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信息网-创作、查重、发刊有保障。

国际商务理论与案例分析论文题目推荐高中

发布时间:2024-07-06 02:11:29

国际商务理论与案例分析论文题目推荐高中

我觉得可以是《国际背景下的电子贸易》你看像淘宝那样在国内这么牛,为什么不可以扩大国际的电子商务

结合所在企业实践,制作一份商务谈判方案策划书绿色壁垒(关税壁垒、人民币升值)对我国XX的影响及对策分析绿色壁垒(关税壁垒、人民币升值)对我国XX的影响及对策分析结合所在企业实践,制作一份商务谈判方案策划书重庆格力空调出口越南重庆格力空调出口越南重庆格力空调出口越南重庆格力空调出口越南重庆格力空调出口越南结合所在企业实践,制作一份商务谈判方案策划书长安“奔奔”出口南非进口西班牙橄榄油进口巴西、澳大利亚铁矿石XX企业国际商法运用现状案例分析长安“奔奔”出口南非钱江摩托出口非洲进口法国爱迪士中央新风系统重庆红茶出口日本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市场需求调查

国际商务理论与案例分析论文题目推荐

我觉得可以是《国际背景下的电子贸易》你看像淘宝那样在国内这么牛,为什么不可以扩大国际的电子商务

题目应当根据内容来定,关键是你先要把论文的内容定下来,这个内容是你最熟悉、掌握资料最多的。建议还是多下载些论文,先看看人家主要的研究方向,选定适合自己的,有时候随便拟一个题目,后来发现不好写,比较麻烦!题目一旦选定则不允许随意更改题目,但可以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添加适当的副标题或在导师指导下适当调整主标题,但不能偏离原题目的写作方向。主标题使用宋体三号字;副标题用宋体四号字,且紧挨正标题下居中,文字前加破折号。目前,学院仅要求学生撰写中文摘要,中文摘要需充分概括,文字十分简练,对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来说,一般不超过300字,主要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 对文章内容和结构的概括,使读者看完摘要能清楚了解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主体结构。2. 获得的基本结论和研究成果,突出论文的新见解,以及结论或结果的意义。3. 对论文研究方法的概括说明。4. 为使摘要整体流畅,作者经常在这部分对论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有所提及,但对研究背景和目的较详细的介绍应该是前言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在摘要中,如果对此也有所涉及的话,应该力求简练。关键词是为了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直接选取出来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关键词要求控制在3-5个之间,最好选用3个。

国际商务专业的,有题目,有内容

东亚地区的国际物流中心

国际商务理论与案例分析论文题目推荐及答案

网上一搜题目很多,关键是你对哪一块比较熟悉,这样才行

西部内陆地区对外贸易发展策略研究 入世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WTO贸易救济措施研究 入世后,两岸三地投资经贸关系发展研究 中国纺织品出口国际竞争力研究 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 中国现代物流的发展与国际贸易 论我国进出口贸易对国内通货膨胀的影响 跨国公司在华扩张模式透析 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思考 我国加工贸易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世界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应对经济全球化加快我国企业跨国经营 ××地区外贸出口竞争力的实证分析 电子商务为我国外贸企业带来的商机与挑战 我国外贸出口品牌战略的实施与研究 国际贸易创新与中国外经贸的发展 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构建 论出口结汇风险的防范 我国投资环境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美国对我贸易保护及我国的对策 出口骗税问题的剖析及其防范 ××地区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对策思考 中国倾销与反倾销问题的案例研究 延长我国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问题探析 贸易与环境的协调问题 利用外国直接投资项目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我国出口产品非正常低价现象探讨 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析 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面临的问题和发展方向 中国出口退税制度改革及其影响 后配额时代的中国纺织品贸易 影响中国贸易条件诸因素的实证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与中国制造业出口 中国与东盟贸易互补和贸易竞争分析 浙江省民营中小型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探析 对华外商直接投资地区性差异的决定性因素分析 中印两国对外贸易战略比较分析 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出口增长和出口商品结构的影响 我国技术引进的新特点 我国纺织业出口竞争秩序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 古典比较利益论与中国制造业结构调整的思考 海外投资与出口贸易的相互关系 中小企业海外投资现状及对策研究 贸易磨擦及其解决机制研究 我国企业 FDI 的区位选择分析 行业协会在规范出口竞争秩序中的作用探讨 国际营销中的文化风险 跨国公司的本土化经营战略及其实施 入世保护期满后我国零售业的竞争策略 论国际贸易中的售后服务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调整与我国贸易发展 文化和地理因素对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政府行为和非政府行为 对我国现行外贸政策的反思与重新定位 当前我国对外贸易中存在的隐忧 中国在亚洲区域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WTO体制下的国内轿车厂商出路 浅谈教育服务及贸易 中X边境贸易发展研究 国际商务的经营和跨国公司的管理 论政府禁令对进出口贸易合同的影响 论美国反倾销中"非市场经济"问题

国际商务理论与案例分析论文题目大全高中

东亚地区的国际物流中心

国际商务专业的,有题目,有内容

网上一搜题目很多,关键是你对哪一块比较熟悉,这样才行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部分:  1、贸易术语——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术语。  2、象征性交货——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货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过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3、良好平均品质——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指中等货而言。(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指某一季度或者某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  4、品质公差——国际上公认的产品品质的误差。在工业制成品生产过程中,产品的质量指标出现一定的误差有时是难以避免的。  5、品质机动幅度——某些初级产品的质量不稳定,为了便于交易顺利进行,在规定其品质指标的同时,可另订一定的品质机动幅度,允许卖方所交的货物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有灵活性。  6、溢短装条款——卖方在交货时,可按合同中的数量多交或少交一定的百分比,他一般是在数量条款中加订的。(散装货:粮食、矿砂等)  7、中性包装——即不标明生产国别、地名、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者品牌的包装。(无牌中性包装、定牌中性包装)  8、定牌——卖方按照买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者包装上面标明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  9、滞期费——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如果未按约定的装卸时间和装卸率完成任务,需要向船方缴纳延误船期的罚款。  10、速遣费——如果负责装卸货物的一方在约定的装卸时间内提前完成任务,有利于加快船舶周转,则可以从船方取得奖金。  11、OCP条款——陆上运输通常可到达的地点。OCP地区是以落基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定为内陆地区范围。从远东地区向美国OCP地区出口货物,如按OCP条款达成交易,出口上可以享受较低的OCP海运优惠费率,进口商在内陆运输中也可以享受OCP优惠费率。  12、提单(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它体现了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13、联运提单——在由海运和其他运输方式所组成的联合运输时使用,他是由承运人(或其其代理人)在货物启运地签发运往货物最终目的地的提单,并收取全程运费。  14、过期提单——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向银行交单时间超过提单签发日期21天。  15、多式联运单据——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且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单据,它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这种单据应依发货人的选择,或为可转让单据,或为不可转让的单据。  16、共同海损(GA)——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是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者支出特殊额外费用。  17、舱至舱条款——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仓库货储存处所开始,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者储存处所,或者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但被保险人的货物在最后到达卸载港卸离海轮后,保险责任以60天为限。  18、联合凭证——是一种更为简化的保险凭证。在我国,保险机构在外贸企业的商业发票上加注保险编号、险别、金额,并加盖保险机构印戳,即作为承保凭证,其余项目以发票所列为准。此种凭证不能转让,目前只适用于香港地区一些中资银行由华商开来的信用证。  19、保险单——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承保证明,是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各自权力和义务的契约,当被保险货物遭受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它又是保险索赔了理赔的主要依据。  20、对等样品——卖方可以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给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回样(确认样品)。  21、价格调整条款——在定约时只规定初步价格,同时规定,如原材料价格和共资等发生变化,按原材料价格和工资等的变化来计算合同的最终价格。(主要适用于类似生产加工周期较场的机器设备等商品的合同)  22、汇票(Draft)——一个人向另外一个人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者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者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23、背书——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手续,就是由汇票抬头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让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售让人的行为。  24、支票(Check)——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即存款人签发给银行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委托命令,出票人在支票上签发一定的金额,要求受票的银行于见票时,立即支付一定金额给特定人或持票人。  25、付款交单D/P——出口人的交单是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  即期付款交单——银行提示即期汇票和单据,进口人见票时即应付款,并在付清货款后取得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银行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审核无误后在汇票上进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领取货运单据。  26、承兑交单D/A——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为条件,进口人在汇票到期时,方履行付款义务。(只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27、信托收据——进口人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来表示愿意以代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保管、存舱、保险、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归银行。  28、信用证L/C——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也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一种保证,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即受益人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种单据,开证行就保证付款。(银行信用)  29、背对背信用证(转开信用证)——受益人要求原证的通知行或其他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开一张内容相似的新的信用证。  30、对开信用证——两张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的信用证。开立信用证是为了达到贸易平衡,以防止对方只出不进或者只进不出。  31、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对受益人承担一项义务的凭证。开证行保证在开证申请人未能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受益人只要凭备用信用证的规定向开证行开具汇票,并随附开证申请人未履行义务的声明或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开证行的偿付。  32、保函(保证书L/G)——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人对申请人的债务或应履行的义务承担赔偿责任。  33、定金——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证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成立、担保合同的履行、保留合同的解除权等。  34、不可抗力——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者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预防、避免、控制的事件,以至于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免责条款)  35、发盘(要约)——凡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  36、接受(承诺)——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者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实质上是对发盘表示同意。  37、逾期接受——不是有效的接受。如接受通知未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送达发盘人,或者发盘没有规定时限,且在合理时间内未曾送达发盘人。  38、大副收据——货物装船后,承运船舶的大副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已收到货物并已装船的货物收据,托运人凭此收据可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交付运费并换取正式提单。  (是划分船货双方责任的重要依据,是换取提单的依据)  39、定期结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偿所需要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并与出口企业约定该期限到期后,无论是否已经收到国外付款银行的货款,都将主动安当日外汇牌价将票款金额折成人民币拨交出口企业。  40、国际保理(承购应收账款业务)——在使用托收、赊销等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时,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项集买方资信调查、应收款管理和追帐、贸易融资、信用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金融服务。  41、经销——进口商根据他与国外出口商达成的协议,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域内购销指定商品的一种做法。  独家经销——经销商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和地域内,对指定商品享有独家经营权力。  一般经销——经销商不享有独家专营权,供货商可以在同一时期、地区内,委派几家商号来经销同类商品。  42、代理——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表本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者从事其它法律行为,而由本人直接负责由此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  43、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寄售人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代为销售后,再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  44、套期保值(海琴)——在卖出或买入实际货物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同等数量的期货。  45、对销贸易——在互惠的前提下,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贸易方达成协议,规定一方的进口产品可以部分或者全部都以相对的出口产品来支付。  46、电子商务——通过电子信息技术、网络互连技术、现在通信技术,使得交易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借助电子方式联系,而无需依靠纸面文件、单据的传输,从而实现整个交易过程的电子化。  47、国际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利用电子商务运作的各种手段从事的国际贸易活动,它反映的是现代信息技术所带来的国际贸易过程的电子化。  简答题部分  一、贸易术语的作用?  答a成为从事国际贸易的行为准则,明确彼此在货物交接方面所应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这就大大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时间,从而节约了费用开支。  b有利于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C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  二、班轮运输的特点?  答:1、船舶行驶的航线、停靠的港口都是固定的;  2、船舶按船期表航行,船舶开航、到港时间都较为固定;  3、船公司按照预先公布的班轮运价表收取运费,运费率相对固定;  4、在班轮运费中包括装卸费用,由船方负担;  5、班轮承运货物比较灵活,不论货物多少,只要有舱位都能接受装运(少量、件杂货)。  三、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答:1、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据的货物收据,证实其以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  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四、多式联运单据和联运提单的区别?  区别使用范围签发人风险、责任多式联运单据各种运输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联运提单由海运和其他方式组成的联合运输承运人、船长、船东第一程运输  五、我国基本险别除外责任的重要内容?  答: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承担之前,被保险货物已经存在品质不良或者数量短少;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损失费用;  5、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所规定的责任以及除外责任。  六、影响成交价格的因素?  答:1、商品的质量和档次; 2、运输距离;  3、交货地点和交货条件; 4、季节性需要的变化;  5、成交数量; 6、支付条件和汇率变动的风险;  7、国际市场价格的走势; 8、交货期的远近、市场销售习惯、消费者的爱好。  七、实际全损的情况有哪些?  1、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2、保险标的丧失(控制权——海盗劫走);3、保险标的物发生质变,失去原有使用价值;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八、托收结算方式的利弊?  答:1、利——有利于调动买方订购货物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口。  2、弊——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存在收不回货款的风险,尤其是托收方式中的承兑交单风险更大,故卖方对此方式的采用应持慎重态度。  3、注意事项:  A.要切实了解买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成交金额不宜超过其信用程度;  B.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条例,以免货到时由于不准进口或收不到外汇造成的不应有损失;  C.了解进口国家的商业惯例,以免由于当地习惯做法影响安全迅速收汇;  D.应争取CIF条件成交,除办理货运保险外,还应投保卖方利益险;  E.对托收交易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及时催收清理,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以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九、信用证的使用程序?  答:1、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凭信用证付款;  2、买方向当地银行申请开证,并按合同内容填写开证申请书和缴纳开证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证。  3、开证行按申请书内容开证,并通过通知行交与受益人;  4、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如审核无误,即按信用证要求发货,并开出汇票和备妥各种单据向有关银行议付货款;  5、议付行讲汇票和单据寄给开证行或信用证指定的付款行索偿;  6、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即通知买方付款赎单。  十、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的区别?  区别货款交付所有权转移利息问题分期付款在交货时付清或者基本付清只要付清最后一笔货款,所有权就转移买方没有利用卖方资金,不存在利息问题延期付款(货价较高)大部分货款在交货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分期摊付货物所有权一般在交货时即转移买方利用了卖方的资金,所以就存在买方需要支付利息的问题。  十一、使用仲裁解决贸易争端的好处?  答:1、仲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机构并自行选定仲裁员;  2、程序较为简单,仲裁员一般是熟悉国际贸易业务的专家或者知名人士,故仲裁解决问题较快;  3、仲裁费用比诉讼费用低;  4、仲裁气氛缓和,不影响争议双方继续发展贸易关系;  5、仲裁是终局性裁决,败诉方不得上诉,必须执行裁决。  (诉讼——带有强制性、程序复杂、有伤和气不利于双方今后贸易关系的发展、费用较高)  十二、商检证书的作用?  答:1、作为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重量(数量)、包装、卫生条件是否符合合同的依据;  2、作为买方对品质、重量、包装等条件提出异议、拒收货物、要求索赔、解决争端的凭证;  3、作为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  4、作为海关验关放行的凭证。  十三、发盘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答:1、发盘应向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明确(标明货物的名称、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者规定数量的方法、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者确定价格的方法);  3、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接受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  十四、发盘效力的终止有哪些?  答:1、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未被接受,或者虽未规定有效期但是在合理时间内未被接受;  2、发盘被发盘人依法撤销;  3、被收盘人拒绝或者还盘之后;  4、发盘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5、发盘人或者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以前丧失行为能力。  十五、国际保理业务的特点?  答:1、必须是商业机构与商业机构之间货物销售生产的应收账款,该应收账款不属于个人或家庭消费或者类似使用性质;  2、该商业机构必须将应收账款的权利转让给保理商;  3、保理商必须履行的职能:以贷款或者预付款的形式向供货商融通资金、管理与应收账款有关的账户、收取应收账款、对债务人的拒付提供坏帐担保;  4、应收账款的转让通知必须送交债务人。  十六、在大陆法中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答:1、必须要有损害事实(一般须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出具证明);  2、必须有归责于债务人的原因(这是大陆法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和前提条件);  3、损害发生的原因与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损害是由于债务人应予负责的原因造成的)。  十七、寄售的特点以及利弊?  答:1、特点:寄售人与代销人是委托代售的关系;  是凭实物进行的现货交易;  代销人不承担任何风险费用,货物售出前的一切风险费用均由寄售人承担。  2、优点:对寄售人来说,有利于开拓市场和扩大销路,还可根据市场供求掌握有利的  推销时机;  有利于调动那些有推销能力、经营作风好、但资金不足的客户的积极性;  大大节省了交易时间,减少了风险和费用,为买主提供了便利。  3、缺点:承担的贸易风险大;  资金周转期长、收汇不够安全。  十八、展卖的特点和优点?  答:特点——把出口商品的展览和推销有机地结合起来,边展边销,以销为主。  有点:1、有利于宣传出口商品,扩大影响,招揽潜在买主,促进交易;  2、有利于建立和发展客户关系,扩大销售地区和范围。  3、有利于开展市场调研,听取消费者的意见,改进产品质量,增强出口竞争力。  十九、拍卖的特点?  答:1、是一种公开竞买的现货交易;  2、是在一定的机构内又组织的进行;  3、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和规章。  二十、期货交易的特点?  答:1、以标准期货合同作为交易的标的;  2、特殊的清算制度;  3、严格的保证金制度。  二十一、补偿贸易的特点?  答:1、它是在信贷的基础上进行的,设备引进方要承担利息;  2、设备供应方必须承诺回购对方产品或者劳务的义务;  3、是一种通过商品交易起到利用外资作用的交易方式。  二十二、对销贸易的利弊?  答:优点——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冲破贸易壁垒,扩大出口,并且在不增加外债的情况下,换取急需的技术、设备和物资。发达国家也可以通过对销贸易,以较优惠的价格获得原材料。  缺点:1、它是在互惠的原则下进行的,使得交易对象的选择和交易的达成以及履约出现很大的困难。  2、在对销贸易的方式下,市场机制的作用收到很大削弱,价格往往与正常价格有很大的偏离,对一国来说,难以获得社会劳动的最大节约。  二十三、在我国,国际电子商务和一般电子商务相比其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国际电子商务主要是针对国际经贸的电子商务活动;  2、国际电子商务一般涉及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贸易伙伴、相关的商业部门;交易的行为和过程本身并不直接针对市场上的消费者;3、国际电子商务的具体运作涉及的部门和范围要远远多于或大于一般的电子商务,其相关的协调工作和法律惯例规范都是国际性的;4、在我国国际商务的发展将具有社会连动和示范效应。  1. 贸易条件指数: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当指数小于1时,表示贸易条件改善;当指数小于1时,表示贸易条件恶化。  2.对外贸易额在数值上等于一国的 进口总额 和 出口总额 之和。  3.某年世界出口贸易额为15 000亿元,世界进口贸易颧为16 000亿元,则该年世界贸易总额为 31000 亿元。  4.斯密在其代表作《国富论》中提出绝对成本论理论,李嘉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比较成本论,其核心是两优取重,两劣取轻。  5.世界市场的运行机构包括国际贸易中心,世界运输网,世界市场销售渠道和信息网络。  6.产业内贸易理论主要从市场结构的角度,用规模经济,产品差别和需求差别分析了产业内贸易现象;公司内贸易理论主要用交易成本,内部化理论分析了跨国公司的公司内贸易现象。  7.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从要素条件,国内需求,相关和支撑产业和公司战略结构和竞争四组基本因素以及机遇和政府两组辅助因素等六个方面分析了一个国家竞争优势理论的形成及其变化。  8.国际商品协定通常利用缓冲库存、限额和多边长期合同三种方法来调节供求,影响价格。  9.在封闭市场上,价格变动幅度很小,而在“自由市场”价格变动很大。  1.对外直接投资的四种形式是开办独资企业,收买并拥有外国企业的股权达到一定比例,同东道国办合资企业和投资者投资利润的再投资。  2.对外间接投资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和借贷资本输出,后者一般有政府援助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国际金融市场贷款和出口信贷。  3.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所在国称为跨国公司的母国,子公司的经营所在国称为东道国。  4.从跨国公司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来看,对外直接投资是跨国公司形成的物质基础,跨国公司则是对外直接投资的载体。  5.服务贸易在GATT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被纳入谈判议题,于1994年签定了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  1.对外贸易政策由对外贸易总政策,国别(地区)政策和进出口商品与服务政策构成。  2.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有:自由贸易政策,保护贸易政策和协调管理贸易政策。  3.重商主义者认为金银是财富的惟一形态,财富来源于流通领域。主张采取保护贸易政策来发展对外贸易。  4.19世纪工业革命时期,英国和法国主张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而与此同时,美国和德国则主张实行保护贸易政策,其代表人物是汉密尔顿和李斯特。  5.特别附加税包括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6.征收关税的方法主要有从价税,从量税,混合税和选择税。  7.进口配额制主要分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  8.“自动”出口配额制是出国在进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一定期限内某些商品的出口配额。  9.进口许可证分为公开(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  10.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以发展转口贸易取得商业收益为主,是面向商业的;出口加工区则是面向工业。  11.根据关贸总协定规定,征收反倾销税不得超过倾销额。  12.普惠制的特点是普遍性,非歧视性,非互惠性。  1.关贸总协定(英文缩写为GATT)是1947年在日内瓦签订的国际多边协定。  2.关贸总协定至今已完成八轮谈判,前五轮谈判的主要议题是关税减让,肯尼迪回合首次涉及非关税壁垒。在东京回合达成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协议,并给予发展中国家以普惠制。  3.世贸组织首次将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之中,比关贸总协定仅涉及 商品贸易的范围广泛。  4.世贸组织协定(英文缩写为WTO)于1994年4月15日在马拉喀什召开的部长级会议上通过,并采取“一揽子”方式和“单一整体”形式加以接受。  5.WTO扭转了GATT在特定“敏感”领域的保护政策,如农产品,纺织品和服装等。  6.关贸总协定对战后国际贸易发展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在历次谈判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得利较多。  7.世贸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部长会议。总理事会可随时召开会议以履行其解决贸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职责。

国际商法案例分析论文题目推荐

1. 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互动关系 2. 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辨正 3. 经济法与弱势群体的保护 4. 市场经济与反垄断的立法建设 5. 论规模经济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6. 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 7. 反垄断法若干问题的比较研究 8. 加入WTO与加强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的研究 9. 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 10. 新型消费领域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 11. 税负公平原则和农村税费改革 12. 税收司法保障研究 13. 税法公平价值论 14. 政策性银行运行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15.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策略研究 16. 银行业与证券业混业经营的若干法律问题 17.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在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 18. 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础 19.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20. 新形势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与法律制度的建构 21. 国外社会保障税对我国社会保障税法的借鉴 22. 国外社会救助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23. 工伤保险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24. 论土地征用制度 25. 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法律问题研究 26. 土地储备制度研究 27. 论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28. 农村土地权属法律模式研究 29. 城市失地农民利益保护的法律思考 30. 罢工权法律制度研究 31. 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32. 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研究 33. 论商法的基本原则 34. 我国《证券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修改建议 35. 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 36. 证券发行保荐人民事责任研究 37. 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研究 38. 试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的完善 39. 试论我国企业立法体系的重构 40. 合伙协议法律性质研究 41. 公司章程法律性质研究 42. 论有限责任与债权人保护 4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创新研究 44. 上市公司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研究 45. 《破产法》若干问题研究 46. 论独立董事的义务 47. 公司资本制度研究 48. 论股权 49. 我国股份回购的现实意义与立法完善 50. 股东知情权研究 51. 企业并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52. 关联交易法律问题研究 53. 股东诉权的司法实务研究 54.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与股东登记的法律问题研究 55.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立法模式及其发展趋势 56. 清算中公司的性质及其责任的承担 57. 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法律问题研究 58. 论保险利益 59. 票据权利研究 60. 信托的法律性质与基本理念 61. 保险委付研究 62. 论保险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 需要更多内容可参考中国论文援助中心

浅谈国际商法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2. 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辨正3. 经济法与弱势群体的保护4. 市场经济与反垄断的立法建设5. 论规模经济与反垄断法的关系6. 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7. 反垄断法若干问题的比较研究8. 加入WTO与加强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的研究9. 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10. 新型消费领域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11. 税负公平原则和农村税费改革12. 税收司法保障研究13. 税法公平价值论14. 政策性银行运行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15. 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策略研究16. 银行业与证券业混业经营的若干法律问题17.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在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18. 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础19.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20. 新形势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与法律制度的建构21. 国外社会保障税对我国社会保障税法的借鉴

1,均不能成立。甲作为普通合伙人对退伙前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甲为有限合伙人,对退伙前的债务,负有一定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丁作为入伙的合伙人,(1)如果为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如果为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负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乙如果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与其他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同样,丙的说法也不对。丙为劳务出资,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2,解散企业的时候,合伙人分配了企业财产,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当负有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清算人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合伙企业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根据题目描述,该企业已经不存在剩余财产。所以基于合伙企业财产赔付债权人已经不可能。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注销后,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仍负有无限连带责任。由普通合伙人中的一个或者几个、所有对企业负无限责任。3,合伙人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赔付,1),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2)各合伙人协商,3),按照实缴出资比例,4),平均。合伙企业法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相关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