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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不在挑战杯申报范围之列

发布时间:2024-08-03 09:37:09

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不在挑战杯申报范围之列

需要提交申报书和作品两份,后期评比后再提交校级。作品文本准备阶段共需要准备申报书和说明书两个部分,申报书就是主要形容你的作品为老师提供初步的印象,老师会挑其中的概述来了解你的作品大致是个什么东西。说明书的讲解重点分为1、设计概念——这是个什么东西。2、设计意义——这个东西是用来做什么的。3、理论设计——这个东西是怎么做到的。4、设计分析——这个东西为什么好用与其它同类产品相比有何优点。5、市场分析——市场上有没有同类产品,优缺点如何,面向什么受众,如何运行如何规划。挑战杯校赛的申报要求如下: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挑战杯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申报书

回答 您的问题已收到,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稍等一下,请不要结束咨询哦,您也可以提供更多有效信息,以便我更好为您解答。 1、发扬团结协作精神,相互配合从全局出发,所有的部门、所有人共同努力,紧紧围绕企业目标,相互协作,相互配合,才能做到寸土必争,以致最后取胜。部门、同事之间少一些推诿,多一些合作;少一些冷言冷语,多一些热心帮助;少一些矛盾争执,多一些团结协作……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团队效应。2、建立无间隙的沟通方式沟通是信息传达的基本方式,团队管理过程中信息的传达、反馈与互享是进行管理决策实施有效管理的依据和保障。因此,可以常召开一些座谈会,同事间面对面的沟通,这是最有效的沟通方式,因为双方不仅能了解言语的意思,而且能够了解肢体语言的含义,比如手势和面部表情;举办一些户外活动和比赛能更进一步增进同事间的交流。3、留意每个节日与员工的生日节日庆祝与生日贺卡不仅仅是对员工的祝福,还可以调节日常的工作氛围。这一项公司正在执行,不过还可以从更多方面进一步的实行,如春节的大红包;中国传统节日送出的礼盒;还有儿童节送小孩礼物;父、母亲节对员工的父母表示祝福等,将关怀一点一滴的送出。

works of the entrepreneur business planning contest: business plan of a high tech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participate in the cup of challenge,4-man team,technical person-in-charge electrical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liability) --participate in the cup of challenge,5-man team,overall in-charge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其中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划“√”。 2.作品申报书相应栏目须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签章确认。 3.作品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此栏如填写有误,将影响作品的最终成绩。 4.作品申报中的B3表(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5.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1.申报者应在认真阅读此说明各项内容后按要求详细填写。2.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作品情况时只需根据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填写A1或A2表,根据作品类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分别填写B1、B2或B3表。所有申报者可根据情况填写C表。3.表内项目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打印,字迹要端正、清楚,此申报书可复制。4.序号、编码由 “挑战杯”2009河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组委会填写。5.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请附中文本),请以4号楷体打印在A4纸上,附于申报书后,字数在8000字左右(文章版面尺寸5×22cm)。6.作品申报书须按要求由各校竞赛组织协调机构统一寄送。7.其他参赛事宜请向本校竞赛组织协调机构咨询。呵呵~我也参加了这个比赛,今年是第二次参加

挑战杯中论文的查重范围

随着毕业季的来临,论文答辩事项就要提上日程,而能否参加论文答辩的前提是论文的重复率对否在学校的规定范围内。然而有些同学就没有“能不能参加论文答辩”这种想法,他们考虑的是自己的论文能否申请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那么论文查重率多少算优秀论文查重率多少算优秀  参加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的前提是论文的重复率要达到学校和专业的要求,一般本科生毕业论文的重复率要求是在百分之二十以内,所以申请优秀毕业论文就要将重复率控制在百分之十左右;硕士论文的重复率要求是在百分之十五以内,严格的要求会在百分之十以内,所以重复率在百分之五以内就可以算为优秀;博士论文的重复率要求更高,一般是在百分之五以内,要从重复率和论文质量方面进行评选。  重复率的可信度跟选择的论文检测系统有很大的关系,不能说随便使用一款检测系统,得到的数据就能评定为合格。绝大多数高校选择的是中国知网进行论文重复率的检测,这也是目前我国最权威、检测结果最精准的检测系统,针对不同的论文类型有不同的检测系统,满足所有论文查重检测的需求。但是知网的检测价格偏高,一篇本科生论文的检测价格超过三百元,适合论文终稿的检测,初期可以选择维普或者万方,价格低准确程度却不低。

一般都是二十,但是也有一部分要求低于百分之十五

最高百分之三十。_闭飧霰热枰ɡ⒍捞氐牧恋愕壤醋鲋С牛灾っ鞔葱滦浴?

据学术堂了解,论文查重率目前没有一个通用的标准和具体的规定,我国法律法规也未作出明确释义。各高校和杂志社使用时主要依据对学术写作规范的理解与把握自行制订的判断指标。有的高校规定“一篇研究生论文中10%内容与其他文献雷同,即视为抄袭”,而有的高校规定“雷同比例达20%为抄袭”,对于“论文明显拼接,虽均进行引证标注,但原创观点基本没有”,有的认定为抄袭,有的认为还不足以构成抄袭,只能算“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一般高校本科生论文的重复率标准为30%,如果总重复率为30%及以上,即视为论文抄袭,查重未通过,论文需要重新修改再提交,否则无法毕业。研究生的重复率标准各高校不同,一般MBA论文和在职研究生论文的重复率标准为30%,普通高校研究生论文的标准为20%或者10%。博士生的标准更严格,一般都在10%或者5%以下。其实,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以及不同学历的论文查重率标准都是有所差异的,具体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标准为准,如果不知道具体的合格率的话,建议去问问指导老师,了解清楚!

挑战杯学术报告和论文是都写吗

“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作品一般分为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提交内容包括申请表和作品正文(含相关辅助说明材料)两部分。学术论文(8000字以内)、社会调查报告(15000字以内)。

作品申报中的B3表(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自己去看看挑战杯参赛指南。。那上面说的挺详细的。。

挑战杯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作者限定范围

“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作品一般分为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提交内容包括申请表和作品正文(含相关辅助说明材料)两部分。学术论文(8000字以内)、社会调查报告(15000字以内)。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俗称“大挑”)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竞赛以“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迎接挑战”为宗旨,发现和培养了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潜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目前已形成校级、省级、全国的三级赛事,参赛同学首先参加校内及省内的作品选拔赛,优秀作品报送全国组委会。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经过不断地发展,参赛作品不仅在科学性、先进性、创造性上有所提高,而且逐步从单纯的学术研究转向着眼于解决生产、生活实际中的具体问题和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课题。竞赛时间国家竞赛:奇数年10-11月份省级竞赛:奇数年3-6月份校级竞赛:偶数年9-奇数年2月份我还有其他资料,要的话留QQ 我发给你。

(2004年6月10日全国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一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第九条竞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非高校专家组成。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二名,评审委员若干名。全国评审委员会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第十条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2.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问辩;3.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第十一条竞赛设立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在全国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时成立,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1名、评审委员3名(根据被评判作品学科分布选定)、主办单位各1名代表、全国组织委员会高校委员中抽签产生的10名代表组成。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担任。资格评判委员会会议由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第十二条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职责如下:1.授权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在预审开始至终审决赛结束前接受参赛学校和学生、评委、社会各界人士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2.在终审决赛结束前,如出现被质疑投诉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对被质疑投诉的参赛作品的作者及所属学校进行质询;3.投票表决被质疑投诉作品是否具备参赛资格。第十三条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对质疑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质疑投诉者需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资格评判委员会开会时,到会委员超过2/3方可进行表决;表决时实行回避制度;若参加表决委员中有2/3以上认为该作品不具备参赛资格,则评委会对该作品不予评审,其参赛得分随之取消。全国组委会秘书处不受理匿名质疑投诉。终审决赛结束后,对作品的质疑投诉继续按本章程第三十三条执行。第十四条主办单位根据团体总分优先原则,确定上届竞赛总分前70名的学校为联合发起高校,并可根据终审决赛规模、地区平衡、学校类别及代表性、承办地区等因素作部分调整。第十五条各省(区、市)、各高校应举办与全国竞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各省(区、市)团委、科协、教育部门、学联联合设立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区、市)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作品资格审查和作品初评等有关工作。 第十六条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第十七条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第十八条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第十九条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第二十条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第二十一条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限报一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l件。参赛作品须经过本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区、市)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各省(区、市)选送全国竞赛的作品数额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每所发起学校可直接报送3件作品(含在6件作品之中)参加全国竞赛。 第二十二条全国评审委员会推荐通过预审的一定比例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及全部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参加展览。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第二十三条全国组委会将在竞赛的终审决赛阶段组织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工作交流活动,并适时举办单项展示赛或邀请赛等丰富“挑战杯”竞赛的活动第二十四条全国组织委员会在终审决赛期间,举办成果转让活动;成果是否转让不作为作品评审获奖的依据。第二十五条全国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获奖作品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全国组织委员会可以结集出版竞赛获奖的作品及评委评语。 第二十六条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发起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8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次奖分别约占进入终审决赛各类作品总数的3%、8%、24%和65%。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获奖数与其进入终审决赛作品数成正比例。科技发明制作类中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第二十七条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颁发相应的奖金。参加各省(区、市)预赛的作品,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国竞赛的,由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第二十八条竞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荣誉“挑战杯”为流动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校;设“优胜杯”若干,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二十一名的学校。累计三次捧得“挑战杯”的学校,可永久保存复制的“挑战杯”一座。第二十九条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特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2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预审的作品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特等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第三十条竞赛设10个左右省级优秀组织奖和进入终审决赛高校数30%左右的高校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省份和高校。省级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根据《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评定,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高校优秀组织奖由各省(区、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参照《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提名,主办单位确定后报全国组织委员会确认。第三十一条在符合竞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作用的前提下,可联合社会有关方面设立、评选专项奖。专项奖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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