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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标注不一致可以吗

发布时间:2024-07-07 03:38:56

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标注不一致可以吗

前后顺序或者位置决定你们第一、第二作者。你们2人可以协调,或者再发一篇,改变前后署名位置。如有帮助,请及时采纳。

1、并列第一作者,又称“共同第一作者”。一般在公开发表论文、论著中标注,需要说明“并列第一作者”与第一作者“同等贡献”、“相同贡献”等字眼,再详细些需要说明各自负责哪些章节、哪一部分的写作。这样在评分、评职称时是没有区别的。2、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

严格来说,的确是侵权的,因为很多评比要求都是以论文第一作者来衡量的。您如果能够联系刊物更正,则不会有其他问题。她要求归还她的发表费是没有依据的,因为文章已经发表,而且发表费用的承担属于合同约定,尽管是口头的。

多工作方面有帮助,加分。

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标注不一致吗

在国内的期刊,一般主编是不允许写两个第一作者的,贡献就是按照作者排序来区分,因为国内的学术水平处于较低水平,一个文章出现两个第一作者没有这个必要,还防止了伪学术问题,避免两个第一作者都可以拿到高奖励。但还是有例外的,有些时候跟主编沟通后可能可以出现两个第一作者,但几率比较小。在国外比较好的杂志,就很多可以容许多个第一作者,因为文章的完成可能需要很长的周期,有很多人参与,贡献就不能单独依靠作者排序来区别了。

回答 1,2是写的作者单位,通信地址只有一个来自小木虫论坛的解答:请问各位虫友:如果在发表文章时,作者名字上的左上标有1,2,其中1,2分别对应着一个不同的单位(一个作者挂两个单位),我的问题是:如果对于要求作者的第一单位为本单位的文章才给予奖励,那么如果作者名字上标 1、作者单位不能随便写的,单位应该是科研成果所有的那一个单位,不过现在很多毕业的研究生都把自己工作的单位挂上去了,有的还挂在第一单位,如果母校不追究你的话,当然OK哦,否则2、一般第一作者、第二单位的,作为科研成果,单位还是有奖励的,要打折(例如有的单位只算3),不过对于你经后评职称没有啥影响的。

1、并列第一作者,又称“共同第一作者”。一般在公开发表论文、论著中标注,需要说明“并列第一作者”与第一作者“同等贡献”、“相同贡献”等字眼,再详细些需要说明各自负责哪些章节、哪一部分的写作。这样在评分、评职称时是没有区别的。2、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

这个有著作权的所属问题,不可能有二个作者。

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标注不一致

1,2是写的作者单位,通信地址只有一个来自小木虫论坛的解答:请问各位虫友:如果在发表文章时,作者名字上的左上标有1,2,其中1,2分别对应着一个不同的单位(一个作者挂两个单位),我的问题是:如果对于要求作者的第一单位为本单位的文章才给予奖励,那么如果作者名字上标 1、作者单位不能随便写的,单位应该是科研成果所有的那一个单位,不过现在很多毕业的研究生都把自己工作的单位挂上去了,有的还挂在第一单位,如果母校不追究你的话,当然OK哦,否则2、一般第一作者、第二单位的,作为科研成果,单位还是有奖励的,要打折(例如有的单位只算3),不过对于你经后评职称没有啥影响的。

要看你单位要求严不严了 呵呵

回答 1,2是写的作者单位,通信地址只有一个来自小木虫论坛的解答:请问各位虫友:如果在发表文章时,作者名字上的左上标有1,2,其中1,2分别对应着一个不同的单位(一个作者挂两个单位),我的问题是:如果对于要求作者的第一单位为本单位的文章才给予奖励,那么如果作者名字上标 1、作者单位不能随便写的,单位应该是科研成果所有的那一个单位,不过现在很多毕业的研究生都把自己工作的单位挂上去了,有的还挂在第一单位,如果母校不追究你的话,当然OK哦,否则2、一般第一作者、第二单位的,作为科研成果,单位还是有奖励的,要打折(例如有的单位只算3),不过对于你经后评职称没有啥影响的。

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标注一致吗

回答 1,2是写的作者单位,通信地址只有一个来自小木虫论坛的解答:请问各位虫友:如果在发表文章时,作者名字上的左上标有1,2,其中1,2分别对应着一个不同的单位(一个作者挂两个单位),我的问题是:如果对于要求作者的第一单位为本单位的文章才给予奖励,那么如果作者名字上标 1、作者单位不能随便写的,单位应该是科研成果所有的那一个单位,不过现在很多毕业的研究生都把自己工作的单位挂上去了,有的还挂在第一单位,如果母校不追究你的话,当然OK哦,否则2、一般第一作者、第二单位的,作为科研成果,单位还是有奖励的,要打折(例如有的单位只算3),不过对于你经后评职称没有啥影响的。

1,2是写的作者单位,通信地址只有一个来自小木虫论坛的解答:请问各位虫友:如果在发表文章时,作者名字上的左上标有1,2,其中1,2分别对应着一个不同的单位(一个作者挂两个单位),我的问题是:如果对于要求作者的第一单位为本单位的文章才给予奖励,那么如果作者名字上标 1、作者单位不能随便写的,单位应该是科研成果所有的那一个单位,不过现在很多毕业的研究生都把自己工作的单位挂上去了,有的还挂在第一单位,如果母校不追究你的话,当然OK哦,否则2、一般第一作者、第二单位的,作为科研成果,单位还是有奖励的,要打折(例如有的单位只算3),不过对于你经后评职称没有啥影响的。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 顾名思义就是论文放在第一位和第二位的作者,一般的论文都是导师放在前面的。通讯作者往往指课题的总负责人,他要负责与编辑部的一切通信联系和接受读者的咨询等。应该说,通讯作者多数情况和第一作者是同一个人,这样的话实际上是省略了通讯作者。只有在通讯作者和第一作者不一致的时候,才有必要加通讯作者。希望能帮到你~

据学术堂了解,首先,第一作者通常是论文工作的主要完成人,这一点当无异议。在多数情况下,第一作者也是论文的主要执笔者,但这一点常有例外。例如,不少导师在为顶级学术刊物撰写论文时,往往亲自执笔(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更漂亮,也更容易中),但是仍然把做具体的学生放在第一。近年来,在各顶级学术刊物上,共同第一作者的现象越来越多。这是现体制下看重论文的第一作者、以及科研合作日益增多的必然结果。事实上,很多高水平的科研工作,由多人共同完成,并且可能都起到了关键作用,确实很难分清谁的贡献更大。  再说说通讯作者。设置通讯作者,其原本目的是为了方便读者和论文作者联络。因为学生、博士后等人员的流动性,因此导师提供固定地址(主要是email地址),作为通讯作者。同时,通讯作者也是和编辑部直接打交道的人,往往需要一定的cretit和经验。在目前科学界的评价体系中,通讯作者被看作是论文学术credit的所有者。在多个课题组平等合作、贡献相当的情况下,还会出现共同通讯作者。  对于一篇论文,其学术思想来自第一作者还是通讯作者?这点非常难说。一般来说,刚刚入门的学生,多数情况下是根据老板提出的想法完成工作。对於比较资深的如课题组成员,如高年级的博士生、博士后等,他们的工作独立性较强,作为第一作者往往对于学术思想的贡献也很大。就作为通讯作者的导师这方来说,很多的大老板主要时间和精力都在外面跑经费和拉关系,具体的学术细节常常无暇过问。这种情况下,他们是很可能指出研究方向的人,但是却不一定是提出具体研究思路的人。  必须要说明的是,关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署名原则,虽然是有国际通行惯例的,却因学科、国家和地区、课题组的习惯风气而异。比如说,欧美的导师,通常作为通讯作者把名字署在最后。而我注意到,日本某个做纳米材料的大老板,从来都是作为通讯作者把名字放在第二。欧洲一个做计算材料学的课题组,则是学生自己投稿、自己做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导师并不在文章上打星号。尽管从选题到具体工作和论文修改,导师都是很负责地作出了贡献。  近年来我在论文署名上大致按照这样的原则:  (1)尽量由完成主要工作的学生自己执笔写出论文初稿,作为论文的第一作者;  (2)如果工作的完成过程中,其他学生(或博士后)的贡献有限,那么我作为通讯作者和第二作者,其他学生根据贡献放在后面;  (3)如果除第一作者外的其他学生对本工作也有较大的贡献,那么依照贡献分别作为第二、第三作者等,我的署名在这些学生的后面;  (4)如果论文写作过程中,有校内其他老师的参与,那么哪个老师的贡献较大,就作为通讯作者,同时名字出现在其他老师的前面。

期刊论文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标注不一致怎么办

要看你单位要求严不严了 呵呵

楼下的说的很对。要看你单位是不是追究咯。严格来说这是一个大问题。

严格来说,的确是侵权的,因为很多评比要求都是以论文第一作者来衡量的。您如果能够联系刊物更正,则不会有其他问题。她要求归还她的发表费是没有依据的,因为文章已经发表,而且发表费用的承担属于合同约定,尽管是口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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