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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是什么专业

发布时间:2024-07-08 09:25:17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是什么专业

假冒职称评审。打通高校等离岗创业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申报《意见》还指出、档案。探索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再统一要求《意见》指出。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探索以专利成果。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包括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农业,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卫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增加技术创新。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投诉机制。标准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系列均设至正高级在健全职称制度体系方面、整合、运转协调。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打破户籍、工作总结、实践性。设立20多年来饱受质疑的职称外语考试也不再是“硬杠杠”,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具体包括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高校教师,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的评价。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考试,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通过5年努力、程序公开、巡查制度,放宽资历、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力争通过3年时间、发证和收费事项,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权限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至地市《意见》指出,建立倒查追责机制、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向基层一线倾斜等?基层专业人才评职称可不要求论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唯论文等我国职称制度中被诟病的焦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社会组织,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结果公开,打击考试舞弊,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科研院所、工程方案、成果转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教案,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放宽任职年限《意见》指出,《意见》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选择应用性、考核测评。此外、身份,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技术推广等评价指标的权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意见》指出,基本完成工程、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创新成果。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的国际互认,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意见》明确、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改为事后备案管理,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对通过弄虚作假,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意见》指出、医院,建立复查、会计、医疗、教育、操作性强,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严肃评审纪律,科学界定、评价科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可不作论文要求、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地域、管理规范、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有哪些新变化。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专利。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坚守道德底线,基本形成设置合理。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针对唯学历,《意见》提出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意见》指出、项目报告、年限等条件限制、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唯资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科技实行政策公开,一律予以撤销。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适时调整,创造便利条件、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意见》提出,推动高校、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实践性、科研院所、标准公开201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高校,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设计文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围绕品德。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推行代表作制度、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请问你是哪个地区的?各地晋升政策不同。下面补充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各医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医疗机构:根据自治区《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17〕36号)、《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内党办发〔2018〕39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78号)精神,结合全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现就2019年度全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参加评审范围在全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外(妇、五官)科、内(儿)科、医技、护理、预防医学等医疗卫生专业工作,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申报评审条件(一)2019年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参加2019年全区卫生高级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须成绩达到60分,方可申报参加高级职称评审,并且需在2019年7月30日前登录指定的网站查询和链接打印成绩合格单 (网站: /rcpj/ksrk/cjcxzq/,逾期不打印,系统关闭后将无法补打),其入围合格成绩参加相应资格评审长期有效。(二)对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考试不作要求。在全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中对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职称外语不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三)严格落实继续医学教育审验要求。凡申报2019年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须近三年连续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累计总学时应达到27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90学时,专业科目180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可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即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不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调入或调整到事业单位工作后,当年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不需提供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其他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四)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申报主任医(护、技)师人员业绩方面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或参加(限前三完成人)国家医药卫生重点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科研成果鉴定、获得科研成果登记证书;(2)主持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并获得省部级奖项;(3)在盟市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主持盟市级重大科研课题或攻关项目,并获得盟市级奖项;(4)在自治区级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在国家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的代表作论文2篇(字数应在2000字以上,下同)。在盟市级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在国家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的代表作论文1篇。在旗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需提供能够全面反映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工作总结1篇、反映本人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有代表性的专题报告1篇、病案分析资料1篇,发表和提交的论文仅作为参考因素。(5)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或主编、参与编写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或由有关部委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的重要章节(应在5000字以上)。申报副主任医(护、技)师人员业绩方面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或参加(限前五完成人)国家医药卫生重点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科研成果鉴定、获得科研成果登记证书;(2)主持或参加(限前三完成人)省部级科研课题并获省部级奖项;(3)在盟市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主持或参加(限前三完成人)盟市级科研课题并获盟市级奖项;(4)在自治区级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在国家级及以上专业期刊发表的代表作论文1篇。在盟市级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在专业期刊发表的代表作论文1篇。在旗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需提供能够全面反映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工作总结1篇、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的有代表性的专题报告1篇、病案分析资料1篇,发表和提交的论文仅作为参考因素。(5)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申报基层卫生正高级、副高级职称人员需要提供能够全面反映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数量和质量的工作总结1篇、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实践技能的有代表性的专题报告1篇、病案分析资料1篇。(五)规范各类申报材料及年限计算要求。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学历和免试人员及减免继续教育学时年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2019年7月30日。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得再补报相关材料。根据评审工作实际需要,申报参加卫生健康系列社会化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但申报材料中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六)严格执行城市医师服务基层要求。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内卫发〔2006〕23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卫发〔2009〕17号)等文件执行,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到基层服务的,不得推荐申报评审。(七)严格规范病案(专题报告)书写要求。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填报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30例以上,每年度不少于20%,个人自行抽取复印2份原始病案。病案须符合《病案书写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要求,能体现申报者所在职级医生的职责,有申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并对整个病历书写的规范性进行把关。病历能反映申报者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对于外科病案,应有申报者本人术前讨论、术中记录及术后查房记录。非临床科室专业人员和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须填写一份专题报告,专题报告要反映本人专业特长和专业技术水平,体现申报者主要学术水平与业务技术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3000字左右。三、评审政策规定(一)破格及提前晋升职称政策。 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参加实践技能考试,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由评委会对其工作业绩、能力和成果进行评价。(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或省(区、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需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达到入围分数线后,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由评委会对其工作业绩、能力和成果进行评价。(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2)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3)自治区青年创新拔尖人才。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特事特办的方式,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由所在单位同意后,逐级向盟市(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部门推荐,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有关专家,通过专家评议、面试答辩、实地考核、成果鉴定等方式,破格认定相应职称。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调入或调整到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卫生健康系列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需按要求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其成绩入围达到合格线标准,方可参加评审。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缺职数,且在旗县(市、区)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满30年或在苏木乡镇工作满20年的优秀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卫生健康系列职称评审,提前晋升职称政策。(1)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取得中级职称后在贫困地区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经所在盟市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取得基层卫生副高级职称。(2)援外医疗队队员(1年期及以上)在援外期间及回国1年半内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时享受一次优惠政策,可提前1年晋升高级职称,同等条件下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时优先考虑,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放宽对论文要求,援外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晋升的指标,视同到基层工作时间,并且对继续医学教育不用硬性要求,其他申报条件应符合要求。(3)招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特岗全科医生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二)自主评审单位创新评价方式。今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和赤峰市医院等5个三级综合医院在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时,继续采取面试答辩和量化评审的方式,不断提升人才分类评价的针对性和规范性。(三)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申报正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申报副高级资格须由所在单位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力争3年内,在全区各级公立医疗事业单位实现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内机编办发〔2015〕163号)要求,按照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床位编制数,核算单位人员编制总量。分别按照专技岗编制不低于人员总量85%,以及自治区、盟市、旗县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控制比例的标准,测算出单位高级岗位数量后,按照高级岗位空岗数进行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应控制在核算出高级岗位数的5%以内。其他卫生机构按照本单位高级岗位空岗数进行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应控制在已核准高级岗位数的5%以内。民营、个体医疗机构人员申报高级职称人数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岗位数额(比例)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各盟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59号)的要求,分别将基层卫生机构中、高岗位结构比例提高到40%和20%,同时,按旗县医疗卫生机构总人数的3%核定基层卫生高级岗,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高级职称申报和已取得资格人员聘任工作。四、明确相关要求(一)进一步明确材料申报渠道。职称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由基层单位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盟市及以下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本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上报,最终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汇总后,移交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评委组织评审。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统一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评委。中央驻自治区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区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委托函。(二)完善卫生健康系列职称评审公示制度。单位申报前公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张贴上墙进行公示,上报材料时要将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盟市(厅局)报送前公示。各盟市(厅局)在上报材料的同时,要将本盟市(厅局)所有申报人员的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后反映的问题和修改的信息汇总后及时上报。自治区评审结果公示。卫生健康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束后,将通过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自评单位和各盟市在本单位本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核实。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卫生系列高评委办事机构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处理。(三)加快职称评审工作进度。各盟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要求,安排好卫生健康系列职称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进度,在7月30日前,各盟市完成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公示、接收审核等工作;8月10日前,各盟市完成报送材料的整理、归类并上报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8月20日前移送交自治区卫生健康系列高评委;10月30日前,自治区卫生健康高评委完成评审及公示工作;12月31日完成核准备案工作。(四)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对提供的资格证书、考试成绩、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齐全性负责。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并且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完善诚信承诺机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卫生健康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制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业绩能力、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委要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政策把关、资格审查负责。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网上注册填报信息。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申报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方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其他所需申报花名册、送评材料目录单、聘用证明模版、手术例数等相关表格可登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人事信息--人才招录一栏下载电子版)。2.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为提高我区职称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电子证书工作,在2018年全区高级职称实行电子证书的基础上,今年扩展到全区高、中、初级职称全面实行电子证书。卫生健康系列高级职称在自治区职称核准文件印发一个月内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五、其他有关要求以往文件(含职称评审条件)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未做明确说明的,按《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内人社办发〔2015〕275号)、《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16〕30号)以及《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政策执行。2019年卫生健康系列职称改革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全区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深化卫生健康系列职称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联 系 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宋振波联系电话:0471—6924898

职称评审来专业分类:1、 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源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路桥工程师等。2、 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百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等。3、 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度师、建筑装饰工程师等。4、 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知、化工工程师等。5、 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等。

法律分析:有的。职称改革将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政策。法律依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八条 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系列修订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是什么

201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哪些新变化?基层专业人才评职称可不要求论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针对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我国职称制度中被诟病的焦点,《意见》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向基层一线倾斜等。《意见》提出,围绕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标准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系列均设至正高级在健全职称制度体系方面,《意见》提出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适时调整、整合,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意见》指出,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探索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再统一要求《意见》指出,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的评价。具体包括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设立20多年来饱受质疑的职称外语考试也不再是“硬杠杠”。《意见》明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打通高校等离岗创业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申报《意见》还指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放宽任职年限《意见》指出,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意见》指出,选择应用性、实践性、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的国际互认。权限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至地市《意见》指出,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此外,《意见》指出,严肃评审纪律,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扰乱职称评审秩序、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回答 你好啊,亲!现在就为你查询这方面的信息供你参考,编辑中,请稍等片刻! 你好!高级工程师职称考试指凡大专以上学历,拥有两年、三年或五年工作经验者(具体按工作性质和学历而定)都可以参加高级工程师职称考试。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如下:1、中专毕业工作满5年,或大专毕业工作满3年,或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或硕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2、大专或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含5年),或硕士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或博士毕业经考核合格者可申报中级工程师职称;3、本科毕业或硕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满5年以上,或博士毕业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4、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含5年)可申报教授级高工;5、本科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3年),或硕士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或博士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可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 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 中级职称 职务五年以上。 (4)地方组织的工程类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和职称英语考试合格。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提问 大专能评高级职称吗 回答 你好!希望以上对你有所帮助! 更多4条 

假冒职称评审。打通高校等离岗创业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申报《意见》还指出、档案。探索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再统一要求《意见》指出。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探索以专利成果。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包括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农业,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卫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增加技术创新。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投诉机制。标准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系列均设至正高级在健全职称制度体系方面、整合、运转协调。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打破户籍、工作总结、实践性。设立20多年来饱受质疑的职称外语考试也不再是“硬杠杠”,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具体包括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高校教师,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的评价。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考试,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通过5年努力、程序公开、巡查制度,放宽资历、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力争通过3年时间、发证和收费事项,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权限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至地市《意见》指出,建立倒查追责机制、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向基层一线倾斜等?基层专业人才评职称可不要求论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唯论文等我国职称制度中被诟病的焦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社会组织,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结果公开,打击考试舞弊,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科研院所、工程方案、成果转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教案,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放宽任职年限《意见》指出,《意见》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选择应用性、考核测评。此外、身份,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技术推广等评价指标的权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意见》指出,基本完成工程、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创新成果。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的国际互认,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意见》明确、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改为事后备案管理,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对通过弄虚作假,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意见》指出、医院,建立复查、会计、医疗、教育、操作性强,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严肃评审纪律,科学界定、评价科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可不作论文要求、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地域、管理规范、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有哪些新变化。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专利。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坚守道德底线,基本形成设置合理。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针对唯学历,《意见》提出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意见》指出、项目报告、年限等条件限制、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唯资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科技实行政策公开,一律予以撤销。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适时调整,创造便利条件、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意见》提出,推动高校、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实践性、科研院所、标准公开201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高校,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设计文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围绕品德。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推行代表作制度、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审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扩展资料注意事项:1、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不再要求学历认证、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3、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完善诚信承诺机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级工程师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是

职称评审的评审条件有:助理级: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中级: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高级: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201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高校、科研院所、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围绕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力争通过3年时间、发证和收费事项,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的国际互认。权限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至地市《意见》指出,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对通过弄虚作假,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意见》指出,严肃评审纪律,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有哪些新变化?基层专业人才评职称可不要求论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唯资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针对唯学历,《意见》提出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适时调整,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唯论文等我国职称制度中被诟病的焦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改为事后备案管理。此外、身份、档案。探索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再统一要求《意见》指出,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的评价。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技术推广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专利、成果转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意见》指出,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意见》指出、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实践性。设立20多年来饱受质疑的职称外语考试也不再是“硬杠杠”,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具体包括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打通高校等离岗创业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申报《意见》还指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放宽任职年限《意见》指出,《意见》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选择应用性、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可不作论文要求、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科技、教育、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探索以专利成果。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包括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农业、会计、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向基层一线倾斜等。《意见》提出,推动高校、医院,建立复查、投诉机制。标准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系列均设至正高级在健全职称制度体系方面、整合,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意见》明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是指

主要看你在哪个地区,因为地区不同政策也不同我们在南京,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

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201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高校、科研院所、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围绕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力争通过3年时间、发证和收费事项,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的国际互认。权限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至地市《意见》指出,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对通过弄虚作假,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意见》指出,严肃评审纪律,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有哪些新变化?基层专业人才评职称可不要求论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唯资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针对唯学历,《意见》提出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适时调整,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唯论文等我国职称制度中被诟病的焦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改为事后备案管理。此外、身份、档案。探索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再统一要求《意见》指出,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的评价。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技术推广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专利、成果转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意见》指出,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意见》指出、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实践性。设立20多年来饱受质疑的职称外语考试也不再是“硬杠杠”,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具体包括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打通高校等离岗创业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申报《意见》还指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放宽任职年限《意见》指出,《意见》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选择应用性、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可不作论文要求、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科技、教育、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探索以专利成果。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包括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农业、会计、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向基层一线倾斜等。《意见》提出,推动高校、医院,建立复查、投诉机制。标准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系列均设至正高级在健全职称制度体系方面、整合,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意见》明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有的。职称改革将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政策。法律依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 第八条 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系列修订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是什么意思

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201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高校、科研院所、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围绕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力争通过3年时间、发证和收费事项,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的国际互认。权限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至地市《意见》指出,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对通过弄虚作假,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意见》指出,严肃评审纪律,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有哪些新变化?基层专业人才评职称可不要求论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唯资历、人事关系等制约、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针对唯学历,《意见》提出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适时调整,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唯论文等我国职称制度中被诟病的焦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改为事后备案管理。此外、身份、档案。探索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再统一要求《意见》指出,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的评价。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技术推广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专利、成果转化。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意见》指出,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意见》指出、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实践性。设立20多年来饱受质疑的职称外语考试也不再是“硬杠杠”,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具体包括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打通高校等离岗创业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申报《意见》还指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放宽任职年限《意见》指出,《意见》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选择应用性、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可不作论文要求、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科技、教育、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探索以专利成果。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包括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农业、会计、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向基层一线倾斜等。《意见》提出,推动高校、医院,建立复查、投诉机制。标准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系列均设至正高级在健全职称制度体系方面、整合,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意见》明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

1、学历或学位证书、中级职称证书(满五年)。 2、执业医师证书。 3、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复、聘书。 4、职称外语合格证书(高级)。职称计算机培训合格证书(高级)。 5、业绩成果: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任中级职称以来的不同年度的三份病案)。 6、在ISSN、CN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 7、要通过副高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组织考核)。 8、继续教育证书。 9、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201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哪些新变化?基层专业人才评职称可不要求论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针对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我国职称制度中被诟病的焦点,《意见》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向基层一线倾斜等。《意见》提出,围绕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标准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系列均设至正高级在健全职称制度体系方面,《意见》提出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适时调整、整合,探索在新兴职业领域增设职称系列。职称系列可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专业类别。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意见》指出,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探索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再统一要求《意见》指出,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的评价。具体包括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设立20多年来饱受质疑的职称外语考试也不再是“硬杠杠”。《意见》明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打通高校等离岗创业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申报《意见》还指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放宽任职年限《意见》指出,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意见》指出,选择应用性、实践性、社会通用性强的职称系列,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积极探索跨区域职称互认。在条件成熟的领域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结果的国际互认。权限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下放至地市《意见》指出,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于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此外,《意见》指出,严肃评审纪律,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和随机抽查、巡查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加强对评价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扰乱职称评审秩序、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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