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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论文可不可以扩充作为博士论文

发布时间:2024-07-12 00:09:10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论文可不可以扩充作为博士论文

可以作为成果一部分,但最好学位论文中有对应项目信息

可以的,我就申请过一次,但是后面有事情耽误了,就终止了申请。但是好像在校期间,论文发表的话申请到的几率会更大哦。如果回答满意,希望您能采纳一下,谢谢了~

文章一部分可以,并且别是发表了的啊。自己抄自己也算抄袭的。

请问国家社科基金可否用博士论文作为前期研究基础?

祝福

不懂,感觉应该可以吧,要不没啥写的,还有博士研究的跟以后研究的应该有关联吧

我的国青就是博士论文的延伸,只在申请书阐述与博论相关的那部分具体写了区别。应该就是研究基础那块吧。去年第一年申国社,国青和优博都申了,然后中了国青。

同问

海外博士论文可以申请社科基金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吗

够呛吧!

打电话,发邮件,申报上有联系方式。

@3楼:打电话,发邮件,申报上有联系方式。 好的谢谢

@2楼:够呛吧! 哦(?-ω-`)

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只要没有在研国课就能申请。4月28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国社科后期资助项目,从2019年起有了重大变革,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有志于将国社科后期资助项目打造成与国社科年度项目旗鼓相当的独立品牌,努力打造学术精品,因此,产生了很多新的要求。

10月到12月。博士论文的出版是很多学者学术生涯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学术界出人才、促创新、塑学风的重要方式。国家社科基金设立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重点资助学术基础扎实、具有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入选成果全部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蒋冀骋对于文字、音韵、训诂之学有较深的研究,尤其是在近代汉语和敦煌学研究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果。出版了《近代汉语词汇研究》、《近代汉语纲要》、《近代汉语音韵研究》、《敦煌文书校读研究》、《敦煌文献研究》《说文段注改篆评议》等专著,在《中国语文》、《古汉语研究》、《湖南师范大学学报》、《语言研究》、《汉语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60多篇,主编《中国语言学大辞典·著作卷》。另外,在党建和邓小平理论、教育等方面也有涉猎,出版专著《高等教育管理研究》、《大众化条件下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主编了《邓小平理论探索与实践》、《党员培训简明教程》。发表党建和教育方面学术论文二十多篇。所著《敦煌文书校读研究》于1994年获第六届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语言学家二等奖,1995年获湖南省第三届社会科学成果省级二等奖,所著《近代汉语词汇研究》于1992年获湖南省第二届社会科学成果优秀奖,主持的两课教学改革项目于2000年获湖南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此外,已完成国家社科基金1项,省级重点课题2项。2001年评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2年评为湖南省首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指导的两篇博士论文分别于2005年、2008年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成为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指导老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回回药方阿汉对音与元代汉语语言研究》2007年被国家社科规划办评为优秀等级并于2008年获省第三届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分管组织部、党校、宣传部、统战部、期刊社,联系化学化工学院、商学院。

以博士论文申请国家社科基金

法律分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般每年的七月至八月出结果。法律依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 十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扩展资料:申报条件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60%),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3.申报成果须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申报成果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4.申报成果需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我办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承担相应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需由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5.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成果不属于基础研究类学术专著,包括: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性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软件、译著等;(2)成果完成不足80%(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不足60%);(3)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虽满2年但未作较大修改(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或未提交答辩的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4)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5)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6)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项目的成果;(8)同年度以内容相同或相近成果申请了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9)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参考资料:人民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公告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扩展资料:国家社科基金间接费用核定方法:对于予以核定间接费用的研究类项目,科学基金分类采用两种核定方法:一是比例法,二是固定额度法。其中,比例法是指对于一般研究类项目,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在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基础上,运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计算核定间接费用。固定额度法是指对于固定资助强度的研究类项目,按照固定额度核定间接费用。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无论是比例法,还是固定额度法,间接费用中的绩效支出都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核定;第二,间接费用核定要与依托单位信用等级挂钩,不同信用等级的依托单位,间接费用核定有所区别。参考资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公告

2017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中,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3-2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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