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政治论文题目大全初一上册
关于法律的政治论文题目大全初一上册
二中的孩纸伤不起啊·············
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冲突的适用规则 不动产买受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 不动产事实物权 让与担保的制度思考 论流质契约的相对禁止 商铺租赁权担保的体系定位与法律效力 融资租赁(或售后回租)中租赁物之善意取得 民法典编纂视角下动产担保物权对抗规则之重构 论夫妻财产的潜在共有 夫妻之间给予不动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及救济 夫妻财产制契约的效力与不动产物权变动 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的规则适用 (本回答来源于学术堂)
1、网约车违约的法律问题研究 2、论家庭暴力的法律对策研究 3、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4、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以XX县为例 5、校园暴力的成因及法律预防 6、论我国持有型犯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 7、论大学生兼职的劳动权益保护 8、论法律行为和情谊行为的区分 9、小额贷款公司法律问题研究 10、论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制度 11、论共同犯罪中刑事责任的扩散 12、论合同诈骗罪 13、论网络时代的隐私权保护 14、企业高管人员适用劳动法问题研究 15、网络交易平台消费者保护法律责任 以上论文题目由学术堂整理提供
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文明的必要性
政治与法律的关系论文题目大全初三上册
所有的法律问题都是政治问题,所有的政治问题都是经济问题,所有的经济问题都是法律问题。政治,经济,法律其实都是想通的,它们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是研究的侧重点不同罢了。
政治和法律是伴随着国家起源而诞生的一母同胞,同属于上层建筑,二者彼此交叉,相互依存。法律和政治,二者不可分离。法律是国家政治高度发展的产物和表现。应该强调的是,无论何时法律都是为政治服务的。一方面,法律是政治的正当性源泉。因为政治本身并不必然具有正当性,政治权威的树立和政治秩序的维系以及政治权力的顺利行使,无不仰赖法律为之提供正当性支持。只有披上合法的外衣,政治权威才能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可,政治生活才能正常有序地运行,即使在初民神权社会时代,政治权威也需要诉诸不同形式的神权法,以证明自身的正当合理性。另一方面,政治是法律的基础。没有一个足以将社会整合为一体的政治权威,就没有创设统一法律的必要和可能,即使创设出了统一法律,也不可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这样的法律只不过是"不燃烧的火、不发亮的光"(耶林语) 。所以,法律和政治是不可分离的。同时,政治与法律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政治与法律的对立性体现在:(1)政治的核心是权力,法律的核心是权利。(2)政治表现为阶级之间的斗争,法律则表现为阶级之间的合作。(3)政治多变、灵活,法律稳定、保守。政治与法律之所以有对立性,说到底是因政治一般来说反映的是某一阶级的意志要求,法律则反映的是国家意志,而国家意志是数个阶级在一定范围内的共同意志。对于人类社会而言,建立和维护一个正常的秩序状态,既是其最基本的也是最重大的社会任务、政治任务和法律任务。在通过政治和法律的手段来完成这一任务的过程中,政治的方式和法律的方式始终是彼此渗透的,但又始终存在着时而相互支持、时而相互掣肘的复杂关系。
介个一两句话说不清楚。建议看看法理学这本书
柜员机取出假钱--->银行无责 网上银行被盗--->储户责任 柜员机出现故障少给钱--->用户负责 柜员机出现故障多给钱--->用户盗窃,被判无期 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义务归还 银行少给了钱--->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广东开平银行行长贪污4亿--->判12年 广东老百姓多取ATM机17万--->判无期 看过这样一段话: "中国的法律是建立在政治的基础上,当中国的法律和中国的政治相对峙的时候,政治永远高过法律.不管是陕西虎事件还是近来发生的纠正冤假错案事件,我们的D永远把D的利益放在人民利益之上,政治利益永远高于法律法规." 虽然是政治敏感问题,但是的确值得我们去探究,现在的社会需要我们去思考、去适应!
关于法律的政治论文题目大全初一
法制与我同行法网恢恢 疏 而不漏立足于这个社会普法教育
身边的法律生活与法 法制方圆
自己去看下(法学)吧,看下别人的论题是什么,你参考学习下
学术堂整理了一部分新颖的法律论文题目,供大家进行参考:1、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的思考2、地方人大保证宪法实施职能研究3、合宪性审查制度研究4、人大监督权与宪法实施研究5、我国宪法实施路径与方法研究6、论宪法解释的功能7、论大数据时代公民隐私权保护8、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研究9、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定位与职能调整研究10、设区市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11、论我国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定位12、论公务员的廉洁义务13、论教师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14、行政诉讼跨区管辖改革研究15、社区矫正的现、问题与对策--以六安市某县(区)为例16、公共服务外包法律规制
政治与法律评论文章题目大全高一上册
初中政治论文的写作方法 一、存在问题及对策 1欠新”。主要表现在立意不新,见解不新,取材不新,写不出时代信息,也没有自己的独立见解,使小论文看去“一般化”,没有特色,缺乏新的感觉。为此,要注意1立意要新。新意从何而来?来自时代的洪流,来自现实的生活。所以应从现实生活中,从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中作认真的调查,深入的分析 2见解要新。文章论述的角度要新,不落俗套。不照搬他人说法,防止“老生常谈”的做法,力求自己的独到见解给人以新的启示。例如:春游是许多学生参加过的集体活动。以春游为题的小论文一般是以歌颂祖国美好河山,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为主题的。如换一个新的角度,作者从春游中学生花钱大手大脚出发,作深入调查,分析钱的来源,以及为什么要花这么多钱。从表面现象发掘问题的本质,并提出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杜绝奢侈之风,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在青少年一代的身上继承、发扬。这一见解就与众不同,就能给人以新的启示。 3取材要新。文章所用材料要从新近发生的各种社会现象选取。特别是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热门话题或能引发人们思考,但又不易被人们关注的给人以启迪的新材料 2欠精”。主要表现在:选用材料太多,论文越定越长,与“短小精悍”的要求背道而驰。对此,应注意 1论文的题目要小,要具体。有些同学写的论文题目太大,例如《理论联系实际》、《论经济体制改革》、《论人生价值》等,同学们的水平有限,题目过大,选用材料多了,文章篇幅就太长,写少了就显得空洞,难以说明问题,很难符合小论文的要求。因此,题目不要过大,选取其中一方面讲就可以了。如《良药也可以不苦口》、《驳孟母三迁》等,应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力求以小见大 2选票要精。写小论文必须要有丰富而又真实确凿的材料。但这么多的材料又不能都搬上去。否则,一个材料连着一个材料,就如记流水帐一样,既长又没新意。因此,要对这些丰富而又确凿的材料进行去粗取精的处理。所选用的材料要紧扣文章观点,富有代表性,既典型又生动,这样才会写好小论文。
光明网刊载作者邱林的文章说,在许多美国人为本国经济衰退而揪心之际,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国会议员候选人突然找到了一个新的“恶棍”作为攻击目标:中国。从东部的纽约到西部的加利褔尼亚州,两党的候选人都在指责对手把美国工作机会拱手送给作为竞争对手的中国。过去一周,至少29名候选人推出了竞选广告,谴责对手同情中国而使美国遭受损失。(10月15日《国际先驱导报》)9月初以来,两党议员候选人在演讲中、电视竞选广告中,人民币汇率、贸易、产业外包、赤字等问题一一与中国扯上关系,被候选人当作攻击竞选对手的工具。从美国惠普前CEO卡莉路菲奥莉娜竞选参议员、民主党人士芭芭拉路博克瑟竞选加州州长,到纽约农村地区兴起的参议员竞选活动,其候选人都拿中国借题发挥,相互指责由于对方的过失才致使大量的工作机会流失到中国。 而且,这些候选人试图以感性的方式回应选民对就业问题的恐慌和担忧,对于他们来说,攻击中国是最安全的。拿中国来说事,其实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这一次的中期选举很特别,两党都没有什么好牌可打,所以“中国牌”会变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牌。 美国《外交政策》杂志近日发表的一篇文章称,在本次中期选举即将到来之际,民主党支持率还不如共和党,因此,以中国为武器攻击竞争对手。参加密歇根、伊利诺斯、俄亥俄等州因制造产业的没落,失业率逐渐上升地区竞选的他们,特别喜欢这种战略。例如,民主党候选人展开了“经济低迷都怪中国,而且与和中国勾结的共和党有关”的选举运动。 人们注意到,从上世纪90年代的人权,到台湾、西藏的中国领土问题,再到如今密集谈及的人民币汇率,美国选举中冒出的中国罪名越来越多。从老布什到克林顿再到小布什,一位接一位的美国总统不断重复着在竞选时谩骂中国到当选后重视中国的轨迹,克林顿当年竞选时那句“从巴格达到北京的暴徒”的名言让中国人现在想来不免有些可笑。当然,许多美国政客都知道,谩骂中国并不是赢得选举的保证,但他们总忍不住这样做,其内容也越来越离谱。 10月初,一个名叫奥唐纳的美国女性成了美国媒体的新宠。在4年前对中国的指责中,她将矛头对准了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现在,她频繁出镜的理由是曾在2006年中期选举参选时,宣称掌握到一条不能泄露的秘密信息——中国有经过深思熟虑的战略计划来接管美国。但这一荒唐的指责并没有帮她成功,她在初选中就失败了。 事实上,对于民主与共和两党来说,经济问题是今年的中期选举的一个核心问题,谁在经济问题上提出高招,或者提出一个选民更满意的答案,谁就有可能当选,对每个议员来说都是这样。有迹象表明,候选人的演说都试图寻求某种可产生深远影响的方式,以便引发选民对工作问题的担忧和关切。 前几天,我们从一张新闻图片上,看到奥巴马10日在费城参加集会时,一本书突然从观众席当中向他飞来,并且从他的脸旁擦过,因为并没有打中,他对此也是浑然不觉。奥巴马此次费城之行,主要是为了三个星期以后的选举造势,而不满奥巴马的美国民众则是借此机会将这枚纸做的“导弹”对准了他。 这件事突出表明,美国的中期选举现在已经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而在美国的现实当中,其实更多的参选的美国议员却将他们手中的所谓“导弹”对准了中国,他们在各种竞选中将诸如“谋杀美国经济的凶手”等等奇奇怪怪的帽子扣向了中国。虽然民主党长期以来是打贸易牌的,其实这次我们看到竞选中拿中国说事的民主党居多。 美国华盛顿的皮尤研究中心近期的一项民调显示,41%的美国人认为中国是世界的经济主导力量,这一数字比例要稍高于美国。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国力逐步上升的进程中,中美双边关系势必要经历几番艰难的磨合,并且要承受美国中期选举等各种痛苦的“压力测试”。当然,我们有理由相信,美国中期选举只是一个阶段性的事件,对中美两国负面的冲击也是暂时的。只有双方加强与沟通与对话,及时避免误解和错判,就能将双边关系引向合作共赢的航道。
是否应当以购买者购买的动机与目的作为识别是否“生活消费”的标准? 笔者认为,依据第一种观点将生活消费仅仅理解为满足自己的消费,则将消费关系的 范围理解得过于狭窄。 首先,我们认为,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各种需要,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本身体现着消费者一定的经济利益的追求。任何人只要其购买商品 和接受服务不是为了将商品或者服务再次转手,不是为了专门从事某种商品交易活动, 其购买行为便是为了“生活消费”,他就是消费者。由于在市场中,消费者只是与生产 者和商人相对立的,那么,即使是明知商品有一定的瑕疵而购买的人,只要其购买商品 不是为了销售,不是为了再次将其投入市场交易,我们就不应当否认其为消费者。(22) (注:例如,英国1977年的《货物买卖法》第12条就规定,作为消费者的交易是指一方 当事人在与另一方从事交易时不是专门从事商业,也不能使人认为其是专门从事商业的 人。)或者说,对于“知假买假”者只要他不是一个商人或者为交易而购买的人,就应 当认为他是消费者,其购买行为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应当受《消法》第49条的保 护。至于购买者购买的动机和目的,可能涉及道德问题,但不属于法律问题。正如有人 指出的,“凡是到商店购物的顾客,都应当被视为消费者;至于他购买的动机和目的, 可能涉及道德问题,但不属于法律问题。”(23)(注:储皖中:《打假更须用足法》, 《法制日报》1996年10月16日。)事实上,公民个人是否具有生活消费的主观目的正是 通过“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客观行为表现出来的,只要此种商品或服务没 有被购买人当作生产资料使用,我们即可凭上述任何一种行为(购买、使用或接受)推定 其具有生活消费的目的。(24)(注:许建宇:《完善消费者立法若干基本问题研究》, 《浙江学刊》2001年第1期。) 其次,依据对法律的目的解释(25)(注:所谓目的解释,指以法律规范目的为根据,阐 释法律疑义的一种解释方法。请参见梁慧星著:《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年第1版,第226页。)来看,立法者之所以专门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其根本 原因在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通过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 最终有利于对生产者、销售者在制造、销售商品时充分注意商品的质量、广大消费者的 安全。而对消费者的特殊的保护,生活消费品的购买者购买的意图与动机从来没有被落 入立法者的注意视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范目的也根本没有考虑这个问题。然而,如 果坚持“知假买假”者不属于消费者的观点,并没有充分体现强化对消费者保护的立法 意图。因为这一观点使得消费者的概念过于狭窄,使许多假冒伪劣商品的受害者可能不 能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对那些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人来说,其本 身已经从销售行为中获得了某些利益甚至是极大的利益。因为毕竟销售者面对的是广大 的消费者,由于并不是每一个消费者都了解其购买的商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也不是每 一个消费者都愿意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向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者主张权利,当主张 权利的人越少,则这些销售者将获得更多的利益。如果不能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 行必要的制裁,真正使其感到法律责任的威慑力,则这些不法行为人将有可能继续从事 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最终受到损害的仍然是每一个消费者。 再次,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动机是很难判断的,因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是为了储存、 欣赏、赠送,还是为了自己使用等,在法律上很难确定。就知假买假的行为而言,如何 才能证明知假买假者在购买商品时是知假买假?如何确定其是明知?这是任何人都难以证 明的问题,除非购买者自己承认,他人是无从得知的。即使其自己承认,也很难说他在 购买时就是明知的。因为现在的产品结构日益复杂,很多产品的技术密集性越来越强, 产品的瑕疵往往不是表面的而是隐蔽的,不是凭肉眼检查就能知晓的,因此买受人即使 能够凭经验判断是否属于假冒伪劣产品,但在很多的情况下也只是一种推断,并不是最 终的判断,是否属于假冒伪劣,还应当由专门的机关进行检测。尤其应当看到买受人买 到的确实属于假冒伪劣商品,对他来说本身就是一种损害,如果一旦在购买以后不能够 退货,留在自己的手中,损害更大,因为他根本不能使用该产品,或者即使能够使用, 其功能也受到限制,有的商品留在手中甚至会造成对他人的损害。所以,认为知假买假 行为对知假买假者没有损害是不正确的。所以,对这些所谓的“知假买假”者也应按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加以保护。 是否应当以购买的物品属于生活消费品作为判断是否为“生活消费”的标准? 由于《消法》对何谓生活消费亦未列举生活消费的类型,因此,这里涉及一个法律解 释的问题。在许多情况下,某一些产品只能用于生产消费而不能用于生活消费,例如车 床、大型吊车等只能是用于生产。但对许多产品而言,既可能用于生产消费又可能用于 生活消费,例如钢材在私人建房时可以作为生活消费来使用,汽车也可以作为生活消费 所以,简单的从购买的物品属于生活消费品作为判断是否为“生活消费”的标准,是 不妥当的。 生活消费的概念实际上在范围上是十分广泛的。“生活消费”其实就是经济学理论中 所谓的“个人消费”,与“生产消费”相对应,含义是指人们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而消 费各种物质资料、精神产品,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它首先包括吃饭、穿衣、 住房以及使用日用品和交通工具等消费活动;其次包括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要的消费活 动,如阅读书报杂志,看电影、电视,旅游等。而生产消费则是指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 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消费。生产消费的结果就是新产品的产生。生产消费本身属于生产 过程。所以我认为生活消费的概念是较为宽泛的,不能够以购买的物品是否属于生活消 费品作为判断是否为“生活消费”的标准。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判断是否“生活消费”不应考虑购买者的目的与动机,也不应当 完全考虑其购买的产品是否属于生活消费品,判断某个人是否是消费者可以从如下几个 方面来考虑:第一,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主体是个人还是单位;第二,是否与 经营者形成了一种买卖合同关系和服务合同关系;第三,如果没有形成某种合同关系, 是否合法地实际地使用了某种商品或接受了某种服务;第四,个人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 是否为了将商品或者服务再次转手,是否是专门从事某种商品交易活动;(26)(注:实 际上已有学者这样认为了,例如,杨支柱先生就认为:“法院为了更好地实现《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不妨对第49条作出扩张解释:只要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不 论消费者是否知情,都应当予以双倍返还价款;凡不以转售他人为目的而购买的人,都 是消费者。”杨支柱:《哪一种欺诈》,《工商之友》1998年第12期。)第五,购买某 种商品是为了满足生活消费还是满足生产消费。-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什么是法治?英国思想家洛克说:“个人可以做任何事情,除非法律禁止。”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和妈妈去朋友家做客。我在朋友家周围四处溜达,无意间看到了触目惊心的一幕:一个父亲因为孩子考试不及格,对他孩子拳打脚踢,一直逼到墙角。那个小孩脸色苍白,手臂上全是血印,蜷缩在墙角,身体抖得厉害,面目狰狞。那个父亲的眼里闪过一丝狠毒的眼神,嘴里叨咕着什么,撇撇嘴,拿起一根木棍狠狠地向小孩子身上砸去……我的心颤抖了一下:世上还有这么无情无义的父亲?真是太可恶了……《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她懂法吗?还有一次,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见一群男生在玩一个小型“手榴弹”,那群男生中的“首领”“蹦出来,把盖子一拉,“嘣”的一声爆炸了,离“手榴弹”最近的一个男生被炸飞的弹片划伤了,鲜血不止,将旁边的瓦墙炸“黑”了……幸好还没有伤害到周围的居民,没有损失到别人的利益,没有严重损坏公共物品,不然就要犯《刑法》中第一百一十四条中的爆炸罪了……他,他们,懂法吗?一个国家必须拥有自己的法律。我了解到我国很多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还有保护我们少年儿童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就在我们身边,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知法、学法、懂法、用法、遵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把握住自己的现在,从而更好的把握住自己的美好未来!让法治法律走进每个人心里吧!推荐阅读:关于法律的作文600字 法律护航,快乐成长关于法律的作文1100字 我们的法律关于法律的作文两篇 知法学法关于法律的作文600字 法律在身边关于法律的作文700字 文明法纪记心中
关于法律的政治论文题目大全初中
自己去看下(法学)吧,看下别人的论题是什么,你参考学习下
身边的法律生活与法 法制方圆
法制与我同行法网恢恢 疏 而不漏立足于这个社会普法教育
1、法制在我心中 2、法律让我茁壮成长 3、人人遵守交通法 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5、情大?法大? 6、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学生 7、法制伴我行 8、知法、懂法、守法 9、那些年,我们一起打过的官司 10、法制教育让我成长 题目太多了,只要是与法律、法制相关的,一般都可以。上述10个题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