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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制度经济学理论写论文可以吗英语

发布时间:2024-07-11 23:05:34

用制度经济学理论写论文可以吗英语

制度经济学:研究经济发展如何影响制度的演变

制度经济学(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把经济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它研究制度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也研究经济的发展如何影响制度的演变。老制度经济学代表康芒斯、米且尔等,考察了制度,但没有对于主流经济学的方法上有所改进。新制度经济学由科斯(Ronald Coase)1937年d 《企业的性质》论文所开创,它贡献在于的将交易成本这一概念引入了经济学的分析之中。 威廉姆森、德姆塞茨、张五常等人对于这么新兴学科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近30年,新制度经济学是蓬勃发展的经济学的一个分支。

制度经济学(institutional economics)是把经济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它研究制度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也研究经济的发展如何影响制度的演变。老制度经济学代表康芒斯、米且尔等,考察了制度,但没有对于主流经济学的方法上有所改进。新制度经济学由科斯(Ronald Coase)1937年d 《企业的性质》论文所开创,它贡献在于的将交易成本这一概念引入了经济学的分析之中。 威廉姆森、德姆塞茨、张五常等人对于这么新兴学科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近30年,新制度经济学是蓬勃发展的经济学的一个分支。 法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它旨在运用现代经济学的方法来解释法律制度和分析法律问题 经济学是它们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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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各个国家都对食品安全监管高度重视,我们通过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反思,结合我国政府主导型社会的背景,在政府主导型社会的基础上构建政府主导下的食品安全综合性监管模式。2005年从“苏丹红”事件到牛奶事件、甲醇啤酒、孔雀石绿、致癌薯条,食品安全的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国家食品安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关系到每个食品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社会的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试想一个国家连公民的食品安全都不能保障,那么它的职能如何实现?它又怎能代表公民的利益、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可持续化发展呢?我们面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挑战,我们不得不追问和反思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监管机制和监管模式?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理性反思(一)、公权力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的反思。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控制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也作为一种行政权力,完全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监管权力。改革开放之后,引入市场机制,但是我国是政府主导下市场经济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它是不完善的政府和不完善的市场的混合,市场失灵必然导致市场垄断、外部性问题、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所以在食品安全领域,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主要代表,政府公权力是必须涉入的,运用政府公权力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方面具有天然的成本优势。因为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立法权、执法权、司法权是一种纯粹的公共产品,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它的资产专有性程度高,提供替代产品供给的成本代价高昂,并且很难获得法律上的权威性;若由私权利主体在食品安全监管立法、执法、司法方面供给,它的经济成本、社会成本是巨大的,不能发挥政府权力的规模成本优势、政府公信力优势,也必将造成社会监管成本的增加。由于政府的理性经济人假设,必然出现政府监管失灵、低效问题,导致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社会成本增加。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第一,食品安全监管的产权难以界定清晰,而产权不清晰导致信息不对称,政府官员在缺乏有效的激励制约机制下,很容易被食品利益集团“捕获”,可能出现权力异化、出租和寻租,出现政府监管行为与监管收益的“弱相关”的现象,导致政府监管行为违背社会的公共利益;第二,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单一供给模式,公众对监管制度没有可选择性,政府在没有相应竞争压力的情况下,缺乏制度创新的动力,致使行政监管的效率低下,不能及时满足社会对食品监管需求,出现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的不均衡。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在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不均衡的情况下,产权难以界定清楚,社会资源会产生巨大的浪费,增加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并且食品安全监管直接关系地方经济利益的得失,使得地方政府对新制度抵制、修正,阻碍新制度的实施;第三,政府监管的的成本巨大,导致政府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监管。因为食品安全技术性、专业性很强,而受监管主体在技术上往往拥有信息成本优势,政府要想对受监管主体有效监管,必须在相关的技术、专业、行业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精力,形成庞大的官僚组织,直接增加政府监管成本,甚至,政府考虑到财政预算,监管的成本收益,不愿意提高监管能力;第四,政府监管行为的单方性、强制性、刚性, 导致行政监管行为的不易接受性,受监管主体可能会对监管行为不服,导致监管执行困难,增加行政的执行成本,也会引起不必要的争端,增加社会的诉讼成本;并且政府行为的单方性,信息不能在政府、受监管主体和消费者之间有效沟通,致使制度供给的非合意均衡,出现“零和博弈”和“负和博弈”,政府监管达不到帕累托最优效果。[1](二)私权利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的反思私权利主体包括食品企业的投资者、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等,他们都可以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其中消费者与食品安全利益关系最大,并且其他私权利主体在一定的程度上本身也是消费者,所以在这里我们主要反思消费者监管模式。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他们的监管行为和监管收益“强相关”,他们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动力最强,呼声最大,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对相关主体施加压力,通过公民的投票权、结社权推动国家、第三部门的监管,他们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力量;食品消费者代表的利益主体最广泛,利害关系最明确,他们可以通过消费者购买指数消费者对受监管主体的经济利益进行影响,使受监管主体认识到食品安全关系到自身的经济利益、利润;同时食品消费者也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方式实现对受监管主体的监督,加大受监管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使他们在巨大的经济成本压力下规范运作,降低社会成本;最后食品消费者的直接监督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受监管主体的机会行为,也在另一方面节约了政府、第三部门的监管成本。虽私权利主体监管行为和收益“强相关”,但不一定必然促成“正相关”。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食品供给者具有明显的信息成本优势,他和消费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食品消费者获得食品安全信息的成本高昂,也不可能在购买食品时收集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信息;另外食品安全信息具有专业性、技术性特点,普通的消费者也不具有收集、分析、判断的能力,并且信息收集、分析、处理的成本巨大;还有一些安全隐患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发现,如果这也需要消费者自我鉴别,也是成本高昂,也不具有可操作性;普通消费者提起食品安全诉讼,面对的是实力雄厚的企业,食品安全的举证需要较强的专业性,消费者在举证责任方面也很困难,这也增加了消费者的诉讼成本;还有食品安全关系重大,一旦发生事故,它的社会危害后果不堪设想,比如“公地悲剧”的出现,这些都论证了消费者个体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成本巨大,不具有可操作性,不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合理重构的路径选择(一)、社会权力视角下的食品安全监管通过对公权力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和私权力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的反思,我们可以看到两种监管导致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监管缺乏多元性、公开性、互动性、参与性和开放性。为提高监管的效率,我们可以将视角转向社会权力领域,引入社会的力量、资源和组织,而第三部门契合了社会权力融入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第三部门是指,以供给准公共产品为主要取向,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不具有强制性,实行自愿和自治式运作,独立于政府主体和私人主体之外的民间组织机构。[2]它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准公共性,它的设立是为了实现和维护以社会整体利益优化,主要供给准公共产品,不以供给私人产品为主要取向,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既没有私人主体的唯利性,也不象政府那样具有超市场性,虽然也要引入竞争机制,但它面向市场但不屈从于市场、超脱于市场但不能超越于市场;第二,非强制性,即完全不能(或主要不能)像政府部门那样借助于政府机器的强制力量来开展活动,也就是说,它应当主要靠自愿和自治的方式来运作;第三,民间性,即它在法律地位上是不能是政府的附属物,在人员任免上不能是政府编制,在业务活动上不能是政府命令或包办,这也是独立性的要求和表现,即它必须同时既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又独立于私人部门之外,以保证它的管理规范、公平、公正,平衡协调政府和私人之间的关系,使它的管理更有可执行性,可接受性;第四,专业性,食品的安全信息具有较高的技术性、专业性,而且受监管者总是具有信息成本优势,这就需要第三部门主体具有专业性,能在相关的专业、行业、领域提供专业的服务,平衡各主体信息不对称之间的矛盾。并且第三部门是公众组织,它代表相关利益群体的公共利益,能更好的协调政府、受监管主体和消费者的利益关系,促使第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行为与监管收益“正相关”。第三部门所具有的特征,使它对食品安全监管时更具有效率性、公正性、互动性、可接受性、专业性、参与性和开放性,降低具体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成本。第一,降低食品安全监管的立法、执法、司法成本。第三部门的融入,促成了政府、受监管主体、消费者之间的互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信息不对称,使国家在进行食品安全的立法时,充分考虑了其他监管主体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增加了国家食品安全立法的科学性;第二,第三部门在提供技术、标准方面的专业、中立、公正,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权威,增加社会受监管主体对监管行为的接受程度,使食品监管的规定利于执行,减少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执行成本;食品安全监管立法的科学完善,执行的可接受性,减少了监管方面的纠纷,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减轻国家司法资源的压力;第三,降低社会的交易成本。第三部门具有开放性、互动性、多元性和参与性,可以在政府、消费者、受监管主体之间搭建了信息平台,食品安全信息低成本的向公众公开,消费者易于收集、分析、判断食品安全信息,相关主体在较低的信息成本下进行交易,降低了食品交易的契约成本,增加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指数,提高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增加社会的经济收益;第四,降低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供给、变迁、创新的成本。由于政府、第三部门、消费者共同参与对食品安全的监管,首先在数量上增加了公共产品的供给,即增加了社会的总收益。再者,三元主体的供给,势必出现有效的竞争格局,在巨大竞争的压力下,供给主体必将提高供给的质量;三元监管主体之间是合意均衡,信息合理高效流动,监管制度更易于实现相对均衡,加快制度变迁的周期,降低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变迁成本;三元监管主体之间的有效竞争,增加了整个社会监管制度创新的动力。(二)、政府主导下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模式的构建我们通过对公权力和私权力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反思,引入社会权力、力量、资源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社会权力能有效得平衡政府、受监管主体、私权利主体的利益关系,克服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以及市场经济中的外部性、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但是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我国的市场经济改革也是政府主导下的改革,政府权力无处不在,并且长期形成了“大政府”和“小社会”、“强政府”和“弱社会”的局面,所以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也必须建立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尤其是我国目前是社会转型期和政府转轨期,是不完善的市场和不完善的政府并存,若离开政府的主导进行食品安全监管是难以想象的,也难以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公共利益。政府主导下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可以实现监管行为和监管收益的“协调、可持续性正相关”。1、政府强化在食品安全立法、执法、司法方面的监管。第一,强化食品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品企业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禁止不合格食品企业进入市场,是食品安全防护网的首要防线。我国法律应该明确食品经营企业具备的卫生条件和检测手段,对食品企业的立项、安全状况进行实质性审查,增加对食品企业的投资者和管理者强制性的培训和实质性的、不流于形式的考核,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第二,整合我国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体系。我国目前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法律法规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法律存在交叉、重叠、矛盾、空白,对同一食品违法行为,法律又不同的规定,有些规定甚至是矛盾的,但对有些违法行为,却出现法律的空白,没有相应的法律去规范,导致执法上的混乱;第三,组建政府监管的综合机构,提高监管效率。建立一个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合一且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横向监管机构,以中立者的身份在政府、受监管主体、消费者之间保持均衡,通过建立激励机制,实现监管的专业化和规模化;第四,加大受监管主体的违法责任后果。食品企业是理性经济人,也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它们在进行食品的供给时,拥有较大的信息成本优势,如果对违法后果的预期成本低于违法收益,它们会尽一切努力实现自我利益最大化,不惜损人利己,公然违背政府法律,甚至损害社会整体利益。所以必须加大违法责任后果,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处罚,对受监管主体以经济、能力、商誉处罚,增加受监管主体的违法成本,使它在巨大经济、法律、社会成本的压力下克制机会主义行为。正如孟德斯鸠所言“虽然欲望可能会促使他们做坏人,然而利益却阻止他们这样做”。[3]2、政府加大对第三部门的培育和支持。第一,政府应通过立法确定第三部门的法律地位。目前我国第三部门主体的数量有限,质量不高,不能满足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需求,并且我国第三部门的法律地位不高,没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在人事、业务、财务上受行政机关很大的限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第三部门的监管将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力量,所以要大力发展第三部门,赋予其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人格,使他们能独立得做出行为,政府也要把具体的食品安全管理权限回归给第三部门,使他们拥有准公共权力,保障它们的独立性、权威性、公正性;[4]第二,政府培育体系完整的第三部门组织。第三部门组织是监管食品安全的重要力量,要实现监管的作用,必须建立完整的组织体系,即建立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机构、食品安全的检测机构、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机构、食品安全信用评估机构、食品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披露机构,各机构分工合作,相互独立,相互配合,共同实现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第三,政府建立综合性监管网络,综合性监管本质是整合社会资源,利用整个社会的力量来实现监管目标,即调动政府立法、执法、司法监管、第三部门具体业务管理、媒体舆论监督、个人的起诉监督等,并利用网络平台,及时通报、发布食品安全的信息,并且实现在各监管主体之间信息共享,降低公众收集食品安全信息的成本。3、政府确保消费者的权利,建立消费者监管的利益驱动机制。第一,确保消费者个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诉讼权等。无论是政府主体的监管,还是第三部门的监管,都是由具体的个人来操作,而每个具体的个人都将扮演消费者的角色,最终落实到每个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诉讼权,也就客观上推动政府主体监管和第三部门主体的监管的实施;另外,消费者个人利益受到侵害,也最有动力对政府和第三部门施加压力,比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来促使他们履行监管义务,实现对食品安全的依法监管。第二,建立消费者监管的利益驱动机制。消费者也是经济人,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在维护自己的权利时也要考虑成本收益,尤其是对抗实力强大的企业,所以政府要建立利益驱动机制,用利益来引导消费者的行为,提高消费者监管的动力。[5]政府尽量提供充分的食品安全信息,以克服信息不对称,促使消费者有能力进行更有的效的监管。减轻消费者在食品安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延长起诉时效,提高受监管主体对消费者的民事赔偿标准,使消费者愿意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政府要加大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减少消费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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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学派的研究从一开始就是与价值判断密切相关的。早期制度学派认为,国民生产总值(GNP)作为经济价值,只是社会价值中的一种而不是全部;除此以外,社会价值还应该包括社会平等、生态平衡、人们对闲暇时间的追求等等。加尔布雷思更提出了“整体制度目标”的概念,他把整体制度目标分为经济价值目标和文化价值目标,而社会追求的公共目标就是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综合起来的“生活质量”。这一时期制度学派提出的价值判断标准,既反映了从凡勃伦以来的早期制度主义的一贯想法,更加突出地采用了包括伦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这是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论方面第三个显著特点。科斯(R·H·Coase)在制度分析中引入边际分析方法,建立起边际交易成本概念,为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发展开辟了新领域。诺斯(North)曾经说,有了“交易成本”这个发现,我们才找到了解释制度存在和制度变迁的方式,才使我们可以解释整个经济在体制上的变化。比如,我们运用“交易成本”概念可以理解制度为什么会存在,制度是怎样发生变化的,人们为什么以及怎么样采用更经济的方式来组织生产和交换活动等。他说,有了“交易成本”的概念,制度经济学才称得上是“新”的。笔者认为,由于引入边际分析方法,运用边际交易成本作制度分析,科斯以后的制度经济学较之先前的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上不再是与主流经济学相对立或渐行渐远,而是呈现出“合流”或“融合”的倾向。如果说,以加尔布雷斯为代表的制度学派对早期的制度学派,在研究方法方面进行的拓展还只是量的发展和扩大的话,那么科斯对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发展,就具有了革命性和方向性的改变。也许,这就是诺斯把科斯以后的制度经济学称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原因。科斯认为,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重大理论缺陷是没有专门的制度理论。在他们那里,尽管政治、法律、货币、习俗等制度形式,对经济体系的作用或多或少都得到认可,但是,这些传统的研究要么假定制度是外生给定的,或者假定制度不影响经济绩效,如新古典经济学;要么假定制度可以无成本地运行,或者没有专门对制度运行成本进行分析,如斯密、马克思的古典制度分析和凡勃伦、米切尔、康芒斯等的旧制度经济学。科斯强调,要解释经济现象、经济行为和经济关系,就必须研究对它们产生影响、支配或约束作用的制度安排。应当说,科斯并不是第一个注意研究交易背后权利关系的人,斯密、马克思或者更早的思想家就已经研究过这些问题,但科斯却是第一个通过引入边际分析方法,通过分析边际交易成本,解释了现实制度的内生化及其对经济绩效的影响。这是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方面的第四个显著特点,也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性发展。科斯认为,诸如灯塔制度、电讯产品生产和消费出现的纠纷、农夫和养牛者的利益纠纷、环境污染等现实问题现象,实质上反映的是产权的界定和变迁;而产权结构的选择或解决纠纷的制度安排,又取决于利益关系人之间相互协调和影响的边际交易成本。他举例分析说,假定有法律诉讼和私下协商两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安排,如果两者的边际交易成本不相等时,当事人自然倾向于选择成本低的制度安排,这就可以解释不同状态下当事人会选择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的原因;如果两者边际交易成本相等,就会出现制度均衡,这就可以解释现实社会中存在多样化的制度安排的原因;如果交易成本很小或不存在,那么各种制度就是多余的。由此科斯认为,在现实经济中制度的显著重要性和制度安排的多元化,恰恰反映了边际交易成本的现实性,而这些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却是不被重视的。科斯的制度分析方法还呈现出微观化、具体化的倾向。他不赞成古典制度分析和旧制度经济学(包括加尔布雷思)那种描述性的研究方式,认为他们的最大不足在于他们的制度分析一直是从总体上来把握制度变量,比如分析资本主义制度的特征和后果,分析家庭、国家、法律、政治等制度安排,作为一个整体的性质、演化的过程及其对经济体系的影响,等等。科斯认为,这种整体主义方法论除了对各种经济制度作了粗糙的描述以外,实际上并没有告诉人们关于制度的详细故事,这些分析仅仅留下了一堆有待证明的猜想而已。他批判过去的制度分析方法:把企业和市场处理成不同利益集团解决利益纠纷的场所,其中起作用的制度要么是习惯和文化的非正式制度安排,要么是法律等正式制度安排,并且认为这些制度安排是作为决定当事人行动的社会整体出现的,当事人的行为反映了这些制度的特征。而科斯从考察一些具体的企业活动中发现,企业和市场本身就是协调利益关系的制度,企业和市场的共存说明了两者的交易成本的相对大小。在科斯看来,任何制度安排都是当事人根据具体环境自由选择的结果,这反映出科斯所运用的仍然是新古典的理性选择模型。从制度分析方法的发展来看,科斯重视个案为基础的小样本研究,又不放弃演绎推理,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古典制度分析和旧制度经济学那种描述性的研究方式和纯粹归纳研究方法的不足。这是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方面的第五个显著特点。如上所述,科斯的制度分析和以前的制度分析的最大不同在于,通过引入边际分析和边际交易成本概念,使得各种具体制度的起源、性质、演化和功能等的研究,可以建立在以个人为基础的比较精确的实证分析上,创立了可以经验实证的制度分析方法。这是科斯对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的一个贡献。应当承认,如果制度分析仅仅停留在价值观的讨论上或一般性的规范分析上,那么人们就不可能像今天这样对制度的性质及其演化做出深刻的理解。科斯的开创性研究不仅加深了人们对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而是促使人们更加科学地研究制度及其与之相关的经济问题,从而直接推动了制度分析的复兴。科斯在制度经济学研究方法论方面的开拓性成果,对后来诺斯等人的经济史研究、张五常等人的契约探讨、威廉姆森等人关于组织的理解等等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促使他们是从现实的经济形态出发,检验理论的合理性,强调如果理论不符和现实,就需要修正理论模型本身。这种强调经验实证的制度分析没有陷入象牙塔式的推理,而是从实际发生的事件中挖掘和发展理论。当然,在后来的发展中,古典制度分析、旧制度经济学,甚至新古典经济学等的研究方法,仍然对新制度经济学及其研究方法产生着重要影响,在相互的融合中形成了不同的方法论侧重和理论子分支,使新制度经济学呈现出研究方法和理论分支构成多样化的蓬勃局面。以D·诺思和T·W·舒尔茨为代表的制度变迁理论,是制度经济学的最新发展。诺思认为,在影响人的行为决定、资源配置与经济绩效的诸因素中,市场机制的功能固然是重要的,但是,市场机制运行并非是尽善尽美的,因为市场机制本身难以克服“外在性”等问题。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外在性”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而产生“外在性”的根源则在于制度结构的不合理,因此,在考察市场行为者的利润最大化行为时,必须把制度因素列入考察范围。他们强调,制度是内生变量,它对经济增长有着重大影响。因此,深入探讨制度的基本功能,影响制度变迁的主要要素,经济行为主体做出不同制度安排选择的原因,以及产权制度与国家职能,意识形态变迁的关系等问题,是经济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制度变迁理论在研究方法论上的特性,启发了经济学家在分析经济效率时,把经济理论与政治理论结合起来,把政治要素作为经济运行研究不用缺少的要素分析。诺斯在强调制度分析方法和历史分析方法的同时,并没有丢弃“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事实上他是应用多种方法来研究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这是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方面的第六个显著特点。诺斯认为,一项制度安排之所以被创新,之所以影响到制度变迁,主要是因为,一方面有许多外在性的变化促成了潜在利润或外部利润的形成,另一方面又由于存在对规模经济的要求,将外在性内在化的困难,以及厌恶风险、市场失败、政治压力等原因,这些潜在的外部利润无法在规定的现有制度安排结构内实现。因而,在现有制度安排下的某些人为了获取潜在利润,就会率先来克服这些制度障碍,由此导致制度安排的创新,并进而形成制度变迁。诺斯认为,从“成本-收益”分析来看,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只有在创新的预期净收益大于预期的成本时,才会发生。这又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由市场规模扩大、生产技术进步和社会集团对自己收入预期的改变促成“制度创新”。因为,这些因素的变化,将会促使成本和收益之比发生变化,比如市场规模的变化会改变既定制度安排下的收益和费用;技术进步会使得制度创新变得有利可图;社会中各种团体对收入的预期改变会使他们对新制度安排的收益与费用作出重新评价等等,上述各要素作用的结果就会推动制度创新。第二种情形是,由技术创新、信息传播、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科学知识进步等创新成本的降低导致的“制度创新”。他强调,制度安排创新的真正原因在于,创新成本的降低,可以使在新制度安排下的经济行为主体获取潜在的利润。总之,在运用上述制度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和“成本-收入”方法的基础上,制度变迁理论得出的结论是,一种制度下的预期收益与预期成本的关系决定了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存在着一定的时滞性,因此由制度创新决定的制度变迁是缓慢进行的。综上所述,制度经济学不仅以其独特的理论思想和理论特色,在整个现代经济学体系中引人注目,而且它所运用的研究方法也颇具特色。更进一步讲,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跨度中,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论的演化轨迹和发展趋势,也是颇为耐人寻味和引人入胜的。起初,制度经济学无论在理论思想上还是方法论上,都以“逆经叛道者”的面目出现,强烈反对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这个过程经历了从凡伯伦到加尔布雷斯的几代人的传承。他们强调制度分析,强调非经济因素,强调人的选择的不确定性,强调整体和规范研究方法等等。然而,自科斯引入边际分析方法,运用交易成本概念对制度展开研究之后,制度经济学无论在方法论方面还是在理论思想方面,都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变化的趋势不是日渐远离主流经济学,而是趋与相同,以至于在一些经济学家看来,自科斯以后的新制度经济学是可以被主流经济学所接纳的,甚至能够被归并到新古典经济学中去。科斯制度分析方法的微观化和具体化的倾向,诺斯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研究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更具有新古典色彩。分析以上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方法论方面呈现出的显著特点及其演化轨迹与发展趋势,可以使我们获得三点重要启示。第一、研究方法的选择、运用和创新,是为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进步服务的,他们二者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第二、研究方法具有相对独立性,一种方法可以为多种理论研究所运用,一种理论可以使用多种方法;第三、研究方法的创新往往成为理论突破的启动按钮和关键环节,一种新的研究方法的引入往往可以为理论研究开辟新的领域,促成新的研究成果。也许可以说,制度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有待在方法论上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正如诺斯所说,制度经济学还有更多的研究工作要做,特别是应当更重视跨学科研究和经济以及其他社会现象间的联系。我国适用制度经济学派已从19世纪的非主流学派发展为“显学”,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制度学派可以分为旧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二者的区别仅在于20世纪20年代和60年代的区别,对主流经济学所忽视的“制度”的重视,是二者的共同点。制度经济学起源于19世纪末的德国历史学派,强调经济发展中的历史性和过程性,强调从整体的角度来分析经济现象,强调经济发展过程的演进性。这与从劳动、土地和资本等要素角度对经济活动进行静态分析的主流经济学派有本质的不同。古典经济学乃至新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综合派之所以能够成为当时的主流经济学派,和当时社会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有很大关系。古典经济学面临的是社会财富的增长问题,这可以从经济学开山之作的名称《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反映出来,它主要解决的是生产不足问题,需求因素还没有突出出来。新古典经济学面临的主要是需求不足问题,这也可以从其代表人物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反映出来,新古典经济学所要解决的是需求不足的问题,这时,财富的增长不再成为经济学关注的重点点。1929-1933年波及世界的经济危机为凯恩斯经济学的实施提供了舞台,美国的罗斯福政府实行了凯恩斯主义的财政政策,美国因此较快地摆脱了经济危机。制度学派自诞生之日起,就不被主流经济学所重视。这也许和它历史、逻辑的分析方法不能像古典经济学那样能对现实问题提供实证分析,从而在现实中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有关。如果说古典经济学在“边际革命”以前在分析经济问题时还只是使用代数和简单的几何工具的话,那么,经过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斯对边际概念的引入,经济学研究方法就明显地被数学化了,进而区分为实证方法(追求经验验证)和规范方法(追求价值关怀)。此后,数学方法在经济学领域被大量使用,起先是微积分,以后是矩阵、统计学、模型等更加复杂的方法,以致国际上主流经济学研究必须有模型,在国内的一些专业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也要求必须有数学模型。数学模型方法的应用固然使经济学增强了对经济现象的解释和预测能力,但模型化的方法也存在着“失之毫厘,谬以千里”的危险,如果模型的前提假定有不符合现实之处,其对现实情况的解释力就很差,其对未来事件的解释就可能很荒唐,就会出现“蝴蝶效应”。制度经济学被大家关注是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这和当时苏东剧变有很大关系,此后相继有30多个国家在进行体制变革。苏东这些原来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纷纷转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现实问题需要经济学家给出解释。俄罗斯实行了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萨克斯为其设计的“休克疗法”,在全社会进行全面、快速的私有化,结果引起了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致使经济增长缓慢,人民生活水平下降。最近几年,俄罗斯经济慢慢走出低谷。疾风暴雨式的 “休克疗法”在俄罗斯引起的经济后果使得很多经济学家开始关注制度转型问题。引起人们对制度经济学兴趣的还有另外两个经济现象,一个是亚洲金融危机,一个是中国经济连续20多年高速增长。东亚的经济奇迹使得亚洲引以为豪,并曾由此使人们兴起对儒家文化的强烈兴趣,人们曾把新加坡看作“亚洲五小龙”的代表。然而金融危机在泰国的爆发凸现了亚洲各国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的结合问题再次被提了出来。制度经济学在中国改革一开始就引起我国学者的注意,并用来分析中国经济现象,以期为中国的改革找到理论依据。我国经济学家对制度经济学的关注是从所有权开始的。我国的国企改革刚开始是沿着两权分离的思路进行的,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学者开始研究在我国建立现代公司制的问题,产权才进入我国大部分经济学家的视野,而产权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新制度经济学和旧制度经济学虽然都重视制度对经济效率的影响,但二者仍然有区别:旧制度经济学对经济问题的分析主要是从法律、文化等逻辑的角度分析;而新制度经济学由于引进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将制度问题纳入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进而使得用制度因素对经济问题的分析可以实现形式化、模型化。有人认为,经济学中交易费用的发现就像物理学中摩擦力的发现一样,使得经济学理论更加接近经济现实。虽然在制度交易费用大小的衡量上还没有找到可以量化的、切实可行的方法,但制度分析方法在解释经济现象方面已经显现了力量。我国学者在这一方面已经作了许多研究,对一些经济现象做出了有说服力的解释。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就是规则,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所理解的政治或经济的制度,传统上所理解的制度是政治或经济体制意义上的。制度这一概念是在“规则” 这一意义上被制度经济学家使用的。新制度经济学家把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出来并通过国家等组织正式确立的成文规则,包括宪法、成文法、正式合约等;非正式制度则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交往中逐步形成、并得到社会认可的一系列约束性规则,包括价值信念、伦理道德、文化传统、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正式制度具有强制性、间断性特点,它的变迁可以在“一夜之间”完成。而非正式制度具有自发性、非强制性、广泛性和持续性的特点,其变迁是缓慢渐进的,具有“顽固性”。在生活中,正式制度只占整个社会约束的小部分,人们生活的大部分空间还是由非正式制度来约束的。用非正式制度可以解释我国社会生活中的许多现象,因为我国传统上是一个伦理社会,缺乏契约传统,伦理文化因素在社会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制度可以说是人类追求一定社会秩序的结果,人们力图通过这些制度为自己的生活构建一个稳定的空间。在正式制度的构建中,人类充分运用自己的理性来努力地把握未来。非正式制度可以说是人类社会的原发性规则。正是通过非正式制度,人们构建了法律出现以前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依靠风俗习惯、道德、意识形态构建了社会秩序。法制社会与伦理社会相比,是后出现的。社会发展趋势是,人们尽可能地把原来属于非正式制度的社会规范转化为正式的法律规范,使其在规范人们的行为方面具有更大的强制力,使人们在实际生活中有更为明确的规则可以遵循。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为了提高经济效率,人们不断地反思已有制度存在的缺陷并加以修正。“制度”这个概念的使用率愈来愈高,大量的制度经济学著作被译介到我国,在我国已成立了多家制度经济学研究中心,并定期举办制度经济学年会,制度经济学必将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期待,借助制度经济学和其他相关学科的滋润,在解决社会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重大问题的过程中,中国能出现自己的经济学说。分析传统

写英语论文可以用百度翻译吗吗

英文照抄就好,翻译你自己在网页上面一句一句的翻译,然后继续照抄就好,跟你讲,出发你是英语专业的,其他根本没人看你的英文照抄。这个也看导师,你自己把自己写的论文内容还有知识点都弄透彻,要不然答辩的时候问你你根本答不出来,那么答辩就过不了了,其他都没事的,不用担心,都要大学毕业了,我觉得学校不可能为难你。因为学院也需要毕业通过率还有什么就业率等等,研究好自己写的论文的重点就好,不用那么大的负担,但是正文一点不能照抄太多,因为学校会通过软件对你的论文进行检测,如果相同率达到一个值的话就要重新写论文,然后各种流程重新走一编,很麻烦,我们学校当时的相同率是不能达到20%。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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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计量经济学写论文可以吗

你的要求有点苛刻了,恕兄弟我无能为力啊。

一、 研究的目的要求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基本因素,也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有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则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经济是税收的源泉,经济决定税收,而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这是税收与经济的一般原理。这几年来,中国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甚至“超速增长”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科学地对税收增长进行因素分析和预测分析非常重要,对研究我国税收增长规律,制定经济政策有着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1978-2008年的31年间,国内生产总值从2亿元增长到314045亿元,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的财政收支状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收入1978年为28亿元,到2008年已增长到79亿元,31年间平均每年增长76%。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为了研究影响中国税收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中央和地方税收收入的增长规律,以及预测中国税收未来的增长趋势,我们需要建立计量经济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有很多,但据分析主要的因素可能有:①从宏观经济看,经济整体增长是税收增长的基本源泉,而国内生产总值是反映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指标。②公共财政的需求,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体,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的完善等都对公共财政提出要求,因此对预算支出所表现的公共财政的需求对当年的税收收入可能会有一定影响。③物价水平。我国的税制结构以流转税为主,以现行价格计算的GDP等指标和经营者的收入水平都与物价水平有关。④税收政策因素。我国自1978年以来经历了两次大的税制改革,一次是1984~1985年的国有企业利改税,另一次是1994年的全国范围内的新税制改革。税制改革对税收增长速度的影响不是非常大。因此,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分析各种因素对中国税收增长的具体影响。 为了全面反映中国税收增长的全貌,我们选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各项税收”(即税收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反映税收的增长;选择“国内生产总值”(即GDP)作为经济整体增长水平的代表;选择“财政支出”作为公共财政需求的代表;选择“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作为物价水平的代表。另外,由于财税体制的改革难以量化,而且从数据上看,1985年以后财税体制改革对税收增长影响不是很大,在此暂不考虑税制改革对税收增长的影响摘之文库,你可以去看下。

上周通宵了4个晚上,也没啥进展,我室友人家直接找的毕业论文网代做的,百度里搜 毕业论文网 第一个就是的,记得网站是 Lw54 的那个,居然直接过了,这周我也想开了,不行就找人写,宋思明说了,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我们正在准备写,不过我们在学计量经济学这门课哟,我觉得跟数学建模的论文差不多吧,有很多计量经济学论文啊~你可以在网上找找的~~下面那个资料是我们学校对计量经济学的指导,里面也有范文哟~~希望对你有帮助哈~~~看了范文应该就晓得该怎么做了~~

用制度经济学理论写论文怎么写啊

所谓新制度经济学,正如科斯所说,就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迄今为止,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初具规模,已形成交易费用经济学、产权经济学、委托—代理理论、公共选择理论、新经济史学等几个支流。新制度经济学包括四个基本理论: (一)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概念。交易费用思想是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出的,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应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等。 交易费用的提出,对于新制度经济学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经济学是研究稀缺资源配置的,交易费用理论表明交易活动是稀缺的,市场的不确定性导致交易也是冒风险的,因而交易也有代价,从而也就有如何配置的问题。资源配置问题就是经济效率问题。所以,一定的制度必须提高经济效率,否则旧的制度将会被新的制度所取代。这样,制度分析才被认为真正纳入了经济学分析之中。 (二)产权理论 新制度经济学家一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是一种社会关系,是规定人们相互行为关系的一种规则,并且是社会的基础性规则。产权经济学大师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这揭示了产权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在鲁宾逊一个人的世界里,产权是不起作用的。只有在相互交往的人类社会中,人们才必须相互尊重产权。 产权是一个权利束,是一个复数概念,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当一种交易在市场中发生时,就发生了两束权利的交换。交易中的产权束所包含的内容影响物品的交换价值,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之一。 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影响和激励行为,是产权的一个基本功能。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产权安排直接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一个社会的经济绩效如何,最终取决于产权安排对个人行为所提供的激励。 (三)企业理论 科斯运用其首创的交易费用分析工具,对企业的性质以及企业与市场并存于现实经济世界这一事实做出了先驱性的解释,将新古典经济学的单一生产制度体系————市场机制,拓展为彼此之间存在替代关系的、包括企业与市场的二重生产制度体系。 科斯认为,市场机制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企业也是一种配置资源的手段,二者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在科斯看来,市场机制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交易费用的节省是企业产生、存在以及替代市场机制的惟一动力。 而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在哪里呢?科斯认为,由于企业管理也是有费用的,企业规模不可能无限扩大,其限度在于:利用企业方式组织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市场交易的成本。 (四)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代表人物是诺斯,他强调,技术的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人们如果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等)构建把技术创新的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是不可设想的。总之,诺斯认为,在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面,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所以,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一种收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收益较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构成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块基石。制度变迁理论涉及制度变迁的原因或制度的起源问题、制度变迁的动力、制度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的形式、制度移植、路径依赖等。 科斯的原创性贡献,使经济学从零交易费用的新古典世界走向正交易费用的现实世界,从而获得了对现实世界较强的解释力。经过威廉姆逊等人的发挥和传播,交易费用理论已经成为新制度经济学中极富扩张力的理论框架。引入交易费用进行各种经济学的分析是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学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目前,正交易费用及其相关假定已经构成了可能替代新古典环境的新制度环境,正在影响许多经济学家的思维和信念。一般认为,新制度经济学是由科斯的《企业的性质》这篇文章所开创的。

摘 要  由于经济管理学一词的使用频率非常高,所以许多人误码以为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大同小异。事实上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的区别是有很大区别的两门学科。他们的根本区别在于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中的人性假设。人在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中都是行为主体,但作为独立学科的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并不研究每一个具体的、各不相同的人;而是根据各自的学科目的与研究对象,基于人们的一般的普遍的行为特点,对人作抽象化、概念化的假定,以便于分析。这样得出的对人的认识就是行为主体的基本假定,这种基本假定是进一步分析的基本前提。因此对行为主体的不一样认为或假定导致以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的根本区别。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中对行为主体假定的表现在行为主体的基本倾向与相互关系两方面。关 键 词 : 经济管理学的区别 经济学 经济管理    目 录第一章 经济管理学行为主体基本倾向的区别 11、经济管理学的人性假设 12、经济管理学人性假设 23、人性假设的区别及其对经济管理学的影响 3第二章 经济管理学行为主体关系的区别 41、经济管理学中行为主体的关系 42、经济管理学中行为主体的关系 4第三章 经济管理学小结与补充说明 7结束语 8参考文献 ………………………………………………………………………… 9致敬 ……………………………………………………………………………… 10 第一章 经济管理学行为主体基本倾向的区别 对行为主体基本倾向的抽象化认识形成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中的人性假设。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有不一样的派别,在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各自内部不一样派别之间的对人性假设的认识也不一致,但这种不一致辞只是大同小异,而两门学科之间却有很大的区别。1、经济管理学的人性假设 经济学以节约成本、扩大产出、优化资源配置为目标考虑规则的合理性,只能从大多数的一般行为出发进行分析,所以假定人是经济人(Economic Man)、理性人(Rational Man),或者是具有机会主义(Opportunism)倾向的人。   经济人的行为决策从自己的经济利益出发,通过收益和成本的比较使其净收益最大化。当然,讲到最大化时都是指一定条件下的尽可能大,而不是无限大,即最大化是条件极值。理性人的基本倾向和经济人一致,只是把经济利益扩大到综合利益与长期利益。如暂时的奉献是为了长远利益或心理上与声望上的满足。但是,经济学同时也认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货币是一般等价物,而且具有可测性、可比性与客观性,因而是衡量交易对象的价值与人(劳动力商品)的价值的难以替代的尺度。所以综合利益的基础当然是经济利益,其衡量尺度也多用市场交易价值。因此。经济学的行为就是理性的行为,理性的行为就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经济人假设借助于可计量的货币作尺度,特别有利于定量化分析或模型化,但经济人的假定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学的目标,而不是为了计量与模型化,这可从较少使用定量分析与模型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新制度主义经济也挖于假定人是经济这一事实中得到证明。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虽然没有明确提出人性假定,但隐含着经济人的假设。因为马克思把经济作为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把经济基础作为上层建筑的决定因素,把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贪欲作为其理论前提。无疑,马克思是把行为主体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作为前提的,只是这一前提在分析抽象规律与资本家的行为特点时强调的多;而在分析工人的行为特点时强调的少。   新制度经济学仍然认为人以追求经济管理学利益为特征,只是对行为的理性程度颇有微词,认为人只具有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但是他们认为人具有机会主义倾向,总想搭便车(Free Rider)。机会主义就是不仅追求自身利益,而且想方设法用诡计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尽管不一定所有的行为主体都表现为明显的机会主义,但很难肯定那些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更小。显然,新制度经济学在否定完全理性的同时却更强调追求经济利益及其手段。从行为主体的基本倾向来看,这和经济人假设并没有很大的区别。 2、经济管理学人性假设 经济管理学以激励人的积极性、提高组织效率为目标,必须兼顾多数人的一般行为与少数人的特殊行为,因为少数的特殊行为以对提高组织效率非常重要。正因为如此,经济学坚守着经济人(机会主义)假设,而经济管理学却认为追求经济利益虽然是人的基本需要,但在人的多种需要中属于低级需要,因而经济管理学对人性的假设早已超越了经济人假设,而有了复杂人、社会人、管理人等新理论,沿着这一方向,经济管理学从经济学中分离出来并独立发展起来。   较早的管理思想中把人当作会说话的工具,认为人总是好吃懒做、好逸恶劳,毫无责任心,麦格雷戈把这种传统称为人性假设的X理论。   以泰罗为代表的科学管理理论强调人追求经济利益的本性,使经济管理学和经济学的人性假设一度取得了共识。但不久后,梅奥从“霍桑实验”中认识到除了对经济利益的要求外,人们对社会与心理方面的要求也很重要,因而否定了经济人假设,提出了社会人假设。其他行为科学理论的代表人物从不一样侧面强化社会人假设。其中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把社会人假设发展为一个经典又精致需要模型。   当代经济管理学学派犹如丛林,对对人性的假设也犹如丛林,其中有代表性的是1978年诺贝尔奖得主西蒙在他的决策理论中阐述的人性假设。他认为管理就是决策,并且组织中不一样层级的员工都在做决策,所以都是管理人。 3、人性假设的区别及其对经济管理学的影响 经济人假设简单明了、便了分析,经济学以此为核心形成了公理体系与系统的方法(技巧)、原理与定律;而社会人、管理人等假设内涵丰富、复杂,难以形成公理体系。经济管理学在此基础上结合丰富的实践,形成了艺术性与技巧(经验)性很强的许多方法(技巧)原理与定理。二者各有优缺点,但区别是明显的。通俗地说,经济学中类似于“坏人假设”,经济管理学中类似于“好人假设”。   当代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都是学派林立众说纷纭。但由于经济学的人性假设比较一致,因而经济学原理与实证分析领域的分歧并不是很大,分歧主要的在经济学原理的应用(如经济政策的制定)与规范分析方面。例如,经济学在不一样时代都有比较权威的教科书,非权威的教科书也是大同小异。而当代经济管理学由于其人性假设分歧较大,导致了几乎没有经典或权威的理论,也没有系统的理论框架,更没有权威的通行的教科书。有位经济学家曾经说,两个经济学家在一起讨论就会有三个经济学流派。借用这一思路能说,两个经济管理学家在一起讲座至少会有四个经济管理学流派。 第二章 经济管理学行为主体关系的区别  1、经济管理学中行为主体的关系 经济学研究的核心是资源配置,分工和交易是资源配置的主要的途径。通过市场进行交易能把行为主体的自利性动机转化为共利的结果。即实现“主观为自己,客观为社会”。所以经济学中行为主体的关系主要的体现为市场交易关系。市场交易的直接目的是交易双方都能获得利益,因而交易双方是平等的契约关系。经济学中的人不仅在人格上与地位是是平等的,而且经常学中也不大考虑粹分工、岗位职责与个人专长等方面差异必然造成的层资差序与隶属关系。这种关系能概括为行为主体的等同性。   上述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在那一本教科书中明确指出,但它隐含在经济学的一般理论中。因为经济人假设是对每一个人都有效的,经济人并不是关起门来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是在交换中实现利益最大化。由于每个人都有同样的倾向,所以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限制就是别人同样的利益最大化。如果每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过程中只许赚钱,不许你盈得,便不会出现经济学中需要和供给的均衡,也不会出现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均衡。   从经济学角度看,所谓“顾客是上帝”之类的说法都是卖主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使用的营销策略,因为供给者和需要者的关系完全是平等的。这些口号具有现实意义是由于特定的历史时期供给大于需要造成的。事实上顾客为了实现自己的交易目的,也能给卖主说一些好听的话(这种情况在市场上讨债价还价中经常)。总之,由于行为主体的等同性,从经济学角度看。交易双方都能向对方提出条件或拒绝对方的条件,也都能用抬高对方地位或贬低自己地位的策略实现自己的交易目的。2、经济管理学中行为主体的关系 经济管理学以激励人的积极性,提高组织效率为目标,从根本上说更加尊重人、重视人的作用。当然经济管理学中的个体(即行为主体,为避免和管理主体混淆暂用个体一词)在人格上也是平等的。但是经济管理学不得不考虑组织中不一样层级与不一样个体的职能。有的人分作为领导者,有的人分作为执行者,而且在不一样的场合下同一个人也要扮演不一样的角色,因而要把人看作“术业有专攻、能力有高低、地位有区别”的不一样个体。经济管理学中的人虽然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但在地位上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虽然不意味着高低贵j的区别,但意味着主体与客体、主动与被动的区别以及职能的区别、对组织贡献的区别。这种关系能概括为个体的差异性。   经济管理学中的一个基本原理是区分了管理主体与管理客体。其中,人既是管理主体的核心,也是管理额体的核心。虽然同一行为主体在不一样的场合可能担任不一样的角色,但在同一管理过程中行为具体的人担任什么角色是明确区别的。这意味着经济管理学中人与人的差序关系是不可回避的。   事实上,不管是行政管理还是企业管理,不管理是企业组织形式中的U型还是M型与H型,科层制(Hierachy,或译官僚制)仍然是管理组织的基本形式。科层制中不一样岗位所要求的能力与个性特征的差别很大,这决定了经济管理学中人的差序性是明显。劳伦斯。彼得对科层制中人的差序关系作为精彩的分析,甚至说他创立了一门新的学科——层级组织学(Hierachiolgy)。   从上述分析能看出,尽管理经济管理学没有明确提出们的差序关系,但人们关系的差序性确实是经济管理学中隐含的前提。   正是由于经济管理学中的人是有差序性的人,因而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特别强调员工要有敬业精神,“干一岗、爱一岗”。由于实际生活中的不平等体验会挫伤人们的积极性,经济管理学也很重视从心理上与感觉上给员工营造一种平等的氛围,以裣员工因地位与角色差序导致物不平等感,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管理学以实现组织目标作为自己的目标,把激励人的积极性、提高组织效率作为一种手段。必须兼顾多数人的一般行为和少数人的特殊行为,因为少数的特殊行为以对提高组织效率非常重要。正因为如此,经济学坚守着经济人(机会主义)假设,而管理学却认为追求经济利益虽然是人的基本需要,但在人的多种需要中属于低级需要,因而管理学对人性的假设早已超越了经济人假设,而有了复杂人、社会人、管理人等新理论,沿着这一方向,管理学从经济学中分离出来并独立发展起来。较早的管理思想中把人当作会说话的工具,认为人总是好吃懒做、好逸恶劳,毫无责任心,麦格雷戈把这种传统称为人性假设的X理论。以泰罗为代表的科学管理理论强调人追求经济利益的本性,使管理学与经济学的人性假设一度取得了共识。但不久后,梅奥从“霍桑实验”中认识到除了对经济利益的要求外,人们对社会和心理方面的要求也很重要,因而否定了经济人假设,提出了社会人假设。其他行为科学理论的代表人物从不同侧面强化社会人假设。其中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把社会人假设发展为一个经典又精致需要模型。当代管理学学派犹如丛林,对对人性的假设也犹如丛林,其中有代表性的是1978年诺贝尔奖得主西蒙在他的决策理论中阐述的人性假设。他认为管理就是决策,并且组织中不同层级的员工都在做决策,所以都是管理人。从这个意义上,管理学的科学性是不如经济学的。 管理学和经济学他们的学术分工不一样。经济学的目标是在资源一定的情况下,为了实现整个人类或者说整个社会的利益,以及实现目标有的手段。象微观宏观经济学,农业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等,都是以地域或者行业的不同在实现财富最大化目标的。而象计量经济学、博弈论则是经济学分析工具的改进。而制度经济学,家庭经济学和公共选择学派的出现,则是经济学分析方法的延伸和改进,是从另一个角度去解释经济现象,把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延伸到社会学、政治学等其它学科。在斯密的理念中,通过社会分工,通过交换,通过市场竞争,就能依靠人的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行为,实现整个社会的财富的增加。在经济学的世界里,行为主体之间是自由的、平等的。社会中的人是分层次的,但是在经济活动中,则是平等的。当然经济学发展到今天,实际上更多的是进行局部的改进,有些是涉及到根源问题,有些是对原来的理论作局部的完善。象今年的3个研究机制设计的学者,他们研究的实际上是如何在一个实现的组织中提高效率的问题了,不是那种传统意义纯粹的经济学。 第三章 经济管理学小结与补充说明   经济学注重设计合理的游戏规则,开发制度资源,因而经济学假定人是具有机会主义倾向的经济人,他们的相互关系是等同的。因为经济学对人的假设简化而一致,所以经济学理论的系统性、科学性、统一性较强;经济管理学注重调动人的积极性,开发人力资源,因而经济管理学假定人是具有多种需要的复杂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差序关系。因为经济管理学对人的假设丰富且分歧较大,所以经济管理学的概权变性、艺术性、多样性较强。   当然理论抽象的区别并不意味着实际应用的泾渭分明。恰恰相反,正象工业生产中把物理学与化学原理的应用交织在一起一样,实际应用中经济学原理和管理原理也是交织在一起的。尽管如此,理论上仍然有必要明确两者的区别。认识相者的区别有助于两门学科的相互借鉴与各自完善,也有助于两门学科的交×或边缘学科的研究。        结束语 事实上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的区别是有很大区别的两门学科。他们的根本区别在于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中的人性假设。人在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中都是行为主体,但作为独立学科的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并不研究每一个具体的、各不相同的人;而是根据各自的学科目的与研究对象,基于人们的一般的普遍的行为特点,对人作抽象化、概念化的假定,以便于分析。这样得出的对人的认识就是行为主体的基本假定,这种基本假定是进一步分析的基本前提。因此对行为主体的不一样认为或假定导致以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的根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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