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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与安全论文3000字左右怎么写的

发布时间:2024-07-07 03:07:16

食品质量与安全论文3000字左右怎么写

【摘 要】ISO9000族标准是世界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是全世界质量科学和技术的精华,也是现代管理思想和经验的总结。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正在我国各种类型组织得到广泛应用,中小型食品企业也应该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自身质量管理水平。   【关键词】质量管理 中小型食品企业      1 前言      改革开放多年来,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熟,消费者更加理性,企业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中小企业要想获得发展,在市场上取得成功,唯一的出路是提高产品质量,建立良好的客户信誉,通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是达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的一种非常好的手段。而ISO9000标准正是为企业提供了一种管理模式,其核心就是帮助企业建立一套规范的、行之有效质量管理体系。   1 ISO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0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1994年提出的概念,是指“由ISO/Tc176(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国际标准。 ISO9001用于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目的在于增进顾客满意。这个第三方认证不受产销双方经济利益支配,公证、科学,是各国对产品和企业进行质量评价和监督的通行证;作为顾客对供方质量体系审核的依据;企业有满足其订购产品技术要求的能力。   2 中小食品企业管理现状   中小企业是相对同行业大企业而言,它占我国企业数的99%以上,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1999年中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将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作为主要考察指标: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类,其中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为中型企业,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均在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   以某饼干、糕点生产企业为例,该企业为一家私营企业,成立于2006年初,从专门生产饼干开始,车间面积不足300m2,员工100人,发展到目前饼干、糕点等二十多个个品种的产品,年产值达500多万,车间面积1000m2,员工100多人的企业。虽然企业规模扩大了,但管理水平始终未发生过改变,仍沿袭已前的老习惯,厂长负责采购、销售和生产。目前,多数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仍然如上述饼干、糕点生产企业,生产员工文化程度低;企业职能部门设置不全;生产、销售、采购几乎均由厂长一把抓;无质量管理部门,未严格执行出厂检验要求。      2 中小食品企业管理现状分析      (1)企业管理不健全   部分中小企业的基础性管理工作并没有做好,一般来说,缺乏管理人才和管理制度,往往凭个人喜好办事,尤其是家族式中小企业,人治色彩比较重,企业老板及一些管理者往往凭自己的感觉处理事情。   (2)生产管理工作薄弱   生产管理缺乏管理方法,生产操作、生产过程得不到有效控制, “脏、乱、差”现象处处可见,凭管理人员和工人的经验生产,甚至导致生产交货期无法达到。   (3)质量管理方法落后,质量管理体系未能建立或有效运行。一味地进行事后控制,质量管理体系无人负责。   (4)财务管理不健全   财务管理方法较为落后。中小企业具有灵活的经营机制,因而财务管理的方法也是灵活多样,但中小企业很难吸引并留住所需要的人才,因此财务管理人才缺乏。资金短缺,筹资能力差。成本费用管理水平低。   (5)研究能力差   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轻视研发管理的观念,而没有从营造适合企业研发的环境去考虑;有的研发的技术和专利成果丰富,但是又没有得到良好的保护和发展等等各方面的问题。      3 中小食品企业质量管理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研究标的进行分析,我们认为中小食品企业质量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质量目标不明确   上述企业质量目标是这样的:为消费者生产满意的产品。未对质量目标进行量化,导致企业员工对如何实现质量目标不知该怎样做。   2 产品出厂检验不到位   该企业生产的饼干及糕点出厂检验指标有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由于没有专门的质量检验部门,提供给客户的出厂检验报告只有外观,净含量和水分。没有对出厂要求检验的指标进行检验,而且也未按标准的规定逐批检验。   3 流程不畅,车间管理混乱   生产计划与执行一直是由厂长直接安排,企业发展初期由于产量小体现出快速灵活的生产优势,但随着企业的规模扩大,厂长一个人还要兼顾采购、销售等,根本没有精力顾及生产安排, 兼之未对生产各人过程进行识别,随意性很强,必然会导致车间管理混乱。   4 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必要的规章制度   由于企业一直沿袭成立初期的管理原则,一直未分别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因此即使设立了一些规章制度,也由于没有执行部门而形同虚设,同时因为没有对相应的职责权限进行规定,导致一些规章制度无法进行落实。      4 中小食品企业管理体系的建立      1 策划   1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策划   质量方针的定义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质量目标是质量方针具体的量化目标。根据讨论及结合实际将该糕点、饼点厂的质量方针定为: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科学管理、不断创新。质量目标定为:产品一次性交验合格率达95%,顾客投诉处理率达100%,采购原材料合格率100%,产品出厂检验率100%,顾客满意程度≥95%。   2 职责、权限和沟通   参照质量管理的过程方法,对该企业进行了组织机构的策划并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以及如何进行沟通的方式:厂长下设管理者代表(副厂长)、办公室,财务科,质量负责人管辖:生产科、质管科、供销科,通过例会、电话等各种方式进行沟通。   3 管理评审   对管理评审的时间间隔、评审输入、评审输出等进行策划,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改进的机会和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的需求,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变更的需求。   4 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   为使过程满足要求, 组织应策划和开发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产品实现的策划应与质量管理体系其他过程的要求相一致。   ①确定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确定了所生产的产品的质量要求,并制定了相关过程如半成品的质量要求,确定出厂质量目标。   ②确定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   ③确定产品所耍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④确定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   5 支持过程的策划   针对采购、销售、服务等支持过程同样进行了策划,确定质量目标和要求,确定接收准则等。   6策划结果   整个策划的结果最终形成文件,恰当地描述了该企业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为该体系的的运行提供指导。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质量手册   ②程序文件   ③作业文件   ④记录   2 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运行   1 质量管理体系培训   培训为企业输出的是符合要求的人才,中小企业在逐渐认识到优秀人才的重要性。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运行也离不开符合要求的人员,因此必须对企业的员工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知识培训,使每个人都掌握工作必须的理论和实务知识。  2 采购过程的实施和运行   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来说,原材料的好坏关系到是否能够生产出合格的成品,因此,企业应根据质量管理策划的支持过程要求进行严格把控,做好采购工作。   3 生产过程的实施和运行   生产过程是企业的增值过程,要想获得好的效益,必须重视生产过程的控制。   ①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各个因素进行控制。   ②明确生产过程实施和运行的各方职责。   ③注意供方管理,定期评价供货业绩。   ④加强车间管理,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生产,严禁违反工艺要求。   ⑤注重设备管理,定期检修,按时清洗消毒。   ⑥尤其加强卫生管理,注意人员、器具卫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日常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作业,人员定期体检。   4 检验过程的实施和运行   该企业的检验过程包括:出厂检验、原辅材料进货检验、过程检验以及委外检验。   ①建立专职部门负责检验工作,并有专职人员展开工作,明确相关责任并制定检验流程。   ②制订各种类型检验的方法及验收准则并确保可操作性。   ③按照相关要求做到生产一批、检验一批。   ④原辅材料按照进货验收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半成品、在制品按照过程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成品检验按照成品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   3 测量、分析和改进   企业为了证实产品要求的符合性、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应该策划并实施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   测量、分析和改进包括:监视和测量、不合格品控制、数据分析、改进。   1 监视和测量   监视和测量的手段包括:顾客满意、内部审核、过程的监视和测量、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①顾客满意   通过顾客满意度调查、用户意见等进行测量。   ②内部审核   通过审核策划的安排,按内部审核程序及规定的时间进行内部审核   a)制订审核大纲。   b)确定审核范围。   c)编制审核计划。   d)开展审核活动。   e)采取跟踪措施。   ③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根据所区分的不同过程及确定的各个过程的质量目标及要求或是验收准则的要求等进行监视和测量。   ④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按照确定的产品检验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4 不合格品的控制   对于不合格品的控制,企业应制定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于已出现的不合格控制和处置的职责和权限进行规定,对出现的不合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处置。   5 数据分析   对各种监视和测量的结果进行分析,如:顾客满意度、产品合格情况等,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宜性。  6 改进   企业可以利用应利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o多个角度寻找薄弱环节,进行纠正、预防并制定纠正措施及预防,使质量管理体系保持有效运行。      参考文献   [1] GB/T 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2] GB/T 1900-2008《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3]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6版)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4] 甘华明主编质量经理工作手册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发布时间:2010-05-19)

食品安全与健康同行,近年来,在我国食品安全方面出现了令人担心的问题。肯德鸡的“苏丹红”、豆腐中的“吊白块”、水饺中的“毒青菜”……更危险的是“三聚氰胺”,它不仅在牛奶中大量出现,甚至在鸡蛋中存在。各式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像目前全球暴发的金融危机一样,席卷神州大地,给人们的生命和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 在我们的周围食品安全问题确实存在着。    食品安全问题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也可能正在发生在我们的身上危害着我们的健康。我想,我们国家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才能制止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时做为一名小学生,我们也要积极地参与到食品安全的宣传中,让更多的人认识食品安全的危害,抵制农药食品、化学食品、问题食品,这样才能让食品安全与我们的健康同行。食品安全与人性食品,说的普通一点就是人们每天吃的和喝的。具体指的是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不安全的食品成为“问题食品”。 提到食品安全,人们心中是异常关心的,关注的。因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人们饮食文化多样化,食品卫生与安全成为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苏丹红事件”、“注水肉”还有最近的“三鹿奶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随着食品的多样化发展,各种添加剂不断翻新、涌现,不断被加入食物中。肉松中有添加剂,奶粉中有三氯氰胺。虽然现社会食品的安全的信息不对称,但可能都是消费者心中所默认的,考虑到我们每天吃的食物,想想我们身边的人,他们也大都认同“眼不见为净的”观点,是的,在你吃食物的时候,你不会想食品的生产过程是怎样的,你也不去想是否真的通过了国家卫生检查,你只是考虑到口感的好坏,但有时吃的是“问题食品”,你却不知道,等到出现问题时,你可能也发现不出是食品原因,当然也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了。生产商这样生产“问题食品”,我认为这不但影响到人民的生命安全,亦严重威胁到国家的声誉。这样做无疑是一种羞耻,一种无能,一种人性泯灭的表现。 食品安全中出现问题,人们都会首先想到出售商和制造商。是的,追求利益是企业的天职,但他们不能丢失了人性;是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竞争的是价格,但是他们不能向猪肉中注水;是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内部之间,企业与民众之间有时会利益分配扭曲,但是他们不能拿消费者的健康来负担。 企业固然有他们应该负担的责任,但是国家有关部门的官员也不能从旁而立。以人民利益为重,依靠国家法律法规来维护民众健康是他们的责任,有句俗话“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者,建立食品安全体系是重中之重,如今《食品安全法》已让部分民众吃了颗“定心丸”。食品安全已有标准,但每个企业有自己的“标准”,有时是标准不能落实,因为个别地方官员、领导和生产制造商“勾结”,有所谓的免检产品,不用检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直接出售。这样可以说不为党负责,不为人民负责。 消费者自身的防范意识、自我安全健康保护意识也是不可缺少的。当然买食品不能单纯的相信吹嘘的广告:质量第一,等等的。从某些消费者理解到,他们全凭广告,坦言道:有质量第一的谁还买质量第二的食品?话说回来,自己不对自身健康负责,何人还会关心你? 食品安全出现问题,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在如此严峻的问题面前,为什么还要出现“问题食品”?所谓的人性都到哪里去了?作为自然界生物链的最顶端,我们不是自食其果吗?

【摘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的安全不仅关系到人的生存和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民族的素质与兴衰,在国际贸易交往中还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声誉,近些年来倍受世人的关注,是一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但这个问题尚未能够引起许多国家及部门的重视[1]。由于自然环境的变化、人们工作、生活方式的改变、随着食品贸易的全球化、都市化、新的食品生产、利用,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降低了食品的安全性,使食源性疾病的发病、食物中毒时有发生,新的食源性病原体感染不断出现。不管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都严重地损害人类的健康,也给经济造成重大影响。因此,食源性疾病已成为目前国际上最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关键词】 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控制对策 人们为了除虫,大量使用剧毒农药喷洒蔬菜、水果;为了提高瘦肉产量,盲目使用违禁激素(瘦肉精)喂猪;为了增白面粉,随便使用吊白块;为了骗钱,将稻草沤水兑色勾盐当酱油出售等等[2];真是举不胜举。随着时代的改革变化,食品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普及和食品贸易国际化,全球不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如比利时“二恶英事件”、英国“疯牛病”、日本的大肠杆菌O157:H7食物中毒,以及我国暴光的阜阳劣质奶粉、霉变毒米、苏丹红事件等,都使食品安全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也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问题的警钟[2]。这一切也清楚地表明,食源性疾病不会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减少或消失。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都尚未得到有效的控制,依然严重地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和安全。因此,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的控制已刻不容缓。 1 食源性疾病的现状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内的致病因子而导致的感染或中毒。大多数食源性疾病是由细菌、病毒、蠕虫和真菌引起的。流行病学监测数据显示,在过去的10年间全球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不断上升,且有严重暴发流行。据报道,发达国家每年大约有30%的人患食源性疾病。美国每年约有7600万人发生食源性疾病,其中约5000人死亡。欧洲一些国家的沙门氏菌感染病例增高到5倍。尽管现在还没有关于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的系统性报道,但发展中国家的问题可能更严重。这些国家食源性疾病的种类较多,常见的有霍乱、空肠弯曲菌、大肠杆菌、沙门菌感染等,腹泻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世界卫生组织 (WHO)统计报告表明,全球因食物污染而致病者已达数亿人,每年约有几亿腹泻病例,导致约30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其中约70%是因生物性污染的食品所致。在发展中国家,估计每年腹泻及其相关疾病有7亿病例,导致24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2]。由于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建立了食源性疾病年度报告制度(即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其中美国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最完善,资料报告最多最完整),且漏报率相当高,发达国家的漏报率高达90%,发展中国家在95%以上。所以很难准确估计全球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率。据WHO报告,食源性疾病的实际病例数要比报告的病例数多300~500倍,报告的发病率不到实际发病率的10%。因此,所得到的报告病例数仅是“冰山一角”。   我国虽有较健全的食物中毒报告系统,但还没有健全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故难以估计食源性疾病的发病情况。据卫生部统计,近几年我国食物中毒例数、人数、死亡人数有较大上升,专家估计,每年食物中毒例数至少20~40万人,但统计报告的约2~4万,尚不到实际1/10,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物中毒事件屡有发生[2]。2002年,卫生部共接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28起,7127人中毒,死亡138人;2003年重大食物中毒事件379起, 12876人中毒,323人死亡,与2002年比较,分别增加了7%、7%、1%。尽管各级卫生部门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产销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从整体上看,各种生物性和化学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控制,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仍非常艰巨。  食源性疾病不但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而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美国每年约有7,600万例食源性疾病病例,造成的经济负担高达1,100 亿元。澳大利亚估计每年因食源性疾病带来的经济损失可达26亿澳元。英格兰和威尔士每年约有2,366,000例病人,每年的医疗费和损失约为3~7亿英镑。1986年引起全球恐慌的“疯牛病”,共宰杀1100多万头病牛,经济损失达数百亿英镑。1996年日本的大肠杆菌O157:H7食物中毒事件,约 9000多人中毒,经济损失惨重。近几年我国在这方面也造成了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了食品企业的声誉。  2 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因素  1 环境变化   由于开放改革,大量农村人口无计划地向城市地区流动,导致城市人口拥挤,居住条件变差,饮用水供应和废弃物处理都处于重大压力之下,增加了食源性病原体传播的机会。人口不断增长,农用化学物质和工业废弃物的排放量不断增加,水体中有机物污染,重金属在农畜水产品中富集,使污染加重(如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兽药残留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污染)。目前,我国有850条河、130多个湖泊和近海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51个程度严重。这些有毒化学物质可进入人类的食物链,通过食物进入人体而损害人体健康,降低人体抗病力。2000年农业部对14个经济发达的省会城市的2110个样品检测,结果蔬菜中重金属超标的占23%;种植业与养殖业造成源头污染,我国每年氮肥用量2500万t,农药130万t,单位面积使用量分别是世界平均水平的 3倍和2倍。二恶英污染又是一个环境污染主要案例(焚烧废弃物、汽车尾气)直接或间接污染肉、乳及水产,使致癌致畸,直接致死量为砒霜的900倍[2]。  2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超量使用、滥用添加剂或非法添加物;生产工艺流程未能严格执行,微生物杀灭不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微生物引起腐败;应用新原料、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如转基因辐射食品已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关注)[2]。这些均可明显增高食源性疾病的危险性。  3 社会因素   贫穷和落后是引起疾病的主要因素。贫穷曾经被称作世界上最致命的疾病。贫困导致食品生产设备简陋,知识落后,可影响食品良好卫生规范的实施。虽然食源性疾病在富裕和贫穷这两种人群中均有流行,但富裕阶层的人一般患长期存在的轻微疾病较多,而贫穷人群发生严重危及生命的疾病较多,如婴儿腹泻、霍乱、伤寒、甲肝等疾病,且死亡率较高。  4 生活方式的改变   生活方式与食源性疾病关系密切。由于生活节奏加快,消费者对快餐的需求量增大,在外就餐机会增多,就餐注重口味,以鲜为快,喜吃生食 (如喜欢食刺参,生食贝类和鱼虾等),另外,一些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也不完备,食品制作不规范,这些因素都增高了食品污染病原体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危险。现已确定,许多鲜果和蔬菜都是大肠杆菌O157:H7和单核细胞增生性利斯特菌的载体,这两种病原体引起的感染是近10年发现的最严重的食源性疾病之一。  5 其他因素   除上述这些因素外,尚有许多因素与食源性疾病流行有关,如食品贸易国际化可引起食源性疾病跨国传播;病原微生物适应性改变(沙门菌已对多种抗生素产生耐药性等);新食源性病原体不断出现,近20年先后发现数十种与食源性疾病有关的新病原体,如弯曲杆菌、大肠杆菌0157:H7和单核细胞增多性利斯特菌、沙门氏菌抗药菌株、环孢子虫(Cyclospera)、圆孢子(Cyclosporidium)、朊病毒等;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因此,食品安全还将面临新的挑战。

食品质量与安全论文3000字左右怎么写的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  (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  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  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  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  (三)质监部门职责  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  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  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  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  (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  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楼主是金职院的把。。。

食品与营养科学期刊上的文献,比如“HACCP与食品安全师: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创新”、“美国和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蒙古国的启示”、“浅谈县区学校餐厅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等等,你都可以去看看

【摘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的安全不仅关系到人的生存和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民族的素质与兴衰,在国际贸易交往中还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声誉,近些年来倍受世人的关注,是一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但这个问题尚未能够引起许多国家及部门的重视[1]。由于自然环境的变化、人们工作、生活方式的改变、随着食品贸易的全球化、都市化、新的食品生产、利用,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降低了食品的安全性,使食源性疾病的发病、食物中毒时有发生,新的食源性病原体感染不断出现。不管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都严重地损害人类的健康,也给经济造成重大影响。因此,食源性疾病已成为目前国际上最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关键词】 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控制对策 人们为了除虫,大量使用剧毒农药喷洒蔬菜、水果;为了提高瘦肉产量,盲目使用违禁激素(瘦肉精)喂猪;为了增白面粉,随便使用吊白块;为了骗钱,将稻草沤水兑色勾盐当酱油出售等等[2];真是举不胜举。随着时代的改革变化,食品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普及和食品贸易国际化,全球不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如比利时“二恶英事件”、英国“疯牛病”、日本的大肠杆菌O157:H7食物中毒,以及我国暴光的阜阳劣质奶粉、霉变毒米、苏丹红事件等,都使食品安全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也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问题的警钟[2]。这一切也清楚地表明,食源性疾病不会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减少或消失。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都尚未得到有效的控制,依然严重地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和安全。因此,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的控制已刻不容缓。 1 食源性疾病的现状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内的致病因子而导致的感染或中毒。大多数食源性疾病是由细菌、病毒、蠕虫和真菌引起的。流行病学监测数据显示,在过去的10年间全球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不断上升,且有严重暴发流行。据报道,发达国家每年大约有30%的人患食源性疾病。美国每年约有7600万人发生食源性疾病,其中约5000人死亡。欧洲一些国家的沙门氏菌感染病例增高到5倍。尽管现在还没有关于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的系统性报道,但发展中国家的问题可能更严重。这些国家食源性疾病的种类较多,常见的有霍乱、空肠弯曲菌、大肠杆菌、沙门菌感染等,腹泻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世界卫生组织 (WHO)统计报告表明,全球因食物污染而致病者已达数亿人,每年约有几亿腹泻病例,导致约30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其中约70%是因生物性污染的食品所致。在发展中国家,估计每年腹泻及其相关疾病有7亿病例,导致24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2]。由于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建立了食源性疾病年度报告制度(即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其中美国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最完善,资料报告最多最完整),且漏报率相当高,发达国家的漏报率高达90%,发展中国家在95%以上。所以很难准确估计全球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率。据WHO报告,食源性疾病的实际病例数要比报告的病例数多300~500倍,报告的发病率不到实际发病率的10%。因此,所得到的报告病例数仅是“冰山一角”。   我国虽有较健全的食物中毒报告系统,但还没有健全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故难以估计食源性疾病的发病情况。据卫生部统计,近几年我国食物中毒例数、人数、死亡人数有较大上升,专家估计,每年食物中毒例数至少20~40万人,但统计报告的约2~4万,尚不到实际1/10,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物中毒事件屡有发生[2]。2002年,卫生部共接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28起,7127人中毒,死亡138人;2003年重大食物中毒事件379起, 12876人中毒,323人死亡,与2002年比较,分别增加了7%、7%、1%。尽管各级卫生部门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产销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从整体上看,各种生物性和化学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控制,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仍非常艰巨。  食源性疾病不但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而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美国每年约有7,600万例食源性疾病病例,造成的经济负担高达1,100 亿元。澳大利亚估计每年因食源性疾病带来的经济损失可达26亿澳元。英格兰和威尔士每年约有2,366,000例病人,每年的医疗费和损失约为3~7亿英镑。1986年引起全球恐慌的“疯牛病”,共宰杀1100多万头病牛,经济损失达数百亿英镑。1996年日本的大肠杆菌O157:H7食物中毒事件,约 9000多人中毒,经济损失惨重。近几年我国在这方面也造成了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了食品企业的声誉。  2 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因素  1 环境变化   由于开放改革,大量农村人口无计划地向城市地区流动,导致城市人口拥挤,居住条件变差,饮用水供应和废弃物处理都处于重大压力之下,增加了食源性病原体传播的机会。人口不断增长,农用化学物质和工业废弃物的排放量不断增加,水体中有机物污染,重金属在农畜水产品中富集,使污染加重(如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兽药残留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污染)。目前,我国有850条河、130多个湖泊和近海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51个程度严重。这些有毒化学物质可进入人类的食物链,通过食物进入人体而损害人体健康,降低人体抗病力。2000年农业部对14个经济发达的省会城市的2110个样品检测,结果蔬菜中重金属超标的占23%;种植业与养殖业造成源头污染,我国每年氮肥用量2500万t,农药130万t,单位面积使用量分别是世界平均水平的 3倍和2倍。二恶英污染又是一个环境污染主要案例(焚烧废弃物、汽车尾气)直接或间接污染肉、乳及水产,使致癌致畸,直接致死量为砒霜的900倍[2]。  2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超量使用、滥用添加剂或非法添加物;生产工艺流程未能严格执行,微生物杀灭不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微生物引起腐败;应用新原料、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如转基因辐射食品已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关注)[2]。这些均可明显增高食源性疾病的危险性。  3 社会因素   贫穷和落后是引起疾病的主要因素。贫穷曾经被称作世界上最致命的疾病。贫困导致食品生产设备简陋,知识落后,可影响食品良好卫生规范的实施。虽然食源性疾病在富裕和贫穷这两种人群中均有流行,但富裕阶层的人一般患长期存在的轻微疾病较多,而贫穷人群发生严重危及生命的疾病较多,如婴儿腹泻、霍乱、伤寒、甲肝等疾病,且死亡率较高。  4 生活方式的改变   生活方式与食源性疾病关系密切。由于生活节奏加快,消费者对快餐的需求量增大,在外就餐机会增多,就餐注重口味,以鲜为快,喜吃生食 (如喜欢食刺参,生食贝类和鱼虾等),另外,一些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也不完备,食品制作不规范,这些因素都增高了食品污染病原体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危险。现已确定,许多鲜果和蔬菜都是大肠杆菌O157:H7和单核细胞增生性利斯特菌的载体,这两种病原体引起的感染是近10年发现的最严重的食源性疾病之一。  5 其他因素   除上述这些因素外,尚有许多因素与食源性疾病流行有关,如食品贸易国际化可引起食源性疾病跨国传播;病原微生物适应性改变(沙门菌已对多种抗生素产生耐药性等);新食源性病原体不断出现,近20年先后发现数十种与食源性疾病有关的新病原体,如弯曲杆菌、大肠杆菌0157:H7和单核细胞增多性利斯特菌、沙门氏菌抗药菌株、环孢子虫(Cyclospera)、圆孢子(Cyclosporidium)、朊病毒等;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因此,食品安全还将面临新的挑战。

食品质量与安全的论文3000字左右怎么写

常有朋友问,“现在吃什么好?”。是啊,吃什么好呢?猪肉中注水,蔬菜中残留农药,制造火腿喷洒敌敌畏,生产泡菜使用工业盐,喂奶粉吃出大头娃娃,喝黄酒丢了性命。一种种假冒伪劣食品不断被揭露,被曝光;一起起触目惊心的制假售劣案件被查处,被打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残害,被扼杀,一颗颗善良的心灵被愚弄、被震撼。广大群众不禁要问:“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同样的问题,在阜阳奶粉事件调查期间,中央电视台记者曾经问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曾筱萸,曾局长回答说:“我也是一名消费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对我吃的东西也不是很放心。”作为主管全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的最高行政长官对自己吃的东西不放心,这多少有点讽刺味道,难怪网民评论:“连局长都不放心,我们老百姓怎么办?”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的问题已到亟需下大决心,用大措施,凭铁手段,到彻底解决的时候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催动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人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死猪肉生产肉制品,使用工业石腊制造火锅底料,使用氢氧化钠泡发水发产品,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东西有害吗?非也,让我们听听生产蛋白质含量仅为2%奶粉的生产企业主在听到长期喂食奶粉导致大头娃娃死亡时是怎么说的,“啊呀,这种奶粉是不能一直吃的,反正我们从来不吃,我们都到超市买几十元一听的进口奶粉吃”。“哀莫大于心死”,这些人是何等的冷漠,何等的麻木不仁,何等的丧尽天良,这些人怎么能生产出合格的食品,怎么能做出负责任的事。在投次主体逐渐多样,生产方式日益灵活,食品贸易不断繁荣,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在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通过教育扶持、打击、监管等多种手段,倡导营造诚信、公平、负责任的食品安全生产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食品质量的根本好转,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虽然,很多部门在食品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目前,从田头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分别见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很多部法律法规,监管职能分属于农业、环保、林牧渔业、卫生、技监、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很多部门,造成既有监督越位和监督重复,又有监管缺位和监管空白,形成“九龙管水,不如大禹一人治水”的尴尬局面。在政府加大协调监管力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格监管的同时,亟待出台更加权威,更加统一,更加严格的类似《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调整、整合现有的部门职责,组建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整治效果。 “吃自己的饭,流自己的汗,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己。君不见,窈窕女子,在满是塑料袋,剩饭菜的垃圾上吃烧烤;三五大汉,裸背街头,狂吃大排档;西装革履轿车下来,背街小巷,寻吃牛肉汤猪头肉等特色美味。此时他们都全然不顾肮脏的环境、脏污的碗筷,反复使用过的洗碗水、裸放的,长时期间存放的菜肴,和摊主滴到锅里的汗,闲时抠脚丫的手,消费者已成为不法经营者的利益共同体和同盟,还谈何食品安全,何谈自我保护。我们要摒弃贪便宜、图方便、随大流等不合理的消费习惯,培养进名店、购名品、看日期、查包装的科学消费习惯;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还要放弃老好人思想,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形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孩子的笑声,为了更加阳光灿烂的明天,让我们携起手来,让食品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共同努力,打造安全、卫生、有质量的生活。

(一)明确了《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  《食品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下列活动为该法调整范围:(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食用农产品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监管。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保健食品则在《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同时,该法还在附则的第九十九条,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等用语的含义,进行了法律解释。  (二)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是对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第四条)  二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层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质监部门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三是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第六条)  四是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第四条)  五是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第一百零三条)  (三)质监部门职责  一是负责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县级以上质监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该法还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第一百条)  二是食品安全履行风险评估通报、建议、监管职责。《食品安全法》的亮点之一就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该法也对质检系统在该项工作中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是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二是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三是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应当依据职责范围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三是提供食品安全标准编号。《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供国家标准编号。该法还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四是责令召回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具体规定是: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当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五十三条)  五是开展食品检验工作。《食品安全法》明确指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质监部门应当购买抽检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经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第六十条)  该法还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  六是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并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工作包括: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规定予以召回、停止经营并销毁;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等。(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七是实施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建立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在履行监管职能时,质监部门可以行使“五大”权力。包括: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措施。(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八是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开食品安全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应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当获知依据该法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上级主管部门立即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相互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九是处理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监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十是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实施处罚。《食品安全法》涉及我局职责范围的行政处罚有八条,近二十种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第84条);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第85条第三项);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第87条第二项);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第88条)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大多数界于《产品质量法》和《特别规定》之间,比产品质量法严厉,体现了食品安全监管严峻形势下,“乱世用重典”立法倾向;比特别规定轻,则体现了更加成熟、理性的立法思想,考虑了实践中行政处罚履行的问题。  (四)食品安全制度框架  一是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调整等方面,规定了完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同时,食品安全法还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启动、具体操作、评估结果的用途等方面规定了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二是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发布主体,制定方法,明确对有关标准进行整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并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是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另外,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四是明确了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以及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五是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流通环节的许可管理、流通环节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食品广告管理、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是明确餐饮环节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责是食品的餐饮服务的许可管理、餐饮服务的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食品抽样检验、监督检查、将食品安全事故、举报以及食品安全信息通报给卫生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的信息包括: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情况;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其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其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可以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准确、及时、客观的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八是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一个常设机构,虽然该机构的职责未在法律中说明,但是结合该法附则中“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的规定,可以预见该机构很可能在下一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扮演重要角色。  九是明确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责任部分共一章十五条,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并特别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以及十倍索赔制度,体现了立法为民的思想。

食品安全论文(摘要〕食品安全问题举国关注,世界各国政府大多将食品安全视为国家公共安全,并纷纷加大监管力度。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当前来看,应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监管体系;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价体系;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的网络体系;中介及研究单位的推动体系等九大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食品工业已成为第一大产业。但是全球及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也促使各国政府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各国纷纷加大了对本国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缓、问题较多,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我们认为,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应当把在整体上建立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一、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国务院于1979年8月28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11月19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现已失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10月30日发布了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这3个法律规定从法律层面上相继构成了我国改革开放后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我国的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主要原因包括:第一,《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食品卫生法》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从此条可以看出,《食品卫生法》的"食品"概念是狭义的,并没有包括种植、养殖、储存等环节中的食品以及与食品相关的食品添加剂、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第二,《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根据该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而1998年机构改革之后,我国食品监管主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海关总署等多个部委共同按职能分段监管,已形成了食品安全多部门的监管体制。第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和经济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法规相比,我国缺少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制度。例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以及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同时,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对"食品安全"等最重要最基本的概念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定义。 第四,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尚欠缺对食品安全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失职责任的追究机制。综上,在建立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应当首先抓紧组织修订《食品卫生法》。我们认为,食品卫生仅是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部分,无论是从法律的名称还是从法律本身的内容考虑,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都应围绕"食品安全"这一核心加以建设。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定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做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第一,可以考虑在现行的部际食品安全联席协调会议的管理架构上有所突破,如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以统一协调、管理涉及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彻底改变目前相关行政部门各自为政、协调不力、重复管理、执法软弱的局面。第二,进一步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三、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目前,我国在对食品的安全监管中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制度。从现实来看,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的职责、工作分工和工作步骤。这种事后的应急处理方式已经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等事故的期望,更可能发生部门之间的互相推诿以及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以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阶段(事故发生前、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个阶段,都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当围绕5个主要环节进行:应急信息收集、应急预防准备、应急演习、损害控制处理以及事后恢复。因此,需要建立应急计划系统、应急训练系统、应急感应系统、应急指挥中心(包括决策者与智囊、应急处理小组和应急处理专家)、应急监测系统和应急资源管理系统。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目前,北京、安徽、淮南、沈阳等地纷纷出台了或即将出台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不可否认,应急预案在及时控制和减轻消除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不同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结合前面分析,它们的主要区别是:"预案"应对事后,"机制"管理事前、事中以及事后,成一系统;"预案"具有可变性,"机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预案"以事先沟通为保障,"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预案"强调分工和职能,"机制"强调协作和职责;"预案"各地做法不一,"机制"则应全国统一,便于上令下达,下情上报。建议在各地现有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逐步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在国家层面上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在全国统一执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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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的安全不仅关系到人的生存和身体健康,而且关系到民族的素质与兴衰,在国际贸易交往中还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声誉,近些年来倍受世人的关注,是一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但这个问题尚未能够引起许多国家及部门的重视[1]。由于自然环境的变化、人们工作、生活方式的改变、随着食品贸易的全球化、都市化、新的食品生产、利用,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降低了食品的安全性,使食源性疾病的发病、食物中毒时有发生,新的食源性病原体感染不断出现。不管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都严重地损害人类的健康,也给经济造成重大影响。因此,食源性疾病已成为目前国际上最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关键词】 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控制对策 人们为了除虫,大量使用剧毒农药喷洒蔬菜、水果;为了提高瘦肉产量,盲目使用违禁激素(瘦肉精)喂猪;为了增白面粉,随便使用吊白块;为了骗钱,将稻草沤水兑色勾盐当酱油出售等等[2];真是举不胜举。随着时代的改革变化,食品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普及和食品贸易国际化,全球不断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如比利时“二恶英事件”、英国“疯牛病”、日本的大肠杆菌O157:H7食物中毒,以及我国暴光的阜阳劣质奶粉、霉变毒米、苏丹红事件等,都使食品安全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也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问题的警钟[2]。这一切也清楚地表明,食源性疾病不会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减少或消失。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都尚未得到有效的控制,依然严重地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和安全。因此,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的控制已刻不容缓。 1 食源性疾病的现状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食物进入人体内的致病因子而导致的感染或中毒。大多数食源性疾病是由细菌、病毒、蠕虫和真菌引起的。流行病学监测数据显示,在过去的10年间全球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不断上升,且有严重暴发流行。据报道,发达国家每年大约有30%的人患食源性疾病。美国每年约有7600万人发生食源性疾病,其中约5000人死亡。欧洲一些国家的沙门氏菌感染病例增高到5倍。尽管现在还没有关于发展中国家食源性疾病的系统性报道,但发展中国家的问题可能更严重。这些国家食源性疾病的种类较多,常见的有霍乱、空肠弯曲菌、大肠杆菌、沙门菌感染等,腹泻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世界卫生组织 (WHO)统计报告表明,全球因食物污染而致病者已达数亿人,每年约有几亿腹泻病例,导致约30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其中约70%是因生物性污染的食品所致。在发展中国家,估计每年腹泻及其相关疾病有7亿病例,导致24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2]。由于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建立了食源性疾病年度报告制度(即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其中美国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最完善,资料报告最多最完整),且漏报率相当高,发达国家的漏报率高达90%,发展中国家在95%以上。所以很难准确估计全球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率。据WHO报告,食源性疾病的实际病例数要比报告的病例数多300~500倍,报告的发病率不到实际发病率的10%。因此,所得到的报告病例数仅是“冰山一角”。   我国虽有较健全的食物中毒报告系统,但还没有健全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故难以估计食源性疾病的发病情况。据卫生部统计,近几年我国食物中毒例数、人数、死亡人数有较大上升,专家估计,每年食物中毒例数至少20~40万人,但统计报告的约2~4万,尚不到实际1/10,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食物中毒事件屡有发生[2]。2002年,卫生部共接到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报告128起,7127人中毒,死亡138人;2003年重大食物中毒事件379起, 12876人中毒,323人死亡,与2002年比较,分别增加了7%、7%、1%。尽管各级卫生部门在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产销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从整体上看,各种生物性和化学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控制,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仍非常艰巨。  食源性疾病不但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而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美国每年约有7,600万例食源性疾病病例,造成的经济负担高达1,100 亿元。澳大利亚估计每年因食源性疾病带来的经济损失可达26亿澳元。英格兰和威尔士每年约有2,366,000例病人,每年的医疗费和损失约为3~7亿英镑。1986年引起全球恐慌的“疯牛病”,共宰杀1100多万头病牛,经济损失达数百亿英镑。1996年日本的大肠杆菌O157:H7食物中毒事件,约 9000多人中毒,经济损失惨重。近几年我国在这方面也造成了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了食品企业的声誉。  2 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因素  1 环境变化   由于开放改革,大量农村人口无计划地向城市地区流动,导致城市人口拥挤,居住条件变差,饮用水供应和废弃物处理都处于重大压力之下,增加了食源性病原体传播的机会。人口不断增长,农用化学物质和工业废弃物的排放量不断增加,水体中有机物污染,重金属在农畜水产品中富集,使污染加重(如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兽药残留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污染)。目前,我国有850条河、130多个湖泊和近海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51个程度严重。这些有毒化学物质可进入人类的食物链,通过食物进入人体而损害人体健康,降低人体抗病力。2000年农业部对14个经济发达的省会城市的2110个样品检测,结果蔬菜中重金属超标的占23%;种植业与养殖业造成源头污染,我国每年氮肥用量2500万t,农药130万t,单位面积使用量分别是世界平均水平的 3倍和2倍。二恶英污染又是一个环境污染主要案例(焚烧废弃物、汽车尾气)直接或间接污染肉、乳及水产,使致癌致畸,直接致死量为砒霜的900倍[2]。  2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超量使用、滥用添加剂或非法添加物;生产工艺流程未能严格执行,微生物杀灭不全;生产储存运输过程微生物引起腐败;应用新原料、新技术、新工艺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如转基因辐射食品已引起学术界的普遍关注)[2]。这些均可明显增高食源性疾病的危险性。  3 社会因素   贫穷和落后是引起疾病的主要因素。贫穷曾经被称作世界上最致命的疾病。贫困导致食品生产设备简陋,知识落后,可影响食品良好卫生规范的实施。虽然食源性疾病在富裕和贫穷这两种人群中均有流行,但富裕阶层的人一般患长期存在的轻微疾病较多,而贫穷人群发生严重危及生命的疾病较多,如婴儿腹泻、霍乱、伤寒、甲肝等疾病,且死亡率较高。  4 生活方式的改变   生活方式与食源性疾病关系密切。由于生活节奏加快,消费者对快餐的需求量增大,在外就餐机会增多,就餐注重口味,以鲜为快,喜吃生食 (如喜欢食刺参,生食贝类和鱼虾等),另外,一些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也不完备,食品制作不规范,这些因素都增高了食品污染病原体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危险。现已确定,许多鲜果和蔬菜都是大肠杆菌O157:H7和单核细胞增生性利斯特菌的载体,这两种病原体引起的感染是近10年发现的最严重的食源性疾病之一。  5 其他因素   除上述这些因素外,尚有许多因素与食源性疾病流行有关,如食品贸易国际化可引起食源性疾病跨国传播;病原微生物适应性改变(沙门菌已对多种抗生素产生耐药性等);新食源性病原体不断出现,近20年先后发现数十种与食源性疾病有关的新病原体,如弯曲杆菌、大肠杆菌0157:H7和单核细胞增多性利斯特菌、沙门氏菌抗药菌株、环孢子虫(Cyclospera)、圆孢子(Cyclosporidium)、朊病毒等;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因此,食品安全还将面临新的挑战。

明确任务 强化措施 切实做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在全县食品加工业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6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召开的。主要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我县食品加工业整顿工作任务。刚才,大家一起学习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几个文件,希望大家按照各级的要求和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正视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加工业整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大力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食品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的监督和帮助下,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也把提高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需要,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政策规定,严把产品质量关,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食品加工企业迅速增多,生产领域不断拓宽,监管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全县食品加工业管理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还存在一些隐患。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企业经营者对食品质量安全认识不够,对相关的法规政策了解不足,质量管理粗放。甚至有极少数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在生产食品的过程中违禁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故意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二是有的企业生产条件差,工艺设备落后,缺乏有效的检验手段,产品质量难以保证。三是个别食品生产企业不执行统一的生产标准,导致同行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已影响了本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这些问题虽然出现在个别企业和个别行业,但是其危害是巨大的。对此,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在整顿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食品加工业不同于其他行业,绝不能走“先发展、后规范”的路子,而要“先规范、后发展”。否则,一旦某个企业出现了大的质量安全事故,在社会上产生了大的影响,将会产生一系列的负面连锁效应,就会影响到我们全县所有企业的信誉,影响到我县的对外形象,影响到我们的招商引资环境,影响到全县的经济发展。近几年来,各地在这方面的教训很多,各新闻媒体也经常曝光一些食品质量安全案件,如“毒奶粉”事件、“毒粉丝”事件等,在对制假售假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惩处的同时,相关部门和有关干部也因监管问题受到了处理,这些都为我们的工作敲响了警钟。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把这次食品加工业清理整顿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力度 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是国务院确定的近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从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认识抓好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打好这场食品加工业专项整治攻坚战,通过开展整治活动,努力提高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在我县范围内不出现大的食品安全事故。具体工作中,要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三大重点”,坚持“四个结合”,完善“三项机制”。

食品与营养科学期刊上的文献,比如“HACCP与食品安全师: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创新”、“美国和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蒙古国的启示”、“浅谈县区学校餐厅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等等,你都可以去看看

食品质量与安全的论文3000字左右怎么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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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营养科学期刊上的文献,比如“HACCP与食品安全师: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创新”、“美国和欧盟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对蒙古国的启示”、“浅谈县区学校餐厅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等等,你都可以去看看

毕业论文(设计)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封面(附1)扉页(附2)任务书(附3)中文摘要、关键词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指导教师评审表(附4)评阅人评审表(附5)答辩评审表(附6)封底一、封面与扉页常出现问题及正确写法(见范例1、2) 封面上的英文题目的首单词第一个字母和有实际意义的单词第一个字母要大写,其他小写(如and, the, of, in, by,a, an)如:  Study on the Bio-deacidification in Hawthorn Fruit J 封面和扉页上的导师姓名后面要写上职称,职称用小括号括起来。 封皮上的申请学位是工学学士学位 封皮所填写内容的横线要长度一致 封面顶部左侧的“分类号”: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写:081401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写:081407W 封面顶部右侧的“编号”:为当年年份加学号,如2009-21505127二、任务书常出现问题及正确写法(见范例3) 任务书按这样的格式改具体要求:(大家写一样的) 1)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弄清实验目的、意义,搞好整体设计2)认真探索实验方法,找出实验的关键3)熟练实验操作技术,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4)实验数据真实可靠,文献引用要合理,论文撰写要规范主要参考文献:(一个英文的,一个中文的。每个文献资料都要写全) [1] 赵玉平山楂的综合利用和开发[D]天津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51 [2] Johnson R L, Chandler B V Ion exchange and adsorbent resins for removal of acids and bitter principles from citrus juices[J]Journal of Science and Food Agricultural,1985,36(6): 480-484 (超过一行的要左对齐)进度安排:老师的签名不要打上,日期不要打上三、摘要 1、[摘要]黑体小四“摘要”,并外加“[]”[摘要] 中文摘要的编写执行GB6447-86规定,不应出现图、表、数学公式、化学结构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号、术语和缩略语。至少5~6个整句,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要素缺一不可)等。摘要应以第三人称撰写,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词汇,不应出现“本实验”等主语性的开头。应写成报道性文摘,并具有独立性和自明性,即不阅读全文,就能获得全文的主要信息(特别注意所述内容均应包含在正文中,且数据一致)。不要重复题目,给出文中的主要信息、关键步骤或数据,以便于检索;篇幅:报道性的以300字左右,指示性的以100字左右,报道-指示性的以200字左右为宜;英文摘要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缩写词首次出现时请给出全称,如: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飞行时间质谱(MALDI-TOFMS)。(字体:宋体,小四)2、关键词:毕业;论文;设计3、中文和英文摘要中不能出现参考文献的标识,即不能出现[x]。英文关键词的第一个字母不需大写摘要与关键词之间要空一行四、目录1、目录中不能出现参考文献标识2、 目录格式采用小四、宋体,第一层次加粗,行距18磅;用密集的点的制表符,处于字的中间。3、结论、致谢、参考文献前不标数字。4、摘要和目录都不用页眉,页脚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五、正文1、页面设置版面页边距上3cm,下、左5cm,右2cm;页眉加“烟台大学毕业论文”,字体为隶书3号字,居中,页眉距边界2cm;页码用小五号字,底端居中,页脚距边界75cm。装订线为8厘米左方。2、 “目录,致谢,结论”,两个字之间空两个格3、层次(级)标题的规定层次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用小圆点(为半角)相隔,末位数字不加标点符号。如“1”,“1”,“2”, “1”等,编号到四级为止。各层次的序号均左顶格起排,后空1个汉字距,再排标题。标题不得排在页末。正文部分一级标题一般为“0 前言”、“1 材料和方法”、“2 结果”、“3 讨论”、 “4 结论”。 一级标题序和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一级题序和标题居中放置,一级标题序和标题距下文双倍行距。题序和标题之间空一个汉字,不加标点,下同。正文部分汉字之间的标点符号用全角。二级、三级、四级标题的各层次题序和标题一律沿版面左侧边线顶格安排。二级标题,如:“1 实验方法”,左顶格排。一、二级标题后的内容另起一行排。其题序和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字。单倍行距,段前、段后分别为3行。三级标题,如:“1 山楂中有机酸的测定方法”,左顶格排。与后面的内容用冒号隔开,内容接排。三级题序和标题用四号黑体字。单倍行距,段前、段后2行。四级标题,如“1 山楂中总酸的测定方法”,左顶格排。四级及以下各层次题序及标题一律用小四号黑体字,单倍行距。正文即非标题文字,汉语用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18磅;4、正文中所有数字、英文都用Times New Roman,包括英文摘要5、标题、表头和图中都不能加参考文献的标注,表和图一般必须位于同一页面。6、图和表都要有自明性,即写清图和表所表示的内容。表的表头(表题)在表格的上部,图的图头(图题)在图的下部。7、毕业论文中对表格的要求,所有的表都应用阿拉伯数字标上号码,所有表格都必须使用三线格。如表 1 双栏表格示例(五号宋体,加黑)Table 1 Example of a double column table (Word Style “Times New Roman”)栏头column 1 栏目column 2 栏目column 3 栏目column 4 栏目column 5××× ×× ×× ××2) ×××××× ×× ×× ×× ×××注:(1) 表中文字字体为宋体,英文、数字字体为“Times New Roman” ,五号;(2)××××××。表注超过一行每行顶格。院级、校级、省级的优秀毕业论文必须有中文、英文两种表头,其它毕业论文最少应用中文表头。表头和表格内文字都使用五号字。8、插图:毕业论文中的图要求准确、清楚。图要精选,应具有自明性,切忌与表及文字表述重复。图(Figures)均应有中文和英文图题,置于图下,格式与表题相同。线条要清晰、均匀、虚实分明,准确无误。所有的Figures都应用阿拉伯数字标上号码。9、毕业论文所涉及的全部内容中的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的的学名:属名、种加词(包括亚种、变种)用拉丁文斜体。属的首字母大写其余小写;属以上用拉丁文正体。病毒一律用正体,首字母大写。限制性内切酶:内切酶前3个字母用斜体,后面的字母和编码正体平排,如:BamHⅠ、Hind Ⅲ、Sau3AⅠ等。氨基酸和碱基的缩写:氨基酸缩写用3个字母表示时,仅第一个字母大写,其余为小写,全部正体。碱基缩写为大写、正体。10、单位和分子式之间需空一格如:正确为 1mol/L NaOH, NaCl 5g错误的是1mol/LNaOH, NaC5g11、 微生物数量的表示应该用CFU/g和 CFU/mL,常出现的错为“个/mL”“个/g”在对微生物的数量进行描述时应该正确,如正确的是 1×109 cfu/mL 5×10-6 cfu/mL,错误的是写成1×109 cfu/mL,5×10-6 cfu/mL,忘记了写上标。12、 单位使用体积 毫升——mL (大写)、微升——�0�8L(大写)、升——L(大写)重量 g, kg,吨 t溶液浓度:用mol/L和mmol/L表示,而不用M 或 NpH 的p小写 温度 ℃, ℉光密度:用OD表示,斜体转/分——r/min,而不用rpm 压力:用MPa、Pa或kPa表示,而不用磅或kg/cm2 放射性元素60Co热量单位 Cal/g、Cal/kg、Cal/mL、Cal/m3黏度mPa�6�1s统计学符号 一般统计学符号用斜体。本刊常用统计学符号如下:样本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x;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t检验用英文小写t;F检验用F;卡方检验用x2;相关系数用r;样本数用n;概率用P。概率P(大写斜体)等生物大分子的分子量:蛋白质用 kD,D;核酸用 bp或 kb。时间:日(天)用d,小时用h,分钟用min,秒用s 表示。13、长度计量单位、℃和%不能省略;例如: 20 cm×3 cm,不能写成20×3 cm; 20℃-30℃,不能写成20-30℃;20%-30%,不能写成20-30%;短线和顿号前的其他相同单位可省略;短线“-”为Symbol字体。14、 正文中的符号应该是中文半角,特别注意粘贴内容中的逗号和引号。15、 公式中乘号的正确形势为“×”不能用“*”。其中的标注如下面的形式:C—葡萄糖标准液的浓度,g/L;V1——滴定10mL菲林试剂所需葡萄糖标准液的体积,mL;V2—消耗的样品的体积,mL;16、 使用英语字母所写的分子式切记注意上下标   Na2SO4→→→→→→→→Na2SO4 Fe3+→→→→→→→→Fe3+六、参考文献部分参考文献是出现错误最多部分,也是观察一个人的学术修养的最重要的地方。希望能收起同学生的高度重视。参考文献用五号字,[1]---[9]题序与文字之间空两格,往后的只空一格。参考文献所有标点为英文半角,不能有汉语的句号。最后一定要核实一下参考文献中的顺序与正文标注的是否一致。最好使用endnote软件编辑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格式:[1] 中国科学院北京植物研究所中国植物志36卷[M]北京:科学出版社,1974:189[2] 《全国中草药汇编》编写组全国中草药汇编彩色图谱,第二版[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7:26[3] 大连轻工业学院等食品分析[M]中国轻工出版社,1998, 118-213[4] 杜朋,孙伊萍山楂和胡萝卜酶法液化工艺研究[J]食品工业科技, 1993(5):10-20[5] 姜毛毛,杨成等山楂浓缩原汁(清型)生产工艺的研究[J]食品工业科技,1992, (1):18-22[6] 杜朋果蔬汁饮料工艺学[M]北京:农业出版社,1992,161-166[7] 会议论文集:作者(报告人)题名见(C):编者(ed,eds)会议录或会议名 出版地,出版时间:页码例:YUFIN S A Geoecology and computer[C]// Proceedings of the Thir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dvance of Computer Methods in Geoetechnical and Geo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 Moscow, Russia, February 1-4, Rotterdam: A A Balkema, 裴丽生在中国科协学术期刊编辑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C]//中国科协学术期刊编辑工作经验交流会资料选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工作部,1981: 2-[8] 学位论文:作者 篇(题)名[D]学位授予单位城市名:单位名称(若为学校只标注到大学名),年 例:ALMSR B Infrared spectroscopic studies on solid oxygen[D]Berkeley:University o f California, 张珏.灵芝多糖的硫酸化修饰及其衍生物抗肿瘤活性的初步研究[D].无锡:江南大学,2005.[9] 专利:利申请者(所属单位)专利题名:专利国别,专利号[P]公告日期或公开日期[引用日期]获取和访问路径

①标题(Title)②署名(Authors)(包括单位及合作者)③摘要(Abstract)(包括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等)④引言(Introduction)⑤材料与方法(Materials and Methods)⑥结果(Results)(包括图表及其注解等)⑦讨论(Discussion)(包括结论)⑧致谢(Acknowledgements)⑨参考文献(References)摘 要为方便读者概略了解论文内容,在论文的正文之前,用醒目字体刊印约200~250字左右的摘要,简述研究工作的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等摘要力求精练,应反映全文的主要内容在摘要之下,根据内容选写3~8个关键词(Keywords),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编制或纳入电子计算机检索,尽可能用标准的 “主题词表”中的术语引 言亦称前言、导言或序言,是文章开头的一段短文,简要说明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指出研究方法和途径,亦包括这一研究的历史、现状、前人的方法、结果及见解,对自己的启发等引言对读者起到一定的定向作用,写引言切忌离题或公式化。在正文内首次出现不常用的英语术语缩写词时,应写明全称,并要有中文注释材料与方法材料部分应说明具体的实验观察对象,所用仪器和试剂的产地、型号及规格等,实验动物的来源、名称、种系、性别、体重及健康状况等在方法部分要着重介绍研究的对象与数据如何获得,使读者了解样本的代表性、组间可比性、指标与观测方法的精确性。详细写明实验步骤的细节,以便他人重复验证。生物学实验必须设立对照组结 果结果部分是论文的实质和精华,描述必须如实、具体和准确。把经过审核以后用统计学处理过的实验检测数据资料按照逻辑顺序在正文及图表中表达科学研究论文的结果多用3种形式,即表格、图及文字说明。表格应做到有表序和表题。图下应有图号图注,图中重要部位应有标志,应用原始的实验记录图或照片,不宜用复印件或影印件文字、数据和符号是表达科研成果和结论的重要手段。文字应简明、清楚和明确,多用数学式表达成果,正确运用各种符号,对不符合主观设想的数据和结论,应作客观的分析,不宜作过多的文字说明讨 论是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理论上对实验和观察结果进行分析比较、解释、推论或预测等,或者应用自己和定论的实验根据进行讨论,阐述实验结果的理论和实际意义。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较,指出今后的研究方向。讨论中要避免与实验结果无关的主观推断或不成熟的结论谢 词一部论著的写成,必然要得到多方面的帮助。对于在工作中给予帮助的人员(如参加过部分工作,承担过某些任务、提出过有益的建议或给予过某些指导的同志与集体等)。应在文章的开始或结尾部分书面致谢。致谢的言辞应该恳切,实事求是,而不是单纯的客套参考文献列出参考文献的作用:①论证作者的论点,启发作者的思维;②同作者的实验结果相比较;③反映严肃的科学研究工作态度,亦为读者深入研究提供有关文献的线索所引用的参考文献篇数不宜过多,论著类论文要求在10篇左右,综述类文章以20篇左右为宜所引文献均应是作者亲自查阅过的,并注意多引用权威性、专业性杂志近年发表的相关论文参考文献列出时要按文献在文章中出现的先后,编数码,依次列出完整的参考文献(书籍)写法应列出文献的作者(译文注明译者)、书名、页数、出版者、出版时间、版次等完整的参考文献(论文)写法应列出文献的作者、文章标题、期刊名称、年/卷/期、起讫页数等、毕业论文格式的写作顺序是:标题、作者班级、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中文摘要及关键词、英文摘要及英文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2、毕业论文中附表的表头应写在表的上面,居中;论文附图的图题应写在图的下面,居中。按表、图、公式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分别编号。 3、毕业论文中参考文献的书写格式严格按以下顺序:序号、作者姓名、书名(或文章名)、出版社(或期刊名)、出版或发表时间。 4、论文格式的字体:各类标题(包括“参考文献”标题)用粗宋体;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摘要、关键词、图表名、参考文献内容用楷体;正文、图表、页眉、页脚中的文字用宋体;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 5、论文格式的字号: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6、格式正文打印页码,下面居中。 7、论文打印纸张规格:A4 210×297毫米。 8、在文件选项下的页面设置选项中,“字符数/行数”选使用默认字符数;页边距设为 上:3厘米;下:5厘米;左:8厘米;右:8厘米;装订线:8厘米;装订线位置:左侧;页眉:8厘米;页脚8厘米。 9、在格式选项下的段落设置选项中,“缩进”选0厘米,“间距”选0磅,“行距”选5倍,“特殊格式”选(无),“调整右缩进”选项为空,“根据页面设置确定行高格线”选项为空。 10、页眉用小五号字体打印“xx大学xx学院xx级XX专业学年论文”字样,并左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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