨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上市公司收购反垄断制度研究 论税法的公平价值 经济法的经济和谐价值 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与国家主权关系研 究 析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试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完善 我国经济垄断的规制 银行在我国宏观调控中作用研究 经济法在稳定我国房地产价格的作用 运用法律手段防止我国证券市场的大起 大落 论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城市失地农民的法律保护 网络法及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地役权制度研究 行政自由裁量权问题研究 《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研究 论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冲突与协调 贿赂案件中的证据问题研究 司法鉴定争议解决机制研究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股权质押若干问题研究 离婚公告制度存在漏洞研究 论租赁合同的顺延履行问题 论财产保全担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论创作自由与名誉、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 论文 论股权质押中质押人权益的保护 论格式条款与免责条款的规定冲突及立 法完善 论文 论文 说明: 题目类别”栏填“论文 论文”或“设计 设计”; “题目情况 题目情况”、“题目性质 题目性质”在相应栏内打“√”表示; 说明:“题目类别 题目类别 论文 设计 题目情况 题目性质 √ “题目来源 前两项请写选项 后两项打“√”表示。 题目来源”前 选项,后 题目来源 选项 √ 2011 湖北省电大提供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2011 年湖北省电大提供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以下有些为选题方向,不能作为确定的论文题目,例如,如果选题方向是《论 反垄断法》 ,那么你切不可就真的把论文题目拟成《论反垄断法》 ,你应该拟成《论 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 要是拟成 , 《论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从国家 质检总局成被告说起》那样就更好一些。有些则可以直接用作论文的题目,如试论 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所以毕业生在具体选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对待。对学 生自拟毕业论文题目的,只要符合法学专业的要求是可以的,但我们鼓励选题应当 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法学专业的特点,提倡选择应用性较强的课题,结合 当前社会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一,宪法,行政法学类 宪法: 论宪法的社会调整功能 西方宪法分类学说述评 论宪法监督制度对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论宪法作用的局限性 旧中国宪政运动的历史经验 美国,英国宪法特点比较研究 54 宪法研究 论 1982 宪法的修改历程及其功能,论我国宪法修改程序的完善 特别行政区的宪法地位 论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力划分 论中国公民基本权利的现实性 中西权利观念比较研究 论选民与代表的权利义务关系 论人权概念的历史演变 论公民概念的变迁 法对妇女权利的保障 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论表达自由的宪政意义 中国宪政体制下的司法独立 论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保障制度 从立法法规定看中国宪法的权威性 论宪法意识 代表机关代表资格限制比较 美国,法国,德国,日本宪法保障制度的比较研究 论宪法司法化 论宪法至上与依法治国 论宪法司法化的出现及对中国法治的影响 论宪法惯例 论宪法解释 论宪法变迁 论宪法的修改 人民主权原则探析 民主集中制与三权分立机制比较研究 论我国的宪法监督机制 论我国宪法规范的特点 论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单一制,联邦制比较研究 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平等权保障研究 新形势下公民选举权保障研究 农地征用补偿与公共利益 基层政权建设的宪法保障 当代中国农民政治权利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村民自治中的宪法问题研究 当代中国宪政语境下的司法独立 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论迁徙自由 论公民集会游行示威权的法律规制 论直接选举 论我国地方制度的特点 论我国紧急状态立法 结社自由的宪政意义 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的宪政意义 试论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城镇和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机制 论我国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 三权分立制下的立法与司法关系模式研究 集权制下的立法与司法关系模式研究 公民政治参与的效果问题研究(公民与国家的互动模式研究) 行政法: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探析 宪法解释问题研究 论人大对司法的"个案监督" 论宪法的经济功能 选举制度改革探析 论公民的迁徙自由权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逻辑分析和道德解读 行政立法中的听政制度分析 行政补偿的宪政基础 行政程序的功能解析 行政不成文法法源探微 调节在行政诉讼中的生存可能与制度建构 对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质疑 论行政强制权的设定 论行政许可的性质 论授益行政行为的撤消 论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赔偿责任 论比例原则及其适用 论受教育权的行政法保护 浅论行政知情权 论行政公开原则的法律实现 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二,法理,法史类 法理: 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浅论 试论和谐社会下社会边缘人群的权利保障 法律与情理关系的辩证思考 中国"法治"思想的历史观察与思考 法治是造就有限政府与有效政府的保障 浅谈传媒与法制的关系 论公权与私权的平衡 论农村法制文化建设 "礼与法"的思考 见义勇为中经济补偿问题研究 论法律漏洞 垃圾短信的违法性分析 浅议被拆迁人权益保护问题 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司法保障研究 从许霆案看中国的法治 浅议自由视野中法律的品质 也谈我国当前法学教育的困境 试论"潜规则" 论法,理,情的关系 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问题探析 论网络环境对传统权利理论的影响 法律职业现状与法学教育略论 论宪法中的权利与权力结构体系 试论我国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 宪法诉讼制度初探 论违宪审查制度 地方人大制度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论检察职能与检察改革 选举制度与政治文明 新闻自由的法治价值 判例与中国法制建设 中国法制史: 论清末预备立宪 浅论沈家本与中国法律的近代化 试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论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发展变化 试论唐律的历史地位与影响 中国古代官僚特权制度研究 中国古代惩治腐败的制度研究 论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 略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与中国当代检察制度之异同 论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法在中国古代刑法史上的历史地位 试论宋代司法审判制度的创新 试论元朝法律对唐宋法律的反动 论清朝法律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抑制 论北洋政府时期法制中的封建性 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制及其社会影响 从《水浒传》看宋朝的刑法制度 清末修律初探 试论宋朝民商法的发展与意义 秦朝法律制度的历史意义探析 论马锡五审判方式 论汉朝的春秋决狱对中国司法制度的影响 试论大陆法系对清末和民国法制的影响 试论中国古代工商经济法制的主要特征 宋明两代土地所有权制度初探 试论《开皇律》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历史地位 唐代治吏的法制建设 试论汉朝的刑法改革及其历史意义 试比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与近代公务员制度之异同 试比较新民主主义法制与南京国民政府法制的主要区别 外国法制史: 罗马法人格制度探析 论罗马法上的合同形式 浅析英美合同法中的对价理论 论教会法对现代婚姻制度的影响 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之比较研究 论神明裁判 浅议定书德国民法典对中国民法的影响 三,民商法,经济法类民法学: 论民法上的正当防卫 试论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 论赃物的善意取得及其法理分析 试论楼顶空间的权属争议及解决规则 浅析根本违约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 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法学思考 关于医疗行为举证责任问题的法律思考 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现状与法理分析 论私力救济及其行使 雇主民事责任浅析 发送黄色短信行为的性质及责任 试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 关于航班延误的法律分析 论在校大学生的结婚权 试论保险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 试析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著作权法传统边缘的创新:数据库特别保护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论"最低消费"条款的法律效力 试析合同制度中的情事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的适用 试论有限合伙制度在我国确立之必要 电信服务合同规制的若干法律问题 小额诉讼程序设立的基本构想 浅谈利用未成年人行乞的性质及法律责任 商品房预售交易之法律性质探讨 试论非婚性行为损害的赔偿问题 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若干问题的探讨 论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挂名车主民事责任 论出租汽车的拒载权 论公交公司的安全注意义务 论学校的安全注意义务 论宾馆的安全注意义务 试析违约责任中可预见原则 试析我国入世后软件保护的"合理水准" 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冲突与协调 论共同危险行为 股权质押若干问题研究 产品责任有关问题之比较 举证责任倒置对医患关系的影响与对策 浅谈雇主责任 合同监督人探析 试论破裂主义离婚制度的完善 论离婚诉讼中的经济帮助制度 浅谈离婚诉讼中探望权有关问题 论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与交易安全保障的关系 论遗嘱自由及其限制 配偶权研究 离婚制度若干问题探析 对缺席判决离婚问题的研究 精神病人在离婚案件中的诉讼地位问题研究 论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论跨国婚姻的法律规则 人口老龄化的立法思考 论家庭暴力中的"冷暴力" 现代科技的发展与婚姻家庭制度 生育权的法律定位 论夫妻间的忠实义务 同居关系问题研究 同性"婚姻"研究 论变性手术的条件及其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与婚姻关系有关的利害关系人的介定 论违反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后果 论离婚损害赔偿 论夫妻忠实义务与隐私权冲突的法律协调 论夫妻的法定代理权 女权主义与婚姻家庭立法 保护军婚与诉权冲突的问题 婚姻关系的法律定性研究 再婚问题研究 婚姻仪式的价值研究 夫妻间的相互债权债务关系问题研究 违约金,赔偿金的比较研究 论民法中的推定制度 "假唱"行为的法律性质及责任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性质及责任 "****事件"的法社会学思考 论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婚姻家庭法的弱者保护功能 婚约法律问题探讨 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父母离婚后的亲子关系研究 亲权制度研究 对"80 后"离婚案件的分析与思考 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 协议离婚探析 论离婚扶养制度 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 论婚内侵权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法中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老人权益保障研究 试论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护 论当代夫妻财产制发展的趋势及原因 完善婚姻家庭法的法律责任制度 论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完善 第三者法律责任探究 论遗产种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胎儿法律地位研究 关于遗产税的法律思考 论知识产权的继承 知识产权法: 试论知识产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 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的客体之比较分析 网络环境下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保护 论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 广告用语的法律保护 论信息网络传播权 私权保护的削弱还是加强 ――网络版权保护思考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会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 网络服务商著作权责任研究 论专利制度的作用 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论地理标记的法律保护 论域名的法律保护 域名抢注的法律对策 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论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区别与联系 论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论知识产权犯罪及其刑罚 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服务商标法律制度研究 论商标与著作权的冲突 债权法: 浅议第三人侵害债权 债的保全之优先受偿性研究 论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效力 债的清偿抵充法律问题研究 债权让与制度探析 浅析高空抛物行为的侵权责任 网络侵权形式及对策研究 网络链接侵权问题探析 共同危险行为疑难问题探析 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浅议不当得利的财产返还范围 自然债务若干问题探讨 请求权竞合法律问题探析 浅议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共同侵权法律问题新探 合同法: 论电子合同主体的缔约能力 浅析合同的附随义务 论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 电子合同订立法律问题探讨 论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拆封合同法律问题研究 论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 浅析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论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研究 浅析情事变更原则 最高额保证合同法律问题探析 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之比较研究 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物权法: 论大陆地区民法中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 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问题研究 浅谈物业管理中弱者权益保护 商品房住宅小区共有部分使用纠纷问题浅析 市场经济中充分行使国家所有权 的法律制度设计 论动产所有权的移转 论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 论中国大陆地区拾得遗失物法律制度的完善 论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论区分所有建筑物中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 论物业公司对区分所有建筑物中共有部分的管理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区分所有权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社员权 论物上请求权 居住权制度初探 采矿权转让的法律分析 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的完善 浅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 论权利质权的客体 论整体财产的抵押 论最高额质押 论权利质押的新发展 论优先权担保 论转质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劳动争议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农民工非正规就业的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 医疗保险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建议 商法: 论民商合一立法体制 商法的外观主义原则 商法的维护商事交易安全原则 财团法人制度研究 保险法的诚信原则 有限合伙评析 商事登记立法研究 商号权的法律保护 一人公司的法律控制 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维护机制 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完善 我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义务与责任制度的完善 股票评论人的法律责任研究 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论股东知情权 浅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问题 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 论保险合同中的"不利解释"原则 保险合同如实告知义务辨析 论社会中介组织在商法中的地位 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非营利组织董事的义务研究 公益募捐法律规制研究 票据抗辩研究 票据的无因性 我国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自动取款机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论共同海损 社会变革环境下的社会法 社会救助立法问题研究 四,刑法,诉讼法类 刑法: 许霆案件引发的刑法学思考 论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或司法)体现 情节犯若干问题研究 持有型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刑法溯及力问题探讨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研究 普通累犯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我国假释制度研究 论定罪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 抢劫罪若干问题研究 我国管制刑制度研究 我国假释制度研究 论非法拘禁罪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问题研究 罚金刑制度研究 论窝藏包庇罪立法的缺陷与完善

回答 您好,这道题由我来解答,我是百度问一问合作的老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请不要结束咨询,[作揖][作揖]给您整理好的答案等下就到[开心][开心][开心] 亲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法学论文选题哪方面好答: 法学论文选题需体现哪些特性学术性,即指论文对法学学术理论问题具有科学的论证性;理论性,即指论文运用充分占有的材料,经过严密论证将法学中某个或某几个问题“升华”到理论高度,从而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的思辩性。创造性,即指论文论述的法学问题“发前人所未发”,探求法学中前人没有发现的规律或匡正通说的独创性。专业性,即指法学论文对法学学科中的某个或某几个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供法学专家、教授、学者研讨和交流的专业性。法学论文选题有哪些要点一、 论文的题目要规范 ,言简意核选题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的特定内容,有助于选定关键词,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题目是论文内容的高度概括、力求简括、高度浓缩。二、论文的选题要有实用价值,不能脱离实际有些大学认为,学问越深越好,选一些别人陌生的领域去研究。其实不然,论文的选题要和实际生活紧密联系,要和大众关心的话题中去挖掘,引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去解决问题,具有现实意义,有助于进一步论文整体面貌和特点。三、论文的选题包括的范围要小、要具体一般来说宜小不宜大,宜窄不宜宽,题目太大把握不住,考虑难以深入细致,容易泛泛而论。四、论文的选题还要从自己感兴趣的方面着手对于自己感兴趣的选题,自己平时有所关注和积累资料,才能比较好的去掌控和把握,去潜心研究和挖掘。论文写作是一个时间相对较长,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又很辛苦,没有兴趣或有反感的情绪是很难顺利完成。五、 论文的选题要新颖,要有独到见解一篇成功的毕业论文,选题要有新意。论文中要有新观点、新看法、新见解,标题是一篇论文的灵魂,好的标题可以吸引人们的眼球。只有这才能达到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六、 建议关注热点,切入点要新颖从何处入手,怎样选择一个恰当的切入点,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大学生特别注重的问题,因为选题的切入点恰当与否、准确与否,将直接决定毕业论文的质量。研究的重点、难点要鲜明地列出,研究内容观点新颖、重点突出、难点明晰,创新见解要基本形成,不能让观点淹没在内容中 。  一、从学术空白中选题一个选题,要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它必须尚属学术空白,有待创新。它或者是在本领域无人播种、无人耕耘的题目,或者是没有从新的角度去论述的题目,或者属于交叉综合性、边缘性的题目。已有人撰写但是没有从新的角度去论述的题目,具体包括包括四种情况:一是本领域无人播种,无人耕耘的题目。法律工作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实践活动,它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过去没有的法律问题,今天可能会有;今天没有的问题,明天可能会出现。但是,任何一个新的法律问题的出现,都必然有它的端倪。如果能敏锐地捕捉这些端倪,法学论文的选题就能开拓出一块全新的领域。比如有些地方随着生态环境的恶化,年降雨量不断减少,一刮风就到处尘土飞扬,且影响工农业正常生产,人工降雨技术应运而生。相应的法律新问题也随之产生:人工降雨时,开发商正在盖楼房,农民正在晒麦子,给他们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谁赔偿?谁具有人工影响天气权?权利主体应如何行使该权利?其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又是什么?从人工降雨所产生的法律问题中选题进行研究,无疑是对法律研究学术空白的填补,此选题不题不仅会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而且还有很强的应用价值。二是老题新论或旧题新作的题目。已有的法律法律学术理论或研究成果反映了在特定时空条件下人们对法律问题的认识水平,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但是任何真理性的认识,既具有绝对性,也具有相对性,都有其适用的范围和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及研究视野的拓宽,某些法学理论观点在新的时空条件下,就可能有失偏颇,或显现出漏洞、疑点,甚至由真理变成谬误。研究者如果注意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就容易发现其中有意义的研究论题。把原有理论中的遗漏、破绽、谬误作为研究的突破口,或补充,或修正,或从新的角度,或用新的方法去论证,便能得出新的见解、新的结论。在法律学术研究上,许多论题是古老而又常新的,选题时只要把握住老论题的新意义,那么这种选题也值得进行深入挖掘和研究。比如,关于商业贿赂,笼统地谈这方面的选题就比较陈旧,但是在这个老题目中仍然有具体的东西可挖掘出新的题目。如收受象牙、恐龙蛋化石,如何进行量刑?象牙、恐龙蛋化石的价值如何认定?这方面的选题研究既有实践意义,也不乏理论价值。 三是交叉综合性、边缘性的题目。比如关于刑事和解,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实际操作了,如果还就其可行性进行选题,就未免过于落伍。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从其他学科如经济学的视角,确定一个关于刑事和解成本收益分析的题目进行研究,这个选题不仅不落伍,而且还会有―定的创新,对丰富和发展刑事和解的理论也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因此,法学论文的题目要有新意、有创见、有特色,从法律与其他学科交叉地带选题,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恩格斯就曾说过,科学在两门学科的交界处是最有前途的。二、从本人专长,兴趣爱好中选题论文选题无论具有多大的应用价值或者理论价值,但如果作者力不从心,无法完成或无法圆满完成,也是不合适的。因此,在选题时,除了考虑其价值需要的必要性外,还要考虑其撰写的可能性。一方面要考虑本人专长和学术素养。对于一般的法律研究者而言:要对庞大的法学理论体系都有精深的研究是不太现实的,而只能在普遍了解的基础上有所侧重,专注于某一个或几个方面的法律学科领域以形成自己的研究范围或专攻领域。通过自己对某个领域的知识积累和深入钻孰悉,而且对遗留、争论的问题也较为清楚。在本人研究的领域中,存在哪些有争议的问题?争议的焦点和问题的症结是什么?论争各方的代表性观点是什么?现行的法律有无漏洞?哪些法律制度已不适应社会需要应该进行更新?哪些内容在现行法律制度中是空缺的,需要弥补?当前法律领域中有哪些研究的薄弱环节及尚待开拓的领域?在哪些方面仍有研究的必要和广阔的前景?等等。对这些问题,都应心中有数。这样,才能头脑清醒,方向明确,避免选题的盲目性,发挥对相关信息掌握的优势及自己的学术潜力和能量,研究也才能深入下去。相反,如果去搞自己不熟悉的东西,即使很有价值,也只能是事倍功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知难就退,对于虽有一定难度,但通过努力又有成功可能的选题应有知难而上的进取精神。另一方面,要考虑自己的兴趣爱好。兴趣爱好是最好的老师,是促使人进行某种活动的重要内部动力,能使人产生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激发出潜在的创造力,能引导人不辞劳苦地去探索自然和社会的奥秘,以苦为乐,满腔热情地从事创造性的活动,保持旺盛的斗志,直至完成任务达到目的。因此,兴趣爱好是论文选题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同是研究法学的,可能有的人喜欢钻研理论性较强的问题,有的人则更关心实务性的问题;有的人喜欢钻研微观问题, 三、从社会热点中选题社会热点,是指社会需要解决的普遍问题,或是社会成员普遍关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可以促进社会的进步。选题能否急社会之所急适应社会各领域之所需,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作者的学术良知。撰写法学论文,不是为写论文而写论文,从根本上说,是为了解决社会现实中的法律实践问题。理论的力量存在于对实践的指导之中:有价值的法学论文选题,应该能够回应法律实践提出的难题,解决司法、立法实践部门未能解决的问题或者能够为其解决问题提供理论上的思路。因此,顺应社会需要是法学论文选题的重要依据,选题越贴近现实社会的法律生活,其意义与价值越易于突出。当前我国立法部门面临立法技术立法方法等大量的立法难题,司法部门也面临许多法律适用上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实践上不仅要求法律研究者做出相应的理论回应,而且要求提供具体的解决办法。法制实践的这些迫切需要,给法律学术研究及法学论文选题既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量,也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有时代感,关注中国法治实践的人,是有充分的条件来选择有意义有价值的法学论题进行研究的。比如,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日渐活跃,涉及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法律案件明显增加,农民就土地流转问题上访的现象也日益突出。如何运用法律规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土地流转中如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等等,就可以成为法学论文中很好的选题。这些选题既有利于维护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也有利于保持农村的稳定和谐。社会热点很多,还有如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平息、突发灾害救援、生产安全等问题中都涉及相关的法律问题。从这些社会热点中选题,将会直接推动法律实践中具体问题的解决,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从社会热点、时代呼唤中选题,要强化选题的严肃性,摒弃随意性这一原则,要求我们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符合政策法规。违法违规的文章不能写;二是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好文章能陶冶情操、鞭策后进,催人奋起;三是要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好文章气势如虹、立足现实、着眼未来、高瞻远瞩、胸怀全局,或治愈社会痼疾,或培养社会新松,或强盛社会脊梁,最终影响、造就一代甚至几代人,迎来一个新的时代。否则,撰写的论文就会为社会所摒弃。 希望能够帮到您,如有做的不对的地方,您可继续咨询,多多包涵。[大红花]~[开心][开心][开心][开心] 更多4条 

了我们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1、不能旷课,不能夜不归宿。2、不可以私自带刀具、管具,如弹簧刀、匕首等。3、不能偷他人财物。4、不能打架、斗殴。5、不能破坏国家公共财产。6、不能向他人索要钱。7、不能去赌博,开赌场。8、不能去ktv、网吧。9、不能吸毒、酗酒。这次的开学典礼给我了许多的启发:不能走上犯罪这条道路,即使你是未成年人,但是时间总是流逝的,我们早晚会成为成年人。到时候,你必定一次又一次的再犯,法院会给你从轻处理吗?不会,所以,同学们,我们现在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不要学那些社会上的不良青年,让我们的未来有一片光明吧!

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冲突的适用规则  不动产买受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  不动产事实物权  让与担保的制度思考  论流质契约的相对禁止  商铺租赁权担保的体系定位与法律效力  融资租赁(或售后回租)中租赁物之善意取得  民法典编纂视角下动产担保物权对抗规则之重构  论夫妻财产的潜在共有  夫妻之间给予不动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及救济  夫妻财产制契约的效力与不动产物权变动  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的规则适用  (本回答来源于学术堂)

司法行政评论文章题目大全高中生物

从百度上输入“法学论文”一搜就可以了,选择那些资料多的写,把四篇拼成一篇就行了!

回答:论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及其对策 摘 要: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其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但当前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很多非和谐因素。欲促进律师职业道德的和谐,我国必须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以及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关键词: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弱化 律师职业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律师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们将更加关注律师,因为这一职业角色的兴衰和荣辱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法治,关系到广大公民正当的权利诉求能否得以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基于此,强调律师的职业道德就尤为显得重要了。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界定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 在探讨律师职业道德涵义之前,有必要研究一下职业道德的涵义。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各行各业在自己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不同职业有各自不同的职业道德,正如恩格斯所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①]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这些职业规范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不断的纳新除旧,形成若干条“戒律”,成为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们从事有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职业道德的另一特征,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本职业的本质属性有密切联系,体现了从事职业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有的国家将律师职业道德又称为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称之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的讲,它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征 1、律师职业道德具有阶级性。在有阶级的社会里,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②]道德是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使人们生活在正常、健全的社会环境中最必须、最有效的手段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除了靠法律调节以外,还有不可缺少的手段——道德调节,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使一个国家的秩序得以良性运行。在一个国家里,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有被统治阶级道德,但占主导地位的是统治阶级道德,统治阶级按照他们的意志来要求被统治阶级,来保证本阶级的利益的实现。就律师职业道德来讲,其阶级性更为明显。步入21世纪的中国,将迎来法治时代的春天,而律师则是法治的使者,是法制的守护者。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律师必须竭尽忠诚的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作为一名律师应当敢于爱恨情仇,敢于同贪官污吏作斗争,敢于同人民的敌人作斗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明确了制定目的是“……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国家法制建设,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从以上看出,律师职业道德的阶级性,是非常明显的。 2、律师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律师职业道德有明显的职业属性,它只为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所遵守,并且只有律师把它作为自己的一种本行业的公德加以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制定或形成是以社会公德为基础,以律师的职业性质和职务活动的特点为根据,以律师的职业行为为调整对象。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只对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产生约束力。 3、律师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与之相适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质的道德意识也就会具有一定的连续继承性律师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道德意识,继承性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律师职业道德内容之一“忠于法律和事实”,在我国古代就有之。不过,在我国清朝之前,没有律师的称呼,那时叫“讼师”。作为“讼师”如不忠于法律和事实,将会受到严惩。如《唐律疏议·斗颂》规定,“诸如人作词赚,加增其状(将罪情夸大),不如所告者(与事实不符)答十五,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按诬告罪减一等)。”[③]唐、宋、明、清都有类似规定。到现在,我国律师职业道德更加强调这一点。如《律师法》第3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律师歪曲事实,为当事人伪造证据,将负刑事责任。从以上可以看出,律师职业道德,是对以往历史上遗留下的道德思想资料进行批判的吸收,把其中尚有生命力的道德观念范畴等用来不断地丰富自己职业道德内容的。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 (一)“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 拜金主义是商品拜物教的变种。在发展市场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是依靠货币这一特殊商品作纽带,通过市场而实现的。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的提高,必然会引起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崇拜金钱,向往金钱,“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当前为数不少的律师“唯钱是图”,甚至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向法庭提供虚假的证据,引诱当事人规避法律。因而,我国的一些律师职业道德低下,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虽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党政干部经商”“吃回扣”等不良风气相继出现。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熏染之下,其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为适应社会不正之风的现状而改变了自己信念和行动,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神圣职责,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力量,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有些法官、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要想胜诉,你必须给我“意思意思”一下。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现在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 (三) 对律师执业规范体系不完备、不健全 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头衔”。这两条规定均可看作是对律师广告宣传的限制。此外,作为我国律师的行业管理规章,1900 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7条第3款规定: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稍加分析,我们就可发现上述规定存在下面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对律师业务广告宜传作出明确、肯定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具有必然性,我国立法对此采取回避态度,这种做法欠妥。二是上述规定在内容上缺乏完备性。由于立法者的回避态度,使有关规定仅仅局限在对某些特定的不当广告行为的禁止上,而没有形成对一般的律师业务广告行为进行规制的完整体系。如在广告的内容方式、审批、非法广告的惩戒等方面均缺少明确、具体的规范。三是某些条文存在明显的不妥之处。比如,一切“不符合实际的宣传”都是应该禁止的不正当行为。但司法部的规定都单把“招聘启事”“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列举出来,是因为这几种方式更具普遍性,还是危害更大呢?显然都不是,相比较而言,通过媒介的广告宜传更为普遍,引响也更大,但该条款对此却避而不谈等等不容赘述。还有其它一些规范存在很多漏洞,比如对律师惩罚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等等。 由此可见 ,对律师行为规范体系不完备,也是我国一些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下降的重要原因。 三、促进律师职业道德和谐的基本对策 (一) 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完善。如果不完善的话,会大大影响我国律师执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具体说来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法律规范存在下列一些问题: 1、把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律师的义务,那么律师心理不平衡,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尽接一些法律援助案,自己的生活保障问题谁来解决?这又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帮助。有些律师便问:律师为无能力缴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那么国家应当为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呢?所以,笔者建议,在市场体制下,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基金制度,鼓励广大律师多办法律援助案。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不求回报的律师,要给予高度的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给其他律师树立榜样。促进整个律师业职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 2、我国《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不得向上述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也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条规范不完备。一是“礼”一词有点用词不妥。我国新华字典将礼解释为三种含义:①由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行的仪节。②表示尊敬的态度或动作。③礼物,用来表示庆贺或敬意向法官等司法人员送礼物是礼节性的行为,表示庆贺之类,似无违法和道德原则,反而符合我国礼仪之邦的道德规则,再加上该规范当中请客送礼和行贿是不是有点重复之嫌?规范中的“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一规定也有缺憾。影响执法部门和人员的不正当手段难道只有行贿一种吗?远不止,比如律师暗示当事人走后门,走关系等即是所以规范不完备,有些律师便就对自己的约束不严,开始走歪门邪道,律师职业道德水准下降。 3、在律师业务收费方面,尽管中国已有这方面规定,但缺乏职业特色,以致在实践中很难起规范作用。我国律师收费制度存在问题:一是收费标准不合理。比如统一定价收费,将不同能力和律师收费标准限制在同一水平线上,无法体现“优质优价”公平原则,影响了律师的服务质量。二是收费标准过低,西方国家律师收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办案之时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我国收费比较低,影响了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所以应予以改律师收费制度,要尽快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提高律师的积极性,更好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 我国对律师的管理监督模式仍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一套。目前,虽然我国建立了律师协会,确立了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管理的制度,但从各地的做法看,律师协会大多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之下,直接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领导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兼任,律师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这种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作为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当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对律师的管理体制不再适应现时的要求。因而必须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律师管理体制,要冲破政府直接控制律师工作的传统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然而律师协会要真正能履行这一职责,必须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权限。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方面实质性权力。按照《律师法》第4条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工作的管理体现在“监督”和“指导”这两个方面,这与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的“宏观管理”是吻合的。“监督”“指加强制度建设,全国的地方律师协会,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让协会会员自觉的遵照执行。对于遵守比较好的律师,大家都赞扬他,通过道德评价这个杠杆转化成为律师的内心品质,逐渐提高律师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水平。 (三) 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对律师执业行为要进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给律师以外在的力量,让律师在执业中更好的约束自己。所谓外部监督体系指的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律师的各种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系统或网络。目前,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笔者认为,在市场体制的新形势下,应当尽快建立起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外部监督体系,该体系所包括如下四大系统:国家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当事人监督。 1、国家机关应当对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具体又分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对实施《律师法》等规范律师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活动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律师法》活动监督,并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律师遵守《宪法》《律师法》的情况。权力机关对《律师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现行的律师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从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历程。一旦发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要及时的处理。而且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时常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律师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更好的督促律师自觉遵守律业的道德规范三是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律师在执业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国家刑律,应当及时立案、审判,绝不手软,以树立社会正气。 2、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要是指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话等新闻媒介,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违法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监督具有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的特点。这种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促进律师遵守道德规范却起着有力的作用。这种监督体系的存在,让律师就有了更强的约束力。如果在执业中职业道德差或有违法行为,报纸、电台一曝光,那么律师形象无疑会大打折扣,这就损害了自己在律师路上的发展前景。一个品德好的律师,一个极有“口碑”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其业务的发展才会拥有广大的空间。要想使律师在执业中遵守道德规范,还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有对律师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当某律师有向司法人员或行政领导行贿行为时,可向国家机关的信访机关写信或面谈;也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或者直接向司法机关和有关机关控告等。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有力的,这样就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律师业的道德规范。 3、当事人的监督。笔者认为应建立当事人监督体系。当事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最为了解。如果律师在执业中有向司法人员行贿之行为,当事人可以举报;如果律师乱收费用,当事人可以投诉;如律师在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有伪造证据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控告。但当事人是否愿意承担监督的责任,是我国有关部门应予以考虑的。笔者建议,国家设立一项奖励基金制度。当事人对律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加以检举、揭发,可以给予奖励;或者国家免除应承担的有关诉讼费用,甚至可以代为交付聘请律师所需费用。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当事人监督的积极性,这就更好的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 总之 ,只有对律师建立比较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才能更好的约束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6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 [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3题。(93年,全国卷) 据美国K大学的研究人员称,大多数“生物降解”塑料并不真正降解。 利用能随时降解普通有机物质(例如纸和木屑)的细菌所进行的试验表明,包括塑料垃圾、“用后即丢”的尿布、饮料瓶等在内大多数产品并不是可以生物降解的研究人员指出,术语“生物降解”这个词的使用是不规范的。一些生产厂家说,这些产品如果在物理上发生变化,则是可能生物降解的,它们一旦与其他物质混合,便会自然消失或者可以支持生物的成长。研究人员认为,真正的生物降解物质在需氧条件下可以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在厌氧条件下它们则可以分解成甲烷和二氧化碳。然而经他们试验的每个产品都不能降解,也不能达到上述标准。 1.文中“术语‘生物降解’这个词的使用是不规范的” 这句话的意思是( ) A.“生物降解”不是一个科学的术语。 B.“生物降解”这个说法名不符实。 C.“生物降解”在现实中不存在。 D.“生物降解”这个术语的运用有语法错误。 2.文中说“试验”所借助的主要方法是( ) A.化学的B.生理的C.生物的D.物理的 3.下列与k大学研究人员的试验结果有关的说法,哪几项是正确的?( ) A.凡是称可以“生物降解”的塑料产品都根本不能降解。 B.一些塑料生产厂家的功用宣传不实。 C.在生物降解过程中应出现物质的分解和转化。 D.塑料产品的废弃物多数不会自溶自消。 E.这些塑料产品在物理上发生变化之后就可以生物降解。 F.生物降解在不同条件下都会出现氧化现象。 答案与解析: 1.B ,“生物降解”这个术语使用不规范,是“研究人员”的看法,因为这些产品都不能达到科学家所认为的“降解”标准,这是一些生产厂家歪曲商业宣传曲解了科学术语,使其名不符实,因此B 项是正确的。文章有“真正的生物降解”等词句,可见A、C项的否定性说法是不对的。D 项说法与本文内容毫不相干。 2.C,文章开头“利用……细菌所进行的试验表明”,这句证明了C项是正确的答案。文中“二氧化碳、水、甲烷”这些化学术语容易迷惑人,会误选为A项。“物理上发生了变化”是生产厂家说的,试验是“K 大学研究人员”做的,二者不能等量齐观,选D项也是错的。 3.C、D、F,对照原文,A项“凡是……都……”的说法言过实,文章中说的是“大多数”。B项的说法本身是正确的,但研究人员的试验结果无关。E项是生产厂家的见解,本身未必科学,且与科学家的试验无关。C、D、F 三项符合原文意思。 文字表述题是高考现代文阅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题型,这类试题综合性强,更能测试出学生的语文能力。综观几年来语文试卷的变化,我们发现淡化客观题,强化主观题已是趋势。但从历年高考的现代文阅读测试结果看,考生在这类试题的得分并不理想。笔者有幸参加2006年浙江的语文高考阅卷,针对考生答题失误的普遍现象,我以浙江卷为蓝本并涉及部分全国卷的同类问题作了归纳,尝试探索出几点应对策略,希望能给你有所帮助! 主观题失误主要原因及探析 一、审题不清,答非所问 有许多同学在做现代文阅读时,往往是粗略阅读一遍全文后,匆匆扫一眼题目,就仓促答题,审题不清,答非所问。 例如:(2006年浙江卷19题)结合全文,理解“我还发现了人类普遍的相互对照的四个动作的秘密”一句的含义,完成下面的题目。第三问:⑶使用“普遍”一词的原因是 正确答案是:①两个世界、两种生活的对立是人类普遍存在的;②它涉及到多方面的对立关系(人与人的对立;平面与立体的对立;表象世界与本质世界的对立;成人世界与孩子世界的对立)。 有的考生却答为:“具有一般性”、“人类所共有的特性”。语言的表述本身就不清晰,题干中的“结合全文”,也没有注意到,只是对“普遍”一词作了个字面解释,结果答非所问。 又如:(2006年全国卷14题)在“细心地想着植物突破土地,在阳光下成长的声音”一句中,作者为什么要用“想着”?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正确答案是:①植物成长的声音一般是听不到的,用“想”比“听”更合适;②这样写有一种品味大自然的意思,更富有表现力。 我在用该题对学生进行测试时,相当部分同学却答为:“虚实结合”、“与下文的嗅形成一种反衬”、“作者在感受这种声音,声音是虚的,这样写把虚物实写,实物动态化,更形象”、“体现我的好奇,引出下文”等等一些莫名其妙的答案。“虚实结合”、“反衬”是表现手法,题干并没有问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而“引出下文”、“动态化”“更形象”更是信口开河,答非所问。究其原因是考生根本没有细读题干,审清题意,连问题都没有搞清楚,就仓促答题。 二、研读不深,分析不透 高考阅读题大多在文意的深层领会上设题,而许多考生不能透过表象进行深入的研读和分析,只是跟着感觉走,不能综观全文,领悟要义。 例如:(2006年浙江高考卷第18题)文章开头眼镜商说“我”是“独眼龙”。请联系文中对话部分,分析眼镜商这样说的原因。(2分) 正确答案是:①“我”右眼近视,左眼远视,双眼不能同时使用;②“我”看到的是二维的平面世界,看不到三维的立体世界。 有的考生答为:“为让我买一副眼镜”、“我的两眼视力不协调”、“为了更好地说服自己买他的眼镜”、“只用一只眼睛看事物”等等。很明显考生对全文根本没有读懂,对于作者借用寓言形式所阐明的生活哲理,根本没有领悟,看到“眼镜商”几个字,立刻想到的是商人,想到商人的行为和心理,就断然作答,离题万里。 又如:(2006年浙江卷第19题)请结合全文,理解“我还发现了人类普遍的相互对照的四个动作的秘密”一句的含义,完成下面的题目。 第2问:“秘密”是指 正确答案是:平面生活和立体生活的对立。 有的考生答为:“为握手而伸出平展的手与握拳头打人的手的对立”、“最平面的微笑和微笑时伸出舌头的对立”、“这些动作简单,而握手微笑易化解隔膜”等等。这类答案的错因在于考生遵循了答题可在文中找的技巧,但却没有透过表象挖掘实质,没有领会本文的主旨。 三、归纳不全,遗漏要点 高考阅读很重视考查学生的归纳能力,在此题的设置上,有时侧重于整篇文章中心主旨的归纳,有的侧重于几个语段的理解。要求考生在答题时要全面考虑,综合分析,并学会用自己的话来表达。 例如:(2006年浙江卷20题)文章末尾,作者借用培根和杜飞的画形象地演绎两个不同的世界。请你据此推断这两位画家的艺术风格,并用自己的话分别加以概括。(各不超过12个字)(6分) ⑴培根的绘画风格: ⑵杜飞的绘画风格: 正确答案为:⑴ ①夸张的;②批判的;②立体的。⑵ ①优雅的;②歌颂的;③平面的。 而有的考生答为:“立体的带有侵略性,平面的充满自然界气息”。这个答案显然只概括出了一点,带有“侵略性”的作答,只是抄袭了原文,不够准确。另一考生答为:“真实,张扬、夸张”的答案,是没有联系全文,推断错误的结果。 又如:(全国卷17题)联系全文,概括写出本文的主旨。(6分) 本题测试考生对全文的理解及概括归纳表达的能力。 正确答案:①通过发现“阳光的香味”,肯定农夫的阳光生活、美好劳动、务农的选择; ②评价夜来香和昙花的香“没有壮怀”,强调人的嗅觉在都市里退化; ③肯定一种贴近阳光、接近自然的生活和人生。 此题6分,显然答案3点,每点2分。其实从分值上考生也可以推断出此题答案有三点。综观全文进行概括归纳,基本可以做到不遗漏要点。大部分考生失分原因就是归纳不全。 四、语句不通,表意不明 阅读题的检测,不仅考查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更是考查其表达能力。有的考生能读懂文章,但却不会表达,不能用通顺、简洁的文字全面、准确、鲜明的答题。 例如:浙江卷19题第3问,有的考生答道:“在人类社会中,多数人都是这样,除少数的独眼龙”,“为其利益而颠倒是非是普遍的”,“举的例子普遍,说明一般工作是二维空间动作、是平面的,有说服力”等等,这样的句子实在是让人费解。 以上结合例子略谈四点,虽然高考阅读文字题在解答中失误的原因很多,究其根本原因,无外乎就是没有读懂文章,不会审题,不会表达,不懂阅读规律与答题技巧。所以考生在平时的阅读及训练中,要清楚阅读规律,掌握一些阅读方法与技巧以避免失误。 应对措施 一、遵循阅读规律,清楚试题设题规律,整体感知与深入分析相结合。 高考现代文的设置,强调整体阅读,是一个由分而总,有局部到全局的相对完整的测试系统。所以解题时要从整体出发,通读全文,弄清线索,理清思路,进而把握文章主旨。主旨清楚了,局部就明白了;思路弄清楚了,才知道每段、每句话在整篇文章中的地位、作用及相互间关系。结合每道题的要求,深入分析,自然就容易得到正确答案。 例如:2006年浙江卷《平面的生活》一文,是借助寓言的表现形式,具体描绘了平面生活和立体生活的不同景象,表达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和对世界的讽喻。几道阅读测试题都是围绕这个主旨而设置的。如果清楚了这个主旨,那么19题第2问很容易就能得出“平面生活和立体生活的对立”这样准确的答案,而不至于答出“隐藏在友好柔和和表面下暴力、丑恶的一面”这样离题万里的答案。 二、研读题干,掌握审题方法,从题干中获得答题的信息。 阅读题解题的核心是“提取信息”,这信息不仅仅表现在文章的内容上,还表现在试题题干上。充分发掘题干中所包含的各种信息,从中找到解题的突破口,是正确解题的关键。 1、看清题干要求,揣摩命题意图。 命题者命题一般都有明确的考查目的和要求,看清题干要求,才能揣摩出命题人的命题意图,正确答题。 例如:(06年浙江卷19题)结合全文,理解“我还发现了人类普遍的相互对照的四个动作的秘密”一句的含义,完成下面的题目。从题干中可知:本题是考查对重要语句的理解。第2问“秘密”是指?则明了命题者是欲考查学生对重要语句关键词语的理解,题干中“结合全文,理解‘我还发现了人类普遍的相互对照的四个动作的秘密’”一句的“结合全文,理解”则进一步明确了答题的方向,就是要结合全文的主旨谈作者使用这个词的深层含义。明确了命题意图和答题方向,根据题目的内容很快就能找出回答本题应关注此句话所在的段落并紧扣全文主旨来理解,这样就会得出“秘密是指平面生活和立体生活的对立”这样正确的答案了。 2、品味题干中关键词,揣摩隐含信息。 有的题干本身隐含着多方面的要求,必须挖掘出题干中隐含信息,才能找到答题的命脉。如浙江卷19题第3问使用“普遍”一词的原因?很多考生只是就词解词,没有看到“使用”“原因”这两个关键词,没有挖掘出深层的东西,答题不全面或隔靴搔痒,没有答到点子上。 三、掌握答题技巧,把握答题要领。 领会了主旨,审明了题意,这仅仅是答好题的必要前提,要想准确答题,还需要掌握一些答题技巧要领。 1、找出答题的信息区域,筛选整合答题内容。 命题者有的从考查学生的概括能力来命题。考生对所要概括的具体内容,一定要找准答题的信息区域,分析综合,准确全面地解答。 例如:浙江卷18题“文章开头眼镜商说“我”是“独眼龙”。请联系文中对话部分,分析眼镜商这样说的原因。”如果考生注意到“请联系全文对话部分”一句,就能很快找到答题的区域,从文中对话的内容可见文中由“我双眼的交替使用”谈到了我所见的两个世界——一个平面世界,一个立体世界。那么就容易归纳出眼镜商说我是“独眼龙”的原因,应该是两点:一是“我右眼近视,左眼远视,双眼不能同时使用”;二是“我看到的是二维的平面世界,看不到三维的立体世界”。 又如第19题第一问“四个动作分别是指?”,解答此题我们首先要找到“题中这句话在文中的位置,然后找出有关动作描写的语句,也就找到了答题的信息,从“首先”到本段结束,自然就会得出“友好的伸手,恶意的握拳,微笑,伸出舌头做鬼脸”正确答案。 2、语言操作力求准确、精炼。 很多考生失分都在表述上出了毛病,语句不通,语义不明,答非所问。如何组织好答题的语言,把筛选好的内容准确、精炼的表达出来,显得十分重要。 (1)、考生要善于利用原文词句来组织答案。 一般来说,答案所涉及到的关键词语、句子就在原文中。 例如:浙江卷18题答案中的“左眼近视,右眼远视,不能交替工作”“二维的平面世界,三维的立体世界”,第19题第1问答案中的“友好伸手”“恶意的握拳”“微笑”“伸出舌头做鬼脸”文中都有这样的关键词语和句子,找到了这些关键词,以此为基础,再略加工一下,标准答案就出来了。 (2)、紧扣题意,选好角度,选用恰当句式来回答。 答题时一定要从答的角度,将文中已知信息重新组合,变换恰当的句式来重组。 (3)、语言一定要精炼。 高考阅读文字题,重在考查学生的概括能力。有的题目明确规定字数,不超字,又能把要点答全,这需要答题的语言要精炼。我们筛选整合好文中相关信息后,一定要把具体、形象的语言转换为抽象、概括的语言。 例如:浙江卷20题,我们在答题时明了作者举两位画家的例子是为了说明现实中两个不同世界的同时,还要研读有关描述两位画家的语句,抓住“过分”、“侵略性”、“螺旋状”、“亲切的花枝图案”、“歌唱的主题”、“轻快的鸟儿”这些词句,透过这些形象的语言,感悟两位画家的风格,进而转换为“夸张、批判、立体”,“优雅、歌颂、平面”这样抽象、概括的语言。 现代文主观阅读题是一个常考常新的考点,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它始终紧扣对学生理解、筛选、概括、整合以及鉴赏评价能力的全方位考查的要求,概括起来,近几年高考现代文阅读命题类型大致有以下五种: 一、词语理解型 一般来说,高考试题测试词语的含义,特别关注词语的语境义,而不是词典中所诠释的规范义。该题型常见的命题形式有:1、结合文章内容,简要阐释某句的深刻含义;2、根据文意,写出某词的含义。 【答题方略】 理解词语的含义,必须透过词语的表面义,体味其深刻的内涵:理解词语的比喻义就要搞清其比喻的对象,寻找它的本体;理解词语的象征义,就要寻找词语的象征对象;理解词语的反语义、就要将褒贬互换;理解词语的双关义就要注意它是谐音双关还是语意双关;理解代词的词义就要在上句或下句寻找释义。当然,理解词语的含义,还必须联系词语的具体语境,结合作者观点、文章主题,从所在的句、段、上下文中去找对应的阐释。 【高考回放】 “好久以来,‘故乡’就在吸引着我”,句中“故乡”一词的含义是________。(方令孺《在山阴道上》,2006年高考湖南卷) 【语段信息】 好久以来“故乡”就在吸引着我:百草园和三味书屋,这些美妙的名称,像童话一样,时时在我思想上盘桓。我想看看咸亨酒店,土谷祠,还想看看祥林嫂放过菜篮子的小河边……在那浓雾弥漫的黑暗时代,鲁迅先生在那里开始磨砺他的剑锋,终生把持它,划破黑暗,露出曙光。今天我决定要去瞻仰磨剑的圣地。 【温馨提示】 理解文中重要词语,要特别注意词语的表层意思和深层意思。根据语境,作者说“好久以来”“百草园和三味书屋”,“时时在我思想上盘桓”,并决定要去瞻仰鲁迅先生“磨剑的圣地”,由此可知,“故乡”应不是作者故乡,而是鲁迅的故乡,亦是作者向往的精神家园。 答案:①鲁迅的故乡。②作者向往的精神家园。

从百度上输入“法学论文”一搜就可以了,选择那些资料多的写,把四篇拼成一篇就行了!论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及其对策 律师职业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值是依靠货币这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虽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党政干部经商”“吃回扣”等不良风气相继出现。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熏染之下,其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为适应社会不正之风的现状而改变了自己信念和行动,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神圣职责,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力量,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有些法官、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要想胜诉,你必须给我“意思意思”一下。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现在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 (三) 对律师执业规范体系不完备、不健全 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头衔”。这两条规定均可看作是对律师广告宣传的限制。此外,作为我国律师的行业管理规章,1900 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7条第3款规定: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稍加分析,我们就可发现上述规定存在下面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对律师业务广告宜传作出明确、肯定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具有必然性,我国立法对此采取回避态度,这种做法欠妥。二是上述规定在内容上缺乏完备性。由于立法者的回避态度,使有关规定仅仅局限在对某些特定的不当广告行为的禁止上,而没有形成对一般的律师业务广告行为进行规制的完整体系。如在广告的内容方式、审批、非法广告的惩戒等方面均缺少明确、具体的规范。三是某些条文存在明显的不妥之处。比如,一切“不符合实际的宣传”都是应该禁止的不正当行为。但司法部的规定都单把“招聘启事”“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列举出来,是因为这几种方式更具普遍性,还是危害更大呢?显然都不是,相比较而言,通过媒介的广告宜传更为普遍,引响也更大,但该条款对此却避而不谈等等不容赘述。还有其它一些规范存在很多漏洞,比如对律师惩罚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等等。 由此可见 ,对律师行为规范体系不完备,也是我国一些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下降的重要原因。 三、促进律师职业道德和谐的基本对策 (一) 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完善。如果不完善的话,会大大影响我国律师执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具体说来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法律规范存在下列一些问题: 1、把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律师的义务,那么律师心理不平衡,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尽接一些法律援助案,自己的生活保障问题谁来解决?这又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帮助。有些律师便问:律师为无能力缴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那么国家应当为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呢?所以,笔者建议,在市场体制下,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基金制度,鼓励广大律师多办法律援助案。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不求回报的律师,要给予高度的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给其他律师树立榜样。促进整个律师业职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 2、我国《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不得向上述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也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条规范不完备。一是“礼”一词有点用词不妥。我国新华字典将礼解释为三种含义:①由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行的仪节。②表示尊敬的态度或动作。③礼物,用来表示庆贺或敬意向法官等司法人员送礼物是礼节性的行为,表示庆贺之类,似无违法和道德原则,反而符合我国礼仪之邦的道德规则,再加上该规范当中请客送礼和行贿是不是有点重复之嫌?规范中的“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一规定也有缺憾。影响执法部门和人员的不正当手段难道只有行贿一种吗?远不止,比如律师暗示当事人走后门,走关系等即是所以规范不完备,有些律师便就对自己的约束不严,开始走歪门邪道,律师职业道德水准下降。 3、在律师业务收费方面,尽管中国已有这方面规定,但缺乏职业特色,以致在实践中很难起规范作用。我国律师收费制度存在问题:一是收费标准不合理。比如统一定价收费,将不同能力和律师收费标准限制在同一水平线上,无法体现“优质优价”公平原则,影响了律师的服务质量。二是收费标准过低,西方国家律师收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办案之时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我国收费比较低,影响了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所以应予以改律师收费制度,要尽快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提高律师的积极性,更好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 我国对律师的管理监督模式仍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一套。目前,虽然我国建立了律师协会,确立了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管理的制度,但从各地的做法看,律师协会大多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之下,直接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领导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兼任,律师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这种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作为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当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对律师的管理体制不再适应现时的要求。因而必须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律师管理体制,要冲破政府直接控制律师工作的传统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然而律师协会要真正能履行这一职责,必须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权限。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方面实质性权力。按照《律师法》第4条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工作的管理体现在“监督”和“指导”这两个方面,这与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的“宏观管理”是吻合的。“监督”“指加强制度建设,全国的地方律师协会,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让协会会员自觉的遵照执行。对于遵守比较好的律师,大家都赞扬他,通过道德评价这个杠杆转化成为律师的内心品质,逐渐提高律师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水平。 (三) 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对律师执业行为要进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给律师以外在的力量,让律师在执业中更好的约束自己。所谓外部监督体系指的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律师的各种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系统或网络。目前,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笔者认为,在市场体制的新形势下,应当尽快建立起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外部监督体系,该体系所包括如下四大系统:国家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当事人监督。 1、国家机关应当对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具体又分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对实施《律师法》等规范律师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活动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律师法》活动监督,并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律师遵守《宪法》《律师法》的情况。权力机关对《律师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现行的律师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从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历程。一旦发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要及时的处理。而且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时常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律师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更好的督促律师自觉遵守律业的道德规范三是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律师在执业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国家刑律,应当及时立案、审判,绝不手软,以树立社会正气。 2、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要是指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话等新闻媒介,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违法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监督具有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的特点。这种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促进律师遵守道德规范却起着有力的作用。这种监督体系的存在,让律师就有了更强的约束力。如果在执业中职业道德差或有违法行为,报纸、电台一曝光,那么律师形象无疑会大打折扣,这就损害了自己在律师路上的发展前景。一个品德好的律师,一个极有“口碑”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其业务的发展才会拥有广大的空间。要想使律师在执业中遵守道德规范,还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有对律师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当某律师有向司法人员或行政领导行贿行为时,可向国家机关的信访机关写信或面谈;也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或者直接向司法机关和有关机关控告等。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有力的,这样就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律师业的道德规范。 3、当事人的监督。笔者认为应建立当事人监督体系。当事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最为了解。如果律师在执业中有向司法人员行贿之行为,当事人可以举报;如果律师乱收费用,当事人可以投诉;如律师在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有伪造证据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控告。但当事人是否愿意承担监督的责任,是我国有关部门应予以考虑的。笔者建议,国家设立一项奖励基金制度。当事人对律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加以检举、揭发,可以给予奖励;或者国家免除应承担的有关诉讼费用,甚至可以代为交付聘请律师所需费用。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当事人监督的积极性,这就更好的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 总之 ,只有对律师建立比较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才能更好的约束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6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 [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补充: 您说的脚注是结尾注释的一种,而脚注为每页的结尾注释,你可以把每页的脚注统计到文章结尾处,则为注释即可。 如需其他范文,请直接联系百度HI。 回答者: 冰凌妮妮 - 试用期 一级 3-26 13:07回答: 论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及其对策 摘 要: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其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但当前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很多非和谐因素。欲促进律师职业道德的和谐,我国必须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以及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关键词: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弱化 律师职业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律师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们将更加关注律师,因为这一职业角色的兴衰和荣辱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法治,关系到广大公民正当的权利诉求能否得以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基于此,强调律师的职业道德就尤为显得重要了。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界定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 在探讨律师职业道德涵义之前,有必要研究一下职业道德的涵义。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各行各业在自己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不同职业有各自不同的职业道德,正如恩格斯所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①]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这些职业规范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不断的纳新除旧,形成若干条“戒律”,成为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们从事有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职业道德的另一特征,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本职业的本质属性有密切联系,体现了从事职业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有的国家将律师职业道德又称为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称之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的讲,它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征 1、律师职业道德具有阶级性。在有阶级的社会里,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②]道德是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使人们生活在正常、健全的社会环境中最必须、最有效的手段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除了靠法律调节以外,还有不可缺少的手段——道德调节,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使一个国家的秩序得以良性运行。在一个国家里,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有被统治阶级道德,但占主导地位的是统治阶级道德,统治阶级按照他们的意志来要求被统治阶级,来保证本阶级的利益的实现。就律师职业道德来讲,其阶级性更为明显。步入21世纪的中国,将迎来法治时代的春天,而律师则是法治的使者,是法制的守护者。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律师必须竭尽忠诚的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作为一名律师应当敢于爱恨情仇,敢于同贪官污吏作斗争,敢于同人民的敌人作斗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明确了制定目的是“……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国家法制建设,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从以上看出,律师职业道德的阶级性,是非常明显的。 2、律师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律师职业道德有明显的职业属性,它只为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所遵守,并且只有律师把它作为自己的一种本行业的公德加以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制定或形成是以社会公德为基础,以律师的职业性质和职务活动的特点为根据,以律师的职业行为为调整对象。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只对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产生约束力。 3、律师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与之相适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质的道德意识也就会具有一定的连续继承性律师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道德意识,继承性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律师职业道德内容之一“忠于法律和事实”,在我国古代就有之。不过,在我国清朝之前,没有律师的称呼,那时叫“讼师”。作为“讼师”如不忠于法律和事实,将会受到严惩。如《唐律疏议·斗颂》规定,“诸如人作词赚,加增其状(将罪情夸大),不如所告者(与事实不符)答十五,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按诬告罪减一等)。”[③]唐、宋、明、清都有类似规定。到现在,我国律师职业道德更加强调这一点。如《律师法》第3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律师歪曲事实,为当事人伪造证据,将负刑事责任。从以上可以看出,律师职业道德,是对以往历史上遗留下的道德思想资料进行批判的吸收,把其中尚有生命力的道德观念范畴等用来不断地丰富自己职业道德内容的。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 (一)“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 拜金主义是商品拜物教的变种。在发展市场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是依靠货币这一特殊商品作纽带,通过市场而实现的。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的提高,必然会引起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崇拜金钱,向往金钱,“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当前为数不少的律师“唯钱是图”,甚至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向法庭提供虚假的证据,引诱当事人规避法律。因而,我国的一些律师职业道德低下,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虽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党政干部经商”“吃回扣”等不良风气相继出现。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熏染之下,其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为适应社会不正之风的现状而改变了自己信念和行动,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神圣职责,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力量,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有些法官、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要想胜诉,你必须给我“意思意思”一下。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现在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 (三) 对律师执业规范体系不完备、不健全 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

司法行政评论文章题目大全高中生

论法治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论我国宪法监督机制的完善 论依法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 关于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 论法与正义 论法律移植 论法的功能 论法律信仰 人格权的法律保护 论隐私及其立法保护 论依法治国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完善法律监督机制的几点思考 论国家司法豁免权 论人权的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 论中国的领海制度 论契约自由原则 论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论无权代理 论知识产权法律特征 20。关于完善我国监护制度的讨论 论无效合同的确认和处理 论合同的违约责任 论罪刑法定原则 论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 诉讼成本论 计算机犯罪的认定与处理 论虚假广告罪的构成 论非法传销与刑事犯罪 论我国毒品犯罪的立法完善 论我国关于环境犯罪的立法 论权利质押 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法律运用 论民法中的善意取得制度 论民法的基本原则 关于完善私有财产法律保护的思考 论国家赔偿制度的完善 加入WTO对我国行政法制建设的影响 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思考 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 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 网络立法研究 网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网络隐私权的立法保护 论刑法中的单位犯罪及其处罚 论正当防卫 试论侵权著作权的犯罪 论刑法中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时的关系 论刑法的效力 论数罪并罚 论刑诉法“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 论对被害人诉讼地位的诉讼权利的保障 论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 56。论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的主体地位 论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58。论公司的法律人格 论律师的诉讼地位 反垄断立法的几个问题 论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职责 论我国的物权体系 制定民法典若干问题浅论 我国反倾销制度评析 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效力 执行难原因探析与对策研究 论刑事科技手段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 论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完善 论夫妻忠诚义务与我国婚姻法完善 司法体制改革与政治文明建设 关于新时期我国军事法体系建构的设想 中国军事法的历史演进 论我国军事法治的现代化 中国近代军事法文化的若干特征 我国军事法律文化现代化 中外军事法律文化比较 论军事法的价值构造 维护军事秩序与军人合法权益 论我国军事刑法体系的构造 我国军事法的本土资源探析 试论军队律师队伍制度的特点及其体系构造 论新《立法法》对军事立法秩序的优化 83论军事检察机关的监督权 国防动员立法研究 论我国军事行政执法的特点 新时期完善军事司法制度的思考 论军事执法中武装冲突法的地位和作用 对台军事斗争中的国际法问题研究 现代战争与战争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论对台使用武力的法理依据 从国际法看台湾的主权归属 论战时军事刑事诉讼制度 论战时军事审判制度 国际惩治战争犯罪研究 提高依法治军水平的法理思考 关于军事行政诉讼制度的探讨 国防监查法律制度研究 论法制教育与依法治军 军事法人才培养与改革 论我国军事法制人才培养机制的完善 (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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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头衔”。这两条规定均可看作是对律师广告宣传的限制。此外,作为我国律师的行业管理规章,1900 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37条第3款规定:律师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招揽业务,排斥同行”。稍加分析,我们就可发现上述规定存在下面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对律师业务广告宜传作出明确、肯定的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具有必然性,我国立法对此采取回避态度,这种做法欠妥。二是上述规定在内容上缺乏完备性。由于立法者的回避态度,使有关规定仅仅局限在对某些特定的不当广告行为的禁止上,而没有形成对一般的律师业务广告行为进行规制的完整体系。如在广告的内容方式、审批、非法广告的惩戒等方面均缺少明确、具体的规范。三是某些条文存在明显的不妥之处。比如,一切“不符合实际的宣传”都是应该禁止的不正当行为。但司法部的规定都单把“招聘启事”“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列举出来,是因为这几种方式更具普遍性,还是危害更大呢?显然都不是,相比较而言,通过媒介的广告宜传更为普遍,引响也更大,但该条款对此却避而不谈等等不容赘述。还有其它一些规范存在很多漏洞,比如对律师惩罚规定过于原则、笼统、不易操作等等。 由此可见 ,对律师行为规范体系不完备,也是我国一些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下降的重要原因。 三、促进律师职业道德和谐的基本对策 (一) 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完善。如果不完善的话,会大大影响我国律师执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具体说来我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法律规范存在下列一些问题: 1、把为无能力交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律师的义务,那么律师心理不平衡,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尽接一些法律援助案,自己的生活保障问题谁来解决?这又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法律帮助。有些律师便问:律师为无能力缴纳费用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那么国家应当为他们承担什么责任呢?所以,笔者建议,在市场体制下,应当建立法律援助基金制度,鼓励广大律师多办法律援助案。特别是对于那些在办理这类案件过程中,兢兢业业,不求回报的律师,要给予高度的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给其他律师树立榜样。促进整个律师业职业道德的进步与发展。 2、我国《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不得向上述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也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条规范不完备。一是“礼”一词有点用词不妥。我国新华字典将礼解释为三种含义:①由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为大家共同遵行的仪节。②表示尊敬的态度或动作。③礼物,用来表示庆贺或敬意向法官等司法人员送礼物是礼节性的行为,表示庆贺之类,似无违法和道德原则,反而符合我国礼仪之邦的道德规则,再加上该规范当中请客送礼和行贿是不是有点重复之嫌?规范中的“不得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这一规定也有缺憾。影响执法部门和人员的不正当手段难道只有行贿一种吗?远不止,比如律师暗示当事人走后门,走关系等即是所以规范不完备,有些律师便就对自己的约束不严,开始走歪门邪道,律师职业道德水准下降。 3、在律师业务收费方面,尽管中国已有这方面规定,但缺乏职业特色,以致在实践中很难起规范作用。我国律师收费制度存在问题:一是收费标准不合理。比如统一定价收费,将不同能力和律师收费标准限制在同一水平线上,无法体现“优质优价”公平原则,影响了律师的服务质量。二是收费标准过低,西方国家律师收费比较高。所以他们在办案之时全力以赴,尽心尽力。我国收费比较低,影响了律师办案的积极性。所以应予以改律师收费制度,要尽快制定合理的收费制度,提高律师的积极性,更好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改革律师管理体制,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 我国对律师的管理监督模式仍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那一套。目前,虽然我国建立了律师协会,确立了律师协会对律师进行管理的制度,但从各地的做法看,律师协会大多设在司法行政部门之下,直接隶属司法行政部门,其领导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兼任,律师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这种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 作为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当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但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巨大发展,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种对律师的管理体制不再适应现时的要求。因而必须建立适应形势需要的律师管理体制,要冲破政府直接控制律师工作的传统管理模式,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作用。然而律师协会要真正能履行这一职责,必须赋予律师协会一定的权限。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我国的法律并未赋予律师协会在律师管理方面实质性权力。按照《律师法》第4条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工作的管理体现在“监督”和“指导”这两个方面,这与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提出的“宏观管理”是吻合的。“监督”“指加强制度建设,全国的地方律师协会,要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让协会会员自觉的遵照执行。对于遵守比较好的律师,大家都赞扬他,通过道德评价这个杠杆转化成为律师的内心品质,逐渐提高律师业道德素质的整体水平。 (三) 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对律师执业行为要进行强有力的外部监督给律师以外在的力量,让律师在执业中更好的约束自己。所谓外部监督体系指的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对律师的各种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所构成的多层次的系统或网络。目前,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体系还没有形成。笔者认为,在市场体制的新形势下,应当尽快建立起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外部监督体系,该体系所包括如下四大系统:国家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当事人监督。 1、国家机关应当对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国家机关监督,具体又分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对实施《律师法》等规范律师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活动监督,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律师法》活动监督,并监督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律师遵守《宪法》《律师法》的情况。权力机关对《律师法》的实施活动的监督,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现行的律师制度得到真正的贯彻执行,从而推动我国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历程。一旦发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行为,要及时的处理。而且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患于未然。时常应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对律师进行道德规范教育,更好的督促律师自觉遵守律业的道德规范三是司法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如果发现律师在执业中有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国家刑律,应当及时立案、审判,绝不手软,以树立社会正气。 2、社会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主要是指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话等新闻媒介,将律师在执业过程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违法现象公之于众。这种监督具有反映快、影响广、震动大的特点。这种监督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促进律师遵守道德规范却起着有力的作用。这种监督体系的存在,让律师就有了更强的约束力。如果在执业中职业道德差或有违法行为,报纸、电台一曝光,那么律师形象无疑会大打折扣,这就损害了自己在律师路上的发展前景。一个品德好的律师,一个极有“口碑”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其业务的发展才会拥有广大的空间。要想使律师在执业中遵守道德规范,还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有对律师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人民群众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对律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当某律师有向司法人员或行政领导行贿行为时,可向国家机关的信访机关写信或面谈;也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设立的举报中心举报;或者直接向司法机关和有关机关控告等。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有力的,这样就督促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律师业的道德规范。 3、当事人的监督。笔者认为应建立当事人监督体系。当事人对律师的执业活动最为了解。如果律师在执业中有向司法人员行贿之行为,当事人可以举报;如果律师乱收费用,当事人可以投诉;如律师在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有伪造证据行为,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控告。但当事人是否愿意承担监督的责任,是我国有关部门应予以考虑的。笔者建议,国家设立一项奖励基金制度。当事人对律师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加以检举、揭发,可以给予奖励;或者国家免除应承担的有关诉讼费用,甚至可以代为交付聘请律师所需费用。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当事人监督的积极性,这就更好的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 总之 ,只有对律师建立比较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才能更好的约束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业道德水平的整体提高。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6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 [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4页。 仅供参考,请自借鉴 希望对您有帮助 补充: 您说的脚注是结尾注释的一种,而脚注为每页的结尾注释,你可以把每页的脚注统计到文章结尾处,则为注释即可。 如需其他范文,请直接联系百度HI。 回答者: 冰凌妮妮 - 试用期 一级 3-26 13:07回答: 论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及其对策 摘 要: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其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但当前我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存在很多非和谐因素。欲促进律师职业道德的和谐,我国必须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强化律师内部管理监督作用以及建立完备的外部监督体系。 关键词: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弱化 律师职业是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产物。毋庸置疑,在现代法治社会的舞台上,律师必然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人们将更加关注律师,因为这一职业角色的兴衰和荣辱将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和国家的法治,关系到广大公民正当的权利诉求能否得以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基于此,强调律师的职业道德就尤为显得重要了。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界定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 在探讨律师职业道德涵义之前,有必要研究一下职业道德的涵义。所谓职业道德是指各行各业在自己的业务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的总和。不同职业有各自不同的职业道德,正如恩格斯所说:“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①]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这些职业规范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不断的纳新除旧,形成若干条“戒律”,成为从事这一职业的人们从事有关业务活动所遵循的规则或纪律。职业道德的另一特征,是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与本职业的本质属性有密切联系,体现了从事职业所必须遵循的一些规律。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有的国家将律师职业道德又称为律师执业行为操守),称之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的讲,它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所应信奉的道德,以及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它是律师政治素质、理想信念、思想品质、纪律作风、情操气质和风度的综合反映。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特征 1、律师职业道德具有阶级性。在有阶级的社会里,道德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恩格斯曾经说过:“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②]道德是建立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使人们生活在正常、健全的社会环境中最必须、最有效的手段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统治秩序,除了靠法律调节以外,还有不可缺少的手段——道德调节,这两者的共同作用,使一个国家的秩序得以良性运行。在一个国家里,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有被统治阶级道德,但占主导地位的是统治阶级道德,统治阶级按照他们的意志来要求被统治阶级,来保证本阶级的利益的实现。就律师职业道德来讲,其阶级性更为明显。步入21世纪的中国,将迎来法治时代的春天,而律师则是法治的使者,是法制的守护者。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神圣职责作为一名律师必须竭尽忠诚的对国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作为一名律师应当敢于爱恨情仇,敢于同贪官污吏作斗争,敢于同人民的敌人作斗争。《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中,明确了制定目的是“……保障律师切实履行对国家法制建设,对社会和公众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从以上看出,律师职业道德的阶级性,是非常明显的。 2、律师职业道德具有职业性。律师职业道德有明显的职业属性,它只为律师这个职业群体所遵守,并且只有律师把它作为自己的一种本行业的公德加以遵守。律师职业道德的制定或形成是以社会公德为基础,以律师的职业性质和职务活动的特点为根据,以律师的职业行为为调整对象。律师职业道德的适用范围是特定的,只对从事律师职业的人产生约束力。 3、律师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不同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与之相适应具有相对稳定性质的道德意识也就会具有一定的连续继承性律师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道德意识,继承性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律师职业道德内容之一“忠于法律和事实”,在我国古代就有之。不过,在我国清朝之前,没有律师的称呼,那时叫“讼师”。作为“讼师”如不忠于法律和事实,将会受到严惩。如《唐律疏议·斗颂》规定,“诸如人作词赚,加增其状(将罪情夸大),不如所告者(与事实不符)答十五,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按诬告罪减一等)。”[③]唐、宋、明、清都有类似规定。到现在,我国律师职业道德更加强调这一点。如《律师法》第3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如果律师歪曲事实,为当事人伪造证据,将负刑事责任。从以上可以看出,律师职业道德,是对以往历史上遗留下的道德思想资料进行批判的吸收,把其中尚有生命力的道德观念范畴等用来不断地丰富自己职业道德内容的。 二、律师职业道德的非和谐因素 (一)“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 拜金主义是商品拜物教的变种。在发展市场化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价值是依靠货币这一特殊商品作纽带,通过市场而实现的。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的提高,必然会引起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崇拜金钱,向往金钱,“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思想。当前为数不少的律师“唯钱是图”,甚至还有些律师为了赚钱,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律师的便利条件,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向法庭提供虚假的证据,引诱当事人规避法律。因而,我国的一些律师职业道德低下,拜金主义思潮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原因。 (二)社会不良风气的作用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党风和社会风气曾一度恶化,虽然党和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努力纠正,但并未得到根本好转,不正之风仍然在各地区各部门盛行。“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党政干部经商”“吃回扣”等不良风气相继出现。我国一些意志不坚的司法工作人员在这种不正之风的熏染之下,其心理失去平衡,产生一种从众心理,为适应社会不正之风的现状而改变了自己信念和行动,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了自己的神圣职责,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反而认识了手中权力的力量,致使手中的权力发生了病变,成了谋取私利的手段。有些法官、检察官直接或间接的启发当事人,要想胜诉,你必须给我“意思意思”一下。因而很多律师深谙此道,在出庭前,频频和法官相约在宾馆、夜总会、酒楼、洗脚城诸如此类的地方。现在我国一些法官执法素质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我国律师职业道德存在诸多问题的一个重要原故。 (三) 对律师执业规范体系不完备、不健全 总体上来讲,我国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前前后后经历了近三十年时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律师制度得以恢复。1980年8月份我国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全文4章21条,构成了我国律师制度的整体,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分别于1981年和1986年先后发出了《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联合通知》及《关于律师参加诉讼的几项补充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1996年第1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人和国律师法》,这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体系比过去更加健全、成熟,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纵观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立法,发现该规范体系存在不少的缺陷和不足,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与《律师法》配套实施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第五条将“品行良好”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这说明国家从一开始已将考生的道德水准作为进入律师行业的门槛。但是,在该《办法》第七条关于报名应提交的证明中却没有要求考生提交品行状况证明,这使得“品行良好”的条件要求流于形式。同时在每年的律师资格考试中,关于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考试内容的分值低且形式呆板,不能使考生在考前引起足够重视,也难以对其日后的执业形成深刻影响。这说明我国对律师的道德素质,从一开始就没有从严要求,让一些品行不正的人混进律师队伍,影响律师执业的神圣性,玷污律师队伍的纯洁性另外,我国没有针对律师业务广告宣传的专门立法,这方面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关于律师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和规章中。如《律师法》第24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低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司法部1995年发布的《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的若千规定》第4条列举了8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第一种是:“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第二种是:“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和其他

了我们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1、不能旷课,不能夜不归宿。2、不可以私自带刀具、管具,如弹簧刀、匕首等。3、不能偷他人财物。4、不能打架、斗殴。5、不能破坏国家公共财产。6、不能向他人索要钱。7、不能去赌博,开赌场。8、不能去ktv、网吧。9、不能吸毒、酗酒。这次的开学典礼给我了许多的启发:不能走上犯罪这条道路,即使你是未成年人,但是时间总是流逝的,我们早晚会成为成年人。到时候,你必定一次又一次的再犯,法院会给你从轻处理吗?不会,所以,同学们,我们现在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不要学那些社会上的不良青年,让我们的未来有一片光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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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读过《童年》的人都了解,它反映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童年是每个人漫漫人生的开端,儿童的心灵、思想是天真无邪的。平常的人和事物都会影响到儿童。如果受到了好的影响,那么会使人一生受用。反之,则会让人丧失目标、困惑迷惘。这就好像一个人做某一件事情,如果连开头都把握不好,那么后面又怎会很好地继续下去呢?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海底两万里  再次读完这本书,心中还是存在这个愿望,就是希望随尼摩船长一起探尽海底所有的秘密,可恨没有阿龙纳斯教授的好运。  故事起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淮知,落入水中,与同伴一起周游四海,最后不堪海底的沉闷,想方设法,重回陆地。  写到这里,竟然情不自禁地想到了<<哈利波特>>,而此书的价值远远胜过前者(就我个人而言),毕竟在1870年能写出这样奇幻小说并流传至今是极为珍贵的。135年千千万万读者还有时光流逝的考验并没有使它的锐气磨减,反而更肯定了它的价值,而我觉得它在文学史上这所以屹立是因为它从头至尾贯穿的两个字”幻想”。幻想自古以来便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源泉。而至今天,事实证明作者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阿拉伯海底地道,苏伊士下面一条通往地中海的地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大西洋洲),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在<<海>>中,尼摩般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的实在是太慢了。”幻想其实便是进步的翅膀。100多年前的人的幻想在100多年后成为现实,探索是无止境的呀!  <<海>>赞美了那深蓝的国度,史诗般壮丽的海洋,一个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的地方,那里有数不清的珊瑚,植藻,游鱼,矿产,正是一幅瑰丽的锦图,我无法用语言来赞美或形容它。”诺第留斯号”不管在哪个时代都是一部不朽的神话。是它揭开了海洋中无限神秘的一切,对于船长尼摩来说,更是精神的家园。  终于说到尼摩船长了,这个谜一样的人物一样为此书增色不少,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的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的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这个弃绝人世天才,我一向都是由衷喜欢这类人,对于尼摩船长无尽的痛苦,我总想探个究竟,我不明白,这样的人有着怎样的经历和出身。但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的人。  <<海底两万里>>委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  绿山墙的安妮  我看了一本叫《绿山墙的安妮》的书,是加拿大的露茜·蒙哥马利写的,她是一位很好的女作家。《绿山墙的安妮》已经在全世界风靡了近一百年了,《绿山墙的安妮》征服了五千万个天真、善良的心灵。它是一部最甜蜜的描写儿童生活的小说。  《绿山墙的安妮》讲的是:一对住在爱德华王子岛(加拿大的一个小岛)艾凡里绿山墙的年老夫妇想要一位男孩来帮忙,结果却从孤儿院领来了一位天天爱幻想、长相并不好看的红发女孩安妮。一开始大家并不喜欢安妮,但后来,这对老夫妇越来越喜欢安妮,把它当成自己的孩子。这本书就是塑造了一个令人感动与喜爱的儿童形象。美国幽默大师马克·吐温也称赞安妮是“最最惹人怜爱的女孩”。  我很喜欢这本书,我更对安妮着迷。她是一个很爱幻想的女孩,比如她看见一棵开满白花儿的樱花树,就给它取名叫“白雪王后”,看见一片水很清、很美丽的湖,就给它取名叫“耀眼之湖”……此外,安妮还很善良,天真无邪,这一点我很像她。她很大方,很有交友能力,比如她来到绿山墙后三个月内就交了位知心朋友,她不论到哪里都有朋友,我很羡慕她这一点,因为我有时候有点扭捏、怕羞,我要像安妮学习。她热爱大自然,也热爱生活,她处处充满活力,开朗乐观。正因为她有这么多闪光的魅力,她才受到了这么多人的喜爱。  总而言之,《绿山墙的安妮》是特别有意思的一本书,大家可以从此书中学到许多有用的东西,得到一种美和愉快的享受。《绿山墙的安妮》对我太有吸引力了,建议大家也看看这本书。  安妮日记  1942年—1944年,这是一段多么黑暗的日子呀!特别是对于犹太人来说,更是一场空前绝后的灾难。战争与种族灭绝的阴云布满了天空,盖世太保的铁瓜伸向每一个无辜的犹太人,在历史上上演了一场惨绝人寰的浩劫。安妮是位犹太少女,她原本幸福的生活就这样破碎了。1942年7月,由于压迫犹太人的风声紧急,他们家和另外四名犹太人到她父亲公司的“密室”躲藏。  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尤其对安妮这样一个好动多话的13岁女孩。单调的饭菜、性格怪癖的居伴、几年不能出门、用水和去卫生间都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常常担惊受怕。这一切差一点把安妮逼疯了。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她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使她的心田荒芜,那里已经成为一片生机勃勃的希望的田野!安妮想成为作家和记者,可这个美丽的愿望在当时那股势不可挡的黑暗洪流下显得那么脆弱,像闪着彩光的泡沫。但是安妮仍写道:“我仰视天空,冥冥中觉得世界还能好转,这场残酷也会告终和平与安详会重新回来。在此同时,我必须执着我的理想。也许有一天,我能实现我这些理想!”读到此我仿佛看到一个不屈的灵魂在黑暗的密室中呐喊,带着心中不可泯灭的希望!  经过密室中无数个漫漫日夜,安妮由一个任性、少不更事的女孩蜕变为一名成熟的少女。在安妮的15岁生日时,安妮有了惊人的成长。她已将自己的反省提高到了社会层次,开始思考男女平等等问题了:“现代妇女要争取完全独立的权利了!”“但独立也不够,妇女还应该获得尊重!”“我谴责的是我们的价值系统,和不承认女人在社会中的角色多伟大、多困难,同时也多美的男人!”……实现在让人难以想象的那样一个战火蔓延、人人自危、无数人倒在血泊中的时代,身居密室接近两年的十五岁少女安妮居然能真知灼见地谈起了男女平等这个深刻的社会问题!读到此处,我不禁感叹,战争能摧毁一切,唯独不能侵占一颗坚强、勇敢、自由的心!  但是,这样的一名如花少女最终没有逃过被纳粹残害的命运。当她在贝根贝尔森集中营永远地闭上双眼时,她距自己16岁生日尚差3个月。  安妮生前写道:“我希望在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她的愿望终能得偿。我相信《安妮日记》会一直流传下去,控诉战争与丑恶,宣扬和平与友善,用她真挚的文笔,感动和启迪一代又一代人!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莱曼·弗兰克·鲍姆编写的童话书《绿野仙踪》,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纯真的梦幻。书中的故事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改变,我变得比以前更敢、更自信了。  《绿野仙踪》以虚构的奥兹国为背景,讲述了美国堪萨斯州的小姑娘多萝茜被龙卷风卷到了一个叫孟奇金的地方,好心的女巫指点她到翡翠城去找奥兹国大术士帮忙送她回家。路上,她先后遇到了稻草人-----他需要一副脑子;铁皮樵夫-----他需要一颗心;胆小狮子-----他需要胆量。他们结伴而行,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终于来到了翡翠城。由于他们的出色的表现,大术士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稻草人得到了一副脑子;铁皮樵夫得到了一颗心;胆小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也如愿,带着小狗托托回到了家乡,回到了亲人身边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很不好意思。因为以前,我一看见狗就害怕。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多萝茜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我相信我一定能做到!  我喜欢《绿野仙踪》,它让我有了好朋友---多萝茜;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快乐;我喜欢《绿野仙踪》,它给我带来勇气;我喜欢《绿野仙踪》!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们》一至十四章读后感  这是一个满腹激情与神秘的故事。格里那凡爵士拾获的“天平鱼”(是一种海中极凶猛的鲨鱼)腹中那神秘的漂流瓶,是失事船只的求救信还是航海者无聊时写的打油诗?是信!是三章分别用英文,法文和德文写的求救信,这三张被海水侵蚀得残缺不全的求救信引起了航海者们极大的探索兴趣。他们分别把信上所能看清的词汇翻译了出来,然后汇集成一种语言连猜带想的把这封求救信填补全了,是的,的确是一封求救信!是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他在一个纬度11’的地方被印第安人逮捕。机智的格里那凡爵士,慈祥温柔的海伦夫人,深沉稳中的麦克那布斯少校,粗心大意却精通地理学的巴加内尔地理学家,还有格兰特船长两个坚强的儿女:坚毅刚强的格兰特小姐和勇敢的小罗伯尔,精通航线的孟格尔船长以及奥斯丁这充分值得信赖的老水手。他们乘坐着邓肯号,走向拯救格兰特船长的冒险之路……  这是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我很佩服凡尔纳的文学功底和丰富的知识,当你读这本小说时仿佛你也深入其中,你会为他们的一举一动感到兴奋或着急。他们是多么勇敢与乐于助人啊……一个从鲨鱼肚中发现的漂流瓶让他们走上这条艰苦的冒险之路,换位想一想,如果是你经历这样的情况呢?你会不会推辞道:“嗨,这已经是老事了,信纸都被海水给侵蚀了,说不定人都已经死了,我们还为什么要卖力去就一个生死未卜的人呢?”我承认,如果是我,我也不一定会像这群勇敢的人们,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放弃一切踏上这条旅程。这是一种精神,虽然这个故事是作者虚构的,但每一个故事的灵魂都是要告诉人们一些我们知道,但不一定能够办到的精神……  格兰特船长会得救吗?这群勇敢的志者会遇到危险吗?大家会不会中途放弃呢?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一个未知……而我们的人生,不也是等待着一个一个未知的成功与失败的到来吗……  船长的勇气》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很多年前,在辛辛那提州, 作者碰到了一个小男孩。他只有62美分,但是要买1美元的地理书。作者跟着  他去买书,而他却一次又一次的碰了壁。但最后这个小男孩用他决定买书的勇气和坚持不懈的毅力感动了一间  书店的老板和我,老板不但把书以50美分的价格卖给了他,还给他了一把崭新的铅笔和一沓纸。作者也给了他  2美元用于买其他的书。 三十年后,作者乘船到欧洲去,可是遇到了罕见的、异常可怕的风暴。船的状况非常糟糕。但船长以丰富  的地理知识与强烈的信念指挥着船安全的到达了利物浦港。而这位船长,就是当年那个没钱买地理书的小男  孩。他三十年前买书的勇气拯救全船的人。  读到这里,我们不禁会为这位船长当年买书的勇气、决心与毅力所折服。试想,如果当年他在碰壁之后放  弃了,不再尝试了,那三十年后出现的或许就不是这一幕而一场悲剧了。  在生活中,我们不免会碰到一些困难与挫折。当我们遇到它们时,如何前去面对它们变成了关键。这时,或许  就是“态度决定一切”了。这位船长在遇到困难与挫折时,他选择了不气馁,不退缩,坚持下去直到成功的态  度。或许,我们从中也应该学到这种精神,学到这种一旦下定决心就一定要办到的精神。  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 越过生命中的重重险阻 让我们向着未来奋勇向前

建议你去看韩寒的博客。 脱节的国度你一直问,他们何以如此的丧心病狂,他们却觉得自己已经非常的克制忍让。你一直问,他们何以如此的生活腐化,他们却觉得自己已经非常的艰苦朴素。你一直问,他们何以如此的骄横傲慢,他们却觉得自己已经非常的姿态低下。你一直问,他们何以如此的颠倒黑白,他们却觉得自己已经非常的公正坦率。你一直问,他们何以如此的包庇凶手,他们却觉得自己已经非常的愧对炮友。你一直问,他们何以如此的掩盖真相,他们却觉得自己已经非常的透明开放。你觉得自己很委屈,他们也觉得自己很委屈,他们认为,在清政府的统治下,老百姓连电视机都看不上,现在电视机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这是多大的进步。 偶然发生一个安全事故,中央最高领导都已经表示了关心,我们还派人来回答你们记者的问题,原来赔17万,现在赔50万,甚至撤职了一个兄弟,事情都做到这份上了,你们为什么还抓着一些细节不放呢,你们的思想怎么反而就这样不开放呢?你们的大局观都去哪里了呢?为什么要我们谢罪呢,我们又没犯罪,这是发展的代价。迅速处理尸体是我们的惯例,早签字多发奖金,晚签字少拿赔偿,这是我们的兄弟部门在强拆工作中被证明了行之有效的手段。掩埋车厢的确是当时一个糊涂做出的一个决定,况且是上头叫我们这么做的。因为上头觉得任何可能引发的麻烦都是可以就地掩埋的。错就错在大白天就开始施工,洞挖太大,而且没有和宣传部门沟通好,现场的摄影记者也没有全控制住,准备工作比较仓促。这次事故最大的教训就是以后在就地掩埋某些事物的时候还是要考虑到物体的体积和工作的保密。低估了。他们认为,总体来说,这次的救援是成功的,及时的。调度合理,统筹规范,善后满意。唯一的遗憾是在舆论上有点失控,他们觉得这就不是我们的责任了,舆论不归我们管。他们认为,从大的来说,我们举办了奥运会,我们取消了农业税,这些你们不赞美,老是抓住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这是什么居心。我们本可以在政治上比朝鲜更紧,在经济上比苏丹更穷,在治国上比红色高棉更狠,因为我们拥有比他们更多的军队,但是我们没有那么做,你们不感恩,却要我们谢罪,我们觉得很委屈。这个社会里,有产者,无产者,有权者,无权者,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很委屈。一个所有人都觉得委屈的国家,各个阶层都已经互相脱节了,这个庞大的国家各种组成的部分依靠惯性各顾各的滑行着,如果再无改革,脱节事小,脱轨难救。国家为什么不进步,是因为他们中的很多人一直在用毛泽东斯大林时代的他们来衡量自己,所以他们永远觉得自己太委屈了,太开明了,太公正了,太仁慈了,太低姿态了,太不容易了。他们将科技裹着时代向前走的步伐当成了自己主动开放的幻象,于是你越批评他,他越渴望极权,你越搞毛他,他越怀念毛。有一个国家机器朋友对我说,你们就是不知足,你这样的文人,要是搁在四十年前,你就被枪毙了,你说这个时代,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我说,你们就是不知足,你这样的观点,要是搁在九十年前,早就被人笑死了,你说这个时代,他到底是进步了还是。

总靠套话答题对学习是没有太大帮助的。但是应试教育有时却要求学生们记住一些套话。既然这样呢,就告诉你一些(不一定完全有用!):生物:为什么不取单个对象实验:减小误差、避免偶然性、使实验结果准确进行某项试验:……写完步骤后,加上“一段时间后观察实验现象”列举许多实验组和对照组,让你挑选:变量唯一,形成对照实验,且变量符合题意列举动物适应环境的例子:生物的形态结构与其生活环境功能相适应列举某项动作:动作的产生靠骨骼肌的协调配合完成提高大棚产量:在大棚内按照一定的比例放入适当的蜂箱,提高果树产量、收获蜂蜜细菌与真菌区别:有无成形细胞核还有很多,积累经验吧。地理:无高大山脉阻挡,有利于海风深入交通便利靠近水源,降水丰富位于山谷,便于汇水位于山脊,形成分水岭图上距离相同,实际距离较大(较小)及自己经验语文:使文章更具文学性,提高文章可读性吸引读者注意引起读者阅读兴趣引起读者思考深化主题使文章结构严谨、内容完整

“低碳一族”正以自己生活细节的改变证明:气候变化已经不再只是环保主义者、政府官员和专家学者关心的问题,而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在提倡健康生活已成潮流的今天,“低碳生活”不再只是一种理想,更是一种值得期待的新的生活方式。 低碳:是生活方式,更是生活态度 “如果你乘飞机旅行2000公里,那么你就排放了278千克的二氧化碳;如果你用了100度电,那么你就排放了5千克二氧化碳;如果你自驾车消耗了100公升汽油,那么你就排放了270千克二氧化碳……”曾几何时,我们的生活开始用“碳”来计算。进入阅读:“低碳”之风席卷中国低碳生活=“勤、俭” 对占主流、有共识的“低碳生活”理念主旨可以概括为“适度吃、住、行、用,不浪费,多运动”。如以中国传统文化来解释这一理念的主要内涵,还可再简化为“勤、俭”二字。详细<<“高碳生活”陋习害人害己 生活中的陋习在不自觉地增加着地球的负担。宾馆内,有人夏天盖着被子开着空调,冬天室内温度则高得让人流汗,办公室里的电脑始终不关,打印纸从来没有双面用过,出门不是开车就是打的。 2 被称为“拯救地球最后一次希望”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12月19日落下帷幕,标志着“低碳”生活离我们渐行渐近。 随着可持续发展在国人心中不断加深,越多的人们开始将环保的生活理念融入自己的生活当中。作为新兴理念倡导者的大学生,更是将这一国家的发展蓝图带到了大学校园,与大学生的日常生活紧紧联系在一起,从而创造出丰富多彩的环保生活方式。时下流行的低碳生活,正为广大学子所推崇。 “80后”的低碳时尚 低碳生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先是从国外兴起,可以理解为减低二氧化碳的排放,就是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的生活方式。如今这种生活方式已经悄然走进中国,网上也开始流行计算个人排碳量的特殊计算器。更让大家关注的是“80后”的大学生们对“碳排量”这一词语也颇为敏感,他们把低碳生活作为一种时尚,被称为一种“低碳经济”。 在如今的大学校园里,“碳排量”、“低碳生活”、“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很流行的名词,甚至有些大学生还在为其做宣传,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6所高校的百余名大学生环保志愿者通过行为艺术表演等方式,倡导广大市民参与“低碳生活”。在我省的河南大学,成立了关于可持续发展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沙龙,其间讨论了有关节能减排等问题,以及诸多与大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环保生活”。 低碳生活的新兴词语,不仅是当今社会的流行语,更是关系到人类未来的战略选择,低碳生活在“80后”中渐成时尚并不为奇。有大学生表示:“热衷于节能环保,除了感觉这是我们‘80后’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更觉得这是一种时尚。”在中国,越来越多的“80后”大学生,开始把节能环保当做一种时尚的生活方式。有大学生这样认为:“注意节能环保,就像在公交车上让座一样成为习惯。” 随着节能环保理念在“80后”逐渐深入人心,他们的消费和生活观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一位大学生这样说:“我改变了以前认为名牌才是时尚的想法,闲暇时间看书、做手工、做运动、参加公益活动,我觉得这种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才是真正的时尚。” 大学生的低碳生活 笔者对郑州市部分大学生的“低碳生活”做了一个调查,发现大学生选择“低碳生活”是有一些特点的。 有保护环境的目的。44%的大学生认为,环保是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是人类与动植物保持和谐相处。他们清楚地了解到许多动植物的锐减与人类的不遵守平衡规则有关,现今生态系统已经不平衡,环保就是为了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38%的大学生认为环保的根本目的是改善人类现在的生存环境、满足发展的需要。 对关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问题倍加关心。48%的大学生最关心的是与水有关的问题,诸如水土流失、水资源短缺、水污染,等等,他们意识到了水资源的宝贵性。42%的大学生关心的是全球变暖问题,最近几年气温的异常升高的确值得关注。在这方面,90%的大学生关注问题都是与人类生活和生产息息相关的,这与他们注重、倡导、实行“低碳生活”是一致的。 日常行为习惯注重环保。随地扔垃圾、随地吐痰、践踏草坪等这样的小事经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这些看似很小的日常行为习惯可以说是一些人的陋习,大家对此深恶痛绝。那么,这些事情会经常发生在大学生身上吗?在接受调查的大学生中,52%的大学生从来不做这些事情,42%的大学生偶尔会发生这样的行为,只有6%的大学生经常会这样做。这表明现代大学生有很强的环保意识,并且把这种意识带到行动中,真正对保护环境起到了从自身做起的作用。 低碳是一种态度 一升水,两包饼干,14个小时,80公里——这是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绿色风环保协会成员小王从郑州徒步到许昌的一组数字。12月初,小王带着他的队友开展了这项活动,“听起来有些疯狂,但我们坚持了下来,每个人都很享受这个过程。” 在平时生活中,小王也是能徒步的绝不坐车,并热情向周围同学宣传低碳生活。“宣传之后,也许有人还在继续以前的生活方式,周围的生态环境也没有立即发生转变。这个时候,不要灰心,因为你坚持的是正确的方向。”他说。 “低碳生活,关键是一种态度。”许多大学生这样告诉笔者。他们认为,全面实现低碳生活不仅应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更是一项社会工程。实现低碳生活更需要政府、单位、社区、学校、家庭乃至个人的共同努力。3 心中的广州亚运 亚运,曾经在多少广州人心中燃烧过希望,在多少广州人的手中传递了梦想。因为这个梦想,有火热的情感,有奔涌的热血,有苦甜的汗水。每一个路标都刻下关于梦想的预言;因为这个梦想,用微笑迎接闪电,用坦然面对狂风,心底里不息的永远是那一炬炽热的火炬,跳动的火焰里折射着生命的光辉。无数个风风雨雨的日子,无数次艰苦的磨练,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等待。终于到来了!2010年,梦将要实现了!广州亚运会——这个无比激情的梦想,把广州人埋藏在心里的梦游激发出来了。 广州亚运会会徽标识第一部分是位于最底层的文字部分“16THASIAN GAMES Guangzhou2010”中间为一个经过简化的“五羊”标识,右上方是一个象征着亚奥理事会会徽的太阳图案,,其中“五羊”被设计成四条跑道,有作火焰状,意喻亚运圣火,一直延伸向天空中的太阳。该会徽设计,象征着亚运会的圣火熊熊燃烧、永不熄灭。既体现了广州的城市象征,也表达了广州人民的美好愿望,还表现了运动会应有的动感。 亚运会有一个城市承办。这个城市就是亚洲风貌的镜子、亚洲发展的缩影。广州亚运会无疑将要承担起展示亚洲发展新里程的历史任务。因而,筹备、组织工作应该着眼与体现新世纪的文明、进步、开放的社会环境,体现出“和而不同”的共同繁荣的发展观。也就是说,亚运会的筹备工作,应该树立起亚洲共同发展的大视野。 当亚奥理事会决定在广州举办2010年亚运会时,广州人民都欢呼起来,有的大声的喊叫,有的激动地流下了泪水,有的高兴地跳起了欢快的舞蹈,有的兴奋地昼夜未眠。体育健儿们为了让广州能增添光彩,艰苦训练,勇往直前,同时也为广州市民满足了愿望。 我想要做点什么,是基于对亚运的感情,对广州的热爱。对!奥林匹克运动对中国人民来说,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办好亚运会,不仅能展示我们我们广州的文明和文化同时也展示我们现代化建设的成就。对广州人来说,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世界,是必须做的大任务。亚运会就是加强全亚洲人民的沟通,表达“同一个亚洲,同一个梦想”的极好机会。亚运会就是这样一个让中华民族,让全广州人向全亚洲展示的最好舞台。 自从亚奥理事会把举办权交给广州的那一刻起,我们广州人都肩负起了一份责任和使命。为了迎接那一天的到来。我们作为亚运东道主,要积极开展“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活动,培养我们的文明习惯,树立市民良好形象。要以火一般的热情来迎接这次盛会,迎接来自四面八方的朋友,迎接美丽明天!要用自己的小双手建造一个绿色的家园,给四面八方的朋友们一个绿色的广州,一个绿色的亚运。需要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做文明的、懂礼貌的小主人。我相信,经过我的努力,一定能营造出一个文明美好的明天!祖国一定更加繁荣昌盛,灿烂辉煌 4 激励机制跟中国足球如何在尊重民主和法治逻辑的基础上,依赖市场和足球人本身的力量,逐渐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格局,这是足球面临的一个机会,也是整个社会面临的迫切问题。-题记 仔细琢磨中国足球目前的困境,我们不能不承认,最近这一段 时间所出现的种种混乱,折射 出秩序与自由、稳定与变革、民间力量与官方权力之间的冲突,很大程度上可以称之为一种宪法危机。这里不妨把其中的荦荦大端稍作归纳和分析。 权威合法性丧失 中国当下的足球危机,首先让我们看到的是权威的合法基础的逐渐丧失。我们都知道,足球的比赛需要有严格的组织机制,需要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复杂的规则,需要对于违反规则的行为作出处罚。所有这些都需要有某种权威的存在。从现代社会的治理实践观察,虽然权威可以通过国家的权力赋予,但是,如果它缺少了相当的民意基础,一味地只凭借强力来维护,则注定是不可能维持长远的。 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了全国性协会对于单项体育竞赛加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一条),但是,这种规定还是太过笼统,对于足球联赛这样的特殊竞赛所涉及到的种种复杂问题不可能给出具体规定。今天,来自多元化经济主体的资金投入已经成为竞赛得以开展的基础要件,而官方的管理仍然延续着过去的那种依赖政府单向度命令的模式,如何能够继续维系必要的秩序,令参与者心悦诚服地顺从,就必然是一件大可质疑的事了。 决策过程缺乏公众参与 由此引发的问题是,正因为一些重要的决策过程缺乏俱乐部以及更广泛的公众的真正参与,导致人们对于相关规则的缺乏认同,进一步的后果则是维护规则者少,而钻空子、牟私利者多。近年来,俱乐部之间不正当关系已经达到了明火执仗的程度,其他诸如球员赌球、裁判受贿、球场秩序混乱等等也是屡见不鲜。球队罢赛电子商务资料库037,!;;-$!#1,8,更是把这种藐视规则的心态表露无遗。其实,我们观察足球之外的社会,那种视法律为儿戏的心态以及对于规则的违抗不也是源于人们缺乏立法参与所致么?民主常常被视为一种对于平头百姓有利的制度,殊不知在今天这样的时代,民主的决策更是通过所有成员的参与而强化了规则与每一个参与者利益之间的关联,从而使得服从规则有了更加坚实的心理基础,当规则得到普遍的遵循,获益者就不仅是民众,更是政府。这也可以解释何以越是缺乏民主的地方越是缺少秩序这种现象。 中立解决机制缺位 当发生某些违反规则的事件的时候,缺乏一种中立而公正的纠纷解决机制是足球管理中的第三个缺陷。每当出现赛场混乱或者俱乐部对于裁判的指控,中国足协照例只是通过一些自家的下属机构对于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由足协发布有关处罚文告,或对于指控置之不理。完全暗箱化的处理过程难以让处罚对象有公平的感觉。尤其是当指控的对象变成中国足协本身的时候,只能诉诸于体育总局这种更高的权力部门,从而进一步削弱了足球管理的自治。 走向宪政道路的机遇 从上述三个具有宪法意义的问题角度来看,不久前所谓“七君子”联合向中国足协发难就同样颇具宪法意味。很明显,资本的进入使得足球赛事受到商业逻辑的极大影响。俱乐部巨额资金投入,如果因为不公平的对待而成绩下滑,必然导致入不敷出,进而退出市场;如果资本撤出,导致赛事不能正常进行,则赞助商就不能兑现承诺的投入,于是足协乃至其他一些因足球而获益的机构以及体育项目就必然受到损害,连购买了直播权的传媒也将遭受池鱼之灾。这样的成则俱赢、败则俱损的商业逻辑对于参与足球的各方都构成了相当的压力。为了达到俱赢的结果,大家的交涉和让步就显得非常重要。这种格局不免令人想起近代宪法诞生的情形。1215年,英国不正是因为“失土王”约翰需要贵族们出钱而贵族们趁机要求国王答应其限制王权的要求而颁布了《大宪章》么?因此,那些资本家们出于牟利的考虑而与足协交涉,足协由于利益的顾忌而向资本作出某种妥协,都可能成为足球管理真正走向宪政道路的宝贵机遇。中国足球既面临着崩盘的危机,也面临着率先在制度领域建立一种宪政的机会。重要的问题是,必须要尊重民主和法治的逻辑,依赖市场和足球人本身的力量,逐渐形成一种良性循环的格局。 媒体批评的宪政贡献 顺便说一句,有一 个现象是中国足协的官员们应当引为幸运的,那就是涉及足球的媒体言论的直率和富于建设性。这些年来,对于足协官员直言不讳的批评已经成为中国媒体最令人欣慰的风景。就在最近一期的《体坛周报》上,黄健翔在他的专栏文章里就引用阎世铎关于中国足协最大的失误就是对不起球迷的话后明确地说:“阎先生并未拿出纠正这个根本失误的实质性办法”,而且“他根本没有解决这个失误的能力和办法”。同版亦夏题为“作秀何时了”的文章更加激烈地挖苦阎主席:“至于做最大的失误在于忽视球迷利益的沉痛状,除了再度反映这位也有主席头衔的局级干部有一种模仿伟人风范的偏好外,也再度印证了坊间对阎主席的另一种评价:在制造概念、煽动情感以及游戏官场方面,历届足协主席无人能出其右;但在正儿八经做一件实在事方面,阎可能是最差的一个,且还不是一般的差。” 能够受到媒体如此直截了当的批评,足协副主席可能是所有中国在职局级以及局级以上干部里惟一的一个。我想阎主席也不必委曲,因为只有这样的言论才是宪政下媒体的常态,为这样的媒体实践作些拓荒试验也是中国足球对于宪政建设的一大贡献呢。 5 2009年中超联赛21日粉墨登场。在经历了去年一个丑闻与闹剧交织的黑暗赛季后,本赛季中超联赛将以怎样的形象展现在世人面前?目前看来,今年的中超在俱乐部投入力度、球队竞争程度、联赛环境整治等方面,都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显露出些许绝地逢春的气息。 上赛季武汉俱乐部的中途退出及其一系列负面效应,让苦苦经营了15个赛季的中国足球顶级联赛顿然跌入谷底。不过,当中国足球迎来南勇时代,人们都希望中国足坛出现新的气象,毕竟,作为社会关注度极高、市场空间巨大的中国足球,自暴自弃是没有出路的。在今年全国政协会议上,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崔大林也喊出了 “一定要把中国足球搞好”的口号。 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意大利倍耐力公司20日成为本赛季中超联赛冠名赞助商,不仅使中超联赛避免了“裸奔”的尴尬,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了中超联赛的商业价值,毕竟中国球迷数量庞大,即便在上赛季,中超比赛场均观众也接近5万人。 竞技实力和联赛环境是决定职业足球是否具备吸引力的两大因素。本赛季,多支中超俱乐部都加大了资金投入,大量招兵买马,冠军争夺战预计将呈现激烈的群雄混战局面,这也将成为联赛吸引球迷关注的基础。 本赛季有4支中超球队参加亚冠联赛,这为中超诸强提升竞技实力注入了强心剂。动作最大的当属北京国安,在北京市体育局为其注资2000万元后,据称国安俱乐部本赛季投入达5亿元。国安在引进了上赛季中超联赛最佳球员、洪都拉斯国脚埃米尔·马丁内斯等5名外援后,高调喊出了中超联赛夺冠、亚冠小组出线的目标。联赛卫冕冠军山东鲁能队赛季前痛失周海滨,不过他们又紧急引进了德甲球员洛达,加上韩鹏、王永珀、王晓龙的伤愈复出,鲁能队本赛季仍是联赛争冠的头号热门。而上海、天津两队皆雄心勃勃,用足了5个外援名额,必将对京鲁两强构成巨大挑战。此外,长春、青岛、深圳、重庆等队伍在引援和引资上都有不小动作,必使联赛竞争更具活力。 与球队实力提升相比,更值得关注的是中国足协将联赛整风作为工作重点,致力于联赛环境的改善。从日前闭幕的2009中超联赛会议透露出的消息看,本赛季中国足协针对裁判、运动员和俱乐部都出台了一系列规定,比如成立裁判工作组以加强对联赛裁判的管理力度,强化媒体对裁判的评议监督,足协纪律委员会全部由退休法官和律师等司法界人士担任等。此外,据称国务院多部委将联手打击中超联赛中的“假毒黑”现象。 此外,规范也是本赛季中超的一个关键词。周海滨、冯潇霆自由转会事件发生后,不仅促使中国足协修正有关球员转会规则,逐步与国际足联规则接轨,许多俱乐部也加强了与球员合同的规范化程度,比如长春队与核心球员签订了5年的合同,这对保护俱乐部和球员的利益都有好处。 尽管中超联赛出现了上述积极变化,但化冰三尺非一日之功,对于重病缠身的中国足球而言,寒冬之后能否迎来真正的春天,还有待时间的考验。09年在足协发布的转会上榜480名球员中,成功转会的竟不到10%。这其中还包括许多去了中甲、乙级队的球员。之所以成交率如此低迷,主要还是因为金融危机下的大环境迫使各俱乐部紧缩银根,不敢大把掏钱扩军。而另一方面又希望转出去的球员卖个好价钱,在这样供求关系严惩背离的情况下,转会榜单如此“寒碜”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从今年球员转会成交的身价来看,也是难比当年。浙江绿城一口气引进5名内援,再加上吴伟超,6人身价竟然没有超过200万。林乐丰在完成这笔交易后也说道:“按照去年行情,光张野和范晓冬两人,都可能超过300万。今年主要是大环境不行,遭遇金融危机,买方市场变得更为谨慎,如果再按过去价格来定价,很多球员将面临无球可踢的局面。” 一方面俱乐部大幅缩减开支,另一方面又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外援的引进上,这进一步压低了国内球员转会的行情。尤其是排名靠前的几家俱乐部,由于面临亚冠的压力,他们的引援重点集中在外援身上,如申花,据朱骏称花在外援身上的钱不下5000万,但在内援方面也仅引进陈涛一个知名球员,而且陈涛的身价也在300万元以内。 造成转会市场低迷的另一个原因是武汉光谷的退出,这也使得转会市场全面向买方市场倾斜。对于那些想在转会市场上淘得物美价廉的买家来说,数十名武汉球员给了他们宝贵的资源,在拥有如此多的选择之后,自然也压低了转会价格。 对于武汉队来说,08赛季注定是一个灾年。被取消注册资格后,他们不得不变卖所有球员。虽然武汉方面称不会贱卖,但实际上在转会谈判桌上武汉已没有多少话语权。如罗毅、周恒、吴鹏三名队员打包转会重庆力帆,仅卖出了60万的价格。 从转会榜名单来看,武汉成了头号血库。截止2月20日,除李毅男和艾志波外,其余球员基本找到了下家。这对有些低投入的球队来说,武汉球员实在是一批优质资源。 转会榜除了无一现役国脚外,另一个突出的现象自然是标王的归属了。在历年的转会榜上,标王的身价以及竞争者的数目便成为转会市场的风向标。在2007年的转会价格排行榜上,身价超过400万的就有七人之多,06年也有5人身价超过450万。 而与往年的牛市相比,今年的转会费排行榜却是不折不扣的熊市。王新欣400万身价转投天津,他被公认为本赛季的标王。除此之外,能与之竞争的也仅剩陈涛,但据申花人士透露,其身价远没有传闻中的700万,真实的数位绝对低于300万。至于曾被炒作为数百万天价的于海,他的报价为200万元,而实际转会价格也远低于这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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